君子爱人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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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人以色》题辞

古代的曾子说君子爱人以德;现代的李敖说君子爱人以色,因为孔子早就说过未见好德如好色者,所以爱人以色更近圣人之道。这时候宗教界也插来一脚,从“色即是空”到“见色流精”,可谓出尽佛相。这本书微言色义、谈女色变,和颜悦色的察言观色、不动声色的有声有色、满园春色的令师父、和尚们黯然失色、风云变色、平分春色、面无人色。天下大乱了,李敖不改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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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肉可以分家吗?

神仙只有灵的问题,因为神仙有灵无肉;动物只有肉的问题,因为动物有肉无灵。灵肉都有的问题,只在人类发生,灵肉问题,只是人类的问题。

或许有人说:你李敖《独白下的传统》书里,不是提到“欢喜佛”吗?欢喜佛是神仙,是肉交中的神仙,谁说神仙有灵无肉?我的答案是:欢喜佛只是神仙的塑像,并不是神仙本身,神仙本身——如果有的话——是虚无缥缈的、不成神形的,他的真面目,是没有肉身的,既然没有肉,结论有灵无肉,自然成立。哲学家莱布尼兹认为没肉就没灵,但上帝不在此限,其理就在这儿。

或许又有人说:动物中也有灵得很的,像“灵龟”、“灵蛇”、“灵禽”、“灵雀”、“灵鹊”、“灵猫”、“灵犬”等等,可见动物也不一定有肉无灵。我的答案是:这篇文章谈的灵,是与肉相对的灵,不是其他的灵,有关动物的灵,是灵性的灵、智慧的灵、习性的灵,彼灵非此灵。动物没有灵与肉的意识与理论,所以灵肉问题不是动物的问题。

人类本是动物出身,他在原始竞争中,肉体的本钱并不足:游不过鳄鱼、缠不过巨蟒、跑不过豺狼、打不过狮熊虎豹。一场混战下来,结局常是“人为万物之肉”。这时候,人类站起身来,开始头脑体操,最后自败部转入胜部冠军,成为万物之灵。灵呀灵的,到头来却发现不够灵,因为解决不了灵与肉的多边关系问题。

最早闹出这种问题来的,是西方中古前期的基督教。基督教的理论家和“文字警察”们,认为人类灵魂的永生,有赖于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对肉的控制。对肉的控制,本是哲学家、宗教家的一个老题目,但到了中古教棍手里,却变得走火入魔。中古教棍提出一种毫无根据的怪论,叫做“唯灵论”,或叫“灵魂至上论”,或叫“崇灵贬肉论”。这种怪论,不论怎么巧立名目,怎么叠床架屋,怎么演绎,它的基本论调,不外“灵”是高的、圣的、好的;“肉”是低的、邪的、坏的。这种灵上肉下发展的顶峰,可以达到肉的行为,足可全被灵给架空的魔术程度。一个学者型的教棍有次发为妙论,宣布只要在灵的方面不怀邪念,甚至可以摸修女的大奶奶(或小奶奶),而毫不犯淫罪。这就是说,肉的行为,只要一滴灵,就可以一点也不肉了!

这种灵肉分离的摸奶奶功夫,进一步发展就更精彩了。《教会史》(Historia Ecclesiasticus)里记巴勒斯坦的洋和尚,能过“百分之百的高明而神圣的生活”,能够“完全克服他们的情欲”,火候可达到“与女人一起洗澡,也无所谓”的程度,因为他们的道性,“不论看也好、不论摸也罢、不论搂也成,不论怎么动作,他们都不能恢复自然状态与反应。”换句话说,他们都是柳下惠、柳下惠、柳下惠。——柳下惠极了!

真这么柳派吗?恐怕大有问题。这种“目中有色,心中无色”的不近人情的唯灵论,它在灵的方面,成色如何、纯度如何,一细查教棍们狗屁倒灶的历史,便恍然大悟。经查自教皇以下,衮衮诸公,都不乏有私生子的纪录。私生子生下来,没人敢像李敖这样公然追认的,他们纷纷谎报,说这些小朋友是自己的侄儿或外甥(nephew),进而大加提拔,形成标准的“引用亲戚”(nepotism)现象。演变到跟他们没有生殖器关系的非公子哥儿,就难得出人头地。这种高度唯灵论者的低级趣味,把他们一海底捞,就原形毕露。所谓唯灵之灵,其实一点也不灵。

虽然这样,唯灵论者还是作怪不已。有些洋和尚坚持与处女同床,但要秋毫无犯,这种故意用来考验自己的女人,专名词叫mulieres subintroductae(私养的女人)。一本《爱尔兰圣徒传》(Lives of Irish Saints)里,曾记录两个圣徒,都自信通过了同床异梦的考验,而比赛谁最坐怀不乱。别人争短长是争雄,唯灵论者争短长却是争不雄,真是所争非她了!

这种公然不雄赳赳的气昂昂,毕竟非常人所能堪,所以道性低的唯灵论者,只好斧底抽薪,采取根本隔离的办法,他们坚持“不见可欲,其心不乱”。莫里哀(Moliere)在《塔土夫》(Tartuffe)一剧里,描写塔土夫一见陶丽茵(Dorine),就赶忙掏出一条毛巾给这女人,理由是:若不用毛巾挡住大奶奶(或小奶奶),看到的人的灵魂,将会受伤!

像塔土夫这种鲁男子,还算是见到肉才不能自制的,另有一种尚没见肉只见女人就不行的,就更惨不忍睹。宗教史里有太多的“拒见女人”的故事,来科波利斯(Lycopolis)地方的圣徒,有四十八年之久没见过女人,为了深信只有这样彻底的不见肉,人才能够只见灵。唯灵唯到这种落荒而走的境界,他们的灵也真太见不得人啦!

上面所写唯灵论的种种怪相,它的基本魔障,就在将人“灵”“肉”二分。误信灵肉二分的人,他们在生理构造上,好像多了一层“道德的横隔膜”。隔膜以上,是仁义道德、是上帝;隔膜以下,是男盗女娼、是魔鬼。他们认为,灵是清洁的;肉是肮脏的,因而崇灵贬肉。这种崇灵贬肉一蔓延,即使教棍以外,许多知识分子也大受感染,而绝对的灵上肉下起来。一位狂热拥护中国文化的大学教授,在课堂上,总用上部讲精神文明“存大理,去人欲”的经典文化;可是课堂下来,他却常用下部去反对经典中“采葑采菲,无以下体”的训示,而买肉青楼。不过可为这类教授开脱的是:灵肉的二分,倒不乏时代的背景,不能独责于他。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他们真正灵肉一致的焦点,不是老婆,而是旧艺综合体——窑姐儿。这些日本艺妓的前身,她们不但会饮酒赋诗、小红低唱,同时还会柳腰款摆,“教君恣意怜”。不料后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人身亦不古,并且身心不再合一。女人“灵”的一部分,已上升到月满西楼的修道院;“肉”的一部分,已下降到江山楼的“卡紧卡紧”(快快)派,以致心物二元起来:形而上者有灵无肉,形而下者有肉无灵,前者启灵过份,后者泄欲太多,两相辉映,终于变成了现代的不灵不肉之人。目前我们眼之所见的现代人,十九都是不灵不肉的,而不是“灵肉合一”的,这是现代人的一大失败。

我这里说现代人失败,并非说老祖宗们“灵肉合一”得成功,而是觉得:以现代人的进步和头脑清楚,理应比老祖宗们处理得高明、处理得漂亮、处理得达生近情、处理得和谐有致,可是细看之下,显然并不如此。现代人仍在灵上肉下里兜圈子,又不能不肉,结果只好在“灵魂纯洁”“肉体不纯洁”的迷宫里打转,在忏情与罪恶感之中周而复始。现代人一方面追寻琼瑶《窗外》的纯情派十七岁,一方面浪迹宝斗里巷内的人肉市场,这是他们最大的羞耻。真正的灵肉一致者,绝不如此。他的境界,是《列子》书中的“心凝形释”的境界,他发乎灵,止乎肉,但绝不花钱买肉。扬州二十四桥的诗人杜牧,形式上是逛窑子,实质上该是因妓谈情,因灵生肉。他若是花钱打炮的粗汉,也不会“赢得青楼薄倖名”了。现代买肉青楼的知识分子,实在无倖可薄,他们只是一团俗物,俗得连“摸修女的奶”的伪善都不配,——只该吃奶嘴!

十九世纪的英国大诗人勃朗宁,曾用美妙的诗句,告诉我们——

……灵之对肉,并不多于肉之对灵。

(“Nor soul helps flesh more,now than flesh helps soul.”)

这是多么匀衡的启示!真盼望这种启示,能够使我们灵中有肉、肉中有灵,从此既有灵感,也有肉感,在爱河与大化之中,俯仰一世。最后人人都美死了!美死了!美死了!那该多好!

《中国时报》197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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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可欲”与“见可欲”

法国文学家法朗士(Anatole France)在1890年有名作《泰绮思》(Thais)。写尼罗河岸沙漠里有圣地旦白依特(Thebaid)修道院,院中僧侣过着禁欲、苦修、出世的生活。其中有一位叫法非愚斯(Paphnutius)的,修道有成,回想起十年前他认识的一位女优泰绮思,身陷红尘之苦,乃计划去亚历山大城(Alexandria)救她、使她归依天主。法非愚斯把这计划告诉另一苦行者柏莱蒙(Palemon),柏莱蒙说:“法非愚斯兄,天主作证,我绝不怀疑你老兄的意向。但是我们神父汪督亚那(Anthony)说:‘放在旱地上的鱼都要死的,同样,走出了独居小房屋、到世俗的中间去的僧侣,就脱离了善境。’”(徐蔚南自法文译文。Ernest Tristan英译这段话是:Fish, which are put upon dry land, die! In the same way, monks who leave their cells and mix with the world deviate from their holy purpose.)但是法非愚斯有信心离开修道院去救人,就出发了。最后,他说服了泰绮思,使她看破红尘,烧掉了她的华丽衣服手饰,把她送到沙漠中的女修道院。不过,泰绮思虽得救了,做了修女,这位神父法非愚斯却把持不住了。他回到修道院,日夜想起泰绮思来,痛苦不堪。最后,任何苦行的招数都不灵了。全书的结局是:泰绮思死后上了天堂。而伏在她尸体上的法非愚斯,却哭喊着:“我爱你,不要死呀!请听我,我的泰绮思呀,我欺骗了你,我只是一个不幸的呆子。上帝哪,天哪,这种东西能算什么呢,只有在地上有生命的一切的爱情才是真实的。我爱你呀!不要死。……”(中英译文同上。I love you, do not die! Listen, my Thais, I have deceived you, and I was but a miserable fool. God, heaven, both are nothing. Nothing is true but life on earth, and carnal love.)

法朗士这本《泰绮思》是挖苦天主教的,但是,他借法非愚斯最后的哭喊,道出了神职人员的假面目与真觉悟:什么出世的上帝哪、什么天哪,都是狗屁,都赶不上人生在世和那男欢女爱!

另一方面,《泰绮思》引发出一个主题。就是,如果神父只住在修道院中,根本远离女色、见不到女色,不“到世俗的中间去”,则那禁欲、苦修、出世的生活,就有“成功在望”的可能。这在宗教里,叫做“避世禁欲主义”(Ascetzcism)。这种主义,本是宗教中的歪道魔道,但在印度教里、在佛教里、在埃及诺斯替教派(Gnostics)里、在犹太以西尼教派(Essenes)里、以及在天主教里,都不乏此道。

为什么见不到女色是重要的禁欲条件呢?因为一见到,“有鳏在下”的“小和尚”就蠢蠢欲动了。

《老子》中说:“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古本《老子》无“民”字,全文则是“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意思是说:不看见足以引起欲望的事物,心就不会乱了(R. B. Blakney 在The Way of Life Lao Tzu里英译此句为If things much desired are kept under cover, disturbance will cease in the minds of the people.更有遮盖可欲之意)。在古文中,“见”就是“现”,不见可欲就是不显现可欲,但照今文读法,把不见就当看不见直接解说,反倒更近原意。

照《老子》的理论推知,要想不为女色所惑,唯一办法,就是看不见女色,眼不见心不烦,禁起欲来,方有可能。这种理论,从根救起,可谓与西方“避世禁欲主义”东西辉映。

司马相如《美人赋》中有这种对话:

王曰:“子不好色,何若孔墨乎?”

相如曰:“古之避色:孔墨之徒,闻齐馈女而遐逝;望朝歌而回车。譬犹防火水中,避溺山隅。此乃未见其可欲,何以明不好色乎?”

这就是说,“孔墨之徒”是好色的,只是要“不见可欲”而已,一见了可欲,就完蛋了。所以他们只能“避色”、逃避女色。照司马相如这种延伸,“孔墨之徒”之“贤贤‘避‘色”,其实真是“老庄之徒”了。

不过,这种“不见可欲”的理论,另有高人却不赞成、不佩服的。这种高人相信:不见也、躲避也,这都是消极的态度。《聊斋志异》中有《小谢》一篇,写陶望三不乱搞男女关系,有妓上床,他终夜不搞;有婢夜奔,他坚拒不乱。后来碰到两个漂亮女鬼跟他开玩笑,他有点“心摇摇若不自持”,但是立刻“肃然端念”,不理她们。《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有但明伦评语说:

于摇摇若不自持之时而即肃然端念,方可谓之真操守、真理学;彼闭户枯寂自守,不见可欲可乐之事,遂窃以节操自矜,恐未必如此容易。

意思是说:要真在美色当前全见可欲之时把持得住,才算真功夫。不此之途,只把自己“闭户枯寂自守”,避而不见,这种人,其实又算什么本领!一旦美色骤来,真正全无防身之力的,就在此辈。谢在杭《文海披沙》有《尤物移人》一则说:

彭祖七百余岁,卒以娶小妻妖淫败道,自陨其命;北山道人修行千年,为悦密云令之女,竟被擒戳;五戒禅师戒行精苦,一悦妓女红莲,竟堕恶道。尤物移人,可不惧哉!

我想,这些大师级的禁欲主义者,最后见到美女,一身除了鸡巴硬,其他全软了,原因就在所见者少,“不见可欲”者多,“见可欲”者少,因此败下阵来。为今之道,凡大男人,当不怕见女色方是。“眼中有色,心中无色。”才真是高人功夫。

1992年1月17日晨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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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华·小爱情

大中华·小爱情

在现代化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我们看到现代化的电子情歌、现代化的性病医院、现代化的人参补肾固精丸,却很少看到现代化的爱情。

现代化的爱情是什么?现代的中国人知道的似乎并不多,他们虽然也风闻什么自由恋爱,也爱得自称死去活来,但是,他们的想法太陈旧了、做法太粗鲁了、手法太拙劣了,在现代化的里程碑上,他们的爱情碑记,可说是最残缺的一块。有多少次,我看了古往今来的许多所谓爱情故事,忍不住好笑说:“中国人中的这种人呀!他们不懂得爱情!”

在上下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上,我们简直找不到多少可以歌颂的爱情故事、不病态的爱情故事。尽管二十五史堂堂皇皇,圣贤豪杰、皇亲国舅一大堆,可是见到的,很少正常的你侬我侬,而是大量反常的你杀我砍他下毒药。

一个号称中华五千年史的伟大民族,居然制造不出来多少像样的爱情故事,这可真是中国人的大耻辱!

毛病在哪儿呢?

毛病在中国的爱情传统,有了“子宫外孕”,出了“怪胎”,少了产生“爱得漂亮”的条件。

有老娘·没有小娘

原来讲爱情,第一要件就得承认两个主体——男方一个主体,女方一个主体,没有这种对主体的承认,什么情不情的,都无从说起。中国老祖宗在这方面做得真糟,他们不承认女方做为主体的地位。中国人对女性的尊重是“母性式”的,并且尖峰发展,成为孝道,有的甚至有点什么什么了。在另一方面,女人在没“身为人母”的情况下,也就谈不上什么,地位低级已极。中国男人一生下来就“弄璋之喜”,弄璋是玩玉石,玩玉石可增进德行;女人一生下来却“弄瓦之喜”,弄瓦是玩纺车,玩纺车可见习做女工。一套男尊女卑的天罗地网,打从出生开始,就把女人罩住,女人除非熬到“老娘”地位,才算以寡妇之尊,酌与长子抗衡,除了“老娘”外,永远踩在败部里,翻身不得。

上面说“身为人母”以后才升级,其实还是客气的、还是运气的,事实上升级不升级,还得看造化。汉武帝的钩弋夫人“身为人母”了,结果却遭了杀身之祸——汉武帝怕他死了以后,他儿子的地位可能被亲生母亲夺去,所以竟残忍的下令杀他儿子的妈!当钩弋夫人被牵去,泪眼回头,望着她的老公的时候,汉武帝却以“汝不得活”(怎能让你活)的一片无情,草菅人命。

所以,“身为人母”只能算初段,得顺利过关以后,才能落实。碰到汉武帝这种要命的大关,自然少见;但是婆婆妈妈的大关,倒也屡见不鲜。“身为人母”固然神气,但碰到“身为人祖母”的,立刻黯然失色,写“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宋朝诗人陆放翁,他同唐氏结婚,可是老娘反对,逼小两口离婚,造成最有名的“钗头凤”悲剧。这说明了女人的地位是多么可怜、小娘的地位是多么可怜,深情如陆放翁的,在爱情与孝道冲突的时候,都要选老娘而弃小娘,其他寡情的,自然就更别提了。汉武帝在中国名流中,还算是有情之人,“金屋藏娇”、“姗姗来迟”等典故,都因他而起,但是他的爱情——如果有的话——一点都禁不得与权力冲突,倾城倾国的赤裸情人,一点也抵不住倾人城倾人国的赤裸权力。他们真乏味!

这种没把女人当主体的情形、这种不把小娘当人的情形,其实不始于汉武帝,也不终于汉武帝,而是大中华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一直绵延不断的杰作,这才真是东西文化的一项根本差异。当东方的盘古扭动骨盘,把四肢五体转成四极五岳的时候,西方的亚当却大梦先觉,把肋骨转成原料,奉献给女人。这一差距,分离出两千年前的一幕对比:当亚当的子孙,正把埃及皇宫的美女可李敖巴特拉(Cleopatra)往家里抢的时候,我们盘古的后人,却正把自己皇宫的美女王昭君朝外头送!——人家宁肯为女人惹起战争,我们却甘愿用女人换取和平!你说多菜!

在权力与女人不可兼得的时候,西方的爱德华第八的表现是“不爱江山爱美人”;而东方的唐明皇呢?表现却是“江山情重美人轻”!中国人家喻户晓的《长恨歌》恋史,男方指手画脚,发了不少“在天愿做比翼鸟”“愿世世为夫妇”的假誓,到头来却不能同生、不能共死、不能横刀救美,反倒竖子不足与谋——自己逃难去了!你说多菜!

有情感·没有勇敢

这些对比,都多少显示了我们大中华的老祖宗,在处理小娘子的小爱情问题上,好像有点特别。他们好像从来不为女人花脑筋,既不屑花,也不肯花,甚至压根儿就没想到花,这样子“看女人没有起”,若要产生漂亮的爱情故事,岂不是妄想?大体说来,老祖宗们是不来恋爱这一套的,他们只会为几个抽象的大名词肝脑涂地、九死无悔,却不会为几个可爱女人鞠躬尽瘁、怒发冲冠。吴三桂在爱情宇宙里,只不过闪了一点“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灵光,就被道学之士一连臭骂三百二十年!中国历史上有“红粉”,也有“干戈”,但这两个名词总结合不上,老祖宗不允许“红粉干戈”,为女人打仗吗?去你的!那是爱伦坡笔下的希腊荣光和罗马壮丽(…… the glory that was Greece,/And the grandeur that was Rome.),中国文化是不为女人打仗的!

中国文化的一大正宗是道学——不管真道学或假道学,在道学的魑光魅影下,人人都被道德迷你,做成了道德迷,并且迷到不近人情的程度。流风所及,男女间的爱情问题,自然也就一律道德挂帅,谁谈情说爱谁就不是好东西,就要被摒于孔圣人的门墙之外,死了以后,也分不到孔庙的冷猪肉吃!人人想吃冷猪肉,所以人人都不敢公然谈情说爱。至多有多多的情感,却没有少少的勇敢。

清朝有一个朱彝尊,算是一颗彗星,他居然有了爱情的故事,并把这故事写成了《风怀诗》。不但把诗写好,还要把诗收进他的《曝书亭集》。他的道学朋友一看,可急了,劝他注重清议,别把这不三不四的咸湿诗放到集子里去。可是朱彝尊不肯,他说:“吾宁不食两庑豚,不删风怀二百韵!”(大好猪肉宁不吃,也不删掉这首诗!)

不了解中国历史背景的人,很难想像朱彝尊这种勇气有多么大!很难想像这种坦白是多么的不容易!因为在道德挂帅下,在真假道学桎梏下——匍匐在下面的,很少不是双重人格,双重得至少有两副以上的脸孔来应付人间世:一副是道貌岸然的脸孔,一副是暗度陈仓的脸孔,前者用来说教,撑门面;后者用来发泄,调剂满口大道理后的紧张情绪。

这种现象,试拿清朝的“南袁北纪”来说吧:袁子才袁枚,一边写《小仓山房文集》来说教,一边写《子不语》(即《新齐谐》)来发泄;纪晓岚纪昀,一边写《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来撑门面,一边写《阅微草堂笔记》来调剂情绪,他们的作品,道貌岸然与陈仓暗度前后辉映,乍看起来,简直不是同一个人作的,事实上却明明同一个人干的好事。袁枚、纪晓岚两位,其实还算有点真情至性的,至於别人,人格分裂得就更严重:元稹为老情人莺莺写的诗,不敢收入他的《长庆集》;孙原湘为女朋友屈、钱两人写的诗,不敢收入他的《天真阁文集》;陈文述的情词艳句,不敢收入他的《颐道堂集》;而和凝呢,索性干脆得一干二净——他做了大官以后,居然把他作的“香奁诗”全部赖掉,竟说不是他作的,是韩偓作的!

这些人格分裂的现象,都表示了在爱情的态度下,大家都变成了胆小鬼,戴上了面具,转入了地下。大家谁也不敢表露真情,至多做到暗通与私恋,表露到一片反常、一片变态、一片自我陷溺(self-absorption)、一片假惺惺!

难乎为妓

中国传统中爱情出了毛病,最基本原因,是男女结交不靠自由恋爱,而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间事,一开始就不是两个人间的私事(private affairs),而是父母媒妁“大锅炒”的亲事。这样的结交,一开始就以家族本位代替了爱情本位,夫妻之间,想在这种本位下产生罗曼蒂克的爱情,实在气氛不足。所以,中国的爱情故事,像《浮生六记》式的闺房记趣,为数就少。中国的女人结婚后,相夫教子,做黄脸婆,已无罗曼蒂克余地;男人结婚后,如果想爱你爱在心坎里,对象却很特别,被选中的对象,不是别人,却是青楼情孽——妓女。

以前的妓女和现代不一样。现代妓女都很忙,忙得不打话,就上床,实不考究任何水准与情调;以前妓女却斯文扫床,大家得先“小红低唱我吹箫”一番,绝不许公鸡见母鸡、公鸭见母鸭式办事。骚人墨客去找她们,必须经过基本的过门儿。这种情形,在唐朝发展得最具“规模”。唐朝知识分子以走动妓院为正业之一,从元白到李杜无一例外。在杜牧的诗里,可以看到太多太多“不饮赠官妓”、“娼楼戏赠”等作品,这说明了男欢女爱,不在别处,正在秦楼楚馆之中。秦楼楚馆是中国式爱情的大尾闾和大市场,中国式爱情沦落至此,想来也真可悲。

另一种变相的沦落,是佛寺道观的媒孽。由于传统中男女交际层层设限,大家只好借可以公开见面的所在、公开见人的职业,得到不少偷情的自由。唐朝的女道士许多都是私娼,其中水准与情调,有的很高,自然就是大家漫爱的最佳人选。李白有送女道士褚三清的诗,施肩吾有赠女道士郑玉华的诗,例子举不胜举。这种文人和“尼姑”的恋爱,相对方面,也就是太太小姐跟“和尚”眉来眼去的张本。传统里所以有这些畸形的爱情故事,究其原因,都是社会环境封杀爱情的缘故。

男乎为妓

因为社会环境封杀,另一必须点破的畸形是——同性恋情况的严重。这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乡土得要命,以中国文化和乡土自豪的,实在不可不知。

照《阅微草堂笔记》的说法,中国同性恋历史之久,可以上溯黄帝时代。中国自古就流传“美男破产,美女破居”的谚语,《晏子春秋》记齐景公与羽人的事;《韩非子》《说苑》记卫灵公与弥子瑕的事;《战国策》《说苑》记安陵与龙阳的事;乃至《史记》《汉书》记高帝与籍孺,惠帝与闳孺,文帝与邓通、赵谈、北宫伯子,景帝与周仁,昭帝与金赏,武帝与韩嫣、韩说、李延年,宣帝与张彭祖,元帝与弘慕、石显,成帝与张放、淳于长,哀帝与董贤等的事,都是习见的例子。两晋南北朝时代,竟有许散愁向统治者自白,表示:“散愁自少以来,不登娈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不搞后庭花,竟成为一个人足以自豪的美德!可反证当时男色的普遍!

