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哲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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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远哲的真面目》引言
我在台湾大学第一年学的是法律,教我经济学的是王作荣老师。王作荣老师当年介绍李登辉入国民党,他们关系甚深,多年后,他告诉我一个秘密:人家说李登辉曾以“出埃及记”中摩西自比,这不是真的,因为李登辉曾告诉他:摩西其实是蒋氏父子,他们“出中国记”,来到台湾。王作荣问:你不是摩西,你是什么?李登辉神秘一笑,答的竟是:“我是耶和华(上帝)!”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权势使人疯狂的时候,一个人就会以神自居。 七年前,我写《李登辉的真面目》一书的“引言”,就指出: 在思想家兼历史家的眼中,李登辉根本是不值得一写的小人物。但是,由于阴错阳差、因缘际会,他竟不伦不类、沐猴而冠,并且多方面有了做样板的趣味性。如因材施教、以观猴戏,亦不无警世之资。因此我四年多来,写了不少猴戏为主轴的文字,从多方面探讨这种蒋家余孽在其主子死后继续祸害中国台湾的真相。
如今,我们总算熬过了十二年,这位人神共粪的人间耶和华终于下台了,按说我们总该松一口气了,其实不然。李登辉提拔的李远哲又继之而起,在某些层面上,因他打着诺贝尔化学奖得主的光环,“继续祸害中国台湾”,也就更有李登辉力所不及之处。 李登辉本是小人物,但以“臀功”,得邀丑陋的外省人蒋经国之宠信,据一九八八年七月八日《自立早报》:“民国七十三年,李登辉当选副总统的当天下午,蒋故总统亲赴李登辉寓所申致贺意。当时,李登辉不自在的只坐满座椅的三分之一,双手不断摩擦双膝,彷彿他不是那间寓所的主人。”由此可见,正因为李登辉深谙“政治屁股学”,他才因失态而得政治权力。在这个小人物尚未得到完整权力前,他尚知伪装自谦,但是年深月久大权在握以后,一派真小人小人得志的嘴脸就天天摆给我们看了。 至于李远哲,因为进入官场为时尚短,所以还在“后班生”状态,举手投足,尚在见习“官场现形”中,所以尚是伪君子级而非真小人级。据二〇〇〇年三月十四日《中国时报》专访,有问答如下: 问:您的辞呈还没有送进总统府吗?
答:本来我是想下午请院(中研院)里头送进总统府的,不过,我用毛笔字书写辞呈,中途还写错了(笑),时间上来不及,只好明(十四)日再送了。 看到了吧?要“用毛笔字书写辞呈”!这是何等封建的官场文化!但李远哲却学得可快,可见其骨子里是何等卑下,只是把他当成神的某些天真的台湾人看不出来而已。 李远哲得了诺贝尔化学奖,台湾人说是台湾人的光荣,其实是掠美人之美的厚颜,因为李远哲是以美国人身分得的、以美国国籍的身分得的,跟台湾人并无关系,唯一有的关系是花了台湾人民的税捐学成出国,然后报效外国耳! 由于某些天真的台湾人把美国人李远哲当成神,进而有“造神运动”的展开。李远哲一如李登辉,一开始尚知伪装自谦,声言请勿神化他。但是,怪异的是,随着李远哲的“扁功”上升、人品沉沦,他自己竟也自我膨胀,自以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了,于是,一个单纯的化学家,竟进而搞院务、搞教改、搞教授治校、搞校园民主、搞全民救灾、搞国政顾问、搞两岸政策……搞这个又搞那个,“化学博士”摇身一变成“化身博士”,这种怪异,岂不太离奇了吗?他教别人别拿他当神,但他自己呢,他竟变成李登辉第二,“我是耶和华(上帝)”了! 今年三月十日,中央社发新闻稿说:“李敖批李远哲是伪君子,指将在选后出书揭发他的真面目”。内文指出: 中央研究院院长李远哲与民进党总统候选人陈水扁今天会面,引发新党总统候选人李敖的不满,李敖指李远哲是“伪君子”,他将在明天的政见发表会举证说明李远哲的错误,并在选后出书“揭发”李远哲的真面目。 对于李远哲表示,如果陈水扁当选总统,愿意出任陈水扁的国政顾问,更引起李敖的批评,他认为这是最荒谬的事情,李远哲对国家有意见可以提出来,不须巧立名目,破坏国家体制。 李敖下午在书房接受记者访问,除批评李远哲外,李敖也公开《李远哲的真面目》一书的封面,他表示由于选举的影响,这本书要到选后才会出版。 李敖说,大家今天可以清楚看到李远哲就是“伪君子”,空有中立、清高的形象,“作的是不清高、不中立”的事情,连两人会面的时机都不对。他将在明天的总统政见发表会中继续举发李远哲的种种错误。 他认为台湾人不但被骗,还被李远哲这种人骗,他将出版《李远哲的真面目》一书,内容详述李远哲在中研院浪费人民纳税钱、非法任用副院长及忘恩负义出卖恩师的种种行径。 现在,选后五个多月过去了,我兑现诺言,决定出版这本《李远哲的真面目》了,我从架上,拿起《修炼不成的神 ( The God That Failed ) 》那本名著,若非比拟不伦,我倒想借喻这一英文书名,以彰显我这本拆神之作,以昭来兹。某些天真的台湾人先看看我书中的原始证据,再大梦初醒,回头欣赏你们的美国神吧! 200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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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远哲忘恩负义的讨论
关于李远哲对他的恩师王企祥博士忘恩负义的事,我在《求是报》中,迭有讨论,王企祥博士也亲笔举证,在美国的李远哲的老同学潘毓刚教授也来信关切。真相曝光后,李远哲的朋友、在日本的林明璋教授来信质疑。我还没来得及答他,《求是报》就结束了。现在我连同林明璋的来信、我的答书,以及全部有关李远哲忘恩负义的文字,按照时序,一并收在下面。
一 老徒弟李远哲今日负义又忘恩(李敖)
求是报3月22日刊出独家照片四张。黑白两张为当年王企祥、李远哲师徒二人在清华大学研究所实验室合照,彩色照片为王企祥本月19日近照。另一黑白照片为李远哲学士照。
王企祥,江苏青浦人,1929年生于天津,1949年以清华大学一年级身份留美,得加州理工学院博士。在美成绩优异,但热爱祖国。1958年,立意返回中国服务。美国政府人士以美国国籍相诱,想使他留在美国,但他不肯,乃离美赴北京。不期到北京后,大失所望,乃写信给周恩来,要求离境,周恩来准了他。他一抵香港,即与美国方面联络回美,但美方透露给国民党政府,于是,国民党教育部次长李熙谋匆匆自台湾赶到香港,请他吃饭,邀他到台湾“看一看”。他答应了。不料一抵松山机场,即被国民党政府扩大宣传,封以“反共义士”,并不准他出境。王企祥无法,只好长居台湾。先在中央研究院、继在交通大学、最后在清华大学落脚。他在清华大学教化学,与名伶徐露结婚。
1960年春天,王企祥一度在台大兼课,李远哲即跟他做学生。后来王企祥气喘病离职,李远哲找到青年会王企祥住处,不断请教,王门立雨,备加恭敬。王企祥见李远哲“孺子可教”,乃予大力指导。1961年1月,就在清华大学研究所收容李远哲做徒弟,直到1962年夏天,前后一年半之久。当时财务困难,王企祥从梅贻琦那边请得庚款基金,帮助李远哲。此中情义,学府罕见。
李远哲在台大为四十七学年度毕业生,本应当第八期预备军官,念清华研究所虽可暂时不入伍,但不能不服兵役。经王企祥商之于国防部长俞大维,建议以原子能研究有助国防名义,免李远哲服正式兵役,俞大维同意了。所以李远哲没服一般正式预官役,即赴美国深造。
由于王企祥个性耿直,当仁不让,并且声色俱厉,得罪各方神圣太多,到了1979年,终于被迫离开清华。迫害他的主角是毛高文、沈君山、徐贤修、刘兆玄等人。
离清华后,王企祥一路潦倒,十多年来,失业、转业、离婚、奔波,学术研究,被挤在外;人际关系,已近于零。但是,他那得了诺贝尔化学奖的高足李远哲,在公开场合竟也不认他了。当然也不肯以自己今日的地位,像样的为老师报报不平或援之以手。——高级知识分子为人凉薄到如此低级,真令人浩叹!
李远哲当然不是抹杀他老师成就的人,但他怕公开肯定王企祥就会得罪别的人,这种心态,未免失之乡愿、失之见义无勇。真正伟大的科学家,是不该如此的。何况王企祥不是一般人,是他的恩师,他有今日的成就,得力于王企祥者尤多,忘恩负义是不应该的。我们盼望李远哲知过能改,公开向恩师认错。
1991年3月20日
二 加拿大人吴大猷见贤不用所司何事!(李敖)
求是报顷从秘密管道,取得1985年4月23日现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加拿大人吴大猷写给郝柏村的一封信,全文如下:
伯春总长吾兄勋鉴:
周前王企祥教授夫人过访,请代为王教授推介,恐有渎清神矣,尚乞谅之。
王教授早年获博士学位于美国著名之加州理工学院,基础训练及能力皆优。返国后,任教清华大学。十余年来,努力于X光晶体结构的研究工作,数年前,以新法获得蛋白质结晶的结构,为国际上生物化学学者所称誉(见附件)。惜其为申请添置研究设备事,与当事者失和,后以人事纠纷,被逼去职,不克继续其优异的研究工作,此事不仅是伊个人的不幸,亦我国科学的一损失。十余年来,大猷知之甚深,在国科会时,曾极力鼓励支持其研究工作。五年来处境,大猷在私实有同情不平之感;在公则以国家在科学薄弱之际而不能容一有成就之人为可叹。
王在沙特阿拉伯大学任教三载,甚望能举家返国,能有一继续研究的机会,如有可能,大猷愿为推举也。
耑此 敬颂
勋祺
弟吴大猷敬启
七十四年4月23日
求是报按:此信所指的“王企祥教授夫人”,即是唱京戏名家徐露女士。徐露女士与王企祥教授自从被学界败类逼出清华大学后,为了生活,移居沙特阿拉伯,由王企祥屈身教一化学以为糊口,后来计划返台,请之于吴大猷。吴大猷身居学术界龙头地位,明知王企祥“基础训练及能力皆优”,且为“国际上生化学者所称誉”;明知王企祥被学界败类所迫害“而不能容一有成就之人”,但吴大猷自己,为何不荐王企祥于中央研究院化学研究所呢?你是身居学术高位的人,不是学术圈外写八行书荐人的人,为什么却见贤而不用,任人才流落到非研究机构的地方呢?
吴大猷自从做了中央研究院院长以来,年复一年都张牙舞爪的写文章感慨于科学研究的不彰。但是,按照《中央研究院组织法》第一条明定,该院“为中华民国学术研究最高机关”,按第二条明定,“中央研究院之任务”在“从事科学研究”。可见科学研究不彰,罪在该院,不在别人。但吴大猷主持台湾科学研究三十年,不知自省,却老怪别人。如今此信曝光,证明见贤而不能用、妨碍科学研究者,正是他自己、正是他这个有加拿大国籍的人!我们一定要拆穿这一真相,以儆学阀。
1991年4月20日
三 刘兆玄、沈君山、蒋彦士等涉嫌学术迫害(李敖)
中国最优秀的化学教授王企祥博士(指导李远哲做研究的老师),十二年前,突被清华大学神秘解聘。当时众口铄金、人言籍籍,除了我公开写文章报不平外,没人敢说公道话。十二年来,真相逐渐明朗,六十二岁的王企祥,在妻(徐露)离家散之后,也打破沉默,写下文字,交我发表。
王企祥全文如下:
十二年前,清大王企祥解聘案之后,大批丧尽天良的人在台湾领导科学与教育的发展,若再不把此事提出来,台湾的前途,就会在这些品德败坏的人手中搞得像当年菲律宾、巴拿马一样,台湾不得不慎重,乃用编年的方法叙述之。
1964年12月,我去澳洲雪梨大学化学系、弗里曼(Dr. H. C Freeman)的实验室做客座科学家(visiting scientist),由清大出钱。数月后却因应否把一位叫西曼斯基(Jan Szymanski)的包括在内否而不欢而散。当时因为太坚持原则了,于是双方皆写信给加州理工化学系控告(这些控告函的副本落入西曼斯基之手)。因为我是那里毕业的,弗里曼从雪梨大学派去加州理工借读两年,因此也有关系。1965年秋我在日本东京大学把此问题解出来了,但后来我离开东京大学,东大受压力不再做下去,而弗里曼在1966年把我与西曼斯基皆包括在内而发表,当时加州理工也来信给我,说此事就这样解决,我与弗里曼以后永远不可再提。
1972年,沈君山始由美国来清大,他是美国公民,任理学院长。大约同一年,刘兆玄(现任清大校长)也由多伦多大学毕业回清大任教,刘兆玄与西曼斯基在多伦多同事并发表数篇论文。
1979年,一封无头无尾的诽谤王企祥的文件,在清大发给各教授。我在放大镜下,看出此信为李卓皓所为,再由吴延环相助,得到此函副本。我于是去美国控告李诽谤。1979年8月为清大解聘,理由为同李卓皓打官司,中国人为美籍人所诽谤,却不准到美国告,这是什么道理?不过官司继续打,到1980年,李卓皓出庭交出所有相关文件,由我的律师转给我,乃见到弗里曼给沈君山的信,而李卓皓的诽谤文件主要是依照弗里曼的信。这封信没有日期,没有档案号码,并且分段的间格大小不一。当时想到澳洲去告弗里曼,不过这种信他可说是伪造的,拿他无法,在台湾也拿沈君山无法,只好放弃。
1986年,在加州理工学院我把这些信件给我老师修梅克尔(V. Schomaker)看,他立即指出这封弗里曼给沈君山的信有问题,而且是关键,他说1987年去澳洲,1986年冬,李远哲得诺贝尔奖,八六与八七与李见过数次,他说他欢迎我回台湾住,事情慢慢找。
1988年4月,再在加州理工见修梅克尔,问他关于弗里曼的信的事,他只说这是西曼斯基干的,他当时失业(It was Szymanski, he didn't have a job.)。他之后就不再提了,最后又说,台湾应当让我能退休。是年七月来台湾自由之家,无人理。八月一美国人住自由之家,自承是CIA。我给他看弗里曼的信,他说,一看即知是伪造的,应该找一位在学术界与我关系密切且有地位者写一信给弗里曼,问问他有没有做。此人说西方有地位的科学家不会做这种事,这时我才明了此信为有人付钱给西曼斯基伪造的。在我查看西曼斯基资料时,才知西曼斯基与刘兆玄曾共同发表文章数篇,刘兆玄是西曼斯基与沈君山之间的唯一联系。我当时即告知李远哲在台湾的朋友,原分所所长张昭鼎知此事,并附上所有文件,要李远哲为此事说话。并且也直接寄给李一份。当时是9月,可是一直到来年2月,李才写信给弗里曼,而在这之前沈君山已去过澳洲。
1989年年初,清华已有人向我说,弗里曼已回信说信是他写的,一直到四月时,李远哲到台湾,当面同我说,弗里曼承认是他写的。并且李说在看完此信后就烧掉了。当时因1989年1月开始,张昭鼎从蒋彦士方面每月给我三万五千元,也无名分,由张昭鼎处取。我却觉得,李远哲与沈君山有了交易,年底蒋彦士找我,要我说两位蒋总统是世界级的伟人,我对他说这是你的意见,我不如此想。年底李为我向刘兆玄、张昭鼎写一信件,希望给我事做。
1990年1月此钱停止,清大无回音。3月初去香港,又去大陆游长江,3月底回台,乃携李之信的副本见于豪章,请他帮忙,于说愿同郝柏村讲,4月郝柏村同于讲,我的事他会解决。7月郝派人来看我,并送我五万元,可是我的中正理工学院的聘书到12月才拿到,由8月算起,在这时于向我说,郝柏村为我的事,在做他一生中最困难的问题。
1991年我向张昭鼎要一个办公室,没有回音,问清大要也无人理。3月去美国,希望加州理工能让我工作,修梅克尔和我谈了一些我要做的研究问题,都已安排好,最后说,台湾应该给我一个实验室,可是到现在为止,台湾没有人管。
李敖有点看不过去,把我和李远哲的关系在求是报登了一下,让台湾的知识分子与学生对李应有一新的看法。
我现在已把一些资料给我在澳洲做澳洲移民部长顾问的弟弟,找律师与澳洲联邦警察(澳洲的FBI),对弗里曼进行调查;也请加拿大的骑警对西曼斯基进行调查,这问题是一个人在自己国内做坏事,外国大概无法管,可是一个人有了政府的高位,用国库的钱到美国(李卓皓)、加拿大(西曼斯基)、澳洲(弗里曼)大送贿赂,引他们做假文件、做伪证等犯罪行为,是国际上所不容的,台湾司调单位应把清大王企祥案的文件调出来,对沈君山、刘兆玄、徐贤修等人进行调查,毛高文与这些人的关系,假若不是共谋,将是意外。假若让外国先查清楚,我们的国家与人民如何可以得人尊敬。这是一个国家尊严的问题,这也是美国一直对此事很关切的原因,因为这是国际犯罪!希望在目前台湾已开放的社会与已有进步的司调单位,能把此案弄清楚,还我在清大的教职与实验室。
从以上王企祥的文字中,我们恍然于国民党统治下学界的黑暗,竟已如此严重!据我调查,王企祥拒绝蒋彦士要他说“两位蒋总统是世界级的伟人”,是本案的重要关键。而王企祥的学术成就与正直性格遭到不学有术的刘兆玄、沈君山等人的嫉忌,以至希旨承风,去之而后快,也是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
1991年5月28日
四 反证刘兆玄、张昭鼎忌才拦路(李敖)
在清华大学校园发生“色情文化”——A片风波之际,本报取得李远哲就清华阴谋解聘王企祥教授事件致清华现任校长刘兆玄等的一封信。全文如下:
清华大学校长刘兆玄博士
中央研究院原子分子科学研究所张昭鼎主任
兆玄、昭鼎两兄:
关于王企祥博士在中研院原子分子科学研究所所谋一事,原分所海外资讯委员,因他的专业与原分所目前与将来的研究方向不合,经投票结果,不能同意聘他为研究员。
弟向资讯委员提议,讨论聘王博士为研究员一事,乃因王博士申请加入原分所,虽知他的专业并不是原分所的研究方向,因他情形特殊,请资讯委员们从不同的角度审查他的申请。
弟一直同情王博士的处境,许多跟他做过研究的学生们、同事们,也常觉得当年清华大学解聘王博士,也许做得有些过分,弟于1962年出国留学后很少跟王博士联系,也不清楚后来他被解聘的原因。从很多方面看来,也许他不是一位最理想的教授,但在清华原子科学研究所设立的早期,他确是有些贡献的。我于1961年到1962年整整一年的时间与几位同学跟他做结晶构造的研究工作,也就是我们念完硕士学位,服役预备军官的一年。那时在台湾,很少在美国一流大学得博士学位的人,我们常常经过王博士对他在加州理工学院的见闻,看到学术上更高的一层,也了解到科学上“天外有天”的一回事。他是台湾第一个从事X光绕射结晶构造的人,算是这方面工作的先驱者,也训练了不少这方面的人才。
无论他当时不知患了什么错误而被解聘,我觉得他这许多年来,已受够了足够的苦头,实不忍再看他生活无着,不能像别人一样,享受退休时的优遇。据说他再服务两年,便到了能满服务二十年退休之条件。基于人道的立场,弟觉得清华大学也许能够让他再回清华大学服务两年,以满足他退休时,领取退休金的条件。弟相信清华大学以前与王博士从事结晶构造的同事们,将会乐意看到王博士再同他们从事两年的工作。
即使弟非常同情王博士的处境,中研院的原子分子科学研究所,并不是他适当的去处,也不是弟能够设法安置王博士在原分所。让他静静地回去从事X光结晶构造有关的工作,才是正确的作法,望你们两位能够设法帮助王博士,使他能够过较为正常的生活,弟将不胜感谢!祝
学安
弟李远哲敬上
1989年12月19日
此信到达刘兆玄等手中后,至今已近一年半,刘兆玄等并未再请王企祥博士回校服务。可见刘兆玄等忌才拦路,完全不配做为国立大学校长。
国民党中央日报上月24日专文大捧刘兆玄,说他“要让清大名扬四海”,对照起刘兆玄等对中国最有成就的化学家王企祥博士的忌才拦路,可见国民党中央日报全在做虚伪宣传。“名扬四海”者,臭名也!
据悉,刘兆玄本人,当年就是阴谋解聘王企祥博士的黑干将。刘兆玄本是以“上官鼎”为笔名,写下流武侠小说的人,以这种货色尸太学祭酒之位,国民党高等教育不完蛋,其可得乎?
1991年6月14日
五 李远哲忘恩负义经查属实(李敖)
诺贝尔奖得主、美国西岸柏克莱加州大学华裔教授李远哲,上月20日,在中国辽宁省大连市被聘为中国科学院分子反应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名誉主任后,复于本月27日来台讲学研究半年,月薪十五万元。
出面请他的是中央研究院原子分子科学研究所。这个所是1988年他在中央研究院会议中争取成立的。三年来,他对该所的设立与指导有甚多贡献,但是,却传出他推荐的著名化学家王企祥教授,被该所打了回票的怪事。理由是:“其他人否决了他的提议。”按诸事实,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经求是报“扒粪”结果,认为真正的原因在李远哲为人不肯饮水思源,而对恩师王企祥教授忘恩负义的缘故。
求是报3月24日独家揭发此一内幕后,引起海内外各界重视,继杨振宁后担任过全美华人协会总会主席的旅美化学家潘毓刚教授且来函查证。全部内情,复经李敖与王企祥对证无误,李远哲忘恩负义,已得进一步证实。
请参看今日本报《李敖天地》版。
1991年6月29日
六 李远哲忘恩负义,王企祥细说从头(李敖)
小潘:
我虽是学史学的,但比你们科学家还科学。我承认自己有时在感情上有好恶,但好恶之起,乃根据事实而来,在事实方面,尊重证据、雅好求证。我这种态度,由我对蒋介石就可以看出。在感情上,我痛恨蒋介石;但这种痛恨,发为白纸黑字,却是尊重证据、雅好求证的。虽然在感情上,我是要鞭尸的伍子胥;但在行文上,我却有历史家的谨严,全凭证据来“诛奸谀于既死,发潜德之幽光”,——我是沙尔非米尼(Gaetano Salvemini)。沙尔非米尼是意大利历史家,他因反对大独裁者墨索里尼(Benito Mussolini)的法西斯政权入狱,但他日后下笔写墨索里尼,却凭证据来说话,叫人心服口服。我写《蒋介石研究》一至六集、编著《清算蒋介石》、编印《拆穿蒋介石》、《蒋介石张学良秘闻》、《侍卫官谈蒋介石》,……都是凭证据来说话的,叫人心服口服,有书为证。
你们化学家同行王企祥这两三年来,常到我处聊天、谈问题。其中谈到他的学生李远哲对他忘恩负义的事。其中重点是:
1960年春天,王企祥一度在台大兼课,李远哲跟他做学生。后来王企祥气喘病离职,李远哲找到青年会王企祥住处,不断请教,王门立雨,备加恭敬。王企祥见李远哲“孺子可教”,乃予大力指导。1961年1月,就在清华大学研究所收容李远哲做徒弟,直到1962年夏天,前后一年半之久。当时财务困难,王企祥从梅贻琦那边请得庚款基金,帮助李远哲。此中情义,学府罕见。
李远哲在台大为四十七学年度毕业生,本应当和你我一样要去受军训、做第八期预备军官,念清华研究所虽可暂时不入伍,但不能不服兵役。经王企祥商之于国防部长俞大维,建议以原子能研究有助国防名义,免李远哲服正式兵役,俞大维同意了。所以李远哲没服一般正式预官役,即赴美国深造。
由于王企祥个性耿直,当仁不让,并且声色俱厉,得罪各方神圣太多,到了1979年,终于被迫离开清华。迫害他的主角是毛高文、沈君山、徐贤修、刘兆玄等人。
离清华后,王企祥一路潦倒,十多年来,失业、转业、离婚、奔波。学术研究,被挤在外;人际关系,已近于零。更惨的是,他那得了诺贝尔化学奖的高足李远哲,在公开场合竟也不认他了。当然也不肯以自己今日的地位,像样的为老师报报不平或援之以手。——高级知识分子为人凉薄到如此低级,真令人浩叹!
我得知王企祥的遭遇后,愤愤不平,但王企祥却宽宏大量,不愿深究,但是面露索寞之色,却很明显。因此我在未知会他的情况下,于3月24日求是报上公开揭出此事,我写道:
李远哲当然不是抹杀他老师成就的人,但他怕公开肯定王企祥就会得罪别的人,这种心态,未免失之乡愿、失之见义无勇。真正伟大的科学家,是不该如此的。何况王企祥不是一般人,是他的恩师,他有今日的成就,得力于王企祥者尤多,忘恩负义是不应该的。我们盼望李远哲知过能改,公开向恩师认错。
我写这种下笔行文,语含期勉,是尚不失忠厚的,你可以看出来。
3月24日见报后,我为了进一步追查王企祥被恶势力迫害的内幕,又陆续取得并公布以下文件:4月22日公布吴大猷给郝柏村的信、5月28日公布王企祥亲笔秘件、6月16日公布李远哲致清华大学校长刘兆玄、中央研究院原子分子科学研究所主任张昭鼎的信,一切实事求是,并无预设成见。
6月20日收到你的信,说:“最近有人跟我说你指责李远哲忘恩负义是不公平的!他说李远哲曾提议中央研究院原子分子研究所雇用王企祥,只是被其他人否决了他的提议。不知王企祥知不知道这件事?”其实王企祥当然知道这件事,并且我公布的李远哲这封“提议”的信,还是从他那儿挖出来的。——绝不隐瞒任何关键史料,是干我这一行的信条,就如同你们不隐瞒化学元素一样。所以,“有人”说我的“指责”“不公平”,这是“有人”胡说的。正相反的,我不但“公平”,并且连李远哲的一手好字,都给制版公布了呢!
收到你的信后,为了就“有人”所谓的“只是被其他人否决了他的提议”这一漂亮说法有以查证,我特别给王企祥写了信,他也回了信。现把两信附在下面:
一 李敖致王企祥
企祥兄:
顷接化学教授李远哲台大同学潘毓刚来信,提到他在美国看到求是报登李远哲忘恩负义的事,他说:
最近有人跟我说你指责李远哲忘恩负义是不公平的!他说李远哲曾提议中央研究院原子分子研究所雇用王企祥,只是被其他人否决了他的提议。不知王企祥知不知道这件事?可惜我也不很清楚李远哲在中央研究院,出多大的力推荐王企祥,如果只像吴大猷一样写封言不由衷的推荐信,那王企祥当然不必领他的情。也许你知道内幕更多,才有那么重的指责,如能告之一、二,我才可为你那篇文章(报导)辩护。
按李远哲对你忘恩负义的事,本得自你,你是肤尝身受的当事人。当然,这事得以被揭发,乃由于我办求是报“扒粪”扒出来的,由于我劝你不可姑息不义之人,才蒙你提供资料,写出始末与内情。现在李远哲那边暗中有异议,我想你我都该进一步求证一下。
因为你是当事人,所以事实与看法方面,都由你写较妥;而我这方面,只写一点意见。
我的意见是,李远哲应你之请写那封信,敷衍你的成分,似乎多于帮助你。
第一、信是1989年底写的,距离你被迫离开清华(1979)已十年,距离李远哲得诺贝尔奖(1986)已三年,在这些时间里,他干什么了?为什么不帮帮他的恩师——因义受难的恩师?而拖到1989年才被你“逼不过”写这封八行书?
第二、一般写八行书的规矩,受信人或答应信中要求,或婉为拒绝,都要有回音与回信。但此事却“石沉大海”,这是很可疑的,令人怀疑他们根本是“套招”。——刘兆玄以清华大学校长身份、张昭鼎以中央研究院原子分子科学研究所主任身份,岂会对李远哲如此不礼貌,连信都不回?而李远哲看到“石沉大海”,如真心为恩师谋职,又岂能若无其事,照样事后与他们“言笑晏晏”?这通吗?何况1989年八行书告吹后,他为什么不再另外替恩师想想办法、另谋出路?而任你流落至今?
第三、吴稚晖死后,曾流传出这样一个故事:一天,蒋经国收到吴稚晖的一封信,说:我的一个朋友有事要我写信向你关说,如我不写,他就没完没了,故只好写了那封信。但那封信是“假”的,你不要信,请你还是公事公办好了。看到李远哲、刘兆玄、张昭鼎他们的作风,我竟忍不住老是想到这个故事。
我生平所见忘恩负义之人已多,毫不稀奇。稀奇的是忘恩负义后还想巧辩,结果遭到别人进一步的揭发,这种人岂止忘恩负义,还兼蠢蛋也!
敖 之
1991年6月22日夜
二 王企祥答李敖信
李敖兄:
来信收到,事情是愈辩愈明,有两件事我要说明一下,因为李远哲所表现的,是不肯为长者折枝而已!
(一)我很久之后才知道,他竟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他没有从我学到任何东西,我开始不太相信,因为一个人说谎也要有点分寸,后来看到他的自传(在1989年)才知道他的确如此说了。这也是他同美国人这样说的,当然他推荐我进中研院原分所时也是如此声明,无异说:“这个人我同他做过一年,可是没有学到任何东西,他要用这个关系进原分所,大家意见如何?”答案是可想像的了。可惜求是报在1991年3月24日上的两张李在我实验室由我带他做实验的照片,刺破他的谎言,我在1991年3月26日在美国加州理工见我老师修梅克尔(V. Schomaker)时,他说他已见到我带李远哲做实验的照片。(I have seen the picture that showed Lee working with you in your lab.)(当时我还未看到报纸。)
(二)像李远哲这样已有国际地位的科学家,就是写信给苏联总统、英国首相,都应收到亲笔签名的回函,他同刘兆玄与张昭鼎玩的把戏是世界奇闻,一年半没有回信,也是对国际科学界给他的诺贝尔奖的侮辱。我想你李敖写了这样一封信人家不理,你一定会剥了他的皮,除非你是像吴稚晖一样没有人格,自己写自己的假信,也就是像梁肃戎一样“敷衍两句”。
我很高兴,你的报纸把这些见不得人的名人坏事放在阳光下,我知道像李远哲、李卓皓之流都是双面人,他们在美国人那里,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到了像台湾这种中国社会,又可坏事干了还要站出来说我来领导你们。李敖,这样做可使台湾产生如马可仕(Marcos)、诺瑞加(Noriega)之流政客的可能性大为降低。这些还没有当权已可说谎做坏事,一旦大权在握,百姓焉有活路。
企 祥
1991年6月23日
看了上面王企祥的回信,我想一切真相,都已大白了。
我识王企祥在三十年前的文星时代,那时他还在清华做教授,他是我的老朋友,但不算好朋友。原因是他是百分之百不通人情的书呆,人情世故,极不圆融,做他的朋友,很吃力。但他有一大长处,就是坦白待人、为人诚实、绝不说谎话。一切有话直说、有脾气就发,绝不客气。他教书认真,虽然热心帮助学生,但是脾气甚坏,可以想象做他的学生,比做朋友恐怕更吃力,我想李远哲吃了不少他的苦头。但在严师之下吃苦头,并不就是对恩师忘恩负义的借口,李远哲若有此一自解心理,就未免太小气、太无情了。
我推测李远哲对王企祥,有一股内疚,因此他老是公开宣扬他在清华是纯自修的、没从老师那边学到东西(最近他在国民党中央日报上还这样宣扬了一次),以维系内心的平衡。但是,阴错阳差被我弄到他在清华跟王企祥做实验的照片,这下子全赖不掉了。
结论是,李远哲对恩师忘恩负义,应属事实。他可以不忘恩负义,尤其在他大到成为历史人物之后,有太多太多能力与机会去补救这一点,但他却不肯补救,反而使错误加深,这是他的不智、不仁、不勇。
在化学上,他是巨人;但在春风化雨之学上,他是侏儒,我真为他的美中不足可惜。希望你劝劝他,去做个大丈夫,不要这样藏头缩尾的。
即祝
欧游痛快
敖 之
1991年6月27日午
七 欧游道中寄李敖(潘毓刚)
我们正在芬兰的Helsinki,芬兰女多男少且多金发女郎,本想寻一张美女图给你,可惜找不到,只好以景物代人物。你为王企祥打抱不平是很好的,本来沈君山、吴大猷之流都该骂,但你说王企祥是“中国最优秀的化学家,是李远哲的老师”,并不是得诺贝尔奖的人的老师就最优秀,老师不如徒弟的比比皆是,否则人类何来进步?措辞过分夸张反而失去说服力,其实王在台湾可能还算一流化学家,但在大陆就只能算二、三流了。说得严谨一点以免给人“外行人说内行话”,信口开河的不良印象,不知以为然否?
老 潘寄自芬兰
1991年6月28日
八 日本“读者投书”——致李敖信(林明璋)
李敖先生:
我从美国来日本的前一天,有一位同乡打电话给我说,他在《求是报》上读过一篇你谰骂李远哲教授的文章,并在第一版刊载,有损他的高尚人格,我连忙请他把报纸送给我看。
到了日本后一直为着讲学、工作而忙,再加上时差,无法找出时间细读你的大作,这个周末终于得到一、两小时的闲空,打开你6月29日的《求是报》,一口气从第一版念到第四版。
我读了当然大吃一惊,因为你指责“李远哲忘恩负义”的根据是不合常规的,我不知道在台湾(这个习俗败坏的社会)写推荐信准则如何,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学生是不能替老师写推荐信的,理由很简单,如果一个学生替某老师写推荐信,有一天这个学生要晋升或迁职,需要该老师的推荐,不是马上会有狼狈为奸的可能?
