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由招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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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裁中的民主

  19世纪英国的工业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n),根本上引起了世界经济与社会的改变。工业革命后,兴起了许多有钱的资本家,他们是所谓中产阶级。他们在有钱以后,要取得“权势”,所以努力争取政治上的保障和地位,因而开了近代西方自由民主政治的先河。

  19世纪的30年代,英国的议会已逐渐不完全是贵族和大地主的天下了。中产阶级以拒绝纳税等方法,鼓动风潮,造成时势。终于在1832年通过了改革议会法案,使英国的选民由四十三万五千人增加到六十五万六千人。这种优势——增加了二十二万选民的优势,终于使新兴的中产阶级们控制了英国的下议院,近代民主政治的趋势,从此便愈来愈明确了。

  在19世纪早期,正在英国在国内这样走向近代民主政治的当儿,欧洲正是反动势力的大渊薮。1814到1815的维也纳会议,正是这种反动的具体表现。英国、奥国、俄国、普鲁士、法国,都是这种反动势力的主宰者。但是这些反民主的逆流究竟抵不住民主的趋向与时潮,就在维也纳会议以后的三十三年(1815—1848)里,就有过十次革命运动:

  一、德意志学生自由统一运动。

  二、西班牙的革命。

  三、意大利的烧炭党活动。

  四、希腊的革命。

  五、法国的七月革命(1830)。

  六、比利时的独立。

  七、波兰的革命。

  八、法国的二月革命(1848)。

  九、拉丁美洲的革命(自1800年就开始了)。

  十、意大利的革命(1848年为奥国平定;1870年完全成功)。

  这些革命,都证明了这三十三年的世界变动多么剧烈,也证明了任何民族对反抗反动势力的压迫,都是心同此理的。

  1848年以后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发生(1914),其间也有不少自由民主的运动,反抗集权侵略的运动。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至少德国、帝俄、奥国、土耳其、保加利亚等国家暂时消失了明显的反动色彩,但是这股逆流,却慢慢在战后演变成新起的独裁势力,从1917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 (1939)二十二年间,独裁的势力如日中天,可列表如下:

  左派独裁——苏联的列宁(1919)与后来的斯大林。

  右派独裁:

  一、匈牙利的霍赛将军(Admiral horthy)(1919)。

  二、意大利的墨索里尼(1922)。

  三、西班牙的里韦拉将军(Primo de Rivera)(1923)。

  四、阿尔巴尼亚国王左古(Ahmed Zogu)(1925)。

  五、希腊派加洛斯(Theodor Pangalos)(1925)。

  六、波兰毕苏斯基(Joseph Pilsudski)(1926)。

  七、葡萄牙科斯塔(Comez de Costa)与后来的卡尔莫那(Carmoma)(1926)。

  八、南斯拉夫亚历山大一世(1929)。

  九、德国希特勒(1933)。

  十、奥国总理陶尔斐斯(Dollfuss)(1933)。

十一、巴西(1937)。

  十二、土耳其。

  十三、波斯。

  十四、日本军人专政。

  这些独裁的局面,在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只剩下苏联的斯大林,西班牙的佛朗哥(Franco)(1939年取得政权)等极少数的政权而已,比起当年那些“群雄并立”“独裁为尚”的风气,显然是衰落了。

  有历史眼光的人,必然可以了解近代的时代趋向是走向自由、走向民主的趋向,这是历史的潮流。任何反对这个趋向的运动与政权,不论它的一时的暴力多么强大,都不能扭转它的反动的与逆流的地位。

  身居反动的与逆流的地位的政权,它的悲剧脸谱,已经在强大的武力背后,呈现了如下的表现,可以囊括他们:

  一、用暴力维持政权。

  二、一党专政。

  三、特务横行,基本人权没保障。

  四、新闻、言论检查。

  五、限制本国人和外国人的出入境。

  六、约束文化交流。

  七、党化教育、司法、军队。

  八、偶像崇拜,经典信奉。

  九、统制经济。

  十、集会、结社、请愿等的不自由。

  十一、强迫集体劳动(如公社、奴工、集体农场)

  十二、鼓吹战争解决一切,敌视和平。

  上面这些“不开放”“不敢开放”的专制作风,都反证了独裁政权内心的恐惧,证明了他们对赤裸的暴力(Naked Power)也没有绝对的信任,证明了他们对自由民主的潮流,并不敢接受光明正大的挑战。

  在这样显明的历史潮流里,一个政权不能“顺流而下”而要“悍然自毁”,必然导致它自身的悲剧收场。重要的是,拥护自由民主的人,不要陪他们扮演这一出悲剧,要阻止他们硬演这一出悲剧。

  196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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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警论及附件

下面三篇文字,是我十八年前的作品,当时无法在台湾流传。第一篇《文警论》在海外刊出过。如今,十八年过去了,当时的文警们有的“叛党不归”了,像谢然之;有的“回归大陆”了,像马璧:有的“传宗接代”了,像今天的许多徒子徒孙。十八年后我发表这些历史文献,值得有心人仔细想想。

布鲁达克(Plutarch)记斯巴达立法者赖喀葛斯(Lycurgus)立下谕法,说斯巴达人不可以同一个敌人作战,因为战久了,敌人会学到你的战法,而成为杰出战士。十八年来,我最安全的是:我的敌人永远学不到我。——看了他们直到今天还是文警老套,他们真太笨了!

文警论

今日的中国,严格的说,没有所谓纯粹的“文人”,纯粹的文人早就饿死了,不饿死的也早就改行摆香烟摊了。今日中国舞文弄墨的一群,除李敖之流清高的一类外,大抵可分两类:

一、文丐类。

二、文警类。

所谓“文丐”,是一群新风花雪月忧愁哀怨的无病呻吟者,用狗屁的词汇与思路,整天写他们逃避现实的乞丐文。所谓乞丐,是向文字讨饭吃、用文字混饭吃、借文字发泄不值得发泄的情绪。他们满纸黑暗呀痛苦呀,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人间真正的黑暗与痛苦是怎么一回子事。他们只是在做“文字自淫”和“文字轮回”罢了。在这种“文丐”以外,另一类的无聊分子就是所谓“文警”。“文警”,顾名思义,就是“文字警察”,他们在古代叫“文学侍从之臣”,叫“御用文人”,在现代,叫“文化官”,叫“穿着制服的文艺工作者”(Artists in Uniform,这是梁实秋告诉我的Max Eastman的书),他们的使命除了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以外,就是提倡什么“战斗文艺”。所谓“战斗”,并不是使劲朝外面的敌人战斗,而是关起门来“同室操戈”——向与敌人根本对面的文化人放黑枪。故所谓“文警”,他们的使命有二:一是打击敌人,一是打击朋友。一般的趋势是:“文警”们大都花心血去打击后者,因为他们“出门害怕”,故只好缩在家里放冷箭,专门打击自己人。

“文警”爱打击自己人,按说这也不足为怪。因为“警察”之为物,原就是关起门来修理自己人的。警察不是“军人”,当然不能上前线朝敌人作战,他们只会消极地整一个“预备军官”,使这个军官不能西攻黑暗大陆,而是东去绿色小岛。

故“文警”全面警戒的效果是:他们自己不够资格做一个打击敌人的战士,但却可“减少兵源”,间接为敌人消灭一个战士。

近代“文警”的制度,最早来自共产党。共产党的残忍、迫害文人、严格的文字检查,与清一色的围剿手段,是他们“文警”制度的主要特质。这种特质的一次突出表现,可以死前的鲁迅为例:

在民国四十七年,胡适跟我讲了一个故事。他说鲁迅在左翼“文警”的围剿下,本已“转向输诚”,“向左靠拢”,可是共产党却在利用他之余,仍不饶他,仍要整他。当时控制他的“文警”总监是周扬,周扬对鲁迅的“鞭策”,可谓残忍已极。鲁迅在晚年曾写给胡风一封信,说他自己好像是一个奴隶,工作得愈紧,背后挨的鞭子却愈多!

这幅凄惨的自画像,充分显示了“文警”对付文人的手段,——他们叫你上战场打敌人,可是在你的背后,却是他们的刺刀;但这还算是好的,起码还给你一个与敌人搏斗的机会,因为他们本可叫你“出师未捷身先死”,叫你没见到敌人的面,就先死在自己人的刺刀之下。

共产党的“文警”制度,流弊所及,自觉的或不自觉的被傻小子们学去了不少,这些傻小子们,他们多出身在左派的漩涡,曾奉过马克斯牛克斯为祖师爷,曾迷信过唯物史观社会史观,曾在汉奸的泥潭里插过脚,曾在共产党的沼泽里打过滚,曾卖身投靠地做过共产党的同路人。……这些当年作孽多端的人物,如今多以政论家、宣传指导者、舆论公卖者、最反共者和反共专利者的姿态出现,整天专攻逻辑学,然后把他们过去自己戴过的各种帽子硬朝别人头上戴,表面上,这些“文警”的鼓声是他们比别人都忠贞、都爱国;骨子里,他们真正的号角却是内心惭绪与恐惧的逆化作用,以陷害忠良邀功争宠手法,做那残余的共产党残忍性格的发泄。所以,这些当朝的或在野的各式“文警”们,他们不论是职业性的检举别人,或是义务性的《我控诉》别人,都属于可怜又可恨的一群,他们的灵魂,已经在多年的斗争底下,被比他们更残忍的政治流氓轮奸得不成模样,他们的上体已经虚空,下体已经麻木,恰像那接客多年的老妓,她仇恨一切清白无邪的少女,非使恶少诱奸或强奸这个少女而后快。

读过《孔雀东南飞》古诗的人,必然可以想起那种“婆婆心理”——“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在婆婆眼中,没有不遭嫉妒的媳妇;在老妓眼中,没有清白无邪的少女;在共产党式猜忌性格的眼光中,没有忠良之士不“思想有问题”、不“卖国”。这就是今天的世界,——一个令忠良气短的世界!

在上面这些巨头“文警”以外,还有一些小“文警”,他们大都是什么专门委员或文协会员之类,他们之中,也不乏忠贞爱国之士,可是因为读书太少、党性太强,也被多少感染上巨头“文警”的栽诬气质,因而爱用卡尔文式的(calvinian)的褊狭手法,起劲的帮助大奸巨滑来打别人的小报告,他们不算可怜又可恨,他们只是无知盲目而已。恰像那石秀的叫骂:——“你这给奴才做奴才的奴才!”他们只是“奴中奴”罢了。并且做了“奴中奴”而不自觉,真是道道地地的“庸奴”!

中国古代被迫害的诗人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在大敌当前,“相煎”“同根”的拿笔杆战士,其举动之不智,已不需要我们多说;也许文字警察们会狡辩:“你我不是同根,尔为尔,我为我。”如此断绝关系,我们也欣然同意。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在大敌当前的时候,当那个大敌是北洋军阀的时候,即使老毛子共产党,有过光荣历史的一个党都曾跟他们合作过、“联俄容共”过,何况是今天反共并不后人的一些“小国民”?“文警”们又有何面目、有何心肝去打击他们、迫害他们?不要以为今天无梁山可上,就可欺人太甚;今天虽无梁山可上,却有玉山可埋。党忠贞之士,都纷纷追随于右任,皇天后土,埋骨玉山的时候,又一个冬天——如果还有的话——将会感到更寒冷。世界上最悲哀的人,将是不认朋友、只有敌人的人,他们的生机已经自渎净尽,他们的敌人,不但在外面,也在他们的心里。二十八年反共斗争的失败,二十年反共海岛的自省,都该使他们换一种方法来对付“同根生”或“不同根生”的人了。认清朋友,是打击敌人的先决条件。把朋友错当成敌人来打击,所损失的,不该只是朋友自己,即使“文警”大人的血手和令誉,也不会一干二净吧!

别傻瓜啦,“文警”们!我们早就领教你们比“武警”还厉害,世界上也早就知道穿长衫的比拿枪杆的害人还害得多,你们别再以为别人看不出来你们这一套,或者不肯指出来你们这一套。只要我李敖没埋骨玉山以前,你们再耍这一套,休想我饶过。“今之祢衡”在此,做曹操、做刘表,还是做黄祖,任凭你们选择。傻瓜们,来,选选吧!

五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我有一篇目前不能发表的妙文

济民先生:

昨承电约为十月份《人间世》写文,昨晚在女朋友麻将桌边,前后花五小时写成《文警论》一文,请你决定。

此文我先宣布,恕不能改,因为全文都相关,牵一发动全身,并且浑身都是“罪状”,改也减不了好多,反不如由它去吧!

(中略)

你如不用,我绝不怪你,但请你尽快退给我,也许给《文星》会用,那我就转给《文星》,不再另为《文星》写了。

我辈生当乱世,或如庾信所言:“爰客逃难,求食而已”;或如范仲淹所言:“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二者何择,实难忖度。但对我来说,实已无处后退、无地可避(此David Bradley所谓的No Place to Hide),最后只好白刃相见,大家看好戏也。

昨晚去梁实秋先生家小坐,他说他这两天又犯肝疾,听了令人担心。斗士老矣!人生又能斗几回?

敬祝

你好,你们老两口儿好!

李敖 敬上 五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再寄刘济民

济民先生:

《人间世》不能刊《文警论》,我不怪你;我还没给《文星》,《文星》方面已在今天早上接到电话,“关照”请勿刊李敖这篇《文警论》了,我们这个世界消息真灵通!

打电话的人应该知道,他们不逼我,我也不逼他们,大家玩得漂亮一点,最好!

对《人间世》,我想还是暂时不写文章罢!这样可能对《人间世》、对我、对“文警”大人都好,也许只是对“隔山观虎斗”的读者不太好。

我记得唐朝时候张九龄被权相李林甫威胁,张九龄写了两句诗是——

无心与物竞,

鹰隼莫相猜。

言外之意,已说得明明白白。“文警”们大可聪明一点。清朝初年,顾亭林曾被逼得说出“刀绳俱在,无速我死”的沉痛言词,“文警”们又何必太性急?我李敖如时运不济,早晚死在他们手里,让老子多活几年,岂不也好,又何必咄咄逼人,早累“浊”望?

此祝

双安

李敖 五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wjm_tcy(不自由的自由)与羽隹联合制作!

张宗昌,我梦到了你!

  我的身份证上是吉林人,可是我的祖籍是山东。作为一个具有固有文化中“怀乡”美德的我,在梦里,我回到了四十年前,回到了山东。

  山东,是出圣人的地方,出了孔夫子,也出了我,还出了那绝对不是圣人的张宗昌。

  孔夫子做圣人,老爱做圣梦。在圣梦中,周公是他“梦里的人儿”。虽然在他老先生更老的时候,“梦里的人儿”有点背他远去。所以,孔夫子老是叹气说:“久矣!我不复梦见周公!”

  另一个可能成为圣人的我,也“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的,开始“夫子梦亦梦”。在我梦寐以求的结果,在闺秀派所谓迷茫的境界中,终于,远远的,一对眼睛出现了。

  于是,我心窃喜,总以为杀兄杀弟的周公冉冉向我而来了。可是,当这对眼睛逼近的时候,我的心冷了——原来这对眼睛,竟不是菩萨般的低眉,而是金刚般的怒目!

  于是,我的历史知识告诉了我:这个,你所碰到的浓眉大眼虎体龙腰胡子乱撇的大家伙,不是别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狗肉将军”张宗昌!

  突然间,张宗昌大吼一声,开始发作了,他好像是在生我的气。好像是我在山东办一个名叫《文月》的杂志,言论使他不满。所以他下令:“查扣这期的《文月》,他妈的《文月》!”

  于是,警察们、便衣们、特务们、包打听们,纷纷大量出动,到每一个小书报摊上,强行没收了每一名小贩的杂志。

  警察们、便衣们、特务们、包打听们不但没收了杂志,并且还封锁了新闻。他们不准各报馆发布《文月》被查扣的消息,也使《文月》没有机会发布它“被枪毙一次”的“伤感情”新闻。

  于是,《文月》只好稍用一点巧妙的手法,在报上登出一项广告,宣布解禁之日,就是再行发售之时。张宗昌们措手不及,疏于防范。《文月》被查扣的事实,终于透过广告的形式,昭告中外了!

  这,是张宗昌们的悲哀。

  张宗昌气得晚上去看戏解闷,戏台上,忽然传下了黑头的道白,那是专制时代台词的一段——

  我骂你,不许你还口;

  我打你,不许你还手;

  我杀你,不许你流血!

  张宗昌猛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大叫道:“他妈的真气人呀!杀《文月》,本来要偷偷摸摸的,叫它吃哑巴亏,不许它流血。可是它却用了巧计,到底流了一次血给老子看、给全中国人看、给全世界人看、给历史之神看。这下子,真使老子划不来、划不来、划不来。老子此后,自当细心害它,不可再大意也!李敖小子,看你横行到几时,大家走着瞧罢!”

  在闺秀派所谓迷茫的境界中,终于,慢慢的,一对眼睛消逝了。梦醒时分,我浑身冷汗,赶忙爬起来。摸摸脖子,确定脑袋还连着,不禁举手高呼:“乖乖!幸亏是一场噩梦!幸亏是活在自由中国!幸亏碰到的是陈大庆的警备司令部而不是张宗昌的公安局!否则的话,连我发表这篇《张宗昌,我梦到了你!》的自由,也没有了!”

  自由中国万岁!

  拿枪杆的武人万岁!

  拿笔杆的文人也(拼命跟着)万岁!

  1965年12月19日

  冷汗淋漓中,在“宗昌bye-bye斋”,一个半小时写完

  〔后记〕这篇十九年前的旧作,当时未能在台湾发表。现在十九年过去了,我把它发表在《李敖千秋评论丛书》里。十九年来,我唯一该更正的是:我对“军阀”张宗昌们好有一比,实在比得太侮辱他们了。很多整年反对“军阀”的人,其实远不如“军阀”,我跟这种人活在一起愈久,我愈相信这一结论!(198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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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的自由

  现代人所争的自由,像“身体自由”“居住自由”“迁徙自由”“信教自由”“财产自由”“工作自由”“契约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秘密通信自由”,以至“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自由”等等,都可叫做“义正词严的自由”,它们的争来,都经过多少血泪,——在统治者死不愿给、被统治者拼命想要的拉锯下,血泪交流,才算进进出出。所以,这些自由,都有点大悲调,都无喜剧成分可言。

  另一种自由,却完全不一样,这种自由,可把它叫做“开玩笑的自由”。开玩笑的自由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间,在吹胡子瞪眼之余,居然可以友化敌意,松弛紧张,大家不妨逗乐一番。逗乐,并不妨碍真理方面的“义正”,但在“词严”的态度上,却可轻松一点、“词不严”一点,不必那么剑拔弩张。所以,这种自由,可叫做“义正词不严的自由”。

  写到这里,喜欢板脸孔的人一定说:在正经的主题上,怎可以开玩笑?开玩笑,岂不影响了主题的严正?

  我不以为然。

  我认为持有这种疑虑的人,他们不了解人类争自由的历史演变。

  原来在历史上,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实在缺乏开玩笑的渊源,真正吹胡子瞪眼的一方,总是高高在上的当今圣上,他们的威严与威风,部分要靠脸色铁青来维持,他们以“不苟言笑”自律,也以“不苟言笑”律人。这样久了,不苟言笑变成一种象征——一种威严与威风的象征。在这种象征下,多的是暴力与暴动、奴役与奴性,不论统治者那边或被统治者这边,双方残存的宽大善良一面,都无从培养,最后不是你死我活,就是两边都得胃病。

  理想的人际关系,显然不该这样。

  人际关系自然有紧张的一面,但也有不必紧张的一面。纾解不必要的紧张,我认为不二法门就是——“开玩笑”。

  为了安全起见,玩笑得先从上面开起。

  宋徽宗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他戴的皇冠旧了,找做帽子的做顶新的,做好了,戴得很得意。得意之余,他把旧皇冠赐给了做帽子的,说:“你留着戴吧!”吓得做帽子的接连磕头,逊谢不遑,大叫说:“这是皇冠呀!小的有几个脑袋,戴得起这种东西?敢戴这种东西?”不料宋徽宗小声说:“没关系,你还是可以戴!夜深人静的时候,你把大门锁上,窗帘拉起,戴上它过瘾,不是很好吗?”

  宋徽宗是皇帝,但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当他残存的宽大善良一面发作的时候,他是一个有幽默感的人。

  清高宗(乾隆)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他对大学者杭世骏不满意,把杭世骏赶走。乾隆下江南的时候,各路人马都跑来朝拜,杭世骏也夹在其中。乾隆问杭世骏:“我把你赶走了,你靠什么吃饭?干些什么?”杭世骏说:“臣世骏开旧货摊。”乾隆问:“何谓开旧货摊?”杭世骏说:“收购破铜烂铁,摊在地上卖,就是开旧货摊。”乾隆听了,大笑起来,拿起毛笔,写了“买卖破铜烂铁”六个大字,送给了杭世骏,作为“御题”的地摊招牌。

  清高宗是皇帝,但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当他残存的宽大善良一面发作的时候,他是一个有幽默感的人。

  这两个由上面朝下面开玩笑的故事,我认为在不正经之中,都蕴含了人际关系的一种解冻,这种解冻——人情练达的解冻,是被统治者争取自由的真正安全瓣,其他的所谓安全瓣,都是假的。

  历来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他们很少有给人自由的兴趣与习惯,人民争取自由,历来凶多吉少,但在法网恢恢中,我发现了一种网开一面,那就是“艺人式的开玩笑的自由”。

  楚庄王时候,有个“优孟”(演员老孟),喜欢用开玩笑的方法,讽谏人君。楚庄王的爱马死了,这个爱马狂的皇帝,竟要以葬大夫之礼,来为爱马发丧,并且宣布:谁劝他不要这样做的,就杀谁。这样一来,满朝文武谁也不敢吭气。不料优孟听到了,就跑进皇宫,大哭起来。皇上问他哭什么?他说:怎么可以用大夫之礼葬这么伟大的马啊!要用得用人君之礼来国葬!要雕玉做棺材,动兵工挖土,各国使臣护丧,并为它盖庙。……要这样隆重,外国人知道了,才知道你皇帝“贱人而贵马”啊!楚庄王一听,才恍然大悟、才停止了胡闹。

  这故事说明了,因为有“艺人式的开玩笑的自由”,人际关系得以从开玩笑的管道中,有所纾解。

  中国古代统治者,即使是最横眉怒目的,也不乏对这种自由酌予“优”容。例如秦始皇,要大兴土木,盖皇家花园,有个“优旃”(演员老旃)在旁边说:“好呀!花园盖好,多放飞禽走兽在里面,做个开放式动物园。将来天下大乱,土匪从东方来,就叫麋鹿抵抗他们吧!”秦始皇听了,就停止了皇家花园计划,注意起国防。又如汉武帝,他的乳母家人犯了法,要连同乳母一齐驱逐到边疆去。乳母找优倡中人郭舍人帮忙,郭舍人说,你向皇帝辞行时,只要一再回头就好了。到辞行那天,乳母一再回头,郭舍人站在武帝旁边,大骂乳母说:“滚吧!老女人!还不快走!皇上已经长大了,难道还要靠吃你奶才能活吗?你还回头看什么!”汉武帝听了,若有所悟,就停止了遣送奶妈的计划。

  我在《“逸豫适足亡身”吗?》一文里(《李敖文存二集》),提到五代伶人敬新磨开唐庄宗玩笑的事,五代这种开玩笑的自由,在南唐也有。南唐皇帝开国,缺乏军需,苛税不少。有一次天旱,皇帝在禁苑里喝酒,问大官说:“根据报告,京师以外三五十里的地方都有雨水,为什么唯独京师不下雨?”大官们答不出来,这时候,演员申渐高说:“这是因为雨怕抽税,不肯进城。”皇帝听了,就开始了减税计划。

  这种优容艺人开玩笑的自由,在中国传统里,居然曾经优容出一种制度,倒真令人叫绝。梁绍王《两般秋雨盦随笔》里,就谈到宋朝皇宫内,有“优伶以时事入科诨,作为戏笑”的特许,借艺人的插科打诨,来了解民意动向。就因为有这种优容,所以宋朝的艺人可以公然开权贵的玩笑,从秦桧到韩侂胄,无一幸免。艺人们不怕被戴帽子,因为帝制时代,还没有衙门化的帽子店,那时候的许多自由,比现代人宽得多!

  帝制时代最后一个优容例子,是西太后与名丑刘赶三的事。刘赶三在《八十八扯》里扮演正德皇帝,戏演完了,走到西太后面前,朝站在西太后背后的光绪皇帝说:“别瞧我是唱戏做皇帝,我倒还有个座儿哪!”显然讽刺西太后欺负了光绪。这话一出,大家个个失色。西太后却面不改色,说:“那就给皇上添个座儿吧!”

  西太后以后,中国的帝制局面仓皇让位了;这种艺人式的开玩笑的自由,也在民主面前,仓皇让位了。从此以后,上上下下,大家都绷起脸来了!大家都没幽默感了!大家都退步了!

  十一年前,我看到美国出版家开约翰逊总统玩笑的书,那是一本仿照《毛语录》的规格,出版的一册《约翰逊“主席”语录》,把约翰逊总统评头论足,玩笑一一开到。那本书,使我定形了一种观念,就是:民主是什么?民主在哪里?民主的程度如何测量?民主要从哪儿看?我的结论是:看民主,不在堂皇的宪法;找民主,不在庄严的议会;测量民主,不在摩拳擦掌的斗争。民主的真髓,表现得不该这么复杂。民主本身,不仅是一种制度,而且是一种信仰、一种生活态度、一种普遍的方向与目标。从这种博大的观点看,我认为检验一个地区的民主成分,单刀直入,只有一个妙法,就是看它有没有“开玩笑的自由”。上上下下,大家都有这种自由,才证明了这个地区把民主信仰化、生活化、普遍化。大家能互相开玩笑,才证明了这个地区有幽默感、有民主气质。

  相反的,没有开玩笑的自由,就没有民主气质可言。没有这种气质,不但不配民主,连帝制都不配。那样的民主,只是一种招牌、一种口号。热爱民主的中国人,千万该警觉到这一点。

  1979年11月18日,《中国时报》197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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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演说的自由

  高雄医学院医学系学生会和赵毅先生:

  你们两位来信,都收到了,你们“很诚恳也很急切地”约我到贵校演讲,我很感谢。二十年来,我一直被封锁,不能演讲,这种情形、这种“暗盘”,我不清楚你们知不知道?台大等校的社团不信邪,结果临到演讲时候,场地被锁门,种种阻挡的怪现象,弄得主办人进退维谷。……所以,我实在无法再看人受罪。你们的好意,只好等到他年海晏河清再说了。

  李敖 1980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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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自由

  中国的俗话说:“杀人不见血”,这是一句很惊心动魄的话。所谓“杀人不见血”,有两层意义,两层都是有利于“杀人者”的:

  一、杀人者杀人;

  二、杀人者杀人还不算,他还要封锁新闻,要被害者吃哑巴亏。换句话说,他杀了人,竟还怯懦的、讨便宜的、不肯负责的想逃掉。他两手血淋淋的,却还连起码的恶名都不肯背。这种人,我们可叫他是“背后刽子手”、是“黑色谋杀者”、或是“食其肉却不肯闻其声的屠夫”。

  十四年前,我改写过一首诗,全文如下:

  不准“慷慨歌燕市”,

  不准“从容作楚囚”,

  不准“引刀成一快”,

  不准“不负少年头”。

  诗中括号里头的文字,大家都知道是汪精卫谋刺摄政王不成,在清朝牢里作的。当时汪精卫所处的是一个旧时代,在旧时代中“造反”也好、“起义”也罢、“革命”也行,不管你干什么,只要你不成功被逮到,大概都难逃一死。在挨刀以前,抗节不屈的人,往往可以得到英雄式的招待和烈士式的满足,他在“从容作楚囚”以后,“绑赴法场”,还可以意气扬扬,“慷慨歌燕市”一番,他可以高喊口号,做简短演说,或是“骂贼而死”。“引刀成一快”前一分钟,他可以表示“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他真的是好汉,在菜市口看热闹的同胞们,也都不得不承认他是好汉——上面这种“引刀成一快”的故事,在古今中外历史中,我们可以找到很多。这些人虽都难逃刀下鬼的命运,但是相对的,也聊以自慰的,他们总算得到了“不负少年头”的满足——除了那混球的阿Q以外。

  “就义之日,观者万人!”

  旧时代的好汉们为理想奋斗,他们深刻了解“千古艰难唯一死”的哲学。奋斗失败了,他们甚至甘愿用“一死”来代替逃亡,代替徐图再起或卷土重来。戊戌政变时候的谭嗣同,就是具有这种信仰的典型。当时日本志士们劝他离开北京,他却不肯,他竟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可怜的谭嗣同,他竟认为午门溅血,是变法的一个必要条件!清朝的当政者“成全”了他,“满足”了他这个条件,“以八月十三斩于市,春秋三十有三,就义之日,观者万人!”清朝政府公开杀他的目的在“示众”,他的目的在“流血”,表面上,双方好像都没吃亏;骨子里,其实双方都吃了亏;一个三十三岁的小伙子,把大好头颅被腐朽的老一代砍下来,这是多么不值得!在另外一方面,清朝政府给了谭嗣同“流血的自由”,又何其“愚蠢”也哉!

  清朝的当政者中,第一个感到不该给好汉们“流血的自由”的,该首推靖州牧金蓉镜这个人。当时革命志士禹之谟,曾被检举以“率众塞署罪”而被下令逮捕,长沙基督教圣公会的牧师黄吉亭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劝他快逃,可是禹之谟不肯,他又感染了谭嗣同的气派。他竟说:“吾辈为国家为社会死,义也!各国改革,孰不流血?吾当为前驱!”可是禹之谟却没想到,他所碰到的“赴死的运气”,却比谭嗣同差得多。金蓉镜把他全身修理后,却来个“杀人不见血”的绞刑。临刑时禹之漠气得大叫:“我要流血!为何绞之?辜负我满腔心事矣!”可是金蓉镜的残忍打算却是:革命党要流血,偏不给他流!爱新觉罗的政府,应该剥夺革命党“流血的自由”!

  “陷政府于不义”

  所谓“流血的自由”,广义的说,是脖子挨刀的人们,最后表白一下真我的自由,他们以命偿名,临终以死明志,消极说来,也不失为一种抗议——一种悲壮的抗议,一种看似无用却影响深远的抗议。旧式的大权在握者,基于“示众”“阴德”等复杂心理,对“待死之囚”,总还给他一个“慷慨过市”的机会。换句话说,“待死之囚”最后想得到一个英雄式的烈士结局,他可以被允许得到。从另一个角度说来,这倒也可算是旧式统治者“宽厚”或“愚蠢”的地方。但是,清朝末年禹之谟的死,已为这种“仁政”开始了一个“不仁”的起点,旧式统治者已聪明的觉察到:公开“杀”出个英雄或烈士,虽然可收儆众之功,可是另一方面,却有“反令竖子成名”和“陷政府于不义”的大流弊。利害相权之下,实在得不偿失。

  在20世纪的20年代里,革命的浪潮已淘汰了许多旧式统治者,而代之以新式的“王君”。新式统治者,于“杀”人一道,当然也推陈出新,有他聪明的新花样。新式统治者对他想要“杀”掉的人,永远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除去为上策,所谓“暗中干掉”是也!但这种“暗中干掉”的方式,只能施之于无名小卒,对薄有微名的异己,就不好向全国人和全世界人交代。于是在“暗中干掉”无名小卒外,不得不另想法子来对付薄有微名的一群。

  新式统治者最初的手法是很幼稚的,他们大都采取“暗杀”“暴毙”“车祸”“表面自杀”等形式来处理出了名的异己。但是,毕竟这些手法是太明显了,明显得连欧巴桑都看得出到底是谁干的。于是,新式统治者只好再“精益求精”,在精益求精的杀人技巧大竞赛中,考了第一名的,就是小名“梭梭”的斯大林!