同性恋不但有普遍性,甚至普遍到别有地区性,褚人获《坚瓠集》里,就记有“闽广两粤尤甚”的“南风”,清朝的福建省、广东省以及首都北京,在这种风气上都前卫得十足。北京的特色是戏子做相公。相公者,像姑也,像姑娘而实非姑娘,当时地位还不如妓女,倡优排名,只能跟进,伶人见妓女,得行礼请安。清朝法律中明定优伶子孙以至受逼被奸的男子,不许参加联考。一律成为被联考拒绝的小子,可见多邪门儿,这种优不如倡,直到梅兰芳出现,才算人心大变。梅兰芳的出现,使举国若狂,使中国人的奇异爱情尺码完全情不自禁。这种流风,只要看到《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反串,看到中国人喜欢男不男女不女的“女扮男装”或“男扮女装”,就可恍然大悟了!

难乎为继

写到这里,大中华、小爱情的一些切片,已经稍具轮廓。大致的结论是:中国过去的爱情传统,是不平等的、缺少相对主体的、人格分裂的、胆怯的、娼妓本位的、男色的、没有人权的、缺少罗曼蒂克的、病态的。我读古书,少说也有三十年,我实在无法不做出这样令人不快的结论。

从古书中,我实在找不出中国男人有多少罗曼蒂克的气质,所以,根本上,严格说来,他们形式上的“爱情”也简直不成其为“爱情”。吴伟业、陈其年歌颂的“王郎”、曾国藩歌颂的“李生”,我总恶心的感到,这些都是变态,不是爱情。一如《红楼梦》里演戏过后的柳湘莲,被薛氏之子误为相公,而要按倒在地一样。你不能说这些是爱情,爱情不该这样陈旧、这样粗鲁、这样拙劣。只要稍用水准、稍讲情调,你就会发现:过去中国式的爱情,实在不及格、不及格。中华文化复兴吗?在爱情的范畴里,我们能复兴到什么?

11月五号报上说,台北西门闹区的情杀案,是“在某单位服役的中尉军官庄水昆,因情感纠葛愤而行凶,他先在部队内杀死了一名卫兵,并将这名卫兵的尸体藏放在车辆底下,然后拿了一支枪从新竹赶至台北,到自己一见锺情的部属妹妹许美月家中,将许美月击毙、击伤她的哥哥,并纵火焚屋,然后畏罪饮弹自杀”。

看吧,又来了!中国式的爱情!随便一个例子,就显露给我们多少病态、多少粗鲁!但你别忘了,这种行为并不是“某单位服役的中尉军官”个人的行为,这种行为是陈旧、拙劣爱情传统的反映,只有根本不懂爱情为何物的人,才如此焚琴煮鹤、如此赶尽杀绝、如此霸王硬上弓。真正的爱情绝不这样,这样不漂亮的、不洒脱的,绝不是真的爱情!

现代的中国人,必须练习学会如何走向现代化,用现代化的水准与情调,开展现代化的爱情。迷恋秋雨梧桐,何如春江水暖?感叹难乎为继,何如独起楼台?在罗曼蒂克的爱情上,中国文化和乡土都无根可寻、无同可认,虽然本是同根生,无奈土壤不对,对现代的我们实没好处。

觉醒吧,中国的情人们!大情人正等我们来做。此时不做,还待何时?难道真等地老天荒吗?别迷糊了!地老天荒只能做大混蛋,绝非大情人。要做大情人,可得趁早呀!

《中国时报》1979年11月10日

〔附记〕刘声木《苌楚斋四笔》卷二有段文字记朱彝尊的《风怀诗》,他说:

吴县张应南户部藏有朱彝尊风怀诗手稿,与刻本不同涂改满纸,均有“颠倒鸳鸯”小印钤记,前后有名人题跋甚多。其妻兄吴县曹君直孝廉元忠曾亲见之。太仓某家藏有《鸳水仙缘》弹词一种,记风怀诗及洞仙歌词曲本事。吾乡姚庚甫大令景衡,年七十余,尝为后学讲风怀二百韵隐事,语语有证云云,语见桐城萧敬甫徵君穆庚子札记。

声木谨案:秀水朱竹坨太史彝尊,诗在我朝,虽为一大家,而风怀一诗,实为全集之玷,亦无庸为之穿凿附会,务必牵合及于某某而后已。纵使太史自暴其恶于众,后人更不必为之穷形尽象,刻画无盐,吾不知为之笺证者,欲师其事乎?抑欲师其诗乎?未免两失之矣!

这段很有趣味的老夫子文字,更可反衬出朱彝尊的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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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中女生被性骚扰

现代妇女基金会最近对台北市十四所高中职校一千二百五十三位女生进行性骚扰认知问卷调查,发现大部分高中职校女生对性骚扰的认知并不清楚,更严重的,是绝大部分受到性骚扰后采取消极逃避态度,无法做适时反应。

调查结果发现,一千二百五十三位女生中,有近四成曾受到暴露狂骚扰,遭男性故意以手或身体触摸亦达百分之四十八点一,严重的性侵略比例较低,但受访者中高达百分之九十六点二认为性骚扰问题严重。

发生性骚扰的场合,以搭乘公车(火车)时最多,高达七百四十四人,近六成表示有此遭遇;其次为马路、暗巷、公园、戏院、校园、电梯;至于施予性骚扰的人,则以陌生人最多,占八百九十五人,但也有二百零八位是熟人,像同学、朋友、亲戚等。

当被问及受到性骚扰的情绪反应,绝大多数女生答称是自责、恶心、愤怒、震惊、无助,九百零六人次想到要避开、三百六十五人次大叫、一百四十七人次不作声、一百四十九人次想哭,想要反击的只有六百三十九人次,一百七十九人次会报警,可见多数女性仍以消极方式面对性骚扰。当被问到公车上,若有人摸臀部时会采取的措施,竟有九百零五人次想换个位置,二百零八人次赶紧下车,会大叫或反击的人,只分别为二百零六人次和五百二十二人次。最后问到遭到性骚扰后的倾诉对象,八百人次表示会向朋友、同学诉苦,其次是母亲、姐妹,愿意向老师或专业机构反应的都不及一成,显示老师的角色扮演有待加强,而高中女生对社会福利和救援机构的认识也极有限。

问卷调查的对象是受害者的一面,她们是被动的、被骚扰的,至于主动骚扰人的一面,就无法调查。虽然无法调查,但是原因不妨探讨探讨。

男性想性骚扰女性,本来有它生物的基因与层次,这一层次,跟公狗见了母狗殊少不同。但是人所以为人,就在能越过生物基因和层次,而有以抑制与提升。从这种理解角度看,擅于性骚扰者,本身的水准与格调先出了问题。有教养的男人,绝不干这种事,这种事是下等人干的。

下等人为什么干这种事?重要原因之一,是教养不足。教养方面,性教育的欠缺和误入歧途,也是因素。

旧式的性教育太偏重在约束与压抑方面,这是错的。在某种范围与程度上,其实要用高格调的“黄色”出版品等,予以教化才成。我这种意见,乃是从佛门传教理论而来。佛门传教,有一奇怪的理论,叫做“以欲(慾)止欲(慾)”,主张用风情万种的美女,吸引好色之徒,以引你性欲为手段,以导你信佛为目的,这在《宗镜录》和《维摩诘所说经》中,都公开宣扬之。而所谓观音者,也是舍身干这行的。《西湖二集》有一个故事说,唐朝延州有位妓女,“不接钱钞”、不要钱,让人白嫖,原来这妓女是在“舍身菩萨化身,以济贫人之欲(慾)”!以身为布施如此,其为菩萨心肠,明矣!

这种观音化为女性给人搞的妙事,后来演变出“鏁骨菩萨”的典故。《续玄怪录》有这样一段:“一淫纵女子早死,瘗于道左,忽有胡僧敬礼墓前曰:‘斯乃大圣,慈悲喜舍,世俗之欲,无不徇焉。此即鏁骨菩萨。’”所谓鏁骨,就是锁骨,就是死后骨骼钩结如锁。《观世音菩萨寻声救苦普门示现图》中引《观音感应传》说,唐宪宗元和十二年(八一七),陕右金沙滩上,出现个漂亮的卖鱼女人,许多人都打她主意,她的条件却是对方须能在一夜之间背得出佛经《普门品》才成,结果有二十个人能做到。她说:“一身岂能配多夫?”改背诵《金刚经》,仍有十八人能做到。她又改背诵《法华经》,只有姓马的年轻人能做到。可是一迎女的进门,她就死了,并且尸体立刻烂光。后来有一和尚来,姓马的年轻人带他上坟,和尚开棺,“惟黄金色锁子骨存焉。”和尚说:“此观音菩萨,悯汝等以化现耳!”可见人信了佛,不一定搞得到观音,可能空忙一场!但观音摆人一道,却提升了人的信佛程度,却是佛门的一大收获。

基于这种理论,我们不必怕拿高格调的“黄色”出版品等教化人。其实,人类有许多原始的、潜在的欲望与意愿,这些愿望往往是反文明的、反社会的、不见容于现代的。在现代社会对这些愿望,多出之以压制。不过,硬性的压制是不健康的、也没有必要的,正确的方法是予以疏导、予以升华、予以假借。

例如人类有暴力的、犯罪的愿望,疏导、升华、假借的方法是看侦探小说、看相杀相砍的电影,这样随之“佯信”(make-believe)一阵、“自我陷溺”(self-absorption)一阵,暴力与犯罪也就随书而去、随电影而去,一若真空放电一般,内在的压力,可以疏散、可以化整为零。

同样的原理,有关“黄色”的出版品等,如果高格调的处理,也可达到无若有、虚若实的奇效,同时使人生更多彩、生活更丰富、想象力更天南地北。……性骚扰是没有格调的人干的事,真正有教养的人,眼中有色、心中有色,就别有天地了,谁要霸王硬上弓啊?

199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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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花花公子》

承快信寄来调查意见表,我就第五个问题“请问您认为此种出版品之发行,是否会增加性犯罪?”和第六个问题“若医学专家告诉您会减少性犯罪,您是否相信?”表示一点意见。

人类有许多原始的、潜在的欲望与意愿,这些愿望往往是反文明的、反社会的、不见容于现代的。于是,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对这些愿望,只好出之以压制。不过,硬性的压制是不健康的、也没有必要的,正确的方法是予以疏导、予以升华、予以假借。

例如人类有暴力的、犯罪的愿望,疏导、升华、假借的方法是看侦探小说、看相杀相砍的电影,这样随之“佯信”(make-believe)一阵、“自我陷溺”(self-absorption)一阵,暴力与犯罪也就随书而去、随电影而去,一若真空放电一般,内在的压力,可以疏散、可以化整为零。

同样的原理,有关性的出版品、电影等等,如果有格调的处理,也可达到无若有、虚若实的奇效,同时使人生更多彩、生活更丰富、想象力更天南地北。……性犯罪是没有格调的人干的事,真正有教养的人,眼中有色、心中有色,就别有天地了,谁要霸王硬上弓啊?

199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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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论结婚

婚姻的确已被人搅得乌烟瘴气,令未婚者心寒,令离婚者却步。但是,正因为人间还有一些成功的例子、有一些神仙伴侣给婚姻的美满做为榜样,所以,聪明人还是做了傻瓜。

男人因心老而结婚,女人因脸老而结婚(男人结婚是因为老之将至,女人结婚是因为青春不再)。

爱好独身的男人应该结婚,只有结了婚,才能衬托出独身多么可爱。

女人会防碍你的工作,只好用结婚来防碍她。

结婚是彼此无奈所产生的相对屈从。

美满婚姻的秘诀不在说谎,而在守密。

聪明的太太暗中结网;愚蠢的老婆公然造笼。

夫妻的最大不同是太太有苦说得出;丈夫有苦说不出。

太太因服从而得到支配;丈夫因支配而沦为服从。

有其丈母娘必有其妻,有其妻必有其夫,有其夫必有其丈母娘。

旧女性要胜过别人太太,新女性却要胜过自己丈夫。结果前者婚姻美满,后者离婚了事。

促成婚姻是兽性;厌倦婚姻是人性;维系婚姻是惰性。

男人因结婚才知道女人多么好;女人因结婚才知道男人多么坏。

恋爱是喜剧;结婚是悲剧;离婚是闹剧。

恋爱是追求;结婚是追打;离婚是追杀。

很多婚姻的发展模式是结婚前一对蠢蛋;结婚后一对混蛋;离婚时一对王八蛋。

199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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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电视谈现代婚姻的悲剧性

结婚前半个月谈现代婚姻的悲剧性

我四十五岁了。四十五年来,一直没有结婚,一直是单身汉。我想单身汉比结了婚的人更了解婚姻,不然的话,他早就结婚了。

谈到现代的婚姻,必须先谈过去的婚姻。

过去的婚姻有两个特色。第一是“奉父母之命”。“奉父母之命”的婚姻,新郎新娘都没有独立人格,新郎属于新郎的爸爸;新娘属于新娘的爸爸,我们现在用的“婚姻”两个字,“婚”字的原始意义就是指新娘的爸爸——就是岳父;“姻”字的原始意义就是指新郎的爸爸——就是公公。婚姻、婚姻,结来结去,结的其实不是两个人,而是两家人。两家的老太爷、两家的老太太。

过去婚姻的第二个特色是“奉儿女之命”。“奉儿女之命”的婚姻,说结婚是为了生儿育女,为了达到亲子之情、母爱等目的。这种理由,是跟人类发展历史不合的。人类本是动物,动物对下一代,是一视同仁的。你看母狮子、母老虎,当别家的小狮子、小老虎跑到怀里吃奶的时候,她来者不拒、不分彼此。人类后来花样多了,多得发生了产权问题、发生了占有问题,由产权、占有,发生了婚姻问题,于是母爱开始收缩,抱住自己的,推开别人的,直到人道主义者出来,呼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大家才恍然大悟人类错了,人类本是“幼吾幼也幼人之幼”的。

现代的婚姻,应该单纯是男欢女爱的结合,不“奉父母之命”,也不“奉儿女之命”。这并不是说否定父母儿女,而是说,父母儿女只该和婚姻当事人的“亲情”有关,不该和当事人的“爱情”有关。排除了“奉父母之命”与“奉儿女之命”以后,现代婚姻的悲剧性将会减少一点。

1980年4月21日

(中国电视公司《六十分钟》熊旅扬访问)

离婚后半个月谈现代婚姻的悲剧性

我对结婚没有什么研究,所以我在四十六岁以前,一直是单身汉,我大概是中国最有名的单身汉;但我对离婚倒颇有研究,在《李敖全集》第一册里,就有一篇九十五页的文章,叫《宋代的离婚》,那是我二十年前的大学毕业论文。

根据我对离婚的一点研究,我发现男女之间该离婚的理由,有时候比该结婚的理由还多一百个。从人类婚姻史上看,一夫一妻的制度,本来就是一种过渡现象。不错,有人一夫一妻、有人白头偕老,但是那种婚姻,我怀疑是“美”的。我认为男女之间,最重要的一种关系,是“美”,是唯美主义下的发展,是美的发展、是美的开始、是美的结束。

我们习惯上讲“真”“善”“美”,“真”是科学哲学的问题,“善”是伦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的问题,“美”是美学艺术的问题。凡是涉及“真”和“善”的问题,我认为女人都不适合问。你只要做一次选择法就够了。如果“真”“善”“美”三者不可得兼,一定要女人选三分之一,全世界所有的女人,都会宁愿不做真女人、不做善女人,而要做一个美的女人。女人宁愿是个假女人、坏女人,也要是个美人。

这就是说,女人的本质是唯美的,女人实在不适合求真、不适合责善,女人把感觉当做证据,这种人,怎么求真?女人把坏人当成好人,这种人,怎么责善?所以女人追求真相,真相愈追愈远;女人择善固执,善恶愈择愈近。女人只能追求美,女人若在追求美以外,还要追求真和善、还要替天行道,会发生可怕的错误。

我相信男女之间的一切关系,都是唯美的关系,恋爱应该如此、结婚应该如此,离婚更应该如此。男女之间除了美以外,没有别的,也不该有别的。我不喜欢男女分开时候恶形恶状。英国的诗人说:“既然没有办法,让我们接吻来分离。”这多美!

一句西方谚语说:“我们因不了解而结婚,因了解而分开。”胡茵梦同我的结婚,正好相反——“我们因了解而结婚,倒因不了解而分开。”胡茵梦在我出狱后复出后写文章支持我,写《特立独行的李敖》,她欣赏我的特立独行,我认为她了解我,但是,最后因不了解分开了,胡茵梦公开说我十年内不会同她离婚,她是“唐宝云第二”,几个小时后,她就收到我送的玫瑰花和离婚证书,她不是“唐宝云第二”,她是“胡茵梦第一”!

胡茵梦不了解“胡茵梦第一”,她从“求真”“责善”观点上,也不会了解“李敖第一”,但从美的观点上,她了解。她了解,我也了解,胡茵梦真是第一。

1980年9月13日

(香港丽的电视有限公司《猫头鹰时间》曾叶慕端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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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马英九别跑了,还是停止性交吧!

古人做一件事,比如跑步,做就做了,无须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甚至跑死了,也不要理由。公元前四五零年,费德皮底斯(Pheidippides)自马拉松平原跑回雅典,宣告希腊军队击败入侵的波斯军队的消息。最后消息传到,人却跑死了。其死之日,未闻有“为什么什么而跑”的理由。只是一跑成例,日后运动会上马拉松的项目,即因此而来。

二十多年前,李翰祥请我到他家打梭哈,骆明道等在座,一起玩得很高兴。李翰祥牌打得好,去取之间,纵横捭阖,极见功夫。有一道牌,骆明道出了钱,事后李翰祥摊开双方的牌,说按牌理你骆明道没有这样出钱的理由,请你说说你的理由看。骆明道大而化之,一时也说不出为什么这样出了钱,有一点窘。打完牌后,骆明道坐我的车回家,路上大笑,说:“翰祥真荒唐,玩牌就是玩牌嘛,谁还要花脑筋找什么理由!”骆明道这番话,当时我也一笑置之,后来所见人间万象已多,发现也不无至理在,因为理由、理由,无须别寻理由的事,人间也有很多,又何必一定找理由呢?许多事,理由是“不证自明的”(self-evident),理由就在单纯的、原始的本义之中,又何必巧立名目呢?

但是,在国民党的荒唐统治下、在民进党的呼拥配合下,我们发现,许许多多巧立名目的理由,却泛滥成灾了,令人讨厌之至。试以跑步为例。国民党用跑步来巧立名目,源远流长,最先是搞“为中华民国前途而跑”、“为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而跑”,食髓知味以后,开始跑的并发症,一发不可收拾。试看:

1986年9月28日,由中华民国田径协会主办了“为仲尼而跑”的活动,在台北开展。令人费解的是,纪念孔老二,每年祭典庄严,具备于斯,又跑个什么?跑又与孔老二何干?明明是为纪政竞选立法委员铺路,却巧立名目在孔老二头上,太胡闹了吧?

1986年11月9日,朱高正也来了。他在嘉义举行“为民主而跑”的活动。先在火车站吴凤铜像前发表演说,然后扬言在崇文国小操场跑十圈,可是仅跑了七圈,就跑不动了,“为民主而跑”七折放水。其实“朱放水”比“尤放水”还略擅胜场,因为1988年11月17日,尤清在板桥搞“为自由民主而跑”活动,地方民众反应冷淡,结果无疾而终。可见能跑它几圈,亦有大难呢!

1987年4月26日,国民党为“纪念先总统蒋公逝世十二周年与庆祝复活节”,举办了“为热爱生命而跑”,由宋美龄特颁祝词、经济部次长王建煊、教育部次长阮大年等一体参加,足见死去十二年的死者之复活,跟彼辈之跑攸关也!

1987年5月10日,台北市私立佑德高中、协和工商为庆祝总统、副总统就职三周年,主办了“为胜利而跑”,沿途书有“总统、副总统,我们敬爱您!”的看板以激励士气,足见士气跟马屁攸关、马屁又跟“胜利”攸关也!

1987年8月14日,中国时报、时报周刊推出蒲忠强主办“为同心协力而跑”;1988年1月6日,中华民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发起“为奥林匹克精神而跑”;1988年5月15日,国民党中央部副秘书长马英九带头,“为明日更美好的环境而跑”;1989年1月22日,世盟中国分会、救国团等衙门发起,又“为自由而跑”。……

跑呀跑的,跑到了今年,跑到这个月21日,又有了最新跑的理由。这回的理由是“为地球(日)而跑”。报上说,这一“为地球而跑”,21日分“基隆、台北、彰化、高雄四区举行;台北市长黄大洲在清晨六点半即偕同夫人,参加仁爱路晨跑活动,行政院研考会主委马英九、立法委员纪政、台北市议员江硕平、冯定亚及国民党台北市党部主委简汉生等人,亦穿着运动服‘全面武装’,和千余市民一起为地球而跑。”其他彰化以次,由民进党县太奶周清玉等分别主持,枪声一响,万脚齐发,使地球备感光荣。

几乎在所有的“为什么什么而跑”的节目中,我发现有一个人,可说无跑不与,就是马英九。我觉得,他做跑步秀未免做得多了些。并且,做得太多太久了,也没有新鲜感了。他虽然用跑步展示一身肌肉,以媚群雌,但是为了做官,他只是媚而已,不敢来真的。所以一身肌肉,回家仍是从一而终,颇令群雌愤愤。

我现在建议,马英九别跑了,换个花样吧。根据1987年3月9日的路透社传真,二十八岁的模特儿安妮·佛瑞儿宣称,为了支持马可仕,她决定在马可仕返国前,“为马可仕停止性交!”我建议从今以后,马英九宣布停止性交,这样一来,群雌可得“马英九也不在家里跟别人搞”的良好印象,小马可以有利仕途,自然尤佳。另一方面,我再建议不论国民党、民进党,如有跑难忍,不如也以停止性交代替,这样大家一绝“交”,对减轻台湾的人口压力,也可不无小补呢!

199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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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梦与鬼交

西方自中古以来,出现了两个字,一个字是incubus,意思是指女人睡梦中和她性交的邪魔(an imaginary demon or evil spirit supposed to descend upon sleeping persons, esp. one in male form fabled to have sexual intercourse with women in their sleep.)。梁实秋《远东英汉大辞典》把它翻成“压在熟睡者身上的恶魔”,显然翻得太斯文上床了。另一个字是succubus,意思是指男人睡梦中和他性交的邪魔(a demon in female form, said to have sexual intercourse with men in their sleep.)。梁实秋辞典中把它翻成“在男人睡梦中与其性交之女妖”,这回阴阳易位、姿式变换,不“压在熟睡者身上”了,总算翻对了。

不管是incubus还是succubus,都是性心理学中性梦的范畴,但是中国中古以来,却不来什么心理学,干脆把它分到医学的范畴内,并且只分女的,不分男的。所分的类,也很有趣,叫做“妇人梦与鬼交”。至于与鬼如何交法,查书便知。

宋朝陈自明《妇人良方》写道:

人禀五行秀气而生、承五脏神气而养,若调理失节、血气虚衰,则鬼邪干其正,隐避而不欲见人、时独言笑、时或悲泣,是其候也。脉息迟伏,或如鸟啄、或绵绵而来,不知度数,面颜不变,亦其候也。

意思是说,病是由于“鬼邪干其正”而来。这种病情,在明朝方贤《奇效良方》中,写得较详细:

人有五脏,中有七神,禀五行秀气而生,皆承神气所以保养。若阴阳调和,则脏腑强盛、鬼魅不能伤之;若摄护失节,而血气衰,鬼邪侵伤。故妇人梦中多与鬼魅交通,由脏腑虚,神不守舍,故鬼气得为病也。其状不欲见人,如有对晤,或时独笑、或时悲泣者是也。其脉伏迟,或为鸟啄,皆鬼邪为病也。又脉来绵绵不知度数者,颜色不变,亦此候也。苜戴人治效已载于书,信不诬矣。且寡妇尼僧夜梦交通,邪气交感,久作症瘕,或成鬼胎,以茯神散桃作丸治之。

这段话中说到寡妇尼姑“梦与鬼交”久了,甚至可形成“鬼胎”,当然是无稽,但写犯了这种病的“神不守舍”,却是实情。明朝张介宾《景岳全书》中,写得更详细:

人禀五行正气以生,气正则正、气邪则邪,气强则神旺、气衰则鬼生。如刺法论曰:神失守位,则邪鬼外干,即此类也。然妇人之梦与邪交,其证有二:一则由欲念邪思,牵扰意志,而为梦者,此鬼生于心而无外干也;一则由禀赋非纯,邪得以入,故妖魅敢于相犯,此邪之自外至者,亦有之矣。病因有内外,则证亦有不同。病由内生者,外无形迹,不过于梦寐间常有所遇,以致遗失,及为恍惚带浊等证,亦如男子之梦遗,其机一也,但在女子多不肯言耳!至若外有邪犯者,其证则异,或言笑不常、如有对晤;或喜幽寂、不欲见人;或无故悲泣,而面色不变;或面带桃花,其脉息则乍疏乍数,三五不调;或伏沉、或促结、或弦细、或代易不常,是皆妖邪之候。凡此二者,若失于调理,久之不愈,则精血日败,真阴日损,乃致潮热发热、神疲体倦、饮食日减、经水日枯、肌肉消削、渐成劳损,脉见紧数多,致不救矣。凡治此者,所因虽有不同,而伤精败血,其病则一。故凡病生于心者,当先以静心为主;然后因其病而药之,神动者,安其神、定其志;精滑者,固其精、养其阴。尤当以培补脾肾,要约门户,以助生气为主;若为妖魅所侵,则内当调补正气,如归神汤之类,外宜速灸鬼哭穴,以驱邪气,则自当渐愈。

比较起来,张介宾的“研究”,似乎有一半“科学”,至少他分出病因有两种,一种是鬼生于心的;一种是鬼自外来的。前者相当于男人的梦遗(遗精),是“病生于心”的,心病固须心药医,也可“因其病而药之”;至于后者,则是“邪之自外至者”,因“为妖魅所侵”,所以不但施药,还要“打针”(针灸)呢!