再者,李先生您的整篇论调完全出自一面之说,感情用事。王企祥教授于1979年“被迫”离开清华,背景如何?他为什么“被迫”离职呢?是教书或研究差?还是人格、行为坏?你为什么不去找清华刘校长或沈院长查明是非?大多的读者,不是笨蛋的。你也有责任向读者交代清楚。
事实上,任何人要查明王博士在科学上的建树,是很简单的,他她不用半天的时间便能在化学摘要上找出下落,王企祥是否有资格去原子分子研究所工作。据我所知原分所目前的研究水准已达国际水平,王博士十余年来不做研究,我很怀疑他有资格当研究员的,台湾的科学水准已不像三、四十年前的落后惨状。
李先生你自称“比科学家还科学”,此上的简单道理你应该懂的,也不必去巧辩、强词夺理。二十几年来,我常听到朋友赞美李敖的胆识和义气,但是我这次初次读到你的文章,我失望至极。你这次“扒粪”实在搞得自己满脸是屎。
读者林明璋敬上
1991年7月22日于东京大学
副本送:潘毓刚教授、李远哲教授
笔者林明璋现任美国Georgia州Emory大学物理化学Woodruft讲座教授,曾任美国国家海东研究所化学动力学组主任、资深研究员,并于1982年升任美国政府“特级”公务员。
九 德国读者投书(打小人)
在《求是报》读了几篇关于李远哲忘恩负义的报导,使我想起在台湾时听到的一则传闻:
李远哲见蒋经国时每次提到大陆的官员都加一个“匪”的称号,但后来他到大陆见方毅(那时中共的副总理)每次提到台湾的官员都加一个“伪”字,例如“伪教育部长”……。到了德国又听到一位从大陆福州来的留学生说,五、六年前王企祥通过中共一个人才引进的机关,再次被做为人才引进大陆,当时福州物质结构研究所的所长卢嘉锡也答应接受王企祥,但李远哲知道后叫卢嘉锡不要用王企祥,结果卢嘉锡改变主意,把王企祥拒于大陆门外。这位福州来的留学生,还说他听北京的同学提到过李远哲有一次在北京大学演讲,说他本来学晶体结构的,因导师不好,后来到美国才改行学化学动力学,看来李远哲在北大骂的导师可能就是王企祥,我本着发掘“伪君子”、打击忘恩负义的“道德侏儒”立场,特别把这几则传闻写出来。求证于《求是报》的读者。(打小人寄自德国)
91年8月1日
十 爱李远哲乎?害李远哲乎?(李敖)
我在《求是报》陆续发表有关李远哲忘恩负义的文字后,外界颇有反应,其中有日本东京大学的林明璋教授来的“读者投书”,我现在答复如下:
林明璋以自己“升任美国政府‘特级’公务员”的身份,指责台湾“这个习俗败坏的社会”,说:
你指责“李远哲忘恩负义”的根据是不合常规的,我不知道在台湾(这个习俗败坏的社会)写推荐信准则如何,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学生是不能替老师写推荐信的,理由很简单,如果一个学生替某老师写推荐信,有一天这个学生要晋升或迁职,需要该老师的推荐,不是马上会有狼狈为奸的可能?
林明璋这些话,都显示了他虽然变成了美国人,脱身了他看不起的“习俗败坏的社会”,但他自己,却无知得并不了解美国社会。在美国社会中,学生替老师写推荐信的,大有人在,不但没败坏习俗,并且更显出做学生的内举不避的伟大怀抱与雪中送炭的感恩深情。例不必远求,李远哲的太老师,得过两次诺贝尔奖的鲍林(Linus Carl Pauling)就典型在焉。鲍林1954年得诺贝尔化学奖,后来致力禁止核子试爆运动,于1962年再得诺贝尔和平奖,但加州理工学院当局怪他外务太多,逼他走路,不过“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他的学生“推荐”他,进加州圣巴巴拉民主学院研究中心、进圣地亚哥分校、进斯坦福大学,都不乏学生大力援之以手。照林明璋“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学生是不能替老师写推荐信”的说法,鲍林及其学生,显属败坏习俗者流了,这通吗?林明璋把“读者投书”副本送潘毓刚教授,殊不知这位潘毓刚教授,就是怀抱伟大、深情感恩者,他在美国,就一而再、再而三的为老师写过推荐信,并且推荐以后,都有了好效果好结果,照林明璋的说法,潘毓刚及其老师,也显属败坏习俗者流了,这通吗?由以上诸例,可知在美国社会,学生还没“大义灭师”到林明璋所白纸黑字的程度。关键不在是否谊属师生不师生,而在是否用心如日月、是否公正。只要用心如日月、只要公正,老师又为何不能“推荐”?说什么“如果一个学生替某老师写推荐信,有一天这个学生要晋升或迁职,需要该老师的推荐,不是马上会有狼狈为奸的可能?”这种话根本是小人心理!教育之事在知识传承,又不是玩政治,老师没那份学问,“推荐”了也白推;老师有那份学问,又何能因为谊属师生而野有遗贤?即以李远哲写给清华校长刘兆玄、中研院原分所所长张昭鼎而论,形式上,那就是典型的推荐老师的信,试问那是不是“狼狈为奸”?是不是有损李远哲“高尚人格”?林明璋口口声声卫护有“高尚人格”的李远哲,说我指责李远哲是“不合常规”的,但李远哲写的,是什么信?偏偏是替老师写的推荐信!照林明璋的逻辑,此非“狼狈为奸”而何?——我指责李远哲,还没明斥他“狼狈为奸”呢!与李远哲同为美国人、同为化学教授的林明璋,自己却先爱之适足以害之了。——李远哲碰到这么笨的卫护者,真要哭笑不得了!
林明璋不知道:整个问题的关键不在写推荐信、也不在学生替老师写推荐信,而在李远哲以他的“高尚人格”,写了一封“低级行径”的信,一封没有诚意、只是敷衍他恩师的信。正如我分析的:一般人写八行书的规矩,受信人或答应信中要求,或婉为拒绝,都要有回音与回信。但此事却“石沉大海”,这是很可疑的,令人怀疑他们根本是“套招”。——刘兆玄以清华校长身份、张昭鼎以中研院原分所主任身份,岂会对李远哲如此不礼貌,连信都不回?而李远哲看到“石沉大海”,如真心为恩师谋职,又岂能若无其事,照样事后与他们“言笑晏晏”?这通吗?何况1989年八行书告吹后,他为什么不再另外替恩师想想办法,另谋出路?而任恩师流落至今?我又分析:吴稚晖死后,曾流传出这样一个故事:一天,蒋经国收到吴稚晖的一封信,说:我的一个朋友有事要我写信向你关说,如我不写,他就没完没了,故只好写了那封信。但那封信是“假”的,你不要信,请你还是公事公办好了。看到李远哲、刘兆玄、张昭鼎他们的作风,我竟忍不住老是想到这个故事。
而恩师王企祥自己,虽然在人际关系上笨拙得不知人心难测,最后也大彻大悟。他指责他的学生李远哲:“我很久之后才知道,他竟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他没有从我学到任何东西,我开始不太相信,因为一个人说谎也要有点分寸,后来看到他的自传(在一九八九年)才知道他的确如此说了。这也是他同美国人这样说的,当然他推荐我进中研院原分所时也是如此声明,无异说:‘这个人我同他做过一年,可是没有学到任何东西,他要用这个关系进原分所,大家意见如何?’答案是可想像的了。”王企祥这些话,也告诉了我们;李远哲写推荐信,诚意是可疑的。
林明璋又说:
事实上,任何人要查明王博士在科学上的建树,是很简单的,他她不用半天的时间便能在化学摘要上找出下落,王企祥是否有资格去原子分子研究所工作。据我所知原分所目前的研究水准已达国际水平,王博士十余年来不做研究,我很怀疑他有资格当研究员的,台湾的科学水准已不像三、四十年前的落后惨状。
林明璋说“任何人要查明王博士在科学上的建树,是很简单的,他她不用半天的时间便能在化学摘要上找出下落”,这话不错,连我这化学外行人都可在1969年Acta Crystallogra-phica学报上,查到The Crystal Structure of Tris (cyclopentadienyl) samarium(Ⅲ) by Chi-hsiang Wong(王企祥)、Tseng-yu Lee(李曾遹)and Yuen-tseh Lee(李远哲)。那是自言没从恩师那边学到任何东西的李远哲,附骥尾于王企祥论文下的“处女作”,这样子“查明”,的确如林明璋所指示,“是很简单的。”后生晚辈的林明璋,大概无法否认王企祥当年的学术成就,王企祥出身加州理工,是台湾中国人最早亲承鲍林受教的高足,他有一定的水平,才会教出李远哲那样学生。我是历史家,对化学完全不懂。我在《求是报》从历史角度,说王企祥是“中国最优秀的化学教授”,就引起潘毓刚教授的来信抗议。潘毓刚说王企祥“其实在台湾可能还算一流化学家,在大陆就只能算二、三流了”。我收信后问王企祥,王企祥说潘毓刚说得全对,只是“实为二三十年前台湾研究环境所限”而已。我后来在长途电话里转告了潘毓刚,潘毓刚笑着说:中研院原分所以王企祥的资格理由拒绝了他,但该所没被拒绝的,又有几个有国际水平呢?从潘毓刚的笑谈中,我们依稀看到李远哲创办的中研院原分所拒王企祥于千里之外,似乎并不公平、也不公道。
至于王企祥以当年雄姿英发的清华化学系名牌教授,何以沦落一至于此,原因林明璋亦愿追究。他说:
再者,李先生您的整篇论调完全出自一面之说,感情用事。王企祥教授于1979年“被迫”离开清华,背景如何?他为什么“被迫”离职呢?是教书或研究差?还是人格、行为坏?你为什么不去找清华刘校长或沈院长查明是非?大多的读者,不是笨蛋的。你也有责任向读者交代清楚。
林明璋这些话,全是血口喷人。第一,《求是报》园地开放,从不“完全出自一面之说”,只是他一面的人自恃大牌或做贼心虚,不敢前来展示他的另一面之说而已。第二,王企祥被迫离职,既非教学或研究差,也非人格或行为坏,远因乃是政治迫害,和学阀们的勾结迫害。
林明璋问:“你为什么不去找清华刘校长或沈院长查明是非?大多的读者,不是笨蛋的。你也有责任向读者交代清楚。”其实,当年我是唯一一个在报上揭发这一迫害的人,我在1979年8月25日的《中国时报》上发表《王企祥该打!》一文,就指出“王企祥案的真正关键,大家都没看出来。真正关键是‘学术自由的被侵犯’”。一针见血,早就“向读者交代清楚”。十二年后我办《求是报》,亦进一步查明,这由《求是报》5月28日登出《刘兆玄、沈君山、蒋彦士等涉嫌学术迫害》一文可证。文中发表王企祥亲写的,明白揭发:
1989年年初,清华已有人向我说,弗里曼已回信说信是他写的,一直到四月时,李远哲到台湾,当面同我说,弗里曼承认是他写的。并且李说在看完此信后就烧掉了。当时因1989年1月开始,张昭鼎从蒋彦士方面每月给我三万五千元,也无名分,由张昭鼎处取。我却觉得,李远哲与沈君山有了交易,年底蒋彦士找我,要我说两位蒋总统是世界级的伟人,我对他说这是你的意见,我不如此想。年底李为我向刘兆玄、张昭鼎写一信件,希望给我事做。
1990年1月此钱停止,清大无回音。……
把甚至李远哲与迫害者卑鄙的“有了交易”的暗盘,都“向读者交代清楚”了,林明璋为何视而不见?我还补充道:
从以上王企祥的文字中,我们恍然于国民党统治下学界的黑暗,竟已如此严重!据我调查,王企祥拒绝蒋彦士要他说“两位蒋总统是世界级的伟人”,是本案的重要关键。而王企祥的学术成就与正直性格遭到不学有术的刘兆玄、沈君山等人的嫉忌,以至希旨承风,去之而后快,也是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
我“交代”的,还不“清楚”吗?林明璋为何视而不见?
奇怪的是,林明璋问:“你为什么不去找清华刘校长或沈院长查明是非?”我要反问:“这一是非,我十二年间,已经查明得如此清楚并且公诸舆论了,刘兆玄、沈君山等学阀,如有委屈,为何不找李敖要求更正?为什么他们不来找我,而要我去找他们?他们一面这样不吭气,又怪谁啊?”
更奇怪的是,林明璋口口声声要“交代清楚”,他为什么不要求李远哲以下的诸公呢?他们被李敖举证拆穿,无一不是忘恩负义的伪君子,他们为什么不向社会“交代清楚”呢?反倒有劳林明璋这位不明真相的“美国政府‘特级’公务员”来仗“不义”执言呢?
林明璋最后说:
李先生你自称“比科学家还科学”,此上的简单道理你应该懂的,也不必去巧辩、强词夺理。二十几年来,我常听到朋友赞美李敖的胆识和义气,但是我这次初次读到你的文章,我失望至极。你这次“扒粪”实在搞得自己满脸是屎。
我最后也正告林明璋先生:“扒粪”扒到自己满脸是屎,足证所扒为粪属实,不但是粪,并且还是稀屎,臭不可闻。关于台湾学术界黑暗,我早在近三十年前即予揭发,我骂老一代学阀“占着茅坑不拉屎”,文献俱在。如今新一代学阀屎落茅坑,却水肥不落外人田,其为屎也,无益农作,只生白蛆而已。志士仁人看不过去,扒而出之,虽无益世道,但端正人心,使人人皆知谁是大便、原是大便,也算功德之一。何况“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揭发李远哲以下诸公的真面目,也算是一种逐臭之爱。而林明璋先生貌似“查明是非”,事实上只是姑息护短,爱之适足以害之,非君子之大道。特此奉答期勉,愿林明璋先生反省焉。
1991年10月23日
不自由的自由(wjm_tcy)与“Jeff Ao”联合制作!
帮李远哲复习一课
近七个月前,1991年7月29日,《新新闻周刊》刊出《实验室里当大师/总统府内做国师》一文,是“独家深度专访诺贝尔级国策顾问李远哲”的对话纪录。其中有几段问答,最引起我的注意:
问:你的成长过程似乎并没有让你有过重大的挫折?
答:这句话大概并不是很对。我小时候刚好是二次大战的尾声,联军常常轰炸,我们常必须要跑到山上去。小学我读的是日本学校,我不会讲闽南语,所以后来转入公立学校,常受到同学的欺侮,这些事都让我印象深刻。
到了读中学时,我不愿意和大家同流合污,因为当时很多人用非常世俗的眼光看将来,认为毕业之后就要赚钱,我并不愿意接受学校教育给我的一切,我常常以怀疑的眼光看,我也不愿意接受很多传统庸俗的习惯。因为我不接受这种强制力,而想自己走出一条路,我的中学生活是很痛苦的。
那时候父母亲希望我当医生,因为在日剧时代日本政府不希望台湾人念法律、政治方面,所以很多功课好、能升学的台湾人子弟都上医学院,等战后医生在社会上地位高、生活也比较好,所以父母亲希望我当医生,好让以后能生活安逸,但我就不接受这种观念。所以你说我一辈子没有挫折,我想不太对,我没有接受传统的一切,也许反过来说,社会也许就没有接受我这个人。
问:我这个疑问是因为你一直很乐观,悲观的人大概不会没有挫折,有挫折才悲观,我是这样的联想。
答:我想有些乐观的人因为没有挫折,对很多事情乐观,我的乐观也许可说是磨炼出来的。
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看到社会上不好的事情,我常常会想,我应该可以和大人一样,如果让我来做一定做得更好。尤其在那个时候,我看很多《开明少年》杂志的文章,像《蓝色的毛毡》,所以我在思想上或许比较早熟。而这种早熟也是因为经过战乱,然后从日本学校转到公立学校,经过和同学打架等种种环境的变迁所影响的。我记得当年在新竹中学的同学,有很多都很早熟、很有理想,在高中有一位国文老师看到我们班上就说:“你们这一班,将来不是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大概就是大汉奸。”其中有两位同学我印象比较深,一位叫赖再兴,他在加拿大当物理学教授,他对整个社会的发展看得比较深刻,我们常常在一起讨论;另一位是姓欧的同学,他曾不幸被抓而且关了一年多。据说是因为他的一个朋友被抓,而这个朋友的日记中,提到他的名字,所以他也被抓。记得抓他的那一天,很多便衣和警察把学校围起来,然后校长带了警察就到教室.当时我们在上课,但他们就把他抓了,他一面哭着就跟他们走了,经过一年多才放出来,但是神经就有些错乱。
问:和你同一代的人,有些对于国民党政府到台湾来的表现感到失望,甚至于不愿意再认同它们,但对你来说,却想把它改变过来,你觉得这是为什么?
答: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看了《开明少年》中《蓝色的毛毡》这篇文章,虽然我当时年纪小,但至少我在心里上深深觉得社会是可以改造的。虽然,这篇文章描写的是社会主义革命带来的变迁,那时的年轻人有不少受到社会主义的影响,而我觉得社会主义有好的影响的一面,就是受到社会主义影响的人,很愿意为社会、为人群、为追求社会的合理性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问:这一篇《蓝色的毛毡》的文章,它给你很大的影响?
答:是的,这点很多年轻人恐怕不大能了解。我们这一代是生长在战乱时代,我们看到战争、看到联军的轰炸,我们也看到战后台湾回归祖国整个社会的变化,所以那时的年轻人对很多社会的变化,从日本的军国主义到学习三民主义自由、平等的观念。当时我记得在街上大家都唱《义勇军进行曲》,这些变化让我们印象很深刻,而且更深刻的在台湾回归祖国的怀抱之后,给我们第一个印象是,中国是东亚的病夫、是让人瞧不起的。所以也许你可以说是强烈的爱国主义吧!希望中国能变得富强。
问:从资料上我了解你小时候在家里是用日语交谈,而抗战胜利后因不会讲本地话,在小学里也曾遭到台湾同学的欺侮,你觉得这段经历对你日后对中国的认同有影响吗?
答:对整个国家、民族的事,是到我从日本小学转到公立学校之后才想得比较深刻。当时,有很多同学以为我是日本人就要打我,所以对民族的认知是更为深刻。
问:其间有什么令你印象深刻的不愉快经验吗?
答:因为当时我只会讲日语,不会讲闽南话,所以我到新竹国小的头几个月,有很多同学不接受我,他们以为我是日本人,或骂我是“三脚仔”。事实上,当时我什么都不知道,父亲要我考日本学校我就考,考取了我就念,一直等我到公立学校之后才知道怎么回事,这段经验对我是有很大的影响。
记得当年我和两个堂兄弟,原来都念日本小学,后来一起转学,我的班上有五十个人,另外隔壁班也是五十个人,加起来有将近一百人在和我们三个作对。尤其,头两个月他们还要找我们打架,我们三个兄弟每天要面对一百个人,所以我们上学时,为了保卫自己,口袋里都装满了石头,准备随时和他们打架,这个日子并不好过。
我想,在台湾的读者,大概没有人比我更能了解李远哲以上对话的真义了。因为,他一再提到《蓝色的毛毯》(原文是“毛毯”,不是“毛毡”。李远哲分不清“毯”与“毡”字的读法与意义,故有错误)。那篇文章,我不但看过,并且还保存了四十四年,直到今天。这篇文章,我想包括李远哲自己,在台湾恐怕没人找得到了。一来是当时上海发行的《开明少年》月刊流传到这边很少;二来是在国民党的大力查禁政策下,《开明少年》早已因是禁书而被烧光了。四十四年来,有心并有能力保存它的人,除了李敖,大概也没第二人了。正因为《新新闻周刊》的访问者没看过、并且也找不到这篇《蓝色的毛毯》,李远哲本人也提供不出来他“小学五年级”的读物,因此在访问中,便呈现了虚问虚答,谈了半天《蓝色的毛毯》,但内容如何,如何影响了李远哲,便成了一团迷雾。
现在,我全文附刊我所收藏的《蓝色的毛毯》在下面。这篇文章登在1948年1月16日的《开明少年》第三十一期上,由上海开明书店出版。原题《苏联泰伊克的传说》,“小俞译述”。
蓝色的毛毯
从前在俄国泰伊克地方,住着一个穷苦的农夫,名叫赖克汉。他没有土地,也没有水。他全部的财产只是一所破败的草屋和一张蓝色的毛毯。他在地主的田里工作,耕松土壤,栽种小麦。他每天只能用三块很小的面包和一瓶冷水,用来养活他自己、他的妻子和他们的小女儿。
虽然这样穷,赖克汉和他的家庭并不是不快乐的。到了晚上,他们就坐在草屋的门槛上,欣赏他们的蓝色毛毯。像这样的毯子,全村里找不到第二张。这张毯子上有蓝色的城市、绿色的花园、宝石似的天空,还有闪耀着的群星,编织得非常精美。赖克汉的母亲把这张毯子传给赖克汉,赖克汉的母亲是从她自己的母亲那儿得到这张毯子的。要找出这张毯子的来源,就得追溯到赖克汉的外祖母的祖母的祖母,那女人费去一生的精力织成了这张毯子。
她临死的时候曾经说:“爱护这张毯子吧,我的孩子们。它会给你们家里带来和平与快乐。”
赖克汉确是很爱护他的蓝色毛毯的。
有一天,地主听人说起这张毯子,就把赖克汉叫了来,对他说:“把你的毯子给我。”
赖克汉考虑了一下,回答道:“我为什么要把我的快乐给你?你并不需要它。所有的东西都属于你的,土地、水、羊群,全是你的。而我除了这张毯子以外,什么也没有。我不能把毯子给你。”
地主很生气的打发赖克汉走了。
从此以后,赖克汉带回家去的面包和水减少了,而且愈来愈少了。赖克汉的家庭被饥饿所困扰。
于是赖克汉的妻子拿起锄头,和丈夫一起到地主的田里工作。他们从黎明一直工作到黄昏,但是只能得到更少的面包。
赖克汉的小女儿也拿起铲子加入工作。可是地主虐待他们、侮辱他们,只把他的狗所吃剩的残食给他们吃。
他们唯一的快乐就是这张蓝色的毛毯。
有一天,草屋里一点吃的都没有了,赖克汉忽然想到一个主意。第二天早上,他出去,走到田里。
他说:“听我说,田地呀,我是赖克汉。你早就认得我,我也早就认得你。我的锄头年年翻松你的土壤。现在把那土壤给我一点点吧,我求你。”
但是田地叹着气说:“我是非常高兴为你效劳的,赖克汉,但是地主,我的主人,他会知道而且会发怒。在他到来以前赶快走开吧。”
赖克汉不听它的警告。他装了两袋土壤,拿回家去。他把土壤倒在他屋子前面,然后走到麦田里。
他说:“听我说,小麦呀,你早就认得我,我也早就认得你。我是赖克汉,年年春天我都栽种你。现在给我一点点麦粒,让我种在我那小小的地方吧。”
但是小麦害怕得发抖,低声说:“轻声点,轻声点!我们的主人会听见的。在他到来以前赶快走开吧。”
赖克汉不听它的话。他抓了两把麦粒,回家去了。
他把麦粒种在门前的土壤里,晚上又跑到河边。他说:“听我说,河水呀,你早就认得我,我也早就认得你。是我把你的水拿到地主家里去的。给我一点水,让我去润润我那块小小的田吧。”
但是河水潺潺地流着,大声说:“法律规定了我的水是属于地主的。在我的主人没有看见以前,你还是走开的好!”
赖克汉不听它的话。他装了两瓶水,拿回家去浇在他那块小地里。
差不多过了两个月工夫,赖克汉的麦子就成熟了。他把麦粒收了起来,磨好,然后把麦粉交给妻子去烘成面包。
正好在这时候,地主忽然想到察看他的财产。
走到路上,他看见田里有一个小洞。
他大发雷霆了:“那洞里的土壤到哪里去了?”
田地很害怕地回答:“那不是我干的……赖克汉跑来把土壤拿去了。”
地主走过去,又看见他的小麦少了几穗,而且他的河里也少了些水。
他怒气冲冲地走到赖克汉的屋里,立刻闻到一阵刚烘好的新鲜面包的香气。
地主站在门口吼起来了:“你偷了我的水、我的小麦和我的土壤。我要把你下到监牢里去!你吃了我的小麦做成的面包!我要把你的毛毯拿去作为抵偿。我要叫法律来制裁你。”
他取下墙上挂着的毯子,他的仆人捉住赖克汉,把赖克汉带到监牢里去了。
赖克汉完全不知道他在监牢里面过了多久。但是在最后牢门终于打开了让他走出来的时候,他的眼睛对外面的光亮已经觉得不习惯了,他的腿也几乎动都动不来了。他很吃了些苦才勉强走回家去,他看见的却是一种可怕的景象:他的草屋现在只剩下一堆破碎的梁柱。
赖克汉跑到邻居那边,邻居告诉他,他的妻子因为过度悲伤已经死去,他的小女儿不知道上哪儿去了,而这所空屋子因为年代太久也自己倒塌了。
赖克汉心里充满愤恨,跑去找地主。他看见他的蓝色毛毯挂在地主屋里的墙上,他还听见里面发出歌唱和欢笑的声音。
赖克汉痛苦到了极点,他对着全村子大声叫喊:
“世界上是没有真理的!只要还有两个人活着,其中的一个就会做主子,而另一个就会当奴隶;一个会得到幸福,而另一个会得到痛苦。”
于是赖克汉决意遁迹深山,永远不再跟人们见面。
他穿越了整个的陆地,又经过了沙漠,最后他到了深山之中。他在那里找到一个洞穴,周围都是高山。从那个洞穴里,只看得见天空和飞翔着的鸟儿。
他就在深山里住下来。野山羊跑来供给他羊奶,蜜蜂给他带来蜜糖,而山鹰也把它的猎物和他分享。
赖克汉忘掉了人类的生活。只是在很多年以后,他的胡子已经白得跟雪一样的时候,他曾有一次问过老鹰:“下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事情?人们还是住在那里吗?”
老鹰答道:“是的,不过他们中间正在进行战争,他们正在互相杀害。”
于是赖克汉很高兴的想到;“也许不久以后,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活着了。”
很多年过去了。一天早上,赖克汉被一个很大的响声惊醒。他那个洞的四周的岩石震动起来,突然又发生一种震耳欲聋的轰隆轰隆的声音,那些岩石炸成碎片,崩落下来,一直落到下面的深渊里。
赖克汉向下面一看,就看到了人类。是他们把岩石炸碎的。但是,他忽然看见一个山谷,那山谷以前一直被岩石遮住,使他看不见。在那曾经铺着沙漠中的无生气的沙粒的地方,他发现了碧绿的花园和田地,蓝色和白色的城市。那一切都跟那奇妙的毛毯上的图样完全一样。赖克汉惊奇地奔下山来,想仔细看看这个奇迹。
他一面从山上跑下来,一面想:“我一定是在做梦,一定是清晨的雾气使世界看起来像一张毛毯。”
但是他发现了世界是那么美丽,花园是那么芳香,田地又是那么绿油油的,使他继续向前面跑。
他跑了一阵,觉得疲倦了,而且口渴。那时候他看到河流。还是那条老河流,在他退出世界人类的以前就熟悉的河流,不过这河流现在是更深、更广了。
赖克汉说:“我想喝水,但是一个穷人怎么能从地主的河里喝水呢?我又会让人捉住,推进监牢去的。”
可是河水在两岸之中愉快地奔流着说:
“喝吧,好人!现在已经有了新的法律,使我成为一切穷人的财产。你喝个饱吧。”
赖克汉完全惊住了,他喝了个饱,再向前走。
他四周都是麦田,麦浪在微风中波动,而且发出沙沙的声音。赖克汉饿了。
他说:“我想摘一点麦粒,可是主人又会把我推进监牢去的。”
但是小麦向他柔声说:“拿麦粒吧,好人。在新的法律之下,我是属于一切穷人的。”
赖克汉更加惊异了,他还是向前面走。
他不久就走到一片大的田地里,那里有很多的人。土壤是黑色而肥沃的,人们在工作的时候笑着、唱着。
赖克汉惊奇地说:“什么事叫他们这样高兴?为地主做工是舒服的吗?”
这时候田地回答他道:“根据新的法律,土地是属于大家的。地主在很多年前就跑了。”
赖克汉说:“那么谁是这些土地的主人呢?”
起先他们不明白他的意思,后来他们说:“你还不知道吗?我们全是这些土地的主人。”
赖克汉再向前面走,心里更是惊奇。
他进了村子,看见一些漂亮的新房子。其中有一座房子比别的房子更大、更美丽。赖克汉走近去一看,那房子里挤满了小孩子。在庭院中间铺着一张蓝色的毛毯,毯子上有一些很小的孩子在玩耍。那正是赖克汉的快乐的蓝色的毛毯。
孩子们正在细看毯子上织着的城市和花园,他们说着话,嘻笑着。
赖克汉站在那里看那些孩子,看了很久,他想起他的生活、他的小女儿,和他为地主做苦工的那许多年头。当他想起这些的时候,眼泪从他眼眶里涌了出来。
孩子们问他:“你为什么哭,老人家?”
赖克汉说:“我快乐得哭了,这世界上已经发生过什么事情了。一切都改变了。土壤、水和小麦属于所有的穷人,而孩子们在快乐的蓝色毛毯上玩耍。”
他后来问道;“谁是这村子里的长者?”
孩子们领他走进村子,到了地主的家。
赖克汉走进去,可是没看见地主,他看见一个女人坐在那里,正和一些农夫说话。
赖克汉仔细看看她的脸,就认出她是他失去的女儿。她也认出了她的父亲,她高兴极了。
“请坐,父亲,你是我的客人。不过我必须先把这场辩论结束了。”她开始讲话、开始辩论,不久就把争论解决了,那些农民满意地走开。
年老的赖克汉听到他女儿的话,说得那么聪明,他哭了,在这一天他是第二次哭了。
他女儿问他:“你为什么哭,父亲?”
赖克汉说:“我是为骄傲而哭,谁能想到一个女人,一个穷人的女儿,会有一天成为村子里这么重要的人物。”
他女儿告诉他:“根据我们的新的法律,农夫可以选举任何一个他们信托的人做他们的长者。”
赖克汉跳起来了,他简直叫喊起来了:
“新的法律是什么,什么时候定的?”
他女儿没有回答。她挽住父亲的手,带他到她屋里。
她把毛毯铺在地板上,拿来几瓶酒、一碗饭和一盘烤羊肉,还有美味的甜瓜、葡萄、石榴和一块白面包。然后,赖克汉的女儿跑到一间间的房子里去邀请那些农夫来做客人。他们来了——年老的和年轻的、男的和女的,赖克汉的女儿叫他们坐在毛毯上,坐在她父亲的四周。他们吃着、喝着,祝贺赖克汉。他们中间有一个有名的诗人,弹着弦子唱起歌来。他歌唱争自由的战争、歌唱艰苦的奋斗。赖克汉听着他的歌,好像就看见前面的土地上冒着烟,飞腾着火焰,他的女儿和他村子里的农夫,和许多许多别的人一起在田地里作战。他们战斗、他们牺牲,最后胜利了。在敌人里面赖克汉看到那个地主。后来烟消散了,火焰也熄灭了,自由的人民开始在地上劳动。赖克汉看到田地怎样腾起了生气、花园怎样怒放着鲜花、美丽的城市怎样蓬勃地兴起。
“就是这时候,人们定下了新的法律。”诗人这样结束了他的歌。
赖克汉哭起来,这是第三次了。
农夫们问他:“你为什么哭了?”
赖克汉说:“我因为惭愧而哭,我惭愧自己这些日子里没有和你们在一起。”
读了这篇《蓝色的毛毯》,再对照起前面李远哲的访问谈话,李远哲的心事与怀抱,已经呼之欲出。归纳起来,我认为:
一、李远哲早年读《蓝色的毛毯》这类《开明少年》的文章,使他“在思想上或许比较早熟”,这是正确的。
二、李远哲早年读这种文章,使他“深深觉得社会是可以改造的”,这也是正确的。
三、李远哲早年读这种文章,使他“觉得社会主义有好的影响的一面”,这也是正确的。
四、《蓝色的毛毯》“这篇文章描写的是社会主义革命带来的变迁”,而其主人翁赖克汉最后“因为惭愧而哭”,原因是“革命”是艰苦的,但赖克汉却是一名“逃兵”,他坐享了别人“革命”的成果,因此他“惭愧自己这些日子里没有和你们在一起。”我想,四十多年后,李远哲反复提到这篇文章,他的潜意识里,可能正有赖克汉同样的内疚。
五、李远哲的太老师,得过两次诺贝尔奖的鲍林博士(Linus Carl Pauling),在得诺贝尔化学奖后,能更上层楼,以高等知识分子带头在美国白宫门前示威,以督促政治改革;但李远哲呢?却当了国民党伪政府总统府的“国策顾问”!他打拼无功,却坐享有份,这是很可耻的。我愿帮他复习一课,希望他毋忘初心,激烈一点,做一名反伪政府的战士,而不是给伪政府做捧场的花瓶。
六、我每喜欢教训人,给达官贵人上一课。李远哲不同,他无须我的教训,他是同我一起看《开明少年》长大的一代,他应有回归“最初一课”的能力,我就此摊开《开明少年》,请他猛省吧。
1992年2月10日
不自由的自由(wjm_tcy)与“Jeff Ao”联合制作!
逃兵在骂逃兵
大土蛋林荣三《自由时报》小社论“自由谈”今天以“逃兵”为题,就李远哲所谓“在三、四十年前台湾政治处于高压统治、白色恐怖的年代,许多大学生毕业后一窝蜂跑到国外,变成移民,现在却反过来批评台湾。李远哲说这些人是‘逃兵’,对台湾社会没有贡献可言,没有资格批评台湾。”加以评论说:“其实,在台湾这几十年来的进步过程中,‘逃兵’岂只是这些移居海外的人?很多在戒严时代,噤不作声,或躲在学术的象牙塔里,或依附统治阶级,成为御用文人,甘为鹰犬与打手的人,在民主开放之后,竟纷纷跳出来,批评起现在当权者的‘不民主’,比谁都大声。民主的‘逃兵’,骂起别人来,理直气壮,勇气十足,彷彿是真理的代表;再加上少数媒体基于特殊的用心,为彼辈敲锣打鼓,把他们塑造成‘民主斗士’的悲壮形象,严重误导了社会大众的视听。”云云,在我李敖看来,从李远哲以下,到林荣三以上,他们通通是这些标准之下的逃兵。现在看到一个滑稽局面:就是逃兵在骂逃兵。
1999年11月2日
不自由的自由(wjm_tcy)与“Jeff Ao”联合制作!
