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白下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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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独白下的传统》
写这本书的目的,是帮助中国人了解中国,帮助非中国人——洋鬼子、东洋鬼子、假洋鬼子——别再误解中国。
中国人不了解中国。为什么?中国太难了解了。中国是一个庞然大物,在世界古国中,它是唯一香火不断的金身。巴比伦古国、埃及古国,早就亡于波斯;印度古国,早就亡于回回。只有中国寿比南山,没有间断。没有间断,就有累积。有累积,就愈累积愈多,就愈难了解。
从地下挖出的“北京人”起算,已远在五十万年以前;从地下挖出的“山顶洞人”起算,已远在两万五千年以前;从地下挖出的彩陶文化起算,已远在四千五百年以前;从地下挖出的黑陶文化起算,已远在三千五百年以前。这时候,已经跟地下挖出的商朝文化接龙,史实开始明确;从公元前841年(周朝共和元年)起,中国人有了每一年都查得出来的记录;从纪元前722年(周平王四十九年)起,中国人有了每一月都查得出来的记录。中国人有排排坐的文字历史,已长达两千八百多年。
在长达两千一百多年的时候,一位殉道者文天祥,被带到抓殉道者的元朝博罗丞相面前,他告诉博罗:“自古有兴有废,帝王将相,挨杀的多了,请你早点杀我算了。”博罗说:“你说有兴有废,请问从盘古开天辟地到今天,有几帝几王?我弄不清楚,你给我说说看。”文天祥说:“一部十七史,从何处说起?”
三百多年过去了,十七史变成了二十一史,一位不同黑暗统治者合作的大思想家黄宗羲,回忆说:“我十九、二十岁的时候看二十一史,每天清早看一本,看了两年。可是我很笨,常常一篇还没看完,已经搞不清那些人名了。”
三百多年又过去了,二十一史变成了二十五史。书更多了,人更忙了,历史更长了。一部二十五史,从何处说起?
何况,中国历史又不只二十五史。二十五史只是史部书中的正史。正史以外,还有其他十四类历史书。最有名的《资治通鉴》,就是一个例子。司马光写《资治通鉴》,参考正史以外,参考了三百二十二种其他的历史书,写成两百九十四卷,前后花了十九年。大功告成以后,他回忆,只有他一个朋友王胜之看了一遍,别的人看了一页,就爱困了。
一部中国史,从何处说起?
何况,中国书又不只历史书,历史书只是经史子集四库分类中的一部分,清朝的史学家主张“六经皆史”,这下子经书又变成了历史书。其实凡书皆史才对,中国人面对的,已不是历史书的问题,而是古书的问题。
古书有多少呢?
古书多得吓人。
古书不只什么《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它们只不过占两种;古书不只什么四书五经,它们只不过占九种;古书不只什么二十五史,它们只不过占二十五种。古书远超过这些,超过十倍一百倍一千倍,也超过两千倍,而是三千倍,古书有——十万种!
吓人吧?
这还是客气的。本来有二十五万种呢!幸亏历代战乱,把五分之三的古书给弄丢了,不然的话,更给中国人好看!
又何况,还不止于古书呢!还有古物和古迹,有书本以外的大量残碑断简、大量手泽宗卷、大量玉器石鼓、大量故垒孤坟,和陆续不断的大量考古出土……要了解中国,更难上加难了。
又何况,一个人想一辈子献身从事这种“白首穷经”的工作,也不见得有好成绩。多少学究花一辈子时间去在古书里打滚,写出来的,不过是“断烂朝报”;了解的,不过是“瞎子摸象”。中国太难了解了。
古人实在不能了解中国,因为他们缺乏方法训练,笨头笨脑的。明末清初第一流的大学者顾炎武,他翻破了古书,找了一百六十二条证据来证明“服”字古音念“逼”,但他空忙了一场,他始终没弄清“逼”字到底怎么念,也不知道问问吃狗肉的老广怎么念。顾炎武如此误入歧途,劳而无功,而他却还算是第一流的经世致用的知识分子!又如清朝第一流的大学者俞正燮,他研究了中国文化好多年,竟下结论中国人肺有六叶,洋鬼子四叶;中国人心有七窍,洋鬼子四窍;中国人肝在心左边,洋鬼子肝在右边;中国人睾丸有两个,洋鬼子睾丸有四个。……并且,中国人信天主教的,是他内脏数目不全的缘故!俞正燮如此误入歧途,劳而无功,而他却还算是第一流的经世致用的知识分子。
20世纪以后,中国第一流的知识分子,在了解中国方面,有没有新的进度与境界呢?有。他们的方法比较讲究了、头脑比较新派了,他们从象鼻子、象腿、象尾巴开始朝上摸了。最后写出来的成绩如何呢?很糟。除了极少数的例外,他们只是一群新学究。西学为体,中学为用。其实天知道他们通了多少西学,天知道他们看了多少中学。他们是群居动物,很会垄断学术、专卖学术和拙劣宣传他们定义下的学术。于是,在他们多年的乌烟瘴气下,中国的真面目,还是土脸与灰头。
中国这个庞然大物,还在雾里。
作为一个中国人,要想了解中国,简直没有合适的书看。古代的知识分子没有留下合适的,现代的知识分子不能写出合适的。中国人要想了解中国,只有标准本教科书,只有《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呼延庆征南》、《罗通扫北》,只有大戏考中的《一捧雪》、《二进宫》、《三击掌》、《四进士》、《五人义》、《六月雪》、《七擒孟获》、《八大槌》、《九江口》、《十老安刘》……这太可悲了。
中国的真相不在这里,中国的真相不是这样的,中国的真相既没有这样简单,也没有这样《春秋配》。
中国没能被了解——全盘的了解。中国被误解了。中国是庞然大物,中国被瞎子摸象。
就说被摸的象吧。中国人一直以为象是“南越大兽”,以为是南方泰国、缅甸、印度的产物。中国人喜欢这个和气的大家伙,酒杯上用它,叫“象尊”;御车上用它,叫“象辇”;游戏里用它,叫“象棋”;最有缘的,在文字里用它,代表了六书中的第一种——“象形”。象形就是根据象而画出来的形,人一看到就知道是象,又大又好画,大家都喜欢画它,愈画愈像,所以这个“像”的字,就从这个动物演变出来。
现在我们写“为者常成”的“为”字,古字中象形写法见上图:左边的象形是手,右边的象形是象,“为”字的原始意思就是“用手牵象”。牵象干什么?打仗、做工,都是最起码的。中国人在用牛用马以前,早就用到了象。象不是外国货,最早在黄河流域,就有这种庞然大物。后来,黄河流域气温变凉了,象开始南下,出国了。在古人写古书的时候,已经看不到它了。所以《韩非子》里说:
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按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
当象再回国的时候,中国人不认识它了,以为它是外国货,把它当成“南越大兽”了,象以珍禽异兽姿态出现,让中国人瞎摸了。
中国人不了解中国。不了解中国有什么。
中国人对中国无知,这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失败。中国人“希见生象”,又不能“得死象之骨,按其图以想其生”,所以只是瞎摸、瞎摸。瞎摸到生象,还算是“摸象”;瞎摸到死象,就完全是“摸骨”了。中国人对中国的了解,实在还是龙海山人关西摸骨的水准,中国人真可怜!
问题出在中国知识分子。
中国知识分子是中国最可耻的一个阶级。这个阶级夹在统治者和老百姓之间,上下其手。他们之中不是没有特立独行的好货,可是只占千万分之一,其他都是“小人儒”。庸德之行,庸言之谨,读书不化,守旧而顽固。中国知识分子坚守他们在统治者和老百姓中间的夹层地位,误尽苍生。当特立独行的王安石搞变法,想直接受惠于老百姓的时候,文彦博站出来向皇帝说话了,他说:“陛下是同士大夫治天下,不是同老百姓治天下。”王安石想越过这批拦路虎,可是他碰到了绊脚石。
中国知识分子失败了。有两大方面的失败:一方面是品格上的,一方面是思想上的。思想上失败的特色是:他们很混、很糊涂、很笨。他们以知识为专业,结果却头脑不清,文章不行。这种特色不但使他们品格诸善莫做,并且扶同为恶而不自知;在思想上,也不能深入群众,影响普遍的中国人。他们写的东西,只能自我陶醉,或者给互相捧场的同流货色一起陶醉,实际上,实在不成东西。对绝大部分中国知识分子的作品,我看来看去,只是可怜的“小脚作品”。它们的集体悲剧,乃是在不论它们的呈现方式是什么,它们所遭遇的共同命运,都是“被层层桎梏”的命运。不论它们的呈现方式是“散文”、“骈文”、“时文”、“八股文”、“语体文”,是“论辨”、“序跋”、“志传”、“奏议”、“哀祭”、“书牍”、“诏令”、“论文”,是“诗”、“词”、“歌”、“赋”、“颂赞”、“箴铭”、“弹词”、“小说”,是“气”、“骨”、“神”、“势”、“实”、“虚”、“韵”、“逸”、“用典”、“白描”,是“简洁”、“蔓衍”、“谈理”、“抒情”、“刚健”、“优柔”、“平朴”、“绚丽”,或是“革新”、“守旧”、“创新”、“追摹”、“独造”……不论从哪一路的进退冲守,都是“小脚如来”的“掌心行者”,都不能逃开共同被传统“桎梏”、“修理”的命运。在这共同命运之下,“文体”的争论也好、“诗体”的争论也罢,乃至什么“雅”“俗”之分、“刚”“柔”之异、“古”“今”之别、“朝”“派”之变、“文”“白”之争……从如来掌心以外来看,它们所能表示的,至多只是被“修理”的轻重深浅而已。换句话说,它们统统都多少被传统的水平观念缠住、被传统的社会背景缠住、被传统的意识形态缠住、被传统的粗糙肤浅缠住。……这样的一缠再缠,中国的作品便一直在“裹脚布”中行走,不论十个脚趾如何伸缩动静,都无助于它在一出世后就被扭折了的骨头。
这样子的悲剧命运,使千年的庞大文字遗产,只表露了庞大的繁琐与悲哀。中国千年的文字障中,没有大气魄的诗、没有大气魄的剧、没有大气魄的小说,也没有大气魄的作品。没有好的表达法、没有像样的结构、没有不贫乏的新境界,也没有震撼世界的文艺思潮。表达的方式,至多只在一首小诗、一阙小词、一段小令、一篇小品、一个小故事里打滚,足以自豪的任何作品,在新世界的文学尺度下,都要打回票。中国知识分子的表达力,至多只是表达一点粗浅的浮情,忧国也好、非战也好、田园也好、香奁也好、铁板高唱也好、儿女私情也好……除了在最低浅的层面上,吟咏低唱一阵或乘兴挥毫一笔外,便不能再深入,或因深入而浅出。中国知识分子是集体失败的,集体铸造了历史的纵线失败。我常常想:一部《儒林外史》的部分好题材,在任何二流三流的西方文人手里,都不会有吴敬梓那样糟糕的处理、那样可怕的结构,而吴敬梓已算得上是我们中国文学史上的特级文豪。——中国摇笔杆的真失败!
在这种纵线的失败中,中国人了解中国,已经很难从知识分子的文字障中得到满足,知识分子败北之日,就是愚夫愚妇“罗通扫北”之时。当愚夫愚妇装了满脑袋的孟姜女、包龙图、木兰从军、三娘教子、游龙戏凤、九命奇冤的时候,他们对中国的了解,也就真够瞧的了!
中国知识分子文章不行的背景是他们读书不化、头脑不清。在知识分子中很难找到明白人。偶尔也有清光一闪,留下一句,可是你刚要鼓掌,下面一句就冒出混话,立刻把你的兴致扫光。
因为读书不化头脑不清,常常发现他们争不该争的,又不争该争的。以宋朝的一场闹剧为例。八百年前,宋朝仁宗没有儿子,绝了后,新皇帝宋英宗做了皇上。英宗是仁宗堂兄濮王的儿子,他接了仁宗的香火,对他亲生爸爸该怎么叫,竟引起天下大乱。首先,骑墙派知识分子王珪不敢发表意见,右派知识分子司马光表示,根据传统文化,该叫亲生爸爸做伯父,原因是,英宗由宗法制度的老二一支,入继老大一支,必须不叫亲生爸爸做爸爸,而该叫法定爸爸即仁宗做爸爸。这种见解,左派知识分子欧阳修反对,他也根据传统文化,认为没有消灭父母之名的道理,所以,仁宗不是爸爸,而濮王(原来的爸爸)才是爸爸。于是展开混战,从皇帝妈妈以下,全部引用传统文化,大打起来。严重到司马光派的知识分子贾黯留下遗嘱,要求皇上一定得叫原来的爸爸做伯父,不然他死不瞑目。另一个知识分子蔡伉,也向皇上大声疾呼,声泪俱下的表示,天下兴亡,就在这一叫。后来司马光派请求皇上杀欧阳修派,皇上不肯杀,并且违反了司马光派的传统文化,仍叫原来的爸爸做爸爸。司马光派吵着,并且宣布“理难并立”、“家居待罪”。最后闹得双方都赌气要求皇上贬自己,满朝乌烟瘴气。
第一流的知识分子不把精神用来解决小人、解救小民、解放小脚,却用来争所不该争的,这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混、糊涂。笨。
别以为上面举的叫爸爸例子,只是一时一地的现象,才不呢!明朝世宗时候的“大礼议”、神宗时候的“梃击案”、光宗时候的“红丸案”、熹宗时候的“移宫案”,以至汉学宋学之争、今文古文之争、孔庙配享之争、保教尊孔之争……没有一件不是认错目标浪费口舌的小题大做,没有一件不是暴殄文字的丧心病狂。
在这些无聊的纠缠以外,中国知识分子把多余的精神用来逃避现实,他们美其名曰研究学术,其实只是另一种玩物丧志。十七八世纪的大思想家李塨,早就为这种现象做了归纳和预言:
(知识分子)于扶危定倾,大经大法,则拱手张目授其柄于武人俗士,当明季世,朝庙无一可倚之人,(知识分子)坐大司马堂,批点《左传》。敌兵临城,赋诗进讲。……日夜喘息著书,曰:“此传世业也!”卒至天下鱼烂河决,生民涂炭。
这种现象的结果是,思想上的失败,导致了他们品格上的失败,他们一方面诸善莫做,一方面扶同为恶而不自知。于是,“天下鱼烂河决,生民涂炭”的时候,再做什么,都太晚了!
中国知识分子缺乏一种重要的品质,就是“特立独行”。缺乏特立独行,自然就生出知识分子的两大方面的失败。结果变得甲跟乙没有什么不同,丙和丁没有什么两样,大家说一样的话、写一样的狗屁、拍一样的马屁。甲乙丙丁之间,至多只在面目上有点小异,在全没个性与特性上,却根本大同。
表面上看,司马光型和欧阳修型不同,其实从基本模式上看,两个小老头完全一样。他们争的,都是传统文化的解释权,看谁解释得好,使孔夫子和当今圣上高兴。打开《司马文正集》和《欧阳文忠集》,一对照,就看出他们竟那么像,像得你可以叫司马“修”,叫欧阳“光”,他们都是在传统板眼里一板一眼的顺民,他们两眼必恭必敬地向上看,一点也不敢荒腔走板。
中国传统最不允许荒腔走板。中国社会虽然没效率,但对收拾板眼不合的天才与志士,却奇效如神,很会封杀。这种封杀,先天就致特立独行的人于死命。这种人,绝大多数都要早夭;侥幸不早夭的,最后也难逃浩劫。伟大的明朝先知李卓吾(贽),七十六岁还要死在牢里,就是最杀气腾腾的例证——他们走的路,都是到烈士之路。
所以,理论上,特立独行的知识分子,在中国很难存在,存在也很难长大,长大也很难茁壮,茁壮也很难持久,持久也很难善终。那么,这些人怎么办呢?这些人想出一个办法,就是隐居。中国第一部正史《史记》作者司马迁,这个特立独行的人,在牢里有一段悲惨生涯——被割掉生殖器;中国第二部正史《汉书》作者班固,这个特立独行的人,曾两次入狱,第一次靠他弟弟班超的面子脱罪,第二次以涉嫌叛乱死在牢里;中国第三部正史《后汉书》作者范晔,这个特立独行的人,也以叛乱罪下狱,同他一个弟弟四个儿子,一起横尸法场。范晔看出来特立独行的下场,在他的书里,他特别为特立独行的人,列了专传,就是《后汉书》里的“独行传”和“逸民传”。这种传记,变成传统,到《晋书》中变成“隐逸传”,《齐书》中变成“高逸传”,《梁书》中变成“处士传”,《魏书》中变成“逸士传”,《南史》以后都叫“隐逸传”。但这种形式的特立独行者,他们只是山林人物、只是不合作主义者,至多只能在品格上特立独行,在思想上还大有问题。换句话说,他们可惜都很笨。他们可能是特立独行的愚者、特立独行的贤者、特立独行的行者、特立独行的勇者、特立独行的作怪者,但很少是特立独行的智者。这些人在中国传统里比例极少,可说只有千万分之一。中国正史里为他们立专传,并不表示他们人多势众,只表示对他们致敬。当然,他们是消极的,消极的高蹈、消极的洁身自好、消极的不能做示众的烈士,只能做示范的隐士。但是,在乱世里,他们能自苦如此,能视富贵如浮云,能坚持信仰、坚持不同流合污,也就天大的不容易了!
20世纪以来,中国社会有了剧变,群体的趋向愈来愈明显,效率也愈来愈“科学”,古代人至多“天网恢恢”,现代人却会“法网恢恢”。古代人要表现特立独行,归去来兮以后,回家有将芜之田园,有欢迎之童仆,有寄傲之南窗,有盈樽之酒;现代人呢?什么都没有,只有管区警察。
但现代人中有一个例外,有一个“今之古人”,那就是李敖。很多伪善的读者吃不消李敖喜欢捧李敖,所以李敖谦虚一次,用一次海外学人捧场的话,来描写这个例外。《大学杂志》登过这么一段——
至于攻击传统文化的智识之士当中,倒有不少来自中国内地,足迹从未到过“西洋”,对于中国文史典章之通晓远在他们那点点“西学”之上。主张“打倒孔家店”的四川吴虞便是一个典型。台北的李敖,主张“全盘西化”,那么坚决、那么彻底,然而他也从未出过洋,他对西方任何一国的语文未必娴熟流利,而他的中文已经卓然成家。更基本的,他那种指责当道(包括学术界的当道),横睨一世的精神,完全不是“西方式”的,完全出自一种高贵的中国“书生传统”。近代愤激的中国智识之士以及若干受他们影响的外国学者,爱讲中国历史上的文字狱与思想钳制,却忽视了中国传统书生另有一种孤傲决绝的精神,在《时与潮》发表的那篇李敖之文,便表现了这股精神。
这是很叫人赶快鼓掌的话。鼓掌以后,再看一遍,再鼓一次掌。
海外学人捧我有“一种高贵的中国‘书生传统’”,他说对了。我是喜欢搬弄传统的。从十四年前出版《传统下的独白》开始,到十四年后出版这本《独白下的传统》,就证明我对传统有传统。为什么要这么传统呢?因为要了解中国,就不能不弄清传统。
美国人向法国人开玩笑,说你们法国人老是自豪,可是,一数到你们爸爸的爸爸,就数不下去了,为什么?法国人私生子太多,一溯源,就找不到老爸爸了;法国人也向美国人回敬,说你们美国人也老是自豪,可是一数到你们爸爸的爸爸,也数不下去了,为什么?美国人历史太短,一溯源,也找不到老爸爸了。这个笑话,说明了解历史太短的国家,就不必受传统的罪,直接了解,就可一览无余。了解只有两百年历史的美国,固然要了解英国;但了解英国,只要精通北欧海盗史,就可以完工,绝不像了解中国这么麻烦。
精神分析学家看病的时候,必须使病人回忆过去;思想家、批评家、哲学家、历史家面对中国这个庞然大物,也必须如此。中国是一个充满了万年、千年、百年、几十年和十几年大量传统的民族,寿比南山。南山本是传统细壤所积,不了解钙层土(pedocals)和淋余土(pedalfers)的人,不了解土壤;不了解中国“钙层传统”和“淋余传统”的人,又怎么了解中国?
中国人不了解中国,中国人了解的中国只是“中国口号”;非中国人不了解中国,非中国人了解的中国只是“中国杂碎”。他们都没工夫了解中国,也没有了解中国的功夫。在这种情形下,一个有着“高贵的中国‘书生传统’”的人,以“种豆南山下”、“悠然见南山”的心情,写下这本中国入门书,它的意义——不论是说出来的还是没说出来的——自然就非比寻常。
这是真正的“中国功夫”,这是李敖的“中国功夫”。
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不喜欢知识分子,他的方法是“溺儒冠”——一把将知识分子的帽子抓下来,当众朝帽子里撒尿;明朝的孤臣孽子郑成功,不要做知识分子,他的方法是“焚儒巾”——跑到孔庙向孔夫子说:“各行其是!”当众把书生装烧了。这一溺一焚之间,真有学问。《旧唐书》里有“救焚拯溺”的话,借用来写中国知识分子的惶恐心情,倒也好玩。中国知识分子最缺乏“溺儒冠”、“焚儒巾”的气魄,读书不化、头脑不清,到处叫爸爸。这本《独白下的传统》,是一本“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奇书,它像溺儒冠焚儒巾一样的唾儒面。有了这样的奇书,中国受苦受难的人才气象万千、才光芒万丈。
这不是写给脸上有口水的人看的书。它的写法,打破了所有的格局与成例。我希望,所有受苦受难的人能看得懂又不看得困;我希望,他们透过这本书,来了解中国,也透过这本书,来了解自己。不论是贩夫走卒、不论是孤儿神女、不论是白日苦工或黑狱亡魂,他们都是受苦受难的中国人,他们是中国的生命,他们是真的中国。
1979年经年累月足不出户之日在台湾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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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笔——“乱臣贼子惧”
孔夫子活的时候,天下大乱了,其实天下永远是大乱的。
孔夫子听说,有的做儿子的,居然杀了父亲!
孔夫子又听说,有的做臣子的,居然杀了皇上!
孔夫子气了!
孔夫子瞪了眼睛,吹了胡子。
孔夫子拿起了一支钢笔,噢,不对,那时候没有钢笔;拿起了一支毛笔,噢,也不对,那时候也没有毛笔;孔夫子拿起了的是——一把刀!
呀!孔夫子怎么会拿刀?孔夫子斯斯文文的圣人,拿刀干什么?杀他父亲吗?不是!杀他皇上吗?当然也不是!杀那杀父弑君的凶手吗?好像有点是了。
其实孔夫子不是拿刀去杀任何人,孔夫子太老了,孔夫子杀不死任何人;孔夫子是儒者,孔夫子不会杀人。
但是有人不是说吗?孔夫子当鲁国的司寇(司法行政部长兼警备司令),大权在握,第三天就杀了他的政敌“少正卯”,孔夫子不是杀人吗?
但有人说这事是假的。即使是真的,孔夫子也不必亲自操刀,因为有刽子手老爷和刽子手老爷的鬼头刀。
那么,孔夫子拿刀干什么?
孔夫子拿刀并不是要杀人,而是吓唬人。
孔夫子拿起刀来,朝一块竹片刻去,刻了一片又一片,刻了许多字。最后,刻满了一大堆的竹片。
这些竹片,就是孔子时代的书。
孔子时代没有笔和纸,只有刀子和竹片,刀子刻在新砍下来的青竹片上,一刻上去,竹片直冒水,像是流“汗”一样,所以叫做“汗青”。
所以,古人一提到“汗青”,就象征着书籍,也象征着历史。古人的诗说:“留取丹心照汗青”、“独留青史见遗文”,就是这个缘故。
孔夫子“汗青”九个月,完成了一部“青史”。
这部“青史”,是中国第一部有系统的历史书,它的名字叫《春秋》。
《春秋》一共有16572个字,每八个字,刻在一块竹片上,你说刻了多少片?
孔夫子写《春秋》的目的,并不是要杀乱臣贼子,而是要乱臣贼子害怕。
什么是乱臣贼子?凡是不守臣子的本分的,都是乱臣贼子。
什么是臣子的本分?臣子的本分是要乖乖的听话,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小心翼翼的做事,不要做一点分外的事。不该你做的事,你不该管闲事。管闲事就是“越俎代庖”。
孔夫子写《春秋》,目的就是要大家个个都在自己岗位上做事,该做什么的,就做什么,不要不守本分!
可是,怪事就出在这儿,写这本《春秋》劝人守本分的人,自己就不守本分!
因为孔夫子的本分,不是“写历史的官”——史官,他没有资格写历史,《春秋》不该是他写的,就好像耗子虽讨厌,狗却不可抓耗子。
可是,孔夫子老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他还是写了。
他不但写,还不许别人参加意见,他的学生“子夏”站在旁边,两眼瞪着,一个屁也不敢放,只能帮忙搬竹片、磨刀。
孔夫子太伟大了,伟大得使学生“不能赞一辞”!
孔夫子把《春秋》写好了,双手一拍,向学生说:他知道他不该写这部书,可是希望大家原谅他。看了这部书,了解他的人,可以根据这部书了解他;骂他的人,根据这部书,也有足够的理由骂他。他自问凭良心写,管不了那么多、管不了那么多、管不了那么多。
但是,糟糕的是,孔夫子自己却没完全凭良心——孔夫子在《春秋》里,竟做了好多好多的手脚。
孔夫子是春秋时代鲁国人,在《春秋》所记的240年中,鲁国的皇帝,四个在国内被杀,一个被赶跑,一个在国外被杀,这样六件重大的事,孔夫子竟在《春秋》里,一个字也不提。这哪里是写真相呢?这不是有意说谎吗?
正因为孔夫子在有意说谎,所以,他的学生们也就跟着造谣,竟说:“鲁之君臣,未尝相弑!”意思是说:“我们鲁国呀,没有家丑。皇帝和臣子之间,没有凶杀案!”
像这一类有意说谎的例子,还多着呢!
如狄国灭了卫国,孔夫子为了替齐桓公遮盖,竟把这样一件大事一笔带过,写也不写。
又如晋国诸侯竟传见周朝的皇帝,这是很不成体统的事,孔夫子为替晋文公遮盖,他竟改变一种写法,与事实的真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孔夫子为什么要做这些有意说谎的行为呢?研究他的原因,乃是由于孔夫子主张——
为尊者讳
为亲者讳
为贤者讳
换成白话,是——
为所尊敬的人瞒瞒瞒
为亲人瞒瞒瞒
为贤者瞒瞒瞒
孔夫子写书的目的,本是要把那些他看不惯的人的行为,记入青史的;但是人总是有缺点的,连孔夫子所尊敬的人和他的亲人、贤者也不例外,竟也有使人看不惯的行为出现,如果孔夫子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这些看不惯的行为,一古脑儿写进去了,那么人家一看到,对“所尊敬的人”、对“亲人”和“贤者”的敬意,也就大打了折扣。所以,孔夫子呀,宁愿说谎。这种在历史上说谎,有一个专名词,叫做“曲笔”。“曲笔”就是该直着说的话,要把它歪曲了来说。相反的,有什么,就说什么;该怎么说,就怎么说的做法,也有一个专名词,叫做“直笔”,就是正直的笔。
孔夫子写《春秋》,本来是要用“直笔”来使“乱臣贼子”害怕的,但是写来写去,他竟写出那么多的“曲笔”,可见写“直笔”是多么不容易!
孔夫子主张写“直笔”的意思,并不是他发明的,在孔夫子以前,中国早就有了这种传统。中国字历史的“史”字,最早的写法是上面是“中”字,下面是“又”字,就是“手”字。用“手”把持住“中”字,是什么意思,你就不难明白。
这个“史”字,一开始的意思不是指“历史书”,而是指“史官”。“史官”在上古时候,是地位很重要的一种官,他掌管天人之间的许许多多的事,像天时、历法、预言等等,做史官的,都脱不了分。后来史官的权力渐渐缩小,缩小到只记录国家大事。史官的名目很多,像“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记录的范围从日月星辰变化,直到内政外交,皇帝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史官的刀尖(不是笔头)。
现在举一个“皇帝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史官的刀尖”的例子:周朝成王小时候,曾跟他的弟弟叔虞一块玩,成王用树叶刻了一块“珪”(“珪”是刻图章用的一种玉,皇帝给别人官做,要给印,就是“珪”),然后随手把这片树叶送给他弟弟,说:“拿这个封你!”这时候史官在旁边,一听就记下来了。后来史官请成王真正去封他弟弟,成王奇怪了,问为什么?史官说某月某日,你拿树叶刻图章给你弟弟,不是说要封他吗?成王说,我是开玩笑的!史官说:“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这样一来,成王只好封他弟弟了。
这个故事发生在二千年前,成王的弟弟被封后,成立了一个新国家,就是晋国。
现在流行的口号是“司法独立”、“教育独立”,古代若有流行的口号,该是“历史独立”。在古代的史官,他们的地位可说是相当独立的;不但独立,还可以照史官的意思,来写他判断的事实。最有名的例子是文天祥《正气歌》中所说的“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公元前607年,晋国的灵公,被赵盾的弟弟赵穿杀死了。晋国的史官叫董狐,他竟在史书上写道:
赵盾弑其君。
赵盾跑过来,质问董狐说:“董先生,你写错了吧?明明是我弟弟赵穿杀了皇帝,你怎么写我呢?”董狐说:“你是朝廷大员,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你躲在外面,可是没出国门;你回来了,又不追究凶手。你还脱得了干系吗?杀皇帝的不是你,又是谁呢?”于是赵盾心虚了,只好让董狐这样写,没法子。(当时赵盾真可以杀董狐一刀或一百刀,可是他太“笨”,没想起来干涉历史,所以就背着恶名,一背两千五百多年!)
董狐的例子,就是上面所说的史官“不但独立,还可以照史官的意思,来写他判断的事实”。
孔夫子就称赞过董狐,说他“书法不隐”,就是直笔写历史,不隐瞒什么。只可惜孔夫子自己,却是个“书法每隐”的家伙!