在许多治“妇人梦与鬼交”的药中,有一种叫“辟瘟丹”,由虎头骨半两、朱砂、雄黄、雌黄、鬼臼、皂荚、芜荑仁、鬼箭、藜芦各一两制成,“如弹子大,囊盛一丸,系女人右臂上,及用一丸,当病人户前烧之,一切邪鬼不敢近。”这药显然不是吃的,而是外用避邪的。还有一种叫“杀鬼雄黄散”,由雄黄、丹砂、雌黄各一两俱细研、羚羊角屑、芜荑、虎头骨、石菖蒲、鬼臼、鬼箭、苍术、白头翁、石长生、马悬蹄、猪粪各半两制成,“如弹子大,每用一丸,当患人前烧之。”这药显然也不是吃的,而是外用杀鬼的。

至于“打针”,《妇人良方》中早就告诉我们,在妇人被“鬼祟”时候,要针灸,灸的地点是“鬼哭穴”。《证治准绳》曾详论灸法,其言曰:

妇人梦与鬼交,脉来乍大乍小,乍短乍长,宜灸鬼哭穴。以患人两手大拇指相并,用线紧扎,当合缝虚半肉半甲间,灼灸七壮。若果是邪祟病者,即乞求免灸,云:“我自去矣!”

意思是说,如果真是“鬼祟”,在针灸“鬼哭穴”之下,病号就可代鬼讨饶说他要走了。《景岳全书》说针灸“七壮”有时还不够,还得“二七壮”(针灸时,一灼叫一壮,“七壮”是灼七下,“二七壮”是灼十四下),“务令两(指)甲连肉四处着火”,方才有效。

由于上面对“妇人梦与鬼交”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思路的奇怪和中医的荒谬。

1986年3月6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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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且”——“鸡巴刚刚用过了”

《诗经》中《郑风》二十一篇最后一篇是《溱洧》诗,一共两章。前后对称,各有十二句。近人把它翻成白话的很多,我且举宋海屏《国风新译》的一篇为例:

溱洧

溱与洧, 溱洧两条水,

方涣涣兮。 冰融缓缓流。

士与女, 一对好士女,

方秉蕑兮。 采蕑河畔游。

女曰观乎! 女的说看呵!

士曰既且。 男答已看到。

且往观乎? 女说再看看,

洧之外, 到洧水宽处,

洵訏且乐。 真开畅快乐。

维士与女, 这对好士女,

伊其相谑, 彼此相挑逗,

赠之以勺药。互赠朵芍药。

溱与洧, 溱洧两条河,

浏其清矣。 河水深且清。

士与女, 一对好士女,

殷其盈矣。 亲爱笑盈盈,

女曰观乎! 女说你看呵!

士曰既且。 男答已看到。

且往观乎? 女说再看看,

洧之外, 到洧水宽处,

洵訏且乐。 真开畅快乐。

维士与女, 这对好士女,

伊其将谑, 彼此相挑逗,

赠之以勺药。互赠枝芍药。

这首诗,其他的白话译者翻译得大同小异,但用字都不如这首简练。

《溱洧》是一首很不错的情诗,但它的命运,和《诗经》中其他情诗一样,都被历代老夫子给曲解了,不是解释成臣子爱慕君主的诗、就解释成“刺淫”(斥责淫乱)的诗。宋朝的朱熹倒是一个例外,他说:“《郑》(郑风)、《卫》(卫风)诗多是淫奔之诗。《郑》诗如《诗仲子》以下,皆鄙俚之言,只是一时男女淫奔相诱之语。”“《卫》犹为男悦女之辞,而《郑》皆为女惑男之语。”理学家朱熹虽然仍把好端端的情诗以“淫奔之诗”定位,但他终能以男女之诗来看它们,这是很不得了的前进眼光了!

朱熹说《郑风》“皆为女惑男之语”,这是很有趣的归纳与卓见。在这类情诗中,的确女的多为主动。这首《溱洧》也是如此。不过,原来解诗者往往把这种主动程度,给过滤了、给打折了。例如此诗中“女曰观乎”,大家都把“观”字当成“看”字来解释,这是错的。“观”在古文中固有“看”的意义,但也另有“游览”、“检阅”、“显示”等等其他意义。此外,还另有别解。郭沫若《释祖妣》说:“溱洧之诗詠溱洧之间游春士女既殷且盈而两相欢乐。‘女曰观乎?士曰既且’,观者欢也,委言之也;且者祖也,言已与他女欢御也。”这就是另有别解。

郭沫若的另有别解,解得还不脱学究气。说明白点,“且”字的意思根本是“鸡巴”一名词的当动词用(参看李敖著《中国性研究》一书),“既且”就是“鸡巴刚刚用过了”之意。所以,诗中“女曰观乎”,意思是女的挑逗问:“乐一下吧?”“士曰既且”,意思是男的说:“鸡巴刚刚用过了(跟别的马子用过了)。”女的再说:“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意思是说:“鸡巴再乐一下吧?洧水河岸那边有块好地方,实实在在让大鸡巴再乐一下吧!”

《吕氏春秋》中《本生篇》高诱注说:“郑国淫辟,男女私会于溱洧之上,有询訏之乐、芍药之和。”“询訏”高诱引鲁诗改“洵”为“询”。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国风注释》(Glosses on Kuo-feng)对“洵訏且乐”解说精审,但也止于“真是有大(地方)而且快乐”的说法。事实上,其为大也,乃在描写下一句的鸡巴,再非上一句的“洧之外”。正因是男女“伊其将谑”的话,所以才这样打情骂俏。

在不同期的旧《花花公子》(PLAYBOY)等杂志中,我收集有三幅图片,第一幅是女的仰卧,上身全裸,下身穿黑色裤袜,而做“女惑男之语”说:“Sorry, but I already gave at the office.”意思是说,抱歉呀,我今天已经在办公室来过了。既然跟老板搞过了、满足了,不拟再做爱了。第二幅是阻街女郎盛装倚门,用手指勾过客,而过客貌似老板者对她说:“Sorry, I just gave at the office!”意思是说,抱歉呀,我刚刚在办公室“既且”了。既然跟女秘书搞过了、满足了,不拟再做爱了。第三幅是一对男女在卧房,男已裸卧床上,摊开衣服,上有I WANT SEX字眼,意思是说,我要来一下;而女的开壁橱取挂在架上的衣服,上面却有I'VE JUST HAD SEX字眼,意思是说,我刚来过了,轮不到你啦!

人家说李敖“学贯中西”,早在花一小时五十分钟写这篇小文,谈中国文化,最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续西学以证之。

199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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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报要如鸡巴中正

中国古书《笑林广记》中有《公直老人》一则,原文说:“妻妾争风,夫又倦于房事,乃曰:‘我若就哪个只说我偏爱,今夜待我仰卧在床,看你们造化。此物向谁,就去与她干事。’妻妾无言,各将阳物摸弄,一时兴起,竖若桅杆。夫大笑曰:‘你两个扶持它起来做了公直老人,不肯徇私,我也没法。’”这个笑话,使我想到这种“公直老人”的态度,其实正是办报者应有的态度。把报办得“不肯徇私”,一如鸡巴之不右倾不左袒,到了这种地步,才算真火候。感而有诗,记以勉之:

办报要如鸡巴中正颂

中立不倚,守正不阿,

中正中正,唯我鸡巴。

1991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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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中的乱伦

希腊有俄狄浦斯(Oedipus)神话。底比斯(Thebes)国王伊俄斯(Laius)得到神谕警告说,他的儿子将把他杀死,因此他在太太伊俄卡斯忒(Iocaste)生下儿子时,命奴隶弃婴于山。但一个牧人救起这弃婴,弃婴就是俄狄浦斯。后来科林斯(Corinth)国王把俄狄浦斯养育,视若己出,抚养长大后,俄狄浦斯也得到神谕,说他命中注定杀父妻母,于是他决定远离科林斯而去底比斯。路遇他的生父,相逢不识,发生口角,乃将对方杀死。由于他破解了女妖斯芬克斯(the Sphinx)的谜语,底比斯人拥他为王,娶了守寡的王后,原来就是他母亲。后来真相大白,他母亲自杀,他弄瞎自己眼睛,自我流放国外。——人生受命运拨弄,一至于此!

俄狄浦斯的遭遇,在希腊是神话;但在中国,却是活生生的人间故事。

1948年4月5日的天津《大公报》上,有这样一则报导:

从军廿年妻女流亡

结识少女竟是亲生

西安一幕乱世乱伦悲剧

(本报西安通信)在此战乱时期,人民不能安居乐业,古怪事情就不免接二连三发生。所谓乱世多悲剧,真是一点不假。市区日前发生一件乱伦案。父亲出外多年,竟姘识了亲生女儿。到西安来结婚,才遇到前妻。

有一个河南夫人王李氏,二十年前结婚,生了一个女儿,丈夫便去从军,女儿今年已十九岁,名叫瑞芳。瑞芳的父亲从军后一直没有音信,抗战时,她母女逃难到西安,举目无亲,告贷无门,就住在北关铁道北边的新王村,替人洗衣做活,补破缝穷,维持生活。胜利后,战祸不停,她们仍然有家归不得。由于物价狂涨,她们收入不多生活艰困,去年春天,她便把瑞芳寄养在三原县干亲家刘某家里。刘家的少爷宝生在三原县某中学读书,家道也还富裕,她颇有以女妻之之意。瑞芳虽是贫家少女,却喜爱虚荣,母亲又不在身边,无人管束,便终日打扮得花枝招展,和干哥眉来眼去,暗暗调情。同时并且和当地驻军排长王杰生认识了,苦于无缘幽会,颇为苦恼,在情不自禁时,便和干哥发生了关系。

本月中旬,刘宝生因事去宝鸡,瑞芳空帷难守,又勾搭上那位相思已久的王排长。王排长虽已年近四十,除了以金钱衣物魅惑瑞芳,而且会献殷勤,使得瑞芳死心塌地,以终身相许。嗣后经秘密商议,来西安结婚。瑞芳在干妈面前撒谎,借口探母,于三月二十一日与王杰生同来本市。

下车后,二人曾一同去新王村,可是瑞芳的母亲恰巧已去三原了。瑞芳就在家和王杰生双宿双飞,俨若夫妇。

二十三日清晨,瑞芳与王杰生春梦正甜,被敲门声惊起,瑞芳以为母亲回来,披衣下床,欣然相迎,谁料闯入的竟是干哥刘宝生。刘见王杰生横躺在被窝里,不禁醋性大发,恶声咆哮。王某哪肯相让,三言两语,大打出手,邻舍相劝无效,终于拉拉扯扯,扭往法院论理。

王李氏到三原,知女儿已返省,住了一天,即刻回家,刚到家,就听到瑞芳的丑事,迳又急赶进城,到地院追寻,终于发现他们。而且王杰生右眼下一颗斗大黑痣,更使王李氏失声惊呼;被刘宝生扭着的中尉王排长,一时也惊呆了,直瞪着瑞芳的妈。原因王李氏发现的正是一别二十年当兵的丈夫,而王排长也发现“姘头”之母竟是结发爱妻!刘宝生气得直跺脚,瑞芳更羞得无地自容。王李氏直嚷:“回家去说,回家去说!”这幕荒唐、曲折的悲剧就这样结束了!(乔琪三月二十六日寄)

上面这个报导,一点也不是神话,而是乱世中国的乱伦奇闻。——人家成为神话的,我们却是活生生的人间故事,乱世使神话“落实”至此,呜呼,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人!

199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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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劭玉铭”三字无字不淫

——劭玉铭者,从小就舔女人屄而又铭记在心者也

宋美龄比起蒋介石来,更可恶的部分是:蒋介石是土流氓出身,没喝过洋水,容或不知西方自由民主为何物;但宋美龄留学西方,理应知此。但宋美龄却不然。她受过良好的西方教育,但却也不知自由民主为何物,这就更不可原谅了。美国总统夫人依莲诺·罗斯福(Eleanor Roosevelt)说宋美龄:“她可以把民主政治说得天花乱坠,却不知道如何过民主生活。”(She can talk beautifully about democracy, but does not know how to live democracy.)这句话说得可真入骨极了。

宋美龄以外,其实受过良好西方教育却甘为国民党鹰犬者,也是一样。其中有国民党新闻局长劭玉铭者,就是其中之一。劭玉铭把民主政治也说得天花乱坠,但是身为文字警察总监,实行起来,却言行不一。例如解严后,查禁图书所依据的七种法令中,《戒严法》和《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不能用了,查禁的罪名减少了,发生了“要禁书,缺罪名”的不方便。劭玉铭手中所能掌握的撒手锏,只不过是《出版法》、《出版法施行细则》而已,用这些残余的法律来禁书,范围就大打了折扣。按照《出版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只有触犯或煽动他人触犯内乱罪外患罪者、妨害公务罪、妨害投票罪、或妨害秩序罪者、亵渎祀典罪、或妨害风化罪者、或评论尚在侦察或审判中之诉讼事件者,才能查禁,但是,李敖写《蒋介石研究》、《蒋介石研究续集》、《蒋介石研究三集》、《蒋介石研究四集》及《蒋经国研究》等书,不论怎么用《出版法》扣帽子,都扣不上,但是劭玉铭为了希旨承风、为了作官,却又不得不消灭这些书,于是,主意打到傻傻的警察首长头上,遂在十一月四日,以(76)铭版四字第一三六四五号函,秘密通知警察单位如下:

李敖所著《蒋介石研究》、《蒋介石研究续集》、《蒋介石研究三集》、《蒋介石研究四集》及《蒋经国研究》等五书,对于先总统蒋公及蒋总统经国先生之生平事迹多有不实或无中生有之陈述,乃属谣言,足以影响公共安宁,似有背违警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第一款之规定,请转知该管警察机关依法处理。

中国俗话说“做戏无法,出个菩萨”,劭玉铭显然“查禁无法,出个警察”了,——他竟走投无路,要用被大法官裁决违宪的《违警罚法》来帮忙查禁书了,这种手法之邪门儿,戒严时期警备总部的武人都干不出来,而他们文人却优为之,——解严云乎哉?

劭玉铭言行不一的手法,在其他方面,也照来不误。例如他控制三家电视台,无微不至,甚至到了笑话的地步。一个“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喝汽水广告,都要删去“有什么不可以”六个字,才准播出,其离奇怪异、妄生别解的心态,已经接近变态心理的程度!

最近《求是报》创刊,想在三家电视台登广告,广告画面一首诗,原文如下:

李敖创办《求是报》,

男人喊爽女人叫。

别的报纸是手枪,

我们报纸是大炮。

送到电视台,竟遭封杀,理由是男人不能喊爽女人也不能叫,公司的人通知我改,我同意改为“好人喊爽坏人叫”,居然也不能过关,并且通知我,“手枪”、“大炮”字眼,也属不雅云云。

我得知后,实在又好气又好笑。“爽”是中国文字,字典中定义明确,并无不雅之意,播报时也无台语发音令人不爽,为何竟令劭公不爽,而予以封杀?若谓字典以外,别有他义,也不能成立。若“淫者见之以为淫”,在劭玉铭之流眼中,“爽”字为淫辞,那么,依照同样的逻辑与模式,“劭玉铭”三字,也就无字不淫。其中“玉”字,不见于字典者,别有他义,他义不是别的,就是女性生殖器。所谓“品玉”一词,就是舔屄、舔女性生殖器,来自拉丁文所谓之cunnilingus者也。所以,“劭玉铭”三字,听来恰恰是“从小就舔女人屄而又铭记在心者也”,试问这样子歪解以答劭玉铭,劭公其爽也乎?

199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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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皮条客”自立晚报

求是报是光明正大开明前进的报,每天所涉主题极多,提倡新的性观念亦为其一。在求是报的超群脱俗标准上,并无所谓色情问题,只有格调问题。相对的,其他各报反倒有种种问题。

自立晚报刊出卢修一等照片并附加说明,用字遣词,意在污蔑求是报、窄化求是报,一看即知,我们不能同意。相对的,我们要指出,真正有问题的报纸,乃是自立晚报自己。

在这一点上,不劳我们证实,我们随手拾起本月10日出版的《新闻评议》第一九五期,就可看到自立晚报的真面目。

这期《新闻评议》中,有《主动评议案》一篇,题为“自立晚报变相提供色情资讯 混淆社会视听应予谴责”,其中有新闻评议会决议文。在“决议主文”中指出:自立晚报连续二十四天以专栏方式报导台湾风化场所,并辅以照片说明。本会检阅其内容后,认为其有“详细指出风化场所之地点”、“采访老鸨和妓女”、“详论没落原因”、“详载其经营手法”、“使用粗俗文字”等偏差报导,实已造成“变相提供色情资讯、催化色情风气”、“混淆社会视听、助长色情犯罪”等严重后果,应予谴责。

在“事实”方面,决议文指出:本会发现自立晚报从七十九年12月27日至八十年1月19日连续二十四天,开辟“台湾风化区追寻系列报导”专题,介绍台湾二十四个没落犹存的妓女户,分别由二十三位记者执笔。

本会检视其报导内容,有下述不妥诸点:

一 详细指出风化场所之地点,并辅以照片说明

未免再度曝光,本会不作引述。

二 采访老鸨和妓女

记者采访老鸨和妓女的心态,例如:“肯定妓女户存在的正面意义……里边的管理,事实上是老鸨为了保住其钞票而设,因此无论是何种因素进去,双方各写好契约,期约内老鸨花钱买来的货,当然要好好看管……,因此,只要不想逃跑,老鸨自会供你好好吃,穿得漂漂亮亮,‘保护’得好好,至少是赚钱工具”、“……所以日子一久也就想开,反正污点无法去除,加上本身没有一技之长,只能认命就此‘混’过一生”、“……妓女户这一行对社会也有贡献,可以解决社会问题”、“……四十六年执壶伊始,即让军民寻芳客惊艳,当时有二十岁上下的幼齿伺候,生意好得川流不息,日以继夜,夜以继日,赚钱如流水”、“……娼馆拥有四、五十位小姐,个个经过筛选,颇具姿色,一些姿色平庸的小姐只能打杂”……等。

三 详论没落原因

专题中多对如今没落的娼馆述其原因,例如:“……光复后,中山北路、北投,乃至近年东区色情的相继窜起,在配合指油压、泰国浴、‘扮皇帝’等种种色情花招名堂,已迫使仍停滞在‘人肉市场’阶段的华西街,犹如连续遭到重创,毫无招架还手余地”、“……嫖妓的消费型态也日趋‘高级’,尤其丰原市紧临台中市区。……嫖妓这种讲究‘新鲜’、‘气氛’与‘刺激’的奢侈消费,自然也转到花招较多的台中市‘宣泄’,而使‘后菜园仔’空留盛名而日益没落”……等。

四 详载其经营手法

例如:“……服务品质极具特色,在当时卖春女子的阵容中,除了平地的女性外,尚有就近‘五峰’、‘尖石’两个山地乡貌美无比的山花,其性情温柔无比,对寻欢客的需要可用‘曲意承欢’来形容”、“……白天一节四百元,晚上一节五百元!”、“目前抚远街风化区较畸形拉客方式,是用孕妇拉客……一位老鸨表示里面有‘大肚子’的,要不要?玩起来更爽!”、“一个人一个房间,一张床,一个小柜,一票一百五十元,一次四十分钟”、“……属第三代的色情业者为求突破,除了大举结合中南部有名的老鸨,以有组织、系统的经营手法,并以面貌、身材姣好的年轻小姐为号召,果然一炮打响知名度”、“……此地风光不再,留下的是寥寥无几的老‘查某’(老妇),偶尔穿插‘幼齿仔’(少女),但已难留住年轻人脚步”……等。

五 使用粗俗文字

记者在报导此专题时,对于部分人士所用的称谓不够庄重,似嫌粗俗,例如,“外地流莺前来打尖客串”、“娼公”、“新货色”、“恩客”、“有欲男子”、“幼齿仔”、“老芋仔”、“山花”、“老查某”……等。

新闻评议会在列举“事实”后,做出“决议理由”,指出:上述事实已引起诸多弊端,分述如下:

一 变相提供色情资讯,催化色情风气

此二十四篇的专题报导中,不只详细指出全省风化场所的地点,进而评论过去色情行业无法与现代色情经营竞争的原因(例如,嫖客喜“刺激”、“气氛”,不再爱古老的“速战速决”,更有配合指油压、泰国浴、“扮皇帝”……等色情花招),又加上照片辅佐说明,使得色情行业俨然是正当、正常的营利事业。使原本不知情的读者阅报后,对全省的公娼、私娼及其经营状况了若指掌,甚至可按“文”索骥。自立晚报此种提供社会大众色情资讯与催化色情风气的行为,实应深自检省。

另外,在述及过去色情行业渐遭淘汰的原因时,也连带介绍了现今色情场所经营的花招,反而变相地提供了色情资讯,让不被社会道德所接受的色情交易,跃然于版面上,公开宣传。

二 混淆社会视听,助长色情犯罪

在此专题中,记者曾采访了老鸨和妓女,引述老鸨对此古老色情行业风光不再的无奈与感叹,访问妓女时,则肯定妓女户功能,有“只要不想逃跑,老鸨自会供你好好吃,穿得漂漂亮亮,‘保护“得好好,至少是赚钱工具”等偏差言论。另外,又将“幼齿仔”、被卖进的山地少女,列为妓女户招揽客人的依恃,甚至用璀璨岁月形容过去“生意”的兴隆,用“白头宫女,独饮重话天宝遗事”来形容如今仅剩几家的公娼寮,均甚不妥当。

这样的报导角度,无视社会善良风俗,对若干违法买卖及陷无辜女孩于色情行业的老鸨,毫无谴责之意,反而对其没落至此,给予惋惜同情。此种助长色情犯罪的报导方式是非不分、善恶不辨,实会混淆社会视听,阻碍正确健康价值观念的形成。

新闻评议会最后在“结论”中表示:本会切盼自立晚报在制作专题时能慎择题材并确实考量其表现内容,及对社会的影响,切勿耗费大量人力、时间,徒然制作对社会大众有害的资讯。

根据以上新闻评议会的决议文,我们看到自立晚报自己,才是真正有问题的色情渊薮。尤其它提供了大小嫖客们“按‘文’索骥”的方便,“提供了色情资讯,让不被社会道德所接受的色情交易,跃然于版面上,公开宣传。”所做所为,俨然是“皮条客”的行当,更属卑下已极。至于“无视社会善良风俗,对若干违法买卖及陷无辜女孩于色情行业的老鸨,毫无谴责之意,反而对其没落至此,给予惋惜同情”,其寡廉鲜耻丧尽天良,更属一般“皮条客”所望尘莫及者。由此看来,自立晚报不但是“皮条客”,且是此道中的“无党无派独立经营”的大亨级“皮条客”,我们可别忘记!

199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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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丹的历史教训

过去台大校长傅斯年奚落女人不能学历史,旨哉斯言。许晓丹,女人也,妄在大学里学历史,结果一事无成。愤而学画、学舞,其画也、舞也,固多野狐,但敢在11月24日晚上在台中市中兴堂演出最后一场时,脱光衣服,全裸走向观众,则其创造历史之功,亦颇足记。今早见报,台中市警察局已传讯她,把她依法移送地检处侦办。——全世界学历史的而被警察局移送过者,只有李敖和晓丹女史焉。

许晓丹事后向记者说,她被台中市立文化中心、台中市文化基金会压迫,书面切结不做全裸演出后,至感悲愤,乃在一夕之间,“被迫以裸体表示抗议”,“对历史有了交代”云。可见她本来宣布的为“剧情演变上的需要而脱”的理由,可以临阵转换。最后以“对历史有交代”而脱,足见历史之功,大于艺术,晓丹女史固不忘本也。

许晓丹这一脱,至少造成两大后果,一个涉及妨害风化罪,这是艺术与法律的问题;一个涉及裸露开放尺度,这是新闻与自由的问题。前者属于法院范围,我们静候官司开场;后者属于新闻局权责,我在这里先加讨论。

许晓丹全裸以后,各报均有报导,有的不登照片;有的登了,但在要害处加上遮盖,唯独台湾省政府做后台的新生报刊出三点全露的照片,未加丝毫遮盖,这一处理方式,显然也是创造历史性的。因为按照官方《诲淫诲盗出版品取缔标准》的规定,“凡女人图书或裸体照片赤露乳部或臀部其姿态淫荡者”,均在取缔之列;复按《裸体照片之审处标准》的规定,凡“未带乳罩或仅着透明衣饰而赤露乳部之女人裸体照片具有诲淫作用者”,也在取缔之列,纯粹照这种法令规定,似乎禁止裸露之重点,乃在乳部和臀部,而不包含臀部背面之阴部,当然这是大官人们的一种疏失。也许大官人的原意是:乳房屁股都不能露,阴部还用说吗?但按“罪刑法定主义”的立法原则,的确不能因为没列举就可以涵盖阴部。不过大官人不管这些,他们要提出解释,标准解释是,他们坚持要“三点不露”。三点者,左右奶头和阴部是已。在这种认定下,显然臀部已被开脱,而大官人视野,直奔阴部矣!