逃兵有两种
李敖电子报的留言版上,澎湖的李国谦张贴说:
“1999年11月1日自立晚报刊登中研院院长李远哲应国立北科大校庆之邀,发表专题演讲。李远哲曾批评说:‘三、四十年前,台湾政治正处于高压统治、白色恐怖的年代,许多国立大学毕业的学生一窝蜂跑到国外,旅居国外成为移民。现在,他们时常反过来批评、指责台湾……,对于台湾社会而言,他们是逃兵,对于台湾没有贡献可言,没有资格批评台湾。’……但是,当年李院长为了逃避兵役,请求其研究所指导教授,帮忙搞一份他们会制造原子弹的证明文件,使当年的蒋介石特准而免除兵役。之后,李远哲便前往美国深造去了,更因而入了美国籍,成为外来移民的美国人。李远哲在美国发展的这段期间,正值台湾民主运动遭受国民党强力打压之时,请问李院长此时身在何处,他好像连支持台湾民主运动的动作都没有?李远哲所谓的‘台湾逃兵’,究竟是指怎样的人?对于一个既是国防上、又是民主运动上真正的逃兵而言,其立论究竟何在?实令人心生疑窦。……那些现正旅居国外的‘逃兵’,对于台湾或许没有什么贡献可言,但至少也没有造成什么危害。反观李远哲自回台湾‘贡献心力’以来,不断地自我膨胀,不仅垄断学术资源,更时常逾越其身份及职权,而胡搞瞎搞,致使台湾学术界乃至政界,一片乌烟瘴气,实令人痛心疾首。所以,仔细想一想,那些没有贡献的,反倒胜过那些有负面贡献的。”
上面李国谦的留言,甚为精到。它使我们看出逃兵其实有两种:一种是逃了以后,又跑回来接收别人战争成果的;另一种是一逃到底,不好意思再回来的。后面那种看似消极,其实比前面那种还知耻知病,至少自知当年逃走虽无益国人,但今天不复回来也不祸害国人,比起李远哲、沈富雄诸公来,这些一逃到底的逃兵,毕竟像个美国人也!
199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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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玄、李远哲学术迫害内幕
以下1至9九节文字,是由前清华大学教授王企祥博士初稿、由我定稿后完成,内中以证据揭发刘兆玄、李远哲等伪君子、真学阀们的卑鄙行径,由于王企祥是李远哲的恩师,李远哲的卑鄙,且超乎刘兆玄之上,关心世道人心者,就此开始:
1.为什么我要为二十年前清大解聘案要求平反与取回公道?
我是二十年前被清华大学解聘的教授王企祥,二十年来,我为这一含冤莫白的事件一路追踪真相,现在已有了完整的发现,由于老友李敖愿意协助我公布出来,所以我决定不再沉默。
2.这件坏事是谁做的?
是以沈君山、徐贤修、刘兆玄、毛高文等的犯罪集团(美国人说这一群Thugs),他们的工具是国家给他们的权力加以滥用,上无天理内无良心。他们用我申请国科会辅助款的机会,让李卓皓写了一封毁谤信件,利用蒋经国的昏庸而做的。
3.在一九七八年末,李卓皓的毁谤信被去掉收信人及发信人,然后再复印百份左右发给清大每一个教授,包括我自己在内,我查出是李卓皓所写,由吴延环先生从徐贤修处要了一个副本,当时徐贤修在国科会办公室中给每一个拜访的人看。
我在一九七九年初去美告李卓皓诽谤,李卓皓打官司的钱是台湾政府出,我是自费。
官司在一九八0年二月二十七日在旧金山开庭(附件一),按照美国法律,李卓皓要把所有与徐贤修的通讯全部交出,官司并无结论,但律师说要再打下去还要加钱,而李卓皓此人并不值钱,所以就到此为止。
4.我在一九七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晚十时左右(就是聘书到期的最后两小时),被清大通知明天不必来了,理由是我在美国打官司,蒋经国之荒唐虽晋惠帝不若也。
5.由打官司所获徐贤修与李卓皓之间的信件得知,a.徐贤修在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写给李卓皓的密函,请李卓皓找专家以高水准评审我的论文(附件二),李卓皓在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回信,说由三位一流的结晶学家看过,皆认为是一个高水准的成就(附件三)。徐当时把此信压下不给人看,国内当时无人知道。b.徐贤修又在一九七八年五月十六日再去信给李卓皓要他再评审,并附上与此事无关的Freeman给沈君山的信及Hughs给我的信(此信在一九六五年所发)(附件四)。
李卓皓遂在一九七八年七月六日写此毁谤信(附件五),在台湾我已无法立足,香港也不可能,只好在美国暗助之下去了沙特阿拉伯教书约三年,因发心肌梗塞而回加拿大(当时已全家移民),一九八六年去看我在加州理工的指导老师Verner Schomaker(一九九七年故去),我把这信给他看,他只指出Freeman给沈君山的信是一切事的关键,然后就不再提这件事。
6.在一九八八年我回台湾想翻案时蒋经国已死,美国总统布什刚当选。一位美国教授要同我谈这件事,我把Freeman给沈君山的信给他看,他说这是一封假信,没有日期,沈君山的名字是贴上去的,除非是白痴,皆可断定此信是假信,他说我可找一个我可信任而又有名声的科学家写信问Freeman,他一定会否认,则此事可解,我问他是否CIA,他说是。
一九八九年我再到Caltech见Schomaker,他只说这是Szymanski做的,当时他失业。他讲这两句话不再提了。我回台湾后,在一九七二到一九七六年的Chemical Abstract中找到Szymanski曾与刘兆玄合作的论文,又在清大教授著作集内,刘兆玄(时兼理学院院长)也有与Szymanski合作论文之记录(附件六),所以这封假信是刘兆玄用钱(当然是公款)由Szymanski处得到。
只是不知Freeman是写给何人,后来把沈君山的名字贴上去,再把日期涂去,就是现在的样子(附件七),此信由美国法院转给我。
刘兆玄在我解聘之后,任化学系主任,把李卓皓的第二封毁谤信件印了数百份,在化学系办公室门外散发给来往学生,当时何世延教授看不过去,把还没有发完的文件收了回来,并告诉李曾遹教授,他告诉我才知道。
7.我把Freeman给沈君山的信与Schomaker提到此信与Szymanski的关系,及刘兆玄与Szymanski的证据,用挂号信寄给李远哲,请他问一问是否是Freeman写的,大概是1990年末,在这同时我遇到一个年轻的美国人Jay Jensen,他同我聊天,突然间说:“Freeman的信是假的,我们都知道”(他连看都没看过)。到一九九一年春我同李远哲在他的办公室见面,他正式宣布他已写信给Freeman,而Freeman给他回信说此信是真的,而他说此信看后就烧掉了,我一头雾水(附件八),因为李远哲从来没有向我说过谎,不过之后一星期左右,Jay告诉我,李远哲在说谎,他根本没有去信也没有回信,他说沈、刘、徐这一批人皆是Thugs(中文“下三滥”)。
一九九二年春,在Caltech见Schomaker,他第一句话是李远哲向你说谎,在一九九二年时美政府也派人问李远哲为什么不给王企祥一个办公室,他回答说:他很努力为王企祥找一个办公室,可是王企祥向一个部长拍了桌子,因此告吹。美国人一听就知是谎言,因为若有这种事他们早就知道了。
Schomaker在一九九四年为我写一信,这是代表美政府的意见,说Freeman给沈君山的信是伪造的(附件九)。
8.谈到我与李远哲的关系,我在一九六一年一月进入清大开了一门叫原子化学的课,他是这班上最好的学生,今天我还保有他的试卷(附件十),在这时我说动了梅贻琦校长与国防部长俞大维,准许这班学生可留校服兵役,所以他等于免服了正式兵役。早在上课时,我已计划好,要作的工作是一批三明治化合物(我这一计划,后来Wilkinson和Fischer曾因这一类的研究同获诺贝尔奖)。在留校的一年中,我与李远哲合成了五个这种化合物,其中一个是李远哲与我合成,养成晶体,李远哲独自摄得此化合物的X光Wissenberg照片,我量的X光点的明度,再与李曾遹教授用了差不多八年功夫去解释,他因为我经验不够,又无人可讨论,到澳洲后也曾与彼国出色的X光结晶学者讨论过,但皆无结论,回来后只好强用我认为不太完美的方式写成论文(与李远哲及李曾遹合作),发表在第一流的国际杂志(附件一一)。还有李远哲申请加大伯克利分校化学系,被拒绝,因为台大化学系连送两个很差的学生,因此对台大失去信心,我与伯克利化学系的一个教授认识,我写了一封再介绍的信,说李远哲是一个可与加州理工化学系最好的学生相比的学生,不可失去,于是加大伯克利分校收取了,并给他全部奖学金与部分旅费,我觉得把一个好学生送到一个好学校去是一件很高兴的事。
可是在一九七九年我被清大毁掉之后,也没有找过他,不过在一九八六年他拿了诺贝尔奖之后,他应该说几句公道话,可是他只是帮那些Thugs,用谎言与落井下石来对付我,台湾现在不知何处还有正义、公理及诚信,不知他们是爱台湾还是毁台湾?现附他和我实验工作的照片(附件一二)及在加拿大相逢时的合照(附件一三),以证明一些真相。
一个政府一天到晚要外国尊敬他,可是此事美国知之甚详,日本知道,大陆也知道,用了一群Thugs先后作清大校长,一个说谎者作中研院院长,一个Thug作行政院副院长,在这种情况下,别人如何尊重你?
9.肯定王企祥的部分文证。
A.吴大猷给郝柏村的信:
“王博士早年获博士学位于美国著名之加州理工学院,基础训练及能力皆优,十余年来投入于X光晶体结构工作,数年前以新法获得蛋白质晶体的结构,为国际上生物化学者所称誉”。(附件一四)
B.Schomaker给大陆中科院院长卢嘉熙的信:
“他在清大工作的二十年,出了一些杰出的学生,成立了结晶学研究室,做出一些结晶构造,王曾陷入争议的事件中,可是我永远可以找出他的作法值得支持。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对观察人与科学上的大问题有极敏锐的看法,他工作很辛勤……。”(附件一五)
看了以上1至9九节文字,我们清楚看到了王企祥怎样被学术界残害忠良者打压、被学术界忘恩负义者打压,不同于一般政治上、社会上的情况是:一般政治上、社会上的卑鄙,是明的,做坏事的人和大家都知道卑鄙;但学术界的卑鄙,却是暗的,是“清高其外,卑鄙其中”的,结果做坏事的人做了坏事还清高,大家都被蒙在鼓里,还以为他们清高。比较起来,刘兆玄、李远哲更可恶、更可耻,他们是真正的士林败类,我们实在该看清楚。
199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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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远哲有两个
英国文学家史帝文生 (R. L. Stevenson) 有“化身博士” (The Strange Case of Dr. Jekyll and Mr. Hyde) 一书,写一个人人格分裂,忽善忽恶,善恶交替时,连造型都改变了,正所谓判若两人者也。
我们的中央研究院院长李公远哲也正如此。李远哲好像只有一个,但善恶来时,他也判若两人。
就在四年多前,当举岛发狂,大搞选举时候,李远哲以中央研究院院长之尊,正告大家要中立、要冷静、要不介入,他在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三日“中央研究院周报”第五四八期的“院长专栏”中,以“选前省思”为题,提醒大家:一、“在目前粗糙纷乱的选举文化中”,要知道“如何保持学术研究机构的应有分际”。二、“助选的言论,特别具有较强的排他性,更容易使大众把发言者与中研院连起来,而伤害到本院公正中立的地位”。三、因为“对外发表的,……即使郑重地声明是个人的意见,由于社会的习惯,他还是或多或少的‘代表’了中央研究院。”四、“也就是说,中央研究院的公信力,无可避免的将会受到这些个人意见的影响”。五、“因此,在很多人极易陷入选举激情的时候,中央研究院的同仁更应该表现出一种风范”。六、这种风范,“是追求永恒性价值”和“追求真理的坚持”。七、“不是为短浅的现世利害顺迎鼓譟”。八、“建设一个超越党派成见而气氛和谐的中央研究院”,才“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愿望”。九、“只有我们站稳了学者公道的立场,才不会招致政治对学术的不当干扰”。十、“也才能在我们得来不易的纯净研究环境中,全力攀登知识的高峰”。
看了上面四年前的院长十点指示,再对照四年后同一院长公然助选的无耻行径,我们一定又想到那本“化身博士”了。
200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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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台湾命运,要选对人
一九八六年李远哲当时是以美国人身分获得诺贝尔奖,他获奖后并没有到台湾,是先到北京见了邓小平,当时外面的说法是他想做北京类似中央研究院的院长,北京没给他,所以他回到台湾做了中央研究院院长。
据我的资料显示,李远哲是在一九八六年以美国人身分获得诺贝尔化学奖,今天有人说李敖攻击李远哲是攻击台湾人得诺贝尔奖者,其实不是,我是攻击一个美国人得诺贝尔奖者,并且这个当时的美国人的太太及小孩都还是美国人,虽然按照我们现在的标准,宋楚瑜的儿子是美国人,宋楚瑜就不爱台湾,但是这个标准在李远哲身上又不适用了。
有一次李远哲在台湾招待记者,他的话里有一段假设性的语气,说是“假如我是一只狗”,结果记者第二天报导出来变成“我是一只狗”,李远哲很无奈,记者为什么这样登?可是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李远哲过去曾表明不介入政治,因为介入政治会被野狗吃掉。
介入选举 李远哲负示范
我再拿一个资料给大家看,这个资料就是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三号中央研究院周报第五百四十八期,李远哲在院长专栏里讲了一段话,叫“选前省思”,意思是我们做研究的人,在选举过程里不要轻易发表谈话,因为就算在谈话时表明是个人意见,但是别人也会认为你代表中央研究院。李远哲说这样会伤害到本院公正中立的形象,意思是要中研院的人追求永恒性的价值,追求真理,而不是为了短浅的现世利害,不要以政治干扰了学术。
同样一个李远哲,在四年后却以学术来干扰了政治,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转变,如果说学术干扰政治干扰得很正确,也许我们也愿意,可是他干扰得正确吗?他支持阿扁,会有两大问题,第一个是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都不会超过百分之三十五的票,换句话说会被百分之四十五到五十以上的人反对,到了国会后会被抵制,他是个弱势总统,总统要搞得好,府会关系一定要和谐。
可是我们看得很清楚,当宋楚瑜做台湾省长时,跟民进党省议员和谐相处,预算很少被打回票;但是陈水扁做台北市长时,在民进党议员占多数的时候也通不过,原因就是府会不和谐,对内会造成混乱。
其次陈水扁当选总统后,在对外上会造成危险,这点大家都评估过了,他对中国关系的看法是很生疏的,连陈水扁幕后操盘手、我的好朋友邱义仁都说陈水扁的中国政策是摇摆不定的,他去做任何活动,而来叫我们帮他交学费,这是危险的。
如果李远哲支持的人对内会造成混乱、对外会造成危险,我认为李远哲做错了。李远哲口口声声说,他是中立的、是学术的,给我们的印象他们是清高的,可是为什么做出不中立、不学术、不清高的事呢?
如果是学术就要追求真实,说别人搞黑金,阿扁不搞黑金吗?你看台北市的废土业怎么解决的,在黄大洲时代都不敢给黑道来包,陈水扁就给黑道来包,他不搞黑金吗?所以李远哲说我们怎样怎样,我们要支持阿扁,这代表一种理念,可是我认为这种理念李远哲高估了。
政治人物 要检验非要求
李远哲说陈水扁答应他在国家利益前放弃个人党派利益,李远哲可以要求吗?政治人物是要检验他,不是要求他,所以真正的问题在李远哲用不公道的方法,违背他四年前对中研院全体同仁不可以介入选举的告诫,今天他老兄自己这样做,原因是李远哲充满了伪善,这个伪善是很危险的。
当我拆穿李远哲时,我会拿出完整的证据来,你知道我对李远哲了解多少吗?李远哲在清大的考卷正本都在我手里,我也有李远哲在清大做化学实验时,他老师王企祥教授在旁边指导的照片,而他们是这样忘恩负义的对待王企祥。
沈君山、刘兆玄为了打击王企祥,捏造了一封外国学者的信,把王企祥打出学术界外,然后李远哲说那封信是真的,这整个的经过我会在最近要出版的《李远哲的真面目》中提出证据,让大家知道李远哲在中研院怎样胡作非为,怎样不守法律,怎样让太太坐公家汽车。
吴大猷写了一封信,提到王企祥被打压原因是因为人事纠纷,被打压离开清华,然后不能够继续其优异的研究工作。那么好的一个化学家,如今流落在香港,这是培养国家人才吗?这是中央研究院该做的事吗?那封打压信是假信,沈君山的名字是贴上去的,也没有日期,李远哲竟说是真的,这样打击自己老师是怎样的品格呢?
弃连保陈 李院长当主角
所以我们要搞清楚我们今天的处境,未来几天选举的关键在什么地方?我告诉各位,关键在弃连保陈,大家以为李远哲今天这样做是要给李登辉难看吗?从李陈会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神情,两个人不同时间召开记者会推出来的人,都是李登辉裤裆里的人,除了祖父被国民党杀害的殷琪外,哪个不是李登辉身边的人?
大家看看,李登辉为何不站出来批评阿扁?李登辉对阿扁一直是轻话轻说,他站连战的台,就只会说“阿扁你太年轻了”、“不要那么急嘛”这种口气。在阿扁落选台北市长时李登辉找他过去,送他一本基督教的圣经,要阿扁做他的约书亚。在李登辉文集里,他比喻蒋经国是摩西,自己是约书亚;现在陈水扁公开说李登辉是摩西,阿扁是约书亚,他是继承人,李登辉就没像骂宋楚瑜那样站出来否认。
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这个牌就是李登辉要弃连保扁,把李远哲推出来演这出戏,我把它说破了,李远哲是野心很大胆子很小的人,他今天敢站出来挺扁,不是李远哲自己,而是李登辉的化身,所以在弃连保扁的问题上,我们要面对一个无奈的问题。
这个问题无奈就是过去蒋介石死了,只有一个蒋经国可以选择,现在五个总统候选人强势的就只有三个人给我们选择,除了这三个人就没有人可以选择吗?当然可以选李敖,但我知道自己没有当选的机会,各位这票必定投得很痛苦。
告诉各位怎么选择,过去我做预备军官时,去做军中乐园调查,我去跟妓女谈话,后来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说它的秘密,访谈时妓女说,她们一天接客约三十人,每接一个人可分到一包新乐园菸的钱,三块五毛钱,对她们而言,日本人、国民党、共产党统治都没差别,因为不能改变她们的身分,让她们去从良。但是如果有一个人出来,虽然不能改变其基本命运,却可以让她们一天少接十个客人,每一次多赚半包新乐园的钱,她就心满意足了。
今天我们在台湾混了那么久,选谁都不能改变我们的命运,但却可以选多给我们半包新乐园的人,如此而已,其他一切都不要谈。今天我锁定的是仍有百分之三十无奈的人不计划投票,这些不投票的人、对选举失望的人,当你们愿意站出来,把票投下去时,那个人可能因此当选,这个时候我希望你们站出来,找一个能多给我们新乐园的人。
我们现在的处境跟当年军中乐园的妓女相去不远,而要选的这个人绝不是国民党、也不是会造成混乱和威胁的人,我们要好好想想看,利用这次选举的机会。
另外再谈一点,全台湾人并不一定都是忠于台湾的人,我们内部已经有变化,我们为什么要谈一国两制,因为这带给我们台湾人民利益,首先就可以把钱省下来,十年可以省下四兆元的国防经费,平均每人分到一千多元,然后也有很多人不用当兵,以后还可以免受核废料辐射。
台湾原本计划将核废料用海抛方式解决,先放在兰屿,然后再丢到海里面去,结果骗兰屿同胞说要做鱼罐头工厂,兰屿同胞还很高兴可以藉此发展,但是做出来的却是一间暂时性的核废料储置场,又碰到国际管制核废料禁止抛海,到大家抗议了,这条路行不通。十三万桶的核废料基地开始因不稳陷下去,兰屿人也是致癌率最高的族群。
两岸和平 核废料运大陆
在核能电厂四处林立生产出核废料时,这些核废料要放在哪?我们每开一度电,就有七分钱是用在核废料处理上,目前已累积到九百亿元,国民党政府原计划运到北韩去,北韩要收,但美国、中共等各国反对,怕北韩利用这笔钱发展核武。
而现在国际又规定核废料禁止运出本国以外,因此台湾核废料出路就只有运到中国去,否则再过不久南台湾也要被污染了。现在核一厂的核废料就存在货柜里外披一层布,这是非常危险的。为了核废料的出路,我们就是要一国两制,跟中国谈判,如新疆省比台湾大四十五倍,请中国运过去,而现在也有人在谈判,我这边有一份秘密文件,八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的经济部秘密公文给台电,要台电协调两岸核废料的处理,要台电秘密去与中共谈判处理核废料。
在国民党用兴票案打击宋楚瑜后,立委杨吉雄就被任命,联合台电主管到香港签了草约处置核废料,以十年来算,台湾要付出一千五百亿元,这钱还被分走了。如果跟大陆和平谈判,公开把事情讲开,我们什么钱都不用损失,所以我们要让国民党下台,保障我们安全,又能减少损失。
我过去当过兵,做过叛乱犯,后来发现做叛乱犯可以不用当兵,但是现在叛乱还来得及吗?当然来不及了,很多人怕当兵,因为当了兵后人会被打死,会战死沙场,台湾的兵是不能当的,当然有人不用当兵,陈水扁就不用当,陈水扁虽以手肘外弯为由说不用当,但当我质疑没有特权,为什么可以当四个月国民兵而不能当一年十个月的兵?以及也有很多两只手肘都外弯的人也要当兵?陈水扁未正面答覆。还有,手肘外弯为什么可以拔河?可以抱老婆?都未答覆,只诉诸怜悯。
小化李敖 把他当卫生棉
我当兵虽倒霉,但也赞成每个人都不用当兵,真正当兵倒霉是有人把台湾带入危险的境地,我们谈一国两制、两岸和平,什么人带给我们半包的新乐园,那个人就是使台湾能够内部和谐、外部安全的人。
我在台湾住了五十年从未离开,以此为爱台湾的标准,我是第一名,但是在台湾我却一直被忽略,一路被打压,我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时讲了一个笑话,意思我李敖在台湾是被当成卫生棉处理的,你有了它,会忘了它的存在,台湾这么多年来忘了我的存在,直到我选总统时,你们才不得不用媒体来重视我。
但是最近中央社出版的《中华民国名人录》里,两千零三个名人中却没有李敖,联合报是对我最友善的报纸,满版登大陆作家余秋雨及沈君山的文章,可是就没有满版的对我采访;在我被提名诺贝尔奖时,中国时报登的不过巴掌大小,余纪忠看了都不满意,他们有意把李敖小化,把李敖当卫生棉处理。
虽然如此,我一路走来、始终如一,活在台湾、做我自己。我告诉各位,我对你们彷彿是在做告别演说,我给你们指出一条路,今天老兵、老外省、老党工说要忠党爱国,但你们爱的是“国民党”吗?这个“国民党”老早就没有了。像孙运璿、陈履安说要投给国民党,但孙的女婿黄镇台是国科会主委,陈履安的基金会也有拿国民党钱,而你们这些老兵、老外省分到什么呢?只有一个幻觉,如果把票投给国民党,那就会万劫不复。
我要语重心长地告诉你们,投李敖是最好的,但我不希罕你们投我,我在台湾是独来独往的,我的心超出台湾以外,台湾对我来说太小了,我人在台湾,心在外面,心在全世界,在选举公报里,每个人的履历都是十行字,但我的学历、履历只用两行字,第一行字国立台湾大学历史系毕业,第二行字是“勃起台湾、挺进大陆、威而刚世界”,看在中选会的我朋友黄石城眼里是不雅的,可是这是我们真的方向和精神。
喊本土化 关门做自大狂
我们现在把台湾看得比天还大,一切都要本土化,变成一个本土式的自大狂,像吴大猷临死前说的,台湾是关着门做皇帝,关着门做自大狂,像李远哲爸爸是一个普通的国小美术老师,有一个像李远哲的儿子画就值钱了,可以卖到一千万元,但是三个小时到了香港后,就值一万块钱,因为国际上不予评价,未达到世界性的水平。大家不知天高地厚,一路本土本土、爱台湾爱台湾,一句话不小心,一个帽子扣过来说是中共同路人,台湾人不是被吓大的。
我们太关着门自大了,今天民进党张旭成说反对一个中国,反对有什么用?一个中国是全世界的气候,从美国到苏联、从英国到法国,哪一个不讲一个中国,只有台湾讲两国,你冲得破吗?如果不行,在台湾说自己最伟大、最勇敢有什么用?
今天我李敖在这里临别赠言,告诉我台湾的同胞、朋友们,不要再被政客骗,台湾是全世界的万分之三,小得不能再小,天安门事件柴玲从大陆逃出来时打电话给我,说李先生我向你致敬,我说你向我致什么敬?你们在天安门哭哭啼啼闹了四十几天,比我李敖在台湾闹了四十几年,还得到世界性的注意,因为你们战场大,台湾战场小,因此我的努力被小化了、被忽略了、被卫生棉化了。
临别赠言 指出光明方向
最后你们听到一个台湾最聪明、最有智慧、最勇敢的人向你们发音,我写过一千五百万字,我写的著作已经超过胡适、梁启超、鲁迅,台湾没有人赶得过我,这个基础背景也是我被提名诺贝尔奖的基础背景,当我能够获得诺贝尔奖时,我要向你们恭喜,台湾能出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得奖人,而且他不是美国人,你们可以得到这项光荣。
虽然今天在谈台湾文学的时候,没有人承认李敖属文艺家,这个部分我是被忽视的、被抹杀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告诉各位,我想起古代诗人陆放翁一句诗,“樽前作剧莫相笑,我死诸君思此狂”,我在酒杯、餐桌面前跟你们开玩笑,你们不要笑我,因为我死了以后,你们会想我想得发疯。
我死了以后,你们会想过台湾走过这样一号人物,一路走来、始终如一,活在台湾、做他自己,在他垂老之年,选个总统玩,在你们面前讲了真话,敦劝你们、警告你们、棒喝你们、打击你们,最后提出一个方向,叫你们知道,什么是真理、什么是方向、什么是光明。谢谢各位!(原载于自由时报)
200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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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悲喜剧
三重、芦洲的朋友们,今天我讲演的题目是“三重悲喜剧”,用了“悲”字是因为曾与芦洲李宅发生的故事有一点边缘关系,故事发生在当时李友邦将军的故宅(现已由其夫人捐出)。当年在党外活动时候,我办了一本《千秋评论》杂志,它名为杂志却是一本书,还像月刊一样每个月出一期,用这种方式来处理是因为当时办杂志要在新闻局申请登记,登记后若新闻局认为内容违反国策,影响民心士气时就会被查禁,并且还处罚停刊一年,所以那时我们就同时申请十几种杂志,每当有一种杂志停刊,马上就会出现另一种杂志,可是如此做太麻烦了,所以就用每月准时出书的方式(用同种书名,但每本加上期数区别),使读者在习惯上觉得与看杂志相同,新闻局那时没想到一个作者可以每月出书,且连续写了十年,而在我写的一百多本书中,有九十六本被查禁,可说是古往今来人类写禁书最多的一位,甚至后来到所有书摊和书店都不敢卖我的书的境界,我就只好把书混到夜市的黄色书刊中一起卖(将书的封面改成裸体照),使许多原不是我的读者都变成了我的读者。
一桩冤狱
在办《千秋评论》时,有一次登出三重、芦洲地方李友邦将军的悲惨故事,当时因为资料的来源很少,所以登出来的过程相当艰苦。李友邦是一位相当爱国的台湾人,在抗战时跑回中国,和国民党合作,并组织团体来反抗日本,由于太太是共产党,所以最后他被枪毙了。因为当时有个很奇怪的逻辑,就是丈夫是共产党,太太可能不知道,可是太太是共产党,丈夫一定知道,所以李友邦被枪毙,真正是共产党的太太反而没事,这是一桩冤狱。而当时我和曾心仪女士一起研究此事件时,所幸得助于李友邦儿子提供的相片,让我们公布出此案,公布后李友邦夫人严秀峰还对我们很感冒,说我们会害了她们,可是最后我们将此事流传出去了,国民党也躺在地下了,整个冰河时期的白色恐怖时代也过去了,甚至去年三重、芦洲也在公然纪念起李友邦了。
当我看到外界纪念李友邦的事件时,我立刻向严秀峰女士抱怨在白色恐怖时期没人敢帮你丈夫讲话,只有李敖敢帮你丈夫讲话,今天你们办纪念会竟把我忘记了,没有请我去,于是严女士还很紧张的寄了二大包相关资料给我,表示对我的感谢,也补偿当年我对这桩冤案所作的努力,我之所以向严秀峰抱怨是因为我李敖常使别人不舒服,所以老是会被别人忘了存在。
不是名人的名人
过去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出了一本《中华民国作家作品目录》的书,其中七百零三位作家中没有李敖,虽然我已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可是之前在台湾我连七百零三名都排不进去,现在文建会又出了此书的新版本,中间作家的名字有李敖了,可是我今天又看到中央社八十八年十二月出版的《中华民国名人录》书中,搜录了二千零三位中华民国的名人,其中有李庆华、李炳南的名字,可是又没我的名字,他们又把我当女生的卫生棉来处理(几乎忘了它的存在),名人录中竟然没有中华民国总统候选人李敖的名字,大家不会觉得很荒谬吗?
