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来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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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11日
《北京法源寺》离诺贝尔文学奖还有多远
□记者(下文简称记):最近,由于您的小说《北京法源寺》获得推荐,参选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您成为媒体和公众瞩目的焦点人物,因为这个奖一直是国人心中的情结。
我特意了解了一下关于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程序问题,程序上每年要在2月1日前向瑞典文学院提交推荐名单,候选者一般少则几十,多则一百多名。然后由这个学院的18名院士先筛选出15名。到五月底选出5名,10月初投票评选出一名获奖者,将近一年的评选过程都是严格保密的。要照这样说,你现在刚刚进入程序最初的阶段,对吧?
■李敖(下文简称李):没错,我已获得了提名。对于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程序,我不是太了解。
现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已经出版了《北京法源寺》的英文翻译本。
□记:我还了解到,四种人有资格推荐候选人,一是往届获奖者,二是各国的院士,三是各大学中语言和文学的正教授,四是各国作协的主席和副主席。我看近来的报导,您称东吴大学的一些教授是推荐人,那么是不是说《北京法源寺》的被推荐是属于第三种情况呢?
■李:被提名的过程,我不是很清楚。推荐我,可能是因为有人觉得看不过去,愿意帮我。你知道,我虽然写了很多本书,但是一直没有受到台湾文学界的肯定,在台湾文建会出版的900多页的作家名录中,703个作家里面没我,我在703名之外。这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给台湾文学界一个反省与讽刺的机会。
这次推荐我的也只是一些个人……
□记:哦,不过诺贝尔文学奖也不接受团体的推荐,只接受个人的推荐。您对能否得奖有没有什么预期?或者说会不会得奖对您而言重要吗?
■李:不是我想要这个奖,而是这个奖该给中国人了。
诺贝尔文学奖100年来只有四个亚洲人获奖,印度1人,以色列1人,日本2人。中国人从未获过奖,诺贝尔的其它奖,比如物理奖和化学奖,曾经给过中国人,但是他们得奖时的国籍已经是美国了。
□记:似乎按照您特立独行的个性来讲,挤进评奖活动多少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好象不是您的风格似的。
■李:不是我要挤进来,是我最有资格获得这个奖!
诺贝尔文学奖有它的标准,强调作品中的理想主义成分,不只看文学性的方面,也不只看一两本书,而且还要看你有没有全面的著作。1925年萧伯纳并没有写出什么,但他却在那一年获了奖。
我不但符合诺贝尔文学奖的标准,而且超出了它的标准。《北京法源寺》是合乎理想主义的小说,我的著作超过1500万字,我坐过6年2个月的牢,被软禁14个月,可以说为理想主义受尽苦难。
其实,中国作家早就有资格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认为老舍就很有资格。
□记:为准备这次采访,我特意看了些资料,比如瑞典文学院一位院士写的《诺贝尔文学奖内幕》就讲它的评选不是单纯看一部作品,好象还含有对候选人整体的评价。比如托尔斯泰,这个有着不朽创作的大师,却因为他的“文化的敌人和偏见”以及他本人所做的“与高雅生活无关的放浪本能生活”的辩解而一再落选。
最近,人们在谈论《北京法源寺》最终能否获奖时,有人提到您在作品集中附自己的裸照、出“写真集”等等,会影响评奖。对此,您怎么看?
■李:我的写作不是为了评奖,我也不会因为评奖改变自己。(待续)
(20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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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12日
《北京法源寺》离诺贝尔文学奖还有多远
我从未到过法源寺
□记:在我阅读《北京法源寺》之前,看到您接受其它媒体采访时说这部小说包含了400个观点,还以为是为表示“多”而夸张地说的虚数,读了之后才知道真的有这么多,大到忠奸、生死、家国、死君还是死事等大命题,小到几句话所表达的什么才算是真正的“吃素”,这么加起来也许400还不止。这部小说“说理”重于其它的文学技巧,人物往往一出场就是长篇大论引经据典地谈某一主题。
内地读者要买到这部小说,就得等待3月中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的单行本了。不过我相信不少人和我一样,已经在网络上读到它。读后我担心它强烈的中国文化色彩怎么让西方人懂。刚才您也提到牛津大学出了英文译本,我觉得把它翻译成另一种语言,除了古诗文等字词上的障碍外,更大的阻隔恐怕是文化背景。比如文中旁征博引大量的中国历史典故、佛学观等等,即使悉数译出,并且加了大量的注释,可如果读者缺乏中国文化背景,恐怕还是读不懂或者干脆没兴趣。会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李:对,你说的很对,的确会有这个问题。
过去因为语言问题,西方人总是无法深入中国文学,现在《北京法源寺》已经翻译成英文本,如果他们还不懂得欣赏,问题就不在我们这方面,而在他们那方面。
西方语文学界总有一天要了解中国,中国占有全世界1/4的人口,西方无法漠视东方的存在。
□记:前天,我特意去了北京法源寺,正赶上晚课时光,寺内缭绕诵经声,很有宗教气氛。
我知道您自己实际上从未去过法源寺,那怎么会在构思这么一部并非宗教题材的小说时想到了法源寺?小说写一群积极的入世者——谋求救国救民的戊戌志士们,为什么却以寺庙这么一个本该很清净、很出世的地方为线索,还都让他们和这个寺庙有很深的渊源,甚至宿命般的关系?
■李:小说需要有一个空间上的实境,而选择法源寺,我是因它在唐太宗时代的名字“悯忠寺”,原是中国最早的忠烈祠来考虑的。
而且真正的佛教不是出世的,而是入世的。《华严经》“回向品”就主张由出世回到入世,为众生舍身。这种“回向”后的舍身,才是真正的佛教。
我的一位朋友是很虔诚的佛教徒,他就自己买下了大量的《北京法源寺》散发给教友,他说我这本书深通佛法的理论。
我会选择做梁启超,康有为实际上是写我自己
□记:比起您代表性的其它文字,这部小说没有怨气、怒气,平静地思考问题,您不是写一部历史小说,而是藉历史人物之口说出自己的观点。让人想不通的是,把很多问题看得这么透、想得这么明白的人怎么又常常那么激烈,甚至偏执?
■李:我的个性就是一个比较激烈的人,但是我也能很平静地思考、写文章,这只是写作上层次不同的问题。
□记:小说中所写的几个人物:康有为、梁启超和谭嗣同,包括着墨不多的蔡锷、林则徐,假如从中选择,您会选择做谁?
■李:我会选梁启超。谭嗣同是以身殉道的烈士,最后被杀头,是失败者。而梁启超是战士,危难时逃走保身,以后再回来推翻清朝。
□记:为什么不选康有为?感觉上您的笔下对这个人物的感情最深厚。
■李:康有为实际上是写我自己。他一直走在最前面,但走得太快了,大家跟不上,就认为他落伍了。其实他的见解无人能及。康有为的想法和我自己的想法很像,实际上受古代文化影响的人都会像他。
□记:从文学技巧的角度来看,《北京法源寺》和人们通常对小说的要求很不一样,强烈表达思想远超过其它文学性要素。在后记里您也表示“相信小说的前途只有加强仅能由小说来表达的思想”,而“靠小说笔触来说故事的也好,纠缠形式的也罢,其实都难挽回小说的颓局。”
文学变窄了之后,重要的是文字的力量
■李:是。这部小说很像20世纪初俄国小说的风格。
小说就是要表达思想,体现文字的力量。展现情节、说故事,电影、电视比文字更适合。实际上电影电视出现以后,文字可以表现的领域变窄了,那么很窄的部分怎么发挥?就是思想的深度和广度,就是文字的力量。你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用文字怎么表达?
□记:以后还有写这类小说的计划吗?
■李:还要写一部男女关系的小说,会谈到情、谈到性等很多方面的命题。我也不全是阳刚风格的小说。(待续)(20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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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13日
《北京法源寺》离诺贝尔文学奖还有多远
我骂人的技巧是:情欲信,词欲巧
□记:说起您的文字风格,最突出的恐怕还得数“骂”了?您自己表示过:“表现出来的是金刚怒目,骨子里是菩萨低眉”。我不明白,干嘛非得采用“骂”的方法呢?同样的道理,温和地说就不行吗?
■李:只是各人风格不同。
胡适到死都很温和,而孔子也有以杖叩胫的激烈举动。
我的文章在情绪化的语言之后还有东西,有思想,有丰富的资料。就是挑出“辣椒”之后,剩下的是“肉”,不光只有辣椒。
□记:您自己怕不怕被别人骂?挨骂时内心感觉怎样?
■李:我常常被骂,经常有人写一本书一本书地骂我。
批评家不被立铜像,批评家永远只是二流的人,创作才是一流的,光靠批评是不够的。
□记:您曾说过“一出道就是流氓,靠打天下起家”,又说“狂气、流气、义气、勇气形成李敖的综合体”,那三“气”都不难理解,可是“流氓气”究竟该作何解?
■李:这就要看凡夫俗子怎么看?行家怎么看?
我是相信“争不到一时,也争不到千秋”的。那么就要“哗众取宠”,也就是引起大家注意,让大家喜欢。这也是常常让我陷入苦恼的问题。
我骂人是很讲技巧的,以证据骂人,是靠丰富的资料来骂,我是“情欲信,词欲巧”。
□记:说到“词”,您还是一个敢于把一般标准认作比较“下流”的词写到文章中的人。
■李:那些词并不下流,比如鸡巴这个词,在《红楼梦》中就有。
白话文从一开始就提倡口语化,不避俗语俗字。
□记:那么文字是不是也应该像电影一样分级,或者划出“儿童不宜”?您的文字是不是所有人都适宜读呢?
■李:如果可以做到,当然好。可是信息这么发达,我小时候父亲把不让我看的书锁起来就行了,现在的孩子要看到一张黄色的图片,有太多种方法可以很容易看到。
“我第一是文学家,第二是诗人,第三是历史学家”
□记:您把自己看作什么?虽然您说自己已是“头衔成家数”,是历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大坐牢家等等,在您的内心又是怎么排序的?
■李:我自己觉得第一是文学家,第二是诗人,第三是历史学家,可是我是诗人不被承认。
□记:您能够长久地狂气、傲气,在背后是什么在支撑着?
■李:我是很精明的,很早我就知道不能穷酸潦倒,口袋不空才能挺直腰杆,才能不求人、不看人脸色、不怕被封锁。我早有准备。我干过包工,买卖过冰箱,当初下过很大的苦力。
□记:不靠写作维持生计,写起来才能恣肆。现在还有什么赚钱的新方式?
■李:现在我已经不用赚钱了,(笑)数钞票就可以了。我已经散财散掉很多,卖掉我的艺术收藏品,3000多万元(新台币),分给当年被日本人征召为慰安妇的台湾老太太。
我的缺点是心肠太软
□记:四面树敌地过了这么多年,会不会寂寞?会不会失去很多朋友感到孤单?
■李:像我们这种人是不再会感觉孤独的,我一个人可以在精神上面得到最大的快乐。我是个体户、单干户。
你知道吗?我写起文章来可以很长时间不出屋的。我的最高纪录是5个半月不下楼,每天从一个洞洞里把饭给我递进来,我再从洞洞里把垃圾丢出去,最后是警察觉得我这样太恐怖了,一定要我出来才下楼的。
□记:您写文章经常旁征博引,说过自己藏书超过10万册,就我个人的经验,每读一本书都要花很多时间,我很好奇您是怎样读10万多本的?
■李:(笑)我也不是天才型的人,都可以做得到。
□记:你自己写过,500年来的白话文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第四名空缺。评价说您自信、自恋、自大狂,同意吗?为什么会如此?
■李:自信,是一种技巧的表达,说对我捧得不够,是一种戏谑的说法。其实我本人是很谦虚的。
自恋是因为我的确比别人伟大。其实每个人都是自恋的。
其实我很知道我的缺点是什么。
□记:什么?
■李:心肠太软!(我们同时笑起来)
□记:最后一个问题:书中说您在书里写“惟上智与下愚最难移”。那么您……
■李:我是上上智,太“上”了,是不需要移,并不是因为顽固。
(又同时笑)你笑,你心里不赞同我,我知道。
(原载于《北京青年报·周刊人物》2000年3月5日)(20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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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14日
女人与政治
周玉蔻:这里的“双李高峰会”应是台湾政治上另一项奇迹。多亏了李昂,才能让李敖重出江湖,针锋相对。
我们今天的主题是“女人与政治”,李昂这本“自传的小说”主角是谢雪红,最近台湾有关女人与政治的议题也十分热门,那就是副总统当选人吕秀莲引发的争议。如果谢雪红在世,看到女性当副总统,不知道她有何感触?
李敖——优秀的女人搞政治 最后都被牺牲掉
李敖:我觉得谢雪红做了危险而错误的定位:身为优秀的女性却在中国、包括台湾从事政治活动,因为中国政治是流氓的,理想主义者常会被牺牲,我认为谢雪红是在此情况下牺牲掉,这是政治的损失。我反对女人进入政治的原因也在此。
周玉蔻:在那个时代有个女人参一脚也不错?
李敖:你看都死掉了。毛泽东的太太被枪毙,弟弟、妹妹为了革命牺牲,儿子在韩战被炸死,小儿子得了精神病,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那个时代很多女人牺牲了青春、肉体嫁给国民党、做姨太太,只为套取一点点情报,最后被牺牲。她们很伟大,但是究竟值不值得?我很怀疑。
你们这一代很幸福,可以打扮得漂漂亮亮、高谈阔论,这一代优秀女性可以如此,但在旧社会,她们很辛苦。
谢冰莹在书中曾提到,她丈夫坐牢时,她为丈夫送饭,最后再也受不了、送不下去了,心想:“这是我最后一次送饭给你了。”后来就不再送,丈夫也被枪毙。台湾也是,像柏杨的前妻,未来是漫长、不可知,而牢里牢外的人都得活下去,即便当初为了理想结合,结果还是如此,曼德拉的妻子是最典型的例子,她和曼德拉有革命感情,但是当曼德拉坐牢时,她变成悍妇,最后曼德拉吃不下她,革命感情也没了。
李昂——谢雪红开疆辟土 为女人走出一条路
李昂:我要反驳,这个人永远不改男性沙文主义,他认为政治应该由男人去牺牲。
李敖:我这是疼惜女人!你看,毛泽东的妻子杨开慧就是因为不肯发表对毛泽东的话被枪毙。
周玉蔻:多伟大呀!李敖:可是毛泽东后来还不是勾搭上了江青,男人还不是把女人给牺牲掉。
李昂:这更彰显女人的伟大,而且谢雪红对我们女性有其意义,如果没有她开疆辟土替女人走出一条路,不会有后来的跟随者。
李敖:你胡说!谢雪红的例子就是告诉你们“此路不通”!给你们开什么路?你们滑头得很,打扮漂亮、写写文章,但是绝不会走这条路。
李昂:不对!不对!谢雪红是以革命行动,我是用小说来行动,尽管引起争议,有排山倒海的舆论跟压力,我们坚持做我们觉得很对的事。
李昂——女人革男人的命更永恒
李敖——打倒李昂!
李敖:你们革什么命?人家是革政治的命,你们是革男人的命。
李昂:革男人的命更永恒,因为政治的命是短暂的。
李敖:打倒李昂!打倒李昂!(高伸右手)
李昂:我告诉你,革男人的命才是永恒,因为当所有政治都过去,只剩男人和女人,我们是更了不起。
李敖:男人都被你们阉掉了,你们这些可恶的女人。
李昂:谢雪红其实条件很好,长得不错,腰就是腰、胸就是胸,你应该会喜欢。
李敖:我认为她很可惜,如果走少奶奶的路,可能会很快乐,不一定要拋头颅洒热血。
李昂:可是,她没有条件做人家的姨太太啊!
周玉蔻:政治里难道没有女人的角色吗?
李敖:至少在中国没有。中国政治很残忍,中国政治不但没有女人的角色,也没有知识分子的角色。我记得很清楚,叶公超被蒋介石赶下来,被管制出境,他跟我讲了一段话:“我本来认为,国民党当执政党,知识分子应该帮助她救国救民,但是我加入国民党后,国民党没有改好,我也一脚踩在泥里。”
李敖——女人从政让人哭笑不得
李昂——这是双重标准
李昂:男人做政治这么坏,中国男人做政治这么坏,所以女人进来很可能会改变呀!
李敖:你告诉我吕秀莲能改变什么呢?她能改变阿扁吗?吕秀莲自己都改变不了。
李昂:吕秀莲不需要改变嘛!她哪里有错需要改?
李敖:当然,一头母驴不需要改变,母驴就是母驴(笑)。(待续)(20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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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17日
女人与政治(续)
李昂:这涉及人身攻击,应该骂一下。
李敖:这是客观、事实的描述。
李昂:我觉得你有双重标准,当漂亮的女人从政,你会说好可惜,干嘛不去做姨太太。
李敖:我坦白告诉你,如果林青霞搞政治被枪毙了,我会很惋惜,如果是陈菊,我就不会。
李昂:这个人真是没良心,当一个女人从政又不漂亮时,就封人家是河马、母驴,那要什么样的女人去从政?我们吗?
李敖:你们这么滑头,不会去从政的。女人统统不要去从政,女人从政让人哭笑不得。
李昂——西方女政治家很中性 这样的女人也可以在台湾存在
李昂:那么西方的撒切尔夫人?
李敖:谈西方我承认。我讲的是中国。
李昂:西方的女政治家,到一个程度都会“去性别”,你不太会觉得撒切尔夫人很女性,而是很中性。她不是用胸部,不是用ㄋㄞ的,所以这样的女人在台湾是可以存在的。
李敖:可以存在、但是不要搞政治。我强调,优秀的女人不要搞政治,像你们两位都是实行者,你们两人这么优秀但是都不肯介入政治,拼命地讲风凉话,鼓动别人去,尤其是你(李昂),在美丽岛时代拼命鼓励别人,人家下海,你却不干。
李昂:当然啊!写小说是永恒的,搞政治是短暂的。有一天我还要跟你争诺贝尔奖的提名呢!
李敖——她唯一能打我的就是“胡茵梦牌”
李敖:我看你的书,我觉得你写的不是谢雪红,而是理想中的谢雪红。
李昂:不止喔!我写的是100年来女性如果走过如此辛酸路程,真正达到的就是谢雪红。如果在革命过程中,有女人非常阴谋,到处逮住男人的把柄,最后再掀出来,像是胡茵梦嘛!你最恨她的就是,她是你的老婆怎么可以这样。
李敖:(指着李昂)她唯一可以打我的就是“胡茵梦牌”。(咬牙切齿状)
李昂:如果有这样的女人,从李登辉到谁谁谁背后的黑资料都收集,你又要骂她无情无义。
李敖:这个人就是周玉蔻。
周玉蔻——真是殃及无辜!转移话题!
李昂:女人在政治中不一定要扮演弱势。
李敖:有女人强势但是不搞政治,那就是里根的老婆。
李昂:这又是另一种垂帘听政。女人站出来也不对、垂帘听政也不对、阴谋家也不对,像谢雪红牺牲奋斗也不对,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李敖:我不是说不对,只是觉得可惜。
李昂:不这样走,难道当姨太太?
李敖:也许有别的路可以走。
李敖——共产党都是理想主义者 但李登辉出卖同志所以不算
周玉蔻:李昂笔下确实是小说中虚构的谢雪红,那真正的谢雪红是否有历史价值?
李敖:当然有。千千万万的人中,她为了更高层次的理想献身。
李昂:所以你承认她是理想主义者?
李敖:当然!所有共产主义者都是理想主义者,但是最后都搞得灰头土脸。我的老朋友古瑞云,当初跟着谢雪红,拥护李登辉、后来拥护彭明敏,第三次又组织建国党,现在又退出建国党,原来是共产党,但是现在整个失落,变成一级贫民户。所以我说他是活的、有鸡巴的谢雪红。
李昂:如果说加入共产党是有理想、有抱负,可是过去李登辉也加入共产党,为什么男人的政治家还是否定他?
李敖:他没种嘛!李登辉应该承认,就像法国老虎总理克里蒙梭所言:一个人20岁前不相信共产主义是没有良知,20岁以后还相信共产主义就是傻瓜。他(李登辉)应该承认,可是他脱离的过程非常不光荣、不荣誉,出卖同志,害得别人被枪毙。
(待续)(20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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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18日
女人与政治(续)
周玉蔻:谢雪红跟一般工农出身的共产党信徒之间有差距吗?
李敖:当然有,文化水平不够嘛!青年党领袖左舜生就批评共产党是“陋”。“陋”这个字是很要命的,没有开阔的眼界。好比说台湾,我在这里住了51年,我有这么多本省的好朋友,可是我认为本省人一涉及政治看法就“陋”,国际大气候不看,关了门自己爽。
周玉蔻:你怎么看吕秀莲及谢雪红?
李昂:同样问题都是,女人很少有机会在政治舞台上有一席之地。国民党学习做反对党,民进党学习如何做执政党,吕秀莲碰到的困境是,台湾从未有女性副总统,所以她要学习在野的女人学习做执政的女人,这个角色需要调整,谢雪红也是如此。女人从政过程,大家应多担待,给她们多一点时间调整。
李昂——谢、吕突然进入政治 分寸拿捏还在学
李敖:我觉得谢雪红最了不起的一点,是她年老时知道共产主义不可行,年轻时知道台独不可行,吕秀莲怎么跟她比?
李昂:我觉得她们在处理政治上的生涩是相同的。女人总是在政治边缘,突然间进入政治,分寸拿捏还在学。
李敖:我举个例子,撒切尔夫人有一次请客,女侍不小心把汤倒在内政部长身上,撒切尔夫人先安慰这位女侍,再转身关怀内政部长,这种小动作、细腻,吕秀莲绝对没有的。
周玉蔻:你认为吕秀莲不如谢雪红吗?
李敖:吕秀莲不如很多人。谢雪红当然对后世有影响,就是政治之路不可行,你们永远是旁观者、批评者。
周玉蔻:吕秀莲当选副总统,对后代的女性有什么影响?
李敖:这证明更不可行,被她搞得一塌糊涂,你看着好了。
李敖——谢雪红搞不过吕秀莲
李昂——她们都很直接、不会ㄋㄞ(撒娇)
李昂:谢雪红后来的失望,是对一个理想的幻灭,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她在中国20年,一心想回台湾,不能说她对政治失望,如果她能回台湾,有所发挥,就不会对政治有所失望。
李敖:谢雪红在台湾搞政治,能够搞得过吕秀莲这种人吗?还不是一个失败者!
李昂:当然搞不过,她实在不是一个权谋者。革命家所需要的特质跟当权者需要的不一样,这在女人身上特别明显。谢雪红很适合做革命家,吕秀莲很适合在美丽岛事件的时候去冲去撞,你不喜欢她,可能是因为她不美,但是应该看她是什么角色,能够有什么空间。这两个女人个性都很直接、不懂掩饰,不会ㄋㄞ(撒娇)的,你会发现女人从政最好的一件事还是ㄋㄞ(撒娇),(哈哈),这实在是一件很没有出息的事。
在台湾这么恶质的政治环境,女人如果要像撒切尔夫人一样站出来,你们就骂她像叶金凤、吕秀莲一样,根本没有性别、是中性的,女人只好靠ㄋㄞ(撒娇),这是你所乐见的吗?
李敖:ㄋㄞ(撒娇)最有效,女人为什么不比长处,比短处呢?
李昂:我知道,可是用ㄋㄞ(撒娇)更下层?
李敖:国民党里除了李纪珠,也不可能去ㄋㄞ(撒娇)了。
周玉蔻:ㄋㄞ(撒娇)了就是花瓶嘛!
李敖:花瓶也没错啊,做花瓶去ㄋㄞ(撒娇),占到便宜,也没什么不好。
李昂:ㄋㄞ(撒娇)了还是没权力嘛!不会说你给他抱抱,给他睡睡,就给你权力。
李敖:这是你段数不够嘛。
周玉蔻:你觉得女性在政治的位置就这样了吗?
李敖:优秀女人不搞政治,女人搞男人,男人搞政治比较好,不能说两个都要。
李敖——女人容易感情用事
李昂——女人可占了一半的选票
李昂:有志的女人不能说,政治也给我们搞?
李敖:我说,女人还是不要从政的好,只要看看谢雪红跟吕秀莲的下场就知道了。
李昂:吕秀莲还没有“下场”。
李敖:从一个党外变成执政党,这是最恐怖的,古人说,马上得天下,不能治天下,这很惨。
李昂:不一样,现在资讯这么发达,有各国的女性领导者,可以学习的方式很多,不会那么惨。
李敖:这种学习过程我们要付出学费。陈水扁还在学习过程中,这是最恐怖、最难过的一点,因为我们选出的不是成熟的人。这也是我说女人不能搞政治,因为政治判断力没有我好。我讲个例子,美国那么好的总统威尔逊,他太太死掉,再婚离他太太过世时间很近,所有美国女人都骂他,不投他票,几乎使他落选。女人实在感情用事,容易判断错误。
李昂:现在时代不一样了,女人感情用事,可是占一半的选票喔!(待续)(20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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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19日
女人与政治(续)
李敖——对于胡因梦 我是此情不渝、依法解决
李敖:你如果写施明德后传,就是感情用事。
李昂:我只写了一本施明德,就非常对他恭维,胡茵梦只写了你一下,你就用电视节目骂了她几集?
李敖:骂了40集。
李昂:对嘛,谁比较感情用事?
李敖:可是三个月以前,我到东丰街买报纸,看到一个女人穿黑大衣、戴墨镜,她慢慢走过来,我认出是胡因梦,她跑过来抱住我哭,你们相信我,是她抱住我,而不是我抱住她,因为这样可能挨耳光。她眼泪流下来,说书发表了以后,她觉得不写这些东西也好。
李昂:就我对胡因梦的了解,她可能是觉得在进修,惹这么多尘埃没有意思,才这样讲。
李敖:她新书发表会时,还发稿子到中央社说,她觉得跟李敖还有缘,她写书骂我以后,当天晚上还梦到跟我在做爱。丁乃竺告诉我,胡因梦跟我分手18年,本来要心平气和写回忆录,但是看了《李敖回忆录》,看到我都在骂她,她才回骂。对于胡因梦,我是“此情不渝、据理力争、依法解决。”
周玉蔻:这是我们女人不如男人的地方,该狠的地方就狠!
李昂:对啊,还依法解决。
周玉蔻:不过我们面对的是平凡男人,不像你……
李昂——如果女人够团结 可以把男人翻过来
李敖:对啊,我是真正男人,你们看到其他人只是雄性动物。
李昂:不过,李敖你要小心,这些被你骂感情用事的人口,可有一半投票的权力喔,如果我们够团结,可以把你们都翻过来的。
李敖:你们可不要大家公投把我阉掉。
李昂:像你一直说女人不该站上政治舞台,就算没有站上台面,但是有投票权力。
李敖:就是因为女人感情用事,许信良如果不是秃头、长得有马英九五分之一帅,就不会得到那么惨的票?你看,马英九的小脸蛋,除非是GAY,你会不投他?
李昂:等一下,你又没有做选票分析,怎么会知道民进党的票没有女人投?
李敖:一个鸡蛋不须吃就知道它是臭蛋。
李昂:所以你一口咬死女人不适合从政。
周玉蔻:她对女人与政治的观察是不变的。谈一谈李昂新书中,其中有段描述十分情慾……
李昂:这当然是虚拟的,尤其是拿生殖器沾酒学写字那一段,因为权力跟知识的掌控有关,男人像李敖,都觉得女人没有知识,所以不能玩权力。
周玉蔻:实务上行得通吗?
李昂:(对李敖)问你ㄟ,沾酒,可以在身体上写很多字?
李敖:怎么会用这么笨的方式学写字?
李昂:当然是一个象征嘛,亏你还号称写小说的,有象征、比喻等文学上的作用。
李敖:这个比喻除了都带毛以外,这个……毛笔的毛在前面而已。
李昂——我不光是写谢雪红 也写台湾女性情慾、权力血泪史
李昂:我现在觉得下一篇写情慾、带毛的要叫李敖来写,我现在觉得我写得非常高尚。
周玉蔻:这是李昂来写,所以不下流。
李敖:这本书1%是谢雪红,99%是李昂理想中的谢雪红。
李昂:我叫她自传的小说,也是写台湾女性100年来的在情慾、革命、权力的血泪史,不光是写谢雪红这人。
李敖——《北京法源寺》多为虚构是借历史背景说自己想说的话
周玉蔻:谁会是读者?
李敖:谢雪红是谁,根本是过去式,过去郦道元写《水经注》,为每条河写历史,他说江水有灵,将惊知己于千古,因为他为每条河做传。谢雪红过去如果死不瞑目,现在可以瞑目了;因为李昂为她写了这本书。
李昂:你的《北京法源寺》用了很多实质资料,可是我的小说里面有很多史实,但是写的是虚构的,你写很多历史,是因为不能虚构,还是故意的?
李敖:其实里面有五分之四是虚构的。
周玉蔻、李昂:真的吗?可是读起来感觉像历史。
李敖:那是因为我写得好。
李昂——把谢雪红理想化却被批 李敖有双重标准
李昂:错!哪有小说读起来像历史?
李敖:你看《三个火枪手》嘛,这种手法是大仲马的写法,也像是《图兰朵公主》,故事是假的,场景是真的。借由北京法源寺,说李敖想说的话。
李昂:可是小说的词汇还有重要的精神。
李敖:没有错,这里面有现代精神,这是我理想中的谭嗣同、康有为,事实上我们作风是一样的,背景借用古人说我的话,因为现代没这种人,他们是真的。
李昂:他写谭嗣同就可以理想化,但是我写谢雪红,他就说没这么理想的女性,这又是双重标准。(待续)(20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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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20日
女人与政治(完)
周玉蔻:法源寺在你的著作里,好象不太被注意?
李敖:这是被李昂害了!别人以为小说家就是李昂,别人以为我是捣蛋鬼、思想家、政论家、历史家。以后我也会再写别的小说。
李昂:像艾可的《昨日之岛》,用很多虚构的东西,小说内含大量资料,但是他还是小说家出身,小说处理得非常好看,情节栩栩如生。李敖以后要写小说,好看度要加强,不需要带毛也可以好看。
李敖:汤玛斯·曼怎么得到诺贝尔奖的?你打开书一看,枯燥无味啊!
李昂:那种枯燥无味跟你的不太一样。还好台湾现在可以看到西方小说,重新再看《北京法源寺》,就不会这么排斥,因为有先例可循。艾可应该比你更早拿到诺贝尔。
李敖:蠢人看法改变,肯定了我,九年前,我就把这本书送给你。
李昂:他在写小说的时候我就知道,而且写完还吹牛,说我也会写,我就觉得不怎么样。
李敖:摇头摇了九年。
李昂——历史没有真相 写真相看起来就没有感动
周玉蔻:回归到历史与小说,历史该怎么处理?
李敖:哪有真的事,都是假的诠释,所以我有一首诗,真就是幻,幻就是真。
李昂:历史没有真相,一切都出于诠释,所以写什么真相,没有意义,过去的事现在来看没有什么感动。
周玉蔻:那历史家怎么办?
李昂:历史学家做研究,让我们从中有所创作。
周玉蔻:你觉得李敖的小说怎样?
李昂:我只是说九年前,台湾不会当它是小说,但是现在有那么多机会读现代小说……
李敖:所以说,我比你们还现代。
李昂:但是,艾可还是比你好。
李敖:日本大使馆100年以前的窗户怎样,我都写出来,我没有去过北京法源寺,但是它的细节我全部注意到了。
李昂:这是作家应该的基本功夫,不值得一提。
李敖:我写得太好,所以应该提。
李敖——要救台湾文学 只有靠双李才就得起来
李昂:这本书没有经过创造性的手法,还是资讯的累积,不管资料是透过谁来讲。
李敖:等我得到诺贝尔奖,你们全部都要切腹!
李昂:不会,我敢保证你不会得奖,前面还有八、九百人在排队呢!下一次我们可以一起合写一本华文界文字最色情的小说,一人写一段,然后合起来。
李敖:那就不是“双李高峰会”,而是“高峰双李会”了。
李敖:我写《北京法源寺》跟女人无关。
周玉蔻、李昂:所以不好看嘛……
李昂:不过这本书很适合送给小孩子看。
李敖:这本书佛法的部分写得好,可以当善书送给别人。台湾文学会毁掉,都是因为外省的战斗文学跟台湾的乡土文学,所以还得靠我们二李才救得起来!(原载于《TVBS周刊》No.128 2000年4月15日-4月21日)(2000/4/20)
李远哲怎样谎报危楼?
——细说中央研究院近美大楼弊案
“九二一大地震”后,很多灾区民众心有余悸,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甚至不敢回家,宁愿选择在公园、广场搭帐棚生活,同样的情景,竟也发生在中央研究院。
中央研究院有一幢三层楼房,正式的名称叫做“近代史研究所暨欧美研究所联合大楼”,简称近美大楼,属于中研院内部的一个单位——调查研究工作室使用。由于梁柱龟裂,外表“看起来”不甚牢靠,因此,大地震过后,工作室的职员,一遇余震,纷纷夺门而出,内心恐惧万分。该单位于是向院方反应,希望能赶紧处理这个问题,否则宁愿在外搭帐棚办公。
事实上,中央研究院在1999年(民国八十八年)8月25日,也就是地震发生的十七天前,已先知先觉的以总务字8810081421号公函(图1),向总统府秘书长去函请示,基于安全考量,拟将近美大楼“提前报废拆除”。不过,根据这封公文,我发现了两大疑点:一、依据审计部公布的政府财物分类标准,建筑物使用年限为六十年,近美大楼才使用了十七年,为何会“提前报废”?二、所谓“基于安全考量”,原来是欺骗总统府的托词,是吓总统府的、是吓中央研究院自己员工的。(待续)(20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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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21日
李远哲怎样谎报危楼?
——细说中央研究院近美大楼弊案(续)
近美大楼兴建于1980年(民国六十九年),由李德卫建筑师设计监造、东怡营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造,1982年(民国七十一年)完工取得使用执照(图2)。大楼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地下一层、地上三层,面积4248平方公尺,建筑总价新台币1135万零80元,原设计用途为地下层为防空避难室兼育乐中心;一、二、三楼为图书室及研究室。
1989年(民国七十八年),近美大楼就因地基不稳补修过,1997年(民国八十六年)间,在使用十六年后,发现各楼层墙面严重裂损,且梁柱呈现歪曲现象,很明显的出现安全顾虑。使用单位近史所、欧美所于是委托陈鹏钦建筑师事务所、陈鹏钦结构技师事务所进行安全鉴定。第一次鉴定结果显示需补强,第二次更补充鉴定项目,由近代史研究所的一位员工李朝顺先生代表中央研究院,会同陈鹏钦建筑师及两名助理,先后于1997年(民国八十六年)7月8日、7月15日、7月17日、8月1日、8月6日完成五次会勘,就一、室内水平测量及室外垂直测量,二、地质钻探,三、抽样检查钢筋号数及根数,四、混凝土钻心取样,测试混凝土抗压强度,五、进行标的物之结构分析及研判等五项,提出结构安全补充鉴定报告书(图3),其鉴定结果为(图4):
一、垂直与水平测量结果显示与原鉴定报告并无太大差异,显见标的物仍于稳定状态。
二、经地质钻探四孔结果,标的物承载重量仍于安全范围内,应无明显顾虑。
三、钢筋号数及根数检查结果,大部分仍符合原设计配筋,惟柱及部分梁配筋不易查明。
四、混凝土钻心取样结果,显示混凝土抗压强度极差,远低于设计抗压强度,极待补强。
五、参考原设计之图说,输入混凝土钻心取样所得平均抗压强度,以现行建筑技术规则重新分析设计原结构,并与原结构配筋比较,结果显示梁柱配筋量不足。
六、因混凝土抗压强度明显不足,致标的物结构安全性降低,若不补强修复,会有安全顾虑。
七、补强设计及施工所需费用约需二千五百万元。
有了这样一份专业的鉴定报告,中央研究院于1998年(民国八十七年)4月1日,在近美大楼召集相关单位人员协调会议,达成下列决议:
一、向原建筑师及承造商诉讼求偿。
二、采补强方式,并委托陈鹏钦建筑师补强设计规划。而该建筑师事务所也依约完成补强设计及预算书,补强工程费为新台币3441万零781元整,设计费为229万7901元整。
一年以后,怪事来了,1999年(民国八十八年)5月25日,陈鹏钦建筑师事务所致函近代史研究所,函中竟有贵所函嘱提出“补强与拆除重建之效益评比”云云等文字,令人不禁纳闷:不是明明已决定补强并委托建筑师设计了,怎么会出现补强与拆除重建效益评比呢?莫非本案决策已暗中发生了变化?(图5)(待续)(20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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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24日
李远哲怎样谎报危楼?
