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发你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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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发你的小故事》题辞

1962年胡适死前不久,曾批评李敖写的文章“喜欢借题发挥”,其实李敖这种毛病,不止於写文章,甚至在说故事时也言近旨远,借题发挥个没完。李敖喜欢在写文章中插入说故事,文章中常有个穿插的小故事,且这故事是“他在其中”的,就像大导演希区柯克拍的电影中,总有导演本人小亮一相一样。李敖以现身说故事以代说法,用启发你的小故事,令你开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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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我画帽子

十二岁在北平想象台湾,十四岁在台湾回忆北平。记得当时年纪小,却亲历了浮海而来的大逃难。

逃难时候,处处要“画影图形”,就照了一张穿中山装的。这张照片把我从上海证明到台湾、证明到台中一中,一路“验明正身”,没受刁难,最后却在童子军老师面前,打了回票。

童军老师选拔优秀学生,参加菲律宾的童军大会,找到我,要我缴头戴童军帽的照片应征,我心想:“真要命!”

原因是:逃难到台湾,已经一穷二白。记得我正念初二,班上要远足,我听说日月潭不错,提议去日月潭,全班一致通过。回家向爸爸伸手,爸爸说:“我们家早起刷牙,买不起牙粉,更买不起牙膏,只能用盐水刷牙,哪有余钱去日月潭呢?”于是,全班在日月潭日月潭,我在家里日月潭。

穷到这样子,哪来钱为童军老师照相呢?穷则变,变则通,通则心生一计——我发觉这张逃难照片还有剩余,心想:既然照相馆可以用毛笔修版,我何不用毛笔画它一顶童军帽呢?于是就大画特画起来。画好了,横看竖看都像戴着帽子照X光,帽里的脑袋发生排斥作用,老朝外透,跟帽子打架。愈看愈不敢亲自送,乃央求班长陈正澄(现任台大经济系主任)代递,最后,害得正澄同我的现代画,一律被老师斥回。

别人在菲律宾菲律宾,我在家里菲律宾。

198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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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之道新解

我中学的一位老师,他在国民党“白色恐怖”时代声言不交任何朋友,为了怕交到的朋友是“匪谍”。当时我十几岁,颇怪此公交友门槛太严了。后来我从十几岁活到几十岁,才恍然大悟,觉得这位老师的门槛不是太严而是太宽了。因为朋友不全是“匪谍”,有些朋友虽非“匪谍”,但其可怕有过乎“匪谍”者。——“匪谍”充其量只吓破你的胆,但朋友呢,却伤了你的心。

被朋友伤了心,不全怪朋友,主要还怪你自己。怪你自己没有在一开始把握住交友之道。孔夫子两次提到“无友不如己者”,要“友直、友谅、友多闻”,如果你正直过人、诚信过人、博学过人,还跟不如你的做朋友,岂不自找麻烦?孟夫子又补充说:“友天下之善士。”天下善士是可遇而不可求,“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人。”上溯古人,跟古人交朋友,才最安全、永恒、有趣味。

这种神交古人的干法,是否太抽象、太单向了呢?其实不然。十六七世纪的董其昌去长安,看到三世纪王珣的《伯远帖》,他非常感动,在帖后题字说:“既幸予得见王珣,又幸珣书不尽湮没,得见吾也!”——神交之下,古人也能见到你呢!

教训是:要交朋友,从“匪谍”到“天下之善士”,都有机会去碰到,往往二者合一,“匪谍”说不定就是“天下之善士”,你逃也难逃。最好还是神交古人,这样才只得其利,不见其弊。如果神交有术,交到花家木兰之类,说不定你还宁愿醉卧沙场、长入“时光隧道”,永不重返今生今世呢!

1994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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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的一个好处

国民党调查局在2月1日成立了肃贪处,我在第二天就写文章唱了反调,我写《中国人的贪污思想》一文,认为中国人贪污成风,乃是制度使然。想惩治贪污,搞这一套是不够的。明太祖惩治贪污,严刑峻法,剥皮示众,但日久贪生,可为明鉴。何况,监督的方法都来自政府内部,这在制度上,就难以防弊。试问官吏贪污了,调查局管;调查局上上下下贪污了,又谁来管?调查局不贪污吗?看看李敖出版社四个月前出版的李世杰著《调查局研究》吧,你就心里有数了。

另一个制度上的原因是薪金的不合理,我曾举房租津贴为例。按现行公教人员房租津贴月支标准,简任:七百元;荐任:六百元;委任:五百元;技工工友:四百元;单身职员二百元、工友一百五十元。但台湾地区的房租,以三十坪为准,台北市高达一万元,台中市八千元,即使最低的花莲也要三千元,以上述标准与房租津贴相比,相去达四倍至二十倍,极为悬殊,致使所谓津贴,作用可哂。再就租屋人数而言,以台湾省为例,近百分之八十五无公家宿舍可住,可以说绝大部分的公务员必须以完全不成比例的房租津贴支付高昂的房租。以无公家宿舍与有公家宿舍相比较,无公家宿舍以月支房租一万元计,全年就要十二万元。以每月简任房租津贴七百元计,全年不过八千四百元,超支房租十一万一千六百元。如果任职二十年,则累计超支房租二百二十三万二千元。这一数目,比中下级公务员的退休金还多得多,这算哪门子公平?虽然制度上不公平如此,但实际上,人人有屋住如彼,屋从何来?八仙过海、各有各的神通;生财有道,各有各的门路。此中因贪污所得,恐不在少。由此反证,制度上,大有为政府是比照你一定会有贪污所得,而叙你的薪、给你的房租津贴;一如比照商家一定会有逃税所得而定你的税负,一旦你不贪污,则薪水自然不敷;一如一旦你不逃税,则所赚必将涓滴归公一般,我所谓中国人贪污成风,乃制度使然,其道理在此。

说了一大堆中国人贪污成风的来龙去脉,虽多贬语,亦有恕词。恕词为何?依我看来,中下级公务员的贪污,未必全是坏事。一来是他们非贪污不足以仰事俯蓄时,小动手脚,也不失为对不合理的待遇的一种抗议。更重要的是,在法令滋彰的不合理制度下,如能因有人贪污而软化或松弛这种不合理,对人民又焉知非福?

多年前,我母亲在台中一中做职员,为人刚正,绝不贪污,刻板的墨守训导陋规,执行不懈。从同人到学生,都深以为苦。有一天我写信劝她,有这样的话:“你在台中一中工作十多年,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你知道我过去一再写文章攻击现在的中学训导处活像警察局,而你老太太正好在一中训导处掌管全校小毛头请假大权,不肯收任何红包,自然积怨不少。你记得上个月我还向你开玩笑说:你老太是标准的‘悍吏’,中学训导制度的严格与不合理,在某些方面,甚至需要‘人情’和‘红包’的力量来软化它、来松弛它,否则板板六十四。完全照严格与不合理的典章规定执行——不打折扣的执行,小毛头们就更苦了。您老太在中学训导处,铁面无私,完全是一个守恶法的才吏,未免太可怕了!”我上面这一劝告,对李老太完全无效,她照样把台中市长因请托而送的礼物丢到大门外面。从此我再也不劝她何妨“贪污”了,我改劝别家的老太太了。

198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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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过了头

中国笑话书《哈哈笑》里,有一则《贼在后面》的笑话:

有善走者,家中被窃,遂逐之,行步如飞。遇友人问曰:“君何往?”曰:“逐贼耳!”问:“贼在何处?”善走者回头一望,急曰:“在后面,在后面。”

这笑话写一个快跑选手去追小偷,追的人反比被追的人跑得快,结果追过了头,反跑在前面了。

别以为这是个纯笑话,其实当年国民党在大陆被共产党追,就闹出过这种“追过了头”的鲜事呢!

抗战开始时候,蒋介石并不决心抗战,而由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Oskar Trautmann)居中秘密调停,陶德曼这个译名,发音恰似“逃得慢”。相对的讽谑,就是“逃得快”。国民党对日本人,求和不成却“逃得快”,是毫无问题的。但这一老套,在抗战以后用来对付共产党,却不灵了,原来比起共产党的速度来,国民党却是“逃得慢”了。

我在台大时候,有一次与方豪老师去阳明山郊游,他告诉我:在国民党兵败山倒四处逃亡之际,他在厦门《中央日报》看到有标题是:“我军一撤千里,匪军追赶不及。”我听了,为之失笑。后来我当第八期预备军官,一个老兵告诉我:他们“剿匪多年,可是从来都是被自己人追着逃,从没被共产党追着逃”。我听了,也为之失笑。这两个故事,都表示国民党是“逃得快”的。

国民党为什么要“逃得快”?重要原因之一是不“逃得快”就来不及了。为什么来不及了?因为共产党的行军速度,是国民党约略知道的:共产党的行军速度比国民党快,若不快逃,还得了吗?

对共产党的行军速度,国民党曾有离奇的描写,就是所谓“三人行”。国民党说共产党的行军,三人一组,用滑竿,两人抬一个,被抬的可以休息,这样轮流抬人、轮流休息,所以解放军比国军体力好,因而行军奇快云。

这全是胡说。

其实,共产党是绝对不可能这样没有常识的,共产党的行军奇快,只是辛苦训练一人行得之,又何来三人行?这种实情,直到国民党逃到台湾后,才算弄清楚。先是在1955年10月1日,蒋介石以(44)机密甲字第083号手令,发出“共匪战法应积极搜集资料,并可聘任对俄共有研究之专家,作有系统之研究,分期编著报告”的指示。他的手下得此令箭,乃成立“匪军战法专题研究组”,终于在1958年8月完成了《匪军战略战术之研究》一书。书中对共产党的行军,论列如下:

匪军积累其数十年之叛乱经验,对运动战之思想,倡导不遗余力,固有所谓“战线不固定”,“大踏步前进”,“大踏步后退”,“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等口号,而这些口号的基础,实在于发挥无比的行军力,故匪军对行军之重视,甚有过于战斗之感,兹将匪军有关行军之战术作为,分别叙述如左:

一、行军之目的:行军,一为平常部队驻地之移动,一为在作战时于决定性之时间与地点集中所要之兵力,或在不利之状况下,迅速脱离敌人,故毛匪有所谓“一切的走都为着打”之口号,亦即行军为求达成作战上之要求。

二、行军力之培养:匪为培养行军力,在大陆叛乱时期,常以连队为单位,于拂晓前入暮后,实施行军训练,于天明前走数十里至新地点,再进早餐之训练(此为大陆时我军之经验),以养成忍苦耐劳,挨饿受寒之习惯,发挥其强韧矫健之行军力。但匪参加韩战后,初期,虽仍以徒步行军为主,以后亦多采车辆行军之方式,但仍一贯鼓励发挥徒步行军之效能,匪军认为步行为部队运动上最可靠之方法,并具有下列之优点:1编组迅速实施简单,2少受道路天候季节之影响,3在与敌接触时可得适合需要之速度,4对空袭较安全,隐蔽工作简单。但匪军亦承认徒步行军有如下之缺点:1速度慢,2部队易疲劳而减低战斗力,由于匪军之重视徒步行军,概想将来反攻大陆之际,匪部队机动,将仍多发挥其徒步行军之特长。

三、匪行军速度:通常为每小时三——四哩,但出发及接近集合区之速率,平均每小时为一哩半,韩战时在退却或遭联军追击时,行军速度每小时可增至五——六哩,并能持续保持数小时以上,在正常状态下,行军一小时作五——十分钟之休息,如撤退或遭受敌军穷追时,则能作整夜行军,而不休息。……

这里说的“匪行军速度”,我做预备军官时,曾参加各种训练多次,可是整个部队都赶不上,足见非匪军不论怎么整军经武,都没有用。共产党“发挥无比的行军力”,组成它“实行四快一慢”(行军要快,攻击准备要快,突破要快,战果扩张要快,攻击发动要慢)的“战略指导原则”,就凭这种原则,他们把国民党打得落花流水,欲求“我军一撤千里,匪军追赶不及”而不可得矣!

在国民党“一撤千里”的“逃得快”中,其实有许多城池,都是在共产党比它更快的情况下、比它“寇能住,我‘不’能住”的情况下,变得无所逃的。——往往国民党还没撤到甲地,共产党已经“追过了头”,早已先驰得点于甲地矣!结论是:国民党连逃都没人家追得快,其颟顸无能,写来真是有趣极矣!

1986年11月15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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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客学一瞥

请客有学乎?

曰:有。

有人请“霸王饭”、有人请“巴米塞得饭”(巴米塞得酒席,Barmecide feast),前者不吃不行、后者要吃没有,请客花样多端,其为学也,大矣!

不过,请客学中也有小道者,试举三起。

一、我做预备军官时候,待遇太低,人人都穷。排中有一老士官,待人诚恳,一点也不做假。有一次他欠另一老士官的情,说要请客酬谢。到了小饭馆,他点了一份最贵的客饭,就请起对方来。对方奇怪,说两人吃一份客饭,太不对了吧?不料他诚诚恳恳的答道:“我吃过了,我请你客,就是专门请你自己吃,我不吃,我还是吃我在班里不要钱的大锅饭。”

二、发了大财的画家席德进不得已请客,饭后客人要喝点饮料。席德进装听不到。那位客人忍不住了,叫来侍者,说:“给我一杯橘子汁。”侍者点头,刚要转身,席德进一把抓住,满脸堆笑叮咛道:“要小杯的!”

三、发了大财的出版家林佛儿邀我主持《诺贝尔和平奖全集》,后来他怕赔钱,宁肯不顾信誉与商誉,出了三本就不出了。我责他失信,他说请我吃饭谢罪。到了饭店,我还没点菜,他先发制人,向侍者说:“我吃蛋炒饭。”——我为之哭笑不得,有的人你想大吃他一顿出气,都没机会啊!

上面三个故事,颇可看出人间贫富豪吝的一面,以一刻钟写出,留以风世焉。

199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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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鞋者言

擦一次皮鞋。擦鞋的林先生目我良久,说:“你不是李敖吗?”我说是。他说:“你同胡茵梦结婚,是不是中了奸计。?”我笑着说:“我这么‘坏’的人,还会中计吗?”他说:“这可不一定。一山比一山高。”

真《卖柑者言》也。此君每天可擦皮鞋二十双,但怕下雨,下雨每天只能擦两三双。

二十年前在文星门口擦一次皮鞋,也被擦鞋者认出。他说:“李先生,奉劝你一句:你少说一点吧!——台湾的警察比老百姓还多,你不可不当心啊!”

“何世无奇才,遗之在草泽!”

198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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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涂咪咪?”

二十多年前,我的女朋友吴海蒂在中央酒店吃饭,她是在林青霞以前,演《窗外》的女主角,台湾名媛也。邻桌有涂咪咪,是中国小姐候选人,也是台湾名媛也。涂咪咪为了表示媛媛相惜,特委同桌一客人过来,向吴海蒂说:“涂咪咪问你好。”不料吴海蒂却回问一句:“谁是涂咪咪?”——吴海蒂明明知道涂咪咪是谁,却佯做不知以折辱之,真所谓名媛功夫也!

几个月前,银霞到我家来,恰巧孟绝子也来了,我向孟绝子介绍说:“这位是银霞。”不料孟绝子偷偷问我:“谁是银霞?”我说:“你不知道谁是银霞?她是甄珍妹妹啊!”孟绝子又偷偷问:“谁是甄珍?”我大笑。我知道孟绝子是书生,但绝没想到他对书本以外的,竟一生至此!

其实书生这种有趣的孤陋寡闻,也不止孟绝子。当年胡适知道远在天边千万人所不知的神会和尚,却不知道近在眼前千万人皆知的大明星玛丽莲·梦露,引得人们大笑。当年台大教授李定一上课时说他一生只知道一位电影明星,名字叫做“玛丽‘梦莲’露”!也引得一堂大笑。

吴海蒂式的不知谁是谁谁谁,是故意的不知:孟绝子、胡适、李定一式的不知谁是谁谁谁,是真正的不知。两者皆有奇趣,足堪一记也。

198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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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偷打字机?

梁实秋去世一年了。10月25日,中国时报有梁文蔷的一篇《德惠街一号》,有这样一段,记他们1949到1952年间的一件怪事:“……第三件事是相当神秘的,突然,有一天,三五位便衣敲门要求入屋搜查,诡称亲眼看到盗贼遁入我宅。爸爸坦然的笑着说:‘我们没有窝藏盗贼,如若不信,请进来搜查便是。’这几个大汉老实不客气,真的登堂入室,假作搜查状,最后竟去翻阅爸爸的文稿和书籍,可见不是抓贼,而是借故调查爸的思想。耽搁良久,赧颜而退。我那时尚无‘隐私权’、‘人权’等观念,只觉得很委屈,被人侵犯了。爸爸事后颇为震怒,要求当局彻查此事。但是爸爸以一介书生对付一群权势官僚,当然是不了了之了。”

梁文蔷这段回忆,在吴奚真1987年12月15日所写的《悼念实秋先生》(《传记文学》第五十二卷第二期)里,却有另一种叙述:“在刚到台湾的头几年中,一天夜里,情治人员在警察和邻长陪同下,去到德惠街梁氏寓所,说附近闹小偷,有人丢了贵重东西,你有嫌疑,我们要搜查一下,于是翻箱倒柜,搜查了大半夜,无功而退。”

据我在文星时期亲闻于梁实秋的,内容却是这样的:“一天有人叫门,开了门,进来许多治安人员,问你是这家主人吗?我说是。他们说美国新闻处丢了一台打字机,有人说是你偷的,我们要来搜查。我说我是梁实秋,是大学教授,总不至于去偷美国新闻处的打字机吧?你们各位是不是弄错了?他们听了,拿出一张纸,上面画着我家的平面图,连说没弄错,就是你家。于是不由分说,进了屋里,到处翻箱倒柜起来,闹了好一阵,什么也没搜到,然后要我具结他们没带走任何东西,就走了。事后我写信给吴国桢抗议,可是一直没有下文。”

据我研判,国民党当年对梁实秋这番“戏弄”。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在查他跟民社党、跟罗隆基等的关系。梁实秋是民社党推出的国民参政员、又跟罗隆基的交情颇深,而罗隆基是中共新贵;第二个目的在警告他要识相,在台湾,知识分子有头有脸而非国民党如梁实秋者,毕竟不多,现在大家已经沦落到台湾来,对老子们要客气一点!

梁实秋在1929年与胡适、罗隆基合著《人权论集》(上海新月书店版),靠着胡适,也对国民党有太岁头上动土的文章;后来又以民社党党员身份,靠着张君劢,也对国民党不无失敬之处。如今沦落台湾,自然不敢造次。果然,在这次事件以后,他在台湾三十八年,一直乖得要死,他毅然决然的从民社党中脱队了,遇到国民党要他捧场的地方,不论是为反共义士做宣传、不论是为文艺大会做样版、不论是让大官人向他颁奖赠勋,他都无不从命。有一次他跟我说,一次文艺什么会上拖他去,他感觉好像被人耍了,后来转而自思,被耍就被耍吧,也就即席安之。我听了,心里很难过,我觉得一代大儒,不可以软弱如此,但梁先生却如此软弱,他太令人失望了!

可怪的是,以这样逃避现实的文艺工作者、这样不敢抨击政治不义的正人君子、这样每年给“白猫王子”祝寿一次的爱猫家,居然还誉满士林、荣于华衮而死,人间本末的倒置与滑稽,真毕见于此矣!

198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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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绍唐大哥的一段话

《传记文学》的刘绍唐大哥,与我订交于二十七年前,是高荫祖介绍的。如今高公墓草久宿,大哥与我偕老,来往无复当年,但它的许多卓见,我还常常想到,深感受益。

今早看报,看到《蜗牛族决拥抱尤清》的报导,说:“无住屋者团结组织在拜访过北县两位声势最大的候选人尤清及李锡锟之后,决定将蜗牛族的选票,投给尤清,昨天上午十一时左右,送一对‘母子蜗牛’到尤清竞选总部。由于台北县是下一波房地产财团炒作的目标,因此‘蜗牛族’特别关心谁来当县长。”“无住屋者团结组织表示,支持尤清的理由有几点:若尤清做不好,国民党籍的民意代表、中央政府或媒体,随时可修理他,所以他不能不做好,但李锡锟只要不出大纰漏,照样能连任。尤清已有具体住宅方案,且对地政很内行。反观李锡锟总部,不但不认真研究住宅问题,反而搞了一个彩色蜗牛壳大作宣传,使蜗牛族不禁对他解决住宅问题的诚意,产生怀疑。”

另一方面,在“谁能帮我建屋?尤清拍胸脯保证”的大标题下,又有这样的报导:“尤清在获知无住屋者团结组织将全力支持他竞选县长后,也表示:一旦当选县长,将聘请无住屋者团结组织推派代表,参加本县都市计划委员会,监督本县都市计划作业过程,不容许财团在本县乱炒地皮及房地产。”“他也承诺,当选后,定立即检讨本县现有公地使用状况,优先拨用公地租给本县的无住屋者,与建便宜舒适的住屋,抢先在中央政府之前实施‘自力造屋’计划。”

看了这些报导,我忽然想起二十年前绍唐大哥的一段话。

二十年前的一次闲聊里,在我谈到查良鉴当了司法行政部长、一定比郑彦棻干得好以后,绍唐大哥告诉我:“敖之啊,你太年轻,对世事有所不知。你以为查良鉴是博士是学者,形象好,能够推动司法行政,其实不然。他固然如你所说,高于郑彦棻,但郑彦棻有一项条件,他却不够,那就是党政关系。郑彦棻有很好的党政关系,他搞司法行政,阻力反倒少;查良鉴则不然,他关系不够,很多良法美意,到头来都是空的。在国民党统治下要想做出一点事,关系够不够是很重要的。”

如果我是小市民,为了看不惯国民党一党独大,我会支持尤清;但为了住房子,我绝不上尤清的当。尤清没有党政关系,他的一切承诺,都是“画屋充住”,国民党捣他的蛋,本来就无能的他,更做不出任何事,他绝不会比李锡锟做出的多。李锡锟无能,但可能具体的搬出几块砖头;而尤清呢,只能带我们抽象的做场好梦。

198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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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靠一句话,他就戒了烟

——训练课程不如训练意志

由行政院卫生署指导、董氏基金会策划执行、药师公会配合的一百家“戒烟站”,自4月7日世界卫生日起在全省各地展开工作。

“戒烟站”是药师公会由全国三千多个合格药师亲自执业的药局中,甄选出一百位热心公益的会员,经过董氏基金会三天的戒烟课程训练,授予聘书准许高挂“戒烟站”牌。

董氏基金会指出,“戒烟站”的设置目的是希望借重药师的专业知识,免费替瘾君子厘清吸烟和不吸烟的原因与观念,并对有意戒烟者扮演精神支柱的角色。

同时,这些药局也会主动和社区邻长、里长、社团联络,安排时间为民众进行烟害讲解。

董氏基金会计划在明年六月以前,将全省“戒烟站”扩增到三百个。不过由于各项训练经费和宣传资料印刷费耗资太多,希望企业界能长期赞助。

对“戒烟站”的设计,固然用意至佳,但我总觉得,戒烟之事,只是一个人意志上一念之转即可,哪要这么麻烦!

以我个人来说,二十五年前,我是一个一天要抽一包以上的吸烟者。可是,当我决心戒烟,只是对自己下一个决定,不需任何协助或技巧,就戒掉了。

美国总统艾森豪(Dwight D. Eisenhower)将军,本来是烟瘾很大的人,但是一旦戒烟,就好像给自己下了一条命令,就戒掉了。记者问他如果在一堆抽烟的人中,大家吞云吐雾,你羡慕吗?艾森豪答说他不会羡慕,他唯一的感觉是:“我有意志力,他们没有!”