“大公审”活剧

斯大林最“精采”的杀人表演,是一九三六年开始的三幕“大公审”活剧。在活剧演出时,被告的态度,使全世界的心理学家和法律专家都感到大惑不解。原来名列被告的被整肃的老革命党们,他们在法庭上,竟纷纷“直认罪状不讳”,他们不但不为自己做无辜的辩护,反倒帮忙检察官找最恶毒、最丢脸的形容词朝自己脸上贴;同时他们的律师,也不替他们做无辜的辩护,也一反律师之道,纷纷帮助检察官找寻被告罪行。(他们不做律师,也做了检察官!)最后的收场是:检察官、被告、律师等,又众口一声,颂扬起“伟大、和蔼、聪明、可爱的斯大林”来!颂扬完了,检察官维辛斯基高叫被告是“卖国贼”、是“疯狗”,并且向法官要求:“一定要把他们当疯狗般杀掉!”(维辛斯基是俄国十月革命时的“反革命者”,谁能想到这个当年与革命为敌的人,竞反过头来,有权指控十月革命的老革命党们“反革命”!)

一九三六年开始的三次大公审,因为场面太离奇了,所以引起世界人士的进一步研究。研究的结论大抵是:这些老革命党在法庭上“纷纷自毁”的反常言行,似乎不是刑求、催眠,乃至诱骗的结果,他们之所以自知必死而又甘心受诬,真正缘故乃是受了“人质”的胁迫。被整肃的老革命党们,他们也有妻儿、朋友和信徒,为了换得妻儿、朋友和信徒的存在,他们不得不答应斯大林来演这场苦戏。被枪决的老革命党之一加米涅夫,在向法官“自动要求”“自己不应获得宽恕”以后,突然又站起来,做了这样凄惨的补充:

我想对我的孩子说几句话,——我没有别的法子跟他们通话。我有两个孩子:一个是空军驾驶员,一个是少年先锋队队员,也许我现在的一只脚已经踩在坟里了,但我要对他们说:“不管我怎样被判决,判决总是公正的。不要向后看,只向前进,和人民一起追随斯大林!”

老革命党们用尽量屈辱自己的方法,去希冀在他们死后,斯大林会兑现他的承诺,以使他们的妻儿、朋友和信徒不同赴黄泉。因此,他们死得是那样驯服、那样卑微、那样懦弱而低贱。斯大林完全“成功”了!这个混世暴君已经完全消灭了“流血的自由”。在他的总导演下,没有了歌燕市的慷慨,没有了坐楚囚的从容,一个个叱咤风云的革命志士,都变成了饮恨吞声的可怜虫!

  原来“烈士”在骗我们!

  “骂贼而死”的英雄也好,“引刀成一快”的烈士也罢,在现代新式统治者的巧妙统治技术下,这些英雄与烈士,都已变成历史的陈迹。现代想做英雄与烈士的人,已经失掉“死得悲壮”的自由,他们要死得卑微,死得丑恶,死得有话不能讲、有血流不出。“辜负我满腔心事矣!”这就是他们最后的结局。他们求仁而不能得仁,反倒死于不义,他们要背着恶名而死,要死得活像一个懦夫!

  新式统治者已不允许有英雄式的烈士存在,他要在“烈士”生前,就先涂上卑微丑恶的脸谱,他要先用秘密而卑鄙的方法,毁掉“烈士”的历史、毁掉“烈士”的信用、毁掉“烈士”演说的自由、毁掉“烈士”出书的自由、毁掉“烈士”通信的自由、毁掉“烈士”登报的自由、毁掉“烈士”这个、毁掉“烈士”那个,使愚昧的小百姓们觉得:原来“烈士”并不烈!原来“烈士”历史不清白!原来“烈士”没有信用!原来“烈士”不敢说话!原来“烈士”在骗我们!于是,慢慢的,“烈士”的偶像,早在他生前就被摧毁,愚昧的小百姓们失望了,他们在统治者毁掉“烈士”以前,已经先唾弃了他。斯大林毁掉的一个老革命党皮达可夫,在被判死刑前,就曾有这样的自我描写:

  站在你们面前,我已污秽不堪。……我已是一个失去了党、失去了朋友、失去了家庭,也失去了自我的人!

  对了,“烈士”已失去了一切,愚昧的小百姓们,就要用看杀强盗一般的眼光,去参观行刑了!

  1967年共产党大举迫害文人之日在台北写;

  1981年,出狱后又行将入狱之时,在台北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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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位没有“流血的自由”的先烈

  禹之谟是湖南湘乡人,有文气,也有侠气。他在1900年参与革命,在唐才常事件脱险,再接再厉,还革个没完。有“贾谊论”派的人,劝他藏器待时,他说:

  俟河之清,人寿几何?今何时也!尚可待乎?人人皆待,天下将谁待耶?所贵乎读书者,贵其能实行也。若读书而不能实行,则与书肆何异?试问千万书肆能救国亡否乎?

  1906年,他为了反对盐税,向当局力争,当局决定同他算一次总账,遂以“率众塞署罪”,把他逮捕,移到靖州。靖州牧叫金蓉镜(嘉兴人,字甸丞),为人残酷,虽然禹之谟已判定无期徒刑,金蓉镜还是想干掉他。于是,开始了一连十多天的大修理。据禹之谟写出的信,修理内容如下:

  十一月十六日下午四时靖州牧金蓉镜提余讯问……十八日三时金牧又提余讯问。……所答动遭无礼之斥驳,谓左右曰:拿长刑来,即当面钉镣,且曰:你既说不出原因道理来,即如牛马一般,牛马之肉,人欲食则食之,何爱焉?押下去!……十一月十八夜三鼓睡中,提禹之谟,余乃着衣前进,至二道之右侧小厅。金牧云:湘抚鄂督有来文云:陈某供称孙文派你在湖南为虚无党,你从实供来!还有些什么人?余曰:余在湘省办纺织事,三年于兹,不知孙文陈某为何许人!金牧即呼拿梆子来!褫去余衣,跪于铁链之上,两手左右伸开,于膝后弯处横压一棍,两端入柱之孔,又以棍横于脚背弯处,板上三叠,计一尺高,使重压力尽在膝盖,胸前横一棍,使不得移动;金牧即呼打以荆条,鞭背至九百,血耶肉耶?余不得见。金牧即问你是孙文党乎?余曰:孙文之党可也,余即孙文亦可也,请速杀! 此苦不能受矣!金牧曰:何必杀?就是这样打死!……时转五更鼓,有管禁董某在侧,余托其至金牧前代求,称余能书愿死状,请释此刑;久之,便签牌放下。自三更至四鼓,赤身跪压,加以鞭背,几遗矢溺,数兵扶之下架,脑虽未死,而四肢已不知谁属,比抬入禁,置于床。至十九日午刻,自膝而下,尚冷如冰,同禁张福二以酒摩三七按摩之,不知有痛,至晚轻摩之,犹麻木不知,重按之始觉有痛。不能步行,如厕必负之而入。

  昨二十夜二鼓后,金牧提讯,至二堂梆子已具,金牧即呼上梆子,裸其体,照昨书所书情,而加用大椒末熏口鼻,金牧亲持扇香一大把,烧吾背约二时之久,无所供。抬至戏厅,吊吾右大指及大脚趾,悬高八尺,数刻绳断,大指已经破烂,寻亦断;又换系左大指悬之,再用香火灼吾背及膊,遍体无完肤。……金牧曰:你不实供,分明你是孙文的党羽,你为何不说?又用香火乱烧,余曰:既说是他的党羽,即是他的党羽,我不得清楚。……金牧曰:昨天你认说是孙文的党羽,为何不知他的凭据口号?又拿火来烧,余只得诬供有口号。金牧曰:是何口号?从实供来!余曰:记不得清楚了!言未了,即用火乱烧;余即诬供曰:口号叫做中国人。金牧曰:不止此一号,尚有何号?我见他势又执香火近前,余又诬供曰:以手加额为相见之礼。……金牧曰:他说:你在湖南是个头目,究竟你是何等头目?余曰:我不是头目。又拿火来烧,不得已又诬供曰:我是上等头目。……金牧曰:总有些,你不说,我又要你上火坑!我见其势太猛,同志即是伙计。……金牧曰:你们几时起事?余曰:我不知期。金牧又来烧,余信口曰:十月间。……我求他释放下来,徐徐讲出。金牧曰:放下来不讲,再上火坑。众役放下,不知有无四体。时俯卧在地,气息奄奄。金牧催说曰:我晓得放下来你就不讲了。他说:就要把你打死,我即述说一些救国的话。时已五鼓,金牧即标牌收押。兵役抬下,不省人事,遗屎在床,至今二十早七时始苏。

  到了十一月二十一日,禹之谟在靖州东门外被绞死。临死前,他对金蓉镜说:“我要流血,为何绞之?辜负我满腔心事矣!”金蓉镜说:“尔辈素讲流血,今日偏不把你流血,何如?”禹之谟笑着说:“好好!免得赤血污坏。”遂遇害。

  198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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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的自由意义

  《孟子》里有一句话,叫:“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吾何畏彼哉!”意思是说:见那些大人物呀,可要轻视他们,别给他们唬住了。……为什么要怕他们呢?

  这是一个很有气概的提示。可是,事实上,小人物见到大人物,心里还是嘀咕,还是畏形于色。荆轲刺秦王,找到助手是燕国勇士秦舞阳。秦舞阳的不良少年记录是:“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凶来兮到谁也不敢正眼看他。但当行刺时候,他在秦王面前吓得“色变振恐”。“不敢忤视”的,是他小子自己了。这个故事说明了:在万华做小瘪三可以,但临了大场面,一见大人物,声势就要被夺走,上风就要给占去,裤裆里就要屁滚尿流。小人物呀总是小人物!

  小人物与大人物这种级差,若在专制时代,就没什么了不得;但在民主时代,就有点不得了。因为人与人间的过分级差,是民主的致命伤。民主的特色就是大家接近,谁也不比谁神气活现、谁也不比谁“跩”。在民主社会里有太多大人物,对小人物说来,是一种不祥。“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用民主观点看圣人等大人物,实在有点格格不入。大人物要希圣希贤的做汉奸或圣人,小人物只好诲淫诲盗的做小偷或大盗。这种各走极端,是乱世的败相,不是民主的福相,真正的民主活剧,不是这样演好的。

  那么要怎样呢?

  要怎样,要用民主的戏路,才能演好民主活剧。民主的戏路很多,两党多党、直接选举、巴力门至上、法院与军队不受政党控制等等等等,这些制度上的民主,已为大家所熟知。但在制度上民主还不够,必须在习惯上民主,才算到家。要在习惯上减少上下之分、贵贱之别、官民之差、大人物与小人物之悬殊,才算真民主。而这种习惯的养成,就要靠另一面的戏路。

  另一面的戏路很多,其中最精彩的,该算“以小击大法”。以小击大是鼓励小人物轻视大人物,“说大人,则藐之”。使小人物一再看到大人物出洋相,来增加小人物的信心,显示大人物的人味,拉近双方,同演民主大戏。真正的大人物都深知群众心理,知道该如何容忍小人物以小击大,甚至鼓励小人物以小击大。彼得大帝为了鼓励小人物,甚至纵容他们去告他;杰斐逊总统为了鼓励小人物,甚至纵容他们去骂他。在彼得和杰斐逊时代,大众传播的工具昔非今比,表演以小击大,后来的人也就更高杆。以小击大最巧妙又最灵活的,就是近代的漫画。

  近代的漫画发展,使讽世效果超迈古人。以前孔夫子说:劝人警世的方法有五种,但“吾从其讽”(我老孔要选讽刺那一种)。但如何讽刺,如何讽刺得炉火纯青,孔夫子显然不知道。孔夫子“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君在,踧踖如也”。可见他老先生对大人物,还是毕恭毕敬得要命,这是民主不起来的。

  近代漫画界的孔夫子们,他们都深通“吾从其讽”的一波二折与三昧,他们用以小击大,为民主社会奠定了基石——真正的基石。戴高乐是法国的大人物,他有功于法国,但是本人却太拿破仑了。法国漫画家崇拜他,可是忍不住要踢他一脚,多少自由、多少平等、多少博爱,全在这一脚上啊!

  《中国时报》197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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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拍马屁的自由

  在马屁阵阵的时代里,想要维持不拍马屁的自由,也大不易。因为不拍马屁的自由,属于沉默的自由之一。没有沉默的自由,就不会有不拍马屁的自由。

  以隋朝的王胄案为例。隋炀帝是喜欢自己舞文弄墨的皇帝,他写了作品,喜欢别人叫好。一天,他写了《燕歌行》,大家都拍,可是著者即王胄不吭气,在没有沉默的自由里,不吭气就是抗议。最后王胄因此送了命。

  没有沉默的自由的成立,无须等你说什么才犯罪,你不说什么,就已犯罪。这种大狱,是不立文字的文字狱,比文字狱还凶。

  因为没有沉默的自由,因沉默而来的罪,叫“腹非罪”。腹是肚子,非是诽谤,也叫“腹诽罪”,就是“你肚子里骂我的罪”。你肚子里骂我,虽然我听不到,可是我断定你肚子里正在骂,所以就要罚你。

  肚子骂人只是代表性说法,闯祸的其实不止肚子,还有心。所以,一提到腹非,就连用心一起来说,叫做“腹诽心谤”。

  腹诽罪虽然是法定主义下的罪名,虽然法定主义比擅断主义进步,但这种罪名的成立,却完全是擅断的方法,这个例子说明了,罪刑法定主义中如果法定出来莫名其妙的罪名,效果比擅断主义还要命。

  198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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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做骆马的自由

  人类最早的罢工描写,是从希腊剧作家亚里士多帕里斯开始的。他在《女人与和平》一剧里,描写雅典与斯巴达战争,前后打了二十七年,可是还没打完。女人们烦死了,认为不罢一次工是不行了,于是全体约好,跑到山上去,不准男人深入人身。最后男人屈服,决心把战争停止。从此以后,罢工的观念深入人心,人类开始进步了。

  到了18世纪,工业革命带来了劳资之间的新冲突,文明国家开始正视这一冲突,设法保障劳方的权利,其中最大特色,就是在劳资冲突中,法律上和事实上,都允许劳方有罢工的自由,有小子喊“老子不干了!”的自由。这种自由的赋予,已经是文明国家的常理,不管这国家信的是哪种主义,法律上和事实上,都得允许罢工,最近共产国家波兰罢工罢得如火如荼,就是明证。

  劳资冲突的事项,在法律上和事实上,有两类性质,一类是“权利事项之争”,一类是“调整事项之争”。“权利事项之争”是基于法令规定与适用之争,这是要靠司法机关审判的,自非行政机关裁决的。“调整事项之争”是劳动条件调整之争,这是要靠团体交涉而得到公平的,也非行政机关所能裁决的。

  但是,怪事就出现在这岛上,这岛上有太多太多的行政机关和它的单行法,它们势力恶性膨胀的结果,首先掐死的,就是劳方罢工的自由。我试抄几段:

  一、“动员戡乱完成宪政实施纲要”第五条:“各业劳资双方,应密切合作,如有争议,并应依法调解及仲裁,凡怠工、罢工、停业、关厂及其他妨碍生产及社会秩序之行为,均应依法惩处。”

  二、“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三款:“对于人民罢市、罢工、罢课及其他罢业,得禁止及强制其回复原状。”

  三、“国家总动员法”第十四条:“本法实施后,政府于必要时,得以命令预防或解决劳资纠纷,并得对于封锁工厂、罢工、怠工及其他足以妨碍生产之行为,严行禁止。”

  四、“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第四款:“违反或妨害依国家总动员法第十四条规定,所发禁止之命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七千元以下罚金。”

  五、“非常时期农矿工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指定各企业之员工,不得罢市、罢工或怠工。”第三十条:“违反第十一条之规定罢工、罢市或煽惑罢工、罢市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怠工或煽惑怠工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六、“劳资争议处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非国营之公用或交通事业之雇主或工人,不得因任何劳资争议停业或罢工。”第二项:“前项以外事业之雇主或工人,其争议在调解期内或已付仲裁者,不得停业或罢工,如在非常时期,不得因任何劳资争议停业或罢工。”第三十七条:“工人或工人团体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强迫他人罢工。”第三十九条:“争议当事人有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时,主管官署及调解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得随时制止,不服制止者,得处二百元以下之罚金,其行为涉及刑事者,仍依刑法处断。”

  七、“动员戡乱期间劳资纠纷处理办法”第七条:“雇主或工人在未经劳资评断委员会评断以前,不得因任何劳资争议停业、关厂或罢工、怠工。”第八条:“劳资评断委员会之裁决,任何一方有不服从时,主管机关得强制执行,其情节重大者,并得依照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惩罚之。”

  汗流满面的恭读了上面这些法令,我们若不胆战心惊,我们还算是人么?

  胆战心惊之余,我们还是忍不住想:劳资之争,是人之常情;解决劳资之争,在公道上,没有理由先给劳方掐定“不得因任何劳资争议”而罢工的规定,因为这样对劳方是太不公平了!这样的法令,只是资方的正义,不是劳方的正义。这样拖下去,恐怕问题愈拖愈多了。试看今年4月到6月,省市政府就收到两百多件劳资纠纷的案子;1月到8月,“内政部”就收到五十多件劳资纠纷的陈情。最近台湾聚合化学公司的劳资纠纷,劳方已演变到在资方总部脱下鞋,坐在地毯上,地上铺上标语,在四十多位治安人员的环伺下,静候解决的记录。有人在现场问:“这不是静坐示威吗?”工会代表立刻机警地说:“没有人讲过这句话,现在是戒严时期,不能示威,我们只是坐在这里而已!”

  事实已演变到这种边缘了,可是“内政部”大官人,现在却还天马行空的在“搜集各国有关法令解释”,研究“劳工的定义”!真是天啊!他们可真好整以暇!这就好像前线上已经短兵相接你死我活了,国防部大官人却还研究“军人的定义”一样!邱创焕真该死啊!

  在南美的高原上,有一种美洲骆驼,叫“骆马”(llama),他们是五千三百万年前,游荡在美洲平原的原始骆驼的晚辈。原始骆驼进入南亚和非洲的,成了单峰骆驼;进入中亚和蒙古的,成了双峰骆驼;进入南美的,就成了非驴非马的骆马。这种怪兽,是南美山区的运输大臣,每只骆马可以载重一百磅,也只肯载重一百磅。如果人类给它们超载,它们就会罢工,拒绝前进,如果逼它们,它们就朝人类脸上吐口水。

  这种骆马,不是上帝造来讽刺人类的动物吗?若生而为人类,不能罢工,岂不连骆马都不如吗?虽然,在这个岛上我们没有做骆马的自由,但我们至少可有梦做骆马的自由,我们就来享受这种梦中吐口水的自由吧!

  198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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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唱反调

  八十年前(1902年),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出了空缺。老罗斯福总统物色到马萨诸塞州的首席法官小奥立佛·温代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认为霍姆斯会支持他。不料霍姆斯到了华盛顿,干起大法官来,却对老罗斯福不买账。老罗斯福气得大骂:“我可以用一根香蕉削出比那家伙还有脊梁的法官来!”(I could carve out of a banana, a judge with more backbone than that!)

  “伟大的异议者”

  老罗斯福是英雄好汉,他这样骂霍姆斯,难道霍姆斯是懦种吗?事实上,霍姆斯一点也不懦种,他的脊梁硬得很,因为他敢在众口一声的压力下,大唱反调。在九人编制的大法官会议里,每当其他八个大法官一致投赞成票的时候,他就独持异议,一个人为反对而反对。在法律见解上,即使明明该投赞成票,他也要反对。

  霍姆斯认为,有反对的形式上条件,比反对的内容还重要。民主制度的特色就是表达反对的意见、容纳反对的意见。九个大法官,九票通过,这种形式是不好的。这种全体一致,像独裁制度,不像民主制度,民主制度一定要有反对,即使为反对而反对,也是对的。因此,霍姆斯不但对老罗斯福不买账,对任何人也不买账。他在总额九名的大法官中年资最轻,但是捣起乱来,却历史最久,他总喜欢独持异议,他认为民主需要异议,有异议才能考虑周详、有异议才能集思广益、有异议才能造成进步。他这种喜欢异议的特色,给他带来了一个外号——“伟大的异议者”(Great Dissenter)。

  唱反调与打反拳

  这种表示异议的精神,自古以来,都落在一种人的身上,这种人,就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本身就是天生的反对派,因为知识分子的首要目标在追求真理,他们以此为专业,比一般小百姓清醒得多。一般小百姓可以糊里糊涂被人牵着鼻子走,知识分子却不能这样,知识分子必须站出来,保护小百姓、指导小百姓,使小百姓不受一党独大的伤害。

  一党独大会造成绝对的权力,绝对的权力会使人腐化,这是政治学上的常识。为了防止绝对权力的错误,在形式上,就有反对形式出现。这种反对形式,在某些意义上,其实未尝不对被反对的有好处,可是满脑袋一党独大的人却智不及此,而认为是捣老子们的蛋。这些老子们的错误,我在《永远失职,永不失业》一文里,曾有这样的例证:

  立法委员是国会议员,国会议员就该“为民喉舌”。“为民喉舌”的重点就在表现质询(interpellation)和询问(question),一表现质询,就得经常跟被质询的对立,这是制度上规定的制衡关系,并不是跟政府过不去、跟政府捣蛋。

  欧洲中古有一种“魔鬼的辩护士”(Advocatus diaboli),那时候的神学者,提出了理论,必须请另外一个人,就敌对立场,提出反驳,真理要透过反驳,才无懈可击、才告完成。这些提出反驳的人,形式上好像站在魔鬼立场讲话,所以叫“魔鬼的辩护士”。这种有意的魔高一丈,目的在使道高一尺也变成一丈、变成一丈一、变成十丈。所以“魔鬼的辩护士”,并不是跟教会过不去、跟教会捣蛋。

  拳击家练拳,自己一个人光打梨形球(punching ball)或沙袋是不够的,他得来个“假想敌对打”(shadowboxing),这个假想敌,多半是他的教练,教练跟他对打,这种有意的对打,目的在使他的缺点减少优点加多,这种打反拳的“假想敌”,并不是跟选手过不去、跟选手捣蛋。

  职业特质

  由此看来,唱反调的现象,毋宁是制度上规定的制衡关系。而干唱反调这一行的,毋宁也是制度上必须如此,制度上就是不能唱正调。论断一个人,必须认清他是干哪一行的,干刽子手的,你不能说他是杀人犯,干刽子手的不杀人,反倒是失职;干监察委员的,你不能说他不忠厚,干监委的不揭人短,也反倒是失职;干知识分子这一行,他的职业特质就该唱反调,因为他的训练与造诣就该从不同角度看事情,从反面看事情,不但反面,并且旁敲侧击,威风八面。

  明朝流传一个故事:在朝的大官人对在野的东林党说:“近来有件怪事:凡是在朝的说对的,在野的一定说不对;在朝的说不对的,在野的一定说对。你说怪不怪?”东林党回答说:“近来也有件怪事:凡是在野的说对的,在朝的一定说不对;在野的说不对的,在朝的一定说对。你说怪不怪?”这故事牵涉到谁对谁不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显示出一种知识分子为反对而反对的职业性质。东林党在阉党的一党独大下,表现了知识分子不畏强暴、不随波逐流的立场、正气与特征。这种立场、正气与特征,不单是东林人物所具备的条件,也是古往今来,第一流知识分子所共有的条件。

  苏格拉底与伽利略

  任何第一流的知识分子,他在形式上的条件,必须是反对形态的、批评形态的、异议形态的、你说东我就说西形态的。因为他深刻知道:在寻求真理、维护真理的过程中,从反对、批评、异议、你东我西来着眼,太重要了。尤其在一党独大众口一声的情势下,更该如此。想想看,当苏格拉底独自面对众口一声,敢于为十个将军辩护的时候;当伽利略独自面对众口一声,敢于提出地球转动学说的时候,如能有一个声音,从众口一声中脱声而出,转来支持他们,表达出反对、批评、异议、你东我西的声援,该是多么重要的事。因为在当时,苏格拉底和伽利略的唱反调都被抹杀过,但他们的反调,毕竟都是真理。真理从唱反调而来,真理的发扬光大,又有赖于第二个、第三个乃至第N个唱反调的人,前仆后继,薪尽火传。

  这个岛上的知识分子

  作为知识分子的,若不做第一个唱反调的,也不做第二个、第三个乃至第N个唱反调的,反倒正面为一党独大鼓吹,拍当政者马屁,甚至揣摩上意,想得马屁之先,为政府护航,这是最可耻的不务正业。不幸的是,在这个岛上,眼之所见、耳之所及,所谓知识分子,竟都是这种货色。我在《只许我中央,不许你中央》一文里,曾经严厉指摘他们,我说:

  这一阶层,包括为人师表派、大众传播派、学者作家派、艺术工作者派和政治工作者派。不论哪一派,凡是如今有知名度的、有见报率的、有点头露点脸的,我敢说,除了李敖之流外,都是跟官方同一标准的、都是趋炎附势的、都是希旨承风的、都是扶同为恶的、都是曲学阿世的、都是众口一声的、都是与中央同一呼吸同一脉搏的。否则的话,他们休想混、休想占一席教席、休想做一名记者、休想做“座谈会专家”、休想做“文艺大会作家”、休想做达官贵人来捧场的画家、休想能做安全上垒的政治活动家。

  从这种检定标准看,这个岛上的知识分子,都是二流以下乃至不入流的货色。索尔仁尼琴说第一流的文人是第二个政府,而这个岛上的知识分子,不但不是第二个政府,反倒是第一个政府的应声虫,这真太可耻了 !

  198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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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怒而又敢言”的自由

  人民对政府的态度,可分三种:

  第一种是敢怒而不敢言;

  第二种是不敢怒而敢言;

  第三种是敢怒而又敢言。

  我分别说明如下:

  敢怒而不敢言

  杜牧写《阿房宫赋》,最后说秦始皇大兴土木,造阿房宫,弄到“管弦呕哑,多于市人之言语。使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独夫之心,日益骄固”。这段奇文,到了宋朝,引出了一个故事。宋朝邢君实《拊掌录》里说:

  东坡在玉堂,一日,读杜牧之《阿房宫赋》,凡数遍,每读彻一遍,即再三咨嗟叹息,至夜分犹不寐。有二老兵皆陕人,给事左右,坐久,甚苦之。一个长叹,操西音曰:“知他有甚好处!夜久寒甚不肯睡,连作冤苦声!” 其一曰:“也有两句好。”其人大怒曰:“你又理会得什么?”对曰:“我爱他道:天下人不敢言而敢怒。”叔党卧而闻之,明日以告。东坡大笑曰:“这汉子也有鉴识。”

  苏东坡是有幽默感的人,他半夜不睡觉,读《阿房宫赋》读得陕西老兵长叹,因而被讽刺“不敢言而敢怒”,他不但不生气,反倒夸奖老兵。但是,抛开这个特例不谈,回头细看《阿房宫赋》,我真觉得杜牧写错了。因为在政府的高压下,“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的情况,是不太通的。事实上,人民“不敢言”之日,也就正是“不敢怒”之时。“不敢言”的人你叫他“敢怒”,他也是不大敢的。所以,我的判断是:所谓“敢怒而不敢言”,是很难成立的一种情况,真的情况乃是“既不敢言,也不敢怒”。

  不敢怒而敢言

  但是,“既不敢言,也不敢怒”的情况,对政府说来,还是不妥的。因为这样会有“面从之患”(当面一切由你说了算的毛病),会有“居下之讪”(背后说你坏话的毛病),也会“示人以不广”。于是,“广开言路”或“诏求直言”的戏,也就不能不隆重推出。

  尽管“广开言路”或“诏求直言”,可是建言的人,却非识相不可。以职业言官白居易为例,他就有过“酬恩奖,塞言责”的小心翼翼的话。虽然小心翼翼,下场却仍是“志未就而悔已生,言未闻而谤已成”,还是很那个。

  中国古人把这种建言叫做“谏诤”,谏诤要求说真话,可是也要求说话的态度。《荀子·大略篇》里说:

  为人臣下者,有谏而无讪……有怨而无怒。

  这是一种很重要的点化。“无怒”就是不许生气,不许疾言厉色,所谓“态度要好”,态度不好是不行的。古人表现良好的态度,一说话前就先来个“干冒天威,罪当万死”,来个“流涕具陈,不胜惶迫待罪之至”。他们是“不敢怒而敢言”的,甚至敢言到“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地步。但这种敢言,算得上是言论自由吗?绝对不算!我在《独白下的传统》里,早就指出这种牵强和误认。我说:

  有人拿谏诤事实与制度,来比拟言论自由的事实与制度,这是比拟不伦的。谏诤与言论自由是两回事。甚至谏诤的精神和争取言论自由的精神比起来,也不相类。言论自由的本质是:我有权利说我高兴说的,说的内容也许是骂你、也许是挖苦你、也许是寻你开心、也许是劝你,随我高兴,我的地位是和你平等的;谏诤就不一样,谏诤是我低一级,低好几级,以这种不平等的身份,小心翼翼的劝你。

  像毛子水、陶百川这些人,他们都犯了把谏诤当做言论自由的大错误,他们沿袭古人的“诤臣说”,形成了对政府的“诤友说”,所以一发言,就先低一级,完全是一派嚅嚅上条陈的模样,他们是一点“正义之怒”都没有的。毛子水甚至发挥《礼记》中“辞欲巧”的歪理,主张用巧言对政府;陶百川甚至说做“诤友,则其功能必能超过汉唐时代的清流”。这些头脑不清的人,竟在20世纪的民主时代,公然扮演1世纪、10世纪的“不敢怒”角色,他们真太混了!

  敢怒而又敢言

  真正的民主、真正的言论自由,说话的人不但“敢言”,也可以“敢怒”的。敢怒就被解释作“态度不好”,但是,只有“态度不好”,才正足以表现民主与自由。民主与自由的本质是“我有权利说我高兴说的,说的内容也许是骂你、也许是挖苦你、也许是寻你开心、也许是劝你,随我高兴,我的地位是和你平等的”。既然是平等的,我的态度就随我高兴,态度好不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说的对不对。可笑的是:国民党训练出来的达官贵人和市井小民都分不清这两种层次,竟不先看说的对不对,反倒研究态度好不好:“哗众取宠”是态度不好的、“不相忍为国”是态度不好的、“动机不纯正”是态度不好的、“不善意批评”是态度不好的、“没有建设性意见”是态度不好的。……其实这些,都跟说的对不对毫不相干!一个人,大可张牙舞爪的、毫不忍让的、动机可疑的、恶意的、破坏性的发表正确的意见,而无碍于所说之为真实与真理;另一方面,那些标榜平和的、忍耐的、动机好的、善意的、建设性的人,又常常是错误的、伪善的、不辨是非的、替坏政府护航而不自知的、助纣为虐的、违背民主与自由潮流的。

  美国专栏作家皮尔逊,曾经“敢怒而又敢言”的大骂总统杜鲁门;杜鲁门也不甘示弱,回骂皮尔逊是“狗娘养的”。双方绝不要求对方态度好,美国人民也不说:“因为你们‘态度不好’,所以我们就不听你们的。”这就是高杆!高杆就是只问说的对不对,不问态度好不好。有民主与自由水准的人民,都会分清这一点。

  结论是,有“敢怒而又敢言”的自由,才是我们最需要的自由,才是我们最该鼓吹的自由。相反的,“敢怒而不敢言”也好,“不敢怒而敢言”也罢,都不是我们赞成的“自由”,因为那种“自由”,只是向政府“赔笑脸的自由”,那是古代奴才的自由,不是现代国民的自由。

  198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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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属于谁的?

  ——维护出版自由的一篇文献

  萧孟能曾被提起伪造文书和诈欺的公诉,“六十一年度上易字第1755号”高院判决确定并坐了牢;又被提起违反著作权的自诉,“六十年度上易字第1951号”高院判决确定并罚了钱,今天他用他犯过的这两种罪告人,倒是很成对比的。对比之下,使我们对世道人心,自有会心的了解。

  一、关于所谓萧孟能是《文星》杂志发行人就有著作权之说,是于法不合的。“著作权法”第1条就明定以注册登记为要件,第14条明定“逐次发行或分数次发行者,应于每次发行时分别申请注册”。由此可见,谁要说《文星》杂志著作权是他的,他得首先提出每期的“分别申请注册”的证书才行,如果他提不出来,就好像说月亮是他的,但大家都知道,月亮不属于任何人的。“著作权法”有“无著作权”的字样,《文星》杂志就属这一类。

  二、关于所谓发行人当然就有著作权之说,即使不以登记为要件,也不能成立。文星书店出的《文星丛刊》许多都在别的杂志上发表过,若照萧孟能的标准,他印李敖的《上下古今谈》,就侵犯了别的报刊的著作权,因为《上下古今谈》是在别的报刊先发表的。但萧孟能照印不误,因为文化界、商业界与法律界没人会认为发行人当然就有著作权,当年的萧孟能自己也不例外。所以,今天提出他是杂志发行人就有著作权之说,则他当年所印的部分《文星丛刊》就构成了“侵权行为”,所有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再另行出书的作者,一一都变成了罪犯,我想,在这岛上,没有作者同意一投了稿就著作权永远丧失,没有任何正义的法学家会支持这一说法,也从没有任何文化人或商人发生过这样的争执。

  三、纵然有些报刊在稿约中声明发表后即为本刊所有的字样,《文星》杂志的稿约上也从来没有如此声明过。因为文星精神是主张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文星精神从来不跟人发生这些伟大目标以外的争执。

  四、关于所谓萧孟能是《文星》杂志发行人之说,也与事实未尽符合。文星杂志的发行人,根据“内政部”杂志登记证内警台志第807号,明明是叶明勋,叶明勋做了五十七期的发行人,才因“事务繁忙”,让给萧孟能,《文星》杂志共出了九十八期,其中一半都是叶明勋做发行人的。所以,纵使发行人有所权利要求,讲排名、讲比例,似乎也轮不到萧孟能带头吧?

