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的假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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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的假面具》引言
我是先知者,早在十年前李登辉继承蒋经国沐猴而冠时,我就写文著书拆穿了他。后来集合了四十篇,在1993年出版《李登辉的真面目》,成为范本和定本,于今已经七年了。
现在我从四十篇中抽出五篇,加上另写的十七篇,共二十二篇,编成这本《李登辉的假面具》。攻击敌人与丑类,有道是左右开弓,我这里却是真假开弓。从真面目到假面具,都锁定了他。照人类学的说法,假面具本来代表神,王作荣老师当年介绍李登辉入国民党,他们关系甚深,他告诉我一个秘密:人家说李登辉曾以《出埃及记》中摩西自比,这不是真的,因为李登辉曾告诉他:摩西其实是蒋氏父子,他们“出中国记”,来到台湾。王作荣问你不是摩西你是什么?李登辉神秘一笑,答的竟是:“我是耶和华(上帝)!”——小人得志后,可以得意忘形到以神自居,则其假面具也,也就“里应外合”了。
书中《李登辉“鸿禧山庄”贪污舞弊案调查报告》一篇,主要都是好友亓丰瑜先生的功劳,最后由我总其成的,未敢掠美,要特别声明感谢他。
199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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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瓶装新酒”吗?
7月15日,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刊出短评,题为《新瓶装旧酒》,说“中国国民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闭会,‘中评会’与‘中委会’紧接着召开,各方瞩目的‘中常委’暨正副秘书长人选亦已底定,阵容堂堂,党主席李登辉先生特以‘新酒装新瓶’相期许,提示今后执政党当从新的内涵上重写历史的新章。”同一天,《联合报》也刊出短评,题为《新酒·新瓶》,说“这譬喻很形象化,值得叫好。”“俗话说旧瓶装新酒,是一种嘲讽。新酒装在旧瓶里,虽新犹旧;而新酒竟然装在旧瓶里,实在可惜。更重要的,乃是新酒与旧瓶,不可相提并论。”“新酒不是为旧瓶而酿造的,旧瓶若不是可丢掉的垃圾,便只能当作古董。新酒当然不能装在旧瓶里被时代遗弃,或给人一起当作古董看,现在新酒既然酿造出来了,且看中常委们如何制出新瓶来。”
看了这些旧瓶新瓶旧酒新酒的搬弄,我感到他们既无知,又好笑,因为瓶酒之间的真相,都被他们给弄拧了。
所谓“旧瓶不能装新酒”,其实是一种错得离谱的翻译。这话源出《新约·马太福音》第九章第十七节,英译原文是“Neither do men put new wine into old bottles; else the bottles break, and the wine runneth out, and the bottles perish; but they put new wine into new bottles, and both are preserved. ”中文旧译这段话如下:“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若是这样,皮袋就裂开,酒漏出来,连皮袋也坏了;惟独把新酒装在新皮袋里,两样就都保全了。”这段译文,很见功夫,因为它把old bottles不译成“旧瓶”而译成“旧皮袋”。一般人望文生义、望瓶生义,以为bottles是瓶子,而今天的酒都装在瓶子里,自然old bottles就是旧瓶,殊不知bottles绝不是瓶子,而是山羊皮做的酒袋。这一奥妙,只要细查各版《韦氏字典》,便可恍然。《韦氏字典》明明写着:bottle是皮做的一头可扎紧的软袋(a nonrigid container resembling a bag, made of skin),是古希伯来人使用至今牧野之人犹在使用的山羊皮缝的颈部可扎紧的酒袋(Bottles of skins of animals, as of goats, sewn up in the form of a bag and tied at the neck, were used by the Hebrews, and are still in use, esp. among the ruder peoples.)。可见把“旧皮袋”翻成“旧瓶”的,全部闹了大笑话。
为什么旧皮袋不能装新酒呢?因为旧皮袋用山羊皮光的一面做里子,用久以后,又干又脆,若装了新酒,因新酒所余,容易发酵,旧皮袋包不住,就撑破了,所以《新约》说:“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只有装在新皮袋里,酒与皮袋,才都可保全。
国民党主席李登辉是基督教徒,理应读过《新约》,但他却没注意到“旧皮袋”的正确译文,而说出“新瓶装新酒”的话,这种大笑话,是很令人惊异的;也许李登辉读的《新约》是英文译文,但他也没注意到bottle的正确定义而乱予望文生义、望瓶生义,这种大笑话,也是很令人惊异的。
结论是:李登辉虽是基督徒,却没好好读《新约》;而攀龙附凤之徒的一片叫好,适足以见国民党的无知好笑而已。按照常识,不管旧瓶新瓶,其实任何种类的酒都可以装,又何在乎什么新旧?真正的关键是,旧皮袋不能装新酒,国民党今天妄想用“新酒装新瓶”,其实非也,新酒装来装去,还是旧皮袋耳!
198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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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哪门子“新酒”?
国民党十三全会中,党主席李登辉提名了苏南成做中央委员;接着在十三届一中全会中,又提名了苏南成做中央常务委员。不论中央委员和中央常务委员,苏南成都顺利当选了。中央委员是投票选举,你提你的名,选不选在我,问题还不太大;但中央常务委员却是举手选举,在萧万长和孙运璿分别提出由党主席提名举手通过的建议后,没人要求投票选举,于是,李登辉泰山压顶式一站,就提出的三十一名中央常务委员名单,反问“谁赞成提名人选?”台下中央委员举了手,还没来得及清点人数呢,李登辉就正式宣布通过。在这幕大戏下,我们看到了国民党式独裁,也看到了国民党式民主。
三十一位中央常务委员中,有十九人留任,十二人新任,事后大家纷纷议论,说谁谁谁该进中常会,但却忽略了,至少有一个人不该进中常会,他就是苏南成。
苏南成非但不该进中常会,甚至不该进中委会,甚至不该进国民党,因为他进国民党,证明了国民党的堕落。
苏南成原是国民党员,据1982年12月30日《中央日报》登,他因1972年竞选台南市长未获提名,就“自动申请退党,以无党籍身份竞选台南市长,结果败于当时党提名的候选人张丽堂,及至第八届市长选举时,才当选台南市长,去年又获当选连任。苏南成虽退出国民党,但在两届市长任内,均与国民党合作无间”。在合作无间下,苏南成“最近向党部申请恢复党籍,经台湾省党部依组织体系及考核程序,报陈中央,经中央常会核议准予恢复党籍”云云。对这一美容报导,引起我的疑义。因为在《中国国民党纪律法规及释例汇编》中,明明有“1961年9月14日(五〇)纪字第044号解释”,其中明文规定:“凡自请脱党者,对本党已失信心,不得依据党员违反纪律处分规程第31条之规定恢复党籍。”如今《中央日报》却说苏南成既“自动申请退党”于先,又得“恢复党籍”于后,对照起党内法规来,可见国民党党中央十足在为苏南成玩法毁法,这成何体统?
所以,除非苏南成是“开除党籍”,否则无“恢复党籍”的余地!
《中央日报》又说苏南成“在两届市长任内,均与国民党合作无间”,现在,问题又来了。按照国民党党章第74条第4款,明定“对开除党籍之党员全党党员应共弃之”的;复按“1956年7月3日发45央1字第155号”中央委员会代电附件“对被开除党籍者应有的态度与行动的指示”一至四点,又明定这种人是不要与之“继续往来交游”的、是不要与之谈“党务与有关秘密之政治事项”的、是在“选举时,一律不予支持”的。……足证按党内法规,是要弃苏南成如路人的、视苏南成为大麻疯的,又何从“合作无间”之有呢?可见国民党党地方十足在为苏南成玩法毁法,这又成何体统!
为了勾结现实的党外政客、谋取现实的短视利益,国民党党中央和党地方都自毁立场如此,这不是堕落,又是什么?国民党可以不顾政治道德、可以不顾党内伦理、可以不顾大家的愤愤不平,但总该顾顾党内法规,如今连这点起码的都不遵守,还要变本加厉,推出苏南成这种反复无常的无耻小人来进中常会,这不是胡闹吗?荒唐的李登辉还夸说什么“新酒”,中国古书说酒:“造也,吉凶所起造也。”国民党把这种货色都起造出来,是吉是凶,真可知矣!
198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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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的户籍
今年4月6日,《联合晚报》登出这样的新闻标题:《李总统不再受刁难/身份证职业栏改妥/这回不必交(在职证明)了》。新闻内容是:“李登辉总统前年领取新身份证时,曾发现职业登记栏为‘台湾省政府主席’,而交代秘书人员持往古亭户政所更改登记,因户籍法规变更职业登记为副总统,必须检附《在职证明》,遭到‘婉拒’,秘书人员为之气结,表示副总统只有国民大会颁发的‘当选证书’,不知从何申请副总统在职证明,后来户政单位开会研究,才以事实认定方式同意改正。古亭户政所负责官员今天表示,李总统的‘新’职业登记,最近再次变更为总统,不过还是依事实的认定而改正,未行提出《在职证明》。”
这种事实认定的方式,所根据的,无非户政人员眼之所见、耳之所闻,在在都是“‘副总统’李登辉”、“‘总统’李登辉”,因此他的身份为何,自然不在话下。不过,说这种认定方式顺理成章,也不尽然。拿我个人的一件遭遇举例,便知分晓。
八年前,国民党政府为示宽大,居然同意李敖出境,由警总保安处处长郭学周出面,约我到他刀光剑影的官衙,从他上衣口袋中掏出出境证,当面笑嘻嘻的交给我,表示情治机关不刁难了。不料旅行社把出境证送到“外交部”领护照时,“外交部”的专员级科员汪应松力持反对颁发,理由是从新闻媒体报导中,事实认定李敖与胡茵梦有离婚行为,但在旅行社送来的李敖户籍誊本上,李敖却是未婚,因此不能发护照。我得知后,既笑且怒,乃写信责问“外交部长”朱抚松。1980年11月15日,由“外交部”领事事务处出面,回我一信,说:“奉交下台端本月1日致本部朱部长函敬悉。查申领护照按规定须据实填写护照资料卡,台端所填资料卡之婚姻状况经查与事实不符,用特函达,请即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他人前来本处办理更正,以凭发照。”我收信后,既大笑又大怒,乃再写信责问朱抚松。我说:因为“丈母娘”扣留胡茵梦户口图章,胡茵梦一时迁不到我家,所以结婚时未能即时到户政机关登记。不料还没登记,就离婚了。所以送到贵部的户口誊本上,仍然是未婚。但这是户政机关的合法文件,是十足合法的“公文书”,你们是公家机关,“经查”手续自以“公文书”为依据,“公文书”上关于我的婚姻状况,你们竟不引为依据,撇开不采,反倒转过头来,要根据报章来“查”,一小块剪报就算“经查”完事了吗?照一小块剪报,就可以推翻附卷的“公文书”了吗?我既然提不出婚姻成立的“公文书”,试问你们叫我如何前来“办理更正”?我又凭什么来“更正”?如果说,我“更正”结婚复离婚,试问与附卷的“户籍誊本”一致吗?不一致,岂不“经查与‘法律’不符”了吗?这样“更正”——与附卷“公文书”公然抵触的“更正”,请问你们给我护照,你们站得住吗?我“更正”,我站得住吗?你们犯的,是《刑法》第213条,我犯的,是《刑法》第214条,双方都是伪造文书罪啊!究竟如何处理,请你答复。我这样责问后,朱抚松知道李敖惹不得了,因此下令即发护照给李敖,并把 “外交部”中的读报专家汪应松骂了一顿。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所谓事实认定,照样是公务人员扰民的一种把戏。台湾的大亨级人物,从李登辉到李敖,都不免于受公务人员的苛扰,其他小百姓,更可知矣!
198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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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信封中的黑资料
12月18日《中国时报》大标题登:《白色信封千万别打开》《以为有爆炸物,中央新村居民虚惊一场》。内文是:“新店中央新村四百多户老国代、立委,17日清晨六时许,被警方‘急惊风’式的敲门声惊醒,纷纷打开信箱寻找白色信封,查证里面是否有爆炸物。几位老国代昨晚证实,早上确有几位警员敲门,要他们拿出信封里的白色信封,‘不要动’!交给警方带回处理,他们怀疑白色信封是‘危险物品’。一位陆姓妇人表示,她听说附近有人开启信封,爆炸受伤,所以警方才会大为紧张,但警方表示并未有伤患处理的情事。据了解,昨天上午江陵警所确曾出动员警,到中央新村执行临时勤务,但据说警方查获的并非‘爆炸物’”……
“并非‘爆炸物’”,却又是“危险物品”,这是什么东西呢?我想,那正是有心人秘密散发的李敖所写有关李登辉的黑资料也!
12月14日《自立早报》登四版头条新闻,大标题是:《李登辉总统是共产党?一份匿名传单散置立委座位,疑是院内人士所为》。内文是:“一份指控李登辉总统为‘共产党’的匿名传单,近日来在立法委员之间广为流传,已引起立法院高层人士的震惊。由于这份装于信封内的匿名传单,‘非常精确’的放置于每位立委在研究室内的专属座位,且迄未查知任何目击者,因此不排除是出于院内人士手笔的可能性。这份署名‘委员启’的匿名传单,内容包括两篇影印自政论杂志的文章,分别以《李登辉并无共党背景吗?》及《共产党李登辉出卖同志的官方证据》为题。其中指控李登辉早年在台大就读时,因参加读书会而秘密加入共产党,稍后则出卖共产党同志作为晋身之阶,导致多位与他同时参加读书会的同学,在40年代末期到50年代初期都惨遭国民党杀害。文中并提及李登辉曾经将如何参加共产党,及后来退党的种种经过,亲口向李登辉(应为向蒋经国)做了详尽的报告。最后的结论则为‘共产党的叛徒,比共产党还要坏;变节的共产党是最坏的共产党,蒋经国与李登辉,还是无独有偶的一对!’据了解,类似或同样内容的传单,早在李登辉接任总统之初迄,即曾陆续在国民大会内部流传,但立法院却是首次出现此种黑函。一位不愿具名的增额委员表示,由于党籍增额委员近日来频频抨击国民大会,连带使得立法院亦成为上层权力斗争的运作对象。……由于有人怀疑黑函是院内人士所为,〔立法院长〕刘阔才语气迟疑的说:‘不一定是这么简单。咳!总统改选近了,事情也就多了。’他感慨的表示:‘怎么会有这种事?真是吓到我了! ’”
黑函中论李登辉的两篇文章,都是我写的,原登《乌鸦评论》,后收入我著的《蒋宋美龄通奸》和《共产党李登辉》二书里,如今被国民党用做内斗之资,想来不胜好笑。
198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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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匪李登辉”字眼赫然出现!
国民党“总统”李登辉3月4日做了一场只接见二二八台湾人受难者家属的亲民秀。当场透露,二二八发生时,他因家住台北圆环附近,正好置身现场,目击并参与了一切。他那时正是大四学生。这一透露,使我们更关心他本人还有多少秘密,没有告诉人民。自称民主国家,但人民头顶上竟有了这么一位神秘的头子,当然是亦足堪虑的。
李登辉的神秘背景,和他曾是共产党不无关系。外传他是退出共产党二十年后,才向国民党“自新”的,事实上,绝非如此,而是早在做共产党的当时,就“自新”了,他出卖了共产党同志,作为晋身之阶,这在官方秘密出版品中,可以印证。根据“国家安全局”印“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一辑第186页到190页,可以看到“匪台湾省工委会台大法学院支部叶城松等叛乱案”,这个案子,共有叶城松(三十一岁)、张璧坤(三十岁)、胡沧霖(三十一岁)、赖正亮(三十一岁)、吴玉成(二十六岁)五人判死刑,在1955年4月29日被枪决。而在“案情摘要”中,第一段赫然就是“叶城松于三十六年10月间,由奸匪李登辉介绍参加匪帮,受杨匪廷椅领导,担任台大法学院支部书记”。可见“奸匪李登辉”逍遥法外,事出有因。因为同案中,除五人死刑外,蔡耀景(三十五岁)判无期,李显章(三十八岁)、钟茂春(三十岁)、池仁致(三十三岁)、李显玉(二十八岁)、王新德(二十一岁)、黄其德(六十岁)六人判十年,黄顶(四十一岁)判七年,黄青松(二十七岁)判五年,吴长流(六十四岁)判二年。但原始介绍人“奸匪李登辉”,却未闻有法办之事。由此可见,所有杂志关于李登辉做过共产党的报导,都是捕风捉影的,都提不出来文证。我现在提供官方的文证如上,以证明所谓基督徒、大好人李登辉,其实是个特级犹大和坏蛋!同样是共产党叛徒的蒋经国看中了他,选他为继承人,真是别具“红”眼也!好汉惜好汉、坏蛋惜坏蛋,我们在这些丑史上,终于见识了他们是些什么东西!
根据国民党《中央日报》发行人石永贵发行的《李登辉的小故事》(1988年1月台视文化公司四版),在“共产党没有所谓好的”的一节里说:“登辉先生对共产党的看法是,共产党就是共产党,没有所谓好的共产党或坏的共产党,世界上所有共产党都没有离开其违反自由、民主和人性的本质。”其实,共产党的叛徒,比共产党还要坏,变节的共产党是最坏的共产党,蒋经国与李登辉,正是无独有偶的一对!