显然在法令和解释上,如此严苛,但在施行上,大官人上下手之间,却大有弹性。对这个问题,我在三年前曾写一封信给新闻局长张京育学弟,指出“藐视贵局规定而大露特露者,贵党主持之报纸固优为之”。我举出1984年2月21日到22日两天的大华晚报和联合报为例,图上奶头和阴部无一不露,问他:“凡此密集安露,贵局及有关单位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唯小民是抓,此何等视野乎?又何等视觉乎?”我又问张京育,若推托那些裸画是画家的艺术品,也不能成立,因为1985年1月9日的中央日报上,明明刊出“限制级”电影的露奶头照片,“局长先生,这回可不是画家的艺术品,这回是活生生的照片,这又怎么说呢?”

张京育学弟没有答复我,当然也没有惩罚中央日报,三年下来,新生报趁许晓丹一脱,两点以外,更中央开放而报导之,劭玉铭学弟若不惩罚新生报,从此阴部照片,即可堂皇而上新闻媒体矣!如此开放,自为我们所乐闻,而许晓丹临门一脱,自可蔚为历史教训矣。

1988年11月26日

附录一

评《李敖论许晓丹》(许晓丹)

过去诸多媒体的报导,胆敢出面肯定吾家的历史价值,惟李敖第一人,勇气可嘉,令人钦佩,平日吾家常感国内诸多评论家有放屁之嫌,李敖之言足当这些言论家的借镜。

吾家原本不属于地球上的人类,殊不知在天上犯了什么错,被贬至人间,七个月前突发奇想,试图拿我的艺术创作来关怀社会,在整个舞剧的过程中,从事前事后,人前人后,台前台后,吾家感慨良多,原来这个社会隐藏这么多不纯洁的道德观,上帝创造人类时,并未创造衣服予人类,衣服是人类心中的罪而发明的产物;吾家认为裸体无罪,是艺术家极佳的创作素材,而人体沦为“艺术、色情之争”,因“裸体”而被“移送法办”,吾家除嘲笑社会的无知外,更感荣耀焉!

古今的伟人,吾家有几位由衷敬仰的人物提供李敖参考:政治家——孙中山、朱高正,画家——梵高,音乐家——贝多芬,哲学家——史怀哲,文学家——莎士比亚,舞蹈家——邓肯,中国历史名人——曹操、潘金莲,这些人物与吾家有相通的精神,心中拥有无限的真诚与爱,而李敖也曾是我崇拜的人物,现在对您有点尴尬,也许您不如从前的伟大,但愿是我的误解。

李敖论吾家“最后以‘对历史有交代’而脱,足见历史之功,大于艺术,晓丹女史固不忘本也”。吾家感动您窥见此举的历史意义,而“历史之功,大于艺术”,是否反映您对艺术稍显浅见?艺术的生命,乃是其创造性与精神内涵,而吾家的艺术价值,在当今社会,尚无人有资格来断定。

吾家已经“涉嫌妨害风化”被移送法办,所有的证据均不构成妨害风化的罪名,我不怕,我准备挑战中华民国的法律,至目前我国政府的法律均无一条明文适用吾家的,吾本艺术工作者,我国法律尚无条文如何“保护、管理、辅导”艺术家,所谓的“露三点”,或“不露三点”,不是我在乎的范围,有些政要人物借此机会大做文章,说吾家“大可不必由舞台走入观众席,由此很难认定是艺术”。显示我国政府官员太过无知,吾家的艺术理念,试图打破舞者被设定的空间,艺术该与人群结合,其由异常单纯。

李敖论及吾家“‘被迫以裸体抗议’,‘对历史有交代’云。可见她本来宣布的为‘剧情演变上的需要而脱’的理由,可以临阵转换”。吾家必须大喊冤枉,李敖,李敖!您知这是功利的社会,吾家为这桩舞剧花尽了我所有的积蓄,前两场,我因现实问题而妥协,吾家穿上薄纱,心中除了委屈,没有别的感觉。我的团体在台北与我共持的理想,在第一场亮灯后,眼见票房惨败,立即在后台与吾家翻脸,而在最后一场,我毫无妥协的理由,吾家在后台被逼签了五张“借据书”才上台的,冷冷暖暖我感受在心,我依旧感激他们帮助我完成我的艺术理念,为台湾四十年的历史跨出了一步,并非“临阵转换”,其实,钱丢了再赚,没什么大不了的。

附录二

批《评<李敖论许晓丹>》(吕佳真)

当年贺知章读李白诗文,叹为“天上谪仙人”,历经一千二百多年,未见有同此称号者;而今赫然发现另一个自诩为“天上谪仙人”的女人许晓丹,不晓得李大仙在天庭上做何感想?不过我这个凡夫俗子是不敢苟同的。

我向来是不管人家脱不脱的,无论谁脱,我都大过我的生活,一点也不受影响。许女士说她要拿“艺术创作来关怀社会”,真巧,我是个社会人,不得不谢绝她这种自作多情的关怀。而且糟糕的是,历史教育显然在她身上未发生作用,身为历史学系毕业的我,不得不提笔,以正视听。各位看官,台湾的教育再怎么不科学,至少教出来的学生,还知道人类不是上帝所创造的,即使是小学生也听过达尔文的进化论,但是这位历史学系出身的许女士,竟然认为“上帝创造人类”!再者,她显然根本不了解衣服最初的作用是什么,因为她中了伊甸园的毒太深了,什么“衣服是人类心中的罪而发明的产物”,不对!衣服是为了御寒而发明的。许女士“嘲笑社会的无知”,真不知到底是谁无知!

许女士“由衷敬仰几位人物”(孙中山、朱高正、梵高、贝多芬、史怀哲、莎士比亚、邓肯、曹操、潘金莲),这些人物与她“有相通的精神”,据我读过以上人物的传记、文章、报导,除了邓肯有过相似的行径外,我实在看不出其他人有任何迹象显示“相通的精神”。即使像潘金莲,我翻遍了《金瓶梅》,也没看到她有裸体是艺术的想法,而且她裸体是为了性爱,而不是艺术。

许女士认为李敖对艺术“稍显浅见”,原因是由于李敖说她“历史之功,大于艺术”。其实李敖是针对她自己说的“对历史有交代”而发,所以根本上来说,许女士的脱,是为了对“历史”而非“艺术”有交代,误解的应该是许女士吧?

许女士一方面认为其艺术价值“尚无人有资格来断定”,“我国官员太过无知”;一方面却又认为法律有资格“保护、管理、辅导”艺术家。难道法律不是政府官员定的吗?政府官员不是人吗?而且既“无人有资格来断定”,难怪票房惨败,因为观众是人!

许女士一直强调她是有艺术理念的,可是在《评<李敖论许晓丹>》一文中,上上下下找不出她的艺术理念,而且艺术理念既然能为“现实问题而妥协”,其理念恐怕也不坚定。

最后,我想提醒念过“历史学系”的许女士一下,台湾不止四十年历史,在连雅堂的《台湾通史》序中,早已明示。请有点基本常识,再谈艺术理念好吗?

1988年12月6日

附录三

许晓丹、史脱乐·立法院、梁山伯(李世杰)

前一阵子,听说许晓丹宣布要竞选立法委员,觉得这不过是件平常事,别人竞选得,她当然也竞选得,不足大惊小怪。及至听到她自称:决心竞选立委是“被逼上梁山”,可就觉得很滑稽,直欲喷饭了。把立法院视同“梁山”,许晓丹亦“诚实”也哉。夫梁山者,有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合成一百零八条好汉,人数虽不及立法委员之多,却也全属“英雄人物”。论行径:杀人放火,强抢硬劫;喊口号:替天行道,打抱不平。智多星犹如党棍子,老贼婆绰号母大虫,大碗吃酒肉,大块分金银,不惟杀贪官污吏,而且兼打家劫舍。回头看看国会殿堂的立法院吧!论行径:特权贷款,股票飘飘;喊口号:民主宪政,法治、民意;说沟通:明则酒饭协商,暗则黑市交易;看好戏:文则钢铁部队,百手齐举,全案而表决之;武则桌椅与拳头齐飞,卷宗共资料遍地,武艺尽高强焉!及时雨发号施令,不愧党鞭;黑旋风板斧挥舞,无殊勇士;豹子头、花和尚直撞横冲,母大虫、一丈青雌威奋发,更有那潘金莲的同乡杨宝琳,居然大胆地对她的“敌人”说:“我还想嫁给你呢!”(想“嫁”人,莫非也要“脱”了?)嗨!春色满园,非常热闹。这样的“立法院”,也真的有梁山泊的气象,而许晓丹竟被“逼”得想把它当做献身艺术、“三点”全裸的舞台,想在那座有“国会殿堂”美名的台上,去做“荡妇的祈祷”。她现在尚未开始竞选活动,单单这一宣布,已经足使立委诸公诸婆“梦”里心神“迴旋”个天旋地转了。一旦她真的当选,可以预见的,必定震动全台,轰动全国,摇动全球的。那时候,平日害怕立法委员严厉质询的官儿们,纵使明知“许委员晓丹”要提出什么难堪的问题来开炮,大概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迎战矣!

就在许晓丹声言“被逼”之后,由于她而被人联想起的意大利国会议员“小白菜”,忽也传说要“东征”台湾了。这可实在是一项具有震撼性的新闻。“小白菜”本是著名脱衣舞星,不知哪位仁兄首先给她个“史脱乐”的中译名,译得真是“传神”之至(如果译为“丝脱乐”或“恣脱乐”,似乎也很精彩)。记得当年外电说,意大利社会党因为长久未能争得国会多数席,就以恶作剧的态度提名这位“脱星”出马竞逐议员,想给执政党难堪。不料弄假成真,选民们并不恶作剧,他们“认真”地给了她足够的选票,她终于名正言顺地代表社会党,堂而皇之的走入国会殿堂。这下子,社会党对自己,可真是既谑又虐,尴尬万分。不过,意大利国会似乎并不是“梁山”,因为未闻史脱乐发出“被逼”的诉冤。

许晓丹一宣布要竞选立委,人们便联想到小白菜。小白菜一宣布要“进军”台湾,人们又立即联想到许晓丹。有人说,史之来台,是在国民党“正统外交”屡战屡北声中,“国民外交”的一大辉煌成就。有人讥笑美国总统布什的权势,被小白菜一对惹火的“豪乳”吓得颤栗发抖,不敢准她入境。台湾准她翩然莅止,正可证明我们赢过老美多多矣!如此看来,假使有朝一日,许晓丹当选了,当她想以立委身份赴美展开“国民外交”时,布什先生是不是也要被她的“三点”惊骇的紧闭大门呢?这倒也不失为国民党应该郑重考虑的问题。

许晓丹曾经跟小白菜晤谈过,她“很欣赏她”,对这位志同道合的脱星之将莅临,许晓丹是“竭诚欢迎”的。在这里,有两件事堪以相提并论:一是许晓丹将自二月九日起,在台北演出“荡妇的祈祷”歌舞剧;一是史脱乐准备三月间在台北、高雄两地做秀。——果成事实,未始不是好戏连台。只可惜时间“早”了些,假使选在今年十一月立位候选人竞选活动期间,许晓丹以“舞”为竞选活动,小白菜用“脱”来从事助选,吾知许晓丹必定可以借重“六点”压倒群雄矣!届时,不亦漪欤盛哉乎也了吗?

当小白菜当选议员之后,洋记者们就猜测:她会不会裸裎双峰走进国会议场去?如今,假使许晓丹当选了立委,她会不会脱个精光走上发言台呢?恐怕新闻记者们又得穷忙一阵去动脑筋猜测了。

我之所以一再假设许晓丹会当选,是相信我们的选民智慧不“低”于意大利人,他们只要有“点”可看,一样不会计较其为艺术或色情的。事实上,政治这东西,其肮脏“猥亵”,恐怕不在“三点”中的某“点”之下。选民们于投下“神圣的一票”之际,只知有“点”,只知有政治,哪管什么艺术呀、历史呀的观念!他们不像“政府官员的无知”呀!(许晓丹语)他们知道政治原就是“猥亵”的。

当我读了李敖《许晓丹的历史教训》、许晓丹《评<李敖论许晓丹>》,以及吕佳真《批<评《李敖论许晓丹》>》诸文之后,对于这两位学历史的,虽非同学,却是同行,偏偏又不是同道,而终于一论一评一批地“战”起来了,虽云战火并未蔓延成灾,倒也是令人瞩目的趣事一场。而当许晓丹被警察局以“猥亵”罪嫌移送法办之后,她宣布了竞选立委的壮举,不知道李敖又将如何“论”之呢?假使由我来“论”,我倒希望李敖也去竞选,在角逐立委的战场上,与许晓丹一决胜负(当然不是“一决雌雄”)。看看是学历史者得民心呢?抑是既学历史而又为艺术奉献“三点”者更得选民的爱戴呢?可是,回头想一想:李敖被判过“叛乱罪”,依法是不准参选公职的。在台湾,叛乱也好,乱判也好,都像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国民党只要把《选罢法》的咒语念念有词一番,就包你脑袋被束得像葫芦一般,无法动起竞选的念头了。孙猴子到西天成了正果,紧箍还可以自动脱落,窝囊的唐三藏再咒他也不灵了。国民党的“叛乱咒”则不然,任你“叛乱犯”、“乱判犯”成了正果或歪果,也无法把那被“斗臭”了的尊姓大名印到选票上去。因此,莫道李敖无意逐鹿立委宝座,纵属有意,他想“竞选”也永远只是一场“迴旋的梦”而已。

许晓丹显然没有被勅封为“叛乱犯”的荣衔,要不,她连包得密密裹得紧紧的古装舞,恐怕都无处可跳的,怎有机会让她脱个精光地跳、跳、跳,直至“跳”进警察局、“跳”上刑事法庭、还可能“跳”入牢狱或“跳”上立法院呢?以此“论”之,她若能在政见发表会上场场露“点”,我看连国民党视为“钢票”者,势必都将转投给许女史了。别以为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党政要员真的是什么卫道之士,他们心中,连那种纯脱纯裸而不谈艺术不谈历史的“点”,恐怕都想多看几眼的。到那时,若能有位脱个精光的“许立法委员晓丹女史”站在立法院发言台,严厉质询某首长涉及“绯闻案”的鲜事,那相信她必能博得满堂彩,国会殿堂必将看不到恶声臭骂及暴力打架的庸俗戏码了。可能也不会有人喊叫警察“把她抬出去”的。这倒不是为了“放尊重些”,而是舍不得赶她走呀!可是,话又得说回来,许晓丹固然没有“叛乱”过,也未遭受“乱判”过,万一国民党由于“政策上的需要”,突在选举前夕“找”个理由,系之于狱(像一九五一年林紫贵与吴三连竞选台北市长,而在投票之前被捕一样。这种例子很多,且只举此一例以明之足矣),或是在竞选期间判她“猥亵”罪名成立而囚禁之,那可就台湾的“热炒小白菜”势将变成“空心菜汤”矣。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许晓丹固属无党无派,也须多多珍重,自求多福,勿太拂逆,看看“党”旨“党”意才好哩!

某些传播媒体极力称许史脱乐的“豪乳”、“峰头”是“诚实”的表征,有位记者甚至说她“比刘阔才诚实,她绝不会在胸前‘贴萨隆巴斯’来诬赖……‘打到她’……”云云。依次推论,许晓丹也不曾在任何一“点”贴上一块什么膏药的,她当然也是“诚实”的了。“我暴露我的身体,也意味着我暴露出现今社会中所隐藏的邪恶、虚伪,以及政府的无知。”这是许晓丹说的。她是不是认为“政府的官员”把说“诚实”话的嘴巴也贴上一片什么巴斯了呢?要不,为什么她会认定那是“邪恶”、“虚伪”而又“无知”啊!

1989年2月5日农历除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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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中散记

我从来不养病,病中读写剪贴,一切照常。我住院时,人溜下床,床铺当成桌子,满床是书报资料。医生看了,直皱眉头。拉丁文谚语有道是:Dum vivimus, vivamus.英文意思是While we live, let us live.中文意思是“生时且做生时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是一种看来有点消极、其实非常积极的人生态度,我就是如此。我不但在病房如此,在牢房也一样。我被关进牢房,照例先把马桶洗净,没一会儿就设法弄来木板或纸箱,搭成桌子,开起工来。——我的随遇而开工,有如是者。

王企祥(刘宾雁的学生、李远哲的老师)对我说:“你不能得罪犹太人,得罪了犹太人一如得罪了李敖,他跟你没完没了。”我听了大笑,我说:“你终于学到了跟李敖做朋友的窍门了。”

得罪人也许不能做事,但怕得罪人常常不能做人。所以,站在真理那边,不怕得罪人才是立身正道。

上轨道的社会因有前科,没有前途;不上轨道的社会因无前途,才有前科。

当警总说你是匪谍、人们说你是财神的时候,除了承认,别无他途。

董显光《蒋总统传》有这么一段,在印度,“蒋总统和甘地经过五个小时的长谈,甘地最后表示:‘不妨碍中、英之间的合作,并愿接受委员长(蒋总统)的忠告,不打算特地制造纠纷。’至此,遂即取出他的纺车,坐在地上,纺起纱来。”——甘地不以客来而废其工作,其傲公卿、慢王侯,尽在一纺中矣!

台北与高雄交通状况的分别是:前者以警察有无做指标,交通号志只做参考;后者则连参考都不参考,全以有无警察做指标。

当一件事做出来,不是他倒霉就是你倒霉,这种关系,才是最好的合作关系。

每看到女人有大屁股的时候,我总暗中庆幸它没长在脸上。——如果那种庞然上了脸,岂不更要命?

有人插柳成荫,有人插阴成柳。——同治皇帝得了花柳病,就是人证。

十一

今日事,明日毕,懒人也;今日事,今日毕,常人也;明日事,今日毕,高人也。

十二

我一点也不大男人主义。——我愿意听大女人主义者胡说八道,就是证明。

十三

男人对女人是“授人以柄”关系;女人对男人是“空穴来风”关系,男女之间纠缠不清,正因为有这些凸凹的缘故。马路凸凹不平都有风波,何况人身凸凹不平?所以,男女之间任何事,都不必大惊小怪。

198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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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妇女大示威》书后

一 马宏祥《瑞士妇女大示威》

6月14日,日内瓦若干妇女穿着亮丽的彩衣,站在加尔文及其改革派战友等老“四人帮”周围,把写有“团结”字样的葡萄紫布片贴在加老的大腿上。——当然不必征求此老的同意。这样的行动散在日内瓦多处,也遍地开花于瑞士各城市。像首都伯尔尼,成千上万妇女冲进“国际关系日”会场,口哨腾云、鸡蛋乱飞。

根据工会的估计,全瑞大约有二十万妇女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了这次罢工及示威(全瑞人口为六百五十万)。瑞士公会联盟发言人检劳兹先生宣布,成果如此辉煌,完全出乎意料。天气好是一大助因。

瑞士有“世界花园”美誉,其国民平均所得居于全球前列,为什么在1981年大规模妇女罢工之后十年,又有这次罢工?举一件事或许可以说明问题。本世纪初,瑞士妇女开始有选举权。由于瑞士是联邦制,并非各邦的妇女同时都有了选举权,而是逐个地获得。妇女选举权这等大事须由各邦议会或全民(限于男人)投票通过。例如Appenjell的男性沙文主义很猖獗,用尽一切办法阻止妇女选举权的通过。直到去年,Appenjell的男士方才网开一面,使他们邦的女流可以投下神圣的一票。换言之,直到去年,全瑞士的妇女方才都有了选举权。文明超前,女权落后,我于瑞士见之矣!(1991年6月16日于日内瓦)

二 书后

我台大历史系的好友马宏祥(马戈)家住瑞士,两次来台与陈彦增和我相聚。最近一次来,我正筹办求是报,特聘他做我的“驻欧特派员”,以互为老友之光宠。

三十年前我主持文星时,马宏祥曾写《血色鲜红的美国姑娘》登文星五十九期(1962年9月1日),见者喜其奇趣。但是后来他很少写作,原因他自己说了一大堆,我看一个懒字而已。

6月20日傍晚收到他的信,内有《瑞士妇女大示威》一文及附图,可惜当天早上,求是报已在“纵横中外”版上以大篇幅登出这一事件了。但马宏祥的文字,别有异趣,我特为书后,以广宣传。

瑞士名称在台湾,并不陌生,因为不论国民党、民进党,无不把台湾以“东方瑞士”自期。1989年10月27日,华视电视演讲会,国民党关中即曾如此强调;而民进党方面,更是以“建立东方瑞士的台湾国”为口头禅,在关中强调后第五天(1989年11月1日),李逸洋就在自立早报上登广告“为建立‘东方瑞士的台湾国’而战!”了。同一时间,民进党新潮流系也以同样诉求为政见,看来简直是瑞士症候群一般。

把瑞士跟台湾扯在一起,倒也好有一比。瑞士面积四万一千平方公里、台湾面积三万六千平方公里,大小相近。两者都多山、都缺乏自然资源。最耐人寻味的,是它的种族与语言问题。瑞士有百分之六十五的人讲德国话、有百分之十八的人讲法国话、有百分之十二的人讲意大利话、有百分之一的人讲罗曼什话(Rhaeto-Romanic, Romansch)。事实上也没这样硬分,方豪神父去瑞士归来告诉我,他在一条街上看到吵架,德人后代以法国话骂法人后代;法人后代以德国话骂德人后代,极为有趣。盖能操二三种语言者,比比皆是也。

瑞士能在这种种族与语言的矛盾中,和平存在至今,重要原因只有一个,人民有教养、实行真民主耳。它的民主制度,长达七百年之久,这种功力之深,使他们成为世界上民主典范。

英国史家蒲徕士(James Bryce)论瑞士特色甚多,值得特别注意的有几点:

一、瑞士没有以政治为职业的人,长于口才的政治首领少见,也无必要。

二、瑞士政府不但经费节省为世界各国所不及,并且还很有效率。

三、瑞士没有贪污。

四、瑞士没有财产方面的大不平等;财产的本身,也不受他人嫉妒。富人的财产是节俭努力而来,不是投机而来。

五、瑞士人民不易动感情,不逞意气。

六、瑞士政府不颁发爵号、勋章、带绶、宝星等等荣誉的标记。

七、瑞士的政治生活是平淡无奇的,没有什么惊人之举,足以引起国际视听;没有内阁危机(像在英国);没有堂皇演说(像在法国),瑞士非常安静。

正因为瑞士有这种“治‘小’国若烹小鲜”的郅治境界,所以,它不要加入联合国。

但联合国却要加入它。从国际联盟以来,它以脱离是非的身份,成了调解世界是非之地。联合国有主要机构也设立于斯,马宏祥就任职在那儿。

瑞士的故事,告诉我们:想做“东方瑞士”吗?差得远呢!

什么时候学到了人家一半的火候、什么时候做到了弃联合国如敝屣、什么时候抛掉了台湾独立的妄想,什么时候才可有独立于世界的本钱。以瑞士为师,是好的,但是,目前台湾的一举一动,却一点也不瑞士。

1991年6月26日午后

附录

血色鲜红的美国姑娘(马宏祥)

朱光潜先生在《谈美》里,曾以“血色鲜红的英国姑娘”和希腊雕像分别代表快感和美感的对象,许是前者常引人发生形象以外的遐思吧?笔者没有机会到英国去,自然更无从想象二十年代朱先生留学英国时那里姑娘的风采和神韵。但是,七月纽约的街头,那景色着实迷人。想到经常和我同去西门町看女人的阿应,正在挥汗写“尼采”,我禁不住有些沾沾自喜了。

纽约本是个相当国际化的都市,人种和服装也是千奇万状的。美国女孩子夏天多半穿着宽弛的上衣和红的粉的短裤、白的黑的胶鞋。这种打扮很舒适,而舒适常是俭朴而自然的。一条条光滑的大腿和偶尔呈现的腰肌,和翠绿的原野、汹涌的海浪一般,充满了原始的生意。长期禁锢的法非王斯(Paphnutius)长老的灵魂面对纯真艳丽风骚的泰绮思(Thais),只能战栗和逃遁;但是在日光营中生活过的人,确能领会到人类的肉体和一切生物都是自然的内涵,而细腻娇嫩正如细纱白云同是自然中秀美的一面,至于性爱,那是狂烈的自然节奏。

为生活和读书奔忙的中国留学生是缺少社交机会的,偶尔举办的舞会成为寻求对象的媒介,所以参加的男女都像舞台上的生旦刻意化妆一番,临时约请女孩子是办不到的,即使她是无人问津的。而会中形成几个集团,围着几个出尽风头的女王。美国的年轻人全不是这样,他们多的是“做爱的时空”,他们“为跳舞而跳舞”,脱露行迹,尽情狂欢。有次我旁观结婚派对,除了老头老婆有时眯缝着眼,笑眯眯地欣赏外,年轻人总是有舞必跳,大跳特跳。Twist起来,男人像在地上蹲着走,女人——尤其十七八岁的——常把鞋子甩掉,鼻头挂了汗,也不停一下。在跳森巴舞时,大喇叭手也跳下音乐台,捧着吃饭的家伙参加摇摆的行列,那真是个有声有色的到欢乐之路。可惜我不会跳这种舞,只能作壁上观,可是那份喜悦也包没了我。阿豪曾经讥讽地称,跳舞是“兽性的发泄”——他指的是性的发泄。可是那天晚上我只感到狂欢的生命旋律在转动,既非禁塞后奔驰的兽性,也非虚伪的应酬。孝弟来信告诉我,他们全学会了Twist,我听了又高兴又惭愧,希望他们也能把握住狂欢的生命旋律。

美国的女孩子抽烟喝酒,甚至早早地有了性经验;中国的女孩子正好相反。抛开主观的爱憎,很难说哪种生活方式更合理。抽烟喝酒和性交,原则上不能说是坏事情,它们是人生的基本需求,而且“古已有之”。如果男人可以来得,就没有理由反对或禁止女人这样做。中国男人也抽烟,虽然喝酒较少性交较少,但是花在打麻将和鬼扯淡的时间和精力颇为可观。此中是非很难论定。这种玩意自然不能来得太多,世间活动皆是过犹不及的。书读得太多,都会消化不了,因而顽固痴呆,何况其他!

