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南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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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南榕研究》自序
郑南榕生在1947年9月12日,死在1989年4月7日,活了四十二岁。他自焚死后,我总想印行一本《郑南榕研究》,来纪念这位真正“以国家兴亡为己任,置个人死生于度外”的朋友。如今半年下来,我终能如愿。书成之日,我临文作序,在哀挽之中,也不无欣喜。
我常说,南榕是我的小弟、小兄弟、小老弟,因为他“追随”我最久,达二十一年之久。南榕活了四十二岁,其中一半时间,跟我有程度深浅的“追随”关系,这种关系,不是自以为是南榕的朋友所能赶过的,更不是他死后冒出来的大量知己、同志、使徒和送丧者所能企及的。我说这话,重点并不在我和南榕相识之久远在他人之上;而在我和南榕相知之深远在他人之上。也就正凭了这种生死交情,使我在生死线外,孤独的为南榕印了这本纪念之书,不以生死易他之志或我之志。这种心愿、这种离情、这种义气、这种我独来他独往,在举世滔滔众神默默的时代中,可算是一幕绝无仅有的生死恨。如今南榕演其死者而我扮其生者,死生亦大亦小,反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因义受难受谤之际,对朝野狐鼠,不无所恨。我生平嫉恶如仇,南榕嫉恶之情,尤甚于我。如今南榕已去,我以文字衍义,纵人生常恨,也要使水常东,变乱流为主流。这种抱负,也正是中国“不识时务”知识分子“障百川而东之,回狂澜于既倒”的抱负,我和南榕,虽取舍有同异之别,但在精神方面,却是两人一致的。
南榕在1985年4月15日,曾发表过回忆他与我结识的经过,他说:“1968年的暑期,我正在朋友办的文学性质的《草原》杂志社帮忙打杂,透过当时水牛出版社的老板彭诚晃的帮忙,第一次见到李敖。这种‘杂志——李敖——我’的三角缘分,在十七年前就建立起来了。第一次见到李敖,是在他现在安和路的那个‘家’。当时门牌还是信义路,双并的四楼公寓,右边是《文星》杂志社的资料室,左边就是他的‘第一个家’,他自己买的第一栋房子。我第二次‘正式’见到他,是为了《深耕》杂志的小鬼林世煜、邱义仁、林正杰不愿刊登《战斗是检验党外的唯一标准》一文,我问明地址匆忙赶到安和路时,大势已去,双方已经决裂了。我是赞成刊登的,也因而留下来与他长谈,‘正式’建立友谊。第二次的正式见面,地点不变,时间却是十五年后了。李敖在二次出狱后这段期间,所作的文章更是轰动一时,打了好几只大老虎。可是套用他自己的话,却也‘浪费’相当多的力气在‘打老鼠’与‘打苍蝇’。我心目中的李敖,不是这样浪费笔墨的,他应该是个一流的思想家,他应该有更高杆的思想杰作。可惜,后来我也搞起杂志来,拖他下水了。”
在我和南榕携手“搞起杂志”的时候,我们争取的,是言论自由。这在南榕亲笔的创刊号,第一篇《言论自由第一优先》文中,已经宣示得十分明白。南榕虽然指出“在这个蔑视自由的小岛上,自由、百分之百的自由,从来没有过。李敖先生个人力争自由的成绩是第一名”,但在我看来,他在这方面的努力,却后来居上。我认为,南榕一生最大的功绩,是他在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上。至于后来从事争取组党的自由(他是台湾第一个以行动突破党禁的人,远在投机的民进党不敢组党前,他就加入了许信良的台湾民主党)、从事争取集会的自由、从事争取台独的自由……只不过都是在争取言论自由的大前提下衍生出来的。别有怀抱的人把南榕的功绩,定位在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之外,这是对南榕的一种政治性、宗教性的窄化与小化,是与史实不合的。基于我和南榕二十多年的从相识到共事,我想我最有资格说这种话。
美国思想家孟肯(H. L. Mencken)说得好:“为理念去死,无疑是高贵的。但为真实的理念去死,那就更高贵了!”(To die for an idea:it is unquestionably noble. But how much nobler would it be if men died for ideas that were true.)我始终相信,南榕在为一种“真实的理念”而死,这种理念,既非政治的,也非宗教的,所以任何政治目的或宗教目的的解释,都窄化、小化了他。南榕其实为了更高贵的信仰而死,那种信仰,从政客到教棍是不理解的。我知南榕、我思南榕,特高其明而光其大,以责众生、以昭来者。是为序。
1989年10月18日
附录一
言论自由第一优先(郑南榕)
在这个蔑视自由的小岛上,自由、百分之百的自由,从来没有过。李敖先生个人力争自由的成绩是第一名,因此本刊的第一期特地以他做为封面人物。同时,李敖先生在隐居生活中,犹自抱病接受本刊的访问,畅谈他对国民党、党外以及“两性观念”的看法。因为时间匆促,有些观点尚未充分发挥,李敖先生将于他自己的《千秋评论》、他跟朋友合写的《万岁评论》以及本刊,不定期的继续谈论。
自由是宝贵的政治权利,其中的一个单项言论自由更是目前难以获得的宝贝。我们的杂志被国民党当局查禁、停刊已成为家常便饭。在争取言论自由的战斗当中,邓维桢先生以前是一名健将,现在重新披挂上场。邓维桢先生在本刊开辟政治问答的专栏,每期回答读者提出的问题,第一期的问题是由本刊编辑部提出的,欢迎本刊读者来函问问题。
特赦一直是党外复杂而痛苦的情结,尤其对美丽岛受刑人家属更是如此。我们请李敖、本刊社务委员余陈月瑛,以及党外女作家曾心仪提出他们的看法。关于大赦及特赦则有一篇定义性的文章。
本刊将努力把岛内(包括澎湖、金、马)各地发生的事情报导出来,让各种声音及意见表达出来,使大家不致视野过于褊狭,使大家能互相关怀。
同时本刊将尽量扩大视野及触角,致力于把这本周刊办得真正像外国有名的新闻刊物,如TIME及NEWSWEEK那样的综合性及可读性。
我们希望党外至少能办出七份周刊,轮流上市,以打破国民党多年来对言论自由的压制。
为了阐释自由的真义,刘福增先生为我们写一份《与其投奔自由,不如争取自由》的特稿。以上这些精彩文章及新闻,敬请读者多多批评与指教。(《自由时代》创刊号,1984年3月12日)
附录二
欢送政论家欢迎思想家(郑南榕)
——李敖辞卸本刊总监感言
1968年的暑期,我正在朋友办的文学性质的《草原》杂志社帮忙打杂,透过当时水牛出版社的老板彭诚晃的帮忙,第一次见到李敖。这种“杂志——李敖——我”的三角缘分,在十七年前就建立起来了。第一次见到李敖,是在他现在安和路的那个“家”。当时门牌还是信义路,双并的四楼公寓,右边是《文星》杂志社的资料室,左边就是他的“第一个家”,他自己买的第一栋房子。
我第二次《正式》见到他,是为了《深耕》杂志的小鬼林世煜、邱义仁、林正杰不愿刊登《战斗是检验党外的唯一标准》一文,我问明地址匆忙赶到安和路时,大势已去,双方已经决裂了。我是赞成刊登的,也因而留下来与他长谈,“正式”建立友谊。第二次的正式见面,地点不变,时间却是十五年后了。
李敖在二次出狱后这段期间,所作的文章更是轰动一时,打了好几只大老虎。可是套用他自己的话,却也“浪费”相当多的力气在“打老鼠”与“打苍蝇”。
我心目中的李敖,不是这样浪费笔墨的,他应该是个一流的思想家,他应该有更高杆的思想杰作。可惜,后来我也搞起杂志来,拖他下水了。
去年3月,我开始筹办《自由时代系列周刊》,邓维桢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只肯出钱的朋友,建议我一定要请李敖来挂名,才能建立杂志的知名度。
果然,“李敖总监”的《自由时代系列周刊》不同凡响,一年下来已经打开响亮的知名度。
今年3月,李敖与我一起检讨各自的事业,李敖说海外只传诵他的“政论家”的名声,却没有肯定他的“文学家”“史学家”“思想家”的地位。我才幡然醒悟,即使这样子的纯挂名,我也占用了他太多的时间。因为彼此之间的太多的“应酬”,却是“以私害公”,害他不能在《北京法源寺》《中国思想史》等等著作上用功。4月25日就是他的五十大寿了,不见这些“名著”结集出版。五百年前、五百年后的大事业,何必为小政权、小政客白白荒废了呢?
因此,李先生提议辞掉“总监”挂名时,虽然对杂志的销路有明显可见的威胁,我却答应了。我答应时开玩笑地提出条件:“让我尽快看到《中国思想史》结集出版。”宁愿李敖不做政论家,只愿见到他是思想家。
因此从本期开始,李敖先生正式辞去本刊“总监”的挂名。让我们“欢送政论家,欢迎思想家”,希望李敖先生的思想史大作能够早一日问世。
《民主天地》第七期,198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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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党内·性
——郑南榕访问李敖
党外新生代不可爱
■党外新生代可爱的地方在哪儿?不可爱的地方在哪儿?以前你也提过好几次了。
□党外新生代可爱的地方并不多,不可爱的地方真不少。最大的不可爱是他们很狭窄,知识范围很狭窄,观点也很狭窄。他们普遍的特色是不太努力,尤其是在知识探讨方面。
他们狭窄的部分,在政治上与人相处方面,非常现实、小气而生硬。我觉得年轻人应该热情、爽朗,可是现在很多新生代变得冰冷而现实。他们也很糊涂,我举个例子说明。譬如说,这次党外新生代,为了宋英讲了一段话,就捧宋英。宋英二十四年不讲话,对党外什么贡献都没有,只讲一次话他们就开始捧她。但他们却不捧这些整天整月、整年多年为党外讲话的战士,他们的是非标准可真怪。这些都是党外新生代不可爱的地方。因为不可爱的地方这么多,所以可爱的地方就相对减少了。
当然新生代里头也许有特别优异的人,可是我还没看到。这不是说他们个人在某一方面不优异,而是说,我以比较严格的、全面性的标准来要求,才会有这种结论。我希望他们每一方面、各方面都优异,优异表现应该是面的表现,而不是点的表现、线的表现。
从点和线的观点来看,他们也相当优秀,也有很多优秀的人;在面上来看,他们很少有整面优秀的。你有什么意见?尽管讲。
■新生代这个缺点跟整个党外有关系?
□这有两个原因。第一,社会教育太重要、社会环境太重要。一个青年人很难教他每一方面都抵抗整个社会环境。
因为国民党留下一个坏的环境、立下一个坏的榜样。年轻人又没有很好的前辈人物给他们很好的示范。我本人倒是很好的示范,可是他们并不接受。譬如说,我每天吃喝嫖赌全不来的。可是他们能接受吗?譬如说,我李敖为了抗议烟酒公卖,我就不抽烟了,我就不喝酒了。党外新生代能不能做到这点呢?我们大家全体不抽烟、不喝酒,国民党等于连公教人员薪水都发不出来。我们可以用完全合法的并且合理的方法,修理国民党,使国民党头痛得整天要吃散利痛。
我们可以大家不要办党外杂志,整天去公开宣传禁烟、禁酒,使国民党一点办法也没有。这是修理国民党更有效的办法,可是这需要以身作则,自己不抽烟、不喝酒,能做到这些吗?可是,我听说有些党外杂志平常开两桌麻将。以上我所说的,不是特指哪一个杂志社,也不是专骂哪一个,而是指出一个模式。
党外目前不够格组党
■组党对党外人士有利吗?
□这个要看从哪个角度来看。组党对党外人士而言,会给目前党外巨头一个独裁的机会。说难听一点,变成是名分上的分赃制度,这对党外人士不好,因为一开始就“示天下以不广”。这些人对他们个人利害考虑过多,而目前我们看到的这些党外巨头,好像是没资格去组党的,我有这种感觉。
我觉得第一个大前提应该把费希平淘汰。我们欢迎费希平,欢迎他来做党外人士,不过这是请他辞去立委以后。因为党外人士支持费希平,等于党外牺牲了很大的原则。因为承认费希平,变成我们承认了国民党万年国会的法统、承认了万年国会的既得利益者。这是我们党外整个反对的东西,为了他一个人,而牺牲了我们的原则,这是非常划不来的。所以我们欢迎他,可是不能以他现任立委的身份,等他辞职后,那时不管他当不当选,我们都欢迎他。而目前这种方式,我认为是错误的,是党外整个错误。为了多一个名额、为了多一个资深立委支持我们,我们就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我觉得党外太不智。
如果费希平来搞组党的话,我认为对党外没有好处,并且他们目前“忽组忽不组”的。好像经过国民党林洋港吓他们一下,他们就变了一个方式,这真孬种。费希平在谈话里,还骂别人胆小就回家睡觉,我怀疑费希平他胆子大在哪里?
台湾文明前途看好
■对于“台湾意识”或“台湾人意识”你有何看法?
□我认为人本身都会有他的地区意识,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可是台湾是一个岛,岛本身更容易造成狭窄的意识。台湾这个岛从日本到国民党,做了两次的小媳妇,做了“亚细亚孤儿”,所以它这个意识尤其强,强的结果,就反应过敏、过度了,不过我觉得这种情况只要用环境改变,慢慢会好转。
■以前我批评过你这一方面的观点。如果说海岛就产生不出文明的话,那么古希腊的文化是发源于爱琴海上的岛屿,那么英伦三岛产生近代民主自由的文化,那又如何解释呢?
□他们的情况不一样。像古希腊、地中海、爱琴海的海岛,和英国、英法海峡,它们跟欧洲大陆的关系与台湾不一样。比如说,原来英国与欧洲大陆之间的战争,来来去去,是纠缠不清的。乔治第一甚至由德国到英国去做皇帝。台湾的情况不一样,台湾一开始是荒岛,它本身是边陲,岛对大陆人是边缘,但是希腊岛英伦三岛对欧洲本土不是边缘。
■这已经有点类似了。好比说,国民党来台湾当皇帝,你这个大思想家来这边传播文明。所以台湾前途看好,将来可以另创文明。
□这当然了,慢慢会变好的。譬如说,美国黑人一开始受压迫的时候,当然充满了排斥情绪。当时很多同情黑人的白种人一样受到黑人的排斥。
■但是,这种意识不要与人类共同具有的理想,例如“自由”,互相冲突,至少也要并行不悖。
□但是现在这种“台湾意识”变成了政治斗争的工具了,所以变成没有是非了。像《生根》现在提倡台语,从进步的观点来看,这是胡闹的一件事。因为语言跟文字分离,根本是开倒车嘛!为了培养这个意识,变成政治斗争的工具,变成大开倒车了。
由于政治斗争,而牺牲一些很纯正进步的原理,我觉得是错误的。像刘福增就要负这个责任,他是高等知识分子,怎么可以在很多地方屈就于这种群众运动的错误观点呢?他的台语观点也非常落伍的,是提倡一个落伍的语言原理。语言和文字结合都还来不及了,怎么可以又使它们分离呢?
党外杂志的“七本计划”
■可不可以谈谈对党外杂志的看法?
□国民党的关中有沾沾自喜的“七喜计划”,SEVEN UP。我们党外当然也可以有让国民党哭笑不得的SEVEN DOWN。我们党外可以同时来办七本周刊,每天都有一本上市,专挖国民党的根,让它提早二十年下台。这个计划我们就叫它“七本计划”,SEVEN DOWN,看他们国民党的报禁啦、限张啦,种种钳制言论自由的花招还有什么鸟用。
■目前哪一本党外周刊比较值得一提或一骂?
□《前进》杂志林正杰办得很有创意。譬如说他们要跟报纸竞争,这点他们做得很成功,这都是林正杰的功劳,可是正杰的缺点,是属于新生代的缺点,也不能由他一人负责,而是相对的负责,他在新生代变得很孤立,孤立之后,就要不断的交新朋友,林正杰变得很会交新朋友。在新朋友里就有牛鬼蛇神,所以节拍就会搞乱,他把杂志的节拍搞乱了。譬如说他在做访问的时候,他甚至访问跟他打官司的对方律师,我觉得这是很荒谬的,举手投足都很荒谬,所以这个杂志的党外纯度愈来愈发生问题。如果说为了追国民党的新闻屁,而使杂志变得很有销路,我觉得那不是党外杂志的目标。为了销路的话,那我们去办《时报周刊》好了。
■我们的目标应该是,至少是把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拿回来。
□你说得对,我认为在把杂志办得热闹方面,《前进》有进步。可是在深度方面、批国民党方面,尤其是在理论跟事实配合方面,《前进》做得很坏,并且在“退步”,这当然跟我离开《前进》很有关系。
■就是说《前进》缺少批国民党的人才?
□它的新闻性太强了,理论性太弱了。
■“理论”、“新闻”这两个观念需要讲清楚。写新闻的时候,像林世煜提倡的EDITORIAL-JOURNAUSM,编辑人本身在下笔时把“理论”写入新闻报导之内,一边评一边论一边报导。这样的话,“理论”与“新闻”就不分了,问题在做得到做不到。能够一边评一边报导的人才很少,我们主张的党外七份周刊很困难实现的原因,就是这种人太少了,不可能一下子冒出七组这样的人才。
□我欲冒,斯冒至矣!努力去冒,还是可以感“冒”的。
挖国民党的根
■你为什么老是要挖国民党的根?
□汉高祖刘邦做了皇帝以后,回到家乡很神气。元曲里头有一段描写他:“道是刘三,说什么汉高祖!”意思是说:根本就是小流氓刘三嘛,以前老是欠酒钱、菜钱、花生米钱的人,怎么一变而成什么汉高祖了。
国民党就像是这样子。国民党根本就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党、一个胡作非为的党。到了台湾,忽然摇身一变,变成“大有为政府”了,要“跟民众站在一起”了,好像过去那些乌烟瘴气的事情都烟消云散了,并且把它的历史延伸到九十年之久了。变成国民党的革命史后,还把过去那些与它不相干的别人的革命史,都变成他们的。我觉得这太荒谬了,所以我要查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刘三就刘三,即使今天成了汉高祖,也不能说以前就不是刘三。
其次,因为过去他是刘三出身,他汉高祖的行为就有刘三的基础。所以我们要了解汉高祖,就必要了解刘三。这是一个历史的工作,绝不能只看现在这一面,一定要追溯过去。
还有,国民党的很多习性,并不是国民党本身的,而是他们继承中国传统很多坏的习性,所以要从根上来追究,才知道他们有多么黑暗,才能真正了解他们。否则,根本不可能了解他们。换句话说,不但了解国民党要挖他们的根,了解任何政党,都要挖他们的根,就是要寻根。
■如果谈到中国传统的坏习性,那就不止国民党有,党外也有,一般人也有。
□可是问题是要看情况,因为中国历史特别久,中国的传统包袱特别深。在美国,历史比较短,不需要那么多历史方法来研究。过去,徐道邻在世的时候,跟我谈过。他说他过去相信历史的方法来研究,后来他学了很多行为科学之后,他相信新的方法、新的行为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可是到后来他又发现历史方法,对某一些国家,例如中国,还是重要。因为中国的历史包袱太深,就需要历史的方式。
要是国民党昨天才成立的,那可能不太需要用历史的方法来研究。它显然不是,所以历史的方法,对国民党尤有必要。
美丽岛不够英雄
■你自己预测何时会“三进宫”,第三次被国民党关入牢内?
□我认为大概在一年以内还不会吧!国民党在新的班底组成前后还不会,除非有特别的事件发生,我认为如果有特别事件发生,他们就会把我夹带进去。
■我再附加一个小问题:你认为你会带几个“小跟班”一起进去?
□不一定是别人跟我的班,也许是我跟别人的班呢。这使我想到魏廷朝,美丽岛事件发生后有我们同案的人来跟我谈。说本来我们跟魏廷朝都是老大、老政治犯,怎么搞的,美丽岛事件以后,魏廷朝竟把我们给变成他们跟班的了?怎么混了半天,排名混到后面去了。以党外新生代这样子现实无情,我想我可能会变成“跟班”了。
他们如果跟我一起坐牢的话,我想我会做一个很好示范。告诉他们如何坐牢,坐牢如何坐得成器。我觉得“美丽岛系”的朋友,在这一方面表现得不够利落,牢坐得不够英雄。可是施明德好,施明德他有经验,他就表现得好。
胡适本是第一名
■你最近的文章愈来愈“小写”,可读性不怎高,尤其是一些访问稿,是不是该好好的品质管制了?
□这要怪郑南榕你不出马访问的结果,这要怪你们党外杂志自己,不应该怪我。
在写了多一点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可读性的高低差距,不过我认为我最低的,还是比别人最高的好,尤其是由“面”来看的时候。我记得艾森豪威尔说过:所有的将军都会发生错误,都会打败仗,可是好的将军错误发生得少。像我这样的好作家,可读性都会高,水准都比较好。或许偶尔会有点出入,但是比例较低。至于说别人的品质,我觉得很多看法都是不公平的,譬如说他们批评胡适学问很博但是不精,这是不公平的说法。胡适在每一个单项里,比别人研究了一辈子的都做得还要好。梁启超说胡适“学问成家数”,学问可以成一家、一家的来数出来,他是哲学家、他是历史家、他是文学家、他是考据学家、他是文学运动家、他是思想家,他可以成为多少项目的学问的专家,他每一个单项,都是可以贏过别人的。可是别人只会一个单项,就变成“专家”。然后就说胡适学问太博了、太多了、不精了,说他可读性不高了,我觉得这太不公平了。
■我认为胡适他跟同一时期世界性的哲学家比,他比不上……
□那时候中国就是没有人能跟外国人比。那时候中国人哪有能跟外国人比、具有世界性地位的思想家?我们只能说,他跟他同代的中国人比是如此。拿他与前人比,那对前人不公平;拿他跟后人比,又对他不公平,一定要有上限、下限与范围来比才公平。我认为那时在以上几个单项中,同时代的人没有人能跟他比。同理,我丝毫不觉得我的可读性会发生问题,这由我书的销路可以证明。偶尔一两篇文章写得败笔,是难免的。
李敖不会江郎才尽
■你每个月写那么多的字数,会不会江郎才尽?
□不会。怎么可能呢?
我现在的苦恼只是如何把我这么多年所学习的、所看的、所消化的这些知识与观点,把它一次一次的传播出来、流传下来。如果像我们这样的人,轻易的就江郎才尽了,那也不叫我们了。只有知识发展程度非常狭窄的人,才会发生这种现象。譬如说,座谈会专家他们就发生这种现象,一开始讲,他们也许有好的见解,可是讲了几次之后,就只有那一套了。
■就像我的一位老朋友批评你“不努力”,可是我只用一句话就把他堵回去。我说:“李敖可以每月写一本书、十年不间断的话,就是天才。”
□这跟知识的广度及深度很有关系。很多专家之所以惹我看不起,是因为他们太狭窄了,他们知道的知识就是只有那么一点点。说来说去、写来写去、座谈来座谈去,就是那么一点东西,不断的反反复复在做秀。所以,我觉得他们太狭窄了,中国就是缺乏大思想和大学者,都是因为这些学者专家太狭窄。他们知道得太少,可是他们就凭这么一点东西当一辈子的教授,吃穿一辈子,做一辈子“学者”与“清流”。
■如果他们只是说“我是这一方面的专家”,那还好。可是他们常常捞过界了。
□可是,有时候不是他们要捞过界了,而是因为他们有名了,大家什么都要他发表谈话,所以他也就顺水推舟,开始愈谈愈远了,谈到最后,变成很胡闹的“座谈会专家”。你看张京育,他是“国立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在福克兰群岛战役一开始时候,他公开在《大华晚报》上发表谈话说,这个仗是打不起来的。国际关系研究中心的主任,他是专家,对事情都做这种判断。我们要这种人当研究中心主任来干什么哪?这种人令我想起丘吉尔讲的一段话,他说:政治家就是预言某年某月某一天会发生某件事,然后过了这一天,事没发生以后,他又要解释为什么没有发生这件事。
强人不怕认错
■从《千秋评论丛书》第二十九期谈到柏杨的文章中,我们看到了柏杨软弱的一面,你李敖碰到牢狱之灾时,是不是有类似的情形?
□我不软弱,我想这是因为个人功力不同。到今天我写文章批评他以后,他还不敢面对这个问题来承认他的错误,向我们道歉。我觉得他不是一个强人,强的人会低头、会道歉的。至于说,我第三次坐牢的时候,我会变得更强。因为柏杨坐牢的时候,刚好是我四十九岁现在这个年纪,可能坐牢对他来说,太老了一点。
■所谓强的人会低头,能不能解释一下。
□强人能够“知耻近乎勇”,有勇气去认错,那是英勇的表现。有一次邓维桢谈到当年雷震坐牢的时候,胡适不去看雷震,有人说胡适没有勇气。邓维桢讲了一句话很有道理,他说不去看雷震,也要勇气,因为不去看雷震,那么多朋友会不谅解,而胡适无法一一解释。这就需要忍耐这种误解、需要勇气。柏杨坐牢的这种情形,是无法跟我比的。不过有一点是,柏杨在牢里的时候很孤单,他的案子很孤单。他不像我们,我们这些人在牢里,类似帮会一样,有帮口势力,所以柏杨的立场不同。柏杨刑期服满之后,没有放他,而把他放到绿岛,不让他回来,希望他做教官,比照红卫兵王朝天的例子处理。就是说你不是罪犯,可是你就是不能回来。本来他们是预备把柏杨那样子处理的,后来刑期服满之后,多延长一段时间才放他回来,所以他可能变得比较孤单。
魅力来自生命力
■你认为自己的群众魅力源自何处?
□我做人胆大心细,我讲话能说善道,我写文章波澜壮阔、风起云涌,这都是我的群众魅力。
我还是一句老话,我觉得我的人比我的文章有魅力。可是别人不了解我这一点,以为我是“能文之士”。如果你没有我那种“人格的力量”在背后的话,你的文章不会有我那种气势,那骗不了人的。
以前有人问我为什么台湾的文艺刊物都没有销路。我说,废话嘛,都没有生命力。那些作家本身都没有生命力,如果他们有生命力,单靠一位作家就可以使一本文艺刊物畅销。
生命力和作品是分不开的,我们看索尔仁尼琴可能他有很多看法是错误的,可是你不能说他没有生命力,他是很有生命力的。没有这东西的话,根本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的作家。他可能会成一个作家,但不可能是好的作家,也不可能持久。
国民党见奶就要吃
■为什么现在《千秋评论》及《万岁评论》的封面老是有裸女?
□有裸女有什么不好呢?
■你书上封面的裸女三点还是不露的。
□我在《中国时报》《联合报》看到很多三点露的镜头,可是我也没看到主张三点不露的宋楚瑜去取缔过,我怕我今天三点要是露一点的话,宋楚瑜就要吃奶,所以还是三点不露的好。别忘了国民党见奶就是要吃的。
两性观念要健康
■你的文章有一些词句和性有关系,为什么有这些词句?
□这很简单嘛,“食色性也”!不过我的文章不太谈吃的,不像很多人那么喜欢谈“吃”,我的文章谈吃的太少了。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就因为别人不谈,我才谈给他看。为什么要把人生这么重要问题,变成一个莫名其妙的禁忌。这种禁忌,在古代的中国、古代的西洋和现代的西方,都不是禁忌。只是在现在的台湾才是禁忌。我觉得是没有意义的,当然可以谈,很正常的一个问题嘛!
■有一个问题是,像你这样谈,是否谈得太“粗”了?