董狐这件事情过后五十九年,齐国又发生了皇帝被杀事件。凶手是大臣崔杼。于是史官又来了,史官叫太史,他写道:
崔杼弑庄公。
崔杼可没有赵盾那种好脾气,他光火了,立刻把史官杀掉!可是,事情却没完。史官的弟弟来了,还是这样写:
崔杼弑庄公。
崔杼又气了,又杀了一个。
可是,事情还没完。史官的弟弟的弟弟又来了,又这样写:
崔杼弑庄公。
崔杼更气了,又杀了史官的弟弟的弟弟。
可是,事情还没完。史官的弟弟的弟弟的弟弟又来了,又这样写:
崔杼弑庄公。
于是,崔杼不气了,泄气了,他只好认输,不杀了,让史官随便写吧!(史官到底兄弟多,所以他们赢了!这样看来,兄弟少的,最好别干这一行。)
如果崔杼不泄气,硬是要把史官的兄弟都杀光,那可怎么办?别忙,史官还是有办法,齐太史只是“北史氏”,当时还有“南史氏”。南史氏听说崔杼杀史官,立刻跑去,也要歪着脖子,接着写直笔。后来看到齐太史家的老四成功了,南史氏才打道回府。
由此可见,史官的“人海战术”也满可怕,它叫你来个杀不杀由你、写不写由我,看你拿武士刀的,把我这拿刻竹刀的怎么办!
又由此可见,史官不但是独立的,并且还是家族企业的,父亲传儿子的。
历史上为直笔而使脑袋搬家的,并不少见。前赵昭武皇帝(匈奴人)时候,公师彧就因写国史被杀;北魏道武皇帝(鲜卑人)时候,崔浩也因为写国史被杀。但尽管有这一类干涉历史的例子,究竟不能算是“正宗”。在正宗上,皇帝还是要尊重史官的。公元6世纪的一个皇帝,就向一个著名的史官魏收说:“我后代声名,在于卿手。”又一个皇帝,也向魏收说:“好直笔,勿畏惧!我终不做魏太武(北魏道武皇帝)诛史官。”这些都是皇帝尊重史官的说话。
本来,在制度上,史官的独立,使皇帝都不能看他写的历史(历史是要留给后人看的)。凡是尊重制度的皇帝,没有不守这道行规的。甚至汉朝最凶狠的皇帝汉武帝,也不看史官司马迁写的《史记》,所以《史记》中才能批评他。到了后汉时候,王允就埋怨“武帝不杀司马迁,使谤书(指《史记》)流于后世”。其实王允不知道:光就这一点,说明了汉武帝的尊重史官、遵守制度。
这种制度,到唐朝以后,开始动摇。唐朝的一些皇帝,总忍不住要看史官写些什么。(看看骂老子没有?)这么一来,慢慢的,史官就不敢直笔了。
在史官的历史发生问题以后,在民间,有一些“野史”出来,表现直笔。当朝的皇帝虽一再警告、查禁,可是总不能斩草除根。“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统治者做了坏事,要瞒,是瞒不了的;要烧,是烧不光的。“流芳”呢?还是“遗臭”?历史总不会放过他。
提倡写“直笔”的孔夫子,当他竟也骗人,写了“曲笔”的时候,历史上,也留下他的纪录。历史是不讲感情的,讲感情便不是真历史。历史只讲求真相,由求真的人,不断的、千方百计的记载它的真相。古往今来,许多坏蛋们想逃过历史、改变历史,可是他们全部失败了。历史是一个话匣子,坏蛋们怕人说话,可是历史却说个没完。坏蛋们真没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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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非常不敢说”
五代时候,有一个号称“长乐老”的大臣,叫做冯道,他又字“可道”。这个人在遇到危难的时候,别人着急,他却自自在在。他很俭朴,一点也没有大官的架子,他跟仆人们一起吃饭,吃同样的东西。有的凶狠的将军们,抢来漂亮女人,送给他,他表面上收下,骨子里却把漂亮女人送还她自己的家里去。在五代的纷乱局面里,他跟过四个姓的朝代,在十个皇帝手下做过大臣。他的人生观是“莫为危时便怆神,前程往往有期因”,他永远是乐观而机智的。当契丹灭了后晋这个朝代,冯道也跟着跑到契丹的朝廷里,契丹的皇帝骂冯道说:“你跑来干嘛?”冯道说:“我们没有城,也没有兵,打不过你们,怎么敢不来?”契丹的皇帝是野蛮人,要把中国人一城一城的杀光,可是自从冯道投降后,契丹的皇帝便放弃了这种野蛮的手法,因为他接受了冯道的巧妙劝说,冯道的智慧太高了,外国头脑简单的皇帝,不得不听他的。
冯道虽然使中国老百姓免于被屠杀,可是历史上,他却背上“汉奸”的罪名。历史家说他不应该伺候那么多朝代、那么多皇帝,可是冯道说:“管你什么人做皇帝呀!只要对老百姓有好处,少杀一点老百姓,我都干!”
冯道活了很久,活到七十三岁,跟孔夫子同年。
冯道是个快乐的聪明人,有一些关于他的笑话。据说有一天,他的学生读《老子》这部书,一开头是:
道可道,非常道。
因为“道”是冯道的名,“可道”是冯道的字,他的学生不敢直接叫老师的名字,所以碰到“道”和“可道”,就念成“不敢说”,而把这两句老子,念成了:
“不敢说”“不敢说”,非常“不敢说”。
这是一个历史上的笑话,可是却有许多深远的意思。为什么做学生的,竟不敢叫老师的名字呢?老师不是明明叫那个名字吗?叫那个名字而又不敢说,到底是怎么回子事呢?
要知道这是怎么回子事,得先飞象过河,知道另外一门大学问,这门学问叫做“避讳学”。
“讳”是什么?讳就是“不敢说”,为什么“不敢说”呢?有的因为顾忌的缘故,有的因为隐匿的缘故,把一个名字或一件事实,知道了却不说,反倒说成别的,这就叫做“讳”。
为什么一个名字、一件事实,知道了要不说呢?照中国传统的高见,是因为说了就是不吉祥或不恭敬或大逆不道,所以才“不敢说”。“不敢说”的意思,用文言文的说法,是“讳言”、是“讳莫如深”,这一类的说法,还有很多。
对一件事实的“讳”,大部分是指隐匿一种真相。比如说,死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事实,可是古人却忌讳提到它,认为不吉祥。所以古人说一个长辈快死了,用的表达法是“倘有不讳”。“倘有不讳”的意思翻成白话是:“假若有隐瞒不住的时候”,就是“倘若死的时候”。除了认为不吉祥的意思外,还有一种是指对某种事实的隐瞒。汉朝的大才子司马相如,在他的《上林赋》里就有“鄙人固陋,不知忌讳”的话,这里的讳,就是指对事实的隐瞒。《后汉书》刘陶的传里,有“敢吐不时之义于讳言之朝”的记录,就是说;他敢在大家都隐瞒不说的朝廷里说真话。照古代思想家兼政治家晏子的认定,一个国家大家敢说真话,“民无讳言”,才是政治清明的表示。反过来说,若人人都“讳莫如深”,就是政治黑暗的证明。
对一个人名字的避讳,在中国有好长久好长久的历史。这种讳的风俗,起于周朝,盛行于唐朝宋朝。名字上避讳的方法,共有四种花样:
一、改字——用另外一个意义相近或声音相近的字,来代替他想避讳的字。
二、空字——把要避讳的字空一格。
三、缺笔——把要避讳的字少写一笔,认为少写一笔就恭敬了。
四、用××来代替;或用某某代替;或用“讳”字代替。避讳的例子,在历史上可多着啦!
汉朝第一个皇帝,是流氓出身的汉高祖,他的名字叫“刘邦”。为了避“邦”字的讳,很多书都把“邦”字改成“国”字。例如,把《论语》中“何必去父母之邦”改成“何必去父母之国”,把孔夫子的话都改了。
汉朝又有一个皇帝,叫汉明帝,名字叫“刘庄”。为了避他的讳,一个有名的人叫做“庄光”的,硬给改名叫“严光”了。庄光是明帝父亲光武帝的好朋友,光武做了皇帝,可是庄光却不拍他马屁,仍旧在乡下钓他的鱼。光武帝特别把他拉到皇宫里去,要他住在一起,他也不肯。光武帝因此怪他“咄咄逼人”——因为每个人都要买皇帝的帐的,可是庄光却不买,弄得皇帝心里有被欺负的感觉。庄光万万没想到,他的名字,竟跟后来的皇帝“冲突”起来,并且不得他的同意,把姓都给改了,他要是知道,真会很生气。好在“庄严”、“庄严”,“庄”字和“严”字也差不了好多,严光就严光吧!
汉朝的皇帝不但要避讳,皇后也要避讳。例如汉高祖的太太吕后,是一个最残忍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吕雉”。“雉”是一种叫“野鸡”的动物。因为皇后用了这个“雉”字,就不许“野鸡”再用了,从此以后,“野鸡”就叫“野鸡”,再也不叫“雉”了。
唐朝时候,为避第二个皇帝叫“李世民”的讳,许多当时的人的名字,都给硬改了:如“王世充”,硬改为“王充”;如“李世勣”,硬改为“李勣”。你说被改名的人倒霉不倒霉?他们的名字,好好的拦腰被抽去了一块,真好像亚当被抽去肋骨一般。
唐朝的花样还多着呢!唐朝还有一种避讳的花样是:如果你要做官,而这官的名称,有一个字跟你老子或老子的老子一样,你就没希望了,你就不能干了。例如说:你爷爷的名字里若有一个“安”字,那么陕西长安县的县长,你就不能做了;又如你爸爸的名字里若有一个“军”字,那么你这一辈子就不能做将军。如果你实在想做官,同时心里想:你们怎么知道我爸爸、我爷爷叫什么名字,干脆不告诉你们,我先把县长将军做了再说。如果你这样,可以,可是千万不能让别人查出来。若有一天被查出来,那你不但要从县长或将军宝座上被赶下来,还要捉到法院,判一年徒刑,叫你知道厉害!
唐朝又有一个人叫贾曾,他被派当了“中书舍人”一种官,他的父亲正好叫“贾忠”,他怕“忠”字跟“中”字一样,犯了忌讳,若徒刑一年,怎吃得消?所以他请求不做这个官算了。后来,经专家审定的结果,认为“忠”、“中”可不算是一个字,这个官可以做,于是贾曾才放心了。
唐朝又有一个人,是短命的诗人李贺,他的爸爸叫“李晋肃”。当时就有老夫子们指出,李贺这个小子,一辈子都不可考“进士”,因为“晋”、“进”同一个声音,李贺该避他父亲的讳!
有一个古人叫田登,他做一个州官。他大概是一个老夫子,看到皇帝们的讳来讳去,怪过瘾的,因此他也想找个对象讳他一讳。正好正月十五号灯节到了,灯节时候习惯,是准点灯三天。可是田登认为“灯”字触犯了他的名字“登”,于是贴布告,只说“放火三日”而不说“点灯三日”。后来老百姓讽刺他,造了一句话,叫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清朝初年,一个“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将军吴三桂,他在中国西南称王,为了避讳,特地把西南的“桂林”,改为“建林”。又因为他那被李自成杀掉的父亲叫“吴襄”,所以也得找个地方来做避讳的对象。找来找去,找到个湖北的襄阳,于是就飞镖直奔襄阳,改名叫汉南府。
清朝因为是满洲人统治中国,满洲人在中国历史上,是所谓“夷”、“狄”、“胡虏”,这些称呼,都有轻视的意思的。到了满洲人做皇帝,这种轻视,自然不能再来了,所以古书的字,都一一改了。像“夷”字改成了“彝”字,“狄”字改成了“敌”字,“虏”字改成了“卤”字,都是避讳的例子。
此外,还有一些避讳的例子,也很有趣:
孔夫子是中国人最尊敬的大偶像,所以关于他的避讳,也就更精采。孔夫子的名字叫“孔丘”,宋朝时候,政府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不准念成“丘”字,该念成“某”字,才算尊敬,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所以你看书的时候,要带一支红笔,才不违法)。又在清朝的时候,由政府会议决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还有些避讳的原因,是因为家族的缘故。例如中国最有名的史学家,《史记》一书的作者司马迁,他因为他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在他写的《史记》里,把跟他父亲名字相同的人,都不得同意,一律改了个名儿。例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后来《后汉书》的作者范晔也跟他学,因为范晔的父亲叫“范泰”,所以在《后汉书》里,叫“郭泰”的,竟人不知鬼不觉的变为“郭太”了;叫“郑泰”的,也变为“郑太”了。
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父亲的名字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
又如“宋朝”的老苏家讳“序”字,所以苏洵不写“序”字。碰到写“序”的地方,改成“引”字;苏轼也跟着不用“序”字,他以“敍”字来代替。今天一本书中,在序的地方有人用“序”字,有人用“小引”、“引言”或“敍”字,就是由于被老苏家的家讳暗摆一道的缘故。
避讳有的也不全是为了尊敬,有的因为厌恶或怀恨,这是例外的讳,也构成了避一避的理由。例如唐朝的肃宗最恨叛变的将军安禄山,所以,凡是郡县中有“安”字的,他都给改了,比如“安定”改为“保定”;“安化”改为“顺化”;“安静”改为“保静”,都是由于同一个理由。
明朝的世宗最恨“夷狄”,竟恨到不愿意看“夷狄”这两个字的程度,你说恨得多厉害!所以凡是写到“夷狄”这两个字的时候,都要写得特别小,愈小愈好,因为写得小了,皇帝才高兴。
清朝时候一个人叫“王国钧”,考试成绩很好,正要被派个官儿做,可是被西太后见到了他的名字,不见到不要紧,一见到太后就气起来,太后说:“王国钧”三个字的音,正好是“亡国君”,是指亡国的皇帝,这种人,这种名字,还能要他做官吗?于是,可怜的“王国钧”,由于他爸爸没把他的名字起好,竟闹得断送了前程。
这些都是因为厌恶或怀恨的缘故,造成的心理忌讳。
避讳这套想起来实在没有什么道理的习惯,在世界上,可说是中国独有的坏习惯,自找麻烦的坏习惯。我们再反看外国,外国正好和中国相反,洋鬼子们觉得,尊敬一个人,最好的尊敬法子,不是不敢提他的名字,而是偏偏要提他。
洋鬼子尊敬华盛顿,特别把美国国都叫做“华盛顿”,大家你叫我叫老头子叫小孩子叫,丝毫没有觉得该“避”什么“讳”,同时觉得,这是对华盛顿最大的恭敬和纪念。
洋鬼子尊敬一个人,常常把自己儿子的名字,起名跟他所尊敬的人一样,在中国人看起来,这简直大逆不道!例如你姓张,你尊敬孔夫子、孔丘,而把自己的儿子叫“张丘”,你这样做,若在中国古代,不挨揍才怪;不但挨揍,并且还要坐牢呢!那时候的“张丘”,不但不能叫“张丘”,恐怕得叫“张囚”了,不,不对,也不能叫“张囚”,因为“囚”与“丘”同一个声音,要避讳!
中国在走入20世纪以后,慢慢的,也学会了用一个尊敬的人的名字了,也慢慢知道这并不是不可以的事了。“中山县”、“立煌县”、“罗斯福路”、“麦克阿瑟公路”等等,都是这种转变的证明。时代毕竟是进步的,中国也不知不觉的在进步。在进步过程中,一切落伍的旧习惯,都必须被抛弃。在没有忌讳的新时代里,一切旧的忌讳,都将是历史的陈迹。让我们了解它,可是不要再复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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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诤——“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中国古代的政府是专制政府,专制政府的代表人是皇帝。
皇帝是被尊为“天子”的人,“天子”是上天的、老天爷的儿子,来头极大,大家都怕他。
皇帝的权力很大,大到有时候连他自己也弄不清有多大。因为连他自己也弄不清,所以,他常常要试试看,看自己的权力到底有多大。所以,他要做很多事,要对付很多人,甚至要代表老百姓,跟“鬼神”和“自然”打交道。关于最后一项,皇帝的权力就显得很小很小,因为“鬼神”和“自然”并不买他的帐。比如说,天不下雨了,皇帝的表现就是向“鬼神”和“自然”求雨,求呀求的,碰到他运气好,雨来了,于是老百姓就说皇帝很行;若碰到运气不好,任凭你怎么求,雨还是不来,皇帝也无所谓,他还是照样做他的皇帝,——绝不让你做。
所以,在历史上,很多人做了皇帝,很多人想做皇帝。因为做皇帝太过瘾了,做皇帝权力很大。
皇帝由于权力很大,当他做一件对的事的时候,他会把一件事做得很好很好;当他做一件错的事的时候,他会把一件事做得很坏很坏。
一般傻头傻脑的小百姓都以为:皇帝的身份,既是上天的儿子,一定有一种“天纵之圣”,有一种天才与聪明,可以把一切事都做得很对。
对这种情形,不但傻头傻脑的小百姓以为如此,就是一些皇帝自己,也以为如此。他们真的以为他们是天才的化身,他们不会做错事。
于是,做呀做的,结果许多错事竟做出来了!
于是,为了使皇帝少做一点错事,一种制度便慢慢冒出来了,这种制度,叫做“谏官”制度。
“谏”,是一种劝告,“谏官”,是一种专门管劝告皇帝的官。这种官劝告皇帝不要做错事,劝告皇帝在做一件事前多想想,再想想。他们整天跟在皇帝身边,到处找皇帝的错。找到错以后,便提醒皇帝。
这种谏官,有许多种。有的叫“拾遗”,意思是把皇帝“遗”忘的东西“拾”起来,免得因遗忘而做错了事。
唐朝有一个大诗人,叫杜甫,他就做过这种“拾遗”的小官。
“拾遗”真是小官。为什么要把拾遗设计成小官呢?因为拾遗要给青年人做,青年人有火气,比较不老油条,看不惯的,就要说出来。一说出来,“谏官”的目的就达到了。因为谏官一类的职务,本来就是有话就要说的官,本来就是张开嘴巴哇哇说话的官。为了使谏官肯说话、敢说话,不怕一切后果和损失,所以给他们的职位,便愈小愈好,一个人做了小官,便不在乎得失,大不了不干,不干就不干,一点也不会有恋栈惋惜的心情。官愈小,便愈敢说话,所以谏官都是小官。
除了“拾遗”以外,还有一种小官叫“补阙”,表示要替皇帝弥补过失;还有一种小官叫“司谏”,表示专门管谏诤的事;还有一种小官叫“正言”,表示向皇帝说正确的话。总之,这一类的小官们,名目很多。不管什么名目,他们的使命,统统都是向皇帝进忠告;他们的做法,统统都是挑皇帝的错。
当然,古代傻瓜们挑皇帝的错,并不止于“谏官”、“拾遗”、“补阙”、“司谏”、“正言”这一类小官,一般大臣们,他们也可以劝皇帝。劝得成功,大家都高兴;劝得不成功,他一个人倒霉。
就人之常情而论,没有人喜欢在他做一件事的时候,旁边插了个多嘴的人来捣蛋,何况这个多嘴的人还是要你给他薪水的。做皇帝的也不例外。做皇帝的有大权力,他本可以把向他多嘴的人杀掉或赶跑,或者按在地上打屁股,但他要忍耐着不这样做,这种忍耐,的确需要一点功夫。
古代皇帝中愈有忍耐功夫的,愈会被人称赞,他们接受臣子们劝告,或者虽不接受,但有耐心听听,就会被称为是好皇帝。他们这种作风,就被称为“纳谏”,翻成白话,是接“纳”“谏”言;如果皇帝不接受臣子们的劝告,也有一个名词,叫做“拒谏”,翻成白话,是“拒”绝“谏”言。谏言拒绝多了,或者因为谏言而发脾气、赶人、打人、杀人,这种皇帝,历史上就叫做“昏君”,是坏皇帝。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拒谏”传说,是殷朝的比干的故事,比干因为劝皇帝,皇帝气起来了,下命令挖掉他的心,当时的皇帝叫商纣,所以以后一提到“拒谏”的坏皇帝,大家就说商纣考第一(有一次,汉朝的高祖被大臣周昌骂做商纣,可是他没生气,他没生气,就表示他不是商纣)。
中国最有名的“纳谏”例子,是皇帝唐太宗和谏官魏征。魏征在唐太宗生气的时候,也不怕,也要劝他,在这种“紧要关头”(紧要关头是指有的皇帝就要因忍耐不住而赶人、打人、杀人的关头),唐太宗却常常把气按住,不生了。
唐太宗和魏征之间,常常有一些有味儿的故事:
有一次,唐太宗要到南山去,都准备好了,刚要出发,魏征来了,唐太宗立刻装做没事的样子,因为他知道魏征是反对他去南山的。但是魏征很直爽,他问:“听说皇上要去南山,怎么没走呢?”唐太宗说:“本来是要走的,因为怕你生气,所以决定不走了。”
又有一次,唐太宗正在玩一只鸟,正好魏征进来了,唐太宗怕给魏征看到他在玩,不好意思,赶忙把鸟藏在胸前的衣服里。魏征说了一大堆话才走,唐太宗赶紧把衣服解开,可是鸟已经闷死了。
关于魏征的故事,后代的人都很向往。有一天,元朝的英宗跟大臣拜住说:“我们这个时代,可还有像唐朝魏征那样敢说话的人吗?”拜住回答说:“什么样的皇帝,才有什么样的大臣。一个圆的盘子,水放进去,是圆的;一个方的杯子,水放进去,是方的。因为唐太宗有度量肯‘纳谏’,所以魏征才敢说真话、才肯说真话。”元英宗听了,很以为然。
所以,还是皇帝重要,碰到一个坏皇帝,你乱多嘴,脖子不挨刀,那才怪!
有一部古书,它是中国的《十三经》之一,叫《礼记》,里面有一段话,是告诉做臣子该如何劝皇帝的。《礼记》说:
对皇帝,你要劝他;他不听,再劝他,再劝不听,第三次劝他。第三次劝他他还不听,你就逃掉算了;但是对你的爸爸妈妈,你的态度就要不同了。对父母,你要劝他;他不听,再劝他;再劝不听,第三次劝他。第三次劝他他还不听,你不能逃掉,你要哭哭啼啼的跟着他,到他听了你的话为止。
《礼记》这一段指示,其实许多古人都没听它。古人中有的劝皇帝,劝一次皇帝不听,就吓得不敢再劝了;有的劝三次不听,他还是要劝,甚至要哭哭啼啼起来。
宋朝光宗的时候,他忽然不想上朝了。可是大臣们去请他,请得没法,他只好出来,走到门口,忽然皇后把他拦住,说:“天好冷啊!我们喝酒去嘛!”皇帝一听,就又不朝前走了。这时候,有一个大臣叫傅良的,立刻跑上前去,不管三七二十一,伸手拉住皇帝的衣服,不让他回去喝酒。皇后气起来了,大骂说:“你是不是要找死?”傅良听了,立刻哭哭啼啼的说:“君臣如同父子,儿子劝父亲不听,一定要哭哭啼啼的跟着他!”
这个故事,说明了古代劝皇帝的人,并没有一定的中央标准局劝法,并不如《礼记》所要求的,劝三次不听,就逃掉。
有些古代的臣子们,他们劝皇帝,常常采取激烈的法子。有的拉皇帝衣服;有的拉皇帝的马;有的要表演自杀;有的拼命磕头,磕得满脸是血。有的皇帝对劝他的人很讨厌,为了怕人劝他做某件事,干脆在做某件事之前,先来个声明,声明的文字常常是——
有谏即死,无赦!(翻成白话是“不要劝我呀!谁劝我我就宰谁,绝不饶他!”)
敢有谏者,斩!(翻成白话是:“谁敢劝我,就砍谁的脑袋!”)
做皇帝的,本以为这样“有言在先”,应该不再有人多嘴了,应该把那些长舌头的男士们吓唬住了,这样一来,应该少去不少麻烦了。可是呀,没用,还是没用,还是有一些敢死队前来冲锋,来把脖子朝皇帝的刀下塞。例如楚国的庄王,说了谁谏就杀谁的,可是苏纵还是要去劝他;又如晋国的灵公,也说了谁谏就杀谁的,可是孙息还是要去劝他。做皇帝的,简直气得没法。
有些大臣看到皇帝做错事,劝他不听,常常要用无赖的方法去阻止。汉朝光武帝本来要出去玩玩的,刚上车,大臣申屠刚劝他不要去,申屠刚的理由是:天下还没平定,你皇帝大人怎么好去玩?光武帝不听,下令开车,申屠刚见皇帝不听,立刻趴在地上,把头塞在车轮子里,意思是说:“你要不听我的,我就不要活了!你干脆用车把我压死算了!你压呀!你压呀!”这么一来,光武皇帝服了,只好不去玩了。
宋朝徽宗的时候,有一次大臣陈禾向皇帝说话,皇帝听得不耐烦,气得站起来了,陈禾立刻跑过去,拉住皇帝的衣服,说;“请听我讲完。”皇帝不听,硬是要走,陈禾非要他听,硬是拉住不放,结果裂帛一声,皇帝的衣服被撕破了,皇帝大骂:“你看,你把我衣服弄破了!”陈禾说:“你为了不听我的话,不在乎衣服;我为了使你听我的话,也不在乎脑袋!”皇帝很感动,特别叫人把被撕的衣服保存起来,当做纪念品、当做一种鼓励和象征。
像这类当作纪念品,当作一种鼓励和象征的事,宋徽宗是有根据的。汉朝成帝的时候,一个叫朱云的,本是陕西地方的一个小官,但他要求见皇帝。在大庭广众之间,皇帝接见了他。朱云说:“现在朝廷的大臣,都是站着职位吃白饭、不管事的,都不能帮皇帝的忙,我请求皇帝给我一把剑,杀个坏大臣,好给这些人一点警告。”皇帝一听,气起来了,说:“这个小官,居然在朝廷上侮辱大臣,杀掉他!”于是左右的人跑来抓朱云,朱云用手攀住宫殿的栏杆,死不肯放,别人用力一拉,结果连坚固的栏杆都给弄断了。朱云大叫说:“我这回可跟比干等忠臣一起到地下去云游了,只不知道你们可怎么办!”这时候,将军叫辛庆忌的,立刻跑到皇帝前面,磕起头来,他说:“这个小官太直爽了,如果他的话说得对,不该杀他;如果说得不对,我们应该包容他。我愿意以一条老命,来为朱云争取他的命!”话说完了,辛庆忌就梆梆梆梆磕起头来,磕个没完,磕得满头是血。于是,皇帝气消了,说算了。后来木匠要来换栏杆,皇帝说:“不要换了,补一补就好了!就让它那个样子,作为一种鼓励、一种象征。”
还有一种情形,表面上,皇帝准许臣子可以有话直说,原因却不是由于皇帝度量大,而是怕外国人知道了,不好看。明朝仁宗时候,大臣戈谦劝他不听,旁边有人拍皇帝马屁,知道皇帝讨厌戈谦,特进马屁要求把戈谦赶走,皇帝同意了。这时候,一名叫杨士奇的,立刻劝皇帝说:“现在外国人来朝见皇帝的很多,这件事若传到外国去,洋鬼子们就要说我们没有度量、没有自由了,这是不好的。”于是皇帝就算了。
另外一种情形,皇帝宽大是为了怕历史,怕历史家记他的不好。宋朝的太祖赵匡胤,喜欢打鸟(那时候没有猎枪,用的是弹弓)。有一天,玩得高兴,左右报告说,有大臣为了急事来求见,皇帝叫人把这个大臣叫进来听报告,听了半天,只是普通的事情。宋太祖气了,他问:“为什么这种普通的事现在来报告?”那大臣答说:“我认为这种事并不普通,至少比打鸟还重要!”皇帝更气了,立刻拿家伙打这大臣的嘴,结果门牙两颗,打掉在地下。那个大臣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弯下腰来,把门牙捡起,往口袋里一放。皇帝奇怪了,问他说:“你捡门牙,是不是要到法院告我?”那大臣说:“我怎么敢告皇帝?这件事,自然会有历史家去写!”皇帝一听,笑起来了,下令送这大臣许多钱,表示抱歉。
历史上关于臣子劝皇帝的故事,很多很多。为劝皇帝而挨刀流血的,也很多很多。可是一些不要命的臣子们,还是要一个接一个,劝个没完。宋朝一位做过谏官的,叫做范仲淹,他曾有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言,他还做过一篇《灵乌赋》,高叫作为知识分子的人,要——
宁鸣而死,
不默而生!
表示一个人只有为“鸣”不计一切,才算是一个人。一个人要宁肯为“鸣”而死,也不要因沉默而活。在中国历史上,向皇帝谏诤的人,理由并不见得正确,目标也不见得远大,但是他们的基本精神则是一致的,那基本精神就是:
看到坏的,我要说;
不让我说,不可以!
〔附记〕有人拿谏诤事实与制度,来比拟言论自由的事实与制度,这是比拟不伦的。谏诤与言论自由是两回事。甚至谏诤的精神,和争取言论自由的精神比起来,也不相类。言论自由的本质是:我有权利说我高兴说的,说的内容也许是骂你、也许是挖苦你、也许是寻你开心、也许是劝你,随我高兴,我的地位是和你平等的;谏诤就不一样,谏诤是我低一级,低好几级,以这种不平等的身份,小心翼翼的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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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令——全国大跑马
古代皇帝常常向四方诸侯发命令,命令很多、很怪。
有时候,皇帝向四方诸侯要钱;有时候,叫四方诸侯挑选漂亮的女孩子;有时候,皇帝得了盲肠炎,躺在“龙床”上,哼呀哼的,叫四方诸侯从四面八方赶到京城来,来看他病,听他哼呀哼。
但是,四方诸侯有的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皇帝叫他,他听不到,皇帝没有麦克风,有也不行,太远了。他照样可以耍赖皮、装聋、装孙子。
当然皇帝也没有电报、电话、电视,不但没有,皇帝甚至不能想像这些玩艺是怎么一回事。
当时有些聪明人,整天把枕头垫得高高的,躺在床上想,想来想去,想他们的白日梦。
他们居然想出一种“千里眼”,可以看到一千里外,他的丈母娘;他们又想出一种“顺风耳”,可以听到一千里外,他的丈母娘在骂他。
可是这些只是“想”、只是“梦”,压根儿没实现过。
我们的老祖宗很容易满足,他们只想想就算了,他们懒得花脑筋。他们不会用脑筋去发明望远镜或电视机,也不会发明麦克风和电话,他们只会用脑筋去“神游四海”,用脑筋去歌颂“精神文明”、歌颂“形而上”的“道”。
可是聪明人这样做可以,皇帝这样做却不可以。
皇帝要统治全国,皇帝要发脾气,皇帝要教人知道他在发脾气,皇帝要得盲肠炎。
于是皇帝叫道:“来人哪!你们各地的诸侯派代表来,站在我身边,替我传话给你们!”