——细说中央研究院近美大楼弊案(续)
话说中央研究院在1998年(民国八十七年)4月1日协调会后,一方面委请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执行会议决议一,向原建筑师及承造商诉讼求偿。另一方面则为委托陈鹏钦建筑师执行决议二。理慈法律事务所于1999年(民国八十八年)3月23日理投字第0207号致函中央研究院,对法律争讼的部分提出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东怡营造公司依法应负不完全给付之损害赔偿责任或应连带负责。据闻东怡营造已无执行业务,李德卫建筑师亦已未执业或死亡。
二、渠等名下是否仍有可强制执行之资产,尚有待查证。否则纵使院方担负高额裁判费用后取得胜诉判决,也将因无强制执行标的而无实益。
三、依据与陈鹏钦建筑师之间之委任契约,院方即使不欲补强而欲拆除重建,仍应依约给付全部契约酬金,否则即涉及违约责任。
四、如采诉讼途径,该建筑物必须保持完整,以备法官要求鉴定。
这一法律意见书带给中央研究院一场噩梦,4月13日,总办事处总务组发出这样的签呈:
签 于总办事处总务组 敬会 近史所、欧美所、会计室、政风室
主旨:检呈本院法律顾问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为本院近代史研究所暨欧美研究所联合大楼结构樑柱裂损损害赔偿事宜,提供之补充法律意见书,请 核示。
说明:
一、依据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八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理投字第0二0七号函办理。
二、据该法律事务所李宗德律师之专业分析,负责兴建本案大楼之东怡营造公司等虽依法应负不完全给付之损害赔偿责任或应连带负责,但渠等债务人名下是否仍有可强制执行之资产,尚有待查证,否则,纵使本院负担高额之裁判费用后取得胜诉判决,亦将因强制执行无效果而失去起诉之实益。(据闻东怡公司之名虽仍存在,但已无执行业务;李德卫建筑师亦已未执业或死亡)是否提起民事诉讼,似有待斟酌。
三、另本院与陈鹏钦建筑师事务所间之委任契约书所示,本院不欲办理本案大楼之补强工作而欲拆除重建时,本院依约仍应给付该事务所全部契约酬金,否则即涉及违约责任。亦应于评估本案损害赔偿事宜及是否拆除重建时一併加以审酌。
四、本案若欲提起民事诉讼,则于诉讼时程中法官必将要求实施建物再鉴定,则为保持诉讼标的物(本案建物)之完整,诉讼期间势必无法进行建物之补强或拆除重建工程,其施工时程及使用成效之延误,亦当于是否提出诉讼时,一并审酌。
奇怪的是,在理慈法律事务所3月23日提出法律意见书的同时,也在中央研究院总办事处总务组4月13日签呈要求“有待斟酌”、“加以审酌”、“一并审酌”的官样文章之前,中央研究院3月27日的一份内部签呈却说:“拟请核示系依院长八十八年4月1日裁定以补强方式进行抑或依前签八十八年2月11日杨副院长依院长事前口谕裁定不再办理补强”!真相大白之下,原来中央研究院在花大钱委托陈鹏钦建筑师设计补强,又请理慈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争讼的同时,政策已暗中大转弯,李远哲根本早已于1999年(民国八十八年)2月11日决定不再补强了!
问题是,“不再补强”究竟是什么意思?“拆”还是“不拆也不补”?两百多万补强设计费又怎么报销?两百多万这对李远哲院长说来当然不是大事(中央研究院的一宗命案,李远哲就赔了150万),但可苦了近代史、欧美两个研究所的所长,最后两位所长决定“会衔”致函李远哲(图7)表示:一、他们从“本院总务组陈复庆秘书八十八年3月29日签呈奉院长批示”的文件中,得知了院长决定“一、放弃向原设计师及承造商诉讼求偿”及“二、不再补强”的决定,但是:“本建筑物未达使用年限,且尚未达到有立即危险至必须拆除之地步,如强为拆除重建,将违反有关之规定”,“如不补强,将徒负担设计规划费用,如采补强方式,该规划案只需适度审查修正即可进行。”因而建议“重新考虑补强方式”。
这番说词大概吓到了李远哲,反复无常、缺乏章法的他,形式上又改变决策,要再“开会研商”。但令人费解的是,既然当初依据专业技师鉴定报告决定“补强”,其后的决定为何却是一变再变?中央研究院的学者、专家如此这般儿戏的决定,不但将多花纳税人一亿新台币,而且连自家人都“会衔”质疑,其中必有蹊跷。(待续)(20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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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25日
李远哲怎样谎报危楼?
——细说中央研究院近美大楼弊案(续完)
好吧!“开会协商”就“开会协商”吧!虽然以前也是“开会协商”后决定“补强”的,再开会也没什么了。在中央研究院,很多决策的形成就好像在实验室里做实验,针对同一案所做的不同决策,就好像调整试剂中各种元素的成分一般,好像没有对错之分。一九九九年(民国八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协商会议中,还特别请了三位专家张富进、饶志伟、李瑞祥列席,会中终于确定“拆除重建”(图8),但根据这次会议的会议纪录,与会者实际是分为赞成拆除及赞成补强两派,我们先看赞成补强一派的说法:
一、中央研究院会计主任说:如果再请专家鉴定,其结果仍和原鉴定结果相同时,该如何解决?
二、欧美研究所所长说:三位专家花不到一小时看整栋大楼,难道比五次会勘所做鉴定报告准确?如果要拆是不是先请确认原先补强设计费如何支付?院方应再请专家鉴定危险程度,俾对员工有所交代。
我们接着看看赞成拆除派的说词:
一、总办事处刘锡江处长说:补强费过高,且即使修好也只能使用七年,不符经济效益。院长曾亲至现场看过,认为应拆除重建。
二、三位专家说:补强效果不大,新建不但效果好、经济效益大且施工时间较短。
会计主任、欧美研究所所长还天真的以为,总不能说拆就拆,好歹也要再搞个鉴定报告,否则日后如何交代?殊不知,近美大楼就这样决定拆了,不但国库将多支出一亿新台币,纳税人也再度当了冤大头。中央研究院的主事者不一定A了钱,但错误的决策比贪污更可怕,有些问题实在该说清楚、讲明白:
一、陈鹏钦建筑师事务所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所做的鉴定报告,为什么比不上三位专家(这三位专家到底什么来头?是谁请来的?为什么要请这三个?),为什么他们只需一小时就可做出“决定性”的鉴定,而陈鹏钦建筑师耗时一个月、花费七、八十万完成的鉴定报告,却被束之高阁?中央研究院付这三位专家多少费用?显然的,以上的结果显示陈鹏钦建筑师又烂又漫天叫价,不是吗?
二、李远哲院长亲至现场看过认为要拆,连学化学的都可一眼看出要不要拆,干什么要请什么专业技师?前前后后请了这么多专家,总共浪费了纳税人多少钱?尤其,刘锡江处长所谓“即使修好也只能使用七年”的说法,根据的又是什么?
三、陈鹏钦建筑师的鉴定费究竟是怎样报销的?说出来也好让其它机关的会计观摩、学习。
四、中央研究院报给总统府的公文中,提到拆除报废是依据陈鹏钦建筑师的鉴定结果,根本就是张冠李戴、胡说八道!并且是蓄意骗总统府的,因为陈鹏钦建筑师的鉴定报告一再提到“不需拆除重建”、“若不补强,安全堪虑”,白纸黑字如此明确,李远哲却蒙混如此,这是哪一国的科学、哪一国的诚信呢?
2000年(民国八十九年)3月4日晚上八点,我在所谓中华民国第十任总统候选人政见发表会上,公开向选民揭发了这件事。当天晚上,中央研究院总办事处庄英章处长,立即透过传播媒体公开否认,并发新闻稿,刊登于隔一天国内各大报。3月6日,又在中央研究院网络上,刊登了一份“总统候选人李敖先生在政见发表会对本院李院长及院务所做评论之声明”。对于“近美大楼提前报废案”,中央研究院是这样说明的:“近美大楼兴建于民国六十九年,民国七十一年取得使用执照,原由近史所与欧美所共同使用,为一ㄇ字形三层楼建筑,当时造价新台币一千一百余万元。该建筑在使用未满十年之后即出现梁柱及墙面裂损现象,经过委请建筑师勘察鉴定,进行补强工程。不过,五年之后发现裂损情况仍继续恶化,经委请另一建筑师事务所重新办理建物结构鉴定,经混凝土钻心取样鉴定,发现该建筑物混凝土抗压强度极差,远低于设计抗压强度;另外,以现行建筑技术规则重新分析设计原结构,与原结构配筋比较,显示梁柱配筋量不足;故鉴定结果建议补强修复,以免安全堪虑。”“由于补强工程须耗费两千万元以上,且无法保证无安全顾虑,经多次开会研议,基于成本效益及安全的考量,院方最后决定报请提前报废拆除,经总统府转审计部审核,于民国八十八年10月11日获审计部以台审部伍字第8805913号准予存查在案。”“近美大楼虽经核准拆除,由于本院各研究所目前空间使用稍有不足,且本院尚未能争取到兴建替代建筑物之预算,近美大楼较危险的两翼目前已封闭,较无安全顾虑的ㄇ字形正身部分仍由近史所图书馆做为书库使用,尚无拆除之时间表,不知如何发生李敖先生所称的图利他人?”
我的揭发和中央研究院的声明,最大的不同是我附了详细的资料,根据资料显示,鉴定报告共有六项,中央研究院官方声明所引,仅为其中一项,还漏了“极待补强”四字。另外“无法保证无安全顾虑”,当然无法保证,新盖的房子就能保证无安全顾虑吗?“经多次开会研议,基于成本效益及安全的考量”一词,对照我前面的资料,更是显示中央研究院李远哲才是睁眼说瞎话,这种清流可真烂透了!
任何一位头脑清醒的人,看了上面的铁证,都应该轻而易举的发现,由李远哲领导的中央研究院,和国民党政府的其它机关一样烂,某些地方甚至更烂。李远哲在到处领导、到处批评的同时,是不是应该先想一想,自己的“施政”经得起检验吗?现在的中央研究院比起吴大猷院长时代,究竟有多少进步?李远哲绝大部分时间都不在院里,把院务全权交给自私而无能的副院长杨国枢,把中央研究院行政事务搞得一团糟。中央研究院经验证明李远哲连中央研究院都管不好,竟还有这么多“台湾人”深信他可以救台湾,岂非怪事?这些“台湾人”不是混蛋又是什么?
2000年4月16日(20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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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26日
从不忘记我每年生日的人
六十五岁生日,一上午连录五集真相电视节目,我把它们标题做“李敖65”,并声言比照“微软(视窗)95”,我是“强硬65”。
沈登恩是二十多年来从不忘记我每年生日的人,并且每年送礼,他下午送了蛋糕来,并半戏言“台湾好人比坏人多,大陆坏人比好人多”,我也半戏言说“你们这些死台湾人,有二大特色,一、在政治上幼稚;二、在人世上无情。”
登恩以4月1日北京《中国图书商报》一文示我,附存于后,以见大陆文化水平的一斑。
(2000年4月25日)(2000/4/26)
诺贝尔文学奖不是“戈多”
——铁窗秃笔赞法源/李敖坐入文学筐
李敖以《北京法源寺》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是真实事件还是愚人节新闻,媒体说法不一。我不想澄清其真实性,我只说这消息给我的感觉,好有一比,“众里寻她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什么意思?这几年大伙都在转脖筋捉摸,诺贝尔奖里是该出一个中国造的真龙天子了,可作家满坑满谷,谁确属无愧之人?大概这里又见出我们的国民性了,宁外人得,无与内人,捉摸的结果是相当多的人认为配得诺奖的作家还没有出生。这一点上,我也未能免俗。可是一旦有人点出台湾李敖的大名,我多年发愁无人的心扑楞一下开了:这就对了!李敖被提名诺贝尔奖,无愧!虽然提名与获奖有时会很遥远,有人被提名了二三十年还没有获奖,有人被提了一辈子名,到老死也没有得上,可是我相信葡萄吊着望眼欲穿吃不到的命运不会降临在李敖头上。李敖会幸运得多,他很快会获奖,很可能就在此次。个中原因,李敖做得已经足够,他无愧于这奖;更重要的是,国际社会在东方这只暴力恣睢的巨蟹面前几乎没有其它可以奏效的挑逗手段,而他们又不甘心听任这只硕大的恶之花自开自落。
众所周知,诺贝尔文学奖不可以一部作品获得,而且还讲究作品的意识型态因素,因而10来万字的《北京法源寺》对于获诺奖提名更只是一个由头,至关重要的是李敖向东方专制主义发起进攻的笔战勇气和经历。中国人在谈论诺贝尔文学奖的公正性时,不会忘记攻其意识型态取人之弊。其实,意识型态也分三六九等,比如为法西斯主意意识型态唱赞歌的作品,配颁以诺贝尔奖吗?老蒋的意识型态是恶劣的意识型态,李敖以老蒋的意识型态为死敌,而李敖被提名,由此我们可以说,诺贝尔奖所取的意识型态立场跟湖南农民运动一样,是好得很,不是糟得很。这面意识型态筛子在履行着神圣使命,淘汰恶劣的意识型态,比如老蒋掌管那些,遴选优秀的意识型态,比如李敖张扬的民主、自由之类。
因此,那些拿诺贝尔奖的意识型态色彩说事儿的人等,不妨先掂量掂量你张扬的是什么样的意识型态货色。根据《圣经·创世记》,上帝喜欢的礼物是头生羔羊。上帝一时眼花,错把二生当头生的情形想必也是有的,可是一手提恶狼的死胎一手攥着红包去见上帝,是铁定得不了诺贝尔奖。
中国人在文学的箩筐里爬抉100遍也没有谁挑出来李敖拿正眼看看,甚至压根没有谁将李敖放进文学的箩筐。的确,即便是被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委员会拿来说事儿的《北京法源寺》也更像论证论学之作。梁启超与谭嗣同论佛学,戊戌变法失败以后梁启超与谭嗣同关于去留、死生的交锋,皆是其最精彩之处,也是此类著述里的精彩之最,除了李敖,别人谁也写不来。在这里,他的语言不像他写杂文那样肆无忌惮,可是并不精雕细刻,有时甚至让人感到粗鄙。这就对了!在一个粗粝、野蛮的社会,一切纯文字上的经营皆是罪孽,一切自命为美文的作家皆是罪人。李敖驱遣污言秽语,并世无二人,人皆诟病,我却理解。中国强人不跟人讲理,世间举凡民主、自由、人权、正义、天良、人道、报应,没有他们怕的,唯一对他们能构成一点刺激的就是污言秽语,这跟原始部落里人们的认知水平完全一样,妖邪怕污秽,只有以秽污才能驱妖邪。李敖天性大雅大义,不弱于任何人,之所以做此下作相,实不得已也。几千年的汉字,几万年的汉语,蕴藏巨大能量,就像雅鲁藏布江大拐弯的水电资源,是李敖第一个开发利用了污言秽语这项潜能。
我心目中有七位贤人。他们是梁启超和胡适、甘地和曼德拉、李敖和柏杨,以及金庸。梁启超和胡适,贤在德才学识,贤在于浊恶世中爱惜羽毛,洁身自好,即便高官厚禄唾手可得,甚至不伸手去取就有人硬塞、你不接住就是看不起我的情势下仍然不失良知的底线。甘地和曼德拉,贤在教主般坚不可摧的钢铁理念,一次次的绝食之苦(甘地),漫长(27年)的牢狱之灾(曼德拉),不以为畏途,终至事功惊天地。李敖和柏杨,贤在于黑云压城、文网密布中快意恩仇,独戟刺天,为台湾社会撕开重重黑幕。金庸之贤,在于风靡的文字成功(给许多人带来阅读的快乐同样是一项大功德,我不是精英主义者,我只崇拜多数原则)和创办新闻实业的成功。之所以排列这七贤,只是想让您知道李敖在我心中的分量。
当然,对于李敖的为人,我是有保留的。在我看来,李敖只是傲,借现代道统(民主、自由、人权之类)而傲,现代道统只是他傲的一个说辞,至于他是不是真正的民主精魂,我不敢断定。也就是说,假如说他李敖得势,他会不会成为推进民主进步的力量,我看是个未知数。他很可能死心塌地做民主、自由最大的绊脚石,跟撒泼骂蒋家一样,撒泼地、天不怕地不怕地搞倒行逆施,我是“善霸”我怕谁。反专制时无畏到不能再无畏,行起专制来,也能无畏到不能再无畏,比老蒋还要再坏50倍不止。硬汉,有种,可干好事,也可干恶事,关键看用在什么地方,李敖坏起来恐怕也是杀人不眨眼。幸亏天仁地慈,打发他横空出世独战台湾反动势力;稍一不仁,让他做了老蒋的干城爪牙,跟戴笠、陈布雷似的,呜呼,台湾民众何辜!这都是假设;不要以假设(诛心)遮蔽了以铁窗以秃笔取得辉煌事功的李敖先生应该享有的敬意。因而《北京法源寺》被提名一事,我是宁肯相信其真实的。(原载于2000年4月18日北京《中国图书商报》焦国标)(20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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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27日
陈丰伟《网络不断革命论》
我办《李敖电子报》之前,曾请教一位小我三十六岁的电子报“前辈”,他就是1995年创办《南方社区文化网络》(http://www.esouth.org)和《南方电子报》(号称台湾第一份对大众发行的电子报)的陈丰伟。
陈丰伟是有理想主意的青年医生,在高雄长庚医院精神科行医以外,他热心于人间精神大业,他热心的专程到台北来看我、指导我,使我能顺利办出电子报,我至今非常感谢他。
这月十日,他出版了《网络不断革命论》新书,出版者商周公司在封底上印出这样的介绍文:
这本书是作者多年来对网络发展的观察以及思考,内容包含了对台湾网络现象的解说,说明网络世界发展的脉络,更重要的是他提出一套“网络不断革命论”。让读者对网络世界的形成有一粗略的概念,对网络世界的未来,有一个想象。
介绍文又说:
这本书是少有的几本谈网络的思想,历史,发展,影响以及未来的书,尤其在思想的部分,更是许多台湾文化评论者甚不了解,不去深究的,但却深深影响我们。
1990年完成第一篇小说《思乡》,1995年创办南方电子报的陈丰伟,除了想当小说家,是精神科医生,创办电子报的先锋之外,他说:曾有记者问我,在创办这许多网络媒体之后,心底可埋藏什么梦想?我说,我想做一个“思想家”……。
丰伟说他想做一个“思想家”,这是好事。在他书中,有一篇《思想家之梦》,颇值得一读,我掠文入报,附录在这里。
思想家之梦(陈丰伟)
曾有记者问我,在创办这许多网络媒体之后,心底可埋藏什么梦想?我说,我想做一个“思想家”,虽然我知道,这梦想永远无法达成。
《李敖电子报》
要能被公认为“思想家”,除了渊博的学识外,还要有改变广泛大众人生观的渗透力量,例如爱因斯坦、马克斯、弗洛伊德。“思想家”绝不只是钻研学术,还要有坚毅、一致、威武不屈的风骨,才会有道德上的感召力。要能放得开世俗上的羁绊,要能忍受未得志时的落寞,才有可能成为“思想家”。我眷恋当医生的稳定与富裕,从十八岁开始,就注定没有希望成为“思想家”。
在台湾要寻找“思想家”非常困难,因为过去四十年的“白色恐怖”,敢讲话的知识分子不是杀头就是监禁,生涯规划一中断,就很难再回到颠峰。更何况一出狱,连绵不断的监视、封杀,连温饱都有问题,更别说做学问。有些人开发出从政之路,但一踏入政治染缸,就很难一天不说谎话,跟“思想家”格局相去远矣。不敢讲话或投靠当权者的知识分子,虽然可以苟且营生,当个清高的学者专家,但今日回想起来,这些人纵使学问再高,也配不上“思想家”三个字。
近来有许多活跃的“文化评论家”,凭着一套有系统的分析方法,就可以上天下地,从政治、军事谈到Kitty 猫和职棒。这些人能称为思想家吗?恐怕还是不能。这些主流的“文化评论家”,跟大型报业集团、跟整个商业流行体制搭配得太紧密,从来没有、也从来不敢去批判、颠覆他们所依存的媒体生态。如果把他们从主流媒体的体制剥离,可能什么也不会剩下。
台湾最敢骄傲自称“思想家”的,数来数去,只有自负的李敖。他的学问、机运没话说,戒严时代冒犯蒋介石,抓到黑牢走一圈还是一尾活龙,五十岁后照常身强体壮,生小孩能力不输年轻人。他有能力自创媒体,可以自己开出版社赚钱,可以找一家小电视台开辟个人节目带领风潮。最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具有“一致性”,不随时代变调起伏,不会盲目讨好大众。现在当红时写的文字,跟落魄时期的文字;在“党外”时期所说的话,跟现在接近“新党”时所说的话,翻来覆去,都是同样的语气、同样的思虑、同样的“善霸”和自视。
李敖改组《文星》,领导文化风潮时,我尚未出生。等李敖出狱、再入狱,开办几乎期期被“警总”查禁的《千秋评论》、《万岁评论》时,我终于领教到他“一人对抗国民党”的丰采。现在捧李敖捧得高高的主流媒体,当年却是封杀他、贬抑他不遗余力,就如同当年抹黑《美丽岛》的媒体集团,现在抢着说自己是自由民主的先驱。
即使面临权势者的压迫,李敖仍从史料中不断揭穿被窜改的蒋家密史,还原民国史的真相。国民政府在中国大陆残杀知识分子的往事,在李敖笔下重回台湾人民记忆。他担任最敢冲、最敢讲话、后来自焚而死的郑南榕所办杂志的“总监”。陈水扁、谢长廷刚在政坛萌芽时,李敖已是“党外”老大哥的地位。后来李敖和“党外”决裂,在媒体上也曾冷清过一段时间,但很快便找到新的舞台。他对台湾文化人有深厚的影响力,加上他的聪明才智,几年间又变成媒体宠儿。或许,这是上天对他蒙受冤狱的补偿吧。
李敖能够纵横文坛多年,几乎把全天下都骂遍、都得罪光了,自己却还能在三十年后继续挑动媒体风潮,除了他的学识渊博、文学底子扎实外,他能够建立自己的媒体、建立自己的行销通路,在困顿时依旧保持影响力,才是他远远超越其它文化人的“决胜点”。专制时期媒体被党政军掌控,李敖便透过文星杂志、文星出版社,聚集自由派的文化人。出狱后“警总”管制言论威力犹在,李敖就每个月出一本《千秋评论》,自编自写,先出书再让政府查禁。他有能力一个月熬出一本书的文字量,也有能力在政府封锁下把书寄到读者手中,所以他的思想可以完全奔放,不受版面限制,不受广告、业务的牵绊。李敖得到让所有文化人都不得不羡慕的、接近完全的自由。
如此接近无限的自由,过去五十年的台湾,只有李敖办得到。
理想在网络发声
大学时代,我在高雄的社区运动里,扮演积极的“旁观者”。高雄早发的社区运动,主要成员是一批文学素养很好的医师、律师、老师、记者、编辑等中产阶级。透过他们,我看到“非台北”进行文化运动的困难。
在台北,随便有点新闻价值的事情,例如北一女篮球队的比数,都可以成为全国注目的焦点。台北社团发布的新闻稿,偶尔也有机会成为全国版的标题。南部文化圈的作家,只会象征性地出现在台北的副刊。原本高雄的在地报纸:《民众日报》、《台湾时报》和《台湾新闻报》,还可以营造出以“非台北”文人为主的特点,但自由时报打破南部报纸均势,在地报纸的报份直直掉落,在地报纸的副刊也跟着失去影响力。(待续)(20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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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28日
陈丰伟《网络不断革命论》(续完)
思想家之梦(陈丰伟)
在我学会上网前,已经深深体会到,媒体的特性,绝对会影响媒体所呈现的文字内容,会影响到“谁能上媒体”。不能怪大家都挤到台北,确实只有台北有足够的机会和舞台。南部的文化人并不是没有好的文化产品,但是在先天不良的情况下,不管是通路、行销、包装,都缺乏打进大众的条件。要让自己的作品拥有高曝光率,就必须进入台北文化圈。一篇文章、一个思想能不能流传,本身的品质固然重要,但也必须打入“媒体中心”的通路。重量级的文章在台时、民众发表再多篇,也未必能引起注意,更别说广为流传。我参观过中北部报纸的副刊中心,他们根本不看南部的报纸。如果十五年前龙应台一炮而红的文章《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不是发表在《中国时报》,而选择投稿给《台时副刊》,恐怕连情治单位都懒得去抹黑她。
纵使能跻身媒体中心又如何?新的问题接踵而来。平面媒体受到版面限制,在字数上必然要控制。而《自由时报》打破两大报垄断局面后,媒体间激烈的竞争,更使得“轻薄短小”、大众化、娱乐化的取向越来越明显。广告、阅读率、销售量,成为媒体新的指标。媒体主管纵使想保持清高身段,激烈竞争下带来的亏损,却让“理想”越来越难维持。人文版面的位置,在厚厚一叠报纸中越来越不重要,所能引起的共鸣越来越小。
曾经有许多知识分子想找出解决的方法。有人设立有线电视台、有人设立广播电台、有人办报,但统统失败了。创办全国性媒体的门槛越来越高,只有大型财团才有足够的财力。对文化人来说,不但新的基地无法建立,连旧地盘也纷纷沦陷。素有人文传统的报纸被财团并购,风评很好的人文版面被裁撤,甚至有些报纸连副刊也不要了,或有副刊却没有专职编辑。著名的人文杂志如《岛屿边缘》、《诚品阅读》、《影响》、《人间》、《医望》也都无法长期维持。
没有健全的媒体,没有到达经济规模的读者群,“思想家”该靠什么生存?该如何发声?该如何培养?靠大学吗?问题是,刚脱离戒严统治没多久的学术界,恐怕也要很长一段阵痛期,才能建立纯理性的环境。
李敖有独特的运气和才华,才能创办出版社、创办报社、开辟带状节目,源源不绝地把自己的学识见解写作、印刷、流传,还能够维持自己优渥的生计,遂能形成“思想家”的格局。但有李敖胆识与运势的文化人毕竟不多,总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是复制的“小李敖”。
唯一的解答,也只有“网络”吧!
在网络中诞生的思想家
1999年9月中旬,李敖想办电子报,于是李敖的助理找我去为李敖说明台湾的电子报生态。这有些尴尬,因为几家大型的电子报网站里,都有我认识的高阶主管。不过,基于李敖对我思想上的启蒙,我还是尽量分析台湾的电子报生态,以及和各家电子报网站合作的利弊。
之后各家网站为争取李敖加盟,自然会有高层次的说客提出优渥条件。后来李敖决定在SEEDNet发行电子报。或许是受到921大地震的影响,直到11月1日,《李敖电子报》才正式发刊。
让我感慨的是,由于台湾文化人对网络的疏离,反而使得不会使用电脑(更别提上网)的李敖,成为第一个积极成立个人网络媒体的著名文化人。以后几乎每天都可以在网络上看到李敖刚出炉的文章,李敖参选总统大选落选后,或许更能在网络上发挥他下笔万言、文思泉涌的长处,把他几十年来念的书重新整理一番。从前李敖可以六个月足不出户,专心写文章,或许电子报事业可以再把他留在书桌前,重现十年前出版《求是报》的丰采。
不只李敖,其实许多人都有能力建立属于自己的网络媒体。只要肯写、肯用心做学问,加上适当的包装,每个人都有机会办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型报纸,每天以一两千字的篇幅,或许是评论,或许是杂文,也有可能是小说连载,逐渐累积起一套完整的思想脉络。就算找不到大型网站鼎力支持,只要有普通的网络流量,如果一天能增加五十位新订户,三年下来,也就可以形成五万人的群众基础。五万人,就足以支撑一套具体而微的生产工具:作家、助理、办公室、网络、书报和其它设备。
对文化人来说,经营网络媒体,也只需要注意创作、论述以及适当的包装。其它的技术问题、广告业务甚至网页制作,都可以交给商业网站来负责。甚至,只要有一点网络的概念,文化人就可以想一些招数留下“死忠支持者”的email address,如果跟原先合作的网站拆伙,还可以带着支持者的名单另起炉灶,维持自己发言的独立性。
但“思想家”会因网络而诞生吗?
最后的重点还是在于“人心”,而不在于“技术”。这时代,“典范”、“风骨”似乎已不太重要,多数人想着一夕成名,对于成为“思想家”大概没什么兴趣。有志于个人网络事业的创作者一定会越来越多,但恐怕大部份都会想着如何吸引大众、如何早一步进入商业市场、如何跟自己原有的事业结合。当累积五万读者时,恐怕大多数人想的不是要维持自己的独立性与批判性,而是要进一步和大媒体、大企业进行更深层的资源交换和结盟。
网络上能孕育出台湾新一代的“思想家”吗?还是更多以娱乐大众为生存目的的“文字表演家”?
我不禁又忧虑起来。
(2000年4月27日)(20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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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日
“民进党执政”?
五年前,1995年9月,杨宪村出版《民进党执政》之前,他找到我,请我写一序,我答应了,写了一篇《我看<民进党执政>》,全文是这样的:
杨宪村先生详征博引,完成《民进党执政》一书,嘱我写序。序不敢当,聊以读后之感,以应雅命。
国民党是一个非常可恶又非常令人厌恶的恶党,我一生同它恶斗,并以一生未加入过任何政党为荣,尤以没加入过这个恶党为荣。我写过《国民党研究》、《国民党研究续集》专书斗倒它,如今它已摇摇欲坠、垮台在即,这个恶党不复成为执政党,自为有识之士所乐见。任何取代它而执政的党,都值得我们大力支持。——这是我们认清的第一步。
不过,第二步也要紧接着认清,就是我们大力支持的新执政党,它必须不是国民党的借尸还魂,必须不是“国民党第二”或“小国民党”。否则的话,跳出油锅又堕入火坑(out of the frying pan into the fire),每况愈下之讥又岂能免?
正如杨宪村先生的论定,民进党显然是取代国民党的执政党。这个党是否执政后一定比国民党好,自为我们所关切。我写过《民进党研究》一书,对两党的同一性,早加论列。如果这个党执政后,能够清除它被国民党的污染、选择正确的方向,才是岛上生灵之幸。
三十年前,国民党的副总裁陈诚(伪君子陈履安之父)邀我做一席谈,他感慨的说:共产党的失败并不就是国民党的胜利。不久他死了,我不无“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之想。如今,我们心同此理,也要同样认清,国民党的失败并不就是民进党的胜利。——民进党要胜利、要长保胜利,还得涤除旧染、洗心革面才成。但是,民进党能吗?盼杨宪村先生继续观察,给我们最后的答案。
这篇序文写后五年,正如我们所预料,国民党真的垮台了,民进党真的执政了。有趣的是,民进党的大员吴乃仁却公然说:“民进党不是执政党”这不是怪事吗?也许吴乃仁有苦说不出又要说出,所以发为怪论。但仔细一想,陈水扁的胜利其实也并不就是民进党的胜利,因为两者并不同一,陈水扁眼里,其实没有民进党,他有的,乃是他自己的陈氏小集团。不过对我们说来,陈水扁执政和民进党执政都是一样,就是我们是否“跳出油锅又堕入火坑”了?
2000年4月28日(2000/5/1)
一千年个屁!
人盼自己不朽,成千年不坏之身;国也盼自己不亡,成千年不坏之国。以德国为例,从公元962年到1806年的神圣罗马帝国(Holy Roman Empire),虽被大思想家讥为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不帝国,但毕竟一拖844年,比起874年的中国周朝来,只差三十年而已。由于神圣罗马帝国寿近千年,所以被尊为第一日耳曼帝国,19世纪俾斯麦梦想再来一个,但他的第二帝国只四十七年而亡;希特勒也梦想再来一个,但他的第三帝国只十一年而亡。中国这边也一样,国民党大员戴传贤说周朝天下八百年,我们国民党中华民国至少一千年,现在事实证明了,它只不过八十年而已。2000年3月22日(2000/5/1)
不值得
五点起来,我决定急着拉回自己,至少每天1/2的自己。
外面这票人也谈什么“上升”与“沉沦”,我倒好有一比,对我这种侠士的人说来,几乎和这小岛无关的,就是“上升”,和这小岛有关的,就是“沉沦”。
我要尽快“脱身”,先从脱出1/2和这小岛无关的时间做起。
我六十五岁了,再和这小岛有关,太不值得了。
判定和这小岛有关与否,是检定我余生气象的唯一标准。
2000年3月14日(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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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日
读《读<李敖快意恩仇录>》
这阵子整理东西,清出一本1999年4月号第174期的《联合文学》,里面夹了一封它的总编辑初安民给我的信,信上说:“李敖先生:呈上联合文学乙册,其中有谈及您的部分,暇时请过目。并祝演讲会轰动成功,大全集能大大卖。端此敬祝 文安。初安民敬呈。1999年5月5日。”我翻了一翻,看到“有谈及您的部分”原来是杨照写的《读<李敖快意恩仇录>》。我是不看《联合文学》的,因为它有联合没有文学,自社长蒋勋以下,编辑委员一字开出是王文兴、王庆麟、白先勇、司马中原、余英时、李欧梵、林文月、金兆、夏志清、马森、高大鹏、许达然、张系国、黄永武、黄春明、叶石涛、杨牧、郑清茂、刘绍铭、郑愁予、郑树森、戴天。社务顾问一字开出是东年、陈晓林、张大春、杨照、黄凡、郑明娳、蔡诗萍、蔡源煌、罗智成,可见同一族类的族繁不及备载现象,是联合有余的,但涉及真正的文学,恐怕就得贫血了,这也就是我为什么目中无人的缘故。
为了好奇,我还是把这篇《读<李敖快意恩仇录>》看了一遍。
自来批评我的人,十九都是不入流的货色,是国民党、民进党豢养的下三滥脚色,但有些极少数的不属此类,他们算是用心批评的,可惜往往因为只会大胆假设而不小心求证,结果虽然用心写了,却全文发生根本的立论错误,杨照此文,就这样可惜了。
杨照大胆假设说:胡适写信给李敖谈到《播种者胡适》一文,胡适说:“我觉得那篇文字有不少的毛病,应该有人替你指点出来。很可能的,在台湾就没有人肯给你指点出来。所以我不能不自己担任这种不受欢迎的工作了。”杨照的大胆假设是:
我们不晓得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胡适会觉得“在台湾就没有人肯给你指点出来”。我们只知道胡适这个看法根本是对的。不过倒不完全是人家不愿给李敖指点,而是刺猬般的李敖始终坚持维护着、不让人家对他的文字有些什么样的指点。
其实这全是杨照粗心的论断。因为我在写《播种者胡适》时,一点也不“刺猬般的”“坚持维护”过我的文字,也从未“不让人家对他的文字有些什么样的指点”过,原因很简单,那时我在《文星》只写过一篇《老年人和棒子》,初露文名,何来“不让人家”如何如何过。杨照的错误,在倒果为因,以为那时候大家都怕李敖了,其实胡适所以写那封信,乃是别人只会虚誉我那篇文章,别人没有能力批评,胡适才自己担任。
至于说后来大家怕李敖了,李敖有否“刺猬般”呢?这也是粗心的论断。杨照文中多次提到李敖“不宽容”,他有两段说:
李敖的“不宽容”,在“快意恩仇录”里,表现为指名道姓骂遍政坛及学术界的名人们。李敖一贯的作法是历历举证出这些人表里不合一、名实不相吻的部分。而在所有的“劣迹”里,最让李敖无法忍受的,到底还是在面对强权时,不敢挺身说出实话、不敢抵抗周旋的懦弱。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如此理直气壮地“不宽容”。李敖的“不宽容”建立在三个缺一不可的条件上。条件一是他所处所见的一个充满虚伪充满欺瞒的时代,虚伪与欺瞒可以换取错乱是非下的名或利。条件二是他能够掌握资料证据,来刺破虚伪的汽球,暴露欺瞒背后的不一致。条件三是他自己必须不曾参与这些虚伪与欺瞒,不曾投身同样的错乱是非换取名利。
杨照的三条件分析是很精到的,但他多次提到李敖的“不宽容”,并说:
为什么没人(包括胡适)可以指点李敖?因为李敖是最像陈独秀主张的那种“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的人。
这就在三条件分析之外,做了粗心的论断了。我可以清楚提醒我的小老弟们:细心查查李敖办的刊物吧,登出最多的文字,乃是批评李敖的,这是何等“宽容”!至于文字内容或被我纠正的,对不起,那不是“不宽容”,而是对真理的维护!我一直欢迎在真理上对我的“匡正”,但有几人的程度能端出真理呢?小老弟杨照拿陈独秀的“不容他人之匡正也”与我相比,我认为杨照太粗心了,请小老弟举个例,我李敖一生,有哪件事,别人在“考证方法”上,求证出大是大非后,来“匡正”过我,而我“不容”了呢?我告诉你,绝对没有过!