□太粗?这种表现有很多种性格、很多种方式,为什么觉得我“粗”呢?这是因为大家对性的看法根本是错误的,大家觉得应该是纯纯的爱,月朦胧、鸟朦胧、什么都要朦胧的,这是犯了错误的爱情观点、犯了错误的性观点。我们看电视剧,每一个电视剧,不管是碧什么海、情什么天,或者秋什么雨啊、风啊,都是提倡非常错误的两性观念。他们把男女之间的关系搞得那么复杂,那么痛苦、变态,那么纠缠不清。其实是错误的,男女之间应该很单纯、很快乐的。为什么我嘴巴上能谈“鸡巴”,为什么我文章就不能写“鸡巴”?为什么不看看《红楼梦》呢?《红楼梦》就有这句话“一根鸡巴往里戳”,“鸡巴”就出在《红楼梦》。为什么出自《红楼梦》的你们就不嫌粗鲁,出自我李敖就粗鲁?这根本是少见多怪的问题,不习惯的关系。
只追十八岁的女人
■听说你目前只追二十岁以下的小妞,是否真实,愿闻其详。
□这个传闻如果属实的话,应该是十八岁以下的。这是个很好玩的题目。很好笑,我喜欢的女人都是琼瑶小说里的女人,苍白的、忧郁的、年轻的、讲话不粗鲁的,可是事实上我现在已经太老。虽然在外国也有例子,像波·德瑞克,她自己十八岁,她的丈夫有五十二岁。不过这种年龄上的差距,在外国也是相当困难,像杜鲁道与他相差二十八岁的太太,纠纷还是有的,所以我无所谓小妞不小妞,我觉得谁好玩就追谁。要追就追十八岁,二十岁太老了。
■有一次你评西洋女人,说不交西洋女人当女朋友,不跟西洋女人上床。
□西洋女人太“粗”了,有的还有狐臭。我不太喜欢,不过西洋女人身材、高度都很好,轮廓也很好。可是就是觉得太粗了一点、太壮了一点。
■这是你的“种族偏见”。
□我觉得西洋女人还是用看的比较好。西洋女人最好就是从PLAYBOY(《花花公子》)PENTHOUSE(《阁楼》)等等这些大屁股杂志里去看,看好了标准,然后去找合这个标准的中国女人。这是我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比张之洞还纯呢!
我会死无葬身之地
■你希望在自己的墓碑上写上什么当墓志铭?
□我会死无葬身之地,所以不发生这个问题,英国诗人济慈说他名字写在水上,我的墓志铭呢?写在天上好了。(郑南榕访问,198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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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第一优先
党外团结靠民主(郑南榕)
从9月18日党外中央后援会成立之后,各地区后援会就在吵吵闹闹、分分合合的局面之下,陆续宣告成立。有人认为这样吵闹争执的党外是在分裂,这种看法是浅薄的见解。只要大家在吵闹争执之余,还能坚守民主程序,就不是分裂,而是团结。这个道理,让我先举《民主人》杂志十六期邓维贤的《党外内部民主力量的胜利!》一文当中的两段做实例,解析大家对“团结”的误解。
邓维贤在文章中,先说:
在该项(四条二款的党外法统)条文删除之后,几乎所有党外杂志社代表都自愿放弃对后援会成员资格的争取,显示出党外杂志所力争的是民主原则——并非权利或权力,也显示出党外杂志所自我期许的是无私与奉献的角色。
稍后,他又说:
9月10日的后援会大会,经过几个小时的激辩后,终于删除了“优先考虑现任立委”的条款。我连忙向代表《民主人》杂志社出席的郑南榕道贺。我说:“你表现得很好!”我又说:“虽然我并不坚持会员的资格,但你是会场上唯一力争会员资格的杂志社代表;我欣赏你勇敢扮演唯一异议者的角色。”
这两段话显示邓维贤并不了解,我力争杂志社在后援会会员资格的苦心。我在会中所力争的并不是权利,而是民主原则。我所“自我期许”的并非无条件的奉献,而是要设计一个能够团结党外的内部民主程序。所以,当时我在“党外杂志编辑作家联谊会”会长、代表《博观》的林浊水上台表示“不坚持会籍”之后,还独持异议说:
我要提醒各位与会民意代表,按照草案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协调或投票产生之候选人,由中央后援会推荐,后援会成员不得提出异议,并予以全力支持。”换句话说,杂志社成为后援会成员时才受这个条款的拘束。因此,将来我们杂志社就不必受到这个条款的限制。
譬如,《民主人》杂志的立场是呼吁康宁祥委员不要再竞选第四任。但是,如果我们加入后援会并且参加投票或协调,则必须接受拘束。到时候,如果康委员成为后援会推荐人选,本社当然也受拘束,必须全力支持康委员竞选。因此,我还是建议将杂志社纳入后援会的成员。
这段话里头用意非常深刻,我们且以李敖作为例子来说明我的用心。如果杂志社成为党外后援会的成员,就必须“全力支持”后援会推荐的候选人。那么,在选举时间,我们杂志社才有良好的理由去拜托李敖“牺牲”批评党外的自由。同样的道理,所有的党外作家与杂志,在选举期间,才有“合法”的依据,停止批评党外,如此一来,党外才会有真正“合法”的团结局面。
然而,大家都没有仔细考虑我这段话的苦心,白白丧失了一次以契约方式、以民主程序促进党外团结的良机。党外要“讲究”团结,第一优先考虑的应该是“民主方式的团结”。这种民主团结有别于国民党式的团结,因为国民党成天喊口号叫人跟它团结,就是要别人牺牲、奉献,国民党是不肯牺牲自己、奉献自己的。
民主方式的团结,至少有三个基本的条件要遵守:
第一、以契约方式来参与:在号召团结之时,也要订立一个合乎民主原则的契约,让大家来“签约”。这样参加的人才能了解到是为了民主而团结。只有愿意“签约”的人,才能算是愿意“团结”的人。违反契约的,就是“不团结”的分子,可以将他驱逐“出境”。
第二、尊重参与者的权利:不可要求参与者牺牲及奉献,历史上这种讲究“牺牲奉献”精神的团体变成独裁集权怪物的例证极多,眼前的国民党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样板。
第三、政治决定要合乎民主程序:各种类型的政治决定,一定要经过公开的辩论、会议的方式、多数决的表决等等民主程序,才可以做定案,这种方式才是凝聚内部力量的最佳武器。
有人夸言党外应该先行组党,我们不禁要问:党外要组成什么样的政党?眼看当前党外山头的种种不良“民主表现”,施展的伎俩经常是“国民党式”的特技。那么,党外组成的政党岂不是“第二个国民党”?而且,“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万一党外师法国民党组成一个政党,也不过是个“第二流的国民党”。
因此,党外要讲究团结,就该先讲究民主。党外的团结只能靠民主!
民主契约与言论自由(郑南榕)
李敖先生:
最近与邓维贤讨论我在9月10日“党外后援会章程”的成立大会中,为什么要“独持异议”主张保留杂志社的会员资格。我这一回“独持异议”理由的重心,乃是用“经常独持异议”的李先生你作为立论的基础。
我跟邓维贤说:“虽然其他杂志社代表都愿意牺牲奉献,不坚持会员资格。只有我独持异议,主张保留会员资格。我私下也是主张要牺牲的,只是该牺牲的主角不是杂志社,而是替杂志社写稿的天王巨星李敖。”
这段话再说明白一点,在用天王巨星李敖去做句中主角之时,我的一番用心就更清楚。我的意思其实就是:“按照章程五条一款的规定,一旦我们杂志社加入中央后援会为成员,李敖在选举期间就不能在我们杂志上批评党外。”
9月28日第一选区后援会成立,我代表《民主人》列席,但是并非“成员”。9月30日台北市后援会的筹备大会,在讨论“施行细则”时,我提议删除细则草案第二条“本区党外有卓越贡献者系指”内文的第三款“党外杂志社各推代表一人”。换言之,我建议杂志社退出台北市后援会。提这个建议,有公开的与私下的两种理由。
公开的理由,我在当天会上说明是为求“与后援会组织章程的立法精神一致”。在9月10日章程讨论会上,既然已经“不准”杂志社参加中央后援会,基于“一致性”的考虑,杂志社就不宜再加入地区后援会的成员。虽然,台北市后援会的筹备人员早在9月10日之前就邀请杂志社送代表人名单,但是大家却没有预料“后援会组织章程”会将杂志社排除于中央后援会之外。
还有一点必须提出,杂志社加入台北市后援会,就会陷入章程中的一个“陷阱”。按照“后援会组织章程”第二条规定,成员系包括两种人员:
二、后援会之成员
甲、中央后援会
1.现任党外中央民意代表。
2.现任党外省议员。
3.现任台北市高雄市党外市议员。
乙、地区后援会
1.党外现任民选民意代表。
2.对党外民主运动有卓越贡献者。
3.前两款细则由各地区筹备会自行拟定。
又,章程第五条有关“后援会成员及党外候选人应遵守事项”,第一款规定:“经协调或投票产生之候选人,由中央后援会推荐,后援会成员不得提出异议,并予以全力支持。”
按照上开规定,《民主人》杂志社参加了台北市后援会就自动成为第二条、第五条所说的“后援会成员”就必须对全台湾各地的“经协调或投票产生”“由中央后援会推荐”的候选人,不得提出异议,并予全力支持。即使我们《民主人》杂志社只是参加台北市单独一个选区的后援会,也必须遵照从中央后援会,第一、二、三、四、五、六选区到高雄市后援会的决议的拘束。这种“法条条文下隐藏的陷阱”,值得我们跳下去吗?因为我们杂志是以全台湾为发行地区,我们有责任对各个选区的党外都表示我们自己的意见,所以我极力争取在中央后援会的“代表权”。党外这些民意代表们,将杂志社从中央后援会踢出于前,又立下一个“成员义务”的小陷阱于后,所以我当然反对加入台北市后援会或任何地区后援会。
私下的理由,是跟李先生阁下有极大关系。《民主人》杂志本来跟你就有“契约”,约定不得干涉你文章的题材及内容。《民主人》杂志社加入“后援会”,就等于是与其他成员订立一个共同的“契约”,这个契约就是“党外人士竞选立委后援会组织章程”。按照这个章程,成员中的杂志社必须“予以全力支持”。对杂志而言,全力支持就是由封面到封底,从内文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都不得对后援会推荐的人选有“异议”。《民主人》与李先生原来约定,让李先生有批评党外的自由。一旦加入台北市后援会,恐怕就要牺牲了李先生批评台北市党外候选人的自由,更要牺牲李先生与《民主人》对其他地区党外人士“异议”的自由。民主人与李先生签约在前,因此与他人的后续“契约”不得违反我们彼此的“前约”,这是主张《民主人》不加入台北市后援会之“私下的理由”。
我在后援会筹备大会,讨论“中央后援会”成员条文时,“独持异议”主张杂志社要加入。其实这是我“独具慧眼”想要“牺牲”李先生你在杂志上批评党外的“自由”。我的牺牲李敖“暗计”不成,今天借这一封信向你“坦白”,也请你做个《千秋评论》。
郑南榕 1983年10月1日
言论自由第一优先
南榕老弟:
昨天收到你1日的信,也收到你的《党外团结靠民主》。你在原则上的坚持和“独持异议”的表现,是我最欣赏的。这种坚持的长远意义,目前许多党外人士是看不出来的。你说既然中央后援会排除了杂志社为成员,基于立法精神的一致性,“杂志社就不宜再加入地区后援会为成员”,否则“就会陷入章程中的一个‘陷阱’”,这的确是一种很重要的坚持。
你“坦白”透露:你在这种坚持以前,本来是另有坚持的,那就是你本来坚持杂志社为中央后援会成员,因为只有作为成员,“才受这个条款的拘束”,你说:“如果杂志社成为党外后援会的成员,就必须‘全力支持’后援会推荐的候选人。那么,在选举期间,我们杂志社才有良好的理由去拜托李敖‘牺牲’批评党外的自由。同样的道理,所有的党外作家与杂志在选举期间,才有‘合法’的依据,停止批评党外。如此一来,党外才会有真正‘合法’的团结局面。”但你感到:“然而,大家都没有仔细考虑我这段话的苦心,白白丧失了一次以契约方式,以民主程序促进党外团结的良机。”
上面这种坚持,可说是你第一次的坚持。在这第一次的坚持里,你坚持要使党外有“合法”的依据,再用这种依据,来“拘束”选举期间的言论自由。
当然你的重点不在“拘束”言论自由,而在“以契约方式、以民主程序”以利党外,你认为:党外开了大会,开了半天,结果竟没有“合法”的“契约”与“民主程序”,这未免太不像话了。因此你“独持异议”,一再坚持,这是很难能可贵的。党外人士没有仔细考虑你“这段话的苦心”,正反证了这些人的大脑是浆糊。
但是,当我想到,万一这些人的大脑那次突然灵光了、不浆糊了,通过了杂志社为成员了,那将是什么后果呢?你想,当林正杰、邓维贤抱着决议,“拜托”李敖“牺牲”批评党外的自由,我会同意吗?我想我不会同意的。也许我不会使朋友为难,坚持要他们对我履行“密约”,但我一定会重重的我走了,正如我重重的来——我必然留书而去了。
我这样留书而去,原因无他,我不接受选举期间“拘束”言论自由这一“契约”、这一“民主程序”耳!
我深信,言论自由是我们最原始的坚持,言论自由本来就是一种“优先的自由 ”(Preferred liberty)、一种“第一自由”(The First Freedom),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就开宗明义国会不得制定任何剥夺它的法律(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or of the press ;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党外这阵子连番大会,姑且说是党外的国会吧,怎么可以制定起叫李敖闭嘴的法律来?这对党外的形象,未免太“自我毁容”了吧?
言论自由对党外说来,是我们最该维护的原则,也是我们最大的坚持,它是一个“自变数”(independent variable),不是一个“因变数”(dependent variable),你在第一次坚持里,显然有国会有权剥夺它的默认,你显然认为只要经过“民主程序”就可以这么做了,这是危险的。直到你最近这一次坚持——第二次坚持,坚持杂志有言论自由,才完全滑入正确的轨道,虽然你的坚持,党外人士第二次还是没有仔细考虑你“这段话的苦心”,又反证了这些人的大脑还是浆糊!
甘地说你不可牺牲原则去换取一种可疑的利益。党外人士这阵子既不能第一次坚持于先,又不能第二次坚持于后,反倒死命的换取可疑的利益,他们的糊涂与短视,真太可悲了。下笔至此,我真不知道我还要教育他们多少年,他们才能不浆糊。呜呼党外!
敖之 1983年10月4日
附录一
李敖致郑南榕
南榕老弟:
如发表,似可用“这些人的大脑是浆糊”为题目,并请代为细校,如有错字,将打屁股,屁股者,耿荣水眼中学名臀部者也。
敖之 1983年10月4日
附录二
郑南榕致李敖
李敖先生:
我建议把《小便》登在《生根》已得世煜同意,但是我们只是两张小票,你的一大票有否决权。
并祝
安好
南榕 10月2日
wjm_tcy(不自由的自由)制作!
是该打屁股的!
南榕:
你的杂志已办了一年,我忝为“总监”,既不总又不监,纯挂名于兹,也一年了!
回想一年前应你之邀,挂上这纯挂名头衔,虽近似胡适让《自由中国》挂名,意在支持后进、声援朋友、鼓舞同志,但总未免有所诚恐,因我毫不介入编务,深怕有过度南辕北辙之异,使人以为是我“总监”下的产品,反倒纷纭。这并不是说你们南辕我北辙时,错的一方一定是你们,但既挂名“总监”,总未免给人一点负责“品管”的印象,虽然“总监”两字的定义,我至今还不完全清楚。只知道它没有法律上的定义与责任,但在法律以外,我总觉得似乎我不无责任。——不无模模糊糊的责任。
因此,每当杂志出版后到我手中,我翻开一看,见有南辕派文字之时,我就暗叫一声:“苦也!这些小孩恁地弄出这些来!”
我这一“苦也”,试举3月4日的“贵刊”为例。3月4日“贵刊”登:
《蒋总统秘录》还更进一步捏造历史,说国父临终时,“一面喘息,一面断断续续地微呼‘和平’!‘奋斗’!‘救中国’……‘介石’!‘介石’!……”揆诸史实,国父在北京逝世时,蒋介石正率领黄埔学生军和教导团进行第一次东征,在广东东江攻打陈炯明,蒋根本未在孙中山的病榻旁。其实,围在病榻边的,除孙夫人宋庆龄和公子孙科外,尚有宋子文、吴敬恒、孔祥熙、汪兆铭、戴恩赛、邵元冲、戴传贤、邹鲁、张人杰、陈友仁、何香凝……等十余位“党国元老”,而且彼时,蒋介石在党内的地位不高,蒋既未参加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甚至也未入选为中央执行委员或候补中央执行委员,更遑论中央监察委员或候补中央监察委员……
以蒋在国民党中的资历,以及当时国民党内人才辈出,孙中山临终前断无理由“只”呼唤“介石”“介石”,其他如廖仲恺、胡汉民、汪精卫等人似乎“辈分”要高些,孙中山为何不也呼一呼?秘录中硬要捏造孙中山弥留期间口呼:“介石!介石!”实是史上一大笑柄。
像这种文字,就是“品管”有毛病的文字。毛病不在说捏造历史不对,而在说《蒋总统秘录》不对。因为捏造孙中山弥留期间的话,并不从《蒋总统秘录》始,早在1936年钦定的《民国十五年以前之蒋介石先生》巨帙中,就开始了。这书“第七编五黄埔训练时期1925年三十岁4月至6月”内,5月8日条下,就有妙文曰:
8日,下午,汪兆铭偕陈璧君来潮(新自北京回),访公于湖轩,述总理病瞀中,犹以微息呼介石,绵惙不已。公闻之,呜咽良久。既而兆铭倾谈党事,并谋个人行止,欲得公一言而决。公甚感其亲爱也,晚,偕游关岳庙,观潮州全城风景。
由此可见,国民党“捏造历史”,早在半个世纪前就有伏笔了。置这种伏笔于不顾,开口就误以《蒋总统秘录》是始作俑者,在批老K上固系一大奇功,但在史源学上“实是史上一大笑柄”,庆功之余,就未免美中不足了!
我举这个例子,别无他意,只是提醒小孩子们在下笔时务求严谨而已。李总监毕竟是文章大家,在文章大家挂名下,轻率为文是该打屁股的!
多谢你一年来对我的礼遇!
敖之 1985年3月11夜1时
wjm_tcy(不自由的自由)制作!
给林正杰先生的公开信
正杰先生:
为了帮助你对你写过的白纸黑字不健忘,容我先引1983年你写的《如何利用李敖》的几段话:
很多人都说,党外新生代在利用李敖做“超级打手”,不错!在《进步》杂志的时候,我们一个月利用李敖一次;到《深耕》半月刊的时候,我们一个月利用李敖两次;到《前进》周刊的时候,《李敖租界》更高密度地利用李敖,一个月四次;到《民主人》开辟《李敖特区》之后,我们一个月利用李敖六次……
另一种利用李敖的方式,完全免费,但要诉诸李敖的侠骨豪情。党外新生代所办刊物,与李敖会师之后,联手打击魔鬼,修理传统,制裁恶势力,李敖所写的五十多篇文章,从来没有收过一毛钱的稿费。
李敖所写的文章,只打老虎,不拍苍蝇,比监察院还像监察院。细数他的批判对象,国民党的大官员曹圣芬、李元簇、宋长志、宋楚瑜、林洋港、秦孝仪、严家淦……等,只有老虎级以上的大官才在他的射程之内。其他如“反共义士”等右派人物,李敖一概批发处理,绝不浪费笔墨……
对一些乱世里的小人物,李敖永远不放弃为他们申冤翻案的天职,《为老兵李师科喊话》《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游荣佳自首的人权意义》……这些喊话申冤的文章,在目前的司法体制之下,还不能纳入法官的判决意旨,但是,在历史法庭上,都将成为新一代法官的教材。
除此之外,李敖还兼“党外纪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又兼“反对派血统鉴定师”“反对派理论建筑师”。这些炮口朝内的文章,李敖言者有心,只怕听者无意。在发育中的党外,如果要避免成为类似当前官场的小格局政客,对李敖的文章应多参考,少生气……
在你写这些白纸黑字后不久,我有一封标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的信给你,表示我“一个月四次”的为你们写稿,“应该暂时告退一下”。这一告退,骨子里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邓维桢告诉我,你们杂志社里新引进一批品格极坏的小子们,这些小人奉承你,显然要把杂志带入脱离理想主义、脱离党外的方向;第二个原因是我感到应你之邀,帮你“打天下”,如今周刊已经站得住了,我也该功成身退。我当时写道:“我深信你是有志气、有气魄的人,盼你百尺竿头、明辨敌友、鲜明形象、死而后已。”我这些临别赠言写得很含蓄,但在含蓄之间,也隐约以你不能明辨敌友、不能形象鲜明为虑。当时我以为你是聪明人,应该懂得我的意在言外,并且懂得我的“行不言之教”的对你实行不合作主义,其实是一个讯号,你应该知所反省。
“合作一回,打个耳光算做报酬。”
不料我一离开《前进》,你展示给我的反省,竟是用署名“花莲·番薯”的所谓“投书”来修理我这功臣了,这样高速的忘恩负义、过河拆桥,我看了真很难过。1983年11月24日,我写信给你们的发行人蔡式渊,我说:
“花莲·番薯”先生对我的指教,我感到很惊异,因为他所指的“罪状”,在两个多月前——在我为贵刊做外传的“超级打手”的时候——岂不正正是我的“功绩”吗?
我引了你在《如何利用李敖》中捧我的那些话给蔡式渊,接着说:
看到了吧,式渊先生,两个月前,《前进》的白纸黑字还夸奖我,“炮口朝内”呢!两个月后,同一个《前进》的白纸黑字,却责备我“刀口向内”了;两个月前,还歌颂我“与党外新生代所办刊物……联手打击魔鬼”呢!两个月后,却挖苦我不“互相扶持、同舟共济”了;两个月前,还呼吁“发育中的党外”要“应多参考”李敖的文章,“避免成为类似当前官场的小格局政客”呢!两个月后,居然“小眼睛”“不识大体”的,不是“政客”而是李敖了!式渊先生,你不觉得很滑稽吗?你不觉得这种“新生代”的是非品质与道德品质,有了一点故障了吗?在我李敖肯为《前进》“利用”,《前进》就奉为上宾;在我李敖看不惯《前进》走“小政客”路线,而退出《前进》时候,《前进》就高速转向,“拥抱老康”,打李敖耳光了,我给正杰先生祖珺女士信上说:“合作一回,打个耳光算做报酬。”如今光犹在耳,竟在耳光之外,踢我一脚了。式渊先生,你是君子人,这不是你的意思吧?你是发行人,你不能不负责吧?
我给蔡式渊的信全文不止这些,当时写好,本交由邓维贤转林世煜发表。11月25日,我附信给林世煜说:如果林正杰“以文字表示谢罪,并保证不再走‘小康(宁祥)之治’及约束《前进》中‘鸽派’及小人,我同意不发表。”林世煜收信后,匆忙转了给你,11月26日,你匆忙写了长信来,收了你的信,我决定不发表了。
“对任何人,只要批评您……我都会替您辩护。”
你在给我的信中,对许多外面对你的品格的疑义提出解释,其中谈到你对我的态度,有这样的话:
我对您的看法,您一定最清楚。当我们办《进步》的时候,周渝带我去中心诊所,我几乎是以“朝圣”的心情去的。为什么?大概是我初中开始就把您当做偶像吧!即使到今天,我对您认识更多,神秘色彩减到几乎没有,我也不失对您的尊敬,对任何人,只要批评您,包括出版界、政界、一般朋友,我都会替您辩护。
因此,我总觉得,您如果有真正的死党,应该是我。我绝不会“利用”你(上次写序《如何利用李敖》就是把所谓利用做一个有趣的注脚),我也绝不会在任何情况下对您有所误解。不知道有没有对您说过,您当年对胡适之的情结,就好像我对您的情结一样。
你又说:
在台湾社会,特立独行的人不多。我最尊敬的有两个人,一个是许信良,一个是您。我总觉得,在任何情况下,我和您两个人都可以互相信赖。当我们之间有误解的时候,总有机会说说清楚。
前两期的《生根》、前一期的《民主人》,对我有若干误解和不友善的举动,我被“暗算”两记,已深感党外圈内缺乏互信和沟通。以您我长时间的来往,应该更容易彼此了解才对。所以,我在匆忙之中,在选战方炽的时候,写这封信给您。我所要说的是:我们应该是终生的朋友,可以百分之百互信的朋友。当有任何事情发生、有任何人挑拨的时候,我总是先从好的一方面来设想您的立场,希望您也能够了解我这一点。
你这封信中对我说的话,我当然是要“从好的一方面设想”你的“立场”的,我当然要给你这位口口声声“李大哥”的小兄弟“说说清楚”的机会,虽然我末免觉得,“说说清楚”的,有的也似乎只是说得漂亮而已。例如你口口声声说:“对任何人,只要批评您……我都会替您辩护。”话是何等漂亮!但是近在眼前的“花莲·番薯”的所谓“投书”,对“李大哥”百般诬谤,你可曾替“李大哥”“辩护”了一个字?不但不“辩护”,你的希旨承风的左右们,还乐为刊出呢!
苦口婆心的挽救“死党”
虽然如此,至少在我这方面,我的确早已努力去把“误解”“说说清楚”,努力去对你忠告善道。我在1983年10月22日给你和祖珺的信中,就这样写过:
我曾多次告诉正杰:新生代就要像新生代,就要表现青年人的是非感与正义感,就要横冲直撞的像个青年人。新生代不走这条路,而走圆滑的路,最后左右逢源未必,里外不是人倒是真的。从长程看,是得不偿失的。
但是,正杰似乎在这一点上始终很自信,自信他的路,如今,《进步》时代的新生代团结局面,不见了;李敖的合作局面,不见了,见到的反倒是一片孤立与暧昧,这当然不是我这种火气十足的老头子所能“名其妙”的了。
看了这次正杰《是‘改革体制’,还是拣食‘鸡骨头’?》的谈话,我感到我还是要说一点火气的。谈话中……许多地方都与事实不符。事实上,批康是在我家里我与林世煜决定的,正杰不在场,也无拜托我之事,那时正杰忙着万里迎亲,正被祖珺迷得神不守舍,哪里还介入什么批康?至于拜托我笔下留情,更无此事,我岂是下笔受人拜托的人?刚刚我电话给世煜,念正杰这段话给他听,他的回忆和我一样。所以批康之事,正杰实非首事之人,相反的,正杰抱着祖珺从美国回来后,反倒是反对我《战斗是检验党外的唯一标准》发表的人。此文原是世煜在我家时讲定的稿,讲定的稿却不能守信,这是《深耕》对不起作者、这是世煜不能维护editorship、这是正杰不能善尽社长的职权,我当然不满 ,所以断交。所以,正杰其实不是批康的人,虽然一直被误以为是,虽然在批康的被肯定中,正杰一直自认为是,不但自认为是,甚至还说自己“也参加了讨论”了,是首事之人了,这,岂不有点滑稽吗?
我又说:
正杰一再表示老康如果要正杰助选,正杰愿意去帮忙。我一开始以为这是策略运用耳,说说而已,不值得认真。但这一阵子,我发现正杰愈来愈不对劲,继正杰声言“体会康委员的心境”以后,现在看了正杰的谈话,我突然恍然大悟:“谁说正杰是批康的呢?大家以为他是,其实他不是,事实上,他也许正是不可思议的拥康派,因为他和老康愈来愈像了。可怜的是:这一真相,又有谁知道呢?老康领情吗?NO!新生代谅解吗?NO!李敖支持吗?NO!咳,可怜的林正杰,好好的一个年轻人,不走堂堂大道而走羊肠小径,结果里外不是人,真是呜呼哀哉了!”
看到了吧!就在你冒充批康、享受批康成果、又做“不可思议的拥康派”的时候,“李大哥”还是这样的“说说清楚”呢!还是这样苦口婆心的挽救“死党”呢!
“林议员”是难以回头的了!