199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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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的共产党问题
《求是报》在昨天今天都独家刊出了有关李登辉的共产党身份资料,我们提出的,不是捕风捉影的道听途说,而是文证与图证。文证是“国家安全局”的机密资料,图证是当年台大学生吴克泰(真名詹世平)的近照。
关于李登辉的共产党身份,以前坊间刊物曾有猜测,略谓:李登辉先加入“台盟”的外围组织“读书会”;“台盟”即“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的简称,1947年11月由中共中央指派谢雪红在台成立。是当时中共为发展在台工作,指派蔡孝乾成立“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的外围组织,组织成员的高干有谢雪红、杨克煌、古瑞云等人。李登辉加入读书会不久,即加入“台盟”,其后并正式成为中共党员。“台盟”吸收李登辉的原因是认为他富有社会主义的“正确思想”,且言词激烈,是一位优秀的知识分子,经过严密的观察和审核,终于核准李登辉入党。不过,如果被吸收的成员已被国民党注意,或专注于读书,组织方面会主动考虑让成员退党。《广角镜》月刊即在报导中指出,李登辉在台大毕业前不久,因为“对政治失去兴趣”,乃希望退党。“中共在台机关”经过研究后,同意李登辉退党。《广角镜》说,据李登辉表示,当时中共派来与他“倾谈”退党事宜的人,名叫许懋德。《广角镜》这篇报导的作者说,据一位台湾高级官员向他透露,李登辉曾经把他如何加入共产党,又如何退党的种种经过,亲口向蒋经国做了详尽的报告,至于时间是何时,则未做透露。中共人员自然也曾相对要求李登辉不能泄漏他所知道的组织情形;据《广角镜》的作者说,李登辉也的确信守诺言,并没有出卖他们。不过,与李登辉一同参加读书会的同学,有好几位后来都不能幸免,在40年代末期到50年代初期都惨遭国民党杀害。了解当年事情的来龙去脉的人士向本刊指出,李登辉后来曾向有关单位办理“自新”登记,但自首时距退党那时已过了近二十年。1965年李登辉去办理“自新”时,已经担任农复会的组长及台大副教授,当时担任“国家安全局局长”的周中峰还对李登辉说:“你以后只做台大教授就好了,不要做农复会组长。”“你可以做教授,但是不可以做公务员。”受到这种“劝告”的李登辉,实际上是被国民党最高情治单位的首脑“警告”:以后别想做公务员了!谁料到,再过了二十多年,李登辉不但还是回头重干公务员,甚至干到台湾所有公务员的“老板”。周中峰如果“早知如此”,可能会“悔不当初”吧?
看了以上的报导,我们的评论是:
一、从报告内容上看,所谓“李登辉曾经把他如何加入共产党,又如何退党的种种经过,亲口向蒋经国做了详尽的报告,至于时间是何时,则未做透露”。我们认为这一报告内容,如果是指李登辉当年“的确信守承诺”,没有泄漏“他所知道的组织情形”,是绝不可能的。因为蒋经国一定会追究李登辉究竟以什么身份,认为他自己有权“知匪不报”。所以,真相应该是报告的内容,乃是他全部“交心”的细节,当然包括“出卖他们(共产党同志)”的细节在内。
二、从行政程序上看,蒋经国若亲自听取李登辉报告之时,必然在要重用他之前。在重用前,其实早都经过情治单位层层调查过了,蒋经国必然早已在抽屉中看到李登辉的秘密档案。情治单位送呈秘密档案,绝对不敢把当年没有泄露“他所知道的组织情形”的共产党,不查清楚就向上呈报的,李登辉若那样“的确信守诺言,并没有出卖他们”,在情治机关调查时,是绝对过不了关的。李登辉“自新”时间既然“距退党那时已过了近二十年”,二十年间,他的“知匪不报”之罪,可有得追究呢!
三、从法律解释上看,按照1956年11月26日大法官释字第68号解释,明说:“凡曾参加叛乱组织者,在未经自首或有其他事实证明其确已脱离组织以前,自应认为系继续参加。如其于民国三十八年6月21日惩治叛乱条例施行后,仍在继续状态中,则因法律之变更并不在行为之后,自无《刑法》第2条之适用。至罪犯赦免减刑令,原以民国三十五年12月31日以前之犯罪为限,如在以后,仍在继续犯罪中,即不能援用。”这就是说,你参加了共产党,又自己“退党”了,你以为你就不是共产党了,其实才没那么便宜!你得向我国民党自首才行,否则的话,即使共产党不要了你,或是你不要了共产党,都对我无效!我国民党还是把你“认为系继续参加”,你照旧是共产党不误!由此可知,李登辉绝非如坊间刊物所说,因为早已脱党,所以“未受波及”云云,这样说法,真是太美化国民党的认定标准了、太拍国民党的马屁了。从法律解释上看,李登辉能过关,绝没那么简单,而是另有隐情!
隐情是:李登辉绝非退党近二十年后才“自新”的,事实乃是,他早在做共产党的当时,就“自新”了,他出卖了共产党同志,作为晋身之阶,这在官方秘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一辑第186页到190页中,可以印证。
李登辉出卖了同志,害得同志枪毙的枪毙、坐牢的坐牢,最后在国民党黑暗统治中,攀附而上,而有今日,其人品大节之卑下,已经昭然若揭。悲夫!
199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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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召见林栋慰问个屁
3月27日午间台视新闻报导:李登辉召见林栋,大加慰问其对宪政改革所做的贡献云云。
林栋目前主持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担任主任委员,他的身世与臭史,颇值得追踪。
林栋,1913年生,江苏省江宁县人。金陵大学法学士、美国密歇根大学政治学硕士、美国柏莱诺大学法学博士、国防研究院第一期毕业。曾任重庆国立中央大学教授、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编纂、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团部文化组组长、学校组组长、军事委员会外事局少将科长、国家总动员会议简任专员、江苏省政府委员、江苏省党部委员、三民主义青年团江苏支团书记代主任、行政院战地政务委员会简任秘书、立法委员、第十三届联合国大会“中国代表团”顾问、“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教授、辅仁大学教务长兼夜间部主任等职。这人长出个大秃头,颇为干练,当然,“生我之门死我户”,他委质为国民党,自然是个党棍。同流合污,亦在意中。例如二十四年前涉嫌油商行贿案,便是一例。
根据官方证据——1973年7月调查局《要案纪实》第一辑“油商行贿案”秘密记录,林栋拿到的贿款是十五万元,被提起公诉。调查局秘密记录中说:
周烈范是国大代表,到案后一定坚持要见局长沈先生(指沈之岳),局长和周烈范见面后,周烈范竟于28日晚间,写了一封长达五页的自白书,对植物油公会佣金收支做了详细的报告。……
支出方面:
(一)船运佣金与水火险佣金五百多万元中,向立监委员活动,企图达到“管制黄豆进口 ”、“限制油厂设立”、“减低进口关税”而付出之用费如下:(自1964年8月起至1965年9月止,先后均由林生传与周烈范以现金支付。)
徐君佩——四十三万元。
郝遇林——二十四万元。
姚廷芳——十四万八千元。
刘景健——二十四万九千元。
封中平——二十万元。
陈桂清——十三万元。
林栋、曹俊、于镇洲、孙玉琳、郭紫峻(代张百成领)各十五万元。
(二)专轮航运之十二万美金退佣费,分成八份,其分配如下:
王作昌——得八分之三,计新台币一百八十万元。
林生传、周烈范、唐贡球、徐君佩、孙玉琳——得八分之一,各得六十万元。……
可是,最后判决中,“立监委”中徐君佩、姚廷芳、刘景健、于镇洲、孙玉琳、郝遇林等各处有期徒刑八至五年不等,但是同样拿钱的郭紫峻、林栋、曹俊三人,却置身狱外,获判无罪。1967年1月29日《征信新闻》报上登:据林栋的太太说,林“委员”在28日早上7点多钟,就去天主教堂望弥撒,八点多钟回家略进早餐后,就赶到北投他的律师家,等候“油”案宣判的消息了。林太太说,28日下午,林“委员”曾回家过一次,但因“油”案缠讼累月,林栋一直心情不安,尤其宣判前夕的27日夜里,几乎彻夜未曾合眼,所以他在28日下午回家数分钟后,即由一位住在郊区乡间的表兄,接到乡间去休息。当被询及“油”案宣判,林栋被判无罪一事的感想时,林太太表示,林“委员”本人和她对这事都不愿表示任何意见。林太太说,林栋和她,都是笃信天主教多年的忠实教徒,所以当林“委员”被无辜卷入油商行贿案漩涡后,他们夫妻,一直都把希望寄托于天主的安排,他们深信,主耶稣是会为他们昭雪不白之冤的。
表面看来,油商行贿案虽然是一件受贿案;但骨子里的原因却和1966年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和立法机关行使质询权有关,显然是蒋氏父子介入派系之争,以受贿案杀鸡警猴。其中林栋在被警之下,一直乖巧听话至今,足证国民党此种内斗方式,也有其一定效果在,只是蒋氏父子太卑鄙耳!
如今,李登辉慰问起林栋来了,林栋这种货色,正是国民党烂污集团的大烂污。李登辉居然慰而问之,应该也隐含嘉勉他有拿钱免灾、逢凶化吉的本领吧?
199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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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意淫大陆,手淫台湾”
国民党“总统府”发言人邱进益,月初在政大国关中心讲演,提到李登辉志在全中国,证据是李登辉经常望着墙上中国地图“发呆”。《自立早报》记者陈依玫报导如下:“总统府发言人邱进益昨天透露,李总统对中国其实是有‘概念’、有‘想法’的,因为他在抗战末期,曾坐船经过青岛,而且李总统的办公室有一幅中华民国的大地图,并非台湾省图,他并经常面对这幅大地图发呆,邱进益说,总统是在思考如何可使中国统一。”
邱进益这一透露,真开了我们不少眼界!
《红楼梦》中记贾宝玉言“意淫”。对女人可望而不可即,却要以意即之,谓之“意淫”;和“意淫”相对的,可望而不可即,却要以手即之,谓之“手淫”。“意淫”是干过瘾,“手淫”是湿过瘾;“意淫”是远在天边过瘾,“手淫”是近在眼前过瘾;“意淫”是闭着眼因人成事过瘾,“手淫”是关着门自我取材过瘾。大体上,力所未逮而淫之,谓之“意淫”;力所有逮但所逮仅限于自己地盘者而淫之,谓之“手淫”。套《礼运》大同之言,“手淫”是“‘精’(精子)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意淫”则是“‘精’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两者的不同,是很微妙的。
几年前李敖有名言,说国民党当政者,“意淫大陆,手淫台湾”,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看李登辉的杰作,一切就恍然大悟了。李登辉对大陆力所未逮而淫之,正是“意淫大陆”;对台湾力所有逮而淫之,正是“手淫台湾”。一切政治上的波谲云诡,一经此八字分析,立刻全无剩义、真相大白矣!
国民党统治者“意淫大陆”的最大远景镜头是:它不承认它被赶出大陆了,它自认它仍是大陆的主宰者、统治者,因此发号施令、颐指气使,完全是“全国”性的气派。首先,保存了气派豪华的“中央政府”,虽然此一“中央政府”,早已明知不过小岛台湾一省和小小岛金马两地而已,实与地方边陲无异。这一明知,在国民党“总裁训词”——《行政革新的要旨》一文中,早就透露在案。此文说大陆撤守时,“当时我就觉得,既然政府暂时只辖有台湾一省和澎湖、金门、马祖以及东沙、南沙群岛等几百个岛屿,虽说在制度上要有中央和地方的区别,但是在工作业务上,实可以化繁为简。我当时的意思,行政院长就可以兼任台湾省政府的主席,内政、财政、教育、经济各部部长,也就可以兼任台湾省政府的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各厅厅长,如此中央和地方业务,统一集中,其指挥运用或将更为灵活有效。……”由此可见,在国民党总裁的机密“训词”中,早就肯定了中央即地方、“行政院长”即台湾省主席、“中央各部部长”即地方各厅厅长而已。中央跑到地方来,还不“化繁为简”,显然不是行政上需要而是政治上需要,正因为政治上需要“意淫大陆”,所以比叠床架屋的中央各部还光怪陆离的浪费公帑,照样开支不误,不“予以调整精简”。试以一些衙门为例,便思过半矣!
一、蒙藏委员会。——这个会是国民党成立了五十多年的老衙门。据1971年蒙藏委员会编译室出版的《蒙藏委员会简史》:“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奠都南京,鉴于蒙藏边区,地处国防要冲,乃基于中国国民党重视边疆,扶植蒙藏边胞之政策,筹设蒙藏委员会。”不料,这个会成立二十二年以后,中央也逃到边疆——对角线的边疆台湾——了。蒙藏之事,虽然离台湾越来越远,但是蒙藏的衙门,却在台湾愈变愈大。为什么要这样发神经“手淫台湾”?原因无他,“意淫大陆”耳!
二、新疆省政府办事处。——这个处坐落台北市四维路五十二巷三十七号,整个大陆的省都丢光了,在台湾全没有鬼办事处,唯独新疆省政府有鬼办事处,这真是一大怪事。这办事处每天除了升一面国旗外,屁事皆无,但预算上却有“旅运费”、“奖励费”等名目,何来什么“旅运费”?什么“奖励费”?难道在巷子里升个国旗还要“旅运”、还要“奖励”吗?这都是王八蛋也!同样的,新疆之事,虽然离台湾越来越远,但是新疆的衙门,却在台湾越变越大。为什么这样发神经“手淫台湾”?原因无他,“意淫大陆”耳!
三、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意淫大陆”,光靠蒙藏委员会、新疆省政府等老衙门,岂够用哉?这些衙门在名义上,只是边疆地带的,只能外延上证明大陆之线,不能内含上证明大陆之面,于是,国民党大发神威(神经之威),在1954年,成立了一个特大号的大衙门——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纯粹以“国大代表”为成员,年耗上亿元公帑,把光复大陆的复建工作,看着地图,整天大做其纸上作业,前后拟好了两三千个接收大陆的方案,见色流精,过瘾极矣!为什么要这样发神经“手淫台湾”?原因无他,“意淫大陆”耳!
正因为“意淫大陆,手淫台湾”,所以所到之处,都赫然是“中央政府”,都要绾领“全国”,这种绾领“全国”症,我们只要一看整天在台湾的中央与地方之争,就可概见。在小岛之上,一会儿主张烟酒公卖应归国营、一会儿主张台湾铁路应归国营、一会儿主张爱国奖券发行权应归中央……他们侜张为幻,所争当非实际利益,因为今天“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实际有效管辖的地区,除台北、高雄两院辖市及金马两小岛外,都属台湾省政府管辖,就土地面积而言,约占百分之九十八,即两者重叠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八,中央和地方之别,所差百分之二而已,百分之二又有什么好争的?争的所在,显然别有洞天。不了解这一心态的人,一定搞不清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自己搬自己的庄、整天在“同室搬家”,何苦自找麻烦?但一旦了解了,就会恍然大悟。
“意淫大陆,手淫台湾”,范围是无远弗届的、手法是无微不至的,因此也自然不只上面所举的一些实例,其他的实例,只要准此以求,也就随处可见。例如自己丢了福建,却至今还有一个预算一千多万的福建省政府,这是为什么?自己在中苏条约、在联合国投票放弃了外蒙古,却至今还说外蒙古是它的,这是为什么?自己对美国把琉球还给日本,不敢抗争,同意“那霸-台北”航线,却至今还说琉球地位未定,这是为什么?自己在二次大战后,拍英国马屁,放弃日本在香港的受降,却至今还说香港主权属它,这是为什么?……凡此种种心态表演,无一不是“意淫症”的泛滥成灾、无一不是它欲振乏力后的阿Q式反射。国民党革命革了几十年,最后沦为这种境界,自属可悲;但看了他们整天耀武扬威的“手淫台湾”,却又深感他们可悲之外,亦复可恨。不论可悲也好、可恨也罢,国民党的历史,已经逐步走向它的终站。在终站前夜,还由李登辉出来,“手淫台湾”之余,歪着嘴巴,望着地图“意淫大陆”,不改其蒋家主子的老套,实在未免可恶——蒋家主子什么不好学,却要学他们过干瘾?笨蛋李登辉不是普通的笨,由此可知矣!
199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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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嘴又打朱熹牌!
——中国文化大悲哀,复兴运动大水灾,光头刚犯阳明病,歪嘴又打朱熹牌!
国民党伪政府祸害中国,不但祸害人民身体,还祸害人民精神。蒋介石蒋光头时代,为了“作之君、作之师”,居然祸延古人,大肆提倡“阳明学”,以至阳明阳明满天下。不过,王阳明的长处,他们不知道也学不到;王阳明的短处,他们又青出于蓝,连王阳明都甘拜下风。
蒋介石死后,虽然“阳明山”“阳明山庄”“阳明医学院”“阳明海运”……不绝,但是阳明之学,稍得喘息。最近一次,除去年9月1日上午,郝柏村在“中央警官学校”五十四周年校庆暨研究所各期队开学典礼上“亲临训勉”,并赠送每人《王阳明传习录》一册,要警察多多研读阳明学说、建立哲学修养、实践“格物致知”精神外,尚无阳明并发症出现。王阳明地下有知,亦当感拜无涯矣!
不料本月3日起,李登辉李歪嘴忽然召见马屁精邵玉铭鼓动大家拍“总统”马屁的小孩子二十三名,即席大背朱熹的诗——“半亩方田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以后,忽然大打朱熹牌,又提倡朱熹思想、又发起朱学会议,大有“以朱代王”的趋势。从此王阳明固稍卸仔肩,但朱熹老头儿苦矣!