杨照的这篇文字有许多议论精到的地方,自然无须“匡正”,可以肯定。他的毛病在“考证方法”上太粗心,一如他为权贵的书(《台湾的主张》)编《李登辉先生年表》内容迭出错误一样,都是粗心之失,盼他好好改一改。(二000年五月二日)(待续)(2000/5/2)
〔附录〕《读<李敖快意恩仇录>》(杨照)
强烈的意见/绝对的坚持
1962年一月,二十七岁的李敖发表了《播种者胡适》,时年七十一岁的胡适刚因心脏病住院才出院,看了《播种者胡适》之后,很诚恳地给李敖写了一封信。这封信在《李敖快意恩仇录》里第一次披露。信中一开始就这么说:
“我觉得那篇文字有不少的毛病,应该有人替你指点出来。很可能的,在台湾就没有人肯给你指点出来。所以我不能不自己担任这种不受欢迎的工作了。”
我们不晓得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胡适会觉得“在台湾就没有人肯给你指点出来”。我们只知道胡适这个看法根本是对的。不过倒不完全是人家不愿给李敖指点,而是刺猬般的李敖始终坚持维护着、不让人家对他的文字有些什么样的指点。即使隔了三十六年之后才读到胡适死前不到一个月所写的这封未完未寄的信,李敖一方面盛赞胡适,“写得又认真、又婉转、又诚恳,足见此公高明光大的一面。”然而另一方面又忍不住指出胡适的“指点”,原来也是站不住脚的。(待续)(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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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3日
读《读<李敖快意恩仇录>》(续)
〔附录〕《读<李敖快意恩仇录>》
——强烈的意见/绝对的坚持(杨照)
为什么没人(包括胡适)可以指点李敖?因为李敖是最像陈独秀主张的那种“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的人。李敖因感于胡适的知遇之恩,“借一千还十万”,而“写《胡适研究》、《胡适评传》、《胡适与我》到编《胡适选集》、《胡适语粹》、《胡适文存外编》、《胡适给赵元任的信》等等”,来流传推广胡适,然而在性情上,李敖其实和胡适是完全南辕北辙。
胡适在世时,因为他的响亮名声、又因为他的平易宽容,“我的朋友胡适”变成多少人挂在口里招摇撞骗的方便工具,引为趣谈。然而,《李敖快意恩仇录》则让我们看到,李敖如何以天下人恨恨訿骂“我的敌人李敖”,为值得自豪自傲的毕生成就。
《李敖快意恩仇录》书背的介绍文字,应该也是出自李敖手笔。里面明白地说:“李敖不是宽容社会下的产物,他是不宽容社会的见证。一个社会出现一位李敖,哪里是容易的事,又哪里是平白得来的呢?”这段话标点了李敖和“宽容的”胡适最大的差异,也透显出李敖其它文字里少有的一种歧义暧昧,一种悲凉无奈。李敖以不宽容来见证社会的不宽容,而因为不宽容而逼出一个天才李敖,这样的社会又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呢?
李敖的“不宽容”,在“快意恩仇录”里,表现为指名道姓骂遍政坛及学术界的名人们。李敖一贯的作法是历历举证出这些人表里不合一、名实不相吻的部分。而在所有的“劣迹”里,最让李敖无法忍受的,到底还是在面对强权时,不敢挺身说出实话、不敢抵抗周旋的懦弱。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如此理直气壮地“不宽容”。李敖的“不宽容”建立在三个缺一不可的条件上。条件一是他所处所见的一个充满虚伪充满欺瞒的时代,虚伪与欺瞒可以换取错乱是非下的名或利。条件二是他能够掌握资料证据,来刺破虚伪的汽球,暴露欺瞒背后的不一致。条件三是他自己必须不曾参与这些虚伪与欺瞒,不曾投身同样的错乱是非换取名利。
条件一的成立,见证的是台湾所走过的悲哀岁月。在强权笼罩之下,一切都不透明、一切都失去了可讨论的合理准绳。人在面对强权时不得不低头闪躲,同时却也在不透明的掩护下,可以选择投靠强权、利用错乱。条件二的成立,见证的是李敖在搜集比对资料上,近乎不世出的才份与功力。在这点上,他是清代训诂考证学风、胡适所揭橥的“科学方法”,在流传三百年之后的异军突起。清代朴学从研究儒家经书、试图解决宋儒义理纷争开启其端,中间扩大到去考索老子庄子墨子等“小书”,再扩大而到梁启超主张的“细密手史”,之后而有胡适把这套方法用去研究《红楼梦》、《醒世姻缘》等小说。李敖却把功夫拿来搜罗比对判证当代的政治资料,从而断出许许多多或骇人听闻或不堪闻问的权力内幕来。
有意思的是,胡适在解释清代考证学的精神时,屡屡指出“我们的考据学,原来是那些早年做小官的人,从审判诉讼案件的经验中学来的一种证据法。”“两汉以下文人出身做亲民之官,必须料理民间诉讼,这种听讼折狱的的经验是养成考证方法的最好训练。试看考证学者常用的名词,如‘证据’、‘左证’、‘佐验’、‘勘验’、‘推勘’、‘比勘’、‘质证’、‘断案’、‘案验’,都是法官听讼常用的名词,都可以指示考证学与刑名狱讼的历史关系。”这样的“历史关系”,到了李敖身上有了大翻转。毕生没有作过小官的李敖,拿他所学到的考证方法,反过来用在现代的法律诉讼上,因而具备了即使是科班出身的律师法官都无法比拟的一种凶悍、咄咄逼人的气势。李敖为什么那么厉害?李敖为什么能够屡屡以讼告作威胁,逼人让步?理由无它,他把原本源自于诉讼,后来在历史文人学者手里粹炼精密的一套方法,用回了诉讼上!
至于前揭的条件三的成立,则是见证了李敖这一生所受过的苦痛与委屈。李敖其实才是最接近易卜生笔下的“国民公敌”类型的人,他也才是真正身体力行体验“世上最强有力的人就是那个最孤立的人!”名言的人。李敖从考证当代资料上得到信心,相信自己的意见是对的。他的考证直接触犯威胁到当代名位与权力的拥有者,当然会惹来反弹、报复与镇压。在那样畸形的社会里,反弹、报复与镇压一方面激怒了李敖,让他用更相信自己的意见绝对是对的,来坚固战斗意志;另一方面却也在底层掀着许多崇拜、鼓励的声浪,推动着李敖向前。所谓“杀吾马者道旁儿!”这种暗藏的崇拜、鼓励,最常把一个年轻人送上正义最前线,摧折了真实生命或智识上的前途,万一悲剧发生时,原本偷偷鼓掌叫好的人,就纷纷退缩回自己的犬儒位置,偷偷发出犬儒的喟叹:“唉,我就知道!”
李敖在一次次的反弹、报复与镇压中,近乎奇迹地没有被完全打倒。他因此而更相信自己是绝对不会错的,也因此看到了更多的犬儒、退缩与虚伪的神色,更加感觉到这世上只有自己才真正历经了勇气与义气的考验。他也就养成以更大的自信、更绝对的标准来武装自己的习惯。他说:“要找我佩服的人,我就照镜子。”让很多人无法同意、不能忍受他的狂傲,不过通读“快意恩仇录”,我们如果弄清楚了李敖所在意的是那种在孤立的情况下还能维持义气与勇气,而且有本事过得气焰淋漓、不贫病潦倒、不穷酸臭腐,那我们实在不能不承认,如此遭遇如此对付如此结局,李敖一人而已。
李敖当然是不宽容的,他只接受他自己的绝对标准去评量周遭人与事。所以他不可能从不同的、多元的角度去佩服其它人。在他的标准他的逻辑里,要证明自己的坚强惟有凸显自己的独一无二,不孤立就不足以显示他的绝对的地位。不过这种反复坚强、孤立的表示,长期以来成了执意固念(obsession),也就使得许多人忽略、忘却了李敖被打造成这种绝对强人,背后曾经经历的苦痛与委屈。这是李敖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代价之二,则在于用绝对的是非去处理一切,往往会把许多明明就是没有绝对是非的事情粗暴地简化。
虽然李敖对自己写的《北京法源寺》依然自信满满,不过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会同意,李敖其实完全不适合写小说。毛病就出在他无法处理人与人之间,既内于是非又超越是非的暧昧互动。同样的毛病,从《李敖回忆录》到《快意恩仇录》,也出现在他处理和女性的关系上。他挖掘别人的隐私,以曝白别人的表里不一取得一种强大的“另类权力”,因而同时也就对自己的生活采取了彻底透明的态度。不幸的是,人生有些部分,尤其是与爱与性有关的,往往一说成了大白话,就注定要变质。变成了另外一种具有高度杀伤力的“不宽容”了。
十几二十年前,我初进台大历史系,听起师长系友们说起当年李敖轶事,几乎每谈必以“如果不是生在这个时代,李敖必能成为大史家、必能有更大成就”的慨叹作结。我当时也相信这样的说法。读完《李敖快意恩仇录》,这个长年根深柢固的印象改变了。我发现如果生在一个正常、宽容的时代,李敖可能以他的聪明才智完成传世史著,也可能以他的叛逆精神闯出一番名号来,然而他就是一个史家、一个叛逆者。正因为有这样一个不宽容的时代,才真正彻底激发出李敖绝对个性中所有的天才能量,才让李敖变成一个没有头衔却已不需要头衔、超越头衔的、独一无二的李敖。
强权者以其绝对的权力贪婪,制造出了一个绝对的敌人。国民党的不宽容,激发了李敖的不宽容与无止尽的斗争,解放了他所有的精力与本事,成就了一个不宽容时代最闪亮的见证。国民党遇上李敖真正倒霉,而没有这样的国民党,其实也不会产生这样淋漓尽致的李敖。
是之为历史的吊诡。(2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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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4日
李远哲怎样谎报黑官?
——细说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弊案
一九九六年(民国八十五年)八月一日,中央研究院副院长罗铜壁请辞,李远哲情商一生痛斥“学官两栖”的台大心理学教授杨国枢继任。中央研究院当时的另一位副院长是搞考古学的张光直,两位副院长的职掌虽未明文规定,但大家都知道张光直是管学术事务的学术副院长;杨国枢是管行政事务的行政副院长。
依据中央研究院组织法第三条,中央研究院置副院长一人或二人,职务均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襄助院长处理院务,而所谓“比照简任十四职等”,意思就是说,这个位子是政务官。如果说“副院长”不是“官”,恐怕还真得费一番功夫解释,才会让人相信。但杨国枢显然坚信不移,否则怎会临老放弃一生坚守的“学官不两栖”信念,当个“小”政务官,他不怕被人讥为晚节不保吗?
严格说起来,杨国枢的这个政务官,比一般政务官都大一点。这话怎么说呢?因为他是国立台湾大学心理系教授、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与国立台湾大学合聘研究员兼中央研究院副院长,一般情况下政务官都是专职,譬如交通部长在清华大学兼课,是交通部长兼清华大学教授,像杨国枢这样以大学教授兼政务官的,恐怕前无古人且与体制不合,但杨国枢的确当官了,而且当的是“黑官”。一生痛斥“学官两栖”的清高学者,晚年不但加入两栖阵营,而且是违法的两栖,晚节不保的程度,打破纪录。
杨国枢是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12月21日出生,就任中央研究院副院长时已六十四岁了。隔一年,六十五岁的杨国枢依法有三个选择:一、办理退休,回家享清福;二、专任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因为政务官无年龄限制;三、辞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在台湾大学办理延长服务一年,最多延长至七十岁。不料,杨国枢发现了第四条路——台湾大学办理退休后,中央研究院办理再任及延长服务,并兼任行政职的副院长。不过,这第四条路可不是什么光明大道,乃是一条夜路、一条偷鸡摸狗的路、一条老不要脸又死不要脸的路。
我们先从杨国枢的研究员身分谈起。按学校教职员任用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职员任职五年以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应即退休”:
一、年满六十五岁者。
二、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堪胜任职务者。
教职员已达前项第一款所规定之年龄,服务学校仍需其任职,而自愿继续服务者,得报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延长之,至多五年。
教育部为了管理学校教职员延长服务案件,特别订了“公立专科以上学校办理教授副教授延长服务案件处理要点”,规范教授、副教授办理延长服务的程序要件,其中第六条明定:“教授、副教授延长服务其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但情形特殊者,学校得自行斟酌准其兼任至届满六十五岁之当学年终了止。”根据这项规定,杨国枢若在台湾大学办理延长服务继续教书,只要他不兼任行政职,教育部理应同意。
但杨国枢既已从台湾大学退休,转往中央研究院再任,六十五岁了想办理延长服务,就得按另一套法令。依据“中央研究院研究员延长服务案件处理要点”,杨国枢只要不违反其中第五点“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的规定,想要延长服务,也不是问题。但问题偏偏发生了,因为杨国枢延长服务就是为了兼任行政职务,于法不合,怎么办呢?不过知识分子究竟是知识分子,尤其是院士级的,脑袋又大又灵活,马上就想出了妙点子——修法,把讨厌的第五条文修改为“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但因学术行政特殊需要,经院长核定者得兼任之。”(以立法技术而言,中央研究院犯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法条中但书之前的标点符号应为句号而非逗号,中央研究院连这个都搞错,可见有多烂)这下该没问题了吧?看来似乎没什么大问题了,但有一个小问题,那就是“要点”第九条“本要点经院务会议通过,院长核定,报请总统府备查后实施。”的规定,总统府秘书长这一关还得要过,总不能把上级机关的监督权也一并修掉,不过,既是“备查”,希望的是“备而不查”、“只备不查”,应该不会有什么意外的。
不料,好死不死,上级机关总统府还真杀出个程咬金,“既备且查”,玩起真的了。总统府的承办人竟然直指中央研究院的修改条文违反了母法,并将全案送请行政院解释。事情演变至此,真出人意料之外!
1998年(民国八十七年)3月24日,李远哲亲自出马,写信给笑面虎——总统府秘书长黄昆辉,除了表示对“钧府承办人员之细心比较,负责竞业精神极表感佩”之外,并恳请准予“由院方斟酌需要,授权院长核定以保持弹性”,并承诺“如行政院亦认为该条规定不宜,则本院依以往惯例办理。”
中央研究院所谓的惯例是什么,其实就是“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中央研究院行之有年,从来无人违反,李远哲、杨国枢竟全然不顾体制,非常可耻的为一己的利益修法,真是遗臭乌龙院了。幸好,行政院展现了依法行政的风范,驳回中央研究院所请,并明白指出:“副院长系指定研究员兼代时,以其本职为研究员之身分,自宜仍受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之限制!”但是,尽管行政院明文如此,李远哲会遵守向黄昆辉所做的承诺“按往例办理”吗?当然不会,别小看知识分子,他们不要脸起来包你大开眼界呢!(待续)(2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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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5日
李远哲怎样谎报黑官?(续)
——细说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弊案
修法不成,那杨国枢要如何延长服务兼任行政职呢?很简单,谎报!!八十八、八十九两年,中央研究院陈报总统府秘书长有关杨国枢延长服务的公文中,完全隐瞒杨国枢兼任副院长的事实!甚至在被问到杨国枢有无兼任行政职时,也以无任何兼职答复!事情演变至此,已不是李远哲、杨国枢要不要脸的问题了,已是触犯伪造文书罪的问题了。
杨国枢的延长服务公文,连续两年报至总统府,所获答复均相同“贵院核定民族学研究所研究员杨国枢先生……延长服务一年乙案,同意登记备查。……本府八十七年6月19日华总人三字第870011082号函说明二有关行政院函释……副院长系指定研究员兼代时,以其本职为研究员之身分,自宜仍受延长服务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之限制乙节,请并案参酌”。中央研究院既伪造文书谎报,总统府虽不便拆穿,却也不能不管,因此很含蓄的“提醒”中央研究院,自己看着办吧。虽然总统府并没有指名道姓,但普天之下,除了杨国枢院士,还有哪一个人如此适用、如此寡廉鲜耻呢?
2000年(民国八十九年)3月4日,我在所谓中华民国第十任总统候选人政见发表会中,公开揭发李远哲、杨国枢这些伪君子的真面目。中央研究院除了发布新闻稿辩驳之外,并于3月6日,透过该院网络,发表了一篇“总统候选人李敖先生在政见发表会对本院李院长及院务所做评论之声明”。声明第一点就是有关“本院民族所专任研究员杨国枢先生兼代副院长案”,声明说:“杨国枢先生为本院民族所研究员、台大合聘教授、心理学名家、本院院士,民国八十五年8月应李远哲院长之邀,兼任本院副院长。依本院组织法,副院长并无任期规定,但延揽之初,李院长有约请杨国枢先生鼎力协助四年(即任期至八十九年7月底止)之承诺。民国八十七年1月,杨国枢先生届满六十五岁,依法开始办理延长服务,是时依国内各大学延退前兼任主管者得继续兼任原职至任期届满之成例,院方仍请杨先生继续兼任副院长。八十七年11月,本院订立‘中央研究院研究员延长服务案件处理要点’(前此系比照大学教授延退方式办理),其中第五点规定‘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但由于前述延退前已兼任主管者基于实际需要准其继续兼任至任期届满之原则,经征得总统府同意,仍由杨国枢先生兼任副院长。另一方面,为了符合‘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之规定,李远哲院长自去年起已开始物色新任副院长人选,今年元月起,杨国枢先生继续办理延长服务,总统府核准文中提醒本院注意上述处理要点第五点之规定,经院方向总统府说明,在新任副院长确定之前的过渡时期,仍暂由杨国枢先生兼代副院长。”云云,我看了这声明后,发现可拆穿者有四点:
一、声明中说:“八十七年11月,本院订立‘中央研究院研究员延长服务案件处理要点’(前此系比照大学教授延退方式办理)”一语,依据我前面举的证据,显系蓄意欺骗。因为八十七年1月杨国枢想延长服务之前,中央研究院早就订定了“中央研究院研究员延长服务案件处理要点”,早就规定研究员延长服务不得兼行政职,杨国枢以前并非中央研究院专任研究员,此一法规与他无关。但八十七年起,他既然自台大退休后再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员,自然应该遵守中央研究院的法令,结果李远哲和他不但违法,被我揭发后还死不认错,还动用行政力量试图掩饰,这种伪君子们的伪善程度,真是无与伦比。
二、声明中还说:“由于前述延退前已兼任主管者基于实际需要准其继续兼任至任期届满之原则,经征得总统府同意,仍由杨国枢先生兼任副院长”云云,显然想把笑面虎黄昆辉拖下水。但在我提出的相关资料中,只发现黄昆辉说“不宜”,并无“经征得总统府同意”的任何证据。在此,我公开要求中央研究院,把“征得总统府同意”的证据拿出来,向全国民众说清楚、讲明白。否则,李远哲、杨国枢这些中央研究院院士,岂不都成了无耻的骗子?
三、声明中又说“今年元月起,杨国枢先生继续办理延长服务,总统府核准文中提醒本院注意上述处理要点第五点之规定,经院方向总统府说明,在新任副院长确定之前的过渡时期,仍暂由杨国枢先生兼代副院长”云云,所谓今年元月,应该指的是八十九年元月吧?那么八十七年12月8日总统府秘书长华总三字第8700250210号公文,难道不存在?总统府秘书长两年来数次“提醒”中央研究院:“副院长系指定研究员兼代时,以其本职为研究员之身份,自宜仍受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之限制”,中央研究院不但置若罔闻,还反咬此事“经总统府秘书长同意”。试想,这莫非公开行文告诉你“不宜”,却私下偷偷放水么?总统府秘书长会这么二百五吗?如果真是这样,也只能说黄昆辉包庇中央研究院,并不证明黄昆辉指出的“不宜”就宜了。
四、声明中并说:“民国八十七年1月,杨国枢先生届满六十五岁,依法开始办理延长服务,是时依国内各大学延退前兼任主管者得继续兼任原职至任期届满之成例,院方仍请杨先生继续兼任副院长”云云,光是这一段话,已不难看出李远哲身边的幕僚,实在是不堪至极!中央研究院与大学分属不同制度、各有不同法令依据、各有不同主管机关;大学的兼任主管有政务官吗?大学与中央研究院既然不同,岂能随便比照来比照去?其次,大学所依据的“公立专科以上学校办理教授副教授延长服务案件处理要点”第六点的规定,也只是说“教授、副教授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但情形特殊者,学校得自行斟酌准其兼任至届满六十五岁之当学年终了止。”“兼任至届满六十五岁之当学年终了止”,与“兼任原职至任期届满”,其间差异何止千里!大学如真有此成例,也只能说该大学违反规定,岂能堂而皇之比赛违法?其实这整件事情最吊诡之处在于,假设杨国枢专任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则这一切一切的问题都将不存在。但李远哲、杨国枢之流一意孤行,将个人价值判断置于法令制度之上,遂令中央研究院、甚至整个学术界为之蒙羞矣!(待续)(2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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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8日
李远哲怎样谎报黑官?(续)
——细说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弊案
最后,我还要谈杨国枢的房事问题。依据行政院发布的事务管理手册第249条规定:“宿舍借用期间,以借用人任职各该机关期间为限。借用人调职、离职及退休时,应在三个月内迁出。逾期不迁出者,应即依约办理,其为现职人员者,并应议处。”另外依据人事行政局民国八十年6月3日局肆字第1951号函的解释:“退休人员续住宿舍之规定,系为安定退休人员生活之权宜措施,退休再任公职者,已属现职人员,自不应仍依退休人员身份予以照护。”比照之下,杨国枢又被我抓到违法的证据了,杨国枢住台北市大安区农场里十三邻舟山路三十巷五弄台大宿舍,根据我前面的资料,杨国枢既然明明已从台湾大学退休,并再任中央研究院的研究员,依法应将宿舍缴回。可是为什么他退休都两三年了,却还能安安稳稳的非法窃占、高住无忧,也不见台湾大学采取任何行动呢?可见杨国枢是如何的不要脸,更可看出台大校长陈维昭是怎样的无能,又不要脸。行文至此,想到1999年4月23日李远哲和中央研究院员工“喝咖啡”时的谈话记录,李远哲说:“本院早期的院士会议皆于蔡元培馆举行,后来因宿舍不敷使用,才将其改为单身宿舍,但因本院目前有一幢危楼并不适合作为办公室之用,才拟将蔡元培馆改为办公室。至于蔡元培馆宿舍之住户,总务组有责任将其妥善安置。由于本院规定离职人员须于离职三个月内迁出宿舍,将来我卸任后也会与大家一样在期限内搬出宿舍,对于退休后的住宿问题我们都得认真考虑。……”李远哲知道自己退休了要缴回宿舍,难道不知道你的副院长也该如此?任凭副院长窃占宿舍,视若无睹,此李远哲之白道不要脸有甚于黑道者也!
临文之末,我附录1998年12月12日杨国枢在诚品书店的演讲《知识分子与社会良知》讲词于后,看看他们怎样说人话不做人事、怎样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最有趣的,细读全文,好象处处都告诉人们,他定的伟大“知识分子”标准,只有李敖一人适合,而他杨国枢之流,正好在他定的标准之外,大家务必细看,太有趣了。(2000年5月4日)(2000/5/8)
知识分子与社会良知(杨国枢)
首先非常感谢立绪及联合报系一起主办这样的系列演讲。在20世纪末,21世纪的前夕,多半的座谈会都是谈股票、选举、新台湾人,竟然还有人关心知识分子,愿意谈这样的问题,而且有这么多人来参加,我觉得真是空谷足音。
何谓知识分子
先谈什么是知识分子。这个词汇最先来自俄国的 intellectsia ,这些人非常关心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或思想层面等等社会大众的问题,甚至参与革命的行动。西方社会历代以来也有很多知识分子,他们超越了个人的专业本行的领域,关怀社会大众、民族发展以及社会思想演变的走向;为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教育发展提供理想;对社会的发展产生非常巨大的指引、催促、批判、支援的作用。西方政治、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跟相当数量的知识分子非常有关。
中国也有知识分子,其中一个具代表性的例子是宋朝范仲淹。范仲淹写过一篇《灵乌赋》来歌颂灵乌,而这灵乌实际上就是我们说的知识分子。全篇的精神可以用两句话概括:“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不以自我为中心;和“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就是宁可批评社会、朝政、君王而死,也不会当个哑巴,苟活于世。知识分子的精神,就是这两句话,我今天要谈的知识分子,就是这种知识分子。
我们很难给这种知识分子一个名称,他有古典的色彩、浪漫的情怀、人文的关怀、社会的意识,他能超越自己的专业领域,关心整个社会、国家、民族的问题。这种精神是古典的、浪漫的,这个“浪漫”不是风花雪月的浪漫,而是一种“民胞物与”的侠义精神。台大社会系叶启政教授用了一个词概括这一种人,我觉得很合适,那就是“人文知识分子”。他们站在“人”的立场,巨眼环视人间世,看出国家社会潜在的危机;超越了性别、肤色、种族、宗教、阶级、党派的关怀。这种悲天悯人的胸怀,不是技术性的,不属于哪一种专业,他与学历高低没有太大关系,没有很高学历的人,经过自修、阅读、交换意见,也可以成为人文知识分子。除了人文(或古典)知识分子之外,还有一种知识分子叫做“专业知识分子”,就是在其专业领域上,有丰富的知识学养,但是关心的范围只局限于自己的团体、行业或学科。我今天要说的是人文知识分子,不是专业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的性格特征
我是学性格心理学的,所以喜欢从人的性格上来讨论。从性格上来看知识分子,我归纳出十个特点。第一,较强的社会关怀:知识分子的关怀面超越了个人、朋友、家庭,关怀的是整个社会、国家、民族及世界。第二,理想主义色彩浓厚:不满现实是知识分子的基本属性,假如一个人知足常乐,他就不会去当知识分子,而且知识分子对现存的一切都是不满意的,他总是用更高远的标准去要求,更广大的理想去超越过去的理想。所以有时知识分子很讨人厌,其实理想主义不是坏事,只不过中国人太实际,所以范仲淹才会自比为乌鸦。知识分子就是乌鸦,他有乌鸦心、乌鸦嘴。
第三,服膺改革主义:许多知识分子认为,没有什么是不能改的,即使是大家说很难改变,诸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教育等问题,知识分子都觉得可以渐渐地改变。第四,较高的知识与智慧:知识分子的知识要多要广,可是不必像专家那么精。知识之外,还要有智慧,就是要有深刻的生活经验。我常常觉得知识分子是一种侠客,为人世间的不公不义抱不平,他拔笔相助写成文章,因此会以言犯禁、以文犯禁,所以知识分子应称为“文侠”,以有别于以武犯禁的“武侠”。第五,敏感能力强:知识分子对社会上的问题,尤其是负面的弊端、缺点,特别敏感。对好的部分,却视为理所当然,不太敏感。第六,分析能力强:有的人敏感,可以发现问题,但说不出道理,知识分子却能说出一套通透、通达的道理来,让人恍然大悟。第七,具有创发能力:我认为知识分子要为事情的解决方法找出新点子,我说的点子是指对社会问题的解决有益的方法,这当然又牵扯到知识和智慧了。
第八,具有独立精神:知识分子必须要有独立的心灵来独立判断、思考,能跳出个人、团体的影响。第九,富有批判精神:知识分子要批判,不是光讲好话的。如果要在我今天说的十种性格中找出最具代表性的两个,那应该是理想主义和这里所说的批判精神了。第十,具备坚忍精神:也就是自我强度要高,这又包括两方面,一是抗压性,二是拒诱性。压力是直接的,知识分子批评当道,触怒执政者,这么大的压力下,还是要批判,这就是有抗压能力。诱惑则是间接的,用官位、美色、金钱来引诱,一个知识分子的长成不简单,好不容易具备了前面九个特点,缺少第十,就报销了。所以要成为知识分子,就要锻炼。
这十个特点,算是我的创见,以往没有人这么说过。它们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知识分子是什么样的,而有志成为知识分子的人,也可以往这些方向去努力。(待续)(2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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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9日
李远哲怎样谎报黑官?(续完)
——细说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弊案
知识分子与社会良知(杨国枢)
知识分子的社会角色
接下来,我要谈谈知识分子在社会中扮演的几种角色。首先,知识分子是社会理想的创造者。他有理想主义,所以提供社会发展的理想。他提出一种价值观、远景,或者说愿景,使大众得到鼓舞,找到希望和方向。其次,知识分子是社会问题的诊断者。他能找出社会的弊病,并且加以诊断。第三,知识分子是社会现象的分析者。对社会复杂的现象加以分析。第四,知识分子是社会事务的批判者,他能对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等大问题加以批判。第五,知识分子是社会改革的建议者。他能倡议社会该如何改革。第六,知识分子是社会改革的行动者。
我认为前五项是标准的人文知识分子的社会角色,但是第六(采取行动)就有待商榷了。知识分子可以发起游行、参加抗议,这是推广一种理念、想法。可是有的行动,譬如知识分子当起官员来,我认为当他成为在朝者时,就不再具有知识分子的身分了。知识分子应该是一个超然的裁判,成为官员的同时,他也变为球员,不再是裁判了。又譬如有的行动是用暴烈的手段革命,要推翻原来的政府,这时候,参与其中的人就不宜扮演知识分子的角色了,因为他动机太烈,情感太强,已经有了选定的主观立场,不再客观、中肯,我始终认为,人文知识分子应该定位在“概念人”(man of ideal) ,而不是“行动人”(man of action)。并非知识分子不可以参加改革,只是有了行动的同时,就不必再扮演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应该时时保有清明的心灵,中立地观察社会的问题,并寻求解决的方法。
当前台湾知识分子的困境
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知识分子可以说是社会的良心,不惧强权,仗义执言。那么,接下来谈一谈台湾社会中知识分子的现状。
我常常把知识分子分两类:大知识分子,小知识分子。小知识分子每个年代都有不少,但大知识分子则常如凤毛麟角。大知识分子在我前面说的十种性格上,都比小知识分子高出很多,关心更大的问题,冒更大的危险。大知识分子很难养成,百年中或许找不到几个,真是寥若寒星。他们的分析力那么强,那么有洞见,没人发现的大问题都看得出来,都敢公然批判,真是高瞻远瞩,胆识过人。他们是全社会或全人类的知识分子。
讲到这里就让我有感慨:前面所说的十种性格特点和五种社会角色(第六种不算),在中国人的社会中不容易出现。举个例子来说,讲到社会关怀,中国人的关怀向来是由小渐大,家庭就够关怀的,能扩大到一乡一县已经是极少数的了,关怀到一国的,就更少了。大家觉得管到别人瓦上霜就是不守分。讲到改革主义,也不容易形成,中国人讲的是命中注定、安身立命、逆来顺受,在这样的社会文化中,改革的念头是不容易有的,所以可以几千年原地踏步,在改朝换代中因循下来。另外,要有独立精神也难,在中国人的复杂人际关系网络中,人情压力大得不得了,根本逃不掉,要怎么独立?批判精神就更不用说了,不管批评得有没有道理都不行,批评得没道理的自然群起而攻之,有道理那也是讲别人“坏话”。我们的社会文化,就是这么不利于知识分子的产生。在这样的情形下,我要说说当前台湾知识分子的困境。
第一,专业知识分子越来越多,人文知识分子越来越少。老一辈那些被既有的苦难洗涤过的人文知识分子,日渐凋零。现在的生活好了,看到没什么大问题,好象不再有人真正关心台湾的远大方向。社会分工日细,专业知识分子越来越多,有较高的待遇,相较于人文知识分子的曲高和寡、“不食人间烟火”,自然是受重视多了。于是,没有人(包括媒体)在乎人文知识分子的言论,使当前的环境越来越不适于人文知识分子的生存。
第二,现在的知识分子的超然性、独立性、中立性越来越衰退。我常怀念过去世界各国知识分子的“洁癖”,不沾染任何党派、教派那种一柱擎天的坚定态度。现在有些高教育程度的人,已经失去了论事处世的超然性和独立性,在处理重要事情时师心自用。这绝不是个好现象,令人非常痛心,举一个现实的例子,有的大学中,投票决定教授、副教授的升等时,有些竟会考虑到省籍或统独意识的问题。这些考虑省籍因素的人之中,居然有自认是知识分子的人,这怎能不叫人伤心?如果自己不中立,要怎么去批评社会的不公不义?知识分子不能超然,就已经失掉了最高贵的特点。
第三,我前面也提到,知识分子到政府行政机构任官的情形日益严重。我们了解这些人的心里很急,认为要改革,就应该“下海”。这对一般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好,可是对知识分子来说,则应特别谨慎。为了实行自己的理想,知识分子可以出任为官,但一旦为官,就不要同时扮演知识分子的角色,因为他已失去了扮演知识分子角色所必备的在野超然身分。
第四,知识分子“失足”的机会不比以前少。台湾的确解严了,知识分子不会动不动就被抓,可是压力、诱惑一样存在。它们大概来自四方面:其一是政府。政府会迂回地用名利、地位来诱惑。其二是媒体。它控制了发表的园地,媒体对很多有知识的人来说,仍是很有吸引力的,所以有的人就会迁就媒体的立场说话。台湾媒体有一个怪现象,就是一点也不避讳自己有非常清楚的政治立场,所以许多人发表言论、撰写文章时就会顺应媒体的立场。其三是企业界。有些人写文章会顾虑到企业界;譬如涉及到“国民万用卡”的事,有人怕得罪接下这项业务的企业,就会变得不便说话。第四是民众。许多人会讨好民众,明明知道对错,就是不敢写,怕犯众怒。上面所说的四方面都有资源,这些资源都会影响到知识分子说话的方向或内涵,在这些力量的拉扯下,知识分子摇摇摆摆,所以我说知识分子坚忍性还是很重要的。
第五,我觉得台湾人文知识分子越来越少、越来越不容易产生,因为一切都变得商业化,连写文章、表达意见也都商业化了。这话怎么说呢?就是“零售”,现在许多人写文章都是短程操作的零星意见,要立即回收利益,没有一些大宗、有系统的东西出现。谈问题、写文章都是求其轻薄短小,培养不出沉潜下去深刻思考社会大问题,然后孕育出一套完整的思想系统的知识分子。这种市场趋向,根本就培养不出象样的知识分子,甚至会扼杀既有的知识分子。
从整个趋势看来,这五种困境使我们处于一种不利的状态。放眼看台湾,不要说是大知识分子,就连中、小型的知识分子也是屈指可数。假如我们的社会中大知识分子不会出现,中、小知识分子又日渐减少,只有专家、学者越来越多,那么面对国家与社会所有重大问题,都只能采取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付,既无远大方向、也少高超理念。所以,如何培养大大小小的人文知识分子,如何让人文知识分子发挥更大的作用,是我们今后所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2000/5/9)
《陈文茜的虚拟人生》序
陈文茜要出新书,要我写序。为陈文茜的书写序,我本老于此道,自然老道为之。
新书名《陈文茜的虚拟人生》,打样送来,我悉翻阅,其中“虚拟人生”一篇,力贯全书,好象一枚枚铜钱,由它串起,不过,比起这篇“虚拟人生”来,其它各篇,又好象不似铜钱,而是冥币了。此话怎讲?因为其它各篇,都在谈台湾小岛上的政治屁事,以陈文茜那样才情超迈的第一流人,却花这么多青春去谈这些屁事,这不是虚拟人生,而是虚度人生,看来殊不值得。
陈文茜笔下的“虚拟人生”,精采之处,她先情见乎词:
最近趋势大师奈思比来台湾,出版《高科技·高思维》一书,书中忧虑的谈到高科技时代科技如何剥夺人与人之间感性的关联、人也如何在科技世界逐渐丧失思维的能力;奈思比所说的现象其实不止出现在高科技,还出现在任何时代。人在高宗教时期没有思维,在高资本商业主义时期没有思维,在高道德泛滥时期没有思维,其实坦诚说,人一旦对什么事上瘾的话,就没了脑袋。
回顾历史,德国人很难想象,当年二次大战,为什么会举国上下相信希特勒的反犹太主义;纳粹主义为何兴起?这是德国人20世纪里无法回答的祖先难题。同样的,今天中国大陆四、五十岁的人,也很难回答,文化大革命是怎么回事,“毛主席万岁”当年如何根深柢固地成为中国人衷心的向往?不止是科技,任何事务一旦上瘾,人都不是人,只是拥护的符号。
(待续)(2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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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0日
《陈文茜的虚拟人生》序(续完)
接着她提出“虚拟人生”的好处:
我必须承认,虚拟人生其实有它的好处,总像魔术师一样可以拆穿人世间的虚妄。我曾想设一个网站,让每个即将死亡的人,生命在网站里永续发展,不止留下遗嘱或交代丧事该怎么办等,透过系统在头七时让老朋友收到e-mail,在朋友生日时手机上网,铃一声,手机响起,于是你的声音“生日快乐”,充分见证“音容宛在”这四个字。
每次讲完这构想,大伙总哄堂大笑而且觉得毛骨悚然,那次我跟奈思比高峰对话谈到这回事,他笑得眼泪都掉下来,因为太疯狂了,我跟李敖说时他也说“你吓死人”。这轻易拆穿了人们对死亡的追思,死亡的恐惧是人面对死者最大的主题。从这个角度看,葬礼本身有它的真实和虚拟面向,真实面向是你为怀念朋友所流下的眼泪,虚拟面向是虽然你希望他回来,可当他真回来时你又是多么害怕。
我经常觉得,网际网络时代,到现在为止,哲学和心理学的讨论都太少。在财经股价的层次讨论很多,如泡沫化、电子商务等。如果只是讨论到非常清教徒的道德规范、高科技上瘾后人失去思考能力,这样的回答,太简单了。
所谓“趋势大师”所忧虑的高科技“剥夺人与人之间感情的关联”和上瘾后人“逐渐丧失思维的能力”,其实,关键乃在你会不会善用这一高科技,在高科技没有发明发展出来以前,人类所能做到的虚拟境界其实只是白日梦而已,或有以仙丹助兴的,结果太虚幻境未至、铅中毒反倒光临了,其窘可想、其无奈可想。即以陈文茜前面的“音容宛在”效果而论,汉武帝想念死去的李夫人,白日梦太不落实了,于是下令方士招魂,恍若有见,而有“是邪?非邪?立而望之,偏何姗姗其来迟!”之叹,其实方士只不过用皮影戏式魔术骗了汉武帝而已,虽然远不如高科技,但已虚拟非凡,使汉武帝大为上瘾了。如今两千多年下来,拜现代高科技之赐,虚拟的效果,如果有思维能力如陈文茜者流现身说法、以身试法,自然也就令人大开眼界。陈文茜说:
1999年最后一天,我许了一个愿望。21世纪,我要坐宇宙飞船上太空,到冥王星。我坚定地相信,阎罗王一定住在冥王星,我要当第一个和他打交道的人类,如果控制不了大多数人的这辈子,也要好好影响他们的下辈子。
电脑出现以后,人们的想象出现新的安置,对欺骗的定义也起了绝对性的改变。就以经常被人们提出来的网络胖妹作为典型例子,台北市警察局把她当网络犯罪诈欺犯抓起来。七、八十公斤的胖妞,在网络上摇身一变为美丽的模特儿,并且欺骗男子的感情,传闻台大医学院高材生为“她”痴迷。
现实世界中,有人也经常用各种手段欺骗感情,在谈恋爱过程中不断说“你是我的最爱”、“你是我今生惟一的新娘”等等,这种爱情诈欺,在现实生活中,不要说刑事警察局不管,被骗的人多少被当白痴来嘲笑。可是到了虚拟网络,却有群人严肃认真地讨论规范的可能性。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欺骗和不公,我曾说,胖妹如果那么胖就该被笑,那男人那么笨,随便贴个照片就信,本来就该被骗!这是达尔文的物竞天择。现实世界都没有公平,为什么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追求公平呢?