虽然如此,你的背离理想主义、背离党外,却随着你的“议员”身份,变得愈发难以挽救。到了 1984年9月28日,我写《别变回做“第三种人”》,似乎已经忍耐到了边缘。我说:
党外“前进”人士的根本错误是:他们宣传台湾有一种“第三种人”,可以“在两个主要势力的斗争中,扮演着相当微妙的角色”。其实这种角色在国民党的威胁利诱下,早已沦为一面倒的了,党外人士倚靠这种角色来撑腰、来仲裁、来讲评、来使国民党“沦为众矢之的”,非但是战略的错误,也是战术的错误。
我写这些话,并没有封杀“第三种人”自新之路的意思。任何人只要“觉今是而昨非”,其实都可以成正果的。甘地当年在南非的时候,他在印度侨民争取人权的斗争里,一开始只是“第三种人”、只是为战士们辩护的律师,但是他终于以做“第三种人”为耻、以做一名辩护人为耻,他终于亲自投入了,自“第三种人”变为“同志”。当法院开庭时候,他不在律师席上而在被告席上,看到其他律师同僚,最初有点难为情,但随即想到“做一个政治犯,远比做一个律师光荣得多”,就勇往直前了。这个故事说明了:我们敬佩“第三种人”的“从良”,如果是真“从良”的话;另一方面,我们卑视“同志”的“变节”,以党外“前进”自命的人,最后变为小政客,党外其外,骨子里变回“第三种人”而不自知,这就太令我们惋惜了。这些“同志”曾是我们的兄弟,如果他们不短视、不“变节”也必然永远是我们的兄弟。我们盼他们“实迷途其未远”,重新走上真正“前进”的远路。
我在这篇文章最后婉劝你“重新走上真正‘前进’的远路”,也正是印证你在《如何利用李敖》中所说的“这些炮口朝内的文章,李敖言者有心,只怕听者无意。在发育中的党外,如果要避免成为类似当前官场的小格局政客,对李敖的文章应多参考,少生气”。虽然我已近乎肯定的感觉到:“林议员”是难以回头的了!
欢迎一一提出来
从诚诚恳恳骑五十CC破机车到医院来“朝圣”的林正杰,到趾高气扬当上议员买了汽车买了楼房的“发育中的”林正杰,前后只不过是两三年的事。这么短的时间里,我就能看到一个青年人的窜升与滑落、转变与迷失,我真忍不住叹口气。从改革体制到遵从体制、从宁为党外到摒弃党外、从党外公政会挂招牌到拆招牌、从秘密上书蒋彦士到公开护航税吏头子武炳炎……在在都使我们看到你的真面目。在这么多一次又一次的“变节”纪录下,我已完全失掉了忍耐,我对你的批评,显然愈来愈严厉了!
当然,我知道你不会如你所说的“对李敖的文章应多参考,少生气”的,你的“我们应该是终生的朋友”的美妙言词也只是美妙言词而已。在多次背后对我的中伤以后,你终于要正面对你“最尊敬的”开刀了。今年2月22日出版的《前进》上,你终于刊出了《向李敖挑明》,诬蔑李敖“不想看到党外团结”等话,实在不值识者一笑,且不说它,我最感兴趣的,是“掌握”所谓有“‘独家内幕资料’以及对李敖二三十年来作品内容的分析,和他待人处事的观念和行径的了解”,并恐吓“我们对李敖的所有行径将不会再有任何的保留”。这太有趣了。二三十年来,我早就被国民党报纸、杂志、专书、广播、电视、口语、风传、法院、监狱……没有“任何的保留”二三十年,什么风波没见过?什么诽谤没碰过?什么造谣诬蔑没领教过?你们有“独家内幕资料”等等,欢迎一一提出来,提出来才算好汉。当然真的好汉,也该提他自己的“行径”,或面对别人提他自己的“行径”,例如林正杰为什么把政大女生、把杨祖珺介绍给李敖?例如林正杰为什么向国民党议长张建邦秘密借钱?例如林正杰和他特务系统爸爸、哥哥的真正关系为何?例如林正杰怎样向帮他忙的沈登恩逼债?例如林正杰从李敖身上赚的钱都怎么开支掉了?例如林正杰和陈文成基金会、《深耕》杂志社的财务疑案如何了?例如林正杰的党羽如何向李敖借房未遂就反目寻仇?这种党羽又如何吃朋友、把发妻寄在朋友家里,在外大玩女人……凡此种种,岂不都是多彩多姿之事?岂不都是令人大开眼界的“内幕资料”?
唉,正杰先生
唉,正杰先生,我可以让你把对我说的名句“朝圣”“偶像”“死党”“终生的朋友”“可以百分之百互信的朋友”等等都收回;我可以让你把对我说的赞美“尊敬”“最尊敬”“侠骨豪情”等等都作废;我可以让你把“任何人”只要批评我你就都会替我“辩护”的好意都取消;我可以让你把“任何情况下”你和我“两个人都可以互相信赖”的保证都撤走。……但是,当你登出我因书销路不好,而“想以打击《前进》作为挽救他濒于谷底的窘境”的话,我却真想永远保留这一段风凉话、奚落话、无情话,作为我五十年来知你不明的炯戒!——想当年是应你之请,靠李敖招牌为《前进》打歌、帮《前进》起家的。你说《前进》的知名度,要靠名满天下的“李大哥”的帮忙才会响起来。可是,曾几何时,帮了忙,《前进》羽翼已成、翅膀硬了,居然造谣说我要靠打击《前进》来建立知名度了。我活了五十年,所遇人间的颠倒黑白无数,但是像你正杰先生这样高速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真可说平生仅见!我感谢你留给我这么鲜明、这么现实、这么活生生的一个史例,你使我终于告诉自己:人间竟会有这种“前进”的人、人间竟会有这样“前进”的人,皇天后土,我该永不忘记!
李敖 1985年3月24日晨3至7时
附录
偷了东西之后,还要叫(郑南榕)
——驳斥《前进》的致歉
《前进》系列周刊在本年3月22日出刊的杂志上,以《向郑南榕致歉,向李敖挑明》为题,蓄意为文侮辱李敖及本人。本刊因为当期制作《董桂森留给李敖的密件》专题,无暇理会,改于本期提出反驳。
该文名为致歉,实则无丝毫歉意,只是想“搽粉遮羞”。《前进》甚至在“盗用”本刊照片之后,还振振有辞地说:“我们静待《民主天地》提出合理的稿费要求。”我举个笑话来说明这种说法的可笑:
有个小偷(他也是个熟人)到我家来偷走照相机,用了一天而且用坏了之后,被我逮到,骂他“小偷”,他居然大声回我:“我无意盗用,现在用坏了,我静待你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这个笑话,正好一针刺破《前进》的遁辞。因为“新闻照片”一登出来就不是新闻、就用坏了。
该文的第二点,套用警总查禁公文的术语来说,是“蓄意挑拨李敖与郑南榕之间的感情”。例如文中说“《发扬》是李敖遥控下的杂志”以及“党外有些人不想看到党外团结。持这种观点的人可以《民主天地》总监李敖为代表”。可是我们看看李敖的“夫子自道”,他在3月15日出版的《千秋评论》四十二期发表一封给我的信,一开头就说:“你的杂志已办了一年,我忝为‘总监’既不总又不监,纯挂名于兹,也一年了!”看清楚了没有?李敖先生在我所创办的杂志上是“纯挂名”的,他怎么会“遥控”我创办的杂志呢?《前进》何必挑拨李敖与我的感情呢?
至于说李敖“不想看到党外团结”,那真是笑话!李敖是看到党外的“政治规格”老是出问题,不得不出手“教训”。合李敖规格的党外,是争民主争自由义无反顾的,环视党外又有几人能够合乎这种规格呢?
这篇文章最后一段提到:
党外有两种情结相当弥漫。姑且名为恐特情结和放水情结。
在党外有两种人最容易被怀疑为特务。一是新进的人员,一是口号激进的人。新出现的面孔容易让人有戒心,好像是环境所逼,理所当然。口号激进的人会令人揣臆,则是历史的教训。而在诸多揣臆、流言之下,有许多人被扭曲了。
相对于口号震天的务实派,则往往被扭曲为投降派、放水派。
《前进》系列曾受流言中伤,对《发扬》系列的类似传言,也偶有所闻。在《发扬》系列创办不久后,甚至有几位朋友言之凿凿地告诉我们《发扬》和特务系统的关系,这些朋友希望《前进》能调整刊期,和《发扬》同时出刊,以压制《发扬》的火力。这段过程有当时任职《发扬》的编联会纪律委员黄嘉光先生可资作证,当时,我们经过再三考量质疑后,对该项说法,不予采信。
《前进》对上开说法,既说“不予采信”,为什么又要在文章的最后一段中提出“甚至有几位朋友言之凿凿地告诉我们《发扬》和特务系统的关系”?这是写文章时的刀笔手法,故意在最后一段说出耸人听闻的“假消息”,然后又声明这个假消息是“假的”“不予采信”的。这种三流的国民党文宣笔法,《前进》居然也敢采用,未免已经失去前进的党外格调。
至于“言之凿凿”的时期,是否正好是黄嘉光任职本刊的时期,则有待于曾经任职《前进》尔后再任职本刊的黄嘉光先生的澄清。
李敖先生与我若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事情,欢迎《前进》“不做任何的保留”的公开评论。但是本人再度警告林正杰,不要站在别人的背后躲避责任,请林正杰看看《前进》的版权页,上面写着:代理发行人/林正杰,社长/林正杰,总编辑/林正杰等等,林正杰又何必逃避“背信”“盗用”本刊新闻照片的责任呢?(《民主天地》第七期,《自由时代》系列总号第五十八号,1985年4月15日)
wjm_tcy(不自由的自由)制作!
关于“小董留给李敖密件”
3月23日上午10点过后不久,《民主天地周刊》社的小妹电话呼叫郑南榕,把他叫醒。南榕从家里打电话到杂志社,小妹告诉他:有位许先生,从台南来,要求与他见面谈五分钟,有急事,也是不便在电话讲的事。南榕立刻决定,请小妹带这位先生过街到南榕家里。
许先生方脸,戴眼镜,身高约一七〇,微胖,年纪三十出头,外省口音,会说台语。他开门见山,坦白说他不姓许,有关他本人的一切,都不便相告,务请原谅。他登门拜访,只是受朋友之托,前来交付一包东西给李敖先生,托他的人不是别人,就是刘宜良(江南)命案的在逃神秘人物——“小董”。
许先生告诉南榕说,这包东西是小董在偷渡去菲律宾前亲笔写的,小董本想留下录音带,但怕录音有误差,所以决定用手写。小董在偷渡前夜,把这文件托许先生转给李敖,并说由李敖自行处理。小董走后,许先生想直接见到李敖,但是苦无门路,所以耽误一阵。最近他看到《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四十二册《真牌·假牌·贏》,里头有李敖今年2月份的日记,在日记中发现:郑南榕在2月里见到李敖十一次,他相信郑南榕一定可靠,所以亲自来找郑南榕,请把文件转给李敖。
许先生告辞前告诉南榕:小董偷渡出境花了六十万,小董的弟弟偷渡花了一倍——一百二十万。其他的话,没有多说。他很机警,使命达成,就下楼走了。
许先生走后,南榕在一小时内就亲转文件到我手里。文件密封在一个标准信封内,信封上没有任何字,背后上下接口都封紧,并盖上图章,但图章印文却极模糊,好像只意在密封,不在显示由谁密封的。文件是厚厚的,撑得标准信封极为臃肿,变成了立体长方形,我用美工刀从顶端切开,赫然出现的,就是小董长达十七页的自白。自白全文如下:(标题是我加的,笔误之处我用括号注明,标点照旧。)
小董的自白
一声雷向(响),又把我从睡梦中惊醒,爬起来一看表才3点多,想要继续睡下去,也睡不着了,最近(从一清专案开始)几乎,每夜睡到这个时候,就会被莫名的惊醒,脑子一片空白,心里烦躁得很,不知要做什么才好,真想跑出去,大叫几声发泄发泄,管他三七二十一,乱整一番,反正别人不让我们活,我们为什么要别人活呢?要死要活脚朝天。
难道走错一步路,就再也没有回头的路了吗?难道一个人一辈子都不能做错一件事吗?错了,就要落到万劫不复的地岳(狱)吗?那我试问这世界上,有谁没做过错事呢?那这些人,是不是全都要下地岳(狱)呢?况且他也得到因(应)得的惩罚,这还不够吗?
我叫董桂森外号小董,从小在军眷村长大,先父是军人,一身(生)戎马,沙场三十载,也算对得起国家了(现灵位供于忠烈祠),大哥高中毕业到了官校,我呢?初中毕业到了士校,我们这个家可以说得上是军人世家。
干了近十年的军涯,退伍下来,金门前线就去了两趟(记得临退伍时,有天遇到一位老长官,问我,小董呀!快退伍了吧。我说是呀,退伍下去做什么呢?我茫然。又问道军中几年学到什么?我又茫然。让我告诉你吧,是杀人、放火。我马上看一看他,他又说别看,本来嘛你在军中学的就是什么单兵攻击、班攻击的等等,不是教你杀人放火,是什么。我只有苦笑一下。想想也是真的)。
“退伍下来”,“前途茫茫”
退伍下来,真的不知道要做什么好,真是所谓的前途茫茫,心里顿时也荒(慌)得很。两万多块的退伍金,能做什么,又没一技之长,能于这竞争激烈的社会生存吗?两万余元,给了家母一万,买了一部二手机车,手头更是无几,着实睡觉都睡不着,只能去当当送货员,帮人跑跑腿,当当外务员,去拉拉保险,愈想愈不甘心,难道这辈子就这样了吗?别说对不起家人,就连自己都对不起。于是发愤存了一点钱,跟几位朋友到台北,合开了一家印刷公司,生意弄得还不错,心里想再不过几年下来,不能光门耀祖,也总算对得起自己了,自己拥有了公司(不论是合伙也好),总是有了兴奋的笑容,还没退却公司就没了,被朋友坑了,谁教我们一点社会经验也没有,太相信人了,在这无颜见家人之时,碰到了以前军中的老长官,也就在他那待下来帮他忙,一待就是一年多,虽然没有赚到什么钱,但是人际关系弄得不错,也因此认识了陈功、陈大哥。
“认识了陈启礼、陈大哥”
那时他开了一家咖啡店,找我去帮忙,我就去那帮忙,一忙又是一年多(也是我真正所谓的踏上黑道的路上),每天在那,除了睡觉,都在煮咖啡,一点消遣的时间都没有,要不是小红嫂(陈功太太)的原因,早就走了,也因此认识更多道上的兄弟,也许我们肯吃苦,做人不差的关系吧。更认识了陈启礼、陈大哥。
离开陈功后,就凭我们做人不差,混了个竹联邦忠堂堂主。那时候的我,也有了少许的知名度,但我做事绝对有分寸,无论任何事,能过就让它过。不论是道上的也好、生意上的也好,能做情的,尽量做情给人家。但是别欺侮到我头上来就可,那时候不是说吹的,在道上,我没有仇人,都是朋友,也没跟人家发生过一次事件。所以做起任何事来也就顺手方便多了。钱也赚到了一点,婚也就结了。但我敢焖(扪)心自问这些年来,我所赚的钱,没有一件是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不偷、不抢、不骗、不坑,当然啦期(其)中有做赌赚的(麻将抽头钱)。
坐牢——“一道永不灭的伤痕”
也在这时候,我有位最要好的朋友大哥,叫林更猛,外号二毛,他不是混的,跟我比较谈得来,没事就劝我不要再荒唐了。在(再)混了,混下去,没有什么好结果,要我跟他学做生意。想想自己也三十多岁了,小孩也有了,还有什么混头,也对。于是乎,我就开了一家传播公司,做得还有声有色,公司上下员工也有一二十人,不但有包秀、排秀,而且在电视台也做节目做专集,当时还真想得一座金钟奖呢!也羡煞了不少人,说我总算敖(熬)出头了,那段日子,在我一身(生)中过得是最充实、最实在。但好景不常在。在这没办公司之前,我涉了一件事,就是有朋友到我家来住带了一件防弹衣,被查出。我被法院判了共同证(正)犯(公共危险罪)六个〔月〕途(徒)刑、坐监。因为我的坐监,不但公司毁了,人生也加上了一块污点,变成一条前科,一道永不灭的伤痕。
“谁教我们以前是混的”
坐监期间也悮(悟)出许多道理,出岳(狱)后,二毛哥就叫我到他公司上班,也就是我真正脱离黑道。开始了我的另一段生涯,这期间也多少发生了一点小骚扰,可能是我以前名气大的关系吧。诸如有些小混混到东区一带的餐厅、理发厅、饭店、宾馆等地去拿保护费,管区都以为是我的小弟,把我找去,实在不知怎么说才好,干脆我与刑警一起去抓,抓到了,才把这冤曲平息,谁教我们以前是混的。还有次我与太太去听歌出来,看到一个偷车贼,我抓起来,送管区派出所,这下好,没事就到公司找我要小偷,我又不是警察,班不上,每天去帮你们去抓小偷,以上说的都可以去察(查)证的,绝没有一句是瞎说的,有天我就开玩笑说干脆我去当义警好了,但是我们有一条前科不行当。警察死了,说要损(捐)款,我们也不落人,但是没事警察还要找你麻烦,想想真嗽(呕)!想要走正路都不行,一步都不能错,非逼你走回歹路才行吗?真想干脆混到底,反正混与不混都是这样,日子反而好过些,每每想朋友兄长的殷情妻儿的之后也就忍下来。
“当时吓了我一大跳”
接着就是政府的帮派、流氓自首登记,每次走到管区前又回头,一是怕人笑话,二挨(碍)于面子。心想,反正不混了,去填不填只是形势(式)上的也就没去。但又觉得不妥,唯一两全其美的就是换个环境,也就在1984年8月4日搭机离开了台湾了。
到了新大陆,刚开始,很不适应这里的环境,等到适应时,刚巧碰到陈启礼、陈大哥来美,也就是1984年10月8日,一阵哮(寒)喧(暄),互留地址就分手了。隔天陈大哥把我找去。告诉了我一件大事,他说他此次来美是有任务的,他是我们“中华民国”的一员情报员,当时吓了我一大跳,作梦也没想到,真是为他庆幸,也为能认识他而高兴。他立时很严肃的对我说此次任务须(需)要我的援手。我立刻就答应了,然后了解任务。
“这是什么诺言呀!”
我们的任务是到旧金山渔人码头一家艺品店,去谋杀店老板,老板本名叫刘化宜(刘宜良)笔名江南,在美国很有名,在很多报章、杂志都有出书。此人是国家一手培养的人才,政战学校毕业后派到美国留学,但到了美国就投共了。此人更跑到浙江奉化县,我们“总统”的故居,去探了一些事情,于是乎着手写了一本叫《蒋经国传》的书,内容丑化了我们总统的形象,比地庇(痞)还不如,胜(甚)至于准备在各报章杂志刊出,以破坏我们“国家领袖”于海外侨人的形象。此事给国家安全局知道了,特派人到美与其谈判,叫他把著作权整个以二十五万美金买下来,刘化宜(刘宜良)因受中共的指使所以没谈成。又不便对他下手。于是中情局汪局长就指派二处,郑(陈)处长负责联络派陈启礼到美执行谋杀任务。因此陈启礼便找我及吴墩(敦)去实际行动。我们三人开了六个小时的车到了旧金山,在那里观察了三天,才找到一个机会,趁刘化宜(刘宜良)太太早上开车送小孩上学回来,车库未关之际,我与吴墩(敦)摸进车库,等到刘化宜(刘宜良)上班要开车,进到车库里,把(他)打死在车库里,一共开了三枪,当场就毙命,然后立即驱车回洛杉机(矶)。当晚就向上级报告,任务达成,一路上内心非常兴奋,总算替国家做了点事了。第二〔天〕全美各大报纸头版全是刘化宜(刘宜良)的新闻,因为他是名作家,所以报纸都是头版,而且注明是政治谋杀。上级单位立即来电美国要我们回台湾,怕我们在美国出事而影响“国誉”,而且美国报纸不但连登数日,胜(甚)至清查到台湾的旅客,当时陈启礼大哥也向上级反影(映)我们立场,怕回去会被肃黑而管训(因为我们三人均未去自首),上级一再保证没事要我们回来。于是我们三人就乘泰航到日本,转机回台,没想到一回到台湾机场全是警察要抓我们,好险上级有派郑(陈)处长来接我们,不然我们三人就被抓了。回到台北后郑(陈)处长特别把我们三人,找到南京东路天厨餐厅办公室密谈。他说你们此次任务圆满达成,上级很高兴,特给奖金美金各二万元,我们不收,我们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汉奸人人诛之。〔郑处长〕只希望我们最近不要回美国,因为美国国务院也再(在)察(查)此事,事迹万一泄了不好,你们在台湾的事一切都摆平了放心,过几天到山上去受训,正式成为我们一员,我与吴墩(敦)当时高兴得不得了,没想到事隔几日,一清专案实施,陈启礼是第一目标被抓,第二天就到二毛公司抓我,胜(甚)至于跑到台中我老家去骚扰我老母亲,这是什么诺言呀!让人心寒,要抓我们也不必如此手段。于今为什么会写此简单自传,是我正走在逃亡之途的感慨,又幸逢建党九十年纪念日,我这十几年党龄的同志,尽(竟)被国民党出卖得如此下场,但愿我有一口气再(在),万一不幸,请将此事公诸于世,美国回来之前我们三人已留下录音带及证物以防不策(测),没想到真的可以用到了。只要我三人遇有不策(测),美国方面就会公诸于世。但愿这些顾虑是多余的。
董桂森 于1984年11月23日深夜台北
李敖的一些感想
看了以上小董的自白,我有一些感想。
小董说他写的是“简单自传”,事实上,由于他下笔时心绪烦乱,他的“简单自传”,写得不无重要缺漏。例如他是1952年2月19日生的,他就没写,他是四川省西充县人,他也没写;按照习惯,最后似可注明身份证:X100143161号,地址台中市北屯区北屯路54巷45号,以取得公信力,但他也没写。
通看小董全文,大体上颇为通顺,并且写得很动人。小董的正式学历只是初中毕业,毕业后念过陆军士官学校。以这样的学历,能写出这样动人的文字,很不容易,可见小董是颇为聪明的人(至于错别字有一些,是在所难免的)。小董不但聪明,字里行间,在在都流露出他不失为性情中人,他“肯吃苦,做人不差”,他能混到“竹联帮忠堂堂主”,自有他过人的义气与长处。他敢“拥(扪)心自问”,“这些年来,我所赚的钱,没有一件是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不偷、不抢、不骗、不坑”,他对自己,是自反而不缩的。
小董的父亲是国民党的军人,三十年戎马生涯,最后“灵位供于忠烈祠”。他从小在眷村里长大,初中毕业后干了近十年军人,退伍下来,只有两万多块退伍金,他把一万留给了母亲,剩下的钱,买了一部二手机车,就差不多光了。他“前途茫茫”、“又没一技之长”,只好“去当当送货员,帮人跑跑腿,当当外务员,去拉拉保险”。小董未尝没有青年人的大志,他“愈想愈不甘心,难道这辈子就这样了吗?别说对不起家人,就连自己都对不起”。他努力突破去做生意,结果“被朋友坑了”。生意做垮后,去给人煮咖啡,整天忙的,连“一点消遣的时间都没有”。由于在咖啡店帮忙,他认识了陈启礼,从此就走进道上,最后当上了“竹联帮忠堂堂主”。三十岁后,小董不想混了,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息,他的一个朋友到他家来住,为了“带了一件防弹衣”,被法院把他判了半年。这半年牢,使他的传播公司垮了,“人生也加上了一块污点,变成一条前科,一道永不灭的伤痕。”
小董出狱后,“脱离黑道”的决心更强了,但是事与愿违,警察老是不放过他。一些小混混打着他的旗号去为非作歹,他无法自明,只好“与刑警一起去抓,抓到了,才把这冤曲平息”。他写这一段从良不成的无奈,最有趣、动人。“有次我与太太去听歌出来,看到一个偷车贼,我抓起来,送管区派出所,这下好,没事就到公司找我要小偷我又不是警察,班不上,每天去帮你们去抓小偷……有天我就开玩笑说干脆我去当义警好了,但是我们有一条前科不行当。”小董在警察的一再逼迫下,感慨说:“没事警察还要找你麻烦,想想真嗽(呕)!想要走正路都不行,一步都不能错,非逼你走回歹路才行吗?真想干脆混到底,反正混与不混都是这样,日子反而好过些。”但是,终于为了朋友、为了兄长、为了妻儿,他“忍下来”,决心“换个环境”,最后,在1984年8月4日,他终于远走高飞,飞向美国。
“为国除奸”的心态
在美国,刚开始很不适应,等到两个月后,适应了,老哥们陈启礼出现了,陈启礼找他“援手”做“大事”,他立刻就答应了。他只知道参与的“大事”是为国除奸,对这个奸,他所知有限,直到除了以后、偷渡以前,他甚至还不能正确写出这个奸的名字(他把“刘宜良”一直写做“刘化宜”)!
小董是聪明人,为什么糊里糊涂就去干这一票呢?在这点上,我们看到国民党党化宣传与党化教育的发酵。小董的自白里,这时出现了许多字眼:“国家”“培养”啦、“我们总统”啦、“我们国家领袖”啦、刘宜良“比地疵(痞)还不如”啦、刘宜良“受中共指使”啦……小董在一片“为国除奸”的心态下,杀了刘宜良,在驱车回洛杉矶的当晚,“就向上级报告,任务达成,一路上内心非常兴奋,总算替国家做了点事了。”显然的,小董不要任何报酬,甘心去除奸,原因是一片为国的,他的父亲进了忠烈祠,他自己一生挫败,在“大事”上没有成就感,如今他得膺“国家”给他的重寄,为国除奸,他当然是杀了人内心还“非常兴奋”的了!
小董这一心态,从陈启礼身上,我们同样可得到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陈启礼在《我的自白》(3月22日《美华报导》公布)里说:
如果你对丑化“蒋经国”先生这件事,抱着淡然处之的态度的话,那么我必须提醒你,那不是陈启礼的,陈启礼仅仅是一个个人,而蒋先生的形象,却与这个岛上的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他并不是代表个人,换言之,他是我们大家的,“共有的”,就像你我在这岛上所呼吸的每一口自由空气一样,这口自由空气是“共有的”,如果有人拿掉了这“共有”的空气,则你我都不能生存,更何况蒋先生是所有漂泊在海外侨胞心中的灯塔,在刘宜良拆除了他自己心中明灯的同时,也连带使许多侨胞迷失了方向,对国家的损失不可谓之不大了……
陈启礼又说:
在情报局汪局长告诉我这些详情,并且要我制裁叛逆时,我心中面临了抉择;叛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更何况我们的基本国策是反共复国,目前更与中共在做殊死战!相信任何一位国民,都会奋不顾身的……
正因为这些黑道人物的想法是“叛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所以,一旦“国家”领导人指定谁谁谁是“叛臣贼子”,这些黑道人物自然就有了爱国狂、使命感和枪靶子。于是,在国民党党化宣传与党化教育的发酵下,不来三民主义的刘宜良就三枪倒地了。
“让人心寒,要抓我们也不必如此手段”
“大事”干成功后,小董说:“上级一再保证没事要我们回来”,他们回来后郑(陈)处长特别把我们三人,找到南京东路天厨餐厅办公室密谈。他说你们此次任务圆满达成,上级很高兴,特给奖金美金各二万元,我们不收,我们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汉奸人人诛之。〔郑处长〕只希望我们最近不要回美国,因为美国国务院也再(在)察(查)此事,事迹万一泄了不好,你们在台湾的事一切都摆平了放心,过几天到山上去受训,正式成为我们一员,我与吴墩(敦)当时高兴得不得了。”小董这里写他“高兴得不得了”,显然是认为这是他重新做人的一次契机。自己“为国除了奸”,这个国又“摆平”了他们的过去,并且招安式的要他“正式成为我们一员”,如此皆大欢喜,小董怎能不高兴呢?