这是一个最有启发性、鼓励性的故事。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每看到抽烟的人,就心里判定他一定是一个缺乏意志力的人。

由行政院卫生署指导、董氏基金会策划执行、药师公会配合的一百家“戒烟站”,其实都舍本逐末了。真正训练戒烟,训练课程,不如训练意志。一个名人的戒烟故事,胜于三天的课程训练。

199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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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丈夫岂可火烧自己才讲话

在国民党戒严时期连个屁都不敢放的许多教授,现在突然胆子大了,昨天和学生跑到“中正纪念堂”,宣言“反政治迫害”了。十六所大专院校四十二个学生社团昨天也连署发表了《全民反政治迫害联合宣言》,要求无条件释放被诬告逮捕的陈正然、廖伟程、王秀惠、林银福四人,并严正声明反对政治迫害、反对白色恐怖。看起来,高等知识分子的胆量,不再是老鼠派的了!

无论如何,这是一件好事,如果不是做秀的话。

向国民党伪政府有任何抗争,我都赞成。但在赞成之余,在时间选定(timing)上面,我却难免有点冷笑。

高等知识分子的伟大品质之一,是“先天下之忧而忧”,是在小百姓还没忧时,你就先忧了;是在小百姓遭受迫害时,你就先发难了。不能等到火烧到自己头上,才去抗争;或火烧到自己亲朋好友头上,才去抗争。这样子被动、这样子狭窄,就太自私了。

回想当年柏杨被捕时,他的朋友肯救他的极为寥寥。我冒了大险,秘密写信给海外的孙观汉博士,共同救他。

我请孙观汉营救柏杨,但“不要沉默抗议,也不要写信求情,沉默和求情对这个政权是无效的,也是软弱的”。可是,孙观汉却显然在完全南辕北辙的努力着。他一再写信给当政者,“求求你释放柏杨先生”,结果证明无效。五年以后,1973年6月,孙观汉在香港发表《李敖谈柏杨的冤狱》,公开了我给他的秘件和他的回信,他公开表示了他营救方向的错误。孙观汉首先说:

柏杨先生于1968年3月4日下午七时被台湾的国民政府拘捕,“秘密”关禁到现在已整整的过了五个年头。当他被捕二星期后,李敖先生从台北写一封信给我,请一位甲君带出,我于当年6月17日收到,因受台湾检查信件的威胁,那封信走了三个月!

当柏杨先生被捕的消息初到的时候,我的心理和精神受到很大的震击。在台湾和在美国的中国朋友们,他们一方面觉得人在当局的手中,一方面深受惧怕权威的习俗和心理,都主张向台湾当局情求。我当然受了他们的影响,同时好像一个亲人生了病,想不出良药,跪下求求“上帝”和“菩萨”也是小时所受的教育之一,于是虔诚地向台湾当局、尤其是握实权的蒋经国先生情求。

几年以来,一个不容任何人所否认的事实放在眼前:就是情求和跪求一无效果。这使我联想到小时在乡下的一幕或数幕回忆:我们乡下的“皇帝”是警察,当警察抓人的时候,当事人的妻女,一方面拖住丈夫或父亲,一方面眼泪满眶用世间最悲哀和最忠诚的眼光求警察先生放手,结果只落得枪杆打到手上,放开他们拖住不愿放的亲人。

孙观汉在恍然大悟以后,乃有这些感叹:

怪不得许多人都说我们在美国的人太天真,这是客气话,实在是说我们幼稚。像上面这个情形,明眼人一看就清楚,而我却要做了好久的梦,直等被事实打醒时才了解。

柏杨先生被捕二、三年后,才使我们了解情求的愚笨,接着我们希望把这件冤狱的真相,让世人知道,但当时又感到惧怕。记得自柏事发生以来,我收到许多在美不识同学们愤激的同情信,和救济的捐款,但有的本不敢署名,跟有的只用英文的简缩字母做署名,有的署了名,但嘱我不要发表他们的名字,真正大胆不怕的还是少数。小时读中文时记得一句“苛政猛于虎”的话,深感台湾的权势,竟越过太平洋笼盖了在这里的自由人们,台湾的当政者真足欣喜自傲。

大家总希望做梦,即使生了重病,还是梦想病情好转,但现实常不容人做梦。1971年3月18日,一个爱好民主的天才作家李敖先生又被台湾政府从软禁改成牢禁了。谈到这里,读者先生一定会问,李敖为什么被捕?我没有心情也不愿浪费时间去查台湾政府抓捕李敖先生的“理由”。这种“理由”不但能者如台湾当局会说得令人置信,连台湾的小学生,只要抄些中央日报也可编出一大套来。我们要问的,不是为什么被捕,而是该不该被捕?读者先生如对解答这个问题有兴趣,请先参看李敖先生的思想和著作(香港的文艺书屋已全部重印,发行地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汉口道四号5A),然后再请读者先生们除去崇仰权威的心理,来作一个平心的解答。

李敖先生的被捕,打破了我上面所说的惧怕心理,事实告诉我们:被迫方面愈是怕风怕势,压迫方面愈是作威作福。我们还记得当秦汉相争时,项羽抓到刘邦的父亲,要刘邦投降,不然要烹杀他的父亲;刘邦虽然心硬,不是没有人性的人,但处在当时的情形,知道投降了于事无补,因此迫得他对项羽说,他愿一尝烹后的人肉羹。(这里要旁拉一下,中国人多自傲中国的文化,近来西化,伟大的文化中已包括有烹饪的艺术,但对吃人的烹饪,无论英雄豪杰式、无论饥饿换子式、无论黑店谋利式、无论压制革命式{徐锡麟的心被挖出而食的},闭着眼睛,坚持与中国的文化和艺术无事实上的联系。旁拉到此为止,言规正话。)……

于是,孙观汉公布了我给他秘件,然后加以说明:

这是五年前的事了,现在回头看来,李敖先生有二点先见之明。第一,他说求情是无效的,我却仍去求情,结果被事实证明无用。第二,他主张把压制自由的事件公开发表,我却怕风怕势地因循了好久,才了解公开发表的需要。

但一直到现在,我还有一点看法,和李敖先生不同。李敖先生主张向执政者猛击,我则仍主采用一种Loyal Opposition的态度。这二个英文字,有人译为对立党或反对党,我却以为译为“诚恳的谏言态度”比较合意。执政者有好的政绩,我们衷心的颂扬;执政者有坏的恶行,我们诚意的劝谏。是不是我再会变换我的看法,或者李敖先生会变换他的看法,我们要再由时间来决定了。

因为上面一点的不同,我仍把快五年前覆李敖先生的信抄刊如下,这封信我原请甲君带给李先生,据我的猜想,李先生没有看到,我希望他总有一天会看到,无论他骂我昏庸懦弱和幼稚或赞许我的看法有基本意义,我多么切望有一天能得到他的批评!

孙观汉在收到我的信后,曾有信回我,这封信当时我未能看到,而是八年以后——我出狱后——才看到的。我在狱中时候,孙观汉“切望有一天”能得到我的“批评”,我出狱后,发现孙观汉应该早已悟到他自己对自己的批评了。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孙观汉在香港发表《从笔和剑谈到柏杨》,明说目标是“拯救柏杨是拯救人权的初步和实际试验”(后来《柏杨·美国·酱缸》中登柏杨访美谈话,也有“孙先生不仅是我的恩人,他营救我不是营救柏杨,而是营救人道和法律尊严”的话)。如今柏杨出狱了,孙观汉也回归台湾了,今昔对照之下,是不是这种“拯救人权的初步”,已因柏杨出狱而不再有第二步了?是不是这种“实际试验”,已因柏杨一人而停止试验了?如果一切伟大的高贵的目标,都只是为一人而努力、为一人而及身而绝,我们对正人君子们的道义的推广性和适用性,也就未免若有憾焉了。

孙观汉对柏杨的例子,是一个典型的高等知识分子表现抗争的例子。原来他们的“反政治迫害”,只有在国民党迫害到他们自己或它们亲朋好友身上,才会吭气、才会发生。他们是被动的、他们是狭窄的。——孙观汉在柏杨出狱后,不再为任何人的被迫害展开抗争,就正是这一高等知识分子自私性格的表现!

孙观汉的例子,还算好的,因为孙观汉虽然伪善,毕竟还肯为个朋友挺身叩头、挺身相助。其他那些高等知识分子就只能火烧纯自己才讲话了。

试看多少监察委员,直到他们自己被侵犯了,才为自己开口?试看多少立法委员,直到他们自己被侵犯了,才为自己抱屈?试看多少国大代表,直到他们自己被侵犯了,才为自己讲话?

试看高玉树不在自己被逼搬家时,他会骂政府不公吗?试看翁大铭不在自己被逼过堂时,他会考虑成立“人权基金会”吗?……他们的表现,无一不是自私的、火烧自己才讲话的活证。——我不说他们讲的内容对不对,而是指出,他们在火烧到自己头上才有动作,这一timing,是令人冷笑的。

大丈夫岂可火烧自己才讲话!

199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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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连狗一起打

《西游记》写孙悟空大闹天宫,向腐败统治者挑战。腐败统治者“调十万天兵,天罗地网收伏”,由四大天王、李天王、木叉太子、哪吒太子等带队,团团将孙悟空围住,最后打他不过,只好火急向玉皇大帝求助。玉皇大帝问何人可使?观音合掌启奏说:“陛下宽心,贫僧举一神,可擒这猴。”玉皇大帝问所举为谁?菩萨说:“乃陛下令甥显圣二郎真君。”显圣二郎真君不是别人,就是中国民间传说的灌江口二郎神。

二郎神出场

二郎神的来源,早从隋朝就开始了。最早姓赵,后来姓李,最后姓杨,叫杨戬,是根据《封神传》定型的。此神仪容清俊、两耳垂肩,有“斧劈桃山曾救母”的记录,用的武器是三尖两刃炝。他去作战,自备班底。这回到了现场,他向四大天王、李天王说:“小圣来此,必须与他斗个变化,列公将天罗地网,不要幔了顶上,只四围紧密,让我堵门。若我输与他,不必列公相助,我自有兄弟扶持;若赢了他,也不必列公绑缚,我自有兄弟动手。只请托塔天王与我使个照妖镜,住立空中。恐他一时败阵,逃窜他方,切须与我照耀明白,勿走了他。”由这一番谈话,可见二郎神是包办一切的,他打仗,“自有兄弟扶持”、“自有兄弟动手”。《西游记》中细列这些兄弟是“四太尉、二将军、连本身七兄弟”以外,还有“鹰犬”。

当二郎神出战孙悟空的时候,双方打了三拜余回合,不见胜负。于是二郎神开始变,孙悟空也开始变,你变身高万丈,我变昆仑擎天;你变麻雀,我变雀鹰儿;你变雀鹰儿,我变大鹚老;你变大鹚老,我变大海鹤。……最后,孙悟空变到二郎神的势力范围——灌江口——的上空,《西游记》写道——

却说那大圣已至灌江口,摇身一变,变作二郎爷爷的模样,按下云头,径入庙里。鬼判不能相认,一个个磕头迎接。他坐中间,点查香火;见李虎拜还的三牲,张龙许下的保福,赵甲求子的文书,钱丙告病的良愿。正看处,有人报:“又一个爷爷来了。”众鬼判急急观看,无不惊心。真君却道:“有个什么齐天大圣,才来这里否?”众鬼判道:“不曾见什么大圣,只有一个爷爷在里面查点哩。”真君撞进门,大圣见了,现出本相道:“郎君不消嚷,庙宇已姓孙了。”

以“下驷”对“上驷”

孙悟空这种“你到我家来,我到你家去”的顽皮战术,使二郎神头痛万分。最后,两人作战之时,经太上老君在旁暗丢金刚套打孙悟空,才算摆平了战局。太上老君说:“等我丢下去打他一下。”——

话毕,自天门上往下一掼,滴流流,径落花果山营盘里,可可的着猴王头上一下。猴王只顾苦战七圣,却不知天上坠下这兵器,打中了天灵,立不稳脚,跌了一跤,爬将起来就跑;被二郎爷爷的细犬赶上,照腿肚子上一口,又扯了一跌。他睡倒在地,骂道:“这个亡人!你不去妨家长,却来咬老孙!”急翻身爬不起来,被七圣一拥按住,即将绳索捆绑,使勾刀穿了琵琶骨,再不能变化。

这段大战最后收场的关键,不在孙悟空被太上老君给暗算了,而在被二郎神的走狗给“照腿肚子上”咬了。孙悟空最后骂走狗:“这个亡人!你不去妨家长,却来咬老孙!”(“你这个霉星高照的死鬼!不去使你主人倒霉,来咬我老孙干什么!”)这一正义之骂,是很悲愤的。孙悟空跟天兵天将作战,没想到这些天兵天将却是很卑鄙的,他们全无单打独斗的英雄气概,孙悟空没想到他的敌人竟这样不择手段、不入流,最后由太上老君以暗器伤人还不说,竟放出走狗来以“下驷”对“上驷”,这种卑鄙,岂不太可耻了吗?

走狗症

其实,孙悟空毕竟是一派天真的革命家,他是心直口快的英雄人物,对天宫的政治斗争缺乏了解。他以为他的敌人会像他自己那样光明磊落,他显然弄错了。他不知道:政治斗争的诀窍之一,就是以“下驷”对“上驷”;就是以他家的老三,纠缠你家的老大;就是以他不入流的,来困扰你入流的;就是以逸待劳,放出走狗,朝你“腿肚子上”猛咬一口。

在这种政治斗争中,放出走狗的一方,是不愁没有走狗向他表态、为他效命的。古往今来,这种“走狗症”,也代有传人:南北朝时候,杨遵彦就公开说“譬之畜狗,本取其吠”;元朝时候,武宁正献王就公开说“国家置臣子,犹人家畜犬”;清朝时候,岑春煊就公开说他要为皇太后皇帝“作一看家恶犬”;到了国民党统治时候,它的特务头子就公开说我们要以领袖“走狗”自居!

1971年到1972年间,我被国民党关在警备总部保安处看守所,看守所所长跟我熟了,一天感慨的说:“我是神仙、老虎、狗。”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一看到老婆,就是神仙;我一看到囚犯,就是老虎;我一看到长官,就是狗。”我听了哈哈大笑,他补充说:他真觉得他干了这么多年,其实只是国民党的一条狗!但他毕竟是假狗,看到真狗会害怕。国民党抓雷震那一天,他被派去参加,自由中国社有条大狼狗,差点咬了他,他说他虽然是国民党一条狗,但还是怕真狗。

“犯而不校”的校正

国民党在政治斗争中,自然学到不少狗屁倒灶的二郎神战术,自然训练出不少以狗自居的狗雄人物,国民党在许多场合,自然会放出或放纵这些“下驷”之材来骚扰“上驷”的政敌,这对政敌说来,当然是一件不开心的事。因为政治斗争的任何一方,都愿意跟对等一点的对手打,没人愿意跟“下三滥”打。孙悟空愿意跟二郎神打,但绝不愿跟二郎神的走狗打。不幸沦为跟走狗打,人就会觉得很呕心、很气闷,就会骂出:“你个亡人!你不去妨家长,却来咬老孙!”

走狗们有鉴于此,所以也愈来愈张狂、愈“小人无忌惮”。它们看中了主子的敌人的这一投鼠忌器的心态,常常得寸进尺,利用对方的优点作战。所谓利用对方的优点作战,是很奇怪的现象:一般人作战,都利用对方的弱点;但走狗们作战,却利用对方的优点。例如对方对小人,总会表现“犯而不校”(触犯了我,我不计较)的优点,走狗们就会利用这一优点做保护,进而纠缠个没完。这时候,对方多少会陷于一定程度的困境,走狗的主人也就私心窃喜了!自古以来,豪奴猘犬的行为,最后总得主子的欢心鼓励,原因在此。

鉴于现代政治斗争的复杂性,新一代的献身理想大业的人们,似乎应该彻底改变一下战术与战略,应该觉悟到孔夫子时代“犯而不校”的单纯态度,有时不足以应付或解决一波又一波的走狗纠缠。他们应该不怕麻烦与污秽,挺身而出,不分巨细,一概迎头痛击一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走狗来打它回去。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点平衡与压力,使小人们有所忌惮。不然的话,老是坐被“割肉度群魔”,总也不是办法。因为这些群魔,一个个心术已坏,绝非“犯而不校”所能超度,除了金刚怒目一番外,已经别无他法了!

198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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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谁的饭?

二十年前,蒋纬国的小舅子邱延亮涉及叛乱案,关在景美军法处看守所。蒋纬国去看他也不好,不去看他也不好,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去看他。因为蒋纬国身份特殊,看守所为了优待,特别以所长室做为会见地点。姐夫与小舅子见面后,蒋纬国由于情急,也由于表态,在所长面前大骂丘延亮,说:“怎么连你也搞叛乱!你也不想想你在吃谁的饭?”丘延亮那时年轻气盛,回嘴说:“吃谁的饭?我吃老百姓的饭!”丘延亮回嘴的意思显然是说,我虽是皇亲国戚,可是没吃你们蒋家的饭,而是吃老百姓的饭,我们划清界限好了。虽然如此,在判决下来,国民党还是给这不承认皇亲国戚的左倾幼稚病患者刑期打了对折,跟他同案的陈映真等左倾幼稚病患者也一体借光,一律对折优待。——丘延亮还是吃了国民党的饭,而陈映真等也吃了“阿肥”(丘延亮外号)的饭。没有这种饭局,这些小红鬼的大牢可有得坐呢!

丘延亮他们坐牢时,我也正关在同一看守所。听到黄毅辛讲起这件事,颇觉有趣。随着年纪渐大,我感到这一吃谁的饭问题,倒真有学问在。革命元勋章太炎有《广论语骈枝》一书,提到柳下惠。说《论语》中说:“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为什么“数黜而复起”呢?因为他是大土匪盗跖的哥哥,鲁国人怕盗跖,所以给他哥哥做官来对付盗跖,“俗藉惠以解免耳!是即晋世王敦、王导之事也。惠去,则跖必入鲁。鲁之君相无以御之。……”这就是说,柳下惠能做官,是因为有个叛乱犯弟弟盗跖;王导能做官,是因为有个叛乱犯哥哥王敦。表面上,柳下惠、王导是吃政府的饭;真的原因,他们吃的乃是乃弟乃兄的饭。——没有他们兄弟的反面捧场,他们的政府不会如此慷慨给官做的。所以,真正的衣食父母,非政府也,乃兄弟也。

同样的模式,推而广之,我们会惊讶的发现,人们不但拜亲人之赐,吃亲人的饭;甚至更拜敌人之赐,吃敌人的饭。以“空城计”为例,以诸葛亮之智,当然知道以司马懿之智,足可判断城是空的,但诸葛亮的高杆是,就便你司马懿明知城是空的,你也不敢进来抓我。因为你司马懿所以被主子重用,正由于有我诸葛亮在,你的主子要打我,非用你不行;一旦没有我了,也就没有你了。为了长保禄位,你司马懿非得将计就计,配合我合演这出假戏不可,只要我诸葛亮在,你就永远可以演“曹操主义统一中国”的戏。老子看扁了你,你就是不敢进空城啊!——由此可见,诸葛亮看不穿司马懿,他也不算诸葛亮了;司马懿若真进了空城,他也不叫司马懿了。敌我双方都够看的时候,不在话下的默契是很重要的,诸葛亮就这样行,他看中了你司马懿在吃敌人的饭,所以,我可以优哉游哉,跟你斗法。多好玩呀!

在这种好玩下,我们放眼一看,尽是饭局:国民党在吃共产党的饭、台独在吃国民党的饭、国民党中“崔苔菁”(吹台青)在吃民进党的饭、民进党在吃台独的饭、台独在吃美丽岛的饭、美丽岛在吃前辈政治犯的饭。……依此类推,所有你的衣食父母,其实都是你整天要消灭、要打倒、要排挤的一群族类,你跟他们,活像生物学中的“共生”(symbiosis )。可耻的是,低等动物片利共生,只自我谋利而已,绝不丑化对方。今天的国民党与民进党,却连低等动物都不如,他们一边吃人的饭一边臭人家,真不要脸呢!

198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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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缴耳朵”到“缴匪谍”

蒙古人西征,多杀有奖,计算多杀的方法,是缴出死人的右耳朵来数。兵士们为了人我两便,也不杀人了,干脆见人就割耳朵,不明底细的白种人弄不清怎么回事,心想黄种人真有神经病,怎么见人割了耳朵就跑?他们不知道:有人要去“缴耳朵”。

明朝人抓走私,多抓有奖,计算多抓的方法,是叫盐兵每月缴出私盐若干。盐兵抓不到,就打里长;里长生气,就打百姓;百姓含冤,就去为盗。老百姓心想你们做官的真王八蛋,怎么硬官逼民反?他们不知道:有人要去“缴私盐”。

现代人更会缴了。十多年前,我碰到管区警员在东张西望,我说你忙什么?他说上面要表现肃盗成绩,限定每个警察每月缴两名小偷,害得大家叫苦连天,他也只好硬去找。我说这样摊派小偷岂不抓出假的来充数?他说上面要“缴小偷”,谁管那么多!一年多前,我在台北看守所碰到交通警员,得知他们在管区限定计程车拜他们码头,按月孝敬,虽然如此,因为上面要看取缔违规成绩,限定每个警察每月开罚单若干,所以只好把罚单由计程车的龙头统一摊派,轮流认罚。我说这样摊派岂不没犯规也要罚?他说上面要“缴罚单”,谁管那么多!

十一年前我在警总军法处,目击同房的米店老板黄中国被诬匪谍、要去枪毙。同房的辅大学生李国龙问我:“难道军法官不知道黄中国根本不是匪谍?”我说:“怎么不知道!当然知道。只是国民党要表现捉拿匪谍的成绩,不枪毙一些人,就会被上面打官腔。在这种邀功缴卷的要求下,每年就只好弄出些假匪谍来充数。上面要‘缴匪谍’,谁管那么多!”

在这种一片缴风的政治下,我们看到的人间怪现象,已在蔓延:小学生为了“缴苍蝇”,数目不足,只好偷养苍蝇;老百姓为了“缴老鼠”,数目不足,只好洽购老鼠。……做人可真不是好玩的,因为你要缴别人,也要被别人缴。这就是人生,你想不缴而不可得,——上帝不准缴白卷!

1983年7月1日午前一小时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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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假共产党

真共产党在大陆最多,假共产党在台湾最多。

假共产党的来源有二:一是冤狱的产品;一是“左倾幼稚病”的产品。由冤狱产生的共产党,根本不是共产党,大多且是忠心耿耿的国民党,只可惜这种人生不逢辰、又不逢地,被希旨承风又想领奖金的情治人员诬陷,因此伏尸法场或坐穿牢底,戴着红帽子饮恨终生。1972年我在警备总部军法处坐牢,对这种假共产党,见闻特多。当时住在押房对面的范子文,就是一个。范子文是调查局处长级的高干,被诬为共产党,夫妻双双下狱,他住楼下,太太满素玉住楼上。每次“放封”时,范子文同我一组散步,稍做谈天。有一天,他向我说:“我过去办过不少匪谍案,也跟共产党斗争许多年,一个人是不是共产党,我一闻就知道!今天他们抓的共产党、关的共产党、判的共产党、枪毙的共产党,其实没有一个是真共产党!真的共产党,他们根本抓不到!今天在这牢里的,统统都是假货!”