李远哲公然犯法
最近我和老同学李远哲起了冲突,其实这些资料过去我就讲过,昨天我在政见会上重提到“中央研究院把李敖当卫生棉来处理:没有你,我们理都不理你”的说法后,李远哲就吃不消了,大家看到当媒体事后问李远哲和李敖的事情时,李远哲立即转身背对着大家不愿谈,他是谈不下去了,因为他过去可以否认我,不承认我的存在,如今在全台湾媒体传播的好机会下,他感受到无法躲避的压力,因为事实本身出现了。
在政见会隔天,我们看到中央研究院的答覆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如同昨日我所讲到中央研究院有个自己公布的延长服务案处理办法,在第五条中指出“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就是到了退休年限后,若自愿还想做点事时,只能做研究工作,不可做行政工作。我有一位老同学杨国枢已过了六十五岁,还被李远哲请来做中研院副院长,做的还是行政业务,所以他们就把原延长服务办法中附加了内容,即“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但因学术行政特殊需要经院长核定者得兼任之”。请问这种后面条文可以否定前项条文,是个什么样的法律?此条文送到总统府后,秘书长黄昆辉回公文给李远哲表示,此条文二者相互冲突不可行,但在昨天我公布李远哲回给黄昆辉的信,信中提到“以后会严格来审查、把关”,意思是这次先不要严格,让他过关,等下次再生效,请问法律条文可以因人而异吗?隔天我在新闻中看见李远哲的亲信表示,“我们正在找新的副院长”,证明出他们已知道旧的副院长有问题,就好像小偷将东西归还后,并不能证明他没偷过,在偷的过程中已是犯法了,李远哲在此事件中是好人做坏事,所以大家会忽略、忘记,甚至原谅他或觉得不可能。
李远哲连化学系主任都没做过
我在台湾五十一年,昨天是我一生中下的最大赌注,有人会觉得我怎么敢攻击李远哲?他是台湾得到诺贝尔化学奖的人,怎么可以骂呢?我告诉各位,我骂的不是诺贝尔化学奖的李远哲,我骂的是得诺贝尔化学奖的美国人李远哲,因为他在得奖时的身份是美国人,今天认同他是台湾人是不对的。美国加州柏克莱大学田长霖校长讲过一句话,他说“李远哲连化学系主任都没做过,到台湾后忽然做了中研院院长,我们承认他是位好的化学家,可是未必是好的行政人员”。果然在台湾,李远哲找了一批化学教授无所不为,例如化学教授曾宪政被他找来做高雄市教育局长,他向人民拿了几千万组织“教育审议委员会”要来改革教育,结果报告写了一大堆,到了教育部长吴京手里后是一条都没实行,因为那些报告都是不懂教育的书呆子在搞,李远哲把教改搞得天翻地覆。
“好人做坏事”
今天从全民救灾事件中可看出,他搞出个团体来监督别人的捐款,可是此团体并没在内政部登记,等于是非法团体,请问怎么可以监督别人?我们是否也可怀疑他们的资金来源和花费情形?为何他们可以自称道德比我们好?又例如李远哲说由瞿海源主持中研院的研究,可是瞿海源还主持了殷海光基金会,殷海光基金会在要改选时,因为他想继续当董事长,就以不召开董事会方式取得连任,这种所谓的知识分子,都是李远哲的亲信,请问学术在他们手中,是不是好人做坏事?我认为这十分危险,并且其中还涉及一位重要人物王企祥,王企祥是清华大学教授,是位很好的化学家,可是做人很不通人情,比如说他请客人吃饭时,突然想到问题时,就会走回研究室研究,而把客人都忘记了;他去见胡适时,秘书告诉他胡先生现在有访客,他却在外高喊“我重要啊!为什么不见我?”吓得胡先生只好先见他。
忘恩负义的李远哲
王企祥后来被清华大学赶了出来,被赶出来不是他的学问不好,而是因为现任行政院副院长刘兆玄,当年找到外国学者的一封信,信中说王企祥的学问有问题,他就拿这封信把王给扳倒了,这封信甚至还得到李远哲背书,当王遭解职后到美国追查此案,发现这封信是刘兆玄他们假造的,根本是冤枉的事,请大家看我拿的这张照片中,王企祥还曾是一手提拔李远哲的恩师,甚至还帮他向国防部长俞大维谎称会制造原子弹,免除了李远哲的兵役,没想到最后李远哲却为假造的信背了书将他给扳倒。
当年李远哲到国外,由于跟的老师很好,最后得到了诺贝尔化学奖,这是我们佩服的地方,可是当他到台湾有了势力后,整个学术界却被他控制。在中研院成立原子分子科学研究所时,落魄潦倒的王企祥曾希望李远哲能帮忙,让他在中研院中做研究工作,在拗不过王的要求下,李远哲只好替他写信给当时清大校长刘兆玄、中研院原子分子科学所张昭鼎,信中讲到“王被清大赶出来后,别人做的也许有些过份,不应赶他出来……”后来还提到:“王的学问好,可不可以进中研院原子分子研究所?”最后李远哲把信拿给王看,告诉他信已写了,可是因为刘兆玄、张昭鼎二人不回他的信,所以这件事就吹掉了。请问,以李远哲的地位写信给刘兆玄与他所创建研究所的口袋人物张昭鼎,就如同李登辉写信给苏志诚一样,苏志诚会不回信、敢不回信吗?李远哲竟然以对方不回信的理由,告诉王不能进中研院,也从此中研院排挤了这位优秀的化学家,中研院应是吸收各科重要的研究人才,李远哲对自己的恩师都能如此打压,他是位忘恩负义的人,他甚至在自传中说他在清华念书时没受老师的影响,完全抹煞王老师对他的好处,忘记了他第一篇的学术论文就是跟随王老师所发表的。
今天看到中央日报中研院回应我的话,他们说“王企祥博士提出正式申请,因为条件不够,所以把他拒绝了”,我还特地打电话给人在香港的王企祥,问他是否有此事,他告诉我完全没有此事,证明出这整个是骗局。有个有趣的旁证,当年党国元老吴稚晖(蒋经国的恩师)曾经在同一天前后写了两封信给蒋经国,前一封内容是要蒋经国来帮助某人做某事,过了几分钟后,蒋经国又收到一封信,同样是吴稚晖写的,可是内容是告诉他前封信作废,这封信才是真的,告诉蒋经国不要帮那人,前封信是因为那人苦苦要求他才写的,这情景让我和李远哲这件事产生了联想。
伪善的李远哲
李远哲今天表现在阿扁身上的动作,使我感到很气愤,他对外表现中立、清高,实际却暗示大家支持阿扁,他提出要政党轮替,是要国民党下台与民进党轮替,最适合者指的就是陈水扁;另一方面又说没有政治资源、政党背景者不适合做总统候选人,指的就是宋楚瑜。若他的理论成立,同样没有政党背景的菲律宾女总统柯拉蓉就该下台,我认为李远哲利用他的清望来做错误的暗示,暗示我们要把票投给陈水扁,是可恶的作法,我们无爱也无恨于陈水扁,我们有爱的是台湾的利益,什么人可带给我们好处和安全,就把票投给谁,大家评估后都清楚知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陈水扁当选会制造两岸间冲突,使我们处境变得危险,这并非我们怕谁、要看谁脸色的问题,而是对我们划不划得来的问题,阿扁今天若说不怕大陆,他就直接喊台独万岁,并且应一路喊到底,不应又说要走中间路线,说当选后要到大陆去访问等话,他说出这话等于承认大陆给台湾威胁的严重性,他出来参选会给大家带来危机意识。
现在两岸只有维持现状下去对大家最好,若由阿扁当总统的局面就不是如此,他会给大家带来麻烦,此时我认为不能选陈水扁,李远哲若用此法将阿扁拱了出来,对台湾会造成危险,他是位化学专家,但在政治上的判断可能是位低能儿,所以我要站出来批评他,但我对他完全没有深仇大恨。
我拿到一份中研院给总统府内部文件函告,内容提及:“本院基于安全考量,拟将近代史研究所暨欧美研究所联合大楼提前报废拆除,敬请准予核定并请转审计部审核……”发文者为杨国枢,院长为李远哲。可是在建筑师的检查报告中,我发现建筑师建议的是要补强,而非要拆除,可是给总统府的公文中却说要拆掉,若李远哲不知道此事就是糊涂,若知道就是想要瞒天过海,要把好好的楼房拆掉再盖,原因是有好处嘛!今天我举许多例子给大家看,证明了好人也会做坏事,李远哲曾说过“白道比黑道还可怕”,这是一句对的话,如今他就是白道干了许多可怕的事。
讲真话是要付代价的
我在台湾把真话说出来,但讲真话是要付出代价的,首先的代价就是你会被当成卫生棉一样处理,大家会忘了你的存在。有一个人到中东旅行,到古董店买了像阿拉丁神灯一样的东西,回去摩擦它后出现个魔鬼向他磕头说:“主人,我也愿意服务,不过我的魔法很有限,只能答应你三个要求。”主人就开始说我第一个愿望希望住在皇宫里,说完轰的一声,果然他就住在皇宫里;第二个愿望希望有金银财宝,轰的一声后果然他四周都是金银财宝;到最后一个愿望时,主人很紧张表示不能乱许愿,由于他很喜欢女人,他就说出希望一辈子能躺在女人的大腿中间,在轰的一声后,此人就变成了卫生棉。
所以在台湾讲真话,第一个会被大家当成卫生棉处理,第二项挑战会被人不谅解。李远哲是台湾有声望、有国际名誉与清高的学者,我批评他时会被别人不谅解,就像十二年前李登辉接班时,我写过《李登辉的真面目》文章,当时很多人不谅解我,说李登辉是学者、基督徒、是台湾人、好人,我怎么可以骂他?当时我回答,大家都忘了他是蒋经国精挑细选的接班人,可是他的确有问题,后来果然证明了有问题。今天我骂李远哲有人不谅解,告诉大家近日我还要出一本《李远哲的真面目》的书,过去我一个月可以出一本书,现在我的本领更强,可以半个月出一本书了,我要把相关证据呈现给大家看,证明我骂的都是有证据的。
虽然李远哲愿放弃美国身份,可是至今他的太太与小孩还是美国人,按照有人骂“宋楚瑜的儿子是美国人,他不爱台湾”的标准来看,李远哲也不爱台湾。做美国人的条件先要申请加入美国国籍,在申请书中中文部分提到:“我谨在此誓言,我絶对完全放弃对任何宗主国国家主权的效忠,即使至今仍为该国属名的公民……不管国内外,我发誓将为此坚持真实信念与忠诚,当法律需要时,我将代表美国出战……”换句话说,万一当美国与我们打仗时,李远哲同意代表美国与我们作战,所以大家都只看到他愿意放弃美国籍,这只是抽象的观念,当我把他当美国人的条件告诉你们时,你们就知道是多严重的事情了。
所以今天在此忠告大家,我们一定要慎重选择总统,若选对了人,经由这位总统的智慧谈判,我们才能取得两岸的共同利益,也才会是聪明的台湾人。
200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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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陈府将军
全世界都承认一个中国 我们很准确的拿捏世界的标准,昨天我政见会里讲到这一点;我们谈两国论,谈主权独立国家,可是看全世界都承认一个中国,包括美国总统克林顿;台湾说两国,你自己关着门说可以,出了门无效,这就是我所说的一个重点。
我今天选的这个位置,并不是非常重要;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死时,他的墓碑上写着,躺在这里的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是维吉尼亚大学的创办人等三条履历,可是没有一条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总统这条履历取消了。在杰斐逊眼里,美国总统算什么呢,这不是我一辈子的墓碑上所要刻的字。
美国那样大的国家,一个总统的职务,都没有被她的第三任总统看在眼里,我们台湾的总统算什么呢。所以我告诉大家,我们不要过份的自大,今天我们选出来的人,只要把台湾地区能保护好、治理好就够了,其他的话都是空话。
看到阿扁的几个政见,他要捍卫台湾安全、全民打拼、清流共治,要找出清流来;清流就是阿扁阵营这些学者,今天报纸还说:清流挺身而出。我最看不起的就是这些知识分子,唐朝也有清流,结果土匪来了,说你们不是清流吗,就把他们投到浊水里,看你们清不清。台湾很好,我们只要把他们跟林浊水绑在一起就好了。
蒋介石、蒋经国时代,他们敢讲话吗?都不敢吭气的,今天忽然变成英雄、清流,在我李敖看起来,都是些没有骨头的人。吕秀莲说;要辨别忠奸、大是大非的时刻;他们能表现大是大非吗?我们不相信。
李远哲到了北京就骂台湾
今天我收到一个电传,李远哲的老朋友台大地理系毕业,后来在美国拿到地理系博士,告诉我李远哲的故事;李远哲到北京看到中共的领导人,他讲台湾的总统是伪总统。你们以为李远哲是书呆子吗?错了,他政治感觉非常敏锐;到了北京就骂台湾,想做北京国家科学院的院长,北京不甩他,他才回来。我讲这些话都是有证据的,这是他的朋友讲的真相,所以阿扁讲李远哲可以促进两岸和平,吹牛的。
我拿到八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经济部长江丙坤给台电公司的祕密文件,内容是说关于我们核废料的部分,请台电去跟中共谈判,他们整个瞒住我们。今天我再公布最新资料,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给政务委员杨世缄的祕密报告,在最后原则同意,由台电公司总经理或其代表与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之对等代表签署两岸核能发电技术交流意愿书,以促进两岸核能技术交流及共同处理台电公司核废料。就是要把核废料运走,今天台电必须承认签了意愿书。
老百姓不需与城共存亡
现在进入正题“你不知道的陈府将军”。唐朝张巡将军守城,最后城被围时,没粮食吃先杀马、杀老鼠,再来杀姨太太,连将军的姨太太都被杀掉,人吃人了。最后还是守不住,城被攻下,张巡也进了正气歌“唯张睢阳齿”,他被抓时还在骂,被人把牙齿打出血来。
我们想想看,张巡最后守这个城,连他的姨太太都要杀掉时,他的信仰是什么;你的姨太太、骨肉被你杀掉,你和你抵抗的土匪有什么不同?你主张的正义到了这样惨烈的时候,你会怀疑,你和你的敌人有什么差距,同样的没有人性、残忍,同样的不尊重妇女。
这时发现,很多道德教条会发生困扰,陈府将军是典型例子。陈府将军也是唐朝人,守城打仗也打死了。他为信仰或为皇帝死掉,当然这很了不起,但是我们要界定谁要做这种事情。中国古代有名的讨论:一个城被围时,谁该守、谁不该守;它的结论很有趣,老百姓可以走,而官吏不可以。因为老百姓不要负责,官吏有守城的责任,就要与城共存亡。
所以陈府将军不该跑,他要守城,他死是可以的,可是老百姓不应该守城,应该走。清朝法律很重,丢了城或将军打败仗,就杀头;(鸦片战争)叶名琛守广州城时,当英军来,他不战、不和、不降、不走,结果被俘虏死在印度。因为叶名琛无法面对这问题,只有像陈府将军这样,才会殉职。
“国民党”没有了
今天还有一批外省的老人家、老兵、老党员,或者政治退休的人,他们一辈子忠党爱国,无论国民党怎么没落,票还是要投给国民党。对不起,你们错了,哪里还有国民党?国民党已经被李登辉偷天换日、李代桃僵,根本没有了,孙运璿他们炒作半天,党没了、国也没了,我觉得,这一批老人家应该觉醒。
给你们看这二份资料很有趣,一是陈婉真质疑邱义仁有卖台嫌疑;邱义仁做过民进党秘书长,现在替陈水扁选战操盘,他都被陈婉真骂卖台,我们被骂卖台什么希奇(他们不敢骂我卖台)。另外,谢长廷、彭明敏四年前选举的海报上面说,新党是卖台的、国民党是卖台的,换句话说,李登辉也卖台,唯一不会出卖台湾的是彭明敏。连李登辉都卖台,你们相信吗?鬼才相信李登辉卖台,他根本就是害台湾。
200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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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远哲怎样谎报危楼?
——细说中央研究院近美大楼弊案
“九二一大地震”后,很多灾区民众心有余悸,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甚至不敢回家,宁愿选择在公园、广场搭帐棚生活,同样的情景,竟也发生在中央研究院。
中央研究院有一幢三层楼房,正式的名称叫做“近代史研究所暨欧美研究所联合大楼”,简称近美大楼,属于中研院内部的一个单位——调查研究工作室使用。由于梁柱龟裂,外表“看起来”不甚牢靠,因此,大地震过后,工作室的职员,一遇余震,纷纷夺门而出,内心恐惧万分。该单位于是向院方反应,希望能赶紧处理这个问题,否则宁愿在外搭帐棚办公。
事实上,中央研究院在1999年(民国八十八年)8月25日,也就是地震发生的十七天前,已先知先觉的以总务字8810081421号公函(图1),向总统府秘书长去函请示,基于安全考量,拟将近美大楼“提前报废拆除”。不过,根据这封公文,我发现了两大疑点:一、依据审计部公布的政府财物分类标准,建筑物使用年限为六十年,近美大楼才使用了十七年,为何会“提前报废”?二、所谓“基于安全考量”,原来是欺骗总统府的托词,是吓总统府的、是吓中央研究院自己员工的。
近美大楼兴建于1980年(民国六十九年),由李德卫建筑师设计监造、东怡营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造,1982年(民国七十一年)完工取得使用执照(图2)。大楼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地下一层、地上三层,面积4248平方公尺,建筑总价新台币1135万零80元,原设计用途为地下层为防空避难室兼育乐中心;一、二、三楼为图书室及研究室。
1989年(民国七十八年),近美大楼就因地基不稳补修过,1997年(民国八十六年)间,在使用十六年后,发现各楼层墙面严重裂损,且梁柱呈现歪曲现象,很明显的出现安全顾虑。使用单位近史所、欧美所于是委托陈鹏钦建筑师事务所、陈鹏钦结构技师事务所进行安全鉴定。第一次鉴定结果显示需补强,第二次更补充鉴定项目,由近代史研究所的一位员工李朝顺先生代表中央研究院,会同陈鹏钦建筑师及两名助理,先后于1997年(民国八十六年)7月8日、7月15日、7月17日、8月1日、8月6日完成五次会勘,就一、室内水平测量及室外垂直测量,二、地质钻探,三、抽样检查钢筋号数及根数,四、混凝土钻心取样,测试混凝土抗压强度,五、进行标的物之结构分析及研判等五项,提出结构安全补充鉴定报告书(图3),其鉴定结果为(图4):
一、垂直与水平测量结果显示与原鉴定报告并无太大差异,显见标的物仍于稳定状态。
二、经地质钻探四孔结果,标的物承载重量仍于安全范围内,应无明显顾虑。
三、钢筋号数及根数检查结果,大部分仍符合原设计配筋,惟柱及部分梁配筋不易查明。
四、混凝土钻心取样结果,显示混凝土抗压强度极差,远低于设计抗压强度,极待补强。
五、参考原设计之图说,输入混凝土钻心取样所得平均抗压强度,以现行建筑技术规则重新分析设计原结构,并与原结构配筋比较,结果显示梁柱配筋量不足。
六、因混凝土抗压强度明显不足,致标的物结构安全性降低,若不补强修复,会有安全顾虑。
七、补强设计及施工所需费用约需二千五百万元。
有了这样一份专业的鉴定报告,中央研究院于1998年(民国八十七年)4月1日,在近美大楼召集相关单位人员协调会议,达成下列决议:
一、向原建筑师及承造商诉讼求偿。
二、采补强方式,并委托陈鹏钦建筑师补强设计规划。而该建筑师事务所也依约完成补强设计及预算书,补强工程费为新台币3441万零781元整,设计费为229万7901元整。
一年以后,怪事来了,1999年(民国八十八年)5月25日,陈鹏钦建筑师事务所致函近代史研究所,函中竟有贵所函嘱提出“补强与拆除重建之效益评比”云云等文字,令人不禁纳闷:不是明明已决定补强并委托建筑师设计了,怎么会出现补强与拆除重建效益评比呢?莫非本案决策已暗中发生了变化?(图5)
话说中央研究院在1998年(民国八十七年)4月1日协调会后,一方面委请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执行会议决议一,向原建筑师及承造商诉讼求偿。另一方面则为委托陈鹏钦建筑师执行决议二。理慈法律事务所于1999年(民国八十八年)3月23日理投字第0207号致函中央研究院,对法律争讼的部分提出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东怡营造公司依法应负不完全给付之损害赔偿责任或应连带负责。据闻东怡营造已无执行业务,李德卫建筑师亦已未执业或死亡。
二、渠等名下是否仍有可强制执行之资产,尚有待查证。否则纵使院方担负高额裁判费用后取得胜诉判决,也将因无强制执行标的而无实益。
三、依据与陈鹏钦建筑师之间之委任契约,院方即使不欲补强而欲拆除重建,仍应依约给付全部契约酬金,否则即涉及违约责任。
四、如采诉讼途径,该建筑物必须保持完整,以备法官要求鉴定。
这一法律意见书带给中央研究院一场噩梦,4月13日,总办事处总务组发出这样的签呈:
签于总办事处总务组 敬会近史所、欧美所、会计室、政风室
主旨:检呈本院法律顾问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为本院近代史研究所暨欧美研究所联合大楼结构樑柱裂损损害赔偿事宜,提供之补充法律意见书,请核示。
说明:
一、依据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八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理投字第0207号函办理。
二、据该法律事务所李宗德律师之专业分析,负责兴建本案大楼之东怡营造公司等虽依法应负不完全给付之损害赔偿责任或应连带负责,但渠等债务人名下是否仍有可强制执行之资产,尚有待查证,否则,纵使本院负担高额之裁判费用后取得胜诉判决,亦将因强制执行无效果而失去起诉之实益。(据闻东怡公司之名虽仍存在,但已无执行业务;李德卫建筑师亦已未执业或死亡)是否提起民事诉讼,似有待斟酌。
三、另本院与陈鹏钦建筑师事务所间之委任契约书所示,本院不欲办理本案大楼之补强工作而欲拆除重建时,本院依约仍应给付该事务所全部契约酬金,否则即涉及违约责任。亦应于评估本案损害赔偿事宜及是否拆除重建时一併加以审酌。
四、本案若欲提起民事诉讼,则于诉讼时程中法官必将要求实施建物再鉴定,则为保持诉讼标的物(本案建物)之完整,诉讼期间势必无法进行建物之补强或拆除重建工程,其施工时程及使用成效之延误,亦当于是否提出诉讼时,一并审酌。
奇怪的是,在理慈法律事务所3月23日提出法律意见书的同时,也在中央研究院总办事处总务组4月13日签呈要求“有待斟酌”、“加以审酌”、“一并审酌”的官样文章之前,中央研究院3月27日的一份内部签呈却说:“拟请核示系依院长八十八年4月1日裁定以补强方式进行抑或依前签八十八年2月11日杨副院长依院长事前口谕裁定不再办理补强”!真相大白之下,原来中央研究院在花大钱委托陈鹏钦建筑师设计补强,又请理慈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争讼的同时,政策已暗中大转弯,李远哲根本早已于1999年(民国八十八年)2月11日决定不再补强了!
问题是,“不再补强”究竟是什么意思?“拆”还是“不拆也不补”?两百多万补强设计费又怎么报销?两百多万这对李远哲院长说来当然不是大事(中央研究院的一宗命案,李远哲就赔了150万),但可苦了近代史、欧美两个研究所的所长,最后两位所长决定“会衔”致函李远哲(图7)表示:一、他们从“本院总务组陈复庆秘书八十八年3月29日签呈奉院长批示”的文件中,得知了院长决定“一、放弃向原设计师及承造商诉讼求偿”及“二、不再补强”的决定,但是:“本建筑物未达使用年限,且尚未达到有立即危险至必须拆除之地步,如强为拆除重建,将违反有关之规定”,“如不补强,将徒负担设计规划费用,如采补强方式,该规划案只需适度审查修正即可进行。”因而建议“重新考虑补强方式”。
这番说词大概吓到了李远哲,反复无常、缺乏章法的他,形式上又改变决策,要再“开会研商”。但令人费解的是,既然当初依据专业技师鉴定报告决定“补强”,其后的决定为何却是一变再变?中央研究院的学者、专家如此这般儿戏的决定,不但将多花纳税人一亿新台币,而且连自家人都“会衔”质疑,其中必有蹊跷。
好吧!“开会协商”就“开会协商”吧!虽然以前也是“开会协商”后决定“补强”的,再开会也没什么了。在中央研究院,很多决策的形成就好像在实验室里做实验,针对同一案所做的不同决策,就好像调整试剂中各种元素的成分一般,好像没有对错之分。一九九九年(民国八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协商会议中,还特别请了三位专家张富进、饶志伟、李瑞祥列席,会中终于确定“拆除重建”(图8),但根据这次会议的会议纪录,与会者实际是分为赞成拆除及赞成补强两派,我们先看赞成补强一派的说法:
一、中央研究院会计主任说:如果再请专家鉴定,其结果仍和原鉴定结果相同时,该如何解决?
二、欧美研究所所长说:三位专家花不到一小时看整栋大楼,难道比五次会勘所做鉴定报告准确?如果要拆是不是先请确认原先补强设计费如何支付?院方应再请专家鉴定危险程度,俾对员工有所交代。
我们接着看看赞成拆除派的说词:
一、总办事处刘锡江处长说:补强费过高,且即使修好也只能使用七年,不符经济效益。院长曾亲至现场看过,认为应拆除重建。
二、三位专家说:补强效果不大,新建不但效果好、经济效益大且施工时间较短。
会计主任、欧美研究所所长还天真的以为,总不能说拆就拆,好歹也要再搞个鉴定报告,否则日后如何交代?殊不知,近美大楼就这样决定拆了,不但国库将多支出一亿新台币,纳税人也再度当了冤大头。中央研究院的主事者不一定A了钱,但错误的决策比贪污更可怕,有些问题实在该说清楚、讲明白:
一、陈鹏钦建筑师事务所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所做的鉴定报告,为什么比不上三位专家(这三位专家到底什么来头?是谁请来的?为什么要请这三个?),为什么他们只需一小时就可做出“决定性”的鉴定,而陈鹏钦建筑师耗时一个月、花费七、八十万完成的鉴定报告,却被束之高阁?中央研究院付这三位专家多少费用?显然的,以上的结果显示陈鹏钦建筑师又烂又漫天叫价,不是吗?
二、李远哲院长亲至现场看过认为要拆,连学化学的都可一眼看出要不要拆,干什么要请什么专业技师?前前后后请了这么多专家,总共浪费了纳税人多少钱?尤其,刘锡江处长所谓“即使修好也只能使用七年”的说法,根据的又是什么?
三、陈鹏钦建筑师的鉴定费究竟是怎样报销的?说出来也好让其它机关的会计观摩、学习。
四、中央研究院报给总统府的公文中,提到拆除报废是依据陈鹏钦建筑师的鉴定结果,根本就是张冠李戴、胡说八道!并且是蓄意骗总统府的,因为陈鹏钦建筑师的鉴定报告一再提到“不需拆除重建”、“若不补强,安全堪虑”,白纸黑字如此明确,李远哲却蒙混如此,这是哪一国的科学、哪一国的诚信呢?
2000年(民国八十九年)3月4日晚上八点,我在所谓中华民国第十任总统候选人政见发表会上,公开向选民揭发了这件事。当天晚上,中央研究院总办事处庄英章处长,立即透过传播媒体公开否认,并发新闻稿,刊登于隔一天国内各大报。3月6日,又在中央研究院网络上,刊登了一份“总统候选人李敖先生在政见发表会对本院李院长及院务所做评论之声明”。对于“近美大楼提前报废案”,中央研究院是这样说明的:“近美大楼兴建于民国六十九年,民国七十一年取得使用执照,原由近史所与欧美所共同使用,为一ㄇ字形三层楼建筑,当时造价新台币一千一百余万元。该建筑在使用未满十年之后即出现梁柱及墙面裂损现象,经过委请建筑师勘察鉴定,进行补强工程。不过,五年之后发现裂损情况仍继续恶化,经委请另一建筑师事务所重新办理建物结构鉴定,经混凝土钻心取样鉴定,发现该建筑物混凝土抗压强度极差,远低于设计抗压强度;另外,以现行建筑技术规则重新分析设计原结构,与原结构配筋比较,显示梁柱配筋量不足;故鉴定结果建议补强修复,以免安全堪虑。”“由于补强工程须耗费两千万元以上,且无法保证无安全顾虑,经多次开会研议,基于成本效益及安全的考量,院方最后决定报请提前报废拆除,经总统府转审计部审核,于民国八十八年10月11日获审计部以台审部伍字第8805913号准予存查在案。”“近美大楼虽经核准拆除,由于本院各研究所目前空间使用稍有不足,且本院尚未能争取到兴建替代建筑物之预算,近美大楼较危险的两翼目前已封闭,较无安全顾虑的ㄇ字形正身部分仍由近史所图书馆做为书库使用,尚无拆除之时间表,不知如何发生李敖先生所称的图利他人?”
我的揭发和中央研究院的声明,最大的不同是我附了详细的资料,根据资料显示,鉴定报告共有六项,中央研究院官方声明所引,仅为其中一项,还漏了“极待补强”四字。另外“无法保证无安全顾虑”,当然无法保证,新盖的房子就能保证无安全顾虑吗?“经多次开会研议,基于成本效益及安全的考量”一词,对照我前面的资料,更是显示中央研究院李远哲才是睁眼说瞎话,这种清流可真烂透了!
任何一位头脑清醒的人,看了上面的铁证,都应该轻而易举的发现,由李远哲领导的中央研究院,和国民党政府的其它机关一样烂,某些地方甚至更烂。李远哲在到处领导、到处批评的同时,是不是应该先想一想,自己的“施政”经得起检验吗?现在的中央研究院比起吴大猷院长时代,究竟有多少进步?李远哲绝大部分时间都不在院里,把院务全权交给自私而无能的副院长杨国枢,把中央研究院行政事务搞得一团糟。中央研究院经验证明李远哲连中央研究院都管不好,竟还有这么多“台湾人”深信他可以救台湾,岂非怪事?这些“台湾人”不是混蛋又是什么?
2000年4月16日
不自由的自由(wjm_tcy)与“Jeff Ao”联合制作!
李远哲怎样谎报黑官?
——细说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弊案
一九九六年(民国八十五年)八月一日,中央研究院副院长罗铜壁请辞,李远哲情商一生痛斥“学官两栖”的台大心理学教授杨国枢继任。中央研究院当时的另一位副院长是搞考古学的张光直,两位副院长的职掌虽未明文规定,但大家都知道张光直是管学术事务的学术副院长;杨国枢是管行政事务的行政副院长。
依据中央研究院组织法第三条,中央研究院置副院长一人或二人,职务均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襄助院长处理院务,而所谓“比照简任十四职等”,意思就是说,这个位子是政务官。如果说“副院长”不是“官”,恐怕还真得费一番功夫解释,才会让人相信。但杨国枢显然坚信不移,否则怎会临老放弃一生坚守的“学官不两栖”信念,当个“小”政务官,他不怕被人讥为晚节不保吗?
严格说起来,杨国枢的这个政务官,比一般政务官都大一点。这话怎么说呢?因为他是国立台湾大学心理系教授、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与国立台湾大学合聘研究员兼中央研究院副院长,一般情况下政务官都是专职,譬如交通部长在清华大学兼课,是交通部长兼清华大学教授,像杨国枢这样以大学教授兼政务官的,恐怕前无古人且与体制不合,但杨国枢的确当官了,而且当的是“黑官”。一生痛斥“学官两栖”的清高学者,晚年不但加入两栖阵营,而且是违法的两栖,晚节不保的程度,打破纪录。
杨国枢是一九三二年(民国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出生,就任中央研究院副院长时已六十四岁了。隔一年,六十五岁的杨国枢依法有三个选择:一、办理退休,回家享清福;二、专任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因为政务官无年龄限制;三、辞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在台湾大学办理延长服务一年,最多延长至七十岁。不料,杨国枢发现了第四条路——台湾大学办理退休后,中央研究院办理再任及延长服务,并兼任行政职的副院长。不过,这第四条路可不是什么光明大道,乃是一条夜路、一条偷鸡摸狗的路、一条老不要脸又死不要脸的路。
我们先从杨国枢的研究员身分谈起。按学校教职员任用条例第四条规定:“教职员任职五年以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应即退休”:
一、年满六十五岁者。
二、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堪胜任职务者。
教职员已达前项第一款所规定之年龄,服务学校仍需其任职,而自愿继续服务者,得报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延长之,至多五年。
教育部为了管理学校教职员延长服务案件,特别订了“公立专科以上学校办理教授副教授延长服务案件处理要点”,规范教授、副教授办理延长服务的程序要件,其中第六条明定:“教授、副教授延长服务其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但情形特殊者,学校得自行斟酌准其兼任至届满六十五岁之当学年终了止。”根据这项规定,杨国枢若在台湾大学办理延长服务继续教书,只要他不兼任行政职,教育部理应同意。
但杨国枢既已从台湾大学退休,转往中央研究院再任,六十五岁了想办理延长服务,就得按另一套法令。依据“中央研究院研究员延长服务案件处理要点”,杨国枢只要不违反其中第五点“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的规定,想要延长服务,也不是问题。但问题偏偏发生了,因为杨国枢延长服务就是为了兼任行政职务,于法不合,怎么办呢?不过知识分子究竟是知识分子,尤其是院士级的,脑袋又大又灵活,马上就想出了妙点子——修法,把讨厌的第五条文修改为“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但因学术行政特殊需要,经院长核定者得兼任之。”(以立法技术而言,中央研究院犯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法条中但书之前的标点符号应为句号而非逗号,中央研究院连这个都搞错,可见有多烂)这下该没问题了吧?看来似乎没什么大问题了,但有一个小问题, 那就是“要点”第九条“本要点经院务会议通过,院长核定,报请总统府备查后实施。”的规定,总统府秘书长这一关还得要过,总不能把上级机关的监督权也一并修掉,不过,既是“备查”,希望的是“备而不查”、“只备不查”,应该不会有什么意外的。
不料,好死不死,上级机关总统府还真杀出个程咬金,“既备且查”,玩起真的了。总统府的承办人竟然直指中央研究院的修改条文违反了母法,并将全案送请行政院解释。事情演变至此,真出人意料之外!
一九九八年(民国八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李远哲亲自出马,写信给笑面虎——总统府秘书长黄昆辉,除了表示对“钧府承办人员之细心比较,负责竞业精神极表感佩”之外,并恳请准予“由院方斟酌需要,授权院长核定以保持弹性”,并承诺“如行政院亦认为该条规定不宜,则本院依以往惯例办理。”
中央研究院所谓的惯例是什么,其实就是“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中央研究院行之有年,从来无人违反,李远哲、杨国枢竟全然不顾体制,非常可耻的为一己的利益修法,真是遗臭乌龙院了。幸好,行政院展现了依法行政的风范,驳回中央研究院所请,并明白指出:“副院长系指定研究员兼代时,以其本职为研究员之身分,自宜仍受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之限制!”但是,尽管行政院明文如此,李远哲会遵守向黄昆辉所做的承诺“按往例办理”吗?当然不会,别小看知识分子,他们不要脸起来包你大开眼界呢!
修法不成,那杨国枢要如何延长服务兼任行政职呢?很简单,谎报!!八十八、八十九两年,中央研究院陈报总统府秘书长有关杨国枢延长服务的公文中,完全隐瞒杨国枢兼任副院长的事实!甚至在被问到杨国枢有无兼任行政职时,也以无任何兼职答复!事情演变至此,已不是李远哲、杨国枢要不要脸的问题了,已是触犯伪造文书罪的问题了。
杨国枢的延长服务公文,连续两年报至总统府,所获答复均相同“贵院核定民族学研究所研究员杨国枢先生……延长服务一年乙案,同意登记备查。……本府八十七年6月19日华总人三字第870011082号函说明二有关行政院函释……副院长系指定研究员兼代时,以其本职为研究员之身分,自宜仍受延长服务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之限制乙节,请并案参酌”。中央研究院既伪造文书谎报,总统府虽不便拆穿,却也不能不管,因此很含蓄的“提醒”中央研究院,自己看着办吧。虽然总统府并没有指名道姓,但普天之下,除了杨国枢院士,还有哪一个人如此适用、如此寡廉鲜耻呢?
2000年(民国八十九年)3月4日,我在所谓中华民国第十任总统候选人政见发表会中,公开揭发李远哲、杨国枢这些伪君子的真面目。中央研究院除了发布新闻稿辩驳之外,并于3月6日,透过该院网络,发表了一篇“总统候选人李敖先生在政见发表会对本院李院长及院务所做评论之声明”。声明第一点就是有关“本院民族所专任研究员杨国枢先生兼代副院长案”,声明说:“杨国枢先生为本院民族所研究员、台大合聘教授、心理学名家、本院院士,民国八十五年8月应李远哲院长之邀,兼任本院副院长。依本院组织法,副院长并无任期规定,但延揽之初,李院长有约请杨国枢先生鼎力协助四年(即任期至八十九年7月底止)之承诺。民国八十七年1月,杨国枢先生届满六十五岁,依法开始办理延长服务,是时依国内各大学延退前兼任主管者得继续兼任原职至任期届满之成例,院方仍请杨先生继续兼任副院长。八十七年11月,本院订立‘中央研究院研究员延长服务案件处理要点’(前此系比照大学教授延退方式办理),其中第五点规定‘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但由于前述延退前已兼任主管者基于实际需要准其继续兼任至任期届满之原则,经征得总统府同意,仍由杨国枢先生兼任副院长。另一方面,为了符合‘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之规定,李远哲院长自去年起已开始物色新任副院长人选,今年元月起,杨国枢先生继续办理延长服务,总统府核准文中提醒本院注意上述处理要点第五点之规定,经院方向总统府说明,在新任副院长确定之前的过渡时期,仍暂由杨国枢先生兼代副院长。”云云,我看了这声明后,发现可拆穿者有四点:
一、声明中说:“八十七年11月,本院订立‘中央研究院研究员延长服务案件处理要点’(前此系比照大学教授延退方式办理)”一语,依据我前面举的证据,显系蓄意欺骗。因为八十七年1月杨国枢想延长服务之前,中央研究院早就订定了“中央研究院研究员延长服务案件处理要点”,早就规定研究员延长服务不得兼行政职,杨国枢以前并非中央研究院专任研究员,此一法规与他无关。但八十七年起,他既然自台大退休后再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员,自然应该遵守中央研究院的法令,结果李远哲和他不但违法,被我揭发后还死不认错,还动用行政力量试图掩饰,这种伪君子们的伪善程度,真是无与伦比。
二、声明中还说:“由于前述延退前已兼任主管者基于实际需要准其继续兼任至任期届满之原则,经征得总统府同意,仍由杨国枢先生兼任副院长”云云,显然想把笑面虎黄昆辉拖下水。但在我提出的相关资料中,只发现黄昆辉说“不宜”,并无“经征得总统府同意”的任何证据。在此,我公开要求中央研究院,把“征得总统府同意”的证据拿出来,向全国民众说清楚、讲明白。否则,李远哲、杨国枢这些中央研究院院士,岂不都成了无耻的骗子?