于是,各地的诸侯都派了代表。
皇帝高兴了,他为代表们盖了官邸,整天朝他们下命令。
代表们一接到皇帝的命令,立刻忙得头昏眼花,大家赶忙把命令转出去,转给四方诸侯,这种来自京师官邸内含命令的报告,称做《邸报》。
这种《邸报》,就是四方诸侯专用的消息,很像是今天政府的“官报”。当时这种官报,读者非常有限,小百姓根本没得看,他们至多看看墙上的政府告示,或是听听传说和谣言,他们对政治没兴趣,他们的口号是——
日出而作,
日入而息,
凿井而饮,
耕田而食,
帝力于我何有哉!
这种人生观,翻成白话,就是——
天亮就工作,
天黑就上床,
纳税又完粮,
皇帝管他娘!
可是,小百姓可以不管皇帝,四方诸侯却不能不管,因为他们有了专用的“官报”看,不能再装聋了。所以,“官报”一到,四方诸侯的眉毛就皱起来,皱得像老太婆的脸,非用熨斗来熨平不可。
唯一的好处是,四方诸侯虽不能装聋,却可以偷懒。因为“官报”来得很慢,一般情形,“官报”每天只能走三百里。往往一条命令,十天半月才能到四方诸侯手里,那时候,皇帝可能气消了,盲肠炎也好了。
所以,四方诸侯可以“拖死狗”,事情一来,就先给它一拖,不肯讲也不必讲办事效率,拖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所以,历来中国官场中的一个大特色,就是不讲办事效率,不肯讲也不必讲办事效率,办事总是慢腾腾的,好像没睡醒一样。
但有的时候是例外——那就是大家抢官做的时候。大家都想做官,做大官,再升官。
可是官太少了,人太多了,你做了这个官,我就做不成了,所以我要捣你的蛋。
汉昭帝时,一天诸侯燕王忽然派人来,向皇帝上书告了大臣霍光一状,说他检阅羽林军准备造反。霍光吓得躲在家里,不敢见皇帝。皇帝那时候才十四岁,可是很聪明,他把霍光找来说:“你不要怕,我知道你是冤枉的,你检阅羽林军的事还不到八天,燕王怎么会知道呢?可证明有人从中搞鬼。”于是霍光便无罪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时没有电报电话飞机火车,所以消息传得非常慢。
当时传送消息的工具是“驿”和“马”。“驿”就是今天的车站,站里养了很多“马”,一有消息,就骑马跑。跑了三十里有一个“驿”,于是连人带马都可以休息,或者换人换马再继续跑。这样跑,一天可跑十个驿(三百里)。不过遇到紧急和机密的公事,为了保密起见,往往把公事封在“邮差”背后,盖上大印,非到目的地,任何人不准碰,于是快马加鞭,限时专送,一天跑五百里。这时候,这个邮差就苦了,一驿一驿的跑过去,换马不换人,跑到后来,邮差支持不住了,于是驿站的人(邮政局长)干脆把他(邮差)绑在马背上,反正那条路马跑熟了,识途老马可以不由人操纵,而把昏倒的或死掉的邮差带到目的地。所以那时候,谁都怕做绿衣人,绝不像现在这样抢破头。
这些苦命的绿衣人,和今天的绿衣使者一样,不但送信,还可以送包裹。唐朝玄宗(明皇)的小心肝杨贵妃,住在京城(陕西长安)里,娇滴滴的,整天朝唐明皇要东西吃。可是她要的东西都在京城附近买不到,她喜欢吃荔枝,荔枝产在广东佛山,当时为了满足杨贵妃的口福,只好动用大量的快马与骑士,接力赛跑式的,日夜不停传送新鲜荔枝。一看远处的快马来了,尘土飞起来了,杨贵妃就笑了,所以荔枝又叫“妃子笑”,这个典故,起源在唐朝诗人杜牧的两句诗——
一骑红尘妃子笑,
无人知是荔枝来。
不错,没有人知道快马运来的是荔枝,但是没有人不知道人和马的血汗与辛酸。那时候的邮差,真他妈的太苦了!
上面说到古代的车站叫做“驿”,这是指一般的情形说的。这一类的名目,还有一些别的。例如有一种叫做“亭”的,是秦朝、汉朝最流行的“车站”。每个“亭”都有个“亭长”,亭长除了是邮政局局长以外,还是旅馆老板、警察局长、调查站站长。亭长有时候会因执行职务而杀人,有时候会利用职务而谋财害命,有时候也做好事,帮助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汉朝最有名的将军韩信,在年轻时候,就靠着南昌亭长吃过饭,后来亭长的老婆不给他饭吃了,他才跑掉。
汉朝的亭大概近三万个,和亭配合设立的,有一种叫做“邮”,“亭”是十里一个,“邮”是五里一个,当时习惯也连在一起,叫做“邮亭”。这“邮亭”两个字,直传到今天还在用,可是意思已经不同了。
“驿”在唐朝,有一千六百多个,有的驿很小,只有八匹马;有的驿就很大,有七十五匹马,多得可以开一家跑马厅。唐朝法律对驿的规定很多很多,多得很好玩,例如说:
一、从驿中骑马的,要凭“符券”才成,这等于现在的“先买票、后上车”。没票骑马的,处一年徒刑。
二、有“符券”了,还得在一定时间内骑马,过时不候。好像今天买票,“限当日有效”。
三、只用一匹马就行的,若多用了一匹,处一年徒刑。
四、多跑了路,跑了冤枉路的,多跑一里,多打一百下屁股。
五、该换马的时候不换马,打八十下屁股。这叫做“虐待动物”。
六、不该带的东西多带了,叫做“超载”,也是“虐待动物”,多带一斤,打六十下屁股。
七、犯上面各种错误,毛病都出在骑的是马;若骑的不是马而是驴,那么罪就轻一点,被处罚的时候,可打八折。
为什么要有这些严格的规定呢?这是由于古代的驿,本是为了行政上和军事上的原因而设的,有关国家大事,所以不能马马虎虎。谁要马虎,就打谁屁股,或者就把谁关起来。
宋朝时候,驿的情形有四种:
一、步递——用人走路来送消息。
二、马递——用马。
三、急脚递——用快马。
四、金字牌急脚递——用快马加木牌。
最后两种,要加以说明。所谓“急脚递”,是用快马来跑,每天可以跑四百里,本来已经很快了。可是,为了行政上和军事上的原因,有时候,还嫌“急脚递”不够快,因为“急脚递”常常在路上碰到一些挡路的,由于“交通拥挤”,难免耽误时间。这时候,就有人发明一种花样:用一块木牌,上面漆上金字,放在马背上,由于反光的缘故,老远便可以看到金光闪闪,这时候,路上的其他人员车辆就得赶快让开,因为人人都知道“金字牌急脚递”来了,还是赶快让开为妙。
现代的警察车、救火车、救护车,走在路上当当乱响或哇哇怪叫,就好像古人的“金字牌急脚递”,大家一听到一见到,就会让开。
现代的国宾护卫仪队,在马路左右两旁由摩托车呜呜开道,不许你先走而要你让他先走,也好像是古人的“金字牌急脚递”。大家一听到一见到,也就赶快自认倒霉,干脆让开。
历史上最有名的“金字牌急脚递”的故事,就是“十二道金牌”的故事。
宋朝的将军岳飞,本来在北方正和金人打仗,后来朝廷方面主张跟金人讲和,所以要用最迅速的方式,赶忙把岳飞弄回来。那时候用的最快的方法,就是挂着金牌的急脚递。当时宋朝政府一连用了“十二道金牌”来催岳飞,急得简直用快马跑成了一条线。于是,岳飞只好回来了。
用快马去跑,当然是一个很笨的法子,可是中国的古人们实在没有更好的法子,他们没有电报、电话、电视,也没有飞机和火车,也没有汽车和摩托车,他们若要办急事、急办事或事急办,只有倚靠快马加鞭。
像岳飞这种将军,现代处理起来就方便多了。韩战(朝鲜战争——编者)时候,在前线的将军麦克阿瑟也和岳飞一样,要“直捣黄龙”的(黄龙是现在的中国东北地方),当时美国总统杜鲁门把麦克阿瑟弄回去,由于科学进步,他只打一个电报就够了。科学真是了不起,也真可怕,它可以增加统治的效率,使命令传达得快快快。所以现代的人做将军,就没有古人过瘾,因为他只听到电报机的嘀嘀嗒嗒,再也看不到跑马的嗒嗒嗒嗒了。
到了元朝、明朝和清朝,驿站的情形更大规模的发展起来,一直发展到清朝后期,接受了近代科学的通讯设备为止,才慢慢淘汰了古老的驿站。
对增加传达命令的速度,中国古人曾有过美丽的幻想。旧小说《水浒传》中,曾说有一个叫戴宗的人,外号叫“神行太保”。因为他有一种秘密的魔术:他有一种叫做“甲马”的小东西,当把两个“甲马”绑在腿上,再做起“神行法”的法术,一天便能走五百里路;若把四个“甲马”绑在腿上,再做起“神行法”来,一天便能走八百里路。至于说把八个“甲马”绑在腿上是不是能走一千六百里路,《水浒传》中没有交代清楚,我们就不好乱猜了。就算是一天能走一千六百里路,又如何呢?在现代科学的高速进步下,一天一千六百里,已经是一个可笑的小数字了;但对我们善于幻想的古人说来,却已是一个不能想像的伟大速度。在制造速度一方面,我们的老祖宗留下一个落伍的纪录,在清朝末年的一件事情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当清朝的大臣、曾国藩的儿子曾纪泽到俄国去,他的报告由电报打到上海,时间只花了一天;可是这个报告再由上海朝北京转,就要花十天的工夫,因为上海北京之间,没有电报,只有船和马。这件事,使当时大臣李鸿章起了大念头,他立刻要求政府赶快设立电报局。从那个时候起,我们的国家,才开始多了滴滴答答的电报声,少了嗒嗒嗒嗒的马蹄声。那个时候,已是公元1879年,距离发明电报的日子,已经晚了四十多年了!四十多年是一个多么教人落伍的日子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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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纸像杂志
现代人早上一起来,就看报,一看报,就知道日本皇帝怎么了;下午一睡醒,又看报,一看报,就知道日本皇帝的老婆(学名皇后)又怎么了。现代人所要知道的事,从报纸上,一看就知道了。昨天地球上北极发生的事,今天地球南极的人就知道了;早上美洲发生的事,下午亚洲就知道了。消息的传达快极了。
古代人就不这样了。
古代人愈古愈没有报纸看,消息传得慢极了,慢得像老牛,甚至比老牛还慢。
古代人要知道消息,大都是用布告和嘴巴。布告和嘴巴太慢了,所以一件“新闻”传来传去,传到最后听到的,已经变成“历史”了。
古代人最早有报纸一点模样的记载,是唐朝,当时的报纸,叫做《邸报》。“邸”是什么呢?和现在一般常用的“官邸”字眼一样,就是“官邸”。不过这个官邸是专指四方诸侯在京城的办事处。四方诸侯进京来的时候,就住在这种官邸里;等到离京回去,官邸仍有人代为联络、传达,联络、传达的文件,都是朝廷里最新的消息,所以这种文件就叫做《邸报》。
这种《邸报》,产生的时间,大概在一千二百年前,在唐朝玄宗的时候。除了《邸报》以外,还有一类名称像“杂报”、“报状”、“事状”、“朝报”等,也都可说是报纸的雏形。
到了宋朝以后,《邸报》愈来愈流行了。宋朝时候邸里办公的小职员们,整天打听政治行情,一打听到些捕风捉影,就赶忙写在一张小纸上。比如说张三被皇帝打了一个耳光、李四被皇帝踢了一脚、王五脑袋瓜子上挨了皇帝飞来的一个茶杯。……总之,都是半真半假的马路新闻,这些小纸当时叫做小报,非常受人欢迎。小报一来,大家齐声欢呼,你抢我抢,就好像现在人们抢买“号外”一样。因为这种小报的新闻不是官方发布的,也不是新闻局长告诉记者的,所以难免不合当局的胃口,而要被查禁。
到了元朝,《邸报》中所记的范围渐渐宽了。王家着火了等社会新闻也出现了。再到明朝的时候,由于宦官汪直等的当政,为了怕他们的丑事外扬,曾经检查其中内容,禁止《邸报》的流传,这可说是邮电检查和新闻封锁的老祖宗了!
到了明朝崇桢皇帝十一年,一件重大的改变发生了,《邸报》不再用手写了,《邸报》进了排字房,开始用活字板排印了。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大改变,这一年是1638年,距离今天,报纸进排字房,足足有三百四十年了。
清朝初年,有一家纸店叫“荣禄堂”,店里的老板跟政府的要员有点关系,透过要员,把传出来的消息印成《京报》。这些京报在京城里,并不觉得稀奇,可是一带到西北各省去,销路就非常好。因为有利可图,于是,所谓“报房”纷纷成立了,就是今天的报馆或报社。
当时的报纸不是一张或几张大纸,而是一本像杂志一样的书。长九寸、宽三寸半,封面黄色,最多有十九页,最少也有五六页,用的是竹纸或毛太纸,木刻活体字排印,很不清楚。
《京报》的内容,可分三大部分:
一、“宫门钞”——抄皇宫里头的消息。
二、“上谕”——皇帝的命令和告示。
三、“奏折”——大臣向皇帝说的话、报的告。
这些材料,一到报纸编辑的手里,就按照次序,一条条排将起来。报纸的编排很单调,没有标题,你一定得全部看完,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想偷懒是不行的。
出报的时间是每天黄昏或晚上,所以等于是晚报。这种晚报在京师当天虽可以看到,但是外省就麻烦了,比如说浙江,可能三四个月后才能转到,那时候,“新闻”可能早已变成“旧闻”了。
在清朝文宗咸丰元年(1851),一个有心人名叫张芾的,看到《京报》内容既简陋,流传得又慢,卖得不但贵而且不容易买。于是,上书给皇帝,请政府来办报,结果被皇帝狠狠的骂了一顿,说这种意见“可笑之至”!
现在看来,真正“可笑之至”的,不是张芾,而是西太后的丈夫。
可是,我们不能怪咸丰皇帝,因为他压根儿没有这种观念。
过了八年(1859),又一个有心人出来了,他的名字叫洪仁玕,他是太平天国的军师。他向天王洪秀全献了一部《资政新篇》,其中有一部分劝天王设立“新闻馆”,并在各省任命品行好的人做“新闻官”,职务要独立,别的官儿不能管他。他这个建议,很有眼光,他所以有这种眼光,乃是因为在他家里有几个洋鬼子传教士替他打派司。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中国人很觉得没面子,连小日本都打不过。大家研究打不过的原因是:中国太落伍了,在新世界中完全跟不上时代。要跟得上时代的法子,一定要宣传新思想,工具就是办报。在当时,北京维新派官绅像文廷式等,办了一家“强学会书局”,出版了一种《中外纪闻》的报纸,也叫做《中外公报》。这份报纸的最早赞助人,就是后来中华民国第一任想当皇帝的大总统袁世凯,他捐了五百块钱做基金。五百块钱在那时候,没有能力买印刷机,所以报纸是用木板刻的,每天出一张,内容以社论为主,新闻反倒次要。主持这个报纸的实际人物,就是大名鼎鼎的梁启超。
这个报,可说是有史以来,中国民间的第一份像样的报。
当时的中国人,根本没有订报的观念。所以这份《中外纪闻》,也不敢公开发行。它印了三千份,拜托并且买通送《京报》的报僮,每天随着《京报》,“分送诸官宅”。可是,当时大家弄不清这份报是怎么一回子事,老是疑心有什么阴谋送上门来。所以,即使白送,有人也不敢收。弄得报僮们也害怕了,觉得这个报一定不是什么好报,为了怕连累,最后也拒绝代送了。
《中外纪闻》发行了半年,正巧当时御史老爷杨崇伊攻击这个报,说它“诽议朝政”,请下令封它。于是皇帝就下令查封,并且把文廷式赶回家乡去,还说永远不再用他当官了。
《中外纪闻》被封门后,维新派的书局也被没收、改组,变成了“官书局”,由孙家鼐主持,正式出版一种官报,这可说是中国最正式的官报,大名叫《官书局报》。用黄土纸做封面,长九寸,宽五寸,内容除了也有“上谕”和“奏折”一类的东西外,还有一些世界新知识的翻译。这个报纸为了怕当政者不满意,特别声明凡是批评政治的和人物的文章,都不能登。虽然这个报如此委曲求全,可是到了“戊戌政变”发生,西太后还是把它看做传播新知识的眼中钉,还是停刊了。
西太后虽然不许别人办报,可是她却不得不承认,报纸这件东西也有它的好处。所以,在八国联军以后,她也想办报了。(甲午战争那一次,被日本一个国家打败,中国人气得想办报;这回八国联军,一次被八个国家打败,中国人当然更气得想办报了!)
西太后办的报叫《政治官报》(后来改名叫《内阁官报》),这个报,还是杂志的形式,不过里面的花样多了:“上谕”“奏折”“电报”“法制章程”“条约合同”“外事”“广告”等,都是基本内容。它的宗旨是:“凡私家论说及风闻不实之事,一概不录。”显然是针对以前《中外纪闻》里“社论”而发的。这个《政治官报》只是要报导政治,并不是要谈政治,所以要议论的,免啦!
专制政府不欢迎办报,可是爱好自由的人却要办。他们办报,找到了一个好地方,就是租界。租界是专制政府管不到的地方,是大城里面一些由洋鬼子管辖的地区。专制政府欺负自己人很拿手,可是欺负老外却不行,手反被拿,只好同意洋鬼子在中国大城里划分势力范围,割据称雄。洋鬼子有新闻自由的传统,欢迎办报,中国知识分子就在租界大办特办起来,其中最有名的,是《苏报》。
《苏报》是章炳麟(太炎)、蔡元培、邹容这些老少革命党办的报,他们在上海租界里攻击专制政府,骂清朝皇帝是“小丑”等等,愈骂愈高兴。骂得专制政府吃不消了,密电这个地区的封疆大吏说:
沪上各报内,苏报近更狂吠,愈无忌惮,着即拿办。转饬密派干役,将单开各要犯分别严拿,务获禀办,毋稍泄漏疏虞,致被兔脱。
专制政府虽然大喊拿人,可是不得洋鬼子同意,拿不进去。专制政府于是跟洋鬼子打商量,洋鬼子也买几分账,但一看专制政府的严刑峻法,却不能赞同。原来专制政府“宽大”得没有“出版法”,只有“造妖书妖言”“大逆不道”等的罪名,要用这些法律办人,就如意算盘如下:
章炳麟作訄书并革命军序,又有驳康有为之一书,污蔑朝廷,形同悖逆;邹容作革命军一书,谋为不轨,更为大逆不道。彼二人者,同恶相济,厥罪唯均,实为本国律法所不容,亦为各国公法所不恕。查律载:不利于国谋危社稷为反,不利于君谋危宗庙为大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又律载:谋背本国潜从他国为叛;共谋者,不分首从,皆斩。又律载:妄布邪言、书写张贴、煽惑人心,为首者斩立决,为从者绞监候。如邹容、章炳麟照律治罪,皆当处决。今逢万寿开科,广布皇仁,援照拟减,定为永远监禁,以杜乱萌而靖人心。俾租界一群不逞之徒,知所警惕,而不敢为匪,中外幸甚。
这下子把老外给吓坏了,老外没想到“礼义之邦”的法律竟这样野蛮。照专制政府的法律,要“凌迟处死”,就是一刀一刀剐死,幸亏统治者过生日,优待,改为“永远监禁”,就是无期徒刑。这样重的刑,洋鬼子是看不过去的。所以,洋鬼子只肯抓人,要办人、要审人、要关人,都行,可是都得由他们代办,拒绝引渡。私下里,他们还通知章炳麟等人:“赶快跑!”
章炳麟是书呆子,不肯跑,被抓去了;邹容跑了,可是忍不住吴敬恒(稚晖)挖苦他的风凉话,自行投案,也关到牢里。小型文字狱判下来,章炳麟三年,邹容两年。邹容年纪轻,黑狱亡鬼,受不住气,结果死在牢里,呜呼二十岁,时间是1903。
专制政府开始有“出版法”,包括《大清印刷物专律》(1906)、《报章应守规则》(1906)、《大清报律》(1907)。这些出版法除了采取“预审制”以外,其他倒也宽大。例如要想办报,不论张三李四,只要
一、年满20岁以上之本国人。
二、无精神病者。
三、未经处监禁以上之刑者。
就可以在发行二十天以前,向衙门一呈报,缴点保证金,开始言论。绝不会借口报纸太多了,不许你登记。专制政府许你办了,他来封;绝不会根本就不许你办。
中华民国成立,内务部(内政部)的大官人忽发雅兴,拟订了《暂行报律》三条。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立刻发布《令内政部取消暂行报律文》,予以痛斥:
昨据上海报界俱进会及各报馆电称:接内务部电,详定暂行报律三章,报界全体万难承认,请转饬部知照等语。案言论自由,各国宪法所重,善从恶改,古人以为常师,自非专制淫威,从无过事摧抑者。该部所布,暂行报律,虽出补偏救弊之苦心,实昧先后缓急之要序。使议者疑满清钳制舆论之恶政复见于今,甚无谓也!
这是一篇划时代的文献,它告诉中国人,现在是自由民主的时代了,“满清钳制舆论之恶政”,已经不会也不该“复见于今”了。这一天是中华民国元年三月九号,这是一个伟大的日子,每一个孙中山的信徒,都该想到在这日子里的这个启示。
这篇文献发布后两年零二十四天,袁世凯公布了《报纸条例》,取消了“预审制”。从此,中国的报纸在不断的种种法律夹道吆喝中活下去,它们历经了袁世凯《出版法》(1914)、《管理新闻营业条例》(1925)、《出版条例原则》(1929)、《出版法》(1930)……虽然任重道远,可是总还混得活。直到“报阀”出来,天下一统为止。
回忆中国的报纸史,真叫人发思古之幽情,令人怀念那些脱法而出或逍遥法外的“老祖宗报”。
前面谈的中国报纸,不外是两类,一类是老百姓办的,一类是做官的办的。在这两类之外,还有一种报纸(就是杂志),是外国人为中国人办的,也很重要。最早的有1815年(中华民国前九十七年)出版的《察世俗每月统计传》,这是一个怪名字。其实它的英文名字的意思,就是“中国每月杂志”。这个报每月出版一次,内容有宗教、科学、历史、地理、商业等等。五花八门,名堂很多。这个报是洋鬼子传教士和中国基督徒梁发等人办的,梁发可说是中国有史以来正式厕身报界的第一人。这个报,一直办了六年半,到1821年才停止。
现在我们所看的报纸,都是前面这些“老祖宗报”以后的产品,所以只是一些“小孙子报”。这些“小孙子报”的最大特色,就是它的版面变大了,大得像一张报,而不再像一本杂志。现在如果你有机会,看到“老祖宗报”的时候,你绝对不会以为那原来是一份报,你一定以为那是一本杂志,其实那才是报——道道地地原原本本的报,你可别认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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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兆——来头可不小
中国人几千年来有一个大传说,人人都信。
这个传说就是:凡是有点名儿的人物,他妈妈生他的时候,都不简单。
所谓不简单,是他妈妈生他的时候,他的家人总要碰到些怪事,或是看到些怪光、或是听到些怪声怪调、或是做些怪梦……总之非常那个。
所以大人物,生起来皆吓人倒怪。
可是,中国人并不说这些事情怪,他们说这是“祥瑞”,祥瑞就是“可喜可贺的征兆”。
每个大人物生时都有“可喜可贺的征兆”,这叫“生有异禀”。
所以,按照这种说法,一个人到世界上来,若来得稀松平常,那就前生注定没发展。
所以,你看到这里,应该赶紧把这本书放下,快到厨房去,问问你妈,你生下来的时候,她跟你老子有没有碰到些怪事?看到些怪光?听到些怪声怪调?或是做了些怪梦?
如果她说没有,你千万拜托她仔细想想看,如果实在一点也没有印象,那你就糟啦!你这辈子,休想成大人物啦!
你若不服气,请看下面的一些传说:
老子——传说他老先生生的时候,是骑着一头白色的鹿到妈妈肚里的。
孟夫子——他妈妈生他,梦神人攀龙凤,自泰山来。邻居看到五色云,罩住孟家。
萧何——他妈妈生他,是“感昴星之精”。
张良——他妈妈生他,是“感弧星之精”。
樊哙——他妈妈生他,是“感狼星之精”。
程咸——他妈妈生他以前,梦到“白头公”拿药给她吃,并且说:“服此当生贵子。”于是她吃了,就有了孕。
刘元海——他妈妈生他以前,梦到两条大鱼,后来鱼变成人,给她一包东西,说吃了以后,可以生贵子。于是她吃了,怀胎十三个月,才生刘元海。
徐陵——他妈妈生他以前,梦到有五个颜色的云彩,化成凤,站在她左边肩膀上,于是就有了孕。
梁昉——他妈妈生他以前,梦到五个颜色的彩旗子,旗子四角挂了铃,一个铃掉在她怀里,于是就有了孕。
李白——他妈妈梦到“长庚星”跑到怀里来。
刘济——刚生下来,老妈看到一条“黑气勃勃”的大蛇,后来就变成他。
杨大年——他妈妈梦到是仙人托生,结果生下一条小鹤,再变成他。
刘法——他妈妈生他时候,蚊帐掉下来了,出现一条大蛇,他出生后,再找大蛇,只剩下蛇皮了。
岳飞——他生的时候,屋里飞来一只大鹏鸟,所以他的名,就叫“岳飞”;他的字,就叫“鹏举”。
文天祥——他生的时候,他的爸爸(这回不是妈)梦到文天祥乘着紫云而下,所以他的名字,就叫“云孙”。
张居正——他妈妈梦到青衣童子绕床,因而怀孕。
郑成功——他生的时候,他妈妈梦到在岸上看大鱼,一船冲上来,冲到肚子里。
曾国藩——他生的时候,他的曾祖父(这回不是爸)梦到一条“神虬”从天空下来,全身发金光。
上面随便举的例子,都是跟历史上的大人物有关的“征兆”,你看了,一定觉得很奇怪了。可是,更妙的还在后头。历史上,比上面这些大人物更显赫的人物,是皇帝,关于皇帝的征兆,也就更多。据说所谓皇帝,是上天的儿子,是“天子”。既然所谓天子,来头应该更大,现在我们就来看看一些天子的来头吧:
夏朝第一个皇帝生的时候,郊外有青龙。
商朝祖先的妈妈在野外洗澡时候,正巧有一只鸟下蛋,她捡来吃了,就有了孕。
周朝祖先的妈妈在野外玩(好像他们的妈妈都喜欢在野外玩),看到一个巨人的脚印,她在脚印上踩了一下,就觉得有孕了。后来生了儿子,她认为不吉祥,就把儿子丢在路上。可是,路上马走过来、牛走过来,都躲开这个儿子,不敢碰到他;于是这个妈妈又把儿子带到树林里,放在一条结了冰的河上,可是这时候,有鸟飞过来,用翅膀遮盖这个儿子。天意已明,这个妈妈感到她的儿子不简单了,就把他抱回家里来。
周朝的武王建国的时候,有白颜色的鱼,跳到武王的船里面;又有红颜色的乌鸦,表示“祥瑞”。
秦朝祖先的妈妈在织布的时候,有鸟下了蛋,她捡来吃了,就有了孕。
汉朝高祖刘邦的妈妈,常常在野外的大湖边睡觉,梦到神仙。一天,她的丈夫去看她,却看到有龙趴在她上面,她就有了孕,生出汉高祖来。汉高祖长大后,喝酒后睡觉,有人看到他上面有龙(龙是“天子”的象征)。
后汉光武帝刘秀生的时候,有满屋子红光。那一年县界长出嘉禾,一茎九穗。所以起名“秀”。
三国魏文帝曹丕(曹操的儿子)生的时候,有云气青色,圜如车盖,整天罩在他头上。
晋朝元帝生的时候,“有神光之异,一室尽明。”
南北朝宋武帝刘裕生的时候,有神光照亮房子,甘露下降。
南北朝梁武帝萧衍,他妈妈梦到抱住太阳,不久就怀孕生他。他一出生,右手就有个“武”字。
南北朝北魏道武帝拓跋珪,他妈妈生他时,梦到太阳从屋里出来;生的当天晚上,天上发亮光。
南北朝北齐文宣帝高洋,他妈妈怀他的时候,每天晚上有红光照进屋里来。
南北朝北周文帝宇文泰,他妈妈怀他的时候,梦到抱他升天,可是没升完,就醒了。醒后把梦告诉了老公,老公高兴说:“虽不至天,贵亦极矣!”生的时候,有黑气如盖,下覆其身。他背上有黑子,黑子且成图案,像条蟠龙。他脸上又有紫光,叫人看了心里发毛。
隋朝文帝杨坚,他妈妈生他的时候,一屋子紫气。来了个尼姑,说这小家伙不简单,帮忙照顾。他妈妈抱他,忽然看见他头上生出角来,浑身长出鳞片,吓得把他掉在地上,尼姑跑进来,说,小朋友给吓到了,将来他得天下要晚一点了(他得天下时,已四十八岁)。他手上有个“王”字,但不知道在哪一手。
唐朝太宗李世民生的时候,有两条龙在房门外玩,连玩三天。李世民四岁的时候,有个书生说会看相,看了李世民,说有天子相。唐高祖怕泄露,要杀这书生,可是书生忽然不见了。
五代后梁太祖朱全忠,他生的那天晚上,家里有红气上升,邻居跑来叫说:你们朱家着火了。他小时候,家里很穷,妈妈带他住在老刘家。刘家老太太告诉家人说:“朱三那小孩子不是常人,你们可要对他好啊!”人家问凭什么?老太太说:“我看过他的睡相,睡的是一条红色的蛇。”
五代后唐武宗李克用,他妈妈怀胎十三个月,生的时候难产。大家跑去买药,碰到一位“神叟”。这位神老头说:“巫医帮不上忙的。赶快回家,大家要全副武装,骑马敲鼓,环绕李家三圈才成。”于是照办,果然生产不难了,“红光烛室,白气充庭,井水暴溢”的情形下,李克用出世。后来李克用搂着妓女睡大觉,有人要行刺他,走到床前,看到床上一团烈火,吓跑了。李克用的第二代,后唐庄宗李存勖,也来路不凡。他妈妈怀他的时候常梦神人黑衣拥扇夹侍左右。”生的那天,有紫气从窗户冒出来。
五代后晋高祖“儿皇帝”石敬瑭,他妈妈生他的时候,“有白气充庭”。
五代后周太祖郭威,他妈妈生他的时候,“赤光照室,有声如炉炭之裂,星火四迸。”
宋朝太祖赵匡胤,也照有红光不误,他妈妈生他的时候,“赤光绕室,异香经宿不散。体有金色,三日不变。”
元朝祖先的妈妈守寡的时候,梦到一道白光,从天而降,化为金色神人,走到床前,立刻有孕生子。
元朝太祖铁木真生下来的时候,手握一把血块,像红色的石头。
明朝太祖朱元璋,他妈妈怀他的时候,梦到神送一药丸,放在掌中有光,吃下去,醒了,口里有香气。生的那天,红光满室,夜里光露出来,邻居以为着火了,跑来救。
清朝祖先的妈妈,说是天女下凡,吞了朱果,无夫而孕,生了先祖。先祖生下来就会说话。
以上这些历朝各代的来头不小的神话,都表示了一个幻想的事实,就是“凡是有点名儿的人物,他妈妈生他的时候,都不简单”,都有“祥瑞”。
祥瑞是表示这个人的来头可不小,背后有鬼神撑腰。古人都疑神疑鬼的敬鬼神而不远(孔夫子劝人“敬鬼神而远之”,其实没人敢远),所以一个人一出生,就跟鬼神搭上关系,自然就得天独厚,不由你不另眼看待,不由你不服。
祥瑞外一章是身体上的特征,所谓“圣人皆有异表”。什么“伏羲人身蛇首,神农人身牛首”、什么“黄帝龙颜”、什么“帝喾骈齿”、什么“尧眉八彩”、什么“舜目重瞳”、什么“禹耳三漏”、什么“汤臂三肘”、什么“文王四乳”、什么“武王望羊”、什么汉高祖“左股七十二黑子”、什么三国刘备“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什么司马懿“面正向后,而身不动”、什么晋元帝“白毫生于日角之左”、什么南北朝陈武帝“日角龙颜,垂手过膝”、什么唐高祖“体有三乳”等等等等,鬼话连篇,翻翻古书,就不难碰到。身体上的特征,在古人看来,虽是祥瑞的一种,但一经科学检定,就毫无道理。即以“舜目重瞳”为例,古代名流,重瞳的,帝王级有虞舜、项羽、王莽、吕光、李煜;臣子级有颜回、沈约、鱼俱罗、朱友孜等人。但重瞳是什么?只不过是白内障而已!如果重瞳算是伟人,那么眼科医生整天要被伟人烦死了。
在所有来头不小的鬼话中,最有代表性的例子是孔夫子的征兆。孔夫子的妈妈到野外玩,玩累了,就在野地里睡起来。做了梦,梦到黑帝和她性交。醒来就有孕,生下孔夫子。孔夫子生有全套异象:双龙绕室,五老降庭,长得海口、牛唇、虎掌、龟脊、头像尼丘山,名字就叫孔丘。胸前有“制作定,世符运”六个字。照古史说法,孔夫子是商汤的后人,五帝轮流做,本来该轮到商汤的后人的,可惜孔夫子被早生贵子,生在周朝,水火相冲,时不当令,所以只能为未来的汉朝制作法典——六经,自己不能做皇上,反倒帮了别人做了皇上。孔夫子有帝王之德而无帝王之位,与中国人相见恨早,结果功亏一篑。
中国帝王从汉朝以后捧孔夫子,大家只注意到捧孔夫子的儒家哲学跟统治者结合,却忽略了孔夫子的神性背景跟统治者的串通,而不知道捧“作之师”的孔夫子本人,无异就等于捧“作之君”的统治者自己。巩固孔夫子的地位,就等于巩固统治者自己的地位。
征兆是中国人五千年来的只此一家大传统,当然也是五千年来只此一家的大骗局。它的历史太深了、太远了。深远得变成了一个坚固的骗人公式,大家一提到某某名人,就会公然用公式套他一下,明知是鬼话,可是谁也不敢说破,只要有利,谁也乐得相信,或者教别人相信。你别以为这些是历史了,才不呢,就是这套大哲学,使中华民国袁大总统世凯先生抛弃了总统,想改行当皇帝,为了他相信他自己曾以“五爪大金龙”的正身,睡在过床上。“真龙转世”的大哲学,在上为帝王将相,在下为王元龙李小龙,以至看相摸骨的龙海山人,人人都多少反射到。你老兄一定也有这种传统的荒谬反射,不然的话,你为什么老是在浴室镜子里,偷偷看你“主贵”的那颗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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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动物吃人,人也吃人
你一定看过中国的一部小说《水浒传》,《水浒传》第二十六回是——
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武都头十字坡遇张青
这回里的“母夜叉”是指孙二娘,她开了一家黑店,“……盖些草屋,卖酒维生。实是只等客商过住,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切馅子包馒头。”
在第二十六回里,你又可以看到宋江被强盗抓住后,强盗王矮虎大叫说:“孩儿们,快动手取下这牛子(指宋江)的心肝来,造三份醒酒酸辣汤来!”