  五、何况,《文星杂志选集》的名义,萧孟能早在十三年前就卖给了传记文学出版社的刘绍唐,有58.7.23认字第799号公证书和刘绍唐可以为证。萧孟能今天竟拿他早已卖掉的名义告人,这未免太健忘了吧!

  六、所以,不论在法律上、事实上、习惯上,或是萧孟能当年自己的作为上、或是发行人的身份上,都不发生什么权益被损害的事,但今天却提出这种问题来,这不太奇怪了吗?

  七、回想十六年前,当文星编印《胡适选集》的时候,胡太太江冬秀被人挑唆,竟出面告萧孟能,阻止文星做胡适思想的流传,说文星影响了胡适著作的完整性。但是,胡适死了二十年了,完整的胡适著作,二十年来胎死腹中,江冬秀所做的,竟是阻止自己丈夫思想流传的人!士林论及,都感不解与遗憾;不料在《文星》杂志停刊多年后,当远景出版社印行《文星杂志选集》时候,忽接萧孟能(69)(6)然法字第015号律师信,明说“不愿令其触礁”,但是却要钱。远景出版社大惑不解,因为印这种书,明明无利可图,如有利可图,萧孟能为何自己不印?如今四方出版社、鸿蒙出版社出面发扬文星思想,没想到萧孟能竟出面要告,阻止出版。由《文星》的发行人之一,出面阻止文星思想的流传,这种对比,自然更教士林不解与遗憾了!《文星》停刊,前后已经十七年,十七年来,如果有利可图,有意义该做,萧孟能自己为什么不做?为什么别人一编印了《文星杂志选集》,就出来要钱或阻止?为什么萧孟能自己要做阻止《文星》思想流传的人?萧孟能为什么不想一想:你有十七年的机会去做,为什么你不做?你自己不做,别人一做你就要钱、阻止,这是什么意思?

  八、我是《文星》杂志的主编,对文星思想的流传,我有责任。我认为这样做,才不辜负当年为理想奋斗的一片苦心,才表示对当年宣传的真理言行一致。因此我应出版社之请,不要一块钱报酬,主编《文星杂志选集》,目的在使文星思想得以流传。萧孟能在《文星》时代写信给我,说:“我是多么的感谢你!”说:“您使我扬名吐怨气,万分的感谢。”(1962年7月6日信和1964年12月17日信。)二十年下来,他对我的感恩,已经化作白云苍狗,我并不奇怪;我奇怪的是,他竟要《文星杂志选集》不能出版,我真奇怪极了!

  九、关于上次萧孟能告我的案子,高等法院三推事林晃、黄剑青、顾锦才判我有罪的理由,今年5月14日已被“最高法院”推翻,判决我胜诉,我除了要求冤狱赔偿外,另就不实之处,告萧孟能诬告。

  198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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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梦想“野蛮之自由”

  孙中山在《檀香山隆记报》写过一篇文章,叫《驳保皇报》,有一段说:

  彼又尝谓中国人无自由民权之性质。余力斥其谬,引中国乡族之自治,如自行断讼、自行保卫、自行教育、自行修理道路等等,虽不及今日西政之美,然可证中国人稟有民权之性质也。又中国之民,向来不受政府之干涉,来往自如,出入不问,婚姻生死,不报于官,户口门牌,鲜注于册,甚至两乡械斗,为所欲为,此本于自由之性质也。彼则反唇相稽曰:“此野蛮之自由,非文明之自由也。”此又何待乎彼言?仆既云性质矣,夫天生自然谓之性,纯朴不文谓之质,有此野蛮之自由,则便有自由性质也,何得谓无?……唯中国今日富此野蛮之自由,则他日容易变为文明之自由。倘无此性质,何由而变?是犹琢玉,必其具有玉质,久能琢之成玉器,若无其质,虽琢无成也。

  这段话最引起我兴趣的,是孙中山所举中国人“向来不受政府干涉”的例子,其中包括“户口门牌,鲜注于册”的记录。这分明是说,中国古代政府统治人民,方式是相当松弛的,他们显然没有严密的户口制度,因为没有这种制度,所以人民可以“向来不受政府之干涉”,这种情况,“可证明中国人稟有民权之性质也”。

  《论语》中记孔夫子对“负式版者”尊敬。什么是“负式版者”呢?我们老祖宗住家,以五家为邻,二十五家为里,五百家为党,一万两千五百家为乡。那时候每一邻的名字写在一块木板上,一党的名字正好用一百块。每块木板三尺高一尺宽三分厚,装在大口袋里,由人背着走,这种人,就叫“负式版者”。 翻成现代白话,“负式版者”,就是典型的户政人员。这个《论语》的例子,告诉了我们:古代的户口制度,实在是好笑的、好没有效率的,就因为这样,我们中国人才可以逃过不少劫数,而达到“帝力于我何有哉”的快感。

  不幸的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统治技术的增强,这种“野蛮之自由”,也就愈来愈吃不开了。如何吃不开呢?请看历史:

  大量杀威的法令

  国民党是1927年4月18日取得统治中国政权的,这一天,在南京成立了国民政府。国民政府成立后,像《水浒传》先打犯人三百杀威棍一样的,大量杀威的法令,也就一一出笼,例如:

  1927年7月28日,出笼《特种刑事临时法庭组织条例》、出笼《惩治土豪劣绅条例》。

  1927年9月25日,出笼修正《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

  1928年2月29日,出茏《暂行反革命治罪条例》。

  1928年6月5日,出笼《刑法施行条例》。

  1928年7月11日,出笼修正《惩治土豪劣绅条例》。

  1928年7月17日,出笼《违警罚法》。

  1929年10月9日,出笼《乡镇自治施行法》、出笼《区自治施行法》。

1929年10月15日,出笼《国军剿匪暂行条例》。

  1929年11月14日,出笼《军队教育令》。

  1930年12月15日,出笼《出版法》。

  1931年1月1日,出笼《政治犯大赦条例》(名为大赦,实为立威。)

1931年1月31日,出笼《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1931年3月13日,出笼新规定:行政院下设警察总监,掌理全国警政。

  1931年6月1日,出笼《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名为约法,实为立威)。

  1931年12月20日,出笼《户籍法》。

  出笼《户籍法》

  出笼《户籍法》,是中国有史以来的一件大事,因为中国有史以来,从来没有用一百三十二条的法律,对人民的户籍如此“紧迫钉人”的。有了这样人网恢恢的《户籍法》,人民“野蛮之自由”,就代换成为政府“野蛮之自由”,从此以后,“户口门牌,鲜注于册”的逍遥自在,也就再也痛快不起来了。

  《户籍法》随国民党出现以后,曾经精益求精,一再修正:1934、1946、1954、1973,都分别杠上开花。杠上开花最可怕的是1973年这一次,因为它首次带来了划时代的新局面,就是所谓“户警合一”。

  在“户警合一”以前的《户籍法》,以1931年的为例,明定:

  第三条:户籍及人事之登记,以县之乡镇区域及市之坊区域为其管辖区域。

  第十条:每户籍管辖区域设户籍主任一人,户籍员若干人,掌理户籍及人事登记事务,于乡镇公所或坊公所内办理之;户籍主任由乡长、镇长或坊长兼任之,户籍由乡镇长或坊长指定所属自治人员兼任之。

  但到了1973年以后,法律却变成了这样的:

  第七条:户籍登记,以乡、镇为管辖区域;设户政事务所,隶属乡、镇公所。

  动员戡乱时期,户政事务所得经行政院核准,隶属直辖市、县警察机关;其办法由行政院定之。

  对照之下,就知道四十二年下来,国民党权力坐大,已经到了什么样的地步!1973年的“户籍法”是7月17日修正公布的,在公布前十二天,国民党《中央日报》就开始“打歌”,从“打歌”的内容,就可看出当权者的心态,不可不加以详读:

  《中央日报》的悍然宣告

  国民党《中央日报》在1973年7月5日,以《户籍法的修正与实施》为社论,悍然宣告如下:

  新户籍法已经立法院前天的院会三读通过,完成立法程序,即将咨请总统公布施行。户籍法为推行户政的基本法规,而户政又为百政之母,所以本法的实施实极重要。当年国父手订地方自治实行法的六大要政:清户口、立机关、定地价、修道路、垦荒地、设学校,以户政为六大要政之首,亦就是因为户口如果不先清理,其他要政均将难以切实向下扎根。

  本法的内容,归纳言之共有六大部分,一为户政的隶属机关。二为户籍的登记事项。三为登记的申请、变更、更正、撤销。四为登记的申请手续。五为户口调查。六为罚锾。此法原系民国二十年时制颁,其间虽经二十三年、三十五年、四十三年等三度修正,但因施行已久,实体部分固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程序部分亦多未能切合当前的要求。所以此次又作全盘的修正;而修正各点最具划时代意义者,就是“户警合一”制度的确立。其第七条规定:“动员戡乱时期,户政事务所得经行政院核准,隶属直辖市、县警察机关;其办法由行政院定之。”

  这是给“户警合一”制度先作党八股。国民党《中央日报》接着说:

  在民国五十八年以前,静态的户籍登记工作,由户政机关办理,而是项登记全凭人民自动申请,如人民不来申请,户政机关即无从登记,因而很容易发生漏报、迟报及空户、漏户等现象。动态的查察工作由警察机关办理,警察机关如果查出户籍登记不实,固可要求人民迅予补办,问题是如果人民不补办,警察机关亦无从得知。登记的归登记,查察的归查察,当然会发生脱节的流弊,而影响户籍资料的确实,动摇有关施政的依据;对于治安的妨碍尤大。

  由于这种种原因,所以才有建立“户警合一”制度的必要,务使静态的登记与动态的查察相互协调,臻于一元化。这项制度自民国五十八年起以行政命令试办,迄今三年有半。在此期间,空户、漏户的现象确已大量减少,而且对政治、军事、财政、经济、教育、社会各项施政的推行都颇有裨益;对防止匪谍渗透、遏制流氓滋事,效果亦属不小。因此这次修正户籍法,各方一致认为应该将这个行之有效的优良制度,正式纳入于法律之中,而成为本法的最大特色。

  最初有人曾对“户警合一”制度采取保留态度者,顾虑到这种制度实行起来,是否会招致“警察国家”的误解。其实,世界上任何一个民主国家,都有警察,设置警察的目的是为维护治安,保障善良,这正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因此非常时期户籍这样的要政,由警察机关处理,只要一切合法化、制度化,既有益于治安,亦有利于人民。将来恢复平常时期,如认为户政由民政机关办理更为相宜,当然可以经过法定程序再行调整。此次户籍法的修正,将此一制度纳入法律明文,而采弹性规定,以兼顾平时与战时的要求,实为明智的立法。

  户警合一

  国民党《中央日报》口口声声“户警合一”不会“招致‘警察国家’的误解”,是完全站不住的。因为,照国民党“内务总监”的观点,显然就有这种顾虑。国民党“内政部长”王德溥,下台后在1976年印《政海游踪》一书,曾留下不打自招的记录。王德溥说:

  台省户政,光复前,原由警察机关办理,光复后,为循民主法治常轨,乃于三十五年开始改依户籍法之规定,由自治机关办理,警察机关则根据警察法办理户口查察。民国三十八年,大陆形势恶化,大批人口迁移来台,原有之户政和警政机构及人事,对户籍上骤形增加之业务与治安上之要求,颇难适应。四十二年11月台湾省曾发布“台湾省整理户籍实施办法”,实行户警“双轨一途制”,于警察派出所设置户口申报处,以派出所巡佐兼任主任,由乡镇公所派遣户政人员到处办公。但只接受申请,并不办理登记。登记业务仍由乡镇公所办理。实行以来,以权责不清,事权不一,联系配合反形窒碍,仍不能达成预期效果。本人接掌内政后,为探求问题症结,曾于四十四年7月巡视台省地方行政时,广泛征询地方户警同人意见,并与有关专家研商。咸认此一问题之改善,必以划分权责,提高户政人员素质,充实警察力量,加强户口查察及户警联系为基准。同时外籍某名报人曾以我国是否警察国家为询!本人当以严正态度,坦诚相告:“先生可否以此一问题向苏俄或中共伪政权负责者提出询问?我知其不可且亦不必。因为某一国度是否为警察国家,有识之士,不问可知。先生今向我提出此一问题,是先生显已明知我中华民国为民主宪政国家而非警察国家,至于如此明知故问,当然是善意的,提醒我们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的积极推进而已。虽然,我仍请由本部有关专家详予阐释,聊答先生雅意。”盖以政府迁台未久,时值非常,我国民主进步程度及厉行法治精神,或尚未获友邦一致信赖。然此一小插曲,却可引为我们决策及施政上的重要参考,而逐步推进国家于民主法治之最高境界。因此,本人于完成台、闽地区行政视察后,即根据所获实际资料,邀集学者专家及本部与台湾省府主管同人,共同研拟改进户籍行政实施方案。集会多次,充分交换意见,直至四十五年4月,始行拟就“改进台湾省户口查记办法草案”,提奉行政院院会交付审查。推由余委员井塘、黄委员季陆、田委员炯锦、严主席家淦、陈秘书长庆瑜及本人,对改进台省户政问题详加研讨,并指定本人召集。于是综纳各方意见,深入研拟。

  “诬我为警察国家”

  不料,就在“深入研议”过程中,突然生了意外。意外是来了“手令”:

  正就原草案修正间,行政院突奉总统手令:略以“户政方面之缺点有三:一、逃兵逃犯之隐匿潜藏,多未能发现。二、潜伏匪谍,未能肃清。三、户籍登记事项不确实不完善。应即实行户警合一办法,切实改善台湾户政,将户籍人员及经费一律拨归警察接办,赋予警察以办理户籍登记之职权,限令7月1日实施”。俞鸿钧院长立即电邀本人与严主席及陈秘书长详商处理办法。本人当以总统指示现在户政的三项缺点,正是我们研议逐步改进的主要对象,但除其中第三点纯为户籍方面之缺点外,其余第一、第二两点,完全由于警察方面未能确实发挥“户口查察”的功能,而实际上又由于警力单薄和警察任务过繁,而无力办理完善所致。如仅将原有户籍人员及经费拨归警察接管,仍难达到改进户籍行政、有效管理人口的功用,尤其怕引起地方人事纠纷,招致以行政命令变更法律的误解。再就对内对外的观感言,台省户籍自光复后,改归民政机关办理,台省同胞耳目为之一新。今如再将户籍交还警察办理,深恐社会发生无谓疑虑;至于一般民主国家,户政均是由民政机关办理,我国如将户政由警察办理,在我纵因处于非常时期,事实上有此必要,但甚难为一般国际人士所了解。即侨居港澳及海外人士,亦不免见仁见智,议论纷纭,而容易为恶意攻讦者所乘,甚至诬我为警察国家,更不容不审慎从事。为避免上述种种困难及其影响,似不如于“不影响民主政治常轨,不变动现行法律”的原则,就本部所拟改进户口查记草案,予以大幅度的修订,使其能由事实方面确切达到总统手令指示之目的。就此事理反复加以说明,当获原则同意。为慎重其事,改由俞院长召集,加推徐部长柏园、庞主计长松舟参加审查,并请张秘书长群、黄副秘书长伯度列席指导。如此正在积极进行时,适总统召开某一重要会议,并亲自主持,即席垂询户警合一问题办理情形!俞院长当即报告,王部长对此有重要意见,并已拟成改进户政草案,提由行政院慎重审查中。

  “内政部长”的如意算盘

  虽然王德溥提出换汤不换药的构想,但是,仍旧有这样的惊险场面:

  总统求治心急,以为不必再行研议,饬即迅付实施!本人以职所在,不得不将上述事理详为补陈,并再三强调,此时此地,绝不可遽尔实行户警合一办法,以免影响社会及国际观感!但总统要求的目标,我们必将设法做到。坦直进言,未荷采纳,当时几乎是等于不欢而散。与会党大员,均劝我毋再坚持己见,俞院长并举出他事奉总统的实例,谓“遇有不同意见,随时陈述,如不见纳,仍依总统意旨行事”。我则表示:我是近于愚忠的一流,除非诸公指出我的见解根本谬误,否则仍当陈请到底。仿佛古人面折廷争,不惜以去就生死谏诤之义。是时,仅陈副总统一人支持我的意见及态度,谓:“润生兄意见正确,如能委婉说明,总统必将接受。否则,至必要时,我可以三十年老干部的关系,建议总统收回成命!但此事是行政院的责任,鸿钧兄应有所主张。”次日,总统又代电指示:“仍应遵照前令办理,限7月1日实施,可先以行政命令行之,再修订法令。”同时执政党中央秘书处特别制订“户警合一办法实施进度表”,将有关应行准备及处理各事项,分别步骤、日期,明确规定办理进度,以最速件分函从政主管各同志查照。俞院长因之又邀本人等详商处理方法。我即提出如下之改进户政措施原则,并坚信一经陈明事实理由,必获总统谅纳无疑。

  (1)使警察管辖区与行政管辖区合一,于每一乡缜(市区)设一警察分局,全省计需增设二六八分局(内二一三分局由原有之分驻所改设), 共增官警二千三百七十六人。……

  (2)每一乡镇(市区)公所增置户籍副主任一人,由警察分局派局员兼任,除襄助主任处理户籍行政外,并负户政人事管理之责,使在事实上做到户警一体。……

  上述原则系不重形式上之归并,而从事实上做到户警合一。一面解决户政方面各项缺点之症结,一面充实警力,加强户口查察,以达到管理人口政策上之要求。其最大优点,为不修改现行法律,亦不影响民主声望,即可适应动员戡乱的实际需要。经婉转上达后,遽蒙总统首肯照办!行政院即于四十五年6月8日以台(45)内字3134号令内政部,略称:“上项原则已呈奉总统(45)台统(一)字第3455号代电核可,并饬即照此速办,令部遵照剋速规划实施办法,并厘定进度表,限自本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如许周章几近二月之久的问题,至此才算告一段落。十八年以前政府的财政、经济、文化、教育等实际情形,及推行民主法治的政制进程,在国际方面的评价,均远不如目前之结实进步;故在当时,对于关系人民生活极为密切的户政改革,不容不多所考虑,慎重处理。区区千虑一得之愚忠愚见,终蒙采纳,领袖之渊博高明,岂可量耶!

  我们梦想“野蛮之自由”

  看了国民党“内政总监”这段秘辛与回忆,看到他苦心安排“从事实上做到户警合一”的内幕,看到他“不修改现行法律,亦不影响民主声望”而完成的设计,我们怎么能不惊叹:孙中山的信徒们,竟是这样的把他的遗教改头换面着,我们怎么能不为孙中山悲哀!

  虽然这样改头换面,国民党还是意犹未足,最后还是不在法律上做到“户警合一”不为快、不在声望上戏弄民主不为快。看到上面《中央日报》的高论,我们不得不说:国民党连王德溥那点迂回手段,最后都不屑为之了——他们要悍然成为“警察国家”了!

  国民党1973年确定“户警合一”的时候,我正被关在警备总部军法处看守所,一连几年不准看报,也就完全不能见识“户警合一”的德政。直到我在1976年冬天出狱,我才正式领教这种德政的厉害:“户警合一”的警察,每半个月要查我一次户口,把“户口名簿”上的“户口查察签章表”签章得密密麻麻。这样子“亲民”亲了一年,把我亲得火了,乃向有关机关提出强烈抗议。有关机关大概感到这样查李某人户口,迟早会查出祸来,于是打了招呼,自此警方才稍形收敛。我在惊魂甫定之后,特别把这张签章表留作纪念,使千百年后的中国人,知道我们如何失掉了孙中山的遗教,也如何失掉了那种“野蛮之自由”。

  我们梦想“野蛮之自由”。

  198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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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警总秘密会议纪录

  最近我们透过秘密管道,得到一件警备总部的秘密会议纪录(残本),纪录标明“机密”“最速件” “(73)隆彻字第4309号”,读后令人触目惊心。

  纪录的名字叫“现阶段加强文化审检措施暨现存问题座谈会纪录”,时间是“中华民国七十三年10月17日中午12时”,地点在“三军军官俱乐部贵宾室”,主持人是“总司令”陈上将(守山),出席人员是“国防部总政战部”主任许上将(历农)、“中央文工会”宋主任楚瑜、“行政院新闻局”张局长京育、“国家安全局”何副局长恩廷、“法务部调查局”翁局长文维、“内政部警政署”罗署长、“警总政战部”主任孙少将(森)、“警总政战部”副主任缪少将(伦)、“警总政”六处处长曹上校(建中)。纪录就由曹上校担任。这会议共有十人,计开军头级五人、情报头级二人、警察头级一人、政头级一人、党头级一人,群龙皆首,冠盖云集,真是大场面。

  纪录中先是主席陈上将报告,略谓:“当局对当前违法言论之泛滥嚣张极为重视,并指示依法严查严扣。”“文化审检是无形的作战,有形的敌人容易发现,无形的破坏难察,故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强化文化审检工作。”“警备总部依‘戒严法’执行文化审检,有赖中央的政策指导,各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才能有效检肃日益升高之思想污染。”“10月庆典期间总部规定全月实施‘春风六号’专案,全面扫荡违法书刊。”以下残缺约一二页。残缺过后,“宣读会议资料”,资料中有三种报告:(一)台湾警备总司令部现阶段加强文化审检措施暨现存问题检讨报告。(二)9、10月查扣违法书刊分析报告。(三)10月庆典期间各县市文化工作执行小组查扣成果评比报告。报告过后,首先由孙少将发言:

  (一)目前偏激刊物有下列三点趋向:

  1.刊物发行种类不断增加,刊期缩短、言论破坏层次不断升高。

  2.反审检行动不断改变。

  3.对总部严查严扣反应激烈。

  (二)严查严扣不能有效解决当前偏激言论泛滥问题,理由是:

  1.偏激分子办杂志的动机和目的是颠覆政府,打倒执政党,实现政治阴谋。

  2.偏激分子已经有整体的组织“党外编联会”“公共政策会”,全面串联,故违法书刊计划性的发展数量愈来愈多,查不胜查。

  3.偏激杂志已经与海外“台独”乃至共匪挂钩,呼应唱和,内外勾结,进行所谓由岛内颠覆中华民国政府之阴谋。

  (三)严禁严扣无法做到一本不漏,主要原因:

  1.毛本搜取愈来愈困难。

  2.反审检花样愈来愈多。

  3.有关单位配合查扣行动不彻底,书刊印制,发行商、书店,书摊负责人贪图小利、不明大义、守法合作精神不够。

  (四)建议强化做法:

  1.文化审检在政策上应由被动改为主动。

  2.文化审检需要由消极提升为积极,即是要把“严查严扣”“疏导沟通”“辩驳导正”“教育大众” “依法追诉”等五项做法,同时并进,主动作为,有关单位共同承担文化审检工作责任,全面的配合整体的行动。

  3.要求党政军各单位,发动各学校各类社团公(工)会“不看、不买、不传”偏激杂志,全面抵制、隔绝,并主动驳斥其不当言论,共同声讨。

  接着是许上将发言:

  (一)总部提报之强化做法精要具体,要有效贯彻才能达到检肃文化污染之目的。

  (二)据了解少数政府机关尚有订阅偏激杂志情形,部分铁公路车站贩卖部有代售违法书刊情事,均应彻查纠正改进。

  接着是翁局长发言:

  (一)本局遵奉指示已多次要求各机关转告所属“不看、不买、不传”偏激杂志。

  (二)各机关附属营业福利单位,本局已透过安全部门要求不准贩售偏激书刊,各单位并经检查检讨,目前尚未发现有代售情形,配合搜集情报同意照办法办理。

  接着是张局长发言:

  (一)承办单位提报强化办法及现存问题完整具体,甚为敬佩。

  (二)查扣治标做法,甚难达到有效检肃文化污染之目标。

  (三)办法中有关“辩驳导正”“依法追诉”,如能全面配合,落实有效,则可减轻查扣取缔的负荷。

  (四)依法追诉是可采行的作为,个人建议政府各级机关均应普设法律顾问,凡是本机关或所属官员受到言论侵害时,立即委请法律顾问代为追诉,修订民刑法,加重民事赔偿(并举国际有关案例佐证),使偏激刊物负责人因考虑民刑事责任,而不敢任意对政府机关及首长作攻击、毁谤。

  (五)目前已有很多偏激言论达到违法程度,应送请法务部研究刑责。

  (六)对诋毁国家元首,为匪宣传,泄漏国家机密之言论,应深入追查资料来源,如有通敌证据,应以重典处罚。

  (七)财税、工商主管机关应不断稽查印制,销售违法书刊之厂商,彻查其营业状况,经费来源,并加重其困扰,使其逐渐不印、不售。

  (八)关于疏导沟通、辩驳导正、教育大众,个人认为除了文工会、新闻局应负政策设计,全盘考量外,教育部、青工会及各级党部均应共同负起责任,并且先由教育干部做起,普遍讲习训练,使党员干部对于当前世局、国策、匪情等敏感尖锐问题,有正确之认识,然后去教育青年大众,全面提升青年知识分子之是非爱国观念,不受毒素思想污染。

  (九)《青年战士报》因易名《青年日报》,普受青年重视,但内容形式尚须不断提升,才能争取广大青年和知识分子阅读、认同。

  (十)各县市新闻股增加专员一人,会后即协调办理。

  接着是罗署长发言:

  (一)本办法是现阶段没有更好办法下的可行办法。

  (二)严查严扣非治本之道。

  (三)同意由警察分局长兼任文化工作执行分组长,唯由何职务人员兼任干事,俟携回研究后再决定。

  接着是何副局长发言:

  (一)办法具体可行。

  (二)查扣要彻底。

  接着是宋主任发言:

  (一)警总领导有关单位执行文化审检工作,绩效卓著,表示钦佩与感激。

  (二)目前政府基于多方考量,对违法言论当事人未依法追诉,加强文化审检,严查严扣乃是最有效的作为。

  (三)检肃文化审检需要标本兼治,本报告仍属治标措施。

  (四)县市文化工作执行小组新闻单位增加专员一人确有必要,文工会和新闻局会同研究办理,也请国防部对警总书刊审查人员依实际需要酌予增加,以强化审检工作。

  (五)依法追诉为民主国家常轨现象,唯以非公职个人告诉为妥,如冯沪祥教授对《新潮流》杂志恶意毁谤,已采取追诉行动。

  (六)警总对“三十年代文艺”及“武侠小说”解禁问题之检讨,极具价值,个人认为政府要有诚意去解决现存问题,对坏的言论要坚持查禁政策,对好的言论要从宽处理,如此言论才能纳入常轨。

  (七)文化政策是“疏”和“导”的问题,文工会将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制订办法,提升文化作战的境界与成效。

  (八)关于县市文化工作执行小组年度经费,不仅确实需要,数目亦不庞大,文工会将邀请新闻局、省市政府秘书长共同研商解决。

  最后是主席结论:

  (一)各位首长对总部提报的资料给予宝贵的指导意见,至为感谢;会后当即整理修订,充实增益,作为现阶段强化文化审检工作的依据。

  (二)各位首长对本报告有关责任区分的支持,至深感佩,还请各位积极策划办理,使文化审检现存的困难问题早日获得解决,全面强化文化审检工作,彻底反制敌人思想统战阴谋,达成国家交付的使命。

  虽然上面这一纪录是残缺不全的,但是光从片段中,我们就可恍然国民党钳制言论自由的种种卑鄙手段,其中大员们的知识水平,跃然纸上,看来又好气又好笑。政头级、党头级的首长发言,且先向军头级表示“敬佩”“敬佩与感激” 之忱,台湾的武士刀天下,真比军阀时代凶一万倍呢!

  1985年1月19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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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雕案的案外意义

  ——我们该先争哪种自由?

  计程车司机郑汉永(外号“秘雕”),因为检举警察索贿案,官方虽然办了警察,可是对他怀恨在心,乃于今年1月22日上午9点,在基隆市孝三路忠二路口,把他非法逮捕,先是以违警为由,裁决拘留五天;可是三天没满,就再以流氓为由,移送管训。全部手续都不合法。省议员把警务处长胡务熙找来质询,胡务熙满头大汗,承认警方确有疏忽,但人抓了就是抓了,抓了是不能放的。

  人抓了就是抓了,抓了是不能放的,这一事实,对我们这种身历其境的受难者说来,是再清楚没有的事了。受难人私下把那机关叫“狗屄衙门”。“狗屄衙门”是进去容易出来难的衙门,这一名词,是观察狗与狗交配而生的灵感,这种灵感,比起余光中之流那种无病呻吟、矫揉造作、逃避现实、谄媚权贵的管状零感来,高明得可太多了。

  被忽略的案外意义

  秘雕案发生后,大家争来吵去,我却觉得,有一个被忽略的案外意义,值得特别一说。宪法上所列举的自由,包括不外是:

  一、人身自由(“中华民国宪法”第8条);

  二、不受军事审判自由(“中华民国宪法”第9条);

  三、居住迁徙自由(“中华民国宪法”第10条);

  四、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自由(“中华民国宪法”第11条);

  五、秘密通信自由(“中华民国宪法”第12条);

  六、信仰宗教自由(“中华民国宪法”第13条);

  七、集会结社自由(“中华民国宪法”第14条)。

  这些自由,虽然一一列举在堂而皇之的宪法里,但是我们知道,宪法不会说话,宪法的规定,是一回事;如何不把规定当具文,是另外一回事。如何得到这些自由,还要靠我们“死而后已”的“残忍”,和他们“不见棺材不流泪”的“慈悲”。

  从《波茨坦宣言》以后,流行所谓“基本人权”(Fundamental Human Rights)之说,“基本人权”的观念,正式列举在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里。“基本人权”的解释,容有广义狭义之分,但在大体上,一般宪法都能涵盖到,上面所列的那些自由项目,都是与“基本人权”相当的。

  在我们死命争取的这些自由项目里,究竟有没有“知所先后,则进道矣”的次序呢?有没有缓急轻重之分呢?我认为是有的。

  什么是党外最该做的事?

  在党外人士四面八方的努力里,邓维桢最早提出一个方向,他写了一篇《除了人权,党外没有什么可操心的!》给我,我加写了一篇《什么是党外最该做的事?》一起发表在《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十四期(《暗杀·大腿·抱》)里。我曾说:

  邓维桢把他刚刚写成的《除了人权,党外没有什么可操心的!》转给我。在这篇文章里,邓维桢做了有力的提醒:告诉党外不要“把注意力分开,而放松了关键的目标”。“关键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人权、人权、人权。“台湾的经济、军事、教育、外交为什么都有问题?主要的就是人权有问题。人权问题不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就永远解决不了。”所以,党外必先“要求自己多思考、多研究国家的经济、军事、教育、外交等大问题”,“政治家并不要懂得那么多的专业知识,而且也做不到。政治家要学习的是决策的能力。”党外目前该注意的是“关键的目标”,而不是枝枝节节的事。

  我又说:

  党外要为人权苦心焦思、为人权奔走呼号、为人权争吵、为人权打架、为人权同国民党你死我活。没有人权,一切都是假的。党外不争取人权,争到别的又有什么用?不管制镇暴车,买来新式飞机又有什么用?做奴隶的人,有何脸面代表主人去谈军售?做奴隶的人,只关心拿掉桎梏就够了!

  什么是第一自由?