三、声明中又说“今年元月起,杨国枢先生继续办理延长服务,总统府核准文中提醒本院注意上述处理要点第五点之规定,经院方向总统府说明,在新任副院长确定之前的过渡时期,仍暂由杨国枢先生兼代副院长”云云,所谓今年元月,应该指的是八十九年元月吧?那么八十七年12月8日总统府秘书长华总三字第8700250210号公文,难道不存在?总统府秘书长两年来数次“提醒”中央研究院:“副院长系指定研究员兼代时,以其本职为研究员之身份,自宜仍受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之限制”,中央研究院不但置若罔闻,还反咬此事“经总统府秘书长同意”。试想,这莫非公开行文告诉你“不宜”,却私下偷偷放水么?总统府秘书长会这么二百五吗?如果真是这样,也只能说黄昆辉包庇中央研究院,并不证明黄昆辉指出的“不宜”就宜了。
四、声明中并说:“民国八十七年1月,杨国枢先生届满六十五岁,依法开始办理延长服务,是时依国内各大学延退前兼任主管者得继续兼任原职至任期届满之成例,院方仍请杨先生继续兼任副院长”云云,光是这一段话,已不难看出李远哲身边的幕僚,实在是不堪至极!中央研究院与大学分属不同制度、各有不同法令依据、各有不同主管机关;大学的兼任主管有政务官吗?大学与中央研究院既然不同,岂能随便比照来比照去?其次,大学所依据的“公立专科以上学校办理教授副教授延长服务案件处理要点”第六点的规定,也只是说“教授、副教授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但情形特殊者,学校得自行斟酌准其兼任至届满六十五岁之当学年终了止。”“兼任至届满六十五岁之当学年终了止”,与“兼任原职至任期届满”,其间差异何止千里!大学如真有此成例,也只能说该大学违反规定,岂能堂而皇之比赛违法?其实这整件事情最吊诡之处在于,假设杨国枢专任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则这一切一切的问题都将不存在。但李远哲、杨国枢之流一意孤行,将个人价值判断置于法令制度之上,遂令中央研究院、甚至整个学术界为之蒙羞矣!
最后,我还要谈杨国枢的房事问题。依据行政院发布的事务管理手册第249条规定:“宿舍借用期间,以借用人任职各该机关期间为限。借用人调职、离职及退休时,应在三个月内迁出。逾期不迁出者,应即依约办理,其为现职人员者,并应议处。”另外依据人事行政局民国八十年6月3日局肆字第1951号函的解释:“退休人员续住宿舍之规定,系为安定退休人员生活之权宜措施,退休再任公职者,已属现职人员,自不应仍依退休人员身份予以照护。”比照之下,杨国枢又被我抓到违法的证据了,杨国枢住台北市大安区农场里十三邻舟山路三十巷五弄台大宿舍,根据我前面的资料,杨国枢既然明明已从台湾大学退休,并再任中央研究院的研究员,依法应将宿舍缴回。可是为什么他退休都两三年了,却还能安安稳稳的非法窃占、高住无忧,也不见台湾大学采取任何行动呢?可见杨国枢是如何的不要脸,更可看出台大校长陈维昭是怎样的无能,又不要脸。行文至此,想到1999年4月23日李远哲和中央研究院员工“喝咖啡”时的谈话记录,李远哲说:“本院早期的院士会议皆于蔡元培馆举行,后来因宿舍不敷使用,才将其改为单身宿舍,但因本院目前有一幢危楼并不适合作为办公室之用,才拟将蔡元培馆改为办公室。至于蔡元培馆宿舍之住户,总务组有责任将其妥善安置。由于本院规定离职人员须于离职三个月内迁出宿舍,将来我卸任后也会与大家一样在期限内搬出宿舍,对于退休后的住宿问题我们都得认真考虑。……”李远哲知道自己退休了要缴回宿舍,难道不知道你的副院长也该如此?任凭副院长窃占宿舍,视若无睹,此李远哲之白道不要脸有甚于黑道者也!
临文之末,我附录1998年12月12日杨国枢在诚品书店的演讲《知识分子与社会良知》讲词于后,看看他们怎样说人话不做人事、怎样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最有趣的,细读全文,好象处处都告诉人们,他定的伟大“知识分子”标准,只有李敖一人适合,而他杨国枢之流,正好在他定的标准之外,大家务必细看,太有趣了。
2000年5月4日
知识分子与社会良知(杨国枢)
首先非常感谢立绪及联合报系一起主办这样的系列演讲。在20世纪末,21世纪的前夕,多半的座谈会都是谈股票、选举、新台湾人,竟然还有人关心知识分子,愿意谈这样的问题,而且有这么多人来参加,我觉得真是空谷足音。
何谓知识分子
先谈什么是知识分子。这个词汇最先来自俄国的 intellectsia ,这些人非常关心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或思想层面等等社会大众的问题,甚至参与革命的行动。西方社会历代以来也有很多知识分子,他们超越了个人的专业本行的领域,关怀社会大众、民族发展以及社会思想演变的走向;为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教育发展提供理想;对社会的发展产生非常巨大的指引、催促、批判、支援的作用。西方政治、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跟相当数量的知识分子非常有关。
中国也有知识分子,其中一个具代表性的例子是宋朝范仲淹。范仲淹写过一篇《灵乌赋》来歌颂灵乌,而这灵乌实际上就是我们说的知识分子。全篇的精神可以用两句话概括:“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不以自我为中心;和“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就是宁可批评社会、朝政、君王而死,也不会当个哑巴,苟活于世。知识分子的精神,就是这两句话,我今天要谈的知识分子,就是这种知识分子。
我们很难给这种知识分子一个名称,他有古典的色彩、浪漫的情怀、人文的关怀、社会的意识,他能超越自己的专业领域,关心整个社会、国家、民族的问题。这种精神是古典的、浪漫的,这个“浪漫”不是风花雪月的浪漫,而是一种“民胞物与”的侠义精神。台大社会系叶启政教授用了一个词概括这一种人,我觉得很合适,那就是“人文知识分子”。他们站在“人”的立场,巨眼环视人间世,看出国家社会潜在的危机;超越了性别、肤色、种族、宗教、阶级、党派的关怀。这种悲天悯人的胸怀,不是技术性的,不属于哪一种专业,他与学历高低没有太大关系,没有很高学历的人,经过自修、阅读、交换意见,也可以成为人文知识分子。除了人文(或古典)知识分子之外,还有一种知识分子叫做“专业知识分子”,就是在其专业领域上,有丰富的知识学养,但是关心的范围只局限于自己的团体、行业或学科。我今天要说的是人文知识分子,不是专业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的性格特征
我是学性格心理学的,所以喜欢从人的性格上来讨论。从性格上来看知识分子,我归纳出十个特点。第一,较强的社会关怀:知识分子的关怀面超越了个人、朋友、家庭,关怀的是整个社会、国家、民族及世界。第二,理想主义色彩浓厚:不满现实是知识分子的基本属性,假如一个人知足常乐,他就不会去当知识分子,而且知识分子对现存的一切都是不满意的,他总是用更高远的标准去要求,更广大的理想去超越过去的理想。所以有时知识分子很讨人厌,其实理想主义不是坏事,只不过中国人太实际,所以范仲淹才会自比为乌鸦。知识分子就是乌鸦,他有乌鸦心、乌鸦嘴。
第三,服膺改革主义:许多知识分子认为,没有什么是不能改的,即使是大家说很难改变,诸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教育等问题,知识分子都觉得可以渐渐地改变。第四,较高的知识与智慧:知识分子的知识要多要广,可是不必像专家那么精。知识之外,还要有智慧,就是要有深刻的生活经验。我常常觉得知识分子是一种侠客,为人世间的不公不义抱不平,他拔笔相助写成文章,因此会以言犯禁、以文犯禁,所以知识分子应称为“文侠”,以有别于以武犯禁的“武侠”。第五,敏感能力强:知识分子对社会上的问题,尤其是负面的弊端、缺点,特别敏感。对好的部分,却视为理所当然,不太敏感。第六,分析能力强:有的人敏感,可以发现问题,但说不出道理,知识分子却能说出一套通透、通达的道理来,让人恍然大悟。第七,具有创发能力:我认为知识分子要为事情的解决方法找出新点子,我说的点子是指对社会问题的解决有益的方法,这当然又牵扯到知识和智慧了。
第八,具有独立精神:知识分子必须要有独立的心灵来独立判断、思考,能跳出个人、团体的影响。第九,富有批判精神:知识分子要批判,不是光讲好话的。如果要在我今天说的十种性格中找出最具代表性的两个,那应该是理想主义和这里所说的批判精神了。第十,具备坚忍精神:也就是自我强度要高,这又包括两方面,一是抗压性,二是拒诱性。压力是直接的,知识分子批评当道,触怒执政者,这么大的压力下,还是要批判,这就是有抗压能力。诱惑则是间接的,用官位、美色、金钱来引诱,一个知识分子的长成不简单,好不容易具备了前面九个特点,缺少第十,就报销了。所以要成为知识分子,就要锻炼。
这十个特点,算是我的创见,以往没有人这么说过。它们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知识分子是什么样的,而有志成为知识分子的人,也可以往这些方向去努力。
知识分子的社会角色
接下来,我要谈谈知识分子在社会中扮演的几种角色。首先,知识分子是社会理想的创造者。他有理想主义,所以提供社会发展的理想。他提出一种价值观、远景,或者说愿景,使大众得到鼓舞,找到希望和方向。其次,知识分子是社会问题的诊断者。他能找出社会的弊病,并且加以诊断。第三,知识分子是社会现象的分析者。对社会复杂的现象加以分析。第四,知识分子是社会事务的批判者,他能对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等大问题加以批判。第五,知识分子是社会改革的建议者。他能倡议社会该如何改革。第六,知识分子是社会改革的行动者。
我认为前五项是标准的人文知识分子的社会角色,但是第六(采取行动)就有待商榷了。知识分子可以发起游行、参加抗议,这是推广一种理念、想法。可是有的行动,譬如知识分子当起官员来,我认为当他成为在朝者时,就不再具有知识分子的身分了。知识分子应该是一个超然的裁判,成为官员的同时,他也变为球员,不再是裁判了。又譬如有的行动是用暴烈的手段革命,要推翻原来的政府,这时候,参与其中的人就不宜扮演知识分子的角色了,因为他动机太烈,情感太强,已经有了选定的主观立场,不再客观、中肯,我始终认为,人文知识分子应该定位在“概念人”(man of ideal) ,而不是“行动人”(man of action)。并非知识分子不可以参加改革,只是有了行动的同时,就不必再扮演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应该时时保有清明的心灵,中立地观察社会的问题,并寻求解决的方法。
当前台湾知识分子的困境
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知识分子可以说是社会的良心,不惧强权,仗义执言。那么,接下来谈一谈台湾社会中知识分子的现状。
我常常把知识分子分两类:大知识分子,小知识分子。小知识分子每个年代都有不少,但大知识分子则常如凤毛麟角。大知识分子在我前面说的十种性格上,都比小知识分子高出很多,关心更大的问题,冒更大的危险。大知识分子很难养成,百年中或许找不到几个,真是寥若寒星。他们的分析力那么强,那么有洞见,没人发现的大问题都看得出来,都敢公然批判,真是高瞻远瞩,胆识过人。他们是全社会或全人类的知识分子。
讲到这里就让我有感慨:前面所说的十种性格特点和五种社会角色(第六种不算),在中国人的社会中不容易出现。举个例子来说,讲到社会关怀,中国人的关怀向来是由小渐大,家庭就够关怀的,能扩大到一乡一县已经是极少数的了,关怀到一国的,就更少了。大家觉得管到别人瓦上霜就是不守分。讲到改革主义,也不容易形成,中国人讲的是命中注定、安身立命、逆来顺受,在这样的社会文化中,改革的念头是不容易有的,所以可以几千年原地踏步,在改朝换代中因循下来。另外,要有独立精神也难,在中国人的复杂人际关系网络中,人情压力大得不得了,根本逃不掉,要怎么独立?批判精神就更不用说了,不管批评得有没有道理都不行,批评得没道理的自然群起而攻之,有道理那也是讲别人“坏话”。我们的社会文化,就是这么不利于知识分子的产生。在这样的情形下,我要说说当前台湾知识分子的困境。
第一,专业知识分子越来越多,人文知识分子越来越少。老一辈那些被既有的苦难洗涤过的人文知识分子,日渐凋零。现在的生活好了,看到没什么大问题,好象不再有人真正关心台湾的远大方向。社会分工日细,专业知识分子越来越多,有较高的待遇,相较于人文知识分子的曲高和寡、“不食人间烟火”,自然是受重视多了。于是,没有人(包括媒体)在乎人文知识分子的言论,使当前的环境越来越不适于人文知识分子的生存。
第二,现在的知识分子的超然性、独立性、中立性越来越衰退。我常怀念过去世界各国知识分子的“洁癖”,不沾染任何党派、教派那种一柱擎天的坚定态度。现在有些高教育程度的人,已经失去了论事处世的超然性和独立性,在处理重要事情时师心自用。这绝不是个好现象,令人非常痛心,举一个现实的例子,有的大学中,投票决定教授、副教授的升等时,有些竟会考虑到省籍或统独意识的问题。这些考虑省籍因素的人之中,居然有自认是知识分子的人,这怎能不叫人伤心?如果自己不中立,要怎么去批评社会的不公不义?知识分子不能超然,就已经失掉了最高贵的特点。
第三,我前面也提到,知识分子到政府行政机构任官的情形日益严重。我们了解这些人的心里很急,认为要改革,就应该“下海”。这对一般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好,可是对知识分子来说,则应特别谨慎。为了实行自己的理想,知识分子可以出任为官,但一旦为官,就不要同时扮演知识分子的角色,因为他已失去了扮演知识分子角色所必备的在野超然身分。
第四,知识分子“失足”的机会不比以前少。台湾的确解严了,知识分子不会动不动就被抓,可是压力、诱惑一样存在。它们大概来自四方面:其一是政府。政府会迂回地用名利、地位来诱惑。其二是媒体。它控制了发表的园地,媒体对很多有知识的人来说,仍是很有吸引力的,所以有的人就会迁就媒体的立场说话。台湾媒体有一个怪现象,就是一点也不避讳自己有非常清楚的政治立场,所以许多人发表言论、撰写文章时就会顺应媒体的立场。其三是企业界。有些人写文章会顾虑到企业界;譬如涉及到“国民万用卡”的事,有人怕得罪接下这项业务的企业,就会变得不便说话。第四是民众。许多人会讨好民众,明明知道对错,就是不敢写,怕犯众怒。上面所说的四方面都有资源,这些资源都会影响到知识分子说话的方向或内涵,在这些力量的拉扯下,知识分子摇摇摆摆,所以我说知识分子坚忍性还是很重要的。
第五,我觉得台湾人文知识分子越来越少、越来越不容易产生,因为一切都变得商业化,连写文章、表达意见也都商业化了。这话怎么说呢?就是“零售”,现在许多人写文章都是短程操作的零星意见,要立即回收利益,没有一些大宗、有系统的东西出现。谈问题、写文章都是求其轻薄短小,培养不出沉潜下去深刻思考社会大问题,然后孕育出一套完整的思想系统的知识分子。这种市场趋向,根本就培养不出象样的知识分子,甚至会扼杀既有的知识分子。
从整个趋势看来,这五种困境使我们处于一种不利的状态。放眼看台湾,不要说是大知识分子,就连中、小型的知识分子也是屈指可数。假如我们的社会中大知识分子不会出现,中、小知识分子又日渐减少,只有专家、学者越来越多,那么面对国家与社会所有重大问题,都只能采取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付,既无远大方向、也少高超理念。所以,如何培养大大小小的人文知识分子,如何让人文知识分子发挥更大的作用,是我们今后所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不自由的自由(wjm_tcy)与“Jeff Ao”联合制作!
李远哲的即溶门徒
李远哲是个双料无信无耻的人:第一、他宣布辞了中央研究院院长,又无信无耻的干下去了;第二、他自己无信无耻还不说,还代陈水扁宣布说选举政见可以不兑现,并且这种宣布,是在陈水扁上台后十一天就宣布了,选举政见在当选后可以这么高速的作废,古今中外,都骇人听闻。而李远哲自己无信无耻之不足,还教陈水扁无信无耻。以他们的身份,这就更骇人听闻了。
相对的,李远哲的门徒陈水扁他们倒真是“不负师教”!他们活像即溶咖啡式的立即接受了李远哲的指点,以他们大声疾呼的“外力(党政军)退出媒体”的政见为例,照立委周锡玮送给我的他制作的表,就有这样的白纸黑字:
民进党著名人士历来对外力(党政军)退出媒体之发言内容
著名人士/场合/时间/说话内容
总统/陈水扁/党政军退出三台运动联盟拜会/(1995/6/26)/党政军必须退出台视,台视的新闻报导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
传播白皮书/总统选举竞选时/让新闻局长单纯回归政府发言人角色,并成立超然独立之“传播委员会”来合理分配媒体资源,监督媒体之社会责任。
前主席/林义雄/签署党政军退出三台运动联盟协议/党政军应释出三台股权,并成立监督委员会,各总统候选人也应公平使用电子媒体。
下任党主席/谢长廷/“新闻自由与大众媒体国际研讨会”/(1995/5/27)/“党政军应退出三家电视台。媒体与政党是当代民主政治的两大基石,从媒体开放程度可知国家媒体开放程度。”
立法院教育委员会/(1993/4/19)/“基于政府不宜介入媒体之原则,要求教育部立即将投资华视股份撤出”。
研考会主委/林嘉诚/“政党暨公职人员退出媒体活动”/(2000/2/12)/“反对党一向关心媒体公平正义,传播白皮书即将发表,未来将配套推动。”
教育部政次/范巽绿/“政党暨公职人员退出媒体活动”/(2000/2/12)/该活动之发起人。
文建会副主委/罗文嘉/“这样的三台不需要被监督吗?”座谈会/(1995/8/29)/“预测将有大规模群众运动,对三台长期包围”、“不然不足以撼动顽劣、顽固的三台。”
公开场合/(1995/9/2)/“目前是改造媒体之大好时机”、“在野党派、知识界与民间力量应组合联合阵线,削弱三台垄断。”
立法委员/洪奇昌/立法院教育委员会/(1993/4/19)/“基于政府不宜介入媒体之原则,要求教育部立即将投资华视股份撤出。”
立法委员/王拓/“政党暨公职人员退出媒体活动”/(2000/2/12)/该活动之发起人。
前台北县长/尤清/党政军退出三台运动联盟拜会/(1995/5/17)/要求三台在选举期间应公平使用电子媒体。
其实,上面这些信誓旦旦的政见,即使在陈水扁5月20日就职前三天,内定行政院副院长的游锡堃还满口应承呢。5月18日《中国时报》陈嘉宏报导如下:
内定行政院副院长游锡堃昨天在接见“党政军退出无线广播电视台”代表时承诺,党政军退出无线电视台政策,是民进党和总统当选人陈水扁长期努力的目标,新政府一定会尽全力落实。游锡堃指出,新政府将推动党政军退出无线电视台和股权分散的修法,以达成三台公众化的目标。
由立法委员、专家学者和媒体工作者组成的“党政军退出无线广播电视台修法推动小组”,昨天上午前往民进党中央党部拜访游锡堃。学者柴松林表示,他很担心新政府会学习旧政府的一些陋习,希望游锡堃能带领阁员扬弃过去传统,他以最近的台视股东会为例指出,台视应该完全民营化,股权释出也不能完全转移给财团,应用抽签方式决定。
台大法律系教授贺德芬则对陈水扁与全民电视的关系提出质疑,她指出,必须要求民视没有政党包袱,才能进一步要求中广、中视落实党政军退出。
立委李庆安则代表修法小组提出四大诉求,包括:一、新政府应在最短时间内尽最大努力达成党政军退出无线台的目标;二、新政府和民进党尽力配合修法,推动党政军退出媒体和无线台股权分散的目标;三、在党政军退出媒体后,新政府应成立项目小组研究媒体结构及股权还给人民的问题,达成真正媒体公众化;四、执政党不可拿四家无线台的人事布局做为政治酬庸,也不能因某些股东是媒体人士,就不用退出无线台,模糊这个目标。
对于这四大诉求,游锡堃表示,前三项不但是民进党长期努力的目标,也在陈水扁的竞选政策白皮书中,因此新政府一定会尽全力落实;至于无线台股权释出有阶段性,且他也不是人事问题决策者,但他承诺会把此一诉求转达给内定行政院长唐飞。
但是,事实的发展却是:民进党一朝权在手,不但不放出民视,并且完全国民党化,把公视、华视等台也巧取豪夺起来,而主其事者,就是“老烟枪”新闻局长钟琴。钟琴托言政治力应退出媒体运作,新政府将以一到两年时间成立独立的传播委员会云云,事实上,只是缓兵之计,以便从容让民进党扁系人马入主媒体,而李远哲的无信无耻,由于即溶门徒的最佳表现,也就后继有人了。
200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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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远哲与司机命案
1997年9月8日中午,中央研究院司机卢丁财将另一位司机周东欉砍杀致死,随后服毒自杀,送医不治。虽然国民党前国防部长蒋仲苓说哪里不死人,死两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一下子死了两个,中央研究院院长李远哲还是很尴尬的指派刘丰哲(数学研究所所长)、邵广昭(动物研究所所长)、蔡义雄(地球科学研究所所长)、朱云鹏(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戴琏璋(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主任)、瞿海源(社会学研究所筹备处主任)、郑泰安(生物医学科学研究所所长,精神科医师)等七人,成立“司机命案调查委员会”,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
七人调查委员会经过三个月又九天紧锣密鼓的面谈、调查、搜证,于12月17日提交院方一份报告,报告摘要并刊登于“中央研究院周报”,重点如下:
民国八十六年9月8日本院发生司机卢丁财于中午持刀进入司机休息室,将另一位司机周东欉砍杀致死,随后服毒自杀,于次日亦身亡之不幸事件。此案件发生后,院方决定成立独立之委员会,针对此案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于八十六年9月23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并推举召集人,其后展开独立作业,包含面谈、调查与搜证之工作,以及报告之撰写。
面谈之对象包含前后任管理员、其它相关主管、司机同仁及家属等,合计达二十余人次;调查委员会也收集了多项资料,包含卢丁财之人事资料、退职签呈、请假单、医院诊断书、其曾持至总务组之农药及遗书等资料、刘处长准备之命案发生经过与处理情形报告、驻警队处理杀人事件经过报告、总务组录音资料(该录音系公开进行)及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不起诉处分书等。此外,调查委员会亦曾前往命案现场勘察。综合面谈、调查及搜证所获,本委员会针对此案得到下列几项发现:
一、卢先生自民国六十七年到总务组任职司机至案发的十九年间,与同仁、上司冲突之事故不断。事故之严重性不一,频率高低不定,但确是一再发生。对长官及同僚有威胁性表示之事件,且经当事人或目击人指称,或经二人以上转述者,即有十余次之纪录:卢曾拿盐酸威胁长官、拿扁钻欲刺同事、多次威胁要与长官打架、曾经拿农药威胁要自杀、曾拿铁棒意图伤害同仁、也曾经拿刀出来示威。
二、……
三、八十五年7月,自从得知开副院长座车的愿望未能实现以后,心情极坏;9月间曾因突发性心脏不适住院治疗。八十六年3月21日卢先生正式提出退职申请,总务组随即签办,但他于25日……要求撤回,……。
四、八十六年8月初,卢先生以“患前列腺肿瘤……”为由申请办理退职,总务组于同月8日签办,惟两周后卢又反悔,表示因年资衔接问题要撤回申请,……卢曾同意调职,但后来又表示因加班费的问题不愿意接受。其后卢于9月1日来找杨主任,态度略微凶悍,再度要求拿回辞呈,同时亲交一份报告给主任,上有“因患前列腺肿瘤,情绪极不稳,贸然提出申请退职深感抱歉……蒙钧长体恤,容许再考虑后,实在不宜提前退职,拟请准予撤回,……丁财甚感惭愧……今后,自当安分守己……与同事和谐相处,求得宽恕。此后,若再发生与同事争吵或再次轻率提出退职情事,愿受制裁。”等语。
五、……9月5日上午9时10分卢手持农药,于总务组影印室当面要求杨主任交还其辞呈时,言词粗暴且举起椅子要掷向杨主任(后来是掷向另一角落)。杨主任一再问他是否真要退休,是否真要调职,并请处长和阎主任来,同时当场请同仁备妥录音机,开始录音存证。卢之态度随即开始转变,以较平静的口吻说明其诉求与心结,其间两度下跪。同日主任及处长在卢先生的退职申请上分别批示,“拟同意卢先生撤回但日后再提出即……处理”及“同意其所请但下不为例”。
六、9月5日之攻击性事件发生后,退职申请撤回之部分固然已经批示,院内主管同仁曾对于事件本身应如何作后续之处理有所讨论,初步共识为先由司机管理员签报事实之发生经过,以后再作如何处置之最后决定。
七、自9月6日至9月8日,卢先生对于院方将如何处置其9月5日之行为颇感焦虑,曾多次至总办事处走动、探听。8日上午开车上班时其服务之主管及同在本院任职之卢太太均未看出有任何异常迹象;到院后(9时之前)卢又到总办事处探询,当时态度还算平和;讵料中午即发生事情……。
八、……
九、八十六年9月5日卢先生因要求主管退回其八月所提之辞呈正本未果,而有冲动地携带农药威胁主管要自杀之举,之后的几天内他根据观察到的院方相关主管之举动及接获之信息,可能认定院方已决定制裁他,遂决定与他认为长期在迫害他的人同归于尽。而此即疑为最后不幸事故发生之导因。
十、根据可收集到的卢先生考绩资料,由七十六年到八十五年的十年间,每年考绩均为甲等,其间未曾有其它奖(如嘉奖、记功)惩(如申诫、记过)纪录。
根据我的查访,李远哲授意下中央研究院公布的所谓官方的调查报告,至少有下列疑点:
一、中央研究院公布的官方调查报告,认为凶案发生的原因是卢丁财司机“观察到的院方相关主管之举动及接获之信息,可能认定院方已决定制裁他,遂决定与他认为长期在迫害他的人同归于尽。而此即疑为最后不幸事故发生之导因”。此点大致与我的研判相符。但卢丁财究竟观察到什么院方相关主管之举动?接获什么信息?院方是不是真的要制裁他?为什么调查报告略而不提?
二、卢丁财自1978年到总务组任职司机至案发的十九年间,与同仁、上司一再发生大大小小的冲突,对长官及同僚有威胁性表示的事件,且经当事人或目击人指称,或经二人以上转述者,就有十多次的纪录。请问如果陈述属实,为什么卢丁财从1987年到1996年的十年间,每年考绩却均为甲等?卢丁财历任的主管,究竟是如何考评下属的?其中是不是另有隐情?
三、这件不幸事件,是否有行政疏失?有无行政责任问题?谁该负行政责任?为什么中央研究院从头到尾只字未提?既然有这么多疑点,你就不能不看我李敖公布的真相:
1. 1997年9月5日上午9时10分,总务组司机卢丁财手持农药,进入总务组影印室,当面要求总务主任杨重信交还他的辞呈。由于杨重信表示辞呈不在手边,不能立刻给他,卢丁财以为杨重信敷衍他,于是举起椅子作势要掷向杨主任(后来是掷向另一角落),并大声威吓要杨重信和他一起喝农药同归于尽。
2. 总务组管理司机的承办人及科长、政风室主任阎琴南先后“闻声”赶来,大家都劝卢丁财冷静。这时总办事处处长刘锡江也来了,几经劝说,“晓以大义”,卢丁财的态度才告软化。
3. 和历次情形一样,卢丁财开始倾诉委屈,其间两度下跪,泪流满面的请求长官原谅,并写下切结书保证绝不再犯,遂获刘锡江处长当场允诺不予追究,并说了些安慰及勉励的话。
4. 此事本应告一段落,卢丁财按照往例,会安静一段时间,要杀人也不会那么快。9月5日是星期五,当时尚无周休二日,9月6日星期六照常上班半天,头一天的事除了同仁间的传述及讨论之外,大致没有什么新的发展。
5. 6日下午,李远哲的座车奔驰于北二高往中正机场的路上,坐在后座的李远哲行动电话响了,那头传来了夫人吴锦丽的询问:“你知道院里发生了大事吗?”“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为什么没人向你报告?”李远哲挂了太太的电话,随即拨给刘锡江处长,带着责备的语气问刘锡江处理事情的经过,并强调:“我全力支持你严办。”显然,刘锡江并未告诉李远哲,他已经答应卢丁财不予追究。
6. 吴锦丽怎么知道这件事的?谁是院长夫人的“细胞”?岂不可怪?先看事情接下来的发展。9月7日星期天晚上,卢丁财带着太太参加一位同事婚礼,前半场心情开朗、谈笑自若,到处敬酒,显然已把星期五的事拋在脑后了。不料席间却得知院长交代“严办”的讯息,有人告诉他所谓的严办就是开除,而且还具体的说明天星期一就会有动作。
7. 卢丁财心绪大乱,不解刘锡江处长为何说一套作一套、不解院长为何随便听信小人谗言,迫害他这个不幸的人。一方面向当初也参与“劝架”的政风室主任及总务组的秘书、科长打听消息;一方面扬言如果他被迫害,一定“大家一起死”。
8. 9月8日星期一,卢丁财对于院方将如何处置他十分焦虑,上班后就一直在行政大楼走动、探听。9时许,果真眼见刘锡江处长、杨重信主任及总务组管理司机的人聚在一起开会,证实传言不虚。
9. 接近中午时分,卢丁财四下找杨重信主任未果,不久就发生了命案。当时总务主任和政风室主任外出吃饭,可能因此逃过一劫。
上面就是我调查出来的事实真相,比七人小组调查委员会的逼真多了。我还要替两造家属问李远哲无能领导下的中央研究院几个问题:
一、根据资料显示,中央研究院的总办事处处长刘锡江、总务主任杨重信,都是大黑官,这次事件,如果是专业行政人员处理,结局会不会不同?
二、据悉,卢丁财十九年来,对每一个总务组的管理人、科长、主任,都曾经左手农药、右手菜刀的表演过同一套戏码,不过都是收放自如,为何这次擦枪走火,搞出两条人命?是不是刘锡江这个混蛋大黑官处理问题不当,反而引爆炸弹?
三、刘锡江处长究竟有没有允诺卢丁财这次不予追究,并收下切结书。另一方面,刘锡江有没有告诉李远哲自己对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如果有,李远哲为什么没有尊重刘锡江已作的承诺,却命令他严办;如果没有,刘锡江就该负起说一套作一套、因而导致悲剧后果的责任。
四、中央研究院成立的调查委员会,为什么没有调查行政责任的部分?难道上班时间,下属在办公室被人砍死,当主管的竟连一点责任也没有吗?据说,调查委员未提行政责任,是因为李远哲只授意他们调查事情经过,并没有要他们追究行政责任。
五、周东欉的妻子、儿子、女儿都在中央研究院工作,平日全家一起上班、一起下班,突然有一天,丈夫、爸爸竟然在办公室被人杀了,请问他的家属除了公务员的抚恤之外,有没有依循制度给予应得之补偿?中央研究院有没有给周家人一个合理的交代?
显然没有,因为事后,李远哲授意下的中央研究院竟然试图把事件发生的原因导向私人恩怨,更以所谓公正的调查委员会背书,认为没有行政疏失作借口,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对家属根本不闻不问。周东欉的女儿周梅樱,是位勇敢的小女生,在走投无路下,只好向监察院陈情。当然,升斗小民向监察院陈情的结果大概都一样,监察院把你的信转给原单位,再把原单位的回信转给你,有几封转几封,转到你死心为止。但这位小女生却未死心,又请了立法委员主持正义,在一波一波压力之下,李远哲终于低头了。
1999年9月6日,李远哲在《中央研究院周报》上发表《忆周东欉先生》的文章,算是对周家公开道歉,同时也刊出了周东欉儿子周冲坪的响应文,两篇文章全文如下:
忆周东欉先生
远哲奉聘回国主持院务,匆匆已五年半有余,前几年兼理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的工作,又因院长职务而义务的参与一些政府部门的委员会议,备咨询顾问之责,工作特别忙碌。此外仍以院务及国内外学术相关活动以及化学动态学的研究为生活与工作之重心。坚守科学、教育、学术的工作岗位,关怀、支持社会改造,是远哲不变的自我要求。
主持院务五年多来,远哲最感遗憾之事为前年9月发生的总办事处司机命案。命案发生时,远哲正出国开会,返国后即前往探望周先生之亲属,并致送慰问金十万元以表心意,同时指示院方组成调查委员会,成员除一位具有精神科专业医师资历的研究员外,其余由本院卸任或现任所长多人担任,展开独立调查作业,包括面谈、调查与搜证工作,于八十六年12月中旬完成一调查报告,内容并摘要刊载于本院周报653期。
卢丁财先生于八十五年9月因争取担任副院长司机未果,情绪不稳,健康状况欠佳,曾表达退职之意愿,八十五年10月杨重信先生接任总务主任,亦积极劝导其退职,因卢员反复,至八十六年9月劝退及拟调整其职务均无效,且鉴于卢员以暴力威胁长官,行为乖离,正拟签报议处时,不幸之命案却发生。
周东欉先生为本院资深员工,忠诚勤敏,个性温和,与同仁相处融洽,受其服务者莫不称道,却不幸遭此劫难,远哲曾为此辗转反侧,痛心异常。案发后院方协助家属处理善后,经一年之努力,于去年10月促成卢员遗孀方女士与周家家属达成民事和解。本命案之发生虽属难以预防之突发事件,却也反映出院方行政管理上的问题。至于行政责任之追究方面,事前院方确已尽力处理,事发翌日杨重信主任与刘锡江处长均以道义责任攸关陈请辞职,惟经远哲深思后加以慰留。于今事件发生已将满两年,每思及周先生之善良热诚、认真负责以及对本院之服务贡献,仍不免伤痛。对于院方虽曾努力但仍无法避免如此重大不幸之发生,远哲在此愿再次对周先生家属表示深切歉意。为念及先生不幸之际遇及对故人之怀念,经总办事处主管会议决定,以院长及两位副院长约一年之特支费总数一百五十万元致送周家家属,以示慰问之意,惟区区之数实不足以弥补家属的伤痛及损失。
往者已矣,瞻望未来,远哲将一本初衷,愿与我全体同仁亲如家人,和衷共济,在有限的任期内改善本院研究环境与提升本院研究成果之水准,亦盼望各位同仁有以教我。
李远哲 民国八十八年9月6日
家属心声——兼谢李院长及本院所有同仁
对于许多人来说,“9月8日”或许没有太多值得回忆的。但对于本人及周遭亲属而言,“9月8日”却是我们一生永远的痛、一个永远无法磨灭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正是先父的“祭日”。八十六年9月8日,先父于本院司机休息室惨遭杀害,两年来,本人及所有亲属承受了许多的压力与煎熬;而支持我们走下去的,不过是一颗不甘受辱与追求公道的心而已。此间,本人曾多次与院方交涉,并上书监察院与林瑞图立委,要求院方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附带赔偿及公开道歉,并于近日接获院方的正式来函回应。家属感于院长之诚意及为本案所付出之辛劳,已决定接受院长之安排;然对于院方的处置方式,仍存有些许之遗憾:
院方提出多项处理纪录,证明案发之前院方确已努力处理与防范;但是,倘若院方能够明快地处理卢丁财之退职事件,相信事情不会发展至不可收拾的地步。根据院方“司机命案调查委员会报告”所载,卢员暴力犯上及威胁同仁等乖离行为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院方多年来并未针对卢员之举动做出适时的议处或纠正,可见院方在行政管理上确有值得检讨的必要。
往者已矣,来者可追。盼望院方能以此为鉴,也盼今后不再有类似不幸事件发生。最后,除再一次感谢院长之协助外,对于“司机命案调查委员会”诸位委员所付出的辛劳及本院同仁所给予的关怀,亦在此申致谢意。
周冲坪 谨启
民国八十八年9月8日
从上面两封信里,我们可以看到李远哲是怎样的一个伪君子,并且无能无情、无赖无耻,违法乱纪:
一、李远哲说他“奉聘回国主持院务,匆匆已五年半有余,前几年兼理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的工作,又因院长职务而义务的参与一些政府部门的委员会议,备咨询顾问之责,工作特别忙碌。此外仍以院务及国内外学术相关活动以及化学动态学的研究为生活与工作之重心”云云,请问李远哲,你一年到底在中央研究院办几天公?你跑去监督别人赈灾、去搞反贿选、去搞教育改革的同时,可曾想过多花点时间把中央研究院搞好?国家每个月付你四十六万元的薪水,是要你分神去搞赈灾之类的吗?赈灾之类是中央研究院的正业吗?既然你承认“工作特别忙碌”,可见你就不宜再在“中央研究”学术以外,自吹不会贻误正业。因为一个人时间精力本有其限度,你是神吗?可以包揽一切?