在美国的中国人,尤其女人,听美国人说:“你很年轻,我不相信你已经二十八岁了”,总是很兴奋的。长相年轻,虽不一定延年益寿,至少证明风韵犹存。如果我说她们被骗了,她们一定很难过,不甘心承认的。不错,美国人相当坦白和真诚,但是同时也是很热情很夸张的。Wonderful几乎成了他们的口头禅。他们无法判断瘦小文弱的东方女性的年龄,乐得说的少些,这正是他们富有同情心和“年轻”的地方。真实有时令人不快,女人的年龄就是一个。对我来说,我经常将美国姑娘的年龄说多了,尤其那些小女孩,因为她们长得人高马大。至于一般人认为美国女人易老,而且老了很难看,也不是持平之见。是否易老很难说,可是老了难看,又岂仅洋人。“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中国何尝不然?可是我认为真正的美人老了,其气质仍然是不同凡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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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女人讨厌日本男人了

西班牙艾菲通讯社四月二十九日报导,日本女孩挑选结婚对象,条件“苛刻”。许多“不合格”的日本男孩只好花钱娶“进口新娘”。

艾菲社这篇发自东京的特稿指出,日本女孩愈来愈挑剔。太矮、秃头、戴眼镜的男孩子,都不易找到对象。男子超过三十岁未婚,或在中小型公司服务的低薪职员,都被列入“黑名单”。农村青年或结婚后须与父母同住的独子,都是“拒绝往来户”。

报导说日本女子订出的结婚对象三项“基本条件”是:一、身高170公分以上;二、著名大学毕业;三、大公司的高薪职员。

报导指出,日本女子已厌恶日本男人超时上班及下班后结群喝酒取乐的恶习。愈来愈多的日本女子宁愿嫁给美国人或欧洲人。尽管东西联姻因文化背景差异,离婚率高,她们仍认为“总比嫁给大男人主义的日本同胞好”。

报导说,由于“市场需要”,进口新娘婚姻介绍所应运而生,其中以来自菲律宾及泰国的新娘最多。一般东南亚女子都很乐意嫁到日本。介绍所每凑成一对,向日本男子收费两万美元左右。根据移民局资料,近五年来已有一万一千个菲律宾女子嫁到日本。由于供不应求,最近已有不少来自拉丁美洲的女子加入行列。

我们很高兴看到日本女人有此觉悟。日本男人是全世界最讨人厌的男人,日本女人早就该觉悟了!

199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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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人以色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三:

余官兵部时,有一吏尝为狐所媚,尪瘦骨立,乞张真人符治之。忽闻檐际人语曰:“君为吏非理取财,当婴刑戮。我夙生曾受君再生恩,故以艳色蛊惑,摄君精气,欲君以瘵疾善终。今被驱遣,是君孽重不可救也。宜努力积善,尚冀万一挽回耳。”自是病愈。然竟不悛改,后果以盗用印信、私收马税伏法。堂吏有知其事者,后为余述之云。

这故事有趣处在报恩之狐怕恩人做贪官死于刑场,干脆替你换个死法,要你做死鬼死于床上。此狐真婉而妙也。千方百计,使恩人风流而死,此君子爱人以色也。化身为“艳色”让人来性交,此亦菩萨行也。

199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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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旧约笔记

第七天休息

圣经创世纪写上帝把天地万物都造齐了,到第七天,就安息了。这表示说,连上帝在第七天都要休息,都要不干事;小说里记希腊那个妓女,星期一到星期六接客,但到第七天,却Never on Sunday,第七天她去谈恋爱,这天身体是属于情人的,不卖!

第七天不休息

上帝第七天都要休息,但不知道魔鬼第七天干什么?我想,魔鬼才智不如上帝,他可能第七天都不休息。

造女人的理由与后果

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世纪》第二章)于是就地取材,从亚当身上取下肋骨,“造成一个女人”。这下子男人从“独居不好”转为“同居不好”了,上帝可真会帮忙。

第一个外科医生

上帝使亚当沉睡,“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造了夏娃。可见上帝是第一个外科医生。人类一出世,就要动手术。

剖胸生产与剖腹生产

因为女人一开始就是剖胸生产,自然会有日后的剖腹生产。

多吃苹果

蛇对女人说吃“那棵树的果子”就可辨善恶,可见古人辨别善恶多么容易:——只要吃个苹果就成了(参看《善恶问题》)。

听女人的话的下场

创世纪记上帝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你必终身劳苦。……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可见男人听女人的话下场是什么(听女人的话,将“汗流满面”;不听女人的话,将“泪流满面”)。

人类第一争与第一罪

人类第一争就是阋墙之争——该隐同他弟弟亚伯之争。该隐杀了亚伯,人类第一罪就是杀人罪。

亚当第七代拉麦讨细姨

亚当→该隐→以诺→以拿→米户雅利→玛士雅利→拉麦。拉麦为亚当第七代。“娶了两个妻”,这是人类多妻或讨细姨(小老婆)之始(拉麦为诺亚即挪亚的父亲,活了七百七十七岁)。

长寿大观

亚当活九百三十,拉麦父亲玛士撒拉活九百六十九,冠军。拉麦儿子诺亚活九百五十。

长寿生子大观

诺亚五百岁生闪、含、雅弗。

长寿逃难大观

诺亚六百岁(2月17日)逃难,是人类历史中最老的难民。

乌鸦报讯

诺亚开了方舟窗户,最早放出的动物,是一只乌鸦。足见乌鸦是最早为人类报讯的,乌鸦之言,不可不信。

割礼是契约行为

割礼是上帝所谓“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创世纪》第十七章)。亚伯拉罕割礼时年达九十九,好老的包皮!

善恶问题

善恶问题是人类最早的问题,创世纪第三章夏娃亚当吃禁果,“便如神知道善恶”;到了第十九章,亚伯拉罕便质问上帝:“无论善恶,你都要剿灭么?”可见善恶问题,是最早困扰神和人的一个问题(参看《多吃苹果》)

父与女

罗德为救天使,对众人说:“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容我领出来任凭你们的心愿而行。”可见那时的父女关系与观念;楚灵王饿死山中前,申亥救他,救不成,还是死了,“申亥以二女从死”(《史记》卷四十),也可见那时的父女关系与观念。

以羊易之

亚伯拉罕“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创世纪》第二十二章)。孟子中也记“以羊易之”的故事。羊真倒霉!

历史上第一个

约瑟是历史上第一个有纪录的坐牢家(《创世纪》第三十九章)。

古代弗洛伊德

约瑟会解梦,此古之弗洛伊德也。

制度化

摩西的岳父叶忒罗看摩西一个人忙得要死,建议设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管理百姓,是为行政化、制度化之始。

严禁伪证

十诫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埃及记》第二十章);十诫以外,又有“不可与恶人联手妄作见证”的话;又有“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曲枉正直”(第二十三章)。可反证做prejury自古如斯,也自古为烈。

孝律

十诫中第五诫“当孝敬父母”(《出埃及记》第二十章);十诫以外,又有“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的话;又有“咒骂父母的,必须把他治死”的话(第二十一章)。可与中国孝律印证。

奴隶

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记若买希伯来人做奴仆,必服事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若来时带着老婆,走时仍可带走;若老婆是主人给的,“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则)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只能自己走。“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着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这实在有以妻子儿女为饵以达到最后穿耳目的的嫌疑。

女奴隶

女奴隶则不同。她们更不自由的一面,也有“不用钱赎,白白的出去”的保障(《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这对照中国的“七出”“三不去”来,可叫“三去”。

不可立毙

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若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这一花样,后来的学到不少。

眼牙与自由

打瞎一只眼或一个牙,就得放奴隶自由(《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

文字生杀

出埃及记第三十二章:“耶和华对摩西说,谁得罪我,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的名。”这是笔伐之始。

祭法

祭法在利未记中规定很多。有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赎愆祭。又规定在民数记第二十八、二十九章里。

蝙蝠

利未记第十一章可憎鸟类中有蝙蝠。可见蝙蝠很早就为中外所共弃。在中国,只因为它的名字起得很好,——跟“福”字同音,所以逢年过节,稍受优待。

遗精、性交、月经

利未记第十五章记遗精和性交,“必不洁净到晚上”;月经,“必污秽七天”,凡摸她的、她的床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乱伦、男色、兽奸

利未记第十八章以开清单法列举禁止乱伦细目,并在第二十章明定罚则。又明列男色与兽奸。这种开清单法,倒很符合Bill of Rights的周密原则。

自我呼唤

利未记第十九章每在下达命令后,以“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收尾,声声自我呼唤、叮咛,真是好玩。

纹身

利未记第二十一章“不可用刀划身”,应为禁纹身之始。

典权?

利未记第二十五章:“人若卖城内的住宅,卖了以后,一年之内,可以赎回。”这种规定和中国的典权相近。

威胁之言

利未记第二十六章,有很多神威胁人的话。这个神,可真凶。

什一之利

利未记第二十七章:“地上所有的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这好像什一之利。

试贞条例

民数记第五章有“疑妻行淫试验之法”,祭身写出咒诅的话,将所写的字,“抹在苦水里”,叫被怀疑的女人喝。如果这女人不守妇道,这种喝下去的怪水,便会发生作用。大概后来自知这种内科法无用,才发明了外科法(贞操锁)以济其疑。

怨天的自由

创世纪第四章有该隐向上帝抱怨的话:民数记第十一章有摩西向上帝抱怨的话。可证人对神,也有若干言论自由,即使上帝,也给人一点言论自由。

许愿

民数记第三十章有“许愿之例”,写女人许的愿、发的誓、约束自己的话,都得说话算话,不可食言。除非她爸爸或丈夫出面,作废这种许愿,上帝才不计较。

1981年狱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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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被吐口水

看《新约》,看到耶稣一生跟口水的关系,颇足警世。

《马可福音》第十章说:“耶稣又叫过十二个门徒来,把自己将要遭遇的事,告诉他们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将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他死罪,交给外邦人。他们要戏弄他,吐唾沫在他脸上,鞭打他、杀害他。过了三天,他要复活。”《路加福音》第十八章也说:“耶稣带着十二个门徒,对他们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他将要被交给外邦人。他们要戏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脸上,并要鞭打他、杀害他。第三日他要复活。”

上面这些记载,都表示了耶稣预言他是弥赛亚,将受不入流的“外邦人”的吐口水。这些预言,后来都成了真。他先被自己人——犹太人——吐口水:《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说:“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他。虽有好些人来做假见证,总得不着实据。末后有两个人前来说,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大祭司就站起来,对耶稣说:你什么都不回答么?这些人做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耶稣却不言语。大祭司对他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架着天上的云降临。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他说了僭妄的话,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这僭妄的话,现在你们都听见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回答说:他是该死的。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用拳头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说: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马可福音》第十四章也说:“……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你们已经听见他这僭妄的话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都定他该死的罪。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脸上,又蒙着他的脸,用拳头打他,对他说:你说预言吧!差役接过他来,用手掌打他。”

被自己人吐口水后,耶稣又被“外邦人”吐口水:《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说:“巡抚的兵就把耶稣带进衙门,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他那里。他们给他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拿一根苇子放在他右手里,跪在他面前,戏弄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阿!又吐唾沫在他脸上,拿苇子打他的头。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马可福音》第十五章也说:“兵丁把耶稣带进衙门院里,叫齐了全营的兵。 他们给他穿上紫袍,又用荆棘编作冠冕给他戴上。就庆贺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又拿一根苇子,打他的头,吐唾沫在他脸上,屈膝拜他。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紫袍,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可见耶稣又被罗马军人吐了口水。

从《旧约》《民数记》第十二章中、《申命记》第二十五章中,我们可以看到吐口水是不入流的一种动作,用来羞辱人。但是,《以赛亚书》第五十章中,却明说:“……人辱我吐我,我并不掩面。主耶和华必帮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着脸面好像坚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至蒙羞。”耶稣式的“唾面自干”,自然有得于《旧约》的信仰。耶稣的伟大,证实给世人,即使无知小人吐了你口水,又与你何伤?真正该蒙羞的,乃是他们自己啊!

198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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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德的选择

中文版大英百科全书有贞德一条,全文如下:“贞德Joan of Arc, Saint(1412年1月6日-1431年5月30日)一译圣女贞德。欧洲战争历史上最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之一,曾把法国从英格兰的统治下解放出来。生于谬斯河谷中的小村庄多姆雷米,农民出身。从虔信宗教的母亲那里学习纺织、缝纫和烹饪,同兄弟姐妹一起放牧牛羊和耕种田地。她虽然十分忙碌,但仍有时间唱歌、跳舞、同其他孩童一道游戏和为教堂圣坛采集鲜花。当时,欧洲的主要国家正在进行百年战争,英格兰人占领了法国北部的大部分地区,她的家乡谬斯河谷经常遭到军队的侵扰。由于爱国心的驱使,她想去投奔当时还未加冕的国王查理七世。但是她的父亲不准她前往。她的一些朋友给她弄到男装和马匹,同她一起长途跋涉,终于到达查理七世在希农的宫廷。她对国王说曾梦见上帝,上帝叫她来协助国王杀敌。查理七世和他的近臣认为荒诞无稽,没有置理。她耐心等了几个月,国王才命人给她配备盔甲和马匹,并特制一面专用的旗帜。一支法军向奥尔良进发。贞德虽然不是这支军队的司令官,但是只要她在队伍中,士气就高涨起来,官兵都充满必胜的信心。贞德提出一个良好的作战计划,安全地进入奥尔良城。她以奥尔良城为据点,多次率兵出击,把英军打得一败涂地,终于撤退。1429年5月8日举行奥尔良城祝捷大会。同年7月14日贞德的军队进入兰斯。两天后,查理七世正式加冕,贞德持旗站在国王的身旁。她的军队下定决心收复巴黎,但是查理七世优柔寡断,使她的士兵无法发动进攻。不过,他们已经占领了贡比涅和一些邻近的城镇。当他们向巴黎的一角进攻的时候,被敌人赶了回来。贞德负伤。查理七世解散了军队,退往南方。在过冬的几个月中,贞德由于王室的拖延而感到焦躁不安。第二年春天,贞德重返贡比涅,那时贡比涅正处于协助英军作战的勃艮第军队的包围之中。1430年5月23日贞德深入勃艮第军杀敌,因与部下失散而被俘。敌人把她囚禁在博尔瓦尔城堡。她企图逃跑,但在从塔楼跳下时受伤。后来,勃艮第军把她卖给英格兰人,英格兰人要把她处死,将她移至卢昂。英格兰人企图借刀杀人,把贞德交给教会法庭处理。在勃艮第人控制下的巴黎大学成为起诉人,控告贞德施行巫术。巴黎大学派人充当法官,首席法官为博韦主教。1431年1月3日英格兰人将贞德交给主教。1月21日开庭,这次审理一直进行了几个月。贞德请求由教皇审判,遭到拒绝。5月23日宣判:除非她公开承认错误,否则将处以重刑。这时贞德已经被监禁好几个月,遭受严刑拷打和轮番审讯的折磨。尽管如此,她依然坚贞不屈,大义凛然,使迫害她的人们无可奈何。结果教会法庭判处她无期徒刑。英格兰人对如此宽大处理非常恼火,1431年5月30日将她移交市政当局。市政当局将她在火型柱上烧死,时年仅十九岁。查理七世没有营救贞德。大约二十五年以后,贞德的家属上诉教皇。1456年,教皇法庭撤销1431年的判决。1920年5月16日,天主教会追谥贞德为圣女。”

以上的文字,大体无误,但在剪裁之间,有一个重大的疏漏,就是在叙述贞德“已被监禁好几个月,……依然坚贞不屈,大义凛然,使迫害她的人们无可奈何。……”那一段中,不无瞒天过海之失。

为什么?因为贞德在这段时间,曾有一段软弱的表现,而被故意疏漏了。

贞德是在1430年11月,以一万六千法郎的身价,被勃艮第人卖给英国人的。后来被审问,从1431年1月持续到5月。由于她的抗拒,在1431年5月24日,她被带到圣奥恩(St. Ouen)的墓地,警告她如不低头,就当场烧死她。她害怕了,便发誓认罪,声言痛改前非,而被判为终身监禁。可是,由于英国人的压力,六天以后,她还是被带到卢恩的老市场(Rouen's Old Market),被当场烧死了。

贞德在5月24日签字悔过后,她的内心,至为不安,三天以后,5月27日,她终于恢复自我,宣告悔过作废,以至于死。

《贞德传》( “Joan of Arc”)的作者,文卧尔(Frances Winwar)描写贞德认罪后的心境,至为逼真。(It was only when Joan found herself once more alone, in the shame of her shorn hair and the dress that could not but remind her of her cowardice, that she understood the full meaning of what she had done that morning. In the hysteria, the terror, the threats and prayers, the hubbub of the mob, she had signed the paper, in a moment of panic weakness, thinking only to escape the fire.…… She was alone, alone and lost. She had done a cowardly and terrible thing, and this was her punishment.)最后,贞德在矛盾中选择成功,她光荣的死了。

贞德的故事告诉了人们,志士仁人也有他软弱的一面、也有他贪生怕死的一面,但是,经过内心的挣扎,他们最后选择了求仁得仁。——志士仁人并不是那样自始至终都不动摇的,他们也动摇过,可是最后却在动摇中完成了自我。这种历程,看来似不够英雄,其实却真是好汉。真的好汉都是勉强做成的,正因为要勉强,才正显出人性、真实、难能、与可贵,贞德的历程,是这种选择的最佳样板。

199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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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皇谴责堕胎是伪善的

中央社罗马五日专电:“教宗在祖国波兰的访问弥撒中,再次谴责堕胎,并呼吁世人重视没有出生和没有自卫能力人的生命权利。”“教宗在波兰首都华沙以南一百公里的拉多姆访问时,对四十万民众举行的弥撒讲道中,叙说了十诫中的第五诫:不可杀人。”“教宗首先说,由于堕胎的泛滥,已使得当代社会成为没有出生和没有自卫能力人的坟场。”“教宗对在场的群众说,他曾看过一位美国医生诺曼所拍摄的一部影片《无声的呼喊》,叙述一个挣扎要出世的婴儿,最后死于堕胎,教宗沉痛表示,在道德与人性很难想象出这种可怕的创伤。”“对于世上存着立法机构有权使堕胎合法化,教宗语带谴责地说,这种人类机构和国家,是否有权让屠杀无辜与无力自卫的人成为合法。”“他希望唤醒每一个世人的良知,而这个良知不仅在共产社会不存在,而且在西方自由社会中也不被重视。”“对本世纪内,由于人类的残忍无情,使得很多人甚至民族丧生在集中营内,教宗认为,这些都是人类盗用了掌握生死的天主权利。并且提倡人类自由的呼声,往往压倒良知所造成。”“教宗叮咛说,现在是建设再建设的时候,因为,人、人的良知、传统习惯、公众舆论都已经被毁坏,需要重新开始,他坚信,未来真善美的世界是属于那些坚定不移、信仰正义的人们。”

在我看来,十诫中不可杀人也许可算上一诫。但是,堕胎是杀人吗?

不堕胎是好的,但是生下来,坐视千千万万的一群群饿死,像今天非洲,又算哪一门子慈悲呢?他堕胎,要你管;他不堕胎生下来,你不管,又算哪一门子慈悲呢?小孩子生下来就有“自卫能力”吗?在他长大有“自卫能力”的十几年期间给活活饿死,这不是另一种“人类的残忍无情”,又是什么?

不落实解决挨饿问题,空头谴责堕胎是伪善的!

1991年6月8日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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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吻周联华

清朝彭玉麟写对联,说他“烈士肝肠名士胆,杀人手段救人心”。我李敖生不逢时、也不逢地,无法这样痛快,所以以联自况,乃改为“名士肝肠烈士胆,救人手段杀人心”。不过,这种境界是很危险的,因为它会把你自己气死,不气死也得胃溃疡。而我自己,却能祛病延年至今者,原因无他,在于我愤世之外,又能玩世;骂世之外,又能讽世。这一玩一讽之间,所有的不快与紧张,都会噗嗤而化为乌有。所以,我总是逍遥玩世讽世,以遣吾怀。此中之乐,俗蛋不知也!

玩世讽世的法子很多,我常用的一个,就是盯住一个人,在他身上,胡思乱想一阵。这一胡思乱想,这个人完全不知道,但他已被我千里外取其首级或摄其魂魄或其他了。这种隐秘的趣味,不是“意淫”,意淫是对美女用的,可是这种胡思乱想,却是专门用来对付男人的,其中尤以丑男宿敌为多。下面稍举数例,以泄天机。

一、我盯住了周联华——周联华是教棍。我讨厌教棍。我讨厌周联华。不过周联华比台中思恩堂那教棍沈保罗要好一点,因为他至少不会给洋人理头发,人也规矩,不叫什么周保罗。多年前,周联华应殷海光教迷太太之邀,为殷海光做追思礼拜,被我当面骂过他。可是,自从他为蒋介石也做追思礼拜后,我开始喜欢他了;后来他又为蒋经国做追思礼拜了,我更喜欢他了;今年他又为蒋孝文做追思礼拜了,我不但更喜欢他了,简直要KISS他了。这个蒋家三代的白虎星,真他上帝的够朋友!

二、我盯住了马英九——马英九是党棍。我讨厌党棍。我讨厌马英九。可是仔细看到他的画面,发现他长得很漂亮,不过漂亮得没有男子汉的英武气,却有兔子相公的“九尾狐”气。当然他不是“九尾狐”,但是长此以往,他会变成“九尾龟”。清朝小说中,不是骂官僚买办是“九尾龟”吗?真可惜!“卿本佳人,奈何从贼?”他如不做国民党多好!他如不做国民党,我就会喜欢他,喊他“九九”;并且鼓动“九九”出来直接民选总统。在直接民选之下,所有的妇女票都会投给他,什么国民党、什么民进党,都推不出这种美男子来与之抗衡。由此可见,“九九”是打倒这两个坏党的唯一希望。“九九”啊,我好想你啊!

三、我盯住了许水德——这个岛上谁最丑?凌峰吗?不是。学凌峰剃光头的林正杰吗?不是。林正杰坐牢以后,相变坏了,坏并非丑,心术不正而已。张京育吗?不是。张京育除了腮帮子贼胡子外,其病不在丑,而在长得像个拉三轮的,拉三轮的却厕身学术界,学术界苦矣!苏南成吗?不是。苏南成不要脸台湾第一,可是论丑却台湾第二。台湾第一丑不是别人,乃是许水德。许水德丑得可真上相,尤其他那天庭之内,凸凹不平,好像沙皮狗加猪头肉,丑死人了!国民党竟把这种丑类不徙入南海而引进政坛,其罪状也,与破坏生态环境相等。不过,许水德之丑,倒还慈祥,不像郑周敏、黄任中那样丑得有杀气,这可算是惟一令人稍得喘息之处。

四、我盯住了连战——这个岛上谁最讨厌?柏杨吗?你一读他的文章,你会转移这种感觉到他文章上面,所以不是柏杨。吴丰山吗?这小子的确看起来令人浑身不自在,当选国大代表以后尤其如此,他仿佛以为自己是大官,老端个臭架子、摆张臭脸,从来没学会怎么笑。为自立晚报诽谤李敖事,他亲来我家道歉。他坐在沙发上,我越看越不安,我宁愿放弃索赔,如果他能换一张脸的话。不过,论最讨厌的,还轮不到他。是康宁祥吗?康宁祥讨厌之处,不在他的矮、黑、丑,而在他那一对翻白呆滞的死鱼眼睛。跟他打官司,他出庭后,理屈词穷,老羞成怒,突然学眷村中没教养的女人,伸手大抓我的帽子和眼镜。但在大抓之时,一对死鱼眼睛,却依旧翻白呆滞,没有变化、没有激动,我好像被一个多氯联苯中毒的白痴(不,黑痴)抓过来一般,令我忍不住要笑。康宁祥虽然如此讨厌,但比起邱创焕、丁懋时那种长相与表情来,却相形逊色。邱创焕和丁懋时都不是两面人,因为七爷八爷式讨厌的脸,足已独当一面。不过,此中之尤者,还是连战。连战的脸,讨厌无比,再加上那副架在鼻梁上过高的眼镜,更增加了讨厌的道具。外传连战打老婆,其实他老婆真该打。——连那样讨厌的人还同他挑灯夜战,这样没水准的中国小姐,还不该狠揍吗?