其实土蛋李登辉懂什么朱熹!他连这首诗事实上都不会背。原诗是“半亩方‘塘’”,不是“方‘田’”,正因为是“塘”,才会有水、才会有水面如镜、才会有“一鉴(镜子)开”的可能、才会有相与徘徊的天光云影(“天光云影共徘徊”)、才会发问为什么塘水那么清(“问渠那得清如许”),才会有答案因为源头有活水(“为有源头活水来”)。如照李登辉所乱背,“方塘”变成了“方田”,田都干旱得裂成王八背了,又有何镜子可照?所以呀,李登辉根本不懂这首诗是什么意思,只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乱背一通而已!
问题是,李登辉为什么忽发神经,打起朱熹牌?今日本报“李敖天地”版提出精彩答案,请读者翻开一看,便会会心一笑。原来李登辉借力使力,用朱熹自抬身价——土蛋之心,路人不知,惟李敖知之矣!
199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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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源头朱熹来!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蒋怎得阳明病?为有源头朱熹来!
李登辉真是一个遭遇离奇的人、一个歪着大嘴,连话(包括国语、英语、日语、乃至台湾话)都说不清楚的台湾人。可是,阴错阳差、骤登大宝,接下了蒋家的天下,一切也就滑稽起来。
李登辉“打天下”无功、“失天下”无缘,但却有了“守天下”的机会。他本来是跟“天下”两字根本不搭线的,现在却有了“天下”。吾人无以名之,姑名之曰“李天下”。
五代时唐庄宗李存勖喜欢文化复兴、喜欢演戏。他戏演得高兴,要民主、要与戏子朋友一视同仁,自己也要来个艺名,自号“李天下”。有一天,他装着四处找人,大叫:“李天下,李天下何在?”一个戏子朋友叫敬新磨的,冲上前去,出手就给他一个耳光。唐庄宗和群伶大吃一惊,怎么打起皇上来?敬新磨说:“‘李天下’只有一个人,就是你,你还叫谁呀!”“李天下”一听,一言惊醒,大笑起来。他没想到演戏成瘾,人竟“忘了我是谁”了。
我们今天的“李天下”就是如此。李登辉刚接下蒋家的棒子时候,尚知小心、尚知收敛、尚知诚惶诚恐。可是,一阵子总统干下来,他愈来愈不知自己是老几了。他不知掂一掂自己的分量,居然真的以为他也有“作之君、作之师”的本领了,因此举手投足之间,学起蒋介石来了,可惜“望之不似人君”。本来学的,还只是巡视啦、阅兵啦、闲话家常啦等小动作,但是,最近他忽然大动作起来了,那就是他这土蛋,忽然要文化起来了。
3月28日,李登辉搞出了“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并在成立大会上致词指出:“先总统蒋公有感于国人对传统文化的忽视,及中共有计划的摧残,乃于民国五十五年倡议发起中华文化复兴运动,随即于次年成立‘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并兼任会长,躬亲领导中华文化复兴的伟业,发展三民主义的文化建设。民国六十四年,严前总统继任会长。二十余年来,在两位会长先后领导下,对重整伦理道德、振奋民族精神、奖掖学术研究、鼓舞艺文活动,乃至宏扬国粹、引介新知、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各方面,都有不可磨灭的贡献,不仅肯定了中华文化的价值,维系了中华文化的道统,也奠定了未来中国统一的真正基础,实在令我们感到欣幸。今天,我们为配合有关法令的规定,强化工作的推展,特将原有的组织,更名为‘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使此一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发展的工作,得以一脉传承,发扬光大。”李登辉这些话,清楚的告诉了我们,所谓“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其实是蒋介石“伟业”下的“一脉传承,发扬光大”的一个披着民间团体外衣的衙门。
如果李登辉单就蒋介石的文化统制大梦敷衍了事,按时告朔饩羊一阵,也就算了;不料他最近却来真的了,他忽然在谈话之间,不断冒出古诗词来,显配显配,本6月至今还没过完,就有三起:
一、在接见二十三位参加“新闻局”举办小朋友“写给总统的一封信”征文比赛获胜者时,当场背诵朱熹《观书有感》诗一首:“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二、在接见十二位“国大”代表时,当场背诵朱敦儒《西江月》词一首:“世事短如春梦,人情薄似秋云,不须计较苦劳心,万事原来有命。幸遇三杯酒好,况逢一朵花新,片时欢笑且相亲,明日阴晴未定。”
三、在静宜大学毕业典礼致词时,当场背诵孟郊《游子吟》诗一首:“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问题倒不在李登辉背诵的,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极普通诗词;问题在这个土蛋平时谈吐,全无书卷气,突然在一月之间,大背其诗词起来,由歪嘴以下,滔滔不绝,从比例角度上,愈发使人觉得不匀称。不过,这只是背背诗词而已,问题尚不严重。严重的是,他在文化复兴并发症之时,忽然师承蒋介石“阳明病”的手法,而得了“朱熹病”。
蒋介石打天下,要“作之君、作之师”,乃大谈阳明学。1932年冬天,他第一次见胡适,就向这位北大哲学教授班门弄斧起来。胡适在日记中奚落他,写道:
蒋介石先生要同我谈谈哲学,他先把他著的五小册《力行丛书》送给我看。其中第四册为《自述研究革命哲学经过的阶段》,比较最扼要。他想把王阳明“知行合一”“致良知”的道理,来阐明我们总理“知难行易”的学说。(第4页)
他解释中山先生的“知难行易”是要人服从领袖(服从我孙文),此说似是采用我的解释。
他似乎也明白阳明与中山的思想有根本不同;如说:
照这样说,王阳明所讲“良知”的知是人的良心上的知觉,不待外求;而总理所讲“知难”的知,是一切学问的知识,是不易强求;而知识的“知”不必人人去求,只在人人去“行”。我们理解了这点,便知总理所讲的“知难行易”的知,同王阳明所讲的“致良知”与“知行合一”的知,其为知的本体有不同,而其作用是要人去行,就是注重行的哲学之意,完全是一致的。(第11页-12页)
蒋君明知二说不同,偏要用阳明来说中山,大概是他不曾明白懂得二说的真正区别在哪儿。
简单说来,二说之区别如下:
阳明之说是知易行易。
中山之说是知难行易。
良知是人人所同具,是“你自家的准则,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如真有此物,岂不甚妙?若带此种良知,则“知易”之说不能成立。“知易”不立,则行亦无不易。
然阳明之说先假定有此良知,故可以说“知行合一”。知善知恶是良知,行善去恶即是致良知。
中山之说以“知难”属于领袖,以“行易”望之众人,必人人信仰领袖,然后可以“知行合一”。然所谓“行易”,则不必一定信仰领袖了。以吃饭说话等事餮喻“行易”,众人自然可以自信皆能吃饭说话了!
所以必须明了“行亦不易”,然后可以信仰专家。
日来颇思此理,故今日在中山堂演说,于最末段略述此意。
定公又问:“ 一言而丧邦,有诸?”
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予无乐乎为君,惟其言而莫予违也。’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无善乎?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亦乎一言而丧邦乎?”
此段说得更透辟。为政者必须防到此一着,故“法家拂士”是不可少的。为政者若误信真有所谓“良知”,则必不信专家之有用;他若误信“行易”,则亦必不会深信“知难”。故阳明之说与中山之说,若不审慎解,都可一言丧邦!
由胡适的一针见血评论里,我们清楚看到蒋介石搞阳明学的居心与祸国。结果,国给祸了,再来祸台湾。好好一座“草山”,硬被污染改名“阳明山”,真不知“草山”何辜了!中医有所谓“阳明病”,看到蒋介石如此阳明得紧,此病真该别做新解了。
蒋介石死后,国民党阳明不绝,去年9月1日,在“中央警官学校”五十四周年校庆暨研究所各期队开学典礼上,郝柏村“亲临训勉”,并赠送每人《王阳明传习录》一册,要警察多多研读阳明学说、建立哲学修养、实践“格物致知”精神。在他侃侃大谈之下,在场“条子”,无不错愕。
如今李登辉自会背朱熹“半亩方塘一鉴开”开始,自己居然要别立一鉴了,他号召提倡朱熹之学、开朱学学术会议,立意跟蒋介石搞阳明学如出一辙。不过,从祸国立场上看,朱学又甚于王学。
为什么?且听我道来。
郝柏村训勉“条子”们搞“格物致知”。但中国的“格物致知”之学,基本的解说,是朱熹发其端的。朱熹把《礼记》中的《大学》抽出来,立为方法论,号召“致知在格物”。朱熹并进一步解释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不过,朱熹的真意,却不止于“穷”物的“理”,而在进一步的从这种努力中找到“一旦豁然贯通”的大智慧,以这种大智慧,走向“诚意正心”之路,进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虽然朱熹的“格物致知”不足以语科学,但在王阳明眼里,连这点功夫也看不中了,王阳明说:“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而为二矣。……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为一者也。”照朱熹说法,理在物中,不在心中,所以要去找。但照王阳明说法,心就是理,二者合一,天下并没有心外的事,也没有心外的理,理本在心中。
不过,王阳明在“格物致知”上,其实和朱熹只是同室操戈,并未大相径庭。王阳明自谓“自幸其说之不谬于朱子,又喜朱子之先得我心之同然”,就是最好的证明。
正因为朱熹和王阳明半斤八两,把哲学闹出来的是做人之学,所以,表现出来的做人杰作,也就矛盾百出。例如朱熹相信卜筮、相信吉凶禁忌、相信蜥蜴可以造雹。……无知乱来,全成笑话。而在做官之时,非法杀囚,更见其残忍;王阳明做官之时也是大杀手,1517年一年之内,就被他杀了五千八百四十六人;第二年又杀了四千八百八十二人。不论朱熹、不论王阳明,都是一边搞哲学、一边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王阳明搞的“十家牌法”,正是今天专制政权行的连坐户口制度,哪家夜里多来了一个客人,都得“即行报官”,否则“十家同罪”。王阳明又是搞“团练”的好手,曾国藩跟他学、蒋介石跟他学,奇效非凡。
蒋介石为什么搞王阳明,因为王阳明是浙江人,蒋介石附庸风雅,特加攀附,倡阳明之学于阳明山,以传习手下。李登辉按说该搬出个台湾人哲学家来比苗头才对,可是台湾祖先只有罗汉脚,没有罗汉脑,于是只好抬出朱熹来。朱熹是福建人,李登辉祖籍福建,正好连成一系,与浙江分庭抗哲。说不定有一天,李登辉也学蒋介石,“咬住青山不放松”,把阳明山改为“元晦山”(朱熹字元晦)呢!
总之,李登辉大土蛋,最近忽然冒出“朱熹病”,用心深远,不可不予以拆穿,特写此文,“以观后效”。
1991年6月23日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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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阀伸手捞国策,总统幕后搞“台独”
6月25日,《中国时报》以《好好珍惜民间的智库——从国策中心面临的困扰谈起》为题,发表专论,其中有令人注意的以下文字。
—、“国策中心”这个研究机构纯由研究人员组成,赞助经费的长荣集团完全不过问其研究方向与政策主张,该中心亦未与任何政治团体和政治人物结合,可说是一个独立自主的研究机构。其政策主张容有特定的偏向,但也全然出自研究人员的价值判断,不可归因为政治意识形态指导的结果。如果这样一个纯洁而认真的研究机构也无法逃脱政治的干扰,被无情地卷入政争的乱流中,终而被迫关门,则可见政治对其他领域的支配力是如何的强大,更显示政争的恶性影响,已经严重侵害其他领域的自主性功能。
二、台湾是一个政治挂帅的社会,泛政治化现象极为严重,近年来更形成泛统独化的现象,许多原本无关统独的问题,都被有心人士放在统独的哈哈镜下检视、扭曲而变形。在泛统独意识的推波助澜之下,政争造成的渗透力量和扭曲作用更加可观,许多基于高尚动机而发的纯洁行为,都惨遭扭曲变形,轻则被赋予特定政治意义,重则被摧残阉割。“国策中心”提出的某些政治主张容或有仁智之见,但被指为有“台独倾向”,并强指李登辉“总统”受这个倾向的影响很大,则无疑是以统独为政争工具而发的不负责言论。这种言论伤害了国策中心,也伤害了李“总统”,实为智者所不取。
三、如果“国策中心”不幸夭折,将对怀抱理想和热忱的知识分子造成心理的打击。从某种角度而言,“国策中心”的存废,代表着学术研究和政治干扰之间的拔河,希望在这场拔河赛中,学术的正义将是胜利的一方。
对上面《中国时报》的论点,我有看法如下:
一、《中国时报》虽然口口声声为“国策中心”解释,但也无法否认“其政策主张容有特定的偏向”,这一句话,已经一切都欲盖弥彰。虽然《中国时报》紧接着说,“特定的偏向”乃“全然出自研究人员的价值判断,不可归因为政治意识形态指导的结果”,但是,我们忍不住问,研究人员的聘请,是谁主持的?是什么标准入选的?为什么聘请来的人,研究方向总是那么清一色?“价值判断”总是那么众口一声?如果真正的研究机构,一定是博采众议、实事求是的。但是,在进门做“研究人员”前,就先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设了限,这种研究成果,还没问题吗?说“国策中心这个研究机构纯由研究人员组成,赞助经费的长荣集团完全不过问其研究方向与政策主张,该中心亦未与任何政治团体和政治人物结合,可说是一个独立自主的研究机构”。但是,一旦研究人员“独立自主”的研究,发现长荣集团受日本人资助、祸国殃民,而做出这种结论的时候,又怎么办?当然,这种结论是不会发生的,因为能进门的“研究人员”,都拿长荣每年出资七千万中的一部分,他们不会如此杀风景、如此“独立自主”的。由此可见,《中国时报》说国策中心是“一个纯洁而认真的研究机构”,“认真”也许不假,“纯洁”却绝对非真。
二、根据上面的说明,可证这个研究机构,它的来路就是怪怪的、它的去向也是怪怪的,说它“无法逃脱政治的干扰,被无情地卷入政争的乱流中”吗?它显然没有这样“纯洁”;相反的,它的设立,其实目的未尝不在“干扰”“政治”、有意“严重侵害其他领域”,而造成“乱流”。《中国时报》说“台湾是一个政治挂帅的社会,泛政治化现象极为严重,近年来更形成泛统独化的现象,许多原本无关统独的问题,都被有心人士放在统独的哈哈镜下检视、扭曲而变形。……许多基于高尚动机而发的纯洁行为,都惨遭扭曲变形”。事实上,“国策中心”干的事,正是假学术研究为外衣,干着为财阀铺路的工作,其“动机”“高尚”、“行为”“纯洁”,都是可疑的。
三、《中国时报》说“国策中心”“被指为有‘台独倾向’,并强指李登辉总统受这个倾向的影响很大,则无疑是以统独为政争工具而发的不负责言论。这种言论伤害了国策中心,也伤害了李总统,实为智者所不取”。不过,看到李登辉与张荣发的秘密关系,与“国策中心”的研究方向对李登辉的影响,真正的“智者”,必然发现并未“强指”。
四、《中国时报》说:“国策中心的存废,代表着学术研究和政治干扰之间的拔河,希望在这场拔河赛中,学术的正义将是胜利的一方。”这太美化这些学人所控制的“学术”了。因为事实上,并非“学术研究和政治干扰间的拔河”,而是打着学术旗号的知识分子参与政治与政治之间的拔河,他们只是站在其中一边而已。说“国策中心不幸夭折,将对怀抱理想和热忱的知识分子造成心理的打击”吗?我看不出来。看到的,只是一群拿张荣发钱的、头脑糊涂的蛋头学人而已。
《中国时报》的专论登在今天的报上,显然是针对昨天《世界论坛报》以《张荣发先生应关闭“国策中心”》为题的社论而发的。《世界论坛报》社论有令人注意的以下文字。
—、长荣公司最近成为台湾政争的焦点,基本原因在于:该公司除了做生意之外,还插手政坛,在“统独之争”中,占有相当的分量。证据之一是:长荣公司以其庞大资金,支持“立法院”中国民党籍的“集思会”“立委”四十人,同时又支持民进党“立委”十人。增额“立委”总数不及百人,而受长荣庞大资金“支持”的高达五十人,已超过总额半数。“集思会”“立委”走的是“独台”路线,与民进党的“台独”路线一直相互唱和;现在,幕后老板被发现了,原来他们在暗中是有组织的,那么,国民党在暗中怂恿“台独”与掩护“台独”,现在岂不是又多了一个证据吗?