二、所谓“指示院方组成调查委员会”,“展开独立调查作业”云云,但“独立调查”结果,却把真相与责任遮遮掩掩,这种代为卸责式的调查,倒真符合院长的“指示”。
三、所谓“卢员”“情绪不稳”、“行为乖离”,“正拟签报议处时,不幸之命案却发生”云云,殊不知“卢员”“情绪不稳”、“行为乖离”,不始于行凶之日,早在行凶前多年内即多次发生,此正周冲坪回应文中所点破的“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但院方“多年来”并未“做出适时的议处或纠正”,身为院长的李远哲,又何能卸责?
四、不但李远哲自己大卸其责,甚至在“行政责任之追究方面”,还厚颜开脱有关人员,说他们只不过是“道义责任”!且在他们“陈情辞职”时,“经远哲深思后加以慰留”,换句话说,人命两条出来,可是自李远哲以下,全无“行政责任”!
五、所谓“以院长及两位副院长一年之特支费总数一百五十万元致送周家家属”云云,试问那院长、副院长一年中,本来用特支费名目报销的花费,又是怎么报销的?完全停止了吗?还是运用五鬼搬运法,动用其它预算支应?在我和新党台北市议员李庆元合写的《陈水扁的真面目》一书中,揭发了陈水扁在台北市市长任内“力拔山河”拔河事件后,不但未循正途办理受伤民众的照顾与赔偿,反而违法乱纪,先后动用市府预算,慷人民之慨,赔偿受害者三千九百余万新台币的大黑幕。支持阿扁的李远哲,竟然也用同一招数,用特支费一百五十万赔给受害者家属。纳税人何辜?中央研究院的院长、副院长、处长、总务主任乱搞搞出了问题,却用国家的钱善后,真是羞耻。李远哲骂张昭雄“羞耻”的词儿,他正好自己受用。
六、命案是1997年9月8日发生的,李远哲的“愿再次对周先生家属表示深切歉意”,却是1999年9月6日写的,换句话说,是两年以后才送一百五十万和书面致歉的,为什么这样拖拖拉拉、为德忒迟?原来是“灯不点不亮”,是周家锲而不舍、力争公道的结果。此即周冲坪响应文中所说的:“两年来,本人及所有亲属承受了许多的压力与煎熬”,因为“不甘受辱与追求公道”,所以他们“多次与院方交涉”,并“上书监察院与林瑞图立委”的结果,可见李远哲他们并非真的要赔钱道歉,被逼得无法,才在无能无情无赖两年后,佯做宽厚了事,李远哲的无耻,由此更可概见。
最后,我要谈谈李远哲的老婆。3月4日,我在总统政见发表会后的记者会中说,李远哲的太太在李远哲出国期间到院长室发号施令,我原本只想给“李夫人”一个忠告,既然中央研究院公开发表声明,指责我睁眼说瞎话,那我只好努力证明我并非睁眼说瞎话了。
前面提到李远哲1997年9月6日,在北二高往中正机场途中,接到太太的电话,事实上,这通电话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如果没有这通电话,卢丁财不会在两天后凶性大发,砍死周东欉;如果没有这通电话,周家一家人仍快乐的活着,不会死了丈夫、死了爸爸。吴锦丽女士不但干政,而且干得别人家破人亡,李远哲你知是不知?
吴锦丽怎么知道中央研究院发生了“大事”?因为司机苏保定的缘故。苏保定是什么人呢?苏保定是临时人员,专门替院长夫人开车的,而且是卢丁财的死对头。大多数中央研究院内部人士都认为,周东欉死得冤枉,因为卢丁财要杀人一定杀苏保定,怎会杀周东欉呢?当然,这是悬案,可能永远无解,不过,中央研究院应该公开澄清,苏保定是不是替李远哲的太太吴锦丽开过车?开了多久?吴锦丽是公务人员吗?是一级主管吗?如果不是,中央研究院怎能连车带司机派给她使用。这是揭发你李远哲院长贪渎的事,请你的幕僚好好花点脑筋,如何弥缝这个问题。
前些日子,一位中央研究院的内部人员传真了一份资料给我,提到苏保定司机,经我深入调查,苏司机是李远哲在中央研究院搞安插私人的代表作,在我揭发李远哲是如何忘恩负义的对他老师王企祥时,李远哲以“公务员有一定的任用程序”反驳,其实,根本与程序无关,以苏司机这样一个曾经因为“吃油票”被检举,被前院长吴大猷开除的人,就是因为对了胃口,李远哲可以不顾政风室主任的坚决反对,非用不可,李远哲领导下的这种机关还谈任用程序,真是笑话。李远哲有名言是“白道比黑道可怕”,光由一件司机命案,我们就领教他这位白道真说对了。
2000年7月10日
【附录】司机命案调查委员会报告摘要(完整刊出)
民国八十六年9月8日本院发生司机卢丁财于中午持刀进入司机休息室,将另一位司机周东欉砍杀致死,随后服毒自杀,于次日亦身亡之不幸事件。此案件发生后,院方决定成立独立之委员会,针对此案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此即为本“司机命案调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设立之缘由。委员会委员共七位经院长遴聘,于八十六年9月23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并推举召集人,其后展开独立作业,包含面谈、调查与搜证之工作,以及报告之撰写。
面谈之对象包含前后任管理员、其它相关主管、司机同仁及家属等,合计达二十余人次;调查委员会也收集了多项资料,包含卢丁财之人事资料、退职签呈、请假单、医院诊断书、其曾持至总务组之农药及遗书等资料、刘处长准备之命案发生经过与处理情形报告、驻警队处理杀人事件经过报告、总务组录音资料(该录音系公开进行)及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不起诉处分书等。此外,调查委员会亦曾前往命案现场勘察。
综合面谈、调查及搜证所获,本委员会针对此案得到下列几项发现:
一、卢先生自民国六十七年到总务组任职司机至案发的十九年间,与同仁、上司冲突之事故不断。事故之严重性不一,频率高低不定,但确是一再发生。一般的言词冲突不计,只计算涉及肢体冲突或对长官及同僚有威胁性表示之事件,且经当事人或目击人指称,或经二人以上转述者,即有十余次之纪录:卢曾拿盐酸威胁长官、拿扁钻欲刺同事、多次威胁要与长官打架、曾经拿农药威胁要自杀、曾拿铁棒意图伤害同仁、也曾经拿刀出来示威。
二、根据访谈所得到之印象,卢先生的工作表现尚属称职,但他因个性关系,使得他在同仁与主管的眼中,是一位难相处、难管理的同仁。
三、八十五年7月,自从得知开副院长座车的愿望未能实现以后,心情极坏;9月间曾因突发性心脏不适住院治疗。八十六年3月21日卢先生正式提出退职申请,总务组随即签办,但他于25日又提报告,以“劳保年资疑义”为由要求撤回,主任同意所请但批示以后如再提出退职申请,应事先慎重考虑。
四、八十六年8月初,卢先生以“患前列腺肿瘤,手术后医嘱仍须追踪疗养,不宜操劳,唯恐影响公务”为由申请办理退职,总务组于同月8日签办,惟两周后卢又反悔,表示因年资衔接问题要撤回申请,杨主任乃与其多次沟通;在此过程中卢曾同意调职,但后来又表示因加班费的问题不愿意接受。其后卢于9月1日来找杨主任,态度略微凶悍,再度要求拿回辞呈,同时亲交一份报告给主任,上有“因患前列腺肿瘤,情绪极不稳,贸然提出申请退职深感抱歉……蒙钧长体恤,容许再考虑后,实在不宜提前退职,拟请准予撤回,……丁财甚感惭愧……今后,自当安分守己……与同事和谐相处,求得宽恕。此后,若再发生与同事争吵或再次轻率提出退职情事,愿受制裁。”等语。
五、上述辞职事件仍在处理中,但卢已深感不耐。9月5日上午9时10分卢手持农药,于总务组影印室当面要求杨主任交还其辞呈时,言词粗暴且举起椅子要掷向杨主任(后来是掷向另一角落)。杨主任一再问他是否真要退休,是否真要调职,并请处长和阎主任来,同时当场请同仁备妥录音机,开始录音存证。卢之态度随即开始转变,以较平静的口吻说明其诉求与心结,其间两度下跪。同日主任及处长在卢先生的退职申请上分别批示,“拟同意卢先生撤回但日后再提出即……处理”及“同意其所请但下不为例”。
六、9月5日之攻击性事件发生后,退职申请撤回之部分固然已经批示,院内主管同仁曾对于事件本身应如何作后续之处理有所讨论,初步共识为先由司机管理员签报事实之发生经过,以后再作如何处置之最后决定。
七、自9月6日至9月8日,卢先生对于院方将如何处置其9月5日之行为颇感焦虑,曾多次至总办事处走动、探听。8日上午开车上班时其服务之主管及同在本院任职之卢太太均未看出有任何异常迹象;到院后(9时之前)卢又到总办事处探询,当时态度还算平和;讵料中午即发生事情。据了解,卢先生对于车库之作息时间以及什么人什么时候会在车库休息的情形相当清楚,是以卢先生的这次事件应不是随机性的误杀行为,而是已有目标,选择这个时段犯下该起杀人事件。
八、9月8日早上处长与杨主任会面时,曾交代总务组严格执行进出行政大楼之门禁管理;另于9时30分与会计室卢太太面谈,大意为建议卢妻安排与其先生休假、散心,以纾解卢先生之情绪,如能劝卢先生接受调至体力负担较轻工作之安排更佳,此外,亦建议陪其先生去看心理医师。据了解卢太太原计划于当天晚上就与其先生谈谈,孰料已无机会。当日中午卢太太系在外参加社团活动,未有机会遇见其先生。
九、据访谈得知,周东欉先生在工作上表现优良,个性温和,与一般同仁相处甚为融洽。周先生为六十七年间介绍卢先生到总务组担任驾驶的同仁之一,与卢先生在早期的关系至少应属正常。其后多年虽无特殊交情,但亦未曾与卢有重大冲突。八十五年七、八月间卢在争取开副院长座车时,据称曾对外宣称周要退休,周听到后曾质问卢有何立场代他发言,两人为此略有不快;后来院方指派周先生担任副院长座车驾驶。在此之后,一直到本案发生之前,未再有任何二人明显冲突或不快之传闻。
十、根据可收集到的卢先生考绩资料,由七十六年到八十五年的十年间,每年考绩均为甲等,其间未曾有其它奖(如嘉奖、记功)惩(如申诫、记过)纪录。
十一、据卢先生之录音记录,他曾被劝要找心理医生,但据了解他从未找过心理医生,也未曾正式找专家做过心理谘商。
根据以上的基本发现,以下之分析系对卢先生心理及事件史之剖析与描述,由委员会成员中具有临床精神医学专业背景的郑研究员主稿:
本部分系采用心里解剖法(psychological autopsy,也称做 biographical reconstruction),依据当事人生前长期相处的亲友及同事之陈述、当事人死前不久的谈话录音以及医疗记录,以临床精神医学之专业知识与经验加以分析。由于本案涉及当事人之杀人行为与同事间的诸多纷争,资料提供者之立场是否能够保持客观中立仍须存疑,本部分乃采用多数立场不同者皆一致陈述的内容作为比较可信之左证,作成以下之分析。
剖析之内容如下:
一、卢先生自幼父母双亡,其教育程度为国小,顺利服完兵役。青少年时期未有偏差行为之报告,二十七岁结婚,育有一子,此子后因病而于七十四年十七岁时过世。卢先生大半生以驾驶为业,民国六十七年六月之后即一直在本院任职工友(司机)。
二、依据所有资料提供者之描述,卢先生之个性较冲动而容易生气,往往在遇到他认为不公平不合理的事情时立刻出现强烈的情绪反应。行事有时出人意料之外,且对后果欠缺考虑,事后又后悔。其个性亦较敏感而好面子,自尊心甚强,遂造成他容易与人起冲突而爆发脾气与攻击言行,尤其在遭受批评时更甚,其情绪起伏很大。这些特质在其丧子之后有增强的倾向,逐渐形成人际关系方面的严重障碍。卢先生了解自己的这些个性问题并深受其苦,亦努力想改进但效果不彰。依据相关文献之定义①,此种情形应属于情绪不稳型(冲动性)人格异常。
三、卢先生在丧子之后呈现抑郁的精神状况,有抑郁情绪、失眠、食欲不振、体重减轻、兴趣索然、疲乏等症状发生,持续约半年后缓解,判断应为丧亲造成的适应障碍。七十六年再度有悲观厌世的言辞,但是否也有其它抑郁之状态以及程度如何则无法查知。其后的九年左右则未有人观察到他有抑郁的现象。
四、卢先生因其异常个性之影响,与院内同事、主管的人际关系长久以来一直无法改善,近几年当中有几次因为争取不到较好的工作机会甚感挫折,而与上级发生严重争执,尤其是自八十五年七、八月以来的一年左右,他似乎一直处于抑郁的状态,但无法确定是否已达严重程度。此外,据了解他时而提到周东欉一直在破坏其形象,使其无法翻身。由于欠缺客观证据显示周有此等行为,故推断此时卢已开始呈现被迫害妄想。
五、八十五年九月卢先生有急性胸部疼痛与呼吸困难等症状,据台北市立忠孝医院诊断书记载,其患有急性心肌梗塞与高血压之病症,但后来在台大医院的详细检查结果却未发现有急性心肌梗塞,故其心肺症状亦有可能为其抑郁等状况的身体症状表现。
六、由于卢先生与同事、主管之冲突愈加恶化,八十五年底之后院方即开始积极劝其提早退休或调职,卢先生前后至少两次正式提出辞呈,皆因院方同意之退休条件未能符合其要求而撤回,在交涉过程中亦与主管发生争吵。八十六年七月卢先生因罹患前列腺肥厚症接受手术治疗,其间其又对于其家人是否也受其牵连而遇事不顺产生怀疑,而增加他妄想与沮丧之程度,其抑郁的情绪自此加重直到事故发生。
七、八十六年9月5日卢先生因要求主管退回其8月所提之辞呈正本未果,而有冲动地携带农药威胁主管要自杀之举,之后的几天内他根据观察到的院方相关主管之举动及接获之信息,可能认定院方已决定制裁他,遂决定与他认为长期在迫害他的人同归于尽。而此即疑为最后不幸事故发生之导因。
八、卢先生遗留下来的文字亦显示其有被迫害的妄想。如前所述,卢先生之妄想最早很可能出现于八十五年8月副院长座车司机事件之后;资料未显示他在八十五年8月之前有呈现妄想之确切证据。虽然卢先生可能同时有抑郁与妄想二者之特征,如果在他先有抑郁状态存在之后才出现妄想状态,且在抑郁状态消失时妄想状态也同时消失,则应考虑后者为抑郁之一部分。
九、综上所述,卢先生的心理及精神状态就现有资料所能推论的,在四十六岁时有一抑郁的适应障碍,其后十年当中能也有过几次抑郁的发作但资料不足。五十七岁至去世的一年左右疑系处于抑郁状态(其严重程度无法评估,但有可能至少在最后一个月达重郁程度)以及妄想状态。至于两者之间的先后关系、以及其确切状况为何、究竟为一种或两种现象共存则因资料不足而难以判断。此外,当事人亦疑有冲动性人格异常之情形。以上各种因素交互作用,再加上一连串重大的失落性生活事件(loss events)之影响,疑为导致其最后采取杀人与自杀行为,而造成不幸惨剧之主要原因。当事人平时应无酗酒或药瘾之问题,行凶时之意识状态应为清醒,但疑系处于严重抑郁(绝望)与妄想状态。证据显示卢先生所认定的迫害者不只一人,但不知何故周先生不幸且无辜地成为其杀害之对象。
综合以上之发现与观察,委员会对本案作综合性的评析与建议如下:
根据本调查委员会独立且详细之调查,发现卢丁财之冲动性人格异常造成他在人际关系上的困难,后者又导致其产生抑郁与妄想之现象,疑为造成9月8日不幸事件之主要因素;此案之情况与当前世界各地(包括台湾)的自杀研究之结果一致②。如果在此案发生前能让卢先生及早接受辅导,使其心理障碍能获得缓解,或可避免惨剧的发生。
纵观卢丁财所牵涉事件之历史以及全案的来龙去脉,谨在此作以下两点建议:
一、机关团体内欠缺一套有效精神医学方面的预防及处理体系,为我国乃至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的现象,是以世界卫生组织正呼吁各国经由建立精神医学之积极治疗体系来有效防止自杀与暴力行为③。本案的发生应引为殷鉴,且基于本院为国家学术研究重心,理应为民表率,建议在本院建立此体系。此体系宜有下列功能或特色:
(一)提供精神医学方面之预防及治疗服务。
(二)加强各单位主管及同仁之精神卫生知识。
(三)有精神疾病潜在危险之个案发生时可及时循一定系统陈报、处理。
(四)以功能性编组或指派特定单位负起维护及监督上述体系正常运作的责任。
此外,本院作为学术研究机构,亦可加强精神医学及行为科学之研究,期望以此对于精神疾病成因之了解及其预防与控制有所贡献。
二、有攻击性倾向的个案一旦发生,尤其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应即时予以处理。正常的赏罚管道如考绩及奖惩均可动用,以树立良好的规范及诱导机制。在此之外,如怀疑当事人有精神或心理方面的问题,可循前第一点所述之体系处理。
惨案之发生,涉及二位同仁之性命,实为重大之不幸。如果能从此案之发生获得教训,进以有效建立适当之预防及处理体系,并强化处置人事纠纷及冲突事件之效能,当可避免日后类似不幸案件之发生,或许是化遗憾为力量的最好途径。
①:参见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1993), The ICD-10 Classification of Mental and Behavioral Disorders: Diagnostic Criteria for Research. Geneva: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②:参见 Andrew T. A. Cheng (1995), "Mental Illness and Suicide: A Case-Control Study in East Taiwan," Archives of General Psychiatry, vol. 52, pp.594-603; 与 Andrew T. A. Cheng, A. H. Mann and K. A. Chan(1997), "Personality Disorder and Suicide: A Case-Control Study,"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iatry, vol. 170, pp.441-46.
③:参见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1995), Prevention of Mental, Neurological and Psychosocial Disorders. Copenhagen, Denmark: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司机命案调查委员会
委员(依姓氏笔划序):朱云鹏(兼召集人)、邵广昭、叶义雄、郑泰安、刘丰哲、戴琏璋、瞿海源
附记:原报告已于八十六年12月17日陈交院方:本文为原报告之摘要,于八十七年元月5日陈交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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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远哲统治下的中央研究院黑幕
1999年10月下旬,我收到中央研究院署名“某秘书”的六页打字信,揭发在李远哲统治下中央研究院的八件黑幕,我把这信拿给中央研究院办行政业务的一位朋友看,他说他可以猜出“某秘书”是谁,并说“某秘书”写的内容大抵都可信。现在我决定把这信发表,使大家见识见识李远哲的真面目。
敖大人您好:
前些日子听到您说了些中央研究院违法的事情,可是也没看到哪个单位查查看是否有人失职,可见您也只是说说让我们小民了解一些内幕消息而已。但是我们小民都希望有一位某青天大人能出来主持正义。或许时代变了,现今已经没有什么青天大人存在了。在下我在研究院工作了数十年,自从远哲大人来主持院务就发生了许多不知是否违法的事情,想经由您的节目让观众来评判一下。
(一)研究院杀人事件
研究院前些时发生卢姓司机杀死周姓司机的事件,起因是李远哲还未当院长时,有一次回台湾参加院士会议,一位苏姓司机帮他开车,结果苏司机虚报大量汽车油料费用。卢司机是一位正直、嫉恶如仇且年年考绩甲等的人。他去政风室阎主任处检举,政风室调查发现确有其事,就会同总务组请苏司机解释,苏司机哑口无言,政风室给苏司机两条路走:一是自请辞职,二是按法来办。结果苏司机选择辞职。没想到李远哲会来当院长,苏司机有一天去找李远哲说想回研究院开车,李远哲请总务组找一个缺给他,政风室阎主任向李院长解释不可以再任用苏司机。结果李远哲非常生气,坚持让苏司机回院来开车。从此开始打压阎主任,李院长居然在高层开会时说建议裁撤政风室。从这你就知道李远哲屁都不通。再说苏司机你就乖乖上班吧,结果不然,苏司机在驾驶班一见到卢司机就指桑骂槐,冷言冷语骂街逼得卢司机无法正常工作。就发生卢司机杀人事件。本来卢司机要杀苏司机和总务组杨重信主任,他们运气好中午不在办公室。其实苏司机回来后变得很老大,经常找不到人,因为自以为有靠山李远哲。有趣的是,杀人事件发生后,没有任何人受到处分。不像军史馆杀人事件多少星星及梅花落地,也不像警官喝酒撞死人一堆人受连坐处分。虽然有人检举到监察院,结果“蚊子”院一声屁响都没有。难道诺贝尔奖就等于青天白日勋章吗?所以研究院流行一句话,杀人都没事,我犯小错你也不敢处分我。
(二)叛逃事件
地球研究所研究员徐济安申请公费去美国进修一年,时间结束他不回来了,去公文,去电报,打电话要求他回国,他就是不回国。国家花的公费和高薪水都丢到河里去了。调查单位要法办,新来的政风室刘主任硬是把它压下来,因为刘主任快退休了,对职责的热忱度没有了。实在说本院“蚊子室”(政风室)每人也是领国家高薪水,天天没事“干”(气话),天理何在。
(三)研究院浪费许多小民的税金
前总务主任杨重信不知道浪费多少公帑。活动中心前广场挖了又填做了四次,花了几千万。行政大楼旁空地也是挖了又填三次,花了五百万。新大门及统计所前马路铺设大地砖,也是铺好又挖挖好又铺,花了几千万,七月大热天种植大门旁行道树,我不是老圃,也知道活不了。春天只好重新换过,又多花了几百万。有人跟杨主任建议,车行的路不能铺设大地砖,杨主任说你放心,铺好后可以走坦克车。结果地砖经常被压碎,终生需要维修费。杨主任最后只好下命令说大车和重车只能走“小”后门。杨主任最近开主管会报说,现在台北市长换马英九,完全不会支援本院,协调之路也中断,只有陈水扁市长在时本院才会得到帮助。讲的什么神经话。再来,中研院邮局前马路拓宽,本属市府工务局铺人行地砖及美化道路,结果杨主任花了四百多万种植大龙柏,铺地砖,不多久市府工务局来重换地砖,重新美化,近二十棵大龙柏树被怪手打断挖走,植物研究所几位研究员都掉眼泪,看着一层楼高的龙柏被打断,要长多少年才能长那么高。杨主任流行一句话说,你不做实验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其实行政事务已经行之千百年,只要参考一下现成的就行了,何需您五、六十岁的老人家浪费那么多小民的钱来做一些行政实验。难道行政工作和研究基因工作一样的吗?杨主任您不懂的事,怎么敢接手去做,浪费那么多钱换得满头包回“经济所”。专心研究您的经济学去得诺贝尔奖为国争光吧。
(四)可怕的研究院废水处理场
本院花了大钱请人设计建造的废水处理场居然是“一般家庭废水处理场”,而非“工业废水处理场”,所以对病毒、细菌、癌细胞、各式各样的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无法处理。每天无多少废水可处理,排放到旁边四分溪引起臭味,可怜住在溪旁的小民啊!还有,废水场编列预算到期日还剩两三个月,废水场严重落后且在停工状态,院内去文给审计部要求展延预算,审计部来文,展延预算可以,但是要查处失职人员。结果一天到晚延误工程的人不但没受到处分,反而记大功。让李远哲、杨国枢、刘锡江、杨重信此等白痴书呆子黑官,如何能把研究院搞好,小民大家看看是不是天下大荒唐事。
(五)完成三、四年的新大楼严重龟裂
生物医学研究所后栋新盖大楼,只迁入部分楼层使用。9月21日地震,楼层四周裂得一塌糊涂,本院刘处长等黑官说补一补就好了。真巧10月22日嘉义发生地震,一栋“中连大楼”倒下,它曾因九二一地震后被鉴定为安全,结果不知哪位鉴定师闹出的笑话。现在我们一定要记住刘处长等黑官所说的话,等到哪天倒塌压死人,才能找到谁该负责。为什么新大楼裂得那么严重,不查办失职人员?
(六)旧篮球场及网球场趣谈
本院原来有一座室外篮球网球场,它们相连在一起,前罗副院长在一次打球时说球场嫌短了些,李远哲他也喜欢打网球,将来来当院长时,怕救球时撞到铁丝围网,结果活动中心陈先生马上签文申请近四百多万元将两座球场对调,用不多久全部打掉改建体育馆。几个屁仙又浪费小民许多银两。其实我跟院长打过球,六十多岁的人了哪有什么速度去“救球”。只能算是运动强身吧。几个马屁精又浪费小民几百万,就没有人过问吗?天理何在。现在就像清朝末年,政府什么事都控制不住了,非得许多人头落地,换个朝代才能改变风气。忘了说,硬是编了一个科长缺给陈先生。
(七)一心百用都为钱的李远哲
李远哲每周能在研究院内两三天就算不错了,因为他经常出国参加学术会议,回国全省到处演讲,演讲一场至少五万元。如果去国外参加学术会议,情有可原,因为是诺贝尔奖学者。可是在全省到处演讲,脱离了他研究的化学领域,都是屁话。为什么呢?因为他说他的时间几乎都花在研究室,没时间照顾太太和小孩,很对不起他太太,所以除了部分化学其它都不懂。因为他没时间去研究别的事。那其它团体请他去演讲都是利用他的知名度去赚钱的,当然李远哲也大赚演讲费。每月几十万的演讲费不知有没有缴税。研究院每月给李远哲也有四五十万的薪水,您对研究院有用一点心了吗?高薪不是那么好拿的,没当兵的人,您对不起研究院,对不起国家,一心只向“钱”看。
(八)国宝级教授被扫地出门
院内高地有一栋非常有历史的蔡元培纪念馆,二楼有许多房间分配给一些研究人员及行政人员住,其中有一位国宝级的教授王叔岷先生在那儿住了几十年了,虽然八十多岁了,每天还是到研究室做研究工作,累了一天,晚上回纪念馆睡觉休息。因为该馆四周都是花草树木,空气新鲜,鸟语花香,随时可见小松鼠在树间跳跃,非常宁静,对一位老者来说,这里环境非常好。如今李远哲夫人看上这里,要开一个官夫人训练班,把所有人员全部赶走。王叔岷教授亲自写了一封信给远哲大人,说他年龄太大不适合搬家。结果夫人重要,国宝级大师算什么。结果王教授被赶到和退休单身工友同挤一间破旧房子里。让我们想到陈水扁将另一位国宝级大师钱某赶出某某舍,不久之后钱大师就挂了。真是没有良心啊!在此给远哲夫人您一个忠告,学者就是学者,学者夫人就是学者夫人,不要搞什么官夫人训练班,走台步,练笑容,练习鞠躬角度,来变成官夫人气质。算了吧,您劝劝远哲大人继续做研究工作,再拿一次诺贝尔奖为国争光吧。凭远哲的单纯头脑,连研究院都治理得一塌糊涂,如何当大官治国“去”。万一真的被一些牛鬼蛇神请去当大官,一定是被旁边的人牵着鼻子走,因为除了部分化学,吃饭、睡觉、慢速网球、单纯的头脑,其它屁都不通。以上言论代表研究院同仁心声,都有事实可查,有多少证据说多少话。且待下回分解。
某秘书敬上 八十八年10月22日
2000年7月20日 不自由的自由(wjm_tcy)与“Jeff Ao”联合制作!
拆穿白道李远哲的一些黑底
我的被告,前中央研究院院长吴大猷死了,他死的那天,正在3月4日所谓总统政见发表会上我揭发李远哲前的几个小时。我意外的发现我竟帮我的被告吴大猷出了最后一口气。
1994年1月,李远哲顶着诺贝尔化学奖得主的光环,出任中央研究院院长,莫名其妙的让很多台湾人感到兴奋不已,就好象中华少棒队在美国威廉波特拿到“世界冠军”一样。其实,中华少棒队拿的根本不是什么世界冠军;李远哲拿诺贝尔化学奖和台湾也没有关系。因为李远哲是以美国人身份拿到这个奖的,按照李远哲入美国国籍的誓词,一旦美国跟外国(包括中国台湾)作战,他还得帮美国打中国台湾呢。
李远哲回来了,很多人忘了原来在中央研究院担任院长的那位银发老人吴大猷,似乎没人注意到在新旧任院长交接典礼上那位九十岁老人的落寞神情;一如没人注意到这位老人其实是被“赶”下台的。
吴大猷不见容于李登辉,是难以否认的事实,但吴大猷下台的导火线,却是他的爱徒李政道。李政道当时替美国政府游说台湾参加“SSC高能物理对撞机”实验计划,吴大猷是物理学家,对SSC计划很有兴趣,表现得非常积极。但这计划牵涉到庞大的预算,对物理研究的圈圈来说,参加SSC,就等于封杀其它大型计划获得补助的机会,终于引发了台湾需不需要SSC的论战。当时吴大猷、李政道、李崇道(李政道的弟弟,当时是中央研究院副院长),为首主张加入的一方,显然输给了丁肇中、杨振宁、郑洪反对加入的一方。这件事结果导致李崇道黯然下台,不久后吴大猷也被逼退。当吴大猷被告知“八十三年1月下台”时,曾向李登辉请求延至八十三年7月开完院士会议再走,但不为李登辉接受,而且还说,让你做到7月,那李远哲回来去哪里?