198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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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僧亡国记

《中庸》里头,有一句政治预言是:“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意思很明显,就是妖孽的出现,乃是亡国的征象。《中庸》这种政治预言,在中国历史上不乏显例,像元朝亡国皇帝元顺帝,请来一位妖僧——喇嘛伽璘真为帝师,大搞“演楠儿”(大喜乐禅定)等淫乐,最后完蛋大吉,就是最有名的。一国之亡也,固然原因甚多,但有妖僧加入,自速其死,则更有戏剧性、警世性,我们不可不知也。

《中庸》这种政治预言,不但在中国适用,施之四海,也皆准呢。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妖僧拉斯普丁(Grigory Yefimovich Rasputin)的故事。

拉斯普丁是帝俄时代的“林云大师”,他在十九世纪的1865年(一说1871年或1872年)出生在西伯利亚的一个农家。他青年时期,荒唐无赖,且是一个偷马贼。他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在三十多岁的时候,从事神棍生涯,别妻弃子,浪迹全俄罗斯,以播放预言和施展神医为绝活。由于他预言出俄罗斯某地的三月干旱,和治疗好尼克莱大公爵(Grand Duke Nikolai)的爱犬,因而声名大噪。那时的俄国皇帝是尼古拉二世(Czar Nicholas Ⅱ),他的小太子阿赖克西斯(Aleksei)身罹血友病(hemophillia),病情一发,不得稳定。皇后亚丽珊黛(Alexandra)是妇道人家,妇道人家最易坠入妖道,1905年,她请来拉斯普丁来给小太子催眠。拉斯普丁两眼炯炯有神,搞催眠非常在行,对小太子的稳定,不无帮助,自此大得皇后的信任。这位走火入魔的第一夫人相信拉斯普丁是上帝派到俄国来的使徒,以沟通朝野,结合上下为职志,因此对这妖僧的举手投足,都奉若神明。她把这妖僧用过的梳子给皇帝用,认为皇帝梳了头发后,可在宫廷会议中,表现得坚强如刚。

由于皇后的走火入魔,皇帝本人,也就跟着顶礼有加。拉斯普丁在这样宠信的局面下,自然更得君行道。不过他行的道,却是无法无天,纵酒宣淫。他声称女人和她发生肉体关系,便等于灵魂纯洁(He claimed that physical contact with him was tantamount to spiritual purification.)此论一出,雌性贵族趋之若鹜,甚至雄性贵族也以绿帽压顶为荣。俄罗斯天下闹成了这个样子,还成个什么体统呢?

1911年,由于他强行认命一名目不识丁的农夫朋友做主教,以致丑闻翻新;第一次世界大战发生后,由于皇帝在前方忙于军务,皇后在后方坐镇,拉斯普丁更权倾一时。大臣的启用和罢黜,他都一把抓,满朝乌烟瘴气,已经难以收拾。

1916年的冬天,三名保守派贵族认为这妖僧不除,俄国将亡,遂在邀宴之际,谋杀了拉斯普丁,并将他的尸体,扔在大河的冰块下。拉斯普丁虽除去,可是仍旧太迟了,俄国不久发生了革命,皇帝下台,全家被囚。最后皇帝、皇后、小太子、四位公主,全部被枪杀毁尸。迷信妖僧,以致国破家亡,下场竟一至于此!

拉斯普丁虽然死了,但是他阴魂不散,别有二支:一支是他女儿玛利亚·拉斯普丁(Maria G. Rasputin)在多年后为他翻案,翻了半天,乏人相信;另一支是中国的新一代拉斯普丁却成了他的传人,法名“林云大师”,虽然势力不如乃师显赫,但因朝廷相对狭小,妖孽所及,自亦有余,至今犹在快活中。我实在看不过去,因此揭出史事以声讨之。

198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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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僧林云

自从孔夫子“不语怪、力、乱、神”后,在中国的正派士大夫思想里,对“怪、力、乱、神”的种种,多视为不登大雅之堂,虽然私下里也不乏有人相信,甚至著作《子不语》一类的书来消遣消遣。但在庙堂之上、在正派思想之中,却视“怪、力、乱、神”为妖妄、为村夫村妇的玩艺,有水准的知识分子是不屑一顾的。这一传统,可说是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一项异数,而孔夫子首先把“怪、力、乱、神”定位在他不语之列,应属功不可没。没有这一定位,“怪、力、乱、神”在中国,更不知要嚣张到什么样子!

“怪、力、乱、神”在中国,历代都不乏有人带头,带头的人,或为仙姑、或为妖人、或为僧道,不管是什么名目、不管怎么张狂,都以下层社会为活动范围,他们是不敢向上窜的,上层社会也很难让他们明目张胆的胡来。可是,在国民党统治下的台湾,好像却世风日下、妖风日上了,其中最显著的例子,就是所谓密宗大师林云的动态。

林云是我父亲的学生,他在台中一中时功课平平,在知识上,无出人头地希望,就以密宗来弄玄虚,欺骗世人。他的高明处是先把密宗学术化、把自己高僧化,以学术高僧为障眼法,自上而下的雄霸迷信之坛。这种自上而下的搞法,对象不是村夫村妇,而是上层社会的一些无知的教授、无知的新闻工作者、无知的名女人。……这些人喜欢附庸风雅,但却无知得竟以全世界最下流的秘密佛教为风雅、无知的竟以追随林云这种货色为风雅,这就益发好笑。密宗这种秘密佛教,本来在佛教真谛上已是妖妄,从中阿含、长阿含、和四分律等佛教经典看,这种世俗的咒术密法,已经不成体统;从巴利经典小品小事篇看,根本就是“畜生之学”。而林云呢?却连这种“畜生之学”都要加工打造。他把密宗的“畜生之学”中国化,保留了原始的咒术密法,又加上中国的气、道、风水堪舆之类,最后再附会上他自己的红绳、铜钱、橘皮之学,遂成一家之妖。他拿这一大套招摇撞骗,于是,风光所至,从演艺人员到空中小姐,都腕系红绳焉;从海外学人到台湾记者,都床藏铜钱焉;从新年元旦开始,电视台就播出林云大师朝东西南北各丢橘子皮一片,“为国家祈福”焉。以这样妖妄之人,做如此幼稚之事,居然还得无知的教授、无知的新闻工作者、无知的名女人们前呼后拥的膜拜、请教、宣传、赞美,居然还登大雅之堂、入录影之间,公然无耻大谈其下流迷信,请看这成什么世界!国民党口口声声中国文化复兴、口口声声提倡精致文化,原来结果是如此这般的“怪、力、乱、神”,为有识之士所不齿,这样子唐突中国,岂不太可耻了吗?

事实上,岂止唐突中国,这种货色的妖僧,还唐突世界呢?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国民党中央社华盛顿专电说:林云大师建议里根总统把白宫椭圆形办公室的座椅向前移四吋至五吋,这样会对里根及美国有好处。并说尼克松的下台,跟房中厚重的黄窗帘有关,因为它“遮住窗与窗间的墙壁,而墙壁正代表民众的支持”云。——以这样腾笑中外的荒谬言论,出之于这满脸淫猥的妖僧之口,如此妖妄的中国人,我们还能放过他吗?

198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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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僧林云与蒋氏父子

妖僧林云的窜起,有一个最不伦不类的情况,就是他的造型。自来为妖僧者,既以僧为名,总得多少有一点“仙风道骨”相,用来骗人,否则脸呈“凶僧恶道”状,就难得售。妖僧林云则不然。他一点也没有“仙风道骨”相,但也不怎么“凶僧恶道”,他有的,却是“满脸淫猥”相,一眼望去,与他所“弘”的“法”全不搭调,其中发型尤属此中之尤。——哪有僧道之士是那样油头厚发的?我奇怪无聊男女们跟他观“气”,为什么不看看他的“相”,就凭他那副在相书中上榜的坏人相,就该对他敬而远之哟!我这种不迷信的人,是不信相书的,但我相信美感与“归纳”,从林云的造型上,他实在全不适合干妖僧这一行,他长得脏兮兮的、恶心八拉的,令人讨厌无比。这种货色,居然在台湾海外得以招摇,可见纵使迷信,今天的善男信女都不入流哟!

今天的善男信女已不是村夫村妇,而是上层社会的一些无知的教授、无知的新闻工作者、无知的名女人。……这些人喜欢附庸风雅,但却无知得竟以全世界最下流的秘密佛教为风雅、无知的竟以追随林云这种货色为风雅,这就益发好笑。密宗这种秘密佛教,本来在佛教真谛上已是妖妄,从中阿含、长阿含、和四分律等佛教经典看,这种世俗的咒术密法,已经不成体统;从巴利经典小品小事篇看,根本就是“畜生之学”。而林云呢?却连这种“畜生之学”都要加工打造。他把密宗的“畜生之学”中国化,保留了原始的咒术密法,又加上中国的气、道、风水堪舆之类,最后再附会上他自己的红绳、铜钱、橘皮之学,遂成一家之妖。他拿这一大套招摇撞骗,于是,风光所至,从演艺人员到空中小姐,都腕系红绳焉;从海外学人到台湾记者,都床藏铜钱焉;从新年元旦开始,电视台就播出林云大师朝东西南北各丢橘子皮一片,“为国家祈福”焉。以这样妖妄之人,做如此幼稚之事,居然还得无知的教授、无知的新闻工作者、无知的名女人们前呼后拥的膜拜、请教、宣传、赞美,居然还登大雅之堂、入录影之间,公然无耻大谈其下流迷信,请看这成什么世界!国民党口口声声中国文化复兴、口口声声提倡精致文化,原来结果是如此这般的“怪、力、乱、神”,为有识之士所不齿,这样子唐突中国,岂不太可耻了吗?

今年8月9日,电视台又来了,由新闻工作者李涛主持《华视新闻广场》,请来中央日报所谓的“三位宗教大师”——“星云大师、周联华牧师及林云教授”,大谈社会乱象。三个教棍坐在一起,你一眼就看到我前面所说的,林云是完全不搭调的。在不搭调的排排坐中,林云大发妖言,本不足奇,但是,他冒出来一段话,倒是足奇之至。林云说:“我看台湾的气是否极泰来,因为台湾倒霉,已到了极点,二位民族救星的总统,已先后去世,现在则是新任的李总统上任了。”我听了,“大吃一惊”。因为以蒋介石之无耻,也只是对大陆同胞自称“蒋总统是大陆同胞的救星”、“蒋总统才是你们的救星”,还不敢在台湾自称“民族救星”;以于右任等国民党之无耻,也只是只对蒋介石称呼“民族救星”,而不敢对蒋经国也这样称呼。但是,连国民党都不好意思、都羞于启齿的马屁,却被林云一语道出,而以“二位民族救星”谄媚蒋氏父子。这种无耻,简直连无耻都无耻得不入流了,这妖僧真该死!

199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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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大战

7月2日联合报大谈风水迷信,说:“湖南省湘潭县,果真是地灵人杰之地?中华民国地理风水考证学会昨天在台北市松山奉天宫,举行‘唐山寻龙考证风水’学术发表会,宋楚瑜、马英九等人在湘潭县的祖茔,依古书印证现实情况,各有精彩发现。风水考证学会专业地理师今春远赴大陆,走访宋楚瑜曾祖父宋炳生的墓,按地理古书来讲,这块墓是三代同朝同科,会出水师。追溯宋楚瑜的先人,他的伯公宋多山曾任中共海军总司令,他的父亲宋达是国府将军,宋楚瑜现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地理师学会理事长蔡少豪打趣说:‘出将入相,还真应了同朝同科的风水格局。’陆委会副主委马英九的祖茔,位于湘潭马家乡。据古书考证,该处是富甲一方的灵地。考证队听当地老人说,马英九的祖父马大基,在十一岁时即出外打天下,努力赚了很多钱,围绕祖茔的四面田地,曾经是马家的祖产。蔡少豪指出,风水与现实生活的微妙关系,不是靠迷信牵引出来的,必须用学术研究的根基去寻找脉络。”

看了这一荒谬的报导,真令人觉得滑稽可笑。试问迷信家大谈国民党大员风水,为什么不谈共产党毛泽东的?毛泽东也是湘潭人呀?这又怎么说?当年国民党整毛泽东,曾挖他祖坟以断其风水的,但是,风水大战之下,结果又孰胜孰败呢?

迷信家说风水“不是靠迷信牵引出来的,必须用学术研究的根基去寻找脉络”,现在,我的学术研究出来个毛泽东,看你们如何自圆其说?

1991年7月3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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佞佛·毁佛·欢喜佛

佞佛

平景弟:

忽然接到你从什么竹南南庄狮头山元光寺来的信,居然不自检束,还敢叫你老哥去参禅,可恶可恶。

我痛恨青年朋友们乱来,佞佛即为其中之一。几年前我的朋友马宏祥、王尚义、华昌平等佞佛,我就大骂不已,我很不客气的指出这是“思想不成熟”的表示,因为思想不成熟,所以行动方面也就盲动,盲求解脱之道。

我渴望青年朋友们成熟,设想我们是什么年纪了?还来这一套最下流的玄学把戏?

我开个玩笑,抄憨山大师《费闲歌》的第一首给你小子吧:

讲道容易体道难,

杂念不除总是闲,

世事尘劳常挂碍,

深山静坐也徒然!

我看你还是下山吧!

敖 哥 1964年7月31日

毁佛

十世纪五代的后周,国都河南开封,开国君王是周太祖郭威,河北唐山人。他出身穷家,喜欢打架。四十岁做了皇帝,杀赃官,把宫中的宝物摔在地上,他说做帝王的何必要这些。他没有儿子继承他,五十一岁死后,由他的养子也就是他大舅子的儿子柴荣(河北邢台人)做了皇帝,柴荣就是周世宗。周世宗是五代最有为的皇帝,在对外的方面,他能抵住北方的辽,收拾江南小国①;在内政方面,他整理租税,修订法律,政风很不错。他当皇帝那年三十三岁,很有干劲,他感到虽然太祖很节俭,可是钱还是不够用。不够用的原因是,铸钱用的铜,都给佛教徒铸了佛像了。于是他下命令毁掉所有的铜佛像,他用的理由很巧妙,他说佛以身体为妄,又要有利众生。现在是有利众生的时候了,如果佛有真身尚在,都会为人牺牲,何况铜做的身子呢②!

他的理由,的确义正词严,大家不敢不听。他三十九岁死后,佛教徒恨他,造他的谣,说他是乳部生病死的。为什么乳部生病呢?因为毁铜像时候,伤了佛的乳部,所以佛给他报应,以奶还奶③。

周世宗不但毁铜佛像,还认为和尚尼姑繁殖得不像话,不得不稍加限制。他限制的方法也很巧妙。他的办法是:男的十五岁以上,女的十三岁以上,男的能背出佛经一百张的,女的能背出七十张的,经官方考试及格,发给执照,才许当和尚、尼姑④。这样寓禁于考试,要求对佛经下过功夫的人才准出家,也使人哑口无言。

后周的天下被宋朝篡走后,这种考试取消了。谁想当和尚,只要向政府缴一笔当和尚费,就行了。

欢喜佛

欢喜佛“欢喜”一个词,最早见于《战国策》。《战国策》秦策记载武安君的话,说:“长平之事,秦军大克,赵军大破,秦人欢喜,赵人畏惧。”佛教传到中国以后,翻译佛经的人,把这个本国语借来用做佛语,例如《法华经》譬喻品中,就有“欢喜踊跃”的话;并且,还把释迦的弟子阿难陀尊为欢喜。此外有“欢喜海”、“欢喜贤”、“欢喜丸”、“欢喜日’等种种词汇,欢喜两个字,佛味很浓。

“欢喜佛”是性交的佛像,性交姿式以立姿为主。

为什么有欢喜佛呢?欢喜佛的意义在哪儿呢?

欢喜佛出自梵语“欢喜天”(Mandikesvara),就是“难提计湿婆罗”,也叫“大圣欢喜天”、“大圣天”。欢喜佛是乱伦的佛,据《大圣欢喜供养法》,性交的当事人竟是兄弟夫妇!

大圣自在天,乌摩女为妇。所生有三千子:其左千五百,毗那夜迦王为第一,行诸恶事;右千五百,扇那夜迦持善天为第一,修一切善利。此扇那夜迦王,则观音之化身也。为调和彼毗那夜迦恶行,同生一类,成兄弟夫妇,示现相抱同体之形,其本因缘,具在大明咒贼经。

为了调和一千五百个做恶事的,才以一千五百个做善事的来配成“兄弟夫妇”,这一千五百个调和派,又是“观音之化身”,由观音出面,以性交的方法,来软化恶行,这种设计,真绝透了。

清朝北京的雍和宫,本来是雍正没当皇帝以前的住所,当时他是雍亲王。他做皇帝后,把这地方赐给活佛章嘉呼士克图,作为西藏喇嘛的庙。欢喜佛像就这样有了租界地。在雍和宫的温度孙殿的楼上,赫然在焉的,就是大名鼎鼎的欢喜佛。佛像铸得——照《故都文物略》说法——“穷极丑怪”。我小学时候,亲眼看过,只记得要另外给喇嘛钱,他才带给你看。上楼走的是阴暗的木梯,佛像不大。据我一《京华游览记》的描写:

殿有欢喜佛十余,玻璃为龛,垂以绸幕,揭视之,秘戏杂陈,殆所谓事事无碍者欤!有妇人裸卧,与一巨牛交,更数人伏于牛身者;有男女裸抱,而项间腰际,悬人头累累者。壁间悬图,幕以黄绸,去幕审视,亦复如是;且多人与兽合,不知何说?游客欲观此,必更纳资,又必先扃户而后出以相示,寺僧殆奇货居之也。

“穷极丑怪”的佛像、“项间腰际,悬人头累累”,正是“其左千五百,毗那迦王为第一,行诸恶事”的象征,不了解《大圣欢喜供养法》这些佛经,自然就有“不知何说”的疑问了。

这是欢喜佛的第一层意义——软化恶行。由调和派出面,大家欢天喜地,敦伦出善事。

这是佛书上的说法。

根据佛书以外的说法,欢喜佛的意义,还有别的。《清稗类钞》宗教类“欢喜佛”一条,明指欢喜佛的意义在鼓励生育:

欢喜佛,作人兽交媾状,种类甚多。有男与雌兽交者,有女与雄兽交者。相传出自蒙古。某喇嘛因佛教盛行,人多持独身主义,而不欲结婚。于是人种日衰,一部落仅有数人,见而大悲,恐人类之灭绝也,遂幻其说,谓交媾本佛所有事,制为各种雌雄交媾状,名之曰“欢喜佛”,独身之俗渐消。后盛行于满洲,而流弊所及,遂至淫风大甚,男女无别。大内交泰殿,即供奉欢喜佛之所也。

这是欢喜佛的第二层意义——鼓励生育。告诉人:独身是不对的,“交媾本佛所有事”,连佛都性交,你人还清高什么?

这是一种很动听的解说。

《清稗类钞》说欢喜佛“相传出自蒙古”,是不清楚来龙去脉的话。欢喜佛实在是印度货,是印度传到西藏的佛像。它的动物模特儿是象、是牛,都是印度传统中有神性的动物。《西藏新志》载:

4月15日,龙王塘大会,庙在水中,周匝水环,须以舟渡,而正殿旁特塑一大秘戏像,即俗所谓“欢喜佛”。喇嘛云:“是佛公佛母”。

印度思想中,动物在地位上,并不低于人类,甚至有高的一面。这种观点,不但印度有,从埃及古人到加拿大色里利(Salish)印地安人,很多地方都有。所以,一旦发生了“兽交”(bestiality),并不认为是可耻或犯罪(对“兽交”的严刑峻法,是中古以后的事),甚至印度还把它拟神化,这就是欢喜佛。据《大圣欢喜形象品仪轨》:

夫妇二天,令相抱立,二人俱象头人身,白肉色,着赤色裙,各以二手互抱腰上。

正写出“观音之化身”是表现在“象头人身”的造形上。前面引的文献中,所谓“与一巨牛交”、所谓“数人伏于牛身”、所谓“多人与兽合”、所谓“作人兽交媾状”、所谓“有男与雌兽交者”、所谓“有女与雄兽交者”,都是对“兽交”的一种拟神化。

这是欢喜佛的第三层意义——对“兽交”的拟神化。

值得注意的是,神很多,为什么要选中观音菩萨出场,化身成人兽同体甚至雌雄同体的怪相?照上引《大圣欢喜供养法》的描写,观音该是女性或雌方。但观音的性别,一般稍通佛理的人,却和一般善男信女看法不同。一般善男信女,都以为观音是女的,但一般稍通佛理的人,却说观音不是女的,只不过看起来像女人而已,观音实际“男人女身”,根本是男的。

这个观音是男是女的糊涂帐,所以发生,是由于一般人不看书的缘故。观音是男是女,早在《瑯嬛记》里有了精巧的解释:

一人问应元曰:“观音大士女子乎?”答曰:“女子也。”又一人曰:“经云观音菩萨,勇猛丈夫,何也?”答曰:“男子也。”又一人曰:“观音一人,而子一男之一女之者,非矛盾乎?”答曰:“非也。观世音无形,故普门品述现众身为人说法,既能现众身,则飞走之物以至蠛蠓醯鸡,皆可耳,岂直男女乎?

由此可见,高明的解释是观音不男不女,亦男亦女,可男可女。不但可男可女,并且可以“现众身”,上自飞禽,下至走兽,无一不可。因为观世音本身是“无形”的,佛门弟子却枉费心机为观音造像、画像,当然是可笑的。

说不定发明欢喜佛的人,是一个佛法高深的顽童,他故意用恶形恶相的欢喜佛来移俗、来讽世。这个顽童也许不是别人,就是观音自己。我大胆的认为,这是欢喜佛的第四层意义。

在《元史》卜鲁罕皇后传里,有这样一段记载:

京师创建万宁寺,中塑秘密佛像,其形丑怪,右以手帕蒙覆其面,寻传旨毁之。

这显然指的是欢喜佛。这表示了,十三、四世纪的时候,欢喜佛已经流传到中国的新庙里,虽然皇族对它还不习惯。到明朝,情形就不同了,明朝时候,欢喜佛已经直奔皇宫。世宗嘉靖十五年(1536),有大臣要求除去皇宫中的欢喜佛像,《通俗编》记录如下:

留青日札:禁中自来有佛堂释殿,嘉靖时议除去。大学士李时、礼部尚书夏言入看“大喜殿”内有金银铸男女淫亵状者,名曰“欢喜佛”,传闻,欲以教太子,虑其长于深宫,不知人事也。十五年五月,夏言题请毁灭。

明世宗信道教入迷,所以“佛堂释殿”吃不开了。欢喜佛沦为教太子房事的模型,最后还被“题请毁灭”。这样看来,清朝的欢喜佛像,大概是一批新贵,不是早来的那一批。

这段纪录告诉我们,欢喜佛出现的第五层意义,是教长在深宫的皇太子知道“人事”。到了清朝以后,照《清稗类钞》说法,已达到“淫风大甚”的效果。这么一来,欢喜佛的哲学意义、宗教意义、历史意义、民俗意义、讽世意义等等,都给“垂以绸幕”了,——欢喜佛弗欢喜了。

欢喜佛在造形上,虽是外国货,但在思路上,中外是心同此理的。一千八百年前,东汉桓帝时候的武梁祠石刻(祠在山东嘉祥),刻的就是伏羲女娲人首蛇身的交尾图像。这种图像表示了多种意义:血族相奸、人兽同体、天人交感、“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何尝不跟欢喜佛的意义相像?欢喜佛离开了印度,窝藏在中国,构成了文化交流中的一个怪例,使人好奇、使人责备、使人皆大欢喜。

1979年1月30日以两个小时初稿

5月10日以4个小时修订

①有一个小国,叫荆南,国都在湖北江陵,第二个皇帝叫高从诲,周旋于各国之间,所向称臣,到处要好处,外号叫“高无赖”。

②《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世宗即位之明年,中国乏钱,乃诏悉毁天下铜佛像以铸钱。尝曰:‘吾闻佛说以身世为妄,而以利人为急,使其真身尚在,苟利于世,犹欲割截,况此铜像,岂有所惜哉!’由是群臣皆不敢言。”

③《括异志》:“周世宗毁铜佛像曰:‘佛教以头目髓脑有利于众生,尚无所惜,宁复以铜像为爱乎?镇州大悲铜像甚有灵应,击毁之,以斧钺自胸镵破。其后世宗北征,疽发胸间,咸以为报应。’”又据《随手杂录》:“柴世宗销天下铜像以为钱,真定像高大不可施工,有司请免,既而北伐,命以炮击之,中佛乳,竟不能毁。未几世宗瘫发乳间而殂。”

④宋朝《容斋三笔》僧道科目:“周世宗废并寺院,有诏约束云:“男年十五以上,念得经文一百纸,或读得五百纸,女年十三以上,念得经文七十纸,或读得三百纸者,经本府陈状,乞剃头,委录事参军,本判官试验,两京、大名府、京兆府、青州,各处置戒坛,候受戒时,两京委祠部,差官引试。其三处只委判官,逐处闻奏。候敕下委祠部,给付凭由,方得剃头受戒,其防禁之详如此,非若今时只纳钱于官,便可出家也。念经读经之异,疑为背诵与对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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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佛四绝

不参佛法不入龛,不看佛经不朝山。

早信佛门终作土,此是菩提第一篇。

不幻丹青幻此身,又生又灭全为真。

我知祖师东去意,休听西来海潮音。

青眼看杀镜中我,白眼看尽世上人。

维摩神通何所羡?我自神通又通神。

道说不死真成妄,佛言无生更转诬。

我生我死皆实体,我是空门大丈夫。

199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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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州玉佛寺香火鼎盛志疑

中央社休士顿4日专电:“美国德州佛教会在休士顿集资兴建的玉佛寺开光一年多来,已受到中外善男信女的一致崇敬,香火鼎盛!这座美南地区最大的佛寺,已举办过大小弘法活动,包括上月间主办西藏精神领袖达赖喇嘛访问此间的两场弘法大会,信众座无虚席。有美南哈佛大学之誉的休士顿私立的莱斯大学新开的东方研究班今天参观了玉佛寺,共有一百多个美国学生,对庄严肃穆的佛寺留下了深刻印象。玉佛寺的宏意法师向参观者简介了佛教历史和示范诵经,卓以定居士也解释了佛教思想,另一位洋信徒则说明吃素原由和学佛经过。德州佛教会因感念信徒捐输,并制作赞助兴建玉佛寺捐款人的纪念碑,将高悬玉佛寺做为永久纪念。”

看了这新闻,我很卑视。本来盖佛寺就是真正佛教中的旁门左道。真正佛教信徒是不来这一套的。但是古人既然盖了许多,基于文化古迹观点,我们也乐见其长存。但是,现代人若再搞这一套,就未免太邪门、太不该了。如今玉佛寺又盖到美国去,庞大的费用不知用来博施众生,却做这些假佛教徒的形式动作,就未免枉为现代人了。

写到这里,我想起深通佛法的严琥先生的一段话。他说:

真实的佛教,颇有高明之处。……不过中国的佛徒,十有八九皆十分庸暗,因“广大”之名而引了许多邪神野鬼,此最为可惜!金刚经云:佛无有定法可说,无定法者无偶像之成见也。又曰:“无所住而生其心”,无所住,则不为一切法所拘囚,自然日进不已矣。然而无成见、无所住,非无头无脑、无主意之谓,佛之头脑在何处?在智慧,故曰金刚般若波罗密,言智慧如金刚,能摧坏一切愚暗烦恼,令人到彼岸也。故为佛徒而不求智慧,只讲礼拜、烧香、祷告是佛教之大罪人,非佛徒也。虽信得性命不顾,亦非佛徒也。只是邪教而已。

今天这些奔波于玉佛寺的中外善男信女,“虽信得性命不顾,亦非佛徒也。只是邪教而已。”

199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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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取缔神坛?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决定从5月1日起,联合市府有关局处对台北市一千多家神坛展开全面加强取缔工作,希望因此能有效健全宗教活动、导正民间信仰。

民政局是根据市政会议通过的台北市神坛辅导要点决定展开这项加强取缔工作的。

台北市神坛取缔的重点及权责单位分别是:

一、假托神意借机敛财、供奉淫神邪祀、妖言惑众或其他非法行为,由警察局依法处理。

二、借符咒邪术或其他不当方法执行医疗业务而触犯医师法者,由卫生局依法处理。

三、制造噪音、污染空气,由环境保护局依法处理。

四、未经许可占用道路骑楼人行道妨碍交通者,由警察局依法处理。

五、违规变更建物使用用途或搭盖违建者,由工务局依法处理。

台北市神坛常有制造噪音等违规行为,致使附近居民抱怨不已,市政府因此订定神坛辅导要点,并决定全面清查取缔。

我想,如果市政府能够认真执行,这倒真是“德政”。不过,坐视神坛四处泛滥的,不是同一个市政府吗?整天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不是同一个国民党吗?说加强取缔神坛,谁又能完全相信啊!