二、证据之二是:长荣公司成立了一个所谓“国家政策研究中心”,收容了一批“台独”学人在里面,整天研究如何去开辟“台独”的道路,并且将研究所得,随时向李登辉“总统”提出报告。由于这个“国策中心”是李登辉“总统”身边唯一的“智囊”机构,这些“智囊”们如果整天向李“总统”提供“台独”之理论基础与推行策略,那么,显然是意图误导李登辉“总统”走向“台独”之路,对台湾而言,这自然是十分危险的。
三、至于“国策中心”的问题,这本来是一个相当隐秘的组织,社会各界通常都不知道李登辉“总统”身边,竟有一个“台独智囊”随侍在侧。这个整天搞“台独”的“国策中心”自经舆论曝光后,“总统府”、“国策中心”与“台独”报纸似乎都大为紧张,纷纷向外说明:“李总统所获的研究报告,并非全数来自国策中心,国策中心的研究问题也相当广泛,与意识形态无甚关联”,“国策中心是纯民间组织,并未将李总统导向‘台独’,也没有搞省籍斗争”云云,这些话,自然带有浓重的“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的意味。
四、不过,无论当事者如何辩解,有一件事总可以确信,此即李登辉“总统”身边,有一个智囊组织叫做“国策中心”,而这个智囊还是唯一的一个,而它是主张“台独”的。
《世界论坛报》的立场,右中多左、混中少清,6月24日这篇社论,是难得的一篇比较够格的,不以报废言,大体上都可称赞。只是下面一段,又出了败笔。该报说:
我们非常高兴听到长荣董事长张荣发先生正拟关闭这个“国策中心”,我们相信,张荣发先生当初设置这个“国策中心”的用意,也许只是想帮老朋友李总统的忙,而不是意图将李总统导向“台独”,只是“国策中心”一成立,可能控制不住了,现在既然发现了这个严重错误,就应该以壮士断腕的决心,立刻将“国策中心”关闭,以免陷李总统于不义。
这种开脱李登辉的手法,跟《中国时报》“伤害了李总统”的手法真是半斤八两——事实上,张荣发一无知有钱土蛋耳,他懂什么“智库”(think tank)的设计?这种花样的授意人,背后乃李登辉耳!李登辉并非置身事外的人,又何能脱身事外?这种“清君侧”的思路,是根本错误的。
1991年6月25日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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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的三民主义阿米巴
7月6日,国民党“总统”李登辉应美侨商会及留美同学会联名邀请,在台北圆山饭店以《台湾经验与中国前途》为题,向与会会员发表演说。其中有一段话是:
本人曾经指出:“所谓‘台湾经验’,乃是政府与复兴基地的全体军民,依据三民主义的指导原则,结合传统与现代,兼顾理想与现实,为国家求进步,为个人求尊严,精诚团结,奋励不懈,以智慧与血汗所获得的宝贵经验与成果。”本人要特别强调,中华民国在台湾地区四十余年的努力,不是盲目的。我们所依据的,是三民主义的真谛——伦理、民主、科学;我们所秉持的,是三民主义的原则——自由、民主、均富;我们所欲达成的,则是三民主义的目标——民有、民治、民享。台湾经验,换言之,也就是我们实行三民主义的经验。
李登辉这些话,是很可笑的怪话。因为他所依据的三民主义,根本就是阿米巴(ameba)式的变形抽象名词。它的含意,全是流动的含意,随着情况四处流窜。
试看李登辉说的:
我们所依据的,是三民主义的真谛——伦理、民主、科学;
我们所秉持的,是三民主义的原则——自由、民主、均富;
我们所欲达成的,则是三民主义的目标——民有、民治、民享。
其实这都是搬弄抽象名词来排列组合的戏法,因为他的宣传中,三民主义的“真谛”,又何尝不是“原则”?因为他把“伦理、民主、科学”,列为“真谛”;又把“自由、民主、均富”,列为“原则”,则其中第二项的“民主”,又属“真谛”、又属“原则”,一个名词,可以二分、可以两属,这叫什么分类呢?这不是信口乱说吗?
李登辉又谈到“三民主义的目标——民有、民治、民享”,这也是根本有问题的。“民有、民治、民享”,是孙中山译自林肯1863年11月19日的葛底斯堡演说(Gettysburg Address)。不过,孙中山的翻译,简明有余、明确不足,正确的翻译是该把原文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中 of the people的意思与紧接而来的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做主宾用意的分开,林肯的原始观念显然是为人民服务的(for the people)、被人民选出的(by the people)、治理人民的(of the people)政府,其中of the people固无“民有”的意味,for the people也无“民享”的意味,只是by the people有一点“民治”的意味,但此一“民治”,却又是狭义的特指民选而言。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民治条下说government by the people, now usu. called民主,林肯的原意却明明是民主的运作——民选的结果。林肯在1861年7月1日到4日之间的言论,在在都显示了他相信民主政治,但却是经人民选出的反过来治理人民的。林肯这种原始观念,只是杰斐逊以来的美国人的老观念,林肯的伟大,显然日后被神化了、美化了,其实他有着很可怕的自我矛盾与分裂:理查·霍夫斯塔特(Richard Hofstadter)在《美国政治传统》(The American Political Tradition)中,已举证证明林肯有“一个职业政客在拉票时的行为”。他在内战时所做的违宪行为,也不在少。林肯的民主气质,比起真正的伟大民主运动者来,显然还有距离。罗素说杰斐逊是“为人民,但本身并非人民一分子的民主主义者”(a democrat for the people, not of the people),林肯的出身,虽然比杰斐逊乡土得多,但他的政治哲学,是否高明光大,却很可疑。
孙中山中译林肯葛底斯堡演说的不妥,是把并非对等的意思,给译成了对等的“民有”“民治”“民享”,并且译得也与英文原意不相称。纵使“民有”相当于of the people,也不过是“本然之事实”;即使“民享”相当于for the people,也不过是“最终之目的”,重点还是“民治”。这一并不对等的情况,孙文自己并非不知道,他说林肯的话
译成中文,便是“民有”“民治”“民享”。就我们现在国情和这三层意思解释起来,自推翻满清政府,成立民国以来,可以说是民有一层已经做到了。十二年以来,政府之内,都是武人官僚把持,人民不但是不能管国事,并且日日受兵灾之祸,流离失所,何能够说到民治民享呢?真正的“全民政治”,必须先要有“民治”,然后才能够说真是“民有”、真是“民享”。
虽然如此,孙文为了宣传之便,最后,抛弃了他自己其他的中译,做了简明有余、明确不足的翻译。“民有”“民治”“民享”固不与林肯原义相当,“民族”“民权”“民生”也与“民有”“民治”“民享”并不贴切,至于后来说“自由”“平等”“博爱”又与“民有”“民治”“民享”无异了,乃至国民党进一步宣传说“情”“法”“理”就是“民族”“民权”“民生”了,“伦理”“民主”“科学”也是“民族”“民权”“民生”了……层出不穷,其实全是附会、全是层层“文字障”而已,全部缺乏精确的含意。正因为如此,所以任何戏法都可凭国民党代而换之,任何词汇都可与其他词汇比而出之,任何情况都可拈出三个名词同而化之、统而战之,例如说“民生”即“民享”,此向美国人统战也;说“民生”即“博爱”,此向法国人统战也;说“民生”即“共产”,此向共产党统战也;说“民生”即“科学”,此向五四人士统战也。这样子统战结果,什么都是,也什么都不是。中文定义的一片混乱、国民党宣传的一片天马行空,也就全套在此了。
如今,在孙中山死后、在蒋介石死后、在蒋经国死后,李登辉还用这种排列组合的臭八股来蒙混,什么三民主义的“真谛”“原则”“目标”,什么“伦理、民主、科学”,什么“自由、民主、均富”(“均富”是他加的花样),什么“民有、民治、民享”,抽象名词搬弄而来,令人讨厌极了。什么时候了,还掏这一套来自欺欺人,李登辉太可恶了!
1991年7月7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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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杨廷椅被枪毙到李登辉是共产党
一 泰山与李登辉(谢聪敏)
我的朋友李敖常常在《求是报》上笔伐“台湾来的总统”李登辉,已经有不少的人向我抗议,指李敖对李登辉充满偏见。当然我也和李敖讨论李登辉的种种,包括李登辉如何摆脱国民党的“白色恐怖”。蒋经国参加苏联共产党的过程,在他生前未曾公布。蒋经国死后,台湾的电视公司才派队到苏联录影,留下纪录片。但是蒋经国在台湾制造的“白色恐怖”仍然未曾揭发。战后台湾,左翼学生运动在各大学蓬勃发展,李登辉亦曾参加。李登辉担任民主化的“总统”,应该公布涉案的经过,争取人民的支持,扫除“白色恐怖”的阴影。
据李敖转告,国府的政治监狱共有二万九千四百零七件,而据他人估计政治犯约有十四万人。西班牙在独裁者法朗哥死后,他的继承人卡洛斯王子曾经释放政治犯,解除政治犯的活动限制。台湾则违犯《戒严法》的规定,以《国安法》封锁政治犯伸冤的途径。我在搜集政治案件的过程中,得到李登辉涉案的关系人物杨廷椅的资料。发表杨廷椅的资料,不但有助人民了解李登辉涉案的过程,而且可以减少李登辉所遇到的政治勒索。当然这一篇文章,在“划地为牢”、“自我设限”的台湾传播界,也只有李敖的《求是报》才敢刊出。
杨廷椅是台湾新竹人,二次大战战争结束前,他已经从日本东京明治学院——一家著名的私立中学——毕业。他的绰号叫“泰山”,体格健壮、容貌清秀,在同伴之中以公正、正直、无私闻名。在法西斯控制下的日本,他研究社会主义理论,自称马克思主义者。在战争中,大学文科学生必须从军。他不愿到日本帝国主义下的军队,未曾进入大学。他的哥哥杨廷谦在东京都厅担任文官,负责福利机构的管理。当时日本仙台藩伊达公爵在东京目黑白金三光町五二〇番地有一座“参觐交替邸宅”,缴不起税款而卖给东京都厅,东京都厅交给杨廷谦管理。这座和式大建筑物一楼占地在一千坪以上。杨廷谦邀台湾同乡陈仁杰和童摇辙共住。1945年3月10日,盟军轰炸东京,许多台湾同乡失去居住场所,这座和式大建筑物也大部分毁于炸弹,但是“家守”——佣人居住的地方——却完整无损。他们共同以木板搭建毁损的房子,让数十名留日学生迁入,并且命名富有台湾乡土气味的“乌秋寮”。杨廷谦因而被推为寮父。他的弟弟杨廷椅也成为“乌秋寮”常客。
据推测,李登辉结交杨廷椅可能是在“乌秋寮”。当时日本各大学文科学生必须从军。李登辉是从京都帝大学生从军,担任炮兵中尉。有寮母之誉的童摇辙曾经看到他访问“乌秋寮”。童摇辙赞美李登辉是杰出的人才。“乌秋寮”的客人中,杨建业是淡水中学学友,早李登辉一期毕业,为人豪爽,与李登辉结为好友。杨建业回台后,又留学美国,并且担任嘉南大圳总工程师。“乌秋寮”寮父杨廷谦也是淡水中学学友,身材魁梧,雄辩而活跃,是留日学生中的自然领袖。毕业后兼任中央大学足球队教练,甚受日本友人敬重。战后,留学生相率归国,杨廷谦由于众望所归,被公推为“归国委员会”委员长。杨廷谦杨廷椅兄弟可能在这一段期间认识李登辉。但是我遍问“乌秋寮”寮友,没有人能够指认泰山和李登辉交往的情形。
“乌秋寮”有一首寮歌,是采用诗人黄得时的作品,由朱火生作曲,不但富有乡土色彩,也颇能代表当时留日学生愿为“劳苦大众”战斗的意志,歌词如下:
“你看咧,一、二、三,
水牛吃草过田岸,
乌秋娘仔来做伴,
倚肩顶,倚咧看高山
美丽岛,美丽岛
咱的台湾!”
“水牛”代表劳苦大众,“乌秋娘仔”常与水牛做伴,不畏老鹰,以喻站在人民这一边的知识分子。这种意境应该是年轻的马克思主义者泰山和从军中的李登辉共同的理想。
留日学生归国委员会共有八千留学生——包括一部分日本征来的工人——回到台湾。在日本等待船只期间,约有二百多名留日学生和工人领袖共同组织“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借用泰山的母校明治学院——一所私立中学——为活动地点,召开座谈会和讲座。他们共推东京帝大杰出毕业生朱昭阳为会长。成员之中,思想倾向有的偏左、有的偏右,但是反对殖民地主义的立场将他们结合在一起。回国以后,朱昭阳在台北获得企业家刘明支持,创立延平大学,师资则来自“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成员。二二八事变发生,延平大学被陈仪关闭。在大屠杀中,杨廷谦派遣弟弟杨廷椅警告回乡奔丧的朱昭阳留居乡下,不可回台北,朱昭阳因而幸免于难。延平大学后来以补习学校名义复校,朱校长也聘请李登辉担任讲师。但是当时“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成员李金财——亦名李中志——以曾经订购日本共产党机关报《红旗》杂志而被逮捕,竟株连会长朱昭阳、副会长谢国城、财务课长林迺敏和组织课长杨廷谦。其他成员陈成庆——台大化工系教授,与朱华阳——粮食局副局长也同时入狱。其中李金财被枪决,杨廷谦和朱华阳被判六年徒刑,朱昭阳、谢国城和林迺敏等人则被迫签署解散“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声明。但是杨廷椅眼见兄长杨廷谦被捕而自己安然无事,颇感意外。
泰山杨廷椅被捕是在1950年中共“学运委员会”事件。这是由中共在台负责人蔡孝乾供出的。被捕的书记李水井、杨廷椅、陈水木等十一人被枪决。他们在1949年光明报事件发生时已经开始逃亡,没有机会从事政治活动。据“乌秋寮”寮母童摇辙回忆,泰山杨廷椅曾经到台中避难,当时童摇辙就读台中农学院,他不知道杨廷椅是否就读台大法学院,也不知道李登辉是否涉案。我另外向杨廷椅的另一位好友陈成庆教授求证。在他印象中,他没有看过李登辉与杨廷椅交往;杨廷椅的亲人也强调李登辉没有到过杨家。我翻阅杨廷椅遗留的照片,也找不到李登辉的影子。
李登辉涉案是在李敖获得的官方文件中出现的。官方文件说,“叶城松于三十六年10月间,由奸匪李登辉介绍参加匪帮,受杨匪廷椅领导,担任台大法学院支部书记。”这是1954年2月8日嘉义女子张敏子向情治机关检举张璧坤为共产党而破获的。谷正文在《李登辉究竟有几位?》一文中说,这是第三次破获中共“台大法学院支部”。当时情治机关找不到李登辉而成为漏网之鱼。
李登辉被“调查局”逮捕是在1960年春天。当时“调查局”奉命清查旧案漏网之鱼,而逮捕了正在农复会担任技正的李登辉。他的罪名就是叶城松所供的“由李登辉介绍交杨廷椅领导”。除此之外,李登辉没有其他共党活动,案情单纯。当时“调查局长”是张庆恩,承办案件的第三处处长则为牛世坤。李登辉在农复会工作认真、成绩优秀,主任委员沈宗瀚认为是可造之材,乃委托秘书长蒋彦士向“调查局”张“局长”交涉。张庆恩以事过十年、不致危害“国家安全”,同意由农复会沈宗瀚保释。经过四个半月,“安全局”批准了李登辉的保释案。
李登辉在“调查局”留置室是和违纪而受“家法”处分的苗栗调查站主任翁文维囚居同房。翁文维是以“调查局”名义向县政府索取房子而遭“调查局”扣押。李登辉获选“总统”,而翁文维则出任“调查局局长”,昔日同房之囚,竟分别就任“元首”与情治机关首长,也是国民党政治的特色。
我没有听到彭明敏教授提到这一段故事。但是我曾经请教李登辉的台大同学和农复会同事陈凯。陈凯不认识泰山,也不知道李登辉的牢狱之灾。当时“调查局”处理这个案件确是颇为谨慎。
我在北京曾经遇到自称介绍李登辉入党的“吴克泰”。由于已有多人向他求证,我只是拍下吴克泰的照片留念。但是我在北京访问李登辉台大就学时代的农经系系代表陈实。陈实解释,当时系代表应轮到李登辉,但是李登辉拜托低一年的陈实出任,因为李登辉必须撰写毕业论文,没有时间做学生运动。过去有人说,李登辉因功课繁忙为由退出共党活动,或许近于事实。
我认为评论李登辉,应该是在他是否能够抛弃蒋氏父子的包袱、反映民主的精神、吸取现代化的观念。他要认同的是走向民主化的世界,而不是被法西斯化的传统中国。
二 读后(李敖)
17日晚上,谢聪敏拿来他新近完成的《泰山与李登辉》给我看,我想补充一些资料。
我曾指出:李登辉是不可能自动从共产党退党就可被国民党放过的,而是早在做共产党的当时,就“自新”了,他出卖了共产党同志,作为晋身之阶,这在官方秘密出版品中,可以印证。根据“国家安全局”印“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二辑第186页到190页,我们可以看到“匪台湾省工委会台大法学院支部叶城松等叛乱案”,这个案子,共有叶城松(三十一岁)、张璧坤(三十岁)、胡沧霖(三十一岁)、赖正亮(三十一岁)、吴玉成(二十六岁)五人判死刑,在1955年4月29日被枪决。而在“案情摘要”中,第一段赫然就是“叶城松于三十六年10月间,由奸匪李登辉介绍参加匪帮,受杨匪廷椅领导,担任台大法学院支部书记”。可见“奸匪李登辉”逍遥法外,事出有因。因为同案中,除五人死刑外,蔡耀景(三十五岁)判无期,李显章(三十八岁)、钟茂春(三十四岁)、池仁致(三十三岁)、李显玉(二十八岁)、王新德(二十一岁)、黄其德(六十岁)六人判十年,黄顶(四十一岁)判七年,黄青松(二十七岁)判五年,吴长流(六十四岁)判二年。但原始介绍人“奸匪李登辉”,却未闻有法办之事。由此可见,所有杂志关于李登辉做过共产党的报导,都是捕风捉影的,都提不出来文证。我现在提供官方的文证如上,以证明所谓基督徒、大好人李登辉,其实是个特级犹大和坏蛋!同样是共产党叛徒的蒋经国看中了他,选他为继承人,真是别具“红”眼也!好汉惜好汉、坏蛋惜坏蛋,我们在这些丑史上,终于见识了他们是些什么东西!