在范子文说这番话后不久,我迁到他的押房隔壁,同房间来了米店老板黄中国。黄中国被诬匪谍,一天凌晨,被拖去枪毙了。同房间的辅仁大学学生李国龙问我:“难道军法官不知道黄中国根本不是匪谍?”我说:“怎么不知道!当然知道。只是国民党要表现捉拿匪谍的成绩,不枪毙一些人,就会被上面打官腔。在这种邀功缴卷的要求下,每年就只好弄出些假匪谍来充数。上面要‘缴匪谍’,谁管那么多!”就因为要“缴匪谍”来交差,所以台湾的假共产党特多,多得连大陆上的共产党都吃不消了。

在冤狱的产品以外,另一假共产党的来源是“左倾幼稚病”。三民主义民生主义第二讲中,公开说:“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既是民生主义的好朋友,为什么中国国民党员去反对共产党呢?”又说:“要全国人民都可以得安乐,都不致受财产分配不均的痛苦,要不受这种痛苦的意思,就是要共产。所以我们不能说共产主义与民生主义不同。”可见在目标上,共产主义的理想层面,早为三民主义所认同,这一层面,其实与中国古典的理想层面,若合符节。《礼记》礼运中“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岂不正是共产主义的“各尽所能”吗?“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岂不正是共产主义的“各取所需”吗?用这样崇高的悬格,以邀人“左倾”,谁还有话说呢?

不过,问题就出在悬格太高上面,从《礼记》礼运以来,以进大同的共产主义理想所以至今仍无可行性,就因为那是给圣人过瘾的而不是给小百姓消受的,所以,到头来,只是主义好听、口号响亮而已!九万九千零二十个字的《礼记》,仍是教条与具文!

法国老虎总理克里蒙梭(George Clemenceau)说:“一个人二十岁前不信共产主义,这种人就没有良知;二十岁后还信共产主义,这种人就是傻瓜。”如今大陆上的真共产党,都“走资”得搞农村承包制了,台湾居然还有假共产党在并发“左倾幼稚病”,夏潮也好、冬潮也罢;工党也好、农党也罢;人间也好、仙境也罢,其实都是冒牌货。真的共产党的长处,他们全没有,却妄想以左派自命,大开其倒车,这种假共产党,真是台湾的一绝呢!

198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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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不可“怀忧丧志”

1975年我在国民党军法大狱之中,年复一年,不准看报。那年蒋介石死了,也看不到报上报导,只从难友李政一那里,转来一册军方出版的《总统蒋公哀思录》,因为全书是马屁文学,所以通过检查,得以入境,使我们增广不少见闻。

书中最引起我注意的是那篇《总统蒋公遗嘱》。遗嘱中许多话,都是与国文或历史不合的。例如说“自余束发以来,即追随总理革命,无时不以耶稣基督与总理信徒自居“,事实上,蒋介石见孙中山已二十七岁、信耶稣基督已四十二岁,和男孩成童的”束发“,要隔好几条代沟,这种时差,岂不太微妙了吗?

虽然如此,遗嘱仍不无可读的部分,至少有一段文字——“绝不可因余之不起,而怀忧丧志”,使我读来别有心得。我觉得,蒋介石在孙中山“不起”以后,没有“怀忧丧志”;他一生中遭遇了不少逆境,也绝不“怀忧丧志”,这一点上,的确是他的一大特色。一般人,在遭遇逆境的时候,多半“怀忧丧志”,但蒋介石不然,他虽然也要失眠、要吃安眠药、要喝酒,(董显光《蒋总统传》中说1948年大陆局势逆转时,蒋介石“连患失眠”,并且“任何安眠药剂均无补于事”,以至于要靠喝酒,“始稍安睡”。)但他绝不放弃国事,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流亡台湾小岛必于是,这种不因逆境而“怀忧丧志”的大特色,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像这种大特色,其实也不以蒋介石为然,古今奸雄类多有之。蒋介石的死对头毛泽东就是其中之一。毛泽东遭遇逆境,也绝不放弃国事,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流窜两万五千里必于是,老婆被杀、儿子被炸死必于是。毛泽东身处逆境,他的反应,跟蒋介石一模一样。第一、不论仗怎么打败,绝不放下枪杆;第二、绝不“怀忧丧志”,因为没工夫扯这些无聊的感情!

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他是一个精神饱满的革命党,也遭遇逆境,但他在逆境中,反应与常人迥异。革命失利,同志们或唉声、或叹气、或酗酒、或悲歌,……可是孙中山呢,别人去看他,发现他在读书进修不辍!——他在逆境之时,表现出来的,没有这种“怀忧丧志”的无聊的感情,这种强毅内敛,是很难能的。虽然他生命晚年,为了过于热中,被军阀气昏了,乃致有用头撞墙的失控举动,他最后得肝癌而死,和他想不开有关。但他所以如此想不开,却由于他不肯在逆境中走“怀忧丧志”的路。——他要由老子手中打出天下,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以头撞墙必于是、勾结老毛子联合共产党必于是。孙中山“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四十年后,犹“革命尚未成功”而死,其应否革命不绝,虽成疑问,但他这一绝不“怀忧丧志”的顽强,却虽死犹生,差强人意矣!

写到差强人意,也有一例。《后汉书》吴汉传写吴汉跟刘秀(汉光武)搞革命,打了败仗。“诸将见战阵不利,或多惶惧,失其常度。汉意气自若,方整厉器械,激扬士吏;帝时遣人观大司马何为?还言:方修战攻之具。乃欢曰:‘吴公差强人意,隐若一敌国矣!’”——在大家打败仗时候,刘秀派人去窥察大司马吴汉在干什么,回报说吴汉正在准备下一次的战斗。在别的将军“失其常度”的时候,吴汉却“意气自若”,磨刀擦枪、鼓励士气,而毫不“怀忧丧志”,这种古人风,真是史所罕见。

遭遇逆境,不肯“怀忧丧志”,甚至短时间的愁眉苦脸也、心灰意懒也、唉声叹气也、怨天尤人也、悲歌慷慨也。……任何这种无聊的情绪低落情况都不发生,而立刻展开下一次的战斗、下一小时的新生活、下一次的卷土重来,这种人生态度,是我最欣赏的人生态度,也是真正男子汉的人生态度。

1981年,我在狱中写道:“奸雄有一个大特色,就是永不泄气,永远战斗个没完。他们不论多么失败,却绝不做失败主义者;不论处境多糟,却绝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他们绝不灰心,绝不意懒,绝不怀忧丧志,绝不‘不来了’。相对的,所谓一般的好人,他们反倒是没有力量应付失败的。一旦失败,就泄气了,就丢下武器跑了。所以,局面最后总是‘好人在家里叹气,恶人在台上唱戏。’但从有韧性、有斗志、有毅力的观点看,恶人的成功其实也全非作恶,在性格上,的确具有着坚忍不拔、越挫越奋的成功条件。这一点不可掩没,值得我们学习。”

今天早起,又想到这层意思,特别再予发挥,以成此文。

198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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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王小谈

我生平收藏资料,是大规模的,正像韩愈《进学解》中所谓“贪多务得,细大不捐”、“俱收并蓄,待用无遗者”。在大规模的标准下,几乎有取无舍,只要片纸只字,就多在收藏之列。宁肯失之过滥,不肯失之交臂。——对资料的态度,正好和我的交友态度相反。

有些资料乍看没用,但是,往往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想不到的时候,这一资料,就会发生正面证据或“反面教材”的作用,这时候,才发现大规模的干法实在要得!

随便举些例:胡金铨拍《侠女》,急需一道门上的符不得,他找我,我拿出骨董一道,给了他;沈登恩印《虎魄》,遍找一张作者的照片不得,他找我,我拿出原书宣传单一张,给了他。……他们都想不到李敖有这些东西,可是李敖就是有。我打官司告东方望,他在庭上硬说他没有东方望以外的笔名,我立刻拿出他以于大江笔名写的文章的版样,我想他一定吓了一跳;我写文章臭萧孟能,他把文星复刊清一色不见李敖的笔墨,我立刻拿出我为他和陈香梅捉刀的原稿,我想他一定也吓了一跳。……他们应该都想不到李敖有这些东西,可是李敖就是有。

我大规模收藏的资料,在我蒙难时,由于警总的打劫和亲朋的趁火,虽然不无损失,但我出狱后,还是像滚雪球式的愈滚愈大。资料大王的宝座,谁也抢不去,谁都没法子。

大规模的收藏资料,目的不在獭祭,而在给写文章做基础。一般人的文章所以没力量,原因之一就是“言之无物”。无物的情况,一是没有资料,二是没有见解。大规模收藏资料只是写文章的程序条件,有资料尚且未必能出佳作,何况没资料乎?

美国罗斯福(F. D. R)选总统时,口号是“You can't beat something with nothing”,我的敌人写文章,却总是用“没有东西”来打“有些东西”,他们不自量力,在资料上就先不能过关,更遑论见解了。只要我高兴,光在资料上翻掌一扑,他们就原形毕露了,根本无须在见解上打倒他们了。

以前小人们说陈平与嫂嫂通奸,陈平拿出“资料”——原来他根本就没哥哥;又有人说直不疑对丈人动粗,直不疑拿出“资料”,原来他太太根本就没有爸爸(结婚前早已死了多年)。根本无兄,何来盗嫂?丈人成鬼,何处施拳?资料一出,小人之谤,可以不攻自破矣!

198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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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工作者的没落

三天前,5月22日,泛亚社的伊梦兰(Mona Yee)、美联社的黄明(Annie Huang)、路透社的孔安远(Andrew Quinn)、法新社的陈美慧(Eunice Chen)、台北国际社区广播电台(ICRT)的王建辉(Kent Wang)和亚洲周刊的陈中雄,一起同我晚餐。席间谈到中国新闻事业的前途,我告诉他们:在国民党的统治下,新闻自由是一种假戏,我是绝不相信的。例如我李敖,不但没有新闻自由,甚至没有自己花钱登广告的自由。连自己花钱登广告,都登不出来,这叫什么新闻?什么自由?他们听我举了许多实例,群相叹服。最后我告诉他们:台湾实在没有什么值得采访,还是回国去吧!

回顾中国新闻自由的历史,看来看去,都不能不感慨于今不如昔。国民党口口声声骂满清、骂军阀、骂帝国主义,其实国民党在新闻自由上,还不如满清、不如军阀、也不如帝国主义。

满清虽然是中华帝国,但是比中华民国还有办报的自由。根据满清出版法的规定,不论张三李四,只要:一、年满二十岁以上之本国人。二、无精神病者。三、未经处监禁以上之刑者。就可以在发行二十天以前,向衙门一呈报,缴点保证金,开始言论;绝不会以任何屁话做借口,不许你登记。满清许你办了,它来封;绝不会根本就不许你办。根本就不许你办,是逃到台湾后的国民党发明的!

至于军阀,比满清更大而化之。军阀杀新闻工作者有之。但据成舍我《报学杂著》回忆:“他们只杀人不封报馆。”并且照《龚德柏回忆录》所说,他们杀人,也和被杀者的文人无行有关。中国最伟大的新闻工作者龚德柏在军阀时代,以文贾祸,但坐牢不过几个小时;但在台湾,蒋介石一关他就关了七年!可见军阀的新闻自由,是比国民党高明得太多了!

至于帝国主义,那就更是要得了。帝国主义在中国有租界,租界上的事,中国政府管不着。中国新闻工作者想办报,要办就办,于是新闻自由就在这种情况下发荣滋长起来。像1897年的《苏报》,1903年的《国民日日报》,1904年的《俄事警闻》(《警钟日报》),1906年的《国粹学报》、《中国女报》、《竞业旬报》,1907年的《神州日报》、《神州女报》,1908年的《民呼报》,1909年的《民吁报》、《越报》,1910年的《民立报》,1911年的《天铎报》、《民国报》等,统统都是租界的产物。国民党邹鲁在《中国国民党史稿》中公然承认:“上海以有租界之掩护,本党宣传机关林立,遂为国内革命宣传之中心。”像这种中国新闻工作者鸢飞鱼跃的快活,在满清以后,依然继续,直到租界逐渐消失为止。由此可见,几十年来,各党各派口口声声大骂的帝国主义,其实也有对中国人有好处那一面。它使中国有了学堂、有了医院、有了火车、有了不打屁股的法院,并且,最重要的,——有了新闻自由。

从上面简单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新闻工作者,他们不论在满清、在军阀、在帝国主义的地盘上,所得到的新闻自由,其实都比在台湾多。也许有人说,国民党现在开放报禁了,难道还没有新闻自由?事实上,从开放报禁一年多,全台湾百分之八十五的销售量,仍旧控制在《联合报》、《中国时报》两大报手里看,就十足证明了没有新闻自由。这样子垄断市场的结果,中国的新闻工作者,除了以“报阀”的意愿为意愿外,所有有个性的独立言论与方向,都全无发展的可能。

十年前,在国民党文工会主任楚崧秋和新闻局长宋楚瑜的一次邀宴上,大家谈到报禁开放问题。席上余纪忠说:“我赞成开放,中国时报不怕公平竞争。”我当场就点破他,我说:“你们先起步了三十年,报禁纵使开放,恐怕也没有别人的机会了。”如今事实的发展,正不出我所料。哀哉!中国的新闻工作者!

198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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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敌之乐

《管子》中《权修篇》有一段话,说:“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我年纪越大,越觉得这段话中最后一个字除了毛病。我觉得“终身之计”,实在不是树“人”而该是树“敌”,该是树立一大票敌人跟在你屁股后面。你要使自己像一颗彗星,扫把后面是尾随的一大片杂碎,那片杂碎无他,彗星之敌也。

在以不得罪人为得计的中国乡愿人士看来,我这种“终身之计,莫如树‘敌’”的怪想法,实在不通、实在跟自己过不去,其实不然。事实上,树敌有树敌的快乐,奇乐有时在交友之乐之上。并且交友之苦的流弊,也可以完全避免。

交朋友实在是一种苦差使。尤其交友不慎、误交匪类,交到“丑陋的中国人”那号朋友,这种人写起文章、译起古书,全是仁义道德,但是干起事来,却对朋友忘恩负义,还倒打一耙;“丑陋的中国人”那号朋友以外,民进党中的外省人那号朋友也令你倒胃之至,这种人在忘恩负义、还倒打一耙的恶行上,与“丑陋的中国人”别无二致,但他们因为要搞政治,还要故意展示一种眷村小霸王或军中政工官的嘴脸,整天上报,所以别有可厌之处。其可厌也,比国民党中的台湾人还令人作呕。

上面所说的这种朋友,属绝不可交一级。现代人不流行“家训”之类了,如有“家训”,“不交忘恩负义、还倒打一耙之人”,可做为第一条。盖人类中小人之尤者,此号人物也。

这号人物以外,有些人尚非小人,但做为朋友,却未免太累人了。并且所求不遂,也易沦为小人流亚,令人难过。这种人或借钱不遂、或谋职不遂、或聚赌不遂、或敬酒不遂、或投稿不遂、或需索不遂、或请托不遂、或代小老婆占便宜不遂,……都有不可靠的可能,最后翻脸成仇家矣。列宁说一个不可靠的朋友,就是一个敌人,此言虽苛,有时却是实情。跟这种人交朋友,你必须处处伺候他,莫使他有不遂之感,但是你哪有这些闲工夫,一旦不遂,前功尽弃。我常说,有些中国人,他有求于你,十件事,你答应了九件,一件没答应他,你那十分之九的辛苦,就丢给狗吃了,——你还是得罪他了。交朋友交得下场如此,这种朋友,还是不交也罢!

正因为我以前笃信交友之乐,广事交游,压根儿没想到别的,所以,在饱更忧患、吃尽苦头后,就起了一种反动思想,我开始从陶渊明那种“息交以绝游”的思路,去建立一种更积极的哲学——一种不交朋友而只制造敌人的哲学,并在这种哲学的实践里,得到树敌之乐。

我这样想:像我这样以明辨是非、追求真理为职志的人,广事交游恐怕是一种祸害。一来我没有太多余力同朋友搅和,二来在许多情况,朋友反倒是明辨是非、追求真理的妨碍。当我坚持是非与真理的时候,往往跟朋友发生冲突,或者破坏了朋友的公共关系、人际关系,这样一来,反倒令人不安。如果不是朋友,就可以没有这种心理负担;如果四面皆敌,我就可以痛痛快快的大干特干,这样多好!

就在这种心境下,我慢慢变得以交友为苦,以树敌为荣。

有一次,黄怡告诉我,阎愈政说过一句名言:“李敖是全台湾最快乐的人。因为他独来独往,高兴骂谁就骂谁,就能骂谁、就敢骂谁、就毫不顾忌任何人的骂谁。他没有老板、没有上司、没有朋友,又一笔在手六亲不认,多痛快啊!李敖是全台湾最快乐的人。”我听了,哈哈大笑,我说:“真是如此。斯大林说经过精密作业后把敌人一下子打倒,是人生至乐,我看我在争是非与真理的过程上,也有这种心境。打倒敌人是人生快事之一,你的敌人颠倒是非、歪曲真理,你把他拆穿、把他搞得灰头土脸,小李飞刀、千刀万里追,多开心呀!”

有人问我:“你有这么多敌人,并且每天写文章结新怨,每月按几何级数增加敌人,到底有苦恼没有?”我说:“苦恼倒没有,困惑倒有一项,就是不知谁来杀我也。我跟胡茵梦离婚后,有匿名人打电话来,说:‘李敖,你这不要脸的爱情骗子,我要杀你全家!’我说:‘我全家只有我一个人。’他说:‘那就杀你一个人。’我说:‘好呀,你就排队去吧!’——我的敌人多到杀我还得排队呢,我多‘抖’哇!”

198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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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起“单面的道德”

我看不起“单面的道德”

什么是“单面的道德”?眼前中外就有两个例。

在中国,对二二八的死难者,目前的观点是单面的,就是大家只看到台湾人之死,却视而不见外省人之亡,整天朝野为二二八做悲情秀,却根本不提二二八首开滥杀之风的是台湾人这一事实,这叫什么道德?如果这是道德,那只是“台湾人的道德”,不是人类正义之士的道德。并且,如果四十年来二二八的悲情值得一恸,四百年来高山族被“二二八”的,又不知凡几?为什么朝野不为他们一恸?整天哭喊自己受虐的人,为何不去顺便代高山族被虐喊喊冤、立立碑?自己人杀的高山族、杀的外省人都不算,只算别人杀自己人,这是“单面的道德”!

在外国,在伊拉克朝以色列射飞弹、造成以色列的伤亡的时候,伊朗等回教国家宣称,以色列不可以还手,你还手,我们就同伊拉克联合起来打你,这种观点又是单面的。正像京戏里所说的:“我打你,不许你还手;骂你,不许你还口;杀你,不许你流血。”如果这是道德,那只是“阿拉伯人的道德”,不是人类正义之士的道德。自己人耍横、穷兵黩武,杀别人都不算,只算自己是仁义之师,可以打别人,这是“单面的道德”!

“单面的道德”,说破了,其实就是伪君子的道德。

美国建国时,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说清教徒从欧洲坐船去美洲,半路上碰到海盗,清教徒是反对战争的,所以不肯打,他们纷纷跑到船舱里,听甲板上打来打去。这时候,忽然一个仆人也从甲板上下来了,清教徒们一起骂他说:“你不是清教徒呀!你怎么不上去打,上去保护我们呀!”——这种“单面的道德”,就是伪君子的道德。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巴顿(George Patton)将军巡视伤兵医院,看到一个小兵,一点伤都没有。巴顿问这是什么病,说是得了战争疲劳的毛病。巴顿大怒,给小兵一个耳光,说你是懦夫,你怎么配住伤兵医院,你怎么配和这些受伤的英雄们住在一起?这下子闯了大祸,美国新闻界全体起哄,说将军打小兵,不民主、不人道、是法西斯。结果巴顿被撤职查办,他多年为保卫民主、保卫人道、反抗法西斯的汗马功劳都被歪曲。巴顿大为感慨:原来这些伪君子是他妈这样的!他讽刺说,早知如此,我当时真该吻那小兵才对!——这种“单面的道德”,就是伪君子的道德。

十多年前,萧孟能把他白手起家的发妻抛弃,把十五户房地都过户给别的女人,要跟发妻离婚。我认为感情有变化,要离婚,也是人之常情。但夫妻一起赚的钱,总不能由丈夫一个人独吞,至少该分太太一半,但萧太太始终分不到。后来穷得给人做下女,每月挣八千元糊口。我气不过,要主持正义,陪她去找萧孟能理论,这就是国民党新闻界大加渲染的“捉奸案”。国民党新闻界和正人君子们骂我不该陪萧太太找萧孟能,但他们全体坐视这样可怜的女人遭遇这样不公平的待遇,他们的是非尺度,竟凉薄得一至于此!被骂的时候,我笑着说:“大概我通奸被人捉,都不会挨这么多的骂吧?”“大概我跑去献花,才能符合他们的正义标准吧?”——这种“单面的道德”,就是伪君子的道德。

为了替萧太太主持正义,惹来了萧孟能对我的控告,当时国民党报刊众口铄金,加上国民党干涉司法,法官林晃、黄剑青、顾锦才三人窜改笔录,捏造配偶、代栽证据。并不采信刑事警察局的科学鉴定,陷我于狱。出狱后我锲而不舍,以澄清真相,终使萧孟能以诬造等罪入狱。而我十年前冤狱的形成原因之一,胡茵梦在法庭伪证也有关系。这事全部真相,我隐忍十年。如今要写到这一段自传,乃在《求是报》连载发表。不期又有正人君子出现,表示不以为然。但我不明白,难道我被人诬谤,一连十年就是应该的?别人诬谤你,他们正人君子不仗义执言;你澄清真相,他们正人君子就反应不佳了。——这种“单面的道德”,就是伪君子的道德。

美国前国务卿赫尔(Cordell Hull)曾做谨慎性戏言,别人问他一头羊是什么颜色的时候,他的答案是:“从我这一边看来,羊的这一面是白的。”赫尔不是伪君子,但他的戏言,应该给伪君子们一点启示。

199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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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林青霞说几句话

去年我第二次做政治犯入狱前不久,林青霞到我家来,同我晚餐,谈了十小时。夜里三点,我开车送她回家。车中她谈到她努力上进过程中,所遭受的一些委屈。我说也许有一天,我会为你说几句话。

今年4月17日的报上,有这样的消息:

林青霞漏税八十多万

虽补缴仍然移送法办

国税局呼吁影视演艺人员

请诚实申报所得以免受罚

(台北讯)一位知名度甚高的女影星,涉嫌逃漏综合所得税八十多万元,经台北市国税局查获,主动移送法院裁判。

台北市国税局昨天不愿透露这位影星姓名,但把她逃漏税的事实公布,以警惕各影视歌星及有关业者,务必诚实申报,以免受罚。

国税局说,税务人员调查这位女影星六十七年度执行业务所得时,发现她在当年度主演的影片中,扣除必要费用后,一共短漏报所得一百四十多万元,逃漏税款高达八十多万元,虽经该女影星事后自动补报缴税,但已违反税法规定,由国税局主动移送法院裁罚。

国税局指出,税法规定短漏报税,只有在未经人检举及未经稽征机关进行检查前,自动补报者才可免罚。这位女星系在进行调查后才补报,仍被移送法院,依所漏税额处两倍以下罚锾。

国税局并强调,该局今后将加强执行业务所得的调查,尤其是各影视歌星及业者,应注意诚实申报。

看了这段消息,我想起青霞对我说的一段委屈。她说美国承认中共以后,大家捐“自强爱国基金”,她一捐就是一百万。捐了以后,竟间接听到税务人员在调查这一百万的来源,她没想到“爱国竟爱出麻烦来”!我说谁叫你乱“爱国”!你为什么不学胡茵梦!胡茵梦嘴上“爱国”,但是一毛不拔,一块钱也不捐,这样才算炉火纯青。青霞听了,只有苦笑。

这次国税局说青霞漏税八十万,对一捐就是一百万的人说来,当然是不公道的。这种不识大体的税吏作风,除了逼林青霞去胡茵梦外,又得到了什么?一旦林青霞去胡茵梦了,学会了嘴上“爱国”,一毛不拔,真正损失的又是谁呢?