在第四十二回里,你又可看到“黑旋风”李逵在杀掉“假黑旋风”李鬼以后,“三升米饭早熟了,只没菜蔬下饭。李逵盛饭来,吃了一口,看着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
这个吃人肉的李逵,早在《水浒传》第四十回里,就吃了人肉了:“只见黑旋风李逵跳起身来,说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晁盖道:‘说得是。’教——‘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掇撺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另一种等于吃人肉的,是用人肉来祭死人。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武松对他哥哥武大郎,“将两颗人头供养在灵前”;第六十七回“将史文恭剖腹剜心,享祭晁盖”等,都属这一类。
上面这些吃人肉的故事,有的原因是经济的(像卖人肉的孙二娘)、有的是饥饿的(像吃李鬼的李逵)、有的是嗜好的(像要吃宋江肉的王矮虎)、有的是仇恨的(像以人头祭死人)。吃人肉的原因,各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人不但吃动物的肉,还要吃人的肉;不但动物吃人,人也吃人。
吃人肉的事,经济的和饥饿的两种原因,本来很接近。以汉朝为例,单就《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里,我们就可看到这些吓人的纪录:
一、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人相食,死者过半。”
二、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六月——“关中大饥……人相食。”
三、汉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
四、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河南……父子相食。”
五、汉武帝鼎元三年(公元前114)——““关东郡国十余,饥,人相食。”
六、汉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
七、汉元帝初元二年(公元前47)——“琅琊郡人相食。”
八、汉成帝永始二年(公元前15)——“梁国平原郡……人相食。”
九、汉王莽天凤元年(公元14)——“缘边大饥,人相食。”
十、汉王莽地皇三年(公元22)——“关东,人相食。”
十一、汉王莽时——“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
十二、汉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民饥饿,相食。”
十三、汉光武帝建武二年(公元26)——“三辅大饥,人相食。”
十四、汉安帝永初二年(公元108)——“州郡大饥……人相食。”
十五、汉安帝永初三年(公元109)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
十六、汉安帝永初三年(公元109)十二月——“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
十七、汉桓帝元嘉元年(公元151)——“任城梁国饥,民相食。”
十八、汉桓帝永寿元年(公元155)——“司隶冀州饥,人相食。”
十九、汉灵帝建宁三年(公元170)——“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二十、汉献帝兴平元年(公元194)——“人相食啖。”
二一、汉献帝建安二年(公元197)——“江淮间民相食。”
上面随手所举的例子,都是中国人吃人的历史。这些残忍现象的发生,主要的原因是荒年。还有一些人为的因素,最明显的,就是战争。
唐朝“安史之乱”,张巡、许远的部队,被安禄山的军队包围在睢阳。后来因为被包围得太久了,东西都吃光了,战马、老鼠、麻雀等等都吃光了。于是大家互相换小孩子来吃(不忍吃自己的,所以互换)。小孩子吃光了,张巡竟把他的姨太太杀掉,他对守城的军人说:“你们为国家拼命,好久没东西吃,可是你们仍旧忠贞。我自己的身体不能给你们吃,岂能可惜一个女人吗?”于是,从吃张巡的姨太太开始,大家又拼命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又吃男人。全睢阳城一共有六万人,最后被安禄山攻破的时候,只剩下几百人了。(张巡这种杀亲人吃亲人的做法,当然很有问题,因为守城的目的是抵抗“没人性的”叛军。但是自己竟连老婆都吃掉,所谓人性,又在哪里?)
又如唐朝僖宗的时候(公元886),杨行密围住广陵城(现在的扬州),一围就是半年。城里的人都饿得吃不消了。军队公开抓人来卖,捆起来,像杀猪一样的杀人吃肉。这又是一个残忍的例子。
像这一类的例子,还多着呢!
唐朝昭宗天复二年(公元902),凤翔城被朱全忠所围,城里公开卖起人肉来。人肉的价钱不如狗肉,狗肉每斤五百钱,人肉每斤只一百钱。
宋朝高宗绍兴三年(公元1133),杭州也有吃人肉的场面,同时还有了称呼:瘦的男女叫“饶把火”;女孩子叫“下羹羊”,小朋友叫“和骨烂”,这些被吃的人,统一被称做“两脚羊”。
清朝仁宗嘉庆六年(公元1801),四川人罗思举的部队缺粮,于是开始吃俘虏,一共吃了三千五百多人!
上面最后一个例子是指吃敌人的肉。在历史上,这种情形也很多。春秋、战国时候,早就有这类事实。战国时候,中山君对于私通外国的臣子,就要吃他的肉,还要一个人独吞,不分给别人。
汉朝王莽被杀,几十个人抢着吃他。
梁朝侯景死了,身体也被老百姓分吃。侯景的参谋王伟,也被公开烹掉,再被老百姓分着吃了。
隋朝炀帝把叛臣斛斯政烹死,把肉分给百官吃。
隋朝关西地方的薛仁杲,恨庾立不肯投降,把庾立放在火上割掉,肉分给军人吃(庾立是文学家庾信的儿子)。
隋朝的张金祢本在河北作乱,被官兵抓住,把他绑在架子上,由他的仇人吃掉。
唐朝武则天时候,一个凶狠的官吏来俊臣被斩,他的仇人争着吃光他的肉。
唐朝玄宗时候,宰相杨国忠(娇滴滴的杨贵妃的哥哥)被军人杀掉,因为大家恨他,所以给吃掉了。
后晋时候,张彦泽被处死,老百姓抢着喝他的脑髓,又把他的肉吃光。
元朝世祖时候,一个叫阿合马的讨厌鬼被杀,当地军民高兴极了,大家分他的肉,全部吃光。
明朝武宗时候的太监刘瑾(京剧中《法门寺》的主角),被杀的时候,老百姓恨他已极,竟花钱买他的肉来吃。
这些都是因仇恨而吃人肉的例子。
还有一种是嗜好性的,这些都是极残忍的坏蛋。例如唐朝的大盗朱粲,就是个吃人精。他专门烹吃小孩子,也吃女人。他竟说:“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他的感觉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就是人的肉!
还有一个吃人精,是五代时候的赵思绾。他最喜欢人肝,还喜欢用酒吞人胆。他迷信吃人胆可以使自己胆子大,他说:“吞此千枚,则胆无敌矣!”
这一类的吃人精,历史上还有很多很多。最残忍的是元朝时候的“淮右军”。这种军队最喜欢吃人。他们的吃法是把人捆在铁架子上生烤,有的用开水来烫熟。残忍的程度,真没法写出来。
除了上面各种吃人肉的情形外,另有一种特殊的例子,就是为了治病的理由。原来在中国的传统里,有一种迷信,叫做“割股救亲”,就是认为在一个人生病的时候,若想病好,非得吃病人自己亲人的肉不可。这种认为人肉可以治病的迷信,是唐朝开始的。唐朝有一个叫陈藏器的,写了一本医书叫《本草拾遗》,里头指出人肉可以治病。此后慢慢流传的结果,一般傻东东的小百姓也就真的相信起来。在爸爸妈妈公公婆婆生病的时候,就会有孝子孝媳们出来,用刀“割股”(割大腿上的肉),妄想用自己身上的肉,可以对亲人的病有一点儿帮助。他们的用心是好的,可是却是蠢的。
历史上关于割股治病的故事,举不胜举。宋朝就有朱云孙的太太刘氏,她的婆婆第一次生病的时候,由她的丈夫割股;第二次生病的时候,就由她自己割股了。在《宋史》里头,她是“孝妇”。
接着在元朝,也有这一类的例子。《元史》就记载着河南的秦氏姐妹,为了替爸爸治病,姐姐竟凿出自己的脑浆,妹妹也割下大腿的肉。脑浆是用来熬药,大腿肉是用来煮粥,你说这种行为蠢不蠢?
元朝还有割胁肉来为亲人治病的例子。割胁肉的人名叫胡伴侣,为了治爸爸的病,才这样做的。这种行为,还特别得到政府的奖励,你说这种政府蠢不蠢?(当时政府的奖励,除了荣誉奖以外,还给绢五匹,羊二头,田一顷。)
割股的行为,虽然动机是“孝”,但是跟中国传统的“孝”的观念比起来,却是冲突的。中国传统的“孝”的观念是:一个人的身体、头发、皮肤,都是爸爸妈妈传给他的,他不能也不敢毁了它们。这种行为的最有名代表人是曾参(曾子)。曾子临死以前,还战战兢兢的把自己全身检查了一番,发现没短少什么、没毁坏什么,才觉得对得起自己的爸爸妈妈,才放心的死去。还有一个例子是三国时候的一个将军,传说他在作战时候,眼睛被一支箭射中了,他赶快一拔,眼珠子都被拔了出来。他当时大叫说:“身体是爸爸妈妈给的,不能丢掉,所以这颗眼珠子,我把它吃到肚里去!”说着,就吃下去了。
既然传统的“孝”的标准是不敢毁伤身体,“割股”的行为,当然是和这标准冲突的,所以这种行为,一方面可说是“孝”,一方面又可说是“不孝”。于是政府的处境便感到很困难。公元1270年,元朝政府想出了一条法律,决定“今后遇有割股之人,虽不在禁限,亦不须旌赏”。这意思很明白,政府是决定既不阻止,也不奖励了。
到了明朝、清朝,也沿着元朝,订了很类似的法律,但是实行得并不彻底。政府有时候,还是要对这些愚蠢的孝子们“加恩准其旌表”——政府还是忍不住要鼓励!
上面这种割股的例子,有的不仅限于为亲人治病,有的竟还有政治作用在内,因而间接影响了历史。春秋时候,晋文公在外面逃亡,他的大臣介之推,就割过大腿上的肉,给晋文公吃。另一个最富有政治作用的例子,是清朝的西太后。西太后就是慈禧太后,她虽是咸丰皇帝的老婆,但不是大老婆,大老婆是慈安太后。传说咸丰皇帝临死前,怕慈安被慈禧欺负,特别给慈安一个密令,内容说如果慈禧欺负人,就可以把她宰掉。咸丰皇帝死后,慈禧对慈安非常尊敬,目的就是要骗慈安,使慈安毁掉那个密令。有一天慈安病了,慈禧竟在胳膊上割下一块肉来熬药,送给慈安吃。慈安很感动,认为慈禧简直是她的亲姐妹,对亲姐妹还要密令干嘛?决定把密令烧掉。谁想到慈安把密令一烧,慈禧再也不买她的账了,再也不听话了。后来传说慈安的暴毙,还是被慈禧下毒的。说来说去,这一切,都是当时吃人肉惹来的麻烦。
总之,吃人肉,不管是什么理由,都是一件荒唐的事情,真没想到这种荒唐的事情,竟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那么多的血淋淋的记录。现在人唱《满江红》,唱到“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竟然洋洋自得,大概是传统老毛病的发作吧?不然的话,怎么这样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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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喝也不行,不喝也不行
清朝乾隆皇帝的时候,主编《四库全书》的大文人纪昀(晓岚),是一个大幽默家。他长得很怪:大秃头、大鼻子、大耳朵、一对三角眼睛、两行细眉毛——好像隔壁那少奶奶一样。有一次,一个大富翁造了一幢大房子,听说纪昀很有名气,特地请他为这幢大房子起个名字。纪昀打听出来这个大富翁本是铁匠出身,后来发了财,十足一个暴发户,暴发户附庸风雅,他认为是可笑的。于是,他提起毛笔,为这幢房子起了一个名儿——“酉斋”。
大富翁欢天喜地的,把这两个字捧回家去,见人就说:“这是纪大学士给我写的!”可是,一当别人问起“酉”斋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大富翁就愣住了,他怎么猜也猜不出什么意思;他偷偷查《康熙字典》,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他问别人,别人也直摇头,人人都纳闷,大富翁更纳闷,他不知道纪大学士搞什么鬼。
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他望着这个“酉”字发呆,最后一狠心一跺脚,决定去找纪大学士。
纪大学士一看大富翁来,笑起来了。等到大富翁开口,问起这个“酉”字,他笑得更厉害了。他说:“这个‘酉’字,有两个意义,都是字典里查不出来的:
第一个意义要直着看——酉——这好像是打‘铁’用的铁砧;
第二个意义要横着看——酉——这好像是打‘铁’用的风箱。
这两个意义都符合你是铁匠出身,所以这个‘酉’字,正好用来叫你这幢房子!”
这个故事主要建筑在一个“酉”字上面,这个酉字在古字里写做——(wjm_tcy注:西周金文“酉”)本来的意义是酿酒的器具,下面是个缸,缸里有原料,缸外头有个盖和搅动器,这就是今天的“酉”字,也就是“酒”字在没进“文字美容院”以前的老模样。
但是,酒这个东西,跟许多可爱的老公公一样,愈老愈有味道,所谓“陈年老酒”,愈喝愈香。陈年老酒从酒窖里搬出来,上面一层灰,所以在小篆里,把陈年老酒写做——(wjm_tcy注:西周金文“酋”)就是今天的“酋”字。后来这字慢慢抽象化,慢慢把管酒的官(烟酒公卖局局长)也叫做“酋”(“大酋”)了!
慢慢的,这个“酋”字又开始变,因为人人都爱喝酒,三杯下肚,酒意方浓,一看瓶里,酒没有了,于是着急了,于是开始找酒。你也找,我也找,最后找到一个能够拿酒给大家过瘾的人,于是你高兴了,我也高兴了,大家都说这个人好,这个人可爱,在我们需要酒的时候他够意思,能够帮我们,我们欢迎他,干脆拥护他做“总统”——不对,那时候没有总统;拥护他做“皇帝”,也不对,那时候没有“皇帝”;拥护他做“领袖”,更不对,那时候还没有领袖这个词儿,他 们拥护他做的是——“酋”长!
拥护这个人要举双手赞成,所以要——(wjm_tcy注:西周金文“尊”字)这个字,表示两个手在推举“酋”。可是举呀举的,左面的手举累了,所以放了下来,变成了——(wjm_tcy注:战国金文“尊”字)这就是我们现在的“尊”字。我们平常说“尊长”、“尊师”,事实上,“尊”的并不是那个“长”、那个“师”,而是那个“尊”字上头的酒坛子。
所以,如果有人说他“尊”敬你,为了保险起见,你最好问问他妈妈,他是不是爱喝酒,如果他不爱喝酒,那他才真是值得你“尊”敬的;当然啦,在你“尊”敬他以前,他也该问问你妈妈,你是不是酒鬼。
因为“酉”这个字这么可爱,所以很多高贵的词儿,都跟它扯上了裙带关系,例如:
至尊——皇帝。
祭酒——大学校长、教育部长。
这两个词儿比起来,“祭酒”比“至尊”事实上还来得神气。在宋朝的时候,“祭酒”(大学校长)可以跟皇帝面对面的瞪着眼睛,一点都没有马屁相。
在民国初年,“祭酒”(教育总长)蔡元培,当“皇帝”袁大总统世凯去看他的时候,他只在会客室接见袁大胖子,不许他乱“巡视”;聊天完了,大胖子要走了,他只送大胖子到会客室门口,绝不肯多走一步,更不会在大门口送往迎来拍马屁了。
所以,“祭酒”比“至尊”来得神气。换句话说,如果有一个“祭酒”,居然对“至尊”或“大官”干送往迎来拍马屁的丑态,他就没有上一代人有骨头。
“酒”字的历史既然这么久,喝酒的人既然这么多,所以,在历史上,酒所占的重要地位、所发生的微妙影响,自然也就多得不得了。
酒在历史上最早也是最大的作用,是它一开始就弄亡了两个朝代。中国夏朝最后的皇帝叫姒桀(姒是他的姓,桀是他的名),据说他后来造了一个大池子,全装满了酒,叫做“酒池”,整天喝呀喝的,结果把国家喝丢了;还有一个商朝的,也是最后一个皇帝,叫子受(子是他的姓,受是他的名,他又叫纣,一般人叫他商纣),据说后来他也造了一个大池子,全装满了酒,也叫做“酒池”,也整天喝呀喝的,结果也把国家喝丢了。
夏桀和商纣的故事,本来不必轻于相信,因为很可能是他们的敌人编造的。但是故事的一种作用,都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喝酒过度的害处。
夏朝的第一个皇帝是传说中治水的夏禹。夏禹有一次喝了仪狄做的好酒,非常喜欢喝,可是他忍住了。不但忍住不再喝,并把仪狄赶跑了(因为仪狄在,他又要做好酒)。夏禹戒酒以后,很感慨的说:“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但他绝没想到,他自己的后世就是一个个的酒鬼。夏朝的第三任皇帝叫太康,就因为“甘酒嗜音”(喜欢酒和披头音乐),惹了大祸,最后到了夏桀,就闹出传说中的“酒池肉林”来,因而亡国。
由于一开始,酒就在中国历史上闯了大祸,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不少警告喝酒的文献。文献中最有名的就是《酒诰》,就是劝人戒酒的文章。
尽管劝来劝去,古代人还是喜欢喝酒,喝酒如故。
古代人喜欢喝酒,所以喝酒的名堂也最多,喝酒的家伙比现代人还丰富。以商朝而论,当时光是酒杯和装酒的,就有许许多多花样。要说,也说不清楚,你还是看看图吧,或者到博物院去看看真家伙。(图略)
这张图里,“尊”是装酒的容器,“禁”是放酒的柜,“勺”是盛酒的大匙子,“爵”“角”“盉”“斝”是把酒弄热的工具。你看古人这些喝酒的道具多多!
在历史上,喝酒是一种普遍的习惯,也是一种社交和礼节,这种风气,一直演变到今天。但是在喝法上面,许多地方已经不相同了。古人喝酒,很讲究礼节,不能乱喝或乱不喝。该喝的时候,不喝也不行;不该喝的时候,要喝也不行,像汉朝高祖刚当皇帝的时候,他的大臣们以为大家打天下有功,拼命在朝廷上喝酒、争功。结果,有一个叫叔孙通的出来,劝汉高祖制订一套规矩,不准大家乱喝酒。最后规矩订了出来,大家就不敢乱来了。后来汉高祖死了,皇后有了权,皇后姓吕,吕家的人都挤到朝廷里来。在历史上,这叫“外戚当权”(外戚是外面的亲戚,是吕后那一边女家的亲戚)。当时大臣许多都反对外戚,总想找机会干掉他们,正巧有一天,吕后请客,派一个叫刘章的做“酒史”(就是主持喝酒的人)。刘章就是反对外戚的大将,他乘机说:“我是军人,我为了维持秩序,请求皇后准许我用军法来对付不守酒礼的人。”吕后答应了。于是大家喝酒。喝到一半,一个外戚喝醉了,发起酒疯来,跑出去了,刘章真的军法从事,立刻拔出宝剑,把这外戚杀了。从这件事开始,一套铲除外戚的计划立刻行动了,最后刘家的天下保全了,吕家的外戚都吃不开了。
这个故事,不但证明了古代人爱喝酒,并且非常考究“酒礼”。喝酒失礼,是一件很严重的事,严重得要引发一次政变。
三国时候,有一次吴国的孙权请客,大家拼命喝喝喝。最后孙权亲自来敬酒,到了虞翻面前,虞翻翻在地上,装得醉得不能再喝了。等孙权走过去,虞翻又翻起来,表示没醉。孙权一回头,看到了,气起来,拔剑就要杀他。这时,一个叫刘基的,赶忙跑过来,一把抱住孙权,说:“大家都喝了这么多酒,即使虞翻有罪,你也不能杀他。你杀了他,你怎么对外面解释?何况天下都说你度量大、能容人,你这么一杀,什么都完了!”于是,孙权才算了,虞翻才算为了喝酒失礼,保住颗脑袋。
像这种因为喝酒而出的麻烦,历史上还多着呢!
晋朝时候,有一天,王导王敦兄弟到王恺家里去吃饭。王恺是一个有名的凶煞神。他的习惯是拼命叫漂亮女人劝你喝酒,你喝不光,他就怪那个陪酒的女人,就要把她杀掉。当时王导怕陪酒的女人被杀,只有拼命喝酒;可是王敦却不买账,你要杀女人,就让你去杀好了!
像这种残忍的“酒”的故事,正说明了我们老祖宗们,正有一些根本不知道人权是什么的暴徒,他们的残忍行为,也正是中华民族的耻辱。在另一方面,这个故事也又一次显示了古人对喝酒时“不喝也不行”的心理,你看他们多爱酒!
有的古人爱酒,甚至为酒闹出了战争。楚国在古代是大国,有一次,向各国要酒。赵国为了不给酒,竟闹得自己的京城被围。这种小题大做的例子,虽然可笑,也反证了古人多爱酒。
最有名的酒鬼,该是晋朝的刘伶。刘伶是晋朝的大名士,整天喝酒,然后光着屁股乱跑。有一天,他的太太把酒杯藏起来,要他戒酒。他说好,不过为了表示郑重,我要在神前发誓,你可置五斗酒来敬神。他的太太信以为真,把酒买来了,不料刘伶却在神像面前,叫着说:
天生刘伶,
以酒为名。
一饮一石,
五斗解酲。
妇人之言,
慎莫可听!
于是把敬神的五斗酒也喝光了!
刘伶还有一个杰作,就是一边喝酒一边骑马,后面叫一个人背着锄头跟着他。他的说法是:“死便埋我。”他宁要醉着死,也不要醒着活。
这有一个醉死派是唐朝的傅奕。傅奕向他的医生说:我死了以后,我的墓志铭要这样写——
傅奕,
青山白云人也。
以醉死。
呜呼!
还有一个三国时代的郑泉(孙权的吴国人),临死以前,要求把他尸体埋在做陶器的工厂旁边。他说:“以后我的尸体真成了土,土又可被陶器工厂做成酒壶,那样我多过瘾呵!”
这是中国人爱酒的故事,也是中国人的幽默。
喝酒一件事,本来是一种享受,但是中国人却把它过度礼节化,弄得反倒不自然,反倒逼出些纵酒吐酒的酒鬼。一个攻击酒礼的故事,很有意思:钟毓和钟会兄弟小时候,以为爸爸睡觉了,一起偷酒喝。其实爸爸没睡,正在偷看他们的偷酒表情:钟毓喝酒的时候,“拜而后饮”;钟会呢,却“饮而不拜”。爸爸奇怪了,便起来问理由。钟毓说:“酒以成礼,不敢不拜。”可是钟会却说:“偷本非礼,所以不拜。”
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古人喝酒的手续多麻烦。它不要你先享受,而是要你先磕头!
这个故事的另一说法是,两个小鬼不姓钟,而是孔融的儿子。孔融为直言无隐贡献了生命,在他被杀以前,是思想家兼酒鬼。统治者禁酒的时候,他反对,理由是:
酒之为德,久矣!
天垂酒星之曜;
地列酒泉之郡;
人著旨酒之德:
尧不千钟,无以见太平;
孔非百瓠,无以堪上圣;
高祖非醉斩白蛇,无以畅其灵;
景帝非醉幸唐姬,无以开中兴。
描写酒的伟大,这篇要考第一。孔融让梨,但若不是梨而是酒,你看他会不会让?
历史上,用酒来办事、来避祸的例子也很多。曹参为了怕官吏打扰老百姓,整天喝酒示范,表示我们做官的,只要喝酒就好了,别去找老百姓麻烦;陈平也为了对政事不表示意见,整天喝酒装糊涂。很多人很多人,他们在酒中得到了真理与存在。历史上禁酒的工作都没有成功,也永远不会成功,因为酒——如果喝得好、喝得少、喝得巧,到底是一个不会出卖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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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华夷交响乐
你高兴的时候,除了吃牛肉干以外,是不是还会哼呀哼的,哼个不停?
你不高兴的时候,除了也吃牛肉干以外,是不是也还会哼呀哼的,哼个没完?
你这样,你的老祖宗们也是这样,只是他们吃的,不是牛肉干,而是一块干牛肉。
四只猫,会喵喵叫;四只狗,会汪汪叫;四个人,会喵喵叫也会汪汪叫,可是他们不甘心学猫叫狗叫,他们觉得那样叫太单调。并且,他们发现,他们的喉咙(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叫“声带”)和嘴巴,出声的本领实在很奇妙,它会发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声音,高高低低一串一串的出来。那时候,他们一点也不晓得,这些稀奇古怪的声音,会被后来人类叫做“原始音乐”。他们如果晓得,四人一组,一定毫不需要准备的,就成立四千个“披头歌唱团”!
古代的披头们,他们本来高兴的时候就哼呀哼,不高兴的时候也哼呀哼或呀哼哼的,本来哼得好好的,大家又跳又唱,十分快乐。不料就在这时候,有一些老夫子们出现了,老夫子们听了他们的歌声,皱起眉毛,翘起胡子,表示不满意了。老夫子们给这些自自然然的音乐家戴了一顶可怕的大帽子,叫做“亡国之音”。什么是“亡国之音”呢?“亡国之音”是当时老夫子们眼中的活泼泼的音乐,比如说山歌啦、情歌啦、民间的轻快歌曲啦、令人兴奋的小调啦,都是一般群众喜欢而为老夫子们所反对的。
老夫子们赞成什么呢?老夫子们赞成的歌儿叫做“雅乐”——所谓高“雅”的音“乐”。这种“雅乐”,听起来是死板板的,唱起来是要立正站着的,奏起来是要恭恭敬敬的,听这些所谓“雅乐”,你会静、静、静、静得像井里的水、像睡大觉。老夫子们认为,只有这种严肃的音乐才是音乐,轻轻快快蹦蹦跳跳的音乐不是音乐;只有这种严肃的音乐才是“德音”——所谓有道“德”的声“音”;轻轻快快蹦蹦跳跳的音乐是“溺音”——所谓不道德的声音。当然,你只要有一点思考能力,你就会奇怪,声音怎么会有“道德的”或“不道德的”分别呢?(就好像说:电灯光怎么会发生“道德的”或“不道德的”分别呢?一杯白开水怎么会发生“道德的”或“不道德的”分别呢?)可是老夫子们不管这些,他们也不许年轻人们怀疑这些,反正他们总是不断的抬出“雅乐”“雅乐”“雅——乐”!