又说:
回到我二千年的新愿望。我要去冥王星,在虚拟世界,所有的想象都可能成为“真实”,我可以在网络里真正画一个冥王星、里头真住一位阎罗王,穿华服、住宫殿,他每天只要靠太阳能照射就拥有特殊能量,他会所有生物的语言,而且这个世界是平等的,同一分钟死亡的人都一起到那里报到,同一梯次报到的可能有马、羚羊、蒋介石和变形虫,阎罗王懂得跟他们沟通,很快地掌握他们上辈子做什么事,并公平地审判他们将来该去哪。虚拟世界里心灵得到安宁,尤其是活在台湾,多么需要虚拟人生。
正因为“虚拟人生”有这种以现代高科技助兴启幻的本领,所以发为虚拟,可以使人生更为出世、更为丰富、更为生动、更为细腻。陈文茜是此中高手,但她把台湾小岛上的政治屁事也扯进来,却难贻“佛头着粪”之讥。陈文茜写道:
虚拟人生有哪些好处?我举个例子,譬如大家都受够了台湾的立法院。立法院整个会期不知在干嘛,九二一大地震特别条例,审了三个月没有进度,却可以插队让地方民代支给条例花二十四亿元的法案三天内通过,国民两党举绑桩之余,最后两天才审查三十七项法案;更不要说这几天传出,立委开创投还要公家银行给钱的丑闻。如果说立法院作为民主机制,原本它的设计概念是很崇高性的,它假设皇权或行政体制是滥权的机构,国会因此必须扮演check & balance;可在现实台湾社会里,最丑陋、最腐败、最滥权的反是立法院。台湾中央官僚系统或许无能、推托,它还不涉及这么严重的腐败现象。
以前寄托民进党,希望政党轮替和监督可以解决腐败现象,结果在选举利益下,反对党不敢反对绑桩脚法案,并成为立法院集体堕落的共犯结构一部分。
现实人生有它的痛苦之处,寄托了新人,就被新人骗。所以虚拟人生有什么好处?我发现它是社会运动的好议题。譬如大家都有一部电脑时,我们可以搞虚拟政治,选个虚拟总统、设计虚拟的立法院;不需要跟政经势力妥协,立法院的委员每质询完就唱一首歌或朗诵一首诗,他们非常有教养,在政策辩论时不会骂别人白贼或混蛋或闭嘴,不会每天讲话时都贴一张海报当小丑。虚拟政治运作得越成功,现实政治的人物和体制压力就越加失望。
在我看来,我就看不出除了戏谑、讽刺与作弄的效果外,“虚拟人生”对恶搞的政治有何助益或可取之处,它只不过帮人阿Q式的逃避而已。政治黑暗是要把它消灭的,虚拟的世界如造不出实力,于政治何伤?
一千多年前,庞居士在死前有两句叮咛:
但愿空诸所有,慎勿实诸所无。
第一句“但愿空诸所有”说对了,是就具象而抽象之,以具象为基础,附丽上抽象的虚拟,以保持“人与人之间感性的关联”,这种关联需要大量的距离、幻想和技巧,有了高科技,我们更可美化人生,使庞居士之愿,开花结果;但是,第二句“慎勿实诸所无”却说错了,所无的东西正是虚拟的,但虚拟有成,就可无中生有、就可以虚为实,而别开生面,使人生更多采多姿。由于高科技可使幻成真,所以“实诸所无”不但不该“慎勿”,而应发扬。
一年前报上刊出民调,说陈文茜是“最台北的新女人”,因为她“单身且生活悠哉、有内涵、有自信、学历高、能不断自我成功”云云,我看却意犹未足,不足以尽陈文茜。“最台北”也好,“最台湾”也罢,又怎样呢?都对第一流的人太小了。第一流人应该是“最世界”的,盼陈文茜就此转向,把现实世界,虚拟得之,不亦快哉!2000年5月6日,在阳明之山,在青山见我楼写。(20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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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1日
请勿乱评《蒋介石评传》
今天是2000年5月11日,我把整整五年前由汪荣祖初稿,由我定稿的一篇《请勿乱评<蒋介石评传>》刊出在《李敖电子报》,做为我性好追杀的一次记录。这篇文章是回复香港《亚洲周刊》的,可以看出荣祖和我的功力和“掌风”。为便读者熟悉,我把《蒋介石评传》的两篇序也附在后面。(2000年5月11日)
请勿乱评《蒋介石评传》
编者先生:
5月7日贵刊刊出自称“凭着我的学术良心和二十年的史学专业训练”者魏承思的文字,以《李敖找上蒋介石复仇》为题,书评汪荣祖、李敖的新作——《蒋介石评传》。该文有五点,都不像是受过“史学专业训练”者所为:
一、该文承认“全书考证相当细密”,但说“先行的结论阻碍了作者全面地观察传主”,作者“史从论出”,而不是“论从史出”云云。这种“史学专业训练”,显然是离谱了。我们用五十万字所求证的,正是“论从史出”,我们细密的求证出传主“先行的”所做所为,他既所做所为如彼,我们才“论从史出”如此。如果是“史从论出”,何必花五十万字求证?花五千字足可以满足入杨入墨者的需要了,何必自找麻烦?该文既承认“全书考证相当细密”,即应知细密考证出来的不是别的,就是历史真相,历史真相既然证实了“有过记过”,难道一定要曲笔化无功为有功后再“有功论功”,才是该文所要求的“史家之笔,褒贬人物,贵在公允得当,有功论功,有过记过”么?细密的考证之下,传主既无功足录,而要史家硬给造出功来,请问这是哪一国的“史学专业训练”呢?
二、该文说“史家之笔”,“既不能一边倒地歌功颂德,也不能一边倒地鞭挞诬损”云云。这话也有问题,因为是否公允,并非褒贬各半、并非正面负面皆加肯定,而要视细密考证出来的是什么?魏忠贤的狗腿子抱怨史家对魏忠贤只是贬而无褒、只是负面而无正面,全是一边倒,史家会不好笑吗?对一无是处的祸国殃民之徒,而要史家硬给造出可褒的正面来,请问这是哪一国的“史学专业训练”呢?
三、该文说“真正严肃的学术著作需要解决”、“蒋在中国近代史上的成败究竟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这类问题云云。更令我们惊讶于这种水准的“史学专业训练”!一个自称有二十年这种训练的人,居然不知道历史的必然或偶然,乃是“历史哲学”家们一直争论却悬而未决的问题,这种“二十年的史学专业训练”的后生,竟将这种玄学问题推到我们这种“四十年的真正史学专业训练”的前辈科学史家面前来卖弄,我们可真要嗤之以鼻了。
四、该文说我们的书是“一本政治化‘非蒋运动’的传记代表作”,也是莫名其妙之言。李敖虽是蒋介石祸国殃民下的政治犯,但一如胡适等自由主义者,除批评政治黑暗外,对实际政治毫无兴趣,一生也没加入过任何政党,而汪荣祖寄迹异邦,多年做大学教授,更与政治无涉,该文硬指我们要“政治化”,请问我们“政治化”干什么?“政治化”三字,何以服天下?这是哪一国的“史学专业训练”训练出来的怪论?至于说李敖因受“迫害”、“找上蒋介石复仇”,但汪荣祖仇从何来?“二十年的史学专业训练”又做何解释?
五、该文所谓“复仇”之说,其实乃拾自我们书中第14页的牙慧,一如该文所谓刘邦、朱元璋无赖之说乃拾自我们书中第24页的牙慧,只是拾了以后,复加歪曲而已。李敖从不掩饰他要复仇,但在序中早就声明他是“沙尔非米尼(Gaetano Salvemini)。沙尔非米尼是意大利历史家,他因反对大独裁者墨索里尼(Benito Mussolini)的法西斯政权入狱,但他日后下笔写墨索里尼,却凭证据来说话,叫人心服口服。”事实上,复仇本身并非要不得,而是一种正义的行使方式。看到我们书中第751页蒋介石派人残杀杨虎城八岁大的小女儿的血腥记录,我们可真遗憾那些有“学术良心”从不知复仇为何物的人的宽宏大量呢!该文说“史家之笔”“不是泄一己之愤、图一时之快”,可惜这种高调,并不能阻止司马迁的《史记》流传千古。后汉伪君子王允说《史记》是谤书,因为汉武帝割了司马迁生殖器,司马迁找上汉武帝复仇云云。但是,《史记》并不因伪君子的否定而减损它的价值,《史记》的《刺客列传》、《游侠列传》,多记复仇故事,只是司马迁没机会为八岁大的小女孩被残杀代为复仇而已。——我们未见有“学术良心和二十年的史学专业训练”的该文作者有任何“史家之笔”问世,今天徒见其以所谓书评前来,无奈他在证据上和推理上全站不住,且与“史学专业”有违,特加辩正,以正视听。
汪荣祖 李敖 1995年5月11日(2000/5/11)
【附录一】“蒋介石评传”序(汪荣祖)
李敖和我合写“蒋介石评传”,既属偶然,又有其必然性。李敖早年第一部传记作品是《胡适评传》,原计划十册,只出了一册,不是写不下去,而是不愿意再把精力花在一个人身上。我自己写完《郭嵩焘与道咸同光时代》一书稿后,也不想再写人物传记。二个人都不想,却又联手,同做冯妇,岂非偶然?
不过,偶然的背后有其必然,如箭在弦,不得不发。天下皆知李敖是蒋家在台湾极盛时期的“异己分子”,因而备受白色恐怖之害、牢狱之灾,自然恨蒋入骨。不过,李之恨蒋有异于蒋之恨共。蒋氏父子痛恨共产党,不仅自己忌讳不谈,而且查禁“匪书”,也不准人看、别人想、别人谈,完全是避之若吉的态度。而李敖痛恨蒋介石则在牢底读穿《蒋总统言论全集》四十大本,密密眉批,卷标犹在。出狱之后,更广事搜罗有关文献,不放过片言只语,像中国大陆出版的全国以及各省文史资料中有关蒋介石的篇章,网罗殆尽。完全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态度。(待续)(20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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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2日
请勿乱评《蒋介石评传》(续)
【附录一】《蒋介石评传》序(汪荣祖)
李敖以一人敌一党,全台湾没有第二个,其勇气已经可嘉,当然不能期盼他以文字打倒蒋政权。然而自然规律请走了蒋氏父子,终结了一个朝代。李敖在剃刀边缘批蒋的时代也一去不返,胜利感之余,不无毋须批蒋的遗憾。但是遗憾之余,却又发现无心栽柳柳成荫。那无心之柳乃是为了批蒋而累积下来的大量研究成果,他的“知彼”功夫,早已使他成为研究蒋介石的“学术权威”,对蒋了解之深,已臻显微镜观察的程度,使蒋介石在李敖的研究里,骨肉袒裎,毛发毕举。这种“成果”如果与“朝代”一起随风而逝,未免是学术上的损失。是我主动向李敖提出,何不把这些成果综合起来,写一部评传,亦可谓功不唐捐。李敖甚以为然,但是他于血战玄黄之后,颇有厌倦之感,更不愿独力任此“艰巨”,要我做他的“战友”,我既提议在先,岂能临阵逃却,多年酝酿后,我们终于1994年的3月里动笔,洋洋洒洒到同年9月已写下四十余万字左右的初稿。
我们合写得很顺利,在朝代结束以后,大有隔代修史的感受。当我们有不同意见的时候,由史料与证据来做裁判与论断。我们虽远隔大洋(李敖住在太平洋之滨,我驻大西洋之滨),但由于现代电话、电传通讯的便利,确实是天涯若比邻。1994至95年时序交替之际,我又飞回台北,在李敖的“金兰大厦”里,夜以继日地并肩工作,做最后的增补与定稿。我们从“故纸堆里”外出散步,呼吸不太新鲜的空气之时,午酌晚餐品尝确实鲜美的佳肴之际,曾分别扮演“魔鬼辩护师”的角色,为蒋试着辩护,但是成绩并不理想,我们只好实事求是,效南董之笔,直叙其事。蒋介石虽一再想以其权势抹杀历史,甚至想把黄埔学生称之为蒋师母的陈洁如,从历史中剔除,成为“无此人”(non-person),以及用“不立文字”、“专立文字”种种手段,迷惑后人。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纵能窜改历史于一时,终难以得逞于久远,毕竟会有人“写如其人”的。
李敖公开宣称,这部评传由汪执笔,他自己只提供资料。这是向来不谦虚的李敖,对老友兼好友的谦虚。有心的读者不难在白纸黑字的字里行间,看到那来自白山黑水间的磅礡气势与深邃的内涵。所谓“执笔”,实系“顺稿”,因为我们两人文体有异。李敖说我“失之雅驯”,我说他“失之恣肆”,为了读者的利益,在二“失”之间,须求一“得”,如此而已。事实上,西方有声誉的出版社对于任何稿件,虽名家巨笔亦不例外,都须经过“定稿编辑”(copy editor)之一“顺”。李敖最忌别人改动他的文字,却主动要我“顺稿”,又见他对老友兼好友的特别“照顾”与“慷慨”了。
我们自知这部《蒋介石评传》必定有其瑕疵、有其缺点,更有挂一漏万之处,但我们自信,就历史求真而言,亦必定较所有已出版的蒋传,更上层楼,有其特色。通俗地说,蒋介石的真面目从来没有这样全面地展示过。我们称之为“评传”,不仅对传主特具批评的眼光,而且意在力求史料的完备、考证的详尽、解释的圆融以及叙事的明晰,全书共分十二章,以时间为序,每章分若干节,以专题为主。我们愿将此书献给下一世纪的中华儿女,于世代交替之后,仍能悉其人、知其事。蒋介石曾在金门太武山巨石上刻有“毋忘在莒”四个大字,其实他刻石之时,人仍在莒,不知如何忘法?今兹书出,恰逢蒋介石成“鬼”二十年,宁波话“鬼”与“莒”同音;此书之出,无乃有毋忘此“莒”之效欤!
1995年1月20日清晨写于维州柏堡(2000/5/12)
【附录二】《蒋介石评传》序(李敖)
1975年4月6日的清早,我在蒋介石的黑狱里朝高窗外望,看到禁子牢头——所谓“班长”们——臂戴黑纱,我心里纳闷:“不知哪个外国元首死了?”那时候我已近五年不准看报,消息闭塞,对外面发生的事,所知有限。偶然听到点新闻,也只能瞎猜,不得其详。两三个小时后,牢门打开,“放封”十分钟,我问秦姓班长你们戴黑纱干什么呀?他面露悲戚,偷偷告诉我:“老总统死了。”我闻之窃喜。回到独居房后,即唱暗号歌告诉难友刘辰旦:“老王八蛋死了!”
我生在1935年,今年六十岁。六十年间的一半岁月,都在蒋介石的统治之下,而这一半岁月,又正是人生中的大好岁月。不幸的是,我却被蒋介石拦住,只能落荒而走,难以大道之行。四十岁生日前夜,我在牢房里,躺在蜈蚣与白蚁出没的地板上,构思我的小说——《北京法源寺》,就想到小说中的主角康有为,正该影射我自己;而另一主角西太后,正该影射蒋介石。《北京法源寺》后来分别在台北、北京出版,其中李十力对康有为的一段话,正是借古讽今的样版:
人们谈西太后的罪恶和她这个集团的罪恶,都犯了一个毛病,就是只谈他们当政后他们自己做的,而不谈他们当政后自己做不出来却拦住别人不许别人做的。……因他们拦路所造成中国的损失,我觉得反倒更值得研究。这就是说,不必从正面来看,而该从反面来看;无须从已成的来看,不妨从假设的来看。这样一看,人们会惊讶的发现,根本的问题已经不在他们为中国做了多少,而在他们拦住别人,拦别人路,不许别人做的有多少。
西太后的集团的另一个罪恶,是他们除了耽误中国现代化的时间以外,又拆下了大烂污,使别人在他们当政时和当政后,要费很多很多的血汗与时间去清场、去补救、去翻做、去追认、去洗刷、去清扫、去还债、去平反冤假错。这就是说,他们祸国的现遗症和后遗症非常严重,说粗俗点,就是你要替他们做过的“擦屁股”。他们做拦路虎于先,又到处拉大便于后。……你正好为这一局面做了证人。……
这也许是宿业,你命中有这么毒辣的敌人挡住你,她专制、她毒辣、她手段高、她有小集团拥护、她运气一好再好、她长寿、她……一辈子罩住你。……你的整个青春都用来同她斗法,但你一直不能得手。好容易,熬了多少年后,她死了,但你青春已去,你老了。……
(待续)(20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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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5日
请勿乱评《蒋介石评传》(续完)
【附录二】《蒋介石评传》序(李敖)
西太后统治中国四十七年,蒋介石和她一样,也统治中国四十七年(最后二十六年在台湾),他们的祸国殃民,既长且久,但就深度广度而言,蒋介石实凌驾西太后。蒋介石活了八十九岁,寿比乾隆皇帝,是中国历史上最长寿的独裁者,他躬逢现代新旧交替之盛,集旧式帮会实务和新式科技统治于一身,为患中国,也就更烈。对这样一个人,理应有象样的专题研究,以至一部好的传记来写他坏的一生。糟糕的是,在他的生前死后,我们都看不到有这样的传记出现。原因在对蒋介石的看法,长久以来,已陷二分,不入于杨,则入于墨,捧之者誉为“民族救星”,并不实史料以褒之;骂之者斥为“窃国大盗”,并想当然耳史料以贬之。蒋介石固然十足“窃国大盗”,但不断以想当然耳史料来对付他,却是违反求真法则与证据法则的。从六十年前左派言论对他的丑诋造谣,到六天前台湾报刊说他二二八时下过“格杀勿论”的手令,都犯了想当然耳的毛病。这样子骂蒋介石,其实骂不到要害。
一年半前,蒋介石的孙子章孝慈,礼贤下士、亲来我家,请我去东吴大学教书,并隐约表示我是蒋家统治时代的受难者、被害人。我听了,对他直说你也是受难者、你也是被害人,甚至比我还有严重的部分。——至少我的母亲还健在,而你的母亲却死得不明不白。我虽然受难、被害,但我手写我口,我还说得出来;但你不能“干父之蛊”,一切就只好“为亲者讳”了。章孝慈坦白表示:他一直对记者否认他是蒋家后代,直到他哥哥章孝严先承认了,他才只好承认。这种有苦说不出,岂不是受难之首、被害之尤吗?
我虽然又受难又被害,但我会“自力报复”,报复的方法就是专题研究我的敌人,并且一波又一波的写出真相。十年来,我写了《蒋介石研究》、《蒋介石研究续集》、《蒋介石研究三集》、《蒋介石研究四集》、《蒋介石研究五集》、《蒋介石研究六集》六本专题研究的书,编了《拆穿蒋介石》、《清算蒋介石》、《蒋介石张学良秘闻》、《侍卫官谈蒋介石》四本专题研究的书,又策划出版了几十种批蒋的书,历来研究蒋介石的人和中外学者,在这一专题上的成绩,自然无出李敖之右者。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尽管在专题研究上如此辉煌,但在一部好的传记来写他坏的一生上,我却始终未能着手,思念起来,不无遗憾。
这一遗憾,终于由好友汪荣祖的倡议、合作,最后得以解决。
汪荣祖比我小五岁,在台大历史系比我晚两班。我在台大毕业后做预备军官一年半,退伍考研究所,与荣祖的太太陆善仪同班。他们后来都去了美国。他们同班四年,止于同学,没有料到在域外缔为佳偶,三十年来恩爱不衰,在学业上更是相得益彰。荣祖在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得博士,现在维吉尼亚州立大学(柏堡)做资深教授,曾任师大历史研究所客座教授、美中学术交流会访问学者、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访问研究员、上海复旦大学访问教授等职。他在文史领域内博学驰骋、著作宽广,《史家陈寅恪传》、《史传通说》、《康章合论》、《章太炎研究》、《晚清变法思想论丛》、《走向世界的挫折:郭嵩焘与道咸同光时代》、"Search for Modern Nationalism: Zhang Binglin and Revolutionary China"、《学林漫步》等著作,都是他学贯中西古今的文证。五年前,我在“汪荣祖<章太炎研究>序”里说:“台大历史系老同学汪荣祖是我最佩服的历史学者。在我眼中,成为历史学者除了历史在行外,还得有伟大的正义感。环顾中国,两者兼具的,荣祖要列前茅。”正因为荣祖有这些高迈的品质,当他提议与我合写一部《蒋介石评传》,我就欣然追随。由于我希望在蒋介石死掉二十周年之日出版,藉以雷霆万钧之势做盖棺后的定论,因此写作时间,不过一年。而这一年之间,荣祖课余之暇,搁下其它研究工作,全力以赴,本来约好从旁襄助的我,却闪在一旁,看似偷懒,私下的理由也有一二:理由之一是我要荣祖放手去人尽其才,把他推到第一线,榨取出他私下研究蒋介石的全部家当,他多年前曾有写作THE GEMO UNMASKED: Chiang Kai-shek, 1887-1975一稿的计划,对蒋介石的论定,原亦有成竹在胸;理由之二是本书正文由荣祖执笔,我的主力工作是配图、配史料,但一年下来,正文已近五十万字,已满预定字数,我的配史料工作,决定另成《蒋介石评传补注、引用与主要参考书目及索引》一册,将来并于书后,以期完整。所以,可以这么说:本书论定蒋介石虽已“围标”功成,“钻勘”备至,但在配史料方面,尤其在配新出史料方面,自有待与日俱新。我曾跟荣祖说:“我们的评传出来,完全可做到每一事件都论定出结论的境界,纵使新史料出来,也只能更印证我们结论的正确,而不能推翻我们的结论。”荣祖和我能达到这种境界,也正显示了两人的功力所在。
本书的完成,陆善仪始终其事,功成不居;张锦郎、刘显叔寻访秘本,嘉惠良多;吕佳真独任编校,躬亲细务,荣祖和我特别感谢他们。
最后要特别申明的是,以李敖对蒋介石的憎恨,立论是否客观,或启人疑窦。我的答复是我在《<蒋介石研究>自序》中的一段话:
虽然在情绪上,我对蒋介石深恶痛绝,——我是伍子胥;但在行文上,我却有历史家的谨严,全凭证据来“诛奸谀于既死,发潜德之幽光”,——我是沙尔非米尼(Gaetano Salvemini)。沙尔非米尼是意大利历史家,他因反对大独裁者墨索里尼(Benito Mussolini)的法西斯政权入狱,但他日后下笔写墨索里尼,却凭证据来说话,教人心服口服。
正因为我有这种情理分明的自信,我才敢与荣祖联手,写这样一部学术著作;正因为我有这种深恶痛绝,我才愿在垂老之年仍不放过蒋介石,写这样一部复仇之作。我在《北京法源寺》里写李十力对康有为说:
你的不幸,是你一生都跟这死老太婆密不可分。你同她好象是一块硬币,两人各占一面。……
你们被命运硬铸在一起,这就是说,尽管你们相反,有荣有枯,但你们属于同一个时代,也象征同一个时代、也构成同一个时代,如今她那一面没有了,你这一面,代表的只是断代,不是延续;只是结束,不是开始。
对我说来,这本书的完成,象征的,的确是个全面的结束。——我终于结束了蒋介石,同时也结束了我一生中最快意恩仇的一页。——他死了,但我青春已去,我老了。
1995年3月12日,在中国台湾(20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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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6日
替天行道,替新党行道
今天(2000年5月16日),我补足了一百万捐给新党的支票,连同已运送到新党党部价值一千六百零五万的张大千等字画艺术品,总计一千七百零五万的价码,做为我赠别新党的礼物,我跟新党的关系,自此暂画句点,这个句点,可说是美好的。
《水浒传》最后的句点是它的第七十章,其中两次提到“替天行道”四个字,第二次提出时且以“山顶上,立一面杏黄旗,上书‘替天行道’四字”行之,更彰显了这些志士仁人的怀抱。
早在4月8日,新党全委会由郝龙斌老弟主持,颁发了一座“替天行道”的水晶纪念品给我,全部经过,在5月号的《新月刊》上,由张丽英以“李冯配宣扬理念功成身退”为题,加以报导:
为感谢李敖与冯沪祥二位正副总统候选人在大选期间全省跑透透,致力宣扬新党理念的精神,新党全委会4月8日上午在党部举办感谢仪式,召集人郝龙斌除分别颁赠印有“替天行道”、“为民前锋”字样的水晶纪念艺品外,并于国联饭店设宴款待。
8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李敖翩然到达党部,召集人郝龙斌、秘书长李炳南、立委冯沪祥、市议员费鸿泰等多位公职在场接待欢迎,大家握手笑语寒暄,一扫选举期间的紧张气氛;而一些义工、支持者也慕名在现场守候,只为一睹大师风采。
李敖替天行道义助新党
在感谢仪式中,召集人郝龙斌首先表示,由于李敖为国学大师,因此在赠送的水晶艺品上题感谢词时,大家都费了番精神,最后全委会同仁商议后决定题“替天行道”四个字。郝龙斌解释说,其实他最想称呼李敖为李大侠,因为一向具有侠义心肠的李敖,此次总统大选本着侠义精神,努力宣扬新党理念,帮助新党凝聚了人气,这种侠义精神就是替天行道,而李敖对新党的支持,就如同替天行道的大侠,他认为纪念品上的“替天行道”四字乃实至名归。
接着郝龙斌向参选副总统的冯沪祥致意表示,赠给冯委员“为民前锋”的纪念艺品,乃是针对冯委员坚持的理念及自许为孙中山先生最忠实的信徒,因此把国歌歌词中和他最相近的一句“为民前锋”题为感谢词,这也代表大家对他的肯定。郝召集人强调,新党特别要向李敖先生和冯沪祥委员表达衷心感谢之意,他们不只任劳任怨地宣扬理念,而且在大选期间非常辛苦,而由于之前李敖及冯沪祥的一再谦辞,使感谢仪式迟至今日举行,他也为此表示了歉意,最后在全场人士的鼓掌声中,郝召集人将纪念艺品颁赠给李敖先生及冯沪祥委员。
4月8日全委会举办感谢李冯配颁奖仪式,李敖欣然接受颁赠印有“替天行道”字样的水晶艺品。(摄影/王淑瑶)
不改洒脱个性的李敖感性表示,这次新党为他举行的感谢仪式、送他值得纪念的奖品,使他非常感谢与感动,也为他洗刷了这七个月来被外界传说“害新党”的罪名。李敖接着以刚才与郝龙斌聊天时的玩笑为例表示,《水浒传》最后一段写的就是替天行道,指的是因官逼民反、揭竿而起的一群人,他们要做的事情就是“替天行道”,而这也是他的基本精神,如今被新党完全掌握住了,他开玩笑的说,原来是拿他当强盗来看待。最后李敖自嘲说,他无论什么事都站在背后,而不愿站在第一线跟别人抢东西,这也是他一辈子骂了那么多人,仍能毫发无伤不出事的原因,但这辈子他只跟人抢一样东西,可是失败了,就是代表新党竞选总统。
冯沪祥期许为民前锋
冯沪祥委员发表感言时表示,看到水晶艺品雕成的地球,他就想到李敖政见中写的“威而刚世界”,而站在地球上面的老鹰,也很能代表李敖的写照,虽然全委会表示因为找不到“狼”,而选用鹰,他则认为在野党要像老鹰,随时保持严厉监督、作战的能力。对于“为民前锋”的赠言,他谦虚地说不敢当,但会自我期勉,而他也期许将致力于“为民前锋,两岸沟通”。
整个感谢仪式在众人欢笑声中结束,主角李敖与冯沪祥于会后也欣然接受新党全委会的邀请,一同前往饭店餐叙,为代表新党参加二千年总统、副总统选举画下完美的句点。
收下礼物以后,我想起《元曲选》康进之《李逵负荆》剧中“杏黄旗上七个字,替天行道教生民”那两行字,心中窃笑新党此举,除了友好之外,似亦不无“李逵负荆”的微意也。回想选举所谓总统的七个月中,我替新党行道,曾行得他们大呼负负、大喊吃弗消,如今时过境迁,一切归于“happy ending”,也算有始有终。我把“替天行道”的水晶纪念品摆在书房客厅里,聊志善缘。(20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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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7日
关于殷海光与李敖三文件
一、胡虚一致李敖信
敖之教授兄台:
违教久矣。顷接大陆武汉湖北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张斌峰博士去年11月24日寄来该院研究生唐琳写于同月11日致兄函一笺及呈兄请兄台指正之论文《殷海光与李敖》一篇,嘱我接到后即行转达我兄,兹特转上,敬请查收。
关于张教授寄来其指导之研究生唐琳致呈我兄函及论文嘱我转达事,略加说明于后:
1.张斌峰教授,系去年6月17日至21日在湖北大学举办“海峡两岸殷海光学术研讨会”开会期间,统筹综理会议进行及一切事务之大会秘书长,为天津南开大学哲学博士。弟以殷海光故交挚友身分应邀与会,甚承其礼遇接待。很感谢他。
2.唐琳系张教授指导之该院硕士班研究生。大会议程上原排定之宣读论文题目上,列有“主讲人唐琳”和论文《李敖与殷海光》。我原拟去会场聆听这个论题演讲,后因时间不够,登列发表论文主旨演讲的教授学者较多,临时将排列议程节目上之所有研究生论文部分一律取消。故未能听到唐琳的《李敖与殷海光》论文主旨演讲,因此也未能见到唐琳其人。
3.有人告闻唐琳,说我和殷海光和李敖是极熟识老友,建议他和我见面谈谈。惟我全程参加各项议程节目,两人未能见到面。惟我问其指导老师张斌峰教授建议,请唐琳将论文题目最好由《李敖与殷海光》改为《殷海光与李敖》较合师生辈份伦理,因殷是李的台大老师也。张教授认我建议有理。故这次由张寄请我转呈兄指正之唐琳论文题目即改为《殷海光与李敖》了。而张给我信上还特别说明“是参照您的建议”。
4.我在兄新书《李敖快意恩仇录》9“殷鉴记”篇内读到说及湖北大学举办“海峡两岸殷海光学术研讨会”,陈宏正先生带回给兄唐琳论文《李敖与殷海光》题要的事。书中且把唐文题要全引录在书内,似乎尚颇得兄的肯定。因此我在和张教授通信时,便将兄书中谈及和引述唐文的部分,影印寄去了。而且我在信中,仍重复我在武汉湖北大学给他的建议,请唐将原题目改为《殷海光与李敖》为宜。我想这次张来信将唐琳给兄的信及请兄指教的《殷海光与李敖》论文寄请我转呈兄台,或也是对我寄兄书上谈唐文题要之事的覆信回寄了。还盼兄台看了唐寄兄的信和论文后,能拨冗给这位大陆青年大学研究生多些指教吧?
我去年去武汉之前,买了台新电视机并装了第四台后,常可收看兄主持的节目。不仅是“笑傲江湖”而已,且仍是一股“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的英雄好汉气概,好不威风!可是自欣赏兄在节目中宣读了胡基峻批评兄的长信及你的解说后,新年以来就收不着兄主持节目的电视频道了。未审何故?兄在节目上说,兄的“叛乱”冤狱,依新实施的“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大概可获补偿两三百万元。不知我的所谓“叛乱”冤狱能得补偿几何?何时得空得便,贵伉俪携戡戡谌谌与我聊聊吧?我们怕已快三年多不聊天了。即颂
全家福!