前些日子,台北市政府做成调查报告:有百分之四十七点七一的人指出,税吏在要求招待,打他们秋风;有百分之五十的人指出,税吏逢年过节收礼或红包,否则就会找麻烦。这样的税吏风气下,居然说爱国者是漏税者,这真太欺负我们可爱的林妹妹了!所以,我不得不挺身出来,说几句话。

198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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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竞选的清高

1981年我因被萧孟能告了一状,以政治介入司法,入狱半年(此案现已真相大白,萧孟能吃了诬告官司,即将入狱偿还七年前欠我的“牢债”)。我是那年8月10日,由段宏俊陪同报到的,段宏俊并用他的车子,亲送我到土城看守所。在看守所的第二天早上,“放封”时候,另一位被国民党假司法手段政治迫害的囚犯,叫住我,告诉我他叫“刘峯松”。他说:“运气真好!真想不到在这里见到你。李先生,你也到‘动物园’来了!”我说:“你的运气是见到我没有买门票,——‘动物园’里动物看动物,不必买门票。”刘峯松是1980年“增额中央民意代表选举彰化县国代候选人”,被控竞选言论涉及“煽惑他人犯内乱罪”。在候审期间,他住在土城看守所孝一舍第四十六房,我住第三十二房,成了邻居。因为他比我早到几个月,我一去,他给了我不少照顾,但是很快的,他发现国民党把我放在牢里,就像把一只大绿豆苍蝇放在粪坑里,很快就繁殖开来。从我这边他拿得到刀片,看得到《联合报》,分得到“禁书”,甚至在他太太翁金珠竞选省议员时候,听得到暗藏收音机的人犯的广播消息!——所以,在某些方面,变成我照顾他了,他惊叹我的神通广大!

那一次的广播消息,证实翁金珠落选了,他们小夫妻为了参加选举,一坐牢一败北,代价可真付得不小,虽然如此,他们还是乐此不疲。1985年,翁金珠终于当选了国大代表。在选举前后,我应刘峯松之请,写了一篇《选翁金珠的道德意义》。我指出:“刘峯松是好人,他绝不沉默。五年前他参加竞选,国民党抓走了他,判他三年六个月。在坐牢期间,他的太太——又一个好人——翁金珠‘代夫出征’,又竞选。现在刘峯松出狱了,国民党依非法的法律,剥夺他登记参选的自由,翁金珠再一次走上前台,——这对可爱可敬的小夫妻,他们绝不灰心,他们又来了!他们又来了!但他们是多么不同:别人虚伪,他们真实;别人奸诈,他们诚恳;别人是政客,他们不是;别人骗选民,他们不骗;别人一人两副面孔,他们两人只有一张。在肮脏的政治中,他们坚持理想主义,出淤泥而不染,他们的道德是最高的。……”

虽然对这对小夫妻,我如此肯定,但我也知道,政治毕竟是最败坏人们道德品质的染缸。一旦人在江湖,究竟能“不染”多久、“不染”到什么程度,也是有待观察的事。正因为我清楚于此,所以我个人,有生以来,就从来没有打算我会去参加什么竞选,我不屑诉诸十字街头的人来品评我自己,在这方面,我有着好似贵族式的高傲。在土城看守所时,刘峰松借我一本矢内原忠雄的《教育与人》(李骊姃译的),书中有一个故事:在田中耕太郎当选国际法院法官的庆祝会上,片山哲发言说:“田中先生的经历多彩多姿,但他从没竞选过众议员,没经过这种‘泥沼’,他就不能了解社会。矢内原先生也该竞选一次。”矢内原忠雄回忆说:“不论怎么说,我也不想竞选议员。民主政治是一种要花钱的‘泥沼’,所以智者、贤者不要参与政治,他们只做政治的批评家。”矢内原忠雄的见解,我是赞同的,我历来反对第一流的知识分子参加选举。我常常想:美国的亨利·乔治(Henry George)何必竞选而受挫?英国的威尔斯(H. G. Wells)何必竞选而败北?法国的雨果(Victor Hugo)何必竞选而辞职?他们如保持着一流知识分子的清高,岂不更好吗?

198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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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最有勇气的人

我第二次政治犯出狱后,收到一张我的画像,上面写

欢迎 李敖狱中归来

张志远画 邓维桢赠

1982年2月

我很高兴我的老朋友还这样把我“音容宛在”。 画像收到三天后,维桢来看我,聊得很开心。他有一句话说:“我觉得我的勇气不够。”我说:“你错了,你的勇气是够的。我们是现在的国民党的批评者,你可知道过去的国民党的批评者他们多安全吗?他们大都是在国民党刀枪拳头达不到的地方批评的,他们或在洋人保护的租界里批评国民党(象《新月杂志》),或在北方军人的宽厚里批评国民党(象《独立评论》),或在允许办报的局面里批评国民党(象《大公报》),或在民情汹汹的公理昭彰时代里批评国民党(象《观察》)。……可是我们呢?我们全身暴露在国民党空前大好的统治优势下,他们有高度集中的力量、有密集安打的环境、有四面是水的方便、有日本留下的被统治惯性、有现代的镇暴设备、有一党独大、有八号分机、有大量的喊万岁唱梅花的小市民。……这一切一切,都足以使国民党的批评者心灰意懒、胆战心惊的。我们没梁山可上、没出境证可拿,我们活像玻璃窗户上的苍蝇——‘前途光明,没有出路’,随时都要被苍蝇拍子打下来。……可是,我们还是做了!还是头破血流,一做再做了!维桢啊,不要搞错了,我们是最有勇气的人!我们才是最有勇气的人!”

198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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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汉的心理准备

四季出版公司为“庆祝李敖出狱”,做《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和《李敖全集》的广告,有一段话说:

李敖是最受争议的风云人物,他是顽童、是战士、是英雄、是善霸、是文化基督山、是社会罗宾汉、是侠骨柔情的大作家兼大坐牢家。多少年来,他一直以“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魄独行其是,而不在乎小人们争言其非。耶稣说没有先知在自己乡土上被接受,李敖不被接受,因为他是先知。

这先知扶弱抑强,主持正义,霹雳手段,菩萨心肠。他在穷困时候,一顿顿饿饭帮助老师;他在富有时候,一把把钞票支援难友;他在坐牢时候,一篇篇文章抢救奇冤异惨的死魂灵。

关于最后所说“抢救奇冤异惨的死魂灵”,《亚洲人》杂志第十期《李敖的“黑牢”》中,曾有这样的议论:

李敖从监狱中以英雄般的姿态回来,各界几乎也一致地把他当作英雄一样地看待。法院定他所犯的罪名,对他或对社会上,显得没有一丁点的惩戒警惕作用。不论他自己或舆论界,几乎都认为他坐的是黑牢、是冤狱。他在这件事情上,并未因为受到判刑而有任何道德上和良心上的负担。这不正显示我们的司法有严重问题吗?而且这个问题大得足以动摇整个司法制度的根本,那就是法庭上所认定的有罪无罪,并不合乎社会正义的标准。

《亚洲人》又说:

李敖在牢里受景美翁媳命案死刑犯张国杰之托,为他写了二万多字的呼冤书,想不到李敖一出来,张国杰也被奇迹式地判无罪。被判了八次死刑后再判无罪的张国杰,拜神谢佛之余,竟对联合报记者说,他在牢里虽然很辛苦,但无怨言,虽然有小地方该改进,但大致说来还不错……等等,等于反身即给李敖一耳光,把李敖所讲的全推翻掉。张国杰曾拜托李敖帮他把命捡回来,却以此回报恩人,此种作风,正是李敖口诛笔伐之不暇的世态人心吧!

上面这些文字,使我想起一个传说中的人物——罗宾汉(Robin Hood),我愿趁此谈谈他。

罗宾汉就是“侠盗罗宾汉”, 他是十二世纪时英格兰中部诺丁罕郡(Nottinghamshire)雪伍德森林(Sherwood Forest)中的胡子。雪伍德森林是皇家森林,罗宾汉出没于此,显然有跟皇家过不去的意味。罗宾汉“盗亦有道”,他劫富济贫、惩贪除暴、侠骨柔情、光明磊落。八百年来,他的轶事众口相传,多少民歌与传奇,都以他为主角,他成为正义的化身。但这些正义,却是以趣味、奇情、生动、悲壮的形式行使,一点也不枯燥。

罗宾汉有恩于匹夫匹妇,但他未尝没有心理准备,准备匹夫匹妇的忘恩负义。像是黑泽明笔下的七武士,功德圆满后,却落得匹夫匹妇的冷眼。自古以来,英雄豪杰对世态人心,早就有苍茫与大度的了解。匹夫匹妇是现实的、健忘的、嫉妒的、残忍的、不可恃的。但英雄豪杰并不因此就心灰意懒,他们还是要在夹道欢呼中或路人啐骂里,走上前去。

罗宾汉最后被女人陷害,流血死在修道院里。这女人是受罗宾汉的敌人利用的“新女性”。当他的亲密战友小约翰(Little John)冲进来救他,并要烧掉这狗娘养的地方的时候,罗宾汉阻止了,他说:

算了吧,我不同意这馊主意。我从不伤害一个女人,或是与女人为伍的一个男人。(Nay, I cannot grant that boon, for never have I injured a woman or a man in woman's company.)

最后他拿起弓箭,朝窗外、朝远方,射了生平最后的一箭,说了——

“埋我在箭落的地方。”(Lay me where the arrow drops.)

就死了。

1982年3月15日病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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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桃园帮

我不认识许信良。十年前,他透过邓维桢,想与我见面,转达“团结就是力量”之意。我告诉维桢说,面不必见啦,回县太爷的话,李敖说的,“不团结就是力量”。不团结大家可以分头并进,团结只有一网打尽。

许信良去美后,我很关心许信良和桃园帮的前途。1983年选举的时候,我请魏廷昱约许国泰来,告诉他你哥哥既然不能回来,日子久了,桃园局面必然没落,我看你还是出来吧。许国泰说他正帮助张德铭选立委,突然自己出马,是否不妥。我说康系人物不成格局,对党外有害,你应权衡轻重,“大德不拘细谨,大礼不辞小让”,这样才是正途。许国泰同意了,决心出马,不过要我写文章支持他,我说你哥哥不在,我一定支持你。

于是大家分头进行。许国泰筹备出马,我这边“倚马”写文一篇——《我们征召许国泰》,印成单页,由黄玉娇等地方人士签署,散发全桃园。

我的文章代表我在中坜事件后对桃园的期望,全文如下:“三十八年前,台湾投入‘祖国’的怀抱;四年以后,‘祖国’投入台湾的怀抱——国民党挟‘祖国’以令台湾,台湾在国民党自私自利的统治下,三十四年来,已经面目全非,已经陷入‘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悲惨世界。国民党的统治特色有两个:第一、他们自己违反潮流,自己不前进;第二、他们拦阻别人,不准别人顺应潮流,也不准别人前进。虽然这样,三十年来党外人士的前仆后继,还是一层层突破了国民党的一层层拦阻。在这些前仆后继中,有英雄入狱、有志士服刑、有亲人望眼、有稚子含悲,从个人到家人、从家人到邻里、从邻里到乡镇、从乡镇到县市,大家都在受难中觉醒,在觉醒中茁壮,在茁壮中团结,在团结中向国民党讨回公道、一争短长。在讨回公道、一争短长的纪录里,桃园曾是台湾的焦点与希望,在桃园的父老兄弟姐妹们的振臂里、欢呼里、曾为台湾民主、自由的前途,立下光荣的里程碑!为了打破国民党垄断选举的迷梦、为了重建桃园的光荣与新路、为了开创自由民主的远景与坦途,我们群谋佥同:决定征召许国泰参加这次立委选举。许国泰是众望所归的战士,也是我们的代言人。我们相信,他的出马,就是我们的上马;他的参选,就是我们的参与;他的呐喊,就是我们的呼声。在自由民主的天路历程里,桃园是我们的圣地,我们要光复这圣地、卫护这圣地,让我们征召许国泰、选举许国泰,许国泰是我们的使徒,他的当选,就是我们的当选;他的朝圣,就是我们的成功。——自由民主万岁!”

许国泰竞选阵势摆开后,发生财务困难,急需一百万,我约来黄玉娇,劝他借一百万给许国泰,由我担保,而担保的方式是义务代你办杂志,办到你赚到一百万及利息为止。阿娇姐同意了。

许国泰那次本来可以当选,由于国民党做票,以致落选。我写信给他,举林肯一生九次失败为例,给他打气,我说:“这次由于国民党贿选出笼等手脚,部分党外人士不识大体等动作,使你高票落选,很令人不平。但你是强者,落选与不平都不足以使强者怀忧丧志,所以我对你不做世俗的安慰。今天报上说你已经到鞋厂上班,并说你‘情绪相当良好’,这真是大将之风,我很高兴。”“国泰弟,你只失败了一次,你还年轻,你的前程远大,先有一些失败的磨练未尝不是好事。……”

许国泰后来一再来看我,我也一再鼓励他。果然在下一次立委选举时候,他如愿以偿。他当选后,三年来没再来过,小屯奇怪,问我许国泰为什么不来了,我说他当选了,还来看李大哥干嘛?

许国泰一直没还黄玉娇的钱,黄玉娇到我家抱怨,我跟她打太极拳,她气着来,笑着走了。阿娇姐是党外前辈,从事民主运动三十年,如今桃园帮未能拥她选县太爷以崇德报功,反倒跟她抢,是忘恩负义的、是民进党的不识大体。阿娇姐七十岁了,桃园帮应该让她偿次宿愿,不要做人做得太凉薄才好。

198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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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配做“明月”吗?

6月2日的乡愿报纸《自立晚报》上,登了乡愿陶百川的一篇乡愿之文,题目是《何不减刑!尤应假释——请给不幸的人更新向善之机》。文中说:

迁台以来,政府曾于民国六十年,“为纪念中华民国六十年,予罪犯更新向善之机”,举办了一次减刑。六十四年又“为追念总统蒋公仁慈爱民之遗志,予罪犯更新向善之机”,又办一次。现在与第二次减刑相距十年,而第二次与第一次则相距仅四年。鉴于监所人满为患,现在较前更有“予罪犯更新向善之机”的需要。政府似可考虑作第三次减刑。

在呼吁减刑、假释之余,陶百川又说:

最近一位官员向我抱怨,并以之作为反对减刑或假释的理由。他说:“你看××关了十年,释放后还是同前一样地反对政府,毫无悔改之意。政府何必提前释放那些罪犯!”

我说:“你这个例子举得很好,你要知道监狱不独不能教化他们的思想,它反而会变成革命的养成所。但是政府如果提早五年把他假释,则他畏威怀德,极可能会心向明月,改过迁善。及至他满怀希望地等了五年之久的假释恩典,也竟被否定了,他对政府当局的怨恨,怎么能不加深呢!”

陶百川文中用的是“××”,自是指“李敖”说的。他引“一位官员”的话说李敖“释放后还是同前一样地反对政府,毫无悔改之意”,说的全对,因为我的确从未悔改过,不但是我,任何有志气的政治犯,不论关了多少年,一个个都没悔改过!

陶百川呼吁减刑、假释,用意固佳,但他所说的“政府如果提早五年把他假释,则他畏威怀德,极可能会心向明月,改过迁善”的假设,则是十足的胡说八道,真未免太高估了自己、小看了异己了。

陶百川是国民党,国民党有多重悲剧性格,其中之一就是自大狂,自大狂就是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老几、是什么东西,以为自己立“威”可吓人、有“德”可怀人、是“明月”可照人,相对的,别人是有“过”的,所以要“改过”;别人是坏蛋,所以要“迁善”;别人是罪人,所以要“满怀希望地”等待“恩典”。国民党的自大狂,总是使他们自己以为自己高高在上、以为自己高人一等、以为自己可以做别人的天地君亲师、以为自己不错而错在别人、以为自己不须“更新向善”而该别人“更新向善”,……这是一种非常可笑的不要脸。陶百川置国民党以司法、军法作恶胡来于不言,反倒奴颜卑膝的向党中央呼吁减刑、假释,是他自己的事,但他以污蔑政治犯的硬骨头来做为“明月”的供品,则是我们一定要痛斥的!国民党是什么“明月”,别肉麻了,他们配做“明月”吗?

198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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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是作家吗?

——李敖并非作家论

6月9日中国电视公司赵宁主持的节目中邀我亮相,我带去一部书——中华民国政府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编印的《中华民国作家作品目录》。我一面拿着书,一面指出:虽然美国《纽约时报》等都指出我是作家,可是中华民国政府却不承认我是作家,由这部书就可以证明。这部书九百多页,可是没有李敖的名字,可见李敖虽写了一百多本书,可是并非作家属实。(这一段录影,6月12日的电视上并未播出,也就是说,给剪掉了。1990年6月14日李敖补记。)

这部书是1984年6月出版的,发行人是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陈奇禄,编辑是应凤凰和钟丽慧。全书从正文到附录,共收入作家七百零三个。“中华民国”作家从头数,数到七百零三个,还数不到李敖,可见李敖之不入流矣!

陈奇禄在该书“序”中说:“先总统蒋公昭示我们:‘文化为文艺的根干,文艺乃文化之花果。’……我们的文坛,经过作家多年来共同辛勤耕耘,早已花团锦簇,欣欣向荣,包括小说、散文、新诗、杂文、戏剧、文学批评等的文学作品,在在都显示多样繁富的风貌;作家在自由安乐的环境下创作,各显身手,或抒发性灵,探索内在精神世界;或关怀社会,描写人性反映人生,成绩斐然,屡现佳作。本会基于对作家的崇敬,对文学史料的重视,特策划整理近三十年来中华民国作家作品目录。……”可见被国民党文化官僚“崇敬”、“重视”的结果,原来是为“先总统蒋公”的“昭示”做脚注的,这样看来,文化官僚们把柏杨、胡茵梦等七百零三人都当成作家奉献,独开脱李敖而不与,实乃真知我者焉!

199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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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里的道歉

与虚一通电话。虚一说昨天他应宏正邀,参加《八十年代》举办的所谓“纪念”殷海光“学术座谈会”。休息时,司马文武在厕所碰到他,乃把他请到贵宾席上。我笑说,这些徐复观的学生,现在被我骂得不敢捧徐复观了,他们联合起殷门伪君子伪学者,捧起殷海光来了。《八十年代》俨然要继承《自由中国》了,所以统《自由中国》的战,但他们配继承吗?张灏、林毓生之流,口口声声殷门弟子,但他们一点也不敢批国民党,并且掩饰殷海光批国民党的事,这不是扭曲殷海光吗?殷海光一生的最大成就不是别的,而在批国民党啊!扭曲这一大成就,是殷海光的罪人啊!正是国民党要干的事啊!殷海光有这种学生来这样扭曲他,真要死不瞑目矣!

虚一说司马文武为他们杂志上的话有所憾意(《暖流》今年一月号有《雷震日记风波》,中曾既无知又邪恶的诬指虚一“在雷震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影印保存”雷震日记)。我说他们的前倨后恭为了什么?因为你胡虚一展示了实力!我们是真正为殷海光、雷震做实实在在的事的人,他们却是打着殷海光、雷震的旗号做秀的人。我劝虚一少给这些人利用,虚一深以为然。

一个笑话说,张三公开在街上骂了李四,发现骂错了,正好在厕所碰到李四,乃私下向李四道歉。李四说:“我愿你私下在厕所骂我,公开在街上向我道歉。”看到司马文武对胡虚一的态度,我不禁顿悟及此。

198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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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战死》

梁启超有一条小札记,叫《祈战死》:

冬腊之间,日本兵营士卒,休憩瓜代之时,余偶信步游上野,满街红白之标帜相接。有题曰:“欢迎某师团步兵某君,某队骑兵某君”者;有题曰:“送某步兵某君,某炮兵某君入营”者;盖兵卒入营出营之时,亲友宗族相与迎送之以为光宠者也。大率每一兵多者十余标,少者亦四五标,其本人服兵服,昂然行于道。标则先后之,亲友宗族从之者率数十人,其为荣耀则虽我中国入学中举簪花(李敖按:宋朝中进士赴庆宴,君赐戴花)时不是过也。其标上仅书:“欢迎某君”“送某君”等字样,无甚赞颂祝祷之语。余于就中见二三标,乃送入营者,题曰:“祈战死”三字,余见之矍然肃然,流连而不能去。

日本国俗与中国国俗有大相异者一端,曰:尚武与右文是也。中国历代诗歌皆言从军苦,日本之诗歌无不言从军乐。吾尝见甲午乙未间,日本报章所载赠人从军诗,皆祝其勿生还者也。杜甫《兵车行》:“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以视此标上所谓“祈战死”者,何相反之甚耶?

18日午刘峯松来、周清玉来,他们都是党外中优秀的工作者。吃饭时候,他们准备先祈祷,我开玩笑说:“你们这顿饭可别感谢上帝,要感谢我,不然我不付钱了!”20日晚间与南榕去清玉家送稿(18日清玉邀我参加座谈会谈赖文良案,我说我不参加集会,但愿写篇文章支持她,文章题目是《你有郑文良,我有赖文良——给施启扬的公开信》),清玉正和林山、陈碧富讨论《关怀》编务,清玉热心勤勉,令人佩服。我劝她不要太为牢里的人操心,我讲日本人《祈战死》的故事给她听,我说党外应该提倡不怕牺牲的精神,虽然我们关怀同志和亲人,但是要鼓励他们面对牺牲、而不是闪避牺牲;甘地说我们没成功的原因是大家牺牲得不够。在印度人民争取脱离暴政的战斗里,有七十五岁的老太太哈巴津(Harbatsingh),受不住煎熬,死在狱里;有十六岁的小女生维丽玛(Villiamma R. Mudaliar),受不住苦炼,丧生鬼门。维丽玛是印度人的安妮·法兰克,她临死前,甘地跑去问她感觉,她说:“我不怕死,谁不愿意为祖国而死呢?”她死后,印度人为她建立了维丽玛堂,甘地说维丽玛:“她用她自己的手,为她自己建立庙,她的光荣典型,将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维丽玛之名,将与南非的消极抵抗,及印度并垂不朽。”甘地鼓吹牺牲,他说:“我们必须排除一种观念,即当一人被捕时,群众示威便可软化政府。相反的,我们应当看被捕乃不合作者之家常便饭。我们一定要找寻被捕入狱的机会,正如战士们的杀身成仁。我们希望要在对簿公堂时使政府低头,而绝不是逃避入狱,甚至我们大家准备被捕,集体入狱。……我们的胜利就在千百人被带入监牢,像羔羊被送入屠场。假如世上的羔羊都自动愿进屠场,则早就可以从屠刀下获救。我们的胜利便在能无辜入狱。我们愈是无辜,我们的力量愈大、胜利愈快。如果我们怕监牢,政府就正可以利用。如果我们视监牢为健康疗养所,我们就毋庸担心已入狱的同志。”正因为抱持着牺牲的精神入狱,正因为入狱是求仁得仁,所以甘地对入狱的同志,“就毋庸担心”。他说:“让他们服满刑期,对他们和国家都有好处。”又说:“假如你们是无辜的,我相信绝大多数是无辜的,只要能谨慎应付,眼前所受的迫害,对你们自己或国家来说,都是只有好处的。不经过受苦,是不会得到自由的。”又说:“一点点生活的不舒适,不要看作是苦刑。”……我向清玉说:牺牲是必然的,我们要狠心肠一点。我们是战士,不是护士。你的伟大是既要做战士又要做护士,但是这两种角色经常是冲突的。我告诉清玉:嘉文他们坐牢,除了吃饭时要用汤匙不准用筷子外,其他一切都比李敖之流入狱那时候“舒服”得多。对战士说来,坐牢不是坏事,太多的关怀会摧毁他们的意志,我们要狠心肠一点。

1984年9月22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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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记鹦鹉及其他

10月24日在日月潭孔雀园,一只金刚鹦鹉迎面飞来,学说“哈啰”不已,声音娇憨,可爱无比。金刚鹦鹉嘴最有力,可以剪断大头钉,可是学舌上,却是鹦鹉中的笨蛋。但这头说“哈啰”的小家伙却显然是例外。我小学时候在北京看到一只八哥,一见我就说:“这年头,不好过,没法子!”对鸟语人言,我至今不忘。三十多年后重见鸣禽天籁,为之快乐不已。

在《万岁评论》第十期上写《政治规格的讨论》,批评林义雄出狱后表现的不当,朋友们都说此文写得义正词严。今天我顺着此文,胡乱“水平思考”,想到鹦鹉。段成式《酉阳杂俎》引魏肇师的话,提到“《鹦鹉赋》,祢衡、潘尼二集并载”。祢衡《鹦鹉赋》中有这样的句子:

心怀归而勿果,徒怨毒于一隅。……讬轻鄙之微命,委陋贱之薄躯。期守死以报德,甘尽辞以效愚。恃隆恩于既往,庶弥久而不渝。

祢衡本是有个性的人,为何口出此种不相称的话?郑方坤《蔗尾诗集》有“秋叶读古赋,各题绝句”,说:“赋成鹦鹉忽忧生,语做啾啾燕雀声。辜负大儿孔文举,枉将一鹗与题评。”自注:“赋中多求哀乞怜语。”显然对祢衡不满。祢衡如果有此作,则显然可证:他身逢丧乱,虽然肉体仍存,但精神已经崩溃了,他已经从英雄好汉沦为“甘尽辞”“恃隆恩”的人儿了,这就太令人失望了。

我在《政治规格的讨论》中回信给邓维桢,责备林义雄,我说:

方素敏在竞选之时,公然说台湾民主前途比林义雄重要,但是当选以后、林义雄出狱以后,她公然感谢政府宽大了、公然在立法院口头质询放水了。或说方素敏是家庭主妇,容或无知,不足深责,但林义雄呢?林义雄应该有知啊!林义雄出狱后,“自动拜访李副总统”,算是一种什么规格呢?自己被国民党下狱、被国民党刑求、被国民党灭门、被国民党羞辱、被国民党这个、被国民党那个,但是,在出狱以后,却对演双簧的“二珰头”跑去感谢,这又算是什么呢?林义雄出狱后,一反他过去的特立独行形象,这种规格,是很令人失望的。现在说他为他妈妈墓地奔走,但是,我真不明白,当林宅血案发生时,他在妈妈棺材上写字的决绝又意在何处?(母死不葬的抗议,又岂容忘之?)至少到目前为止,林义雄的一切表现都不再是他过去的自己,而是一个令国民党“龙心大悦”的自己,国民党这票生意,可真做得恩威并济名利全收呢!它抓你、关你、修理你、杀你妈、杀你女儿、杀你又一个女儿,最后关你多年还可得到宽大的形象、还可得到你的感谢、还可得到你出狱后的洗手不干、老老实实,凡此种种发展,岂不正是国民党的原案吗?岂不正是国民党的大获全胜吗?岂不正是鼓励了国民党、使国民党庆幸抓人关人杀人的得计吗?试问若没有林义雄、方素敏这样全力配合,国民党能这样又占便宜又卖乖吗?但是,林义雄、方素敏为何这样配合?他们的血仇何在?是非何在?大义何在?这些不可思议,求诸古往今来,都不可得,而只在这一台湾岛上赫然出现,维桢你说说看,这不是“台湾人的政治规格”又是什么?你说政治中为了“上台”难免有恭顺之处,但是林义雄尚复何“台”可“上”,他又恭顺个什么?家里都付出了三条人命了,还在恭顺、恭顺、恭顺,对他眼中的“叛乱团体”一再恭顺,古往今来,苟有志气、有血性、有见识、有骨头的志士仁人,又岂可这样吗?