不料,黄雀还在后头:“没想到事隔数日,一清专案实施,陈启礼是第一目标被抓,第二天就到二毛公司抓我,胜(甚)至于跑到台中我老家去骚扰我老母亲,这是什么诺言呀!让人心寒,要抓我们也不必如此手段。”这种被“国家”出卖的愤懑,在陈启礼的《我的自白》里也如出一辙:
如果说我是罪魁祸首,那么是谁给我的!是汪局长吗?是满街“国家兴亡,人人有责”“杀敌须争先”打倒“万恶的共产主义”等等国家的政策?还是“汉贼不两立”“一臣不事二主”……等中国几千年来的固有文化传统思想,是这些要先获罪吗?
陈启礼又说:
当我七岁的时候,赤流席卷了整个大陆,我跟着父母一路颠沛流离的随政府撤到台湾,沿途人们的疯狂与绝望,以及处处战祸遗留下的惨状,深深刻印在我稚弱的心灵,因此我比谁都爱国,也比谁都知道国家已无后退之路,我是在这种战争气氛下长大的,你说,我会不同意那满街的标语吗?
如果说,汪局长的决定是错误的,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他犯下这个错误呢?而任用这位高级政府首长,导致了我及吴敦两位老百姓的受害,难道就不该有一点责任感的表现吗?
在决定接受命令的那一刻起,我就已准备好随时牺牲自己,如果我在美执行任务,因我的错失而遭逮捕,则我一力承担,无丝毫怨尤,但在圆满达成任务返国后,却被本国的单位捅出纰漏来,而且主其事者懦弱无能的表现,我再也没有义务来承担这个责任。
小董的愤懑也正是陈启礼的愤懑。他们冒险犯难、功成不受赏,到头来还要被牺牲——被他们所效命的“国家”牺牲,他们实在觉得“呕”!陈启礼运气不好,被“国家”逮住了,小董叨天之幸,得以脱身亡命,苦海余生,逃离了这个“国家”。他们同在天涯沦落,虽身处牢里牢外,但被“寒”了的“心”,却灵犀相通、去留同一。这样子的国民党政府,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小董碧波之上,自会凄凉问大海;陈启礼缧绁之中,必然无语问苍天。这样子的国民党政府,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
我不能再等了
小董最后说:“于今为什么会写此简单自传,是我正走在逃亡之途的感慨,又幸逢建党九十年纪念日,我这十几年党龄的同志,尽(竟)被国民党出卖得如此下场,但愿我有一口气再(在),万一不幸,请将此事公诸于世。”我与小董素昧平生,他或感于李敖有行侠仗义之名,最后愿在亡命前夜,以“死事”相托,相信李敖能够并且敢于把他“被国民党出卖”的真相“公诸于世”。如今小董生死莫卜、下落不明,且一再有在菲律宾被杀的传闻,国民党法院也于我收到他的密件之日,正式通缉他。这似乎也近于“万一不幸”的情况了。因此我决定赶在最新一期的《民主天地周刊》上公布。——我个人“万一不幸”的日子也随时会到来,我不能再等了。
1985年3月27日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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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屎”出来
南榕:
你6日的信早收到了,因为四十四期《千秋评论》刚刚才忙完,现在才能写这封信。你说:“本周《前进》的胡说八道,可否请大驾挥笔驳正。”《前进》我翻了一下,写得冗沓累赘、疲软无力,十足师承胡秋原的笔墨,我实在殊少“挥笔驳正”的兴致。大凡论战之文,要“值得一驳”和“禁得起一驳”,才够劲儿,若是两者全无,你就懒得出拳。记得拳王乔·路易斯一次与友人外出,途遇有眼不识泰山的小子们寻衅,大家交手,唯乔·路易斯闪躲而已。他的朋友大叫老乔你为什么不打,乔·路易斯说我这一拳多值钱啊!怎么可以用来打这些小子们。这故事是我的老同学胡志伟(胡之伟)告诉我的。胡志伟说他不屑在他不屑的地方作战。6日刘会云自美来电,说中共新华社报导政协副座兼统战部长请李敖姐姐李珣吃饭(他们把我姐姐视为李敖在大陆家属),在座者赫然有回归者胡志伟,大概就是同一胡志伟吧?大概他会暗笑我这老同学还喜欢在不屑的地方作战吧?
由胡志伟想到他的胡氏宗亲胡适。1958年,胡适从美国回来,约我在钱思亮家聊天,我提到任卓宣(叶青)批评他的书《胡适批判》,他说:“二十多年前叶青写完了这部书,寄了一套给我,要我答复,我本来写好了一封信答他,后来一想:叶青在书里说我不必盖棺,论就定了,在他眼中,我已是死掉的人了,死人还能说什么呢?所以我一直没有理他。”任卓宣从做共产党时候就批胡,一直批呀批的,批到他变节当了国民党,还是照批不误。可见这种人,他的目的就是要靠批你成名,为批你而批你,动机既然如此,你怎么答复,都没用的,都是白费笔墨。胡适是高杆之人,他很早就看到这一症结所在,所以他“总是不理他们”。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You can't beat something with nothing. ”他说:“只要我们有东西,不怕人家拿‘没有东西’来打我们。”这是何等大气派!
“我反替他们着急”
大气派以外,对于那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批他的人,胡适也有他的另一面。1930年,他回信给杨杏佛,信里说:
记得五六年前曾与周豫才先生兄弟闲谈,我说,《西游记》的“八十一难”,最不能令人满意,应该这样改作:唐僧取了经回到通天河边,梦见黄风大王等等妖魔向他索命,唐僧醒来,叫三个徒弟驾云把经卷送回唐土去讫,他自己却念动真言,把当日想吃唐僧一块肉延寿三千年的一切冤魂都召请来,他自己动手,把身上的肉割下来布施给他们吃,一切冤魂吃了唐僧的肉,都得超生极乐世界,唐僧的肉布施完了,他也成了正果。如此结束,最合佛教精神。
我受了十余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得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得太过火了,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愿挨骂。如果有人说,吃胡适一块肉可以延寿一年半年,我也一定情愿自己割下来送给他,并且祝福他。
这信中提到“有的骂得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一段,我觉得这一境界,实非一般浅人所能懂。晋朝时候桓温娶了李势的妹妹做姨太太,他的元配夫人为之大妒,特操刀来找小姨子,非分尸“李阿姨”而后快。想不到老娘一见李阿姨,审美之心油然而生,不但泄了腾腾的杀气,反倒说:“我见汝犹怜,何况老奴!”(“我看见你这美人儿我都喜欢得要命,何况那老混蛋啊!”)这位桓夫人真是要得!在感情冲动磨刀霍霍之时,仍不忘美学原理,若生当今之世,足可敦聘为中国小姐评判员矣!桓夫人的可爱,是她能够化有我为无我,把自己架空,按下云头,从“审美角度”来超以象外,另得真谛。胡适对“骂得不中肯”的敌人反替他们着急”,这一境界,就是桓夫人化有我为无我的境界。胡适不从敌我角度来看问题,他“替他们着急”,急的是他们的文章写得真菜,胡适从“审‘文’角度”来看,认为文章可不能这么写呀!要骂胡适,好呀,要祝福你,可是真要好好骂啊!
我在中学时候,美国大学代表队来台中一中,跟一中的校队比赛,这些洋人很有趣,他们怕你输得太多,竟朝你的网里一再投篮,并教你做如何打好篮球的示范动作。他们从“审‘球’角度”来看你,他们不是你的敌人,他们是你的教练。在这种局面下,如果你不磨练球技,而只一味想做义和团,妄想靠打倒对方成名,这种人可就太痛苦了。
只有没毛的小鸡鸡
弗洛伊德解释小男孩恋母情结,原因之一是对他爸爸的嫉妒和憎恨,他觉得他爸爸孔武有力,有大鸡巴,而他自己只有没毛的小鸡鸡。小男孩总有一天会知道:真正的问题解决之道不是打倒他爸爸,而是自己也长出大鸡巴。靠打倒别人来壮大自己的,只是自卑感的反射,这种反射,在联考的例子上最显而易见。通过联考的人,并没什么了不起,但是没过这道关的人,这种人极容易泛滥他的自卑感。通过联考的人,他们成长得比较健康。大学教育也许不能给人很好的知识与智慧,但它会给人一种气质与气氛,使人少因自卑感而出尽洋相,并有一点自知之明,知道什么是自己做不得的。我看大学教育的最大使命,就在于使人知道自己鸡巴要长大,而不是打倒他爸爸。当然在国民党的教育下,这一使命达成也良非易事,台湾的大学生实在不成样子,没进大学的,当然更等而下之了。
上月20日尤清、林永丰拉我去香宜午餐,到香宜时林正杰已在座。正杰述和解之意,愿联合发表声明。我说你们是首事之人,你们自己发表好了,内容我如满意,自可和解,但我仍保留就政治规格上批评你的权利,同时南榕他们对你的批评我也概不负责。正杰说他在我生日时要送蛋糕来,我说恐怕不够吧,要连“切蛋糕的”(柏杨)一起送才及格。说了大家大笑。我说我是赞成批李敖的,说了要批,不批不算好汉。可是我真担心你们批得不够好,我看这么办好不好,我来替你们捉刀,写文章骂李敖。不过这回可得付稿费。过去给你们写了那么多文章,一分钱也没拿(小魏说少说也有五十万,《前进》有今日基础,李敖的功劳,正杰应该永远感念)。没拿钱还不说,还被你们奚落我李敖是爱钱之人,天下可有这种“党外伦理”“内部伦理”?我说赫里斯所写《萧伯纳传》臭萧伯纳,没写完自己就先死了,萧伯纳乃提笔代他续完,照着赫里斯的规格,代他把萧伯纳骂完。我说过这些话,正杰一直以为我在开玩笑,其实我是半真的。你看他们不听话,这期《前进》就出了大纰漏、大笑话。
这期他们动员十七页的版面,大力批李,我看来看去,重点无非两个:
第一重点:原来如彼。
第一个批李重点是说我给胡适的信中谈到我爸爸,和我在《李敖自传》中谈到我爸爸,两个文件《前进》认为“同样的‘历史’、同样的材料,李敖却做了截然不同的两种诠释。究竟他父亲是汉奸呢?还是地下抗日英雄呢?仔细比对李敖的作品,不时会有这种看不清历史真相的疑惑”。其实,这件事我早交代得清清楚楚,交代的地方不在别处,就在《千秋评论》第二十一期。我在第二十一期中说:
爸爸在沦陷区背“汉奸”之名,做地下工作,为了安全,他并不澄清他的形象,我那时太小,也不清楚细节,我对他也一直有所误会,1961年10月10日,我写信给胡适,提到爸爸做地下工作,“可是我颇怀疑他对工作认真的成绩”。后来吴焕章签署了一封他证明爸爸清白的秘件,转到我手中,我才明白了真相。
吴焕章是国民党的国大代表、兴安省主席,现任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台中研究区主任。他及时能为老朋友证明清白,把密件转到我手中,是他的美德与道义责任。我在1961年写信给胡适时,尚不明真相,当然要“干父之蛊”(这是徐复观引《易经》当面夸奖我的话)。后来吴焕章澄清了真相,我当然就有与给胡适的信的不同“诠释”,为什么?因为“同样的‘历史’”,可是有了新材料,按照史学方法,当然就会有新的“诠释”。我把这一新“诠释”写在《千秋评论》第二十一期里。在这里,你就看到《前进》的“心智真诚”了:
第一、《前进》只引我在《千秋评论》第二十期《李敖自传》中的文字,却不引我在第二十一期的“诠释”,这不是故意断章取义吗?《前进》口口声声“李敖割裂历史”“李敖公然蒙混欺骗读者”,现在,你看到他们多不割裂、多不公然蒙混欺骗读者了!
第二、《前进》为了罗织我的罪状,又说我给胡适的信,“未收入全集及千秋万岁丛书”这就更奇了,我给胡适的信,明明收入《千秋评论》第四十三期上册(135-144页),在市面上还买得到呢,这期《前进》(15页)甚至还引证第四十三期呢,怎么可以比照《千秋评论》第二十一期,把我的白纸黑字给活埋了?现在,你又看到他们多不割裂、多不公然蒙混欺骗读者了!
《前进》在《编辑室手记》里自豪,说:“如果我们对李敖所做的报导不能通过‘真’的检验,我们就没资格谈论李敖。”现在,“真”的文件都给他们活埋了,这怎么办?他们口口声声说“李敖做了太多见不得人的事”,诚哉斯言!李敖做了的,都给他们活埋了,当然就“见不得人”了!
第二重点:原来如此。
《前进》批李的另一个重点是说我“瞒天过海自抬身价”,“为换来他人尊敬,不惜虚报刑期”!《前进》说:“李敖的叛乱罪最后被判五年八个月,并非假释,而是减刑。因此,他最后确定的刑期和他的服刑期都是五年八个月。不容李敖蒙混!”其实,坐了多久的牢,人证俱在,又有什么好蒙混的?又岂容你蒙混得了?我奇怪的是,《前进》东扯一段、西引一段,来证明我“蒙混刑期”,其实我全没说错。法律上有“法定刑”和“宣告刑”、有“初判刑”和“复判刑”,事实上服刑期间也容有出入。(很多政治犯刑期届满,还不放人呢!)我个人被判十年,见于法律文书,被改判八年半,也见于法律文书,为什么?“法定刑”虽赫然明列,但“宣告刑”前后有异也!苏东启先生被判过“法定刑”的死刑,后来九死一生,得以出狱,你不能说苏先生说他被判过死刑是“瞒天过海自抬身价”因为确有此事实,至于实际服刑期间多久,就是多久。《前进》说:“李敖在这个年表里并没有造成法律上的欺骗。他的年表核算起来和五年八个月相当,他说改判八年六个月也是事实,他并没有法律上的欺骗,但是,他的绝顶聪明使他能免于落得欺骗的罪名,但却充分达成了他蒙混、欺骗读者的意图。”
在这里,你又看到《前进》的“心智真诚”了。《前进》口口声声说我不提五年八个月,是“蒙混、欺骗读者”,但是,我明明向读者有这样的白纸黑字:
自1971年起,我被国民党政府关过两次,第一次十足关了五年八个月:第二次十足关了六个月,一共十足六年两个月,再加上被在家软禁十四个月,一共是七年四个月。七年四个月中,六年两个月是在牢里度过的。
看到了吧?我从来没有不提“五年八个月”,我又何来蒙混呢?何来欺骗呢?林正杰别说你们没看到我这段话吧!它就登在你们《前进》里头哟!这段话是我写《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的第一段,发表在1983年6月18日《前进》第十二期上,怎么样?赖不掉吧?现在,你又看到他们多不割裂、多不公然蒙混欺骗读者了!
《前进》在《编辑室手记》里自豪,说:“如果我们对李敖所做的报导不能通过‘真’的检验,我们就没有资格谈论李敖。”现在,“真”的文件都给他们活埋了,这怎么办?他们口口声声说“李敖做了太多见不得人的事”,诚哉斯言!李敖做了的,都给他们活埋了,当然就“见不得人”了!
一切都是闹剧啊!
《前进》批李敖,宣言“还他真面目,他就无所遁形”。我的看法也正如此。《前进》若真还了我的真面目,我就感恩不尽。看了上面的铁证,南榕你看,《前进》倒是处处活埋我的白纸黑字呢,它处处不让读者看到真的我,读者看到的,不是真面目,只是一个被断章取义了的“假面的告白”,南榕你看,林正杰他们多诚实!
当年缪凤林评翦伯赞的书,他只评了一开头,就评完了。因为一开头就错误百出,使人恍然你无须全部吃完一个臭鸡蛋,才知道那是臭鸡蛋。我曾在贵刊宣布,我赞成党外展开扒粪运动,并提议从扒李敖开始,如果李敖有粪可扒的话。林正杰不愧是在我这边朝过圣的小兄弟,他真的扒了,可是扒不到,却硬朝我身上先丢大便尔后扒之,难道这就是他们自豪的“道德勇气”“悲悯人性”和“职业的道德”吗?难道这就是他们宣扬的“捍卫党外内部伦理”“重建党外内部秩序”和“忠实报导事实真相”吗?我看都不是,我看只是粪粪粪而已。我们等了这么久的“对党外恶势力展开的第一次出击”,千呼万唤始出来,却也正是“屎”出来。写到这里,真觉得一切都是闹剧啊!
李敖 1985年5月10日傍晚
《民主天地》第十一期198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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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自己也走慢了
南榕:
昨天下午看到《自立晚报》上的新闻和启事,我不想再同《民主天地》交换广告了。多谢你这么久来对我的基于道义的支持。
我从少年开始,便有狂狷的性格,(《论语》定义:“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年纪愈大,自立自恃的本钱愈足,这种性格就愈快行己意。现在年华老去,更觉得贯彻这种性格的重要,以求一生中最后完成自我。——一般情形是愈老愈泄气,我则恰恰相反,愈老中气愈足、愈老愈“进取”、愈老愈“有所不为也”。所以,相对的,我在世俗眼中,就愈老愈别扭。
我深知这一情形、我深知我愈老愈难与世俗相处,这也就是我一直要“战斗性隐居”的一个缘故。
狂狷的性格使我变得一切都“是非挂帅”,面对人间事,总先坚持“是非”做标准,在“是非分明”的标准下,其他的标准(像“交情”“感情”“利害”“荣辱”“人言”等等等等),我都在必要时不惜不顾。——李敖的可贵可佩服在此,李敖的“可怕”“可恶”也在此。
古往今来的志士仁人,第一流的,在面对人间事的取舍方面,都发生坚持“是非”标准而摒弃其他标准的隐痛。诸葛亮斩马谡也、唐太宗杀侯君集也、文天祥上刑场也、Thomas More上刑场也……他们对被他们摈弃的其他标准,多少也会有某种程度的若有憾焉。但是,第一流的志士仁人却能在矛盾中,毅然坚持他应坚持的标准,不恤其他。
台湾对中国大陆说来,本来已近“边缘文化”(Marginal Culture),加上日本带来的亡国流风和国民党带来的祸国流风,再加上现实、短视、贪利、重商、小气的小岛习气与社会习气,大家对“是非”标准的认定,已经愈来愈不成样子。今天台湾的悲哀不止“是非不明”,而在“以非作是”,反使真正的“是”隐晦不彰。“以非作是”后,人人身在“非”中却不以为错、不以为非、不以为辱、不以为耻,这才是最荒腔走板的。
我未尝不知道teamwork的重要,但是当我清楚看出别人是那样跟不上的时候,我就只好“独行其是”,而不愿自己也走慢了。
狂狷的最大“缺点”是不能容人容物,这是“是非分明”使然,因为“是非分明”,所以要拥护“是”、要打倒“非”,其间不能做乡愿。以“明辨是非”为职志的人要做好好先生,是对真理的最大亵渎(殷先生所以令人怀念,就是他在这方面不妥协)。因此,要求干这行的人容人容物,是根本搞错了层次与对象,是要求大儒做政客。政客讲究权谋,是最会扮演容人容物的,(可笑的是,台湾党外主流派连这都不会!)但人物一挤进沙丁罐头,所余是非,就无生存空间矣!知识分子岂能这样跟人倒!台湾的歪风是知识分子跟政客倒、政客跟小蒋倒、小蒋跟老蒋倒、老蒋跟自己倒。知识分子无是非至此、无人格至此、无风骨至此,真是千古浩劫!蒋家作孽、知识分子作践,真令人痛恨极矣!
拉杂述感,即祝
进步
敖之 198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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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我的魂,我夺你的魄
——郑南榕自由时代系列杂志二周年感言
照传统说法,一个人的名字就是这个人的魂。民俗中有“叫魂”,叫来叫去,叫的都是名字,因为叫到名字,就叫到魂了。《封神演义》有个张桂芳,有本领“呼名落马”。他在战场上对上黄飞虎,大叫:“黄飞虎还不下马!”黄飞虎就应声滚下来了。不料,再对上哪吒,张桂芳如法炮制,哪吒却滚不下来。原因是,黄飞虎是血肉之躯,是有魂的;哪吒是莲花化身,是没魂的。既然没魂,他的名字就跟魂分了家,他就不怕你“叫魂”了!
在漫长的国民党压迫言论自由里,国民党通吃了报纸、广播、电视、通讯社等种种有效的传播媒体,只留下办杂志的一些剩饭剩菜,留做点缀,但办杂志也良非易事。国民党有全套“五堵”“七堵”“八堵”的明暗手段,使你的杂志或胎死腹中、或先天失调、或后天不足、或早夭毕命。手段中最基本的是罚你停刊一年,罚停刊一年,你就上气不接下气,纵一年后再复刊,也像被断数节的青蛇,全无生趣矣!这种罚停刊一年的战术,其实正是“呼名落马”的“叫魂”战术,只要你是血肉之躯,你就是黄飞虎第二!
孙行者与者行孙
这样看来,为了安全起见,一个人得有两个名字上战场,才比较好。孙悟空得知此道,他首开了先河。《西游记》中平顶山莲花洞,洞有两妖:金角大王与银角大王。他们有“紫金红葫芦”,听说好生厉害。只要把葫芦底儿朝天,口儿朝地,叫一声敌人的名字,敌人一答应,便会被吸进葫芦里,一时三刻,就化为脓了。孙悟空听说葫芦的厉害,乃把“孙行者”改名“者行孙”,冒充“孙行者的兄弟”,前来叫战。银角大王拿出葫芦,说我叫你名字,你敢答应吗?孙悟空说有什么不敢。银角大王乃高叫:“者行孙!”孙悟空听了,心想:“我真名字叫做孙行者,起的鬼名字叫做者行孙。真名字可以装得,鬼名字好道装不得。”于是忍不住,就答应一声。不料一答应,飕的一声,也给吸进葫芦里。
孙悟空失败了,因为他只有一个“鬼名字”备用,“紫金红葫芦”之下,一被“叫魂”,也是黄飞虎第二!
郑南榕满屋人头
在抵抗国民党压迫言论自由的战斗中,郑南榕是在“鬼名字”上面,最深谋远虑并且准备充分的人。在《自由时代》创刊之初,他就广猎人头,一个个登记出新杂志,作为备胎,准备跟国民党大干一场,他摆下阵势,先后由林世煜登记《自由时代》、由胡慧玲登记《先锋时代》、由颜锦福登记《民主时代》、由叶菊兰登记《开拓周刊》、由周伯伦登记《发展周刊》、由张贵木登记《发扬周刊》、由王镇辉登记《民主天地》、由曾台生(心仪)登记《人权时代》、由刘会云登记《人权天地》、由颜尹谟登记《自由天地》……把“自由”“民主”“人权”“时代”等等词汇,周而复始,排列组合不绝。杂志社满屋人头之下,不但弄得敌人国民党眼花缭乱,连我这忝为“总监”的同路人,也瞠目不知所答了。可好,就在郑南榕这种“魂不附一体”的书海战术下,国民党终于知难而退,不再徒以“叫魂”为得计了,虽然也偶尔来一次“呼名落马”,但是看到马后阴魂不散,自然知道再叫也是徒然矣!
使国民党魂飞魄散
郑南榕在阴魂不散方面的成就,还只是形式上的成就,在实质上,他有更大的成就,就是:“为你争取百分之百言论的自由”。在《自由时代》创刊之初,他请我到杂志社,拿出封底的设计给我看,上有赫然黄色大字:“争取100%自由”。当时我表示:我是《自由中国》的作者、是《文星》的主编,在国民党压迫言论自由的漫长黑夜里,我多年躬逢其盛,并且苦战不衰,但是也只能做到百分之几十,始终做不到百分之百。如今你老弟有此雄心,大家就努力努力看。我当时做这种表示,心里实在并不怎么乐观,也许是当年躬逢其盛的积压影响了我,使我估算国民党的余威,有所出入。但郑南榕显然比我乐观,他大刀阔斧的干起来了。我因忙于《千秋评论》《万岁评论》,对他的帮助有限,但在每月感慨“万”“千”之时,与自由时代系列杂志连线作战,努力做到百分之百,却也不甘后人。我对国民党的战争原则是:“你叫我的魂,我夺你的魄。”你国民党杀人、抓人、关人、禁书、扣书、搜书,是你的事,他妈的随你的便;但是,骂你、糗你、臭你、写书、印书、出书,则是我的事,却他奶奶的随我高兴,除非你把我“江南”,我总没个完,但是“江南”了李敖,又谈何容易啊!
我们是最有勇气的人
《自由时代》是1984年3月12日创刊的,到今天为止,正好两年。两年来,我们回首前尘、比对新作,发现在“为你争取百分之百言论的自由”上,我们真正做到了百无禁忌。其中最大的突破,是我们对蒋家三代的总清算。这种成绩与勇气,可谓历来所无!过去争取言论自由者,至多碰碰国民党,是不碰蒋家的,即使碰碰国民党,也相当“安全”。他们大都是在国民党刀枪拳头达不到的地方碰碰的:——他们或在洋人保护的租界里碰碰国民党(像《新月杂志》)、或在北方军人的宽厚里碰碰国民党(像《独立评论》)、或在允许办报的局面里碰碰国民党(像《大公报》)、或在民情汹汹的公理昭彰时代里碰碰国民党(像《观察》)……可是我们呢?我们全身暴露在国民党空前大好的统治优势下,他们有高度集中的力量、有密集安打的环境、有四面是水的方便、有日本留下的被统治惯性、有现代的镇暴设备、有一党独大、有八号分机、有大量喊万岁唱梅花的小市民……虽然有这又有那,可是我们终于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原因无他,我们是最有勇气的人!我们要真正达到“百分之百言论的自由”,至于达到以后的一切后果和危险,至少郑南榕没有管它,我也没有管它!郑南榕没坐过牢,不怕坐牢;李敖坐过牢,也不怕坐牢。国民党随你的便,谁怕谁啊!
也令我们惭愧
虽说两年来“为你争取百分之百言论的自由”,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言论自由的普及性,也是极重要的。我第一次做政治犯的时候,亲耳听到一位火气十足的政治犯(湖北天门口音)捶门大喊:“毛泽东万岁!”吓得禁子牢头故意躲开,佯做不闻。我不得不承认这位湖北佬有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可是普及性不出景美军法看守所的一条甬道,其为百分之百也,也就太可怜了!现在我常常想:海外人士或大陆人士或太空人士(简称“海”“陆”“空”人士),乍看到《千秋评论》《万岁评论》或郑南榕办的党外书刊,一定以为国民党统治下的言论自由可真宽呀!这些党外书刊批评起国民党来,竟可直接揪出蒋家三代,可见国民党是多么宽大呀!其实,不乍看而细看,就知道国民党一点也不宽大,事实上全没有什么宽大那回事。因为这些党外书刊虽然骂个痛快,无奈从进印刷厂开始,就在官方多路人马层层围堵中!国民党用尽了非法与下作的手段,使这些党外书刊不能检字、不能付排、不能印刷、不能折纸、不能装订、不能打包、不能邮寄、不能货运、不能广告、不能上市,每期流传出来的,其实都是在被大量查抄下,躲躲藏藏、劫后余生的一些残货而已!它们的普及性,只不过是万来本或几千本而已。影响所及,虽然超出了景美军法看守所的一条甬道,但是,毕竟也相当可怜的。如何排除这一瓶颈,倒真是我们的重要课题。总之我们绝不可为百分之百而自满,没有普及性的百分之百,即使百分之百,也令我们惭愧啊!
1986年3月12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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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郑南榕
郑南榕被捕的第二天(6月3日),国民党《中央日报》以《郑南榕落网》的大标题,广事宣传,俨然把他当做江洋大盗。清朝末年,江亢虎起而抗暴,清朝政府骂他洪水猛兽,江亢虎说,我姓江,江者,洪水也;我名亢虎,亢虎者,猛兽也。说我洪水猛兽,我真高兴呢!如今郑南榕以江洋大盗落网,乍看不伦,实乃神似,郑南榕两年来办“自由时代系刊”杂志、发起“五一九绿色行动”、加入并推动“台湾民主党”、最后又策划“百万人签名运动”,在思想界与政治圈中不断兴风作浪,说他是此道中的江洋大盗,不亦宜乎?