虚一手上。1999、1、12于水晶。
二、唐琳致李敖信
尊敬的李敖先生:
您好!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湖北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研究生唐琳。今年6月17日至21日,在我校举行的海峡两岸殷海光学术研讨会上,我提交了一篇关于您及恩师殷海光先生的文章,题为《李敖与殷海光》。没料到您在看过这篇文章的提纲后,竟然给予了肯定和赞许。对于我这样一位青年学子来讲,这不啻是一个很大的惊喜,同时也激励我以后要在学业上加倍努力,以期不辜负您的期望。
先生的书在我们大陆很为畅销。不仅年轻学者很爱读您的书,即便许多中老年读者也是如此。前不久您推出的一本自传,我校附近的书店不到两天就抢购一空。我的导师张斌峰先生也有幸购得一本。先生的书如此受到大陆读者的欢迎,固然有许多原因,您一生不平凡的经历、敢于揭露时政弊病的勇气、您感情生活的浪漫、您对追求自由主义的忠贞不渝、您豪放不羁、当仁不让的鲜明个性,大概可归结为其中的主要原因。
然而,在我这样一位青年读者的心目中,我最为钦佩、最为器重的一点,就是先生您的性格。您的生活态度、价值取向、为人处世、学术研究,无不深深打上了您鲜明个性的烙印。您为了使五四精神发扬光大,为了追求自由主义而二度下狱,尽管历经许多困难挫折乃至受到非人的折磨,但是您始终不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并表现得那样富于自信和乐观。以前,我曾想把您看成当代中国的尼采,但后来又觉得不妥,尼采太超脱出世了,而您一生处于各种矛盾冲突的焦点,却始终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犹如一朵白荷。
作为一名青年学子,早在上大学时,我已听说过您的大名,这次六月中旬在我校举行的海峡两岸殷海光学术研讨会上,本期望能见上您一面,并希望有机会与您面谈。因为这次会议的发起人及秘书长就是我的导师张斌峰先生。可惜因您事务繁忙而失去这一机会。尽管如此,我还是殷切地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能得到您的帮助和支持。
由于诸多原因,您的新近大作,有些大陆不能及时出版,我盼望先生能够寄给我您新近作品,以期先睹为快。
最后,我将《殷海光与李敖》全文寄给您,希望得到您宝贵的意见。
三、殷海光与李敖(唐琳)
在殷门弟子中,姑且不论名望高下,单就知名度而言,李敖算得上是今日台湾响当当的人物。这不仅是因为他不平凡的经历——因宣扬自由主义得罪执政的国民党而两次下狱,而且因为他思维独特,文笔犀利,作品独树一帜且颇富特色。
五四运动的香火,在国民党丢掉大陆以后,只有依靠胡适延续了,国民党虽然吸收了一些五四健将,可他们最后都投靠了蒋介石政权。胡适之后,就是李敖的老师殷海光。继殷海光之后,中国大陆以外唯一一个继承五四精神的人物就是李敖了。
殷李交往,始于台大历史系,对这段历史,李敖回忆说:“我对台大历史系很失望,因为那时候他们走的纯粹是‘考据’的路子,我觉得应该还有更宽广的路可以走。所以,几乎可以这么说,台大的学院经验我完全是自修得来的,从来没有老师有能力给我影响,如果勉强算,殷海光大概可以算半个。”①由此可见,殷海光在李敖心目中地位之重要是台大其它老师不能相比的。
如同其它殷门弟子,李敖非常尊敬老师、爱戴老师,希望拯救老师于危难中。在殷海光晚年患病期间,“他的学生,特别是李敖,硬是把他拉到了宏恩医院去做检查”。②同时,李敖也向有关方面做了暗示,规劝国民党放走殷海光,因为“他如能出国,该是政府有自由的最好人证。是划得来,得可偿失的。”③殷海光最后一次住院,李敖由于其个性特点,而与殷海光周围的其它弟子关系不太协调,也不为殷夫人所喜欢。但是,他对老师的病情仍在关心。在殷海光最后的日子里,他曾托王晓波把他的“殷先生事后处理意见书”交给殷夫人,并一再强调,殷先生既入院,就不宜再出院,更不可乱投医吃药。(待续)(20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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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8日
关于殷海光与李敖三文件(续)
然而,尽管殷李二人存在师承关系,尽管李敖尊敬和爱戴老师,但在我看来,在受“半个殷海光影响”之后,殷海光之于李敖,恐怕是“基本上无甚影响”或“影响甚少”。之所以这么说,大概是出于某种迫不得已的尊敬罢了。就胡适、殷海光对李敖的影响来看,同是“五四”人物,胡适对李敖的影响远大于殷海光。李敖在十多岁的中学时候,就见到了胡适,二十多岁的时候,胡适就特别看重李敖,并不时写信、送书、寄钱给李敖。李敖自己也说,“四十多年来,能够一以贯之的相信他所相信的,宣传他所相信的,而在四十年间,没有迷茫、没有转变、没有‘最后见解’的人,除了胡适以外,简直找不到第二个,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肯定他的稳健和睿智,和他对现代民主思想的贡献。”④这段话出现在李敖《话中外古今》第四辑“人物篇/数风流人物”中。其中李敖用了大量笔墨论及胡适,前后多达十篇,也有论及陈布雷、王国维、蔡元培等人,而偏偏没有一篇甚至只言词组涉及到老师殷海光的。如此大的反差,可见胡适和殷海光对李敖的影响不可同日而语。即便是后来,李敖写了《我的殷海光》一文,但在很大程度上却是为了与其它殷门弟子争风吃醋罢了。起因是王晓波在《悼念我的老师殷海光先生》一文中提到,殷先生由宏恩医院转往台大医院开刀,台大有公保,只要住二等病房就不必另外缴费,宏恩医院的费用是李付的,因为当时殷先生的学生中只有李敖有钱。李敖立即反驳说,“王晓波最后一句说得不对,当时殷海光的学生中最有钱的是陈鼓应,可是他一毛不拔。张灏、林毓生也都比我这卖苦力的、多年失业的有钱,但他们都不行动,这些殷门弟子只会说漂亮话不做漂亮事。他们抱住殷海光,说殷海光是他们的,我倒要开开玩笑,来篇《我的殷海光》,我要告诉海内外的混蛋们,你们上了殷海光学生亲友的当了,真的殷海光是我李敖笔下的。”⑤
当然,“影响甚少”并不等于“无共同之处”,必须强调的一点就是,在所有殷门弟子中,李敖是最能体现殷海光狂进不已鲜明姿态的人,而其它的殷门弟子则远远不及。所以,单就斗争形式而言,李敖完全继承了老师的风格——狂放不羁,直言不讳,倡言是什么,就说什么。
然而,排除外在斗争形式,进一步讨论的就是,李敖是否真的继承了殷海光自由民主思想的特质呢?
一、自由民主气质上的差异
不同的历史条件成就不同特色的历史人物,由于殷李二人所处的特殊历史条件,其自由民主气质有很大差异:即“义正严辞的自由”和“开玩笑的自由”之鲜明对比。
殷海光身处抗日与国共纷争的大环境下,高中时就参与反共,国共内战末期又反对国民党权威人物,殷海光自称是“五四后期的人物”,可见五四精神对他的影响甚远甚深,就文化观念来分析,殷海光是继承五四反传统的批判精神,并引导了后五四反省传统、寻求落实自由民主的趋向。殷海光自由主义思想的一大特质,即是存有“救亡式自由主义”的倾向,这与西方自由主义的特质有明显的不同。之所以称之为具救亡式的自由主义,并不是否认殷海光没有西方自由主义的基本观念,而是要强调殷海光的自由主义含有国家主义的色彩,即欲以自由主义来挽救国家危亡,对抗专制政权,以自由主义作为其关心国家、民族的启蒙工具及反共救亡的思想利器,这与以个人价值为出发点的西方自由主义有很大的不同。
殷海光在救亡与启蒙的双重压力下,形成了具有道德权威性质的一元化价值倾向的“救亡式自由主义”。殷海光性格中有强烈的绝对化倾向,他“个性倔强、直言不讳、倡言是什么,就说什么”。⑥这是他能始终如一追求自由主义的内在动力和源泉。然而,时代的束缚和个性的特点,又使他的自由民主思想不能超脱传统家长模式的影响,带有与自由民主极不协调的权威性和专断性。
李敖出道于台湾,在更大程度上他把自由民主看成是一种信仰、一种生活态度、一种普遍的方向和目标。他认为,检验一个地区的民主成分,只有一个妙法,就是看他有没有“开玩笑的自由”,如果上上下下,大家都有这种自由,就证明这个地方民主信仰化、生活化、普遍化。这种被李敖称为“开玩笑的自由”,表现为“自然的、从俗的、快乐的、嘻嘻哈哈的、拍肩膀捏大腿的、青年会总干事的……”。⑦李敖声称殷海光革命党式的自由民主是一种招牌,一种口号,这当然有失偏颇。因为李敖在破坏的一面,时常是振振有词,可是在建设的一面,却几近交白卷。这种“开玩笑的自由”的确很容易被民众所接受,但却不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民主的落实不仅需要形象化的宣传,而且需要付诸于实践。(待续)(20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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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19日
关于殷海光与李敖三文件(续完)
二、角色与人格动力的差异
林毓生在《殷海光先生一生奋斗的永恒意义》中回忆到,“西南联大学生很多,他们的思想也颇不一致,为什么这批学生中,殷先生能特别坚毅地站在为五四、为科学、为自由的立场、为中国奋斗呢?……我觉得,主要是由于殷先生生命中,特有的纯真的道德热情(moral passion),与西南联大的五四遗风相互之融合而导致的殷先生纯真的道德热情……,使他不能不为自由民主而呼吁。”殷海光对此也甚为称许,并认为道出其“心灵深处多年来‘紧张’之源”。在殷海光用心最勤的学术专业逻辑与分析哲学上并没有原创的贡献,相反,大众记忆中殷海光最鲜明的形象主要就是《自由中国》的一支健笔,一位不畏艰险的正义勇士。因此,章清声称“殷海光最终的成就是人格上的”⑧,可谓一语中的。终究殷海光一生奋斗的历程,不论是求学、从军期间,还是供职、教书期间,这种人格动力始终显现。
谈到殷海光的处世哲学,他的学生李敖对他的评论是“生疏而笨拙”⑨,殷海光承认其中的道理,认为他与李敖的一个基本不同是,李敖在与人打交道和接触时,注重的是自然,并为此首先假定这个人是坏的。而他要求自己以诚待人,把一颗明净的心灵展现给对方,同时,他也相信对方的诚意。由此,他固然得到许多相同的心灵回报,但也尝到了不少苦头。再加上他又极不会防人,因而屡遭打击,多次使自己陷入困顿和紧张中,直至生命的晚期,还受到软禁。
与此相反,李敖是一个怪物作家、知识分子和文化商人的混合物。一方面,他学识渊博,学贯中西,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社会批判意识。同时,他又注重商业活动的效益原则和交换竞争原则。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他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知识分子。在李敖“开玩笑的自由”背后,明显地有功利心理和商业气息。这一点,他的老师殷海光是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李敖自己都说,“我很会赚钱,我不是书呆子。《千秋评论》被查禁前,可卖一万多本,我每个月卖书便可赚钱,你看,骂国民党的生计也不错啊!”⑩这里还有一段殷海光与李敖之间的对话,即在教育部改聘殷海光作委员时,殷海光找李敖商量,表示“不该不劳而获”,也“义不食周粟”。李敖以陈独秀和鲁迅为例,劝老师去领薪水,殷海光最终还是拒领。难怪李敖要称老师“生疏而笨拙”。此外,关于罗素、爱因斯坦给殷海光写的信不翼而飞之事件,李敖是否能给自己一个明证以洗刷众人的疑心呢?至于捐款给慰安妇等事,其用意也令人捉摸不透。
殷海光与李敖,同是五四运动香火的续接人,尽管存有师生关系,尽管后者对前者充满尊敬和爱戴,但两人无论在自由民主的气质上,还是在角色与人格动力上,都有很大的反差,然而,就其共同追求自由民主而奋斗这一点来讲,两人又殊途同归。为此,作为恩师的殷海光,会不会对此感到欣慰呢?
注释:
①李敖:《李敖对话录》第37页,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6
②文德:《殷海光教授年谱简编》,《殷海光全集》第264页
③同②
④李敖:《话中外古今》第四辑“人物篇/数风流人物”
⑤李敖:《李敖对话录》,第6页
⑥马之骕 :《雷震与蒋介石》,台北,自由晚报社
⑦李敖:《李敖对话录》第57页
⑧章清:《为立德、立功、立言作注解》,“读书”,1996年第10期 第33页
⑨李敖:《李敖对话录》,第68页
⑩、李敖:《李敖对话录》,第276页
本文指导教师张斌峰博士,资料提供者也为张斌峰博士。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通讯地址:中国武汉 湖北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邮编:430062)
(20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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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2日
李敖收藏的“意淫图”(一)
问男何所思
贫道何所思
硬体软体大结合
禁止空气污染
真不如幻,反会错乱
(待续)(20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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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3日
李敖收藏的“意淫图”(二)
各取所需(之一)
各取所需(二)
做鬼也风流
(20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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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4日
对李登辉渎职等罪的刑事告发状
告发人(一) 李敖 送达代收人:林宪同律师 台北市松江路七十二号八楼之一
告发人(二) 亓丰瑜
共同代理人 林宪同律师
被告 李登辉
为就被告李登辉涉嫌渎职及违反税捐稽征法等罪,依法提出共同告发事:
一、被告李登辉系中华民国第九任总统,任期于民国八十九年5月19日届满而卸任。中华民国宪法(以下称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总统除犯内乱罪外,非经罢免或解职,不受刑事上之诉究。本件共同告发人等分别向高检署及地检署告发被告之三项犯罪事实及其罪名,除内乱罪部分外,其余两项犯罪事实,因受宪法上述总统刑事豁免权之规定,阻却追诉时效之进行;告发人等爰于被告5月20日卸任总统职位后,分别就被告涉嫌之三项罪名,提出本案之告发。本案程序上之事项,合先叙明。以下谨述被告之犯罪事实、犯罪证据暨其所犯罪名法条如下:
二、关于“鸿禧山庄购屋案”而涉嫌构成贪渎犯罪部分:
1、关于被告本部分之犯罪事实,谨检呈告发人李敖著《李登辉的假面具》乙书,敬请参阅其中第209页到231页(证一)。
2、关于本部分之证据方法,谨请钧署依职权践行必要之调查;告发人则将另以书状提出相关涉案事证及请求调查之犯罪证据。
3、被告本部分系构成“公务员利用职务上之权力或机会,图利自己或他人”暨共同违反税捐稽征法第四十一条之犯罪,并此叙明。
谨状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 公鉴
证一:李敖著《李登辉的假面具》乙书
中华民国八十九年5月22日
具状人 告发人 李敖/亓丰瑜
撰状人 共同代理人 林宪同律师
【证一】李登辉“鸿禧山庄”贪污舞弊案调查报告(李敖/亓丰瑜)
3月3日,李登辉的太太曾文惠、媳妇张月云,分别表示:
一、“难道当总统的人不能买房子吗?”
二、“他买房子只不过是阿公疼惜孙女的表现!”
三、“母女两人不能连个遮风避雨的处所都没有,因此才用一生的积蓄买了大溪的房子。”
四、“那不过是一栋二层楼的建筑,那是什么别墅?”
五、却“被外界诬指与财团勾结”。
因此,她们婆媳二人,涕泗横流,泪洒会场。
不过,这种泪汪汪的口说方式,完全挡不住活生生的文证事实。下面就是文证。
一、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分,为财团图利
“鸿禧山庄”老板张秀政兄弟与其父张添根以国产汽车起家,接手来来饭店后,因该饭店占尽地利之便,结识朝野权贵,如虎添翼。在“鸿禧山庄”前任开发者失败后,转由张秀政取得开发权,与来来饭店前任经营者失败后,转由他取得经营权如出一辙。“长袖善舞、多财善贾”,自此来了外一章。
外一章中最别开生面的,是“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的第一客户。这一总统牌,却属无敌高招,不论在商业效果上或在官署行政作业上,立刻成为无坚不摧之万人敌;在违规违法上,也成了太上老君、石敢当。只要在“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的旗帜下,又有什么昂贵别墅卖不掉、什么机关作业摆不平呢?
拥李的闺秀文人周玉蔻,最近发表“李登辉和他身边的人”,盛赞“张秀政家族素有殷实、正派企业家族之名”,“殷实”、“正派”之下,1992年4月5日这天,李登辉造访鸿禧山庄时,开发案已经进行到一半以上。山庄上兴建的别墅,也卖出了将近百分之七十五。客户中,家乡在桃园的吴伯雄,很早就选购了山庄的一处宅宇。
但是,经查地政文证资料,事实却大谬不然。列表对照,一看便知:
周玉蔻所谓:一、1992年4月5日“鸿禧山庄”“兴建的别墅”已“卖出了将近百分之七十五”。
事实乃是:在第一客户李登辉尚未订购前,并无卖出兴建出之别墅之事。
周玉蔻所谓:二、吴伯雄“很早”就选购一处。
事实乃是:吴伯雄是在1993年6月30日购地,1994年9月才取得建照417号,已是第二年以后了。
周玉蔻所谓:三、1993年12月23日另外0.0858公顷山坡地“核定变更”为丙建。
事实乃是:核定变更的该批土地大部是国有水利用地,未按规定作水土保持,其变更为丙建及让售皆有问题。
周玉蔻所谓:四、1992年4月尾张秀政对李登辉说“好房子都被挑走了”,“不如在现有的空地上,另行规划。”
事实乃是:当时鸿禧山庄并未盖成屋出售,也无一片土地卖出,李登辉买鸿禧土地是第一人,何来“好房子都被挑走了”?
周玉蔻所谓:五、“在地政机关的文件上”,“共登记为五笔土地。”
事实乃是:只有四笔土地合并登记,其中1239-15土地虽经张秀政非法让售与李曾文惠,因属非法,所以至今仍无法合并于建筑基地地号中。(待续)(20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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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5日
对李登辉渎职等罪的刑事告发状(续)
事实上,根据地政资料,李曾文惠及孙女李坤仪取得5笔土地时间如下表:
地号/面积/说明
1239-12/1516平方米/〈丙建〉民国83年8月16日合并自1239-12、1239-19、1253-12、1239-22。
(1)1239-12/743平方米/〈林丙〉民国80年12月20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82年1月30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81年12月11日购自张秀政。
(2)1239-19/78平方米/〈林丙〉民国80年12月20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82年1月30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81年12月11日购自张秀政。
(3)1253-12/670平方米/〈林丙〉民国80年12月20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82年1月30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81年12月11日购自张秀政。
(4)1239-22/25平方米/〈水丙〉民国82年12月23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83年1月17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82年12月8日购自张秀政。
(5)1239-15/6平方米/〈林丙〉民国80年12月20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82年1月30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81年12月11日购自张秀政。
根据上表,可知
李登辉购买土地是在1992年12月11日(除5笔中的1笔外)。
对照起其他122户客户来,都在李登辉“武昌首义第一枪”之后才购买的,即使是李登辉的牙医石掌珠、李登辉的手下吴伯雄,也都在半年以后(1993年6月30日)才购买的。由此可见,正因为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1名客户,才能起带头作用,达到为张秀政财团图利的“总统”牌德政。在商业效果上,此种登高1呼、光辉无比的广告成绩,自然是难以估计的。
2、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1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得官方方便
因为李登辉是“当今圣上”,圣上要买地,行政机关岂能不给方便?试从李登辉“鸿禧山庄”1239-22地号使用状况上,便可见1斑。
根据地政资料,“民国”
82年12月23日由水利用地变更编定为丙种建地。
81年12月7日分割自1239-3。
81年7月24日鸿禧购自中华民国。
82年6月30日张秀政购自鸿禧。
82年12月8日李曾文惠购自张秀政。
83年7月30日李坤仪受赠于李曾文惠。
该笔土地原是国有水利用地,经“国有财产局”于1992年让售给鸿禧。李曾文惠自张秀政手中购得该笔土地后短短15天内就能变更编定为丙建。该笔土地原是1239-3国有水利用地,其开发水土保持工程及让售时速与过程,完全逸出一般规格之外,除了李登辉,谁又有此特权?
再按周玉蔻所述:
于是,1992年4月底、5月初,登记购买鸿禧开发大溪鸿禧别墅的李太太曾文惠,成了张秀政的预售屋客户。
又说:
1993年12月23日,同样位于大溪乌涂窟段的另外0.08588公顷山坡地,也核定变更为山坡地保育区丙种建筑用地。
事实上,早在李曾文惠买房地之时,“0.0858”这1山坡地,根本是国有水利用地,但就周玉蔻所说的“1992年4月底”到“1993年12月23日”两日期,其间相差19个月零23天,鸿禧财团能够在李曾文惠“进场”以后,竟有本领施妙手,在19个月零23天内,将该国有水利用地承购之并变更之,在土地使用分类上得到有利于自己的分类,除了李登辉,谁又有此特权?(待续)(20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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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6日
对李登辉渎职等罪的刑事告发状(续)
三、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并入道路用地,大盖违建
再从李登辉“鸿禧山庄”1239-15地号使用状况上,更可见一斑。
根据地政资料,“民国”
80年12月20日由林业用地变更为丙种建地。
81年12月7日分割自1239-5地号原经核准在案之道路用地。
81年12月11日李曾文惠购自张秀政。
82年1月30日李坤仪受赠于李曾文惠。
但是,这笔1239-15土地,直到今天因为是道路用地,依法不能合并于李宅的其他四笔土地之内,且
(一)、该住宅原核准之设计图并未占用此笔道路用地建屋。
(二)、该住宅之测量成果图并未使用此笔土地搭盖建筑物。
但在事实上,在该笔土地上,李登辉却堂而皇之的违建了住宅!整个流程是:
(一)、张秀政非法将该笔土地让售给李曾文惠。
(二)、李宅非法不按原核定建筑设计,私自扩建于该笔土地上。
(三)、测量人员视而不见,只测量合法部分,不管非法违建。
(四)、李登辉身为“中华民国”“总统”,却私心四溢,为求住宅美观合用,非法扩建住宅,并非法要求张秀政废除原核定道路用地,据为私有。
(五)、因此后来者有样学样,连战、蔡万才等等,皆购用道路用地,建为住宅,始作俑者是李登辉,主管建筑各级单位视而不见,除了李登辉,谁又有此特权?
四、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并入河川用地,大盖违建
上述“0.0585”河川用地,原来是国有财产河川,河川名虎豹溪。
虎豹溪原贯串鸿禧山庄北区,汇聚水福溪西行注入大汉溪而入海,十多年前尚流水清澈、长年不断。自“鸿禧山庄”高尔夫球场施工开山填溪,财团破坏,于今已面目全非。
虎豹溪属国有水利用地,区分编号为:1239-1、1239-4、1239-3。为了配合“鸿禧山庄”之开发,“国有财产局”取媚财团,竟同意共同开发此天然古溪,更同意将填平之虎豹溪1239-3,0.1031公顷土地以公告地价加四成,每一平方米不足新台币几十元之低价让售与鸿禧开发公司(1992年7月24日),不足一年(1993年6月30日),鸿禧又让售与张秀政。两年七个多月后,鸿禧土地已高涨至每平方米六万余元,周玉蔻笔下“殷实”“正派”的商人张秀政之炼金有术,使人叹为观止!鸿禧开发、张秀政及相关人士等等之复杂关系,是否有利益输送、逃漏税捐等不法行为,确值得有关单位详查。
虎豹溪被腰斩不是一分为二,而是被斩两刀,去掉首尾,而将精华地带0.1031公顷劈山填溪,又不改道,又不铺设涵管,因此使该溪首部0.0422公顷成为近二十米深之死水塘,其尾部0.0267公顷成为七十余米深之工程污水排放池——将好生生的一条国有的河,上下游不要,只要拦腰砍下的一段,硬要你卖给财团,并由李登辉取其中一块,去盖违建,这叫什么“民之所欲,常在我心”?难道把好好一条河砍成三段(两头作废),把中间一段填平给你盖别墅,是“民之所欲”吗?
财团的老板们,在短短不足一年时间内,能获得地政、财政、水利、建设等相关主管单位的高效率配合,其中包括让“零缺点”的李大“总统”可强取豪夺的在核准在案的河川及道路用地上,违反原核准设计图,搭建住宅;建好后,地政测量单位、建设主管单位视而不见,发给使用执照、测量成果,如此瞒天过海,视两千一百万岛上人民于无物,如此自私,是“常在我心”吗?
1995年10月4日《中国时报》登李登辉谈话说:“时报周刊说我的房子是在水利地,其实我的房子是在山头挖出来的,并不在水利地。”看了我们就水利地的举证,可知李登辉所谓“并不在水利地”是公然扯谎!不但就在水利地,并且还在水利地上大盖特盖拦住违建的围墙呢!(待续)(20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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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9日
对李登辉渎职等罪的刑事告发状(续)
五、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以贪污舞弊手段,取得房地产
李登辉“鸿禧山庄”到底值多少钱,按照1995年10月1日《时报周刊》第九一八期的估算,价值是一亿六千六百万。但经查出的1994年6月20日桃园地方法院“公证书”,“房屋买卖”价款总金额只是区区的三百二十七万九千四百元!《时报周刊》估算建物造价三千六百万,即按造价让与,李登辉也是在不到十分之一的价款上(不到一折)取得,与一般房屋买卖行为,也大不相当。这不是怪事吗?
李登辉直到今天,回答的方式还是迂回的,就是他绝不针对“到底出了多少钱买房子”来讲出价钱,答来答去,仍是两种搪塞战术:
第一、他爱老婆、爱孙女,为她们买了房子。“难道当总统的人不能买房子吗?”
第二、他有钱买房子。
关于第一点,我们承认当“总统”有权买房子,并且买房子送给太太、送给孙女,也不失为一种有人情味的行为;至于第二点,他说他有钱买房子,却值得深查。
李登辉由“总统”府发声明稿,声言单是从1984年5月20日担任“副总统”起,到1995年11月止,政府依法给他的薪水,一共是八千七百四十三万八千零一十三元,除了基本开销,薪水都交由太太存在银行,试想这么高的薪水,加上年轻以来的储蓄,到了老年,难道买不起鸿禧这幢房子作为安身之处吗?
这一八千多万买房论,李登辉的大帐房刘泰英也印证无误。周玉蔻书中这样证实:“刘泰英是中国国民党党营事业管理委员会主委,他计算着,从政以来,积蓄累增,到近八年升任总统,李登辉存足的七八千万,支付鸿禧别墅的费用,绰绰有余。”
现在我们假定李登辉十二年间不吃不喝不买高球证、没有“基本开销”,净存了八千万元,“绰绰有余”支付“鸿禧山庄”费用,但是,在“阳光法案”申报下,还是问题重重,谎话还是圆不了。
李庆元《天机》一书中如此计算过:
依据《监察院公报》刊登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资料,李登辉在八十四年1月9日申报的财产中,有存款一千三百六十万八千三百八十七元;有“有价证券”票面总价额七百零八万三千零七十元;另有申报钻石、翡翠价额一百八十万元;以及高尔夫球场会员证价额一千一百二十一万元。光是这四笔李登辉自己申报的财产即达价额三千三百七十万零一千四百五十七元。这个数字应再加上八十四年元月到11月李登辉的薪水约九百五十万元,合计为四千三百二十万零一千四百五十七元。大家应注意,李登辉买别墅,以及将别墅赠与孙女李坤仪,都是八十三年以前的事,所以这四千三百多万元是李登辉买了房子以后还剩下的积蓄,不能跟李登辉有无能力买得起大渓别墅混为一谈。
总统府新闻稿称李登辉到八十四年11月止,十二年来有收入八千七百四十三万八千零一十三元,如扣除其购屋后的积蓄,剩下四千四百二十三万六千五百五十六元。
值得注意的是,据为李登辉设计装潢的人员透露,李登辉大溪别墅的装潢费用约花了两千万元,所以再予以扣除后,李登辉买这栋别墅的土地、建物和契税、赠与税等,只剩下两千四百二十三万余元。而据兴建大溪别墅群的建筑师透露及鸿禧集团内部人员指出,李登辉和连战钢筋混凝土造别墅的建物部分,连同其配备的瓷砖、地砖、中央空调冷暖气系统、进口按摩浴缸、中耳朵共同电视天线及安全警卫系统等,建物的一般售价每坪就达十万元。换言之,李登辉别墅三百六十四坪的建物部分售价应是三千六百四十万元。前述李登辉剩余的两千四百二十三万元,根本不足以支付,尚不足约一千二百万元。试问,李登辉是花多少钱买下这栋别墅的建物部分?
还有,这栋别墅的五百五十五坪建地,以及契税、赠与税部分,李登辉是怎么支付的?
依笔者在八十二年9月间,亲自到大溪别墅预售工地询价的结果,每坪别墅建地的价钱是十七万元。如以此时的行情来估算,李登辉别墅光是买土地的费用就应是九千四百三十五万元,就算鸿禧集团因李登辉的贵宾身份,给予打对折的优惠,李登辉也应支付四千七百一十七万元,这些钱李登辉从哪里来?他究竟支付了没?如没有,他是否以贷款的方式购买?(监察院公报中显示李登辉并没有贷款。)还有,如果李登辉接受打折,不论是七折、对折,甚至二折、三折,或者跟着鸿禧老板张秀政购买成本低廉的山坡地保育区,然后予以变更为建地,这是否涉及官商勾结,图利自己,并直接、间接让鸿禧谋取暴利?
以上仔细核算之下,可知李登辉的存款根本不足以支付三千六百多万的房价,他把全部存款两千四百二十三万丢下去都不够,不但不够,还欠一千二百多万。既然连房屋都买不起,又何能再付出两千万的装潢费用?又何能再付出契税、赠与税等开支?只要仔细核算,一算就知道李登辉不但无法“绰绰有余”买房子,并且
一、房屋差价还欠一千二百万,
二、装潢费用还缺二千万,
三、土地费用还缺九千四百三十五万。
光以上这三项(还不算契税、赠与税等等),李登辉买房子的不足款项就在一亿两千六百三十五万以上。这样庞大的数字,试问李登辉如何付出的?根据他的财产申报,他并无贷款,那么钱从何来?难道又是靠未来“总统”的收入和不吃不喝不买高球证、没有“基本开销”来解决吗?这样子为了“房事”,他势必连任N次之多、连任到死为止,才能还清这一亿两千六百三十五万的亏空吧?(待续)(20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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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30日
对李登辉渎职等罪的刑事告发状(续)
由此可见,李登辉在没有贷款情况下,绝对没有能力买他的“鸿禧山庄”,但他能买到,可见内情蹊跷,官商勾结。今年1月20日《中国时报》登:
李登辉表示,那栋房子土地的价格和当时任何人买的都一样,房子的造价比别人买的还贵,因为安全性的考虑比较多,有的地方建得比较特别。他买的时候订户还没有很多,后来因为媒体炒作他买房子的事,那个地区的房价涨了起码百分之八九十。
至于房价到底有没有折扣,李登辉说:“当了总统反而不好意思杀价、要求打折。”所以并没有折扣,一切正正当当,钱也是自己的。他认为,总统也享有一般老百姓购屋置产的权利,以自己的储蓄买房子给自己住,在中华民国可能是件新鲜事,但却是光明正大的事,而且是个好榜样。
既然如此“光明正大”,李登辉为什么不大大方方讲出到底房价是多少呢?可是他一直不敢说出口。
倒是一个旁证,给了我们一点线索。在李登辉“光明正大”后七天,1月27日的《中国时报》上登出:
行政院长连战的夫人连方瑀女士昨天表示,外界怪李总统买鸿禧山庄的房子实在很没道理,因为当初购买别墅时真的很便宜,一坪不到十万元,没想到李总统搬进去之后,价格飞涨到数十万元。
三天以后,1月30日,电视播出连方瑀的谈话,说他们那幢只不过花了三千万,是很便宜的。
这下子问题来了。据《时报周刊》第九一八期指出,李登辉的房子,土地值一亿一千万、建物造价三千六百万、装潢两千万,总值约一亿六千六百万,而对门连战的房子土地值九千七百万、建物造价两千万、装潢三千五百万,总值约一亿五千二百万。足证连战的房子纵使比较小,连方瑀说也花了三千万,相对起来,对门比较大的李登辉房子,岂不至少也要三千万吗?但直到今天,我们只看到李登辉坐享暴利一坪“价格飞涨到数十万元”,却未见到他讲出到底房价是多少,甚至连三千万元也无法证明他出过。周玉蔻语带玄机的说:“三千万元,不够。五千万左右,是合理的数字。”但是,按照“阳光法案”下李登辉申报的财产,我们怎么算也算不出他支付得出三千万或五千万,所以,我们可以断言,李登辉取得“鸿禧山庄”,显然是与财团勾结而来。他到底象征性的出了多少钱,真是天晓得。照周玉蔻透露,一部分钱竟是以“现款”支付的。——天下竟有这种奇怪的交易方式,虽黑社会“洗钱”,亦不逾此也!
六、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公然逃漏税
买房子房价既然如此暧昧见不得人,因此而来的税捐部分自然也就人不得见了。李庆元书中指出:
至此,吾人可以发现,李登辉别墅的契税和赠与税,究竟缴了多少,以及有无逃漏税?均是社会关切的话题。依李登辉大溪别墅的“建物买卖所有权移转契约书”,明列曾文惠以新台币三百二十七万九千四百元购得这栋别墅。诚如总统府所言,这是一份依法依评定价值申报的。据资深代书指出,这种作法目的在节税,不但买屋者节税,建商也能节税。
但进一步言,李登辉是否也是用同一手法节掉其赠与孙女别墅的赠与税?
李登辉的别墅建物和土地,依一般正常交易应支付约一亿三千万元,连同装潢两千万元,价值约一亿五千万元。这样的资产赠与孙女,据一位资深代书的推估,李登辉如依前法缴交赠与税,他只需支付约四五十万元。试问,价值一亿五千万元的别墅,赠与他人只要缴交这么低的赠与税,李登辉的孙女一夕间就可成为亿万富豪,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哪里?从这里就不难想象,行政院长连战在父亲过世未纳遗产税的情况下,立刻成为百亿富豪了。原来他们都是涉嫌逃避赠与税和遗产税的节税高手。
另一方面,名会计师张福淙从专业的角度,提出质疑。2月16日《工商时报》上,张福淙以《总统夫人也避税》为题,指出: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0条规定,赠与财产价值之计算,以赠与人赠与时之时价为准;但同条文第2项又规定,前项所称时价,土地以公告土地现值或评定标准价格为准,房屋以评定标准价格为准。
依上揭规定如果赠与房地之市价为三千万元;但公告现值只有三百二十七万元,到底要以多少钱当做赠与总额课税,实务上恐怕有争议。
倘市价很明确可以查得,似应按市价三千万元核课其赠与税,较符合公平正义及实质课税之原则;但依公告现值或评定价格申报,不可视为逃漏而加以裁罚。也就是说应该补税,但不必罚锾。
以大家关心的李登辉总统夫人购买鸿禧山庄为例,依李总统财产申报变动情形,及连方瑀女士透露之消息研判,该一千多平方米土地及三百多坪建房地之买价估计约三千万元,房地过户登记给李总统夫人曾文惠女士后,马上又办赠与过户给其孙女李坤仪。
为何一个月内要办两次过户手续,而不直接过户给其孙女呢?原来就是要规避赠与税。
因为房地如果直接过户给其孙女,便要按其购屋资金三千万元课赠与税;如今却只按公告现值或评定价格三百二十七万元报缴赠与税,大约减省了一千多万元的赠与税,可见是经过高人指点安排的。
李总统夫人买房子送孙女,因先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办赠与过户,所以缴的税,事实上是一种钻法律漏洞的避税行为,不能算是正正当当的节税,更何况以国家元首夫人之尊,如此做法,对国民更易有不良示范作用,在道德上是很有瑕疵的。
李总统夫人买的房子据说市价已高达一亿六千万元,不论当初半买半送买便宜了,或是后来被炒高了价钱,都已经赚了不少,似乎应该自动按实际购屋资金去补税,否则财税当局也应该按实质课税及公义原则重新核课补税。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李总统夫人的购屋资金,倘如李总统所言,他八年来赚了八千万元,都交给太太以表爱意,依行为时法先生对太太的赠与是要课税的。八十四年修法时虽把夫妻间的赠与免税,但李总统送给其夫人的购屋资金,依财政部不适用从新从轻之见解,可是不能免税的。(待续)(2000/5/30)
wjm_tcy(不自由的自由)制作!