老夫子们喜欢“雅乐”,还能从“雅乐”里听出味道,是很玄的事。古代“雅乐”中有一种叫《大韶》的,是大音乐家夔作的。夔和虞舜是“乐教”的开山祖师爷,大大的有名。韶乐传到春秋时代,传到齐国,被孔夫子听到了,孔夫子听得着了迷,迷得竟只有听觉,失掉了味觉,使他“三月不知肉味”。他赞美“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他大叫“尽美矣!又尽善也!”为什么尽善尽美?书上说,因为这种音乐能够上面感动神仙,下面感动鸟兽的缘故!
可是,孔夫子对“雅乐”的起劲,无论如何也影响不了别人。他在鲁国当政,大力从事全国的音乐改革,从事所谓“正乐”的工作,所谓“正乐”,翻成白话,就是使音乐立正的工作。但是,使音乐立正,谈何容易?事实上,立正了半天,一旦齐国将美女加流行歌曲外销到鲁国的时候,鲁国君臣上下,就大有“三月愿知肉味”的香艳感觉了。孔夫子一气,就走了,所有的正乐都“稍息”了。
还有一种比孔夫子更彻底的一派,就是道家和墨家。他们的代表人是老子、庄子和墨子。他们对音乐,根本上就不太领教,“雅乐”也好、俗乐也罢,他们都觉得多此一举,一切声音还是自然最好。自然的声音叫“天籁”。人造的音乐是多余的,甚至是奢侈品,都该滚它的蛋。
另有一种比孔夫子更雄心勃勃的一派,就是梁武帝萧衍的一派。梁武帝萧衍年轻时候是个大军阀,篡了别人的王位。后来忽然迷上佛教,变成婆婆心肠了,他三次舍身到同泰寺,每次都被大臣们给赎出来。他到处盖庙,花了无数的钱,搞得最后以86岁的高年,饿死在南京玄武湖。他迷上佛教的时候,也来过一番“正乐”的工作,不过他使音乐立正的目的,却跟孔夫子不一样,他的雄心是用音乐来讲述佛法、弘扬佛法。至于音乐怎么能够讲述到佛法、弘扬到佛法,那真是玄之又玄,大概只有释迦牟尼晓得了。
总之,老夫子们从他们成为老夫子的时候起,就立大志将音乐五花大绑,加上大道理,成为“乐理”。他们抬出“雅乐”,他们不但自己抬,还要说动皇帝,要皇帝下命令一起抬。所以,历代许多皇帝都拼命的在提倡“雅乐”“雅乐”“雅——乐”,虽然皇帝本人却关在后宫,大听其“雅乐”以外的音乐。(像这种皇帝多得很,先举两个有名的,一个是大名鼎鼎的唐玄宗,他曾有过美人儿杨贵妃的故事,他最喜欢“雅乐”以外的音乐,并且在宫里左面开一个讲习班,右面开一个讲习班,自己聘自己是班主任,亲自来教流行歌曲。当时,有老夫子们看不过去了,特别指摘他,可是唐玄宗不听,但为了表示容夫子之言,不但不生气,反倒给指摘他的老夫子们一些奖品。又一个大名鼎鼎的喜欢“俗乐”的皇帝是清朝的乾隆帝,他曾有过美人儿香妃的故事,他一方面对老夫子们说:“好,你们要恢复古代的‘先王之乐”,我赞成,我支持你们去做!”可是另一方面呢?他自己却跟着小百姓喜欢起民间的“昆曲”来,于是他也像唐玄宗一样的,设了小衙门,叫做“升平署”,“升平”是“歌舞升平”的意思,表示有我做皇帝,天下就太平了,大家还是高高兴兴唱唱歌吧!)
古代皇帝们提倡“雅乐”,并不是真的喜欢“雅乐”,而是因为老夫子们说要提倡,不提倡,表示不敬老、不尊古,面子上过不去,于是就提倡、提倡、提倡。在大叫提倡、提倡、提倡以后,皇帝忽然转过头来,偷偷的问老夫子,到底提倡什么东西呢?老夫子白了白眼睛,轻轻地说:“我们要提倡古代的音乐,那叫做‘先王之乐’!”于是皇帝就说好,我们提倡“先王之乐”,于是你提倡,我也提倡,可是谁也闹不清“先王之乐”到底是一副什么模样的音乐。隋朝的皇帝们提倡了六次,可是还是弄不出一套“雅乐”;宋朝的皇帝们改了六次,可是还是弄不出一套“雅乐”,最后到了清朝的康熙帝,他气起来了,他气得大叫,各朝各代都提倡“雅乐”“雅乐”“雅乐”,可是都“各雅其所雅,而非先王所谓雅也”!他认为过去的皇帝都搞错了,只有他才能搞得对,于是他动员一大批人,花了两年的时间,编了一部大书,叫做《律吕正义》。书编好后,他要天下照着吹吹打打,可是还是没有效果,最后连他自己的子孙都喜欢起“昆曲”来,你说悲哀不悲哀?
为什么“雅乐”会闹到这一个下场呢?
我们来研究研究原因。
音乐这个东西,本来是一种用声音表达基本感情的玩艺儿,它本是一种自自然然的流露,再根据自自然然的流露,加以各种规则(比如高低、长短、强弱,以及一定的起、承、转、合等等)。因为音乐是自自然然的,所以它最能感动人心;因为它能感动人心,所以就有老夫子们想出怪主意,要利用音乐来达成伦理的、政治的目的,于是毛病就出来了。
老夫子们想建造一个他们眼中的安定社会,但他们不知道,要想社会安定,需要有很多很多疏导的因素才行。不知道如何疏导,只会一味加以硬性规定,是达不到他们的目的的。可是老夫子们不知道,或者说,他们不愿知道。于是,本来活泼泼的音乐,竟被老夫子们用来做冷冰冰的教育工具了。例如弹琴,弹琴本是快快乐乐的事,可是老夫子们却来了一番大道理,说什么“琴者,禁也!禁邪念也!”这么一规定、一解释,把活生生的音乐立刻弄得阴森森起来;把本来轻松的感情立刻吓得紧张起来。古代的教育理想是“六艺”的教育,六艺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可见古人是重视音乐教育的,不像现代只把音乐当做“副”科,当做升学考试考都不要考的一科。但是,古人重视“乐”教的目的,却想从音乐训练出一批感情收敛、喜怒不形于色、严肃而又严肃的小国民,要用音乐来灌输大量的体制、道德和迷信。于是,官方的音乐教育最后失败了;真正的音乐还是在民间,在民间自自然然的唱着、活活泼泼的流传着。
中国一些固有的乐器,现在都已经变成了古董,有的在古庙(像台南的孔庙)或博物院(像士林的“故宫博物院”)还可以看到,这里提供一点说明,使你在看到那些古董的时候,多少有一点帮助。
中国的乐器,根据材料的不同,可分八类:
一、金属做的,像“钟”。有的“钟”只是一个挂在那儿,叫“特钟”;有的成群结队叫“编钟”,“编钟”敲起来声音每个不同,有高低变化。
二、石头做的,像“磬”。也和钟一样,有“特”字号的,和“编”字号的。台南的孔庙就可以看到。
三、丝做的,像“琴”。最代表中国人的乐器,它象征着君子和隐士。古人有的一个人弹(像诸葛亮),有的一个人弹一个人听(像伯牙和钟子期。伯牙弹琴,弹山,钟子期知道他在弹山;弹水,钟子期知道他在弹水。后来钟子期死了,伯牙就把琴弦弄断了,他认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知道他的好朋友了。这个故事传下来,成为一个典故:我们把好朋友叫做“知音”。要弹琴,就要弹给知音听,不然,就是“对牛弹琴”)。
四、竹做的,像“箫”。又叫“尺八管”,因为它有一尺八寸长。古代用竹做的乐器很多,横着吹的叫“篪”,直着吹的叫“会箫”、叫“管”、叫“龠”。后来吹得开的,淘汰成两类:直着吹的“箫”和横着吹的“笛”。笛在唐朝以前就叫“横吹”,吹起来可以怪声怪调,所谓“短笛无腔信口吹”。笛本来只有六个孔,没有膜。到隋唐以后,外来的乐器传进来,在风口和音孔中间,另开了一孔,贴上苇膜,这一膜之有无,决定了笛小姐的身价。这个岛上复兴固有文化的人提倡国乐,可是他们造不出一支像样的笛。造出来的每支标准音(pitch)都不标准,比起洋鬼子的“竖笛”(clarinet)来,立刻出尽了洋相。
五、匏做的,像“竽”。齐宣王的时候,吹“竽”的人有三百个,其中有一位南郭先生,根本不会吹,只是挤在中间凑数。后来齐宣王死了,齐湣王做了皇帝,他要听吹竽的人一个个单独表演,吓得南郭先生逃掉了。这个故事,后来形成一句成语,叫做“滥竽充数”。
六、土做的,像“缶”。“缶”本是用来装酒的土器,敲打起来,就算是音乐了。战国时候秦王和赵王在渑池地方喝酒,秦王要赵王敲,赵王敲了;但秦王自己竟不敲。赵国的大臣蔺相如看不过去,一定要求秦王敲,不敲他就拼命,秦王没办法,只好也敲一下。其实“击缶”的声音难听死了,大家却要敲来敲去,真想不开。
七、革做的,像“鼓”。“鼓”的种类很多,有一种叫“腰鼓”。三国时候自由文人祢衡曾打着“腰鼓”指摘曹操,后来变为一出京剧,叫做《击鼓骂曹》。
八、木做的,像“柷”。形状像个方斗,上面宽,下面窄,边上有个洞,把一支柄槌放进去。台南孔庙可以看到。
古代乐器虽然很简陋,就连这些,许多都来自外国(那时候,叫做“胡人”。有些从名称上,就可看得出来。“胡笳”“胡琴”“洋琴”等等,都属于这一类)。有人感到外来的这么多,太没面子,所以硬要说“胡琴”不是胡人的琴,而是“胡胡响”的琴。当然说这种神话的人,中国民族精神考100分,中国民族史吃鸭蛋。在古代,常常有外国的一些小乐器,进到中国,然后风行一时。例如战国到汉朝时候,有一种乐器叫“筑”,很得当时人喜欢。这种乐器有13根弦,演奏时候以左手拨,右手用竹尺来敲。秦始皇就很喜欢这种玩艺,结果荆轲的朋友高渐离利用秦始皇这一嗜好,竟用“筑”来接近他、行刺他,结果没有成功。后来汉朝的高祖得了天下,回到家乡去玩,一边唱他的《大风歌》,一边敲打的,就是这种“筑”。可见当时外国乐器流行的程度。
回顾中国的音乐史,使我们得到的最大教训是:旧式中国的音乐和乐器,在20世纪的新世界里,已经落伍了、落伍了!落伍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老夫子们想利用它,结果没利用成,反倒扼死了它,使它无法得到健康的发展,无法精益求精的进步,无法走上科学化的道路。例如乐器,中国人只会拉拉共鸣箱小得不能再小的胡琴,就发明不出来庞大的钢琴;又如歌谱,中国人从来不懂得什么叫“和声学”“曲式学”或是什么“对位法”。所以,在全世界都走向现代音乐的步伐里,我们实在没办法抱残守缺,妄想像历代皇帝一般的,恢复固有音乐。目前残余的“国乐”,只是不伦不类的用来做“观光表演”和“国乐伴舞”罢了,其实也并不是什么真的国乐。靠恢复国粹食色性也的人,在表演《昭君出塞》的时候,硬给王昭君塞了一具她根本不曾用过的乐器——“琵琶”,好可怜的王昭君啊!她也被盲目的用来“发扬国乐”了!王昭君死而有知,一定手抱琵琶全遮面,暗中叫苦。因为“琵琶”“琵琶”,正是道道地地的外国货呀!
〔附记〕埃及有一种弹弦乐器,叫“诺夫尔”(nofre),是琵琶的老祖宗。诺夫尔传到阿拉伯,传到波斯、大夏,再传到中国。张骞通西域的时候,传来了用琵琶弹的“西洋流行歌曲”,演变到中国出了许多琵琶专家。有姓曾的一家,“父祖子孙兄妹皆称琵琶名手”。唐朝人最迷琵琶,武则天送给东洋鬼子的琵琶,现在还保存在日本,可见当时的流行程度。流行到和尚都不守清规,在庙里大弹特弹;至于《琵琶行》中的怨女,琴瑟不调,琵琶别抱,自然更不在话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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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人愈多愈好
一个男人,只是一个男人,造不出来什么。
一个女人,只是一个女人,也造不出来什么。
一个男人加一个女人,两人一块儿活,造出来的玩艺可就多了,他们可以造出许多小男人和小女人,也造出来所谓的“家”。
从古代到今天,全世界许多国度,都有许多男人和许多女人造了许多家,中国也不例外。但是中国的家,和别人比起来,却实在有点特别——只此一家。中国的家的特别之点,让我们看看:
第一个特点是“爸爸系统”。“爸爸系统”意思就是只算爸爸那一支,算爸爸的爸爸,算爸爸的爸爸的爸爸,算个没完;至于妈妈那一支,算了一两代,就不算了。所以,在中国的家中,爸爸的祖宗愈算愈长,愈长愈好;而妈妈的祖宗,大概只算到外公,外公以外的公,都“见外”了。正因为是“爸爸系统”,做妈妈的,都好像得了“健忘症”,并且在家里的地位,也不能挂头牌,因为“一家之主”是爸爸,或是爸爸的爸爸。
中国的家的第二个特点是“爸爸权力”。“爸爸权力”是爸爸最有权。爸爸在家里的地位是“家长”,他的权力是最大的、最多的,也是绝对的。历史上做爸爸的权力表现,有好多例子:
一、爸爸有杀人权——如古代皇帝虞舜的爸爸,老是想杀虞舜,可是没有成功;有一个叫易牙的,就杀了自己的儿子,并且把儿子的肉做成了羹。爸爸杀儿子,不但爸爸认为没什么,做儿子的,竟也认为是当然。秦始皇叫他的儿子死,他的儿子奉命自杀,认为“父赐子死,尚安复请?”一点也不讨价还价,就自杀了。
二、爸爸有打人权——人都可以杀,打打当然更不在话下。爸爸打儿子的故事,最有代表性的,是曾子和他爸爸。曾子有一天种瓜,不小心把瓜的根子弄断了,他的爸爸生气了,他的爸爸拿起了大棒子,他的爸爸使劲打他,把他打昏了。很久以后,曾子才醒过来。这件事被曾子的老师孔夫子知道了,不但不怪曾子的爸爸,反倒把曾子骂了一顿。孔夫子说你:“爸爸拿了小号棒子的时候,你该让他打,叫他出气;但他拿了大号棒子的时候,你就该逃掉,否则他真的赌气,把你打死了,你叫他怎么下台?”
三、爸爸有卖人权——中国古书中有“鬻妻子”等记载,就是爸爸可以卖妈妈和子女的证据。元朝的法律中还特别禁止把妻妾子女典押给人家,可以看到当时这种风气的盛行。爸爸不但在活的时候,有卖子女的;甚至死了,为了埋葬他,他的子女都要被妈妈卖掉。孔夫子在卫国的时候,就碰到过这种情形。
四、爸爸有财产权——爸爸做家长,所有的财产都是他的,儿女不可以有私人的财产,更不能把家里的东西随便决定怎么处理。这种规矩,在中国古书中,像十三经中的《礼记》、像宋朝司马光的《涑水家仪》,都有记载。
五、爸爸有主婚权——孔夫子时代,他老先生认为公冶长是一个好人,就把自己的女儿嫁了给他;他老先生又认为南容也是一个好人,就把自己的侄女嫁了给他。孔夫子这样做,根本不需要得到自己女儿或侄女的同意,这就是古代爸爸的特权。不但子女活的时候,婚事要爸爸做主,就便是死了,爸爸也有权给他们来一次“讨鬼婆”。曹操的儿子曹冲,是一个能知道如何称象重量的聪明小孩,不幸年轻轻的就死了,正好邴原的女儿也年轻轻的就死了,曹操希望这一对少年男女能够在死后结婚,于是向邴原征求同意,不料邴原却反对,认为不合礼法,这门亲事并没弄成功。
六、爸爸有离婚权——爸爸对妈妈有主动的离婚权。例如妈妈嫉妒,爸爸就可以跟她离婚;妈妈话太多,爸爸也可以跟她离婚;妈妈偷东西,爸爸也可以跟她离婚。爸爸不但可以跟自己的太太离婚,还可以叫儿子跟儿子的太太离婚。儿子自己喜欢的太太,没有用,要爸爸喜欢才行,爸爸不喜欢,就得赶出家门。
中国的家的第三个特点是“大哥权力”。中国的家,除了爸爸的权力以外,就算大哥最有权,大哥是男孩子中最大的,他比所有的男孩子和女孩子都吃得开。大哥若生在皇宫里,他是皇帝的当然继承人;大哥若生在诸侯家里,他是诸侯的当然继承人;大哥若生在普通人家里,他也是爸爸死后的一家之主。“兄权”代替了“父权”,“兄权”就等于是“父权”。
中国的家的第四个特点是“男人权力”。爸爸是全家第一男,他最有权;大哥也是男人,他是第二男,也有权,但他的权就比较受限制,因为,有个妈妈。在“孝顺”的传统底下,大哥要听妈妈的;在“男尊女卑”的传统底下,妈妈又得听大哥的。中国传统中的女人要“三从”,所谓“三从”,是一个女人
在家从父(父死从兄)——第一从。
出嫁从夫——第二从。
夫死从子——第三从。
在这个标准下,妈妈在爸爸死后,也得听大哥的。但是因为妈妈毕竟是妈妈,所以大哥对妈妈的威风,还是得收起一大部分来。爸爸死后,妈妈可说是家中唯一一位能够跟家中男士抗衡的女性,姐妹们是没有地位的,权力都被大哥以下的兄弟们占住,家里的财产也不会分给她们,只在出嫁的时候,送一点嫁妆而已。女人在中国家中的地位,是非常可怜的。
中国的家的第五个特点——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是“大家庭的结构”。所谓大家庭,就是家中不只父母子女两代几个人的小家庭,而是要所有有亲属关系的人住在一块儿,大家谁都不要跑。“大家庭”的理想形态是“五代同堂”,堂是家里的大庭,大庭中要有五代的亲属,才算过瘾。至于五代如何同堂,是什么人,实际情形,你快看下面:
第一代——家长前二世代
祖父、祖母、外祖母(在外祖父死了以后)
第二代——家长前一世代
父、母、伯父、婶母、伯母、舅母
第三代——家长自己一世代
家长自己、妻、兄弟、姐妹、嫂嫂及弟媳妇、姐妹丈、堂兄弟、家长童养媳(童养媳是未来的儿媳妇,先进家门来做工)、兄弟童养媳
第四代——家长后一世代
已婚子、未婚子、女、媳妇、女婿、侄、外甥、姨侄、侄女、侄媳、外甥女、童养媳(儿子的)、童养侄媳
第五代——家长后二世代
孙、外孙、孙女、孙媳妇、侄孙、侄孙女、童养孙媳、童养侄孙媳
这就是所谓“五代同堂”的大结构——实际的结构。中国人对这种大家庭,最着迷不过,他们对“五代同堂”的希望是“五世其昌”——五个世代代代代代代都繁荣而有福气。当然,搞不好,也可能五世其“娼”。
“五代同堂”,只不过是一个标准形态,当然还有“四代同堂”、“六代同堂”等等。反正代愈多,愈证明了老公公老婆婆们的长寿,和小孙子小孙女们的早婚。
中国最有名的大家庭是唐朝的陈崇一家。这家一连十三代,都没分开。前后累积的家人,有七百多。唐朝皇帝特别给他们奖励。
唐朝另一个有名的大家庭是张公艺一家。这家的特色是“九世同居”,南北朝时代、隋朝时代,到唐朝时代,都受过当时皇帝的奖励。有一次唐朝的高宗皇帝到他们家里去,问张公艺维持一个大家庭的秘诀是什么,张公艺最后把秘诀公布了,那是一百个同样的字——一百个“忍”字。维持大家庭的秘诀,是忍耐。
“大家庭”在事实上,有它不能存在的困难,时代的推演,一定使大家庭慢慢解体,这种现象,在中国古代本已发生。在公元五世纪的时候,就有大臣指出当时有父母还没死、兄弟就分家了的现象,并且这种现象,竟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在纪元10世纪的时候,皇帝还特别下令不得在祖父母、父母没死以前分家,要分家,就不孝,甚至可判死刑!(甚至劝别人分家的人都有罪!)
但是,任何不合人情的规定,都抵挡不住时代的推演,“大家庭”的美梦仍旧在继续解体中。先是在大家庭中,有小家庭各个独立,各自为政,“同居异爨,一门数灶”,大家分开吃饭,然后就分开住了。父母大都跟着大哥,算是一家“三代同堂”,其他便只有两代。自此以后,“三代同堂”的,便已算是大家庭了。
由于中国人以大家庭为一个理想,所以,因家而生亲属关系,也就特别累赘,这点就跟西方国家大不相同。在西方国家,对上一辈只有一种称呼的,在中国,却可分化为伯父、叔父、堂伯父、堂叔父、族伯父、族叔父、表伯、表叔、姑丈、母舅、姨丈等等十一个称呼;在同辈方面,也是一样,在西方国家只有一种称呼的,中国人却可分化为堂兄、堂弟、再从兄、再从弟、三从兄、三从弟、表兄、表弟、姨表兄、姨表弟、堂表兄、堂表弟、堂姐、堂妹、再从姐、再从妹、表姐、表妹、姨表姐、姨表妹、堂表姐、堂表妹等等二十二个称呼。由此可见,中国的亲属关系多复杂!
中国人喜欢称道的亲属关系是“九族”,九族的关系是:
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自己→子→孙→曾孙→玄孙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一个人并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他的家族;他不代表他自己,代表的也是他的家族。所以,当一个人犯了罪,惩罚的对象并不止于这个“罪人”自己,而要连累他的家。秦始皇帝时代就有“诛三族”的法律,要杀一个“罪人”的时候,他的父母一族、他自己和太太一族、他的儿女一族,都要杀得光光光。这种残忍而不人道的法律,一直流传着,甚至还变本加厉。隋朝时候,杨玄感造反失败,所受的惩罚,就是“诛九族”。明朝方孝孺为了反对明成祖篡位,大骂成祖。成祖问他说:“你难道不怕杀九族吗?”方孝孺说:“就杀我十族,又怎么样!”成祖说:“就杀你十族!”于是,除了方孝孺的九族外,连他的学生,也当做一族被杀光了 !
这就是由中国畸形的家族关系,演变出来的畸形法律和残忍事实。
由于中国人的家族观念太强,它的流弊也就多得不得了,变成了中国进步的障碍。综合它的大缺点是:
一、年青一代没有自由。
二、年青一代容易养成倚赖心,缺少开创精神。
三、男女不平等。
四、婚姻不自由。
五、容易伤感情,把八十岁到十八岁的女人,挤在一起,自然“妇姑(姑是婆婆)勃谿”、“妯娌不睦”、“姑嫂口角”、“兄弟阋墙”了。
六、太重“家法”,忽视法律。
七、太重自己家族的利益,缺乏公益和爱国观念。
中国家族的流弊,可真不少。家族观念走火入魔的时候,还要进一步“开祠堂,执家法”,包括依“族规”第几条第几款,应该打多少大板或别的。更超越前进的,是以族姓为单位,统统有奖。张献忠到四川,杀得兴起,“百家姓”中个个遭殃,但对“张亚子庙”、“张桓侯(张飞)庙”,因为同宗,一律优待;张献忠的老前辈黄巢更宽大,他在湖北,不但不杀姓黄的,甚至连带黄字的地方都一律放生,所以能留下许多“黄冈”人“黄陂”人给我们领教、给我们消受,这真所谓“盗亦有道”、“盗亦友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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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牌坊要大,金莲要小
在古代,有一件怪事:男人离不开女人,可是男人又看不起女人;更怪的是,不但男人看不起女人,连女人也看不起她们自己。
男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放在床上;女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放在地下。或者放在水里,干脆淹死。这是因为养不起,又没有“安无姙”或“乐普”,只好即时生杀了事。这种风俗,叫做“溺女”。
男孩子生下来的时候,穿漂亮的衣裳;女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只穿背心式的内衣。
生男孩子叫“弄璋之喜”,璋是好的玉石,使男孩玩玉石,据说可增进他的德行;生女孩子叫“弄瓦之喜”,瓦不是瓦片,是纺车上的零件,使女孩子玩纺车上的零件,据说可使她将来勤于家事。
为了奖励生男孩,汉朝章帝发明了“胎养令”,对生儿子的有优待,生女儿的就不行,除非生杨贵妃,生杨贵妃可以“不重生男重生女”。但举世滔滔,哪有那么多杨贵妃好生?何况万一生不好,生出了黄承彦家的丑丫头,除了嫁给诸葛亮,也没人要。但举世滔滔,哪有那么多的诸葛亮?
有的人笑,在笑脸里面充满了慈祥:有的人笑,好像是在哭;有的人笑,笑里好像有把刀。唐朝有个宰相叫李林甫,他的笑脸里面好像有把刀——“笑里藏刀”的典故,便由此而来。
他没死以前,杨贵妃的干儿子兼老相好安禄山不敢造反,因为安禄山一见他,就吓得浑身冷汗直冒,安禄山知道李林甫不是好惹的,因为他笑里藏刀,那把刀,随时可能扎到安禄山的胖肚皮上。
有一天,李林甫的一个亲戚生了一个小男孩,李林甫提起毛笔,写了“弄獐之喜”四个字,送到亲戚家,大家一看,都笑起来了,因为他写了一个大别字,把“璋”误写做“獐”(獐是一种鹿,头很尖,有种人头尖眼睛小,就容易被人骂做“獐头鼠目”,这个成语也出在唐朝。你要特别注意,随便一个中国的成语,都有它的传统。你弄不清,便会闹李林甫的笑话)。
古代中国女人,在中国唯一的出路,就是出嫁做妈妈。她们在没出嫁以前,整天关在家里,绝不会出来念书或出来跳舞,或出来做女秘书、女护士,是没有这些的。
她们没有上学的权利
口号是“女子无才便是德”——不会念书反倒是美德!
她们没有职业
蹲在家里,就是她们的职业。
她们没有继承权
财产都分给兄弟们了。
她们没有人格权
人格权已经被爸爸、丈夫、儿子所吸收。
她们没有自由意志
不需要她们有意志,坏事不让做,好事也轮不到她们做。
她们被“圣人”看不起
孔夫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她们很容易就被丈夫赶走
有七个理由,丈夫可以赶走她,其中一个理由是“不生儿子”。不生儿子不怪丈夫,要怪她!
她们还很容易就被连带杀头
要是她的爸爸、丈夫、儿子犯了大罪,她就跟着倒霉,她自己若想犯个大罪,教别人也倒霉,不行,没机会!
她们很难再婚
不论离婚后或丈夫死后,总之,她们想结第二次婚,很难很难;并且很多人根本也不想,她们宁愿糟蹋了青春。清朝有一个“高节妇”,十七岁起守寡,守到九十六岁,共守了七十九年,是“守寡大王”。
她们几乎什么都没有,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
汉朝开始才有女人私人的名字,有的还是没有,只叫做什么什么“氏”而已。你一看到什么什么“氏”,比如说“陈氏”、“王氏”,你就知道“是个姓陈的女人”、“是个姓王的女人”,这就“够”了!“氏”字是一个表示“是女人”的通用说法,其他同类的字还有“姬”、“姜”等等,都属于这一类。古代有个女人叫“孟姜”,传说中为了找丈夫,曾哭倒长城,后来人们不知道“孟姜”的意思就是“是个姓孟的女人”,以为“姜”是她的名字,于是硬把她叫做“孟姜女”,这是不通的,“姜”就是“女”,这么一叫,孟姜“女”岂不成了“孟女女”了吗?
从上面一些现象里,你一定感到中国古代女人的处境实在很特殊,要了解这些现象,你必须再进一步,多了解一点。
在汉朝的时候,有一个女人叫班昭,她的丈夫姓曹,所以她又被叫做“曹大家”(“家”在这里念做“姑”),她有两个有名的哥哥:一个是写《汉书》的班固;一个是出使西域“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班超。这位妹妹,实在是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她若不莫名其妙,她不会写一部叫做《女诫》的书,这部书,是女人写来教人如何压迫女人的,你说莫名其妙不莫名其妙?
《女诫》这部书,其实也不算是一部书,因为从出版大家萧孟能、沈登恩眼光看来,它的字太少了,它只有一千六百个字。但这一千六百个字,却集了压迫女人思想的大成,并且变为以后两千年女人的修身教科书,它的势力可真大!