199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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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棍敛财全有道,寺庙收入真惊人

台湾省政府民政厅,5月4日公布了一项重要统计数字。5月5日,新生报记者林丽文有综合报导,值得大家细读。林丽文报导说:

宗教界的经济力量不容忽视!根据省政府民政厅昨天公布的一项统计数字显示,今日台湾宗教事业组织的庞大,所整合的人力、财力无逊于一般营利生产事业,以台湾寺庙的收入为例,大庙年收入上亿,中庙三千万,小庙也有上百万之多。其中,列为国家二级古迹的龙山寺为例,存款超过三亿元,寺地有七十八笔,新近购近一块近二亿元约五万坪土地,在郊区要发展一大规模慈善事业,如此手笔连企业巨子也要自叹不如。

根据民政厅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台湾寺庙的经费来源有百分之八十靠香火钱或捐献。北港朝天宫年初一到初四所收到的香火钱超过五百万元,一年收入金牌就已有六、七千万元,一年的支出三千万元,相当于一个乡公所一年预算,新近公布的财产计有金牌二万二百零八面,价值一千八百五十万元,存款额高达一亿八百余万元。据保守估计庙产约为五亿二千八百多万元。

不过,也有大庙不设赛箱钱,如行天宫每年仅靠3月及9月两次法会的收入,即可做为年度经常开销约四千万元。

大型寺庙的收入经常做为慈善救济的用途,嘉义民雄的五谷王庙捐献二十几甲地做为中正大学用地,这些大手笔,也非一般的企业所能负担得起。

民政厅副厅长吴尧峯表示,并非所有的寺庙都是热心公益,北部沿海的“十八王公庙”,由于信众多是特种营业女子及火山孝子型的嫖客,或地方角头人士,出手相当大方,该庙年收入就高达上亿元,却从未见任何回馈社会的义举。

而国内最大的佛教会员组织——慈济功德会,今年的会员已超过一百二十万人,光是以会员的收入一年就有上亿元之多,每年均有固定救济贫户,其经营账户则真正做到诚正信实。

至于西方教会、教堂方面,由于《圣经》上要求基督徒奉献收入所得十分之一给教会,遇有特别布道或礼拜活动时另做感恩奉献,所以天主教与基督教所得信徒奉献金额亦相当丰富,以台湾基督教最大教派长老教会为例,全省一千零七十四所教会,据估计全年奉献收入至少二十亿元,其整个事业包括六家医院(其中马偕医院年营业额高达三十多亿元),一百多所幼稚园、二所神学院、若干中学,光是土地的价值就无计其数,其神学院的教育经费便达五千万元。

省政府民政厅副厅长吴尧峯表示,宗教团体的财务管理,特别是天主教、基督教都各有很健全的管理,稽核征信制度,佛教大体上也能本着来自十方,归之十方有效运用,许多道庙也都有财务委员会的设置,但无可讳言的,有些宗教团体却并不如此上道,究竟收支情形如何只有执事者心知肚明,若与黑道或政客挂钩更是乱七八糟,有时尚且沦为敛财的工具,偏离了正信和宗教。

吴尧峯认为,宗教团体必须培养或聘用干练的财务管理人才,建立预算、会计、决算、出纳、财务管理与处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体系,善用信徒的血汗钱,以取信于大众。


这篇报导真看得使我们触目惊心!原来我们的寺庙、教会收入,竟是这样猗欤盛哉的!

寺庙、教会以迷信做底子,收来善男信女愚夫愚妇的钱,任由教棍们分肥靡费,其中高者还丢出几块鸡骨头算做了善事,低者甚至吃鸡不吐骨头,以致利上加利,愈滚愈大,闹得不成样子。

清朝末年,湖广总督张之洞曾试图没收各地寺庙的财产,以兴办各种学校,就是“庙产兴学运动”。运动的目标是要把寺庙全部财产的十分之七充当学校教育的经费。这个“庙产兴学运动”,到中华民国成立后,也屡次有人主张。南京中央大学教授邰爽秋,就于1931年提出“打倒僧阀”、“解放僧众”、“划拨庙产”、“振兴教育“四项主张,并组织了庙产兴学组织委员会。这些构想都是很伟大的。目前在中国,对寺庙、教会做没收式的决策是没有必要的、也是行不通的。但是立法征他们的税、征他们高所得的重税,却是谁也没话说的。——不要相信他们自行管理、不要听信他们自行做善事,他们自己来是不行的。

只有强制性的征这些教棍的所得税,才能达到真正“来之十方,归之十方”的效果、才能聊将敛财所得,施之于真正公益。

199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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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君子与伪宗教

今日《中央日报》载:

每年一度的“世界佛学会考”,昨日起举行首届少年组会考,虽是佛学会考首次扩及少年子弟,但此次光是少年组报考人数即高达八十万人,两千多所学校学生报名,较往年急速增加,而自前年起每年到考场为考生大德们加油的监察院院长陈履安,今年亦出现考场为考生打气。他表示人类常想征服外在世界、征服自然,其实人的内心世界是最难征服的,唯有借助佛学智慧对小朋友最有帮助,使他们走上十方智慧,将来能堂堂正正做人;事实上,陈履安本人在前年即是参加佛学会考考生之一,他强调,前年考生人数仅有四、五万人,去年增加到二十万人,今年更激增到光少年组就有八十万人报考,其实人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从没见过小朋友能在考试中还如此欢喜、如此喜悦。

云云,真妖妄荒谬也。佛学会考是十足妄作、陈履安是十足妄人。伪君子借伪宗教荼毒少年,蔓延且如此之速,真可忧也。

《联合报》亦载:

由佛光山、联合报及中国时报合办的第五届佛学会考,预计将有超过一百万名的海内外人士参加,至今已有八十万人报名。今年首度增设“少年组”,五十万名的国小学生,昨天首先上场考试。国中组订本周六举行,成人组于7月23日全球同步举行。佛光山表示,昨天上午,在台北市芝山国小,就有一千多位学生参加考试。校方强调,并未强迫学生参加考试,无意参加者,就在自己的位子上自修四十分钟。

由此可见这些人根本公然把正轨上课的时间用来传其邪教了。——真正的佛教是不会这样来的。

陈履安是佛光山世界佛学会考荣誉会长,他昨天上午“在赶往机场送李总统出国前,到芝山国小巡视”。如此官场俗物,牛屄与马屁样样全来,真不是东西。

199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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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与女人

民间习语中把男人生殖器上的“龟头”叫“小和尚”,因为光秃秃的,一如和尚头。做为和尚,形而上虽是和尚,形而下却人人也有“小和尚”在焉。做为和尚的使命,就是要管住“小和尚”,佛门理论叮咛“色即是空”,所以,和尚不能扯女人。——管住“小和尚”,是做为和尚的形式要件之一。这种形式要件,不论中国和尚或洋和尚(教会僧侣、神父),都不例外。

但是,“小和尚”动员起来的力量,是揭竿而起的、大势所趋的。所以,一旦“小和尚”发难,什么理论也莫之能御。薄伽丘(Boccaccio)《十日谈》(Decameron)中有洋和尚自谓我虽是僧侣也有男人的欲望之语;莫里哀(Moliere)《伪君子》(Le Tartuffe ou I’Hypocrite)中也有我虽披上袈裟但我仍是一个男人之语。此西方佛祖所无法禁绝之番僧之行也!

洋和尚如此,中国和尚也一样。《西厢记》写和尚见了崔莺莺要“贪看”;《金瓶梅》写和尚见了潘金莲要“昏迷了佛性禅心”、要“七颠八倒,酥成一块”、要“从前苦行一时休,万个金刚降不住”!至于《水浒传》中写花和尚海阇黎裴如海,更是一绝:

这和尚把那妇人一引,引到一处楼上,却是海阇黎的卧房,铺设得十分整齐。妇人看了,先自五分欢喜,便道:“你端的好个卧房,干干净净!”和尚笑道:“只是少一个娘子。”那妇人也笑道:“你便讨一个不得?”和尚道:“哪里得这般施主?”妇人道:“你且教我,看佛牙则个。”和尚道:“你叫迎儿下去了,我便取出来。”妇人道:“迎儿,你且下去,看老爷醒也未?”

迎儿自下的楼来。去看潘公。和尚把楼门关上。妇人笑道:“师兄,你关我在这里怎的?”这贼秃淫心荡漾,向前搂住那妇人道:“我把娘子十分爱慕,我为你下了两年心路;今日难得娘子到此,这个机会,做成小僧则个!”妇人道:“我的老公不是好惹的,你却要骗我?倘若他得知,却不饶你!”和尚跪下道:“只是娘子,可怜见小僧则个!”那妇人张着手,说道:“和尚家,倒会缠人!我老大耳刮子打你!”和尚嘻嘻的笑着说:“任从娘子打,只怕娘子闪了手。”那妇人淫心飞动,便搂起和尚道:“我终不成当真打你?”

和尚便抱住这妇人,同床前卸衣解带,了其心愿。

“石秀智杀裴如海”后,前巷后巷有“好事的子弟”做成曲儿如下:

堪笑报恩和尚,撞着前生冤障,将善男瞒了,信女勾来,要她喜舍肉身,慈悲欢畅。怎极乐观音方才接引,蚤血盆地狱塑来出相?

想“色空空色,空色色空”,他全不记多心经上。到如今,徒弟度生回,连长老涅盘街巷。

若容得头陀,头陀容得,和合多僧,同房共住,未到得无常勾帐。只道目莲救母上西天,从不见这贼秃为娘身丧!

淫戒破时招杀报,因缘不爽分毫。本来面目忒蹊跷:一丝真不挂,立地放屠刀!大和尚今朝圆寂了,小和尚昨夜狂骚。头陀刎颈见相交,为争同穴死,誓愿不相饶。

按照佛门理论,不论《杂阿含经》、不论《方广大庄严经》(降魔品)、不论《佛本行集经》(魔怖菩萨品),都记魔女做六百种色、三十二种媚,用以惑佛。但是佛的反应却视女色女媚为“尿屎囊袋”!《四十二章经》记天神献玉女,用以试佛,但是佛的反应却视玉女为“革囊众秽”!《后汉书》(襄楷传)记天神遣好女给浮屠,但是浮屠的反应却视好女为“革囊盛血”!大体上,都把女人看做“两脚水肥车”,只见其臭腐,不见其美丽。不过,这种见地,似乎惟佛惟浮屠能之,而其信徒和尚者,却戛戛其难。所以,流精所及,玉通和尚五十二年把持,最后功亏一篑;五戒禅师几十载辛苦,最后毁于一妓。——和尚越大,“小和尚”作怪越“一心一德,贯彻始终”。孔氏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李敖说“吾未见好佛经如好色者”。谓予不信,乃旁征博引以实之。

1992年1月17日晨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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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徒瞧得起女人吗?

——质问中央日报

一、今天贵报刊出《佛教徒瞧不起女人?》文字,提到:“二十四日台视《甄妮会客室》访问李敖先生,他认为他没有瞧不起女人,接着又说真正瞧不起女人的是佛教徒,不知他的论点、论据何在?看了真为全台湾所有的男性佛教徒叫屈。他这样以偏概全,实在是侮辱了佛教徒。”……并提到电视传播媒体播出这类节目宜出之以谨慎,因为它影响太大了云云。言外之意,显然是指我在电视上做了错误的陈述。我二三十年来,著书一百多册,以博学审问拿得出证据自勉勉人,若贵报所刊文字指摘属实,则对我的名誉,显然有损,亦与真理不合。特此依《出版法》第十五条,请一字不改,刊出此辩驳书。

二、贵报所刊文字质问我论点、证据何在?其实只要肯读书,就不难发现全在佛经中。从《巴利典小品》说女人本性像“取巧多智的贼,和她们同在一块儿,真理就很难找得着”;到《毗奈耶杂事》说女人“作恶”、“无恩”、“刻毒”等像“大黑蛇”;到《增一阿含经》说女人“不净行”、“妄语”、“心不正”;到《正法念经》说女人“自恃身色”、“橋慢”、“如雹,能害善苗”;到《智度论》说女人以“着欲故,虽行福,不能得男身”;到《宝积经》说“女人是大毒”;到《大毗婆娑论》说女人“是梵行垢”;到《大般涅盘经》说女人是“大魔王,能食一切人”等等等等,简直写不胜写。

三、佛经里瞧不起女人,但并不遗弃女人,而是仍要救她们,当然救女人也因为要救男人之故。《增一阿含经》说佛出世为的是救女人和救男人脱离女人的羁绊,“佛不出世时,女人入地狱如春雨雹”;佛出世后,女人才能得救。而救女人之道无他,使“她”变“他”而已,要女人先变成男人,才能上天或成佛。《大般涅槃经》说:“若善男子善女人等无有不求男子身者,何以故?一切女人皆是众恶之所住处。……如蚊子尿不能令此大地润洽,其女人者淫欲难满,亦复如是。……若有不能知佛性者,我说是等名为女人;若能自知有佛性者,我说是人为丈夫相;若有女人能知自身定有佛性,尝知是等即为男子。”……这些论点与证据,都是佛经中的基本理论,除非佛教徒推翻佛经,否则无法否定佛教徒瞧不起女人的真理;如果佛教徒推翻了佛经,他还是真佛教徒吗?我怀疑。贵报所刊文字,指摘我“以偏概全”,根据上面的举证,可知该文连偏带全,一律无知乱盖。何必“为全台湾所有的男性佛教徒叫屈”呢?多读点佛经,还是为所有的女性佛教徒叫屈吧!

199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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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政治与政治和尚

最近由中国佛教会决定,在明年立法委员选举时,推举三位佛门人物代表参选,而其中呼声最高的,却是三个和尚。——中国佛教会显然不相信“三个和尚没水吃”了,他们要派出三个和尚,在政海里找水吃了。

佛门人士表示,政府制颁的法律,造成了寺院的纷争,把神圣超然的宗教,视同普通财团法人在经营,完全不顾及僧团理想,变成毫无宗教气氛的俗人团体。……因此他们要竞选立委讨公道。乍看起来,他们不无理由。不过很多现象,都有它深远的历史渊源,昔日之因,才铸成今日之果。佛教进入中国,有两千年,两千年来,佛教由有宗教精神的圣徒层面,逐渐变成毫无宗教气氛的俗人团体,这是不争的史实。自古以来,圣徒的理想被俗化得荒腔走板,不以佛教为限,但佛教是被俗化得最要命的一个显例。南北朝时候,官民竞造大寺,奢丽无比,以为功德,当时大臣就感于这样乱搞,“无关神祇,有累人事。”到了宋明帝时候,他把故宅改建为湘宫寺,说:“我起此寺,是大功德。”当时虞愿在旁边,不肯乡愿,他反驳皇帝说:“陛下起此寺,皆是百姓卖儿贴妇钱,佛若有知,当悲哭哀愍,罪高佛图,有何功德?”佛教在中国,堕落到这种田地,真是可悲。佛教信徒信得一至于此,所谓博爱众生,全是假的。到了唐朝,寺庙已经扩大到拥有大量的财产、庄田、奴婢、庄户,在官佛勾结的局面下,造成了大量的社会问题。这种打着佛教旗号,借以盖庙敛财的“功德”,距离真正的佛教精神,愈来愈远,“佛若有知,当悲哭哀愍”,自不消说。宗教和政治这样化合的结果,演变的政治,就是和尚政治。和尚出身的明太祖取得天下后,设立一种僧官叫“砧基道人”(“砧基”是登记土地财产),在寺庙里驻守收税,这种和尚僧俗双修,吃斋念佛之外,兼干起税吏来了。和尚政治的演变,荒唐至此,“佛若有知”,岂止“悲哭哀愍”,恐怕气得进疯人院矣!

正因为和尚政治的结果,是在官佛勾结下广事盖庙敛财,所以佛门财产在中国,一直蔚为壮观。清朝末年,张之洞试图没收各地的佛门财产来办教育,主张废产兴学运动,他估计只要把佛门财产挖出十分之七,就可达到兴办各种学校的效果;1931年时,中央大学教授邰爽秋,也提出打倒僧阀、解放僧众、划拨庙产、振兴教育的主张,这都是很有见地的。事实上,真正的佛门信徒,当知真正的功德绝不在盖庙敛财等谋求小集团的利益,正相反的,真正的功德乃在舍弃这些,以利苍生。

五代时候周世宗废佛,下令毁掉天下铜佛像,用来铸钱。他的理由是:“吾闻佛说以身世为妄,而以利人为急,使其真身尚在,苟利于世,犹欲割截,况此铜像,岂有所惜哉?”周世宗真是深通佛法的人,他比古往今来的佛门人士,高明得太多了!

今天的佛门人士,基本上多是丧失真正佛教精神的俗人团体。如今他们在全岛大建寺庙之不足,又要进军庙堂、选起立委来了,这种热中世俗,是太虚大师以来政治和尚的老套、是和尚政治以来的一种现代新版。如今佛教寺庙从三年前的一千一百五十九座,已经算不清又加了多少了,虽然不是“百姓卖儿贴妇钱”,也是民脂民膏,真正的佛门信徒,该思有以转换这些庞大的资源去做有意义的事,动脑筋搞和尚政治、做政治和尚,都是可耻的!

198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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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还做真和尚!

已被查禁的《万岁评论》第四期中,登有黄怡写的《释开丰的慈悲历程》、《关于龙发堂的补充说明》,和我写的《地藏菩萨的本愿》,都就释开丰(李焜泰)出世而又入世的实践,做了不同角度的阐扬。龙发堂的案子,因为李焜泰的被捕,最近闹得高潮迭起。黄怡和苏秋镇都把取得的许多文件转给我,我想就国民党司法官吏入人于罪方面,再写一点。

所谓“事实”与“理由”

李焜泰被捕,国民党的理由是他犯了诈欺罪,这是检察官舒辅贤(目前在台北地检处)、台南高分院推事何俊魁、陶伍樵、罗得村的共同作业成绩。根据“七十年度上易字第一八零号”的《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刑事判决》,判决李焜泰、陈朝清各六个月的“事实”是这样的:

李焜泰在高雄县路竹乡甲南村环球路四六五号从事养鸡、猪等事业,民国六十一年间,以水泥板等物搭建神堂,号曰“龙发堂”(未经立案),其本人则剃去头发,穿着僧衣,使用寓有出家僧侣意义之“沙门开丰”“释开丰”“开丰法师”或“开封和尚”等名号,公然冒充和尚,博取不知情信徒之信仰,而与在台南市建国路一六三号开设金佛轩佛具店之陈朝清,共同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于概括犯意,由陈朝清刻制佛像,上以金漆,谓之“三宝佛祖”或“金尊菩萨”,交与李焜泰,李焜泰则利用其假冒和尚之便,伺机对不知情之信徒诳言,龙发堂之神明极为灵验,必须向该堂购买神像回家参拜,始能平安,否则不免灾祸等语,使信徒信以为真,分别以每尊新台币(下同)数千元至三万元不等之价钱买受佛像。李焜泰复规定,凡买受佛具者,须签自愿书一件,载明如因供奉神像发生纠葛时,一切责任由供奉人负责,与龙发堂及其主持无涉;陈朝清则依与李焜泰所为之约定,对外宣称,贩卖佛具所得之价金,不论多寡,均由李焜泰转交金佛轩佛具店,李焜泰本人未得分文,造成李焜泰不争名利之假象,以利诈骗,计自民国六十一年迄今,李焜泰、陈朝清以此方法出售佛像与张实雄、张蔡阿幸夫妇及洪金柱等人共三百余具,骗得之钱财约数百万元。案经高雄县警察局路竹分局报由检察官侦查及检察官自动检举侦查起诉。

“事实”罗列以后,判决“理由”就来了。“理由”的最后是:“酌情各科处有期徒刑六月,以示惩儆。”于是,原来被地院法官陈世淙判决无罪的一件清清楚楚案子,又被自扰起来了。

如此判决!