  但是,在“党外为人权苦心焦思、为人权奔走呼号、为人权争吵、为人权打架、为人权同国民党你死我活”的努力里,我们该进一步注意到,在争取人权的重要中,先争哪一种自由,也是不能忽略的。

  我所了解的是:在争取自由的排行榜中,第一该争取的,是“中华民国宪法”第11条的自由,就是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的自由。

  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的自由,在学理上就是所谓“表现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也叫“意见自由”,就是人民可以自由发表意见,而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这种自由,最早把它列为第一顺位的,是17世纪的英国诗人弥尔顿(John Milton)。在1643年,在英国国会立法禁止印售未经议会检查许可的书籍的时候,弥尔顿大声疾呼表现自由是在其他自由之上的自由(…Give me the liberty to know, to utter, and to argue freely according to conscience, above all liberties. 见 Areopagitica,1644)。弥尔顿这一见解,美国新闻学者斯蒂德(H. M. Steed)曾加以发挥,斯蒂德特别强调“在一切自由中,以知识的自由、言论的自由和批评的自由最为重要”,报纸新闻如果不能用来宣扬并维护这些基本的重要自由,则它的地位便“不能高于制造唱机的工业”,其他的自由也就不能确保(见The Press);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霍金(W. E. Hocking)也曾加以发挥,霍金主张这种自由乃是核心的自由。因为没有这种自由的地方,其他的自由也就变得不安全。“表现自由”实在是保障并且发扬其他自由的一种自由(见A Free and Responsible Press)。所以在美国,有人就把这种自由当做“第一自由”(The First Freedom)。

  先争取到言论自由

  为什么“表现自由”“意见自由”甚至比“人身自由”等还重要呢?因为暴政的恐怖不止作恶,而在作恶以后大家“不敢言而敢怒”,大家沉默的结果,必然使“独夫之心日益骄固”,这样子的发展,必然使暴政愈来愈加深,最后必然就“杀人如草不闻声”了。

  “杀人如草”是恐怖的,但是“杀人如草不闻声”更是恐怖的扩大与延续。只有让声音出来,才是消灭恐怖的起点,而“表现自由”“意见自由”,就是这种扬声器。1966年,我写《一个最起码又最低调的标准》(《李敖全集》台湾版第六册),就要求各报:“只要有任何一件侵害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事件,当前每一家报纸,都该至少用武侠小说一个插图的位置,或是要人训词一个标题的篇幅,一致把它刊登!”我指出:

  “一致把它刊登!”是一个最起码又最低调的标准,它不要求你“仗义执言”,不要求你“辩冤白谤”,不要求你在有枪的人头上动土,它只是卑微得只要你发一段消息,只是知足得只要你留下一点纪录。你们一致这样做,至少可使侵害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人,省得再去写日记、作统计,并稍稍知道这种自由的不可轻辱;在另一方面,又至少可使被侵害的同胞乃至同业,知道他们至少不再是“无名英雄”、不再是“隐身烈士”、不再是被杀不见血的刀下鬼。对一个被侵害的人而言,“辩冤”也好,“喊冤”也罢,至少至少,要先使人知道他“有冤”,要是被冤得神不知鬼不觉报纸不登,那么这个冤,也就真的一含到底了!

  在我写这段话后十七年,“秘雕案”的发生,终于有了这一效果。在“人身自由”上,虽然“秘雕”做了被害人,但他的案情,官方已经无法做到“人不知鬼不觉报纸不登”的垄断了。这种现象,在我这种争取自由的“先烈先进”看起来,又怎能不拍手叫好呢?

  三十四年来,试问千千万万的被害人被非法逮捕、非法收押、非法管训,可是我们能及时知道吗?把他们的案子同“秘雕案”比较一下,我们就立刻感到:先争取到言论自由,是多么重要多么重要的事了!

  能埋怨,就不错

  严格说来,学理上“表现自由”“意见自由”的标准,在我们这一党独大的岛上,其实还是悬格过高了的。因为这些自由的内涵,主要在让人民发表意见,而不受非法侵害。但是,事实上,我们的人民,究竟有多少意见可以发表呢?在发表意见的过程里,又有多少非法的办法可以钳制他们呢?在这重重的难关下,几乎细节的、细腻的意见都谈不到了,人民能够喊出来的,几乎只是一声叹气就完了。

  在辛亥革命前夜,革命党(于右任)办“实行大声疾呼为民请命”的《民呼日报》,办了五十二天就被铲除,革命党只好挖掉“呼”字中的两点,改办“民不敢声,唯有吁(叹气)耳”的《民吁日报》。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当人民不敢大声疾呼的时候,能让人民小声低吁一下,也就是言论自由了。

  《台湾通史》的作者连横,在《台湾赘谈》中有这样的话:

  台湾之名,不知何义,或言大湾,或曰台员,或曰大宛,方言之微异尔。……顾闻之故老,谓台湾原为埋怨,明代漳泉之人来者,每为瘴疠所苦,居者多病死不得归,故以埋怨名之,志痛也。而后人以为不祥,改称台湾。

  可见这个岛的原名,就不是“台湾”而是“埋怨”。我相信,国民党在有生之年,是绝对不会把政权开放给人民的,人民不要妄想可以抢到他们的政权。但是,如果人民能够抢到一点“埋怨”的自由,也就很“台湾”了 !

  《旧约·创世记》第四章有该隐向上帝埋怨的话;《民数记》第十一章有摩西向上帝埋怨的话。可证人民对上帝,也有若干言论自由;即使上帝,也给人民一点言论自由。虽然这种自由,不是“呼”而是“吁”,但能够有所埋怨,也就不错了。

  结论是:让我们先从国民党手里,抢到言论自由、抢到不能“民呼”也要“民吁”的自由、抢到埋怨的自由。至少至少,我们要有埋怨的自由,国民党至少要划分给我们埋怨的自由——因为国民党再横行、再伟大,也不是上帝啊!国民党再臭美、再神气活现,也该知道上帝也让人说话啊!

  198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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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第一声最像

  这次“立法院”质询,国民党大官人讲了一堆又一堆的连他们自己都不信的屁话,其中一种屁话是关于报禁问题的。这个问题纠缠得太久了,不论党内党外,都被它缠糊涂了,我决定彻底把它谈一次,给大家做一点“机会教育”。

  你办,我不看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中国人觉得很没面子,连小日本都打不过。大家研究打不过的原因是:中国太落伍了,在新世界中完全跟不上时代。要跟得上时代的法子,一定要宣传新思想,工具就是办报。在当时,北京维新派官绅像文廷式等,办了一家“强学会书局”,出版了一种《中外纪闻》的报纸,也叫做《中外公报》。这份报纸的最早赞助人,就是后来中华民国第一任想当皇帝的大总统袁世凯,他捐了五百块钱做基金。五百块钱在那时候,没有能力买印刷机,所以报纸是用木板刻的,每天出一张,内容以社论为主,新闻反倒次要。主持这个报纸的实际人物,就是大名鼎鼎的梁启超。

  这个报,可说是有史以来,中国民间的第一份像样的报。

  当时的中国人,根本没有订报的观念。所以这份《中外纪闻》,也不敢公开发行。它印了三千份,拜托并且买通报僮,每天“分送诸官宅”。可是,当时大家弄不清这份报是怎么一回子事,老是疑心有什么阴谋送上门来。所以,即使白送,有人也不敢收。弄得报僮们也害怕了,觉得这个报,一定不是什么好报,为了怕连累,最后也拒绝代送了。

  《中外纪闻》发行了半年,正巧当时御史老爷杨崇伊攻击这个报,说它“非议朝政”,请下令封它。于是皇帝就下令查封,并且把文廷式赶回家乡去,还说永远不再用他当官了。

  不许你办,我来办

  《中外纪闻》被封门后,维新派的书局也被没收、改组,变成了“官书局”,由孙家鼐主持,正式出版一种官报,这可说是中国最正式的官报,大名叫《官书局报》。内容除了也有“上谕”和“奏折”一类的东西外,还有一些世界新知识的翻译。这个报纸为了怕当政者不满意,特别声明凡是批评政治的和人物的文章,都不能登。虽然这个报如此委曲求全,可是到了“戊戌政变”发生,西太后还是把它看做传播新知识的眼中钉,还是停刊了。

  西太后虽然不许别人办报,可是她却不得不承认:报纸这件东西,也有它的好处。所以,在八国联军以后,她也想办报了。(甲午战争那一次,被日本一个国家打败,中国人气得想办报;这回八国联军一次,被八个国家打败,中国人当然更气得想办报了!)

  西太后办的报叫《政治官报》(后来改名叫《内阁官报》),这个报,里面的花样多了:“上谕”“奏折”“电报”“法制章程”“条约合同”“外事”“广告”等, 都是基本内容。它的宗旨是:“凡私家论说及风闻不实之事,一概不录。”显然是针对以前《中外纪闻》里“社论”而发的。这个《政治官报》,只是要报导政治,并不是要谈政治,所以要议论的,免啦!

  你办,请来我这儿办

  专制政府不欢迎办报,可是爱好自由的人却要办。他们办报,找到了一个好地方,就是租界。租界是专制政府管不到的地方,是大城里面一些由洋鬼子管辖的地区,专制政府欺负自己人很拿手,可是欺负老外却不行,手反被拿,只好同意洋鬼子在中国大城里划分势力范围,割据称雄。洋鬼子有新闻自由的传统,欢迎办报,中国知识分子就在租界大办特办起来。

  租界因为由洋鬼子管辖,中国知识分子想办报,要办就办,于是言论自由就在这种情况下发荣滋长起来。像1897年的《苏报》、1903年的《国民日日报》、1904年的《俄事警闻》(《警钟日报》)、1906年的《国粹学报》《中国女报》《竞业旬报》、1907年的《神州日报》《神州女报》、1908年的《民呼报》、1909年的《民吁报》《越报》、1910年的《民立报》、1911年的《天铎报》《民国报》等,统统都是租界的产物。国民党邹鲁在《中国国民党史稿》中公然承认:“上海以有租界之掩护。本党宣传机关林立。遂为国内革命宣传之中心。”

  此外,不在租界中的,但在洋鬼子保护地区的,效果也近乎一样。冯自由《革命逸史》中说:“在东京出版之《民报》及各种书册,由同盟会员设法输入国内,北京东交民巷使馆区,就有《民报》发行机关。武昌教堂之日知会,亦有此类书报。”

  谢谢你,帝国主义!

  由此可见,几十年来,各党各派口口声声大骂的帝国主义,其实也有对中国人有好处那一面。它使中国有了学堂、有了医院、有了火车、有了不打屁股的法院,并且,最重要的——有了言论自由。它使从来没有言论自由也不知言论自由为何物的中国人,知道了言论自由的可贵。

  我们爱国是好的,但是爱国爱到一片盲目,把洋鬼子带给我们的好处也一棒打杀,这就未免太不识好歹、未免太天真了。蒋廷黻在《帝国主义与常识》中说:“自国民党出师北伐到九一八,全国布满打倒帝国主义、取消不平等条约的标语。当时我们把一切国计民生的困难都归罪于帝国主义者,把外人的一言一动都看为帝国主义的。……现在还有人拿这种论调来博民众的欢心。”国民党为什么这样朝帝国主义喊打呢?原因无他,用帝国主义来做他们的替罪羊而已,一切都怪帝国主义,自然人民就不怪国民党了;帝国主义一无是处,自然国民党就比它好了。这样宣传,又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毕竟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当我们把帝国主义和国民党逐项对照一下,我们便会发现,有的地方,帝国主义带给中国人民的,其实比国民党还“德政”得多。帝国主义允许中国人有办报的自由,就是一个最最明显的证据,国民党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从釜中相煎到釜底抽薪

  不但帝国主义允许中国人有办报的自由,就便是满清政府,允许中国人办报的自由,也比国民党多。根据满清政府出版法的规定,不论张三李四,只要

  一、年满二十岁以上之本国人。

  二、无精神病者。

  三、未经处监禁以上之刑者。

  就可以在发行二十天以前,向衙门一呈报,缴点保证金,开始言论。绝不会以任何屁话做借口,不许你登记。满清政府许你办了,它来封;绝不会根本就不许你办。根本就不许你办,是逃到台湾后的国民党发明的!

  我们现在遍查满清政府以来的出版法,从1906年的《大清印刷物专律》到《报章应守规则》、从1907年的《大清报律》到1912年的《民元暂行报律》、从1914年的《出版法》到1925年的《管理新闻营业条例》、从1929年的《出版条例原则》到1930年的《出版法》……不论满清政府、不论北洋军阀,甚至没逃到台湾前的国民党,纵然当权手法自有不同、作恶方式容有各异,但是允许中国人办报则一。换句话说,满清政府、北洋军阀、没逃到台湾前的国民党,统统都是允许中国人办报的,他们会釜中相煎的查封报纸,但绝不会釜底抽薪的根本不准办报。根本不许你办,是逃到台湾后的国民党发明的!

  许你办再查封,和根本不许你办,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境界。法国“老虎总理”克里蒙梭(George Clemenceau)没当政前办《自由人》(L' Homme liber),被查封,但他立刻又办《不自由人》(《桎梏人》,L'Homme enchaine),跟政府捉迷藏;假如当时法国政府不论《自由人》或《不自由人》统统根本不准办,那么就不是自由不自由的问题了,而是是不是人的问题了。两种境界,是完全不同的!

  容易挂牌的时代

  国民党没逃到台湾前,谁要办报都悉听尊便,金生丽在《台湾采访话旧》里回忆:

  自民国三十四年10月25日台湾光复后至民国四十年这一段时间内,可以说是台湾新闻界变化最多的时候。办报纸在当时好像是一种新兴事业,也被认为是一件最容易的事。而新闻从业人员似乎是最时髦的职业。从上层来说,社长、总编辑、主笔,其次如编辑、记者等等,均被认为是社会上的特殊阶级,既可结交官府,又可傲视人群,一张名片,往往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所以新创办的报纸、通讯社等,有如雨后春笋。但这许多报纸中,除少数真正为发展新闻事业的远大目标而始终惨淡经营者以外, 其余多半是昙花一现,遭受自然淘汰。因为这类的报纸寿命太短,所以在台湾新闻事业史上也难见其经传。

  说来也真可笑,当时要办报纸的确也太容易,因为没有申请登记的限制,最简单只要借一个门挂起报社的招牌,随便租赁或占据一两间房子作为编经两部,接洽一家小印刷厂承印便成。

  金生丽笔下的这种自由,是今天的我们不能想象的!但是,自从国民党逃到台湾后,首先就用大抓匪谍来吓破记者的胆,害得记者不得不缩在一起。金生丽回忆:“在我们同时采访的记者中,确有因匪谍罪证确实而被处决的,因而大家都觉得单独采访有很多不便,不如一起行动。”记者摆平后,国民党就用大张报禁来钳制言论自由,所谓报禁,就是以离奇可笑的理由,不准人民办报。

  “不孝”的“出版法施行细则”

  国民党不准人民办报的“德政”,是1950年底开始的。最早公开出来不准办报的理由,是为“节约用纸”,据行政院1951年6月10日台40(教)字第3148号训令:“台湾省全省报纸、杂志已达饱和点,为节约用纸起见,今后新申请登记之报社杂志通讯社,应从严限制登记。”这一钳制言论自由的行政命令,国民党自称是根据“出版法施行细则”来的。“出版法施行细则”第27条说:

  战时各省政府及直辖市政府为计划供应出版品所需之纸张及其他印刷原料,应基于节约原则及中央政府之命令调节辖区内新闻纸杂志之数量。

  但追问这一钳制言论自由的根据何在?国民党却自称是根据“出版法”第28条。我们试看“出版法”第28条怎么说:

  出版品所需纸张及其他印刷原料,主管官署得视实际需要情形计划供应之。

  稍有常识的人,一看就知道:“出版法”第28条只不过指“纸张及其他印刷原料”,政府“得”计划供应,也“得”不计划供应,让你自生自灭。从逻辑上,怎么也做不出禁止报纸登记的推论,而国民党可以节外生枝,做出这种腾笑中外的推论,这不是大笑话吗?何况从法律上,“出版法”是母法,“出版法施行细则”是子法,子法依法不能与母法矛盾,国民党却不管三七二十一,令子法“忤逆”如此、“不孝”如此,这不也是大笑话吗?

  四大谎言

  何况,纵使所谓“调节新闻纸杂志之数量”之说能成立,也不能任由国民党选择,而要一视同仁才成。“出版法”第28条的“计划供应”对象,包括了一切的出版品,所谓出版品,按“出版法”第2条,明定包括一、新闻纸类的新闻纸和杂志,二、书籍类,三、其他出版品。照国民党的逻辑,新闻纸以外的出版品,自然也应该适用,可是国民党却没完全禁止杂志和出版社的登记,这又怎么通呢?所以,国民党的“节约用纸说”,全是谎话。此其一。

  再何况,所谓“计划供应”的立法原意,是指“战时节约的需要”,或因海口封锁、或因运输困难、或因集中力量以应军事生产急需,但这些都不构成不准报纸登记的理由。英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前例,可以为鉴。所以,国民党的“节约用纸说”,全是谎话。此其二。

  又何况,国民党所谓的“节约用纸”情况,在发明这种理由时,就根本不存在。当时台湾白报纸产量,全年供给各报配纸不过每月三百四十六吨,每年不过四千一百五十二吨。仅占纸业公司的六分之一。当时造出来的纸都用不完,又何来不够用?所以,国民党的“节约用纸说”,全是谎话。此其三。

  更何况,国民党在发明“节约用纸说”后第二年,1952年10月10日,忽然同意《青年战士报》的登记!在“节约用纸说”后第十年,1960年7月1日,忽然又同意《英文中国日报》的登记!《青年战士报》《英文中国日报》不是活生生的报吗?是报就是不“节约用纸”的,怎么又不节约了呢?所以,国民党的“节约用纸”说,全是谎话。此其四。

  再一大谎话

  就这样谎话来谎话去,随着时代的转变,这一“节约用纸说”,就愈来愈荒唐了、愈来愈站不住了。国民党自己,也愈来愈守不住了。我们试看行政院1955年4月21日台(44)教字第3581号的“战时新闻用纸节约办法”:

  一、政府在战时为节约新闻用纸之消费,特订本办法。

  二、各报社发行之新闻纸,除特定纪念日外,其篇幅一律不得超过对开一张半。

  三、前条所称特定纪念日,各报得出增刊,但其篇幅不得超过对开一张。

  但是,言犹在耳,十二年后,国民党却偷偷摸摸的,修正如下:

  一、政府在战时为节约新闻用纸之消费,特订定本办法。

  二、各报社发行之新闻纸除特定纪念日外,其篇幅一律不得超过对开两大张半。

  三、前条所称纪念日,各报得出增刊,但不得超过对开一张。

  到了今天,我们看到的报纸张数,已经是国民党宣布“节约用纸”时代的一倍以上了。试问今天三十一家报纸中,若真的“节约用纸”,不把对开一张半变为对开三大张,仍旧一张半,而把其余的一张半允许办新报,台湾的新报,岂不可以在不影响“节约用纸”的前提下,又多出三十一家了吗?不多费一张纸,而可多出一倍的新报,这种“德政”,又何乐而不为呢?这种言论自由,又何乐而不推广呢?

  从把既得权利的三十一家报纸,允许用纸增加一倍的观点上,我们断定国民党的“节约用纸”说是再一次大谎话,是它钳制言论自由的笨借口而已!

  笨借口

  这样一个笨借口,到了1980年到来的时候,也就是“节约用纸”后三十年到来的时候,由于政府配的纸早就“不配”了、由于新闻用纸早都是各显神通不靠“计划供应”了,所以,一个可笑的统计与对比便出现了。根据1980年的“大有为政府”海关统计,全年进口新闻用纸是美金一千八百万(七亿台币),但进口电视机、收音机却达八千二百万、进口水果达五千五百万、进口轿车达三千七百万、进口家用电器达三千七百万、进口洋烟酒达三千一百万、进口香水、化妆品达二百八十万、进口玻璃器皿、陶瓷器、瓷砖达一百五十万、进口家具达一百万。统计与对比之下,发现节约的美金一千八百万的新闻用纸,比起不节约的二亿四千八百万的洋烟、洋酒、香水、轿车来,只不过占了十三分之一而已!节约节到了这样浪费地步,这样一个笨借口,也就完全穿帮了!

  报禁七说

  三十多年来,国民党除了用“节省用纸说”来钳制言论自由,他们也不断冒出翻新的说法来骗人民,综合各说,大体如下:

  一、节约用纸说。

  二、报纸饱和说(此说在1951年出现,由行政院提出)。

  三、办报人才不够说(此说在1965年出现,由内政部出版事业管理处处长熊钝生提出)。

  四、战时说(此说在1965年出现,由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提出)。

  五、失去平衡说(此说在1980年出现,由国民党国大代表候选人乔宝泰提出)。

  六、健全发展说(此说在1981年出现,由行政院新闻局在答复许荣淑质询时提出)。

  七、避免恶性竞争说(此说今年出现,由行政院长孙运璿在答复苏秋镇质询时提出)。

  由这些累进的说法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就是,国民党实在说谎说得已经心劳计拙了,因为谎话已经愈来愈荒腔走板了。以孙运璿这次答复苏秋镇的“避免恶性竞争说”为例,全是胡说八道。因为根据“内政部”1962年11月15日台内版字第97324号代电,明说报业是“营利事业,更无疑义”。既然是营利事业,当然就得让人公平竞争,如果说保护,保护了三十多年了,还不够吗?自由社会的第一特色,不是别的,就是公平竞争,竞争就是竞争,只要合法,有什么恶性不恶性?跟恶性不恶性又有什么相干?堂堂一个行政院长,庙堂之上,出口发言竟没有大脑如此、没有常识如彼,国民党的人才凋零,真可教人笑话了!

  别换理由啦!

  说到笑话,我想到明朝末年《笑府》中的一条“第一声”,说主人陪客人聊天,主人放了一个响屁,很不好意思,他想遮盖这个响屁,就拼命拉椅子,用椅子和地的摩擦声,来瞒天过海,希望客人共识,认同他的放屁不是放屁。主人拉了一阵椅子后,客人说:“还是第一声最像。”

  看了三十多年来的报禁依然、报禁仍旧,我感到国民党的可恶有两点,第一点是他们钳制了我们办报的自由,第二点是他们钳制之后,又一再拿连他们自己都不信的屁话来搪塞人民。这种作风,第一点固然可恶,第二点尤其可恶。因为第一点只是欺人,第二点却是欺人之后,又拿人民当傻瓜、当凯子来骗。一骗之不足,又推出光怪陆离的说法来作弄我们。我们为什么要受这种作弄呢?对了,我们要宣布不接受!我们要说:“看了你们三十多年的拉椅子,可是啊——还是第一声最像!”

  1983年3月27日

不自由的自由(wjm_tcy)制作!

“春风吹又生”

  ——新乐府,志大有为政府抢书也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千古诗人意,心有一点通。

  我们生乱世,常逢政府凶。政府一撮人,天下不为公。到处吹德政,吾党又所宗。州官可放火,百姓难点灯。

  我们看不惯,要把人权争。辛苦写抗议,三更到五更。送到印刷厂,心也不轻松:警察窗前站,便衣门口拥,特务四处走,线民包打听。财产没保障,随时抢装订:硬说你非法,人员往里冲,吆喝“不许动”,命令眼前扔,专车运书走,一去就无踪。

  虽然凶如此,我们不吃惊。求仁反得仁,仁在一抢中。我们虽受伤,还是要苦撑;我们虽遭抢,还是不倒翁;我们虽被害,还是孙悟空。他们虽焚书,还没把儒坑;我们一息存,还要有反应。奇情浑似水,丹心皎如冰,使命一何重,性命一何轻。我们继续走,绝不怕寒冬。冬草土中绿,明年望春风。

  1983年5月27日

不自由的自由(wjm_tcy)制作!

肚皮里的言论自由

  ——从“东北作家”到东南家里坐

  国民党的“行政院长”孙运璿,10月14日在国民党的“立法院”说了一堆国民党的外行话。第二天,国民党的《中央日报》拿出这些外行话,说:“政府对出版物的各项处分,也都订有救济的途径,如果对处分不服,可循规定提出诉愿、再诉愿,甚至提起行政诉讼予以补救。”这些话,表面看来冠冕堂皇,其实除了冠冕堂皇外,其他一无所有,事实上,它们全是不明实际的外行话。

  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就是国民党“对出版物的各项处分”,所谓有“救济的途径”,都是胡扯的。从国民党逃到台湾起,三十四年来,查禁的书刊千万册,可是据我所知,只有一本是解禁了的,并且“救济的途径”,还是走了后门的、一波三折的。这一本书的解禁,包含了一个历尽沧桑的内幕故事,我先从远处说起。

  第一流的不会来

  1963年5月,美国《纽约时报》的名记者杜尔丁(Tillman Durdin)、美国新闻处的副处长司马笑(John Alvin Bottorff)约了我,三个人在一家咖啡馆里谈话。杜尔丁向我提出几个问题,都很中肯。他的观察力的敏锐是我早就知道的,他是美国名记者群中,从来不受共产党宣传影响的一个人。美国与中共来往后,周恩来特别约杜尔丁会面,共产党对他的重视,可见一斑。

  在杜尔丁提出的问题里面,有一个很有味儿的题目,他问我:“为什么在台湾的这些大学教授们都显得活力不够?为什么他们不像韩国那些教授们那样生气勃勃、勇气十足?”

  我的答复是这样的:中国大学教授们不是没有像韩国那些教授那样生气勃勃、勇气十足的情况,可惜那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是五四时代教授们的气象。现在不行了,现在他们老的老了、死的死了、堕落的堕落了。沦陷在大陆上的许多第一流的教授都被迫在“思想改造”下苦斗;而到台湾来的一些教授,大都是“二流货”和不入流的,他们在台湾岛上,十足表现出“没办法”和“无能”的丑态,这是不难想象的。他们只是把持住现状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进步与朝气了。

  对我这个二十年前的答复,我至今仍觉得不错。我至今相信:当时到台湾来的,“大都是‘二流货’和不入流的”,因为第一流的,苟有良知和血性,是不会跟国民党走的(他们轮不到给国民党来骗,早给共产党骗走了);反过来说,他们若跟国民党走,其为流也,亦可知矣!

  在跟国民党走的一些高层知识分子们,最引起我注意的,是老作家这一批人。作家本该是在良知上、血性上最敏锐的。老作家而跟老K倒,实在太差劲了。但在台湾,我们的确看到这种老作家,从梁实秋到台静农,一一都给我们看到他们在良知上的麻木和血性上的贫血。关于梁实秋、台静农这些逃避现实的懦种老作家,我以后会一一评述,现在我先写一个比他们小一号的老作家,就是孙陵。

  东北作家群像

  孙陵是山东黄县人,事实上是“东北作家”。什么是“东北作家”呢?照1944年9月17日重庆《大公报》所载蒋星煜的《东北作家论》,东北作家是写“东北的乡土文学”的作家,他们是九一八事变后的国难作家:

  在新文学运动的初期,东北作家有穆木天,他的《旅心集》虽然仅仅是没落地主的忧郁的申诉,技巧是新颖的。到民国二十三年以后,东北作家在质和量双方面有了飞跃的进步,这显然是受了九一八的影响。天才的文学家要在东北产生,这是一个时间上的迟早问题,而九一八所发生的作用,恰好等于一服催生的触媒剂。

  在这一催生的触媒剂下,“东北作家”的成绩,给中国文坛带来了新气象:

  哈尔滨是东北的北平和上海,《国际协报》副刊《国际公园》是东北新文学运动的苗床,主要的执笔者是刘军(萧军)、刘莉(白朗)、悄吟(萧红)这些人,在变了色的土地上,空气是窒息性的,民族意识特别强烈的文艺作家,敌伪当然不肯轻易放过。终于他们流亡到关内来了,萧军和萧红在《青岛晨报》做编辑,就在这期间,前者写了《八月的乡村》,后者写了《生死场》,这有血有肉的现实主义的作品,立刻被饥渴的青年读者群深切地爱好着,在国际文坛上,也获得了良好的反应;更多的东北作家陆续在《文学》《中流》《光明》《作家》《文学季刊》《文学杂志》《文季月刊》这些第一流的文学刊物以及《国闻周报》的文艺栏中出现,二十五年生活书店出版了一册《东北作家近集》,有些是短篇,有些是报告文学,共计八篇:罗烽的《第七个坑》,舒群的《战地》,李辉英的《参事官下乡》,黑丁的《九月的沈阳》,穆木天的《江村之夜》,白朗的《沧落前后》,宇飞的《土龙山》和陈凝秋的《在路线上》。《第七个坑》写沈阳沦陷以后人民的不幸遭遇,强有力地向全世界控诉日本强盗的暴行,这是足以和《最后一课》《二渔夫》媲美的战争文学的代表作。

  文学史家和文学理论家往往犯一种错误,以为抗战文学是七七,乃至八一三才开始的,这是一种近视,东北作家早就在惨淡经营了,不过那时候还是微波涟漪的溪涧,而七七以后,则已冲激成波澜壮阔的洪流了。

  “东北作家”的名人榜,蒋星煜曾予以列举,他说:

  最后我认为东北作家分为广狭二义是必要的:广义的应该包含曾在东北居留相当时期的作家,如章靳以和《哈尔滨的暗影》作者郑伯奇等,狭义的当然仅指出生东北的;而普通所谓东北作家,无疑是狭义的,他们的阵容如何?二十九年《大公报》副刊曾出九一八纪念特刊,附带报告东北文艺作家近况,所搜集者有风露、马上、姚奔、辛代、金人、骆宾基、雷加、塞克、师田手、萧军、舒群、萧红、端木蕻良、杨朔、白朗、罗烽、孙陵、李辉英、黑丁、丘琴、张石光、张郁廉、铁弦、宇飞、王语今、高寒、齐同、穆木天、高兰、罗荪、关吉罡、辛劳、邹绿芷、李葳、杨晦、金肇野、林珏、赵洵、李雷和丰原三十九人;应该补充的是李满红和林咏泉,应该删去的是高寒,他出生在云南文山,至于曾否在东北居留尚无材料足资参考。又吴祖光有《凤凰城》,布德有《赫哲格拉族》,前者材料是采访来的,后者是根据汪宇平《松花江上的赫哲人》写的,作者都不是广义的或狭义的东北作家,这是附带在这里说明的。

  在上面的列举里,我们看到了孙陵。

  唯一跟国民党的

  孙陵是“东北作家”中,唯一一个跟国民党的。在加入国民党前,毛泽东到重庆,特别和周恩来去看他,邀他“回哈尔滨工作去”,但他拒绝了,他决定跟国民党,并且糊里糊涂接受国民党特务机关中央调查统计局局长叶秀峰之邀,加入国民党。这一内幕他在《浮世小品》中曾有回忆:

  三十四年在重庆,接受叶秀峰先生的要求,参加本党。我也有一个要求,在工作上我只能接受他一个人的领导,不要发生任何横的关系。因为当时工作性质特殊,党内情势复杂。如果我的工作活动,向一位我所不敢信任的同志负责,那还不如不参加本党的好。我参加本党的最大目的,在于发挥反共的作用。倘使我的反共活动,被我所不能信任的同志“出卖”了,那岂不是太不值得了么?所以我要求不要有任何横的关系存在。

  其次,我参加本党的目的,是为了发展事业的理想,并非寻求职业的机会。我当时已经有了“兴安省接收专员”的职业,对于这一个职业我已很满足,并不是我离开东北时所敢希望的。我离开东北时唯一的思想是把“满洲国”反掉,把日本抗垮。至于个人职业问题,做贩夫走卒、工友雇员,皆在所不计。倘无此决心,我也用不到在东北出发之前,花了将近半年时间,学习烧饭洗衣,与贩夫走卒同桌共餐的种种自我锻炼的准备工作了。走出东北九年之后,反满抗日志愿已偿,目的已达,这又岂是九年之前告别东北时所敢想望的?