在《女诫》里,有很多“奇妙”的理论:
比如说,它主张女人要卑下、要软弱,女孩子生下来第三天,就该把她放在床下面,来表示她的卑弱;
比如说,它主张女人要无条件的服从丈夫,丈夫就是“天”,因为“天”是不可以违背的,所以丈夫也不可以违背。对丈夫要像忠臣对皇帝、孝子对爸爸一样;
比如说,它主张丈夫可以再娶,可是太太不能再嫁;
比如说,它主张做太太的方法,是在使丈夫不打她、不骂她;
比如说,它主张丈夫对太太,是一种“恩”情——这部书的作者,根本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
从班昭这部书以后,也有一些书跟着冒出来,大谈女人该如何如何,像魏晋时代张华写的《女史箴》、唐朝太宗长孙皇后写的《女则》、陈邈太太郑氏写的《女孝经》、宋若华写的《女论语》、明朝成祖仁孝文皇后写的《内训》、吕坤写的《闺范》、清朝蓝鼎元的《女学》等等,和班昭那本《女诫》一样,也有很多很多的“奇妙”理论出现。现以《女论语》为例,在《女论语》中,宋若华主张女人
走路的时候,不要回头;
说话的时候,不要掀嘴唇;
坐的时候,膝盖不要动;
站的时候,裙子不能摇;
高兴的时候,不能有大声;
不能跟男人在一起;
不要朝墙外面看;
不能走出家里的大庭。
只能待在家里,看李敖的文章。
除了上面所说的,中国女人所处的地位以外,还有两个最大的特色,就是“贞节”与“小脚”。
“贞节”观念是所谓“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嫁二夫”,这本是古代中国人认为的美妙理想,到了一千年前的宋朝,才开始大行特行起来。大行特行的原因,是由于宋朝的“哲学家”程颢的一段话:有人问程颢,如果一个女人死了丈夫,若不改嫁就无法生活,就得饿死的时候,那可怎么办?谁想到程颢老夫子的不近人情的答复是:“饿死就饿死算啦!饿死是小事情,可是失掉贞节却是大事情!”
程颢有一个大徒弟叫朱熹,就是后来被人称为“朱子”的,在程颢以后,大力宣传他老师的这种错误说法,从此以后,中国人便中了他们的毒,着迷起来,中国的女人便在盲目的宣传下,不断的做着不近人情的维护贞节运动:有的甚至被男人拉了一下胳膊,就气得自己把胳膊砍下来,认为那只胳膊已被那男人弄脏了;有的甚至要和未婚而死的丈夫——死人——结婚,抱着死人的灵牌举行婚礼……提倡贞节提倡到这个样子,你说荒唐不荒唐?
政府方面,为了奖励贞节,有所谓“贞节牌坊”,是用石头架起来的牌坊,鼓励那些守寡守得最久的女人,或是那些为了维持贞节而死的女人。
立“贞节牌坊”,表面上很简单,骨子里大不简单,并不因为你守寡或殉情做得好,就可以立的,还是要看“关系”。比如说:这个寡妇的儿子有钱或者做大官,他妈妈的“贞节牌坊”就自然而然立了起来,所以这种奖励,内幕重重,实际是“众寡悬殊”的。
因为“众寡悬殊”,传说里有人死了也不服气。清朝乾隆皇帝下江南,看见“一妇人举止异常,行不甚速,而常在御舟之前”。找来问她是不是有冤?她只说了一句话:“我戚家寡妇也。”就忽然不见了,原来是女鬼。乾隆皇帝说:“此必节烈妇人,来求旌表者也!”于是如其所愿。
要想看“贞节牌坊”是副什么模样,台南、金门都有,台北新公园有两个残余的牌坊,一个是“贞节牌坊”,一个是“孝子牌坊”。
孝子牌坊大都是给“殉母”的孝子立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小说里,就记有这种孝子,原来不是什么“以身殉母”,而是因纵欲过度死在妓院里的“火山孝子”。这小说中的孝子,确有其人,名叫岑德固,是请求西太后让他“做一看家恶犬”的大官岑春煊的儿子。他被旌表成孝子,是官官相护的大官张之洞、端方等联名请求的,旌表以后,他的事迹宣付国史馆,当然不包括命丧青楼在内。
“贞节”以外的另一个特色,是“小脚”。
小脚是把小女孩的两只脚,用布带用力裹起来,裹到骨头也断了、肉也烂了,可是不管断不断、烂不烂,还是要裹下去,直裹到一个畸形的新脚长出来,才算完事,这时候,这个女孩子再也不会活活泼泼的蹦蹦跳跳了,她走路都走不好了,更谈不到跑来跑去了。
原来中国古人竟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老实”了。还有的中国古人竟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美”了。审美的眼光可真他妈的怪!正确的说法,这不是审美,是审丑。
中国人骂人写文章又臭又长、讲演又臭又长,说是“王母娘娘裹脚布”。王母娘娘传说是黄帝的老相好,那个时代,还没流行小脚,太早了;宋朝人的笔记里,说小脚起于五代“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李后主,可能又太晚了。因为它无法解释一千四百年前“双行缠”、“履头皆锐”、“底平趾敛”、“弹弦纵足”等现象。小脚的形成是慢慢演变的,但在中国,起码已缠了一千年!
缠小脚,除了道德上的和审美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性的,就是“足恋”。古代罗马、中古西班牙,都有足恋的现象,汉朝成帝对“可怜飞燕”的妹妹赵合德,曾有过这种喜爱。中国性变态的文人,很多都喜爱小脚——尤其是臭的小脚,难怪他们作品臭不可闻。中国文人为了喜爱小脚,要写《香莲品藻》这种书,对小脚大做科学分类,分为五类十八品,整天向往“凤鞋半折小弓弓,莺语一声娇滴滴”;至于性变态的武人,就没这么风雅,他们要把小脚砍下来吃,“足下”害人,一至于此!
有些乡下女人,居然成了漏网之鱼,有了天足或解放脚。这种人最怕成名,因为一成名,人人就注目足下,害得老太无法交代。明太祖朱元璋的马后,有对全国闻名的大脚,明太祖为了维护这对大脚,不知砍了多少人的脑袋;李鸿章的妈妈也有大脚,外号叫“大脚夫人”。西太后五十大庆时,母以子贵,要召见李太太。李老太坐轿子到北京,满朝文武拍李鸿章马屁,都去欢迎。李老太从轿子里无心伸出一脚,李鸿章怕她着凉,请她缩一下。李老太勃然大怒,大叫:“你老子都不嫌我脚大,你倒嫌我脚大!”一气宣布不下轿了。经过好说歹说,指天画地,多方疏通,李老太才回心转意,最后见到小脚的西太后,出尽风光。使全国观感为之一变;全国大脚为之一新。西洋婆子要靠鼻子高低影响历史,中国李老太单凭这双大花脚,就踏破铁鞋。今天中国以大脚丫子露面色相的角色,都要感谢李老太,因为有了李老太,足下才能满足。
附带要说的是,中国人小脚哲学如日中天的时候,竟发展到连男人的脚也以小为贵。所谓“君子大头,小人大脚”。要想做君子,脚大是不行的。所以男人也有以白布包脚的习俗,先包好,再穿袜,因此鞋前面比较尖。中国书呆子谈中国哲学史、中国思想史、固有文化,却没看到中国人的小脚哲学,非但有眼不识泰山,也有眼不识泰水的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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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朝对节妇贞女的旌表
俞樾《右台仙馆笔记》(春在堂全书本)记乔氏一条,很可代表晚清对贞节观念的立论:
松江邹生,娶妻乔氏,生一子名阿九,甫周岁而邹死。乔守志抚孤,家尚小康,颇足自存。而是时粵贼已据苏杭,松江亦陷于贼。乔虑不免〔失节〕,思一死以自全;而顾此呱呱者,又非母不活,意未能决。其夜忽梦夫谓之曰:“吾家三世单传,今止此一块肉,吾已请于先亡诸尊长矣,汝宁失节,毋弃孤儿。”乔寤而思之,夫言虽有理,然妇人以节重,终不可失,意仍未决。其夜又梦夫偕二老人至,一翁一媪,曰:“吾乃汝舅姑也。汝意大佳。然为汝一身计,则以守节为重;为吾一家计,则以存孤为重。愿汝为吾一家计,勿徒为一身计。”妇寤,乃设祭拜其舅姑与夫曰:“吾闻命矣!”——后母子皆为贼所得,从贼至苏州。
乔有绝色,为贼所嬖。而乔抱阿九,无一日离。语贼曰:“若爱妾者,愿兼爱儿。此儿死妾亦死矣!”贼恋其色,竟不夺阿九。久之,以乔为“贞人”,以阿九为公子。贞人者,贼妇中之有名号者也。
一日,乔氏“抱阿九登张秃子舟以遁”:
张〔秃子〕夫妇意乔居贼中久,必有所赍。侦之,无有,颇失望。乃载之扬州,鬻乔于娼家,乔不知也。
娼家率多人篡之去,乔仍抱阿九不释,语娼家曰:“汝家买我者,以我为钱树子耳!此儿死,我亦死,汝家人财两失矣!若听我抚养此儿,则我故失行之妇,岂当复论名节!”娼家然之。乔居娼家数年,阿九亦长成。乔自以缠头资为束脩,俾阿九从塾师读。
俄而贼平,乔自蓄钱偿娼家赎身,挈阿九归松江,从其兄弟以居。阿九长,为娶妇。乃复设祭拜舅姑与夫曰:“曩奉命存孤,幸不辱命。然妇人究以节为重。我一妇人,始为贼贞人,继为娼,尚何面目复生人世乎?”继而死。
俞曲园曰:“此妇人以不死存孤,而仍以一死明节,不失为完人。程子云: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然饿死失节,皆以一身言耳。若所失者,一身一名节,而所存者,祖父之血食,则又似祖父之血食重,而一身之名节轻矣!”
可见在旧礼教的桎梏下——
被强奸,是为不贞;与非法定人有性行为(不论自动被动),是为不贞;
被强奸,而不死,是为失节;改嫁,是为失节。
对这种毫不近人情的陈腐观念,在光绪朝时,曾有过激烈的抗议,宋恕在他的《六斋卑议》(第29页,敬卿楼丛书本)里,他曾托古以驳流行的贞节说:
赵宋以前,大家妇女不禁再适。名臣名儒,如范文正,其媳亦再适;程正叔虽创饿死事小苛刻不情之说,徒快一时口舌耳!其胞侄女仍由正叔主持再适。自洛闽余党,献媚元明,假君权以行私说,于是士族妇女始禁再适。而乱伦兽行,其风日炽;逼死报烈,惨事日闻。夫再适再娶,均为名正言顺之举。古圣所言,不为失节。失节古谊,专指淫乱。今严禁古圣所许之再适,而阴纵古圣所恶之淫乱,洛党私说,流殃至此!
这真是具有历史眼光的快论!
光绪三十年(1904),严复译孟德斯鸠的《法意》,在案语中,他写道:
己则不义,而专责事己者以贞。己之媵妾,列屋闲居;而女子其夫虽亡,虽不足恋,贫不足存,而其身犹不可再嫁。夫日事夫不可以二,固也。而幽居不答,终风且暴,又岂理之平哉?夫妇之际,以他人之制,为终身之偿。稍一违之,罪大恶极。乌乎!是亦可谓束于礼而失其和矣!
但是,这些开明的立论,毕竟是空谷中的足音,史乘中的残酷记录稍一披览,一件件极不人道的故事,立刻出现在眼前。同治七年(1868)的《旌表事实姓氏录》(采访局印行),洋洋八册,只不过是江苏九个县的贞节名册,就足以使我们震骇了!光绪以后,虽然没出过这类巨帙,但从笔记和《实录》中,还可以看到不少的鸿爪遗痕。
在《清会典》风教门里,我们可以看到清政府对贞女节妇旌表的典范;在台南赤崁楼的碑石上,我们可以看到乾隆十一年(1746)贞烈坊的样本。从这些典章和实物上,我们知道,光绪朝的一切旌表事实,都是“师承有自”的,都是有所本的,在观念上有了这种背景,我们就可以正式探讨本题了:
李慈铭《桃花圣解盦日记》(丙集二第19页)光绪元年(1875)记道:
近来妇女之以刲股旌者,累日有书,偻指难尽。盖格令之外,请必见从。闺闼之中,事无左证。职彤管者,疲于铅椠也!
从这段记载里,可以略窥当时节妇之多!
下面从《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里,酌辑此类史料,排比如下:
一、卷三百三十五,光绪二十年(1894)甲午二月:
旌表骂贼捐躯烈妇安徽涡阳县袁旭占妻邓氏;过门守制贞女直隶清苑县监生李均聘妻钱氏;节妇大城县民李柏龄妻陈氏。(第16a页)
二、卷三百三十九,光绪二十年(1894)甲午四月:
旌表过门守贞安徽桐城县张宗翰未婚妻章氏。(第6a页)
三、卷三百四十四,光绪二十年(1894)甲午秋七月:
以贼至投井,旌表新疆阜康县济木萨烈妇郭韩氏,及二女,如例。(第10a页)
四、卷三百五十三,光绪二十年(1894)甲午十一月:
旌表仰药殉夫烈妇山东荣成县候选通判于建基妻梁氏。(第8a页)
五、卷三百五十七,光绪二十年(1894)甲午十二月:
旌表未婚守志江苏江阴县候选巡检夏诒植聘妻陆氏。(第3a页)
六、卷三百六十,光绪二十一年(1895)乙未正月:
以捐设义学并建桥梁,予贵州思南府节妇杨周氏建坊。(第3b-4a页)
七、卷三百七十,光绪二十一年(1895)乙未六月:
以捐助学田经费,予四川罗江县文生何自兴为其父母;暨雅安县孀妇余氏,各建坊。(第17b页)
八、卷三百七十四,光绪二十一年(1895)乙未八月:
以捐宅作节孝祠,并筹祭费,予四川郫县节妇彭郑氏为其故翁姑建坊。(第5b页)
九、卷三百七十五,光绪二十一年(1895)乙未八月:
追予各省阵亡殉难官绅署安徽寿春营外委傅沛霖等,士民湖北汉阳团长哈清源等,妇女陕西白水县文童吴凌云妻节妇马氏等,共一千一百二十一员名口,分别旌恤,并建祠建坊如例。(第5a页)
十、卷三百八十二,光绪二十一年(1895)乙未十二月:
予临阵伤亡陕西副将唐焕文优恤;妻符氏恸夫殉节,并予旌表。(第14a页)
十一、卷同上:
追予各省阵亡殉难官绅妇女等一千一百二十二员名口,分别旌恤如例。(第16a页)
十二、卷同上:
以临难抗节,予奉天复州文童王圣德;暨民人徐广升妻王氏,旌表。(第18b页)
十三、卷同上:
追于陕西阵亡殉难官绅妇女等一百六十二员名口,分别旌恤如例。(第21b页)
这些记录,没有一条不是“殁世而名不彰”的记录,望门寡也好、殉节也罢,这些可怜女子们的一片痴心,只能“彰”了一下她们丈夫或未婚夫的名字,而她们自己那些“芳名”,却和她们的痴心一样,——一起掷诸虚牝了!
1962年1月15日夜11时半动手写,七小时写毕,在碧潭山楼
参考文献及实物:
一、俞樾:《右台仙馆笔记》(春在堂全书本)。
二、宋恕:《六斋卑议》(敬卿楼丛书本)。
三、严复译:《法意》(严译名著丛刊本)。
四、《旌表事实姓氏录》(同治七年十二月采访局印行)。
五、《清会典》。
六、台南赤崁楼藏蔡偕娘贞烈坊(乾隆十一年十一月奉旨旌表故处士张金生妻蔡氏,丙寅季秋谷旦立)。
七、李慈铭:《桃花圣解盦日记》(丙集)。
八、《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大满洲帝国国务院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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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玉树为儿子“冥婚”看中国两面文化
5月29号中午,台北市长高玉树先生的大少爷高成器,在山仔后别墅,突然跟吴家大小姐吴纯纯双双服毒,从容自杀。出事以后,高玉树先生和女方家长们“悲喜交集”——在丧事中加办了一桩喜事,为这两位青年人补办一场婚礼。消息传出,大家只注意这个事件的新闻意义,但它的历史意义,却看不见有谁提出来。
“冥婚”有历史意义吗?有的,不但有,并且有得源远流长。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冥婚”事件,是在公元208年——一千七百六十年前的曹冲冥婚。曹冲是曹操的小儿子,是个神童。当时孙权送来一头大象,曹操要知道有多重,谁也没办法,亏得曹冲想出了刻舟求“重”的主意,才算把问题解决。曹冲的主意,其实与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Archimedes)称皇冠方法同出一辙,他若早生四百多年,并且生在希腊,一定前途大有可为。可惜他生在一个权力起伏的世家里。他死的时候,他的哥哥曹丕(后来的魏文帝)劝他爸爸不要难过,曹操讽刺说:“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原来曹操太爱这个小神童,曾打算叫他代他哥哥接棒。
曹冲死的时候只有十三岁,曹操难过极了,认为这小孩连婚都没结就死了,太说不过去了,因此打主意替他来一次“冥婚”。正好邴原有一个女儿早死了,曹操找到很重义气的邴原,要把两个孩子“合葬”,不料邴原却不买账,邴原说:
原之所以自容于明公,公之所以待原者,以能守训典而不易也!若听明公之命,则是凡庸也!明公焉以为哉?
你不能不佩服曹操是很有度量的人,他碰了手下人的钉子,并不生气,可是也不泄气,他还是要给儿子讨媳妇,他并不要守什么训典而不易,他终于找到了一位甄家的女孩儿,跟他心爱的曹冲,来了一次合葬。
故事说完了,让我们来看看理论。
邴原为什么拒绝曹操呢?他的理论根据冥婚合葬不合于“训典”,他所指的“训典”,显然是指《周礼》这部经书而言。在《周礼》的“地官”媒氏一节,有这样的话:
禁迁葬者与嫁殇者。
再按注解,“迁葬”是指“生时非夫妇,死而迁葬之,使相从”;“嫁殇”是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谓嫁死人也”。两者统而言之,都是冥婚合葬。而这种冥婚合葬,不管死者成年没成年,按诸传统经典,都是违背的,在中国“正宗”思想中,对这些是完完全全明明白白禁止的。
从反面角度推测,中国经典中对冥婚的禁止,正暴露了冥婚的流行。《周礼》这部书,专家结论是战国的作品,所以,书中禁止冥婚的话,足以反证当时这一现象的普遍。前面所引《三国志》中曹操的例子,显然曹操是有所本的,只不过他本的,是民俗中的传统文化,而不是经典中的传统文化。
曹冲的冥婚是中国史中第一件最有名的冥婚,在曹冲以后,历朝各代都不乏显例,换句话说,历朝各代都不乏有违背经典的人出来,主持仪式,大结其鬼婚。例如在《大隋左武卫大将军吴公李氏女墓志》碑中,就有这样的话:
女郎姓尉字富娘,河南洛阳人。……以大业十一年(公元615)五月十三日,终于京师京宅,春秋以十有八。……母氏痛盛年之无匹,悲处女之未笄,虽在幽媾,婚归于李氏,共率无爽,同穴在斯。
这是曹冲死后四百多年的例子。
到了唐朝,冥婚仍旧流行,甚至流行到皇家。《旧唐书》懿德太子传:
中宗即位,追赠太子,谥曰懿德,陪葬乾陵。仍为聘国子监丞裴粹亡女为冥婚,与之合葬。
这是前面那位尉富娘小姐死了出嫁后九十年的事。
在唐朝,有冥婚不稀奇,稀奇的是还有冥婚后的离婚。唐朝的韦后为她弟弟与萧至忠的女儿结了冥婚,合葬以后——
及韦氏败,至忠发墓,持其女柩归。
老泰山做了盗墓人,你说怪不怪?
唐朝冥婚流行的程度,不但见之于实事,并且载之于小说。戴君孚《广异记》中,就有这种“倩女幽魂”式的故事,可见这类思想早已深入民间。
在宋朝文献中,更可看到冥婚的细节。康誉之《昨梦录》一书里,这方面记载最多。元朝以后的冥婚,从《马可波罗行记》,直到清朝孙樗的《余墨偶谈》、凌扬藻的《蠡勺论》等,都有不少材料,我不再多举了。
民国以来,冥婚的风俗也相沿不衰。我举1923《中国民事习惯大全》第四编“冥婚之习惯”里的两段,以见一斑:
“娶鬼妻”(河南河北等处习惯),豫西河北等处,凡子未婚而故,往往择别姓字而殇之女,结为冥婚。俗谓之“娶鬼妻”,又曰“配骨”,以结婚后往往合葬也。
“冥配”(浙江平湖县习惯),平湖县,上中下三等社会,凡子弟未婚夭亡,类多择一门户相当,年龄相若之亡女,为之定婚,迎接木主过门,礼节如生人嫁娶,名曰“冥配”。盖以不如是,则灵魂将无所依归,不能入祠祭祀,且不能立后,一经冥配,即取得被继承人之资格,得为之立后也。
至于台湾,冥婚的风俗,也和大陆各地一样,除流行死人与死人结婚外,还有活人跟死人结婚的风俗。最有名的前例,是丘念台先生的父亲丘逢甲先生跟林家小姐的冥婚(详情见1965年11月22号《新生报》丘秀芷的“我的家族中,有关人鬼联姻的故事”),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有林瑞芳的《台湾冥婚制与记事》最为生动,这篇文章,收在娄子匡编的《婚姻大事》一书里。
高市长为他儿子的“冥婚”,轰动了整个台湾。很多人为之长吁短叹,却很少有人为之左思右想——想这件事在历史上的意义。因此,我“引经据典”的讨论它一番。“冥婚”虽然也是中国文化中的传统“巨流”,可是它却一直“藐视”传统文化中的经典部分,于是,形成了中国文化的两个面。这两个面谁是谁非,就留给大家去争个面红耳赤吧!
196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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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佛
“欢喜”一个词,最早见于《战国策》。《战国策·秦策》记载武安君的话,说:“长平之事,秦军大克,赵军大破,秦人欢喜,赵人畏惧。”佛教传到中国以后,翻译佛经的人,把这个本国语借来用做佛语,例如《法华经·譬喻品》中,就有“欢喜踊跃”的话;并且,还把释迦的弟子阿难陀尊为欢喜。此外有“欢喜海”、“欢喜贤”、“欢喜丸”、“欢喜日”等种种词汇,欢喜两个字,佛味很浓。
“欢喜佛”是性交的佛像,性交姿势以立姿为主。
为什么有欢喜佛呢?欢喜佛的意义在哪儿呢?
欢喜佛出自梵语“欢喜天”(Mandikesvara),就是“难提计湿婆罗”,也叫“大圣欢喜天”、“大圣天”。欢喜佛是乱伦的佛,据《大圣欢喜供养法》,性交的当事人竟是“兄弟夫妇”!
大圣自在天,乌摩女为妇。所生有三千子:其左千五百,毘那夜迦王为第一,行诸恶事;右千五百,扇那夜迦持善天为第一,修一切善利。此扇那夜迦王,则观音之化身也。为调和彼毘那夜迦恶行,同生一类,成兄弟夫妇,示现相抱同体之形,其本因缘,具在大明咒贼经。
为了调和一千五百个做恶事的,才以一千五百个做善事的来配成“兄弟夫妇”,这一千五百个调和派,又是“观音之化身”,由观音出面,以性交的方法来软化恶行。这种设计真绝透了。
清朝北京的雍和宫,本来是雍正没当皇帝以前的住所,当时他是雍亲王。他做皇帝后,把这地方赐给活佛章嘉呼土克图,作为西藏喇嘛的庙。欢喜佛像就这样有了租界地。在雍和宫的温度孙殿的楼上,赫然在焉的,就是大名鼎鼎的欢喜佛。佛像铸得——照《故都文物略》说法——“穷极丑怪”。我小学时候,亲眼看过,只记得要另外给喇嘛钱,他才带给你看。上楼走的是阴暗的木梯,佛像不大。据我一《京华游览记》的描写:
殿有欢喜佛十余,玻璃为龛,垂以绸幕,揭视之,秘戏杂陈,殆所谓事事无碍者欤!有妇人裸卧,与一巨牛交,更数人伏于牛身者;有男女裸抱,而项间腰际,悬人头累累者。壁间悬图,幕以黄绸,去幕审视,亦复如是;且多人与兽合,不知何说?游客欲观此,必更纳资,又必先扃户而后出以相示,寺僧殆奇货居之也。
“穷极丑怪”的佛像、“项间腰际,悬人头累累”,正是“其左千五百,毘那迦王为第一,行诸恶事”的象征,不了解《大圣欢喜供养法》这些佛经,自然就有“不知何说”的疑问了。
这是欢喜佛的第一层意义——软化恶行。由调和派出面,大家欢天喜地,敦伦出善事。
这是佛书上的说法。
根据佛书以外的说法,欢喜佛的意义,还有别的。《清稗类钞》宗教类“欢喜佛”一条,明指欢喜佛的意义在鼓励生育:
欢喜佛,作人兽交媾状,种类甚多。有男与雌兽交者,有女与雄兽交者。相传出自蒙古。某喇嘛因佛教盛行,人多持独身主义,而不欲结婚。于是人种日衰,一部落仅有数人,见而大悲,恐人类之灭绝也,遂幻其说,谓交媾本佛所有事,制为各种雌雄交媾状,名之曰“欢喜佛”,独身之俗渐消。后盛行于满洲,而流弊所及,遂至淫风大甚,男女无别。大内交泰殿,即供奉欢喜佛之所也。
这是欢喜佛的第二层意义——鼓励生育。告诉人:独身是不对的,“交媾本佛所有事”,连佛都性交,你人还清高什么?
这是一种很动听的解说。
《清稗类钞》说欢喜佛“相传出自蒙古”,是不清楚来龙去脉的话。欢喜佛实在是印度货,是印度传到西藏的佛像。它的动物模特儿是象、是牛,都是印度传统中有神性的动物。
《西藏新志》载:
四月十五日,龙王塘大会,庙在水中,周匝水环,须以舟渡,而正殿旁特塑一大秘戏像,即俗所谓“欢喜佛”。喇嘛云:“是佛公佛母。”
印度思想中,动物在地位上,并不低于人类,甚至有高的一面。这种观点,不但印度有,从埃及古人到加拿大色里利(Salish)印第安人,很多地方都有。所以,一旦发生了“兽交”(bestiality),并不认为是可耻或犯罪(对“兽交”的严刑峻法,是中古以后的事)。甚至印度还把它拟神化,这就是欢喜佛。据《大圣欢喜形象品仪轨》:
夫妇二天,令相抱立,二天俱象头人身,白肉色,着赤色裙,各以二手互抱腰上。
正写出“观音之化身”是表现在“象头人身”的造型上。前面引的文献中,所谓“与一巨牛交”、所谓“数人伏于牛身”、所谓“多人与兽合”、所谓“作人兽交媾状”、所谓“有男与雌兽交者”、所谓“有女与雄兽交者”,都是对“兽交”的一种拟神化。
这是欢喜佛的第三层意义——对“兽交”的拟神化。
值得注意的是,神很多,为什么要选中观音菩萨出场,化身成人兽同体甚至雌雄同体的怪相?照上引《大圣欢喜供养法》的描写,观音该是女性或雌方。但观音的性别,一般稍通佛理的人,却和一般善男信女看法不同。一般善男信女,都以为观音是女的,但一般稍通佛理的人,却说观音不是女的,只不过看起来像女人而已,观音实际“男人女身”,根本是男的。
这个观音是男是女的糊涂账,所以发生,是由于一般人不看书的缘故。观音是男是女,早在《琅环记》里有了精巧的解释:
一人问应元曰:“观音大士女子乎?”答曰:“女子也。”又一人曰:“经云观音菩萨,勇猛丈夫,何也?”答曰:“男子也。”又一人曰:“观音一人,而子一男之一女之者,非矛盾乎?”答曰:“非也。观世音无形,故普门品述现众身为人说法,既能现众身,则飞走之物以至蠛蠓醯鸡,皆可耳,岂直男女乎?”
由此可见,高明的解释是观音不男不女,亦男亦女,可男可女。不但可男可女,并且可以“现众身”,上自飞禽,下至走兽,无一不可。因为观世音本身是“无形”的,佛门弟子却枉费心机为观音造像、画像,当然是可笑的。
说不定发明欢喜佛的人,是一个佛法高深的顽童,他故意用恶形恶相的欢喜佛来移俗、来讽世。这个顽童也许不是别人,就是观音自己。我大胆的认为,这是欢喜佛的第四层意义。
在《元史·卜鲁罕皇后传》里,有这样一段记载:
京师创建万宁寺,中塑秘密佛像,其形丑怪,后以手帕蒙覆其面,寻传旨毁之。
这显然指的是欢喜佛。这表示了,十三四世纪的时候,欢喜佛已经流传到中国的新庙里,虽然皇族对它还不习惯。到明朝,情形就不同了,明朝时候,欢喜佛已经直奔皇宫。世宗嘉靖十五年(1536),有大臣要求除去皇宫中的欢喜佛像,《通俗编》记录如下:
留青日札:禁中自来有佛堂释殿,嘉靖时议除去。大学士李时、礼部尚书夏言入看“大喜殿”,内有金银铸男女淫亵状者,名曰“欢喜佛”,传闻,欲以教太子,虑其长于深宫,不知人事也。十五年五月,夏言题请毁灭。
明世宗信道教入迷,所以“佛堂释殿”吃不开了,欢喜佛沦为教太子房事的模型,最后还被“题请毁灭”。这样看来,清朝的欢喜佛像,大概是一批新贵,不是早来的那一批。
这段记录告诉我们,欢喜佛出现的第五层意义,是教长在深宫的皇太子知道“人事”。到了清朝以后,照《清稗类钞》说法,已达到“淫风大甚”的效果。这么一来,欢喜佛的哲学意义、宗教意义、历史意义、民俗意义、讽世意义等等,都给“垂以绸幕”了——欢喜佛弗欢喜了。
欢喜佛在造型上,虽是外国货,但在思路上,中外是心同此理的。一千八百年前,东汉桓帝时候的武梁祠石刻(祠在山东嘉祥),刻的就是伏羲女娲人首蛇身的交尾图像。这种图像表示了多种意义:血族相奸、人兽同体、天人交感、“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何尝不跟欢喜佛的意义相像?欢喜佛离开了印度,窝藏在中国,构成了文化交流中的一个怪例,使人好奇、使人责备、使人皆大欢喜。
1979年1月30日以两个小时初稿,5月10日以四个小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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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性”
世界上,任何专家都犯一个毛病,就是自己这一行最重要,人类没有他这一行,就完了。事实上,他这一行虽非不重要,但没重要到他所说的那种程度、那种比例。但专家绝对不肯这样想,他只肯吹牛,不知道他在牛角尖里。
历史家也是专家,也自不例外。但历史这一行纵面横面比较宽,见识多一点。所以,历史家吹牛的时候,位置从牛角尖朝下移,在牛角里。
中国历史家的专家作品很可怜,他们穷毕生之力,写的东西,竟大都是“相斫书”、是“帝王家谱”、是“统治者起居注”,却不是民族的活动史。换句话说,这种专家的毛病,横批八字可尽——眼有牛角,目无全牛。
历史本是全牛,专家既无法看这么全,只好视而不见,只看他们牛角里的。所以,在他们的作品中,他们只会唯来唯去,“唯物史观”也、“唯心史观”也、“唯帝王将相史观”也……唯个没完。一不唯,他们就泄了气。但一唯,就会过分扩大了他唯的,缩小或根本抹杀了他不唯的,结果牛是吹了,历史真相却还坐牛车。
我愿举一个没有被唯的例子,一段根本被抹杀了的历史。
在《易经》的“序卦”传里,有这样一段话: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
有万物,然后有男女;
有男女,然后有夫妇;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有君臣,然后有上下;
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措)。
这是一篇很简单的演绎,从“条件述辞”(conditional statement)中,我们可以知道,“男女”一项,在我们老祖宗的眼睛里,究竟占着怎样重要的地位——它是“天地”“万物”以下,最被我们老祖宗重视的一环。它的地位,不但远在“父子”“君臣”“上下”“礼义”之上,甚至还是产生这些抽象名词的必要条件。
在同一部《易经》的《系辞》下传里,又有一段看来跟上段有点矛盾的文字,简直把“男女”的地位,超过“万物”以上去了。原文是:
天地絪緼,万物化醇;
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这又明明是说,“男女”的“构精”,构成了“万物”的“化生”。“天地”虽像麻缕(絪)棉絮(緼)般的附着在一起,可是“万物”在这种附着的状态下,只是醇醇重重的而已,并不能化而为一种生命体。只有在“男女构精”的条件下,才能把“万物”赋予生命。
这种对“男女”关系的热烈颂赞,是我们两千多年前,老祖宗的真知灼见,也是见诸文书记载的最早史料。
除了这种文书的记载以外,还有更早的,那是实物的遗留。这种实物,最足以表示我们老祖宗的早期性观念是一个什么样子,在陈仁涛的《金匮论古初集》(第6页,图初一、〇九)里,我们可以看到老祖宗们什么什么崇拜(phallicism)的图片,那在河南安阳侯家庄发现的“石男根”——一条上面刻着三角绳纹饕餮的、青铜文化风格的石做男人生殖器。看过以后,我们可以恍然大悟:我们这个“礼义之邦”的民族,和世界上许许多多的民族一样,也不例外的崇拜过这个玩艺儿,甚至崇拜得别有天地呢!