2000年5月31日
对李登辉渎职等罪的刑事告发状(续完)
李登辉说他“光明正大”买房子而且是个好榜样”,但在纳税上如此动手脚,被名会计师张福淙揪出,真不知“光明”何在、“正大”何在。张福淙另就“赠与税一国两制”有电传给李敖,指出:
云林县有位周太太,卖地为亡夫还债后,以余款两千多万买了一栋房子,嗣因任教某大学之长女要结婚没房子住,周太太便将房子以长女名义登记,等于由女儿购屋,等将来有钱再还给妈妈,讵料竟被国税局视为“以自己资金,无偿为他人置产”,课征赠与税并罚锾共计一千六百多万。但是李总统自承以自己资金为太太购屋,为何未课赠与税?李总统夫人将受赠房屋又转赠给其孙女,虽然报缴了赠与税,却不是按实际购屋资金或价款缴税,而是按申报契价三百二十七万元缴税,显有偏低于实际购屋价估约三千万元,或市价估约上亿元。“总统有权可省税,民女无辜受重罚”,竟然发生在主政者自诩道德零缺点的台湾,真是一大奇闻。
可见李登辉可以公然逃漏税,而不必比照“云林县周太太”这种小市民来追诉,纯粹因为他是所谓“总统”的缘故、纯粹因为国税局是欺善怕恶的衙门之故。
李登辉逃漏税的范围,分三方面:
(一)、他从财团手中得到“以显著不相当之代价”(“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而来的房子,先大逃一次税;
(二)、他出钱,把房子用他太太名义买,又大逃了一次税;
(三)、再把房子赠与孙女,又大逃了一次税。
前后三次大逃其税,这就是“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的真面目。
综合以上报告,我们结论如下:
(一)、李登辉在1992年12月11日购买鸿禧山庄土地,是第一名客户,由他带头为财团促销,是第一名官商勾结的“总统”。
(二)、李登辉在1992年12月11日购买非法道路搭盖违建,是第一名违法横行的领导者。
(三)、李登辉在1993年12月8日购买水利用地,十五天后即变更为丙种建地再搭盖违建,是第一名破坏生态保育者、第一名破坏建筑与土地法规者。
(四)、李登辉“以显著不当之代价”,恃“总统”身份,巧取了价值一亿六千六百万的房产。
(五)、李登辉三次逃漏税。
在逃漏税之外,李登辉的行径,实已涉及刑法第121条、第122条所指的“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因为他以显然偏低于公平市价的条件,得到了“不正利益”。李登辉得到了“不正利益”,秘而不宣于前;职司贪渎的马英九和他手下的检察官们善观风色,置而不问于后,结果就是今天的局面:李登辉占了便宜还卖乖,他说他“光明正大”“没有折扣”的买了房子,立下了“好榜样”。现在,我们一一查出“榜样”是怎么个“好”法了。
1996年3月13日(20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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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1日
敬告金兰大厦EF座各位房主
一、顷见12E房主张福淙私自动用公家财产(“台北市政府统一发包中心便笺”纸张)所表达的“张福淙之意见”,不胜惊异。查张福淙是民进党大员无耻无能的尤清的旗下大将,尤清任内以属下贪墨,被监察院弹劾,但见张福淙俨然以公正之神形象,为之护航,如今张福淙此尊公正之神,竟动用公家财产写私人信件,公正如此,足令我们大开眼界!
二、“张福淙之意见”说:“消防、发电机、避雷针等公共措施,应由AB座保管之共有存款项下先行支付,不足再由各座分摊”云云,全是抹杀事实、空口说风凉话之言,所谓“AB座保管之共有存款”,积款三十多万元,其实是我李敖变相“捧场”而来。原来我在地下室租的是林燕燕女士的第十二号“私人车位”,月租只是三千六百元,有“七十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合约书为证。但为了增加大厦“共有存款”,我乃故意调高“公家车位”,把“公家车位”强行调高到一个月一万五千元,这有“七十八年8月7日”第十五届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由李敖提议的会议纪录可查,记录明载“自下(九)月起每月租金调整为一五、000元”,就是指此。我把私人三千六的车位退租,转而租公家一万五的车位,每月多花四倍的钱,这不是为了给“公家车位”“捧场”,又为了什么?两年半下来,照我与林燕燕女士的约,我贴的钱,该是三十四万二千元。我为公家积存的钱,原拟用来换修马达或粉刷内墙之用,由于CD座闹出纠纷、地下室车位持有人发出异议,只好就帐户冻结。后来CD座吵着要分家,打这笔钱的主意,要予瓜分用来充缴每月水电费,不但有失积存本意与用途,并且无异慷李敖之慨,由李敖请客代缴一年半载的水电费!这在情理上,也是说不过去的。至于要挟胁迫不先花光瓜分之款就不缴水电费,把两笔不相干的钱硬扯在一起,更是台湾奇观了。——一座大厦中的三分之一座住户,竟然每月连水电费都拒缴,还要理直气壮谈大道理,这不是台湾奇观又是什么?后来由于AB座不受要胁,CD座才恢复缴款。
三、CD座拿不到这笔钱后,居然到法院告AB座,说他们CD座独立了,可是AB座的原管理委员会中林凤梧、林丽蘋(张太太)、李敖“不办理移交”。所谓“不办理移交”,其实根本没有此种情事。最主要的移交项目是钱。钱以金兰大厦公家名义存邮局,要有四条件方能提出:
(一)、邮局第二十六支局第069123-7号存折。
(二)、金兰大厦管理委员会印。
(三)、吕清贵印。
(四)、林凤梧印。
以上“一”、“二”、“三”三件,早都移交到新任主任委员张福淙手中,钱也足额加上利息在邮局里。公款公存,好好的在那儿,谁也没动用。
至于以上“四”,林凤梧因为是规矩正直的银行高级主管,时任华南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经理,十多年来,大厦邻居一直信任他,由他稽核财务,并且提款要他盖印,以策安全。每次提款,要“一”、“二”、“三”、“四”存折与三图章集合一处,方能提出。平时“一”、“二”、“三”、“四”分由三方面掌管(存折由管理员徐晋贤保存、管理委员会大印在总干事林丽蘋手中、原始开户的吕清贵主任委员章也在总干事林丽蘋手中、稽核委员林凤梧章在林经理自己手中,存折和三颗印章不集合在一起,谁也不能提得出钱来),这种又安全又防弊的规矩,是金兰大厦行之十多年的好传统。
至于金兰大厦的主任委员,是垂拱而治、分层负责、不碰钱的。所以李敖做了那么久的主任委员,连“一”、“二”、“三”、“四”什么模样都没见过!这种主任委员萧规曹随的行政,也是金兰大厦行之十多年的好传统。所以,谁也没A钱,CD座无理取闹告AB座,法院当然予以驳回。
四、不料,进入金兰大厦才不过几年、会计师出身、在台北县帮尤清县长做管钱顾问、惹得县议员群起而攻的张福淙担任主任委员后,他破坏了金兰大厦主任委员不碰钱的传统,不避嫌疑,坚持他来一把抓。他先把“一”、“二”、“三”拿到手里,然后要林凤梧以“四”来配合。但是,这显然是有问题的:
第一、林凤梧的立场是:他在新的管理委员会中已不再担任管理委员,虽然金兰大厦的钱十多年来他是保管人之一,并且一直安全保管无虞,既然已不再担任委员,自应请主任委员张福淙提出谁是变更存款负责人的接替者,然后一同去银行变更印鉴。但张福淙迄未提出接替者,反倒不断要林凤梧为张福淙有违“金兰大厦住户公约”的措施负责盖印。林凤梧只好表示,在印鉴未变更前,他暂难盖印。——这不是不移交,而是要张福淙按正常手续来交接,这样移交,才是权责分明的正规。
第二、何况,张福淙要动用的存款,乃是大厦因地下室车位而来的钱。地下室共有二十二个“私人车位”,分属私人,不属大厦公有。管理委员会从二十二个车位中勉强调节,挤出三个半“公家车位”出租,算是公家收入,二十二个车位所有人过去尚无异议。但CD座闹独立,不但坚持要瓜分邮局三分之一的存款,以后每月还要“按面积应分享之,按月收取”!但二十二个车位中,属CD座私人的,只有一个,又如何能分三分之一?又何况,纵其它二十一个车位全属于CD座,CD座也无权要求,因为CD座住户户数数目(二十八户)多于地下室车位数目,有车位私人产权的人未必肯让没产权的人来共他的产。CD座不闹独立,车位所有人尚含糊无言,如今声言要硬分过多存款、截收今后收入,车位所有人就有了表示。例如EF座的苏为正,就以书面前来,声明“地下室之产权系属私人财产,本大厦无权过问。其管理事宜应另行与商议”,故在二十二个所有人未书面表示一致意见前,因他们的私产而使公家有“使用收益”的存款,目前自宜续存邮局,暂时冻结,谁也不能动用。等取得他们一致意见后,才能决定如何处理。要挟胁迫林凤梧盖印瓜分上一余款,试问一旦所有人中任何一人提出控告,谁负其责?如今“张福淙之意见”又打到这三十多万的主义,有人告起来,谁负刑责?
五、张福淙本人明知CD座要求“地下室车库存款”是不对的,这由他致李敖私信中可证。他信中说:“CD蔡先生昨日下午来电要分享地下室车库存款,弟明白告知CD座无权主张,弟亦不敢擅自做主分款给他们,倘他们执意要分款,唯一途径就是法院解决,我们绝不畏事。”可见张福淙也明白邮局存款不能动用。要动用,需苏为正、地下室车位所有人、住户代表“协商解决”才成。张福淙明知邮局存款不能被“擅自做主”,并私下里有书面写给李敖,却莫名其妙,公开谴责“林凤梧先生无权冻结本会存款,应将存款移交本会秉公处理”,这就太不对了。前面所述“一”、“二”、“三”、“四”提款四条件都归于主任委员一人,这种“四合一”的搞法,又安能“秉公”?张福淙是会计师出身,会计要讲究制衡,凭什么要一个人一把抓?
何况,按“金兰大厦住户公约”:
五、左列事项应经住户大会之决议:
-
……
-
……
-
财产之处分。
可见“处分”大厦存款这一“财产”, 须经“住户大会之决议”才行。张福淙迄未召开住户大会,只会加刻了“主任委员”印信一再违反住户公约下条子、过官瘾,这不是务实的做法,也不是尊重大厦十多年来好传统的做法。他一上台,就把老兵管理员们纷纷减薪,更违背住户公约第五条“管理费之调整”规定及第十二条“社会习惯”。所谓“调整”的“社会习惯”,是比照物价指数对可怜的老兵加薪而非减薪,这是常识,但张福淙干纲独断,不恤人情,AB座无法忍受张福淙,所以也只好继CD座之后独立了事。(待续)(2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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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日
敬告金兰大厦EF座各位房主(续完)
六、CD座到法院告AB座,法院证明了AB座的清白,法院也认定了AB座不盖印动用三十多万“共有存款”依法有据,如今“张福淙之意见”说“盼AB座拿出诚意洽商金兰大厦统合,并依法组成管委会事宜,凡事并请多尊重邻座,充分沟通”云云,试问,任劳任怨做了这么久的冤大头,还不够“诚意”吗?我可以正告金兰EF座CD座邻居,我们AB座,分别在1989年5月31日、1991年12月20日、1992年1月8日、1992年1月29日、1992年5月14日、1992年7月2日,前后六次致函促谈金兰大厦共同的利益与兴革,换来的“尊重”竟是相应不理,这种态度,就是张福淙教训我们的“充分沟通”吗?而唯一理的竟是到法院诬告我们,这就是张福淙教训我们的“充分沟通”吗?沟通都通到法庭相见了,这是为邻之道吗?受了这些窝囊气,有邻如此,AB座还敢“统合”做邻居吗?
七、金兰大厦的结构是AB座最大、CD座次之、EF座又次之。因为AB座大,以坪数收管理费最多。以1989年4月份为例,AB座收六九、六六二元,CD座收五四、七二一元,EF座收五一、九二七元。即AB座比CD座多收一四、九四一元,比EF座多收一七、七三五元。这些多收的一万四千多也好、一万七千多也罢,事实上,都用来贴补到整个大厦的开支去了。所以,CD座发难搞独立,从经济上,CD座与EF座都得不到AB座的贴补了,占不到便宜的是谁,也该心知肚明。AB座脱离苦海,也是快事一件。二十多年来,AB座贴补给邻居的,也不知多少万了,如今张福淙教训AB座要“洽商金兰大厦统合”,我想AB座委屈受够了,有这种邻居,还是独立了好。
八、最近AB座整修外墙,因可增加金兰身价,有利大家,特以此美意通知CD座、EF座,不料“张福淙之意见”竟说“EF座之外墙整修工程,应先请营造商报价”云云,其实早经AB座费时一年的努力,才比价出“最低者承包”了,证据俱在,AB座只是通知EF座而已,不必以怀疑眼光相看,因为EF座做不做,AB座悉听尊便,既然EF座房主已有半数以上深知利多,签名同意,依法自不容少数不服从多数还来混淆视听。AB座一番通知好意,却惹来张福淙的教训,要AB座“拿出诚意”“尊重邻座”云云,对不起,AB座受够了,也不吃这一套诬蔑与罪名,因此我以AB座主任委员身份详述始末,并驳斥张福淙如上。除分送金兰各座各户外,并在《李敖电子报》发表,公告世界,正告张福淙,你抹杀事实、空口说风凉话的行径,应该收敛收敛了,仍叫你一声老朋友,放聪明点,你少惹李敖罢!
李敖 2000年5月25日(2000/6/2)
再次敬告金兰大厦EF座各位房主
本月25日我有三页信致各位,指出12E房主张福淙私自动用公家财产(“台北市政府统一发包中心便笺”纸张)所表达的“张福淙之意见”中的种种不实之言,并加以驳斥。张福淙对他这种私自动用公家财产等败德行径不敢答复,托言“事冗无暇理会”,反倒前后两次理会起其它所谓有暇理会的七件事来,他要我回复,我回复如下:
一、张福淙说:
CD座因不满而独立后,李敖先生等人推本人当主委,不久又径行宣告独立,并未造册移交财物文件,遑论把(三)吕清贵印移交到新任主委手中?本人从不碰“金兰大厦”(有疑问?不可能以公家名义开户)邮局存款的钱,遑论要林凤梧以(四)来配合?
我的回复是:金兰不是衙门,历来我们接主任委员时候,从未“造册移交财物文件”,你要我们移交你张福淙什么?关键是公款和印信,钱以金兰大厦公家名义存邮局,要有四条件方能提出:
“一”邮局第二十六支局第069123-7号存折。
“二”金兰大厦管理委员会印。
“三”吕清贵印。
“四”林凤梧印。
以上“一”、“二”、“三”三件,早都移交到新任主任委员张福淙手中,钱也足额加上利息在邮局里。至于“四”,林凤梧的立场是:他在新的管理委员会中已不再担任管理委员,虽然金兰大厦的钱十多年来他是保管人之一,并且一直安全保管无虞,既然已不再担任委员,自应请主任委员张福淙提出谁是变更存款负责人的接替者,然后一同去银行变更印鉴。但张福淙迄未提出接替者,反倒不断要林凤梧为张福淙有违“金兰大厦住户公约”的措施负责盖印。林凤梧只好表示,在印鉴未变更前,他暂难盖印。──这不是不移交,而是要张福淙按正常手续来交接,这样移交,才是权责分明的正规。但张福淙硬要一把抓,他抓不到“一”“二”“三”“四”,就擅自把“一”存折丢给了EF座管理员徐晋贤,“三”吕清贵印也丢了出来(至今不知在谁手中)。据售6F给我的房主周浩杰先生面告,说张福淙最后片面宣称他不要做主任委员了,把手中EF座的东西,一包丢在他(周浩杰)的公司门口,就如此“负责的”移交给了他,他受不了了,最后他宁愿永远离开金兰,他说他为公家贴了不少钱,他还被埋怨,他再也不要和金兰EF座的人做邻居了。以上真相,有证人林丽蘋(张太太)、林凤梧、徐晋贤、周浩杰可证张福淙所言不实。(待续)(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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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5日
再次敬告金兰大厦EF座各位房主(续)
二、张福淙说:
地下室与金兰大厦本为一体,财务统收统支乃天经地义,即使李敖先生有变相捧场?亦无权限定用途,如今CD座虽已独立,对分家前之财产并非无权分有,涉及各座公共支出,理应先由公共存款支应,否则公款欲“冻”到何时?
我的回复是:(一)地下室因产权为二十二位私人所有,所以帐一直分列,绝非张福淙所说的“统收统支乃天经地义”。(二)张福淙说“即使李敖先生有变相捧场,亦无权限定用途”,事实上,我并非“变相捧场”,而是真真替邻居自己多掏出三十多万,此外金兰大厦地下室的电眼安全装置,也是我首开其端花了几万元“请客”的,这是“变相”吗?至于说我“无权限定用途”,其实限定用途的原因乃来自他人,因为地下室共有二十二个“私人车位”,分属私人,不属大厦公有。管理委员会从二十二个车位中勉强调节,挤出三个半“公家车位”出租,算是公家收入,二十二个车位所有人过去尚无异议。但CD座闹独立,不但坚持要瓜分邮局三分之一的存款,以后每月还要“按面积应分享之,按月收取”!但二十二个车位中,属CD座私人的,只有一个,又如何能分三分之一?又何况,纵其它二十一个车位全属于CD座,CD座也无权要求,因为CD座住户户数数目(二十八户)多于地下室车位数目,有车位私人产权的人未必肯让没产权的人来共他的产。CD座不闹独立,车位所有人尚含糊无言,如今声言要硬分过多存款、截收今后收入,车位所有人就有了表示。例如EF座的苏为正,就以书面前来,声明“地下室之产权系属私人财产,本大厦无权过问。其管理事宜应另行与商议”,故在二十二个所有人未书面表示一致意见前,因他们的私产而使公家有“使用收益”的存款,目前自宜续存邮局,暂时冻结,谁也不能动用。等取得他们一致意见后,才能决定如何处理,才能解“冻”。若非法提前动用了,试问一旦所有人中任何一人提出控告,谁负其责?(三)张福淙说“如今CD座虽已独立,对分家前之财产并非无权分有”,他真健忘!他曾在给我的私信中说:“CD蔡先生昨日下午来电要分享地下室车库存款,弟明白告知CD座无权主张,弟亦不敢擅自做主分款给他们,倘他们执意要分款,唯一途径就是法院解决,我们绝不畏事。”可见张福淙也明白邮局存款不能动用。要动用,需苏为正、地下室车位所有人、住户代表“协商解决”才成。张福淙明知不能“擅自做主”用这笔钱,今天却要别人“擅自做主”,这是什么作风?
三、张福淙说:
大厦管理费按坪数面积分摊收缴乃合乎法理情之社会惯例,李先生等人一再以AB座面积大、“补贴”CD、EF座之说辞令人难以苟同,这种自以为补贴了别人,不愿别人占便宜的心态恐怕才是AB座闹独立,不肯统合的真正原因?
我的答复是:不管张福淙说得怎么漂亮,AB座的钱,移到了CD座、EF座总是事实,你可以不领情,但你不能诬指这是AB座闹独立的原因,首闹独立的是CD座,为的是拒绝给管理员每人加薪二百元(后来独立后,失掉了AB座的“补贴”,才发现自己当家,所费不止二百元,可是悔之晚矣);AB座的闹独立是因为张福淙当了主任委员,硬要破坏金兰大厦的好传统,原来前面提到的公款和印信,所谓“一”“二”“三”“四”,就是关键,“四”是林凤梧,他是规矩正直的银行高级主管,时任华南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经理,十多年来,大厦邻居一直信任他,由他稽核财务,并且提款要他盖印,以策安全。每次提款,要“一”、“二”、“三”、“四”存折与三图章集合一处,方能提出。平时“一”、“二”、“三”、“四”分由三方面掌管(存折由管理员徐晋贤保存、管理委员会大印在总干事林丽蘋手中、原始开户的吕清贵主任委员章也在总干事林丽蘋手中、稽核委员林凤梧章在林经理自己手中,存折和三颗印章不集合在一起,谁也不能提得出钱来),这种又安全又防弊的规矩,是金兰大厦行之十多年的好传统。至于金兰大厦的主任委员,是垂拱而治、分层负责、不碰钱的。所以李敖做了那么久的主任委员,连“一”、“二”、“三”、“四”什么模样都没见过!这种主任委员萧规曹随的行政,也是金兰大厦行之十多年的好传统。不料,进入金兰大厦才不过几年、会计师出身、在台北县帮尤清县长做管钱顾问、惹得县议员群起而攻的张福淙担任主任委员后,他破坏了金兰大厦主任委员不碰钱的传统,不避嫌疑,坚持他来一把抓。他先把“一”、“二”、“三”拿到手里,然后要林凤梧以“四”来配合。这当然强人所难,AB座发现张福淙难与共事,只好为他独立。张福淙公开谴责“林凤梧先生无权冻结本会存款,应将存款移交本会秉公处理”,这就太不对了。前面所述“一”、“二”、“三”、“四”提款四条件都归于主任委员一人,这种“四合一”的搞法,又安能“秉公”?张福淙是会计师出身,会计要讲究制衡,凭什么要一个人一把抓?今天张福淙诬指说“不愿别人占便宜的心态,恐怕才是AB座闹独立,不肯统合的真正原因”,若真如此,AB座为什么不先CD座闹独立呢?为什么坐看别人占了自己一二十年的便宜以后,才大彻大悟呢?张福淙这种心态,更印证了AB座因他独立乃属明智之举,也是我前信所说的:
按“金兰大厦住户公约”:
五、左列事项应经住户大会之决议:
1.……
2.……
3.财产之处分。
可见“处分”大厦存款这一“财产”,须经“住户大会之决议”才行。张福淙迄未召开住户大会,只会加刻了“主任委员”印信一再违反住户公约下条子、过官瘾,这不是务实的做法,也不是尊重大厦十多年来好传统的做法。他一上台,就把老兵管理员们纷纷减薪,更违背住户公约第五条“管理费之调整”规定及第十二条“社会习惯”。所谓“调整”的“社会习惯”,是比照物价指数对可怜的老兵加薪而非减薪,这是常识,但张福淙干纲独断,不恤人情,AB座无法忍受张福淙,所以也只好继CD座之后独立了事。(待续)(2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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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6日
再次敬告金兰大厦EF座各位房主(续完)
四、张福淙说:
EF座面积小,要修外墙当然要另外报价,不可与AB座分摊一样的价钱,连报价都没有就以“不就任”的主委名义要人签名同意,算哪门子沟通、尊重?
我的回复是:(一)最近AB座整修外墙,因可增加金兰身价,有利大家,特以此美意通知CD座、EF座,不料“张福淙之意见”竟说“EF座之外墙整修工程,应先请营造商报价”云云,其实早经AB座费时一年的努力,才比价出“最低者承包”了,证据俱在,AB座只是通知EF座而已,不必以怀疑眼光相看,因为EF座做不做,AB座悉听尊便,你们不相信报价,尽管自己去找别人报,与AB座何干?(二)AB座从没要EF座“分摊一样的价钱”,张福淙在此又施诬蔑伎俩了。(三)所谓要人签名同意,是以此美意通知金兰房主整修外墙是大利多,张福淙电话中说他同意但不签名,才引发我们对他的质疑,你尽管不同意,但既然EF座房主已有半数以上深知利多,签名同意,依法自不容少数不服从多数还来混淆视听。AB座一番通知好意,却惹来张福淙的教训“说哪门子沟通、尊重”?现在清楚了吧,就是这门子沟通!这门子尊重!
五、张福淙说:
读了李先生写的“敬告金兰大厦EF座各位房主”令人油然生起“不屑”之心,以往对李先生的一点敬意也相对消失,请您扪心自问,里多有多少不实、扭曲与歪论?仅因为我不愿在您的“公告”上签字附和,就这样修理您口口声声称为好人的“老朋友”,您的良心安吗?
我的回复是:(一)我不稀罕民进党大员无耻无能的尤清的旗下大将张福淙这种人的“敬意”。(二)我良心安得很,因为我根据事实、证据、与证人,证明了我对一个头脑不清、心术奇异的“好人”“老朋友”的真面目。
六、张福淙说:
EF座吴主委请辞,我推您当主委补其遗缺,您表示不接受,不与国联保全签约,也贴了公示不干主委,请问为何又以主委名义贴公告,召集住户会议?何时何人选您当主委的?任期到什么时候?
我的回复是:那天我回家时,忽见电梯旁贴出布告,上面说选出李敖先生做EF座主任委员云云,我大吃一惊,因为不事先征求当事人同意,就“强奸式”的不由分说选做主任委员,事后又不先行告知,就布告从事,这是非常无礼的行径,所以我在布告旁加注文字,表示谦辞。后来EF座群龙无首,人人都不干主任委员,乃改为人人都是主任委员,分批轮流,此由去年七月三十日10F吴菀苓主任委员信中可以为证。故这次我以人人都是主任委员名义以布告将美意通知,并无失误,张福淙自己混淆视听,一至于此,太可笑了,尤其他问“何时何人选您当主委的”,答案是“那时那人(张福淙)选我当的”,随后人人都是主委而已。人人都是主委,事虽好笑,但10F吴苑苓告别信中明言“无人愿意担当此一职务”使然,只好好笑下去耳。
七、张福淙说:
您在EF座六楼的房屋是否做办公室使用?有无二人在上班?您是否知道我们当办公室用的房子都多缴了二分之一的管理费?既然您以前都愿花四倍的钱“捧场”“公家车位”,应该不会计较那二分之一管理费才是?可能您太忙了,我善意提醒您。
我的回复是:谢谢张福淙主任委员的“善意提醒”,可惜他的“善意”,并未建立在求真的基础上。真相是:六楼是我九十二岁老母的住所,除住菲佣一人外,尚有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专任护理人员照顾,白天又有陈先生照料。陈先生是东方中学夜间部专任教员,是我学生,所以帮忙照料,顺便著书,他是用功的青年学者。六楼有些空间也放有我的藏书,也是我整理资料和电脑所在。以上事实,说明了我家并非拥有一二十人张福淙他们一类公司一类朝九晚五职员的“上班”之地,既未挂牌、也未营业,既非公司、也非行号,张福淙凭什么如此“善意提醒”,叫我硬把自己的家、自己的书房当成营业场所?张福淙说我在六楼的房子做办公室使用,又有二人上班云云,他真是糊涂大侦探!这样子办案,办到卧床的九十二岁老太太也来“上班”,真荒唐好笑!他这种行径,似乎距“善意”甚远,“善意”是要查明真相而非视人如贼,张福淙的视野真太卑下猥琐了。
李敖 2000年5月30日
(2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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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7日
以道义支持JOJO LIN
素昧平生的JOJO LIN打电话来,盼我扶弱抑强,我说你跟王文洋的案子,你过去处理得欠缺技巧,以致真相弄乱了,如你提出完整的证据和说明,我研究过后,再做决定。她认为有理,就电传过来了。我看过后,发现在法律层面上,这个政府的法官的确没有依法公正处理,而在公司是否违法层面上,可深究的弊端禁不住依法处理。因此,我愿意道义支持她。以下重点附件,都与我的道义支持有关,我一并发表在《李敖电子报》上。(2000年6月7日)
1. JOJO LIN致李敖的信
李敖先生您好:
我是JOJO,我首先要谢谢您在电话中给我的众多建议与教导。曾经在我的新闻闹开的时候,曾经我几次打过电话请求您协助,而几番不巧,却一直无法联系上您,或许这是我的运气不好吧!
今我特别将上次我向您提出讨论的一些问题,仔细的写出以下这篇文章,也提出我众多暴虎冯河的颇见,只请大师您能多给于指点,甚至给于批评。
也许一个人曾经有过错误的决定,甚至曾经因为过往所受的教育,以及家庭环境所给于的教养人格,而甘于接受欺骗,因为我曾经认为我无从选择,我被打败,甚至对台湾权势抬头的功利色彩让我失去希望。我只能再走回王文洋所安排的一切,依着他的模式往前走。
对于我与王文洋之间关于孩子的争纷,法庭于6月8日即将宣判,我一再跟法官陈诉,我不求于翻案,而我也求败诉。是的,对一个被告而言,为何只能求败诉?
因为我跟法庭说,我已经提出许许多多的证据了,而他在法庭上连跟我有私人关系他都不敢承认,对我他已经否决而没意义了。而我要的是在判决书上,对我所提的证据,司法能给我一份明明白白的交代。让我心中有一份永远的明白知道我错了吗?
是的,我早已提出了三十几份证据了,包括两人的照片,亲密的录音带,他要我堕胎要我拿掉孩子,甚至要以320万要求我当一个杀手,自己去拿掉小孩的录音带。甚至最后孩子生下以后,他自己说女儿我不要了。您将孩子送去孤儿院。以及要我将孩子交给他,他要让孩子自然死亡,甚至最后上了侦查庭,检察官一再要求我带出小孩,他最后如何开口要求我,由他安排照顾孩子,要我将孩子交由他处理的所有过程录音,甚至孩子的成长照片,甚至证人。最重要的是我们的公事合作,他如何利用我当人头去与中国签定那5400万美金的录音带。
可是您知道吗?我在侦查庭所提的两卷录音带,一卷他利用我当人头签约的录音带,一卷他承认孩子与他的关系,甚至与我谈孩子处理的录音带,检方在移送地院时却故意让它丢掉了,而我提出他要求我堕胎的录音带,甚至提出320万要我堕胎的录音带,却写成了是王文洋所提的告证。
其实到了地院,我再次提出了所有的证据,十几卷的母带要求勘验,100多张的译文,我要求勘验,而王文洋只好在法庭上通通承认,他说过这些话。但是这十几卷可以串成一部连续剧,甚至写出一本书的录音带,他说他是感恩我;甚至被我引导他才会说的。
其实在法庭上,我要求刊验过王文洋的私处,但是我得到的答案是拒绝。是法官一句话告诉我,您跟他有无亲密关系不是重点。也无关紧要。而我也提出了怀孕检验的护士以及我生产当天的几名证人。唯一的是我接受了他的要求,将孩子交给了他,永远不能将孩子带上法庭。
我不想翻案了,因为法官已经对着他的律师大骂一句,您们不觉得这个案子很八卦吗?事实怎么回事,您们律师心里应该很清楚。
是的,是非对错,其实个人心中皆知,他的律师,跟我的朋友说,他不知道王文洋说了谎,在结案当天走过来祝福我,我的心是热的,人活着不必要每一个人去认同您,但是这些经历此事的每一个人,心里的天秤早有了答案了。
我必须承认,因为我自小所受的日本传统家庭教育,一路走来给我精神上最大的支持,也只有我的舅舅,张朝岳先生。而我所有被打败的自信,让我不想再争了。
6月8日判决了,判决当天我决定以18万字的书来响应。
当我决心将这所有的经过,甚至我提出给法庭的证据,所有侦讯的过程,包括我所看到,所经历过的司法一一的写出来。我已惊醒的不想再让自己不愉快的活在他王文洋的阴影里。
一年半的官司,他有特权可以屡传不到,既使我告他的案子,法庭两次传讯他,他甚至可以不管,而且司法部门更不敢对他做任何处分。而这就是特权。也是我这个平民百姓,这个小女人所没有的特权。
而我今天不写我跟他恩怨,不写我跟他的情感,我只用我的证据写我一路走来四年的成长与反省。是的在下个月我出版的书中,我会首度公开孩子在长庚保温箱至今天的成长照片。也放进了王文洋要求我将孩子交给他的所有录音与照片。可是,既使我提出了这么多证据,大师,您信吗?我能跟您打赌,我也敢肯定,我也一定败诉。因为这就是台湾。所以,对于我跟他的一切……我已经不想,也不会请求他人再于协助了。
但是至于他公司资金是否涉及违法?我手上有证据,在书上我也一一提出了疑点与证明,只是我不知道,我该交由哪个单位?而我们的政府,甚至那个单位又是否真的敢查?会不会查?
或许这些,就是让我们再看一次执法单位的公正与无私吧!
今除传真上次我所给于您的那封信之外,也传真我书中撷录的两段文稿。也许意见思想多有偏颇,也请您多于指正。
JOJO LIN 2000/5/26
(待续)(2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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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8日
以道义支持JOJO LIN(续)
2. 王文洋诈欺了2000万台湾人与他的股东?
1998年11月16日
一遍遍的看着王文洋在TVBS上的谈话,我的心却多了许许的感伤,他说我自知无法履约,所以借着商业投资接近他,而勒索他。我快哭了,是的我快哭了。我没想过他的人格为何如此的混乱,多变。今天,他为了达到不负责任的目的,为了保护自己,竟然说谎了!
我一直争的是明白。对我来说,他要不要女儿不重要了。而好友亚珞总是问,只有那“鸵鸟瘪三”有名誉、有公理支持吗?只有那“鸵鸟瘪三”有名誉吗?是的“鸵鸟瘪三”成了朋友一至称呼他的外号!
亚珞托了中国的朋友,动用了关系,要人去查王文洋在广州工厂的帐。她说,在中国他王文洋是因为王永庆的儿子六个字做人情,是靠钱做人情。而她不是!她说,这是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王文洋让我前进后退不得,那她也有方法让他前进后退不得。王文洋让我天天跑法院,她就让王文洋每天台湾、中国两地跑。是的,朋友为我出气了,可是这不是我要的。我不想伤害他,所以我制止了。
好友的生气是有原因的,而这其中混杂的关系,却那么的难以理清。现在就让我慢慢的说来。
当初,大约1997年的10月,王文洋告诉我,他要在上海成立两家玻璃纤维的工厂,又要在广州成立两家塑胶厂等,而上海的工厂也就是今年4月中,于上海开幕与江绵恒合作的两家工厂。当时王文洋说,他需要一些资金,希望我能帮他。而我没有他所要的那么多钱,我只有许许多多的中国人脉。而当时中国某单位刚好有一投资科技的计划,便由一位萧女士洽得,与中方高阶协议,规划做为长期投资。而就这样于同年12月,我便介绍王文洋开始接触。隔年2月双方第一次于上海碰面深入碰面。双方都将各种需求讲得明明白白。中方唯一的要求,要求承揽王文洋于上海工厂的工程,并且保护中方投资人之身份与立场。而后,王文洋回国,他左思右想,他跟我说,他不能直接与中国签约,因为,那些资金都是中国的资金,而江绵恒已经在他所属的产业中占了百分五至十的股份,由中方出任总经理一职,他告诉我,他不相信中国,他也害怕这笔资金的介入,会影响日后中方占的股份太大,而万一有一联合牵制,那么对他是一个麻烦。而且,资金来源,是否于中国是合法?或者是有其它之目的?于是他跟我说,他不想将来涉及任何国的斗争或政治上的问题。他说:“你要用你现有的公司,中天或者J&J跟中国签约,再与我们宏仁签约。我不要也不能直接跟中国签约。因为是中国的资金……”是的他是这么跟我说的。
于是,因为爱,因为我是他的女人,知道他心里的理想也支持着他往下走,所以,我开始就这样走进他安排的棋局里。是的,后来我因为害怕,害怕这种当人头约合作模式,会不会替自己引来麻烦,还特别在一次两人提到这部分的公事内容,他要求我以中天签约的对话录了下来。
感谢上帝,我的预感却是那么的灵敏,灵敏的懂得要先保护自己。否则今日我真的会因为他的一本中天简介,而至于死地。
我不否认,虽然他是我的男朋友,但是在公事上我却是公正的,我没有偏袒任何一方,对于王文洋所提的资料,只要中资提出了相当资料证实有误,我一定要求王文洋更改条款,或者想办法让双方可以取得彼此共识,而就在那时候,王文洋所提出宏豪的投资企划让中国做评估,却被中国发现设备价格比中国所做的市调价格相差颇大,于是乎,傻傻的我直接建议王文洋提出设备规范给中方,因为我想,只要光明正大的提出设备规范,那么规范里清清楚楚的写着设备所需零组件等,如此价格便能公开。那么也可堵住别人的嘴巴!
可是,过了几天,王文洋却告诉我,他无法提出这份资料,因为这部分设备规范,涉及了他们南亚生产的设备改装版权!
当时我刹时懂了,我手上拥有着当初南亚设立林口厂的生产设备资料与价格。而胶布机的生产设备,我摸了好几年了,我如何会不了解胶布机的组合。我知道他骗了我。既使是生产设备改装版权也能提出规范?为何他无法提出来?而又为何可能多出如此多的价格,于是我开始质疑他的话,质疑他的企划书中是否有问题?