  于是,就这样单纯的,孙陵化成了一团神秘。他“参加本党”的工作,显然在做“文学侍从之臣”,他说:

  当时除了实际的活动而外,叶先生希望我对文艺活动提具意见,我当即草拟了一份《现阶段本党文艺工作诸问题刍拟》,随后又拟具了《各项工作方针、实施步骤及具体办法》。主要的是对内工作三项、对匪工作三项、对社会工作一项。

  他这种献身的傻劲儿,成效如何,是可以想见的,国民党并不重用他,只把他聊备一格而已。不久,国民党逃到台湾来了,孙陵也逃难有份。他回忆:

  大陆板荡,渡海来台,友朋星散,联系尽失。三十八年10月1日,匪伪政权于北平出现,闻讯之下,义愤莫名,乃以蹈海之决心,从事反共之呐喊,当撰《保卫大台湾》歌词公诸报端,道藩先生见报约往晤谈,并将不同配曲录音恭请总裁赐予批评。洎后《新生报》举办读者编者联谊会,于济济一堂读者作者之前,道藩先生又发表演说,大声疾呼地说:“台湾文艺界的反共风气,是孙陵先生提倡起来的。”当时我也以作者资格列席,唯感汗颜惭愧而已,一句谦虚或感谢的话也没说。因为我认为谦虚代表矜持、感谢代表当然,俱不足表示我当时的心境。我当时是只见一义,“见危授命”,乃革命党员之天职。……

  孙陵说的“道藩先生”就是张道藩,他是通天的“文学侍从之臣”,兼管国民党的文艺活动与统战。孙陵到台湾后,投奔了他,在他的照顾下,在有人向中央密告孙陵“背景不忠实”的时候,“亏得道藩先生适时于当局面前详加陈述,得明真相”。可见孙陵虽然一心投靠国民党,这碗党饭,对他的单纯性格说来, 也不是好吃的。

  与孙陵通信

  孙陵的单纯性格,哪里是搞政治的!最后,他终于投闲置散了,“冠盖京华独憔悴,一官匏系老冯唐”,正是他在台湾三十多年的总写照。他穷困潦倒,整天在诗酒与回忆中自娱。他有两个女儿,一个叫孙婉,是王尚勤的好友。王尚勤常去孙家,跟“孙伯伯”很熟,孙陵托王尚勤约我到他家吃饭,我去了。1963年1月17日,他写了一封信给我:

  李敖先生:

  日前快晤,以董君与周小姐来,未尽欲言,日来我因校印拙著,稍忙。昨日上山,先拜读尊著《十三年和十三月》,对您有较多了解,颇表同情。今日又拜读《师道与是非》及何烈毛子水投书,毛子水在北大图书馆任内事,您问问老北大的“老”人,当可多些真正资料。他来台十四年,做了些什么学术研究的工作,唯一杰作是和傅斯年联名公葬陈素卿的公开信,沈刚伯当然也是其中之一的。不知人间有羞耻了。毛子水一批人要靠卖“老”吃饭,实可一叹!他本应比齐如山辈高明一些的呀!洪炎秋写过一本文学概论,毫无己见,完全抄书,而且抄得乱七八糟,毫无系统,且把李辰冬谬论也抄了进去,足可见其“修养”。皆不值一谈!匆匆,祝好!

  孙陵上言1月17日

  由于孙陵老是活在诗酒与回忆之中,为供他回忆之资,我后来送了他一本台湾绝无仅有的他的抗战刊物——《文艺工作》,孙陵大喜,在1964年8月20日,写信给我:

  李敖先生:

  我正想找一本《文艺工作》,尚未找到,想不到你恰当其时送我一本,非常感谢。听说你的工作很忙,何时有暇,盼与一醉,以消块垒。即祝 编安

  弟孙陵敬启8月20日

  其实,此公的“块垒”是N多的,岂是“一醉”消得了的?到了9月16日,他又来信:

  李敖先生:

  本星期六(19日)下午4时倘有暇,请驾临文星书店少候,弟拟前来拜访,并无特殊事故,弟拟自费出版拙集多种,拟请代给文星经销,觉文星颇有生气也。即颂 著安

  弟孙陵敬启9月16日

  到了10月8日,在他与我谈话后,有了新“生气”了,原来他要拉我和他办一文艺刊物。他一日之间,连来两封信,内容如下:

  李敖先生:

  畅叙为快,你还带了四罐奶粉,太客气了,忘记谢谢你。现在确实需要一个真正的文艺刊物,我念念不忘,只是缺少资本。有十万元就可以办起来。你有什么办法?□□□先生有此兴趣否?——在文艺工作一方面,当仁不让,绝不退却。能办好一个文艺刊物,也是很有意义的事情。最好如李翰祥的办法,由书店投资,我们负责交“货”。或由书店出版,我们当伙计,皆无不可。即祝 文安

  弟孙陵敬启10月8日

  李敖先生:

  上午寄你一信,回来拜读大作,很钦佩。在“小方块群”中,你有学问、有思想、有干劲,确是“独步”。《浪子回头》《对好人播音》《从乡愁到大气派》《原子弹二十岁感言》《发财的真价值》……我极为欣赏,很是一位积极的人物。只是这样的作者太少了。“三个臭皮匠”可以成事的,我的“雄怀大志”,你有何锦囊妙计相助?在文艺一方面舍我其谁”?等你的好消息。即祝 著安

  孙陵敬上10月8日下午

  我的理想是先办一个刊物出来,再成立一个新的团体,办一个文艺专科学校,这些事不会赔钱。一般小人要挡也挡不住的——只是要和“资本家”们合作才行。“土财主”和暴发户我都无来往,这是唯一缺少的条件。

  但是,我令他失望了,因为我深信:孙陵早已是过气的“东北作家”了,他的程度,是无法带领时代的,他想因“刊物”而“团体”,因“团体”而“文艺专科学校”,其实是一种空想,全无可行性,他的“舍我其谁”的抱负,其实只是空头抱负,不服老是没用的,他陷进国民党的框框里,已经既老且废了。

  我出了主意

  虽然这样,我还是想给他一点鼓励,可是想来想去,实在想不出“锦囊妙计”。我想起他的旧作《大风雪》,那被左翼作家夏衍捧为“雄浑,有大作家风”的作品,我鼓励他不妨做一次使这书解禁后再推出的努力,他接受了,并且做到了。1965年4月29日,我写信给他:

  尊作《大风雪》解禁,今日见之于书摊,甚快。

  我生平反对查禁任何书,不管书的内容是什么。

  你为禁书问题奋斗不止,最后终至解禁,精神最可钦佩。这次新版《大风雪》书后的这些奋斗史料,真是中国禁书史上的好材料(我很想写一部《中国禁书史》)。

  这种书后附录讨论本书是否该禁的问题,Gustave Flaubert的Madame Bovary(1865)曾有前例。今日尊作出版,可为国人开一例子。

  十年前,你在中央副刊写《读〈右任诗存〉》(四十四年12月29日),有两句诗是:

  我亦夷门屠狗者,

  狂愁如海少人知。

  今写此信,聊可表示知你者的一点小意思。虽然你有许多诗文,我并不赞同或佩服。

  五四又快到了,我又记得你在十年前写的那篇《五四杂感》(四十四年5月2日《中国一周》)里面提到:

  在台湾,养女之无独立人格,已为朝野所注意,而旧的传统,迷信思想之桎梏人心,影响社会,尤须力求改革。

  十年过去了!可是十年来这方面的进步又在哪儿?十年来,由灵芝祥瑞①到五星会聚②,直到最近的市政府和市议会的迷信,乃至《中央日报》短评中以“因果报应”的理论来劝黄色作家,哪一件不是迷信?而十年来养女的呻吟,又销声了多少?

  久疏问候,又未回信,真是失礼。今写此信,重申歉意,兼示贺意。

  ①你还记得三十八年台中发现灵芝,台中市市长陈宗熙要把它献给总统,而闹得对簿公庭的事吗?

  ②你还记得《中央日报》上陶希圣说五星会聚是反攻前祥瑞的说法吗?

  又:台大教授黄大受著有《民国五十三年共匪崩溃论》一妙书,集迷信之大成,真奇谭也。

  5月4日,孙陵回信给我,全文如下:

  李敖先生:

  谢谢你的信。禁书的事,你看到的尚仅是“表面文章”,当时的压力之大、方面之广,一言难尽。“他们”动员了我所有的朋友来“劝阻”我的反抗,实际是压迫我反抗,我真是孤军苦斗。昨天凤兮还对我说:“这本书一切都好,只有附录的解禁文章不好。”(他曾为我校对一遍,改过一百多个错植字。)而你最赏识的是这一篇附录,足见你知我更深,我引以为荣,在这件事上感谢你——你是迄今唯一表示赞成我反抗的一个人。

  我确是为了一个“原则”而奋斗,当然也反证了查禁机关的无知横暴。最后他们终于挑出一个“俄帝字汇”来,向中央和安全局提出正式报告,指那唯一的俄帝字汇是“爱新觉罗氏”。安全局和中四组的人,迄今引为笑谈,以如此无知之人,负如此重大责任,国家不亡,尚有天理么?可是,这些人是谁任用的?为何要用他们?他们不还是洋洋得意么?可叹可悲,无过于此!当然也不必再由我答复了。《波华荔夫人》有过附录的前例,谢谢你提醒我。我是不赞成禁书的(除战争期间代表敌人利益的书,一定时期内加以限制。如抗战期间的《日本提携》和今日的《毛泽东文集》之类)。郭良蕙的《心锁》我并不欣赏,但我也曾为文反对查禁。不欣赏不是出于“道德”观念,道德有它的自然律,我深信。而是她有意(或无意)歪曲了许多名词的概念,使美丑的意义颠倒混淆。在审美学和修辞学上发生问题。

  我们的“乡愿”太多,“伪君子”太多,“危言危行”的人太少,“危行言逊”的人也同样少(他们太无知,这封信给“邮检”检到了,又可能对几个“危”字大费推敲,其实这是孔老夫子的话。原句是:“邦有道,危言危行;无道,危行言逊。”我们以尊孔相标榜,以“有道”为号召,是应该鼓励危言危行的)。“危”的意思在这里不表示危险,而是特立独行,发挥个性,独抒己见之意。

  我的诗句和杂感你都还记着,也使我感激。我常对两女说:“你们虽是我的女儿,知道我的绝不如李敖多,并且不如他。”人之相知,贵相知心,貌合神离,何如不合更妙。

  你在信上引了“灵芝祥瑞”“五星会聚”……使我默笑半天,我很久不笑了!这是你给我的最好“贺礼”。我总想发现几位新朋友,“文协”“作协”“妇协”……全是无能无出息的一群!新生的力量应该崛起了!

  即祝 文安

  孙陵敬复5月1日

  我应该送你一本书,要下周一才能取到(明天星期,工厂无人),取到再为补寄。

  我又出了主意

  孙陵信中提到的“查禁机关的无知横暴”,无知到把满人祖姓“爱新觉罗氏”当成“俄帝字汇”来查禁,引起我最大的关注。孙陵说:“以如此无知之人,负如此重大责任,国家不亡,尚有天理么?可是,这些人是谁用的?为何要用他们?”这些话,是很令人触目惊心的话,我在5月13日去信给他,又出主意,建议他把这些“查禁机关”的内幕抖出来,由《文星》发表,以存一代信史。他接受了,立刻回信如下:

  李敖先生:

  13日来信收到了,你的意思很好,我很感激。为了禁书的事,说不出生了多少气。在东北为反满抗日,把亲友得罪光了。在重庆上海(胜利后)为反抗,又失去大批朋友。来台以后,为了反对禁书,又得罪了许许多多人。

  这是一个“原则”的问题,不是小事。大家都被“保安部”吓昏了头,有的是乡愿,有的是讨好保安部(实为助恶),见我不可“救药”,唯恐连累了他们,吓得与弟断绝往来。这里面也有以“正义文人”自居的,如“凤□”,前天夜里大吵一顿,绝交了事(社会上似乎有不少人以为此人有骨头、有见识,实乃乡愿不如!我一定写一篇文章,题目尚未定,准在18日以前寄给你,请你转给文星)。

  初版仅一部分(二百五十面),新版合下部,共五百五十面,所以定二十五元,在书店做不到,我自己出版,便不管这些了。

  先此奉复,并请代问□、陆两位先生大安

  弟孙陵敬复5月14日

  我最恨保安部的蛮横!(比张大帅厉害多了!)倘换别的作家,无弟历史和关系,岂不要吓都吓死了!可是,弟乃由爱国活动造成许多历史关系(想不到保护了我)。一位纯粹职业作家,不吓死也必搁笔,这损失岂非政府的和社会的?拿这种作风来反共复国,岂非痴人说梦?可是,那些人还受鼓励,未受制裁,我真想写一篇《向国民党中常会请教》的文章。 不尽一一。

  孙陵信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他说“倘换别的作家,无弟历史和关系,岂不要吓都吓死了”那一段,就凭他有这点背景,他才敢于挺身和“警备总部”(“保安部”)力争,这在别人,在那些纯粹职业作家,“不吓死也必搁笔”了,哪里还敢“对处分不服”呢?正因为我看出孙陵有这份遭遇、这份正义和这份背景,因此我这“大阴谋家”,才又出了主意,要他把黑暗写出来,由我发表。5月16日,他真的写出来了,并附信如下:

  李敖先生:

  你的盛意我很感谢。本来想写六千字的,一看日历今天已是16日,马上得缴稿,右手受伤未愈,尚有隐痛,这些事一想起来便心乱,明天又有课,所以结果只写了两千七八百字。看可供补白否?倘你有兴趣,讨论一番当然更好。我没有真正可谈的朋友,何时有暇,我们可以谈谈文艺工作的问题。

  敬祝 著安

  弟孙陵敬上5月16日

  内子及两女附笔问候。

  现在所谓“文运”,是运不出东西来的。

  孙陵的文章到后,我把它配成一组炮弹,发表在《文星》第九十二期(1965年6月1日)。所谓一组炮弹,包括了陆啸钊的《从〈心锁〉到〈林丝缎影集〉》和李声庭的《“妨害风化”与禁书》,分别从中外理论与实例,来对禁书问题做一个“正本清源”的强打。孙陵的文章题目是《关于〈大风雪〉解禁的一些感想》,全文如下:

  关于《大风雪》解禁的一些感想

  一

  我的长篇小说《大风雪》第一部,于民国四十五年2月,被前台湾省保安司令部通令查禁扣押,罪状是:

  一、本书所用字汇,大部分均系共匪所用。

  二、反对孔子学说,扣押。

  我当时在教育部担任美育委员会专任委员的职务,对于保安司令部这种突如其来的诬陷迫害,至为愤慨,当即请求张部长晓峰先生,设法予以解决。晓峰先生除担任教育部长之外,同时也是国民党中央党务委员,兼中央总动员会议文化组召集人。保安司令部查禁书刊的事,是要对总动员会议负责的。晓峰先生当即写了一封信,嘱我谒见保安司令部李副司令立柏将军(文件一)。李副司令说明对此概不知情,又介绍我和保安司令部政治部主管科长×科长晤谈,×科长又找来两位主办人员一同谈话。我坚持着要主办人指出所谓“共匪字汇”,见于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第几行?所谓“反对孔子学说”,又见于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第几行?既然保安司令部根据这两大罪状查禁扣押我的《大风雪》,当然便必须有事实上的根据,不然便是渎职违法,构辞诬陷。并且白纸印黑字,任何人也不能改变事实的真相(详尽经过,已在新版《大风雪》附录《〈大风雪〉解禁的总报告》内详加叙述,这里不再重复)。经过一番争论,×科长终于同意我的要求,答应将何处是“共匪字汇”、何处“反对孔子学说”,用笔画出来同我商量,我能同意当然好,如果我不同意保安司令部的意见,保安司令部又不同意我的反对意见,便送请中央解决。对于×科长的答复,我很感满意,便道谢告辞。可是,×科长并没有实践他的诺言,过了一个多月又在第六十八次中央文化会报提出了新罪状,据文化组秘书唐棣先生呈报晓峰先生的信上这样说明:“5月22日,举行之文化组第六十八次会报席上,保安司令部×科长××同志,提出口头报告,谓贵部美育委员孙陵先生所著《大风雪》一书,经审查结果(据报告因该书内容不合时宜,业经该部于本(四十五)年2月18日安力字(234)号令予以扣押在案,嗣以作者系贵部高级职员,为慎重处理起见,复提经参加书刊联审小组重行审查)认为:

  一、本书立论基点,在反对政府各种措施,刻画政府官吏贪污低能,挑拨人民对政府之不满,以及反对中国传统之伦理道德,尤其不满社会上崇尚礼义廉耻之习俗。

  二、文句极尽挑剔挖苦之能事,且兼有共匪习用之名词,而所取题材系“九一八”时之事实,又描述哈尔滨一切崇尚俄化。

  三、在反共抗俄观点上,此种书刊,实属不合时宜云云。

  保安司令部为了要查禁一本《大风雪》,所提出的罪状一次比一次荒诞。我的答辩理由,都详载《〈大风雪〉解禁总报告》一文里面,原文颇长,《文星》篇幅宝贵,这里不便详尽引述。幸赖中央主持正义,领导有方,拖到四十六年11月11日,不曾改动一个字,又由保安司令部以(46)安练字第1127号令,宣告解禁(文件二)。

  二

  《大风雪》宣告解禁在我个人讲来,是一件大事。在禁书史上,也同样是一件大事。从四十五年2月到四十六年11月,前后时间近二年,我由于气愤难平,生了一场大病,几乎死去。到今天能够重新印行,真可以说是感慨无量——我不敢多想!虽然事过多年,《大风雪》又已全部出版,自由发行,可是,一想起来我又忍不住心里发痛,眼眶潮湿。余悸仍在,心有余哀。我不是为了我自己哭泣,我已经“全胜”,我应当欢喜快乐,可是,我忍不住仍然流下痛苦的眼泪!我的国家!我的民族!我的党!(我是国民党党员。)为何到了海外孤悬,待机复国的此地此时,还会发生这种陷害忠贞作家的罪恶呢?倘非中央力持公正,后果又将如何?还敢想象吗?……

  《大风雪》能够解禁,我首先应该感谢蒋总统!绝不是故意恭维,这有事实做证据:第一,总统虽然不写文艺作品,但对文艺工作从来极为重视的。第二,三十八年大陆崩溃,台湾危急的那个时期,我写了一首《保卫大台湾》的歌诗,有几种不同配曲,张道藩先生曾将各种不同配曲录音,送请总统亲自听取审核,并介绍我“为本党及文艺工作努力成绩,深得总裁注意”(文件三)。第三,民国四十年,我出版了一本《论反共精神战线》的小书,函呈总统赐阅,总统曾亲为批示:“来件均悉,良用嘉慰,仍希益宏素志,宣扬正义,为争取反共抗俄之最后胜利而奋斗!”(文件四)第四,民国四十四年岁除,我晋谒晓峰先生致意,他当面告诉我说:“你的《大风雪》,总裁已经读过,写得很好,希望你再写一部以东北风土人物为背景的小说,二十四万字,分上下两册出版,每册十二万字,可支稿费一万二千元。”当时我预支了五千元的稿费,刚刚要动笔,便发生了查禁的事。随着往复申辩,生病……便搁了下来。这几年来,我终于又写了四十八万字以东北风土人物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分别取名《莽原》《觉醒的人》,都是继《大风雪》之后,以民族感情和爱国思想为基础的创作,希望今年以内,把这两本书印出来。

  其次,我当然应该特别感谢晓峰先生,倘非晓峰先生代表中枢权威,力持正义,我的文艺生活就此埋葬,乃是无可置疑的事!可是,这损失真正只是我一个人的吗?

  又其次,还要感谢经国先生领导的国家安全局,一再督饬保安司令部应遵照中央指示办理,不然的话,还要纠缠下去的。

  三

  保安司令部为了查禁我的《大风雪》,前后制造了那许多罪状,不但没有一条是真实的,并且恰好与事实相反。《大风雪》这本书当然早已解禁了,并且现在又重新出版了!可是,保安司令部是政府机关,政府对于这样严重错误的失职人员,有无惩处?我遭受了那么严重的损失,对我这无故被害的作家,又有什么补偿?我觉得这实在不像是一个真正重视文艺工作的政府对待文艺作家所应有的态度!更不像是对待一位矢志救国、著有成绩的作家所应有的态度!总统一再指示文艺工作的重要,政府机关应当实践总统的指示,才能算是真正效忠领袖,只是敷衍故事,不能在工作上实践,甚至枉法渎职,反道而行,如何能算效忠呢?而一个有效率的政府,必须赏罚分明,功过分明,实事求是,不作调人。不然的话,又如何能够激励士气?斗志昂扬?至于真正的文学艺术,当然更无从谈起了!

  “捧着皇上打太监”

  在《文星》刊出了这篇《捧着皇上(党中央)打太监》的妙文以后,孙陵怕我对他的一褒一贬的“布局”,有所不满,特别再写信来:

  李敖先生:

  惠赠《文星》两册,昨天上午已收到,深为感谢。我的短文的未尽欲言,你当然看得出来。而且,我的短文可能有些地方你们并不喜欢,但:第一,那是解决事实的史料,关键所在,有史料价值。第二,也是我的“布局”,要“摆”好“架势”,迎接“战斗”,我们的战略战术不尽相同,“拳”路各异,但要把“拳头”打出去是一样的。目标距离也不太远。

  今日一早赶来上课,下午一时半回景美,除了“生气”“午睡”“吃饭”,已读过陈绍鹏的大作,李声庭和陆啸钊的两篇大作,我都能接受,而且觉得“有理”。郭湛波的《胡适的时代和他的思想》,详为拜读,对于“认识胡适”,对我极有帮助。我已用红笔列出许多地方,极表同意,也可引证许多“我也一再写过的一些文章作证据”,在《大风雪》和其他作品里都曾一再申论的。郭先生个人的议论(共有十余处,基本上意见完全一致),我也在十二年前详为讨论过(以长江黄河为喻),不知者可能以为我抄了郭先生的大作(我是今夜第一次知郭先生大名,读他的文章。我只能说我过于疏懒简陋,读书太少)。

  我在三民主义研究所和政治部心战组对好几个人表示过我的意见,如果必须在胡适和陈独秀两人之间投票,我一定投胡而不投陈。别人喜欢不喜欢我不管,这是我个人的意见。你知道我不是一个“圆通”的人。

  我已半年未给“心战组”写广播文章了。主要原因也是为了印书琐碎事务忙,心绪也欠佳。

  蒋梦麟去世前数月约我大谈两小时,我第一句对他说:“你的两位好朋友,胡适之、傅孟真,我都不喜欢,”还举了些例,然后续谈“正”事。现在应略作“修正”,倘胡适不死,我会希望找他谈谈,向他请教的(郭先生此文的帮忙很大)。读竟特向你致谢意。祝你快乐,并问候

  □□□ 陆啸钊 两位先生

  弟孙陵敬上5月31日夜1时

  昨日下午由孙婉送上《大风雪》两册,分赠□陆两位,想已收到。

  陈振煌的《巴黎,受苦,和其他》很精彩,对其人其文,皆至为钦佩。卓识不凡,更觉难能可贵。

  又你前次来信说:对我的文章并不都喜欢或钦佩,很有道理,我虽有点儿狂气,还未狂到“我即真理”的程度。这正是你的理性表现,所以更觉可贵。我极小器,也极大量。在《大风雪》谈“海”的生命和容量一段,可以代表我的态度。

  虽然孙陵这篇文章已曲尽垂涕而道之能事,可是,这种文章写了,又在“唯恐天下不乱”的李敖手上发表了,国民党认为事态严重。于是,麻烦来了。麻烦“扯了两个月”,孙陵忍不住了,他在8月2日写信来:

  李敖先生:

  那篇《关于〈大风雪〉解禁的感想》,想不到又出麻烦,党(中四组)政(省新处)军(保安部旧人)又叫了起来,谢然之出面,已扯了两个月,我想再写一篇《〈大风雪〉还要再查禁吗?》大概要一万字左右,请你和□先生谈谈,可刊载否?

  “研究员”职位我决心辞去,就此“摊牌”,也觉得精神爽然。这批东西是比郑孝胥都下贱得多的!匆匆。即祝

  文安

  孙陵敬上8月2日

  我收信后,认为又有“窝里反”的好资料了,立刻回信表示篇幅和刊登全无问题,尽管“畅所欲言”就是。孙陵也立刻复我如下:

  李敖先生:

  信收到,篇幅和刊登无问题,我决定再写一篇,拟定十二个小题,每一小题一千字,总要万字左右。“畅所欲言”,还谈不上,总可以把心里所想的,忠实地写出来。我已忍耐了十年,主要为了两女尚幼,现在孙瑜已经毕业,她们应该可以照顾自己了。现在的“文化军阀”,比过去的武装军阀还下贱多多。比之汉奸郑孝胥周作人辈的“人”品,也望尘莫及。我很坚决,何时得暇,请你做个小东,交换一下意见。我的“朋友”几乎一位也没有了。——这是必然的。但是,我也很闷,无人可谈!奈何奈何!

  昨日尚勤寄来一信,你把《大风雪》寄了一本给她,谢谢你。祝

  文安

  孙陵敬上8月4日

  请代候□先生。

  太监岂易打哉?

  8月13日,孙陵的第二篇掀底文章——《〈大风雪〉还要再查禁吗?》完工了,他送到《文星》,并留信如下:

  李敖先生:

  于极气愤中写成此稿,不妥处请为斧正。这就是“摊牌”了,亟须和你交换一下意见。即祝 文安

  孙陵敬上8月13日

  可是,就在《文星》把这篇文章付排的前夜,孙陵那边,突然有了变化,他显然受了不可知的压力,因而要求暂缓发表。我为了顾念他的处境,自然不得不尊重他的意见,但为了奇文共赏,又不愿此文胎死腹中,因此我写信给他,要他相信由我擅自处理为好。孙陵收到信后,紧急送来一件:

  李敖先生:

  手教敬悉,对你我绝对相信。一切都可信托你。极盼与你面谈一切,请你随信来我家面谈,详细交换意见,同叙叙其他事情(请先来信告我时间,以免相左)。

  此信仍面交为安。即祝

  大安

  孙陵敬上中秋日

  我收信后,去见孙陵,不出我所料,孙陵受了不可知的压力,对发表这篇文章,已呈惊弓之鸟。但文章在我手中,他又至感为难。我不愿使他痛苦,最后说,那就暂时不发表吧!

  就这样的,这篇文章就封在我手里,一封就是十八年!十八年间,《文星》被禁关门了,我入狱又入狱了,孙陵仍旧过着“冠盖京华独憔悴,一官匏系老冯唐”的日子。今年孙陵死了,7月8日国民党《中央日报》上,有一条极小的消息:

  文艺界今集会悼念作家孙陵

  〔本报讯〕全国文艺界今(8)日上午9时至11时,在北市中山堂复兴厅举行悼念作家孙陵大会。会中将由陈纪滢报告孙陵生平及其作品,文工会主任周应龙、文建会主委陈奇禄等人均将致词。

  看了以后,我忍不住对自己说:“可怜的孙陵,他误上贼船,如今七十老翁,潦倒死去,死后再给这样告朔饩羊一番,真是‘东北作家’的最后悲剧了!”

  由于孙运璿谈到禁书可以“救济”的鬼话,使我想起孙陵这个特例。我想到十八年前他跟我合作揭发“查禁机关”的这一往事,我决定发表这篇封存了十八年的《〈大风雪〉还要再查禁吗?》,作为我个人为他独开的一次追悼会。下面就是这篇开封了的文字:

  《大风雪》还要再查禁吗?

  一、引言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秋天,抗日胜利,日本无条件投降,这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千载良机,也是全世界人类获得真正自由生活的有力保障。可是,整个中国大陆,竟而变成了共产主义的天下!自由世界的安全,也随时受到共产主义的威胁,追根究底,政府当局未能乘战胜日寇余威,立即消灭中共武装叛乱,实为根本原因。

  罗斯福总统出卖了中国政府,密签《雅尔塔协定》。马歇尔国务卿压迫中国政府,成立军调会,进行政治协商,这些当然都是事实。可是,中华民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主权国——不然又何必流千万同胞之血,举国抗日?——罗斯福是美国总统,绝无任何丝毫权力代表中国政府签字于任何条约之上。你罗斯福签你的字,我们相应不理,难道你罗斯福要帮助斯大林来扔原子弹?当真如此,更无可虑,日本都打垮了,还怕你出卖盟友的人蛮不讲理?马歇尔代表杜鲁门总统当特使,来到中国领土,要政府和中共作政治协商,各地设立军调会小组,更是岂有此理,我真正的“家”在哈尔滨,我当时很注意国军的进展,由长春,而松花江、而陶赖昭,真可以说是势如破竹。再下去便是三岔河、双城、哈尔滨了。可是,进进退退,打打停停,再好的军队也受不了这种折磨,最后终于东北沦陷,华北也就失去了。华北一失,京沪也就失去屏藩,终于剿匪令下之后,整个大陆也随之土崩瓦解。这些事情,转眼二十年过去了!新生的一代,对此多已茫然。便是三十岁上下的青年,不研究现代政治史的人,对此也多茫然无知,可是,在我这种身历其境的中年人,可是创剧痛深,思之如在目前。

  我绝不是一个“事后有先见之明”的人,我的《大风雪》,便是一部以“九一八”为题材的小说。我本来无党无派,抗战胜利,我看准了毛泽东的政治阴谋,他和周恩来、王若飞三个人来当面邀我回东北去为他们工作,我不但立即坚决拒绝,还好好地批评他们一番。并且随即接受了“中央调查统计局”的邀请,参加该局工作(这是一个反共的组织)。我有国民党总裁签名的任用书——这是三十四年冬天,“政协”和“军调”还未发生,便已决定了的事情。当时马歇尔、艾奇逊之流,痛诋反共人士为“顽固派”。压迫讽刺,至于极点。可是,曾几何时,韩战爆发,“开明人士”如艾奇逊国务卿者,也不得不公开声明“人与河水(意指中共)不可协商”了。

  每一个人,必须先能忠于自己,才能忠于朋友、忠于国家。忠的真正意义便是爱与至诚。而一个真正能够忠于国家的人,也必然了解“爱与至诚”的真实意义。一个人不能对自己的历史负责任,更何能对国家负责任?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原本是一个政治口号。朝秦暮楚,二三其德的人,绝不配做“识时务”的人,只是投机取巧而已。自己以为欺骗了别人,其实正是欺骗了自己。最后也必然害人、害己、害国家。武人龙云、文人罗隆基,可为这类人物的代表。这也就是所说的“不诚无物”。

  时过境迁,转眼二十年,直到今天,所谓“自由人士”(最近白宫主人似乎正和这类“自由人士”在争讼不已),则骂我落伍顽固,而“布尔什维克毒素”未除的人,则骂我自由主义。乘此机会,我可以加以表白:我认为真正能够抵抗专制独裁的力量,是自由思想的力量。一个人而不能自由思想,便必然失去判断的能力;一个缺乏判断能力的人,他又如何能够有选择某种思想优或劣的能力呢?最后必然变为一群盲目的奴才,盲目的奴才群是绝不会发生真正的爱国力量的。我们有一句古谚:“真金不怕火炼!”既是真金,何用怕火!中山先生的思想确是真金,对于自由思想的烈火绝对无需有丝毫恐惧。而且愈炼,便愈会发出真金的光辉,这是我个人的意见。

  我现在早已离开调统局的工作,可以公开说一句话,我在重庆时代之所以拒绝毛泽东,参加调统局,是因为我认定国民党的中枢和有识之士,从不反对真正的自由思想,只有少数无知识的人,和“布尔什维克毒素”未除的人,才视自由为仇敌,畏之如蛇蝎。而中共则从上到下,坚决反对自由思想,全人类的真正幸福必须经过反共产主义的历史阶段才能实现的。而当时在重庆时代,只有调统局这个机关还可以相信是真正有诚意反共的。曾任中宣部长邵力子、政治部长张治中之类,我在重庆早已对他们看透了!

  三十八年冬天,那真正是危急存亡、风雨飘摇的时代。可是,我那一时期的反共奋斗也最积极、最有“表现”(详细情形不用多说),也很足以证明,凡是真正相信自由力量的人,也必是反共最勇敢的人。而虚伪的党员同志如李友邦、吴石之类,虽然厕身高位,他们的表现不也是有目共睹的吗?