文书的记载和实物的证据,都证明了老祖宗们对“男女”问题早有认识,并且这种认识,从某些角度看来,甚至比今天的某些人还来得开明正确。至少老祖宗们没有把“男女”之事看做卑恶不洁。相反的,他们要把“男女”捧在“父子”“君臣”之上,敬重膜拜,顶礼有加!
古史中,最能代表性观念开通的例子,莫过于《战国策·韩策》中,秦国宣太后的一段话。宣太后对韩国来求救的使臣尚靳说:
妾事先王也,先王以其髀加妾之身,妾困不支也;尽置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今佐韩,兵不众粮不多,则不足以救韩。夫救韩之危,日费千金,独不可使妾少有利焉?
这段对外国大臣现身说法,公开描写性交姿势的文字,不了解当时性观念的开通程度,自然看了要大惊小怪。无怪乎清朝的王士祯,在他的《池北偶谈》卷二十一《谈异》里,在“秦宣太后晏子语”条下,要叹气说:
此等淫亵语,出于妇人之口,入于使者之耳,载于国史之笔,皆大奇!
其实,若了解当时性观念开通的程度,这是毫不足奇的。
又如《左传》宣公九年(公元前600年)这段记载: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皆〕通于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按:此处在《榖梁传》中记为“或衣其衣,或衷其襦”,以相戏于朝)泄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且闻不令,君其纳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洩冶。
这种不分君臣,一块儿把大家共有的情妇的内衣,在庙堂上相互炫耀、大开玩笑的做法,不但呈露了“礼仪之邦”“守礼谨严”的真相,并且十足反证了当时性观念开通的程度。
性观念的开通,原本是一种动物性的自然现象的流变,我们的老祖宗本来是“洒脱”得很的。他们当时缺乏下列这一套观念:
一、他们缺乏性的嫉妒的观念。
二、他们缺乏贞操观念。
三、他们缺乏羞耻观念。
四、他们缺乏亲父子的观念。
五、他们缺乏“罗曼蒂克恋爱”(romantic love)观念。
这五项重要的特征,我们在古代的文书和实物里,可以找到许多证据。这些证据,可以为我们描绘出一种景象——一种性开放的景象。
在这种性开放的景象里,我们可以看到老祖宗们如何在生殖器崇拜、如何重视阴阳的理论、如何公然宣淫、如何“男女杂游、不媒不娉”、如何血族相奸、如何私通野合、如何同性恋和鸡奸、如何性变态、如何写《素女经》《洞玄子》、如何因“性”的因素成为中国历史的重要一环,并且影响到部分中国民族的历史。
仔细研究中国民族的历史,会令人惊讶的发现,由于性的因素,直接影响了历史、改写了历史的,例证又多,又层出不穷。夏桀是以“荧惑女宠”妺喜亡了国的,商纣是以“荧惑女宠”妲己亡了国的,性的原因使人亡国,不能说不重要。赵婴的私通,引出赵氏孤儿;齐庄公的私通,引出臣弑其君,性的原因造成政变,不能说不重要。吕不韦的奇货可居,祸延秦皇显考;吕后的人彘奇妒,祸延刘家命脉;唐高宗的倒扒一灰,祸延武后临朝;杨贵妃的顺水人情,祸延安史之乱,性的原因闹出君权争夺,不能说不重要。白登的美女图片,可以使匈奴不打汉家;汉家的美女自卑,可以使汉家要打匈奴;昭君出塞,香妃入关,一一都牵动战争和平大计,性的原因,不能说不重要。齐襄公乱伦,出来了毋忘在莒;陈后主好色,出来了井底游魂;慕容熙的跣步送亡妻,出来了回不去;花蕊夫人的被劫入宫,出来了送子张仙;咸丰的天地一家春,出来了祸国殃民四十七年的西太后……
这样随手写来,好像大可“唯性史观”一下了。其实我并不这样想。作为一个“非唯主义者”,我不承认“唯性史观”可用来解释所有的历史现象,如同我不承认“唯物史观”或“唯心史观”或“唯什么什么史观”可用来解释所有的历史现象一样。因此,我看这类事,也只是就中国历史现象中,可从“性”的观点来观察的为限。有均衡感的人,当然该知道,除了这种性的观点与对象的历史以外,还有许许多多“性以外的”丢人历史和光辉历史。
在中国许多“肯定‘性’的”(pro-sexual)历史现象以外,另有一种“反对‘性’的”(anti - sexual)历史现象,这种现象的表现是对“性”的规律、约束,乃至压抑。它的发生,约有四种原因:
一、对“性”生神秘与恐惧:老祖宗们缺乏生产知识,他们对异性相交而产生的结果,感到神秘,也感到恐惧。
二、对“性”的疲乏:“性的疲乏”(sexual fatigue)是由性满足后或过度后而生的现象,这种现象,很容易导致一种反动——对性感到憎恶或厌倦,走向节欲或弃世绝欲的信仰。
三、嫉妒心和占有心:在古代,女人只是男人财产的一部分。由于对产业的占有心,引发嫉妒心,再配合家庭、子女等观念,慢慢建构出许许多多规律、约束,乃至压抑“性”的理论。
四、精神因素:由于有人不能满足现状,要寻求精神上的慰藉来弥补尘世上的空虚,因而有“禁欲主义”(asceticism)或类似禁欲主义的思想产生。于是,不得不宣扬“性”的罪状,夸大或栽诬有关“性”的一切。
上面四种原因,构成了“反对‘性’的”条件,因而老祖宗们开始说明什么是“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了,什么是“防隔内外,禁止淫佚”了,什么是“妇道”“女诫”了,什么是“男女不通衣裳”了,什么是“富贵不能淫”了,什么是“坐怀不乱”“秉烛通宵”了,什么是“去势”“幽闭”了,什么是“绝房事”的好处了……
这些“反对‘性’的”历史现象,跟前面所说的“肯定‘性’的”历史现象一样,同样成为中国历史的重要一环,并且也影响到中华民族的历史。
从历史角度来看,中国历史上,“反对‘性’的”现象,至少在表面上占了上风,所以规律、约束,乃至压抑“性”的理论与事实,总是层出不穷。而经典、政府、理学、教条、迷信、教育、舆论等所层层使出来的劲儿,大都是在“解淫剂”(antiaphrodisiacs)上面下功夫,在这种层层“解淫”之下,善于掩耳盗铃的人们,总以为“没有‘性’的问题”“中国是礼仪之邦”!流风所及,一涉到“性”的问题,大家就立刻摆下面孔,道貌岸然的缄口不言,或声色俱厉的发出道德的谴责。因此,“性”的问题,终于沦为一个“地下的”问题。这样重大的问题,居然千百年不见天日,怎么能不发霉呢?
正因为“性”的问题,被不合理的规律、约束,乃至压抑。所以,我们的中华民族,才有了数不尽的“性”的“发霉”现象:从娈童到“御女车”,从“萤幸”到“蝶幸”,从“肉台盘”到“肉屏风”“肉双六”“肉吐壶”,从人狗交到奸尸案,从缠小脚到丐恋,从老年癫狂到性戾换,从贞节牌坊到“冒耻求种”,从花旋风到壮阳药,从自阉到阉人……试问哪一件不是中华民族历史的一部分?试问有哪一件我们敢说:“这不是我们中华民族干的事?”
我们的历史书,传统写法总是一派忠贞、英烈、圣贤、豪杰的历史,搭配上贰臣、叛逆、奸佞、巧宦的活动,交织成历来的众生相。但是,受过现代方法训练的人,他们不能承认这种“春秋之笔”“忠奸之判”能够解释整个历史现象,也不承认单靠一些相杀相砍的政治史、耀武扬威的军事史、仁义道德的思想史、四通八达的交通史等等就能了解过去。有现代方法训练的人,他们尝试用新的方向和角度、新的辅助科学(像性心理学、行为病理学、记号学、行为科学、团体动力学、统计学等等)来解释历史现象,来从夹缝中透视历史。在这种新的方法的光照之下,以前所视为神奇的,如今可能化为朽腐了;过去所看做朽腐的,现在可能又化为神奇了;过去当做不重要的或忽视的,现在我们要“无隐之不搜”了;过去当做不能登大雅之堂的,现在我们不再“见笑于大方之家”了。
有了上面所说的种种认识,我们必然发现:“性”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何等被有意忽略的大题目!我们必然关切:我们老祖宗们的“性”生活,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他们的“性”行为,怎样成为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一环?我们必然提出:“性”的因素,对中华民族的部分历史,究竟影响到什么程度?
能够满足这些声音的,很显然的,起码是心理学家和历史学家的责任。但是,事实上,我们的心理学家和历史学家始终在“回避”(?)这个重大的研究主题,我们不能在这个主题上做一次“科际整合”的示范,也不能在乌烟瘴气的“性”的暗流里做一次学理的澄清,为小百姓和大官人做点指示迷津的依据……这些因“回避”而生的缺憾,十足证明了我们在真理面前的萎缩,证明了我们在寻求真理上面的无能和胆怯。
这篇文字的用意,是尝试用现代的方法,提出一些确定的解释和“解释草案”(explanation sketch),求出历史上中国人“性”生活的真相和可能的真相,至少我提供的,是一种可供讨论的合理怀疑,也许值得专家和学者的评判。
在现代方法的妙用下,历史万象虽多,其实不乏理路可寻。例如真的专家,一眼就可以看出《易经》中的“咸卦”等卦是描写性交姿势的;《诗经》中《褰裳》里说的“且”字是男人生殖器;《周礼》中《地官》里“令会男女”、“奔者不禁”的话是一种“交配季”(mating season)、一种“节期杂交”(feast promiscuity);《老子》中的“元牡”是女人生殖器;《论语》中孔夫子骂女人的缘故是因为他离过婚;伶玄《赵飞燕外传》中的汉成帝有“足恋”,常璩《华阳国志》中的关云长背离曹操是因为他吃醋;徐应秋《玉芝堂谈荟》中“女子男饰”里的六朝女子娄逞是性戾换;柳宗元《柳河东集》中《河间传》是写唐朝一个女人的花旋风;徐士鸾的《宋艳》中《残暴》里记宋朝的王继勋是一种虐恋(虐待狂);陶宗仪《辍耕录》中《奇遇》一篇是写元朝人性爱的白日梦;明朝张岱《琅环文集》中《鲁云谷传》是描写洁癖;清朝薛福成《庸盦笔记》中《入相奇缘》里写和珅“对影谈笑”是一种影恋……所有的大量历史文化,都禁不得真正专家的一双法眼,用这种法眼来“复兴中华文化”,才够资格,否则只是口号。
关于这类性质的写作,在西方很多。性质近的像泰勒(G. Rattray Taylor)的“Sex in History”(1953年伦敦Thames & Hudson版)就是一例。西方过去,在基督教的禁欲主义笼罩下,对性的禁忌,跟历史上的中国,真可说是老兄老弟。可是他们在近几十年的努力之下,终于摆脱了传统上对性的不合理的规律、约束与压抑,终于使他们逐步走上一个开放的社会,建立一种“约定俗成”的性道德,培养了风俗、修正了法律,使他们的青年男女,又恢复了在“伊甸园”里没吃苹果前的歌唱。
反观我们中国,相对起来,我们不得不惭愧我们还是一个老大的闭锁社会。对“性”的不合理的规律、约束与压抑,还是这个闭锁社会的主要闭锁项目之一。从电影检查到出版管制,从教条宣扬到性教育的空白,从警察的冲动到道德家阳痿以后的阴谋,已经把我们的“性”空气搅得极不清洁。在这些不清洁的空气里,我们呼吸到的,是禁忌、是妈妈跟在屁股后面的恋爱、是买卖式的婚姻、是手铐式的离婚、是情杀与毁容、是通奸的残忍惩罚、是电影接吻的禁止、是情书的火葬与公布、是春药广告、是春牛横行、是廉价的初夜权、是文坛的新鸳鸯蝴蝶派、是姨太太第一号第二号、是婚姻法律的莫名其妙、是灵肉分裂、是衣服暴露的管制、是政府纵容的公娼、是私娼的七折优待、是节育的反对、是李敖这类先知式专题讨论的完全缺乏……
所谓“礼仪之邦”的“国情不同”,以及所谓“有伤风化”的管制法令等等,都不足作为上述这些“性空气不清洁”的护符,一切的护符,都更会增助我们耻辱的标记——那跟西方文明社会比起来,“性水准低落”的耻辱标记。
漫无心肝的中国知识分子,漫无心肝的日子太久了,实在应该认清自己,振作一下,洗洗这些耻辱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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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能感动蝙蝠论
研究中国人想什么,怎么想,一定得注意中国人的怎样想什么。中国人有时候会发伟大的奇想,这种伟大的奇想,想入非非,使人怎么也想不透人为什么要这样想、能这样想,这样想又何苦来。
中国人怎样想什么,七想八想,其中妙的很多。最妙的一则是,中国人相信“人事感天”,相信自然现象有时是受了人的感动而生,感动到火候十足的时候,可以“惊天地、泣鬼神”,可以“天雨粟、乌白头”,可以“天地含悲、风云动色”。
别以为这是中国民间愚夫愚妇的迷信、别以为这是我开玩笑,中国的第一流知识分子,的的确确把这种怎样想什么,郑重其事的认真处理。我举一代大儒顾炎武为例。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有一篇“人事感天”就公然胡扯如下:
易传言先天后天。考之史书所载,人事勤于下,而天象变于上,有验于顷刻之间,而不容迟者。宋武帝欲受晋禅,乃集朝臣宴饮。日晚坐散,中书令傅亮叩扉入见,请还都谋禅代之事。及出,已夜,见长星竟天。拊髀叹曰:“我常不信天文,今始验矣!”隋文帝立晋王广为皇太子,其夜烈风大雪,地震山崩,民舍多坏,压死者百余口。唐玄宗为临淄王,将诛韦氏,与刘幽求等微服入苑中。向二鼓,天星散落如雪。幽求曰:“天道如此,时不可失。”文宗以右军中尉王守澄之言召郑注,对于浴堂门。是夜彗出东方,长三尺。然则荆轲为燕太子丹谋刺秦王,而白虹贯日;卫先生为秦昭画长平之事,而太白食昴。固理之所有。孟子言气壹则动志,其此之谓与?
这就是第一流知识分子满纸荒唐言的第一号证据。
其实不怪顾炎武,顾炎武只不过师承前代那些大儒和大理论。前代那些大儒和大理论认为“人事感人”,所谓“天”,从广义解释,上自老天爷,下至一条猪,都无一不可以感动、无一不受人的“掌风”。
最早的感动文献是《易经》。易经里“中孚”卦说:
豚鱼吉
意思是说,人类的诚信所及,哪怕像猪那样蠢的、像鱼那样冷血的,都可以一一感化,这种感化,有专门成语,叫“信及豚鱼”。
既然猪也可以、鱼也可以,理论上,什么动物都应有“同感”。于是,感动的范围就扩大到无所不包。于是,就出来鼎鼎大名的《祭鳄鱼文》。
唐朝的韩愈到潮州,看到鳄鱼为患,他居然写了一篇《祭鳄鱼文》,给鳄鱼一只羊一只猪,要鳄鱼搬家,“其率尔丑类,南徙于海!”如果“冥顽不灵”,人类就要把你们杀光,你们不要后悔啊!据说鳄鱼看了他的文章,就都搬走了。这篇千古妙文,《古文观止》就有,实在值得一读再读: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昔先王既有天下,烈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抗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有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之命而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容归,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大家读了《古文观止》,以为韩愈的神通只在写这篇文章,就错了。韩愈还有别的神通呢!别的神通,一看张读写的《宣室志》便知。张读《宣室志》里记泉州南面有山潭,“中有蛟螭,尝为人患。”有一天,山崩了,山石填塞潭水,水流出来,其中有蛟螭的血。“而石壁之上,有凿成文字一十九言,字势甚古,郡中士庶无能知者。”后来这十九个字给韩愈看到了,他认出是“诏赤黑视之鲤鱼天公卑杀牛人壬癸神书急急”,字体是“蝌蚪篆书”,“详究其义,似上帝责蛟螭之词令,戮其害也。”这个故事,表示了不但韩愈能够同鳄鱼说话、谈判、写文章,甚至老天爷也和他同感,不但对鳄鱼的水友蛟螭说话、谈判、发命令,还让韩愈夹在其中,做了翻译官。
这篇文章,写到这里,题目应该是《人能感动鳄鱼论》,可是我害怕,不敢这样写。因为前一阵子,刚发生了“诽韩案”,韩愈的后人(?)到法庭控告写文章批评韩愈的人,而妙不可言的法官大人,居然判了被告的罪。这是典型的一场文字狱。我李敖刚坐完了“叛乱罪”的大牢,黑狱亡魂,浩劫余生,实在不敢惹韩愈(和他的鳄鱼),只好另想题目。
幸亏我学富五车,居然被我找到好题目,叫做《人能感动蝙蝠论》。为什么又来了蝙蝠呢?请看明朝柳应聘的大文便知。
柳应聘在《先师庙驱蝠记》大作里说,一座孔庙里,因为有容乃大,结果容来了许多蝙蝠,“丑类实繁,无虑千百,岁月滋久,势不可驱。”大家“咸为积愤,而无如之何也”!于是有“学政詹先生”来,十天斋戒,“又遣投蝠以食,而誓之一似昌黎(韩愈)谕鳄之旨。”于是,蝙蝠飞走了。还有个“学正黄先生”,也在这类庙中学韩愈方法,“以文谕之”,蝙蝠看了他的文章,也统统飞走了。
柳应聘这篇驱蝠记中,对这种行为,提出“人能感动动物论”。他拿蝙蝠飞走事件,跟“徙鳄之功”比较:
虽显微巨细,事有不伦,然精诚所通,有感斯应。则旷百世而同符也!所谓诚能动物,而信及豚鱼者,非耶?
他认为这种现象,一点也不是偶然的,他说:
夫气盛者化神而绩异者传永,盖自古志之矣!故鲁公作宰,而蝗避;刘昆出牧,而虎渡:韩退之在谪籍,而鳄徙,虽时异事殊,而精诚之极,感通无间,其致一也。则其所以实着当时,而声流后世者,岂偶然之故哉!
看了这种妙论,再回头核对“旷百世而同符”的《祭鳄鱼文》,那篇文章,一再声声呼唤鳄鱼的芳名,同它交谈,一次与它约定,三次要它听话。全篇又讲理、又讲情、又哄、又劝、又贿赂、又骂、又挖苦、又威胁。韩愈费了那么大的劲儿,前提当然是基于“鳄鱼有知”,可以看懂他的大文章,可以晓以大义。这种由于动物有知,与人文相通,人的精诚,自然可以和它们“感通无间”,可以“有感斯应”,最后自然构成了“人能感动动物论”。
在韩愈小的时候,一个“人能感动动物论”的先进冯希乐,一天,去拜访县太爷。县太爷请他吃饭,酒席上,冯希乐拍县太爷马屁,说你太伟大了,你“仁风所感,虎狼出境”!县太爷听了,很高兴。正在这时候,有小的跑来报告,说不得了了,昨天晚上有老虎吃了人了!县太爷一急,转过头来质问冯希乐:“你不说‘仁风所感,虎狼出境’了吗?”冯希乐不慌不忙,回县太爷的 话,他说:“我们县里虎狼是出境了。这头老虎,一定是别的县里过路的!”
1979年5月14日三小时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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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能感动老虎论
校对《人能感动蝙蝠论》的时候,意犹未尽,再写一篇。
中国书中,关于这类记录极多。大体上说,这都是一种“动物泛灵信仰”(Zoological animism)的流变。鳄鱼问题并不是韩愈以后就完了,照《欧阳文忠集》的说法,好像鳄鱼又回国了。欧阳修《陈文惠神道碑》说:
潮州恶溪,鳄鱼食人不可近。公命捕得,伐鼓于市,以文告而僇之,鳄患屏息。潮人叹曰:昔韩公谕之而听,今公戮之而惧。所为虽异,其能动异物丑类,革化而利人,一也。
足证韩老一死,鳄老又率其丑类,北归中国了。欧阳修笔下的陈文惠就是陈尧佐,他在潮州,也写过大作《戮鳄鱼文》:
己亥岁,予于潮州,作昌黎先生祠堂,作招韩词,载鳄鱼事以旌之。明年夏,郡之境上,地曰万江,村曰硫磺,张氏之子,年甫十六,与其母濯于江涘,为鳄鱼尾去。其母号之勿能,披乎中流,则食之无余。予闻而伤之,命郡邑李公,将郡吏往捕之。前后力之者,凡百夫,曳之而出。缄其吻,械其足,槛以巨舟,顺流而至。
从内容看,全篇一律动武,我奇怪为什么欧阳修硬要说“以文告而戮之”?大概鳄鱼留学方归,不好不意思一下。
还是手里有刀的人比较聪明,《清史稿》列传第一百零八曹孝先传里,记有乾隆皇帝一段话说:
蝗害稼,唯实力捕治,此人事所可尽。若假文词以期感格,如韩愈祭鳄鱼,鳄鱼远徙与否,究亦无稽。
真比文人“天纵英明”得多了!
我写了半天《人能感动鳄鱼论》、《人能感动蝙蝠论》,却忘了写《人能感动老虎论》,现在补写如下:
《后汉书·童恢传》,记循吏童恢做地方官的时候——
民尝为虎所害。乃设槛捕之,生获二虎。恢闻而出咒虎曰:“天生万物,唯人为贵,虎狼当食六畜,而残暴于人,王法:杀人者死;伤人则论法。汝若是杀人者,当垂头伏罪;自知非者,当号呼称冤。”一虎低头闭目,状如震惧,即时杀之;其一视恢鸣吼,踊跃自奋,遂令放释。吏人为之歌颂。
这次比较简单,没写文章,只是对老虎用嘴巴“晓以大义”而已,结果一虎不能马虎过关,一虎竟得人口余生,公正廉明,一样不少,真好!
这种人虎恩仇记,主角只是童恢和两只老虎吗?才不呢,多得很呢!
一、《后汉书·宋均传》:“虎相与东渡江。”
二、《南史·杜慧度传》:“猛兽伏,不敢起。”
三、《南史·孙谦传》:“先是郡多猛兽为暴,谦至,绝迹。”
四、《南史·傅昭传》:“郡多猛兽,常设陷阱,昭命去陷阱,猛兽竟不为害。”
五、《南史·萧晔传》:“旧多猛兽为暴。晔为政六年,此暴遂息。”
六、《南史·萧象传》:“旧多猛兽为暴,及象任州日,四猛兽死于郭外,自是宁息。”
七、《唐书·李绅传》:“霍山多虎,撷茶者病之。治机阱,发民迹射,不能止。绅至,尽去之,虎不为暴。”
八、《明史·胡俨传》:“县有虎伤人,俨斋沐告于神,虎遁去。”
九、《明史·张昺传》:“有寡妇止一人,为虎所噬,诉于昺。昺于妇期五日,及斋戒告城隍神。及期,二虎伏廷下。昺叱曰:‘孰伤吾民?于法当死。无罪者去。’一虎起,敛尾去;一虎伏不动,昺射杀之。”
十、《明史·谢子襄传》:“郡有虎患,岁又旱蝗。祷于神,大雨二日,蝗尽死,虎亦遁去。”
够了,够了。
以上所写,都限于一般人(文人、循吏等)对动物的感动,其中我有意做了一个重大的遗漏——不含孝子在内。为什么?因为一扯上孝子,这种文章再也做不完了。中国历史上,孝子和动物的关系,极为错综复杂,从虞舜孝感动天,使“象为之耕,鸟为之耘”起,“涌泉跃鲤”也、“负土成坟”也、“虎即避去”也、“猛兽下道”也、“豺狼绝迹”也、“群雁俱集”也、“慈乌衔土”也、“双鹤来下”也、“鸟亦悲鸣”也、“犬乳邻猫”也、“祷河得鳜”也、“水獭献鱼”也……怎么写也写不完。换言之,每个孝子都可以开个动物园,他所感动的,又岂是蝙蝠、老虎而已!所以,我声明在先,不含孝子在内。孝子一来,只有写书,不能写文章了。
1979年5月24日一个小时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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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声咚咚的中国之音
鼓是人类最早的乐器。从埃及到亚述、从印度到波斯,到处都有鼓的存在。世界各文化区,鼓的出现是不谋而合的。像西欧、英国那样,连鼓的出现都要仰仗外来的那种情形,实在少有。西欧、英国的鼓,是罗马传过去的。
中国的鼓,远在有文字以前就出现了①。随着文化的进步,鼓的演变,也愈来愈复杂。开始有管鼓、教打鼓的官,叫“鼓人”②,以八面③“雷鼓”祀天神,以六面“灵鼓”助社祭,以四面“路鼓”享宗庙,以及打仗有“鼖鼓”④,做工有“鼛鼓”⑤,前者声音又大又快,可助军威;后者声音又小又慢,有工慢慢做,因为“用民之力,宜缓不宜急”。所以这种鼓,是种磨洋工的鼓。在日食月食的时候,要用“王鼓”,中国古人认为,日食月食都是“阳为阴所胜”,必须由皇帝亲自出马,“鼓以救之”。鼓官这时候,看皇帝打,他休息⑥。照这个标准看,鼓官平时只是代皇帝劳而已,紧要关头,鼓手就是皇帝。鼓声本是一种强烈意愿的传达,这种意愿,当然当权者最多。所以,最早的鼓声,都是替当权者表达意愿的。五代时候,儿皇帝石敬瑭请一个老道来讲经,老道叫张荐明,石敬瑭拜他为师。那时候,已是10世纪,鼓声已经用来表示几点钟⑦。老道听了鼓声,向石敬瑭说,鼓声虽然只是一种声音,但把许多声音统一起来的,就是它。“夫一,万事之本也。能守一者,可以治天下。”⑧这就是出家人逢迎儿皇帝的鼓声哲学。
鼓对当权者而言,既然这么密不可分,它就成为一种权威的象征。汉光武皇帝抓起韩歆,“置鼓下,将斩之。”⑨要杀人为什么放在鼓下面?鼓声响起和人头落地,是此起彼落的关系啊!