吴大猷辞职,总办事处处长邬宏潘随即同进退,比起日后的历任处长来,邬宏潘显然有先见之明,因此少受了些屈辱。接着秘书组主任戴政也跟进,李远哲因为一时缺人手,曾几次请戴政留任,但均被戴政以“你不尊重读书人”为由,岸然拒绝。
此后的处长、主任,好象出将入相的走马灯一般,来来去去,反正研究人员有兴趣的都有机会来此一试身手。当然有些研究人员来去得干干脆脆,有的却拖泥带水,这样刚好也顺便检验一下这些高级知识分子的风骨。
李远哲主政六年的中央研究院,是不是脱胎换骨了呢?整个台湾社会对李远哲评价如此之高,中央研究院内部人员认同吗?我从几件事来分析:
一、李远哲来了以后,新成立了四个研究所,有社会学研究所、语言学研究所筹备处、生物农业研究所筹备处、应用科学工程研究所筹备处,占全中央研究院二十六个研究所的六分之一,版图扩展迅速。与吴大猷时代不断宣示“中央研究院不是百货公司,不能要什么有什么;中央研究院坚守基础科学研究路线”比较起来,显然李远哲不但想开百货公司,还想开一家时髦的百货公司,而且逮着机会想在汐止、桃园八德、南投埔里开三家分店。尤其“应用科学工程研究所”,光看名称,就知道中央研究院已从“学术研究”走向“科技研究”了。我的老同学李远哲虽然在他自己小范围的学术研究领域上有他的成就,但一跨足行政事务,他的低能,马上就窘态毕露了。
二、李远哲一到中央研究院就开始搞的“学科整合”、“单一学科设所”,但最近已不再提到。当时张光直副院长很辛苦的努力去完成这项任务,但我看到的所谓成果,不外乎多了两个所和两位所长而已,并未看到什么“整合”。如果检视一下,打着“整合”旗号设立的“社会学研究所”,当初获准设所的条件之一是:“把研究社会学的研究人员集中于社会所”,目前该所已从筹备处正式设所了,但社会学的研究人员集中到该所去了吗?甚至其它人文科学的所,仍不断进用社会学学者,更增加了“整合”的难度。所以“整合”了半天,最后只是落花片片耳
三、人文学科的“整合”,包含了分与合,所以有社会所的合,也有语言所的分。但现在看起来,似乎分与合都是分,没有看到合。当初所有社会学学者集中于社会所时,为了民族学研究所、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经济学研究所,是不是仍有存在价值而引发的争论,最后,并不因为获得什么结论而平息,而是因为问题复杂到没人敢继续讨论而平息。但现在又要成立“法律研究所”、“政治研究所”了,难免重蹈成立“社会所”的覆辙。这两个设所的案子,政治味十足,对李远哲是一大考验,但前途可想而知。
四、吴大猷时代,中央研究院首创“特聘研究员”这个职位,1994年时,中央研究院有郑天佐(物理所所长)、刘玲根(地球所)、林圣贤(原分所所长)、李远哲(原分所)、吴成文(生医所所长)五位特聘研究员。现在,中央研究院的特聘研究员增加了陈长谦(副院长)、李德财(资讯所所长)、鲁国镛(天文所主任)、杨祥发(植物所)、王光灿(生化所)、刘德勇(生化所)、伍焜玉(生医所所长)、沈哲鲲(分生所所长)、郭宗德(分生所)、杨宁荪(生农所主任)、蔡振水(科工所主任)等十二位特聘研究员,李远哲上台后又变为十五位(见附表)。中央研究院于1994年1月1日起聘李远哲为特聘研究员,李远哲同时又接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两者之间有无什么关系呢?有关系,并且有很大的关系。吴大猷领的是“部长级”薪水,二十万左右,用这个价码是请不动李远哲的,必须想一些其它的办法。特聘研究员的薪水和研究员一样,但多了研究奖励费,而这一研究奖励费最高可拿到三十五万,由于特聘加特任的双重高薪,李远哲愿意回来了。可是,李远哲愿意,人事行政局却不愿意,人事局认为中央研究院院长是特任官,天下哪有兼任的特任官?领特聘研究员薪水加院长主管特支费,太不伦不类了,不能同意!最后,还是有高人聪明,发明了一个新名词“补足差额”,解决了问题。什么是“补足差额”?就是李远哲特聘研究员待遇与部长级特任待遇的“差额”要补足,就是李远哲领的薪水是“部长级”待遇外加“差额”。李远哲领的到底多不多,也许因人难有定论,但用这种方式领,似乎未免太玩花样、未免太不光明磊落吧?(见“李远哲自肥图表”)
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院现行支领待遇统计表
编号/所处/姓名/薪点/薪俸额/专业加给/主管职务加给/等级/研究奖助费/合计
1/物理所/郑天佐/770/48450/64755/33170/一级/160000/306375 2/地球所/刘玲根/770/48450/64755/0/三级/100000/213205 3/原分所/林圣贤/770/48450/64755/33170/一级/160000/306375 4/生化所/王光灿/770/48450/64755/0/四级/70000/183205 5/分生所/沈哲鲲/770/48450/64755/33170/二级/130000/276375 6/植物所/杨祥发/710/47235/64755/65850/〇级/180000/357840 7/生化所/刘德勇/740/47845/64755/33170/二级/130000/275770 8/生医所/伍焜玉/710/47235/64755/33170/〇级/280000/425160 9/天文所/鲁国镛/710/47235/64755/33170/二级/130000/275160 10/化学所/陈长谦/680/44060/64755/33170/一级/160000/301985 11/分生所/郭宗德/770/47010/64755/0/四级/70000/181765 12/生农所/杨宁荪/680/44060/64755/33170/三级/100000/241985 13/资讯所/李德财/770/47010/64755/33170/二级/130000/274935 14/物理所/蔡振水/770/47010/64755/0/一级/160000/271765 15资讯所/张韵诗/770/47010/64755/0/二级/130000/241765
五、中央研究院的一位员工去年曾电传一份资料给我,提到“研究院浪费许多小民的税金”,并具体指出:“前总务主任杨重信不知道浪费多少公帑。活动中心前广场挖了又填做了四次,花了几千万。行政大楼旁空地也是挖了又填三次,花了五百万。新大门及统计所前马路铺设大地砖,也是铺好又挖挖好又铺,花了几千万。七月大热天种植大门旁行道树,我不是老圃,也知道活不了,春天只好重新换过,又多花了几百万。有人跟杨主任建议,行车的路不能铺设大地砖,杨主任说你放心,铺好后可以走坦克车。结果地砖经常被压碎,终身需要维修费。杨主任最后只好下令说大车和重车只能走小后门。杨主任最近开主管会报说,现在台北市长换马英九,完全不会支援本院,协调之路也中断,只有陈水扁市长在时本院才会得到帮助。讲什么神经话。再来,中研院邮局前马路拓宽,本属市府工务局铺人行地砖及美化道路,结果杨主任花了四百多万种植大龙柏、铺地砖,不多久市府工务局来重换地砖,重新美化,近二十棵大龙柏被打断挖走,植物研究所几位研究员都掉眼泪,看着一层楼高的龙柏被打断,要多少年才能长那么高。杨主任流行一句话,你不做实验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其实行政事务已经行之千百年,只要参考一下现成的就行了,何需你五、六十岁的老人家浪费那么多小民的钱来做一些行政实验。难道行政工作和研究基因工作一样吗?杨主任您不懂的事,怎么敢接手去做,浪费那么多钱换得满头包回经济所。专心研究您的经济学去得诺贝尔为国争光吧。”有人说浪费公帑比贪污还可怕,的确不假,想想,一个公务员如果A了几千万,那还了得;但像李远哲领导下中央研究院这样一浪费就几千万,除了靠我李敖揭发之外,小老百姓又能如何?
六、中央研究院的同仁虽大胆的向我检举,但毕竟还护着李远哲,认为是总务主任杨重信的错。但令人不解的是:难道中央研究院三百万、五百万的工程,总务主任就可以决定了吗?对照中央研究院司机杀人事件中,我清楚的描述当时刘锡江处长明明当众告诉卢丁财司机“不予追究”,事后李远哲问起,却不敢照实报告的纪录,比处长官小的主任敢擅自作主吗?当然是副院长杨国枢或是院长李远哲决定的。所以我呼吁我的老同学李远哲,接受挑战,像个正人君子,公开这些工程的相关档案,好让社会大众看清事实的真相。
七、1995年10月13日,《中央研究院周报》刊出一篇李远哲的文章《选前省思》,提到:
两次重大选举即将接续来临,在目前粗糙纷乱的选举文化中,如何保持学术研究机构的应有分际,是我们应该留意的事,我有一些看法想请同仁参考。
首先请同仁回顾一下,民国八十三年2月18日我在以《中央研究院未来的展望》为题的钱思亮先生冥诞纪念演讲会中,曾经说过下面这段话:“中研院的每一个人,在这民主的社会里,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义务和权利。不过在发表自己的意见时,一定要强调,社会与媒体也应该了解这是某人个人的意见。不过从另一个观点看,这些意见如果是从自己的工作岗位,比如中研院某一个研究所的研究员对外发表的,那么除了要对自己负责外,也应该考虑到,即使郑重地声明是个人的意见,由于社会的习惯,他还是或多或少的‘代表’了中央研究院。也就是说,中央研究院的公信力,无可避免的将会受到这些个人意见的影响。
有关竞选或助选的言论,特别具有较强的排他性,更容易使大众把发言者与中研院连起来,而伤害到本院公正中立的地位。因此同仁应该尽量慎重言行,避免卷入党同伐异的涡流里。”
同篇演讲里我也曾强调:“我们再也不能故步自封,我们应该走入社会,不过我们也不要忘记,我们是一个学术机构。我们能够提供一些较成熟、较客观的观点,做为政府决策的参考。”
因此,在很多人极易陷入选举激情的时候,中央研究院的同仁更应该表现出一种风范,是追求永恒性价值、追求真理的坚持,而不是为短浅的现世利害顺迎鼓噪。相信建设一个超越党派成见而气氛和谐的中央研究院,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愿望。只有我们站稳了学者公道的立场,才不会招致政治对学术的不当干扰,也才能在我们得来不易的纯净研究环境中,全力攀登知识的高峰。
这是四年前所谓总统大选李远哲对中央研究院同仁发表的书面告诫,尤其“有关竞选或助选的言论,特别具有较强的排他性,更容易使大众把发言者与中研院连起来,而伤害到本院公正中立的地位。因此同仁应该尽量慎重言行,避免卷入党同伐异的涡流里。”一段,四年后听起来,仍然大义凛然。但李远哲自己呢,他做到了吗?事实上,李远哲自己不但不能“表现追求永恒价值、坚持真理的风范”,甚至明明支持陈水扁,却还扭扭捏捏,连一般人的勇气都没有,让人倒尽胃口,李远哲真是前后判若二人啊!
八、九二一地震后,中央研究院被列入“危楼”的“近美大楼”丝毫没有出危楼该出的状况,倒是另一幢号称中央研究院所有建筑物中造价最昂贵的生医所后栋大楼,却状况频出,大楼四周外层龟裂,让人怵目惊心之余,也令人怀疑它的安全性和施工品质。该栋大楼完工后纠纷不断,司法单位先后数度来函要求说明,中央研究院却一味撇清责任,摆明即使有弊端也与我无关的姿态。相对的,中央研究院处理“近美大楼”,虽然专业的鉴定都说“补强后安全无虑”,中央研究院却硬生生要拆,找了一大堆理由,指称“近美大楼”多危险,经过九二一的测试,证明都是谎言,危楼文风不动,造价数亿新完工的大楼却惨不忍睹,李远哲领导下的中央研究院又怎么解释?
九、中央研究院近几年搞院区景观美化,不知到底花了全民多少税金,什么路挖了铺、铺了挖,铺铺挖挖几千万花掉了;树也是种了挖,挖了再种,到底活了几棵?数十年老树说砍就砍,种树、种花、种草,又花了全民多少税金?花一百万修游泳池,修好即拆,明目张胆的浪费。接下来又花三百万装潢院长办公室,把原先好好的院长室里的一切家具通通拆掉,全部换新,好象患了“拆”瘾一般。李远哲到底有什么资格、有什么能力监督别人?为什么不多花一些时间把中央研究院搞好呢?老是伸长脖子伸出手臂捞外面的事务,这样子不自量力,实在不足为训。我们实在不能再坐视他打着诺贝尔光环胡作非为了,我们只好拆穿他。
2000年7月26日
不自由的自由(wjm_tcy)与“Jeff Ao”联合制作!
李远哲为自己向国家多拿了不该拿的钱
我在7月25日《李敖电子报》上揭发李远哲在中央研究院的待遇是补足他特聘研究员待遇与部长级特任待遇的差额,实际指的是补足他在美国所领待遇的差额。我现在根据我从中央研究院内部核心部门取得的秘密文件,详加论证如下:
1994年1月8日李远哲担任中央研究院原分所特聘研究员,七天以后(1月15日),又担任中央研究院院长。这两个职务,依法都是专任,既为专任,就不能同时做这个又做那个,专是有排他性的,不能两个全专,两个全专,这还叫专吗?
李远哲嫌他拿中央研究院的钱少,院长上台就破坏制度,要特权待遇。上台头一天,1994年1月14日,中央研究院人事室会签了会计室,就有了这样离奇的签呈:
主旨:为本院新任院长李远哲先生之待遇支给案,签请核示。
说明:
一、本院自本(八十三)年元月8日起聘任李远哲先生为原子与分子科学研究所筹备处特聘研究员,叙第一级薪额680元,并支给第0级特聘研究员专业加给每月57050元及研究奖助费每月330000元。
二、为罗致杰出成就之高级学术研究人才,本院于八十年4月20日以(80)台人字第42031号函,拟具特聘研究员专业加给及研究奖助费支给标准表建议案,送行政院核处,并经行政院八十年6月14日台八十人政肆字第24000号函同意,自民国八十年7月1日起实施。研究奖助费部分计分六个等级,自第0级至第5级。除第0级得依其原服务单位待遇之标准扣除月支本薪及专业加给补其差额数支给外。第1级至第5级分别支给160000元,至300000元。
三、本院组织法第三条:“中央研究院置院长一人,特任……。”吴院长每月支领待遇之款项,系依照中央各部部长及其相当职务之政务官给与标准,及本院研究员专业加给。即支给月俸66640元,公费70080元及研究员专业加给44240元。
四、新任院长将于本(八十三)年元月15日上任,拟自新任院长到职日起,每月待遇支给参照吴院长支领待遇方式,按各部部长及其相当职务之政务官给与标准,并支给本院特聘研究员第0级研究奖助费。
五、上项所拟,是否可行,如奉核可,拟致函行政院,附稿,陈请核示。
上面这一由人事室“谨签”的签呈,当天即由副院长罗铜壁违法批示“同意”。并且就在同一天,以“最速件”发文给行政院,内容如下:
主旨:为本院新任院长李远哲先生之待遇支给案,请查照惠允见复。
说明:
一、本院自本(八十三)年1月8日起聘任李远哲先生为原子与分子科学研究所筹备处特聘研究员,叙第1级薪额680元,并支给第0级特聘研究员专业加给及研究奖助费。
二、本院为延揽国内外具有杰出成就之高级学术研究人才,暨提升学术研究水准,拟具特聘研究员专业加给及研究奖助费支给标准表建议案,于八十年4月20日以(80)台人字第42031号函送行政院核处,并经行政院第24000号函同意,自民国八十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特聘研究员0级研究奖助金额为原服务单位待遇标准扣除薪额及专业加给之差额。
三、八十二年12月23日(82)华总(一)礼6902特字第2938号总统令,特任李远哲为中央研究院院长,新任李院长将于本(八十三)年元月15日上任,拟自新任院长到职日起,每月待遇按各部部长及其相当职务之政务官给与标准,并支给本院特聘研究员第0级研究奖助费新台币330000元正。
因为上面这一要求是违法的,也是曲解什么延揽国内外具有杰出成就之高级学术研究人才等办法的,所以到了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手里,就给打了回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在7月1日,以“八十三局给字第24817号”“最速件”书函驳覆如下:
一、奉交下贵院民国八十三年1月14日(83)台人字第011425号函以,贵院新任院长李远哲先生之待遇支给一案,敬悉。
二、本案经函请有关机关表示意见,请就左列各项研酌:
(一)依贵院组织法第三条规定,贵院院长为特任,其待遇应依《总统副总统及特任人员月俸公费支给暂行条例》及行政院订颁《政务官给与标准表》规定支给月俸、公费;至贵院特聘研究员则系支给薪额、研究人员专业加给及研究奖助费,且依贵院组织法规定“院长”及“特聘研究员”均属专任职务,因此,贵院李院长得否同时担任前开两专任职务,并兼领上述两种不同类型之待遇,不无疑义。
(二)复查《公务员服务法》第24条规定:“本法于受有俸给之文武职公务员,及其它公营事业机关服务人员,均适用之。”贵院院长为特任人员,属政务官,当有公务员服务法之适用;复查同法第14条规定:“公务员除法令规定外,不得兼任他项公职或业务。其依法令兼职者,不得兼薪及兼领公费。”准此,贵院李院长宜如何支薪?仍宜衡酌上述公务员服务法有关规定办理较妥。
三、复请查照研酌。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虽然打了回票,贪财的李远哲哪里肯死心,7月13日,再指示中央研究院人事室“谨签”了详细办法,全文如下: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八十三年7月1日八十三局给第248147号书函有关本院院长待遇支给案。
二、 依据该局前述来函略以:“(一) 依贵院组织法第三条规定,贵院院长为特任,其待遇应依《总统副总统及特任人员月俸公费支给暂行条例》及行政院订颁《政务官给与标准表》规定支给月俸、公费;至贵院特聘研究员则系支给薪额、研究人员专业加给及研究奖助费,且依贵院组织法规定‘院长’及‘特聘研究员’均属专任职务,因此,贵院李院长得否同时担任前开两专任职务,并兼领上述两种不同类型之待遇,不无疑义。(二)复查《公务员服务法》第24条规定:‘本法于受有俸给之文武职公务员,及其它公营事业机关服务人员,均适用之。’贵院院长为特任人员,属政务官,当有公务员服务法之适用;复查同法第14条规定:‘公务员除法令所规定外,不得兼任他项公职或业务。其依法令兼职者,不得兼薪及兼领公费。’准此,贵院李院长宜如何支薪?仍宜衡酌上述公务员服务法有关规定办理较妥。”
三、本院于八十三年元月以院聘字第002号聘函致聘李远哲先生为原子与分子科学研究所筹备处特聘研究员,聘期自八十三年1月8日至九十年11月30日,并依本院特聘研究员专业加给及研究奖助费评定作业程序规定,参考李先生原服务单位待遇,叙第1级薪额680元,并支给第0级特聘研究员研究奖助费每月330000元;又李先生经奉总统八十二年12月23日(82)华总(一)礼6902号令,特任为本院院长,并于八十三年元月15日到职,因此,李院长所支领待遇爰依照各部部长及相当职务之政务官给与标准支给并比照历任院长支领研究费之方式,支领特聘研究员之研究奖助费共466720元。
四、查本院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央研究院置院长一人、特任……”,据此,院长职务系为专任职务,依上述规定不得由其它专任人员兼任,因此,前开人事行政局来函所述,核与现行有关规定似无不合(按:院长原特聘研究员之聘期系自八十三年1月8日至九十年11月30日,其于就任院长后原特聘研究员聘函,似未因而终止效力,爰有同时担任“院长”、“特聘研究员”两专任职务且有与公务员服务法有关规定是否相符等问题。),惟本院为学术研究机关,性质较为特殊,本院院长除依组织法规定综理院务外,实际上仍从事研究工作,是以,本案经再与人事行政局协调,该局建议可采补足差额方式处理,亦即仍依照中央各部部长及其相当职务之政务官给与标准支给外,另补足李院长原于美国加州大学所支待遇与政务官给与标准之差额方式办理。
五、综上所述,本院院长职务在本院组织法未明定得由研究人员兼任前,该职务仍属专任职务,其由其它专任人员兼任,核与规定不符,因此,对于该局来函所述各节,似无较为妥适之理由予以反驳,仅能以“历来本院院长均支领研究费,李院长支领研究奖助费仅是援往例办理,且其亦未再予支领特聘研究员之薪额及专业加给,并无兼领两种不同类型待遇之情事,又如依政务官给与标准支领,核与李院长于美国所支待遇相差甚多,为落实政府延揽杰出人才之政策,并考量本院为学术机关之特性”为由,请该局专案办理,本案是否再予函请人事行政局重新考量,抑或采该局建议以补足差额方式办理,敬请核示。
中央研究院人事室“谨签”了上拟办法后,李远哲仍由副院长罗铜壁批示:“再与人事行政局协调后再研究。”人事室得令后,以“最速件”“签稿并陈”如下:
一、有关院长待遇支给案经再与人事行政局协调,该局建议以补足差额方式办理。亦即依李院长于美国所支待遇,扣除依全国军公教员工待遇支给要点规定之政务官给与标准,补其待遇差额。
二、查李院长在美国加州大学待遇为每月430585元,依政务官给与标准支领136720元,二者相差新台币293865元。
三、本案拟依人事行政局之建议办理,谨附函稿,陈请核示。
上一“最速见”,李远哲仍由罗铜壁批示“如拟”发文。于是8月9日,又发出给行政院的“最速件”如下:
主旨:有关本院院长李远哲先生之待遇支给案,请查照惠允见复。
说明:
一、 查李远哲先生经奉总统任命为本院院长,于八十三年元月15日到职,其每月待遇依全国军公教员工待遇支给要点规定,系以政务官给与标准支领(公费70080元,月俸66640元),计新台币136720元。(按:金额以83年度待遇为准)
二、复查李远哲先生原为美国加州大学教授,其在美国待遇折换新台币为每月430585元,核与其回国担任本院院长后所支待遇,相差新台币293865元。
三、兹为落实政府延揽杰出人才政策,拟请准予参照钧院八十年6月14日台八十人政肆字第24000号函核定之“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员专业加给及研究奖助费支给标准表”中,第0级特聘研究员研究奖助费支薪方式,依其原服务单位待遇标准扣除本院院长待遇,补其待遇差额新台币293865元。
要提醒人们注意的是:中央研究院这些违法要求给院长提高待遇的无耻文件,最后都是由“院长李远哲”盖印行文的,可见人的无耻,显已祸延该院了。
到了8月23日,行政院院长连战,以“台八十三人政给31265”号函,给了中央研究院:
主旨:关于贵院院长李远哲先生之待遇,拟参照本院核定之“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员专业加给及研究奖助费支给标准表”中第0级特聘研究员研究奖助费支薪方式,依其原服务单位待遇标准扣除贵院院长待遇,补其待遇差额一案,同意照办。
说明:复民国八十三年8月9日(83)台人字第081004号函。
非常明显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已不愿与中央研究院纠缠了,最后乃由连战出面“政治解决”,违法“同意照办”了。
中央研究院无耻胜利,李远哲无耻胜利,最后由人事室“谨签”了“最速件”的结论:
有关院长待遇支给案,业经行政院八十三年8月23日台八十三人政给字第31265号函复略以:同意参照“本(行政)院核定之‘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员专业加给及研究奖助费支给标准表’中第0级特聘研究员研究奖助费支薪方式,依其原服务单位待遇标准扣除院长待遇,补其待遇差额(如附件)”。文拟陈阅后存查。
留下我们最后两个质疑是:一、一路都是“最速件”“最速件”“最速件”,李远哲为自己向国家多拿了不该拿的钱,为什么要这样十万火急,为了一个人的A钱,可以动辄以“最速件”发公文吗?二、所谓“延揽国内外具有杰出成就之高级学术研究人才”而诱之以利的高薪,试问有谁享受了这种违法的特权处理了?除了李远哲李远哲李远哲,还有谁呢?
李远哲貌似忠厚,状似清高,口口声声爱台湾,但A起国家的钱来,绝不手软,白道比黑道还可怕,吾于此公见之!
2000年8月10日 不自由的自由(wjm_tcy)与“Jeff Ao”联合制作!
李远哲伙同陈水扁以下集体违法
——由中央研究院组织法违法乱修说起
2000年7月2日,李远哲主持中央研究院学术咨询总会会议时说:“中央研究院组织法的修订,已在总统府搁了两年,希望陈总统领导的新政府,能尽速将法案送到立法院审议。”他并说:“中央研究院的组织要有弹性,否则对学术发展不好。”隔了一天,7月4日,中央研究院举行第二十四次院士会议,陈水扁以总统身份在这场学术盛会开幕式上致词,再一次享受了胜选后沐猴而冠的果实。当然,陈水扁不会忘记李远哲在竞选期间的支持,投桃报李的大声强调:“中央研究院是第一流的学术研究单位”,以驳斥张昭雄的二流说,并开出三张巨额支票,一、全力支持中央研究院组织法的修订;二、全力支持中央研究院发展所需的一切经费;三、全力支持中央研究院扩大院区所需的一切土地。当天晚上,陈水扁更在设席晶华酒店的欢迎院士晚宴上,公开宣示,中央研究院组织法两个星期之内就会送到行政院。
三天后(7月7日)下午,总统府召开中央研究院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审查会议,由副秘书长陈哲男主持,中央研究院由副院长杨国枢率十几位一级主管与会,行政院相关部会及考试院所属的铨叙部都派了代表出席。当是时也,中央研究院院士会议正如火如荼大选新院士,杨国枢这位新科院士第一次出席院士会议,竟因而无缘投票,对这种学术混混而言,可真牺牲重大。
总统府召开的这次会议,据我获得的资料显示,根本就是一言堂,主持人陈哲男不但强势阻止各部会代表发表反对意见,并突然以中央研究院没有政风问题为由,命令中央研究院裁撤政风室。政风室的设置,依据的是“政风机构人员设置条例”,“条例”乃经过立法院三读通过、总统公布的法律,效力竟不及陈副秘书长的一个屁,看在老百姓的眼里,可真一屁见乾坤!尤其,监察院此时正调查中央研究院两年前的一件贪渎案,陈哲男所谓的中央研究院没有政风问题,简直就是陈水扁睁眼说瞎话一贯风格的翻版。不过,不论如何,中央研究院组织法修正案,终于无异议的以超快的速度通过总统府这一关,比陈水扁承诺的两个星期还快得多。五天后,行政院也以同样的速度通过此法案,于7月11日将修法案送交立法院审议。
李登辉这老混蛋搁置中央研究院组织法修正案难道毫无道理?中央研究院组织法修正案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只有李敖才能给你最正确的答案。不过,你得先了解一下中央研究院的历史。
1924年,孙中山计划设立中央学术院,做为全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不料,孙中山翌年病逝,计划因此搁置,三年后,国民党政府中央政治会议第九十次会议,才旧案重提,决议设立中央研究院筹备处,推定蔡元培、李煜瀛、张人杰、褚民谊、许崇清、金湘帆为筹备委员,成立了中央研究院。依据国民政府1927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大学院组织法》第七条“本院设中央研究院,其组织条例另定之”,并定名为“中华民国大学院中央研究院”。当时大学院(1928年改称教育部)下设有劳动大学、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观象台等与中央研究院平行的机关,中央研究院隶属大学院,就好象“台湾大学医学院”隶属台湾大学一样,并无今日独立、崇高的地位。不过,“中华民国大学院中央研究院”同年又更名为“国立中央研究院”,由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兼任院长,才院以人显。直至1954年12月28日,国立中央研究院才修正组织法更名为中央研究院,改隶总统府,这一部组织法沿用了三十六年。1990年,中央研究院组织法再次修正,成为现行的版本。
根据中央研究院公布的资料,我认为中央研究院此次修组织法的主要特点有:
一、扩权:中央研究院的任务由两个增加为四个;副院长由政务官层级提升至特任官;并增设秘书长,中央研究院显然企图提升地位与行政院、立法院平行。
二、扩编:增加副院长一人、正、副秘书长各一人、处长二人、副处长三人、学术执行秘书三人、参事三人、馆长三人、副馆长三人、分馆主任三人、其余秘书、编审、科长、科员等的增加,自不在话下,据统计,总共增加员额114至127个,若非陈水扁独厚中央研究院,行政院哪有可能同意?此外,中央研究院更增设“国际研究生学院”、各种“研究中心”,行政部门的秘书组、总务组改为秘书处、总务处、学术事务处。中央研究院若加上组织规程中的资讯室主任、图书馆主任等,中央研究院内研究人员可“兼”的行政主管职位竟多达七十个以上,真是有官大家做。
三、修改评议会的组成,将行政院主管科技的政务委员、教育部长、国科会主任委员列为当然评议员,取消各研究所所长为当然评议员的规定。评议员的产生也由院士选举改为由院士、所长、筹备处及研究中心主任选举。
四、建立院长任期制,院长一任五年,得经评议会选举、总统遴选而连任一次。
五、规定中央研究院内所有行政主管职,除人事室、会计室主任之外,皆得由研究人员兼任。
你一定还是不知道中央研究院组织法修正草案有什么问题,所以你必须看我接下来的分析:
中央研究院组织法修正草案第二条规定,中央研究院为中华民国最高学术研究机关,负有五大任务:
一、从事人文及科学之学术研究。
二、筹议国家学术研究方针。
三、协调、奖励及整合学术研究。
四、培养高级学术研究人才。
五、接受政府及有关单位之委托,办理学术研究事项。
依据第二项任务,中央研究院要筹议国家学术研究方针,我们要问,中华民国不会到现在都没有筹议国家学术研究方针的机关吧?中华民国现在负责筹议国家学术研究方针的机关,是不是在中央研究院组织法修正了以后,就会把任务移给中央研究院?中央研究院将由哪一个部门负责筹议国家学术方针?评议会?院务会议?还是准备叠床架屋成立一个跨部会、跨党派的“国家学术研究方针筹议委员会”?日后原来筹议国家学术研究方针的机关和中央研究院会不会变成双头马车,搞得国家学术研究方针大乱?中央研究院无疑的应该是国家最高学术研究机关,但它的任务应仅止于学术研究,不该插手筹议什么方针,筹议的事还是交给其它机关去做吧!
依据第四项任务,中央研究院要培育高级学术研究人才,我们又要问了,怎样的学术研究人才才算“高级”?中央研究院负责培育高级学术研究人才,难道其它培育学术研究人才的机关培育的是“中、低级”人才?培育人才不是教育部的事吗?中央研究院凭什么和教育部抢生意?中央研究院想成为学术研究的执行者、学术研究政策的筹议者、学术研究人才的培育者,说穿了,不过是反射了李远哲个人的野心罢了!
依据第三项任务,中央研究院负责协调、奖励及整合学术研究,这些工作,和教育部、国科会究竟有无冲突、重叠?据我所知,指导、联络及奖励一直都是中央研究院的法定职掌,但多少年来,中央研究院不但无指导、联络、奖励之实,中央研究院的研究人员,还年年接受国科会的学术研究奖励费。现在中央研究院将指导、联络及奖励改为协调、奖励及整合,会不会还是打高空,说了爽,根本无法落实的“空话”?
中央研究院组织法第三条“中央研究院置院长一人,特任;副院长二至三人,特任或聘任。院长综理院务,由评议会就院士中选举候选人三人,呈请总统遴选并任命之。院长任期五年,经评议会遴选,呈请总统遴定后,得连任一次。副院长,襄助院长处理院务,院长提名,报请总统任命之。”请问李远哲,将来中央研究院院长五年任满后,会不会为了连任花招百出?请客、送礼、甚至贿选、成党结派、向当权派靠拢?会不会有院士为了当院长,对评议员请客、送礼,对总统拍马、逢迎,将来中央研究院院长如何维系超然、独立的知识分子风骨,抵不抵得过权势的诱惑?中央研究院选院士都有人请客送礼,谁敢说选院长不会搞得更夸张!至于副院长,过去中央研究院如果院长专长于数理,两位副院长一定是一位专长于生物、一位专长于人文,相辅相成,院务运作得相当顺畅,新的组织法要打破这样的均势,好吗?或谓,中央研究院设置第三位副院长,为的是主管行政事务,那就更说不通了,因为,中央研究院新的组织法中,设置了正、副秘书长各一名,这么高层级的幕僚长难道竟然不是为了负责行政事务?
中央研究院新组织法中最引人注目且争议最大的,莫过于设“国际研究生学院”一事。中央研究院为什么要设“国际研究生学院”?李远哲于八十八年4月23日解释如下:“关于本院是否设立‘国际研究生院’一事,赞成与反对的声浪都有。目前国内各大学,每年约可培养一千名博士,但国内的研究机构及企业界却多半未善加运用与吸收这些人才,许多人认为中研院及国家型研究机构应该吸纳这些人才来进行博士后研究。过去本院的组织法中缺乏培养年轻人才的法源依据,新修订的组织法中,则增列了‘培养高级学术研究人才’的任务,因而培养博士后人才将于法有据。此外,由于本院组织位阶上隶属于总统府,经费与编制较一般学术机构占优势,如果招收研究生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各大学唯恐本院与他们抢学生,而可能形成强力反弹;二是本院将因而受到教育部之管辖,组织定位将连降两级,不再是全国最高学术研究机构。目前在本院进行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已有三百多位,我们希望能继续扩充。至于考虑设立‘国际研究生院’的计划,则是希望能和一般大学有所区隔,进行各大学较难以达成的相关目标与计划,有关未来的‘国际研究生院’之初步构想,可经由特定学科的挑选,采用英语授课,并延聘各大学杰出的教授担任教职,透过完善的制度与不同的特质,吸引杰出的人才来院研究生并带动研究人员之间更深入之合作,营造本院自己的特色。至于‘国际研究生院’计划,该涵盖哪些领域?往哪个方向走?则须详细规划,才能成功。我一直希望本院能开风气之先,做一些前瞻性的工作,以本院办理的年轻学者研究著作奖而言,向来广受学界瞩目,今年我们扩大甄选的范围并开放各大学参加甄选;有鉴于此,国科会有意接办,我们也乐观其成。”
李远哲所言似乎有些道理,不过据报载,中央研究院招收研究生,立法委员、七成的大学教授、八成的大学校长都持反对意见,甚至教育部长曾志朗公开表示不惜辞官反对。据我获得的资料显示,中央研究院于八十七年呈报总统府的组织法条文修正版本中并未出现国际研究生学院,总统府将修法案退回中央研究院后,中央研究院于八十九年再次提出新版本时,才出现设国际研究生学院的文字。中央研究院的修法小组,个个在大学兼任,难道不知大学同事的普遍想法?事前连起码的沟通、协调工作都未做,这样的中央研究院,将来如何协调、整合学术研究,令人好奇。尤其,曾志朗是中央研究院聘任评议员,不知曾志朗在评议会讨论此案时,有没有表示过意见,或许曾志朗当时是支持的,如今身份不同,自然立场不同了,与陈水扁任立法委员时批评自制的IDF战机是I DON'T FLY,担任总统时马上改口I DO FLY事件,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中央研究院到底适不适合设国际研究生学院固见仁见智,有讨论空间,不过中央研究院一堆书呆子闭门造车修出来的杰作,确实令人不敢恭维。我建议立法委员,将中央研究院设国际研究生学院的条文加上“国际研究生学院组织条例,另以法律定之”,给中央研究院一个机会,证明一下自己能不能执行组织法第二条所称“协调、整合”的任务。中央研究院如能整合、协调成功,通过国际研究生学院组织条例,则证明台湾设国际研究生学院一事已水到渠成,否则没有法源,中央研究院设不成国际研究生学院,就只好找大学合作,借牌运作了。
再转回谈一谈中央研究院的行政组织。依据中央研究院组织法第十七条:“本院置秘书长一人,职务列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副秘书长一人,职务列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承院长、副院长之命处理院务”,“秘书长、副秘书长得由研究员或相当职等人员兼任”的规定,我认为李远哲的中央研究院在破坏国家体制,而在整个修法审核过程中,总统府、行政院及主管国家官制、官规的考试院,竟都未置一辞,都是怠忽职守。
机关幕僚长,在总统府及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称为“秘书长”,在其它机关称“主任秘书”。我在《揭穿白道李远哲的一些黑底》一文中提到,李远哲领的是部长级薪水再加上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与部长薪水的差额,已说明中央研究院是“部、会”层级,如今中央研究院增置秘书长,意图向上提升,主管机关是默许同意,或是根本没发现?其次,秘书长既然是简任十三至十四职等、副秘书长是简任十二至十三职等,依据公务人员任用法的规定,这种定有官等、职等、职称的公务员,应由具任用资格者担任,何以中央研究院可以任意规定“由研究人员兼任”?我在《李远哲与司机命案》一文中,详尽的揭露了中央研究院黑官乱搞的事实,中央研究院不但不加以反省,反而想利用修组织法的时机暗渡陈仓。中央研究院破坏体制设秘书长,又违反法律让研究员兼任,考试院为什么不敢管?考试院既然不敢管,我李敖可是管定了,我要呼吁立法委员严格把关,万万不可让李远哲得逞。
同样的,依据《中央研究院组织法修正条文》第29条第2项“前项所列处长、学术执行秘书、馆长及主任,除人事室主任、会计室主任及政风室主任外,得由研究员或相当职等人员兼任”之规定,违法任用的规模更大,根据我的计算,中央研究院有超过七十个的行政主管职位,可由研究人员兼任,这种普遍性的违法,竟然只有我李敖发现并揭发,岂不怪哉!