  可是,我们不惜牺牲、勇敢奋斗的“战斗文艺”的成果,迅即冰消瓦解,责任绝对不在我们,全在领导者。这是不容掩饰推诿的历史事实。一切都有原始公开资料作证据。白纸印黑字,任何人物、任何力量,也无法改变丝毫的。当时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写了一本《论反共精神战线》的小书。得到总统和参谋总长以及中央研究院长、教育部长……各人的称赞。另外还写了两首律诗:

  忧时

  忧时我愧尼山笔,大义桓桓正气伸,

  贼子乱臣争辟易,阳春白雪自嶙峋,

  纫兰骨格思狂狷,蹈海精诚动鬼神,

  谁解中行真境界,苍生误尽是调人。

  闻从瓦釜代黄钟,语雪谈冰任夏虫,

  掩袖吹竽夸绝调,扣盘见日誉重瞳,

  熏莸一器论团结,枉直齐观说用中,

  浊且濯缨清濯足,背绳改错古今同。

  二、《文星》杂志登文章,发生了问题

  在今年6月份的《文星》杂志上,我发表了一篇《关于〈大风雪〉解禁的一些感想》的短文,那篇文章实话实说,窝窝囊囊、委委屈屈、客客气气、恭恭敬敬。不但未畅所欲言,而且那种小心谨慎、实事求是的态度,是任何人都能一目了然的。可是,我万没料到那样一篇短文竟会又发生了“问题”。

  6月11日,中央党部第四组主任谢然之先生写了一封信给张晓峰先生,原信如下:

  〔(54)宣50107〕

  晓峰主任先生道鉴:

  敬恳者:

  顷阅6月1日出版之《文星》杂志第九十二期,刊载孙陵所撰《关于〈大风雪〉解禁的一些感想》一文,其中对于查禁该书之机构多所抨击,且声言此事实真相之详尽经过,将于该书新版中附录《〈大风雪〉解禁总报告》内详加叙述。窃查对于该书之处理,系政府当局之权宜措施,兹该书既经解禁有年,事情早已告一段落,则孙陵君在该书之附录,允宜删除,以免外界对政府发生不良印象。谨函奉陈,敬祈

  先生便中转告孙陵君,希能将该附录撤销,至所企祷。肃此奉恳,

  只颂崇安!

  谢然之谨启(6月11日)

  对于谢然之君的这种见解,我在作者立场,颇不谓然。可是,十年以来,我深荷晓峰先生爱护,对于晓峰先生深为感激。当时我便函告晓峰先生,当于再版时撤销。可是,谢然之君对此并不同意,主张立即改装撤销,因此,我也曾写了一封信给谢然之君,原信如下:

  炳文主任道鉴:

  敬启者:

  先生代表中央,致张主任晓峰主任先生函,希转告弟将《〈大风雪〉解禁总报告》删除一事,已由晓峰先生将大函交下,先生认为:“对该书之处理,系政府当局之权宜措施,兹该书既经解禁有年,事情早已告一段落,则孙陵君在该书之附录,允宜删除。”弟在作者立场,对于先生此项见解,颇不谓然。谨将弟之意见,说明如下:

  一、该书纯系爱国文学,何宜可权?纯系保安部少数职员弄权耳。

  二、当时弟本拟招待记者,详加说明,诉之舆论。以顾念大体,一再隐忍。正以事过多年,成为历史,故迄今方附录卷末,以使各界明了真相耳。

  三、弟认前保安部少数职员,不足以代表政府,故更不发生读者“对政府发生不良印象”之过虑。对此害群之马,允宜严加批评,方是救国反共,光大文运。

  四、弟乃被害当事人,有说明全部事实经过真相之绝对权利,亦有义务为真正爱国文运有所贡献。革命真谛与浙学精髓所在,乃“只问是非,不问利害;实事求是,莫作调人”。

  先生负责本党文宣工作,复为浙人,故愿以此共勉。唯念先生代表中央,有此意见。弟为党员,退十步想,亦愿勉强接受。故曾函陈晓峰先生,当于再版时删除。日前与先生暨陈副主任叔同洽谈,盼弟 能即为删除,重新装订。

  如此则封面必须重印,附录之后,尚有数十版页码不符,亦须重排。装订、制版、排印、纸张、搬运,在在需款。弟已欠债甚多,势难旧债未清,又欠新债,故盼先生对此必需费用,予以补助,和衷共济,解决此一问题,以符雅意。现本党上下,力倡文艺,文风之江河日下,先生当有同感。如何扶植嘉禾,刈除莠草,端赖主其事者之真知灼见,明鉴是非。武则天女流之辈,读徐敬业檄文,悉为骆宾王手笔,不动意气,且叹息曰:“有才如此,任其流落江湖,宰相罪也。”唐玄宗一专制帝王耳,对李白孟浩然辈皆优容之,不以失态见责。故则天玄宗两朝,不唯文风鼎盛,武功亦有可观。现代独裁典型斯大林,对僚属极为严格,但对向其效忠之文艺作家,于宫廷宴会中放言高论,手舞足蹈,则一笑置之,相与为乐。故斯魔当政时代,新俄文风亦至有可观。

  先生曾译述新俄文学,对此当知之尤谂。至肯尼迪论诗人之卓见,更为领导民主文艺之不朽卓论矣。自三十八年识先生以来,已十七年矣,故略抒所感,藉供参考。弟弱冠读文文山诗,深为感动。迄今犹记其有句曰:“愿持寸一丹,写入青琅玕,会有抚卷人,孤灯起长叹。”“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敬祈矜鉴,不尽区区,并颂勋安

  弟孙陵敬上(7月5日)

  三、查禁《大风雪》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十年前的保安司令部,究竟为了什么原因,查禁我的《大风雪》?前后两次,提出五大罪状,每一条都是毫无根据,恰得其反,详细经过都在《〈大风雪〉解禁总报告》一文里面详为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有一件事情,是我那篇《总报告》里所不曾提到的,当时保安司令部既然根据“大部分皆系共匪字汇”的罪状,通令全省警察机关扣押,中央便要保安司令部提出“大部分共匪字汇”的确实证据。查禁官员不仅未能提出“大部分”共匪字汇,竟连“小部分”也未能提供出来。找来找去最后提出一个“共匪”字汇来,那就是第二章第三节开始第一行里“爱新觉罗族”这一个满清皇室的专用名词。满清皇室的姓氏,如何竟会被指为“共匪字汇”?这真成为“指鹿为马”了。赵高指鹿为马,是为了谋篡嬴秦的天下,保安部的查禁官员指爱新觉罗为共匪字汇,却是为了什么?

  现在事过多年,根据谢然之先生的说明,是政府当局的“权宜措施”。我认为除了总统、五院院长、各部部长,再无人可以代表中央政府的。而所谓“权宜”,必须先有事实的根据,才可以因宜行权,像《大风雪》这一件公案,不论是从“作品”的表现或“作者”的表现,都是绝对无懈可击的,何从谈得上“权宜”两个字?

  自从退到台湾以来,全国上下,开口闭口提倡战斗文字、民族文学……十七年来,能够像我这样开口闭口战斗爱国而又不是八股教条,字字出于肺腑的,恐怕找不出几个来!对于作品不加鼓励,一意迫害;对于作者不加爱护,一意打击,我真不知主其事者是何居心!

  在台湾地区讲起来,陈纪滢、王集丛、于吉各位先生对于文艺的认识能力,应该是值得钦佩的,他们对于《大风雪》都有肯定的评价。以“权要”地位来讲,大陆时代的陈立夫先生、今日的唐乃建(纵)先生应该够得上位居“要津”的,他们两位不唯毫无异议,还都对《大风雪》这本书表示称赞,我虽然只是寄了书去,他们两位却都复信赞许,这是很可感谢的。更何况晓峰先生告诉我:总统也表示“写得很好,要我再写下去”(详载《大风雪》内)。即使从纯政治性来“权宜”,也绝不应该如此对待我的!如果连总统的意思,都不足代表“权威”,还有什么人配代表“权威”的?更何况经国先生访美归来第四天,即约我于辅导会面谈,当面一再嘱咐我说:“文艺工作很重要!你就做文艺工作好了!”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如果总统和经国先生的意思都不够权威,还有什么更可相信的?治国之道,首重立“信”!“信”,包括“信仰”“信心”“信用”“共信”几个意义的。更何况我们要整军经武,吊民伐罪,共伸大义于天下的紧要关头?最令我惊讶的,是正当全国上下力倡文艺清洁运动之时,文协男女会员集体观赏春宫电影,作为正式的文艺活动,我从未见到有什么人对于文协这种荒淫的文艺活动加以批评,前保安司令部如此“指鹿为马”查禁《大风雪》,也未见有什么人批评保安司令部。谈起来总是认为我的“毛病”太大,求好心切,“过了火”。……这真是从何说起?我们的文艺界当真这样堕落?这样不讲是非吗?我们已经够悲哀的了!文艺良心哪去了?领袖指示哪去了?开口闭口效忠的口号和宣言哪去了?这才真真是“言犹在耳,忠岂忘心”?领袖一再号召战斗文艺,号召文艺清洁,号召礼义廉耻。管子有言:“不蔽恶,谓之廉。不从枉,谓之耻。”在这两件事情上(文协春宫活动和查禁《大风雪》〉),我听到许许多多既“蔽恶”于前,复“从枉”于后的言论,廉耻两字,更从何说起?

  前保安司令部查禁《大风雪》的罪状,唯一一句合乎事实的,便是“而所取题材,系‘九一八’时之事实”。好像描写了“九一八”,便就犯了罪,所以也成了查禁的理由。“九一八”的重要性,不仅陈纪滢、王集丛两位早已评论过。最近总统接见《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周刊记者罗勃特·马丁的访问,更有肯定重要的说明。总统认为“1931‘九一八’沈阳事变, 为抗日战争之起点。亦即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导源。此为世人皆知之事实。自‘九一八’以后,共匪在中国叛乱,猖狂日甚,其在长江流域扩大武装叛乱,与日本军阀侵略,遥相呼应,我中华民国实处于内外夹攻、两面作战之困境。……”总统在同一访问里还说:“因此,我建议在与共党打交道时,须牢记每一支枪必随附一支笔,每一支笔必附有一支枪。”《大风雪》这支表现“九一八”的笔,几乎被保安司令部的查禁官员缴了去。我受了那么严重的损失,既未向立监两院请愿,也未向国防部提出控诉,更未要求一分一文的赔偿,更未招待记者诉之舆论。我自认已够宽宏大量的了!到了今天,据实报告一下都不允许,民权何在?自由何在?真未免欺人太甚了!有两位朋友告诉我说,本来不会有问题的,只是那篇《感想》不该在《文星》上发表,所以才有了问题。《文星》从未提倡过“袖手旁观”和“反攻无望”一类言论,“捧”过胡适是事实。可是“捧”陈独秀的刊物受到鼓励,为何“捧”胡适便会成为罪恶呢?(我并不恭维胡适,也从未“痛斥”,这是谁都知道的。)并且,我那篇《感想》,除了《文星》愿意给我发表,我想不出还有什么以“自由民主”为号召的刊物,肯给我刊载。

  四、提倡新文艺运动应有的认识

  现在,在总统号召之下,全国上下又重视文艺复兴运动了!而所谓“运动”的最大目的,便是要“作品”,并不是开会发宣言、招待记者、旅行、参观、晚会……便算是尽了“文艺运动”之能事了的!

  文奖会和教育部发过很多的文艺奖金,那些被奖过的作品,究竟有些什么不朽的杰作?受得住考验、经得起批评吗?文艺作品不是“制造”得出来的!“文艺作家”更不是“制造”得出来的!如果连这一点点最基本、最初步的认识都没有,那还谈什么文艺运动呢?

  知识即是权力,权力并不就是知识。有了政治权力可以任命官吏,有了军事权力可以指挥作战,有了经济权力可以开工场、盖大楼。可是,政治权力不能只凭一纸任命状,便任命张三做诗人;军事权力也不能一枪把李四打成小说家;经济权力更不能送王五一百万美金便会成为音乐家。……

  诗人是天生的,不是制造的!权力可以帮助诗人,不能制造诗人。冯玉祥是天生的“丘八”,他凭借权力尽力把自己制造成一个“诗人”,历史确是无情的,今天有谁知道冯玉祥写过些什么“诗”?他浪费了自己的权力和生命,也糟蹋了“诗”,贬抑了“诗”——可是,诗还是诗,别说一个冯玉祥,便是千百个冯玉祥,也是糟蹋不了、贬抑不了的!“诗”既不以有冯玉祥而贵,岂会以有冯玉祥而贱?

  我绝不是说文艺与政治无关,刚好相反,文艺和政治是息息相关的,只有偏于一边或两无所知的人,才会说文艺与政治无关的话。秦始皇和成吉思汗是最不懂文艺的人,他们虽然建立了大帝国,真是昙花一现,其兴也忽焉,其亡也悖焉。汉高祖是最瞧不起文人的,那只是他“打天下”的时候,一派流氓作风。天下大定以后,他便要借重文人了。而且,从他的“大风起兮云飞扬”看来,他也不是一个毫无文采的人。周公制礼作乐,用现在的语言讲起来,便是“文艺建设”的工作。孔子重视“诗教”,用现在的语言说起来,便是“文艺教育”。

  我们现在究竟需要何等文艺建设和文艺教育?奖励何等文艺作品?批评何等文艺作品?必须主其事者具有高人一等的真知灼见。一味喊喊嚷嚷,那是不会发生作用的。所谓奖金、奖章、奖状……只是饰名之器而已。以奖奖善,则受奖为荣,不受奖为辱。反之,以奖奖恶,则不受奖为荣,受奖为辱。这些话,只是从原则立论,并非指具体事实。谈到具体事实,我自知尚不够被“奖”资格,因此也从来不敢“请”奖。“奖”而需要“请求”、需要“活动”,则其奖之为奖的意义和价值,已可窥见大半。

  另外一面,像保安司令部的查禁,当然我更同样不敢接受。我们一边大喊大叫战斗文艺,一边却又放纵堕落的文艺活动和文艺作品,掩蔽迫害战斗文学的罪恶,这是不可思议的。对于真正的战斗文艺却又吝于鼓励,勇于摧残打击,更属不可思议。

  我们初来台湾那几年,曾经有过一种怪论:有些人认为只要认识几个中国字的人,便可以当国文老师,终于造成了国文教学水准的低落,这些年早已听不到这种怪论了。我们还听过一种怪论,只要在学校里作过文的便是“作家”,能舞文弄墨,在所谓畅销(究竟“畅”到如何程度,真是鬼知道)刊物上发表出来,更是了不起的“大作家”!发奖金、拍电影、上电视……更是理所当然。自我陶醉是没有用的,冯玉祥写新诗、开书店、开印刷厂、出国访问……都做过了,结果呢?历史上的上官婉儿,比冯玉祥确实高明万倍,可是,她不识大体,不认识文艺和政治的真正关系,只是假借文艺运动的名义而实行她的淫乱活动,从中弄权,结果害死了中宗,害死了韦后,也害死了她自己。大唐天下,几乎被她的“文艺运动”搞垮了!

  真正的诗人作家,不但“制造”不得,更“急”不得,也“装扮”不得。掩袖吹竽的南郭先生之流,绝不能对音乐有所贡献的!再由这种人来指挥一个管弦乐团,那更不是提倡音乐,只是毁灭音乐而已。

  吉拉斯在他的《新阶级》里,对于苏俄的文艺作家的命运,有过这样的叙述:

  受压迫的人的心理,被迫接受腐化。假如人们要知道为什么将近二十五年来,苏俄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显著的作品,特别是文学的,他将发现贿赂比压迫在造成这一贫乏中有更大的成就。共产主义的制度,对真正有创造能力的人横加迫害、怀疑和自我批评!……于是,千篇一律地喜欢没有天才、有倚赖性和没有启发能力的人!很明白地,最伟大的思想家已经失去了他们的方向、信心和权威了!自杀、悲观、酗酒和放荡;失去了内在的力量和完整,因为文学家要向自己和别人说谎!这是共产主义制度中,那些真有能力创作的人们所最常见的现象。

  另外,再听一听肯尼迪总统在纪念弗洛斯特所说的话:

  假如有时我们伟大的艺术家们,曾苛刻地批评社会的话,那是因为他们对正义的敏感和关怀,令他们觉察到国家缺乏最高的潜力。而任何艺术家的创作力,必须来自对正义的敏感与关怀。……我们必须记取,艺术不是宣传,而是真理!

  凡是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绝不是一个“美国月亮比中国圆”的论者,可是,肯尼迪的生命,必会伴随他的这一篇卓论而永垂不朽。他不仅是军人、政治家,同时,更是一位卓越的艺术评论家!美国的强大,是从各方面表现出来的。

  我的《大风雪》,早于民国四十六年由原查禁机关——保安司令部——一字不易地通令解禁了!难道还要为了我附录了那一篇说明经过实相的《总报告》,再来一次查禁吗?当真再蛮不讲理地查禁,真正受到损害的不仅是我个人,而是我三十四年以来所心爱的政府。我为我的政府不顾生命,生死以之,抛弃财产家庭,严拒诱惑,参加调统局工作,接受蒋总裁的任命,总裁也认为《大风雪》写得很好,要我再写下去,岂不一切都成了镜花水月?我个人唯有坦白承认我判断错误,“自作多情”“自作自受”。可是,政府当局何以立信?何以服人?何以伸大义于天下?何以昭大信于天下?——我这样不顾一切地慷慨陈词,还是出于“效忠”一念。连这一念也被强制消除毁灭以后,那时必再也无人肯相信政府的命令了。

  约翰逊总统一再强调“信”,一再强调履行诺言以与共匪作战,不惜牺牲美国子弟生命。我们以“信”立国,以“信”为号召“觉悟”分子来归,如何可以对我的《大风雪》如此不讲信用、不重信誉呢?

  民国五十四年“八一三”

  以上就是孙陵《〈大风雪〉还要再查禁吗?》的全文。这篇文章中有许多明白话,也有许多糊涂话,为了存真,并为了看看他们那时代文人的水平,我全原文照登了。孙陵文章中一再提到的《〈大风雪〉解禁总报告》,也就是忠贞的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四组(文工会前身)主任谢然之(此人现已叛党不归)坚持要删除的,原文甚长,分上中下三部分,上的部分不重要,中下部分有关查禁书刊的争议却很精彩,是重要文件与史料,我特别存真于下:

  中:反对台湾省保安司令部查禁《大风雪》一案之经过

  ①上教育部张部长晓峰先生书

  对于文协理事会率领男女会员公开欣赏春宫电影一事,我是至为反对的。曾于友人客厅和我自己的寓所里,对于“春宫派”有所批评。因此直接间接警告并恐吓我不准批评的,也大有人在。就在此一“风化”事件的五个月后,我的《大风雪》被保安司令部下令查禁,真使我万分惊异。《大风雪》第一部在台出版已有五年之久,第二部于新生、中华两报也刊载一部分。但是保安司令部于《大风雪》分别出版及发表数年之后,忽然在我批评反对文艺协会理事们率领男女会员于台湾省刑事警察总队集体公开欣赏春宫电影之后的第五个月,明令查禁扣押,通令警察机关执行,这真不能不令我大感惶惑了。在保安司令部通令查禁的时间上,我把它解释为一种“巧合”,我并不坚持认为是由于我批评反对文艺协会荒淫的文艺活动一事,所引起的春宫派“借刀杀书”的报复行为,虽然也有关心的朋友们对于两案的关联性表示疑虑。对于保安司令部查禁扣押的理由,我可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如果接受了,对我个人固属一大冤枉,同时更必陷政府于不义,对政府的威信、对宪政的施行、对所有的爱国作家的精神打击、对反共的文艺运动的发扬、对于社会各界的观感、对于海内外爱国同胞的情绪,必有普遍反感,它的影响可就太大了!我反对保安司令部的无理查禁,虽在作者立场而言,出于维护作者利益,而在一反满抗日、反共抗俄的中华民国忠实的爱国作家和爱国人民立场讲来,我的反对查禁,也正是一位中华民国的爱国人民,对于他所爱护的政府,所必须做的一种爱国的赤诚。当时我任职教育部美育委员会专任委员职务,张部长晓峰先生,同时是本党中央常务委员兼中央总动员会议文化组召集人,我便函请晓峰先生请他站在中央政府的立场和中央党部的立场,公事公办,主持公道正义。原信如下:

  晓公部长钧鉴:

  前奉钧座面谕,职之《大风雪》小说,已蒙总裁赐阅表示嘉许,至感荣幸。同时并蒙钧座指示,再写一部以东北风土人物为背景之创作,二十四万字,可支领稿费一万二千元,分上下两册出版,每册十二万字。奉命之后,感奋殊深,现已开始写作并已预支稿费五千元,预计年底以前即可完成。乃职正拟集中心力,从事创作之际,保安司令部忽于本月上旬,以“(45)安力字234号”通令全省警察局,查禁扣押图书目录一纸,所列书目有民国十年前后至大陆陷匪之共匪作家作品,约数十种,而职之《大风雪》,竟赫然列于第二位。禁扣理由为:“一、本书所用字汇,大部分均系共匪所用;二、反对孔子学说,扣押。”似此荒谬暴虐,肆意摧残忠贞爱国、坚决反共、着有成绩、人所共知之文艺作家如职者,百思不得其解!其基本目的究竟何在?现请分别言之:

  一、禁扣理由之一,为“本书所用字汇,大部分均系共匪所用”。职所不明者,何为“共匪字汇”?政府曾否公布?保安司令部何所根据而将本国文字分为共匪的与本党的?且职之第一部单行本,完成于民国二十九年,发表于职所创办之《自由中国》,迄今已有十六年之久,“共匪字汇”是否于十六年前即已产生?且经政府公布?如有作家使用该一“字汇”之文字者,即予禁扣?且三十六年,曾于上海印单行本,迄今亦有十年之久。三十九年,台北《民族报》又予转载,迄今已六年,四十一年再出版单行本,迄今已过四年。乃该部忽以“共匪字汇”为由,加以扣押,通令全省警察机关执行,对职个人,为最大之摧残、最大之侮辱。该书乃职自费出版,经济上之损失,自不待言。主要该书乃职从事文艺创作与爱国奋斗之综合表现,而成为事业。且职之反共成绩,昭然人所共知,十余年来反共活动与反共作品,在文艺界能与职相比者,恐绝无仅有,各种秘密工作案件与公开作品俱在,皆可复按,绝非徒托空言者所得歪曲。而该部竟冠以“大部分皆系共匪字汇”之罪名,对坚决反共如职者,岂非公然最大侮辱而何?且尤有进者,职于《大风雪》第一部内,曾描绘一品格卑污、投机取巧之新闻记者罗维奇,即系影射匪党人物。职于十六年前即至厌匪党,于《文坛交游录》一书记述“骆宾基”与“巴金”两文内,皆曾详细言之。其时正职于桂林创作《大风雪》第一部之时期。当时职将影射之匪党人物命名罗维奇,以俄人名多为“××维奇”之故,而取姓为“罗”,亦即暗示“俄罗斯”之意。职于十六年前憎厌共党,绝非空言,亦有《大风雪》可证。至于罗维奇之面型,职系以夏衍为模特儿,夏衍当时在桂林主办《救亡日报》,为共匪文化负责人,夏衍下嘴巴尖削,喉骨甚大,为其特征,且为新闻记者。夏衍现任匪伪文化部副部长,识彼者当知职言之不谬。职当时对其至无好感,除写罗维奇之内在丑恶外,并将其外形亦加小丑化,以唤起读者对其憎厌之情绪。至正派人物则命名东方曙,亦暗示“光明自东方来”之意。而保安部人员毫无评阅能力,可谓有眼无珠!乃复既无法律根据,又无单行法规根据,仅凭其职员之浅薄无知意见,予以扣押,则其武断横暴,恣意摧残文艺作品、摧残文艺作家与夫摧残文艺报国、文艺复兴者,实皆同其严重,无法谅解。

  二、禁扣理由之二,“反对孔子学说”,尤其荒谬绝伦,《大风雪》第一部,作者个人从无论及孔子之处,何来反对?申言之,果有张三李四,以新观点研究孔子学说,即为反对乎?即予禁扣乎?保安部又何来此等权力?且真正的文艺复兴,必有待于以新时代知识研究古代学术而后可,是则保安司令部岂不将由其一心之好恶而随意加以禁扣?思之不仅寒心,尤有不胜恐惧之感!保安司令部之权力果如此漫无限制,则真正的文艺复兴与文艺作家个人之命运,皆将昼不保夕,更何蓬勃发扬之可言?

  三、职于第一部虽无反对孔子之处,但于第二部(四十一年写毕)发表于《火炬》杂志,确有发扬儒家精神之处。曾以两万余字描写“手脑并用”之重要,阐明良知人人具备之理及致良知之道。今日本部极力推行“手脑并重”教育政策,可谓与职四年前之著作不谋而合。又如职于三十八年主编《民族报》副刊第一期发刊词,即以“展开战斗,反击敌人”为题,申论“战斗文艺”之重要,亦可谓与总裁所提倡者,不谋而合。职意不在附会,以附会乃事后所为,而职于数年前已主张“手脑并用”“战斗文艺”,乃在举例说明思想上之契合无间。而保安部又以“反对孔子学说”之罪,予以扣押,岂非更属荒谬?职以为即使果有学者以新观点重新研究孔子学说,仅可加以批评,似亦未便即予扣押,方符合本党文教政策,而况职之著作从未反对孔子。而予提倡发扬者乎?此则尤为职所不能容忍者。

  四、现《大风雪》已写毕两部,正拟付印,作为职生平一大事业,保安部既发布命令扣押,何能再印?为此拟请钧座设法予以解决。职绝非仅为个人之计,实为自由中国所有作家着想,亦为整个民族命运着想。此例一开,危险万状!良以以此例彼,则无论何人著作,皆难逃出“共匪字汇”之罪!行见年来辛勤培育文艺复兴之幼苗,皆可由保安部职员一人之好恶,而用“共匪字汇”之巨斧,任意砍削剪伐。培育至难,砍伐至易!站在国家最高文教决策之立场,对此现象尤不容忽视。肃此奉陈,敬请 钧安

  职孙陵叩3月22日深夜

  ②为查禁《大风雪》值得研究之点,提供参考:

  一、值得研究的:保安部发布查禁《大风雪》命令之日,正是匪共展开文艺统战进入高潮之日,亦即毛匪文艺统战团率领大批文丑于澳门展开活动之日,亦即匪共于香港诱骗自由艺人欧阳莎菲、黄河等公开投入铁幕之日,亦即罗滋于东京宣布台湾无出版自由之日,亦即匪共展开阻碍破坏海外文人,及大陆自由文人心存向往台湾文艺复兴之日,亦即文协理事会率领男女会员二十余人,集体前往刑警总队欣赏春宫电影引起批评之日。此类荒淫活动,乃奸匪于政府区所惯用之发展地下组织技术,且有一专名词谓之“剥皮政策”。所谓“剥皮”,即剥下大家面皮,共同淫乱,以便奸匪阴谋活动之开展。

  总裁于《苏俄在中国》一书内第六十一面第二段,曾详尽指明:“共匪为使他的党团在群众中得以发展组织,而确立其控制,所以对其青年两性生活的放荡,特别鼓励。所谓打倒廉耻扑灭道德的口号,更是共匪诱惑他们破坏家庭、毁灭伦理,而甘受匪党役使的唯一方法。”文协此种集体荒淫无耻活动,是否有潜匪阴谋策划于其间?实有彻查必要!因此匪共透过匪谍,运用关系,造成打击、摧残反共爱国,坚持文艺清洁的作家与作品,以达成文艺统战的里应外合的匪共要求,尤应特加防范。

  二、值得研究的:匪共为达成其统战目的,必须选择一个国家民族意识坚强,反共抗俄着有成绩的,且为人所共知的文艺作家,予以打击,以沮丧其反共情绪,并激发其他反共作家之反感,以为努力反共不过如此,仍以“使用共匪字汇”之诬陷而大受损失,何若不反共尚可清静无烦恼?同时陷于匪区忠贞文人,倘能得知,亦将产生一种反感,以为台湾同样无写作出版自由。以职之《大风雪》乃纯粹爱国文艺,大陆文人早已知之也。

  三、值得研究的:每一事件之发生,有其外,必有其内。吾人对匪共文艺统战之内部组织活动,虽不得而知,但由其外在之表现,即可追踪而入,探究根源。所谓“莫遣桃花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此一案件之可疑之处,即“大部分共匪字汇,反对孔子学说”二者。吾人现知大陆匪伪政权成立以后,有所谓“共匪术语”之说,如“民主专政,劳资两利”之类,但“共匪字汇”一词,则从未闻之,乃第一次见到,为保安部为查禁此书特创之名词。共匪推行简体字,乃今年开始,《大风雪》内并无共匪专用之简体字。《大风雪》内所用各字,皆系自由中国上自总统,下至百僚,报章书刊官文书普遍使用之文字,何得谓为大部分皆系共匪字汇?字汇者字典也;共匪字典如何?吾人尚从未一见。但知《大风雪》所用之文字,皆系总统以至保安司令所用之字,毫无独异之处。至反对孔子学说云云,尤其构辞诬陷,以作者个人立场于第一部从无论及孔子,何来反对?第二部(发表于四十年12月《火炬》第七期)以二万余字阐释发扬孔子“中行”“至善”,及孟子“良知”,阳明“知行合一”之说,且将孔子与耶稣、国父中山先生相提并论,正推崇之不暇,何可谓反对?是则“共匪字汇”与“反对孔子”云云,皆属诬陷与诽谤,业已判断清楚,事实俱在,不容抵赖,更不容推诿责任。

  四、代表政府的保安部,必不诬陷反共爱国的忠贞作家,然竟而发生诬陷诽谤且予扣押之事实,是又如何解释?吾人不能不怀疑,是否尚有潜伏匪谍响应匪共正在推行文艺统战之“立功”表现?职对台大及傅斯年毫无恶感,然见其表现乖张,有利匪谍,即公开为文抨击之,不数月而台大匪谍案于焉破获。职对于《新生报》及李友邦亦从无恶感,然见该报表现及李友邦之言论荒谬,有利匪谍,大义所在,为文揭发,虽均经过一场被诬害与被诽谤的烦恼,然不数月李友邦亦俯首就擒。傅、李两案文件俱在,皆可复按。前所谓有其内必有其外,见其外可知其内者,即此之谓也。譬如地震,吾人但知地动山摇,专家则可测知震源之所在。年来一般人常感文艺界之堕落可怕,实则职敢断言,乃匪谍文艺统战之表现。

  五、现在必须彻底查究原提案人、原审阅人的关系来历、历史素质;可以想到的还有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加以掩饰。如该查禁书目数十种,非专禁《大风雪》者。但是那书目包括郁达夫等人著作,前后时间近二十年,明显的问题是:如以之代表应禁书目,则毫不完备,真正挂一漏万。是则不过作为陪衬,以冲淡对《大风雪》之注意而已。而查禁《大风雪》一栏,独缺出版社名称,尤觉可疑。其他暂不备叙。

  谨呈

  部长张

  职孙凌谨呈3月23日夜

  ③查禁《大风雪》一案,值得研究要点(第二号)

  六、我人不可忘记,许多陷匪附匪文人,多数对匪并无好感,但由匪谍运用,造成文人与政府之隔阂。举例言之,抗战时期之审查制度,往往无问题书刊,不得出版,而共匪宣传品,反大批流行,此并非国家之政策,盖一种由评审职员学识浅薄、缺乏审阅能力所致;一种乃系败类暗中接受匪谍津贴,故意造成错误,促进文人对政府信心之动摇,而达成共匪思想渗透之目的。所谓“逼上梁山”之匪共统战阴谋是也。

  七、共匪军事进攻台湾迷梦早碎,现正全力进行其“统战”奸谋,对如何阻碍破坏战斗文艺之发展,增进文艺作家之沮丧,共匪必不会忘记他们的老经验。而类似文协集体欣赏“春宫电影”之类荒谬事件,皆系事先安排妥当,互相配合,实为有计划之活动,一切未可率尔忽视!是否另有阴谋在内?应详加调查。吾人倘以“荒唐”视之,是正中圈套矣。

  八、文协集体欣赏“春宫电影”之时,正大陆匪党斗争胡风高潮之日。今查禁《大风雪》之时,亦正匪全力推行文艺统战之日,有如桴鼓之应;蛛丝马迹,在在可疑。吾人实未可再以普通错误视之,内涵恐绝不如此简单。为推行战斗文艺,为打击文艺匪谍,为巩固文艺阵地,必不容任意颠倒黑白,捏辞诬害好人,必须彻查追究,以明真相。

  谨呈

  部长张

  职孙陵谨呈3月24日夜

  ④为反对台湾省保安司令部查禁《大风雪》一案上教育部张部长晓峰先生答辩书

  晓公部长钧鉴:

  奉交下唐棣先生关于查禁《大风雪》一案,呈报钧座扣押理由函一件,嘱职答复等因,奉此,谨将此案经过及职之反对理由,及要求建议各项,胪陈于后。

  甲、保安司令部查禁《大风雪》一书之经过

  一、查保安司令部于本年2月28日,通令全省以“安力字234号”命令予以扣押,罪状为“一、本书所用字汇,大部分均系共匪所用。二、反对孔子学说, 扣押”。

  二、保安机关扣押书刊,依法须通知出版人及著作人,方为合法。出版人及著作人之地址,皆印明于版权页,乃迄今已过一百一十天之久,该部迄无通知,显已违法。

  三、该部扣押《大风雪》之通令,职无意中于3月中旬发现,至为愤慨,当于3月22日、23日、24日逐日函报钧座在案。

  四、4月13日上午10时,职持钧座介绍函往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李立柏。李副司令当即介绍与承办科长李世雄晤谈,李科长当即召集该科承办人一着军服一着中山装者二人(职问彼等尊姓皆不肯见告),共同谈判,职当提出下列诸问题由军装同志答复。

  A 职问禁扣书籍应通知著作人,该部何故迄无通知?该承办人答称:“我们不知道你!根本不认识你!”职告以版权页上印得明白,怎可说不知道?