当时,我提出了我手中南亚于建立林口厂时,所购买的生产设备清单与厂商以及所有购买设备的价格报告给他。我心理生气的是他为何如此利用我?然而我记得好清楚,当场,他愣住了。而他在场的所有员工,几乎每个人都不说话,等着他。而最后,他只回我一句,再调查看看……。
然而调查结果,便是后来他告诉我,要我直接去取消那份协议。而因为这件事,我更清楚的知道王文洋的为人,但是我是他的女人,我如何去对外界说起这件事,而他,更对我说:这件事算了,以后也都别提了。
是的,他不只一次的说过,在BOBO出生以后,我们一谈起孩子的问题,他总是说,公事的事算了,都过去了。可是,经历了四个多月,我与他的事闹上了媒体,今天,他却以取消合约之事,却以利用我去当人头之事,提出来当作掩饰他个人私德的手段。
我的心好痛好痛,我觉得我的太阳不见了,而我的月亮也永远不再升起,那是多么杂乱的一种心情。
其实,我从没想过,甚至不敢去想,要拿他这些违法的资料来伤害他。警讯时警方问我,你有没有做过王文洋的投资评估?我当时回答,没有。
然而如果我想伤害他,那么在警讯的时候,我就会将他那些投资企划,与中方找人调查的所有证据,跟我提给王文洋的那份南亚林口厂的资料提给警察了。我就会告诉他,因为这些资料,所以王文洋取消合资协议。
我总想,如果我狠下心,在他接受TVBS访问当天,将他提给中方的设备公布出来,再将中方传来厂商所给的设备价格公开,以及他的股东明细,甚至在台湾的银行借款资料提出质疑?他又要如何对他一再说他爱台湾,将企业留在台湾的谎言自圆其说?
可是我不想伤害他,不想毁掉他,正如当他对着2000万台湾人否认我与他的关系当天,我没有播出我手中的亲密录影带,与录音带一样。放了他吧!这样整他又能怎样?那都不是我要的。我总是跟自己这么说着。
我一直没有离开台湾的打算,现在我正在整理这些琐碎的日记。我不得不说,当初,王文洋一状告上警局,警局约谈我当晚,北京朋友打电话给我,要我去北京,他们想找中国官方的人来协调这件事。当时我没走,因为我觉得我没有错,我为甚么要走。我总是这么想。
而再次的翻看他在电视上的大言不惭,我的心却更加的难过。实际上宏仁的资金从哪里来?他有无从台湾的银行违规借款?又借了多少钱出去?而他的股东里有多少是台湾的上市企业募资拿到中国设厂?经济部一句话,他说如果资金不是从国内汇出去,经济部也没有办法查?是没有办法查?还是不能查?或者是根本不敢查?既使,资金是由海外汇款至中国去投资,也有资金流程可查?原始资金是否由台湾汇出?如果连这些都查不到,那么任何犯罪集团都可以以此来洗钱不是吗?
而我深思想问的是,如果这些资金果真都来自台湾?那么台湾的经济,将来,又是在哪里,台湾有多少个64亿台币?多少个2000亿台币?而如果这些股东中,有国内的上市公司?那么投资大众的资金,投资大众的获利,在两岸互动趋势未趋缓和之际,是否对投资人就有保障?
而在这本书中,我更想请大家想清楚的,是宏仁登记的总控股公司到底是在哪里?在台湾吗?而根据资料显示,王文洋在投审会申报投资中国的金额只有300万美金,而宏仁上亿的资金他却占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王文洋所占股份的资金从哪里来,有无申报?是否合法?而宏仁的资金真的又全不是海外资金吗?
戒急用忍,不准三通,而国民党的党营事业在他投资中国的事业里,到底有没有占了相当的投资比例?而我再请问一再说戒急用忍的国民党前主席这该叫甚么?叫国共合作吗?还是政商勾结?(待续)(2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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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9日
以道义支持JOJO LIN(续)
2. 王文洋诈欺了2000万台湾人与他的股东?(续)
这些话,我以前没说过,也不想说,看着他在媒体上一幕幕的上演,看着我们的媒体捕风抓影追踪他的投资动向。可是,没人请求他公开投资股东名册,也没人真的调查他实际的资金往来。也没人关心台湾的经济,会不会被这些商人一天天的将资金掏空。而我,四年来却懦弱的只记得父亲跟我说过的话,不要伤害别人。
其实后来听了一些记者告诉我,在事件闹开后,有人曾怀疑他与台塑的往来关系,并且调查他有没有违法募资,有没有违法取得资金将钱洗到国外,并且还查他有无借我的人头汇钱。只是,我们的情治单位,我们的投资大众可能不知道,今天,要将钱转到国外,已经无须借助人头了,而只要有几家海外的控股公司,转来转去,做些过手的资料单据,简单又方便。台塑企业在海外有上百家的海外公司,当初查漳州电厂资金,各家贷款给台塑的银行,一家家捧着资料让财政部调查,最后国民党一样眼巴巴的看着漳州电厂在对岸兴起。而我们的新政府,真的也跟国民党一样的无能,没有任何因应对策或应对办法吗?请我们新任的经济部长,财政部长,想想台湾未来的经济。在两岸情势未趋缓之前,投资大众的未来掌控在你们的手上,如果这些资金真是由台湾所转出海外的,那么我们台湾的将来,五年,十年,二十年后又是什么样的一种光景?
没错二亿美金的投资这么大,而王文洋向台湾投审会申报,他只投资300万美金,而他给我的资料里,他竟占了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那么这么多钱,需要那么大的周转金到底都从哪里来的?
有时候我总想,商场的黑暗,商场上的手脚,似乎不是一般老百姓可以理解的。而拿台湾人当笨蛋的人,在电视上说热爱台湾,将根留台湾的人,自己不知道又是否想过,他自己说这些话又有多么不要脸!而因为人的性格是驳杂善变的,所以他竟是以这样的谎言,博取大家对他的支持,来掩饰他自己的私德。而这所有投资中国的钱,难道真的没有一分钱拿自台湾人的钱吗?而他为甚么利用媒体欺骗社会大众,说着自己对台湾没有失去信心,他要将根留在台湾呢?
我不想揭开这些永远与我无干的事,尽管,曾有立法委员找过我要资料,尽管曾有单位透过人来找我要资料,我永远都是说,没有,不知道。
是的,我一直是这样的对待他。不为什么,只为了,他是我女儿的父亲。只为了自己曾经这么无怨无悔的愿意站在他的身后支持他。而今天如果,如果不是他已经逼得我无路可退,控制我让我无法逃脱,我不会如此一五一十的将这些写得那么明白。
其实,我也总是想,他既然有本事这么做了,他就不会怕人查,毕竟王永庆是台湾经济的主角,真的有谁敢抓?而两岸投资也已是必然,只是早晚问题而已,而且以目前国际的经济趋势来讲,对于一个商人来说,他这样的做法又有甚么不对?人家说商人无祖国,其实说穿了,经济本来就是共和国。哪里赚钱,哪里去……尽管两岸情势紧张,飞弹明天要打过来了,只要与彼岸巩固好自己事业的政商关系,不管情势怎么变,台湾存不存在,又与他何干?
只是做人要诚实,要光明磊落,他更不该拿这些来说谎,不该大言不惭的说自己热爱台湾,更不该拿它在TVBS电视台欺骗社会,掩饰私德!
而他提出给中方投资借款的设备资料,投资企划书上的设备价格,确确实实比一般工厂的出厂价高出将近一倍,而在中方要求设备规范之下,又不敢提出设备规范,而王文洋将这多出来的钱拿去哪里了?所以我曾跟法官说过,如果要说我诈欺王文洋,那么他利用我当人头吸收中国的资金,该与我算共同诈欺。而且那份值得质疑的宏豪投资企划书,是否也该查他有无以不实的投资企划书诈欺他的股东?而今天,他却以“我自知无法履行合约”这样的字眼来告我,是有预谋的诈欺。
而我们的检方更真的很好笑,在法庭上,我说过他设备超出价格太多,所以中国停止合约。而为甚么检调双方却都置之不理当作没听到。而王文洋的设备作了那么多的溢价,整整几亿台币,这些多出来的钱进了谁的口袋?王文洋又要如何解释?
而难道因为他是王永庆的儿子王文洋,他就不会诈骗别人的钱吗?
而他因为要我堕胎,要与我分手,给我的320万却成了诈欺跟恐吓取财?
是呀!有人说,朋友都是提醒我,他在台湾、在中国是什么地位?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以王永庆在台湾的地位,谁敢动他王文洋。更有人说,许多话我在台湾不能说,在中国也不要说。然而,这些,这些,不也都是我当初帮着他,当他人头,帮他一起走过的吗?不也是我贪得他片刻的幸福,因为爱他所造成的吗?所以,他太清楚明白我手上有些甚么资料,所以他要将我变成一个骗子,骗子的话就没有人相信了,只是多么可怜的台湾人,多么可怜的媒体,多么可怜的台湾司法,却也因为这样,却连同我这个骗子,一并被王文洋当(变)成了傻子!
而此时此刻,我的心却那么的混杂,我失神的望着窗外的天空,它是那么的深淼,那么的湛蓝与神秘,而渺渺的苍穹里却仿佛有个声音在告诉我,偷,是罪恶的,这些是你的报应。
是的,从他身上得来的快乐,从他身上拥有的幸福,都是我偷来的,是我从别人的幸福中偷来的。然而,今天,我已经得到了我该有的报应。情人的背叛,情人的无情公堂相见……这种种的一切一切,是那么的真实。而他,不是良人,不是我伊甸园里的良人。我呢?我一直渴望的忏悔,上帝又是否听到了。(待续)(2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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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12日
以道义支持JOJO LIN(续)
3. 宏仁的资金哪里来?最后台湾会被谁卖了?
我自民国八十五年就进中国工作,我在中国住过好几年的时间,对中国人民百姓的想法,与其中国政府的认识,相当深厚!中国的百姓,根深蒂固的将台湾当作其中国的一部份,在大陆,跟这些人民百姓,可以谈天说地,可以称兄道弟,甚么问题都可以谈,而惟独谈到台湾独立。对不起,他们一定翻脸。而中国政府收归台湾的决心,也相当的强烈。邓小平临死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清楚,处理中国的主权问题,先收香港澳门再收台湾。
近日总统即将就职,而两岸的问题扑朔迷离,5月10日的民视电视台,有一个节目竟以“永庆,泽民相互拍拖,两岸情势可否趋缓?”来做标题。
是的,如果你够敏感,你也许已经警觉到,几年来中国的经济改革开放政策,已经慢慢的将我们的经济统一了,经济先统一,因为经济本来就是一个共和国,而这也是未来国际的重大经济走向。然而,我觉得可悲的是,似乎我们台湾的两岸问题,操控的不是我们的国家领导人,而是那些商贾旅客。
正当我的这本回忆录完稿校对之时,媒体报导出宏仁集团宏力科技的计划,于是特别的在此补上这一章!
有几个记者打电话来第一句话问我,JOJO,王文洋那2000亿台币到底从哪里来?哪里来?问王文洋呀!我回答记者。记者又说,宏仁三缄其口,避而不谈!三缄其口为什么需要三缄其口?他又没有违法取得资金有甚么好三缄其口?我说着,记者接着说,宏仁以前对那一亿八千万美金的资金来源,就已经都三缄其口了,更何况这两千亿的台币?是吗?记者又问,是不是他的股东都见不得人?就是说都是国内的上市企业怕引起台湾政府关注,所以才三缄其口?我听了笑了笑,突然想,不知道是这些记者够聪明,还是说谎的人太笨?
是呀!2000亿台币,宏仁的发言人,不,他庄启宗先生已经升官了,现在该称他管理部主任,他不是又是以他那不予置评四个字对媒体发言,而他不是又声称宏仁的宏力科技计划,不很成熟,但是资金皆来自海外,不会影响台湾的经济。
新政府成立,两岸问题敏感,自中国开放投资以来,对外吸收外资,贯彻经济改革,中国一直的目标,是以经济来先做为统一中国的开始,而这个目标,中国已经慢慢地在实现了。5月10日有民视更以“永庆,泽民相互拍拖,两岸问题能否趋缓?”为主题来讨论。这样的报导,更可以见,王永庆的任何动向,主宰着两岸将来的发展,也可见,经济领导两岸局势的层面,已渐渐地浮现。而王永庆受中国肯定与接受的能力,早已远远的超过我们的新总统陈水扁先生。
商人无祖国,经济原本就是一个共和国,两岸投资互动,是未来的国际经济的必要趋势。然而,台湾是否已经做好了面对未来经济冲击的准备?对资金的外流,人才的流失,甚至台湾经济主题的转移,在未来的时间里,又会带给台湾什么样的经济危机?
媒体公开宏力晶圆体投资案,各方评议纷纷出笼,台湾各大报皆已大标题写出这个消息。然而,似乎没有人忧心过,这宏仁庄启宗先生所对外表示,资金来自海外不会影响台湾经济这几个字,是否真的正确?曾经在中国工作的我,只想问,一旦高科技转移,台湾将来的经济定位该摆在哪里?而台湾的未来又在哪里?
王文洋是一个商人,对于他的企业转移,在这个自由国家里,我们不能评断他个人行为的对错。但是,我质疑的是这众多的资金,宏仁是否如同其发言人所言,皆来自海外?
联合报5月11日的报导上,我看到我们的经济部,财政部,都响应媒体一句话:“他们的资金都是由海外汇入中国,我们也无法查…”
更有报纸写出,即使有戒急用忍的政策冲击,未来宏仁如果采取与漳州电厂同样的投资模式,那么政府也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电厂的高楼在彼岸兴起。
但是,如果我们反过来想,如果这些原始资金,资源皆是由台湾所汇出,那么我们的政府真的无法查吗?
如果无法查,那么我想请问,是否任何违法集团,都可以利用海外银行与控股公司来洗钱,资金即使由台湾转出,只要转进其它的海外公司,将钱转成正当资金,是不是政府也查不到?那么经由台湾来洗钱太容易了!而这是我们的情治单位能力太差?还是我们的财政部根本不够健全?
而在此,据我的资料,我想请问王文洋与我们的经济部与财政部……
1. 远雄国际是海外资金吗?中华开发是海外资金吗?威盛电子日月光,与新宝电子还有大众这些…都是海外资金吗?
2. 国民党的党营事业,资金到底属于国民党的所有党员所有,或是国民党的高官所有?它的资金又该归于哪里的资金?而中华开发,在宏仁集团里到底有无股份?而且到底占多少董事席位?而国民党前党主席李登辉一再推行戒急用忍政策,这样的政策是否只针对平民百姓?而国民党其实在经济上,是否早已实施国共合作?
3. 宏仁在中国投资的八家工厂,总投资额远远超过一亿八千万美金,这一亿八千万美金,王文洋对投审会申报,其个人向投审会申报投资额只有300万美金,然而我手中由宏仁提供的股东投资比例,宏仁董事长(王文洋)却占了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是王文洋对台湾人民说谎?对投审会申报不实?或是其它的股份是他涉及违法吸金得来的?还是我手中这份资料是宏仁伪造文书的?(待续)(20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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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13日
以道义支持JOJO LIN(续)
3. 宏仁的资金哪里来?最后台湾会被谁卖了?(续)
4.而在两岸情势未明朗之前,台湾的上市公司,有没有将股市中所吸收的资金,或将投资人的获利,将资金藉由宏仁转投资至中国?
5. 宏仁资金里,是否有台湾的某些银行,藉由BVI优惠借款方案,而将台湾存款人的资金,借款给宏仁转至中国?而这种贷款方案,财政部曾明文规定,各银行不得将资金借款给企业,转进中国投资。而宏仁的资金里到底有无从台湾的银行借出?
6.而如果这些统统没人去查,统统没人去管,甚至有关单位,只是形式了事的关心,对媒体大众宣称要查,要问?但是又是不了了之!当然,漳州的电厂的实例,也一样会在宏仁的身上看到。而如果事实果是如我以上所怀疑的,那么只要两岸局势一不稳定,将来,又会带给投资大众如何一个无可知的未来?而最后台湾又会被哪些人所卖了?
然而在联合报5月11日的报导上,我们的经济部,财政部,都回应媒体一句:“他们的资金都由海外转进中国,我们根本无法查…”
我疑惑的,是政府无能无法查?还是不能查?或者是根本不敢查?而对于众多媒体的关注,甚至有关单位对宏仁的关心与质疑,宏仁如果坦荡,为什么需要从一开始投资中国,就要对其股东等做如此小心的保密?台湾某高科技曾与IBM技术合作,公开记者会相互联盟投资。如此光明磊落,接受肯定赞赏?而对宏仁来说,为甚么需要偷偷摸摸,对其投资股东,资金来源一直需要如此神秘?
我们的经济部,财政部,有无魄力执行调查吗?宏仁可以光明正大,公开投资股东明细吗?以及所有的资金往来银行借款明细吗?一亿八千万美金,五十七亿台币,再加上宏力科技的两千亿台币,这些资金真的都来自海外吗?
戒急用忍需要改,它是不适用目前的状况,但是要怎么改,怎么逐步开放投资?新政府需要审虑,而如果台湾政府,只是默认的看着宏力这大规模的高科技投资出走,将来带给台湾高科技产业必是一连串的连带效应?那么台湾未来的经济,将会变成一种空洞的危机!
尤其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国际对中国的高科技禁运在一两年内解除,如此,台湾的设计公司,智慧财产权公司,封装测试,以及半导体厂,也预估会扩大前往中国投资,如此中国半导体业预估在五年内,也将对台湾造成更严重的冲击。加上目前中国有许多高科技人才在硅谷工作,这些中国的科技人才很快的也都会回到中国,为中国建立一个犹如我们相同的科学园区。而这些对我们台湾的未来经济而言,是否都已做好了优先的准备?而且有是否已经准备好了如何利用两岸的科技发展趋势?
新政府如何才能应对高科技产业的能源问题,污染容许问题,将高科技产业,留在台湾?这些种种的问题,我们未来的经济部长,如何可以以一句台湾的晶圆体代工技术,早已超过王文洋所要投资的八吋晶圆体,所以对宏力的投资计划以一句乐观其成祝福他成功而带过?
试问,台湾既使再富有,能有多少个2000亿?而是否陈水扁的科技白皮书,我们科技岛的梦想,难道就是如此慢慢的将台湾科技经济送给对岸吗?而我们新政府的经济部长,对于这些种种将来可能对台湾所带来的冲击。你又怎么可以在5月10日当天,对着媒体及宏力投资晶圆体而说你乐观其成呢?
是呀!正如我们的经营之神王永庆老先生所说的,对于王文洋的发展,他乐观其成。而王文洋,我对你的理想,我何尝不清楚,于私我一样如此抱于祝福与骄傲。因为毕竟你曾是我挚爱过的男人。但是,我们的价值观不同,我们对于社会的感性关心程度不同,而我们更对于自己事业的处理手段作法也皆不同。尽管你是我的最爱,可是我有思想,有独立的判断能力,我怎能闭着眼睛昧着良心来替你说话,怎能赞同你的谎言,赞同你的做法。
你父亲王永庆老先生说过一句话,一个人做事要光明磊落,要诚信,否则这个人就连基本的人格都没有了。而你对这些你一直避而不谈的投资对象,甚至真实的资金来源,为何你不能光明磊落的公开呢?而你是否考虑过,你曾说过的那么多的谎言,会不会让你的父亲,因为讲过这句话,而让别人被笑他没将自己家的后门关好呢?
而今天我想问的是,宏仁一亿八千万美金的八个场投资,五十七亿台币,再加上这次宏力科技的两千亿台币,这些资金真的都来自海外吗?真的没有从台湾拿出资金吗?而且也真的不会影响到未来对台湾的经济冲击吗?
我了解你的理想,我期望见到你真的可以青出于蓝而更胜于蓝,但是绝非是没有原则的趋附于你的成功。而看着你一再的说谎。
很多朋友说,JOJO这些话你不能写,不只在台湾不能写,将来回大陆去,你都会有麻烦。我已经回不了大陆了,王文洋已经让我回不了大陆了,而我是一个没读过很多书的女人,我写这篇文章,无关我与王文洋之间的恩恩怨怨,我爱台湾,也生在台湾。综观报章媒体评论,对于台湾的未来我真的很担心?
为什么我们的两岸问题,要靠着这些商人的经济投资,才能走向趋缓?
民视的专题永庆与泽民拍拖,已经很明显的将我们台湾未来的两岸问题,点名的清清楚楚了。而这样的结局,在我第三本以小说方式写出的还君明珠中,却早已经被我预言的写得清清楚楚。
是的,政府的戒急用忍已经不合用于两岸的需求,政策需要改,但是怎么改,怎么逐步开放投资?新政府又如何改善投资环境,面对高科技产业的需求,真正的建立台湾为一个科技岛,将高科技产业,留在台湾却是主要的议题。
想想台湾的产业已经走得差不多了,而如果将来连高科技都出走,台湾的经济又会变成怎样的一种空洞景象?宏力科技只是给新政府的一个警讯,考验着新政府对高科技产业投资环境的因应与处理。也考验着政府对这些海外投资的彻查能力,台湾人的钱,台湾人的经济,而这些种种……又如何是新政府的经济部长林信义你一句祝福他成功可以带过。(待续)(20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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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14日
以道义支持JOJO LIN(续)
- 宏仁的资金哪里来?最后台湾会被谁卖了?(续完)
而面对宏仁的大举挑战戒急用忍政策,在两岸情势未明朗之前,谁敢说他的资金中没有上市公司,将股市中所吸收的资金,或投资人的获利,将资金转投资进宏仁授资?又有谁敢说没有银行,因为他是王永庆的儿子,以BVI的优惠贷款方案,将资金借给宏仁转进中国投资?
而这是掏空台湾经济?或是卖掉台海以求和平?今天一个宏仁,下一个是谁?一个接一个,台湾人的钱最后去了哪里?而经济部,财政部,检调各方在报纸上皆声称,“以海外资金转进中国大陆无法查!”你们是真的无法查吗?或者是不好查,不能查?或者是真有难度根本不敢查?
而这些,如果有那么一天,两岸情势一紧张,会不会带给投资大众一个无可知的变数,带给台海经济更加重大的伤害?
而这些商贾,声称资金来自海外的所有企业,又是否可以光明正大的,公开接受调查,甚至主动公开投资股东的明细?以及所有的资金往来银行借款以供调查有无违法?
台湾再富有,能有多少个2000亿?而有一天我们是否会有被掏空的时侯?而如同宏力这样大规模的高科技投资,会不会在半导体业者间产生骨牌效应,甚至造成半导体产业集体出走,那么台湾未来的经济,到底又在哪里?请问我们的经济部长这些种种,真的对未来的台湾经济不会有冲击吗?
- 主题:宏仁会不会跟中兴银一样成为检调双方下一个调查的对象?
如果财团相互挂勾再与银行挂勾。再与政府挂勾,而政府对外声称资金由海外汇出无能查管。
那么市政府本身就有白手套?还是政府真的无能。
那么请问台湾未来的经济前景在哪里?
证据一至四页
(王文洋占宏仁百分之二十五股份资料,中华开发持有股份,而且许多股东都是国内之上市上柜企业,何来资金皆来自海外?)
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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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仁的股东,远雄国际、中华开发、威盛电子、日月光,与新宝科技还有大众电脑,这些媒体都刊载过。但是他们都是台湾的上市公司,怎么可以说是海外资金呢?再次,请经济部与财政部甚至大家别忘了,这些都是台湾的上市公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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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仁目前在中国投资的八家工厂,总投资额两亿美金,加上宏仁98年时财策预算借款金额两亿美金,共四亿美金,128亿台币。而宏仁给我的资料,也是我们先公开的这份资料里,宏仁股东比例王文洋个人就占宏仁股份百分之二十五,大企业与基金占百分之五十。但是王文洋对投审会申报,其个人投资只有300万美金。那么请问这300万美金却占二亿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股份,是王文洋对台湾人民说谎?对投审会申报不实以多报少?还是我手中这份资料是宏仁集团所伪造的文书?或者是国民党执政时期,经济部与财政部因为中华开发是宏仁的股东,所以有白手套掩护宏仁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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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仁以两亿美金在中国投资八个厂,据宏仁的财策包含周转金共需资金四亿美金,128亿台币,这128亿台币却在国民党的戒急用忍之下竟能顺利过关,那么请问三个问题:
一、国民党党营事业参与了宏仁投资,所以可以官商勾结,“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以白手套帮宏仁掩护过关?是否涉及官商勾结?
二、戒急用忍政策有漏洞可鑽?
三、国民党戒急用忍只针对人民百姓,不针对国内大企业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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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仁八个厂资金皆来自国内企业,而他将以2000亿台币,成立宏力高科技投资中国合作晶圆厂,宏仁声称资金来自海外,不会影响台湾经济,但一旦高科技一转移,将来会带给台湾什么样的经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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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仁资金中有台湾上市企业转投资,而其投资之资金是从股市中吸金所得或为个人投资或为投资人之获利?(待续)(20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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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15日
以道义支持JOJO LIN(续完)
4. 主题:宏仁会不会跟中兴银一样成为检调双方下一个调查的对象?(续完)
证据第三张至第八张
爱台?或卖台?
因为价值观的转变,台湾的财经体系出了问题。有银行与财团的勾结才有不停冒出的中兴银事件。而在面临中国加入WTO的压力下,两岸经济的互动,在卖台与爱台的呼声中,成就了许多偷偷摸摸的企业,然而国民党的戒急用忍,却早联合了宏仁集团偷跑。宏仁二亿美金投资实际需求128亿台币,资金来自台湾上市公司,这到底是爱台或卖台?
国民党败选,将所有两岸的问题丢给了民进党,而陈水扁因为王永庆帮他的台湾之子写了一篇序,而在5月11日各大报,让他的经济部长对外发言,对宏仁与江绵恒合作晶圆厂祝福他成功。而将我们未来科技岛的梦想,送给对岸,那么台湾是否早就被这些政商给卖了?宏仁运用两家BVI运作投资,并将投资资金藉由海外银行,透过两家BVI转金中国。这么多来自上市公司的资金,政府却说无法查。那么政府是否无奈的变成洗钱的天地?而宏仁之财策高获利21.35%。台湾的资金,税金收入却非台湾所有。
6. 台湾的资金一再外流,如果这2128亿里,都是台湾人的血汗钱,那么宏仁集团目前八个厂的获利财策高达21.35%,而将来这些获利缴税到底缴给了谁?宏仁董事长98年在接受TVBS访问时,声称爱台湾,要将根留在台湾。但是,两亿美金投资,21.35%的高营收净利,税金缴给了谁,请他拿回台湾贡献缴税?(提出其在TVBS的演讲稿比对)
7. 而两岸局势目前尚如此不稳,中国不放弃以武力侵犯台湾,对一个商人而言,哪里赚钱哪里去,只要搞好对岸的政商关系,台湾存不存在对他有何关系?是呀太子爷与少东拍拖,明天就算飞弹打过来,台湾消失了。那对他也都无影响。但是对我们投资大众与存款人来说,却不是如此。如果这些资金都来自国内,那么台湾人民的身家财产将来到底会在哪里?
8. 财政部明文规定,银行不得借款给大企业转进中国投资。宏仁资金中有无从台湾的银行中借款,再经由两家以上之BVI海外控股公司转进中国?
9. 经济部与财政部一句话,资金由海外转进中国,所以我们无法查,是真的无法查,或是不敢查或是根本不能查?
10. 如果对于这些上市公司投资宏仁的资金源头,台湾政府都无法查,那么是台湾政府无能?或是台湾的金融体系已经可以让犯罪集团作为洗钱的天地?
证据第四页与第八页。
资料里写得清清楚楚需借款金额,而借款金额转进中国方式,也如同投资汇款一样由BVI转进,而其中还特别写明包含“宏中”。“宏中”乃王文洋以其属下人员,以一名叫郭焕铭的员工当人头所成立的台湾贸易公司,银行只要打进宏中之统一编号,即可查到宏中在台湾之借款。有宝岛跟大安等。而且可要求查证宏中与国外公司之往来明细。王文洋藉此公司来转钱。
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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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相同宏仁的模式,请问此次宏力2000亿台币资金到底有无国内资金?而其资金到底都从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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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财政部,是否能够向人民担保,宏仁这2128亿的资金中,绝无来自台湾的资金,也绝无来自台湾任何一家上市公司拿股市中的吸金或由获利做转投资?或是绝无藉由控股公司或贸易公司,由台湾任何一家银行取得资金?
3. 类似中兴银的违规放贷案,一天一天的冒出来,下一个是谁?谁知道?但是这是否也表示着财政部对银行放款体制的监督与控管有漏洞?甚至也表示着银行与财团挂勾?那么对于彼岸投资趋热之后,会带给人民百姓将来什么样的一个保障?而经济部跟财政部,哪一单位能担保漳州电厂的资金?宏仁的资金里确实没有从台湾中借款出去?而漳州电厂的钱国民党政府查了多久,最后政府依样摇头,给予人民是一个没有答案的答案?是官商勾结或是白手套掩护事实?
4. 对于汞污泥的处理,高雄县民曾极力抗议,然王永庆老先生在高雄台塑股东会中表示,即使他愿意花钱处理,政府也要向他要求回馈。而这所谓的回馈,是否代表着对政府而言,只要大财团有回馈,政府即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不顾人民之身家性命财产。那么这样的政府是无能?还是如同戴白手套一般?而经济部一再声称,海外资金转进中国无法查,那么对于财团往中国投资的资金流向管制,是否也是如此一般会戴着白手套?而财政部之管制条例是否健全?
5. 我们希望见到一个有作为而与国民党不同的新政府,所以我们才支持换党做头家,期待清流共治的理想。所以我们更不期望再见到中兴银的事件,我们质疑宏仁这2180亿的资金来源,也希望政府能给我们看到实际的魄力。
6. 请中国信托与宝岛银行跟大安银行说明与宏仁旗下企业之往来情形。
以下问题请求帮我们质问阿扁政府与宏仁集团
1. 我们骄傲的说,我们的科技人才,全球所有的手提电脑,甚至网际网络智慧财产权,都出自台湾。但是,经济部长你一再呼吁企业核心技术留在台湾比较好,可是,在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在硅谷的人才一回流,台湾在五年内必定将遭受相当大的冲击。而台湾政府对于高科技投资中国如果门槛一松,宏力的模式一形成,又会带给台湾半导体业一个什么样的骨牌效应?而面对将来两岸的经济冲击,台湾又是否已想好了应对的准备?
2. 而我们兴建核四的声音,有反对有支持,而对于半导体业的污染与能源问题,经济部将如何克服?如何将这些企业真的根留台湾?真正建立一个科技岛?
3. 我们想知道台湾的经济未来在哪里?而台湾会不会被卖掉了?而又会被谁卖掉?
- 以上所提,绝非宏仁发言人一句不予置评,或谢谢关心所能带过,因为他已有可能影响至将来台湾的经济动脉。所以请宏仁针对问题,不要模糊焦点。
5. 我们也不想听到经济部与财政部,再推说你们查查看?或推说绝对不可能有白手套这样一句话,我们要的是答案,是正确的答案与保证。
(20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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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16日
驳最高法院法官苏茂秋、徐璧湖、曾煌圳、李慧儿、刘福来
4月27日,最高法院苏茂秋、徐璧湖、曾煌圳、李慧儿、刘福来五法官,以“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952号”民事判决,认定上诉人胡秋原的上诉有理,发回高等法院,五法官在判决书中说:
查上诉人(胡秋原)在原审迭次主张:被上诉人(李敖)于八十年6月13日、7月25日、8月6日,仍以李敖出版社名义在其任发行人之《求是报》,以刊登广告方式,连续将其所著之《李敖自传与回忆》一书售予不特定之第三人,使伊名誉受损深钜,伊提起本件诉讼之损害赔偿请求权并未罹于时效而消灭等语。原审亦认定李敖出版社有于八十年6月至8月间在求是报上登载销售《李敖自传与回忆》一书之广告之事实。则李敖出版社之发行人虽于八十年6月至8月间已变更为诉外人黄菊文而非被上诉人,但《李敖自传与回忆》系被上诉人所撰,若被上诉人未授权李敖出版社销售,该出版社如何有该书可供销售?况被上诉人于原审已自认伊为求是报之发行人,而发行人系主办出版品,并有发行权之人,此为八十年间尚属有效之出版法第三条第一项所明定,似见该书刊登广告于求是报求售,被上诉人尚不得诿为不知情及未授权,果尔,上诉人是否不得对被上诉人请求侵权行为之损害赔偿?此部分之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亦已罹于二年时效而消灭?即有再事斟酌之余地。本院前次发回意旨曾予指明,原审仍未注意及此,自嫌疏略。从而本件事实既欠明了,本院尚难为法律上之判断。上诉论旨,执已指摘原判决不当,声明废弃,非无理由。
五法官上面所认定的所谓理由,其实全不成立,兹分别驳之于下:
一、五法官说《李敖自传与回忆》为李敖所撰,所以发生授权销售行为,五法官根本搞错了:这本书根本不是李敖出版社出的,而是文星书店有限公司出的。五法官一开始连出版社都弄错,可见他们是多么不用心!依照附卷之“著作权转让契约”,明订
著作权转让契约
一、契约双方:
甲方:李敖先生
乙方:王自义(文星书店有限公司)
二、契约内容:
1.甲方愿将自著之《李敖自传与回忆》一书之著作权转让与乙方。……
2.乙方应付给甲方本书全部稿酬(以伍佰本书折抵),并在本书出版后一个月内一次结付给甲方。…
可见《李敖自传与回忆》是属“卖断”行为。“卖断”者,买方付了“全部稿酬”而完成“转让”手续所有权归于买方之谓也。《李敖自传与回忆》既不归李敖所有,则所有人即文星书店有限公司王自义之销售行为(包含登广告行为),又与李敖何干?
二、广告内容是李敖出版社登它代销的《李敖自传与回忆》,该书为他家出版社(文星书店有限公司)出版。按照《出版法》第1条、第3条、第20条、第22条规定,发行人只对自己出版社的出版品负责,不对他家出版社的出版品负责。所以,纵使李敖是发行人,也不负责。
三、五法官大引《出版法》,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出版法》。《出版法》第1条、第3条明文规定是:
第1条:本法称出版品者,谓用机械印版或化学方法所印制而供出售或散布之文书、图画。发音片视为出版品。
第3条:本法称发行人者,谓主办出版品,并有发行权之人。新闻纸、杂志及出版业,系公司组织,或共同经营者,其发行权应属于依法设立之公司或从其契约之规定。
据《出版法》第1条,可见“发行人”一词,是自己用机械或化学方法出版书籍而予以发行的人。但《李敖自传与回忆》一书,虽见于《求是报》广告,但并非《求是报》出版品,而是文星书店有限公司出版品。照《出版法》,《求是报》既未以机械或化学方法出版该书并予以寄送,自然就不属求是报发行人的责任。
四、再据《出版法》第3条第2项,明定新闻纸系公司组织者其发行权在公司。但据“行政院新闻局出版事业登记证”,明定《求是报》的发行所名称是“求是报社文化企业有限公司”,《求是报》发行人虽是李敖,但报纸却是公司组织。再据台北市建设局登记的“求是报社文化企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事项卡”,正面明列董事一人、背面明列该董事为“邓丽华”。依《公司法》第8条:“公司负责人……在……股份有限公司为董事。”足证登广告等业务行为乃是法人公司“董事”“邓丽华”及其手下广告业务负责人之行为,与发行人李敖无涉。五法官对《出版法》第3条只知其一(第一项)而不知其二(第二项),不知按《出版法》,发行人所负责任概予明定,根本不含广告责任在内。
五、本案虽为民事案件,但从刑事乌龙判决而来。乌龙判决起于地院刑庭法官施俊尧和高法院刑庭法官陈国梁、刘景星、张连财的枉法裁判。在他们的判决书中,李敖不是一个,而竟冒出三个。即
1.写文章的李敖
2.李敖出版社发行人的李敖
3.《求是报》发行人的李敖
刑庭法官把三个李敖当成一个李敖,而认定“应论以连续犯一罪”。他们全弄错了。因为按照法例,“连续犯之所谓出于概括犯意,必须其多次犯罪行为自始均在一个预定犯罪计划以内,出于主观上始终同一犯意之进行,若中途另有新犯意发生,纵所犯为同一罪名,究非连续其初发的意思,即不能成立连续犯。”(70台上6296)更重要的是,连续犯又必须是同一行为人,先后多次行为,必须出于同一行为人。如果行为人根本不同一,就无从发生单一之决意;决意不单一,就根本不属基于概括犯意的连续犯。
事实上,三个李敖根本不同一。据“行政院新闻局出版事业登记证”与台北市政府新闻处最新证明函件,都证实李敖并非李敖出版社发行人,发行人乃是黄菊文。足证“2.李敖出版社发行人的李敖”并非事实,主体与行为人都不同一,犯意无从概括,自无构成1.到2.连续犯的条件。
因为1.到2.无法连续,到了2.就变成另一自然人黄菊文而非李敖,所以2.到3.也无法连续,“2.李敖出版社发行人的黄菊文”跟“3.求是报发行人的李敖”主体和行为人都不同一,犯意无从概括,自无构成2.到3.连续犯的条件。
至于“3. 《求是报》发行人的李敖”,因报社是法人组织,公司是法人,李敖是自然人,更不发生连续犯问题。韩忠谟“刑法原理”说连续犯的性质:“对于数个行为概括的有所预见,而决意继续实行之者是为决意之单一,或意思之继续,……此种意思,自须发生于行为之初,若于中途发生新犯意(即以同一机会表现不同之犯意),则基于新犯意所实行之犯罪行为,即应独立成罪。”所以,本案因行为人不同一,前后根本无法衔接、根本不属连续犯。胡秋原只能就第一个写文章的李敖去告,但他却在知悉内容后逾六个月才去告,只能判不受理。刑庭法官不判不受理反判以连续犯罪,是典型的枉法裁判。如今最高法院五法官不知更正下级法院判决,反倒跟着枉法裁判,如此“最高”,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以上一、二、三、四、五所举的证据,都在附卷之中可按,五法官不予明察,竟偷懒做出乌龙判决,令人不胜惊异!特将他们大名刊于《李敖电子报》及李敖其它著作之中,永为世之枉法裁判者戒!