如今,谢聪敏本领高强、锲而不舍,明查暗访这一旧案,从杨廷椅方面有了线索,我再把《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二辑第93页到105页有关“匪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学委会李水井等叛乱案”的秘密资料择要公布如下。
这个案子“侦破时间:1950年5月10日。侦破地点:台湾省台北市。”案头为李水井。有“涉案人犯处理情形”表,内容是:
涉案人犯处理情形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出身/职业/参加匪党时间/匪党职务/处理情形
李水井/男/31/台南/日本山口商专毕业/曾任台北开南商职教员/三十六年五月/匪学生工作委员会委员兼书记/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死刑 杨廷椅/男/25/新竹/日本明治学院毕业/无业/三十六年五月/学委兼支部书记/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死刑 陈水木/男/26/高雄/师范学院毕业/无业/三十六年五月/学委兼支部书记/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死刑 黄师廉/男/26/台南/日本东京两洋中学毕业/朴子国校教员/三十八年五月/小组长/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死刑 陈全目/男/27/台南/师范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七年九月/支部委员/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死刑 赖裕传/男/22/高雄/师范学院毕业/高雄商职教员/三十六年十一月/支部书记/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死刑 吴瑞炉/男/23/台中/师范学院毕业/斗南中学教员/三十七年九月/支部委员/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死刑 王超群/男/24/台北/台大工学院四年级/学生/三十七年四月/支部书记/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死刑 郑文峰/男/22/台南/台大法学院四年级/学生/三十六年六月/支部书记/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死刑 叶盛吉/男/28/台南/台大医学院毕业/屏东潮州疗疾研究所医师/三十七年九月/支部书记/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死刑 郑泽雄/男/25/澎湖/师范学院毕业/澎湖水产学校教员/三十六年十月/小组长/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死刑 张坤修/男/23/高雄/台大文学院二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一月/支部干事/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谢培元/男/23/台中/师范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五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黄玉坤/男/23/台南/师范学院毕业/台南县中教员/三十七年六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洪天复/男/24/高雄/台大法学院毕业/高雄税捐处事务员/三十八年十一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叶雪淳/男/21/新竹/台大理学院二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七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叶传桦/男/23/台北/师范学院一年级/家庭教师/三十八年十一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王乃信/男/23/台中/台大农学院毕业/杂货商/三十八年八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颜世鸿/男/23/台南/台大医学院四年级/学生/三十九年一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陈清度/男/27/台南/日本东京两洋中学毕业/朴子国校教员/三十八年十二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张碧江/男/24/台南/长荣中学毕业/朴子国校教员/三十八年十二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叶金柱/男/26/台南/师范毕业/台南东石国校教员/三十八年十一月/小组长/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林荣辉/男/24/高雄/师范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七年十二月/小组长/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纪经俊/男/24/台南/师范学院一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七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黄华昌/男/24/新竹/日本航空士官学校肄业/竹南国校教员/三十九年一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陈子元/男/20/嘉义/台大农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七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陈瑞庚/男/24/台南/日本歧阜飞行学校毕业/空军技工/三十九年三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邱世权/男/25/台南/台南工学院肄业/工学院雇员/三十八年十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陈金火/男/29/台南/商职毕业/台南县府税务员/三十八年十一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陈金河/男/26/台中/师范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七年三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林慧哲/男/22/台南/师范学院毕业/台南一中教员/三十七年八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李炎辉/男/23/台南/地方行政专校/学生/三十八年十一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江源茂/男/22/台南/台大法学院二年级/学生/三十八年六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曾文华/男/26/台中/师范学院毕业/汐止中学教员/三十八年六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吕锡宽/男/23/台中/师范学院一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三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王春长/男/23/基隆/师范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七年五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孙进丁/男/23/高雄/台大三年级/学生/三十八年七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邱妈寅/男/26/台南/台大法学院三年级/学生/三十七年七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十年 黄正道/男/26/嘉义/师范学院四年级/学生/三十八年四月/党员/以非法之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有期徒刑八年 陈毓川/男/23/台北/师范学院二年级/学生/三十九年三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五年 李森/男/33/台北/私塾四年/理发匠/三十八年十二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五年 孙天来/男/23/台北/工职毕业/营造厂工程员/三十八年十二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五年 黄采薇/女/18/台南/台南女中高中三年/学生/三十八年十二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五年 林赐安/男/22/高雄/商职毕业/高雄市税捐处佐理员/三十九年四月/党员/参加叛乱之组织处有期徒刑五年
判决文号及日期:本案经送请前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审判,于三十九年9月16日以安洁字第2307号判决书报奉国防部核定。
死刑执行日期:三十九年11月29日。
档案文号:(情)378/7740
《历年办理匪案汇编》有“侦破经过”如下:
民国三十八年10月至三十九年2月间,匪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主要分子陈泽民、洪幼樵、蔡孝乾等叛乱案,经国防部前保密局陆续破获后(详第一辑匪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叛乱案),残余党羽,纷纷潜离台北,趋避于中南部等地。旋经案犯供述,获悉该“省工委会”之下,尚有“台湾学生工委会”之组织。侦查历数月,迨三十九年5月10日,于嘉义首将匪党“学委会”书记李水井缉获。学委杨廷椅、陈水木亦先后就捕。侦讯时运用说服方式,获坦白供述匪党组织关系。乃循线发展,并函省警务处分饬各县市警察局协助侦破。计破获匪党“学委会”及其所属“台大校本部”、“医”、“理”、“工”学院等支部。暨“师院支部”(附一个街头小组),“台北成功中学支部”、“台北中学教员支部”,与“新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地区支部等。共捕获案犯李水井、杨廷椅、陈水木、黄师廉、陈全目、赖裕传、叶盛吉、吴瑞炉、王超群、郑文峰、郑泽雄等四十五名 (详涉案人犯处理情形表)。侦查终结,移解台湾省前保安司令部依法审判。
四十五人中,有关杨廷椅的说明如下:
杨廷椅,二十五岁,新竹县人。三十六年5月,由匪干廖瑞发(已获案)吸收,参加匪党。同年8月,受命与丁某(在逃,名不详)、陈水木、陈炳基、刘沼光等五人,组织“学生工作委员会”,共任委员。相互领导台大及师院各匪党支部,从事“学运”工作。杨某除直接领导匪党师院支部及台大医、法、工三院支部外,并指挥汐止支部暨潜伏于基隆造船厂、电信局、水产公司等机构之党徒叶传桦、江源茂、李森、孙天来等,从事叛乱活动。
四十五人中,杨廷椅排名第二,有关排名第一的李水井说明如下:
李水井,三十一岁,台湾台南县人,日本山口商专毕业。三十六年5月,任教于台北开南商职学校,由匪“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干部王某吸收,参加匪党组织,受王领导。旋转介绍教员黄师廉、郑泽雄及在逃之林迺智等,组成“北市中学教员支部”,自任书记,秘密从事“学运”叛乱活动。历数月后,扩充为两个支部,由卢诚(又名志彬,在逃)、张国雄分任书记,李则升充该两支部负责人。三十八年5月,其上级领导人改由另一李姓(名不详)匪干负责。至翌年夏间,该李姓匪干潜返大陆匪区,遂由李水井接替领导,当时由其领导之单位,除“中教”两支部外,尚有宜兰卢盛泉之“兰阳支部”,台北林德旺之“铁路支部”,张金海之“街头支部”暨“台大校本部支部”、“法商学院支部”等。一面督导学委杨廷椅所属之“师院支部”及“台大医、法、工各院支部”以加强其组织活动。最后复联络学委陈水木所属之“新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五个支部,合组为“学生工作委员会”,仍隶匪“台湾省工委会”系统,藉以加强“学运”工作。平日利用各学校学生自治会、学联会、读书研究会、歌剧团等,展开“合法”及“非法”之秘密斗争。其总机构设于台北市,下属组织则遍及全省各地。主要干部多出自台大及师院学生,故其组织发展,以一般学生为多,并有少数工农群众。曾计划筹建武装小组,企图扩大武装组织。以待匪军攻台时,实施响应。
《历年办理匪案汇编》最后有“综合检讨”如下:
一、匪党“学生工作委员会”以台湾大学及师范学院,为培养干部之温床,并利用该校(院)各届毕业生为主干,藉彼等毕业后分发或返回各县市乡镇服务之便,将叛乱组织毒苗散播各地城市农村,使“学运”、“工运”、“农运”结为一体,以展开统合战力。其阴谋策略及组织发展,颇具成效。
二、本案匪党之活动方式,将“公开活动”与“秘密发展”,分别领导。并采“合法”与“非法”之斗争,相互配合运用。故其从事秘密活动,颇有绩效。如在学校中利用“学生自治会”、“读书研究会”,以及“歌剧团”、“学生自治联盟”等。在社会间则以“兄弟会”、“爱国青年同盟”、“民主革命联盟”等名义,藉以团结周围群众,进而吸收学生青年,扩大叛乱力量。就一般活动而言,多系首先从事“群众工作”,藉推行适合群众生活兴趣之各种合法运动以掩护其非法行为,是故组织发展迅速。今后为防止与粉碎匪党“群众工作”阴谋,我侦防工作,应就各学校、机关以及社会团体中,平时活跃特殊分子,加强注意。
三、本案之能彻底侦破,在侦查部署与侦讯技术方面,均具相当成就。尤其采取“说服”方法,促使匪干李水井、杨廷椅等深切觉悟,坦诚供述其叛乱组织关系暨活动经过情形,循线扩大侦破,增进侦防成果。在实施行动方面,计划周密,行动敏捷。并与有关单位密切联系,尚能发挥“协调”“配合”之工作精神,故能获致事半功倍之效尚值称道。
这些官方的秘密记录,可补谢聪敏文章的不足。
谢聪敏说“已经有不少的人”向他指出“李敖对李登辉充满偏见”,我想,这些人都是浑人。因为我说李登辉是变节的共产党、是出卖同志的共产党,所凭的,并非信口雌黄的“偏见”,而是白纸黑字的“证据”。这些浑人们不看“证据”,妄凭台湾人的感情回护“台湾来的总统”,是很不道德的。因为若不追究李登辉的不义,又如何彰显那些被他出卖的勇敢的台湾人?看看上面这一个“涉案人犯处理情形”表吧!从高雄到台北、从二十二岁到三十一岁,勇敢的台湾人一枪毙就是十一个,除了谢聪敏和李敖,谁还记得他们呢?——不怀念死去的共产党烈士,只回护活着的共产党叛徒,这是什么人间道德!又是什么台湾人的道德!台湾人的道德,难道就该这样子的吗?
谢聪敏最后说:
我认为评论李登辉,应该是在他是否能够拋弃蒋氏父子的包袱、反映民主的精神、吸取现代化的观念。他要认同的是走向民主化的世界,而不是被法西斯化的传统中国。
其实,这是不够的。评论李登辉,不但要包含今后的他,也该包含过去的他。直到今天,他还缩在那里,不肯坦白他的过去,还在以神秘的身份,妄想做光天化日的“总统”,这是非常不光明磊落的。我们有权利要知道他的“交心”记录。——不单是向蒋氏父子“交心”、向国民党交心的记录,且要知道他肯不肯做出向台湾人“交心”的记录。如他仍旧闪躲,我们也就没完,这才是真正为台湾人争正义!
1991年7月19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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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默认自己曾出卖共产党同志
与彭明敏一同坐牢于先、与李敖一起下狱于后的老政治犯谢聪敏,经过多日明查暗访,写成《泰山与李登辉》一文,今日在本报“李敖天地”版独家刊出。
泰山即四十一年前,以二十五岁的盛年,被蒋介石伪政府枪决的共产党杨廷椅。枪决日期是1950年11月29日,同日被枪决的共十一人。
李登辉与杨廷椅的关系,谢聪敏文章中已尽力查清楚。
李登辉是共产党的证据,最早是李敖找到官方秘密文证的。李敖找到“国家安全局”印“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二辑第186页到190页,查出“匪台湾省工委会台大法学院支部叶城松等叛乱案”。这个案子,共有叶城松(三十一岁)、张璧坤(三十岁)、胡沧霖(三十一岁)、赖正亮(三十一岁)、吴玉成(二十六岁)五人判死刑,在1955年4月29日被枪决。而在“案情摘要”中,第一段赫然就有“叶城松于三十六年10月间,由奸匪李登辉介绍参加匪帮,受杨匪廷椅领导,担任台大法学院支部书记”一段文字!可见“奸匪李登辉”逍遥法外,事出有因。因为同案中,除五人死刑外,蔡辉景(三十五岁)判无期,李显章(三十八岁)、钟茂春(三十四岁)、池仁致(三十三岁)、李显玉(二十八岁)、王新德(二十一岁)、黄其德(六十岁)六人判十年,黄顶(四十一岁)判七年,黄青松(二十七岁)判五年,吴长流(六十四岁)判二年。但原始介绍人“奸匪李登辉”,却未闻有法办之事。由此可见,所有杂志关于李登辉做过共产党的报导,都是捕风捉影的、都提不出来文证。只有李敖提得出官方文证,证明所谓基督徒、大好人李登辉,其实是个特级犹大和坏蛋!同样是共产党叛徒的蒋经国看中了他,选他为继承人,真是别具“红”眼也!好汉惜好汉、坏蛋惜坏蛋,我们在这些丑史上,终于见识了他们是什么东西!
在李敖提出证据后,据悉,国民党伪政权以不做解释处理。如果对一切疑团都一律不做解释,倒也罢了。但本月16日,“总统”府发言人室却以正式新闻稿,郑重否认《中时晚报》所载李登辉关切大陆水患慢半拍的事,除认为此报导与事实完全不符外,并指出,“李‘总统’登辉先生对大陆部分地区,连日遭遇严重水患,一直深为关切,并已于上周指示党政有关单位,积极研究有关赈灾措施”云云,可见既对不实之事,予以更正;相对的,不予更正的,即视同默认无疑。由此可见,对李登辉曾是共产党并出卖共产党同志的行径,国民党伪政权已予默认。
1991年7月19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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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郝柏村岂有一好一坏之分!
郑南榕的太太叶菊兰是最优秀的女性。她以民进党身份,在“立法院”问政,挖出内幕不少,都很精彩。
7月30日她指出:她曾于6月30日、7月5日、7月6日三度揭发郝柏村于本年来在“行政院”内召集“三军总司令”、外岛防卫司令、军团司令举行体制外之军事会议,全面架空统帅权之详细过程。其意是希望郝柏村立即停止军事会议,接受文人政府之约制,严守军队“国家化”及军人中立之最高原则。但是郝柏村却胆大妄为自恃拥有“郝家军”,反而变本加厉,于7月22日上午大军压境,“移师”至与“总统府”同址办公之“国防部”本部内,再度召集“参谋总长”陈燊龄、“副参谋总长”兼执行官黄幸强、“陆军总司令”陈廷宠、“海军总司令”叶昌桐、“空军总司令”林文礼、“联勤总司令”罗本立、“警备总司令”周仲南、“宪兵司令”王若愚、“陆军副总司令”赵万富、金防部司令李桢林、马防部司令颜忠诚、澎防部司令罗吉源、及六军团司令罗文山、八军团司令汤元晋、十军团司令叶竞荣、花东防卫区司令吴燕昭等郝家军高级将领及战地司令,举行军事会议。会中除要求三军将领、战地指挥官彻底服从郝柏村之军事指示、军事决策及打击“台独”指令外,并严厉恫吓与会将领不得将军事会议之时间、地点、记录、照片、人数、人名对外泄露,否则将以违反军法“抗命”罪及防害军机治罪条例“泄露军机”罪究办。
叶菊兰表示,7月22日当天同一时间“总统府”“介寿馆”前栋正在举行有关李登辉“总统”出国访问中美洲之高层会议,郝柏村却特意在“总统府”后栋召集高级军事将领,举行意图不明之秘密会议;而前栋又有与郝柏村关系至为密切、利害相结合的“总统府”秘书长蒋彦士,在高层会议中极力主张李登辉出国后一切“总统”职权包括宣战、媾和、紧急处分、宣布戒严等法定权利,都必须移转由“副总统”李元簇代理行使。一旦李登辉“出国”,政权随时可能非法转移,郝柏村可运用非法军事会议之军事指示及实权将领支持新政府,挟军事权为筹码,宣布与中共分赃和谈,宣告台湾恢复戒严,大肆逮捕“台独”主张人士及反对党员,造成既成事实,实施郝柏村独裁强人之高压军事统治,使台湾两千万人陷入万劫不复之境地。
叶菊兰最后表示,李登辉“总统”基于保护台湾两千万人民生命安全之天职,必须立刻毫不犹豫的下令撤除郝柏村担任的一切公职,以免噬脐莫及,造成两千万台湾人的悲剧。
叶菊兰能挖出郝柏村秘密聚会的事,是好的;但她的解释,却很糟。若说“一旦李登辉出国”就会政变,这种解释,是站不住的。因为郝柏村若能够或敢于这样胡来,又何须李登辉在外才行之?