  B 职问扣押理由一为大部分皆系共匪字汇,二为反对孔子学说,事实根据何在?所谓大部分皆系共匪字汇,见于第几章第几段?第几页第几行?所谓反对孔子学说,又见于第几章第几段?第几页第几行?必须一一指出。又何谓共匪字汇?何为我们字汇?标准何在?有无法律根据?无法律根据也须有单行法,明白指明,凡引用该一违禁文字者即违法著作,即予扣押。该承办人说:“我总归有标准。”职当告彼:“标准藏在你个人肚皮里那是不行的,必须公布出来让大家遵守。否则多年写一部书,一下子触犯了你肚皮里的标准予以扣押!那谁还敢著作?《大风雪》一书哪些是共匪字汇,也必须一一指出,不能指出便是随意诬陷,你指出了我以后写作也好知道避免。别人的著作如果也用了同一字汇,当然也须扣押,否则你便是自己枉法!”该承办人理屈词穷,忽变野蛮说:“我管不了那么多,我看到就算,看不到我不管。”职谓:“那不要紧,我会帮助你看,只要发现相同《大风雪》的共匪字汇,便给你送来扣押。”该承办人愈不讲理,连说:“我们不管你们教育部,我们只对中央负责。”职当即声明:“我根本无权代表教育部,我是著作人,我代表我自己。”至此,李科长发言:“哪些地方是共匪字汇,一定画出来,同孙先生商量,孙先生同意当然好,不同意也提出来,如我们也不同意,便送中央解决。”经李科长之说明,职当表示至为满意,并致感谢之忱。

  C 于4月13日上午10时谈至11时得李科长之结论后辞出。迄今正正两个月,李科长之承诺迄未履行,该部迄未将何处是共匪字汇、何处违反孔子学说之事实详予指出,亦无任何其他通知,扣押命令亦未取消,乃该部于旧理由未能指明事实之外,复捏造新罪名,必欲将此一激励爱国思想、民族精神之作品扣押消灭而后快,是则该部之动机何在?立场何在?职皆深感惶惑,百思不解。

  乙、保安司令部提出查禁《大风雪》新理由之答复

  一、保安司令部扣押《大风雪》之罪状未能指明事实,已属违法诬陷,该部明令公布,即已发生法律行为,自然须负法律责任。乃又于第六十八次中央文化会报提出新理由,不提旧“罪状”,已显见自知理屈,而新“罪状”更为荒谬绝伦,为贼作张,谨答复于下:

  二、据唐棣先生呈钧座函内开:5月22日,举行之文化组第六十八次会报席上,保安司令部李科长世雄同志提出口头报告,谓贵部美育委员孙陵先生所著《大风雪》一书,经审查结果(据报告因该书内容不合时宜——孙陵按:原罪状为“大部共匪字汇,反对孔子学说,并非‘不合时宜’。——业经该部于本(45)年2月18日安力字234号令予以扣押在案,嗣以作者系贵部高级职员,为慎重起见,复提经参加书刊联审小组人员重行审查”),认为:

  1、本书立论基点,在反对政府各种措施,刻画政府官吏贪污低能,挑拨人民对政府之不满,以及反对中国传统之伦理道德,尤其不满社会上崇尚礼义廉耻之习俗。

  2、文句极尽挖苦挑剔之能事,且兼有共匪习用之名词——(原为大部皆系共匪字汇,此处又改为兼有共匪习用名词,孙陵附记)——而所取题材系“九一八”时之事实,又描述哈尔滨一切崇尚俄化。

  3、在反共抗俄观点上,此种书刊实属不合时宜云云。

  三、钧座批示:“请孙陵先生答复。”

  四、兹职遵示答复于下:

  保安部原提案之一:

  本书立论基点,在反对政府各种措施,刻画政府官吏贪污低能,挑拨人民对政府之不满,以及反对中国传统之伦理道德,尤其不满社会上崇尚礼义廉耻之习俗。

  孙陵答复:

  诚然,各人有各人之政府,蒋总统有蒋总统之政府,魔王斯大林有斯大林之政府,匪酋毛泽东有毛泽东之政府,汉奸张景惠有张景惠之政府。吾人抗俄帝之政府,非抗俄罗斯全国人民。吾人反共,乃反共匪之伪政府,非反大陆同胞。张景惠于“九一八”后挟其地方政府,充任日寇鹰犬,成为汉奸大本营,张景惠于日寇攻击哈尔滨市区时里应外合,领导投降,杀害抗日志士,以铁笼装三颗烈士头颅悬于哈埠最大桥梁霁虹桥上,以欢迎日军入市。并即刻出任哈尔滨市伪维持会长,二十一年3月,“九一八”后未及半年,伪满成立,溥仪傀儡执政,张景惠出任伪满军政部大臣,后又出任伪满国务总理,似此国家奸逆之政府,谁谓不应反抗?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职以未能手刃此贼为憾耳!而保安部又据为查禁扣押之理由,保安部是何用心?是何立场?若谓该部旨在维护汉奸利益,似乎不能置信;然则该部又何故据为“反政府”而扣押?职所反者张景惠及其汉奸政府耳!此正孔子著《春秋》以垂戒乱臣贼子之大义也!若谓该部连忠奸之别都看不懂得,又怎配审查书刊?该部应有以自解。至谓反对传统伦理道德云云,尤属故意诬害、含血喷人、倾倒是非之谬论!职于第八第九两章,以四万余字之篇幅,阐明孔子学说,发扬儒家精神,以形象化之故事极力提倡“圣育”,与钧座提倡“圣育”之论,尤有不谋而合之快。小学时代之东方曙,因立志做圣人,备受鞭笞屈辱,但并未屈服,他于被鞭笞不准做圣人之后,仍然忍住眼泪说:“在我们中国,一个发明家、一个革命家、一个道德完整的人、一个勇敢奋斗的人,他们都可以做圣人!谁说圣人不能有第二个?”他又说:“汤武革命、商汤周武便是我们的圣人!朱洪武赶跑鞑子,恢复中国,朱洪武便是我们的圣人!孙中山赶跑满清,创立民国,孙中山便是我们的圣人!……”(以上见第八章。)职将国父、孔子相提并论,该部反谓反对优良传统,岂非更属含血喷人之谬论?职于书中以数万字宣扬国父革命、孔子精神,代表政府之保安部不谓不予嘉许,反一意诬陷摧残,故意颠倒,究竟是何用意?商汤周武以至孔子国父,不是中国正统是什么?该部意中何者始为中国传统?亦宜说明。

  保安部原提案之二:

  文句极尽挑剔挖苦之能事,且兼有共匪习用之名词,而所取题材系“九一八”时之事实,又描述哈尔滨一切崇尚俄化。

  孙陵答复:

  对此汉奸政府极尽挑剔挖苦之能事,正是作者文艺报国之最大光荣与功勋,前节已略有所述。未能手刃汉奸政府之群贼,时以为恨,仅作文字声讨,非本意也。职当时(民二十五年)曾有诗记之云:“可恼人心死,觍颜事暴秦,群狼作虎伥,争噬汉家人,慷慨四十子,一朝忽成仁,阿兄在缧绁,吞血逾两春,恨无博浪椎,一击振国魂,且抒董狐笔,讨贼大义伸,及时自淬砺,奋志试卧薪,解裘衣粗褐,嚼粝傍路尘,持帚自洒扫,汲水浣衣巾,群氓斥我怪,切切怒目嗔,责我自作践,屏逸竟习贫,嗟嗟昏睡者,孰能知我心,逸暂贫可久,能久志必伸,矢志灭胡虏,捐生岂惜身。……”(节录《南行》一段)

  “九一八”至“八一三”,六年之久,东北民族精神得以不堕,职于东北之贡献实不小!职非自诩者,当时冒生命危险,于东北第一大报《大同报》发表爱国文字(职自任编辑,该报日售五万余份),家兄等少年友人则从事实际行动,舍生取义,慷慨捐躯,毁家纾难,职亲历之可泣悲壮救国历史,昭然在目,惜乎处伪满日寇之下,中央毫无所悉,未得一字之褒,以视为反共而牺牲之孔松等人,皆得为国人所知,留名后世,九泉有知,当可瞑目,职乃二十五年前反满抗日后死者(书至此,不禁热泪夺眶而下),实觉愧对当年少友于地下也。职于四十三年客居凤山,书赠任卓宣十六韵有句云:“我本松滨千金子,少小无忧骄罗绮,为言报国掷此身,黄金千镒弃如尘,寇平竟窜台湾岛,反共孰如我辈早,属文磨血子斑烂,靳尚臧仓否定难。”盖写实也。二十五年前,职与诸少友冒生命危险以与汉奸日寇搏斗之爱国历史,保安部竟必欲扣押消灭而后快,是为维护国贼利益而出此一再陷害之卑鄙手段也!为保护此一光荣史实,职必力争,以励来者,而存民族正气,敬请钧座秉公处理。财帛可让、官职可让,汉贼之别不可让、忠奸立场不可让也!文信国所谓:“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者,此之谓也。亦即先圣“当仁不让于师”之理。至于所云共匪字汇一节,该部依然无的放矢,未能指出。至谓崇尚俄化,尤为无稽!哈尔滨之俄国正教大教堂,职岂可写为关帝庙乎?室内大壁炉,职岂能写为火盆乎?吾人在台湾,作品中恒出现“玄关”“榻榻米”“町”一类名词,岂不又成为崇尚日化?该部何不逐一扣押?

  保安部原提案之三:

  在反共抗俄观点上,此种书刊实不合时宜。

  孙陵答复:

  在反共抗俄观点上,此种书刊最合时宜,政府应发给奖金,以激励忠贞作家;应大量印刷,以唤醒民族民魂。如谓职以著作人立场自我强调,尚可引证他人意见。现在请他人表示意见,犹恐有故意对抗之嫌,请看王集丛先生在四十三年出版的《文学理论与批评》一书中有关《孙陵的〈大风雪〉》一文之最后结论怎样说:

  写到这里,一个机会使我遇到《大风雪》作者,他说《大风雪》一共是四部,其时代背景都是“九一八”,根据这一说明和第一部的内容,我们即可知道全部小说的基本意义,都是在激发爱国热情、阐扬民族主义,这不仅适合“九一八”时代的要求,而且为民族危机远较“九一八”时代严重的今天所需要……

  王先生乃自由中国有名书评家,供职中央第六组,大陆广播部,专作对敌心战,其言论、其忠贞、其对反共认识、其对时代认识,在在皆足令吾人深信不疑。

  其次,《中华日报》台南版总编辑俞棘(于吉)先生,于四十三年6月13日晨2时,给职长信中有一段云:

  在十九节(第六章内)我读到了您的智慧,钦佩您的眼光,那一段文字是40年代中国历史最好的诠解,这一段要得,不可省。我们都不是把民族主义当魔术耍的人,但我们知道:当大家迷失本性,舍主人而不为的危急时期,“黄帝子孙”这一声叫喊,唤回沉溺的灵魂,是有其效用的。您在《大风雪》里这一声呼唤,在今天听来格外的洪亮、庄严,使人振奋。

  俞先生原籍慈溪,为布雷先生之世交,平素不苟言笑,不苟写作,尤不苟许人。俞先生历任台南改造委员等职,结业于实践研究院联战班,其为人更足使吾人深信了。俞先生除文艺理论外,尤擅创作,写作态度至严,故吾人不能常读其作品,盖彼自期许者至高之故也。根据王集丛、俞棘两先生于两年前早已表示之意见,《大风雪》实为反共抗俄之今日所必需,至为显然,故职不必自己多说。

  保安部扣押《大风雪》原罪状为“大部共匪字汇,反对孔子学说”,自知捏词诬害,已构成诬害罪及公然诽谤罪,乃延不答复,又以以上三理由欺骗中央,必欲查禁而后快,而此三项新理由,尤为荒谬!除诬害诽谤作者个人而外,乃复为汉奸张目,指反汉奸政权为反本党政府,指提倡圣育之汤武、孔子、中山先生一脉相承之传统为反对中国优良传统,现职一一答复于上,该部是否尚有第三次新花样出现?

  职忽忆三十八年10月18日,《新生报》出现警告作家之“袖手旁观论”,职当于《民族报》连撰《展开战斗,反击敌人》《破坏反卖国的就是汉奸》《彻查匪谍奸细》数文,李友邦忽于11月20日以省党部第十次宣传会报名义,限制撰写反共文章,诬为妨害“团结”。而李友邦于数月之内,即以暴露匪谍身份而被逮。今职于反对文协荒淫无耻的春宫活动之后。保安部忽又一再诬害职爱国之作品,且作品早经扣押在案,其目的究竟何在?

  丙、对于此一“扣押”案件之要求

  ①保安部应即明令解禁,尽速补过。

  ②保安部应向作者正式道歉,以赎故意诬害、公开诽镑之罪。

  ③损害尚未统计,保安部应负赔偿之责。

  ④鉴于此次一再无故诬害,深令作者恐惧,保安部须负责以后不再借端以其他方法诬害作者,并负作者身家安全之责。否则作者经此无端诬害,终日惴惴不安,不知保安部又将以何种借口随时加害矣。肃此奉陈,敬请

  钧安

  职孙陵叩四十五年6月13日

  下:解禁

  晓公部长钧鉴:

  由春徂秋,卧病半载,致病原因,一为痛心文艺界之荒淫无耻,风气堕落;一为由保安司令部连续无理迫害所致。《大风雪》案自国家安全局指令保安司令部应遵照中央指示办理,并由中四组函达该部速予解禁后,顷闻该部复又请示中央,主张加以修改后再予解禁。并闻业由钧座批示:“不用修改,如无思想问题,应宽大处理”,至为恰当。盖职之作品果触犯法律,查禁可也。果不触犯法律,解禁补过可也。职非在校学生,保安司令非职在校老师,职之《大风雪》非在校学生之作文,保安司令部何来迫职从事修改修辞造句之权?野蛮如纳粹,亦无由其军事机关发令,干涉其作家修改修辞造句之先例。倘有交情,职于书前注明:“献给保安司令”, 职自有此权利,任何人亦不得加以干涉也。至关于职之思想问题,想钧座尚未详知。抗战胜利之际,共匪叛乱,举国骚然,在朝显要与在野名流,奔竞钻营、争机附匪者,何可数计?职原为一无党无派之作家,然目击艰危,义愤填胸,深痛国运方新之生机,竟随共匪称叛以遽灭!于是乃再下大决心,决继续反满抗日之夙志,再从事反共抗俄之奋斗!毛匪到渝之后,曾亲率周匪恩来,王匪若飞三酋,访职于小龙坎中正学校宿舍,邀职前往东北为其工作。然职虽家在东北,离家已九年之久,且职先君与内子先考妣皆于三十二年弃养,屡接函电促返籍料理后事,清理财产,只以战事尚未结束,难以成行。兹抗战胜利,且由三匪酋亲自驾临面邀,无知(包括不明大义的有知者在内)之徒,岂不将视为难得机会,被其利诱以去?而职则不唯不为所动,且即席面斥其非,严加拒绝!此等事本不愿为人道,以当时浩劫临头,是非颠倒,众方附匪之不暇,而职竟斥匪于千里之外,氓之蚩蚩,不唯无从了解职用心之所在,且斥职为自命清高,不识时务,愚顽固陋者,正大有人在也。只以当时毛匪行踪,中央深为注意,职拒毛匪邀约之经过,虽仅为三两友好言及,迅即为当时任职本党中常委兼中央调查统计局局长叶秀峰先生所闻知,并即遴派识职者密取联系,代表中央,恳邀面谈,对职此举至表钦佩之忱,并诚恳邀职参加本党同为反共而奋斗,职深感其注意人才,为国奋斗之诚意(在此以前,职连叶秀峰三字从未闻人谈起),乃即慨诺参加调统局工作,担任编审职务(有总裁任用状足资证明),实际工作,仅于有形方面加以统计,职一人可比同志数百人,工作成绩具有抄呈总裁价值者,每周皆达数十件之多。当时为保密起见,职仅接受叶局长个人直接领导,党内同志知职者,仅不过三数高级人员而已。原始重要文件,职迄今仍妥慎保存,皆可复按。暨后调统局改制党员通讯局,职仍任该局编审兼上海办事处资料室主任。以当时对匪斗争中心,已由重庆移至上海,随时与匪从事尖锐而实际之斗争,从未间断。迄今十有二年之久,但知竭尽所能,爱国救国而已;所谓只见一义,不知其他者是也。来台之后,以一念之贞,坚持反共,贯彻初衷,奔走呼号,从未稍懈。三十八年大陆崩溃之际,自动撰《保卫大台湾》歌词,风行一时。并自动建议本党创立文艺协会,自动揭发省党部李友邦掩护匪谍案,暨台大傅斯年庇护匪谍学生案,各案皆于职文发表之后,一一显露原形。此皆来台初期重要案件,且皆于各人至为显赫之日,公开为文抨击之,无不一一中的,从无任何错误判断之处。所谓莫显乎微,莫现乎隐,有其内必有其外,见其外可知其内者;察微知著,职自有其独到之修养、经验、观察力与判断力也。职一心一意反满抗日、反共抗俄,已有二十六年之奋斗历史(某些人只能说做官若干年、办党若干年,难称之为爱国事业奋斗若干年也)。所谓至诚如神,可以先知之关键,端在一个“诚”字而已。

  为抗日、为反共,职牺牲现实利益,既重且惨,血泪斑驳,心力交瘁,然求仁得仁,初无怨尤。无如近年以来,冒牌作家与冒牌爱国者,只知争取现实利益,自知真正写作成绩与反共贡献,实难与职相比;而丑行昭彰,人所共悉,职诚不屑为伍。彼等由自惭形秽,而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涉及思想,职之事业,至受妨害;甚至强指于职之著作中,“大部分皆系共匪字汇”之公文命令,颁发于全省各级机关,不知职之反共历史者,将视为何如人耶?同道者尚敢与职共事耶?出版者尚敢约职为文耶?职之事业前途与一家之生计,岂不皆将遭受莫大之影响?故实不便再行缄默,仅将过去经历掬诚奉陈参考。不尽一一。敬请钧安!

  职孙陵叩四十六年10月3日

  张部长晓峰先生的复信 孙陵先生:

  10月3日手书敬悉。关于大著《大风雪》一案,经由中央第四组再函台湾省保安司令部,请其“为奖助作家起见,不必再令修改,总以宽大为宜”,予以处理。其中并无涉及思想问题之语句。特此函复,并颂 撰棋

  张其昀敬复10月12日

  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证明《大风雪》解禁的公文

  《大风雪》于四十五年2月由保安司令部通令查禁。至四十六年11月通令解禁,前后时间近二年。解禁命令之副本迄未收到,去年12月,已得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之公函,证实解禁无误。此案虽经种种奋斗挫节,幸赖中央主张公道,坚持正义,深致感谢。警备总部证实解禁原函如下: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政治部函〉

  事由:为函复《大风雪》一书,业已解禁请查照由。

  受文者:孙陵先生。

  日期:中华民国四十八年12月1日。

  字号:(48)恩部字第875号。

  一、四十八年11月26日便函敬悉。

  二、经查台端所著《大风雪》一书。前台湾省保安司令部于四十六年11月11日以(46)安练字第1127号令解禁在案。

  三、复请查照为荷。

  主任陆军中将王超凡

  从上面这篇《〈大风雪〉解禁总报告》里,我们真要感谢孙陵,感谢他为人类留下了这么详细、这么生动的“查禁机关”的内幕!我们看他笔下的与警备总司令部赳赳武夫的对话,我们真不能不“感同身受”、真不能不替他捏一把汗。他见到的是副司令李立柏(杨国枢的老丈人)、承办科长李世雄,和“该科承办人一着军服一着中山装者二人”。这些军人有生以来查禁书,没碰到过找上门来算账的,他们的不习惯、他们的老羞成怒,是情见乎辞的。当孙陵向他们请教动辄查禁的“标准何在”的时候,这种军人竟蛮横地说:“我总归有标准!”孙陵说:“标准藏在你个人肚皮里那是不行的,必须公布出来让大家遵守。否则多年写一部书,一下子触犯了你肚皮里的标准予以扣押,那谁还敢著作?”最后,闹了两年,总算孙陵有硬里子,逼得党中央“以宽大为宜”的处理下,解禁了《大风雪》。可是解禁之后,这种军人却把命令藏在自己衙门里,对外人不知鬼不觉!直到孙陵穷追不舍,才在两年后补给了当事人副本。由此可见,不但查禁标准在肚皮里,解禁命令也在肚皮里!

  中国古代有“腹非罪”,就是认为你肚皮里对我不满意而构成的罪状,如今“腹非罪”真是日新月异,而该有现代版了。看了孙陵的总报告,使我们一方面感慨于“写书一何苦,禁书一何蛮”!一方面感慨于“禁书一何易,解禁一何难”!看了千万禁书中,只此一册《大风雪》在大风雪中解冻,我们还能相信孙运璿“有救济的途径”的鬼话吗?书一遭禁,就是禁定了,我们不要自取其辱,我们还是赶写另一本吧!

  1983年10月17日清晨一点到五点三刻

不自由的自由(wjm_tcy)制作!

政治迫害音乐的讨论

  《台湾舞曲》进入官方音乐厅(黄怡)

  江文也先生写的管弦乐《台湾舞曲》,终于在创作将近半世纪后,被堂堂地请入“中华民国”官方的音乐厅,成为今年“艺术季”台北市立交响乐团演奏的曲目之一。

  然而这只是巧合。“艺术季”在做这样的安排时,并未料到江文也会逝世于10月24日;他的逝世,使11月17日的演奏看来有些纪念性质。然而实在说来,要纪念这么一位伟大的中国音乐作曲家,要舆论肯定他的音乐成就,并不如想象中容易,因为“江文也陷匪”,光这五字,便足以让各种“有心人士”作出各式的反对文章。

  所以,固然钢琴家蔡采秀在中山堂演奏过江文也的《三首舞曲》和《七夕银河》(1981年9月28日),固然今年某全省性的钢琴比赛曾拿他的作品来当指定曲,固然张己任指挥的《台湾舞曲》获得各方的好评,但是江文也的音乐能否在台湾广为流传,到目前为止,仍是一件毫无政治保证的事。

  “你不管政治,政治要管你。”依江文也的生平和经历来看,真是最恰当的实例。音乐是江文也一辈子最大的理想和安慰,而政治成为他发挥音乐才能的最大障碍。音乐与政治,本质上是无关的,可是非常态的政治变迁使它们相关,使江文也这位早年蜚声国际的中国音乐家在生命的最末三十四年间,大有“平生心已折,行路日荒芜”的感伤。

  “日本的光荣”回归中国

  1910年6月11日,江文也生于台湾淡水,十三岁赴日本求学。我们对他自幼的生活毫无所知,只见另一位承受过他亲炙的台湾作曲家郭芝苑这么写道:“大家也知道淡水、台南都是台湾初期的基督教传教地,因此这两地自古以来基督教都很繁盛。我想他幼年的时候,朝夕间必定时常听到教会或神学校所奏出的风琴及赞美歌的声音,这个早期就传入西洋文化、充满异国情调的小镇,必带给他走向音乐之路的主因。”(《江文也与日本音乐界》,《音乐生活》杂志,1981年7月)

  十九岁那年,江文也毕业于日本长野县上田中学,后来,又考进东京武藏高等工业学校。这段时期,他白天上课,晚上到上野音乐学校(现国立东京艺术大学音乐学部前身)的课外分校学声乐。从事民间音乐研究的许常惠先生曾评道:“……可见他在音乐上不是科班出身的,所以当年在日本他走的不是主流的学院派,而是在野的民族乐派。”(《江文也——苦难的台湾乡土作曲家》,《中国新音乐史话》,1982年8月)

  江文也在1932年毕业于武藏高工,同年及1933年,连续获得全日本音乐比赛声乐奖。得奖给他不少鼓励,使他放弃工业,专心音乐。而他并不满足于声乐方面的成就,于是拜在山田耕筰(1886—1965)门下,正式学习作曲理论。据张己任先生说,江文也一开始学习的就是20世纪的西方音乐语法,加上他有民族乐派的基础,使他的作曲充满地域性的特色,而又容易被国际乐坛接受(黄怡:《传统外的独白——访张己任谈江文也及其作品》,《中国时报》1983年11月17日)。

  自从1934年起,江文也连续四年参加全日本的作曲比赛,每年都是获得第二名。郭芝苑有一次问他:每年都第二名,这是不是有点儿可疑?是不是日本人对台湾人的一种差别待遇?然而江文也似乎并不在意,只说是为了演奏而参加比赛,目的不在夺标,他的理想是为了创作有国际水准的音乐。

  直到1936年4月,江文也在日本乐坛才算站稳了。那时,他和其他数位日本作曲家一齐去参加柏林第十一届奥运会艺术竞赛的作曲比赛,只有他以管弦乐《台湾舞曲》入选,因此轰动了国际。翌年,《台湾舞曲》又入选温卡多纳(Weingartner)奖,更使他声名大噪,连日本人都认为江文也是“日本的光荣”。

  1938年,出乎大家意外的,这个“日本的光荣”毅然回归中国。他放弃东京优越的生活环境,放弃在日本乐坛所建立的地位,甚至放弃日本旧党族家庭出身的日籍夫人,回到北平师范大学音乐系教书。

  江文也为什么回中国?

  有人从表面上看,认为他是因为某种机会恋爱上中国的演员(如杨肇嘉);有人从创作的观点上看,认为:“……中国古来的民乐正是最丰富的未开发过的蓄藏,这是他今后吸取滋养的源泉。于是他感到为中国民乐做整理和提高的职责,已落在自己身上,那是祖国对他发出的呼唤吧!”(谢里法:《故土的呼唤》,《联合报》1981年4月16日)

  这点,在江文也《圣咏作曲集》第一集的最后,他自己写了一段音乐观,或者更能说明回归中国的动机:

  我知道中国音乐有不少缺点,同时也是为了这些缺点,使我更爱惜中国音乐;我宁可否定我过去半生所追究的那精密的西欧音乐理论,来保持这些宝贵的缺点,再创造这些宝贵的缺点。

  我深爱中国音乐的“传统”,每当人们把它当作一种“遗物”看待时,我就觉得伤心。“传统”与“遗物”根本是两样东西。

  “遗物”不过是一种古玩似的东西而已,虽然新奇好玩,可是其中没有血液,没有生命。

  “传统”可不然!就是它在气息奄奄的今天,还保有它的生命力。它本来是有创造性的,像过去的贤人根据传统而无意识中创造了新文化,加在传统中,今天我们也应该创造一些新要素,加在传统中……

  中国音乐好像一片被人遗忘的大陆,正在等着我们去探险。

  在我过去的半生,为了追求新世界,我遍历了印象派、新古典派、无论派、机械……等一切近代最新的作曲技术,然而过犹不及,在连自己都快给抬上解剖台的危急时刻,我才恍然大悟!

  江文也讲这话时,大约是1948年以前,他回中国十年了。这十年间,他完成了管弦乐曲《孔庙大成乐章》《北京点描》《根据世纪神话的颂歌》《寄给蓝天中鸣响的鸽笛》,芭蕾音乐《香妃传》,及无数首钢琴曲、声乐曲,可以说是作品丰硕的年代。

  但江文也的声名似乎逐渐隐没了。中国人觉得他的作品太前卫,不曾热烈接纳他。倒是在1940到1944年之间,日本音乐界陆续演奏了前面提到的五首乐曲。

  如果从音乐研究的观点来看,江文也在1949年不回到故乡台湾,是有充分道理的:大陆上有中国音乐的庙堂,江文也还没有窥尽庙堂之美。那时他和万千知识分子一样,缺少政治的远见,看不出料不到中国共产党会以史无前例的政治运动,来领导一切文化的发展。

  二十载的批斗岁月

  1937年江文也为日本宣传电影《东亚和平之道》写过配乐和主题曲,后来被中共戴上“老牌汉奸”的帽子。1940年江文也把《孔庙大成乐章》献给蒋中正,后来中共说他是右派分子。因为他是天主教徒,曾经获得日本及德国的音乐奖,被中共指为帝国主义走狗;连他以前在美国领事馆和美军俱乐部做过的演讲,还有他在课堂上以一些西洋名作及自己的作品作为教材的事,都被翻出来大做文章;因为他不满中共以外行领导内行来控制音乐院,以及曾想离开大陆赴日本,更使极左的人咆哮不已(韩国鐄:《江文也的生平与作品》,《自西徂东:中国音乐文集》,时报公司,1981年9月版)。

  杨肇嘉先生曾叙述为《东亚和平之道》写曲的事,他说,那影片为了“最好有中国民族音乐的气氛存在,原则上便决定遴选台湾人去担任作曲的工作,江文也亦就顺水推舟驾轻就熟了”。

  如果就配乐的事来厚责江文也,并不见得公平,因为他还替赛珍珠的《母亲》和文化电影《北京》作过电影音乐。江文也是个不好政治的艺术家,政治的意识形态对他而言,纯然是陌生的东西。同样的情形,也可以用来解释《孔庙大成乐章》事件;艺术家在强势政治实力下所做出的动作,常常是委曲求全的,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作品的艺术价值。

  经过“反右”及“文革”两次风潮,江文也被整惨了。有一段时间,他被派去图书馆坐柜台,甚至在图书馆后头贴补旧书;他的教授职位搞掉了,几十年间没教几个学生,研究民族音乐的工作,也须靠运气而时断时续。

  从四十七岁到六十六岁,江文也度过二十载的“批斗岁月”。中共要求“革命化、民族化、群众化”的音乐,认为“为艺术而艺术的超阶级艺术,实际上都不存在”,但是连《义勇军进行曲》的作者聂耳和《黄河大合唱》的作者冼星海,他们的作品,在四人帮当红的十年间(1966—1976),都遭到禁止上演、广播、出版的命运,就不禁使人要浩叹“不断革命论”的无垠罪孽了。

  1975年10月,在周恩来强而有力的坚持之下,中共举办了聂耳及冼星海的纪念音乐会,学生们听后的反应是:“为何作者不能出名?为什么我们都没有听过这些作品?”因为禁令是默默中执行的,据中国新歌剧杰作《白毛女》的作者马可说:“当时音乐学院的学生们,根本不晓得聂耳和冼星海的事件。”(见当年11月18日马可日记)

  在中共这段统治时期,个人的文化贡献很容易因政治运动的需要,完全被抹成一页空白。今年7月5日,张己任先生指挥香港泛亚交响乐团演奏《台湾舞曲》,团员中有好几位曾是北平师范大学音乐系的学生,他们听了音乐,惊讶地问:“这个作曲家是谁?为什么他作过那么好的曲子,我们都不知道?”张己任笑答说:“他是你们音乐系的教授呀!”(1983年11月8日访问录音)

  到了1981年,海外掀起“江文也热”,台湾留学生(大部分人根本从未听过他的音乐)开始把江文也一生的遭遇,当成“台湾人的原罪”去谈论,他们视江文也为“台湾人苦难的象征”,认为江文也是替“台湾人”三字背负十字架的活基督。

  中共看见江文也有对台统战的价值,马上恢复他北京师大音乐系的教授职务,并给他一幢房子住,但这时江文也早就因为长期身心的折磨而病倒了,他曾两次大吐血,几次中风倒地,然后又由于医治不当,导致全身瘫痪,从此卧病不起,以至于身死。

  江文也的音乐有机会发扬光大吗?