(2000年6月16日)(20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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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19日
答最高法院法官范秉阁、朱建男、曾煌圳、许树林、郑玉山的判决书
去年6月4日,最高法院范秉阁、朱建男、曾煌圳、许树林、郑玉山五法官,以“八十八年度台上字第1208号”民事判决,认为“上诉人李敖”和“上诉人秦孝仪”“两造上诉论旨,分就其败诉部分,指摘原判决不当,求予废弃,均非无理由。”因而发回高等法院,五法官在判决书中说:
秦孝仪身为故宫博物院院长,于其法定职掌相关事项,在上开李敖所收藏《周越跋王著千文》物件,未经客观公正机关或专家鉴定为真品之前,对于出面洽商人陈兆基以上开陈词,强调此系真迹国宝,不予高价收购,即属失职及斯文扫地,而欲公诸中外媒体周知等情,主观上认该收藏者(即李敖)及为其出面洽商之人不无强行高价销售手段不当,有对公务员施压逼渠收购之情状,因于立法委员质询时,被动表明故宫收购国宝须经鉴定真伪、考虑预算等相关程序立场,及始末缘由,就李敖收藏执有,及由陈兆基出面洽商求售之上开《周越跋王著千文》文件,为上述答询,陈称他们威胁说若伊不买,即要公布一些事情云云,似非全然无据不实。秦孝仪上开抗辩,及有利证据方法,是否合无足采?非无详为斟酌推求之余地。原审未详调查审认,遽尔判决,已嫌疏略。
云云。事实上,秦孝仪一口咬定《周越跋王著千文》所有人是李敖,但他没有直接证据。“八十五年12月13日笔录”中,有这样问答:
法官问:你说“求售四千万为故宫所婉拒”,陈兆基是他的代理人,这如何认定?
秦孝仪答:我是根据李敖所写的《中国艺术史一个断层的重建——周越墨迹研究》的文章得到资料,他与陈兆基的关系,做此判断。
另在“答辩状(二)”中,再一口咬定所有人是李敖:
其于八十四年12月所为《中国艺术史一个断层的重建——周越墨迹研究》文中早已再三自认。
奇怪的是,遍查李敖这篇论文,没有一个字提到周越墨迹的所有人所有权问题,又何来“再三自认”?李敖全文谈的都是周越墨迹的学术地位艺术史地位问题,秦孝仪何能瞪着眼睛乱读文字、胡说八道?李敖论文中谈到台大艺术史研究所所长来看周越的字,但那是陈兆基送来托李敖向学者们请益的,何能乱读文字,以此推论为李敖所有?李敖论文中提到他与陈兆基共同研究周越墨迹、共同撰文,又何能乱读文字,以此推论为李敖所有?世间研究故宫博物院中墨迹者多矣,是不是一研究、一撰文就变成中华国宝的所有人了呢?如此推论、如此把国宝投怀送抱,岂非大笑话么?
秦孝仪又在答辩状中争执说:《时报周刊》等媒体报导,“从未见自诉人作任何申辩澄清”,意谓既未更正,等于默认云云。这种“秦氏罗织学”,令人发笑。新闻媒体报导错误,当事人岂有必要或闲工夫一一更正?且即使去函更正,也未必如愿,此由李敖与《中央日报》更正纠纷可证。《中央日报》拒为李敖更正,纵李敖诉之于“新闻评议会”,该会且以“评六字第7927号”裁决《中央日报》犯错,虽然如此裁决,《中央日报》仍悍然拒不更正。可见更正之事,多呕闲气也!美国总统林肯声言他从不向媒体更正,其理在此。
最可怪者,“秦氏罗织学”一再咬定“周越的字”为李敖所有,其实纵使为李敖所有,又怎样?按照《国立故宫博物院组织条例》第1条、第2条,对“中国古代文物艺术品”之“征集”、“搜购”,本为职责之一,既有中国古代重要文物艺术品如“周越的字”在外,依照故宫法定职责,奔走争取都来不及呢,又何来所有人是否为李敖的争执?是李敖的又怎样?难道是李敖的,你就拒绝吗?所以,本案关键根本不在“误认”,而在根本不该“误认”。一、纵为李敖所有,依故宫组织条例与办法,也要“征集”、“搜购”;二、不论是否为李敖所有,你秦孝仪都不能在立法院捏造事实诽谤他。五法官分不清本案重点,所以跟着秦孝仪的胡搅蛮缠,把本案关键给判丢了。
本案关键在秦孝仪故意“误认”后,捏造事实,对李敖诽谤。秦孝仪捏造事实,经陈兆基到庭作证后,已一切穿帮。陈兆基庭证说他“另有在八十三年7月下旬见过秦孝仪一次面”,第二天写信给杨大使、蒋秘书长及秦院长三人,原信俱在,全无“威胁”之事。最离奇者,“八十五年12月3日笔录”中,有这样问答:
法官问:自诉人称(被告)在立法院称如果我不买《周越跋王著千文》,他就要公布一些事,我对他说你只好公布,被告用何方法说?
秦孝仪答:我心里想的。
对照起《立法院公报》中秦孝仪的原文:“过了二天,他们威胁我说,若我不买……他就要公布一些事,我对他说你公布好了。”原来“我对他说”那一情况竟是子虚乌有的!原来竟是秦孝仪“我心里想的”的“秦氏幻觉”!——堂堂故宫博物院院长,竟敢在堂堂国会庙堂之上,公然扯谎,把幻觉当事实来诽谤他人,这是什么作风呢?如此明目张胆的恶劣行径、如此胆大妄为的目无法纪,法官再不判他的罪,司法可就真死了!
本案从地院到高院,秦孝仪所以被一路被判赔偿李敖,自三十万增到一百万,关键都是秦孝仪因“过失”造成李敖名誉受损,而今天最高法院五法官却没看清本案关键,反倒以秦孝仪“误认”做为“斟酌推求之余地”,其实“误认”可以,“误认”以后,就可以把“我心里想的”脱口而出、坐实公堂,诬指李敖威胁他吗?
五法官判决书中又说:
再查秦孝仪上开答询系于八十四年4月20日所为,如系侵权行为,即系斯时已发生;李敖所提盖有八十四年5月4日邮戳牛皮纸袋之内容物不明,难认李敖系于同年5月5日始知悉其事等情,既为原审所认定;又李敖系迟至该发生日起算逾二年后之八十六年5月2日始提起本件诉讼,复有原起诉状上收状戳可稽(见一审卷四页)。秦孝仪复抗辩,此请求权已罹二年时效而消灭,则请求权利人李敖自应就其主张迟至八十四年5月5日始知受有侵害之利己事实负举证责任。乃原审竟谓应由秦孝仪就此负举证责任,所持法律见解,亦有未合。
云云,这一部分,业经李敖的律师龙云翔在4月27日“民事准备状”陈述在卷,全文是:
关于时效部分:上诉人是民国八十四年5月5日收到立法委员谢聪敏邮寄“立法院公报初稿”第三十四期,始知被上诉人诽谤情事,系争牛皮纸袋,经证人谢聪敏八十八年8月25日到庭结证,为其邮寄上述立法院公报之用属实(见准备程序笔录)。故上诉人八十六年5月2日提起本诉,未逾二年时效期间。
既有谢聪敏作证无误,自无争执余地之可言。
五法官判决书中又说:
末按慰藉金之赔偿须以人格权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为必要,其核给标准固与财产上损害之计算不同,惟仍应斟酌两造身份、地位、经济状况及被害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为量定。查上诉人李敖于原审主张:伊在台湾被打压……伊之声誉不应以台湾标准论定,伊之身份地位可由全美华人协会颁发奖项及纽约时报报导获肯定;本件造成伊之伤害尤甚于一般小民;秦孝仪申报财产尚有房屋各云云(见原审卷140页背面、17页),并提出世界上英语系统报刊或单位对李敖的肯定一文暨相关外来附件、监察院公报,及故宫博物院查复立法院谢聪敏委员质询之书面答复文等件为凭(见原审卷156至169页、177至179页)。乃原审对李敖所指上述其在国外学界、政界着有声誉,所受损害甚大;及秦孝仪资力丰厚,尚有占用国有基地自建房屋等不动产等情状恝不置论,仅泛言李敖台大历史研究所肄业、博学多识,现为电视节目制作及主持人,年薪一百万元,无庸举证;秦孝仪上海法学院毕业,现任故宫博物院院长,有存款三百余万元及字画收藏;疏未就李敖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若何,详为调查审认,遽尔认李敖请求之慰藉金以一百万元为适当,即有可议。
云云。这一部分关键,五法官要求“疏未就李敖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若何,详为调查审认”,就以“慰藉金以一百万元为适当,即有可议”,按诸实情实例,确属可议,以法院往例为例,当年“陈水扁诽谤冯沪祥案”,内容只是区区“以翻译代著作”六个字,就判二百万;“雷渝齐诽谤关中案”,内容只是区区“拿蔡辰洲好处”六个字,就判三百万。而当年陈水扁、雷渝齐论名气,不能跟秦孝仪比,被害人冯沪祥、关中论名气,亦不能跟李敖比,而本案李敖索赔二百万元,竟以对折判决,显属可议。至于所谓“精神痛苦程度”,根本不是可以举证以明的。以慰安妇为例,被迫做了军妓,每天接客五十次,试问其身心痛苦还须证明么?美国《独立宣言》开宗明义,指出有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self-evident),五法官如此要求,则失之咬文嚼法、胶柱鼓瑟了。他们虽然支持李敖的上诉理由,但在这一点上,也就是在“精神上痛苦程度”要求“调查审认”上,是强人所难的,自应以“不证自明的”才符合经验法则。(以上所举的证物,都在附卷中可以查到。)
2000年6月19日(20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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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0日
陈水扁是“中华民国”第十任总统吗?
国民党政府没垮台前,举办这次所谓“中华民国”第十任总统选举,结果民进党的陈水扁“仙人偷桃”后“沐猴而冠”,当上所谓第十任总统,其实,如口口声声今年是“中华民国”八十九年,则八十九年间,总统绝不止十任,早在民国元年到1928年间,就有十任可循,现开1928年前中华民国历任元首(总统、执政、大元帅)姓名表如下:
任别/头衔/姓名/别号/籍贯省/籍贯县/任期起讫/卸任原因/备注
一、第1任临时大总统/孙文/逸仙/广东/香山(中山)/19120101-19120401/南北统一,荐袁世凯而辞职/(一)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大总统职后,于4月1日始行解职。(二)副总统黎元洪
二、第2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慰亭/河南/项城/19120310-19131010/国会选举正式总统而解职/副总统黎元洪
三、总统/袁世凯/慰亭/河南/项城/19131010-19160606/帝制失败,病死/(一)副总统黎元洪。(二)1916年1月1日称帝,改号“洪宪元年”,1916年3月20日撤销帝制
四、总统/黎元洪/宋卿/湖北/黄陂/19160607-19170701/安徽督军张勋“复辟”,呈请辞职/(一)1916年6月6日袁世凯死,以副总统继职。(二)1916年10月30日国会补选副总统,冯国璋当选
五、代总统/冯国璋/华甫/河北/河间/19170706-19181010/受皖系压迫,于任期届满,即行退职/1917年7月在南京摄行总统职务,8月入京
六、总统/徐世昌/菊人/直隶(河北)/天津/19181010-19220602/直系军人邀请黎元洪总统复任,以便他日推举曹锟为总统,故逼徐世昌退位/(一)1918年9月当选总统,1922年6月2日辞职,黎元洪6月11日入京复任总统,其间由阁员高凌蔚摄总统职务。(二)副总统未选出。
七、总统/黎元洪/宋卿/湖北/黄陂/19220611-19230603/因直系军人拥曹锟为总统,被逼去职
八、总统/曹锟/仲珊/直隶(河北)/天津/19231010-19241102/冯玉祥倒戈,1924年10月23日发生“北京政变”,曹锟被幽禁于延庆楼,被逼辞职/1924年11月2日,总统印信移交国务院,代理国务总理黄郛摄行总统职务,同月24日解职
九、临时执政/段祺瑞/芝泉/安徽/合肥/19241124-19260420/未获张作霖支持,通电下野,返居天津/段祺瑞下野后,北京政府先后由兼代国务总理颜惠庆、杜锡珪、顾维钧等摄行执政职务
十、大元帅/张作霖/雨亭/辽宁/海城/19270618-19280603/“北伐”军进逼京津后,张作霖通电声明率军退出关外,返回东北/1928年6月6日,北京和平解决,悬挂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12月29日,东北易帜,全国统一。自此到1949年,形式上是国民党天下。
1948年4月19日,国民党在南京召开国民大会,选出了蒋介石做总统,这是总统之名,在“中华民国”史上的重新出现,但并非首次出现。国民党对“中华民国”总统第几任第几任的分期方法,显然是大大的有毛病的(客气地说,是有语病的)。因为若说1948年当选的是“第1任”,则1948年以前37年间的“中华民国”中的历任总统(包括国民党必须承认的孙文在内),又搁在哪儿?若说1948年起的总统是“行宪后”第1任,但也与法统和事实都不合,因为“中华民国”早在1912年就是民国元年了,并非1948年才是民国元年。何况所谓“行宪后”的说法,国民党也罕言之矣。并且所谓“行宪后”之说,也是巧立名目,因为这样加帽子,则以前的总统都可援例大加特加,袁世凯就可来个“行约(约法)后”第1任了,别人也可以依样葫芦了,试问一个国家的总统任期算法,可如是乎?第3任的美国总统杰斐逊(Jefferson),能说他是“戡乱后”第1任吗?第16任的美国总统林肯(Lincoln),能说他是“内战后”第1任吗?除非美国亡了国,杰斐逊、林肯不会这样吧?
所以,稍知“中华民国”历史的人,对国民党这种腰斩“中华民国”法统的做法,是绝对不敢领教的事。国民党可以说袁世凯他们不是你们同志、可以说你们不喜欢他们,但不能否认他们做过“中华民国”的总统,要否定他们,除非先否定“中华民国”,但你们既然承认“中华民国”已89年,则你们把1928年前的“中华民国”拦腰一斩,就完全不通了——这样子的“中华民国”岂不是短命了的“中华民国”了吗?
所以,若不短命,陈水扁当的,绝非“中华民国”第10任总统。不过,事实上还是短命了,因为“中华民国”早在1949年就亡国了,又何来总统呢?
(2000年6月20日)(20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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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1日
殷巢张占
——跋王晓波致敖哥书
6月10日、11日报上说:前台大教授张忠栋逝世周年前夕,财团法人殷海光先生学术基金会定10日下午2时至5时,在台大校友会馆三楼A厅举行“张忠栋与台湾自由主义讨论会”,邀请澳洲昆士兰大学邱垂亮教授发表“自由主义的新境界”、刘季伦教授“谈夏道平先生与张忠栋教授的一个因缘”两场演讲,并以“张忠栋与台湾自由主义”为题座谈,由台大哲学系教授林正弘担任主持人,台大历史系教授李永炽、前“九十年代”负责人李怡、世新大学李筱峰教授、台大法律系教授颜厥安,及张忠栋关门弟子潘光哲担任引言人。此外,包括台大法律系教授李鸿禧、内定央行副总裁陈师孟等张忠栋生前友人也到场致词,总统府秘书长张俊雄也代表陈水扁参加并致词,表达他们对张忠栋一生献给自由主义及台湾民主运动的感念,李鸿禧等人还表示张忠栋对台湾诚挚的爱,令人动容,而他加入外独会,是外省人现身台湾,从事台独运动的典范云。
消息传出,台大哲学系教授陈鼓应打电话给我,深感气愤,认为殷海光基金会这样干根本是糟蹋殷海光;同系教授王晓波也写信来,十分愤慨。看了晓波的信,我愿花半小时写这篇跋文。
《诗经》里说:“维鹊有巢,维鸠居之。”《易林》里说:“鹊巢柳树,鸠夺其处。”这些说法演变出“鹊巢鸠占”的成语。殷海光基金会是两梯次鹊巢鸠占的局面,第一梯次,它排除了当年对殷海光的真正支援者和真正追随者。得手以后,第二梯次就排除了殷海光自己。这次闹出的由殷海光基金会大力吹捧假自由主义张忠栋的闹剧,就是顺理成章的卑鄙作业。其实在殷海光倡自由主义时和反抗国民党时,张忠栋根本是国民党的反自由主义的学术鹰犬,其它张忠栋的吹捧者更无论矣!
今天以殷海光基金会做鹊巢,而以群鸠鸠噪,其目的,无非想借殷尸还张魂而已,其实殷与张,除了同是湖北佬外,实无一相同,鹊永上升为鹊,鸠永沉沦为鸠,鱼目想混珠,终归死鱼之眼而已。(2000/6/21)
【附录】王晓波致敖哥书
敖哥:
今日见《联合报》,昨(10)日由殷海光学术基金会举办“张忠栋与台湾自由主义讨论会”,各台独官僚和学者云集,以纪念张忠栋逝世周年,说是“张忠栋为一自由主义的实践者,并对其由统而独的思想光谱转变多所讨论”。
张忠栋是否是自由主义者还是投机主义者,包括他由美国返台,参加以反共爱国联盟为主的国民党学者主办的“人与社会”,大力支持蒋经国接班,但又未能挤入蒋经国接班队伍的阳明山二十八宿,这是您李敖的“主权范围”,我姑且不论。张忠栋身为台大历史系教授发表有关近代中国思想史的言论,其学术水平和谬误也姑暂且不论。
张忠栋生前是“外省人台湾独立会”的主要成员。“外省人台湾独立会”的名称就是荒唐的,如果台湾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根本就没有“外省人”,而只有“外国人”,“外国人”要去干预台湾要不要独立,这不是干涉台湾内政吗?如果台湾只是一个省,张等才能是“外省人”,但一个省又怎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呢?“外独会”之不通从其名称开始。(待续)(20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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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2日
殷巢张占
——跋王晓波致敖哥书(续完)
“外独会”只承认自己是“台湾人”,不是“中国人”,只能认同“台湾”,不能认同“中国”。外省人在台湾,就有如各省人在北京一般,上海人住在北京就只能承认自己是“北京人”,就不能承认自己是“上海人”或“中国人”吗?“外独会”主张之荒谬也无须批驳了。
所谓“认同”台湾有三种:户籍认同、省籍认同、国籍认同。住在台湾岛上的人,我们的户籍都在台湾,当然认同台湾,但金马同胞必须例外。台湾有各省籍人口的户籍(包括金马同胞为福建省籍),谁出生在哪一省,谁的父母是哪一省人,是上帝决定的,明明是外省籍的人如何去冒充台湾省人,去认同台湾省籍呢?至于国籍认同,台湾还没建国,要等台湾建国后,我们才能去认同台湾国籍呀,在这之前全台湾金马的同胞在法律上仍是中国人,硬是不准台湾人认同中国,那是台独法西斯,又哪里是自由主义呢?
人权尊严最重要当为出生的尊严,因为出生是没有自由意志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践踏自己出生的尊严,就是践踏自己的人权尊严和人格。张忠栋生前还当过民进党不分区国代,这和他的“外独会”是否有关,是否是民进党给他践踏自己人格尊严的政治补偿。这个问题也当留给后代史家去评说了。
殷先生是我们台大的老师,虽然我的学术老早已与殷先生分道扬镳,但殷先生的道德人格影响我至今。今天,基金会以殷先生的名义去吹捧一个“外独会”的台独分子,我怕殷先生会在地下不安,会有损殷先生身后的令誉。
殷先生生前反对过共产党,反对过国民党,批判过中国文化,宣扬西方近代文明,主张自由民主,但是殷先生绝对不是一个反对中国的人,恰恰相反,他和许多近代中国新文化运动者一样,其动机是为了挽救中国,是中国的爱国主义者。
殷先生就读西南联大时,在抗战最危险的时候,响应“十万青年十万军,一寸河山一寸血”而投笔从戎参加青年军的。抗战胜利,台湾光复,殷先生出过力,流过血。他能主张光复后的台湾重新从中国割让出去吗?
不必讳言,战后台独有强烈的皇民化背景。请问殷先生会同意吕秀莲在马关百年跑到日本去感谢马关割台是“不幸中的大幸”吗?殷先生会同意日本人不必为侵华战争向中国道歉吗?殷先生会和台湾第一汉奸辜显荣之子辜宽敏一起同列总统府资政之列吗?殷先生会同意李登辉和陈水扁邀请石原慎太郎来台北“视察”吗?
殷先生是一位有尊严的学者,甚至有过度的知识和道德的傲慢,他生前瞧不起权势,藐视主流价值,尝言“隔离的智能”。如果殷先生在世的话,他会允许以他的名义去巴结权势,奉承主流价值,去举办什么“张忠栋与台湾自由主义讨论会”吗?
殷海光学术基金会的主事者,也有一些是殷先生生前的学生,也许“钟鼎山林,各有天性,不可强也”,但是,如果他们对殷先生还有一点起码的尊敬的话,请不要再糟蹋殷先生了。
王晓波 2000年6月11日(20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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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3日
李远哲的即溶门徒
李远哲是个双料无信无耻的人:第一、他宣布辞了中央研究院院长,又无信无耻的干下去了;第二、他自己无信无耻还不说,还代陈水扁宣布说选举政见可以不兑现,并且这种宣布,是在陈水扁上台后十一天就宣布了,选举政见在当选后可以这么高速的作废,古今中外,都骇人听闻。而李远哲自己无信无耻之不足,还教陈水扁无信无耻。以他们的身份,这就更骇人听闻了。
相对的,李远哲的门徒陈水扁他们倒真是“不负师教”!他们活像即溶咖啡式的立即接受了李远哲的指点,以他们大声疾呼的“外力(党政军)退出媒体”的政见为例,照立委周锡玮送给我的他制作的表,就有这样的白纸黑字:
民进党著名人士历来对外力(党政军)退出媒体之发言内容
著名人士/场合/时间/说话内容
总统/陈水扁/党政军退出三台运动联盟拜会/(1995/6/26)/党政军必须退出台视,台视的新闻报导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
总统/陈水扁/传播白皮书/总统选举竞选时/让新闻局长单纯回归政府发言人角色,并成立超然独立之“传播委员会”来合理分配媒体资源,监督媒体之社会责任。
前主席/林义雄/签署党政军退出三台运动联盟协议/党政军应释出三台股权,并成立监督委员会,各总统候选人也应公平使用电子媒体。
下任党主席/谢长廷/“新闻自由与大众媒体国际研讨会”/(1995/5/27)/“党政军应退出三家电视台。媒体与政党是当代民主政治的两大基石,从媒体开放程度可知国家媒体开放程度。”
下任党主席/谢长廷/立法院教育委员会/(1993/4/19)/“基于政府不宜介入媒体之原则,要求教育部立即将投资华视股份撤出”。
研考会主委/林嘉诚/“政党暨公职人员退出媒体活动”/(2000/2/12)/“反对党一向关心媒体公平正义,传播白皮书即将发表,未来将配套推动。”
教育部政次/范巽绿/“政党暨公职人员退出媒体活动”/(2000/2/12)/该活动之发起人。
文建会副主委/罗文嘉/“这样的三台不需要被监督吗?”座谈会/(1995/8/29)/“预测将有大规模群众运动,对三台长期包围”、“不然不足以撼动顽劣、顽固的三台。”
文建会副主委/罗文嘉/公开场合/(1995/9/2)/“目前是改造媒体之大好时机”、“在野党派、知识界与民间力量应组合联合阵线,削弱三台垄断。”
立法委员/洪奇昌/立法院教育委员会/(1993/4/19)/“基于政府不宜介入媒体之原则,要求教育部立即将投资华视股份撤出。”
立法委员/王拓/“政党暨公职人员退出媒体活动”/(2000/2/12)/该活动之发起人。
前台北县长/尤清/党政军退出三台运动联盟拜会/(1995/5/17)/要求三台在选举期间应公平使用电子媒体。
其实,上面这些信誓旦旦的政见,即使在陈水扁5月20日就职前三天,内定行政院副院长的游锡堃还满口应承呢。5月18日《中国时报》陈嘉宏报导如下:
内定行政院副院长游锡堃昨天在接见“党政军退出无线广播电视台”代表时承诺,党政军退出无线电视台政策,是民进党和总统当选人陈水扁长期努力的目标,新政府一定会尽全力落实。游锡堃指出,新政府将推动党政军退出无线电视台和股权分散的修法,以达成三台公众化的目标。
由立法委员、专家学者和媒体工作者组成的“党政军退出无线广播电视台修法推动小组”,昨天上午前往民进党中央党部拜访游锡堃。学者柴松林表示,他很担心新政府会学习旧政府的一些陋习,希望游锡堃能带领阁员扬弃过去传统,他以最近的台视股东会为例指出,台视应该完全民营化,股权释出也不能完全转移给财团,应用抽签方式决定。
台大法律系教授贺德芬则对陈水扁与全民电视的关系提出质疑,她指出,必须要求民视没有政党包袱,才能进一步要求中广、中视落实党政军退出。
立委李庆安则代表修法小组提出四大诉求,包括:一、新政府应在最短时间内尽最大努力达成党政军退出无线台的目标;二、新政府和民进党尽力配合修法,推动党政军退出媒体和无线台股权分散的目标;三、在党政军退出媒体后,新政府应成立专案小组研究媒体结构及股权还给人民的问题,达成真正媒体公众化;四、执政党不可拿四家无线台的人事布局做为政治酬庸,也不能因某些股东是媒体人士,就不用退出无线台,模糊这个目标。
对于这四大诉求,游锡堃表示,前三项不但是民进党长期努力的目标,也在陈水扁的竞选政策白皮书中,因此新政府一定会尽全力落实;至于无线台股权释出有阶段性,且他也不是人事问题决策者,但他承诺会把此一诉求转达给内定行政院长唐飞。
但是,事实的发展却是:民进党一朝权在手,不但不放出民视,并且完全国民党化,把公视、华视等台也巧取豪夺起来,而主其事者,就是“老烟枪”新闻局长钟琴。钟琴托言政治力应退出媒体运作,新政府将以一到两年时间成立独立的传播委员会云云,事实上,只是缓兵之计,以便从容让民进党扁系人马入主媒体,而李远哲的无信无耻,由于即溶门徒的最佳表现,也就后继有人了。(20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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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6日
美国的“天安门事件”
六四“天安门事件”以后,中国的领导人,每碰到美国人追问的时候,好象都有点吞吞吐吐的味道,我认为这是他们不熟知美国历史之过。如果是我,我会以美国历史上有名的“酬恤金进军事件”(Bonus March ,也叫“奖金进军”事件)骂回去。
据《麦帅回忆录》第四篇“两次大战之间”的说法:
在我参谋长任内,最沉痛的一段插曲是所谓“奖金进军”事件。
那是美国进入经济大恐慌的第三年。全国各地有千百万失业者在悲叹和饥饿。自从1893年财政恐慌,未见过一般国民情绪有如此低潮。1932年5月末,一支衣衫褴褛的队伍的前头队到达华盛顿,拼命要影响国会通过立即把“退伍军人奖金”付现款。这项奖金是在1924年以“调整补偿证”的形式获到授权,二十年后付现款。
这支叫花子式的队伍,在巍峨堂皇的华府市区内过着邋遢不堪的生活,活动两个月毫无结果。其中有些人,便睡在宾夕法尼亚大道周围坍毁的建筑物里。为了使他们遮蔽风雨,我在安纳科西亚滩地,替他们架起帐篷和露营设备。我并下令供给他们若干活动厨房车,以解除他们在炊事方面的严重痛苦。这种行动在国会里引起轩然大波,活动厨房车只好被收回。
“奖金进军者”在白宫前席地而卧。
在希望幻灭后,这些衣履骯脏、乱发蓬蓬和情绪愤慨的人们乃向白宫、国会和其它神圣不可侵的联邦建筑物进军。最后,他们的挫折和共产党的阴谋刺激,使他们变成一群暴民。
这些退伍军人的领袖是华特斯,奥里冈州波特兰人,是一位失业的罐头厂厂长,第一次大战中曾任军士。他很有些说服群众的演说天才。我和他举行会谈后,达成一项协议,如果陆军被调进华府时,他将撤走这些退伍军人。
6月,情势转形紧张。安纳科西亚营地这时约有一万七千名退伍军人,散布在每一块空地上。他们饱尝艰苦,夏日蒸晒,生活环境污浊,经过漫长时间等待着每人可以分到一千多块钱(如果国会立即授权付款)——这些影响造成死亡相继的情势。
我的老友纽约州长罗斯福派人通知“奖金进军者”中的纽约居民,如果他们立刻离开华府返回故乡,纽约州政府将替他们付火车费。胡佛总统也请求国会通过一项法案,授权向这些退伍军人贷借旅费,于是许多真正退伍军人便纷纷离开。联邦调查局随即报告,根据对奖金进军者4723人指纹检查的结果,其中1069人都犯有前科,829人且曾被判罪。
“奖金进军者”要的是政府承诺发给的“退伍军人奖金”以现金支付。
当时华盛顿首都警察,由警察监督葛拉斯佛指挥,葛氏是一位退伍准将,极富才具。他也是我的西点旧友,1904年毕业,比我低一班。他曾两次和我商讨调派陆军协助,两次都被我婉言劝止。到了7月28日,暴动发生了。葛拉斯佛监督被这些暴民殴伤,徽章被扯掉;枪声响起,两名退伍军人当场毙命。警察当局立即通过哥伦比亚特区行政委员会,要求联邦军队协助。(待续)(20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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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7日
美国的“天安门事件”(续)
胡佛总统建议由我会同军队前往,以保证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暴力行动。陆军部长赫尔利于7月28日下午2时55分发布命令,并在我的要求下,把这项命令写成书面形式。命令中指示我:“包围出事场所,立即予以肃清不得稽延。把所有犯人交付民事当局。在发布命令时,注意对出事地区内任何妇女或儿童善予看待。在执行这项命令时,注意采取所有人道精神。”
六百名军队在麦尔斯准将统率下已经从华盛顿附近驻防区调到华府。我遵守总统的意旨,会同麦尔斯将军前往,并随身带领两名后来在世界史上赫赫有名的官员——艾森豪少校和巴顿准将。
在现场上一枪未发。军队仅利用催泪瓦斯和坚定前进来应付暴民的棍棒和石击。到晚间9时30分,安纳科西亚滩地一带已经完全肃清。当我们在渡越安纳科西亚河时,我接到赫尔利部长的指示,告诉我斟酌情形停止行动。当我们肃清了河上的桥梁后,我立即下令停止前进;但正在这时间,暴民纵火烧着他们的营地。当夜的军事行动便到此结束。
军队开进,棍棒齐挥。
最肆意歪曲这次事件真相的报导,立即传播遐迩。我受到猛烈攻讦,我被描写为骑着一匹白色高头骏马,全副军装,挥舞着血腥军刀,率领着一批疯狂的马队向无辜的平民冲锋。实际上,那天没有骑兵冲锋,也没有气势凶猛的白骏马,更没有指挥刀。
十六年后,一位迷途知返的共产党员,盖特劳,在《他们的生活全部》一书中写道:“坦克车和军队展开活动,把那些奖金进军者逐出华盛顿——那正是共产党希望发生的事,也正是他们阴谋挑动的事。现在他们可以指称胡佛为谋杀凶手。他们可以指控美国陆军是华尔街的工具……指控美国政府和国会是血腥的法西斯屠夫……”(1964年中央日报社译本)
麦克阿瑟上面的回忆,再赖也赖不掉美国的领导人对自己的人民动了手,并且打死了人。根据我查到的外电,1932年7月28日路透社电,明说“大队步兵,殿以坦克,搜查房舍,尽行驱走。”又驱逐五英里外的一处营地,该处驻有退伍军人七千人、妇女四百八十八人、小孩三百八十人,妇孺先已退出,军队在参谋长麦克阿瑟统率下,放瓦斯、烧帐篷,受伤者五十余人。并且还有资料证实,有小孩子被麦克阿瑟下令放出的催泪瓦斯弄死了,还有小孩为了抢救自己的玩具熊,腿上被军人刺刀刺伤了。
军队利用催泪瓦斯驱离“暴民”。
这是美国的“天安门事件”。
比起中国的“天安门事件”来,美国开枪也、坦克也、催泪瓦斯也,都是小焉者也,但是施暴于人民,又有何不同呢?不同的是,美国人迫害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曾经保护过他们的老兵,这种忘恩负义,尤为中国所不及。威尔逊总统曾说“美国第一”(American first),如此无情,不是第一,还是什么嘛?
一个世纪前,美国的哲人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写《康科德颂歌》(Concord Hymn),以“枪生震寰宇”(The shot heard 'round the world)来骄全世界。可是,百年孤寂之后,同样的枪声,带给美国的,却不是光荣而是丑闻。如今自己枪声专美于前,却滑稽苛责中国人于后,美国人的厚脸皮,可真够瞧的呢!
中国的领导人搞宣传,应该多读书,多读书才能对伪君子的美国回嘴,否则就是吞吞吐吐的宣传,就屈居下风了。
以上所说,并不是说中国的“天安门事件”有理,而是说,你们美国人骂中国人,实在无理也无礼。(20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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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8日
老汉溜冰图
北京的北海是辽朝、金朝、元朝、明朝、清朝以来,一连五朝帝王经营的园林,是有九百多年历史的美丽宫苑,这一宫苑,在帝王倾倒后变成公园,是我小时候喜爱的地方。
每到冬天,三十九顷的大湖结冰了,我常去湖上溜冰,除了享受北国风光外,还享受到一幅“老汉溜冰图”。
溜冰做为运动,早在两千年前起源于北欧,1876年伦敦建立世界第一座人工冷冻溜冰场后,进而变成非季节性的。我在北海溜冰,还是季节性的,季节是冬天,溜冰场上红男绿女,是年轻人的世界,但却有个白胡子爷爷穿梭其中,并且技高一筹,还做花式表演呢,这么不搭调的人,他是谁?他就是当年清朝西太后的御前溜冰表演师,虽然帝王倾倒了,他也老了,但每到冬天,他还是要老当益溜,令年轻人惊叹不置。
溜冰是洋玩艺儿,是中国在西方文化下欣然跟着西化的项目之一,这位老先生在“中国西化史”中的溜冰项目上,首当其冲并且优游其中,真有他一手、有他两腿。最能象征出历史痕迹的,莫过于他的溜冰鞋,那鞋是用布条缠的,跟我们的全不一样,当年北欧用骨头磨成冰刀后,再用皮条绑在脚上变成溜冰鞋,这位老先生的鞋,庶几近之矣。(20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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