这些话,我真不愿意写,可是又不能不写。总之,林义雄、方素敏今日的表现,实在太令人失望、太令选民失望。他们这样做,无异帮助国民党证明了抓人、关人、修理人、暗杀人家属等等是多么有效,证明了国民党在胡作非为无法无天以后再“市恩”于党外是多么有效,这种“以报德”、“以效愚”的心态可太莫名其妙了、太可怕了,不客气的说,也未免近乎麻木无耻了!一个人身逢丧乱,麻木已是可悲,但因麻木进而无耻,那就悲上加悲了。

看到林义雄、方素敏的心态,我真要向陈文成的父亲陈庭茂老先生致敬。陈庭茂老先生以丧子之痛、以敌忾之仇,决心以未死之身,向国民党讨血债,周旋到底。虽然老先生的水平容有出入、手法容有怪力乱神,但看他精神是那样抖擞、表情是那样悲愤、态度是那样虔诚决绝、立场是那样锲而不舍、舐犊情深,我们真不能不说那是一种伟大的榜样。林义雄、方素敏理应效法陈庭茂老先生这种榜样,含情去说牢中事,鹦鹉前头也敢言,这才是我们希望他们的。

1984年11月8日晨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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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个金棺材

8月2日下午,最高法院把七十七年度台上字第3360号刑事判决寄达给自诉人李敖,判决书确定被告萧孟能八年前控告李敖的所谓侵占案,乃是一件诬告,如今萧孟能自食诬告之果,被判徒刑,不能易科罚金。

这件案子经台北地方法院推事童有德判决:“萧孟能意图他人受刑事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累犯,处有期徒刑六月。”萧孟能上诉后,1987年1月14日高等法院开庭,审判长廖茂荣一再劝谕和解,李敖为尊重审判长好意,乃于退庭后委由龙云翔律师去函萧孟能,开具条件:2月18日再开庭时,审判长表示条件合理,萧孟能本人也当庭表示愿以“自承怀疑之错误,并向老友李敖表示道歉”文字登报和解。不期书记官完成笔录后,萧孟能的律师又要加添意见,和解乃告破裂。和解虽告破裂,萧孟能这一当庭表示的心态,却足证诬告李敖属实,否则又何必认错道歉呢?

这件案子经高等法院判决,萧孟能要坐牢六个月。上诉后,再经高等法院判为四个月(因适用七十七年罪犯减刑条例,减为二个月),现在最高法院判决确定,萧孟能不久即将入监服刑。

萧孟能诬告李敖的案子,根本原因在萧孟能抛弃了四十年同甘共苦的发妻朱婉坚,李敖仗义执言,因而触怒了别的女人、触怒了萧孟能。李敖认为,萧孟能要离婚,可以,但朱婉坚已年近六旬,生计堪虞,萧孟能至少该把夫妻一起赚的钱分朱婉坚一半,不该把十五户房地和房租、汽车、电话、押金、家具、用品、债权等等都过在别的女人名下,不该不但不分给朱婉坚,反倒用朱婉坚名义欠债欠税,最后不能出境谋生。李敖认为,他是与他们夫妇一起在文星共事多年的见证人,他亲眼看到朱婉坚如何既婉且坚的帮萧孟能赚了这些财产,如今这样子被扫地出门,他不能沉默,他要打抱不平。

为了这一打抱不平,李敖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萧孟能居然控告李敖侵占!在法庭上,李敖拿出萧孟能亲笔写的“字画、书籍、古董及家具等……均系本人移转与李先生以抵偿对其所欠之债务者,应该属李敖先生所有”的字据,以证明萧孟能在诬告,但是高等法院推事林晃、黄剑青、顾锦才却说“应有借据证明其有债权”,否则纵使有萧孟能亲笔字据,也不算数。但是萧孟能既然最后以字画、古玩、书籍抵债,原来的借据,自然就已返还债务人萧孟能了,三推事责怪李敖提不出借据,试问李敖若提得出,岂不变成一债两还了?难道三推事要李敖同意字画等抵债、又要扣留借据吗?天下可有这样的证据法则吗?可是三推事不管,硬判李敖六个月。

李敖出狱后,锲而不舍,向最高法院争公道,最高法院以六件判决书证实李敖受了冤枉。另外在刑事方面,李敖先后反击萧孟能,萧孟能已为之入狱两次(一次是窃占罪,一次是违反国家总动员法)。1985年4月2日,李敖在退庭后拍萧孟能肩膀说:“孟能这一阵我告你,你先被判了一个月零二十天;现在又被判了四个月,一共五个月零二十天。——你还欠我十天,等我第三次要你坐了牢,十天还我,就扯平了。你死了,我们朋友一场,我会买个金棺材送你。”

如今最高法院判决萧孟能要第三次坐牢了,他告李敖一次,最后反弹之下,自己竟奉陪得过了头。世之好跟李敖为敌者,有如此萧!

198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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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小董

报上说:涉及“江南命案”,目前在美国宾州路易斯堡联邦监狱服刑的董桂森(小董),在狱中遭人杀成重伤。据董桂森在美国宾州联邦监狱内的法律代理人摩根指出,依据他所得到的消息,董桂森目前的情况已由“严重”转趋“稳定”,至于为什么至今尚意识不清,很可能是手术后医生施打麻醉药物以减轻痛苦的缘故。

至今为止,狱方始终不肯对事发的情况及原因多作说明,仅表示已由联邦调查局及联邦监狱局在调查之中,整个事件可能必须等待家属前往探视之后,才会较为明朗化。

现年三十九岁的董桂森,出身台中北屯凌云新村,曾受过陆战队两栖蛙人训练,拥有一身跆拳道的好身手,就读陆军士官学校时结识新竹光复联盟的“小潘”,日后“小潘”和松联帮的“志强”携手在北市东区闯荡出一片天下,也间接影响了小董接掌竹联忠堂堂主后发展的空间。

1981年,董桂森自士校退役,来台北时最早曾想投效四海帮,后来外界盛传四海帮老大蔡冠伦在“面试”时,以其像貌不扬而打了回票,之后董桂森即转投竹联总堂护法陈功开设的银禧餐厅任职,并在陈功的引荐下加入竹联。

1983年,旱鸭子陈启礼扩展帮务,成立“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个分堂,更遴选了八名菁英干部接掌堂主,董桂森以其粗壮的身手及拼劲,登上忠堂堂主宝座,声势与地堂的宗奎、天堂的狗子相称,成为竹联的三大支柱。

据警方的资料指出,当时竹联忠堂的势力范围约在北市东区一带,由于与松联帮早年的渊源,董桂森遂能迅速推展地盘,一度成立传播公司包档包秀,并引发台中联美歌厅的“刘文正事件”,后期的小董,则与绰号“二毛”的林姓录影带商人交往密切。

1984年,据传陈启礼受汪希苓之命,前往美国刺杀刘宜良时,执行任务的成员名单中并没有董桂森,后来因其中一人惧怕而改变主意,陈启礼临行前才决定延揽董桂森入伙,同年十月十五日,在刘宜良家中车库内,吴敦射击了第一发子弹击中对方头部,董桂森则上前朝死者腹部再补开二枪。事后陈启礼及吴敦返国后,因一清专案被捕,江南案内幕曝光,董桂森仓皇潜逃至菲律宾,其后再因陈南光命案转赴泰国,最后在巴西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干员逮捕,以一级谋杀罪和非法使用枪械获判二十七年徒刑,外加持有毒品罪二十年徒刑,经家属及国内友人不断奔走上诉,预计将在服完三十年刑期后,才有获得假释的可能。

看了以上的报导,我颇有所感。

我从没见过小董这个人,但他与我有一段因缘。

1985年小董逃离台湾,托人转了一封秘件给我,内容是他的自传。他写道:“于今为什么会写此简单自传,是我正走在逃亡之途的感慨,又幸逢建党九十年纪念日,我这十几年党龄的同志,尽被国民党出卖得如此下场,但愿我有一口气再(在),万一不幸,请将此事公诸于世。”

我与小董素昧平生,他或感于李敖有行侠仗义之名,最后愿在亡命前夜,以“死事”相托,相信李敖能够并且敢于把他“被国民党出卖”的真相,公诸于世。当然,我也不负所托,写了文章,连同他的自传,一并发表在郑南榕的杂志里。

小董辗转逃到美国后,竟阴错阳差,进了美国的监狱。但是,美国不像不上轨道的国家那样动辄大赦。结果,小董乍看起来,比陈启礼、吴敦走运,得以逍遥法外;但逃亡之后,竟又身陷洋牢之中,并且一坐三四十年,则又倒霉之至矣!

千百年前,孟子就谈到人生的选择问题。他指出:生命虽然是我想保持的,但是如果有比生命更令我追求的,我就会舍生取义;死亡虽然是我想避免的,但是如果“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患有所不辟”不是一定要死,而是有牺牲的危险也不躲避,——并不因为有牺牲、有危险,就不干了。

在我看来,人生生死之间如此,祸福之间也一样。人遇到困境,也许不该一味的趋吉避凶。因为祸福相依,过分斟酌什么是吉什么是凶的人,到头来可能越避越糟。英文谚语有out of the frying pan into the fire,意谓“跳出油锅,又入火坑”。小董的遭遇,正告诉我们这一至理。

“患有所不辟也。”我们该好好想想这句话。

199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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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胡老师感想的感想

这一阵子为了雷震的事,我被我的好朋友胡虚一胡老师烦死了。

胡老师以前在世新教英文,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教的。他在修辞上,几乎完全不喜欢用省略法。任何叙述、任何议论,都是倾巢而出,刺刺不休,非一下笔就千万言不为快。为快以后还说不能不登,不登就无异“不容许其存在”,就“不免有‘毒格玛’(dogma)之嫌了”!——你说多要命!

我谴责雷震和胡老师在老蒋死后,不该去“谒陵”,他又答辩涌来,竟说做这种事,“似无什么了不起,大可‘见怪不怪’的!”——人间行止大义,糊涂一至于此,竟不自知其可悲也!其实为什么“见怪不怪”?我们以宣扬人间大义为职志的人,就是见怪要怪啊!我们立身行止,岂可随便“吾从众”吗?

胡老师又说雷震“谒陵”乃由于“老友建议”后的“临时起意”,并非“有意这么做的”,其实这有什么不同?其结果一也!

胡老师又说雷震下狱后国民党没乘机收回公宅,并安插《自由中国》社职员等事,“雷家的一些至亲好友”“私下都颇有好评”。他竟不知道这些人只是分享特权者,得到假公济私的好处,当然会“好评”,但这种“好评”,其实正建筑在无耻之上!

胡老师又为我怀疑雷震如清廉“又何来房子可卖汽车可卖”的事答辩,但答辩半天,适足以证明雷震除有公家轿车外,自购一部小汽车,“又自购一部小汽车”,以至家有三部汽车的事。甚至兵荒马乱大逃难之际,多数人抛儿弃女不克来台,雷震的私人轿车却可一部又一部运到了台北!可见人命之贱与车身之贵也!试看他写的这样一段:

到了民国三十七年下半年,时局日非,京沪人心惶惶,雷于随“翁文灏内阁”总辞之前,先由监委太太把南京的家搬来台北,私有的那部汽车也运到了台北。这是雷家在台湾的第一部小汽车。……民国三十八年,……雷在上海,……成“汤(恩伯)总部”顾问;为助汤作战日夜奔忙时,……便由汤总部送上一部代步的外国名牌小汽车。是年五月间,汤为巩固上海防御,增强防守军力,乃请雷偕王晓籁和刘鸿生两位上海市代表,乘了一架空军专机飞去广州,向国府当局求增援军。当三人正在广州进行此项乞援任务,尚未返沪前,便闻汤恩伯统率大军,分从海陆两道撤退,弃守上海了。雷留在上海的部分东西衣物,包括汤恩伯送雷坐的那部小汽车,也都由汤总部撤退出来,运到台北,交给雷家,这便是雷家在台湾的第二部小汽车。故由大陆撤退来台湾的雷家。那时共有两部外国牌子小汽车。一部是雷家自己买的,一部是汤恩伯送的。车源都很清白,似无可疑之处。

胡老师写到这里,口口声声说雷震家的两部小汽车“车源都很清白,似无可疑之处”,我看却正好相反。别忘了当时汤恩伯是“穷苦的”现役军人,雷震是“穷苦的”公务员,把“外国名牌小汽车”私相赠送,又何来“清白”与不可疑?胡老师接着又有这样一段:

监委雷太太率部分子女佣人(如程积宽,刘博渊等),把南京家搬来台湾后,便住台北市和平东路二段十八巷一号那栋日式平房。此屋本是雷一位在台湾设有分公司的实业界友人尹君的。雷率团来台湾考察,尹君请雷做其公司挂名董事长,便以此屋送雷做台北的行馆用。不到一年,雷家搬台北,便住此屋。后因雷家人多(家里佣人听差司机就有五、六人之多),且那时客人也多,便感此屋小不敷住用,于是便买了金山街一巷二号那栋宅院较大的住宅,家人便分两处住,《自由中国》创刊初期,先便办在金山街大宅内,后来为补办刊的亏欠,乃卖掉大宅,把《自由中国》搬到友人送的日式平房内,并购木栅沟子口埤腹乡寓。而雷家当初买下金山街这栋大宅的钱,是国民党总裁应汤恩伯之请,特别送给雷的两万个大头银元。

在这里,我们又可看到雷家一来台湾,便有被人送来的“台北的行馆”、便有“友人送的日式平房”、便有老蒋应汤恩伯之请,送的两万元大头!试问这些公私不分、官商不分、党国不分的种种黑房黑钱,又何来“清白”与不可疑?(比照起来,今日雷家住用的松江路公宅,犹其余事也!)

胡老师提到汤恩伯在上海撤退时,帮忙雷震撤来了衣物,和“送雷坐的那部小汽车”,使我想起刘玉章《戎马五十年》中描写上海撤退那一段:

我虽有浦西副司令的名义,对实情竟一无所知。遂派副军长李运成,至浦西指挥部联络,期能较早获知行动消息,以便早做策划,然迄无回报。但情况所显示之撤退迹象,则又愈来愈显明,于是我在不得已中亲往探察。先当面就连日战况有所陈述,期司令将尔后行动有所透露,结果仍毫无所获。不得已,复以市区中及沿途所见情形,相询是否撤退,司令方告以浦东方面战况逆转,匪已向吴淞侧背压迫而来,现仅距吴淞约二、三十华里,准备今夜撤守,一再要我绝对保密。

待我在返部途中,街上已一片混乱,车辆拥挤难行,尤以后勤部队为甚,回到军部后,即召集各师长及主要僚属等,指示必要之事项。不意时间仓促,因当日十五时许,方奉命应于十九时前,除掩护部队及所需辎重外,一律轻装在海军码头登轮转进;此时,匪似已察觉我军有撤退迹象,倾其全力,对我全般阵地猛扑,幸我第一线十五连,均能凭堡与匪续做殊死搏斗,使撤退部队安抵码头,而他们终以达成掩护任务,但无法于敌前脱离,为全军做了最伟大的牺牲,演成营口撤退之辎重营的再版,痛心曷极。

在决定牺牲“第一线十五连”来断后以后,接下来的撤退局面是这样的:

当时我规定,除第一线连继续在原阵地抵抗外,其余于十九时后开始撤退,我于二十时后,离开军指挥所。吉普车行不多久,即无法前进,只得下车,在人潮中步行到码头附近,见我官兵整齐席地,等待上船,心中甚觉安慰,然要在人潮中通过,则十分困难,迨士兵发现,遂大喊“军长来了,赶快让路”,我才勉强挤到船边,停靠码头的,是一艘三千余吨的商轮,没有经过舣装。船身侧面,备有可容一路纵队之一座舷梯,部队沿梯循序而上。不久,因舷梯不胜负荷而折断。事前既无应急准备,情急中,将空汽油桶用裹腿捆绑叠起,勉为攀登。然上船速度因之更为减慢,且不仅一船如此,其他各船亦莫不皆然,整个装载之艰难缓慢情形,迄今忆及仍为心酸。

我站在码头边,从二十时许直到二十三时,才由船上士兵用裹腿连接,将我吊上。上船后,首先派人暗中监视船上工作人员,特别是轮机驾驶人员,以防万一。其最着急者,此时本军尚有约一万之众,急待依次攀登,我最后决心“要人不要枪”,大喊:“武器抛海,徒手上船,愈快愈好”,转瞬叠集之油桶塌垮,营救乃益无望。悲惨之情。何堪言状。

二十四时,即将退潮,匪炮射弹的爆炸声距码头愈来愈近;同时,在上船之处,有一匪谍将一枚手榴弹投上甲板,适在我所站附近,幸未爆炸。该匪谍当即被我岸上士兵乱刀刺死,船长要求开船,我仍请其稍延,因能多上一人,心理上的沉痛,就可以减弱一分。直到零时三十分,已至起碇最后时限,只得挥泪发航,看到岸上未能上船的官兵仍在整装等待,不知其将遭受何种厄运,生离死别怆然心伤。

从刘玉章这些“怆然心伤”的回忆里,我们知道:上海保卫战总司令汤恩伯在逃难前夜,是怎样牺牲自己的“副司令”;“副司令”又怎样自己抢上了船,牺牲自己的子弟兵,而“岸上未能上船的官兵”,却眼睁睁的“不知其将遭受何种厄运”!虽然一道又一道,如此互相牺牲,可是,汤恩伯却不会牺牲他跟雷震勾结的关系,人员辎重丢在大陆算什么,只要没丢掉雷震的“外国名牌小汽车”!

齐白石《盗瓮图》中题诗,说:“宰相归田,囊底无钱,宁肯为盗,不肯伤廉。”雷震是国民党大员,“归田”的气派可真高过宰相呢!他的幸运是无须“为盗”,就得了一切;应有尽有之后,还得“清白”、“取不伤廉”之谥。——我说胡老师糊涂,不亦宜乎?

198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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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长别人与拉长自己

自从陈立夫在国民党十三全会上,提议五十亿到一百亿美金“收买”中共后,到日前他被民进党人士控告“资匪”,这个八十九岁的老头子,可一连风光得很呢!陈立夫提议后不久,曾经自嘲的说:幸亏他“反共知名度最高”,否则真要被人误会云。其实,除非有意动手脚,陈立夫反共的真相,在国民党中乃是一清二楚的。国民党真正反共的,并不是他,而是一开始就反对“联俄容共”的元老们,以及西山会议派的元老们,可是,为了抬高陈立夫的反共地位,却有人拉长他的历史,硬说他是“西山会议派的人士”,例如一再向国民党大员致敬的康宁祥,在他的刊物1981年的《亚洲人》里,就这样奉承过。其实,西山会议是1925年11月揭幕的,第二个月,陈立夫才从美国回来,他那时候二十六岁,是学采矿工程的,他有什么资格,跟西山会议的许多革命先进一起反共呢?康宁祥的刊物,这样乱拍马屁,拉长别人的光荣,这不是捏造历史吗?

拉长别人不稀奇,还拉长自己呢!同样在1986年的《亚洲人》里,捏造历史,说“李敖批判康宁祥只是为了报私己之仇”,因为“十多年前的某一天,张白帆(‘少女殉情记’的主人翁,前《文星》编辑)陪着李敖开车到台北市大龙峒,拜访黄信介,李敖希望黄信介能弄本杂志让他办,车抵黄宅,李敖只身进去,张白帆在车内留守。李敖回来后告诉张白帆,黄信介没有反对,但黄表示要征询康宁祥的意见。”后来因为康宁祥反对,以致杂志流产,因此李敖对康宁祥要报“无毒不丈夫”之“仇”云云。事实上,《亚洲人》刊出这一捏造历史之日,正是李敖自警总军法处出狱十年之时。少女殉情记女殉男不殉的主角张白帆在李敖出狱时,早已是李敖的敌人,既为敌人,总不会陪着李敖开车到大龙峒吧?所以,这篇文字所说的事,必不发生在这十年之间。此其一。李敖入狱期间,是1971年3月19日到1976年11月19日,一共五年八个月。这五年八个月中,人都在牢里,自然也不可能由张白帆陪同开车到大龙峒吧?所以,五年八个月加上去,这篇文字所说的事,必不发生在这十五年八个月之间。此其二。李敖在入狱前,自1970年1月彭明敏偷渡起,一直被警总专车跟踪、专人软禁,到1971年3月19日被捕为止,近一年四个月,自然也不可能到大龙峒找黄信介办什么杂志。所以,一年四个月加上去,这篇文字所说的事,必不发生在这十七年之间。此其三。这篇文字说“十多年前的某一天”,事实上,长达十七年间,都根本没有这么一天!真相是,李敖根本就没去过大龙峒“拜访黄信介”。李敖见过黄信介一次,那是二十三年前(1965年)。那时李敖正主持文星,黄信介和李福春请李敖吃过一次饭,谈杨玉城的事。从1965年12月31日后,李敖和黄信介没有任何来往。假定言之,文星在1965年被查封后,李敖再想办杂志,也不可能找上黄信介,一来两人全无渊源,二来黄信介是外行。何况,纵使造谣说我找上黄信介,也绝无“黄表示要征询康宁祥的意见”的可能,因为黄信介那时候有否知道有康宁祥这个人,都大成问题。康宁祥那时候是加油站的工人,这种工人,全台湾有千百位,黄信介纵使想办杂志,也不会问道于盲吧?(纵使想办个《汽车杂志》、《石油通讯》,也不会到加油站去找人吧?)如今康宁祥的刊物,却拉长自己,拉长到连黄信介都要“征询”他的程度,并把他的本领,扩充到可以定夺跟李敖办杂志的程度,这不是捏造历史吗?