2000年8月14日
不自由的自由(wjm_tcy)与“Jeff Ao”联合制作!
李远哲,你根本没“请假”啊!
1995年至1996年,海峡两岸风声鹤唳,随时有爆发战争的危机,大陆搬出飞弹试射,台湾似乎也不甘示弱,因为李登辉在以嘴皮抵抗飞弹,一会说中共打的是假弹不用怕,一会说他准备了十八套剧本,随时可有效的反制中共。这出戏李登辉是最大的赢家,因为当时正值台湾总统大选,两岸对峙竟意外的凝聚了糊涂的台湾民心,帮助李登辉以压倒性的得票数赢得大选。这期间,也有些跑龙套的角色,纷纷卖力表演,证明自己在两岸关系上有影响力、有能力为所谓的两岸和平担任调人。两岸密使事件曝光后,证明这一群人都是傻蛋,被李登辉玩弄于股掌中而不自知,而这一群人中包括了诺贝尔奖得主、李登辉爱将、糊涂台湾人心目中的救世主李远哲。
李远哲当时正以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身份,赴美国举行旅居美国院士的分区座谈会,局势最紧张的时刻,李远哲按捺不住了,打电话向李登辉报告,声称以他的名气及关系,如派他到大陆为两岸和平尽一分心力,一定可以缓和两岸紧张关系。不料李登辉当场否决,并斥责李远哲,说你不懂的事少管。事后,双李关系急转直下,李远哲多次在公开场合对总统府不支持中央研究院的发展表示不满,尤其对于总统府搁置中央研究院组织法修正草案更多微词。
四年后,李远哲在总统大选最后关头表态挺扁,发挥了临门一脚的关键性力量,不但帮助陈水扁取得政权,还一度打算辞中央研究院院长,彻底投身政治,出任行政院长。从李远哲于总统大选前五天,给中央研究院同仁的一封信上,我们清楚的看到李远哲当时的想法:
本院各位同仁:
在今(3月13日)晚,我将召开记者招待会,向社会各界进一步说明我个人对当前台湾政治社会改革情势的看法和基于这些体认而做的两点决定。我了解到本院同仁对我日前公开所做的言论有不同的见解和回应,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在我出席此项对外的记者会之同时,也将我要宣布的声明,透过网络与各位同仁分享。
为实现我们共同的梦想努力(李远哲)
自从3月5日我发表了《跨越断层——掌握台湾未来关键五年》的文章后,我接到了来自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党派和不同族群的回响;民进党的总统候选人陈水扁先生,也以“全民政府、清流共治”回应,让我感觉有一股爱护台湾拉拔台湾“向上提升”的力量,正快速地在全台湾集结。对于如何阻止我们的社会沉沦、提升我们的民主品质与建立我们的国家新蓝图,大家都有着热烈的讨论和期待,这很令我感动。
很多人和我都深切体会到,台湾已经走到了另一个历史的十字路口上。我们不是前进,就会后退;想要一直停留在原点几乎是不可能的。两岸关系的处理是如此,内政的改革更是如此。我知道社会所加诸于我的殷切期待,也了解做为一个知识分子应该在这关键的时刻,做出抉择。即使个人的力量相当有限,我仍期盼藉由一己的投入来带动更多“向上提升”力量的浮现和整合。无论个人喜欢与否,愿意与否,我知道自己在这个稍纵即逝的改革契机中应该扮演的角色,那就是在关键的时间,讲出真心的话,做出正确的决定。
今天,我决定接受陈水扁先生的邀请,和其它愿意共同协助他当选后治国的“国政顾问团”成员的要求,出任此一“国政顾问团”的首席顾问。这是我承诺为台湾“跨越断层”,创造前途和愿景打拼的重要一步。在踏出这一步的时候,我要特别感谢李登辉总统曾经给我珍贵和难得的机会,让我为提升台湾的学术做出个人毫不保留的贡献和服务。过去这六年来,我很欣慰中央研究院的研究水准,已更加精进;而且我确信,今后也一定还会更进步。不过,为了在个人学术研究之外,投入更多的社会改造工作,并且,不要为中央研究院同仁带来任何不方便,我决定辞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职位。
正因为许多人同意我《跨越断层——掌握台湾未来关键五年》的观点,让我觉得是时候了,我应当更进一步走入民间、走进社会,为台湾的永续发展与美好的未来,更加用心和努力。
而最迫切的是,希望能够为缓和两岸关系的紧张和营造内政改革的理性环境,创造更好的条件,使台湾能够成为一个真正有尊严和幸福的社会。
这是我一生很重大的决定。我愿意把我的心力贡献给台湾这块土地,与大家一起为实现台湾人的梦想而努力。(八十九年3月13日)
李远哲口口声声“为了在个人学术研究之外,投入更多的社会改造工作,并且,不要为中央研究院同仁带来任何不方便,我决定辞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职位”,并且说“这是我一生很重大的决定”,但是,只不过十七天后,李远哲竟暗中改变了他自称的“我一生很重大的决定”,决定背信留任,并且又写了一封信给中央研究院的员工:
本院各位同仁:
大家好!
三月上旬,远哲基于长期的观察与思考,认为此次大选影响台湾未来走向至钜,台湾社会正面临向上提升或往下沉沦的转折点,因此毅然呼吁大家正视这个严肃的问题,继而诚恳的表明了个人的政治立场。此举虽出于身为知识分子关切台湾前途所做之整体思考,仍不免引起社会各界对远哲个人之议论,远哲为免影响本院之正常运作,或造成各位同仁之不便,遂于3月13日宣布辞去院长职务。
辞呈于次日递达总统府,然未获总统同意,本院同仁亦多方挽劝,咸以继续为本院效命之责相期许,盛情可感。投票之后的结果,出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政党轮替,时代意义非比寻常,以是外界多所期盼,总统当选人陈水扁先生更是力邀远哲出面组阁。远哲几经思虑,自忖报国与改革社会必须量才适所,担任阁揆或非唯一最佳途径,是以决定仍留身学术界,继续以学术中人和知识分子的身分从事知识报国和社会改革的工作。旬日以来,远哲深切感受到本院同仁之谅解与支持,今日请假届期,国政顾问团为新政府举才之初步任务亦已达成,明日起当销假上班,在此诚恳地感谢各位同仁在远哲请假期间的关心。
台湾的改革正待扬帆,本院的研究品质亦需不断提升,让我们一起继续努力。耑此 敬颂
研祺
李远哲 八十九年3月29日
七天以后,4月5日,李远哲在与中央研究院同仁的一次座谈会上再次表示如下:
自从3月5日我在国际会议厅发表《跨越断层——掌握台湾未来关键五年》演讲后,这一个月来的日子好象是在作梦,为了不给院内同仁带来困扰,我做出辞去中研院院长职位的决定,做此决定后,最高兴的是我太太。在我表达辞职的意愿后,有些所长跟我说,如果我丢下中研院不管,是不负责的,等于是助长向下沉沦的力量,但是我告诉他们,没有人是不可被取代的,院长的职务可让更年轻、更有活力的人接任,不应该会有沉沦的影响。同仁在那段时间中对我的安慰、支持、劝进,我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现在那些风风雨雨已过去,我也决定继续留在中研院跟大家一起努力,回到中研院这个我熟悉的地方感觉真好。
看了上面李远哲的信和谈话,问题来了。李远哲所谓“同仁在那段时间中对我的安慰、支持、劝进”,这段话太离奇了,究何所指?据我获得的资料,陈水扁当选后,力邀李远哲担任阁揆,李远哲再三欲迎还拒的表示自己并不是最适当的人选,一直未表态接受或不接受,但由于他当时已公开宣布辞去中央研究院院长职务,事实上已为接任阁揆预留了伏笔。真正的转折点是选后李远哲赴美访问,“美国爸爸”方面认为由亲陈水扁的李远哲出任行政院长,势必加深中共的不安,不利台海局势的发展,遂钦点具军人背景的外省人唐飞出任。如此一来,李远哲岂不两头落空?李远哲是利欲熏心的人,岂能两头落空?于是,扭扭捏捏,借着“同仁在那段时间中对我的安慰、支持、劝进”、“担任阁揆或非唯一最佳途径,是以决定仍留身学术界,继续以学术中人和知识分子的身分从事知识报国和社会改革的工作”、“明日起当销假上班”等厚脸皮理由,厚脸皮的又回到原位。
李远哲无耻倒也罢了,最可悲的是中央研究院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在关键时刻发挥“安慰、支持、劝进”的力量,让李远哲顺理成章的吃回头草,不但有公开的全院性的签名慰留活动,甚至还有让人倒尽胃口的“全院一级主管与院长座谈会”,让这些“国士”,公开表演不要脸。据我所知,“全院一级主管与院长座谈会”中难过、痛心、不舍、落泪者比比皆是,倒是分子生物研究所所长沈哲鲲,公开指责李远哲违背对他的承诺,让他就是冲着李远哲才肯牺牲美国高薪回国奋斗的理想完全破碎。当然这也可能是激将法,目的是让李远哲更有台阶下,但确实显示这一群书呆子事实上是被李远哲耍了,就如同李远哲四年前被李登辉耍了一样。
李远哲最无耻的一点是,他在3月29日的信上明明说的是“明日起当销假上班”,并“感谢各位同仁在远哲请假期间的关心”,但他从头到尾说的就是“辞职”、“辞职”、“辞职”的、是“决定辞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职位”的,同时对新闻界声言不接受总统挽留的,又何来“请假”“销假”的过门呢?“辞职”和“请假”是完全不同的情况,怎可偷天换日,在“美国爸爸”否决他做行政院长后,又改口以“请假”代“辞职”起来?这种辞不辞由他的反复无常,不是太无耻了吗?何况,十七天前的冠冕堂皇、义正辞严的辞职宣示所说要辞职的情况,所谓“我应当更进一步走入民间、走进社会”云云,“民间”与“社会”的情况并未改变,为什么你十七天后就改变了,就有了不同的说词了呢?明显的是“美国爸爸”打破了他的好梦,所以只好吃中央研究院院长这把回头草了,吃回头草已是无耻,再巧立名目来骗大家,就无耻加番了。呜呼,如此台湾的救世主!真相拆穿,他竟是这种嘴脸也!
200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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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理科教授对李远哲的纠举
我收到一位理科教授对李远哲的纠举,内容简明扼要,共分五项:一、中央研究院内诸般举措不当,二、与奸商勾结,三、任用私人,抢占山头,四、冷血出卖朋友,五、用人不当。全文如下:
中央研究院内诸般举措不当:
院内花费甚巨,而研究成果远不如国立大学,引致学界不满,加以评论,遭李远哲全面围剿。(科技报导文作为引证)
预备以中央研究院院内研究所得,建立公司,将公家资助的研究成果化为私人所有。
与各大学抢夺大量博士后研究员名额,博士后研究员却有多名在国外研究机构工作,做为中央研究院所长个人公关之用。
李远哲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前,个人在加州大学之博士后研究员薪资即由国内支付。
立法院制订科技基本法期间,李远哲倡议由中央研究院作为制定科技政策之机构,不伦不类。(科技报导文作为引证)
国大取消宪法中教科文下限,并未强烈反应。
与奸商勾结:
创立人才发展基金,向商界募款数十亿,并未受外界监督。(因何今日要监督他人处理捐款事宜?)
回国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前,每次回国均由陈由豪招待居住凯悦饭店。
不住中央研究院院长官邸,居住由陈由豪赠与之价值三千万的豪宅。
开发第二院址,勘察汐止土地时,由陈由豪陪同,工程并拟交由陈由豪承包。
陈由豪于泰国设厂,李远哲亲赴参加破土典礼。
任用私人、抢占山头:
国立自然科学馆馆长周廷鑫资格不合,由李远哲亲自致函教育部,强力运作而获选。(教育部主管人事部门极为不平,向渠等探询或可提供资料)
教改会中原住民教育部分交由素与原住民教育无涉的爱将——台大化学系教授牟中原负责。
同步辐射中心为浦大邦(浦薛凤子)倡议创建,首任筹备处主任清大物理系教授阎爱德(阎振兴子)任劳任怨,后惨遭排挤,由李远哲亲戚主事。
冷血出卖朋友:
当年回国乃由浦大邦极力促成,后绝口不提,说是自己决意报效国家而决定返国。(科学月刊文作为引证)
用人不当:
教改会中心思想为“松绑”,主张者台大经济系教授张清溪,现任台湾法轮功学会负责人。愚昧至此之人,居然主导教改方向。(科技报导、科技月刊容另行寄上)
以上全文,除有极小部分(如说由陈由豪赠豪宅系看中陈由豪盖的豪宅之误外),大体可信。其中指李远哲对浦大邦绝情之事,我找到1995年4月号《科学月刊》郭中一教授文做为附证,可证所言不虚。
2000年8月21日
附录一
东有启明、西有长庚
——追忆浦大邦先生(郭中一)
要想忘记浦大邦先生是很难的,即使时间相隔已超过十年以上。有种人的感染力之强,在你经历长远的时空阻隔后,仍能察觉到他在自己身上留下的影响。浦先生就是这种人。他灿烂的笑容、厚实的手掌,如在面前,如在握中,纵然他在去年12月已离开尘世满十年了。
他在美国社会中,曾任高阶科学行政主管,调和折衷,对科学工作者臂助良多,为众所称道和感谢。他时时回到台湾,对主政者提出各种科技政策建言,并广邀世界级大师及华裔学者,或做讲学,或返乡从事长期研究。其中,多少人是受到他的无私热情所感染,从而将对研究学术的热情同样地贯注到自己的国家社会去。
其中一个较不为人知,却可深刻见出他影响力的例子,是他与一位国际级学者间的故事。浦先生因常在课余返台策进科学合作、科学生根活动,在机场几次碰到这位却是每次必去中国大陆的学者。这位学者不禁好奇,问道:“我自己是本省人,都不回台湾了,你是外省人,怎么反倒老跑回去?台湾那么小,那么落后,有什么好发展的?”浦先生笑道:“那是我们生长的地方啊!而且台湾进步了不少,也需要我们的帮助,你不妨也回去看看吧!”后来果然由于浦先生多次的引导,使得这位学者回到自己的家乡服务了。这件事反映了几个层面:一是浦先生没有当时海外知识分子常有的左倾盲动和不实幻想;二是浦先生一贯“为所当为”、“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精神便由此展露;三是他无时不在为国延揽良才;四是由于他的带头示范,引致了人才的回流。
与浦先生接触过的人,除了深感他的为人正直,热情毅力与言词风趣外,恐怕最要佩服的就是他的行政能力了。他的行政手腕圆熟,常以巧妙的手法四两拨千斤,“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其例之一是十余年前,他邀“氢弹之父”泰勒(E. Teller)访台,演讲题目为《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间的关系》。其目的是藉泰勒先生之威名,以及他在基础及应用科学上都卓有贡献的身份,告诉主持大计的衮衮诸公:只重近利,不顾根本的结果,会是两者俱失。另一例子是,他有一次到某校访问前,即听说某教授学问甚好,取其论文阅之果然,又耳闻他因个性内向,所做研究又无关乎应用,是以颇受冷落。于是他在到达该校前,以电话连络校方,谓某教授为他素识,希望于校长晚宴之上相晤。是日该教授果至,浦先生虽不识其人,但察言辨貌,立即趋前,引领该教授与其邻座畅谈。果然,次日该校校长立即派人前往某教授研究室,询其研究是否需要帮助、研究室是否过于狭隘?
笔者之得缘认识浦先生,也是由于行政事务上。当时笔者为大三学生,负责系上学术事务。浦老师为泰勒先生到访事宜,曾与笔者有所接触。笔者的筹划,是在系上先连续办了几次原子核物理与核反应堆的演讲和讨论会,为同学们准备好背景知识,并在校内各处广为张贴大型海报二十余、小型演讲通知千余。浦先生于中午时分到达,出示一份泰勒先生生平事略,为他所提供,某校所打字印刷,错谬颇多,印刷不清,他颇为不满,希望笔者能复印散发,但演讲时间在即,如若不能,也就算了。笔者立刻加以校勘、重新打字,加花边印刷,演讲时两千余人人手一份。他极感惊讶并赞叹,于是特为亲近,并且邀约青年学生晚上与他晤谈。
当晚我们七、八个学生与浦先生自八时多谈到早上两、三点,走出饭店大门的时候,冷风刺骨而不寒,因为心中充满了烈火。仰首却见一颗晨星,莹白闪烁,指引着归路。我们都深觉,这将是我们生命中极重要的一夜。
浦先生的言辞温煦,由多方指点照顾后进,又多诙谐,每每令人忍俊不住,却又觉得饶有深意。笔者曾形容他是“语妙心长”。他在当夜,指点了我们许多重要的课题,但是却不显干涩枯燥,总在会心微笑外得到他的语意深长。
他谈的问题最令笔者记忆深刻的是知识分子的自我期许,他认为“为所当为”,根本不该计较个人的荣辱得失和出处进退。但是,他也极讲求做事的方法,反对中国传统知识分子酸腐的“头巾气”、“书生气”。他尤其抨击最力的现象是“掼纱帽”,也就是在做事时不能忍辱负重,受不得任何的曲折与批评,动辄故示潇洒,弃职辞官,扬长而去。结果是坏了大事,君子道消、小人道长,国家社会的情势日益糜烂,而自己却逍遥于江湖,吟咏于山林之下。这种作为,不但是不负责任,而且是不成熟的。
多年来,思考这一段话,总让笔者想起历史上的几个人物与事件。一是汉时张良,他在博浪沙椎击秦始皇,只是意气的挥发而已。经过黄石公令其桥下纳履,几次折去他的锐气后,才授以兵法,此时他才沉潜内敛,成就擘画了汉家大业。另一人是明时的王阳明,看似文弱书生,但却在讲究理学之余,平宁王宸濠之叛,六次征苗皆望风而平。他是在昏君和宦官的主理朝政下,成就功业的;造次颠沛,却未尝轻易言去,也未拍马幸进。
浦先生后来在筹建中研院原子与分子科学研究所与同步辐射中心的工作上,尽了许多的心力。其中自然有不少的曲折未为外人所尽知,而他也绝不多言。他总是引导鼓动有能力的学者为国贡献,自己则是穿针引线,全不居功。国内由于对科学研究的认识肤浅,国际上国家的情势甚劣,而一般海外学者对国内也有许多误解,在这样的环境下做事,是要承受极大的压力与误解的。然而每次见到浦先生,都是笑容满面,给人无限的希望。
他的乐观积极,东奔西走,总给人一个印象,认为他的精力是无穷的。所以当他倒在同步辐射中心筹备会议的桌边时,认识他的人都难以置信,却也才了解他是无限制地燃烧自己,才有如许惊人的能量与毅力的。
浦先生留给笔者的印象,就像是聪明睿智的太白金星,在黎明前,以启明星出现,告示着无穷的希望、光明的到来;在黄昏入夜前,以长庚星出现,以智慧光耀启发引领着我们,不惧漫漫长夜。在西方,在东方,它都是颗闪耀的明星,为众人所仰望,自己却默然无语,只管恒久地运行着。(郭中一任教于东吴大学物理系,本刊总编辑)
附录二
浦大邦先生小传
1935年出生于北平市,祖籍江苏常熟县。
1948年随同家人迁台。
1953年师大附中毕业,随即负笈留美。
1963年获得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物理博士学位。
1963年和包以敏女士结婚,婚后育有二位女儿。
1979年在美国河滨市加州大学创设能源科学所并兼任所长。
1982年中研院原子与分子科学研究所筹备处成立。
1984年12月15日因心脏病突发,病逝台大医院,享年49岁。
重要职务:河滨市加州大学教授、美国国会科学顾问、美国物理学会及能源部合成燃料研究委员会委员、美国国家科学院原子分子委员会委员、劳伦斯柏克莱实验室加速器各大学使用者协会主席、美国物理学会杰出会员;在台湾方面,则有原子分子国际研讨会主持人、中央研究院原分所咨询委员、行政院同步辐射研究中心指导委员会委员兼用户培育小组主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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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远哲与四十几天的大旷职案
2000年6月21日,《中国时报》第八版刊登了一则新闻,主标题是:“中研院采购弊案研究员徐济安涉A钱外逃”,副标题是“珠宝行家/疑勾串厂商浮报款项百余万/案发后擅自离职赴美/检方拟发布通缉”。该则新闻内容是:“中央研究院爆发仪器采购弊端,负责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学研究所‘布理安散射系统’采购案的研究员徐济安,疑与厂商及珠宝商挂勾,以不实发票浮报款项高达一百余万元;士林地检署20日传唤徐及黄永隆等四名被告开庭,针对不法行为深入查证,徐济安已于案发后擅自离职至美国”。
依据中央研究院1999年第一次院务会议纪录:“有关本院地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徐济安先生拟办理专案考绩‘一次记二大过’免职案,请审议。”该案的官方记载是这样的:
一、本院地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徐济安先生自上(八十七)年11月15日不假出国,迄今仍未返所工作,该所多方查询均无音讯,为整饬风纪,该所所务会议决议,送请院方以旷职论处,案经提本院总办事处第四二一次主管座谈会讨论,主席裁示:“本案尊重地球所所务会议决议,请人事室依规定办理。”
二、查本院研究人员考绩年终考绩标准并未对一次记二大过之专案考绩做处理规定,惟依据本院研究人员年终考绩标准第九条规定:“本标准未规定事项,比照公务人员考绩法规定”;查公务人员考绩法第三条规定:各官等人员,平时有重大功过时,得随时办理专案考绩。又查公务人员考绩法施行细则第14条第2项第8目规定:无故旷职继续达四日,或一年累积达十日者,一次记二大过专案考绩免职。
三、本案徐员未经正式请假手续,离开工作岗位长达四十日以上,核与公务人员请假规则第十五条:未办理请假或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以旷职处理之规定相符,亦已达公务人员考绩法“一次记二大过予以免职”之标准。为整饬纪律,应速予处理。
四、本院研究人员考绩系提本院院务会议审议,本案为符程序并避免日后争议,爰提请审议。
决议:原则通过;当事人如未能于一个月内返院提出其旷职之合理而充足之理由,即正式予以免职。
这件案子,表面上,徐济安因连续旷职四十日以上,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遭一次记二大过免职,现在又传出徐济安旷职,实际原因是因为“负责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学研究所‘布里安散射系统’采购,与厂商及珠宝商挂勾,以不实发票浮报款项高达一百余万元”,但我李敖却发掘出更惊人的内幕。
徐济安196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86年美国卡内基地球物理博士,于1993年至中央研究院担任客座专家,一年后纳入编制内研究员。他的专长是高压相变、X光绕射、光谱学。根据中央研究院八十六年7月11日出版的《中央研究院周报》第627期报导:“本院地球科学研究所办理‘红宝石萤光压力系统’仪器采购案时,国内代理商报价为美金105,143元,经该所学术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毛河光院士、研究员徐济安等认为报价偏高,乃径洽原厂商美国Princeton Instruments Inc. ,经该厂同意给予毛院士任职之卡内基研究院之折扣标准报价为美金36,000元(主机相同,选购附件由毛院士详加检核略予减少,节省经费约三分之二)。”可见徐济安曾经因为办理采购节省公帑而受到表扬,记录不恶。
徐济安于1998年,负责采购地球科学研究所高压组研究需要的“布里安散射系统”,在采购过程中,他评估“布里安散射系统”并非地球所高压组现阶段最需要的设备,因而自作主张,将采购“布里安散射系统”的钱,改买了一批实验用的“钻石”。他显然高估了计划主持人的权限,以为只要不把钱放进个人口袋,就没有关系。殊不知,不遵守行政程序办事,一样会被查办的,只是即使被查办,可能只是行政处分,还不致于搞到上法院。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学研究所派系林立,以高压组来说,派系中人特聘研究员刘玲根就有一人(所长)之下的气势,虽然风评不好,却没人敢得罪他。刘玲根知道徐济安的“勾当”后,多次向所长举发,引起了徐济安的不安,40年代出生于中国大陆的徐济安,历经各种斗争、整肃,深怕被“奸人”所害,所以先溜为妙。妙的是徐济安四十几天没上班,才被发现“溜”了,令我们好奇的是:何以公务员四十几天不上班,服务单位都没发现?李远哲的中央研究院是怎么管理的?这又让我想起伪君子瞿海源,报章大幅报导其全省走透透废国大,只是不知瞿海源是请假走透透还是不假走透透,如果是不假走透透,是不是也应该和徐济安一样以旷职论?中央研究院的研究人员不上班到处兼差看起来似乎是常态,李远哲该管管了吧!最近我又发现中央订了一套“著作权处理要点”,慷慨的将专任人员写的著作,藉鼓励出版著述、促进学术交流的美名,将著作的财产权所得,分配给著作人,真不知是出自谁的手笔。依著作权法,这些都是国家的财产,怎容如此慷慨的“分配”?中央研究院放任所属人员不上班,又大方的将国家财产搞收益分配,真是一流啊!
徐济安跑了,事情闹开了,惊动了调查局,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学研究所眼见大事不妙,于是一堆书呆子“研究”善后方式,最后决定:由研究人员向代理销售“布里安散射系统”的厂商,借一台“布里安散射系统”,贴上财产标签,以备调查局调查。不料应付了调查局后,刘玲根坚持该仪器要放在他的实验室,让他使用,这台仪器是借来的,要还厂商啊!放在刘玲根实验室,拿什么还厂商呢?
当初担任“密使”代表地球科学研究所向厂商借仪器的研究员,在厂商多次催讨之下,只好向所长叶义雄求救,不料叶义雄竟然矢口否认知情,该研究员真呆的令人叹息,被出卖后竟然决定偷回仪器,还给厂商,发生了案外案。
案外案结局如何尚未得知,不过本案从头到尾令人匪夷所思,不知中央研究院到底还有多少荒唐事,待我李敖一件一件揭发。
200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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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毓刚论李远哲的两封信
李远哲的朋友,同样是著名化学家的潘毓刚教授,今年3月6日和9日,分别写了两封信给我,主题都是讲李远哲,毓刚以科学家的持平之论,侧写另一科学家的偏颇之行,字里行间,发人深省,我特别公布于后,使“台湾之子”们得知,你们眼中的“台湾之神”,不过乃尔!
第一封信
李敖:
在电脑网络上看到你批李远哲“李远哲虽是化学上的专家(注:其实化学领域也很广,在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量子化学等方面,他也算不了专家),但在政治上的判断可能是个低能儿”,我深有同感。几年前,前中国科学院外事局长(后因在非洲车祸丧生)告诉我李远哲曾写信劝中国中央领导人,公开声明永不用武力对付台湾,如此可为台湾老百姓省下许多购买武器的钱,他问我看法如何?我当时说,台湾向欧美购买先进武器的政治意义远大于军事意义,台湾当局难道不知道买了那些先进武器也防守不了台湾,目的是想制造中国与欧美强国之间的矛盾,并以购武的经济利益来拖住欧美强国的大腿罢了。另外六四之后,李远哲写信给江泽民,提出几个很严厉的问题(告诉我此事的人不肯具体说出是什么问题),要江泽民圆满回答,否则永不再回中国大陆。稍有政治判断力的人绝不会下此类“最后通牒”给自己下不了台,结果江泽民根本不给李远哲回信,而不到一年,厦门大学颁陈嘉庚奖的纪念会,李远哲也顾不了永不回大陆的誓言,就跑到厦门去凑热闹了。至于外面传闻1986年诺贝尔化学奖提名里没有李远哲,只有他在哈佛的导师Herschbach和多伦多大学的Polanyi二人,后经纽约州立大学的Wang Jui Hsim(王瑞駪,70年代就当选台湾的中央研究院士,曾在Yale任教,现为纽约州立大学爱因斯坦讲座教授)协助才补上去的(这传闻我无法证实但流传很广),一般人最易犯的毛病是以为一方面的杰出人才就是所有方面的专家,盲目崇拜权威。
老潘 2000年3月6日
第二封信
李敖:
外间传闻颇广的一则小道消息,1986年诺贝尔化学奖有关分子束实验在化学动力学的贡献方面,本来只提名李远哲在哈佛做博士后时的导师Herschbach教授为得奖人,当时纽约州立大学水牛城分校化学系的爱因斯坦讲座教授王瑞駪(祖籍中国大陆),认为分子束的实验原始构想固然是Herschbach提出,但具体建成这实验装置的人是李远哲,如无李远哲的努力和做实验的才能,可能那时也无法建成分子束实验的设备,因此王教授据理力争,应把李远哲也放在得奖人提名上,终于那年的诺贝尔化学奖由Polanyi, Herschbach 和李远哲三人分享。
虽然科学方面的诺贝尔奖比较有客观标准,不像诺贝尔文学奖或和平奖的政治意味那么浓,但是就是科学方面的得奖也无法做到绝对公平的地步,有许多偶然性。但我认为李远哲得诺贝尔奖是名至实归,完全应该得的。
我告诉你这则传闻目的是李远哲差点遭受不幸(不公平)的待遇,幸好有位美籍的外省中国人王瑞駪出来为美籍本省中国人打抱不平。
上次我信上提到在物理化学领域里得到诺贝尔化学奖的人也不可能是化学每个领域里的专家,因为化学和物理不像文学,他们领域分支很广,不同支系有不同的一套研究方法,虽然物理也好,化学也好,都有基本遵循的原理,但往上(往高深一层)发展后,分歧就愈来愈大,有时大到同是化学一科内不同领域就有“隔行如隔山”的情况。
大约一年前,我有一位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中,有一位在美国化学界有机化学领域有点名气的教授是考试委员之一,在答辩过程中他竟把物理化学领域里的几个简单问题弄错。可见一位化学权威对化学每一分支都不见得是权威,何况对化学领域外的政治、经济、哲学等学科见解不一定比一般人高明。我提出这点是要说明得诺贝尔物理奖或化学奖的人,对物理和化学各支系领域都不见得全懂,所以民众不应盲目相信他们在政治方面的判断。而这些得诺贝尔奖的人也要有自知之明,不要利用群众盲目崇拜权威的心理去瞎指挥。
你批评李远哲在政治判断上是低能儿,我有同感,所以把我所听到他写信给中国中央领导人的事告诉你,作为左证。我也很支持你揭伪君子的面具,所以提供你李远哲会见中国领导人时的做作姿态。我虽然不像你为了真理可六亲不认那么彻底,但为了真理我还是敢站出来说几句话的,但我绝不想利用机会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如果把自己的愤世嫉俗,怀才不遇的不平情绪参杂在真理的揭露上,反而混淆了真理,对群众失去公信力,所以你千万不要在贬李远哲的同时,来赞扬我,那就完全失去我向你提供信息的目的。也许听到过新的说法,衡量一个人除了I.Q.(智商)外还有E.Q.,我想你、我的I.Q.都不低,但E.Q.和一般事理的看法肯定比一般人更高明些。可是我一生的成就远不如你大,我混了一生只是在美国全国大学排名榜排名三十几名的大学里当了几十年的正教授,培养了十几位博士生,担任了几十所大学的名誉教授,最了不起的也不过可能被选为美国科学院士而已。而你一生对台湾对中国的影响要比我大多了。所以老潘有时想到小李(此李非彼李),就有后生可畏之感。我父亲只活了六十七岁,我想我也不会活得很长寿,所以想想人生无多,考虑早点退休,再做点更有趣又有意义的事。
你还要我写点对早年求学时期的李远哲看法。我在台大二年级时就认得他,交往不多,我常不去上课躲在家里写书、写文章,真正交往多一点还是在大四向美国申请研究院时,我和他还有一些其它朋友曾联名写过一个读者投书,投寄《自由中国》杂志(内容忘了)。他给我印象是很用功,但不是死读书,只追求分数的人,为人也颇有正义感,后来在哈佛大学同时做博士后,但跟的不同的指导教授,交往也不多,我比他早一年离开哈佛到波士顿学院当助理教授,仍同在波士顿区域,还是偶有来往,我也请过他到我研究小组里演过讲。他快离开哈佛前有芝加哥大学及卡罗拉多大学都要聘请他去当助理教授,他来问我去哪所大学比较好,我说当然去芝加哥大学,他去芝加哥大学后就很少联系。那时芝加哥大学物理系研究生林孝信发起台湾来美留学生办一个“科学月刊”,帮助推动台湾科学发展,李远哲叫林孝信到Boston来找我参与此事,一年后我当了科学月刊自然科学部总编辑,那时的物理编辑是刘源俊,天文及书评编辑是沈君山,这是1972年的事,1974年因我去德国一年,我就辞了总编辑职务。李远哲那时给我的印象是还有社会责任良心的科学家,不是一名书呆子,70年代保卫钓鱼台爱国运动他也曾间接参与。平日言谈中他似乎崇拜爱因斯坦及居里夫人。但我隐约也感到他不是勇与权势抗争,为真理敢得罪权势的人。我对他印象变坏是看了你报导他与王企祥的事,后来在北京大学又得到一些他对王企祥忘恩负义的旁证。最后提到他见方毅的情况后,我就开始有点瞧不起他了,不过1988年我担任对中国改革开放颇有影响的《科技导报》总联络人时,我还是找他担任顾问编委,他同意了(杨振宁、李政道、田长霖等都是当时的顾问编委)。我倒不同意田长霖看法,其实完全没行政经验的人,也可能当好中央研究院长,事在人为,有人能从学习中累积经验,变成杰出行政主管,有人则昏庸无能,依赖部下,为小人愚弄,不幸李远哲可能做化学研究一流,处理行政事务则不入流。我就写到这里,你还要我提供什么资料,请“准李总统”快下圣旨!
老潘 2000年3月9日上午10时13分(美国东部时间)
在你下令的48小时内完成
200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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