郑南榕的江洋大盗行为,大体上说,是这两年斩获颇丰的。但是,在这两年以前,他曾有过漫长的准备阶段。在这一点上,郑南榕的成长,与党外新贵们完全不同。党外新贵们绝大多数是“即溶咖啡”式的“即溶党外”,他们头一天还是勾结国民党特务的外国博士呢,第二天就摇身一变成了党外;他们头一天还是倒好人账退票坐牢的卑鄙小人呢,第二天就摇身一变成了党外……这批人在学历上,高自博士也好,低至联考水准以下也罢,人品方面之为投机分子,别无二致。换句话说,这批人在党外,并无实际功劳,只是虚矫身段,一切只是一冲水、就上场。党外落到这批人手里、被这批人篡夺,就好像辛亥革命果实被蒋中正篡夺一样,党外是什么下场,看今日蒋家字号的“中华民国”可知也!
郑南榕的成长
为什么郑南榕的成长,与目前党外新贵们完全不同呢?这要追溯到他个人的历史。郑南榕出生在1947年9月12日,他是一个力争上游的好学生,从辅仁大学哲学系转入台湾大学哲学系后,深受自由思想的启迪。他佩服殷海光,也佩服李敖,但他与殷海光并无较深的渊源。他对殷、李的感情,不是一己之私的。殷海光死时,他曾凄然下泪;李敖入狱时,他曾怆然若狂,这种感情,都是“我为苍生哭”“我为苍生狂”式的,全无私恸成分。殷海光没教过郑南榕,郑南榕只是殷海光的再传弟子,但他对他老师——殷海光一传弟子刘福增、陈鼓应都看不起,而只直接佩服殷海光。但殷海光与郑南榕之间并无私交的发展,原因很简单,这两个人都是阴阳怪气的,他们的表面性格都不讨人喜欢,只有和他们深交后,有识之士才会肯定他们。他们两人并无深交的机会,自然总是“萧条异代不同时”。至于郑南榕和我,情况就不同了。十多年前,他来看我,但我并无特别印象,原因是我虽不阴阳怪气,但有“洗脚戏门生”那种孤傲,以测验人,郑南榕似乎没有通过我那种奇怪的测验方式。但郑南榕并不灰心,十多年后,在我第二次政治犯出狱后,他又来了,在“紫藤庐”里,他走过来和我打招呼,我重新回忆了这个穿短裤的怪朋友。
“如今你老弟有此雄心,大家就努力努力看”
我第二次政治犯出狱是1982年2月10日,出狱后一个半月(3月16日),郑南榕就在《政治家》发表《李敖,不要走!》他说他如果是“出入境管理的掌权人”,他就要“禁止李敖出境”,因为,台湾需要李敖。“李敖受了六年九个月的枯囚,同一时间许多人的心灵因而枯萎。”“台湾的经济靠外销,李敖更进一步,想把他自己和殷海光这么优秀的人才也外销。听到经济部赵部长苦口婆心呼唤‘台大人,回来吧,回来吧!’之后,李敖应该惭愧意图外销他本人。”郑南榕这些话,当然更坚定了我“台大人,没有走”的决心。后来来往渐多,直到1984年3月他创办自由时代系列杂志,我们才有正式的合作。
在杂志创刊之初,他请我到杂志社,拿出封底的设计给我看,上有赫然黄色大字:“争取100%自由”。当时我表示:我是《自由中国》的作者、是《文星》的主编,在国民党压迫言论自由的漫长黑夜里,我多年躬逢其盛,并且苦战不衰,但是也只能做到百分之几十,始终做不到百分之百。如今你老弟有此雄心,大家就努力努力看。我当时做这种表示,心里实在并不怎么乐观,也许是当年躬逢其盛的积压影响了我,使我估算国民党的余威,有所出入。但郑南榕显然比我乐观,他大刀阔斧的干起来了。我因忙于《千秋评论》《万岁评论》,对他的帮助有限,但在每月感慨“万”“千”之时,与自由时代系列杂志连线作战,努力做到百分之百,却也不甘后人。“自由时代系列”在郑南榕的实际主持下,最后真正做到了百无禁忌的言论自由。其中最大的突破,是对蒋家三代的总清算,这种成绩与勇气,可谓历来所无!
发现他有六大特长
在两年多的“争取100%自由”过程中,我沉思默察郑南榕,发现他有六大特长:
第一、他有伟大的知识分子救世心怀,非常有诚意。相对的,许多党外新贵们,虽然也不乏知识分子,但却心术不正。
第二、他非常坚定,勇气过人、信心十足。相对的,许多党外新贵们只是小信的懦夫。
第三、他绝对用“不合作主义”对付国民党。他百分之百的对国民党不存任何幻想、百分之百的敌对。相对的,许多党外新贵们却跟国民党沟通,以“高玉树”为取法标准,他们目光短小、格调卑下,又糊涂又可耻。
第四、他相当务实,有经营头脑,我常笑说郑南榕是全世界哲学家中唯一一个能看得懂会计报表的。自由时代系列杂志在惊涛骇浪中屹立不倒,和郑南榕有事务才干极有关系。相对的,许多党外新贵们在这方面却又无能又贪财又自私。
第五、他言行一致、是非分明、不怕得罪人,甚至不怕当面得罪人,这点最像殷海光。相对的,许多党外新贵们只是乡愿。
第六、他有准备牺牲的精神。在鱼与熊掌之间,有明哲而不保身的选择。《孟子》书中对这种选择,曾有深入的讨论。孟子的结论是:生命虽然是我想保持的,但是如果有比生命更令我追求的,我就会舍生取义;死亡虽然是我想避免的,但是如果“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患有所不辟”不是一定要死,而是有牺牲的危险也不躲避,——并不因为有牺牲、有危险,就不干了。郑南榕是学通了哲学的,他“患有所不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真是伟大的斗士。相对的,许多党外新贵们实在不够看,他们太渺小了。
“不,今晚就开始讨论”
郑南榕这六大特长,都是最令我佩服的。这些特长交汇成他的立身行事,以小见大,说来也不无施教作用。6月9日的《民主时代周刊》上登有这样一个故事:
“五一九”过后第二天,几家报纸做大幅度报导。有的党外人士5.19当天只来晃一下,却抢尽光彩,有的根本没来,也上了报端。有人向郑南榕挖苦道:“你看,两个月来你出钱又出力,结果呢,情况不稳时,大家互相推托,情况稳定,没事了,大家又争相抢功劳,以后啊,这种傻事少干为妙。”他愣了一阵,淡淡答道:“没关系,我们还要做下一个运动。”“难道不休息一阵子?”“不,今晚就开始讨论。”
这个故事很动人,显出了郑南榕的真精神。郑南榕贯彻他的真精神,看似沉默寡言,其实极有效率,我举一个不为人知的例子。
“于无声处听惊雷”
江南命案后,凶手之一“小董”(董桂森)逃亡,留了一封密件给我。去年3月23日上午10点过后不久,《民主天地》周刊社的小妹电话呼叫郑南榕,把他叫醒。郑南榕从家里打电话到杂志社,小妹告诉他:有位许先生,从台南来,要求与他见面谈五分钟,有急事,也是不便在电话讲的事。郑南榕立刻决定,请小妹带这位先生过街到郑南榕家里。
许先生方脸,戴眼镜,身高约一七〇,微胖,年纪三十出头,外省口音,会说台语。他开门见山,坦白说他不姓许,有关他本人的一切都不便相告,务请原谅。他登门拜访,只是受朋友之托,前来交付一包东西给李敖先生,托他的人不是别人,就是江南命案的在逃神秘人物——“小董”。
许先生告诉郑南榕说,这包东西是小董在偷渡去菲律宾前亲笔写的,小董本想留下录音带,但怕录音有误差,所以决定用手写。小董在偷渡前夜,把这文件托许先生转给李敖,并说由李敖自行处理。小董走后,许先生想直接见到李敖,但是苦无门路,所以耽误一阵。最近他看到《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四十二册《真牌·假牌·赢》,里头有李敖今年2月份的日记,在日记中发现:郑南榕在2月里见到李敖十一次,他相信郑南榕一定可靠,所以亲自来找郑南榕,请把文件转给李敖。
送走许先生后,郑南榕立刻到我家,转来密封的一包东西。我立刻决定由我写篇文章,在《民主天地》周刊发表。两人商量好注意保密。后来听说,郑南榕在发排我这篇文章时,在杂志社“清场”,提前让人员下班,由他自己完稿付印,他的警觉性,由此可见。在我写稿前,郑南榕甚至不肯带走小董密件的影本,同时告诉我,为防这一密件的真实性出问题,那位送信的许先生虽然一切不便相告,但他喝了一杯水,水杯上会留下手印,可以追踪。我说我相信东西是小董写的,没问题,水杯可以洗掉,免得给送信人惹来麻烦,郑南榕同意我的看法,就回去把水杯洗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郑南榕虽然刚毅木讷,学哲学的,但是极有才干,做事举重若轻,“于无声处听惊雷”,真是罕见的大将。
郑南榕这种大将,在发起“五一九绿色行动”一事上,也可看出他的才干。“五一九绿色行动”倡议之初,大家都意存观望,但郑南榕认为可行,他向我募捐,我捐了十万元,心里还想:“这回给郑南榕买爆竹玩。”后来行动开始,把国民党闹得七荤八素,我十分佩服他。
像郑南榕这种大将,国民党当然要去之而后快,所以在他加入并推动“台湾民主党”、并策划“百万人签名运动”等相继而来的时候,国民党只好捕之以去。如今“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牢里快乐,快乐,大快乐,也不错呀!
1986年6月12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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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法官能审党外人士吗?
从1962年起,我以一介刁民,进出法院上百次之多,但是身份不是被告就是原告,或是证人,从来不是旁听者。这次张德铭告郑南榕的案子开庭,为了支持郑南榕,我做了一次旁听者。在旁听中,我看到郑南榕的义正词严、看到李胜雄律师的崇论闳议、看到洪贵参律师的真知灼见,也看到谢长廷律师的能言善辩。大家为谢长廷鼓掌时,我想起李白的“粲然有辩才”的诗,我忍不住要捉古证今,表示我对谢长廷的特别欣赏。
捉古证今按说是一种坏习惯,因为它太累赘,常常在你碰到一件事的时候,立刻触类旁通,联想到另一件。每每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事后自嘲:这是你李敖博学的报应,你知道得太多了,所以你的头脑总比别人忙。
真的忙,我看到台上的三位法官,我又联想到卢奥(Georges Rouault)的“法官嘴脸”(Judges)。卢奥那幅画,快八十年了,可是八十年来,今天的法官一点也不比古代漂亮。
沈银和“对影成三人”!
事后知道,这三位法官的确都有问题:受命推事薛松雨,对郑南榕拘提羁押不当,显然有未审先判之嫌;陪席推事吴玲华,自己就有涉嫌贪污的大案在身,已被调查局跟踪多时,心身俱疲,自难有正确的心证;审判长沈银和倒是精神抖擞,但尽管抖擞,他的能力显然罩不住场,他主持合议庭,但他根本不懂合议庭的法定程序!当郑南榕的律师请求薛松雨回避的时候,沈银和转过头去,跟吴玲华磋商一阵,就宣示声请驳回。他这一举动,显然是于法不合的。《刑事诉讼法》第21条明定:
推事回避之声请,由该推事所属之法院以合议裁定之,其因不足法定人数不能合议者,由院长裁定之;如并不能由院长裁定者,由直接上级法院裁定之。
前项裁定,被申请回避之推事不得参与。
被申请回避的推事薛松雨,依法既“不得参与”裁定,则“合议裁定”就得找个第三人,因为照《法院组织法》第三条明定:
地方法院审判案件,以推事一人独任行之,但案件重大者,得以三人之合议行之。可见既云合议,一定就得三个人才行。但沈银和大概有几分酒意,他竟要“对影成三人”,如此裁定,无异把薛松雨算了进去,变成了薛松雨自己裁定自己不回避,这就变成了中国司法史上的笑话了!中国政治史上,固然有蒋介石“自记大过一次”的笑话,但这种胡来,究竟是政治上的而非司法上的,司法上的胡来,沈银和可算第一遭!
态度“恳切”吗?
按说沈银和还有德国博士的招牌,但德国博士本来就程度可疑。不论党内党外,只要看到施启扬或尤清,我们就要大摇其头,觉得他们其笨可掬。沈银和在地方法院做推事,一个人大而化之惯了,一旦担起三个人的合议庭来,又在强敌三大律师压境下,显然就罩不住场。按说这场笑话的闹出,他的上级要负大责任。这件案子只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普通案件,照国民党自订的“法院办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审速结注意事项”,实在不该分为重大刑案而开合议庭,但因国民党想“政治问题,司法解决”,并想解决得故示谨慎,结果反倒弄得手忙脚乱、欲盖弥彰,强把德国博士给砸了招牌!
由于沈银和公然在法庭上闹笑话,使我感到国民党给司法掺水,这正是典型的活证。中国司法上,对法官资格的取得,本不如英、美、日本等国严格。国民党当道后,法官的程度更形稀释,其中最可怕的,是许多出身情报单位的干员,一拥而入,相对之下,小民就更苦矣!盖情治干员办案,一向衙门大气粗,喜欢“干”人,关着门“干”人惯了,一旦公开审判,有时要不气粗,也良非易事。第一〇二期的《司法周刊》上,有社论《论司法官之问案态度》,就自己承认过:
目前各法院尚可发现有少数司法官或因传讯案件太多,发问促迫;或因性情急躁,声色俱厉;或因态度傲慢,言语怪异;或因经验不足,出言欠当;对于受讯问人之辩解,有时视若无睹;对于受讯问人的请求,间或充耳不闻;寥寥讯问数语,即行改期,使受讯问人徒劳往返,对于受讯问人的影响甚大,因此常招致受讯问人的反感和不信赖,误会司法官有所偏袒,损害司法威信至巨,亟待改进。
沈银和是出身情治干员的法官,他的问案,就有过情不自禁的气粗现象。他在法庭上,曾对郑南榕拉下脸来,怒喝曰:“这是审判!不是抬杠,你不要跟我抬杠!”这种态度,显然与《刑事诉讼法》第98条“讯问被告,应出以恳切之态度”不合,看了很令人难过,仿佛置身调查局中。——但法院总不是调查局啊!
沈银和的“黑资料”
看了沈银和闹的笑话,和他气粗的问案方式,我心里就想:这样的法官,实在不是审理这件案子的适当人选,但他既被派上来“出任艰巨”,一定有他反党外的踪迹可寻。为了证实这一点,查查他的“黑资料”,必然会有答案出现。
感谢曾心仪,她帮我查到“黑资料”。在1985年1月19日的《民族晚报》上,一篇标题《骂人的官司怎么会是政治案件?》的文章。赫然出现了,文章的作者不是别人,就是沈银和!
沈银和在大作中写道:
高雄市前任市长王玉云自诉前进时代周刊社发行人、社长、总编辑及编辑等人诽谤罪,经台北地方法院对于发行人、社长及编辑三个人,各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接着东海大学教授冯沪祥自诉党外杂志《蓬莱岛》杂志、《西北雨》周刊,及《钟鼓锣》周刊三家杂志社共同的社长、发行人及总编辑等三人,共同诽谤,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两件诽谤案判决后,各方议论纷纷,据称某党外杂志仍然大张挞伐,指责法院的判决,对于承办法官做人身攻击。笔者不信其事,买来一本杂志一阅,不得不摇头叹息,“我国”的民主法治竟然如此走样。“我国”的党外人士,居然自认是挂牌可以随便骂人的民主斗士。将这种单纯的骂人官司,描写成政治案件。判刑八月的刑事判决说成政治判决。说国民党不断以形式上的法律程序,来进行对党外的实质整肃,使党外被“点穴”。说这些诽谤罪的刑事判决,是国民党和党外的对抗,是整肃党外的一种方式。更可笑的是硬说这是一种变相的暴力。骂人的官司,是最单纯不过的刑事官司,同时是告诉乃论,怎么可能扯上政治因素?好多社会人士不禁很惋惜地说,党外人士如此打出这一招诽谤,作为政治对抗的战略战术,未免太过浅见,错认了风向了。因为,这两个骂人的官司,一下子就使人知道是纯粹的私人间官司。
上面这些话,一看就可以感到:作者对“党外”“党外杂志”“党外人士”等等,有着很强的敌意,这是非常明显的。在这段文章后面,作者又举出很多说词,表示“怎么会与国民党扯上关系”,这些说词,一看也可以感到:作者对“国民党”有着很强的党派立场,这也是非常明显的。以这种明显的敌意与立场,我们有十足的理由相信,由这种法官来审党外人士的案子,是有“偏颇之虞”的。
应该回避,自属当然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推事执行职务,足认其“有偏颇之虞者”,当事人“得申请推事回避”。关于“偏颇之虞”,最高法院1970年度台抗字第230号裁判要旨明说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所称推事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乃指有具体事实,在客观上一般人均足疑其将为不公平之审判而言。
这一要旨,在1981年台抗字第一七四号、第四三四号中,都相互解释甚详。沈银和既然早在一年五个月前就发表专文表达了他的偏颇,这种“具体事实”,自然“在客观上一般人均足疑其将为不公平之审判”,这样的法官应该回避,自属当然。
按“中华民国宪法”第八十条:“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依据法律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看了沈银和的种种言行,他未能“超出党派以外”的行径,不是蛛丝马迹,而是明目张胆,这样子的法官能审党外人士吗?
1986年6月26日去龟山监狱看施性忠后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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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大气象
南榕:
菊兰转话来,得知你为了抗议法院对拘提收押你的方式显然与人不同一点,至感气愤,因而有在高院不准交保时,决定绝食抗议之举。我有点意见,特别写在下面。
自来志士仁人为理想奋斗,固不避牺牲,但是牺牲的“相对条件”,也是要先判断清楚的。例如印度志士仁人以绝食影响敌人,所以发生一定程度的作用,原因乃在他的敌人有符合“相对条件”的水准,这种水准,使志士仁人可以从容的求仁得仁,并贏得敌人的尊重;又如爱尔兰志士仁人以绝食影响敌人,所以发生一定程度的作用,原因也在他的敌人有符合“相对条件”的水准,这种水准,使志士仁人也可以从容的求仁得仁,并贏得自我的肯定……假如判断之下,敌人根本在水准以下,其行径是搞强制营养、搞封锁消息、搞新闻丑化、搞禁止接见的,则这种绝食,将因“相对条件”不成立而变得扭曲、不值得、意义不足、难乎为继和植物人式的下场。最后是亲痛仇快、得不偿失,未免牺牲得太草率了。美丽岛系自施公以下,绝食者众,最后食之者亦不寡,徒留笑话与凄楚而已,可不慎哉!
读《朱子语类》卷三十三:
或问博施济众一段,程子作一统说,先生作二段,如何?曰:某之说,非异于程子,盖程子之说,足以包某之说。程子之说,如大屋一般:某之说,如在大屋之下分别厅堂房室一般,初无异也。公且道子贡所问,是大小大气象,圣人却只如此说了。如是为仁,必须博施济众……
这里所说的“大小大气象”,意思是“那样大气象”。子贡认为博施济众是仁者气象,孔夫子却认为何止是仁,根本是圣人气象嘛!(“何事于仁,必也圣乎!”)这“大小大气象”,我很喜欢。我认为人在牢中,要保持一种“大小大气象”,是很重要的。有了“大小大气象”,人不再是凡人,而是从仁者达于圣者,成圣以后,自然所识者大,所争者亦大,不会再为“大小大郁闷”(“董西厢”中的句子)变得失掉清楚的判断。到了这种气象,就是最高明的境界了。
所以,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抱负的志士仁人,首先得“博食于己”,不然的话,先饿坏了自己,一切理想也就落空矣,还奋斗个什么啊?
李敖 1986年9月21日傍晚
附录
给叶菊兰的信
菊兰:
卡片及名贵节礼二件都收到了,真谢谢你。
你的话今早转到,我写了一信给南榕,盼能设法转他。也许有助于他在牢里做清楚的判断。
你选举之事,恐怕还得看情形再说,也许还有客观的变化出来。我想你自己会有最高明的判断,你是第一“女强人”啊!(现在流行以强人称赞,不过从语意上,实在有强盗强梁的味儿,好在大家都不计较,能强也不错呀!)
苏秋镇他们用我的名义搞新党,我不知情,也没更正。即祝
大展鸿图!
李敖 1986年9月21日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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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出是非来!
——给叶菊兰的信
菊兰:
昨天晚饭后,一口气把控告康宁祥等四个人的状子写完,今早一边打字、一边赶配附件,忙得午饭都没吃,两点半坐计程车去法院,在车上吃了四片吐司,三点整送进地院收发室。——控告康宁祥以报复康系人物控告南榕,终于如愿以偿了。
1958年,当国民党透过立法院,通过违宪的《出版法》的时候,国民党员胡秋原曾在立法院强烈表示:如此《出版法》一日不废,他一日不回立法院开会。胡秋原这种深明大义,当时是很得人们好评的。可是,四年以后,同一个胡秋原,却为了个人的原因,跑到立法院,竟主张用《出版法》来处罚党外人士了。——《出版法》四年来一点都没变,可是四年后的胡秋原却变了!
1983年,当国民党透过立法院,通过违宪的《选罢法》(《动员戡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时候,康系党外人士张德铭曾在立法院强烈表示:如此《选罢法》是一部极端不公平的竞赛原则,这套规则企图扼杀民主运动。张德铭这种深明大义,当时也是很得人们好评的。可是,三年以后,同一个张德铭,却也为了个人的原因,跑到法院,竟主张用《选罢法》来处罚非康系党外人士了。——《选罢法》三年来一点都没变,可是三年后的张德铭却变了!
为什么康系党外人士落选立委张德铭,会走国民党万年立委胡秋原的路线,明明公开反对一种恶法,可是,曾几何时,为了个人的原因,却摇身一变,援用这种恶法起来?为什么?为什么?——这是我们应该恍然大悟的第一点。
三年前的张德铭,在他《还我公道》一书的序里,曾有这样的表白:
我始终有一个信念,就是党外应有团体精神、同志爱,有适合议会折冲的、有适合推动运动的,皆应互相尊重、分工合作,这好比人的两条腿,要互相协调、搭配,才走得快、走得远。
无可怀疑的,郑南榕是这两年多来,在“适合推动运动的”党外人士中,最勇敢、也成绩最突出的战士。他在争取百分之百言论自由上的功劳、在发动“五一九绿色运动”上的功劳、在参与新党活动、百万人签名运动上的功劳,都是走得又快又远的。充满讽刺的是:这样一位优秀的党外人士,竟在康系人物的“团体精神、同志爱”的照顾下,用《选罢法》给送进牢里了!为什么?为什么?这是我们应该恍然大悟的第二点。
这次我控告康宁祥,就是在这两点恍然大悟后的一种回敬。张德铭在“关于本人控告郑南榕诽谤案之公开声明”里指摘:
最近几年来,党外内部一些杂志掀起内部批斗的歪风,把推动民主运动的刊物误用为党同伐异的斗争工具,经常以不负责任的内容与言论批斗党外人士,制造党外的分裂……
我控告康宁祥,目的就在用法律程序,证明给大家看看:康系杂志是不是恰恰符合了这种指摘?举凡“内部批斗”也、“党同伐异”也、“不负责任的内容与言论”也、“制造党外的分裂”也,没有一样不是他们优为之的。打官司的好处是可以逼他们这种人不得不举证,“诐辞知其所蔽……遁辞知其所穷。”这种效果,打笔仗是达不到的,因为打笔仗对方可以闪避、可以不理、可以装糊涂,但一旦把这种人弄到法庭上,就可以逼出是非来了。——这才是真的“还我公道”啊!
你去土城的时候,请把我控告康宁祥的这番用意告诉南榕。多谢你。即祝
大好
李敖 1986年11月17夜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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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会被蒋氏父子作弄至今也!
——给郑南榕的信
南榕:
本期《自由时代》封底广告“千秋”定价仍在错误中,你以企管擅长,出此纰漏如此之久,真与你的优点不相称。真该打屁股!
社论中你点破这次国民党想法办长廷他们,意在为民进党“‘清党’,清除民进党内坚持群众运动的派系,好让民进党内公职挂帅的主导人物恢复他们的领导统御能力”,真是一针见血之论。卓见如此,又真该把打屁股取消。
李世杰写了一篇《我们要平反,不要特赦!》议论甚精,可与你的大作相发明,他今早彳亍送到我楼下,我特介绍此文给你一阅。他另有二文:
一、国安法为何扼死人民上诉和抗告的机会?(“万岁”三十九期)
二、再谈解严后军法判决上诉权问题(“千秋”本期将发表)
请你全部仔细一看。他是政治犯中议论这一问题最用心的,他的文字值得特别推荐。
你问今天和最近几天政治犯在立法院前抗议国安法活动,我要不要参加、李世杰要不要参加。我认为李世杰不宜参加,因为他年纪太大、坐牢太久了,不良于行,有意外会先被踩在脚底下。我认为“执事者各司其事”(祭孔用语),大家分工比较好。李世杰适合做文字斗争,不宜错用其才也(你意我已转达世杰,他虽极想参加,但仍同意我的看法)。
至于我个人,我向不参加任何集会,原因去年五一九龙山寺后,已在责备尤清的文章中表示过,重点与“孙中山为什么不参加黄花冈之役”答案相同。一般政治犯出狱后,太多时间都在相濡以沫,比较闲;我却全部时间都在独搅三江,忙得很。我要挺身去干国民党,用我自己的方式与长处,独力去做我打击国民党的独立作业。所以还是“虽千万人,吾‘不’往矣”!
抗议《国安法》扼杀政治犯上诉机会,不论从“特赦”观点还是从“平反”观点,都在希望台湾有斯大林死后的苏联、或毛泽东死后的中共那样一次“冤狱”大翻案的机会,其实这都太天真了,原因是“斯魔”“毛匪”的继承人,都非亲非故,而蒋介石的继承人,却是他儿子!何况台湾三四十年造成的千万“冤狱”,全是他们父子的杰作(蒋经国且是秘密警察和公开警察的双料头子),如今要蒋经国违反“严制”,他如何做得?所以只好死不要脸,下令梁肃戎等全部老贼,昧心抹杀《戒严法》第十条解严后均得依法上诉明确规定,不论父子,都概不守法,也概不认错的(“特赦”也是认错一种,但在法律上,无法适用于已执行完毕的政治犯)。总之,对蒋家王朝,一切情理法都没用的,除了彻底推翻它,一切交道、沟通、议会路线,都是自欺欺人、又被他们欺的下场耳!蒋氏父子只认得拳头,不认得中国人,当然更不认得什么台湾人,真相点破了,就是这么简单呀!(长廷能从沟通桌上下来,是他认清这一简单事实的起点。他是最聪明的台湾人,他的转变,证明了其他人悟道太迟是可想而知的。只可恨担任了公职的台湾人太自私、太愚笨了,他们迷信议会路线,难怪会被蒋氏父子作弄至今也!)
敖之 1987年6月20日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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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还是第一优先
六年前,1983年10月4日,我回信给郑南榕老弟,提到:言论自由本来就是一种“优先的自由”(preferred liberty),一种“第一自由”(The First Freedom),美国宪法第一条正案就开宗明义国会不得制定任何剥夺它的法律。言论自由对党外说来,是我们最该维护的原则,也是我们最大的坚持,它是一个自变数(independent variable),不是一个被变数(dependent variable),你在第一次坚持里,显然有国会有权剥夺它的默认,你显然认为只要经过“民主程序”就可以这么做了,这是危险的。直到你最近这次坚持——第二次坚持,坚持杂志有言论自由,才完全滑入正确的轨道,虽然你的坚持,党外人士第二次还是没有仔细考虑你“这段话的苦心”,又反证了这些人的大脑还是浆糊!甘地说你不可牺牲原则去换取一种可疑的利益。党外人士这阵子既不能第一次坚持于先,又不能第二次坚持于后,反倒死命的换取可疑的利益,他们的糊涂与短视真太可悲了。下笔至此,我真不知道我还要教育他们多少年,他们才能不浆糊。呜呼党外!