从拉长别人到拉长自己,我们看到民进党中常委的品格是什么。

198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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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本”云乎哉?

9月3日,看到了萧孟能的文星复刊号,印刷精美,“蓦然回首”,无法想象当年。最大的特色,是它印得干干净净,干净得像是出了一种“洁本”,把当年李敖“污染”的“祸害”,洗得清洁溜溜。翻开全书,没有李敖的名字,这就是“洁本”的证明。《传记文学》的刘绍唐曾有公论,说:“没有李敖,哪有文星!”湖南人萧孟能显然有志气、不信邪,他闷了这么多年,这次显然要出个“没有李敖,也有文星”的“洁本”给大家看。如今书在摊上了,就是证明!

书翻开来,在商业性的广告背后,首先出现了萧孟能的“复刊词”——“文星复活了!”中有这么一段:

今年5月7日,当我重新取得《文星杂志》的出版登记证时,不禁内心喜忧交集,喜的是《文星》复刊有日了,忧的是,事隔二十年,《文星》面临的是全新的挑战。尽管“远路不须愁日暮”、尽管有那么多的海内外朋友,伸出炽热双手,为《文星》复刊催生。但是,我仍然深信《文星》的成败,必须决定于它是否能走上一条“未来取向”的大路,《文星》的历史,必须以一种“落红原非无情物,化为春泥又护花”的精神来看待,才变得更有意义。

我一看,就看出错误。“落红原非无情物,化为春泥又护花”,这是引清朝龚定庵的诗吧?但短短十四个字,就引错了近三分之一。品管如此,跟印刷精美,太有距离了吧?

再往下翻,就是以“本社”署名的《没有封面人物的故事》,短短一篇文章,就出现两处穿帮:第一、它说当年文星九十九期“在民国五十四年12月27日印好,正要上市,却在当天接到‘最速件’的停刊处分通知”云云,这显然在给国民党的暴政开脱。事实上,九十九期文星只印好了封面,内容因为原稿在工厂被警察抢走,根本无从“印好”;第二、它说:“随着没有韩福瑞的韩福瑞封面,这期《文星》的封面人物特写,特别从当年出版的《韩福瑞和他的思想》一书中,选出发行人萧孟能所写序文,以及陈香梅所写的《我所知道的韩福瑞》一文,旧文所以新刊,一则用来揄扬韩福瑞所代表的自由精神,一则也用来纪念另一份长眠于地下的九十九期《文星》。”云云,这显然在给李敖的“污染”开脱。事实上,“萧孟能所写的序文”,不幸却正是我李敖写的(原稿俱在,稿上只有萧孟能填的一行字,还是在括号内的,即“说的理由是:现在的文星杂志与原登记之发行旨趣不符”);而“陈香梅所写的《我所知道的韩福瑞》”,不幸却也正是我李敖连改带写的(原稿俱在,稿上陈香梅的狗屁文章被我删改后,剩下一千八百四十一个字,我加写了一千六百三十四个字)。可见出“洁本”消灭李敖,实在良非易事,——李敖阴魂不散,“洁本”就是大大的证明也!

再往下翻,发现一篇篇俗套文字与蛋头文字,就可读性而言,尚无出李敖阴魂之外者。唉,文星文星,文星如此,真大可哀也!

1986年9月10日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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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弓开处

10月31日,在台湾全岛庆祝蒋介石百年冥诞之日,我偷印成功一本三百多页的厚书——《蒋介石研究》。这书是我“大卫”(David)大战歌利亚(Goliath)式的作品,功力不凡,发人深省。且封面全用黑白素色,俨然丧帖,真相衬益彰者也。

谈到大卫,旧说法是:大卫少年时,出战非利士(Philistine)十英尺巨无霸歌利亚,用的是弹弓(slingshot),打中敌人前额,因而致胜。但后来我看到一幅漫画,打中的却不是敌人前额,而是敌人生殖器。我一边看一边笑,心想这可能是当时的真相呢!——大卫真可能打中了敌人的要害才大获全胜的。《旧约》(撒母耳记)说弹弓上的石子打进了歌利亚的前额之内,这反倒是不太可能的。

大卫是以色列的民族英雄。以色列今日能够善用智勇,以小击大,固大卫之遗教也。

1967年6月14日,蒋介石发表“机密”训词——《国家建设的方向和准据》,有一段说:

大家知道,最近中东战争,以色列的人口不过二百六十万,面积亦不过二万平方公里,正规军尤其不过七万人而已,然其所对抗的,乃是拥有七个国家,全面积达四百七十万平方公里,人口凡五千八百余万,联军至五十五万的阿拉伯集团!以色列不但没有丝毫畏葸的意思,而且就在八十五小时之内,以其飞机战车全面攻击,一举而打败了所有从三面合围的阿拉伯国家的联军。

以色列就正是所谓“小国寡民”,而“摄乎大国之间”,他为什么能够这样的以寡击众、以少胜多呢?推究其因果关系,他的胜利,乃是基于其——

有求生求胜的决心!

因为有此决心,所以“一旦站起,人人莫不‘挥涕奋臂而欲战’,用能以一当百,以十当千,造成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一种神话式的胜利”。蒋介石要他的同志以以色列为“例证和启示”,而谋求“神话式的胜利”,但是,他失败了,国民党何德何能,何足以妄比以色列?正相反的,国民党的死敌李敖,反倒真是以一当百、以一当千、以一当万的“神话式的胜利”创造者。李敖的性格,非常以色列;善用智勇、以小击大、“挥涕奋臂而欲战”,并且在有仇必报的信仰与行动上,对敌人绝对“欲战”得没完没了。大卫对歌利亚说得好:

你来攻击我,是靠着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耶和华使人得胜,不是用刀用枪。

现代的中国歌利亚,总以为用刀用枪就可以胜利,这是大错特错的。现代的中国大卫,他的武器是靠真理之名,弹弓开处,使自己得胜。《蒋介石研究》是一本真理之书,它使人知道真理,而真理使人自由,此乃天经地义。国民党不懂,随他去,只要我们懂,就好了。

1986年11月6日夜十二时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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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笔仗大胜记

十一个月前,1987年11月30日,日本政府公布了《中日和约》的外交档案。国民党旅美学人邱宏达,在美国《世界日报》、台湾《联合报》,发表“以德报怨”与中日和约谈判时的赔偿问题,指出:“我国对日‘以德报怨‘之政策,主要是表现在蒋中正先生在日本投降后立刻遣返日本军民,并宣布此一政策,与和约关系不大。许多日本人感激蒋先生主要是他当中国国势及声望最高、而日本国势及声望最低时(投降时),主动采取不念旧恶以德报怨的政策,并遣返日本军民,与对日和约没有什么关系。”这意思就是说,日本公布的外交档案中指台北以“放弃索赔权利”作谈判筹码,实与“以德报怨”是两码事。“以德报怨”是“以德报怨”,对日和约中夹带进场的“赔偿问题”是“赔偿问题”,两者并不相干云云。

事实上,历史的真相果真如此吗?只消检证一下,就知道邱宏达在胡说八道。

为了指斥邱宏达的胡说八道,我在1987年12月27日,在美国《中报》发表《国民党学人又作弊了!》举出两件铁证,证明邱宏达在曲学阿世。第一件铁证是何应钦的一文。据1986年9月9日何应钦在《中央日报》发表的《胜残去杀为邦百年——纪念九九受降四十一周年》回忆,当时“放弃对日本巨额赔偿之要求,使日本战后财力不致枯竭”,根本就是蒋介石“对日本宽大政策”的四大项目中的第四项!如今邱宏达说“‘以德报怨’之政策主要是表现在蒋中正先生在日本投降后立刻遣返日本军民”,这岂不是故意以四大项目中的第三项(遣返军民)来涵盖全体、来瞒天过海吗?

另一件铁证是张群的《我与日本七十年》一书。在这书中,张群说蒋介石在开罗会议时,“坚决主张战后日本政府体制,依据日本国民自由表示之意志以决定之。因而战后仍得以保持日本的天皇制度,……接着在日本无条件投降之后,更发表以德报怨的政策,迅速遣送战俘和日侨,不索赔款,不派遣占领军去日本。日本之得以迅速复兴与不致陷入东西德、南北韩、南北越同样国土分裂之命运,实不能不拜蒋公之赐。”可见“不索赔款”,明明是“以德报怨的政策”的重要项目之一。此外,1948年9月29日南京《和平日报》登张群广播,也明说对日本“不报复”为“我们的总统事先声明”,又可见“不索赔款”自然是放弃报复的项目之一。

历史事实明明如彼,而我们的邱宏达却说“以德报怨的政策,……与对日和约没有什么关系”,这不是曲学阿世,又是什么呢?

我的结论是,邱宏达当年在台大法律系考试作弊,如今这种人出面为国民党遮羞护航,实在无异又一次的作弊,我们岂容他披学术外衣来骗我们!我这篇文章发表后,邱宏达在1987年12月22日去函《中报》,不敢就我提出的铁证辩驳,只是就他考试并未作弊一点,要求更正。我在同年12月27日的《中报》上公开答复他,提议翻查台大档案,以证明他有作弊纪录,并且“在台大同学方面的证词,邱宏达法律系法学组同班有一百五十二人、司法组有五十四人,我会请法院一一去追查。——要打官司吗?我打了二十五年了,出庭也有二百五十次了,我可有耐心得很呢!”我的这一答复发表后,邱宏达噤不作声,直到今天,他真的领教我的厉害了!

198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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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孤立,才有独立

林希翎到台湾来,正赶上选举期间,台湾党外政客们,千方百计利用她助选。林希翎气势第一流、口才第一流,所向披靡,不可一世,显然的,那是一次成功之旅。唯一失败的,大概是她想见李敖却没见到。林希翎气得跟别人骂我“有臭架子”,后来写信给我也骂我“有臭架子”,她骂得很对,我的确“有臭架子”。基本上,我不太喜欢见人;基本上,我很难看得起人,我自视甚高并且全神工作,自然也没多少见人的心情与时间。偶尔有见到我的人,他们又往往先经过我那黄石公式的考验,才能见到我,这样悬格甚高,自然架子之臭,也就不在话下了。

奇怪的是,我自己不但“有臭架子”,还欣赏许多“有臭架子”的怪杰,从古代的严子陵、狄阿杰尼斯(Diogenes),到现代的李鸿章、戴高乐(de Gaulle),我都一体注目,这些人或傲同窗、或傲王侯、或傲洋鬼、或傲政客,总之多是“青山当户、白眼看人”的气概,他们在泯灭个性的环境中,强烈表现出一己的个性,真是大丈夫。这种气概,正是孟子所说的:“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他们这些人,不论得不得志,都不失掉自己的独立气概,这是他们人格上的最大特色。

我常常想,究竟是什么力量,能使这些人保持独立气概,而不取媚于当世、苟同于流俗?是上帝吗?不是,靠上帝的人还谈什么独立?是良师益友吗?也不是,靠师友扶持的人,也算不上什么独立。真正独立的力量,其实是内发的,它的基点非他,纯粹就是自己。自己清醒的知道:自己的独立,绝不靠别人,别人的掌声也好、叫骂也罢,其实都是浮面之物,正像庄子所说的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的境界。自己的独立所靠的,其实是一种单纯的心理准备、一种单纯的信仰,那就是:“不论得不得志,我都不怕孤立。”

古往今来,多少志士仁人,最后都毁掉了,随波逐流,失掉了自己,原因不在他们不优秀,而在他们怕孤立。为了怕孤立,该说的,他们不敢说,为了怕得罪人;该做的,他们不敢做,为了怕独居牢。他们渴望活在同志里、群众里,名为合群,实为自丧,沦落到这种地步,自己就只会做秀(show)、不会做人了,这种人,只是群居动物,不再是特立独行的人了。我做预备军官排长的时候,我们的副连长连上厕所大便都要找人陪他,理由是他怕“孤立”,一个人,活到这样完全丧失了自己,也太妙不可言了。

真正的志士仁人,他们为了不丧失自己,往往甘于在草泽、在沟壑,而不求闻达——不求屈己的闻达。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宁愿给人磨眼镜片度日,也不愿去做大学教授营生,为的就是要有批评皇帝的自由;陈独秀宁愿去做出狱后的隐士终老,也不愿归队去做共产党的元勋复活,为的就是要有批评政治的自由。一九三七年,在他出狱后三个月,他写信说道:

我只注重我自己独立的思想,不迁就任何人的意见。我在此所发表的言论,已向人广泛的声明过,只是我一个人的意见,不代表任何人。我已不隶属任何党派,不受任何人的命令指使,自作主张,自负责任。将来谁是朋友,现在完全不知道。我绝对不怕孤立。

“我绝对不怕孤立”,这是何等大儒的气概!又是何等犬儒(cynic)的气概!

勃朗宁(Robert Browning)在《科伦布的生日》(Colombe's Birthday)里,曾提出“孤立者强”的启示(When is man strong until he feels alone);易卜生(Henrik Ibsen)在《人民公敌》(The Enemy of the People)里,也曾点破世界上最强的人就是那最孤立的人的真理(The strongest man on earth is he who stands most alone.)。真正的志士仁人,必然清醒的知道他该走哪一条路,不怕孤立,才有独立,乃是他宿命性的选择。大丈夫夷然而做这种选择,吾道必孤,不亦强乎?

1988年4月27日在台湾写

希翎:

你来台湾时,对你前呼后拥的人,如今利用完了,都不理你了,唯有我这位当时“有臭架子”的人,今天很义气的支持你,并鼓励你做“逐臭之夫”。这篇文章虽然不长,但它表达了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信念,弥足自珍。如今写下给你,愿共勉之。

李敖 198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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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闯关,你闯法

“闯”在中文里,有突然冲破某一局面,而又颇为蛮横的意思。所以,粗鲁勇猛,谓之“闯子”;流寇领袖,谓之“闯王”;所向无前,谓之“闯将”;浪游谋生,谓之“闯江湖”。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把它译为To rush in by force or improperly, to roam about,实在没译出它的味道,究其原因,“闯”在中文里有它独特用法,这种独特用法,只有配上中国社会现象一起来观察,才能奇字活现。

7月25日,各报登出陈婉真“闯关”的消息,就是奇字活现的一例。因为在有人把关的情况下,想非法偷关,尚且不易,又遑论闯?可是妙就妙在这一“闯”字。陈婉真没入境证,护照也是变造过的,她当然知道过不了关,于是在查验证照时,她突然将护照丢在查验台上,人却向一楼的海关飞奔。于是,各路员警一拥而上,被女警抬猪般的抬上飞机,原机遣返美国了。

陈婉真离台九年,这次回来,不是反正来归,而是千里赴义,她的举动,在情理上,都令人同情;但在法上,国民党政府却以她违反《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法》为由,不许入境。如果国民党政府绝对依法行事,虽然有违情理,也自成一说,但真依法行事了吗?我看有得瞧!

按照《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法》第三条第二项第二款:“有事实足认为有妨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全之重大嫌疑者,得不许入出境。”国民党政府声言依据这第三条不准陈婉真入境。不过依法得有一前提,就是要在“人民申请入出境”时,才发生“不予许可”的情况。并且根据同条第三项规定,“前项不予许可,应以书面叙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可是陈婉真呢?她从头到尾,根本没有提出“申请”,国民党政府自然也没有“书面叙明理由”,可见上述条款,完全不能适用,不能适用却要适用,这叫依法行事吗?

再依同法第三条第一项,“人民出入境,应向内政部警政署出入境管理局申请许可。未经许可者,不得出入境。”第六条第一项:“违反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未经许可出入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万元以下罚金。”就法言法,陈婉真犯的应该是第六条,国民党政府应扣留她而法办之,可是却把她原机遣返而不办,能适用却不要适用,这叫依法行事吗?同样的,陈婉真变造护照,是典型的行使伪造、变造文书的现行犯,现行犯不予逮捕,反倒抬猪般的抬上飞机,这叫依法行事吗?

记得当年北洋政府有“罗文干案”,国会的正副议长吴景濂、张伯烈,诬赖财政总长罗文干签订《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时不干净,两人乃私用国会大印,办了公函,半夜亲访总统黎元洪,要求黎元洪下“手谕”,抓罗文干。黎元洪照办了。那时梁启超正在南京东南大学讲学,有人问他:“政府抓罗文干,用的是非法手续,可是时机太迫切了,若等合法手续,手续办好,犯人早逃掉了。那怎么办?”梁启超说:“宁肯让犯人逃掉。不然的话,犯人抓到了,可是法律却逃掉了。”

二十多年前,李晋芳律师告诉我这个得自亲闻的故事,我一直有动于心。梁启超毕竟是有大见识的学者,他能一眼就看出问题的窍,并且用最明快的表达法,告诉我们关键何在。如今国民党比北洋军阀更精彩的是,它不但宁肯让犯人逃掉,并且宁肯也让法律逃掉,结果陈婉真鸿飞冥冥,国民党两手空空,真菜也哉!

198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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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现形记

1987年6月22日,我接到我母亲张桂贞台中一中同事的快信,告诉我有军警宪及情治人员一大批,在头一天找锁匠开锁,进入我母亲在台中一中的宿舍,搬走大量书籍。我收信后,在6月24日赶到台中,料理善后,我访问了邻居、派出所主管、里长,了解了当时情况。里长交给我《台中市政府取缔违法出版品》的收据,就是所谓“三联单”,因为“三联单”上印的是台中市政府,并盖着台中市政府大印,此外别无其他衙门,当然不管和尚是谁,庙却只此一家。7月1日,我以请求权人张桂贞的代理人身份,寄出《损害赔偿请求书》给台中市政府,要求国家赔偿。等了五个月,该衙门仍不依国家赔偿法开始协议,我复以原告张桂贞诉讼代理人身份,在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控告台中市政府。1988年2月10日,台中地院民二庭推事黄秀得判决台中市政府败诉。张桂贞得到了初步公道。

台中市政府提出上诉,它在《民事补具上诉理由状》中坚持一个理由是:“有关执行检查取缔不法出版物,经成立文化工作执行小组,由各县市警备分区指挥部负其责。亦即执行机关为各县市警备司令部,依此规定,本件查扣之讼争书籍系经台湾中部地区警备司令部签发搜索票,于七十六年6月21日上午9时20分派遣军事检察官鞠金蕾上校及政二科文化专员孟启正持搜索票前往被上诉人住所搜索并扣押,此有搜索票影本及扣押联单经孟启正签名可按,则本件讼争书籍既系由台湾中部地区警备司令部执行查扣,倘认有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上诉人之权利者,其赔偿义务机关,应非上诉人,被上诉人竟列上诉人为对造诉求赔偿,显属当事人不适格,其诉即属不合法。”由台中市政府这种答辩看来,它显然把责任赖得一干二净了。

问题的关键是,台中市政府若如他们所说,不负任何责任,那么何能把盖有市政府大印的市政府三联单——空白待填的三联单交给警备总部使用?你这样做,在逻辑上、行政程式上、行政责任上,都是无法卸责的。这也就是推事黄秀得判决书中所说的:“三联单上检查人栏均盖有被告印文,并有被告所属机关即管区警察派出所主管杨三共签名,是被告上开所辩殊不足取,原告主张事实堪信为真实。”可见台中市政府的置身事外,实在无法自圆其说。

上月31日,台中高分院开庭,证人鞠金蕾上校、孟启正也到庭了。在作证时,孟启正公然表明身份,说他是“台中市政府文化小组官员,本案由台中市政府主办、由中部警备总司令部协办。……”不料孟启正语犹未了,台中市政府的职员和律师就插播进来,一再声明:“孟启正并非台中市政府职员,他是中部警备司令部政二科的人。”我听了,立刻向庭上表明:“这里面涉及伪证或不当提示证人的问题,务请书记官详细记明笔录。”

孟启正作证这一幕,使我目击了一场衙门现形记,我真忍不住好笑。按照国民党政府自定的《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明定“扣押出版物”是以“对其出版发行人”为对象的,如今在弄错对象扣错书被判败诉后,两个衙门竟发生争先卸责的笑剧、发生互不承认孟启正的妙事,如此荒唐,真是官场所无矣!

1988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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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噪一时”的幕后

9月19日的自由时报上,登出一篇《为胡秋原大陆之行敬致国民党李主席书》,旁有作者“侯立朝小档案”,说作者“曾于民国五十四年创办《现代杂志》,与胡秋原一起参与‘文星论战’而名噪一时”云云,我看了,不禁好笑。

为什么好笑?为了自由时报为作者贴金,竟不顾事实,有如此者!事实上,当年文星杂志名家辈出,但“文兴论战”中,并无此人;“名噪一时”者,也轮不到此人。不过在文星以外,他创办了一个《现代》杂志,确有其事,这杂志来得蹊跷,我当年就甚感奇怪。因为它一开始就以未经登记姿态,迳行出刊,却不被官方查扣,这是国民党统治下的异数。为什么不先登记再出刊呢?因为当年登记个杂志很麻烦,时间也要拖很久,《现代》显然要仓猝上阵,所以在杂志上印个“声请登记中”字样,就问世了。不过,照内政部台(41)7.23内警字第一七三零零号致台湾省政府函,以及内政部台(42)5.12内警字第三零零八六号致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函,皆明列杂志刊有“正办理申请登记中”字样者,必须“一律予以取缔”、必须“依出版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一款予以取缔”,这是出版法令上的强制规定,毫无选择与弹性可言。但《现代》却公然上市,行政院新闻局以下的衙门,却不敢动它分毫,可见它来头甚大,官方不得不给予方便。在文星杂志被查封后,文星主编陆啸钊本来想另外申请一个杂志的,但是内政部出版事业管理处处长——“文字警察”熊钝生却面告陆啸钊,明说不会给予登记,可见当时的文网之密。在那样文网下,《现代》独被青睐,足证内有文章!又如在《现代》创办之前,联合报本欲以《现代》为名,办一杂志的,但是官方不同意,强迫附加“知识”而成“现代知识”,才准登记。可是侯立朝办《现代》,却在名字上未加任何刁难,在“声请登记中”后,杂志执照就照发不误了。

表面上,这个杂志和胡秋原的《中华杂志》一样,是独立的、没有津贴的杂志,但在我的追踪下,它们都无所遁形。因为在国民党的中央党部的“机密”文件中,都泄了底。据一九六五年国民党《党务工作报告》第106页到107页,曾明文在“辅导出版界及奖助优良书刊杂志及著作文稿”项下,以“择优奖助阐扬主义国策,或在学术文化上有所贡献之刊物,以加强宣传效果”等理由,对胡秋原之《中华杂志》、侯立朝之《现代杂志》,皆“以订阅方式加以补助”!由此可见,国民党中央党部怎样在幕后大力支持批斗李敖的杂志。按说李敖素来反国民党,支持批斗李敖,并不稀奇,不过,《中华杂志》曾指萧同兹是匪谍头子、《现代》曾主张枪毙萧同兹,而萧同兹正是当时的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这样子支持,真不知置党国元老于何地也!