我就不相信郝柏村能够或敢于驱除李登辉。事实上也毫无此必要。李登辉位极人君,已做上“总统”;郝柏村位极人臣,已做上“行政院长”,双方合则两利,难道郝柏村还会笨到自以为可更上层楼做台湾人的“总统”么?
郝柏村固非善类,也别以为李登辉是什么好东西,要李登辉“立刻毫不犹豫的下令撤除郝柏村担任的一切公职”吗,这种冀望,太天真了吧?他们狼狈为奸,是一丘之貉啊!
199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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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聪敏再谈泰山与李登辉
一 再谈泰山与李登辉(谢聪敏)
7月21日的《求是报》刊登我所写的《泰山与李登辉》,指出李登辉应该是在日本东京目黑的台湾留学生聚会所“乌秋寮”遇到他的学生运动战友绰号“泰山”的杨廷椅。许多朋友质问,李登辉就读京都帝大,京都属于日本关西地区,依照日本政府规定,关西地区从军的文科大学生尊重个人意愿可以回到台湾服役,李登辉回台湾服役,怎么有机会访问东京?因此,我再次寻求李登辉在战时的行踪。
李登辉入伍是在1944年1月。当时大学文科学生必须强制“志愿”从军。“志愿”服役的大学生有三十七人。他们搭乘军舰回台。战争结束,他们组织“秋蝉之会”,每年聚会一次。现在会员只剩下二十名。李登辉出任“副总统”,已很少出席。他在军中所用的名字是“岩里正男”。他在服役期间投考日本千叶高射炮学校,和郝柏村一样属于炮兵,并且被列为“甲种干部候补生”。1945年1月中旬至6月中旬,他到千叶高射炮学校接受半年严格炮兵训练。千叶是在东京东南郊区。不过,炮兵训练是密集式的,学生在假日也不得外出。受训结束,李登辉才有机会游览东京。所以李登辉访问东京应该就在1945年6月中旬。
一位在战争中住在东京的女士说,在1945年6月,她看到李登辉穿着陆军军装到东京访问。当时,东京是在大空袭之后,许多台湾同乡失去居所,纷纷搬到她的家。李登辉的官阶应该是陆军见习士官。在《泰山与李登辉》一文中,我提起李登辉担任炮兵中尉,是记忆错误,应该改为陆军见习士官。李登辉访问东京目黑的“乌秋寮”,应该是在同一次旅行。他就在“乌秋寮”遇到他的战友有“泰山”之称的杨廷椅。
在千叶炮兵学校受训的台湾大学生共有十二人,包括后来出任台大教授的陈棋炎和刘庆瑞,以及后来被捕的廖更豪。在台湾服役的三十七名大学生中,前往千叶高射炮学校受训的人有三名。受训结束以后,李登辉仍然分配到高雄高射炮部队服役。在战争中,在千叶高射炮学校受训的十二名学生中,有一人在东京被盟军炸死。
战争结束,军人依例晋升一级。日本在1945年8月15日投降。他在8月19日晋升陆军少尉。日本是接受波茨坦会议的要求无条件投降,因此,他的少尉官阶被称为“波茨坦少尉”,他就在高雄退伍。他没有参加战后日本东京台湾精英所组织的“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
1949年9月,台湾警备司令部逮捕“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主要干部,他没有受到株连。1950年,他的战友泰山杨廷椅因“学运委员会”案被捕,他被遗漏。据《李登辉究竟有几位?》的作者谷正文说,当时他不重要,找不到他就算了。这个案件有十一人被枪决,他的战友杨廷椅也殉职。1954年2月8日,嘉义女子张敏子检举张璧坤为共产党,才发现李登辉介绍入党的叶城松。由于李登辉不在台湾,没有到案。这个案件枪毙五人。1960年,国府下令清查旧案漏网之鱼,才找到李登辉。当时李登辉已在洋机关农复会担任技正,或许特务不敢得罪洋大人,才由沈宗瀚保释。他在1960年被捕,涉案之人都已遇难,他实在没有机会“出卖同志”。
大部分台湾人民都支持李登辉推行现代化,建立民主体制。但是,作为民主化的“总统”,李登辉应该早日公布“白色恐怖”的记录,争取人民的支持,勇敢地扫除国府独裁统治的弊害。
二读后(李敖)
7月21日谢聪敏写《泰山与李登辉》时,我曾有《读后》补充,现在谢聪敏再谈这一问题,我也再读后一番。
谢聪敏明查暗访李登辉的过去秘史,是很用心的;他在困难中,随时根据新资料补充修正,更看出他穷追不舍、实事求是的精神。
这篇文字中,在史实追踪方面,都很不凡;但在解释方面,我却有点异见。
谢聪敏说:“1949年9月,台湾警备司令部逮捕‘新生台湾建设研究会’主要干部,他没有受到株连。1950年,他的战友泰山杨廷椅因‘学运委员会’案被捕,他被遗漏。据《李登辉究竟有几位?》的作者谷正文说,当时他不重要,找不到他就算了。这个案件有十一人被枪决,他的战友杨廷椅也殉难。1954年2月8日,嘉义女子张敏子检举张璧坤为共产党,才发现李登辉介绍入党的叶城松。由于李登辉不在台湾,没有到案。这个案件枪毙五人。1960年,国府下令清查旧案漏网之鱼,才找到李登辉。当时李登辉已在洋机关农复会担任技正,或许特务不敢得罪洋大人,才由沈宗瀚保释。他在1960年被捕,涉案之人都已遇难,他实在没有机会‘出卖同志’。”
对上面一段解释,我是怀疑的。谢聪敏引谷正文的文章以证明李登辉“实在没有机会‘出卖同志’”,但是,1988年10月谷正文写该文时,早就引起我的质疑。当时我就指出:
谷将军说由“‘支部’全部被毁”的事,“证明这个李登辉并未出卖同志”。但我的证明方法,是从报告内容上、行政程序上、法律解释上三方面认定他不出卖就过不了关。我这种方法,是史学方法中以制度与常理来反证的基本方法。根据制度与常理,情治机关能放李登辉一马、蒋经国能提拔李登辉多次,一定是经过严格过滤与审查的。在重用他前,蒋经国必然早已在抽屉中看到李登辉的秘密档案。情治单位送呈秘密档案,绝对不敢把当年没有泄漏“他所知道的组织情形”的共产党,不查清楚就向上呈报的,李登辉若那样“的确信守诺言,并没有出卖他们”,在情治机关调查时,是绝对过不了关的。谷将军说:“无论哪一个李登辉,都没有‘提供线索,出卖同志’的证据。”殊不知从制度与常理上反证,李登辉能“众人皆罪而我独清”,就是“出卖同志”的一个活证。
如今谢聪敏拾谷正文余唾,重新为李登辉开脱,说李登辉“实在没有机会‘出卖同志’”,自然也犯了谷正文同样的错误。别人枪毙的枪毙、殉难的殉难,李登辉凭什么老是做漏网之鱼?国特抓人,根本是“瓜蔓抄”式株连的,哪会有“找不到他就算了”的宽大?1950年就名列官方记录在卷的李登辉,坐未更名、行未改姓,任教台大、任职农复会,公然进出十年,居然还安然无事,国特岂有如此宽大之理?这种解释,是绝对不通的。
至于谢聪敏说:“作为民主化的‘总统’,李登辉应该早日公布‘白色恐怖’的记录,争取人民的支持,勇敢地扫除“国府”独裁统治的弊害。”这话是对的。李登辉如想以民主国家“总统”自居,就该知道,民主国家的“总统”,在竞选之前,必须身家调查,自己早就“交心”交得一清二楚,绝不可能身怀一段秘密、一段神秘过去,来蒙混过关的。不过,李登辉如照谢聪敏所说,“勇敢地扫除‘国府’独裁统治的弊害”,我看他自己,就得先下台鞠躬。因为他的蹿起,正是“国府弊害”的产物与怪物,他又从何“勇敢扫除”呢?
1991年8月11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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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滥调重弹,了无新义
8月11日国民党《中央日报》一版头条报导《李总统处理国家大政三个原则》,全文如下:
李总统登辉先生日前接见国军高级将领,和他们谈话时指出,“身为总统、三军统帅,处理国家大政决策时,系依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一切作为向历史交代,不在乎目前的毁誉,而在于将来历史上的评价。
二、因应现实情势所做成之决定,常不受他人之影响左右。
三、企图能建立制度,求国家长治久安,不求一时之便。
李总统曾于8月1日在总统府接见国防部总政治作战部副主任兼执行官杜金荣中将等八位国军高级将领,并与他们谈话。总统府发言人室昨天发布这项谈话的重要内容如下:
总统说“总统是国军最高统帅,关心军队是毋庸置疑的。个人认为,国家是人民的组合,人民的自由安全、一切福祉,都要由国家来担当负责。当前国家社会迈向自由民主,国民对国事不但关心,也都亟思参与。但国人面对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国家意识。我想大家都非常了解,中华民国是一个具有法统的国家,国家是大家的国家,我们的生存与发展是一致的,是一体的,用此一观念来凝聚我们的力量。每一个人对国家效忠,这是一个新的方向。做任何事情不要看人,要看国家。对国家的效忠,这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大家做任何事情都要以国家生存,国家利益为中心,为出发点。”总统同时告诉国军将领,“身为总统、三军统帅,处理国家大政决策时有三个原则:
一、一切作为向历史交代,不在乎目前的毁誉,而在于将来历史上的评价。
二、因应现实情势所作成之决定,常不受他人之影响左右。
三、企图能建立制度,求国家长治久安,不求一时之便。
以上所谓三个原则,《中央日报》带头重复报导,其他报纸(尤其是台湾人的报纸)大加渲染,认为是针对郝柏村而发,其实这是集体无知、集体健忘的附会之言。因为这些人如不无知健忘,就知道李登辉早在做蒋经国接班人时,就奉命唯谨,写下这三条原则了。我现在附图为证。
由此可见,所谓三原则,根本是李登辉希旨承风、拾蒋经国的余唾而已,滥调重弹、了无新义,今天又抬出来照本宣科、依样葫芦,又何新闻之有哉?
199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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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学蒋介石
作为政治人物,出道时间的早晚是因人而异的,有人出道甚晚。姜太公八十遇文王前,一钓徒耳;公孙弘六十遇武帝前,一猪牧耳,但是时来运转,三下五去二,统治者算盘上一打,这些看来毫无政治前途的人,也会爆出冷门。在政治上,这不叫常理,这叫异数。
李登辉就是异数的产物。他在台湾,集合了所有非常理的际遇,突然脱颖而出、突然平地崛起,行年五十,被蒋经国提携到“行政院”做“政务委员”(1972)、六年后出任台北市长(1978)、再三年出任台湾省主席(1981)、再三年出任“副总统”(1984)、再四年继任“总统”(1988)、且为国民党党主席(1988)。论蹿起之快,无人能与伦比。前后十六年间,他除了死了儿子李宪文外,可说并无任何不如意之事。而死了儿子,又未尝不是蒋经国看中他的原因之一——没有儿子,则政治接班人即少家族性,有利于蒋家家族,自不待言。至于蒋家第三代兄终弟及,孝文孝武骑《启示录》中灰色斯马文武以去,又当别论,此天之亡蒋,非战之罪也!
李登辉出道虽晚,但在“时机”(timing)上,非常有衔接性,他以一介台湾庸才,赶上蒋介石老死而去、又赶上蒋经国衰病侵寻,顺理成章,成了接班人,位登亡国的“中华民国”伪总统,接到大权;又承天下苦蒋久矣,在蒋家父子窃国一以贯之六十年后,由“学者形象”一新耳目,自然蔚为人望、声誉顿起。可见他不但接到大权,得以开杠,还同时接到天下苦蒋久矣而反弹出来的杠上开花,这种际遇与好运,可谓千载难逢。他如能趁机逆取顺守,虽德能不足以比袁世凯死后的副总统黎元洪,但在蒋家臭史中留点清名,还是有机会的。不幸的是,他的不智,使他连臭中带清的下场也渺乎远矣!他在蒋经国死后的种种表现,都自行证明了他不可能成为一个像样的政治人物——在这一点上,毋宁证明了蒋经国的“武大郎玩夜猫子——什么人玩什么鸟”、证明了蒋经国实在没有能力像日本吉田茂那样大量培养出像样的接班人,蒋经国培养出来的,奴才中的蠢物耳!
李登辉公开一再说他师事蒋经国,但蒋经国那一套,乃得自其父师,在逻辑上,李登辉其实取法自蒋介石。我这样点破,人们惑于李登辉的“学者形象”,也许不相信,不相信这位“学者”在走蒋介石的路数,现在我就举出证据,让我们看看李登辉蒋介石不蒋介石。
李登辉学蒋介石,第一招便是搞“总统”兼党主席的党政一元、党政不分。
试看走民主政治常规的美国,他们的总统,例以全国领袖自期,而不以一党之首自豪。杰斐逊总统(Thomas Jefferson)公开说他当了总统,大家同是美国两党人士;麦金莱总统(William McKinley)公开说他当了总统,已不是一党总统而是全国人民的总统。……他们深知总统地位要超然于党政之外,党政一元、党政不分,绝非国家之福。反观台湾,李登辉是留学美国的高等知识分子,却小气八拉,不明此道,而为他护航的,除宋楚瑜等党棍外,竟还有台大教授李鸿禧、张忠栋等人,李鸿禧公然说出“执政党推举李登辉为党主席,正可彰显国民党是超越省籍意识、天下为公的光明磊落政党”的话!说出李登辉“以国家元首兼执政党主席,系目前不失为妥当的方式”的话!张忠栋也公然说出“我们认为目前仍须维持党政一元,由总统身兼主席,做政府的最高领导,也做党的最高领导”的话!……这些高等知识分子,在蒋家王朝党政一元、党政不分体制可以趁机人亡政息的大好时刻,不知以所学期勉李登辉走“总统”超然于党政之外的大路,却曲学阿世、扶同为恶,他们真太可耻了。
正因为李登辉一开始就没有美国杰斐逊总统、麦金莱总统那种超然于党政之外的怀抱,所以,他处心积虑,要身兼“总统”和党主席,结果,他成功了,民主却完蛋了。
李登辉学蒋介石,第二招便是搞起立方法来强奸党意。
按民主方式的投票常规,是公开的无记名投票,如此才能显示并保障投票者的真正意愿。但是专制国家、共产党、法西斯等革命政党却反是。为了排斥不同意见,这种国家和政党要以公开起立或举手的方式、以众目睽睽互相监视的手段,胁迫投票者,使人明目之下,不敢张胆,而达到全体一致的推举。蒋介石是窃国窃党的大盗,他采用专制国家、共产党、法西斯等革命政党的方式,使国民党党代表不得不以起立方式向他表态,李登辉学蒋介石,在1988年1月13日蒋经国死后十四天(1月27日),即由与会的二十七名中常委以起立方式,无异议通过他出任代理主席。旋在同年7月8日,又在国民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由全体与会党员以起立方式,无异议通过他出任党主席。接着又在选举“总统”前夜,在国民党第十三届临时中全会上,由全体与会党员以起立方式,无异议通过了他出任“总统”候选人。种种行径,与蒋介石夺权步骤毫无二致。李登辉口口声声民主改革、政治革新,改革过来、革新过去,原来照样是蒋介石的搞法!
李登辉学蒋介石,第三招便是搞家长式领导来误尽苍生。
蒋介石不守“宪法”、不守体制、喜欢“朕即国家”,一切“政由己出”,是有名的。他虽然打着“宪法”旗号,当选了“总统”,但并不守“宪法”体制、不肯谨守身为“总统”权责范围内该做的事,反倒处处捞过界。一切人与事,他要直接控制,像君主制时“内降玺书”、“多出亲批”式控制,结果体制大乱、权责难分、集大权小权于一身,流为独裁。当李登辉捞过界,以独裁手段换尽“行政院长”俞国华的阁员时,人问俞国华作何感想,俞国华的答复是:“别忘了他是党主席!”——正因为是党主席,所以才可越“宪法”而捞!按照“宪法”,总统明明是没有行政实权的,只因为蒋介石以至李登辉的私心、专政、与越权,“总统”才变得那么肥大,这根本是违“宪”的。可是年深日久,人民在国民党的思路下,习以为常了,头顶上没有个有权有势的“总统”,反倒不习惯了,于是纵在蒋氏父子死后,这种思路,还是照样延续。试看1989年12月7日的民意调查中,居然还有百分之四十三点六的国民党党员认为政府重大决策“应由‘总统’决定”,可见人民之混蛋,真是大有人在呢!——本来是领袖违“宪”,四十多年下来,竟变成人民违“宪”。人民跟着违“宪”而不自知,这是多可悲的事!