在我这封信后五个月,郑南榕“自由时代系列周刊”创刊了。承南榕老弟抬爱,推我做总监,期期在封面上挂帅,为时年余之久。大家一起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合作得至感意义不凡。
五年来,我年纪渐大,愈发感到对言论自由的争取,实在有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向压迫言论自由者争取言论自由;第二个层面是对自己要保持言论自由的心胸,不为任何褊狭的政治抽象名词所走火入魔,而陷入执迷与专断。尤其不可以自己辛苦办起来的杂志,做这种走火入魔的殉葬工具。
回想陈独秀办《新青年》的时候,《新青年》走思想上整顿人心之路,为功极大,但是办到后来,陈独秀转向到用自己杂志来搞政治活动,这种舍本逐末,对言论自由而言,显然是一种伤害。最后《新青年》殉了葬,陈独秀家破人亡,临死只好以最后见解,重述平生。
又如雷震办《自由中国》,也是如此。雷震转向到用自己杂志来搞政治活动,这种舍本逐末,对言论自由而言,显然也是一种伤害,以雷震对国民党的了解,国民党会动手抓人。一动手抓人,《自由中国》就完了。《自由中国》一完,就表示大家几年来所争取到的言论自由,会被国民党收回去,何年何月才能恢复到《自由中国》的尺度,就不知道了。所以新党运动对传播思想而言,是一种连累,就像五四运动连累了新文化运动一样(我这一点看法,印证《八十年代》在《自由中国》停刊后二十二年,重印《自由中国选集》都要被查禁,可见言论自由的大逆退)。结论是:雷震在大陆失败逃到台湾后的反省中,在知识上能脱胎换骨,在政治野心上却藕断丝连,最后《自由中国》为政治目的殉了葬,这是很划不来的事。
为什么陈独秀和雷震都走上不归路,原因无他,他们都忘了争取言论自由才是第一优先的原则,他们都在争取过程中,见猎心喜,要投入政治活动,殊不知政治是“不入于杨,则入于墨”的,政治一定会使人执迷与专断,而这种走火入魔,正是言论自由的绊脚石!
第一流的知识分子,务必保持自己头脑的清明,拒绝为政治所浼,去换取一种可疑的利益。因为任何政治上的果实,都不如言论自由的原则来得甜美。舍本逐末是一种迷失,它将令人晚年悔恨。
南榕老弟认定言论自由和政治活动是一体两面的事,我却觉得两者应该分割。意见的不同,使我们疏远已久。前天他电邀我为“自由时代系列周刊”五周年写几句话,我未固辞,特写逆耳之言,以博老友们的一脸苦笑。
198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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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一样、终点不同
这月11日,嘉义法院审理吴凤铜像案时,民进党人照例闹衙,在法庭上有计划的大搞法庭抗争。不料他们有眼不识泰山,竟闹到了“自己人”。主审法官原来不是别人,就是美丽岛大审时担任被告辩护律师的林勤纲!他不但是保护党外人士的前辈战友,并且和被告之一林宗正牧师一样,就读过台湾神学院,是一位长老教徒!他在别人热烘烘奔走政治的时候,自己默默转入司法界,当上了法官。这一次阴错阳差承审到“自己人”的案子,却先被“自己人”不分青红皂白的伤害,因此他提出了辞职。在辞职书中,他写道:“对内未能保全部属免于受辱,对外未能维护司法尊严形象,理应引咎。”他为了不愿司法公正性被羞辱、为了唤起人们对司法的信心,终于自我引退了。
3月18日,郑南榕老弟的“时代”总号第二六八期上,有文章评论林勤纲的辞职,指出:“林勤纲辞职的理由实在不恰当、台湾‘司法死了’已经是社会一致公认的事实,在法庭制造一些‘讽刺效果’,对司法‘尊严’有否,不是根本问题,何必为此辞职?”对这一评论,我不以为然。
五年前,南榕老弟的杂志创刊之初,我为他做了一年多的“总监”,期期在封面上挂帅。后以意见不同,渐形疏远。这月“时代”五周年,南榕老弟约我写文志庆,我写了一篇逆耳之言,他还是登出来了。我们意见不同在哪里呢?就在我们的起点一样、终点不同。我们的起点是向国民党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但五年下来,他的台独终点我不能同意,我认为他背离了第一流知识分子争取言论自由的终点,而投入政治活动,政治一定会使人执迷与专断,这是与我们的初衷不合的。
如今“时代”评论“林勤纲辞职的理由实在不恰当”,我认为又犯了起点一样、终点不同的毛病。这种评论以为“在进入司法界之前,林勤纲曾是一位‘反对派人士’,他曾就读于台湾神学院,是一位长老教徒。台大法律系毕业之后考取律师,美丽岛大审时担任魏廷朝、张富忠、陈忠信的辩护律师”,以这样的天时、地利与人和,林勤纲理应有“反对派人士”的架势;但林勤纲却斤斤以司法尊严为去留之争,因此“时代”认为“不是根本问题”。殊不知林勤纲的起点虽是“反对派人士”,但他的终点却不赞成以政治牺牲司法,这一终点,自然就与政治挂帅的敌友迥然不同。林勤纲在美丽岛大审时,他抵抗国民党以政治牺牲司法于先;如今在吴凤铜像案时,他抵抗“无知民众”政治牺牲司法于后,林勤纲的一贯信仰没有变,变的反倒是走火入魔的敌友们。林勤纲说,可能因为大家过于强调“司法的尊严”,致让民众以为司法是“强者”,事实上,它是很脆弱的,需要政府与民众的爱护与支持。这段话说得很深刻动人,可以看出林勤纲的真正怀抱。
易卜生(Ibsen)笔下《人民公敌》(An Enemy of the People)中的斯铎曼(Stockman)医生,他的见解比一般人超出十年。易卜生自况说:“但等他们跟到那一境界的时候,我早就不在那儿了,我又更进一步了。我希望我总是朝前走了。”跑五十米就心满意足等待奖品与掌声的人,不会理解跑马拉松的心胸与抱负。两者有共同的起点,但却有不同的终点。古希腊爱国者斐迪庇第斯(Pheidippides)在为第一次马拉松跑死时,他生命的终点也正是他理想的终点。超人一等总是孤单的,孤单永不停止,但“他总算是朝前走了”。
198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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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南榕死矣!
昨天郑南榕自焚殉道后五个小时,我和林世煜、小屯到郑家慰问南榕太太叶菊兰。菊兰临时外出,胡慧玲在看家。我坐在客厅中,指着餐桌对他们说,就在五年前,南榕在这桌上请我和邓维桢两人吃饭,商谈办杂志的事,如今一转眼五年了,今天南榕为办杂志而死,我一个人回来了。
五年前,南榕创办杂志,承他抬爱,推我做总监,期期在封面上挂帅,为时年余之久,大家一起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合作得至感意义不凡。南榕很有气魄,他挂着我的招牌闯祸,事先也不跟我打招呼,例如他连载江南的《蒋经国传》,突破言论限制,我事先就不知道。他显然是深知李敖的人,他知道李敖不论在道义方面、在勇气方面,出了麻烦,都会为他顶住,事实也正是如此。
南榕办杂志,为杂志而死,是有他的原因的。南榕出生在1947年9月12日,他是一个力争上游的好学生,从辅仁大学哲学系转入台湾大学哲学系后,深受自由思想的启迪。他佩服殷海光、也佩服李敖,但他与殷海光并无较深的渊源。他对殷、李的感情,不是一己之私的。殷海光死时,他曾凄然下泪;李敖入狱时,他曾怆然若狂,这种感情,都是“我为苍生哭”“我为苍生狂”式的,全无私恸成分。殷海光没教过他,他只是殷海光的再传弟子,但他对他老师——殷海光一传弟子刘福增、陈鼓应都看不起,而只直接佩服殷海光。但殷海光与郑南榕之间,并无私交的发展,原因很简单,这两个人都是阴阳怪气的,他们的表面性格都不讨人喜欢,只有和他们深交后,有识之士才会肯定他们。他们两人并无深交的机会,自然总是“萧条异代不同时”。至于南榕和我,情况就不同了。二十多年前,他来看我,但我并无特别印象,原因是我虽不阴阳怪气,但有“洗脚戏门生”那种孤傲,以测验人,南榕似乎没有通过我那种奇怪的测验方式。但他并不灰心,十多年后,在我第二次政治犯出狱后,他又来了,在“紫藤庐”里,他走过来向我打招呼,我重新回忆了这个穿短裤的怪朋友。
那时南榕在《政治家》发表《李敖,不要走!》一文,说他如果是“出入境管理的掌权人”,他就要“禁止李敖出境”,因为,台湾需要李敖。“李敖受了六年九个月的枯囚,同一时间许多人的心灵因而枯萎。”他对我的期许,情见乎词。此后来往渐多,到1984年3月,遂有合作办杂志的事。
本来办杂志是争取言论自由、鼓吹人权民主的,但是南榕越办越把重点转移了,我是不赞成台独的,于是两人便逐渐疏远了。上个月6日早上,他电邀我为杂志五周年写几句话,我写了《言论自由还是第一优先》一文,以“逆耳之言,以博老友们的一脸苦笑”。那次电话通了四十分钟,是我们最后一次通话,电话中我反复举证,告诉他台独是一种梦幻,“我们要牺牲,但是不要为梦幻的理想牺牲。”从此以后,南榕的声音,对我已是绝响了。
前年南榕坐牢之日,我由菊兰、小邱陪同,和小屯一起去看他,南榕的小女儿竹梅也一起去了,眉宇之间,似有无限深沉与哀怨。如今竹梅十岁了,她写诗说:“爸爸像太阳一样,如果太阳不见了,我会哭,我会叫,但还是叫不回太阳。”——对小女儿而言,南榕是太阳;但对好朋友说来,南榕是孤星。正因为是孤星,所以他不屑加入民进党。昨天南榕自焚殉道,民进党趁机拥死人为筹码,奉他为“灵魂党员”。殊不知南榕不屑入这种党,正因为这种党的政客没有“灵魂”,他们唐突死者,无耻至此,南榕、南榕,真死不瞑目了。
198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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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头自焚、外头自烧
郑南榕自焚殉道的当天傍晚,曾心仪从《新潮流》社打电话给我,说有证人指出,南榕不是自焚的,而是生前被国民党警察冲进来打死,然后毁尸灭迹的。打死前腿骨都打断了。她到现场刚刚回来,她看了尸体,觉得这一说法可以成立。我说:这种证人的话,总得经过常识的理解。试看如果国民党存心要做掉南榕,技术问题,能做得到吗?首先得使十几个警察知情,然后断定郑南榕不会逃走、断定杂志社的十几个郑南榕的亲信必然逃走,无法目击作证;还得断定邻里长目击后必做伪证,然后展开“火攻”入室,在极短的时间内杀人纵火,最后断定十几个凶手都守口如瓶,而这十几个凶手又是来自中山分局刑事组、警备队、消防队和霹雳小组等不同单位的人……试问这些细密的作业,可能吗?有必要吗?民进党这伙人,以政治目的,张国民党之恶,说南榕是国民党谋杀的,固然丑化了国民党,有利于自己,但是这样抹杀了南榕自焚殉道的悲壮,未免太小化了南榕,这又置郑南榕牺牲精神于何地?我劝曾心仪不要轻信有政治目的的民进党员,还是多想想才好。
今早看报,这种郑南榕非自焚论,显然有了新的发展。在立法院,由尤清、朱高正带头,果然就目击证人的郑南榕非自焚论,展开政治秀,以是否有他杀的可能性,大作文章;吴淑贞也依据陈永兴、黄华的话,同此炒作。而台南地区,也有四十名民进党员借口“国民党活活烧死郑南榕”,大举游行。——台北方面是打死后焚尸灭迹的,台南方面却是进一步活活烧死了,可见这一被杀焚尸“罗生门”,还有南派北派的不同说词呢!
另一方面,说国民党谋杀郑南榕,其他作业细节,也必须替国民党设想周到才成。现场波及的有十八名警察和一名七十六岁的老里长,其中中山分局巡官邓巽升有灼伤、骨折现象,郑茂成重灼伤、情况严重,民权二派出所主管张奇文被浓烟呛伤,里长王澎有轻微脑震荡、左腰也被撞伤。他躺在医院,对记者说:“感谢老天,捡回一命!”这一“火攻”,又发生了“罗生门”,南榕的弟弟郑肇基等出面承认南榕私藏了三桶汽油和打火机,但不承认南榕会丢汽油弹。反过来说,这一“火攻”,自是国民党警察干的事。但事实上,警察自己被烧成这样子,除非出发前自愿受伤,无以解释这一自烧现象。但找这么多警察自愿受伤,通乎?不通乎?
无独有偶的是,另一种谋杀说也冒了出来。今天《中央日报》登出“中华民国反共爱国阵线”提出的疑问,说“郑南榕究系自焚死亡,抑或被人预谋淋以燃烧物杀害,将其牺牲,制造‘台独烈士’,有关方面应就死亡时间,致死原因,详加调查勘验”。在这极右派团体的质疑前一天,《中央日报》也登出“郑南榕逃避不及命丧现场”的头条新闻,像民进党一样卑鄙的,为了政治目的,把郑南榕的自焚殉道加以小化。
事实上,郑南榕决心自焚殉道,早见于今年2月18日《自由时代》总号第二六四期里,他用书面表达出“他们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尸体”的宣示。4月7日的从容一死,只不过是实践这一宣示而已。他的牺牲精神,是不容歪曲的。在生死线上,他温柔的叫醒十岁小女儿,叫“你们大家先走”,然后反锁自己于办公室内,自行了结他四十二岁的生命。检察官验尸时发现,起火后郑南榕安坐在桌旁,没有逃走的迹象,双手扶在办公椅的把手上,上身笔直,如此端正的死法,尚属首见。呜呼南榕,在生死大节上,图难于易,从容如此,平生所学,真实不虚矣!
198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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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君马者道旁儿”
郑南榕4月7日自焚殉道,三天来众议杂陈。因我与南榕结识二十多年,五年前又应他之请,合作办杂志,出任总监,对他的了解,自非一般民进党员赶搭知己巴士者可比,所以有些杂感,特为写出,纪念南榕,兼以警世。
南榕和我办杂志之初,争取的主题是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并不是什么台独。他搞台独,是后来的事。搞台独搞到走火入魔,除了跟他的认真性格有关外,最谑画的,又跟他是外省人有关。在身份证上,南榕是“福建省林森县”人。南榕的爸爸在二次大战前才从福建来台湾,只不过比1949年大陆丢掉时来台湾的外省人早八九年而已。所以,基本上,南榕是外省人。正因为有这一“原罪”,他曾屡遭所谓台湾人的怀疑,南榕死后,赶到现场做秀的民进党新贵周清玉、蔡式渊之流,就是当年怀疑南榕的男女。南榕为周清玉热心助选,竟遭到冷眼;而在编联会上,蔡式渊甚至诬指南榕与国民党情治人员有关。南榕投身搞台独,正因为有外省人“原罪”,所以被激发得格外激越,目的无他,证明外省人比台湾人更有种而已。这种目的,可能是潜意识的,连南榕自己,都不愿承认者也。昨天林永丰约我谈南榕的事,蔡仲伯老大哥说,他听到有人说:郑南榕是以外省人搞台独,他死得比台湾人还有种,台湾人搞台独都搞不过外省人呢!我听了,不无感触。《史记·刺客列传》记荆轲死后,鲁句践私曰:“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为非人也!”郑南榕正以为民进党新贵们“为非人也”,所以他才不屑加入民进党。如今民进党利用死人,赶搭知己巴士,封南榕为“灵魂党员”,前倨后恭,令人齿冷。殊不知南榕在世之日,他最看不起的正是这些“肉体党员”!他为了“肉体党员”不争气,特别“代表台湾人”去打这类人耳光,且被“肉体党员”围殴,打得他满头流血,却斗志不衰。如今“肉体党员”又群相利用他了,甚矣,彼不知人也!
这月12日,我来台湾四十周年。前几天一些台湾朋友筹备酒席,所有请李敖的主人,都以台湾人为限。名单开列前,我特别剔除了郑南榕,我开玩笑说:“我吃了台湾人四十年,他们还没被我吃够,4月12日还要让我大吃一次,可是不要南榕参加,南榕是外省人啊!南榕若听了我这话,他要伤心死了。”——南榕搞台独,浑然忘掉自己是外省人,他变得比台湾人还台湾人,这种一意认同,蒋经国又算老几呢?
中国古话说“杀君马者道旁儿”,意思是说,你的马跑得快,路边的小孩子齐声鼓掌,结果越鼓掌越跑得欢,最后跑死为止。所以,真正致你马于死地的,不是别人,原来就是鼓掌的那些人。南榕之死,固然求仁得仁,但是他要表现外省人搞台独的英勇,而被“道旁儿”不当的鼓励,也有以致之。“道旁儿”高层者鼓励南榕、低层者且出之以轮班保护,结果大难来时,所谓保护者,还要靠警察保护,从云梯车而遁。这些“道旁儿”,除了使南榕骑马难下外,益坚其不得不死而已,而这些英雄,进不能与警察格斗、退不能与南榕同死,南榕日与彼辈为伍,其不走火入魔者,难矣!
外省人搞台独,官方记录上李敖是第一人,李敖因此坐牢,也为任何外省人所不及。事实上,正因为李敖爱台湾,所以李敖非台独。我之戴上台独帽子,是拜台独分子与情治人员联手堆花所赐,非被“道旁儿”所浼。“道旁儿”是浼不了我的。如今南榕终于被浼以去,烈火之中,从容坐化。我感而成文,不无怅惘。南榕南榕,英灵未远,知我心哉?
198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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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小化了南榕之死
六十二年前,当中国伟大的知识分子王国维,在国共合作、迫害知识分子的前夜,投水自杀以后,对他的死因,一时众说纷纷。当时另一位伟大的知识分子陈寅恪,发表《王观堂先生挽词》,感慨的说:“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犹希腊柏拉图所谓Idea者。若以君臣之纲言之,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以朋友之纪言之,友为郦寄亦待之以鲍叔。其所殉之道,与所成之仁,均为抽象理想之通性,而非具体之一人一事。夫纲纪本理想抽象之物,然不能不有所依托,以为具体表现之用……至于流俗恩怨荣辱委琐龌蹉之说,皆不足置辩,故亦不之及云。”他又在“清华大学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上说:“先生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他又在《王静安先生遗书序》中说:“古今中外志士仁人,往往樵悴忧伤,继之以死。其所伤之事、所死之故,不止局于一时间一地域而已。盖别有超越时间地域之理性存焉。”
陈寅恪这些话的主题是,王国维的自杀,表面是与一时一地的具体人事有关,或说有关一人之恩怨、或说有关一姓之兴亡,其实这都是“流俗恩怨荣辱委琐龌龊之说”而已、至多也只是“有所依托,以为具体表现之用”的形式死因而已;骨子里,这位伟大知识分子的死,实在是把握了“抽象理想之通性”“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别有超越时间地域之理性存焉”。
正因为古今中外志士仁人之死,都在表面的死因以外别有怀抱、别有境界、别有甚至他自己也不尽知的超然意义,所以,从表面的死因论定他们,就会失之过窄,往往把这种自杀,予以小化。
试看古往今来自杀的志士仁人,他们表面的死因,因一时一地一人一姓等的不同,死得可说五花八门,有许多且因时空丕变、观念修正,今之视昔,顿觉死得毫无意义。殊不知不从表面看,而从“抽象理想之通性”看,我们便会发现他们死得万古常新,别有超越时间地域者在。所以,两千二百一十七年前田光的伏剑而死,和八十四年前陈天华的蹈海而死,表面的死因,都已云散烟消,但骨子里的意义,却典型犹存。
我的二十多年小老弟郑南榕自杀后,冒出许多死后知己来肯定他,异党人士封他为“灵魂党员”、异教人士谥他为“主内弟兄”、台独人士奉他为“建国烈士”、搞“宋江阵”的乩童型人士手持铁叉誉他为“台湾第一勇”……我冷眼旁观这些,总觉得他们在利用南榕、以小化的方式利用南榕,视野狭窄,而不能深知南榕之死在时过境迁以后的真正意义。早在南榕坐牢时,我就指出:南榕有准备牺牲的精神。在鱼与熊掌之间,有明哲而不保身的选择。《孟子》书中对这种选择,曾有深入的讨论。孟子的结论是:生命虽然是我想保持的,但是如果有比生命更令我追求的,我就会舍生取义;死亡虽然是我想避免的,但是如果“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南榕是学通了哲学的,他“患有所不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真是伟大的斗士。如今,这伟大的斗士终于舍生取义了,蒙田(Montaigne)说:“学习哲学即是学习如何去死。”南榕出身哲学系,他学到了如何去死。如能从这一死中,我们学到死的本身比死的表面理由更重要,而就更深一层的南榕有以肯定,这样才是一死带给我们的真正教训。
198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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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籍贯学
政治籍贯学,是李敖发明的一门学问。
自来人之生也,属何方人氏,本来“属国主义”也好、“属地主义”也罢,都没什么稀奇,本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为了卑鄙的政治目的,一些人属何方人氏,却有了大学问。当年大科学家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犹太人而生于德国者也,提出相对论,得诺贝尔物理奖,举世惊叹。1947年他自嘲说:“如果我的相对论证明属实,德国人会说我是德国人、法国人则说我是世界公民;如果证明不真,则法国人会说我是德国人、德国人则说我是犹太人。”(If my theory of relativity is proved successful,Germany will claim me as German and France will declare I am a citizen of the whole world. Should my theory prove untrue ,France will say I am a German and Germany will say I am a Jew.)以法德世仇为经、以犹人处境为纬,全盘冷暖,一语道破矣!
像爱因斯坦这种籍贯变化,由于名人之争,也发生过,只是没有这样尖锐而已。古代的大诗人荷马(Hmer)生前,贫无立锥,可是死后成名,七个希腊城市发生荷马争夺战,海沃德(Thomas Heywood)已慨乎言之。(Seven cities warr'd for Homer, being dead,/Who, living,had no roof to shroud his head.)而古来对西施籍贯之争,至今未已,今年2月《人民日报》海外版还登出浙江诸暨、萧山两县的西施争夺战,诸暨车站在月台上就摆出西施塑像,上悬红色横额“欢迎您到西施故乡来”;而萧山呢,干脆上报铁道部,他们的临浦车站,根本就改名西施站了。
古代的帝王怀柔臣下,于封地则“赐履”;于酒食则“赐饮”;于生死则“赐谥”;于恩宠则“赐姓”,但尚未精通“赐籍贯”,因为那时的政治技巧,还没时兴到这一层次。但是今也不然。现代玩政治的人,已经学会了政治籍贯学,并且日新月异,如何定位,悉随己便。例如蒋经国,他在十三年前,1976年2月27日的讲演——《我们有中华民族全民的民主与自由》,明明这样“昭示”过:“有人说:台湾是台湾,甚至有人说台湾人不是中国人。有一个人到国外去旅行,海关问他是不是中国人,他说,‘不是,我是台湾人。’这算是什么?当然我们是有双重国籍的规定,但是我认为一个人入了其他的国籍,总是不光荣的。今天我们一千六百万中国人,明明是黄帝的子孙,而自己竟然否定自己是中国人,天下还有比这个更可羞耻的事情吗?这是一条走不通的路,一条永远走不通的死路!”在这一“昭示”里,蒋经国曾公然以“我是台湾人”为抨击对象、以“我是台湾人”为奇耻大辱,可是,曾几何时,同一个蒋经国,却公然说他自己是“台湾人”了!这不是咄咄怪事吗?当然,各路马屁会说此“台湾人”非彼“台湾人”,“有一个人”所说的“我是台湾人”与蒋经国所说的“我已经是台湾人”涵义有别,但是,不管怎么巧辩,中文的语法与定义总不会随着你们的高兴转,蒋经国反攻大陆不成时提出他“已经是台湾人”,显然给人一种感觉与导向,这还用说吗?
在蒋经国死前不久这一“昭示”后,外省人的乖巧政客如赵少康者流,也以“我也是台湾人”群相取媚了,我感到一阵肉麻。
其实,政治原因的改籍,并不是自己一厢情愿的那样如意算盘。肉麻的认同,实在没有什么作用。相对的,对台湾人说来,他们的政治籍贯学,门槛之怪异,也颇令人发噱。例如罗福星明明是广东镇平人,是十八岁才来台湾的外省人,因为三十一岁为台湾抗日而死,台湾人就把他籍贯按下不表了,反以台湾苗栗人视之;又如郑南榕明明是福建林森人,其父是二次大战前才来台湾的外省人,因为四十二岁为台湾独立而死,台湾人在他生前把他籍贯按下不表,死后却拈出外省人为台独殉身而视之了。可见是否见外,全靠台湾人一己之私。世之牵强省籍以媚台湾人者,可以醒醒啦!
198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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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妨一烈?
郑南榕死后九天,这月16日的《中国时报》上,登出社论,标题《这里不是塑造烈士的地方》,全文按照当下世俗标准论断郑南榕,重点如下:
一、“自从郑南榕自焚之后,便有似乎想塑造他为‘烈士’的现象。”
二、“烈士死亡的激荡具有莫大的震撼力,当然是一份重大的政治资源,从事政治的人们一定会重视这一份资源,不论是否认同‘烈士’身前的政治立场,烈士之死毕竟是令人心弦震颤的。从这个观点去把一个原来并非同路人的死者塑造为烈士,自有其政治利益在。”
三、“但是,当我们想要这样做时,必须先慎思客观环境有没有塑造一个烈士的条件,以及塑造这样一个烈士会不会引来对整个国家的不测之祸。”
四、“世界上没有绝对理想的社会,也没有绝对理想的政府。但今天台湾的社会却不是一个蕴蓄着绝大爆炸力,要俟机引爆的社会;我们的政府也不是一个令人民饥馑、愤怒的政府。当千千万万老百姓安居乐业,享受平安与富裕之时,有谁愿意跟随‘烈士’的脚步去拼命?古今中外历史上从无一次革命发生于民生富裕,大部分人安居乐业之时。拿旗子、扔石头、喊口号是一回事,要不惜生命,像黄花岗烈士那样去‘拼’,是不可能的。塑造一个烈士的政治利益实在有限。”
五、“烈士是革命前期,社会不安濒于爆炸时的产物。不具备这种条件,纵使有形同烈士的激烈行为出现,亦不能被塑造为烈士。日本小说家三岛由纪夫为抗议日本社会的腐败,尊王思想的没落,当众自杀。绝对没有人称三岛为烈士。原因十分简单,日本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尽有开放的管道给人们去说服别人,实现其理想。不能循正常管道去推动自己的理想,遭逢挫折,便以一死明志,并不能增加他的主张的说服力。而作为一个烈士的历史性贡献,乃在于他以生死一决的勇气去点燃社会中已濒爆炸的正义之火。没有这个条件,即使死得轰轰烈烈,或是惨不忍睹,对历史行程亦无所增损,徒令人惋惜而已。”
从当下世俗标准论断,这篇社论的重点,大体上都自成一说。它拆穿了民进党利用郑南榕之死,“把一个原来并非同路人的死者塑造为烈士”,以谋取“政治利益”、做为“政治资源”,这种拆穿,尤为明眼人所共见。这种论断,是站得住的。
不过,在论断烈士本身的性格方面,这篇社论,却显得市侩而无知。对烈士本身而言,他的视死如归,本身的意义即已自足,别人如何利用他,不屑考虑。黄花冈(社论中误冈为岗)烈士死难之时,广东人五十一位,福建人十八位,广西人七位,四川人、江苏人、安徽人各三位,没有一个浙江人。他们当时若鉴于革命果实最后被浙江人篡夺、成为浙江人的政治利益与资源,而不去做烈士,则其精神,也不足以语烈士了。所以做不做烈士,意义在于烈士本身,不在别处。
另一方面,谑画的是,烈士所作所为,所证明的,常常适得其反,他以一死证明的,不是“吾道必行”,而是“此路不通”。或是烈士本人、或是别人,以为—死可证明其主张,其实事与愿违,一死证明的,往往在证明其主张乃“此路不通”。我写《北京法源寺》小说,主题之一就是刻画戊戌政变的烈士谭嗣同之从容就义,乃在显示给人们,改革之路不通,非革命不可。三岛由纪夫的当众自杀,与其说他在唤醒“尊王思想”之魂,不如说他正为此一死魂殉葬。这种自知吾道不行而一死以报的烈士,才是烈士中的烈士。这种人在万古长夜之时,以一道流星,凌空而过,使混浊之世俗有以慨叹:天外有天、海外有海,莽莽大地,原来竟有此“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志士仁人在!而有以自愧也。
烈士自来,凤毛麟角;烈士自去,休虑其多。人心早死,一烈何伤?苟有国殇,何妨一烈?