对侯立朝这个人的身份,我当年只听说他是情治背景的国民党,其他不详。直到二十年后,由于林正杰及其手下联合他批斗李敖,我才弄清楚。侯立朝投书林正杰的杂志,指导性指出:“外层的和内层的都把握住很好的角度。”并“附上一点资料”,以为供应。最妙的,林正杰手下写着:“侯立朝教授向作者自承他曾是‘蒋经国的打手’,说他当年亲奉蒋经国之命,对文星集团开火。”这一透露,不但使我顿解二十年前的疑团,并且对林正杰批斗李敖的幕后脉络,也恍然大悟矣!

198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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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冒充与活冒充

昨天写《“名噪一时”的幕后》,指出自由时报所谓的“参与‘文星论战’而名噪一时”的人,事实上,当年并无此人在文星上论战、也轮不到此人名噪一时。文星去古未远,二十年方过,历史已被如此扭曲,我实在看不过去,因此要予以拆穿。其实,附文星之名以自显者,事有多起,其中最可笑的,是一再有人冒充文星主编或总编辑,这种冒充,可分死冒充与活冒充两类。

死冒充是当事人死后,被人说是文星主编或总编辑。例如1980年4月29日民生报登“作家胡汝森,昨病逝荣总”,中说胡汝森“民国五十年间,曾担任《文星杂志》总编辑”云云,就是死冒充;又如同年5月18日时报杂志登许承宗《忆一位无私的爱国者胡汝森先生》,中说胡汝森“在文星杂志任总编辑时”云云,也是死冒充,事实上,胡汝森从来没做过文星杂志总编辑,他只做过总编辑下面的编辑而已。

死冒充以外,又有一种活冒充的,就是当事人至今健在,却被人说是文星主编或总编辑、自己也说自己是文星主编或总编辑。例如1974年9月1日书评书目谈停刊杂志,在文星杂志项下,就说主编是“夏承楹、陈立峯(小鲁)、张白帆”,其中说张白帆是主编,就是活冒充;又如1980年10月11日民族晚报登张白帆是“前文星书店总编辑”,也是活冒充。事实上,张白帆从来没做过主编或总编辑,他只做过下面的编辑而已。

张白帆是当年陈素卿命案的男主角、“少女殉情记”中女殉男不殉的当事人,他为此事坐牢出狱后,投奔文星,萧孟能要用他,我不以为然,萧孟能还是用了,并把他安排在我手下做编辑。文星结束后,八年前萧孟能突然告我(现已被最高法院判决是诬告,萧孟能即将入狱),张白帆也趁机加入。他呈给法院的自诉状中附有他1980年8月28日给各报的投书,其中竟说他是文星“主编”;后来在笔录中又说“主编”“是指我自己”。当我提出萧孟能当年开给我的主编证明书和张白帆自己当年的编辑名片时,他改口说:“没有总编辑,都是编辑。”笔录在卷后,书记官又加上:“李敖称如果都是编辑的话,他为什么称主编?”可见他是不是主编,已被我逼到墙角。逼到墙角后,我拿出萧孟能当年的一张亲笔字,是一张表,在编辑部下,写的明明是总编辑李敖,下分印务、编辑、资料三组,而印务组的负责人,才是张白帆(张平)。这一张表,清楚证明了总编辑李敖是张白帆的上司。同时我又举出八件张白帆亲笔向我请示的原件:一、张白帆为钟灵稿件事,说明他对外无权肯定的自白;二、张白帆为曾国藩手蹟事,向李敖请示信;三、张白帆为蒋廷黻选集事,向李敖请示“请过目后决定”;四、张白帆“请敖之先生决定如何答复”签呈;五、张白帆为方师铎稿件,向李敖请示“如可以发,请即交下发排”信;六、张白帆为《荳蔻年华》稿向李敖“请尽快决定”信;七、张白帆向李敖“请你覆按”信;八、张白帆向李敖“请尽先斟酌”、“请过目并签付印”签呈。以上八件证据,无一不证明了张白帆根本不是主编,而是需要向总编辑李敖请示的下级人员。十多年后,他摇身一变,居然以“主编”自居了,在自诉状中,说他“主持文星书店编务”了,这又置萧孟能自诉状于何地啊?萧孟能即使与李敖反目后,在自诉状中都承认他请李敖“为总编辑,主持出版方针与编务”。他做梦也没想到,十多年后,张白帆居然改写了文星的历史,扶摇直上了。人间活冒充如此,真有趣哉!

198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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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报告下的奋斗

昨天写《死冒充与活冒充》,谈到张白帆冒充文星主编的事。张白帆是当年陈素卿命案的男主角、是“少女殉情记”中女殉男不殉的当事人,他为此事坐牢出狱后,投奔文星,萧孟能要用他,我不以为然,萧孟能还是用了,并把他安排在我手下做编辑。文星结束后,八年前萧孟能突然告我(现已被最高法院判决是诬告,萧孟能即将入狱),张白帆也趁机加入。萧孟能告我时候,曾举行记者招待会,说他对我“无时不以至诚相待,无刻不以知己自认,……实无异于兄弟之情,甚有过之。”我认为萧孟能并未如此。我提出的证据是:张白帆在我身边,却“打小报告”给萧孟能,萧孟能如果真对李敖“以至诚相待”、“以知己自认”、有“兄弟之情”,就该否定这种行为。“打小报告”的内容是这样的:“萧先生:这四篇文章,敖之坚持不让您看,我还是送来了。因为这是我的责任。您看过之后有什么意见,可说是明天在工场看到的,千万别说是我送来。”对这曝了光的内容,张白帆说这是他的“责任”、是“职责所在”(见笔录)、是“依职权行使之行为”(见自诉状),试问全世界哪有这种公开的编制——编辑可以打总编辑的小报告而竟成为“责任”“职责”“职权”的?萧孟能如此“至诚”、如此“知己”、如此“兄弟”,岂不太令人心寒了吗?

张白帆对萧孟能曾有书面的“非叫我‘打小报告’不可”的“小报告”,李敖在印刷厂情形,张白帆另有以“晚”辈行文的字条通知萧孟能,这些文证,说明了他们两人的关系,也说明了小报告的数目,并不止于李敖在记者招待会中揭发的“千万别说是我送来的”那一件;也不止于张白帆所谓的将李敖“用以诋毁政府之文章提请发行人过目”的范围;更不止于“于发稿时将内容显有问题之文稿提交发行人过目,乃系基于职责、守法、及爱护团体之正常行为”的表面理由。因为这些见不得人的秘密,全世界的正派人士,都无法承认是“职责”的、“守法”的、“爱护团体”的。李敖不但是“文星书店”的总编辑,也是《文星杂志》的,文星出版品有任何责任,按照“职责”、“守法”、及“爱护团体”的任何标准,都由总编辑对发行人负责,不劳其手下越俎代庖,亦不劳其手下越级报告。这是人间正理常理,毫无疑义。可叹的是,张白帆在《补充自诉理由书》中,竟大谈怪说,竟说出“文星书店之组织章程及人事管理规则并无‘不得越级报告’之规定(如有,请被告提出证明)”的话,足证这种人想法的离奇。“文星书店之组织章程及人事管理规则”岂能有这种不在话下的规定?一如岂能有“不得杀人”“不得打人”“不得暴露下体”的规定?不如此规定,文星中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吗?不明白规定出道德条款法律条款,就可以不道德或犯法吗?张白帆竟以组织章程及管理规则中没有“不得越级报告”,就解释说可以越级报告、打小报告,人间的是非标准被作弄得一至于此,真叫人浩叹矣!

张白帆曾留便条给萧孟能,有“张平(张白帆别名)买来孝顺老板的”等字样,一个职员对老板的态度竟出之以“孝顺”,他们之间的关系,自非保持原则立场不准萧孟能干涉编务的总编辑所能深知。如今在多年以后,我拉杂回忆这些往事,旨在告诉读者,我在文星的成就,实在是从内忧外患中辛苦奋斗得来。今举内忧一二,以证明知识分子为理想做点事是何等不容易,以之警世,不亦宜乎?

198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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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傅朝枢郑重声明》

美洲《中报》报系集团董事长傅朝枢,在1988年10月18日,在香港提出《傅朝枢郑重声明》说:顷于香港阅及台北出版之民进广场第八十四期刊出《傅朝枢大打“民进牌”内幕》一文,经核该文极尽虚构故事妨害朝枢名誉及信用之能事,除决定依照出版地法律分别处理外,特为郑重声明,以正视听。在做这一声明前三天(10月15日),他写了辩驳书致民进广场杂志社,要求“依照出版法第十五条规定于接到本辩驳书时之次期,惠将本辩驳书全文登载”,可是民进广场这种杂志却在次期相应不理。傅朝枢把辩驳书寄给我,我看了后,就其中涉及我的部分,有点感想。

辩驳书中说:查美洲中报之新闻政策为“面对海峡两岸,均存善良愿望”为基本原则,是故对海峡两岸最高领导人均不予批判。中报发刊八年,从未违背此原则,今后将仍坚守此原则。美洲中报刊登李敖文章,是认为李敖文章确实写得好。尤以李敖文章引用之资料必信而有征,广获读者好评。且李敖先生在为美洲中报撰稿之前,首先表明其绝不收取分文稿费,美洲中报及傅朝枢个人亦从未支付过李敖稿费,何来原文所谓“傅朝枢不惜巨资收买李敖的文章”之事?况李敖的文章只能代表李敖本人之意见,其不能视为美洲中报之意见,彰彰明甚。

辩驳书这里所说李敖“绝不收取分文稿费”的事,是千真万确的。我和傅朝枢只有一面之缘,多年前,他在台湾时,透过胡茵梦,请我吃过一顿饭。后来他离开台湾,在海外办《中报》,虽向我约过稿,我却歉未应命。直到去年,才透过刘会云,重提前议。我那时心血来潮,觉得在台湾被封锁已久,在海外透透气也好,就答应了。我的条件是:一、我和傅先生不涉及金钱问题,我不收稿费;二、我的稿子可以不用,但不能修改;三、文章只是我个人立场,我不代表任何人,任何人也不必替我负责;四、我过去给报章写过一些专栏,写得最后别人吃不消,所以分分合合、写或不写,家常便饭,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何时要散,就散了,大家互不勉强。以上这些条件,傅朝枢都认为通情达理,他不但同意,并且在专栏刊载过程中,一直很有气度的容忍我这“恶客”,即使我的文章为他惹来不少麻烦,他都毫无怨言。以前我给《台湾日报》写专栏、给《中国时报》写专栏,夏晓华和余纪忠也都有这种气度与风度,目前给《世界论坛报》写专栏,段宏俊亦复如此。段宏俊跟我最熟,故我的“恶客”姿态更嚣张,所耗度量亦最大,段宏俊有焉。

民进广场杂志说“傅朝枢不惜巨资收买李敖的文章”云云,是百分之百的造谣。殊不知李敖要写什么文章,岂“巨资”所能左右?民进广场杂志负责人原是林正杰手下,因与林正杰联合诽谤李敖,潜逃在外,致被通缉,已于10月20日缉获,送进牢中。这种人明知李敖给林正杰《前进》杂志写专栏时,几十万稿费,分文不要,为什么还刊出这样写傅朝枢与李敖关系,岂不可笑?林正杰在《如何利用李敖》一文中公然承认,李敖为党外“所写的五十多篇文章,从来没有收过一毛钱稿费”,只凭“李敖的侠骨豪情”,就一切OK。总之,燕雀是不知鸿鹄之志的,“以君子之心度人”,对他们毕竟太遥远了。

1988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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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有声处听惊雷

今天——1989年3月7日是雷震逝世十周年纪念日,这一阵子,由于炒作雷震有利于某些政客、党棍、报阀和学术混混们的政治与经济利益,所以,雷震竟在死后十年大走其运,凭空冒出了许多知己,其中尤以籍列民进党中的独多,连从来没见过雷震的林正杰歌星老婆,都变成雷震案后援会的主持人了,其他“康宁祥服务处”的大老粗们,自然更不遑多让了。而康宁祥本人,且更讲演贴金,说雷震出狱后,“从六十一年起”,与老友吴三连、高玉树等人“每月聚会一次”;“到六十五年以后”,“聚会改每星期一次”,每次他康宁祥都跟着参加云云。事实上,在雷震当时被软禁的处境下,约会竟能如此密集,听来不胜天方夜谭之至。宋英在回忆中,明说:“出狱时的雷震,已经七十四岁了,很多老朋友都不敢与他往来,他虽然重获自由,但却是孤立的、寂寞的。……”在这种形格势禁下,康宁祥口中的高玉树之流,竟敢以当朝交通部长之尊,每星期秘密与天字第一号叛乱犯聚会,把高玉树之流说得如此胆大,高玉树听了,恐怕都会吓自己一跳吧?

当年雷震办《自由中国》,我是作者之一,那时我正念台大。胡适从美国来台湾,见到我,特别告诉我雷震写信给他,称赞我的文章。但那时候我并未与雷震结识。雷震被捕时候,我正在南部做预备军官。退伍后在文星鼓动风潮,惹来不少麻烦,其中之一是被国民党立委胡秋原控告。雷震在狱中听说此事,认为胡秋原不对,乃力事调停,但胡秋原执迷不悟。后来在殷海光家碰到宋英,宋英对我赞不绝口,并一再转达雷震对我的称道;后来在台大医院殷海光的病房外,宋英又见到我,重述前言。不久有一件不幸的插曲:有一天,我的小朋友黄三告诉我,雷震在狱中闹眼病,宋英没注意到,是向筠说的。我听了很关心。黄三说向筠想见我,详谈雷先生病情,我同意了。见到向筠后,她托我代拟给官方一信,以便交涉,我拟好了信稿,特别做了副本,请齐世英转给宋英,我对齐世英说:“齐伯伯:雷先生的家务事,我们外人不便介入;但是雷先生既然有病,我们不得不关心,请你把这意思转告宋英,请她不要见怪。我们只是为雷先生的健康着想,没有别的。”不料宋英很小气,她从此就生我的气了。

1969年1月10日,向筠陪我去安坑监狱看雷震。她们是家属,可以迳见雷震。会面中雷美琳、雷美梅透露李敖也来了,在外面。在旁监视的政工官立刻飞奔而出,把我驱逐,雷震出来想跟我招个手,也未成事实。

1970年9月3日,我和魏廷朝约了外国记者,到安坑监狱接雷震出狱,宋英也来了,我向她打招呼,她面色冷峻。后来雷震秘密约我到向筠家里,跟外国记者见了面。六个月后,我就被捕了。

1984年我主持《万岁评论》,很想为雷震的潜德幽光,做一点事。因此印出雷震日记,由胡虚一选注。不料宋英胆小,在《时报杂志》登出警告,说要告我。我不但不怕,并且反告《时报杂志》,宋英吓得知难而退,眼睁睁的看我在期期查禁中,为雷震全集辛苦做下开路的工作。如今安全期已到来,宋英在出版商的重金下,胆子也大了起来,乃派出狱后噤若寒蝉二十年的傅正出来,筹编雷震全集了。对他们的昔怯金勇,我自然与人为善,不过,宋英说出全集是“十年来”她的心愿,则未免吹牛,因为就在五年前,她还在捣蛋呢!

198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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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未了事,留于自己补

古代的志士仁人,他们垂老若有所憾,会写诗说:“生平未了事,留于后人补。”可是,这一心愿,对现代的志士仁人说来,却没那么简单。现代人的遭际比古代人复杂得多,因此处理许多事,也就盘根错节,倍感困难,其中对冤狱的处理,更是难上加难。绝大部分的人都是欲说还休、或者欲说而不得尽其辞,看了《崔小萍狱中记》等书,你就会有这种感觉。司马迁说坐牢的人,“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正惕息。何者?积威约之势也!”为什么又磕头又不敢喘气?因为累积的威风造成了一种惯性,使你不得不如此也。降至现代,国民党的威风,又有几人敢捋胡须?所以出狱以后,纵使有《狱中记》者出现,也不过是崔小萍体,太多的真相不敢发表,原因无他,“积威约之势也!”

多年来我努力做辩冤白谤的工作,年来曾心仪和我合作,个案详追,发现困难重重中,一个“反讽”的困难,竟是当事人或被害人不肯合作或只肯有限度的合作。例如在详追孙立人案时,追到案外案李鸿案,就碰到阻力。在李鸿案中,李鸿中风不能讲话了,其他两位也死了,彭克立将军是四人中唯一能活着说话的人,可是在“积威约之势也!”下,却有他翻案动作的上限。他坐牢二十五年后,栖身老人院中,因当年饱受刑求,已经不良于行,要靠拐杖走路,可是他仍由曾心仪陪同,到我家来拜访。问他细节,无不乐答:但是向他索阅判决书等,却含糊拒绝。他回大陆探亲前,我送他一些钱,他先收下了,可是被老人院的辅导员警告,最后退还给我。他回归以后,老妻已死,随两个女儿同居,决心不再重返台湾这伤心之地了,他生平未了的冤狱文件,恐怕也永远不见天日了。

今早见报,看到雷震案中刘子英回归大陆前留下来的文件,不禁为之动容。在这一冤狱中,国民党特务希旨承风,逼刘子英咬雷震知匪不报,因而狱成,雷震坐牢十年,刘子英坐牢十一年三个月又二十一天。刘子英出狱以后,含羞忍辱,隐居乡野,不见人也不做任何解释,及至十八年后,在他有机会离开恶魔岛、回归大陆的时候,他才在临上飞机前,留下四千字的文件,把生平未了之事,自己补正一番。刘子英真有心人哉!

雷震案的当事人也是四人,其中傅正本是蒋经国党羽,根本不够料,所以国民党特务做案时,就从刘子英、马之骕两人身上择一而噬。造成刘子英“你不招认别人也要招认”的印象,刘子英认定自己不伪证诬陷,马之骕就必然承担这一角色,因此在“暗暗地告罪”于他恩人雷震后,“留有用之身,做来日辩冤的准备”如今狱成近三十年后,他终能以“有用之身”,翻案以去,生平未了事,留于自己补。刘子英真有信人哉!

也许有说风凉话的正人君子们说,刘子英“自己不咬别人也要咬”的心态是有问题的,因为纽伦堡(Nuremberg)大审时,所有战犯也未尝不以乱命“自己不执行别人也要执行”做借口脱罪。其实正人君子们错了,纽伦堡法庭曾精确的确定“个人责任”(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的尺度,就是:“个人遵照其政府或上级命令而行为之事实,不能免除其在国际法之责任,但以事实上能做道德之选择者为限。”可是,以刘子英当时的处境,他的选择,又何尝不道德呢?事实上,他不是纳粹战犯,他是被害人啊!

198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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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鸡汤

出版家苏荣泉的夫人张月华,手艺不凡,她炖了一碗鸡汤给我,满满的一碗,却令我为之“水平思考”,炫耀一下自己的博闻强记。

我的“师姑”华严女士,写过一篇《我的母亲》,其中有一段提到华严的祖父严复说:“祖父乐于助人,对提携后辈,协助年轻人求学等不遗余力;但他自己十分节省,即使一分一毫也不愿虚花。所以,便有过这样的一回事:他爱吃面条,也提倡素食,鸡是爱吃的,但认为太奢侈,要等到特别的日子才打打牙祭。母亲看在眼里,暗地用私房钱买了鸡,炖了汤,撇去油,藏了鸡肉鸡骨,选了祖父喜爱的芥菜和汤煮面。祖父吃后大感满意,说此后要天天吃芥菜面,母亲便天天拿她自己的钱暗中供应一只鸡。这事隔了很久才被父亲知道。祖父自然一直没有机会明白内情,见着老朋友便说芥菜面如何价廉物美,劝他们回家时拿他的菜单做榜样如法炮制。”

这个有趣的故事,告诉了我们:第一流知识分子严复先生虽然极通“人情”,但却不通“物情”,他辨别不出真正的鸡汤与芥菜汤的不同,他是书呆子。

严复与鸡汤的故事,在宋朝周密的《齐东野语》卷一《孝宗圣政》一条里,也有前例:“上圣孝出于天性。居高宗丧,百日后尚食进素膳,毁瘠特甚。吴夫人者,潜邸旧人也,屡以过损为言,上坚不从。一日(吴夫人)密谕尚食内侍云:‘官家食素多时,甚觉清瘦,汝辈可自作商量。’于是密令苑中以鸡汁等杂之肃饌中以进,上食之觉异,询所以然,内侍恐甚,以实告。上大怒,即欲见之施行。皇太后闻之,亟过宫,力解之。乃出吴夫人于外,内侍罢职有差。”

西汉谓天子为县官,东汉谓天子为国家,兼而称之,叫做“官家”,从晋朝已然。这里吴夫人密谕下来,说官家吃素吃瘦了,你们应“秉承领袖意旨,体念领袖苦心”,一切看着办,用心一如华严之母,可惜宋孝宗不是书呆子,他察察为明,通“物情”而不通“人情”,因而斥退“鸡婆”吴夫人,冤哉,冤哉!

其实,与鸡汤纠缠不清的名人,最精彩的,还推熊十力。熊十力性格大儒,妙事颇多。我的同学徐武军是徐复观之子,他告诉我亲闻于徐复观的一个故事。徐复观说:熊十力住在徐道邻家,极难伺候,他要喝鸡汤,你给他没有满满一碗端上去,他就怪你偷喝了他的鸡汤;你给他满满一碗端上去,他就怪你偷喝了他的鸡汤以后再加上水。怎么做都不成。原来这位老先生是“人情”与“物情”都不通的家伙。当然,从另一方面看,也许他真通“人情”也说不定。他深知在“人情”上,鸡汤一炖好,必被偷喝,所以先一口咬定,使对方理亏再说,果真如此,则熊十力者,亦非书呆也。

美国詹森总统(Lyndon B. Johnson)御下有术,经常在白宫神出鬼没,集百货公司总管和旅馆侦探于一身,谁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出现,或口出何言。有一天,他踱到白宫助理新闻秘书的办公室,看见案无留牍,乃讽刺曰:“你倒清闲得很!我希望你的头脑别像你的桌面那么空。”事后这秘书乖巧了,一连几天都把文件堆在桌子上,詹森又出现了,又讽刺说:“这证明你的工作效率太低了!”——詹森这种统御术,倒活像熊十力的鸡汤论,发刁钻于尖刻之外、寓鼓励于警告之中,一汤虽小,可以喻大矣!

1989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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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罗文嘉事件

今年5月4日,台湾大学的学生在学生活动中心的蒋介石铜像旁,以反讽方式,去表达“敬意”。为铜像戴上“世界伟人”的尖帽、披上“中华民国、ROC、12345”(五届总统)的布衣。这一反讽的主题是抗议铜像侵入校园。——连毛泽东的铜像,都被北京大学请出去了,为什么蒋介石的还在台大?