李登辉如果真的对得起他所受的西方民主教育、如果真是“学者形象”、如果真搞政治革新、如果真要摆脱强人政治,他自己就该以身示范,做到胡适劝告蒋介石的以“自己绝对节制自己”,来表达“‘一国元首’的风度”。但是,李登辉却不走正路,反倒学蒋介石无法自制。试看1989年2月1日“法务部长”萧天赞在全国首席检察官会议中,公开说“总统”“对如何维护社会秩序及打击重大犯罪下达书面指示”的现象,便可见怪不怪——身为“总统”,竟可在“宪法”之外,直接对“行政院”属下一个部属下的一个会议下条子,这种蒋介石的家长式领导,真是遗风犹在、典型犹存呢!李登辉这种不成体统的鲜事,举不胜举。一个铁路局地下化工程,他要以“总统”身份亲去督导;一个电信局电话缺号毛病,他要以“总统”身份亲予指示;一个劫机案主角的记者会,他要以“总统”身份亲召紧急会议取消;一个永安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他要以“总统”身份亲嘱必须如期完成;一个南投县政府林地放领问题,他要以“总统”身份亲加巡视、明察秋毫!……
李登辉蠢得竟不知道,身为“总统”,这些动作,其实都是不该出自“一国元首”的小动作,搞小动作——不论多好的小动作,都是为政的小道而非大道。中国政治哲学的为政大道是《淮南子》所说的“重为惠,若重为暴”。“重”是不轻易,统治者要不轻易施小惠,一如不轻易做坏事一样。统治者要节制自己,做到“无智”“无能”“无为”的三无。“无智,故能使众智也;无能,故能使众能也;无为,故能使众为也。”正因为统治者自己不显配聪明、不炫耀能力、不捞过界下决定,这样大众才能发挥他们的责任与才干、才不做奴才。由于蒋介石作为统治者却不知为政大道,他所用为奴才。李登辉出身此道,他接了班,自然蒋规李随了。
李登辉如真有抱负去做一个有历史使命的“总统”,关键不在他能“有智”“有能”“有为”,正好相反,而在他能“无智”“无能”“无为”,他只消真正“回归宪法”,做了虚位元首,高高在上、休休有容就行了。他一改蒋介石作风的积弊,与民更始,这样才是像样的“家长”。整天监厨、打小算盘、抓柴米油盐、管小媳妇用哪种裹脚布……,都是为政的小道。正因为在上者为政都搞小道,所以我们看到的,就是一连串一连串的笑话。例如一次谈话会上,企业界抱怨他们受到黑道威胁时,李登辉当场的反应竟是:“打电话给我!”又如一次股市投资人抗议政府征所得税,竟到“总统官邸”请愿,高喊:“总统,救命!”——体制上,这种屁事,人们根本不该问道于一国元首,而一国元首也根本不该管。但事实上,正因在上者不讲为政大道,在下者才有全无体统的行动生出。穷本溯源,是李登辉学蒋介石之过。但蒋介石犹有淫威压得住小民向他喊“救命”,李登辉虽装腔作势,无奈淫威不足,于是笑话连台矣!
以上三点写李登辉学蒋介石,都是最根本的。下面再酌列一些抽样的:
一、蒋介石搞“作之君”“作之师”的“训词”,李登辉也学他。例如“铨叙部”已将《迎接未来、任重道远——李总统登辉先生言论选辑》一书,发给各机关研读,甚至还有机关以这种“圣谕广训”举办研读心得征文比赛。再以“行政院”“1990年11月6日台79专字第32174号”答“立委”陈恩赐函为证。函中说:“陈委员就台北市政府印制总统嘉言录、局长训词,预备送员工研读一事所提质询,经转据台北市政府查复如下:本府研考会鉴于李总统所发表之言论散见各报章及文告,为便利各机关中、长程计划作业同仁参考,乃选录其中有关上位计划者编辑成册(65页小册子),计共印制一千五百册,花费经费五万元。其内容为李总统对各项施政方针之训示,系采扼要摘录,俾供本府各机关办理市政中、长程计划作业时,引为上位计划之指导,以符合地方配合中央发展,个体建设与总体建设脉络相承之要求,并无要求市府同仁以‘读训’方式研读。”——印“训词”而说不“读训”,岂非笑谈!
二、蒋介石搞干涉新闻自由动作,李登辉也学他。例如台视记者采访遣返大陆偷渡客撞船事件,由于新闻处理上稍有模糊,李登辉看了,认为该报导给人有“军方故意去撞渔船”的误导之嫌,因而在国民党中常会上点名台视新闻报导不当,会后由“文工会”发出警告,向来标榜客观民营的台视立即采取连锁反应,从采访记者、采访主任、以及新闻部经理都予处分。李登辉不但管制电视,电影也一样青睐。《末代皇帝》一片,由于事涉末代,狗腿子“新闻局长”邵玉铭不敢做主,乃把李登辉请到“新闻局”旧试片室亲自御审,经李登辉点头,才得通过。另外《基督的最后诱惑》一片,由于事涉当今圣上是基督徒,也如法请示后,才得通过的。——所谓“解严”,原来如此解法!
三、蒋介石搞干涉司法独立动作,李登辉也学他。试看1990年8月31日“司法院长”林洋港公然说:“我公布《司法革新实况简报》,是奉李‘总统’登辉先生指示的!”这是公然显示司法不独立的铁证。按照“宪法”第77条:“司法院为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之审判,及公务员之惩戒。”第79条:“司法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设大法官若干人,掌理本宪法第78条规定事项,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之。”可见“总统”除了“提名”外,与“司法院”毫不相干。“宪法”第37条有总统公布法令权、第40条有赦免权、第44条有解决院与院间争执权,但都与司法独立无关,又何来“奉李总统登辉先生指示”之说?由此可见,李登辉、林洋港之流,都是真正使司法不独立的接班人,这些货色继蒋介石之后,今天又来向我们推销司法革新了,我们除了想吐,还能有什么感觉么?
四、蒋介石搞道统、捧王阳明的手法,李登辉也学他。蒋介石祸害中国,不但祸害人民身体,还祸害人民精神。祸延古人,大肆提倡“阳明学”,以至阳明阳明满天下,就是一例。不过,王阳明的长处,不知道也学不到;王阳明的短处,却青出于蓝,连王阳明都甘拜下风。蒋介石死后,虽然“阳明山”、“阳明山庄”、“阳明医学院”、“阳明海运”……不绝,但是阳明之学,稍得喘息。但李登辉却又学捧朱熹继起,李登辉自当众背诵朱熹“半亩方塘一鉴开”开始,自己居然要别立一鉴了,他号召提倡朱熹之学、开朱学学术会议,立意跟蒋介石搞阳明学如出一辙。蒋介石为什么搞王阳明,因为王阳明是浙江人,蒋介石附庸风雅,特加攀附,倡阳明之学于阳明山,以传习手下。李登辉按说该搬出个台湾人哲学家来比苗头才对,可是台湾祖先只有罗汉脚,没有罗汉脑,于是只好抬出朱熹来。朱熹是福建人,李登辉祖籍福建,正好连成一系,与浙江分庭抗哲。说不定有一天,李登辉也学蒋介石,“咬住青山不放松,”把阳明山改为“元晦山”(朱熹字元晦)呢!
五、蒋介石搞中国文化复兴运动,李登辉也学他。李登辉搞出了“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并在成立大会上致词指出:“先总统蒋公有感于国人对传统文化的忽视,及中共有计划的摧残,乃于民国五十五年倡议发起中华文化复兴运动,随即于次年成立‘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并兼任会长,躬亲领导中华文化复兴的伟业,发展三民主义的文化建设。民国六十四年,严前总统继任会长。二十余年来,在两位会长先后领导下,对重整伦理道德、振奋民族精神、奖掖学术研究、鼓舞艺文活动,乃至宏扬国粹、引介新知、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各方面,都有不可磨灭的贡献,不仅肯定了中华文化的价值,维系了中华文化的道统,也奠定了未来中国统一的真正基础,实在令我们感到欣幸。今天,我们为配合有关法令的规定,强化工作的推展,特将原有的组织,更名为‘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使此一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发展的工作,得以一脉传承,发扬光大。”不过,李登辉的“一脉传承,发扬光大”本领的确不凡,他搞“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连开妓院的老板都名列其中,文化复兴如此,蒋介石也应叹弗如!
六、蒋介石搞“天威难测”把戏,李登辉也学他。蒋介石用人,不按牌理出牌、也不按牌理丢牌。他要你上台下台,不但当事人不知情,就是相关人士(像你的上级或前任)也不被告知。李宗仁做北平行辕主任,直属机关北平市长何思源撤职,他事先不知也;陈诚做“行政院院长”,直属机关“外交部部长”魏道明上台,他事先也不知也。这套把戏,李登辉也照学不误。国民党内阁改组,其中“法务部长”施启扬发表为“行政院副院长”,记者问他感想的时候,他说昨天他从阳明山下来,都还不知道这件事情,李“总统”也没有召见,不过倒是有几位朋友打电话“恭贺”他要升“司法院副院长”,今早则看到报纸才知道“行政院”改组的消息,而且也不是“司法院副院长”,而是“行政院副院长”。在施启扬以外,“立法委员”萧天赞发表为“法务部长”,记者问他感想的时候,他强调他事先并不知晓。前几天刘和谦被任命为“参谋总长”,也是事先毫不知情。施启扬、萧天赞、刘和谦所说的新职发表前他们毫不知情,不是扯谎,是真的不知情。因为在蒋介石式的“统御术”中,的确有一种“就是不让你事先知道”的权术、一种“就是让你去猜”的技法。这种权术与技法,说得好,是给你惊喜一下;说得坏,就是根本没把你看在眼里,要你干,你还敢不干,根本不必事先同你商量,你去看报好了!如今李登辉学蒋介石搞这一套,惟妙惟肖极了。
七、蒋介石搞只单独见外国记者、不见本国记者把戏,李登辉也学他。蒋介石为什么只见外国记者、接受洋大人独家访问?原因很简单,媚外而已,眼里只有老外,根本看不起本国报人。李登辉也学到这一套。从1988年接受美国《今日美国报》专访、南韩《朝鲜日报》专访,到1989年接受日本《朝日新闻》专访……到1991年接受美国《华盛顿时报》专访,接二连三,都是只见洋大人。对自己同胞从事新闻业者,顶多在记者会上“普降甘霖”数滴而已。1988年8月6日《联合报》有可怜巴巴文字如下:“李总统继任后,即在2月份召开记者会,广获各界好评,可惜总统记者会未形成制度,总统与新闻界的正式沟通管道始终未能建立。美国新闻界除了正式总统记者会的采访外,经常可以利用各种随机场合,向总统发问。这种非正式的管道在我国也不存在,例如国民党十三全会期间,负责新闻联系单位还特别要求新闻界,不要发问采访李主席。”“希望记者不得进入总统府采访的‘惯例’早日打破;希望李总统所说的每句话,都能正确完整的经由传播媒体,让民众得知。”——李登辉学蒋介石,连媚外态度都学得亦步亦趋,所谓自由民主开放,又在哪里?
以上三点根本的、七点抽样的,一共十点,都是李登辉学蒋介石的杰作。由此可见,所谓“学者形象”,原来只是“学蒋介石者的形象”而已,以为李登辉是好人的人,其实都给他骗了。
李登辉学蒋介石,当然不止于以上十点。有心人只要心领神会,就不难发现随处可见玄机。以今年李登辉下令双十阅兵为例,花费民脂民膏,账面上的是两亿四千万元,账面下的还不知有多少。花这么多钱干什么?说开国大典要庆祝吗?英美民主国家从来没时兴过这种耀武扬威!李登辉这样蛮干,所为何来?说破了,学蒋介石而已!我看到一张李登辉亲率军头们出场的照片,只见他一马当先,昂首阔步而前,最特殊的,是他双拳紧握,一派日本军曹模样,毫无“学者形象”的文化气质,连追随他的“儒将”们,都凶不过他。看着照片,我哈哈大笑,乃代李登辉题辞如下:
我学蒋公,登高自卑;
我学蒋公,心慕手追。
独裁在握,民主口吹。
若微斯人,吾与谁归!
1991年12月17日
wjm_tcy(不自由的自由)制作!
李登辉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写完了《李登辉学蒋介石》一文,意犹未尽,再就李登辉学蒋介石,学得青出于蓝、甚至比蒋介石还蒋介石的部分,另写一文。
一、在蒋经国一死、李登辉以“副总统”扶正时候,纵然“总统”不论正副,都是伪法统非法取得,但既习以为常,人们也就安之若素,所以对“副总统”继任为“总统”,并无异辞。但在党主席方面,却可议者多。因为执政党的头头和国家的头头二合一的干法,并非民主政治常规,极易形成一党独裁与领袖专制。而国民党自从1938年总裁制出现以后,蒋介石党政头头二合一,一以贯之垂几十年,蒋经国在乃父死后跟着二合一,又十多年,把中国民主政治予以双杀。所以,为了民主发展,党主席和“总统”二合一的干法,实在应该趁蒋经国之死,予以废除。李登辉本人,如果不学蒋介石父子,就该示天下以大公,立裁党权,归政在堂堂正正“总统”名下。但是,他却有私心,在蒋经国一死就抢夺党主席之位。虽然,党主席若被蒋宋美龄之流夺去,也令人厌恶,但这并非就是李登辉该抢的正当理由。正当的情况乃是李登辉该趁机登高一呼,带头裁抑党权,使不再党政不分。而从事作业的党棍如宋楚瑜、赵少康之流,苟对民主政治发展有丝毫天良,也不该如此扶同为恶才是!但李登辉为恶若崩,先违反党的制度,干上了党头头。按照制度,党主席应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照时间,要在五个月后才召开,又何能由中央党部提前推举出“代理主席”?何况,纵蒋介石生前,在孙中山死后,长达十三年之久,才当上党头头。在这十三年间,不论蒋介石如何炙手可热,但形式上还是集体领导、还是不设领袖的。李登辉何德何能,竟可在蒋经国死后,轻易取得蒋介石等了十三年才取得的名器?按政治常规,总统兼任党主席即不能超然于党争政争之外,对党来说,会引起内斗;对“国家”来说,会引起内伤,事实上对党对“国都”不好,蒋介石父子已为我们证实了六十年,如今不趁蒋经国之死清场,反倒变本而加厉之,这种蒋介石的门徒,纵蒋氏复生,也将甘拜下风吧?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二、蒋介石在抢夺党头头之前,虽动用党内宣传力量,但还不能完全得心应手、还有个“分寸”。但李登辉却不然。他先取得代理主席身份,动用党内宣传力量,为一己造势。试看国民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时,人手一册的《众望所归——海内外各界衷心支持推举李登辉先生出任中国国民党主席》一书,看看其中“特就近日来经大众传播媒体报导者汇编成册”的干法,从“农田水利会员”到“瑞典华侨组织”,一网打尽,巨细不遗,就知道当年的蒋介石绝对无此气派!何况在造势之中,高等知识分子的推波助澜是少不了的,外界的帮闲文人也少不了的,但李登辉比起蒋介石来,在这方面更无孔不入、无远弗届,试看澳洲昆士兰大学的一名台湾教授邱垂亮的曲学阿世之言,便见端详。邱垂亮竟说:“不让李登辉先生同时当上党主席”,“这是多么危险,多么违反台湾民主政治发展潮流,多么不合基本民主宪政伦理规范的看法和做法啊!”这种公然违反党政分离民主政治常规的开倒车怪论,真不知邱垂亮这种政治学教授是在哪儿学来的!——高等知识分子作践学术,为当政者造势如此,真可说是士林之耻!当年蒋介石搞独裁,虽有不肖文人宣传法西斯,但未闻有“澳洲昆士兰大学教授”级的来谄媚,今天李登辉却可超蒋介石而上之。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三、蒋介石在孙中山死后等了十三年才夺得党头头之权,时间在1938年4月1日,不过,纵使蒋介石大权独揽,在当时党章中还在“设总裁一人”外,另设“副总裁一人”,以分其权,这在1938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修正中国国民党总章”中第27条白纸黑字说得清清楚楚。但是,五十年后的李登辉呢?他在党内,碌碌无功,但夺起权来,一马当先;分起权来,吝啬不肯,连个副主席的样板都摆不出来,这种作风,虽蒋介石亦瞠乎其后也!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四、国民党党章中除去“副总裁”,是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决定的,时间已是1945年,上距“孙总理”之死,已二十年。换句话说,蒋介石是在孙中山死后等了二十年、策划了二十年,才完完全全当上了没“副总裁”分他权的总裁,党头头之得来,形式上已二十载于兹!至于党头头以外在政治上做政府头头——总统,则等得更久,是1948年5月20日的事,上距孙中山之死,已在二十三年之后。但是,李登辉呢?他在蒋经国死后荣登党主席和“总统”,双料合一,前后只是顷刻间事!蒋介石阴谋多年、觊觎多年的名器,李登辉一夕之间轻易得之,如此时运,蒋介石岂非望尘莫及!何况,“总统”名器,蒋介石首任之日,是两千四百三十位国民大会代表,依照“中华民国宪法”选出来的,干了八年以后,才改用“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不受宪法第47条连任一次之限制”、才一再用非法国代非法连选他连任。可是,李登辉呢?他一切都坐享其成,所有非法的路,都由蒋介石代为碾平;所有不太听话的异己,都被蒋介石先行消灭,临到头来,李登辉只要沿门拜访于非法老国代,他就顺利当选了,他的非法性虽然更高于蒋介石,但愚蠢的台湾人民却感受不到。当年纵以蒋介石的处心积虑、经之营之,在首选“总统”之日,犹有在场三百零四位“国大代表”不肯投他的票,但是,李登辉呢?他所面临的“猪仔议员”全老朽了、颓唐了,钞票一洒、好话一哄、用民进党从旁一吓,就几乎全体一致,投他的票了。这种局面,蒋介石能不气结吗?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五、蒋介石每在总统选举之前,学袁世凯搞筹安会式“劝进”的丑剧,此起彼落。一会儿党内一致“劝进”、一会儿国大群相“劝进”。李登辉如有真心于民主品质,就不该追随蒋介石再搞丑剧。但是,他不但追随,并且快马加鞭,一会儿一百二十六个“立法委员”联名“劝进”、一会儿四十二个“监察委员”联名“劝进”、一会儿二百二十一个侨团联名“劝进”、一会儿“全国总工会”四十余个理事联名“劝进”、一会儿八千零十五个“国内外各界及敌后地区”联名“劝进”。