我仔细看了《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刑事判决》,领教了国民党法官的判决书,我真忍不住要说几句话。

犯罪事实应依证据认定之,无证据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实。刑事诉讼法第一五四条设有明文。所谓事实,不仅指犯罪的行为而言,即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与结果等,凡与论罪科刑有关的事实,也应依法认定、详实记载,这些都是法律常识。但在国民党法官的判决书中,除了主文内有“意图”二字外,非但没有动机、目的的记载,和如何认定其动机、目的的理由,即使犯罪行为,也用移花接木的方式,以其他(即告诉人以外的人)信徒善意的谈话(例如愿以三万元一组购买佛像,没有受骗,也不愿告诉),作该二名告诉人空言指控的证据,而加以认定。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的,此其一。

告诉人张实雄于1981年1月12日向检察官说:“六十八年3月开始,朋友介绍我与李焜泰认识,他说要我到龙发堂去拜菩萨,他以两尊菩萨拿到我家,当时是说赠与两组,以后他每星期向我要钱,每组三万元,我逼不过才签发支票五万元,收钱的人是谁,我不知道其姓名,是他庙里的人”等语(见七十年侦118号卷4页反面)。由此可证:李焜泰并没有以“龙发堂之神明极为灵验,必须向该堂购买神像回家参拜,始能平安,否则不免灾祸”的话卖佛像。告诉人既与李焜泰认识,而收钱之人,他说“不知其姓名”,显非李焜泰亲收,且事实上也未收钱,即龙发堂记账员洪秀敏到庭作证,对法官所问:“你们有向张实雄收六万元?”也答称:“没有。”(见七十年侦118号卷27页)又根据告诉人张实雄之妻张蔡阿幸致检察官亲笔函,也一再表示:师父(李焜泰)没有诈欺,她和丈夫张实雄的感情纠纷与师父无关等语(见七十年侦118号卷19、20页),则张实雄显系因家庭失和误怪到李焜泰头上,而出面告诉。至于另一告诉人黄义雄出面告诉,也没有证据,仅属传闻而已。他于1980年12月15日,在路竹分局就警方所问:“龙发堂之住持人李焜泰以每座佛位售卖信徒三万元有无是项事实?”答话说:“听说,但有没有我不知道。”又说:“我所知道以前我太太林宝桂均有金项链金戒指等饰物,现在不见了,可能被骗。”(见警卷当天笔录)由此可见,告诉人黄义雄也没有以三万元购佛像一尊的事实。又根据黄义雄之妻黄林宝桂于同年月16日在路竹分局对警方所问:“你去龙发堂居住有人强留并索取你财物否?”的答话,也答称:“没有。”又说:“我所有金饰物项链等现在放在我身上,如果他(黄义雄)不相信,我随时可以给他看。”又说:“我们当初去龙发堂敬请佛祖神位一座,均无花费财物,所谓神位每座三万元,绝无是项事实。”(见警卷当天笔录)由于以上所述,则知两名告诉人,并无各以三万元购佛像一尊的事实,虽其他信徒有以此价购佛像一组的事,但无一人感觉受骗而出面告诉。按诸刑法第三三九条,诈欺罪必以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财物交付者为要件。也就是说,必须李焜泰对两名告诉人施以诈术,使之限于错误,并基此错误而交付财物,始能成立诈欺罪。依这要件推论,刑法第三三九条的诈欺罪,必须直接被害人自己主观判断其是否受骗,与刑法第三四一条乘未满二十岁人之知虑浅薄,而使之交付财物的诈欺罪,其是否受骗可由第三人代为判断者不同。两名告诉人虽指控受骗,但无证据证明他们是以三万元购佛像一尊的事实,而其他信徒并非未满二十岁的人,纵有以三万元购佛像一组的事实,也无受骗之感而出面告诉。但国民党法官竟以此事实做为论罪科刑的准据,显然是由法院替其他信徒代为判断其是否受骗了。这样一来,非但违反了论理法则,并且就两名告诉人的指控,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五四条规定,也有违背了。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的,此其二。

佛像每因敷金箔或金漆的不同,而有价格上的不同。业据开设佛具店的证人陈宝钟和雕刻佛像的证人杨文和在第一审结证:佛像敷金箔者,每尊现值一万二千至一万四千元,因金箔是随金价起落等语。又据证人许世山、施全福、李顺发等结证:卖佛像三身(尊)一组,好的是三万元等语(见第一审七十年6月8日审判笔录)。所谓好的,即工细质精而敷金箔的。由此可证,陈朝清所刻佛像敷金箔者每组三万元,岂能指为高价出售?此项证据,经辩护人请求调查,但国民党法官未予调查,亦未于判决书内载明为何不予调查的理由。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的,此其三。

供奉佛像而立自愿书者仅简国和一人,并非凡供奉佛像者,都立自愿书。简国和之所以立自愿书,系因本案发生后,简国和向陈朝清购佛像,要求李焜泰前去作供奉前的诵经仪式,李焜泰深感涉讼之苦,怕再惹麻烦,予以婉拒,经简国和再三恳求,并要求准他立自愿书,才有所谓自愿书的出现。这种因一个特例而来的自愿书,岂可移花接木、指为诈欺的手段?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的,此其四。

判决书说:“信徒洪卢燕、王竹欣、李朝门、王老稟、王洪文银、严运贵、王义正、林游义、洪龙助、柯洪罔受、马铃铭等人在原审虽证述系受赠佛像,另王乾祥、王天赐、许世山、李顺发、简国和等人在原审也证述系直接向陈朝清购买的,但此均不足以作为被告有利之证明。”试问这么多的证人、这么多关键的证言,国民党法官却一笔带过,而不叙明“不足”的理由,这叫什么公正?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的,此其五。

依最高法院1959年台上字第1325号判例:“原审未于审判期日,就上诉人否认犯罪所为有利之辩解事项与证据,予以调查,亦不于判决理由内加以论列,率行判决,自属于法有违。”以上所举各点,无一不证明了国民党法官在如何入人于罪,这是我们不能不指出的。

真假和尚问题

国民党法官的故入人罪,以上所举,只是部分而已,其他的杰作,也别有天地。例如判决书上说李焜泰“公然冒充和尚”、“假冒和尚”,但是地院陈世淙法官的无罪判决书中,明明有“被告李焜泰确有皈依三宝,法号开丰,业经本院核阅其皈依证书二纸无讹,并命其提出影本二纸附卷。尚难认其有冒充和尚情事”的调查结果,岂能抹杀这些实证?李焜泰出家已十余年,出家时拜高雄龙泉寺“隆道法师”为师,法名“释开丰”,也是法师所命,并有皈依证二纸在卷足凭,可见他并非冒充和尚。但是国民党法官却硬说李焜泰“公然冒充和尚”、“假冒和尚”,是则附卷的皈依证,显未于审判期日加以调查,也没于判决书内说明其所以不予调查的理由。这就完全在法律上站不住了。——法官判人有罪,自己在法律上却站不住,这种判决,能够服人吗?

国民党法官以真假和尚为理由,其实,和尚真假岂是法官判决得了的?李焜泰纵使没有皈依证,也不能说他不是和尚。国民党口口声声复兴中华文化,可知中华文化中,中国人做和尚,一剃头发就是和尚了,并无受戒之事。受戒是魏末云柯、伽罗等发明的。在这以前,中国人出家的普遍,已经到了被曹操下令禁止的程度,可见做和尚多么自由。这种自由,汉末虽有法令规范、唐朝虽有度牒规范,但这些规范,也有它的局限。后来钱秉镫《田间诗集》有《赠朱七处士》诗,说“稳着僧衣官不禁,闲谈往事难偏多”,就是这种写照。古代人再不合理,也没像国民党这样闹笑话!何尚在《李焜泰·释开丰·假和尚·真和尚》(《自由时代》第九期)里说:

同样是住在寺庙,吃斋、礼佛、修心养性的和尚,竟然有“真”“假”之分,大概只有国民党大有为政府的法官才能独具慧眼,凭“自由心证”就可认定;不过,值得怀疑的是,诚如前立委苏秋镇说的:“谁负责发和尚的执照,来区分真假?”

既然没有人能依法发执照,国民党的法官,又凭什么在法律文书中,要做谁真谁假的判决呢?这不是捞过了界吗?

叶苏在《匹夫无罪,怀“众”其罪?》(《前进世界》第八期)里,举出了四点理由,说“这是一桩联手造成的‘冤狱’”:

一、依照司法院的看法,诈欺罪是以“保护财产”为其本质,是否成立诈欺罪,应以被害人有无损失为准,至于损失的有无,则以客观的价值为准。因此,现货买卖,双方均当场过目并作价值判断,双方愿打愿挨,买到劣货,乃买者自己眼拙,除非其品质无法依一般经验判断,否则,只有自认倒霉,譬如,大部分百货公司的商品,大都以进货价格的二、三倍卖出,并不会被看成诈欺行为,充其量只涉及商业道德而已。

更何况,几乎每一家寺庙都有贩卖佛像的情事,如果要严格论罪的话,号称全国最大的佛教圣地——佛光山,已卖出几千尊佛像,还经营观光事业,这种行为,主持星云法师早就该是第一个入狱的“神棍”,李焜泰很可能要排到几千名外。

二、佛像是雕刻品也是艺术品,信徒自以为膜拜可以祈福,也就是“精神”无价,所以不能以成本来计价;更何况,已有业者证明,陈朝清售出的佛像,成本都在一万元左右,以每组三尊计算,他卖给信徒每组三万元,已是亏本。

三、数十名证人的证词及数十件证物,竟然抵不过检察官、推事的“自由心证”,一句“不足采信”,就磨灭了所有的证词的效力及采证者的辛劳,这种权限未免大得太可怕了。

四、和尚不营一般商业的行为,难道要他们不食人间烟火,专食仙露灵芝?更何况,寺庙营利者比比皆是,佛光山就是天字第一号,法官竟然以此论罪,可见这些法官才是“不食人间烟火”,可以媲美“万年”立委。

叶苏又说:

追根究底而言,李焜泰并不是错在未办寺庙登记,也不是错在没有医师资格收容病患,而是错在做得太好了、太惹人眼红了。

《三国志》载有,刘备曾以“莫须有”的罪名,诛杀甚得民心的张裕,孔明请他说出罪状,刘备奸诈的答称:“芳兰生门,不得不锄。”芳兰并没有罪,而是罪在生非其地。同理,李焜泰也没有罪,而是他的善行使其他教界、卫生局、社会局及其他有关单位太难堪了,等于是反射了他们的不是,所以“不得不锄”。

换句话说,李焜泰是“匹夫无罪,怀‘众’其罪”。

按照佛法的真精神,李焜泰苦行度人,实在是伟大的“真和尚”,他比起国民党同路人星云法师之流,其佛心纯度,不知要高出多少,可是他终于不免于入狱,而坐视星云法师这些佛心可疑的“假和尚”整天在权贵中逍遥。国民党整天喊“疏减罪犯”、整天喊“微罪不举”,但对这样一件区区小事,却对李焜泰从“宽”录取、捉到牢里,并且捉的过程,是由高雄地检处首席检察官翟宗泉坐镇指挥,其处心积虑,如捉江洋大盗。事后翟宗泉还大谈“从龙发堂看行善与法律之关系”,口口声声说李焜泰该抓。但他何不想想:李焜泰究竟该不该判?若说“依法行事”去抓是对的,但对不“依法判决”去判又怎么解释?法律如果是这样的运作,则天下无人敢于行善了,——“从龙发堂看行善与法律之关系”,我看来看去,关系原来如此!

古人是“民之所好,好之”,国民党总是彆扭,总是“民之所好,恶之”。李焜泰的入狱,是国民党与广大民心对抗赛的又一杰作,国民党永远与民众站在一起,但总是脑袋里少了根筋,结果永远是犯众怒、惹老百姓怨声四起。如今连龙发堂中的精神病患都朝国民党大发起怒了,国民党制造敌人的本事,可真愈来愈有精神了!

1984年5月8日

附录

陈朝清闲话往事(陈启源)

“佛像的价值,如果不从艺术品的角度来衡量,国画大师张大千恐怕也不免身系囹圄。”他想起三年前的往事,台南市“金佛轩佛具店”的老板陈朝清,有着无限的感慨。

这段几乎褪了色的记忆,如果不是释开丰最近被捕,他几乎忘了,为了卖佛像,他曾经和释开丰被控共同诈欺。

陈朝清,四十一岁了,早已刑满出狱,昨天他在谈到本案时,再三强调,他们是被“冤枉”的,他希望有关单位妥善的照顾龙发堂二百多位精神病患,不要“一错再错”。

以下是他接受访问的谈话:

问:请你谈谈这件官司的经过。

答:我和李焜泰被控共同诈欺的详确日期,已经记不清了,大概在三年前,原告是李焜泰的台北信徒,我被控将佛像以不同的价钱卖给李焜泰,让李焜泰以高价转卖信徒图利,另外,李焜泰还被控告假冒和尚,搭建违章建筑“龙发堂“担任住持,欺骗无知的善男信女,并收容精神病患,违反医师法。

问:后来的情形如何?

答:我和李焜泰被控共同诈欺部分,一审在高雄地院被判无罪,但承办检察官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二审改判有期徒刑六个月,改判的理由是,我为何将同样的佛像以六千元至一万元等不同的价钱卖给客户,因为这个理由,使我从无罪变有罪,在七十一年10月11日服刑,七十二年4月10日刑满出狱。

问:你对自己被判刑有什么看法?

答:首先就二审的判决理由来说,我是因为将同样的佛像,以不同的价钱卖给客户被判有罪。事实上,我在一审和二审一再向法官强调,我将佛像卖给客户并不是在同一时间,我自六年前认识李焜泰后,先后卖给他和他的信徒二三百尊佛像,而六年前的金价每两只在一万元左右,四年前金价曾涨到每两高达三万六千元,其间加上石油涨价、工资涨价、物价波动及成本提高的情况下,我不得不将佛像的售价提高。可是,我的答辩却不知何以在一审和二审时有不同的认定。

其次,佛像等佛具应属于“艺术品“,而艺术品的价值应以艺术的角度来衡量,像我店中摆置的一些相同佛像画是出自四五位名画家所供应作品,这些佛像画的价值,自然也应该依画家的身价来订高低,价钱当然不同,就算是张大千等名画家、名书法家所卖出的相同作品,也有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同的价格,难道这些名家也触犯诈欺罪?

还有,我雕刻佛像是属于手“艺”,而歌星唱歌也是属于“艺”,像名歌星凤飞飞等“艺人”在歌厅等场所献唱卖“艺”时,所得的报酬高于一些刚出道的歌星数倍或数十倍,难道这也算犯法吗?我个人认为,推事应该“知法”也“知艺”,所以我是被冤枉的。

问:你和李焜泰是怎么认识的?是否可以谈谈你们交往的经过和李焜泰的为人?

答:六年前,李焜泰来到我的店里,表示将在龙发堂内安置三宝佛祖金身供信徒膜拜,要我提供成品让他参考,双方交谈觉得非常投机,当时,我以每尊六千元的价格卖给他,他认为价钱合理,向我买了三尊佛像。

从此以后,他也为信徒服务,经常到店内订购。我认为,他非常知艺,为人很慈悲,信徒们到龙发堂请金身,如属经济情况不理想的,他常常自掏腰包垫付不足款额给我,经济富裕信徒,则在支付金身的款额外,又主动添加香油钱给龙发堂,他就拿这些钱做为收容二百多名精神病患的开支。

虽然,龙发堂有养鹅和养猪,但其目的在提供精神病患可以借着踢猪、捏、掷破鹅蛋等,来稳定患者的情绪,并非为了赚钱,甚且还赔钱;他主持龙发堂也不是为了致富,社会上想致富者为数不少,试想哪里有人愿意整天与精神病患为伍,并且须照顾病患的生活起居,及忍受他们随时都可能爆发的不正常的情绪。

问:你对“龙发堂”一案和李焜泰被捕有何看法?

答:我认为,姑且不论李焜泰是否假冒和尚,龙发堂是否合法登记,从龙发堂由李焜泰主持,能主动收容精神病患进行看护,应属善行义举,法律上纵不能减轻李焜泰的刑责,但在某方面未尝不可法内施仁,网开一面,自应尽速派员妥善照顾龙发堂的二百多名精神病患,千万不要让这些病患受到伤害或伤害到他人。(《民众日报》,1984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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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向

印度诗人泰戈尔(Rabindranath Tagore)第一次到中国是1924年,他在中国演说,遭到急进分子的攻击,据胡适回忆:

有一次他在真光戏园演讲,主持的人要我做主席,要我介绍他,并劝告大家尊重他老人家说话的自由。

有一天,他对我说:“你听过我的演讲,也看过我的稿子。他们说我反对科学,我每次演讲不是总有几句话特别赞叹科学吗?”我安慰他,劝他不要烦恼、不要失望。我说,这全是分两轻重的问题。你的演讲往往富于诗意,往往侧重人的精神自由,听的人就往往不记得你说过赞美近代科学的话了。我们要对许多人说话,就无法避免一部分人的无心误解或有意的曲解。“尽人而悦之”,是不可能的。

因此,在他生日的前夕,我把我的一首《回向》诗写成一条横幅送他做生日贺礼,我把诗的大意说给他听。他懂得我的意思是借此诗安慰他,他要我把此诗译做英文,写了送给他。(《追忆泰戈尔在中国》)

胡适提到的“回向”,是“大乘佛教”里的重要观念。《华严经》有《回向品》,主张已成“菩萨道”的人,还得“回向”人间,由出世回到入世,为众生舍身。

“回向”的先前步骤是“看破红尘”。“看破红尘”:要悲观、要淡泊、要宁静、要出世、要感到四大皆空、要了解诸行无常,要学会哲学家巴斯噶那样:“我认识的人愈多,我愈喜欢狗!”

红尘看破了,是不是就跑到山林里、古庙里,低眉合十,整天念念有词,了此残生,就算完了呢?是不是人生如梦,既昭然若揭,就“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一番,就算完了呢?

不是,这样就全错了。真正的解脱、真正的人生,绝不是这样。这样做,只是做“自了汉”,自了汉,只是自私的家伙。

走“大慈大悲观世音”路线的人,他们都搞错了。为什么?因为他们只走了一半,就以为走完了全程。他们的人生与解脱目标是“涅槃”,以为消极、虚无、生存意志绝灭等,是这种路线的目标,他们全错了。他们不知道,佛法的神髓,到这里只走了一半,好像火车进山洞,只走了一半,就停了。停在半途,这种境界,就是“小乘佛教”。

相对的,开出山洞,大放光明,才是“大乘佛教”。这时候,有了“梵”、有了“大我”、有了“真如”、有了“法身”,人生开始活泼泼的,不是躲避,而是面对;不是舍弃,而是争取;不是出世,而是“以出世精神,做入世事业”。

从出世以后,再回到入世,就是从“看破红尘”以后,再回到红尘,这时候,这种境界的高人,真所谓“目中有色,心中无色”。他努力救世,可是不在乎得失,他的进退疾徐,从容无比,这就是真的高。做不到这种“出”“入”境界,就跟这种境界有出入,就是假的高。

中国伟大的特立独行者,大丈夫王安石,曾写过一首七绝小诗——《梦》:

知世如梦无所求,

无所求心普空寂。

还似梦中随梦境,

成就河沙梦功德。

这是多么高的境界!我把它译成白话——

人生如梦,有什么好追求的呢?

什么都不追求,我心如止水。

可是,就在一个梦到另一个梦里,

我为人间,留下数不清的功德。

这种境界,才是深通佛法的境界。这种先出世再入世的智者、仁者、勇者,他们都是“死去活来”的人。人到了这种火候,就是菩萨。

所有的菩萨都要“回向”,都要以“回向”做他下半生的去向,在这种欲去又回的决定中,已成“菩萨道”的人,也有他们痛苦的选择、也有他们矛盾的试炼,但在最后,他们都能像使徒保罗一样,完成选择,通过试炼,不再动摇。

胡适写《回向》,就是写这一情境的,全文是——

他从大风雨里过来,

向最高峰上去了。

山上只有和平、只有美,

没有压迫人的风和雨了。

他回头望着山脚下,

想着他风雨中的同伴。

在那密云遮着的村子里,

忍受那风雨的沉暗。

他舍不得离开他们,

他又讨厌那山下的风和雨。

“也许还下雹哩!”

他在山上自言自语。

瞧啊,他终于下山来了,

向那密云遮处走。

“管它下雨下雹!

他们受得,我也能受。”

这诗作于1922年10月20日,1924年5月8日写给泰戈尔,中文部分的一条横幅,糜文开译泰戈尔《颂歌集》的“跋”里曾提到:“我在印度国际大学时曾看到胡适之先生在泰翁六十四岁生日送给他的祝寿诗,题名《回向》,就是赞美他回向民间的。”这种赞美,对回到民间、抵抗强权的泰戈尔说来,可真当之无愧。

1981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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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便姿式看全盘西化

齐如山在《国剧漫谈二集》里讲了一段最有趣又最含意深长的往事。他说他当年带着中国工人出洋,这些北方人,除了北京以外,没人能坐着大便的,要大便,都得蹲着拉,蹲着拉屎叫蹲坑。“未启程以前,我虽给他们讲演过几次,但我知道是不容易改过来的,一上火车,麻烦就来了,都是蹲在恭桶(马桶)上大,他们又不知道脱了皮鞋,因为鞋底有钉子,所以把人家恭桶上之漆面,都给踩了许多印子,这还不要紧,火车一摇动,大便多拉在外边,恭桶上边虽然都有水箱,但箱中绝对没有这许多水供用,而且那水也不能洗桶外之体,好在我早料到有此事,因为西伯利亚铁路,沿站都有水楼,开水冷水,都可以随便使用,不必花钱,所以我预先预备下了两个大壶,许多棉纸,用以洗刷这些脏污。我在车上也常告诉他们处处留神自爱,不要被人笑话。其中有一人说,他们怎么能知道是我们拉的呢?我说自有火车以来,没有人在恭桶外头大便过,今天车上有中国人,便有此事,则当然是中国人拉的。他又说他知道是谁么?我说,所怕的就是他们不知道是何人,果然知道,还好一点,比方说他们知道是你,则丢脸者只你一人,因不知道是谁,则他们便说中国人做的事情,则我们大家都跟着蒙垢,无法洗刷,这还是轻的,反正他们议论不会出了我们二十几人。倘日后谈起此事来,他们一定说,某年月日,有中国人在桶外大便,则吾国全国的人都在其内,无法分辨了,岂不是全国丢脸么?”

从齐如山这个回忆,比较今天我们的大便文化,就知道我们多么全盘西化了。头脑顽固指斥全盘西化的人,他的屁股,其实比他的大脑还前进,至少他的屁股知道全盘西化的好处,并在大便时死心塌地全盘坐在马桶上。职此之故,每见摇头晃脑的指斥全盘西化者,我就直看他的屁股。

199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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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看天命

前几天我对邓维桢说:“许信良现在牢里,这一阵子大家打许信良牌,但有几个了解真的许信良?真的了解许信良困学知变的一面?我看把许信良当年授权给你印出来的《风雨之声》重印一次吧。”

邓维桢听了我的提议,立刻同意了。于是新版的《风雨之声》(内含另一本《当仁不让》),在本月内就将由文星书店出版了。

邓维桢写了一篇新序——《富于哲学家气质的政客——许信良》,文中有公论、有私情、有内幕,是篇极动人的好文章。其中有一段轶事,邓维桢说:“许信良喜欢求神问卦,被提名竞选省议员之前,我陪他到北市基隆路的一个女巫那儿,她告诉他,等月圆的时候,就有好消息。我问许:‘像你那样理性的人也信神信鬼吗?’他答:‘从事政治,成功很难。不自认为天命所在,你简直不可能有奋斗的意志。’”

这一内幕引起我很大的兴趣,尤其是许信良的解释。这种对天命的信仰,本是中国人普遍的信仰。《风雨之声》中有张俊宏的序——《始终没有离开的朋友》,其中就有这样一段:“最早我认识他的时候,是被他略带口吃的口齿和浓郁的乡土气息所吸引,我们都来自乡村,他最感动我的是他对乡土浓烈的爱心,和对广大农村大众强烈的同情,我们的友谊是开始在对当时农村问题的讨论上。做为一个台湾乡村子弟,世代以来我们的父兄伯叔都习惯的把不幸的际遇归之于无可奈何的天命,逐渐长大受教育之后,我们才开始了解,那种天命实际上是人为的,只要政府贤明一点,或者人民能推醒他一点,许多无可挽回的天命都可以改变。”

在张俊宏的看法里,他认为所谓天命,都可以改变;许信良当然也这样相信。他们都是优秀的知识分子,他们不会为迷信所迷。但是,当迷信有利于他们、有助于他们的时候,他们也乐得顺水推舟,用天命图利自己、鼓舞自己。邓维桢说得好:“我不会认为我不认识刘邦,许信良就是刘邦,不管他日后是否成功。”刘邦做亭长,解送囚犯,途中有人逃亡,刘邦就说就让他逃,他自己也要跑了。囚犯中十多人愿意跟他。他喝酒以后,斩了拦路的大蛇,再走数里,醉卧而睡。后面的人到了斩蛇处,看见一个老太太在哭,说:“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为赤帝子斩之,故哭。”这些人听了,在刘邦醒后告诉了他,他“乃心独喜,自负。诸从者益畏之”。《史记》的注解中解释“自负”,“负,恃也”,“自恃斩蛇事”。显然刘邦把斩蛇“自认为天命所在”。以许信良的教育程度与时代背景,他不可能像刘邦那样深度的迷信天命,但迷信到某一程度,则是可以想象的。

在邓维桢新序拿给我看的前四天,11月6日,国民党中央日报登出天帝教的满版广告,公然说“天命李登辉先生为中华民国第八任总统”,又说天命同时预定了“副总统为蒋纬国”。

这天命是怎么来的呢?来自一位八十九岁的老头子——李玉阶。李玉阶说:“……际此国民大会代表间正在引起诸多议论及揣测,李总统尚未有明白决定及表达意愿竞选下届总统,中国国民党亦未召开三中全会推选候选人之际,正值三项公职人员选举行将开始活动,人心浮动,国事多艰,天命即天意,天心即民心,本人于静观中所知,当民国七十七年元月13日李登辉副总统依照宪法继任总统之职时,中华民国第八任总统、副总统人选已奉天帝御定,中华民国第八任总统为李登辉、副总统为蒋纬国,特仅遵天命,郑重宣布,以安人心。”

为什么李玉阶有此资格宣布呢?据他自称:“公元1980年民国六十九年12月21日终蒙天帝颁诏,念兹末劫,应予贯彻天命,特准先天天帝教重来地球,在蓬莱仙岛复兴,普化全球,并派时年八十岁的本人涵静老人李玉阶为天帝教驻人间首任首席使者。……”原来真相如此!

从刘邦到许信良,他们的天命只是“自负”而已,还有个范围;可是“李首席”却比他们风光得多,他可以替天行道、代天发言。这种气派,真是汉高祖许县太爷所不及者。特拉杂同记于此,以开眼界。

198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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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杂诗

一 神父歌

哪有神父冷如冰?

哪有神父不酩酊?

哪有神父不伪善?

哪有神父不偷腥?

——1989年冬

二 题赠罗文雄

文雄先生总没完,

“追随”李敖廿八年,

思想中毒何足道。

一腔心事五湖船。

——1989年9月24日

三 想起孙二娘

人世千般苦,我是一块糖。

思想伍子胥,文化张子房。

看穿洋博士,笑杀土流氓。

不喝洗脚水,想起孙二娘。

——1989年10月23日

四 毛笔之字非我所长 小潘见命乱写以应

放眼论才俊,首推潘毓刚。

每送雪中炭,专管瓦上霜。

为人及时雨,做梦陌上桑。

打仗不要命,洗澡不脱光。

台湾识老李,美洲通匪帮。

爱国吟北调,救民吐南腔。

好吃窝边草,结婚选同窗。

讨个好太太,名叫王淑江。

——1990年2月26日

五 题编著新书《清算蒋介石》

直笔第一流,慷慨赋同仇。

有话大家写,清算蒋光头!

——1990年3月7日

六 来台四十年

岛国风光窄即宽,

枉抛心力大劈棺。

今日台湾谁念我?

当时我自爱台湾。

——1990年3月7日

七 看洋杂志裸女图

何须天女来下凡?

凡间本自有红颜。

江山代有裸女出,

各领风骚一两年。

——1990年3月7日

八 刮脸时咏李登辉

笨手笨脚扮巧妇;

装腔作势充强人。

不知自己是老几,

歪嘴专造滥新闻。

——199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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