198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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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过小女孩吧!
14日报上登出发现俄国末代皇帝全家被害的尸骨。当年苏联共产党革命成功,为免除后患,把末代皇帝全家秘密杀害,包括皇帝、皇后、小太子、四位公主等人,杀害后,用盐酸毁尸,加以掩埋。事后传出,历史、传记、小说、电影都备述其事,只是不见物证耳。如今物证在七十年后出现,更令我们对政治斗争、罪及妻孥的残忍,有了鲜明的血证。
十多年前我被国民党栽诬,陷身大狱,在牢里对许多难友,有以照拂,照拂之一是出钱替他们买书看。那时成功大学的吴荣元开了一张书单,盼我买书送他,我托狱方照单全买了,书先送到我的押房,内有《尼古拉与亚历山大》二册,就是写俄国皇帝全家被害一段惨史的,我抢先看了,尤其看到美丽与哀愁的公主照片,更有动于心。这么可爱的女孩,竟这样无辜惨死,还死得面目全非,共产党真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不过,在我出狱以后,我看到香港报刊登出的《访周养浩谈杨虎城之死》,发现国民党干的事,其实共产党都望尘莫及!原来1949年国民党在大陆撤退的时候,在各地都有大屠杀。周养浩执行蒋介石秘密交给特务头子毛人凤的命令,其中包括了杀害西安事变主角杨虎城将军的案件。
据周养浩回忆,当时是在“戴公祠”地方下手的。先杀杨虎城的儿子杨拯中:“刽子手杨进兴、熊祥等人……当杨拯中走上石级、步入正房的一间卧室时,杨进兴从后迅速以匕首刺入他的腰间,他惨叫了一声:‘爸!’还来不及挣扎就倒了下来。这时走在前面的杨虎城已知有异,正想转回头来看一看,但是说时迟,那时快,经验丰富的刽子手已把刺刀刺进了他的腹部。杨虎城将军挣扎了几下,也倒了下来。”接着是杀杨虎城的小女儿和秘书宋绮云夫妇:“一进门口,两把早已等待在那里的匕首,先把宋氏夫妇逼向墙角,在他们刚明白这是怎样一回事时,利刃已刺进他们的躯体。这时候,两个本来正玩得开心的小孩,突然被这种可怕局面吓住,他们不约而同的哭着跪在地上求饶,但是年幼无知的他们,又怎知道眼前是一批军统的刽子手呢,这时候,一名刽子手一个箭步向前,拿着利刃往小孩的背上插入,小孩呱的惨叫一声,往前扑倒在地上。第二个小孩马上扑前去,正准备抱着自己的小伙伴,但是刽子手从后又是一刀。血,从孩子们的身上淌着,染红了地面。”
杨虎城小女儿被杀害时候,只有八岁。她死后,她的尸体和其他五人也被盐酸毁尸,物证在四十年前出现,我恍然大悟:国民党连人家八岁的小女儿都要杀杀杀,共产党杀到一二十岁的公主,年龄还未免太大了呢!
15日报上说,民进党立委吴淑珍今天提出紧急质询。“吴淑珍指出,郑南榕九岁女儿郑竹梅参加台湾大学学生之静坐活动,突遭陌生男子泼洒盐酸,虽幸未受伤,但已波及多人衣物,显示社会暴戾之气方兴未艾,特别是在郑南榕先生殉道不久,又伤及其无辜稚女,无异助长社会不安。”对这一事件,我有两个看法:第一、要求国民党政府立即查缉“陌生男子”,我绝对赞成,在国民党统治下,“陌生男子”太多了,林宅血案的一对小女儿被杀害,岂不就是“陌生男子”的杰作?第二、对任何打着郑南榕旗号的个人或团体,做任何秀都请便,但是别再利用南榕的“九岁女儿”!“九岁女儿”只有父女之情,不该涉及政治。台大学生“争取百分之百言论自由学生行动委员会”的成员,在我和南榕争取百分之百言论自由时,他们的行动,还在跟国民党喊万岁,如今迷途知返是好的,可是放过小女孩吧!连小女孩都不放过,跟国民党未免太像了。
198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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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南榕论李敖
郑南榕在二十多年前就与我相识,那时他还在做学生。二十多年来,他与我交情之深,迥非目前高速成为他死后知己者可比。南榕一生,最后展示在他办自由时代系列杂志,而办杂志的一些资金,也是向我借的。他办杂志,把我名字以“李敖总监”形式,单独印在每期封面上,以广招徕,为时年余之久。后来我笑谓:你晓得俞大维挂名做国防部长的奥妙吗?他挂名,目的就在把副部长蒋经国带进场,最后还政蒋氏,由蒋经国出任国防部长。如今我干了一年多了,还是由你来挂名吧。从此以后,自由时代系列杂志就在封面上改由郑南榕挂名了,直到今天。
南榕是我的小老弟,他生前一直对老大哥尊重,顶礼不衰。虽然为了我反对台独,两人有以疏远,但是两人关系之友好,却可为人间道义之交做一佳话。
早在1981年3月16日,南榕就在《政治家》上发表《李敖,不要走!》一文,反对李敖离开台湾。他主张“应该禁止李敖出境”,他指出:“这个世代,有财的人想离开台湾,有才如李敖之流的人也想离开台湾,真是时代大悲剧。财、才不缺的李敖先生,应该挺身出来,以心作则,阻挡这种悲剧的潮流。李敖可以站起来,与赵耀东先生一起合唱‘归来吧,台大人!’的高歌;也可以坐下来为我们写出第一流的自由民主政治的思想文章。”“如果我是出入境管理的掌权人,以上这些论点,就会是我‘禁止李敖出境’的理由。这些理由,将使我们对历史有所交代:对列祖列宗保留了一个优秀的文化菁英;对子子孙孙留下一个宝贵的文化遗产——李敖。”从这些话里,可以看到南榕对我的爱护,已经到了警备总部的水准,他和警备总部可真殊途同归呢!
南榕出狱以后,1987年2月5日,他由曾心仪访问,在《万岁评论》第三十九期上,刊出一篇《郑南榕出狱访问记》。曾心仪问他:“李敖与你的私交,大家都很了解。在你的这个案子里,很特别的,我们看到李敖对你的关心是对别人从来没有的。从你被收押起,他就为你做了很多事;你的感受怎么样?”南榕答道:“李敖跟我私交非常深,我们的交往已经不是普通朋友的交往。人家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我和李敖的君子之交是厚如蜜、浓如蜜。他会对我这样超乎他平常对朋友的行为规范,平常朋友被抓了,他不会出庭、打点等等,他用写文章来支援;从这点可以看出他和我的交情不太一样。他会对我这样,是因为看得起我办杂志有格。他对其他的朋友只会做到某一个程度。”从这些话里,可以看到南榕同我的交情。
在访问中,南榕又提到我批评台湾人的文章。他说:“李敖常常发表政治方面的意见,他刺伤了他现有的听众。他现有的听众大部分都只见过台湾岛。行文用字是一回事,但是你要看李敖在政治上的行动,他也没有放弃台湾,也没有和国民党妥协要国民党让他去美国那么大的国家,他在这里批评、批评、批评,就是他喜欢这个地方的人,就是希望这边的人他妈的比较有格调一点。”从这些话里,可以看到南榕清楚知道我对台湾的感情。
南榕并不否认他跟我在台独问题上有歧见。他说:“我跟他是老交情,杂志当初是请他挂名‘总监’,他帮忙很多。很多人认为我们的政治立场一样。我相信,在维护自由和民主的立场上是一样的。在台湾和中国要不要统一,我们的立场就不一样。”我遗憾南榕有生之年,我未能说服他,使他在自由和民主的立场上,不再旁骛。如今他自焚殉道了,大道之行,歧路莫测,下流鼓噪,上智难移,南榕终以雄奇死,我为之恸矣!
198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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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人做烈士
为了写这篇文章,今天早上,我特别先去了一个地方——台北市瑞安街256巷。
瑞安街256巷是条普通的街巷,巷中有楼房、有小店、有停车,也有一点点墙头的绿色,看起来与一般街巷毫无不同。我路过的时候,听到两位外省的退伍老兵在佇立聊天,言语间正讥讽在台湾的那些手握实权的国民党将军们没人在大陆打过什么仗。我一边走一边想,不错,这些外省人,他们在大陆是没打过什么仗的,但在台湾,也只是“佩虎符、坐皋比者,洸洸乎干城之具”而已,除了欺压外省人、台湾人,也未见其能战的一面。这样子的外省人,四十年来在台湾,虽然“巍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事实上是被人看不起的。
我来回走完了瑞安街256巷,脚下走过的,是一片柏油路面,但脑中萦怀的,却是柏油路面下的原始土地与青草。七十五年前,这块地方是日本人统治下的“叛民墓地”,一个外省人策划台湾人搞革命,被日本人绞死了,埋在这里。埋了近四十年以后,这块地方变成了台北市安东街412巷,多年以后再变为瑞安街今天的巷道,而这个外省人的尸骨,也早就不在这里了。
这个外省人被绞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八岁,一般记录是三十一岁。他是广东镇平人,十八岁随祖父来台湾,并在苗栗公学读书。四年后回广东家乡教书,又转赴新加坡做中华学校校长、印尼巴达维亚(雅加达)做中华学校校长。这些教育性职业,其实并不使他满足,他另外起劲干的,却是一波又一波的革命大业。
他在离开台湾返回故乡时,路过厦门,就秘密加入了中国同盟会,后来又参加了三二九黄花冈之役,幸免于难。辛亥革命成功后,他认为大陆的神州虽已光复,但是海外的神州,却在日本人统治下有待光复。因此他在1912年12月中,再度来台,这时候,他并不会说台湾话,但是本领高强的他,仍旧串连出一千五百多人的秘密团体,最后被台湾人告密、东窗事发时,有名或化名可稽者,就有四百多,其中被起诉的二百五十九人、不起诉的一百五十三人、被判死刑者六人。这个外省人临死前,坦然接受访问,他说:“我并非对我的死刑判决,感到不服。事至此,尚不服罪,非男子本色。古语云‘人一世,花一春’,大丈夫不为名,徒憧于浊世,何益之有。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以笑迎死者也。”他的最后遗言是:“不死于家乡,永为子孙纪念;而死于台湾,永为台民纪念耳。”
这个“永为台民纪念”的外省人,就是罗福星。
罗福星死后七十五年,新一代的外省人起来了。他们之中凤毛麟角之士,“不死于家乡,永为子孙纪念;而死于台湾,永为台民纪念”,以福建林森的郑南榕做得最轰轰烈烈。不过,罗福星之为台湾而死,据他在1913年写给他祖父的信,目的在“振兴已隔绝多年祖国之恩义,结合同胞之情谊,鼓舞台民之思想,增进祖国崇拜之意念”;可是郑南榕正好相反,他之为台湾而死,却是要台湾与祖国分离。
前后七十五年间、在生死线上,同为台湾做烈士,可是目标却如此南辕北辙,足见今昔见识之不同,差距是何等之大!也足见七十五年来,日本小家气教育与国民党败家子教育的惑人之深!在这种教育下,台湾地区的人,格局变狭小了,徒以做“自了汉”为已足、以远离祖国为得计,虽智如郑南榕老弟者,亦浑然堕其术中而不自觉,妄以台独为天下倡。虽然死因与罗福星迥异,但是死事却与罗福星毕同,在外省人做烈士一点上,足以骄人而自豪矣!南榕老弟英灵未远,特写罗福星死事以归之。
198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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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南榕生哀死难荣
我的二十多年小老弟郑南榕4月7日自焚殉道后,他的尸体,被折腾了一个月零十二天,终于在昨天“五一九”之日,抬棺抗议式的予以出殡火化。
“五一九”对南榕说来,意义非比寻常。三年前的3月里,他跟我讨论“五一九绿色行动”,当时他想获得党外公政会(民进党前身)的支持,可是自尤清以下,党外政客们都不支持他。不但不支持,反而变相以团体名义发言,表示“党外也不打算加入”,以取媚于国民党。可是,到了南榕把“五一九绿色行动”造成声势,尤清之流也不得不赶来做秀虚晃一着了。何况,耐人寻味的是:尤清之流的到来,据南榕告诉我,是别有“使命”的。“使命”就是有意要把“五一九绿色行动”的“抗议”“示威”层次,降低到“请愿”“示弱”层次,借以再度取媚于国民党,这种居心,真未免太那个了!更等而下之的是康宁祥,他竟以“慰问”的身份前去,——别人运筹帷幄、出钱出力,他却以“慰问”的身份,粉拳绣腿,他真忘了自己是谁了。他竟要做旁观者呢!
事后我写文章对这些党外政客有以谴责。尤清写信来辩,说你李敖先生没参加五一九云云。我再写文章正告他:“五一九绿色行动”,我早就声明不参加,不但这种集会我不参加,任何集会我都不参加。我要挺身去做我打击国民党的独立作业。小朋友在被老师逼功课时,不该说老师你自己为什么不做功课。——老师做过他的功课,老师有老师年龄要做的事。老师在坐牢时,小朋友又在哪里啊?别说孙中山为什么不参加黄花冈之役吧,孙中山伦敦蒙难时候,参加黄花冈的小朋友又在哪里啊?请尤清先生不要数典忘祖,今天你们这些党外新贵得以这样英姿风发、安全无比,别忘了是二三十年来多少党外先进流血流汗流泪的代价!自己享受到光明,却忘了或奚落那些在黑暗中执烛的人,这种新贵,是要反省反省的。尤清先生是党外的最大受益人,就请先带头反省反省,为台湾人做番知耻的示范吧!
我的文章发表在郑南榕的杂志上,南榕还亲笔写了一段秘辛。点化尤清之流的对李敖缺乏认识。南榕写道:“对‘五一九绿色行动’,李敖先生曾鼓吹鼓励,并捐助十万元。5月17日到19日,李先生且被国民党情治人员在家门跟监三天。足见国民党是比党外更‘认识’李先生。”
我捐给南榕搞“五一九绿色行动”的十万元,来源颇为有趣。那是我告国民党议员郁慕明诽谤的战利品。郁慕明最后以道歉、赔款同我和解,并成为朋友。我借花献佛、“因粮于敌”,把十万元捐给党外。我交给南榕的时候,南榕说:“李先生你捐了这么多钱,整个的宣传费用,都解决啦!”后来得知参加者每人身上配贴的圆形五一九绿色标志,都是“郁同志”出的钱!
“五一九绿色行动”窜起一些坐享其成的党外新贵,朱高正便是其中之一。朱高正在龙山寺现场,上身配贴绿色标志,异常活跃,但是动作下流,偷踢女警察,令人痛感他格调太低。后来我劝南榕说,应该避免使格调太低的人跟你扯在一起,这样对争取自由民主没有好处。
“五一九绿色行动”以后,南榕把跟我在一起共同奋斗的主力——“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加以转向,他投入太多的心力搞政治活动,我却忧虑他被“道旁儿”左右,而难以长保高等知识分子的清醒与澄明。他打了朱高正一个耳光,但是,该打耳光的又岂止朱高正?在南榕死前,他已陷入“道旁儿”的左右而不能自拔;在他死后,各路人马又蜂拥而出,他生前看不起的党,竟封他为“灵魂党员”;他生前不屑顾的教,竟谥他为“主内弟兄”,并不由分说,以基督教仪式,为他办丧事,四处遍挂民进党党旗。所有格调太低的“武打派”“槟榔派”“耍猴派”……也都假南榕之名,以为送丧。而他生前横眉冷对的党棍、讼棍与教棍,却个个身披黑衣、上书白字,以为肃杀之爱,看来阴寒袭人。我知南榕、我思南榕,南榕生哀死荣,斯荣实以辱之矣。哀哉!
198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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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与情报局
《新新闻》周刊总主笔、有诽谤前科的王杏庆(南方朔),在今年5月号的李怡主持的《九十年代》月刊上,以“南民”为笔名,发表《第一个台独烈士?——郑南榕》一文,其中有一段谈到郑南榕的出身,真是石破天惊。王杏庆说:“郑南榕算得上是‘台湾的异数’。就省籍而言,他是‘台湾的外省人’;就出身而言,他早年曾在国民党体系的情报局受过训,这样的出身,使得他在‘被迫害传统’深厚的党外一向受到怀疑。尽管他对情报局受训的这一段历史并不隐讳,并解释自己当年的选择是‘进入国民党的最里面探听虚实’,但这样的出身终究令人难以释怀。”
郑南榕是台湾反国民党人物中,形象最纯正、态度最坚决的人,如今在他自焚殉道后,竟生前以“国特”闻,虽然对“国特”成性的人说来,不以此为辱,但对郑南榕说来,却是奇耻也,这还了得!可是,郑南榕已死,不能说话、抗议了,他的自由时代系列杂志社同仁,乃去电查问,据10号出版的《自由时代》总号二八〇期林乾义的报导:“王杏庆‘捏造事实’的功力果然不同凡响,在这短短不到一百六十字的内容中,他先造出郑南榕‘出身情报局’一事,再以‘郑南榕自己的解释’来套牢这件‘事实’。王杏庆真不愧是出道十几年的老记者,不但能够下笔伪造事实,还能伪造得‘有凭有据’。只可惜经过本刊记者锲而不舍的追问,王杏庆却提不出任何证据,只能推说是他‘听很多党外人士这么讲的’,并一再以‘有事’要求‘不要再谈了 ’……”
我想,为王杏庆计,他有责任从所谓“很多党外人士”那儿找出证据,以洗掉“捏造事实”的指控,否则的话,如此“提不出任何证据”,必导致他专栏信用的破产。白纸黑字说郑南榕“并不隐讳”自己出身情报局,且对人有以“解释”这件事,不但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郑南榕是我认识二十多年的小老弟,说他有这种不名誉的出身,是绝对不正确的,我本人就是最权威的证人。不过,在王杏庆没公开交出“很多党外人士”以前,我不会用“捏造事实”来下断语,我愿意等待真凶亮相,知道到底“很多党外人士”是些什么人。我想,纵使王杏庆能够交出他们的名字以自脱,王杏庆本人也难逃专栏信用的动摇,因为郑南榕毕竟是真金不怕火炼的啊!
由于王杏庆这篇专栏发表在李怡主持的《九十年代》月刊上,李怡的相对责任,也就一无可逃。当林乾义也打电话向他求证的时候,他答以“我想我们不可能对每一件‘事实’都经过查证”。林乾义再问他:“那为什么贵刊不经过查证,就刊登郑南榕‘承认有在情报局受过训’?”李怡的答复是:“因为这篇稿子来的时间比较晚一点,所以就没有查证。我觉得如果你有什么意见,可以来个信更正。”
李怡的态度,显然是有问题的。郑南榕是已死之人,死人又何从更正?若说要等到别的活人“来个信更正”才予以更正,别的活人如果不管闲事,则死人被诬,就成定局矣!这叫什么道德!
像这样重大的、严重的有关一位死者名誉关键的事,李怡实在是有“经过查证”的责任的。何况,以他跟情报局的不可告人关系,查证起来,又有何难?试看1985年2月号《九十年代》上,李怡刊出的所谓江南七封情报信,岂不是情报局提供给李怡的?李怡在“有关七封情报信的说明”中,自承这些信是江南写给“台湾情报机构”的,这一自承,正如江南夫人崔蓉芝女士所说:“李怡的本事真不小。问问他,是怎样拿到国民党情报局的秘密档案的?”而收信人夏晓华也对江南给他的私函,为何落于情报部门手中,表示“不解”。——除了证明李怡私通情报局,而获得此独家情报外,又何来其他解释?
由江南死后,李怡代情报局做海外工具,大施“抹黑战术”(smear tactics)的“前科”看,这次把老法子用在郑南榕头上,也不令人意外。最令人恶心的是,明明是自己勾结情报局,却在别人死后,一一送进情报局以邀国民党光宠,这种心术,未免太可议了吧?
198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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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郑南榕旧信
今年4月8日,我写《郑南榕死矣!》,提到“二十多年前,他来看我,但我并无特别印象,原因是我虽不阴阳怪气,但有‘洗脚戏门生’那种孤傲,以测验人,南榕似乎没有通过我那种奇怪的测验方式。但他并不灰心,十多年后,在我第二次政治犯出狱后,他又来了,在‘紫藤庐’里,他走过来向我打招呼,我重新回忆了这个穿短裤的怪朋友”。
这一年是七年前,1982年。在“紫藤庐”重晤后,1983年3月21日,郑南榕有封信给我,信中倒有谈笑之言,不像他后来变得那么严肃。
信中说:“去年8月4日到贵旧居向你致最高的敬意,纪念你重新恢复十四年前跟我提到的战斗意志。不料第二天,就发生《深耕》小党工们不愿以战斗检验党外的糗事。原本想结交你这个好朋友的如意打算,到8月底又因为你宣告隐而不退而打消。所以到现在我还不是你的朋友,只是你的‘评论家’。”信中提到我十四年前跟他提到的话,十四年前该是1968年,于今二十一年前,他那时候正是大学生。
信中又说:“我们姓郑的,在中国史书上有个鼎鼎大名的祖先,名叫‘子产’。我说你是留给我们后代子子孙孙的遗产,因此该封你一个外号叫‘子产加孙产’,比我那位祖宗多一宗财产。看在这个伟大封号的面子上,请你为林世煜及邓维贤的杂志写文章吧!不然,他们的杂志销路不好,就要折扣我的稿费。稿费少,那个我每天5点半赶着去探望的漂亮可爱的小妞,她的礼物、她的玩具,我就得少买给她。那么漂亮可爱的小妞,你忍心让她少收一些礼物吗?”信中提到他的小女儿,可以看出他们的父女之情。
信中又说:“近来见你的大作上,常常提起我们‘在乱世之中’。国民党也说我们现在是身处乱世之中,所以他们一宣布戡乱,就是三十六年。到现在,这个乱世他们还无能戡平呢。这一部分,你同国民党是共一见识。看看美国,他们三五年就有个总统或政治领袖遭暗杀;再看看日本,他们的首相之尊,也因收受贿赂的罪嫌闹上法庭。美、日两国的政府也没有宣布他们是在乱世之中,难道在我们这个小岛上就非得宣布‘在乱世之中’,你跟国民党才能一起过日子?”“我笔下‘党外不入流’的李敖,何必跟国民党共‘乱世’的潮流。像你这般特立独行的英雄好汉,应该自成一个特立孤行的党外‘独流’,横冲直撞国民党的‘毒瘤’!”“近日看到大作上自号党外的‘单干户’,我就知道你已经摸清楚我叫你‘党外不入流’的真正用意了。”
在谈过自由主义以后,信中又说:“我曾经对邓维贤说,台湾目前这种政治局面,留在台湾四十岁以上的人,要集体负其责。以这种政治代沟的观点来评断政治人物,没有被关进国民党大牢中的康宁祥难辞其责。至于四十八岁的李敖先生,被国民党判十年刑期,可以折算十年青春,今年正好是三十八一朵花,还没有被打入四十以上的待罪之群。你跟我们一样还是新生代!”
信中还谈到“我们一票新生代的党外”的运动,要我“批评建议及‘指教’”、还谈到预定我的第一百万册著作中“最后那五百本”,并告诉我他写了一篇《吐李敖一口乱谈》,给《民主人》杂志发表,“随函附上影本,以供笑鉴”。
信后落款是“一个岛国小民郑南榕,3月21日晨胡诌一些褊狭之见”,显然是针对我批评台湾在先天上有“岛国的褊狭之见”(insular prejudice)而来的。
今早重读这封旧信,摘其要语,以追念这个老朋友。
1989年10月13日
附录一
致李敖的第一封信(郑南榕)
李敖先生:
去年8月4日到贵旧居向你致最高的敬意,纪念你重新恢复十四年前跟我提到的战斗意志。不料第二天,就发生《深耕》小党工们不愿以战斗检验党外的糗事。原本想结交你这个好朋友的如意打算,到8月底又因为你宣告隐而不退而打消。所以到现在我还不是你的朋友,只是你的“评论家”。
我们姓郑的,在中国史书上有个鼎鼎大名的祖先,名叫“子产”。我说你是留给我们后代子子孙孙的遗产,因此该封你一个外号叫“子产加孙产”,比我那位祖宗多一宗财产。看在这个伟大封号的面子上,请你为林世煜及邓维贤的杂志写文章吧!不然,他们的杂志销路不好,就要折扣我的稿费。稿费少,那个我每天5点半赶着去探望的漂亮可爱的小妞,她的礼物、她的玩具,我就得少买给她。那么漂亮可爱的小妞,你忍心让她少收一些礼物吗?
近来见你的大作上,常常提起我们“在乱世之中”。国民党也说我们现在是身处乱世之中,所以他们一宣布戡乱,就是三十六年。到现在,这个乱世他们还无能戡平呢。这一部分,你同国民党是共一见识。看看美国,他们三五年就有个总统或政治领袖遭暗杀;再看看日本,他们的首相之尊,也因收受贿赂的罪嫌闹上法庭。美、日两国的政府也没有宣布他们是在乱世之中,难道在我们这个小岛上就非得宣布“在乱世之中”,你跟国民党才能一起过日子?
我笔下“党外不入流”的李敖,何必跟国民党共“乱世”的潮流。像你这般特立独行的英雄好汉,应该自成一个特立孤行的党外“独流”,横冲直撞国民党的“毒瘤”!
近日看到大作上自号党外的“单干户”,我就知道你已经摸清楚我叫你“党外不入流”的真正用意了。
离开台大哲学系以后,我就一直劝人少谈“主义”。尤其是碰到《深耕》的小党工们,最讨厌他们谈主义,他们一谈主义,杂志销路就直线降下来。不料见到你近日出版的《千秋评论》,也在上面大吹自由主义。鼓吹自由是好事,吹自由主义那可不必吧?我们写的东西,又不是学报里的学究论文,也不是政党的文告,主义何必常挂嘴边?邓维贤常常把自由主义挂在嘴边(幸好他很少把主义挂在笔下),不幸的是他又否决你在《政治家》杂志上发表《党外与混蛋》一文的自由,闹得自己灰头土脸。
我曾经对邓维贤说,台湾目前这种政治局面,留在台湾四十岁以上的人,要集体负其责。以这种政治代沟的观点来评断政治人物,没有被关进国民党大牢中的康宁祥难辞其责。至于四十八岁的李敖先生,被国民党判十年刑期,可以折算十年青春,今年正好是三十八一朵花,还没有被打入四十以上的待罪之群。你跟我们一样还是新生代!
这个月我们一票新生代的党外,正在极力推动党外民主化运动(不是党外民主运动),想要谋解党外内部的纷争,建立内部的民主程序,详情请参看《民主人》杂志第四期。切盼先生也在《千秋评论》书上提供一些批评建议及“指教”。
你所作的书,合计起来,有没有卖到一百万册?目前大概还没有到这个数目?将来接近到一百万册的时候,务请大做广告、大为吹嘘一番。而且,留最后那五百本卖给我,我先预约订购了。到那时,一定要跟国民党的总裁言论集、主席言论集之类的“大作”比一比,看看是谁先“卖”到一百万册了。
今天另外作成一文,《吐李敖一口乱谈》,要给《民主人》杂志,随函附上影本,以供笑鉴。
敬祝
长保平安
一个“岛国小民”郑南榕3月21日晨胡诌一些褊狭之见
附录二
吐李敖一口乱谈(郑南榕)
——答客问
■从去年3月你在《政治家》第二十五期发表《李敖,不要走!》之后,李敖与党外新生代之间又发生许多糗事,怎么不见你发表这一方面的评论?