  政治迫害音乐,并不仅止于中国,以《圣母颂》《仲夏夜之梦序曲》等著名于世的音乐家门德尔松(F. Mendelssoh, 1809-1847),就曾因为想使巴哈(J. S. Bach. 1685-1750)的《受难曲》(BWV244-246)重现于世,几乎毁了他自己的前程。

  门德尔松坚持这么做,是怕巴哈的音乐成就被隐没。“如果我不做,没人会做。”他说。但是当他以一位盛名的指挥家身份,去要求圣汤玛斯教堂借予四个合唱团参加演出时,却遭受到严峻的拒绝。他们认为他是犹太人,不适宜指挥路德派的圣乐。

  这惹得门德尔松大怒,因为他觉得音乐只有“好与坏”之分,而没有“圣与俗”之别,何况他并无意干涉宗教事务,他只是想得到协助,演出宗教音乐而已。他对海根牧师高声说:

  如果新约是基督教徒的。那么旧约是属于我们的。你们怎么胆敢唱我们大卫的诗篇?你怎么敢——

  结果,门德尔松得罪了教会,所有人也站起来与他为敌。甚至连莱比锡犹太同乡会都派代表来游说他,劝他放弃,他们恐惧宗教问题会导演成政治问题,最后变为反犹运动。

  当门德尔松排除万难,以私费训练业余歌唱者演唱《受难曲》时,反犹的政客居然暗中唆使暴徒攻击他。一直到情况恶劣得失去控制,一名业余女高音被杀后,莱比锡的市民才发觉事情做过头了,于是开始检讨。

  《受难曲》能够再生,要归功于门德尔松的锲而不舍。门德尔松曾说:“美是超越宗教的。那是人类唯一可以为之而和谐并达到友爱的东西。这捆音乐稿是有人类以来最伟大的作品。它是属于整个音乐世界的。让世人听到它,是我的责任,我相信,一旦人们听见它,它将永垂不朽。”他做到了,也说对了。

  张己任先生在接受访问谈到江文也时,亦曾提到瓦格纳(R. Wangner, 1813-1883)。这位德国歌剧的改革者,因参加1848年的革命,曾长期亡命在国外,他本身就是政治犯,但德国人并未弃绝他的歌剧作品。瓦格纳生前有浓厚的反犹言行,然而一世纪以后,以色列还是上演了他的歌剧,尽管音乐厅里面在唱歌剧,外面仍有人在拿着牌子抗议。

  说起来,江文也当然不是世界上唯一因政治而命运乖舛的音乐家。假如他1949年回台湾,命运也未必更佳。江文也的弟子史惟亮,生前在台湾鼓吹民族乐风,官方却畏于民族意识过分蓬勃,一直表现出暧昧的态度。对于任何艺术家,绝对自由的政治环境才是他们艺术生命的最大保障,少一分自由便不成。

  江文也,这个受日本影响很深的台湾籍中国现代民族音乐作家,我们要如何使他的作品再受到中国人肯定,然后再度跨入国际乐坛,让他成为中国人的骄傲,这问题值得大家再三想想。

  1983年11月17日

  政治迫害音乐的讨论

  最近美国“台美基金会”人文科学奖,推出江文也、杨逵、陈锦芳、李敖四个人,我跟黄怡说,你给《千秋评论》写一点关于江文也的事情吧,黄怡说好。黄怡在青年朋友中,才华和快笔是蔚为双绝的,她很快把文章写好了。我看过后,感想颇多,决定写一点最重要的。

  江文也是音乐上的一位天才,他被誉为“台湾的肖邦”“亚洲最有才华的作曲家”。但他一生坎坷,先是背着“台湾人的原罪”,在国籍上,虽身为“日本人”,在日本却没得到公平的对待。但他力争上游,1936年在德国脱颖而出。1937年,他的《台湾舞曲》又风光八面,连日本人都不得不承认他是“日本的光荣”。不料,

  1938年,出乎大家意外的,这个“日本的光荣”毅然回归中国。他放弃东京优越的生活环境,放弃在日本乐坛所建立的地位,甚至放弃日本旧党族家庭出身的日籍夫人,回到北平师范大学音乐系教书。

  七年以后,日本投降了,中国胜利了,台湾“回到祖国的怀抱”,但是,江文也没有回来,更没随着国民党在1949年“回到台湾的怀抱”,他显然别有怀抱,他留在中国大陆,但是,

  经过“反右”及“文革”两次风潮,江文也被整惨了。有一段时间,他被派去图书馆坐柜台,甚至在图书馆后头贴补旧书;他的教授职位搞掉了,几十年间没教几个学生,研究民族音乐的工作,也须靠运气而时断时续。

  从四十七岁到六十六岁,江文也度过二十载的“批斗岁月”。……到了1981年,海外掀起“江文也热”,台湾留学生(大部分人根本从未听过他的音乐)开始把江文也一生的遭遇,当成“台湾人的原罪”去谈论,他们视江文也为“台湾人苦难的象征”,认为江文也是替“台湾人”三字背负十字架的活基督。

  中共看见江文也有对台统战的价值,马上恢复他北京师大音乐系的教授职务,并给他一幢房子住,但这时江文也早就因为长期身心的折磨而病倒了,他曾两次大吐血,几次中风倒地,然后又由于医治不当,导致全身瘫瘓,从此卧病不起,以至于身死。

  江文也虽然从“日本人”变为“中国人”,但是,他的“台湾人的原罪”,却照样移植于海峡的两岸,共产党说他右右右,国民党说他左左左,他左右不逢源,最后在今年10月24日死去。黄怡说:

  “你不管政治,政治要管你。”依江文也的生平和经历来看,真是最恰当的实例。音乐是江文也一辈子最大的理想和安慰,而政治成为他发挥音乐才能的最大障碍。音乐与政治,本质上是无关的,可是非常态的政治变迁使它们相关,使江文也这位早年蜚声国际的中国音乐家在生命的最末三十四年间,大有“平生心已折,行路日荒芜”的感伤。

  江文也的身世,为政治迫害音乐做了最离奇的见证,“假如他1949年回台湾,命运也未必更佳”。这是真的,江文也已无所逃,“政治要管你”,你挣脱不了政治。

  虽然中国的音乐工作者要这样被政治屈辱,但是,我相信,某种程度的“冲决网罗”,还是有它一定的成效,从马思聪到侯德健,他们都从不同的方向,作了抉择与挣脱,但是,他们最后得到的是什么,恐怕还要重新确认。我在《跋〈侯德健给李敖的信〉》里说:

  可怜的侯德健,可怜的艺术工作者,他们永远挡不住他们的作品被安排成一幕骗局。侯德健是“深具反省能力”的人,在反省之下,他承认《龙的传人》“有点自欺成分”,因此他飘然远引,从一个想象的世界转向另一个想象的世界,但他不知道:想象的世界很快就会变成真实的世界。侯德健想换一个世界去寻找龙,但他忘了叩问思想家:这世界,是不是根本就是没龙的世界?

  江文也死了,他再也没有机会去“叩问思想家”了。也许他不必再叩问了——他七十三岁了,饱更忧患的他,也许已是“思想起”式的思想家了。

  198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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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涨价?

  这个月起,党外周刊联合启事,说“因近日查禁严重,成本增加”“经营日益困难”,所以要调整一下售价,“敬请继续惠予支持”。这一处境,《千秋评论》《万岁评论》也是一样,所以售价也要调整一下。自来我们因义受难,钱都是我们赔,别人是不负担的:禁书搜书的警总不负担,印书的厂商、批书的中盘、售书的书店、卖书的小贩、买书的读者,统统是不负担的。现在,在国民党疯狂的查禁行动下,为了不被它打倒,调整一点售价,由读者(包括买书的敌人)稍微分担一小部分,也属情理之常。

  按照世界上有的立法例,一般干涉意见自由的政府,干涉意见自由,分“预防制”和“追惩制”两种。“预防制”施之于出书之前,包含:一、检查制。二、许可制。三、保证金制。四、报告制。“追惩制”则施之于出书之后,是出书以后再查禁,不预审,以示民主宽大。我曾经指出:

  按照国民党自订的法条,对报纸杂志的出版,采用预防制中的许可制,兼采追惩制;对书籍或其他出版品,采用追惩制。但追惩依法应在出书上市后、送审后,岂可非法跑到装订厂去抢未成书、未上市、未送审前的折纸与毛坯?由此可见,国民党既不能假民主的去实行大大方方的事后追惩制,又不能真独裁的去实行爽爽快快的事前预审制,只能行这种偷偷摸摸的“挂羊头卖狗肉”制,而这种制,却是最毒辣最整人的一种制:因为若行事后追惩制,则在送审后、查禁前,至少有两星期让人卖买的法律机会与活命机会;若行事前预审制,则小民至少可以遵循文警大人的圣旨,知道何者可印、何者不行,至少不必黑字印在白纸上,再给抢走,这样岂不是枉赔检字费、排版费、校对费、打样费、制版费、印刷费、纸张费、管理费?……但国民党的毒辣与整人,作用正是在此!它就是让你生米煮成熟饭后,再造成你的损失,使你进退两难;使你不但卖不到钱,反倒要赔印刷厂和纸行的钱!试问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每次几十万损失,又有几个争取言论自由的志士仁人受得住呢?于是,国民党最后的目的达到了:“不是我们不自由啊!是你们放弃办杂志、放弃印书!请美国友人评评理吧!(当然这是高华德式的美国友人!)”

  国民党统治的真不愧是“言论自由”的“民主国家”!他们从不放弃言论自由,但可使你放弃自由言论!他们从不行独裁国家的“预审制”,但可使你领教他们行的是“预抢制”,预审多麻烦呢?多不民主呢?审都不审,就这样“人不知鬼不觉”的来番暗箭伤人,又多“禁书如草不闻声”呢?又多妙呢?(《千秋评论》第二十七期《会计学上的新成本》)

  国民党在这些卑鄙手段外,这几个月来,他们又变本加厉,发动了一波又一波的新手段。例如:

  一、发起全民“四不运动”——去年8月26日,国民党《中央日报》带头宣称:“所谓‘四不运动’,即是不印、不卖、不买、不看。‘不印’,应由有关机构策动全国工商总会或印刷业同业公会,在印刷业界,发起‘不印偏激性刊物运动’,以根绝那些黑刊物,如有印刷者,予以重罚或撤销其执照。‘不卖’,由文化事业团体公会,在书局文具业零售商界,发起‘不贩卖黑刊物运动’。由内政部、教育部在学校及社会上,发起‘不买不看黑刊物运动’。以全民的力量共同抵制之。”在国民党“四不运动”的雷厉风行下,许多印刷厂不敢印了、大都书报摊不敢卖了、公车售票亭的帮忙售书全停止了,一切要转入“地下活动”,而“地下活动”的影响销路、增加开支,是可以想象的。

  二、发起“舆论消毒运动”——国民党《中央日报》同时说:“由行政院新闻局或大众传播事业公会,实行‘舆论消毒运动’,策动所有报章、杂志、电台、电视等,分别约聘学者专家,撰写专文、专题讲演、举行座谈会等,针对偏激性刊物之乖谬言论,予以挞伐,以提醒社会大众,参与‘四不运动’,群起而攻之。”在国民党“舆论消毒运动”的雷厉风行下,它还同时不断的创办其他周刊,尤其利用同路人周刊,来鱼目混珠,以达到转移目标、以笔对笔的效果。但是,国民党的笔太不及格了、太不入流了,所以这方面的成效,相当有限。

  三、展开疯狂查扣行动——警总过去查扣,大体上,还在看过书后,以明列哪篇哪篇罪状的查禁命令,作为执行名义。现在却不然。往往是书连看都不看,就先印好查禁命令,不分青红皂白,查扣再说。例如《千秋评论》第三十九期是1月25日出版的,可是还没发行,就有1月26日的查禁命令“出现”。查禁命令比书出得还早,这叫什么作业?警总说他们对查禁的书刊都是由专家审核内容后,认为不妥再请示长官核处,经正常手续取得查禁公文后,才能到有关工厂查禁;至于查禁的公文都要由有关单位盖关防后才行事。其实事实上,满不是这么回事,他们的习惯多是没命令,先下手,尤其在由警察单位配合时,更是如此。台北市警察局最近又杠上开花,加派保安大队“迅雷小组”也管起禁书来,整天警鸣器大作、呼啸街头,这些亡命飞车的家伙,手中甚至连查扣收据都没有,只好沿街抓人。小贩为了卖几本书的微利,竟遭如此骚扰,其不敢再卖书也,必矣!

  四、展开邮局没收行动——另一种疯狂查扣行动,是在邮政局的非法检查与非法没收。过去邮检扣书虽然严重,但还多在查禁命令到达后才动手,今天不然。今天的邮局,却是在书付邮后,一律把书一网成擒,等待查禁命令。接二连三之下,邮局往往不胜其烦,就干脆把书一律秘密“毁尸灭迹”了事,所以最近书付邮后,收件人总是收不到,造成白白的损失和不少误会。至于挂号付邮的书,也是一律悍然扣留,挂号也没有用,反正收不到就是收不到。更妙的事,有的收件人不但收不到书,反倒收到国民党的党八股宣传品——原来是邮局偷抄下收件人的地址,顺便李代桃僵的来番“掉包”,给好读“反动”书刊的收件人,来一次“机会教育”——天下之妙事,真无过于此了 !

  以上所说四点,只不过是党外书刊所面临的新困境。至于其他的困境,像被判刑、被罚金、被下狱、被陷害、被整冤枉等等,当然也就写不胜写,读者也就见怪不怪了。

  总之,党外书刊酌涨一点价,由读者分担一点儿小钱,有同情心、有良知的读者,自当欣然同意。不欣然同意而心生怨恨口出怨言者,非人也!因心生怨恨口出怨言而拒购买者,不但非人,且是王八蛋也!——奔波、赶写、抢印、偷装、赔钱、坐牢等等都是我们,你们只出点小钱享受就鬼叫,这不是王八蛋,又是什么?

  198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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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勋密件》书后

  “中华书局”的《中华民国当代名人录》里,“当代名人”叶明勋的简历如下:

  字夏风,福建浦城人,民国二年9月25日生。私立福建协和大学文学士,美国州立科罗拉多大学新闻学院、美国斯坦福大学新闻研究所研究生、中训团党政班二十八期、革命实践研究院二十四期、党政军高级干部联战班第一期结业。曾任协和大学代训导长。抗战军兴,入渝,参加中央社工作。从此终生以新闻为职志。三十四年胜利后奉派来台,接管同盟社,三十五年筹设中央社台北分社并任主任,四十年出任中华日报社长,四十八年任自立晚报社长。其间并先后应聘担任行政院设计委员,台湾省政府顾问,筹组台湾省新闻记者公会,历任一、二、三届理事长。五十五年任私立世界新闻专科学校教授兼副校长,并兼报业行政科主任。五十年参加创办国华广告公司,为我国现代化广告事业开其先河,初任常务监察人,六十三年改任董事长。现任我国广告业业绩最佳之联广公司董事长、新生报业公司常务董事、《自立晚报》常务董事、《民生报》常务董事、台湾电视公司董事、正声广播公司监察人、中国信托投资公司董事、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董事、中国钢铁结构公司监察人、林公熊征学田常务监察人等。

  叶氏为人淡泊名利,勇于任事,胜利后即奉派随前进指挥所来台,担任中央社特派员,三十余年间但知奉献,利不及身,其在台筹设中央社,无异白手成家。接长《中华日报》及《自立晚报》时,两报均亏损累累,濒于停刊边缘,经悉心整顿,不但转亏为盈,且均奠定了良好基础。

  这一简历大致不差,但是最后说到叶明勋为《自立晚报》“奠定了良好基础”云云,却与事实完全不符。这一不符,我先从“叶明勋密件”说起。

  《叶明勋密件》

  《叶明勋密件》是我下的标题,事实上,这是一封他上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秘密呈文,底本由我辗转获得,现在先公布如下:

  敬呈者:明勋自民国四十八年出任自立晚报社长,于兹将届六载,毫无建树,近以心力交惫,恐再滋贻误,乃决意请辞,除经函致该报董事会外,并经以副本呈送

  钧会第四组查核在案。明勋分属党员,前此承乏该报社长,亦系出于我党政首长之敦促,负有使该报对党政方面协调之任务,故于此次辞职之后,自应就该报改组之经过,明勋过去受任之始末,六年来任职之情形,对钧会有所报告。查《自立晚报》,原系李玉阶先生独资经营,以标榜无党无派独立经营为号召,后因办理不善,业务始终无法发展,至四十八年,经费周转陷于极度困难,已感难于继续维持,李乃就商于前台北市市长吴三连先生,请投资合作,吴氏此即慨允以新台币二百万元投资入股,当时正值所谓“反对党”酝酿甚烈,吴氏此举,颇堪重视,我党政负责方面即透过前台湾省议会议员许金德同志之关系,商请吴氏出让股份一百万元,促成李、吴、许三人合作经营该报之局面,并经协商,由李任董事长、吴为发行人,社长一职则由许方推介,嗣经

  钧会唐前秘书长纵及台湾省政府周前主席至柔商定,属意明勋出任此职,并承数度召见,晓以为党国服务之大义,虽一再恳请另行考虑人选,终未获准。当时明勋认为改组后之《自立晚报》,虽有本党同志入资参加,但所占股份仅有三分之一,有孤掌难鸣之感,如欲达成所负任务,势非改组编辑部,自行掌握编辑政策不可,但不料李董事长玉阶竟于明勋未到职之先,即一面将原任总编辑张煦本调任副社长,以其子李子弋为总编辑;一面发动员工散发传单,对明勋加以攻讦,谓明勋到职后,对人事上将大事更张,以激起员工之反感。明勋见情势如此,知事不可为,乃再向唐前秘书长及周前主席恳辞,然仍未获允可,且嘱先行到职,俟将来相机调整,明勋在此公谊私情逼迫之下,只好前往接任,犹冀勉尽绵薄,或可稍有匡助。到任之初,一面力求新闻言论之能符合本党政策,一面力求业务之扩展,期以业务成绩逐渐提高待遇,进而掌握员工,推行本党政策,尚幸六年以来发行由八千余份增至二万余份,商业广告由每月五万元增至五十万元;至言论方面,因总主笔钟鼎文系本党同志,合作尚佳,并曾就主笔人事上略有调整,如主笔牟力非之去职,即为一例。至于编辑方面,凡不应刊登之新闻及专栏副刊文字,明勋事先得知,婉为劝止或加以修正者,为数固亦不少,但由李董事长直接交送编辑部,及编辑部不经明勋同意,或不服明勋劝止而刊出者,仍所在多有,社内人事既始终无法调整,在董事长及总编辑把持之下,明勋亦始终处于形格势禁之中,虽欲加以过问,亦为力所不逮。故六年以来,曾迭经报请我党政首长请准辞去社长职务。良以任务既无法达成,势为徒增罪愆,与其贻误于后,毋宁早退为佳。凡兹经过,均为唐前秘书长及周前主席所详悉,谅亦蒙

  钧会主管单位所曲宥。现明勋虽已辞去该报社长职务,但对以往经过,仍不能不向

  钧会加以陈述,目的不在表白明勋个人任职期内之功过,而在使钧会对该社情形有较深切之了解,俾作为今后处理之参考,至于明勋在该报社长任内未能达成党政方面所交付之任务,深滋惭悚,如有处分,当敬谨接受,待罪陈词,伏乞

  鉴核为祷谨呈

  中央委员会第四组转呈

  中央委员会

  叶明勋谨呈6月28日

  密件显示了什么?

  读这个密件,不了解复杂背景是读不懂的,我先从头说起。

  先说李玉阶。他是江苏武进人。他在1951年9月20日主持《自立晚报》,惨淡经营,艰苦备尝。当时《自立晚报》只有五六千斤破烂的铅字,两台逾龄的平版机,时常发生故障,影响正常出报。据洪炎秋《我所认识的李玉阶兄》回忆:“在民国四十年前后的一段时期,中央政府迁台不久,百废待举,各业都在艰难困苦中挣扎,尤以报业为甚。在当时,几家公营报社,因为各有机关作为背景,可以获得配纸,拿到公告,在资金的周转上,也比较灵活,所以还可勉强支撑,而那些民营报纸,则以缺乏这种方便,无不奄奄待毙。”李玉阶在“奄奄待毙”情况下苦撑《自立晚报》,为争取言论自由略尽绵薄,是很不容易的。

  李玉阶在主持《自立晚报》的第二年,就闯了大祸。据他在1954年写《送往迎来:先送沈昌焕》中回忆:

  ……四十一年10月14日本报刊登《孔祥熙行将返国,共赴国难》消息一则,沈(国民党中央第四组主任沈昌焕)即借口总裁交办追究来源,本报为避免麻烦,翌日依出版法,曾有尚非事实之更正,但,沈不甘休,仍提出会报,以泄漏外交秘密——本报曾刊载我将废除中苏条约——决予以停刊一个月之处分,通知吴国桢执行,讵吴不受命,迭经张彼德往返折冲;迫不得已,本报忍痛以整理内部,于四十二年4月7日起“自动”停刊七日,了此公案。

  据我所知,当时是阮毅成从阳明山下来,透露这一消息,蒋介石“追究来源”,李玉阶不肯出卖阮毅成,因此被小人沈昌焕所整,付出了停刊七天的代价。

  一波方平,一波又起

  不料一波方平,一波又起。李玉阶再回忆:

  刚才惨淡经营,度过半年。国庆那天,本报编辑部以人手不多,又限于时间,大家集中精神抢编第一版国庆阅兵新闻,不料记者文字失检,四版编辑疏忽,迨我发觉,立刻处分,一面报请省新闻处核办,新闻处即转四组请示。当然沈昌焕认为这是大好机会来了,约我到他家谈话,加以诋毁元首罪名,故意说出许多事态严重恫吓的话,使我就范。我正告他:第一,像这种情形,在民主国家是不足为奇,就以我们蒋总统这样民主风度,宽大为怀,我相信即使得知,亦不过一笑而已;第二,本报已经当日自动检举,揆诸法律,对自首者尚应减刑,希望量情从轻处分;第三,任何处分,希望依法办理,维持民主法治国家的体面;第四,报纸为反共抗俄的宣传工具,工具本身无罪,罪在使用的人,希望罚人不处罚报纸,勿以一二人的无心错误,而影响百余忠贞员工的生活。经我理直气壮说了一番之后,旋即告辞。

  但是,沈昌焕毫不留情,要置本报于死地,翌日仍以诋毁元首为由,于法无所依据,请以停刊三个月之严厉处分,提出会报通过,当日下午通知便即送到省府,限即执行。事到如此,已经没有挽回余地。我因不愿增加好好先生俞鸿钧主席的困难,经与俞主席洽谈后,毅然接受;于是17日奉到省令,19日起遵令停刊,与我全体员工开始同过三个月的痛苦生活。自由中国新闻界这样一件大事,虽经沈昌焕封锁新闻,避见外国记者,但外国通讯社外国机关,仍争相发电报导。这完全是沈昌焕少年得志,不顾大体,弄权毁法,蒙蔽领袖,挟党济私;徒然招致政府不够民主、不尊重新闻自由、打击民营报纸的讥评。因之,本年国民大会期间,在中国公学校友会欢宴胡适之先生会上,胡先生与我谈起这事,曾以老学长资格责备我不该屈于权势,助长毁法者之气焰,影响民主法治前途,并且一再鼓励我, 今后要拿出勇气,争取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事实告诉我们,本报虽然受到惨重的损害,自本年1月19日复刊以来,一直元气未复,现尚每月亏累二万余元,勉强挣扎;但是,政府无形的损失的确比本报更大。

  据我所知,当时“记者文字失检”的记者是笔名田舍的田士林(现任世界新闻专科学校广播科主任),他写双十节花絮,大意说大家都看阅兵台上的蒋“总统”,但有一个在看一位女士,这位女士坐在新公园墙头上,露出了三角裤。就这么一条花边新闻,就为国民党所不容,以侮辱领袖罪名,严予处分。

  李玉阶引狼入室

  在李玉阶主持下的《自立晚报》,除了政治上为争取言论自由而遭遇困境外,经济上的困境也一直未能解决。李玉阶在无奈之下,想到吸引外资,而这外资,应该是党外性的,这样才能维系言论少受国民党干扰的命脉。在这种考虑下,他想到吴三连。吴三连省议员下台后,他们台南帮侯雨利(吴三连晚辈)等财阀,为了巩固台南帮在台北的立脚点,也颇赞同吴三连加入《自立晚报》。这时前上海《益世报》老报人、吴三连的“清客”范争波献计,想由吴三连入股百分之五十一,借以控制《自立晚报》,但是李玉阶不肯。李玉阶只肯各占百分之五十。消息传出,国民党大特务唐纵(当时为省政府秘书长)出面,透露这样两分天下不行,因为吴三连可能早晚会吃掉李玉阶,李玉阶要合伙,不如同省议员许金德合伙,许金德是省议员,也是工矿公司董事长,是国民党,其实比党外吴三连还可靠。李玉阶听了,就不想同吴三连合伙了。吴三连不肯罢休,跑去找许金德吵,说你为何插一脚?许金德说谁高兴要插一脚,是中央要我来的。争执不下,最后决定三分天下。由李玉阶任董事长、吴三连任发行人、许金德任常务董事、社长由常务董事推荐,于是国民党叶明勋进了《自立晚报》。

  在原始的三分天下协议书上,明定现有人事不动。而在现有人事上,李玉阶长子李子弋已是总编辑。当时李家班遭遇到两股挖墙脚的外力,一股是政治上的,一股是经济上的。政治上就是《叶明勋密件》所说的“本党”要“改组编辑部”,展开国民党夺权;经济上就是吴三连不断蚕食鲸吞,展开大吃小。日月交征之下,李家班的新困境,又发生了。

  吴三连挖墙脚

  《叶明勋密件》中说他要代国民党“自行掌握编辑政策”,这一内幕,颇值得细说。原来叶明勋早在1951年即出任国民党党报中华日报社长,由于为大舅子严侨作保,严侨因是共产党被捕,叶明勋引咎下台。下台以后变成闲人。但他为人随和、喜欢喝酒交朋友,人缘极佳,所以《自立晚报》改组,他又被党中央看中,派来做“监军”,以“掌握编辑政策”。叶明勋到《自立晚报》后,在一张奇大的四方桌子上,与李玉阶朝夕相对,千方百计的想夺编辑权。他首先请来黄雪邨为主笔,代他看稿,遭到大家反对,叶明勋只好自己看。李子弋是有霸气的人,为争取言论自由,对叶明勋的挖墙脚,颇加防范,但叶明勋仍挖个不停。例如又排挤牟力非,拉进李廉任主笔,就是显例。那时李廉刚与陈建中争宠失败,投靠正声广播公司夏晓华,颇为索寞,叶明勋拉他,自愿效命。此类挖墙脚,正密件所谓“进而掌握员工,推行本党政策”也!

  这时吴三连也不闲着,展开大作业。这个假党外,他首先联合许金德、刘启光(华南银行董事长)等,以台湾人立场,与外省人李家班对立。又推出外甥王锦昌做总经理,掌握财政大权。经济上布建就绪后,吴三连想从李家班手中夺编辑权。他找李廉、钟鼎文(总主笔)吃饭。请他们向李玉阶转达,说希望由黄雪邨代替李子弋任总编辑。李玉阶不高兴,责备李廉,说我们几十年交情,起于西北,你何能到东南来做说客?有协议书在,吴三连怎么可以变花样?由于李玉阶的生气,吴三连无法快快挖,就改为慢慢挖。吴三连乃透过范争波,建立河南帮,吸收了《益世报》同事罗祖光等;王锦昌也吸收了刘笃高、萧枫等进编辑部。当时因为李子弋还是总编辑,这些人虽进来挖,但也不得不买些李子弋的账,尚不敢过分。李子弋为人豪爽四海,当时也与人为善,颇为照顾柏杨(郭衣洞,河南帮),由柏杨任副刊编辑。后来,柏杨写《倚梦闲话》,内有一文有问题,李子弋怕柏杨出事,说这篇不宜刊出。柏杨不高兴,发生争吵,李子弋气了,说:“你合则留,不合则去。”柏杨口出怨言,泄了真情,柏杨说:“多少人收买我们,我们都维护你,你怎可这样对我?”自此以后,河南帮明显的投奔吴三连,明目张胆起来了。李子弋为柏杨忘恩负义,颇感伤心。但为了大局,也就忍下来。

  吴三连通吃

  叶明勋交游广阔,常常拉来应酬文章给李子弋登。其中有刘鄂公写的《说南宋》。《说南宋》连载完毕,寒爵《说南明》上档。柏杨这时兼办自己的平原出版社,想一鱼两吃,接漏油,说《说南宋》出了专书,在《中央日报》上登广告。蒋介石看《中央日报》,看了这广告,不久在中常会散会前,突然大发雷霆。蒋介石从口袋中掏出一本《说南宋》,问在座同志谁看过,大家面面相视,不敢吭声。蒋介石说:“这种失败主义的作品,怎可在复兴基地上流传,你们是吃什么的!”散会后,周至柔立刻通知叶明勋,说快逃。叶明勋是树叶掉下来怕被打破头的人,乃直奔李玉阶家,哀呼:“玉老!玉老!帮帮我忙,救救我!”李玉阶问什么事,叶明勋备述原委,坚持辞职。李玉阶说要辞大家一起辞。

  那时候国民党第四组主任是变节的共产党谢然之。这人极为卑鄙。他等了好久要整李家班,这下子可逮到机会了。于是李家班争取言论自由多年的许多大罪小罪,都一次并发。当天下午就决定了把李家班赶出《自立晚报》的命运。李玉阶知道后,只好准备扫地出门。这时李家班在《自立晚报》的股份 已被吴三连制造假亏损,搞增资把戏,只剩下了四分之一,李家班认为当按增值标准退股,谢然之为了《自立晚报》批过他,乃公报私仇,坚持不肯,并威胁说:“多少拿一点算了,早晚李子弋要关进去!”并捏造说李玉阶刁难,赖着不肯退,报到蒋介石那儿。蒋介石说了一句“恐怕是条件不妥”。谢然之不敢再做手脚,最后乃以两百万成交,赶走了李家班。于是,三分天下变成了二分天下。李家班前后八年的为争取言论自由台面,最后被假党外吴三连和真国民党许金德吃光。

  范争波等这时额手相庆,庆祝赶走了李家班。范争波当了社长、罗祖光当了总编辑、柏杨当了副总编辑。但是,台湾人的饭是那么好吃的!范争波没几天就被拉下马,由台南帮李亚樵接社长。后来柏杨入狱、罗祖光也被请走了。《自立晚报》自此变成了台南帮的天下。虽然标榜“无党无派独立经营”,但天知道那是什么“无党无派独立经营”!——一半股权捏在国民党许金德手里,而吴三连自己,虽名为党外,骨子里其实比国民党还国民党。吴三连在抗战时期给日本人做走狗,现在又转为国民党做走狗,什么争取言论自由,都是吴丰山式作秀罢了!

  《叶明勋密件》是他虽辞职却未被党中央核准前的作品,所以字里行间,颇有文章。例如他说“至于编辑方面,凡不应刊登之新闻及专栏副刊文字,明勋事先得知,婉为劝止或加以修正者,为数固亦不少,但由李董事长直接交送编辑部,及编辑部不经明勋同意,或不服明勋劝止而刊出者,仍所在多有”等话中,所谓“副刊文字”之言,就是伏笔,意谓登出《说南宋》之举,实非他所能“劝止”也。意在卸责给李家班,已极显然。叶明勋有句名言,他说:“我真倒霉,做《文星》发行人,碰到李敖;做《自立晚报》社长,碰到李子弋。”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李子弋曾托叶明勋找我为《自立晚报》写专栏,叶明勋秘藏此事,不肯转达。叶明勋力阻二李合流,二李如果合了流,他更要倒霉了。

  看了《叶明勋密件》,深深令人感到做国民党文学侍从之臣的可怜,和国民党控制言论自由的可恨。国民党整掉李万居的《公论报》、整掉李家班的《自立晚报》,它的魔掌,是无孔不入的。它会整你,直到你听命于它为止。如今《自立晚报》听命于它了,名“自立”,实不“自立”,李家班时代的那点余韵流风,已经完全看不见了!

  1985年4月18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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