事发以后,台大校方决定要办人,学生会会长罗文嘉首当其冲。昨天中午,罗文嘉来看我,拿给我相关资料,我看了以后,痛感台大校方的无知与荒谬,决定撰文点破,以告天下。

崇拜偶像本来是原始民族与愚夫愚妇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基督教中产生异议,发生过“圣像破坏”(Iconoclasm),导致出今天崇拜圣像和崇拜十字架的两派宗教(天主教、基督教)的不同。自基督教东传以后,日本、中国为抵制洋人,也有变体的“圣像破坏”出现。方法就是叫你用脚来踩圣像,看你反应;你如不信基督教,踩就踩了;可是你如真的信,你就犹豫了、不肯了。这种一脚见底的辨别方法,在日本,叫做“蹈绘”,就是脚踩绘画的意思。

从“蹈绘”的行为反面看,正因为别人的圣像可以侮辱,相对的,自己的圣像就要维护。过去日本人崇拜天皇,每所学校都挂着天皇照片,并且约定俗成,一旦学校着了火,一定得有人把天皇照片抢救出来不可,即使因而有人烧死,也在所不惜。当然,随着时代的进步,日本人不再欣赏这种封建的信仰了,日本人对圣像的观点,已经完全现代化了。

没有现代化的,反倒是中国人国民党。国民党封建的把他们总理孙中山的遗像做为圣像,在1929年6月27日由国民政府下命令说,人民对于国民党孙总理遗像应表示敬意,有意图侮辱公然撕毁总理遗像者,应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论罪。进而在同年8月7日由司法院院字第126号完成同样解释,并更进一步,在六年后的1935年1月1日,未免不合罪行法定主义之讥,干脆列入刑法条文之中。现在刑法规定有侮辱遗像罪,可以看到国民党的封建心态。国民党显然把他们的总理当成禁止“蹈绘”的道具,用法律的制裁,反转过来,变相肯定他们的总理。这无异是在精神上和制度上,使中国人民先在法律上蹈孙中山之绘。

虽然国民党律有专条的做了这样的规定,但是,这种法律的出现,不单开了现代文明国家的玩笑(因为现代文明国家全无这种法律);并且开了中华民国的倒车!(因为在中华民国开国以来的刑法中,也全无这种法律。这种法律是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后才出现的!)在文明世界有这种封建的法律,真是中华民国的耻辱!即使以争取自由为口号的孙中山自己,死而有知,看到他创立的中华民国如此沦落到打他的旗号,大设恶法、大兴文字狱,他也不会不引为耻辱的!

不过,就便是律有专条,保护孙中山,按照刑法第一六零条,也明定限于“创立中华民国之孙先生”,并不包括别人。但是,在堂堂《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个人奖惩办法》第十一条中,却有“意图侮辱,而公然损坏、除去、污辱中华民国之国徽国旗、国父或先总统蒋公之遗像,或国家正副元首之肖像者”,“予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之处分!由此可见,开风气之先的国立大学,不但未能走在社会的前面,反倒落到最后,比封建的国民党还封建!国民党在五十年前,因为大脑迂腐,用刑法来办冒犯孙中山的人;可是台湾大学呢?却在五十年后——全世界的大学每所都进步五十年后,还大脑迂腐加二级的要办冒犯“先总统蒋公之遗像,或国家正副元首之肖像者”!杠上开花如此,台湾大学的学生,不但不敢冒犯蒋介石,甚至从称帝的袁世凯、到贿选的曹锟,都不能冒犯矣!原因无他,他们都曾是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啊!

看到现代文明国家日以冒犯“国家元首”为常,以证其自由民主,反看国民党的国法与校规,我们恍然大悟:原来我们竟活在中世纪的封建时代里!不过,中世纪政治黑暗,大学还是光明的。可是台大呢?

198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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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周年杂感

去年7月4日,老友段宏俊创刊《世界论坛报》于台北,今年7月4日又到了。俗语说一年容易,其实一年实在不容易,段宏俊能一办就是一年下来,这一奇迹,简直没人相信,连段宏俊自己也戏言不相信。昨天他和我两人吃晚饭时,就是这样戏言的。

为什么说一年实在不容易?因为这个岛上的报纸,由于四十年的形格势禁,非杨即墨,早已把市场瓜分殆尽。全部市场百分之八十五操在《联合报》《中国时报》手里,其他新旧各报,只能在剩下的百分之十五市场里重新分配,苟非有持续不断的庞大财力和老于此道的稳定人力来日日撑持,实在难乎其为报矣!甚至光凭这一财力与人力,也还不够。成舍我老贼,论财力,有几十亿;论人力,有世界新闻专科学校子弟兵,但是创刊个新报——《立报》,竟弄得非驴非马、不上不下,赔光了他一世办报的英名。可见“长安居,大不易”,居尚不易,何况办报乎?今年5月25日,我在世界新闻专科学校演讲,历数成舍我当年办报的风光和今天的没落与小气,世新学生鼓掌欢呼,可见学生的眼睛是雪亮的。

段宏俊是我二十五年老友,我们相识之时,两人都不到三十岁。当时牛若望副主教说:“段宏俊是好青年,李敖应该学他。”话传过来,我为之一笑。我说:“我李敖已经顽劣得无可救药了,学谁都救不了我了,还是学我自己吧!”二十多年下来,我揽镜自学,日日树敌;左顾右盼,年年失友,不论敌友,多吃我不消,段宏俊亦不例外。但段宏俊度量过人、气势过人,虽在敌友线上,屡被我白眼相向;但他独具青眼,礼贤下士不衰,呼李敖为“太师”而不名。如此度量、如此气势,我在台湾四十年,仅见此人。所以,段宏俊创办《世界论坛报》,世界论坛之上,每天就出现了李敖论坛。

段宏俊拉我写“李敖论坛”之初,前来看我。笑而言曰:“太师啊!四十年来,你在台湾,快行己意,书剑恩仇,人全被你得罪光了!除了我老段办的报,没人也没有报纸敢登你的文章了。现在就剩下我老段了,还是死心塌地,开个专栏吧!你的文章,我这边也不见得篇篇敢登,但是登的比例一定比别的报多得多,你太师就天南地北的放言高论吧!文章保证一字不改、一字也不删,但是登出的,不给稿费;没登出的,反倒给稿费,太师意下如何?”我说:“我生平给报纸写专栏,从夏小华《台湾日报》到余纪忠《中国时报》,到傅朝枢美国《中报》,都写得主人不宁,短则一月,长则三月,就要尽欢而散。如今给你写,因为你我共过患难,交情不同,要写至少可写得比他们久一些,至于久多少,天知道。不过既拉我写专栏,你还是再长考一下。打李敖牌就如同美帝打中共牌,是祸是福,真难以逆料。过去萧孟能与我在文星共事,我把他老子培养几十年的关系,毁于一旦。你老段多少年来培养的关系,也不在少,你也该想想啊。”可是段宏俊说:“太师的文章,来去自如,谁也不能影响,写什么或不写什么,大家都知道不是报社方面说了算的。所以得罪了什么人,至少那个人不会怀疑是我段某人唆使太师出面干的,因为太师向来独来独往,不受人左右。你这一恶名,人人知道;我这一信用,也人人知道。所以,你就写吧!”

就这样的,我就准备老实不客气,独霸一方,眼空四海,手下无情,干起每一个人来。我笑谓段宏俊曰:“你虽然不唆使,但你可以‘点唱’,并请别人‘点唱’。反正我每一个人都恨,只要报上名来,我都可以上报骂他一番。我是愤世嫉俗的玩世派,谁都想骂。人人骂我,我骂人人。这样骂成一团,该多痛快。只是别人一涉及打笔仗,就绝非我的对手,就要被我修理得万劫不复。我常常觉得,我骂一个人,他不一定恨我;但骂他以后他还了嘴跟我打笔仗,结果被我又骂第二次、第三次,他算恨定我了。所以,你该做做好事,请那些挨骂的人千万别回嘴,这样反倒受伤最少。不信邪的,看看胡秋原的下场,即可知矣!”

如今,一年实在不容易,我这恶客,写“李敖专栏”,居然凶而不终,隙而不末。此一奇迹,足与《世界论坛报》能屹立经年而媲美矣。不能无感,特杂而记之,以归主人。

1989年7月3日

(后记)段宏俊此人,我最后还是与他绝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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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杀他,不妨客气一点

世界论坛报转来“高普特考及格同年录编辑室”彭道根先生的一封信,全文如下:“敬爱的李敖老弟(在下今年六十六岁):一、我已阅读《世论》报一年多,主要原因是要读您写的《论坛》,我很敬爱您的学问和风格。读完《乔家才将军来信书后》续完篇,禁不住要写这封信给您,表达我心里的感受:(一)乔家才在《传记文学》和《中外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我都读过,沈醉的文章直接间接也读过不少,对比之下,我对乔家才把戴笠这恶性刽子手捧上天,早已恶心,只是觉得他是吃蒋介石奶水(亦就是戴笠的奶水)长大的,而且性命都抓在他们手中,已经养成百分之二百的奴性,不足为怪,看到您批判他的文章后,内心十分愉快,如果乔某稍有良知或廉耻,就该买一公斤‘巴拉松’服之。我认识一位和戴笠有交往的朋友,谈到许多有关戴笠无耻(蒋介石痛骂跪在地上忏悔的戴某)、下流、心狠手辣……的故事,所以我对戴笠印象恶劣,看到乔某把他如此‘神化’,一直耿耿于怀,乔某这种货色,国民党内比比皆是,蒋介石最喜欢的就是这些家伙(王禹廷也是特务头子,似乎和乔某不一样),看到您批判乔某的文章,真是一针见血,字字击中要害,如果我是乔某,除尽快服一公斤‘巴拉松’之外,别无选择。(二)我奇怪的是:您对任何人都很不客气,直呼其名,连李登辉亦不例外,何以对乔某一定要冠上‘将军’二字(从未遗漏),是‘尊敬他的奴性’?抑是‘畏惧他的残余恶势力’?读起来好不舒服,是美中不足,我满不服气的。(三)我最近曾去湖南长沙故乡探亲,待了一个月,日前才回来,正在撰写《长沙探亲归来》,虽然想说的还很多,也知道您一分钟要当十分钟用(我只能当五分钟用),不想占您太多看信时间,匆此搁笔,并祝愉快!您的忠实读者彭道根敬草。1989年9月8日8时30分。”

我看了彭道根先生的信,我很感谢他。我心里想,这位彭先生一定是一位很质直的人,字里行间,还那么有正义的火气,在这年头,可不多了。

我想根据彭先生的信,写一点感想。

一、彭先生对戴笠的看法,我是庶几近之的,我认为戴笠确是一恶棍,一个替蒋介石做猫脚爪的坏人。

二、彭先生怪我在称呼乔家才的时候,总是用“乔家才将军”的字样,说我“一定要冠上‘将军’二字(从未遗漏)”。对这一点,我想说明一下。我写文章,在做一般论定的时候,不用“先生”等尊称,如用也在同一文中人人都用;如果同一文中有的用有的不用,一定是要特别凸出我要尊敬的那个人名,隐示褒贬之意。但在一般论定以外,写一篇文章,又特别有交往、赠答等关系存在的,我对特定的对方,比较客气一点,如同你回信给人家,信中称谓与格式,必有一点基本的礼貌,尤其对方是女性或长者时候,我会更客气一点。但这样做,丝毫不影响我的意见的完整与坚定。

三、对乔家才,我是以文章代回信,我愿对他老先生有基本的礼貌。又觉得用职称更符合他的身份,所以用“将军”代替“先生”。并没有彭先生所发挥出来的那么多涵义。

四、彭先生看出我在文章中,写得“真是一针见血,字字击中要害”,并要乔家才羞愧去死,可见我的文章虽然客气,但是杀伤力丝毫不减。我的看法是丘吉尔式的。丘吉尔在二次大战时向日本宣战,宣战文字字斟句酌,人家笑他,他说当你要杀一个人的时候,不妨客气一点。乔家才一生中,有功于国之处,不是没有,抗日之功,不可没也。我们应该在批判他的同时,也别忘了这一点。

198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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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陆晋德先生来信

今天收到“财团法人陆正纪念基金会董事长”“联工化学厂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陆晋德先生的信,对我有所指正。我抄录几点,夹叙夹议,作为介绍。

陆先生说:“12月21日晚,有幸在交大听您的演讲。我不是您的‘小朋友’,我是校门外的居民,因常在交大散步,知道有这场盛会。我是您的老朋友,在文星风发的六零年代,我在台大,常到峨眉街买一本十来块的丛刊、集刊。”“对于一个常常看您文章的人,您昨晚的演讲,我很容易接受。有少数小朋友对您的几个论点质疑,是他们思想训练还未入门所致,这当然要怪国民党的教育,另方面也要怪想您这类的人物没尽到力。”——我的答复是:陆先生指责我“没尽到力”,我很感谢他的直言。但我也有一种困惑,就是简直不知道在“一噢十咻”的局面下,还能怎么尽力。当年我指责胡适在思想上没尽到力,以致思想上被左派一面倒,我觉得我所说属实,因为胡适的确在这方面太偷懒了。但我却一点也不偷懒,我夜以继日努力工作,但是发现群众却愈来愈混。除了惊讶“国民党的教育”成功外,实在也别无解释也。

陆先生说:“您提到陈仪稳定台币之功,事实上台币还是贬了一次。您骂KMT,但人家可以驳您,说KMT四十年来还是有点成就。不晓得您有没有研究过,在一九四五年,亚洲地区最工业化的地区,除了日本以外,竟然是台湾。东北、韩国其次。日本人留下中油、台电、台铁、公路局、大同、南港、台泥、台肥、台糖、台盐、农林、工矿、台机、台铝……数不清的工商企业,及非常重要的学校,如台大、师大、成大、一女中、建中……。因此台湾的成就,应是直逼日本的,而不是国民所得还屈居当时尚未成形的新加坡与香港之下。您在这方面做点研究,有助您以后辩论。”——我的答复是:对国民党四十年来的“成就”,我从未抹杀,我只是觉得在比例上不够。四十年的孤岛称雄,理应做得更多才是,但是国民党做得太少了。至于我在文章中很少提到“成就”部分,因为国民党整天已动用所有媒体去自我宣传了,我又何必锦上添花?至于陆先生要我“在这方面做点研究”,我很感谢。只是我在兴趣上比较“识其大者”,台湾的一切,我总觉得对我太小了一点。当年蒋廷黻提倡就地研究台湾史,我就觉得失之太小。所以我个人的历史虽一级棒,台湾地区的比例却不太足。我好像“大中国”了一些,总觉得台湾太小,不值得我去太费时力。这也许是一种要不得的优越感,可是我的确有。可见“吃台湾米”也白吃,还是关公式的在曹营也不死心塌地、还是认为世界史中国史比台湾史重要。

陆先生说:“六四天安门事件后十天,我独自旅行大陆二十天,曾与很多当地人谈论天安门事件,绝大多数的人并不赞同学生搞运动搞到这种地步。您说得不错,他们只关心自己的生活。我也与学生谈过,他们认为未来没有希望。您记得二、三十年前台湾的情形吗?大学生把前途放在美国,想想看,台大那些毕业生如果不能去美国,留在台湾,KMT不是早就在总统府广场完蛋了?”“学生不要搞政治没错,看历史就知道。但是完全不谈只谈托福,政治家要如何养成?”——我的答复是:台湾不可能养成政治家,因为没有养成的环境。最可笑的是:大家没吃过猪肉,竟也没看过猪走路,甚至什么是政治家的规格,都不知道。你以高标准要求他们,他们还笑你呢!

陆先生说:“台独问题可做如斯想:喊台独的人,一定要有决心和中共打一仗(不管中共会不会和台独打),而且要亲自参与战斗。举多少中共不会打的理由都不够。”——我的答复是:我完全同意。

陆先生说:“KMT与民进党都是王八蛋和龟儿子没错。有什么样的老百姓才会有什么样的政府。公民素质如此,你有什么好办法?”——我的答复是:我们还是要做“唤起民众”的工作,并且要对王八蛋和龟儿子实行“不合作主义”,这是唯一的办法。即使一时没有效果,也要表示出我们不肯同流合污的立场。

陆先生说:“你骂朱高正一段,提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准则,很棒。但请不要提相书问题,这不像李敖风格。”——我的答复是:我从不迷信,我所以提到相书上的规格,在强调讲话的趣味性。陆先生认为涉及李敖风格问题,我愿意特别注意,谢谢提醒我。

陆先生说:“您提到刘宾雁、金庸、大前提问题。非常李敖,很好,但是伯夷叔齐不比您更极端?水太清无鱼,你连朱高正等民进党丑角都接见,还有什么人不能和他们谈谈?何必拒人千里?”——我的答复是:我对外面来的和台湾长的,的确采取不同的接见标准。这是由于两者有不同的身份与处境;前者可以不来台湾,而后者却欲不长在台湾而不可得。正因为如此,外面来的一旦被国民党利用,我就不高兴,便拒绝见他们,以“不言之教”,希其反省。金庸到我家那次,我执行得还不严格,只是当面说他不该来给国民党捧场。后来我严格执行了,所以林希翎以下,都被我拒绝了。

陆先生说:“您昨晚演讲太用力了一点,应该放轻松一点,不要把声带拉得太紧,麦克风足能听清。这样就能显得比较潇洒。”——我的答复是:四十年来一路被封锁,所以演讲经验,实在不足。我的音色又不好,实在毛病颇多。谢谢指教。

陆先生说:“您的前一场是钱复在讲,听的人比较多(可见财经、政治、宣传较能吸引年轻人),但是钱复讲的内容远逊阁下,因为你这场的掌声几乎长出一倍。”——我的答复是:我被新闻媒体封锁多年,早就没有“知名度”了,这是不公平的局面。台湾的那些名人,要靠新闻媒体的偏袒才能有名,这是不公平的局面。如果公平竞争,那些名人啊,多是绣花枕头。

陆先生说:“把您和从前比,您从前的文章比较轻灵潇洒,像长鞭、匕首,现在比较武士刀,没有以前那么幽默风趣,当然,还是第一流的,我有你的书百余本。是老朋友了,没错吧?文章味道之所以有点改变,恐怕和你说的工作狂有点关系,你虽然读了万卷书,不行点路,总不太平衡吧?总会失掉一些对称之美吧?譬如这次你若不小走到新竹,怎会收到这封这么有内容的信?”——我的答复是:对。

陆先生说:“您昨晚演讲另有一点美中不足之处,就是在回答听众问题时,不够简捷、不够锋利、不够一针见血,也就是太冗长了。这不是李敖答客问的风格。应该快速地你来我往,造成对谈高潮。在听众提不出问题时,以反问的方式激出问题。怎么样?”——我的答复是:对。

陆先生说:“我建议您出国走走,尤其到大陆走走,譬如到沈从文的湘西走走。直接用自己的耳目来感动一下。不要自傲‘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从书报杂志电视上看到的,总有些差异,不是吗?”——我的答复是:差异当然有,不过要看差异有多大。如果间接用自己的头脑,神游所得,不下于“直接用自己的耳目”效果,或者有个七成八成效果,我看待在书房里也不错,至少没有另一种时力的浪费。总之,我的缺点在对时力的安排太精,深恐云游得不偿失、功不补患,所以迟迟其行,也许有机会,我会出门一次,到比新竹更远的地方。

我很感谢陆先生的来信,他真是知我者也。

199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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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报》登记趣闻

国民党三十七年不准人民办报,直到1988年才放开魔掌,准许瞠乎其后三十七年之久者有一试机会。准许至今,已有两百零六家登记,但是办成功的新报,一家都没有!——国民党当权派私心窃喜,自然不在话下。

有首诗有道是:

但见萧飒万木催,

尚余垂柳拂人来。

西风莫笑长条弱,

也向西风舞一回。

国民党报禁解除后、新报纷纷办垮后,终于有垂柳拂人,迎风一舞了。恐怖的是,这一柳却是怪柳、这一舞却是催魂之舞,李敖是何等人,李敖办的是何等报,他妈的国民党可有得头疼呢!

首先在报的名字上,就先给了国民党下马威。办报依法要先向新闻衙门登记。我用的是《求是报》报名。“求是”观念是中国共产党一直大力提倡的观念,自毛泽东以至邓小平,都前后提倡不绝。1988年5月30日,中共且发表“中共中央关于委托中共中央党校创办《求是》杂志的决定”,把历史悠久的《红旗》停办,改以《求是》代之,做为“中共中央理论刊物”。可见以“求是”为名,首先就有了“隔海唱和”的匪字与匪嫌,国民党头疼,自然不在话下。

我在把《求是报》登记表格送到新闻衙门的同时,附了两页戈公振《中国报学史》的影本,然后放话说:“请看《中国报学史》中第116页和182页吧,两次出现《求是报》的名字。这就是说,早在中华民国成立时候,就出现以《求是报》为名字的报纸了。请转告劭玉铭那化石头脑,赶快给我执照吧,不给执照,我就申请办《人民日报》啦!”

国民党真乖,他们没有二话,给了我执照。

199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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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太小了,国民党太小了!

美联社北京29日电:“十二年前的今天,北京动物园的二十九岁电工魏京生被捕,罪名是批评中共领导人以及要求自由选举。现已四十一岁的魏京生,现在正服他十五年徒刑的最后几年徒刑。据报导,长期的牢狱生涯已使他掉光了头发和牙齿,同时也使他精神失常。对于外国政府与人权团体以及本国公民所提出的释放魏京生的呼吁,中国政府均一再拒绝。1979年秋天魏京生的受审,也象征着北京的短暂民主墙运动结束。在热烈的民主墙运动期间,魏京生和其他大批工人、学生,在北京市市中心西单大街的一面长墙上,贴出了一张又一张的大字报,并出版了一份又一份手写油印的杂志。到1981年四月初,民主墙运动的主要人物,不是被逮捕下狱,就是已噤若寒蝉。”

这则电讯,使我想起我在七年前的一段话。

七年前,我的朋友罗小如来台湾,问我今后的方向,我说跟国民党陷在一个岛上,又有个屁方向!在这种局面下,我们做的一切努力,都会因国民党在世界上无立足之地而连累得也无立足之地,——台湾变小了,你也跟着变小了。我们牢也没少坐、刑也没少受、罪也没少遭,可是声名成绩却不如苏联的人权斗士,也不如韩国的,也不如菲律宾的,这都是因为同国民党“与子偕小”的缘故。

当然,我们也不如大陆的。去年我的朋友潘君密(大风)写《美与丑得失》,就有这样两段:“昨(4月17日)晚看了美国国家电视台(ABC)采访新近自大陆逃出的暴乱分子柴玲女士的节目后,使我立刻想到台湾政治评论家李敖先生的名言:‘我的一切努力,都随着台湾的微不足道而小化了!’同样道理,柴玲之所以受到美国传播媒体的重视与利用,正说明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分量;套李敖的话说,那就是:‘柴玲的一切,都因为中国的强大而大化了!’李敖反国民党,著作等身,英勇盖世,积三十年之努力,竟不如柴玲小姐拿着小扩音器面对洋记者一夜之间的哭哭叫叫。其间道理是很明显的:那就是李先生选错了对象,好比堂吉诃德去斗风车;而柴女士风云际会,正好当了中、美两强政争中的一个码子,所以一夜成名。台湾太渺小,小得死活都没人理;中国太伟大,大得掉一根毫毛都被人拾起来当活宝,这一点对搞反对的人而言,是非常之重要!尤其对柴玲而言,更应该对她所反对的强大的祖国,深怀感激。”

去年柴玲打电话给我,我也以在大陆、台湾的努力与收获悬殊为言。我说我们在台湾四五十年的努力,在动听上,赶不上你们四五十天在北京的动作,原因无他,台湾太小了!国民党太小了!

199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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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大审而不可夺也!

江青自杀死了,死时七十七岁。

江青,山东诸城人,原是电影明星,就是三零年代的“蓝苹”。1933年加入共产党,做地下工作。1939年去延安并改名江青。1941年二十七岁嫁毛泽东。她本来是一直被压在底下的人物,可是文革十年,使她炙手可热。毛泽东一死,妻子且不能保,因而成阶下囚。此婆令人全无好感,但“十恶大审”时,她出庭而气不挠,声色俱厉、之死靡它、侃侃而谈、绝不懦种,比那些窝窝囊囊的被告们高明得太多了,令我非常赞赏。

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套曾子的话应说:“不可托六尺之孤、不可寄百里之命,临大审而不可夺也。共产党与?共产党也!”

江青老病之下,又无自由,终以上吊了此一生。我翻出我一岁时——1936年的《北洋画报》,看到她出道时的照片,不胜今昔之感。曲终人不见,江上一峯青亦不复见,呜呼毛婆,一代红颜,不做共产党而做明星以死,岂不更适合你吗?

1991年6月6日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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