□李敖跟《政治家》杂志及邓维贤结梁子的事情,起初我并不晓得,直到邓维贤在杂志上发表李敖给陈锡福的信。可是《深耕》不肯登载李敖那篇《战斗是检验党外的唯一标准》,当天中午《深耕》一票人从李敖那儿回到社里,我就得悉,当场气愤拍桌子大骂林世煜:“不敢登,就不要当总编辑。换我当总编辑算了!”后来,林正杰在《政治家》杂志正式公开向李敖道歉,才稍解我的怨气,继续为《深耕》写文章。至于邓维贤到现在一直没正式公开向李敖道歉。邓维贤是个死要面子的人,又多书生之见,他也不想想杂志缺了李敖文章,销路就会比较不稳定。万一亏损了,他难道要找国民党来补助吗?不找人补助,又死要面子,将来注定会失业外加倒闭。
另外,我要提醒你,李敖跟《深耕》如胶似漆的那一段“放火的,不要变成放水的”的日子,我曾说李敖是“党外不入流”的。
■你怎么这样骂李敖呢?
□那不是骂!那是预言,而且预言在两个月以后就实现。我说李敖是党外不入流,是指出他在党外不入任何一个流派。其实,李敖自己当月出版的《千秋评论》,就有这样的自许。他的《党外与混蛋》一文,就一针见血地提醒党外不要陷入“国民党化”而不自知,他说:
第一项点化是警觉国民党的圈圈症。
明武宗戏李凤姐,说他身在北京城大圈圈里的小圈圈,小圈圈里的黄圈圈,这种圈圈症,实在是国民党意识形态的重要特色。国民党喜欢搞小圈圈,喜欢搞小圈圈,对一地一省一党一派的人也许有暂时的好处,但对整个国家说来,对真正的“天下为公”说来,一定有长远的害处。台湾在地理上是一个岛,一个大陆边上的小岛,不管怎么放大,先天上,“岛国的褊狭之见”(insular prejudice)总有它的比例。这种褊狭,配上外来的小圈圈,自然也就你圈圈我也圈圈。这种演变,是三十三年来在朝在野的最大悲剧。三十三年来,大家都变得鼠肚鸡肠,缺乏大气派,根本症结,就是圈圈症的作祟。国民党的圈圈症,固然积重难返;党外人士的圈圈症,也正方兴未艾。
两个月后,李敖宣称隐而不退,最近甚至自号“党外单干户”,证明他是不入党外任何一个小圈圈的、不入党外任何流派的——他是“党外不入流”的。他能自号单干户,就是充分体会我那“不入流”的预言,我不是骂他。
■听说李敖转载你那篇《李敖,不要走!》在他的《千秋评论》上,你很生气,要求每个字付五块钱的酬劳?
□我写信给邓维贤说,考虑投稿到李敖的《千秋评论》,但是每字稿费应比《政治家》的高,要五块钱。我这纯粹是殷海光书生之见的翻版!杂志上面的文章,如果杂志版权页上没有载明不准转载,就不能禁止别人的转载。我生气也没办法。
■李敖认为你说他是国宝……
□对不起,打断你的话。我从来没有说他是国宝。李敖是哪一国的国宝?李敖不屑做“中华民国”的国宝,“中华民国”也不肯敦聘他做国宝吧?李敖应该立志做个“现世宝”——现代世界级的文化瑰宝。李敖不该老是坐在中国井里头观天下。这样的青蛙,即使是特大号的,也还是只有“井蛙之见”。蛙见哪里比得鹰见呢?李敖至少应该学殷海光的志气,想做世界级的思想家,鹰见隼扬光照寰宇,即使做不到,也不会成为青蛙。
李敖是我们留给子子孙孙的遗产,代代相传万年亿载。目前李敖的志气还小,只敢想留名后五百年,领先前五百年。只敢写《千秋评论》,做千秋大梦。我希望他的志气要就要特大号的,做个万年亿载的世界宝,在时间方面是子子孙孙代代相传李敖思想,在地理方面是各国各地争相传阅李敖文章,这才叫做大志。李敖现在已经年近五十,立下这种志气,也可说是“大志晚成”。
■第四期的《民主人》杂志,有篇文章说你“在采访与人物评论方面,有独到之处”,愿不愿再评论李敖这个人物?
□当然愿意。李敖是我最喜欢评论的家伙。这一年来,李敖有个毛病,喜欢谈“乱世”,所以我要吐李敖一口乱谈。李敖谈乱世可以举以下他的两篇文章为范例。
在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十二期《牛刀·警察·抓》,他写给吕国民的信《为什么活一百岁?》信上说:
国民弟:
你寄来的讣闻早就收到了,今天是你家老太太(我们北方用“老太太”是尊称)公祭安葬的日子,我人不能去(我不参加婚丧喜庆),但写这信表示我不是“无情”的。你家老太太享寿九十有一,真叫我们羡慕得要死。在乱世里能如此长寿并寿终正寝,真是好命。所以对她老人家的死,我的感觉,自然不必哀戚了。
又,在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十八期《大头·小人·影》,他写给王荣文的信《乱世中的一个感想》,信世全以乱世为主题,其中有一段说:
你也许会怪我别扭、矫情。其实这是爱惜生命之道、充分发挥打击力之道、乱世中不失掉自我之道、也是“看破红尘”仍要独力救世之道。此中真意,也许要多年以后,才能为一般人了解。
这两段文字,证明李敖认为目前我们是“在乱世之中”。这种“乱世观”,与国民党的政治哲学有异曲同工之妙,国民党也是硬着嘴巴说,目前是乱世。先举一个最新鲜活跳的例子,今年三月十七日国民党的行政院长在立法院答复黄天福的质询时,说:
个人认为过去这六个月内,大家就国是的热烈讨论和沟通,已经获致了若干的效果。绝大多数人士都同意了下面的两项沟通大前提和基本原则:
一、遵守中华民国宪法,实行三民主义。
二、肯定当前国家现况乃属于非常时期,而非承平时期。
“非常时期”只是“乱世”的软性说法,所以李敖也是这“绝大多数人士”的一员。国民党硬性的“乱世”说,我们可以参考去年十月十九日孙运璿在立法院的说话:
由两次院会,若干委员所提出质询中可知,行政院与这些委员之间还未建立起“共识”,因此大家对于许多问题都有不同的看法。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方面是我们现在处于动员戡乱时期,对于国家而言,这是一个非常时期,共匪在对岸无时无刻不在处心积虑的欲以各种方法来颠覆我们、吞并我们,而且其所用的方法,不是一般正常的战争与和平的手段,而我们在此时如果仍用正常时期所采行的许多体制与法令,就一定会感到无法因应敌人对我们的阴谋,因此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在非常时期,即宪法所称的动员戡乱时期,仍然能够积极的实施平时的宪法。究竟如何才能把握到其间适当的分际,就是一个共识的问题。
硬性的说法,“非常时期”就变成“动员戡乱时期”。“共匪在对岸无时无刻不在处心积虑欲以各种方法来颠覆我们、吞并我们”,这就是国民党宣告我们“在乱世之中”的理由。李敖虽然在“乱世”这一个世界观上面,与国民党有共识,可惜李敖并没有明确地宣布他感叹“在乱世之中”的理由。
■李敖为什么会在“乱世”这个重要关键与国民党有共识?
□大概是李敖被国民党乱判他叛乱有难分难解的关系吧。李敖到如今还没有写出来他当年被国民党抓去当“叛乱犯”的来龙去脉,这段他与国民党之间的关系还是“不可告人”的。
但是李敖没有看破,“我们在乱世之中”是国民党不肯改革当前政治现状的哲学基础。哲学里头有“宇宙观”“世界观”……等等,身在“乱世”就是一种世界观,以此身处在乱世的观点,来观照当世诸般杂象。
李敖认为他“在乱世之中”,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对照他最近发表的自传,可以分成诞生、生长及成年生活三个部分来检查:
一、他是诞生在乱世之中。他出生在东北,那时候的东北是日本控制之下的满洲国。照历史的说法,他一出生就是“遗民”,所以诞生在乱世之中可以成立。
二、他是生长在乱世之中。李敖在1949年十四岁那一年,才随着全家“避秦”到台湾,他的童年、他的成长岁月等于是在40年代中国大陆的乱局之中度过。所以生长在乱世之中也可以成立。
三、他是成年之后生活于乱世之中?李敖说“在乱世之中”,大致上以他这一阶段的生活为张本。国民党也说他们到现在“戡乱”还没有完毕,我们还是在乱世之中。李敖的说法,变相地在为国民党的“不改进政治现况”提供哲学基础。
再按地理区域,来检查李敖“在乱世之中”的说法。以美国这个地区为例,他们每隔个三五年就有总统或政治领袖被暗杀,可是没有人说美国目前是在乱世之中。以日本为例,他们的卸任首相,以首相之尊都被检察官送到法庭内追究贪污罪嫌,可是也没有人说日本是在乱世之中。再说李敖从十四岁“避秦”到台湾,忽忽三十四个年头,也没有离开这个小岛一步,所以他所说的乱世之地,八九不离十是指台湾。
■对,李敖所说在乱世之中,是指现在的台湾。但是这也没有错啊!
□这个哲学错误可大了,大得像“福如东海、寿比南山”那样大。国民党在台湾当政,一直想“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地不思民主。这种不思民主的执政基础,就得靠“我们还在乱世之中”的世界观来支撑。我们这些战后出生的新生代,看到的只有台湾的太平盛世。我们每年偶尔看个一两次国民党判人叛乱。三十年来,国民党办了不下百次的“叛乱案”,乱判不止千人。可是,这不能证明台湾就是“在乱世之中”。乱世并非连续剧,三十五年前在中国大陆上演的乱局,并没有在台湾年年连续上演。李敖在这一点不应该跟国民党“共识”。
■可是国民党乱判他、判他叛乱,他坐了十足五年八个月的“叛乱狱”,他当然会认为自己身“在乱世之中”。
□李敖一直说台湾这个小岛上的人有岛国小民的褊狭之见,李敖自己却显然有“大国大人的褊狭之见”。出乱子的显然是在中国大陆上,他又何必硬扯台湾这个小岛是在乱世之中。像我这种战后出生的岛国小民,一生当中除了上福隆海水浴场游到海里,从来两脚没有离开台湾这些小岛。我都有那么宽大的心胸,敦促他去做个现世宝——现代世界级的瑰宝,他又何必老是坐在中国井底观天下?以历史家的责任而言,李敖更不该为了国民党乱判他叛乱,就说他在台湾是在乱世之中。国民党再多判千百个叛乱案,后世的史家也会说这三十年来的台湾是太平盛世、是承平时期。国民党以乱世作为政治不思民主的借口,李敖又何必跟他们共一见识?李敖应该快快忏悔,与我这般的岛国小民共承平时期太平盛世之识!
去年8月底,李敖宣告隐而不退之后,陆续有朋友读者相询李敖的近况、李敖的观点,甚至李敖的住处。我不是李敖的朋友,只是他的“评论家”。这篇答客问,就是累积一年我看李敖《千秋评论》的读书报告,加上回答朋友相询有关李敖的问题,综合整理而成,借以报慰朋友与读者的垂爱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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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南榕论林正杰拆滥污
1985年3月24日,我有公开信质问林正杰,其中谈到财务方面,质问“林正杰为什么向国民党议长张建邦秘密借钱?”“林正杰怎样向帮他忙的沈登恩逼债?”“林正杰从李敖身上赚的钱都怎么开支掉了?”“林正杰和陈文成基金会、《深耕》杂志社的财务疑案如何了?”……公开信发表后,林正杰答复,但是说不清楚,无以服众。这年4月22日,郑南榕乃对此进一步追查,他写了一篇《拆了滥污,还不认账!——驳斥林正杰对〈深耕〉财务的谎言》,发表在《民主天地》第八期里。
郑南榕首先写道:“《前进时代》周刊第十五期(4月13日出版)刊出《莫须有——林正杰谈李敖式的复仇》,其中林正杰谈到《深耕》杂志社的财务疑案。本刊为发掘事实真相,特地采访许荣淑、吴乃仁等有关的当事人,以对读者有所交代。《深耕》杂志创刊时由黄石城担任发行人,林正杰担任社长。黄石城当选彰化县长后,依法辞去发行人职位,改由许荣淑担任发行人。林正杰当选台北市议员后,仍继续担任该社社长,直到他赴美迎娶杨祖珺回来,才辞去社长之职,另行创办《前进》。交接当时,许荣淑聘请吴乃仁为社长,陈信杰为会计兼发行主管。有些党外朋友认为,林正杰与李敖对质《深耕》财务疑案,是‘私人恩怨’,不值得党外杂志花费篇幅报导。我们认为,党外至少必须从财务上有清廉的操守做起,才有资格谈组党、谈与国民党竞争执政,赢取民心。因此,我们访问本案的几位当事人,为这一件《深耕》财务疑案留下证词,以供党外来者为鉴。”
在访问中,许荣淑说:“问题是在林正杰从美国回来后爆发的,他对我说,杂志每个月赚三十万,总共赚了二百多万。我从来不知道杂志赚钱,从来没有看到钱,我只是一直开支票出去,林丽霞来向我拿现金,钱都是她在管。既然林正杰说,杂志每个月赚三十万,我就要他妹妹公开财务状况。林丽霞拖了两个月,一直交不出来,一问她,她就哭,我也不忍心追究。”“林正杰从当社长起,每月领薪,直到《深耕》停刊。他当选市议员后,说没有能力养服务处,要求他的服务处放在杂志社内,房子的开销由杂志社付。林正杰的私人秘书于良骐的薪水,每月一万七千元,也由杂志社付给。想想看,那时候我自己都没有秘书呢!”“累积林正杰三年来的讲话,他讲话的公信力如何,我想大家都了解。”
从许荣淑的谈话中,证明了林正杰每月都拿社长的钱。林正杰答复我说他只“领过三个月的薪水”,自属不实之言。至于其他的财务情形,从许荣淑的苦水中,我们当然更能明白了。
在访问中,陈信杰也指出林正杰的妹妹的账目“很乱”,“林正杰市议员服务处和杂志社的账都在一起”。
吴乃仁也指出:“我在林正杰走后,才担任《深耕》社长。许荣淑请我帮忙查财务。我是听过许荣淑抱怨,抱怨了很长的时间,但有些事也拿不出证据来,许荣淑也没办法。”“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闹得很不愉快。”“林正杰的市议员服务处和杂志社并在一起,房租由杂志社付。林正杰在《前进》上反驳李敖的文章中,没有提到他的秘书于良骐的薪水是由杂志社来付。”
从上面这些摘录中,我们可以看出郑南榕是多么认真的朋友。他看到林正杰在那边瞒天过海,他在这边就要查个水落石出。他绝不允许林正杰这种人占了便宜又卖乖,他绝不允许。
1989年10月17日
附录
拆了滥污,还不认账!(郑南榕)
——驳斥林正杰对《深耕》财务的谎言
《前进时代》周刊第十五期(4月13日出版)刊出《莫须有——林正杰谈李敖式的复仇》,其中林正杰谈到《深耕》杂志社的财务疑案。本刊为发掘事实真相,特地采访许荣淑、吴乃仁等有关的当事人,以对读者有所交代。
《深耕》杂志创刊时由黄石城担任发行人,林正杰担任社长。黄石城当选彰化县长后,依法辞去发行人职位,改由许荣淑担任发行人。林正杰当选台北市议员后,仍继续担任该社社长,直到他赴美迎娶杨祖珺回来,才辞去社长之职,另行创办《前进》。交接当时,许荣淑聘请吴乃仁为社长,陈信杰为会计兼发行主管。
有些党外朋友认为,林正杰与李敖对质《深耕》财务疑案,是“私人恩怨”,不值得党外杂志花费篇幅报导。我们认为,党外至少必须从财务上有清廉的操守做起,才有资格谈组党、谈与国民党竞争执政,赢取民心。因此,我们访问本案的几位当事人,为这一件《深耕》财务疑案留下证词,以供党外来者为鉴。
许荣淑:林正杰说杂志社每个月赚三十万,我要他妹妹公开财务状况,她拖了两个月交不出来,一问她,她就哭。
林正杰,我看他长大,我比他长一辈,我不愿以大人的身份来和小孩计较这件事。大家都说我是《深耕》的老板娘。由我或林正杰来谈这件事都缺乏公信力,我们都是当事人。最有公信力的是当时管过财务的人,当初是林丽霞(林正杰的妹妹),后来由陈信杰管。他们两人中途交接,林丽霞交不出账来。后来由林丽霞的男朋友余岳叔帮忙做账,也就是“做假账”。另外,《深耕》的人,包括社长、副社长、总编辑,人人都知道这些情形。
发行部门也有问题,有时不知书发到哪里去了,没有账单,无法向书报社收钱。
问题是在林正杰从美国回来后爆发的,他对我说,杂志每个月赚三十万,总共赚了二百多万。我从来不知道杂志赚钱,从来没有看到钱,我只是一直开支票出去,林丽霞来向我拿现金,钱都是她在管。既然林正杰说,杂志每个月赚三十万,我就要她妹妹公开财务状况。林丽霞拖了两个月,一直交不出来,一问她,她就哭,我也不忍心追究。
《深耕》停刊后,当时结账,应收一百八十多万,账面赚五十多万,呆账却有七八十万。另外还有花莲的书报社倒了十几万。另外,担任发行的人也用了一部分钱去周转。
林正杰从当社长起,每月领薪,直到《深耕》停刊。他当选市议员后,说没有能力养服务处,要求他的服务处放在杂志社内,房子的开销由杂志社付。林正杰的私人秘书于良骐的薪水,每月一万七千元,也由杂志社付给。想想看,那时候我自己都没有秘书呢!
累积林正杰三年来的讲话,他讲话的公信力如何,我想大家都了解。他结婚后,很听杨祖珺的话,和新生代处得不对劲,后来他离开《深耕》,去办《前进》。我代兼社长,两期后由吴乃仁担任社长,我任创办人。
陈信杰:交接时很乱,拖得很久,会计基本账目不完善,追查很困难。
我和林丽霞办交接的时候,很乱,交接时间拖得很久。这中间余岳叔帮忙林丽霞做账。
《深耕》的账目,开始是全由林丽霞管。后来比较大笔的项目由许荣淑支付,这方面没有问题。林丽霞支付细的项目,由于会计基本的账目做得不完善,我后来整理时,追查很困难。
我交接以后,主要是重新建立资料,整理出旧的大账目,细的账就没有办法追查。
林正杰市议员服务处和杂志社的账都在一起。
吴乃仁:林正杰服务处的房租人事开销,都由杂志社支出。
我在林正杰走后,才担任《深耕》社长。许荣淑请我帮忙查财务。我是听过许荣淑抱怨,抱怨了很长的时间,但有些事也拿不出证据来,许荣淑也没办法。
我听许荣淑说,林正杰从美国回来,对她说,《深耕》杂志赚了两百多万元。他要求许荣淑拿出钱来,帮他偿还办《进步》的亏损。许荣淑听了很惊讶,才知道杂志赚钱,就要林正杰的妹妹公布财务。在这以前,许荣淑从来不查财务。
查财务时,许荣淑要我帮忙,其实我能够做的只是把那些单据拿出来,做成简易表而已。那些单据开销的情况,都不是我能过问的。做出来的确实数字我不太记得。事隔许久,印象中好像是,账面上有八十几万的盈余,可是有五十几万的应收账款“收不回来”。这样扣掉,可能剩了一二十万元。这就不是如林正杰向许荣淑所讲的,赚了两百多万元。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闹得很不愉快。
林正杰的市议员服务处和杂志社并在一起,房租由杂志社付。林正杰在《前进》上反驳李敖的文章中,没有提到他的秘书于良骐的薪水是由杂志社来付。
我的印象中,有一次在吵的时候,许荣淑有个疑问,为什么发出去的书的数目,和印的数目差了一截;这中间是不是有问题?这也没办法查。
魏廷昱:我会把账目公开。
有关《进步》《深耕》财务,我要自己写,我会把账目公开,交给李敖发表在“万岁”评论丛书。
(《民主天地》第八期,198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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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榕,让你看家”
9月23日下午,叶菊兰由林永丰、颜锦福二位陪同,到我家“来看李先生”,承她好意,向我“报告”她出来竞选台北市立法委员的决定。我讲了一些真心话,适电话不断,她见我很忙,就先告辞了。
菊兰是台湾企业界最出色、最优秀、最务实的女性专业人才,她为了继承郑南榕的遗志,在南榕自焚后,毅然抛弃了台湾第一大广告公司——联广公司业务处长的高职与高薪,投身台湾政治界。这种转变,是很悲壮的。在南榕跟我办杂志的时候,我曾一再私下提醒他,办杂志迟早要办出麻烦,到时候别把太太和小女生赔进去,她们有她们的世界。南榕被张德铭控告,被逮下狱后,我亲自送十万元到他家里,给他母亲;另约菊兰和邱谦成(杂志社业务负责人)到我家,面致五十万元,告诉他们:杂志赔了钱,本来与南榕讲好各赔一半的,现在由我全赔,不要南榕赔了。菊兰谦辞,我强她收下。他们离去时,我送到电梯门口。那是菊兰第一次来我家。如今菊兰又来我家了,可是人世已非,南榕因办杂志,竟以身殉;菊兰人在江湖,甘涉风波,再送他们到电梯门口,我隐然不无若失之感:南榕走了,他把他的世界终于留给了她们。一家人幽明永隔,可是生死线外,两个世界却化为一个世界。是对?是错?是祸?是福?答案是复杂的,复杂得难以思考答案了。人人以行动代替了答案,周而复始以后,行动自然也就成了答案。
我劝菊兰以博大的角度诉诸选民,我想江湖之中,应该有人这样献言过。菊兰自己,本是博大的。看到竞选海报上以“请陪我打一场母亲的圣战”为主题,我暗中庆幸菊兰的明智。天下没有比母亲的关系更令人心牵梦萦、更令人欢欣和苦痛。大陆就是孤岛的母亲,照英国诗人约翰敦(John Dorme)的名句,每人都是大陆的一片,没有人是孤岛。任何土地的流失,大陆都要变小。母亲的圣战是愈变愈大,当然不是愈变愈小;母亲的圣战是“打拼”为了子女,反过来也一样;母亲的圣战不是同室操戈,也不是各自为战;母亲的圣战是赶走浪子的盘踞,而不是赶走母亲。这种圣战里有太多太多的痛苦,但明智的一家人,终会把它降为最低。燃烧的南榕是理想的升华,而不是燃烧的痛苦。不要自寻痛苦来燃烧,是圣战的第一面祭旗。
看了菊兰的那篇《南榕,让你看家》,深感它是那么动人。菊兰说:“这种悲恸是一辈子的,完全不能弥补,以一个妻子的立场,这么恩爱的婚姻生活,因为政治的残暴性而被迫终止,我希望所有反对运动者的痛苦到此为止,不要再发生在其他人家中!同时让所有的人省思,为什么有理想的知识分子要选择死亡?为什么一个成功的职业妇女要放弃过去许多既得的事业,走上这条路!”菊兰又说:“偶尔也有矛盾的情结。郑南榕的骨灰摆在家里,我每天出门时一定跟他挥手,对他说:‘南榕,让你看家。’晚上回到家,好累,对着他的照片说:‘今天好惨,让你害死了!’我家一进门落地窗旁,他的黑白照片,笑眯眯的,非常潇洒。我每次走在路上,很少看到有人能比他更‘缘投’,可是在他生前,很多人没有办法欣赏他。”
全世界的女性中,没有人能这样潇洒的处理这种人生的巨变。菊兰化痛苦为省思,化省思为行动,化行动为生死线上、幽明同路的深情。她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企业界的云彩;她挥一挥手,让南榕代她看了家。她代南榕走上了“理想的知识分子”没走完的理想,她是理想的子女,也是理想的母亲。
1989年11月4日晨
附录
南榕,让你看家(叶菊兰)
目前,我生活里比较重要的三个角色,第一,我是郑南榕的妻子。第二,女儿竹梅的母亲。照世俗的观点,也许不是很称职的母亲,但是对竹梅而言,我是很棒的妈妈。第三,我是我自己——叶菊兰,这三个字意味着某些意义:曾经是个很成功的职业妇女,有独立的人格和思想,我一直认为自己是很棒的!
就选举而言,我参选的政治意义在于延续郑南榕的遗志,希望透过叶菊兰这一个人的形象、声音和接触,让人了解郑南榕崇高的理念,能够带给社会和平、公理和正义,它充满希望,不是人们误解为激烈、幻想的,不存有世俗政客式的想法,以无私的心态,只要有心去做,它立即可见!
除此之外,“叶菊兰”本身就代表一个有能力的职业妇女,曾经是个有魄力、有决策力的主管,能领导人,能达到预计设定目标的女性业务主管。我过去在联广,可以参与决策性的决定,我也希望透过参选显现出——叶菊兰是有内涵、有实力的!可以参与“国家政策”的决定,为人民争取权益、为社会争取公义,至少代表人民的意识来说话。
目前很多立法者本身都是既得利益者,对弱势团体缺乏照顾,要让不同的人参与,重新分配利益。我不要像国民党的花瓶,为了女性名额,摆出表相的两性平等;也不是很单纯地只因为先生死了,以“受难者家属”代夫出征,这里面有郑南榕、有叶菊兰,还有我女儿的力量!
这种悲恸是一辈子的,完全不能弥补,以一个妻子的立场,这么恩爱的婚姻生活,因为政治的残暴性而被迫终止,我希望所有反对运动者的痛苦到此为止,不要再发生在其他人家中!同时让所有的人省思,为什么有理想的知识分子要选择死亡?为什么一个成功的职业妇女要放弃过去许多既得的事业,走上这条路!
参选之前,关闭在房间里面对三天三夜的自我冲突,我可以继续过着中产阶级雅皮式的生活,我可以逃避问题,却逃避不了良知,我可以全心照料女儿,却无法给她充满期望的未来,作为一个母亲,我觉得我应该保护孩子,如果我们的母亲那一代早一点站出来,关心国家社会所有不公义的事,或许,今天我就不会遭遇这种悲痛!
按照世俗的看法,我是一个孤单的女人,四十岁成为未亡人,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至今我仍然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南榕用他的死,来实践对台湾的大爱,同时让我们母女领受到许多人的关爱。
我认为两性平等是尊重对方的期许行事,而不是开车门这类服务,南榕一直强调表里如一,他是真正的尊重和平等。他和我初认识时,送我的第一本书就是《开放的婚姻》,我们认为夫妻之间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因爱而结合,但仍然要保留独立的人格、独立的思考和独立的经济能力。
我们家是相当讲求效率化,在家务分担上,谁看不顺眼谁做,没有人会相信,结婚十八年来,我没有烧过几次饭,南榕最爱上菜市场,他擅长蟹肉炒蛋。
年轻的时候,我想做吴舜文。我从小助理AE做起,骑着摩托车,做到联广最大的业务处处长。原先的目标是做总经理,我想带一群很难带的人,因为广告人最多变,并且要走在时代前端,广告界其实是带动经济的动力,具有高度挑战的刺激,对自己也是一种考验。现在,我放弃以前的目标,去接触政治——面对更复杂的挑战!
偶尔也有矛盾的情结。郑南榕的骨灰摆在家里,我每天出门时一定跟他挥手,对他说:“南榕,让你看家。”晚上回到家,好累,对着他的照片说:“今天好惨,让你害死了!”我家一进门落地窗旁,他的黑白照片,笑眯眯的,非常潇洒。我每次走在路上,很少看到有人能比他更“缘投”,可是在他生前,很多人没有办法欣赏他。(叶菊兰现任联广公司业务处长、郑南榕纪念基金会董事长、自由时代系列杂志发行人。本文由叶菊兰口述,黄露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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