鼓的作用这么大,所以,什么时候击鼓,什么时候不该击,学问很多。传说里大禹治水,叫他太太即涂山氏大小姐送饭,约定一听鼓声,就送来。于是大禹化做一条熊,开始做工。挖石头的时候,不小心一块石头击中了鼓面,涂家大小姐以为打鼓了,送饭过来,见到丈夫竟是熊,一扭就走了。到了嵩山之下,她变成石头,生了大禹的儿子夏启⑩。夏启是中国君主世袭制的老大,是家天下的祸首,追根究底,天下为公的让贤传统被断送,原来出在那块可恶的石头敲在那张可恶的鼓皮上。
这个是不该击而击,击出了祸;还有该击而不击,也出了祸。春秋宋国、楚国作战,楚军渡河时,人劝宋襄公迎击,他不肯;等楚军登陆了,人又劝他迎击,他还不肯;直等到楚军上岸后,把阵势摆好,他才下令打,结果大败,受伤而死。死前还大讲原则,说:“君子打仗,不打受了伤的,不捉头发白的。古人用兵,不占地利险阻便宜。就是亡了国,我也不向没摆好阵势的敌人鸣鼓而攻。”(11)中国历史上,有个最能把握击鼓时机的纪录:鲁国、齐国之战,齐军一到,鲁庄公就要击鼓,曹刿说别忙。等到齐军击了三次鼓以后,鲁军才击第一次鼓,最后把齐军打败。曹刿的理论是:“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齐军已经衰竭时候,鲁军才开始一鼓作气,可以占便宜(12)。
在战场上,鼓有鼓舞士气的作用,人人都相信。鼓舞不起来,就表示有了别的毛病。汉朝时候,李陵打匈奴,发现鼓不灵了,他奇怪“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他判断部队中有了女人。大搜之下,证明判断正确(13)。笑话中女人能使老和尚小和尚纷纷打鼓,却使李陵的军人鼓不起来,真是颠倒众生了。难怪女人亲自出马打鼓,仗就一打就贏——宋朝韩世忠夫人前京口妓女梁红玉是也(14)。
鼓的用途,除了前面说的祭祀、示威、作战、督工、报时等以外,它在中国,还有一个特殊的作用,就是传达“下面的声音”。
传说在唐尧时候,就设置了“敢谏之鼓”。《路史》上记:
帝尧陶唐氏置敢谏之鼓。
这种敢谏之鼓,表示大臣如果对皇帝有所谏诤,皇帝欢迎。为什么欢迎呢?王起《谏鼓赋》里说:
先王惧五谏之或替,恐四聪之有蔽,爰立鼓于朝,得为邦之制,臣之击也。
这说出了,立敢谏之鼓的目的,就在怕皇帝听不到该听的声音,而变得听觉有遮蔽了。白居易在《敢谏鼓赋》里,把用鼓的原因进一步说明:
大矣哉!唐尧之为盛!鼓者,乐之器;谏者,君之命。鼓因谏设,发为治世之音:谏以鼓来,悬作经邦之柄。
“得为邦之制”,“经邦之柄”,都说明了这种谏鼓的重要。白居易认为,谏鼓是上下交通的一种管道,它的好处是:
用之于朝,朝无面从之患;行之于国,国无居下之讪。洋洋盈耳,幽赞逆耳之言;坎坎动心,明启沃心之谏。
有了它,大家就可以有话直说,皇帝可以听到逆耳之言,臣下背后的讪谤,也就没有必要了。
唐尧时代到底有没有设置谏鼓,不可确知。但这种设置谏鼓的记录,在古书中倒也经常出现:
《大戴礼》保傅:“于是有进善之旌,有诽谤之木,有敢谏之鼓。”
《管子》桓公问:“禹立谏鼓于朝。”
《吕览》自知:“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鞀(15)。”
《邓析子》转辞:“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汤有司直之人,武有戒慎之铭。”
《路史》:“禹……立谏幡,陈建鼓。”
《汉书·贾谊传》:“太子既冠,成人,则有记过之史,彻膳之宰,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敢谏之鼓。”
《淮南子》主术训:“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
《后汉书·杨震传》:“臣闻尧舜之世,谏鼓谤木,立之于朝。”
《晋书·元帝本纪》:“太兴元年六月戊戌,初置谏鼓谤木。”
这些古书中的记载,都证明谏鼓是臣下向皇帝进逆耳之言时的一种道具。所以,谏鼓本身,有一种象征作用,象征皇帝给臣下一种“劝他”的机会。有了这些忠臣劝他,他就不会“四聪之有蔽”,就可以推行好的政治。所以白居易说:“鼓因谏设,发为治世之音。”鼓之为用大矣哉!
中国人用鼓来传达“下面的声音”,除了谏鼓以外,另一种是“登闻鼓”。谏鼓是给做官的劝皇上用的;登闻鼓是给小百姓喊冤用的,两者虽然都传达“下面的声音”,作用却不一样。登闻鼓可算是一种非常上诉。
中国古代小百姓,有了冤,要想法使上面知道;知道的方法,要写状子;一写状子,就参加了文书政治;一参加了文书政治,就有被归档的危险,石沉大海。何况,小百姓大都是文盲,不会写状子。所以,直接的办法是喊出自己的冤枉,叫“喊冤”,叫:“青天大老爷,小的有冤上诉!”
由于官官相护,小百姓的冤喊不上去。“冤”字在中国文字里,是象形文字,上面是个罩子,下面是个兔子,把兔子罩住,兔子被困其中,当然无辜,正好叫做“冤”。如今小百姓变成兔子,无法兔脱,又喊不上去,统治者“天下无冤民”“民自以不冤”的美梦,自然就大大打折扣,殊非统治者所愿。
于是,聪明人出来,发明了一种人权道具,就是“登闻鼓”。
登闻鼓是皇宫外面摆设的一种大鼓,鼓一敲,理论上,皇帝可以直接听到,要想官官相护,也护不住。这种敲鼓请皇帝注意的法子,传说出自唐尧时代。但最初敲鼓是大臣劝皇帝用的,不是小百姓喊冤用的。小百姓喊冤,还得等四千年。最早的登闻鼓雏形,勉强可算夏禹时代的“挥鞀”。《通志》上说夏禹时候“有讼狱者挥鞀”。直到1世纪汉朝元帝时候,为了开城门的问题,曾有过小百姓敲鼓上书的例子,但不是常例。3世纪魏世祖曹丕(曹操的儿子)以后,正式出现了“登闻鼓”。据《魏书·刑罚志》:
世祖阙左悬登闻鼓,以达冤人。
“以达冤人”,目的明显是给老百姓喊冤的。
接着,司马懿的孙子、司马昭的儿子晋武帝,也继承了这种传统。在晋武帝时候,有个叫邵广的,他偷了政府东西,被判死刑。他的两个小儿子,“挝登闻鼓乞恩”,请皇上许他们做奴隶,代父亲赎罪。皇帝同意,于是小偷改判五年,小偷之子做奴隶。这个故事,说明了登闻鼓的用处,不但可以申冤,还可以“乞恩”求情。
但登闻鼓不是可以乱敲的。《晋书·武帝本纪》记载:
泰始五年六月,西平人麹路伐登闻鼓,言多妖谤。
向皇帝说话,内容被认为“言多妖谤”,下场可想而知。据《明外史·青文胜传》:
文胜为龙阳典史,龙阳濒洞庭,岁罹水患,积逋赋数十万,敲扑死者相踵。文胜慨然诣阙上疏,为民请命;再上,皆不报。复具疏,击登闻鼓以进,遂自经于鼓下。太祖怜其为民杀身,诏宽龙阳租。邑人建祠之。
这就是说,做官的“诣阙上书”达不到目的,也可以“击登闻鼓以进”。但是下场是可想而知的,干脆先在鼓下自杀,反倒省事。
登闻鼓可能有言论自由,但没法担保有言论以后的自由。
到了6世纪,隋高祖时候下命令,老百姓有冤上诉,经过各级官府仍旧得不到公平的,可以“诣阙申诉”,就是到宫阙前面告御状。至于如何告法,没有细节可查。隋高祖是一个很苛待百姓的皇帝,老百姓偷一升边粮或一块钱的,都要杀头,这样凶来兮的皇帝,究竟有谁敢去告御状?
《唐会要》里记高宗“显庆五年八月,有人赍鼓于庙堂。诉上,令东都置登闻鼓,西京亦然”。这是7世纪660年的事,明明指出由于“有人赍鼓于庙堂”,才有登闻鼓的设立。反证以前的登闻鼓制度,早已中绝。
唐朝的女皇武则天时候(7世纪),也有“登闻鼓”的记录。据《玉海》:
垂拱元年二月,敕朝堂登闻鼓、肺石不须防守,令御史台受状为奏。
这个记录告诉我们,虽然有“登闻鼓”,可是已是令御史转达民意了,不是直接“上干天听”了。
到了10世纪,五代后周世宗时候,有“抱屈人”带着鼓到皇宫敲鼓喊冤,皇帝知道了,“遂令东西都各置登闻鼓”。周世宗是五代最开明的皇帝,但是很短命,第二年,他三十九岁就死了。一死就被赵匡胤“黄袍加身”,创立了宋朝,赵匡胤变成了宋太祖;宋太祖又被弟弟赵匡义“烛影斧声”,抢去老大一支的继承权,成了宋太宗。他把“理检司”这衙门改成“登闻院”。“又置鼓于禁门外,以达下情,名曰‘鼓司’。”这是10世纪尾声的事。登闻鼓又出现在宫廷门外了。当时最有名的一个故事,是《宋史·刑法志》里所载的张反鸣冤。张反的丈夫王元吉,被他晚娘诬告想毒死晚娘,如此不孝还得了,被捉将官里,大肆修理。修理的花样很多,其中有一种叫“鼠弹筝”,毒刑以后,手指全不能动。王元吉吃不消,只好诬服。张反遂去击登闻鼓鸣冤,居然被皇帝知道了,下令追查,查出晚娘原来有奸情,被王元吉撞破,所以才诬告他下毒。于是,皇帝把修理人的抓起来,也来一番“鼠弹筝”,让他享受。最后,皇帝向宰相感慨说:“在首都里,竟都有这样无法无天的刑求和冤狱,首都以外的四方,还得了吗?”
11世纪,宋太宗的儿子宋真宗,改“鼓司”为“登闻鼓院”。《玉海》记载:“景德四年五月,改登闻鼓院于阙门之前。”再据宋朝人写的《燕翼贻谋录》:
真宗景德四年,诏改鼓司为登闻谏院,登闻院为检院,应上书人并诣鼓院,如本院不行,则诣检院以朝官判之。院判名始于此。
可见登闻鼓直接向皇帝登闻的本意,已经开始打折扣、变质,变成了衙门,还是落入了官官相护,皇帝又很难听到鼓声了。
不但皇帝听不到,连衙门自己甚至都听不到了。宋朝人写的另一部书——《齐东野语》转记过这样的笑话:
今登闻院,初供职吏,具须知单状。称本院元管鼓一面,在东京宣德门外,被太学生陈东等击碎,不曾搬取前来。此类可资捧腹。
登闻鼓的制度,一直到清朝还有(16)。清朝阮葵生写《茶余客话》,卷七“登闻院”条下,还有这样的一行:
登闻院,在西长安门外街之东。旧设满、汉科道各一员掌之。雍正二年统于通政司。
“通政司”是一个管下情上达的衙门,管“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也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但是,它不能算是一个直接使下情上达的衙门,它拦在中间,使下情变成间接的。一变成间接的,还登闻什么鼓声呢?
最后,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通政司废除了,登闻鼓当然也没了,这么一点象征性的下情上达的道具,也在中国历史上消失了。
20世纪以后,法院里出现一种“申告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2条的解释是:
告诉、告发,应以书状或言词向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为之;其以言词为之者,应制作笔录。为便利言词告诉、告发,得设置申告铃。
这种“按铃申告”的制度,依稀是登闻鼓传统的一项小小规模的电气化。
人民有冤,直接碰到的还是官官官,直接碰不到统治者。即使他愿意付出敲登闻鼓的代价,他也没鼓好敲了。
鼓声在朝上面传达“下面的声音”,但当“下面的声音”传达不到的时候,鼓声也就遗之草泽,化成了民怨。最有名的鼓声中的民怨,就是“凤阳花鼓”。《陔余丛考》有“凤阳丐者”的记述,里头说:
江苏诸郡,每岁冬,必有凤阳人来,老幼男妇,成行逐队,散入村落间乞食,至明春二三月间始回。其唱歌则曰:
家住庐州并凤阳,
凤阳原是好地方。
自从出了朱皇帝,
十年倒有九年荒。
这个花鼓歌,从明朝太祖朱元璋皇帝开国以来,一直流传在民间,成为民间向黑暗统治者的一种抗议,一种普遍的抗议。这种抗议,跟不得志的知识分子合流,更出现了深度。明朝亡国以后,跟新政府不合作的知识分子贾凫西,曾用他写的鼓词,质问纵容统治者的天道:
忠臣孝子是冤家,
杀人放火的天怕他。
仓鼠偷生得宿饱,
耕牛使死把皮剥。
河里游鱼犯了何罪?
刮了鲜鳞还嫌刺扎。
杀人的古剑成至宝,
看家的狗儿活砸杀。
野鸡兔子不敢惹祸,
剁成肉酱加上葱花。
杀妻的吴起倒挂了元帅印,
可怎么顶灯的裴瑾挨了些嘴巴?
玻璃玉盏不中用,
倒不如锡蜡壶瓶禁磕打。
打墙板儿翻上下,
运去铜钟声也差。
管教他来世的莺莺丑如鬼,
石崇托生没板渣。
海外有天,天外有海,
你腰里有几串铜钱休浪夸。
俺虽没有临潼门的无价宝,
只这三声鼉鼓走天涯。
鼉鼓就是皮鼓,就是北方流行的大鼓。写这鼓词的人,是明朝的进士,他用深入民间的鼓词,有深度的传达了他的否定天道、否定宿命、否定愚忠、否定黑暗统治者的思想。从祢衡“击鼓骂曹”以来,鼓声代表了一种抗议,跟雷鼓、灵鼓、路鼓、鼖鼓、鼛鼓分道,也跟谏鼓、登闻鼓分道,它不再是官方的声音,也不再是劝告官方、乞求官方的声音,它终于变得属于了自己,属于了小百姓自己的声音。
1979年5月11日
①应劭《风俗通》说:“谨按易称鼓之雷霆,圣人则之,不知谁所作也。”《黄帝内传》说黄帝伐蚩尤,元女做鼓八十面,当然不可信。
②《周礼》地官:“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教为鼓而辨其声用。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军事,以鼛鼓鼓役事。……救日,则诏王鼓;大丧,则诏大仆鼓。”
③所谓几面,事实上是几个一组的意思。八面就是八个一组。详细讨论见《云麓漫钞》。
④鼖念坟。
⑤鼛念高。《周礼》郑锷注说:“用民之力,宜缓不宜急。……其声尤缓,故宜用以鼓役事。”
⑥《周礼》项氏注:“日为月胜,故食于朔;月不受日光,故食于望。是皆阳为阴所胜,故鼓以救之,助阳气也。王亲鼓之,鼓人诏之耳。”
⑦古代人用鼓报时,据《唐书》马周传:“先是京师晨暮传呼以警众,后置鼓代之。俗曰咚咚鼓。”《灵异小录》:“马周上言:令金吾每街隅悬鼓,夜击以止行李、备窃盗。时人遂呼为咚咚鼓。”《五代史》司天考:“显德元年正月庚寅,有大星坠,有声如雷,牛马皆逸。京城以为晓鼓,皆伐鼓以应之。”宋敏求《春明退朝录》:“京师街衢置鼓于小楼之上,以警昏晓。太宗时命张垍制坊名列牌于楼上。按:唐马周始建议置咚咚鼓,唯两京有之。后北都亦有咚咚鼓,是则京师之制也。”但因迷信的缘故,有的不打晚上的一道。据《暇日录》:“成都不打晚衙鼓,刘仲、张潜夫皆说,云孟蜀多以晚鼓戮人,埋毬场中,故鸣鼓则鬼祟必作。自是承例不打鼓。”
⑧《五代史》张荐明传:“荐明为道士,晋高祖延入内殿讲道德经,拜以为师。荐明闻宫中奏时鼓,曰:‘陛下闻鼓乎?其声一而已。五音十二律,鼓无一焉,然和之者,鼓也。夫一,万事之本也,能守一者,可以治天下。’高祖善之,赐号通元先生。后不知其所终。”
⑨《后汉书》岑彭传:“光武徇河内韩歆议,欲城守,彭止不听。既而光武至,怀歆迫急,迎降,光武知其谋,大怒,收歆,置鼓下,将斩之。召见彭,彭因进说,光武深纳之。”
⑩《诚斋杂记》:“禹洽水,过辍辕山,化为熊。谓涂山氏女曰:‘闻鼓声乃来饷。’禹排石,误中鼓,涂山氏往,见禹作熊,惭而去。至嵩山下,化为石,方孕启。”又据《列女传》:“启母者,涂山氏长女也。”
(11)《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请击之。公曰:‘不可。’宋师败绩,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可亦乎?犹有惧焉。且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
(12)《左传》庄公十年:“齐师伐我,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13)《汉书》李陵传:“陵将步卒五千,出居延,与单于连战。陵曰:‘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搜得皆剑斩之。”
(14)京口是江苏丹徒。
(15)鞀念陶,是有柄的小鼓。
(16)金朝海陵王正隆二年(1157)置登闻鼓院;元朝世祖至元十二年(1257)立登闻鼓;明朝十三道御史轮值登闻鼓;《大清会典》卷三十七说:“状内事情必关军国重务大贪大恶奇冤异惨,方许击鼓”;又说:“设登闻鼓于都察院门首,每日轮流御史一员监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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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失传了的言论道具
中国历史上是专制王朝,偶尔也有网开几面的时候。网开几面,有的见之于制度,有的见之于实物,这种实物,是网开的一种象征,可叫做“言论道具”。因为本质上、实际上,这都是戏。既然是戏,配合它的,不是“道具”是什么?
专制皇帝为了广开言路,第一种道具是“鼓”,包括“谏鼓”和“登闻鼓”,关于它们,我已写在《鼓声咚咚的中国之音》里。这儿要写的是另外一种,叫“诽谤之木”,或叫“谤木”。
“诽谤”两个字,现在成了一种坏字眼,成了《刑法》第二十七章“妨害名誉及信用罪”的罪名,这真是对“诽谤”两字的诽谤。
中国的许多名词,像人一样,都沦落了。“风流”本来是好字眼,后来沦为坏字眼了;“乌龟”本来是好字眼,后来沦为坏字眼了。“诽谤”也一样。
《大戴礼》保传里说:
忠谏者,谓之诽谤。
可见诽谤的原始意义是“忠谏”,是好意义。专制皇帝为了要臣子“忠谏”,设了一种“诽谤之木”,以广招徕。看看古书吧——
《大戴礼》保傅:“有诽谤之木。”
《吕览》自知:“舜有诽谤之木。”
《邓析子》转辞:“舜立诽谤之木。”
《史记·孝文纪》:“古之治天下,朝有……诽谤之木。”
《汉书·文帝纪》:“诽谤之木。”
《淮南子·主术训》:“舜立诽谤之木。”
《后汉书·杨震传》:“臣闻尧舜之世,谏鼓谤木,立之于朝。”
《晋书·元帝本纪》:“太兴元年六月戊戌,初置谏鼓谤木。”
太多了,不抄了。
“诽谤之木”什么样子,怎么用呢?
照《吕览》自知注中的说法是:
欲谏者,击其鼓也,书其过失以表木也。
照《淮南子》主术训注中的说法是:
书其善否于华表木也。
这表示使用的方法,是“书”写。
但照梁武帝时候,任昉《天监三年策秀才文》,问“朕立谏鼓设谤木,于兹三年矣”那一段注,却是:
良曰:立鼓于朝,有欲谏君击之;设谤木于阙,有诽谤,使人击之,武帝立之已三年。
则使用的方法却是“击”敲。
历史上记梁武帝萧衍开国后,置谤木、设肺石,各附一函,说,若有在位莫言而下有欲言的,也就是布衣处士,欲陈清议的,可投谤木函中;有功劳才器,冤沉莫达的,也就是功臣才士,欲伸屈抑的,可投肺石函中。则使用的方法,既不是写在木上,也不是敲在木上,而根本是朝“意见箱”投书了。
这样看来,“诽谤之木”可能已在造形上一改再改,它的原始造形,应该是一块木。
据《中华古今注》中“尧诽谤木”条下,有这样的说明:
程雅问曰:“尧设诽谤之木,何也?”答曰:“今之华木也。以横木交柱头,状如华也。形如桔槔,大路交衢悉施焉。或谓之表木,以表王者纳谏也,亦以表识衢路。秦乃除之,汉始复修焉。今西京谓之交午柱也。”
“华”就是“花”,“状如华”就是“状如花”。桔槔是一直一横,很像十字架,也像十字路口的路牌,所以说:“大路交衢悉施焉。……以表识衡路。”这种路牌式的指向作用,是从“诽谤之木”变出来的。“诽谤之木”本来可能只是落地的一块大木,后来升高了,放在柱子上,变成“以横木交柱头”,高到可望而不可即,高到只有容纳忠言的象征,却不允许你进忠言了。更进一步,为了粉饰、为了壮观、为了宫门外面这个十字架不给琼楼玉宇的宫门丢人,于是,皇家建筑师的恩泽,也广被于它,索性把它做成雕龙刻云的擎天大柱。这种柱,叫做“华表柱”;一直一横的全套称呼,叫做“华表”。华表不但立在宫门口,也立在城门口,甚至专制皇帝死了,还要立在陵墓门口。在白居易的诗里,可以看到:
江回望见双华表,
知是浔阳西郭门。
在李远的诗里,可以看到:
华表柱头留语后,
更无消息到如今。
在郑燮(板桥)的道情里,可以看到:
丰碑是处成荒冢,
华表千寻卧碧苔。
这些描写,古书里有的是。
宋朝范公偁《过庭录》里有一段故事说:
元符庚辰,蔡京出,韩师璞当轴,下诏求言。其略曰:“言之当者,朕有厚赏;言之不当,朕不加罪。朕言唯信,无虑后悔。”于是四海之士,莫不慷慨论蔡京之失。时忠宣在永州,闻之,惊曰:“师璞果能办此乎!”未久,京复相,举言者窜岭外,善类于是尽矣!
这里记录的皇帝的话,所谓“言之当者,朕有厚赏;言之不当,朕不加罪”,是中国传统上设立“诽谤之木”的一番美意。只有“言之不当,朕不加罪”的大前提能保障,才有真话可言,这就是汉朝路温舒说的“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否则大鸣大放一阵,结果却“善类于是尽矣”!这种“不加罪”,是无条件的,不能先立下“要相忍为安”、“要动机纯正”、“要善意批评”、“要有建设性意见”等等条件。因为一有了这些条件,就没有了真的言论,就失掉了“求言”的根本意义。
“诽谤”两个字,从好字眼变到坏字眼,说不定正是唐尧皇帝的先知。唐尧设立“诽谤之木”的时候,也许清楚知道,真正的“求言”,必须做到放开度量,不惜让人“诽谤”他,让不安分的、不肯忍的分子,动机不纯正的、恶意批评的、只有破坏性意见的,一齐朝他“诽谤”。然后,从大量“诽谤”中认识他自己、检讨他自己、显示他自己。腓特烈大帝为了鼓吹法治,甚至鼓励人民去告他;杰斐逊总统为了鼓吹民主,甚至纵容政敌去骂他;李敖先生为了鼓吹言论自由,甚至开放《文星》示范,让所有的混蛋去造谣中伤他。从鼓励的角度看、从先知的角度看,唐尧选用了“诽谤”字眼留给后人去玩味,真太伟大了。中国人只注意到唐尧不肯家天下的禅让遗泽,却忽略了他在言论开放上留下的微妙遗爱。我小时候,经过天安门,望着那高耸入云的华表,只觉得它美,不知道它的意义。现在,我“读书破万卷”,我懂了。我知道它是一种沦落了的象征、一种失传了的言论道具,它是中国的眼泪、中国人的十字架。
1979年5月11日三小时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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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个不合作主义者
李二曲,生在1629年,死在1705年,一生正当明末清初(明朝崇祯二年到清朝康熙四十四年),活了七十六岁。
李二曲名叫李顒,字中孚,别署“二曲土室病夫”。为什么叫这个怪名字呢?因为他是陕西盩厔(今周至——编注)人,水曲叫盩,山曲叫厔,所以就变成二曲。
但他为人,却一点也不曲。
李二曲的父亲叫李可从,身体很好,慷慨有大志,外号叫“李壮士”。李自成打到河南,一个叫孙兆禄的小官,约他一起去打李自成,他告诉了太太彭孺人,太太听了,说:“吾向虑君无由为人出死力、建奇功、立名当代,不意其有今日。急行,毋以妻子恋!”李可从拔了一颗牙,给太太做纪念,说:“倘相忆,顾此〔牙〕如见汝夫。”就骑马走了。不久,在襄城出战李自成,孙兆禄被打死在地上,李可从不知道,还骑马赶过来救他,也同时被打死。
消息传回来,太太要自杀,李二曲那时候十六岁,说:“母殉父固宜,然儿亦必殉母。”这样一来,爸爸绝后了,于是,他母亲停止殉情。母子两人带着一颗牙,相依为命,有时候穷得一连几天没饭吃。
李二曲上学,没钱缴学费,老师都不收他。他母亲气起来,说:“无师遂可以不学耶?经书固在,亦何必师!”她不信邪,叫李二曲在家自己念,李二曲终于自修成为大学者。
他三十六岁,母亲死了,他把母亲和父亲的一颗牙埋在一起,守了三年丧后,四十一岁那年,徒步向河南出发,到襄城四周找他父亲遗骨。当然找不到。但这种精神感动了襄城的县太爷张允中,县太爷为他父亲立了烈士祠,又在旧战场上盖了一座招魂冢,以安慰他。
这时候,已是清朝康熙九年(1670)的冬天了,明朝崇祯皇帝已殉国26年了,也就是说,清朝已经统治二十六年了。对这个他所不赞成的政权,李二曲始终不肯合作。当道的大官人礼贤下士,到他家里拜访他,他拒绝不掉,勉强见了一面,可是他不肯回拜,他说,他是老百姓,“庶人不可入公府也!”大官人再去拜访他,他不肯见了。送他的“馈遗”,送了十次他也不收。有人问他是不是太无礼、太过分了?并暗示他不合孟子之道,劝他:“交道接礼,孟子不却,先生得无已甚?”他却回答说:“我辈百不能学孟子,即此一事,稍不守孟子家法,正自无害。”可见他虽然那么过分的遵守传统的孝道,却在出处、去就、辞受的大节上,公然“不守孟子家法”。
有一次,他为了一个人,同意了大官人到“关中讲院”,还写了《关中书院会约》一卷。很快的,他便后悔,认为做错了,“合六州铁,不足铸此错也!”就赶紧不干了。
可是,统治者对这样一位大儒,自然不肯放过,自然千方百计征召他,以隐逸荐他,前后十多次,纠缠不清;李二曲也千方百计,辞征回绝。他在拒绝的信里,所用的词句,因为格于环境,是很委曲的、很勉强的,例如他有一次回信给总督大人,说:
仆少失学问,又无他技能,徒抱皋鱼之至痛,敢希和靖之芳踪哉?古人学真行实,轻于一出,尚受谤于当时,困辱其身;况如仆者而使之应对殿廷。明公此举,必当为我曲成;如必不获所请,即当以死继之,断不惜此余生,以为大典之辱!
这是软中有硬的话,说得很谦虚,但是坚决的表示了他的消极抵抗。
在他的遗著里,这种文字留下不少,他消极抵抗的理由,也层出不穷:
顒幼孤失学,庸谬罔似,浮慕曩皙,浪招逐臭,诚所谓纯盗虚声,毫无实诣者也。前当事体朝廷,旁求盛怀,误加物色,逐尘宸聪,盖以顒或有微长,可充葑菲;而不知顒学不通古今,识不达世务,上之即不足以备顾问,次之又不足以任器使,傥不审己量力,冒膺荣命,不亦辱朝廷而羞天下士哉!
这是以自己学问不够做借口,实行不合作主义。
顒父丧时,遗顒只身,再无次丁,母彭氏守寡,鞠顒艰难孤苦,盖不啻出万死而得一生。顒后虽成立,然无一椽寸土之产,三旬九食,衣不蔽形。顒母形影相吊,未尝获一日之温饱,竟以是亡!亡之日,无以为殓,县令骆公钟麟闻而伤之,捐俸具棺,始可丧事;使尔时稍有意外之遇,顒当如毛义捧檄,顒母之苦,岂遂如此其凄怆!顒风木之感,岂遂永抱于终天!今九原不可作矣!昔贤云:“祭之丰,不如养之薄;杀牛而祭,不如鸡黍之逮亲存。”顒每念及此,未尝不涕泣自伤,不孝之罪,终身莫赎。今上方以孝治天下,岂可使不孝之人忝窃禄位耶?昔朱百年之母以冬月亡,亡时身无棉衣,遂终身不复衣棉;孙侔早孤,事母志于禄养未遂,及母病革,自誓决身不仕,后客江淮间,刘敞知扬州,特疏荐闻,不赴;既而沈遘、王陶、韩维连荐之,终不赴,时当亦怜其情而曲全之,史策至今传为美谈。顒虽无二子之孝,而心则二子之心,今日之事,顒母既不及见,顒亦何忍远离坟墓,独冒其荣?
这是以自己母亲做借口,实行不合作主义。
先儒谓士人辞受出处,非独一身之事,乃关风俗盛衰,故尤不可以不慎也。今既以顒为隐逸矣,若以隐而叨荣,则美官要职,可以隐而坐致也。闻天下以饰伪之端,必将外假高尚之名,内济梯荣之实,人人争以为终南捷径矣。顒雅不忍以身作俑,使风俗由顒而坏。
这是以不能用隐居干禄做借口,实行不合作主义。
方今高贤大儒,济济盈廷,亦何须顒一人而使之内违素心,外滋罪戾,恐非所以保全之也。况自古圣帝明王,莫不嘉幽隐、奖恬退,故尧舜之于巢许,汤武之于随光,西汉之于四皓,东汉之于严光,及周党徐穉,及至宋之陈抟邵雍林逋魏野翁,元之许谦刘因杜本萧(wjm_tcy注:奭加斗),皆安车蒲轮,屡征不起,从而褒之,以端风化。盖以其道虽未宏,志不可夺,足以立懦夫之骨,息贪竞之风,所谓以无用为用,乃激励廉耻之大机。顒昏愚庸陋,懿修固不敢望古人,而绝迹纷华,亦不敢自外于古人;若隐居复出,是负朝廷之深知,翻辱阐幽之盛典,其为罪岂不大哉!
这是以中国有让人隐居传统做借口,实行不合作主义。
但是,清朝政府是不愿就此罢休的,还是跟他纠缠不休。不但跟他纠缠不休,也跟其他第一流知识分子纠缠不休。孔尚任《桃花扇》里,写皂隶入山,“访拿”山林隐逸,用皂隶的口吻说:“大泽深山随处找,预备官家要,抽出绿头签,取开红圈票,把几个白衣山人吓走了。”正好写尽了当时不合作主义者的困境。
有一次,大官人特备车马,接他去见皇上。他不肯去,躺在床上装病。大官人叫人抬他的床,一起出发,李二曲气得不吃饭,相持了六天,最后逼得他要拿刀自杀,大官人才算死心,放弃送他去“召见”。
李二曲死前那一年,康熙皇帝西巡,想见见他。他死也不肯,又装病,叫他儿子李慎言代表,送了皇帝几本自己的书,聊表不伤和气。康熙皇帝懒得再跟这个75岁的老头子纠缠,写了“关中大儒”四个字送给他。
大官人看到御笔题字,又逼他写谢表,李二曲说他不会做“庙堂文字”,大官人说不写会失礼,不行,逼他写。他故意写了一篇像乡下人写的作文敷衍,大官人看了,不敢往上呈,不了了之了。
李二曲晚年闭户不出,不见客。四方之士老远跑来看他,都吃了闭门羹。有见识的高人,了解他为什么这样做;不识大体的俗人,自会骂他“懦种”。俗人当然不了解李二曲的大勇、李二曲的远见、李二曲的决绝,和李二曲在淫威之下辛苦抱持的不合作主义。
197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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