……一波又一波,真可谓丑态毕露。到处是一片“兹为巩固国家领导中心,赓绩推展自由、民主、均富、统一中国,为实践三民主义而奋斗,同仁等谨一致拥护李总统登辉先生竞选连任第八任总统”之声,完全没有民主政治的正常现象,看了令人倒胃之至!蒋介石出身流氓,无识无知,搞这套把戏,犹可理解;李登辉出身高等知识分子,受西方民主洗礼,却走蒋介石之路,就真不可原谅了。从所受西方民主洗礼的比例上看,其丑陋更浮于蒋介石。——蒋介石是不知其丑而搞丑剧,李登辉却是明知其丑而搞丑剧。至于动员媒体,搞“恭迎恭送”、搞“举国欢腾”、搞“登辉维新”、上“大智大仁大勇”尊号,甚至“英明睿智”种种肉麻,也一体出场,连同民进党主席都以“英明”相誉,纵蒋介石在世之日,他也无此廉价而得“米汤大全”过。至于打开报纸,每天都有大幅劝进李登辉的广告,更是葑菲不遗。国民党《中央日报》上,由马屁精石永贵带头,所刊广告尤多。1990年1月12日刊出“中华民国——一贯道总会理事长张培成”领衔的大广告,这还算是民间机构的,广告费就算是私人出的可也。但是1月10日的大广告,分别由“国立故宫博物院院长”秦孝仪、“国立编译馆馆长”曾济群、“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馆长”张俊杰、“国立台湾科学教育馆馆长”陈石贝、“国立中央图书馆馆长”杨崇森、“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馆长孙德彪、“国父纪念馆馆长”王清波、台北市立图书馆馆长吴清山、台北市立美术馆馆长黄光男、台北市立社会教育馆馆长刘德胜、台湾省立博物馆馆长吕木琳等领衔,可就来得蹊跷。这些都是公家机关的头头,他们联名拍马屁,钱从何出?是报公账还是报私账?若是报公账,公家的钱岂可这样开支?若是报私账,你相信吗?凡此种种细部“劝进”现象,皆蒋介石“老辈当前甘俯首”者也!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六、蒋介石虽独夫专政,起初选起“总统”来,也酌演民主假戏,由同党的居正陪他竞选,纵然他得票远高于居正,但假戏还是要意思一下,居正也得了二百六十九票。但是,李登辉呢?却连意思都不意思了。李登辉出面抢“总统”,严禁党内如林洋港等出来与他陪选,这就连四十一年前都不如了。四十一年前选“总统”的时候,推出的“总统”候选人名单,是蒋中正、居正两人。国民党为了演民主的戏,还同党人士,推出二名,互相争“总统”宝座呢!四十一年前的国民党,还有这种假开明的戏路,难道今天就要定李登辉于一尊,不做第二人想了么?并且,这种假戏,精益求精,蒋介石后来再选“总统”,还弄出社会贤达如莫德惠之流来陪他演,纵然他得票远高于莫德惠,但假戏还是要意思一下。另一方面,自由派学者也会陪着演假戏。例如胡适就公开投莫德惠的票,而不投蒋介石,以示支持一党独大以外的“总统”候选人。可是,今天呢?李登辉在独夫专政上,虽然不足比蒋介石;不过,一边号称开明民主,一边在“总统”候选人上“只此一家”,连假戏都不演了,这种独夫专政,蒋介石却比不上他呢!同时所谓自由派学者,竟也众口一声,推出李登辉,不做第二人想,也连假戏都不演了。比起前辈帮闲文人来,他们可真干脆得很呢!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七、蒋介石抢“总统”做,虽予智自雄,但在程序上,能演的假戏,只要无伤其威权者,还是多少按规矩来的。试从他首次选举,便可看出。先是国民党临时中全会1948年4月6日下午4时举行第二次大会,总裁未出席,由孙科主持,做成决议案三点。三点的内容是:一、接受中常会研究的结果报告,一致拥护蒋总裁为第一届“总统”候选人。二、遵照蒋总裁指示本届“总统”、“副总统”之选举,本党不决定候选人,本党同志在国民大会中得依法连署提名,参加竞选。三、下届“总统”、“副总统”竞选,本党竞选的都要由党提名。本党应在下届国大院会前三个月,召集本党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候选人。可见四十一年前那次,蒋介石的确有一种假开明的戏路,“本党不决定候选人,”而只要获得国民大会的连署提名,即可人人得而选之。并且这种决议案,尽量与党章若合符节。但是,李登辉却不然。他发动由中常委公开签名表态。——在他出席中常会离席后,大家别走,由倪文亚发言指出,本次临中全会唯一的目的,是推举李登辉主席为第八任“总统”候选人。两年来,李主席主持“国家”政务非常成功,不仅海内外军民一致赞扬,国际人士也一致钦佩。今后六年,对“国家”非常重要,今后六年也是开创“国家”更光明前途的时刻,李主席是第八任“总统”最适当的人选。全体中常委一致签名拥护李主席竞选第八任“总统”!倪文亚发言后,全体出席中常委即依排名顺序开始签名。而一向不开放媒体采访的国民党中常会,也在暗设伏兵下,早已招来了三家电视台和各报记者拍照。在强烈的灯光下,中常委一律无所遁形,而一一签下了大名!接着由中央评议委员会主席团当天举行会议,推请“总统府”资政陈立夫担任主席,会中通过提案,建议中评会在临中全会中,向中央委员会推荐李登辉为“总统”候选人。于是,首开先例的双料“交心”方式,大功告成。如此风光、如此新速实简的快马加鞭,纵蒋介石复生,也逊谢不遑也!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八、李登辉当上“总统”后,口口声声不做强人、信誓旦旦回归“宪法”,并以废除临时条款招徕各界。事实上,此骗局耳!首先,李登辉自己之得天下也,法源非他,就来自非法的临时条款、就来自非法的万年“国代”,他当选成为“总统”,是双料非法。临时条款形式上虽然在肆虐四十三年后,被万年“国代”三读通过废止,但它的作用,正如国民党中央社通讯稿所赞美的,乃是“功成身退”!而非吾人眼中的罪该万死!但是,临时条款形式上的废止身退,并不等于实质上的烟消云散,相反的,它正以无临时条款之名,在行临时条款之实。试看国民党今日大倡修“宪”,首先在3月27日,国民党中常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增修要点”,增修主要内容,“在订定中央民意代表名额之分配及当选名额之保障与限制。”在内容里,左一声“不受宪法第26条及第135条之限制”、右一句“不受宪法第64条之限制”、“不受宪法第91条之限制”,使我们看了,眼花缭乱。但是,根据常识,我们都可以知道,整个设计根本是违“宪”的。国民党在前言中虽说:“为因应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废止后,国家当前之需要,及维护宪政之正常运作,中华民国宪法有增修部分条文之必要。兹建议依照(中华民国宪法)第27条第1项第3款及第174条第1款之规定,于中华民国宪法本文之后,增列‘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云云,但是由于“国民大会代表”身份自行延长任期的自我违“宪”,一切职权之行使,自然也就违“宪”、违“宪”、统统违“宪”了。其实,整个的局面,根本就是朝野大违“宪”。以“立法委员”为例:民进党说按照“宪法”,“立法委员”三年一选,老贼们却一干三四十年,依法无据,此说于义至正。不过,老贼这种自行延长任期的干法,只要有利可图,小贼也照样跟进。试看1978年12月16日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蒋经国立即根据违“宪”的临时条款,将选举延期举行。并宣布在“选举延期举行期间,暂仍由原增额选出之中央民意代表继续行使职权”。在这一命令下,小贼们的任期,一下子就不是三年了,而自行延长两年了。延长两年与延长三四十年,其违“宪”则一。当然,这不是五十步笑百步,只是两步笑三四十步罢了。民进党又说回归“宪法”,废除临时条款,此说于义也至正。不过,今天民进党能够大量做中央民代、能够大量参选中央民代,所以有这些机会,却是国民党不守“宪法”、搬弄临时条款而来的,追究起来,十分滑稽。因为若守起“宪法”来,“宪法”第64条明文规定“立法委员”,各省、各直辖市选出者,人口在三百万以下者五人,超过三百万者,每满一百万增选一人,则台湾能选出的名额,不过三四十人而已。但今天的一百三五十人的名额,又从何而来?来处无他,违“宪”的临时条款第6条而已!“立法委员”名额赫然如此,“国大代表”名额也依此类推。只要你我违“宪”,结局大家欢喜。由此可见,三四十年的老贼固然违“宪”,三年六载的小贼也有违一同,其为共犯也无异,所差者,长期短期而已。所以,今天认为修“宪”了,其实根本没资格修,仍是违“宪”而已。其结果,与用临时条款以自肥的情况无以异、与蒋介石的作风无以异。——蒋介石真阴魂不散也!“宪法”如此回归,“宪法”有知,自己都找不到家门了!其实以上所举,还不算最严重的。最严重的,乃是临时条款带来的临时条款心态。临时条款的真正罪恶,是它把“宪法”的内阁制予以架空,使“总统”可以根据它决定任何重大政策而不必向国会负责,形成比总统制还总统制,无异是变相帝制。这种罪恶,才是最致命的。四十三年的临时条款,在执政者发挥得淋漓尽致下,已经形成不论朝野,把“总统”看成庞然大物,看成身具实权、无所不在有求必应的老佛爷,这是绝对错误的!事实上,“宪法”中的总统“大权”多是形式上的、名义上的,因为他的“发布命令”,要经过“行政院长之副署”等手续,才能生效。一如日本天皇形式上、名义上,权不在小,但都须经过首相副署,才能动弹。故日本是典型内阁制,而非帝制。“中华民国”的政制,若真回归“宪法”,就得如是观。但是,自蒋介石而后,至李登辉今日大张“总统”之权,根本上,就是违反民主政治中“责任政治”的,弄得“总统”有权力、却可不向国会或任何人负责任。蒋介石是19世纪的人,但20世纪的李登辉再以“总统”身份大权在握,那就更要不得了。李登辉真正该做的,是当“总统”却“弃权”——放弃不该“总统”有的权力,这才是他的历史使命。历史上伟大的总统往往在重要关口是放弃权力(如华盛顿),这种总统的伟大,正在于他为了历史使命而树立视权力如敝屣的典范。李登辉的渺小是,他不明此理,他不能以身作则去一反蒋氏所为,反倒何德何能强自沐猴而冠!他所作所为,不是“弃权”而是更进一步的“夺权”“揽权”“扩张‘总统’之权”,从时代对比上看,他的开倒车作为有甚于蒋介石者。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九、李登辉做“总统”却更进一步的“夺权”“揽权”“扩张总统之权”,光从一些小动作就可看出来。试看依据“宪研会”组织纲要第4条,明定“本会以第一届国民大会全体代表组织之”,蒋介石是“国大代表”,他当“宪研会”主任委员,依法有据!但李登辉并非“国大代表”,他怎可公然违法干主任委员?又如依“宪法”第53条“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院”既已经成立了大陆工作会报,李登辉又何能交议另行成立大陆政策指导小组?“行政院”既有了大陆委员会,李登辉又何能下令另行成立国家统一委员会?何况,既口口声声废除了临时条款、回归“宪法”,又怎能出现这种“宪法”规定以外的以“总统”当主任委员、“行政院院长”当副主任委员的黑机关?又如“行政院”明明早就有了“新闻局”,李登辉又何能另搞什么“总统府”发言人室?“总统府”秘书长蒋彦士在“立法院”预算委员会招供,“总统府”1992年度岁出预算,共编列七亿零六百六十四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列九千八百八十九万一千元。而其中一亿一千多万元,主要原因在因应新闻发布业务!可见民脂民膏,在怎样浪费中!……凡此种种,都不难看出李登辉简直比蒋介石还大手笔,他为了“夺权”“揽权”“扩张总统之权”,小动作已在蒋介石之上。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十、李登辉在行政上不遵守体制,在党务上,也有违一同。最明显的例子是他不依党章每年如期召开三中全会。据1991年12月2日《世界论坛报》报导:“国民党于七十七年‘七七’抗战纪念日举行‘十三全’大会,并随即召开一中全会,改选中常委,随后又于七十八年召开二中全会,七十九年2月召开临全会,此后即未再召开中全会。按照党章规定,中全会每年应在中央党部所在地召开一次,则三中全会理应在去年即召开,今年应是四中全会,但至今已12月了,仍未见召开的迹象,引起党员的相当不满,究竟中央搞什么‘飞机’,连三中全会都不敢召开,可说已严重违反党章规定。”“过去蒋介石担任国民党总裁时,最遵守党章规定,除非有特殊事件发生,否则每年一定会召开一次中全会,讨论党国大事。蒋经国担任主席时代,初期也很少违反党章规定,至晚年因体力较差,无法站立太久,曾有连续三年未开中全会的纪录。如今李登辉体力甚佳,国内又无特殊情事发生,何以竟不召开三中全会?”“说穿了,是因目前以李登辉为首的主流派尚未能有效掌握中全会,唯恐遽然召开会出现难堪的局面,重演去年2月临全会的历史,尤其中常委究应如何改选产生,主流派更难以掌握,所以干脆不开。”由此可见,李登辉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
李登辉比蒋介石还蒋介石的作风,当然不止以上所列举的十点,以上十点,只是抽样而已。
总之,李登辉以一名庸碌的台湾人,得地利人和之便,在天时不利蒋家王朝时刻,因缘际会,脱颖而出。但他毕竟是蒋氏主子的“选民”,蒋氏主子选出他来,一定在本质上符合主子之意,才能中选。由于人们厌恶蒋氏,往往忽略了这一点。故只注意蒋氏父子的可恨,而忘了注意他们选出的奴才的可怕。李登辉的“学者形象”使人绝难看出他其实师法蒋介石,得其真传。其实在许多方面,他非但是蒋介石第二,并且比蒋介石还蒋介石!我为点破这一真相,特写此文。
临文之末,我想起李登辉还做了一件蒋介石都要藏拙的事——“钦定”起招牌歌来。被他“钦定”的歌是张雨生唱的《我的未来不是梦》,头四句是:
你是不是像我在太阳下低头,
留着汗水默默辛苦的工作,
你是不是像我就算受了冷落,
也不放弃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四句使我想起,这岂不正是蒋介石对李登辉的倾诉吗?老子当年在太阳下辛苦工作打天下,几十年下来,退守台湾,备受世人冷落,但仍不放弃自己的小朝廷、自己想要的生活。如今人之云亡,被你小子捡了便宜,变成我的过去只是梦了,真不甘心啊!不过,由于你在经国死后,公然表示你的行事所本,“有两位高人:一位高人就是我的老师经国先生,第二就是我每天早上起来都要祷告。”足见你师事经国,与上帝并列,而经国乃得自我的家教,可证你行事是学自我蒋介石的,孺子可教、孺子可教!何况你青出于蓝,比我蒋介石还蒋介石呢!蒋家家风,师承有人,投蒋报李,真不朽矣!
1991年12月19日
wjm_tcy(不自由的自由)制作!
评李登辉指示《“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
1992年2月28日,是二二八事件四十五周年,国民党官方“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特于此时推出《“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震动中外。对这报告,人们只能浮光掠影的谈论它,没人能深入的批评它,更不能站在学术的立场批评它,我乃作此文,以矫时弊。
报告全名是《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以下简称该报告。
官书与学术的缠夹不清
该报告以学术报告为外衣。不过,一拈出学术,写作者就得用学术规格先做自律,而别人也会援学术标准以律之。不幸的是,该报告的学术性,在起点上,就先出了问题。
第一,它是官方拿钱弄出来有政治目的的官书。——该报告在《前言》中说,报告之产生,乃是“李‘总统’登辉先生”敦请“邱资政创焕先生”探讨后,“指示‘行政院’”而来。“行政院”遂“成立‘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专案小组’,请施副院长启扬先生担任召集人……议决:为抚平历史伤痕,消弥(李敖按:该是“消弭”,不是“消弥”,施启扬诸公的国文程度太差了)省籍间误会,宜另成立‘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邀请社会公正人士及学者专家,根据国内外有关资料,撰写‘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公诸于世”。由此可见:报告的制作,本是基于“抚平历史伤痕,消弭省籍间误会”,政治目的是毫不遮掩的。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官方花了民脂民膏一千万新台币以上。既然政治目的如此毫不遮掩,该报告的学术性,在中立上面,恐怕就先可议。
第二,它是官方拿钱弄出来的“当代史”。——该报告在性质上,与中国历史上官方拿钱开史馆叫学者修史无异。不过,按照传统开史馆修史的规格,所修乃是“前朝之史”,并非“本朝之史”;若“本朝之史”由本朝御用文人来修,其不能公正,乃属当然,又何况官方拿钱,成立临时编组的小史馆,专修为“抚平”什么、“消弭”什么而来的“当代史”乎?所以,该报告的学术性,在程序上面,恐怕就先可议。
第三,它是官方弄出来的学者的政治著作。——正因为有前面第一、第二两点的情况,所以,该报告的写作班子,是官方弄出来的乖乖牌。该报告《前言》中也不讳言,它说:“‘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组……系由行政院遴聘社会贤达及学者专家组成,于1991年1月17日正式宣布成立。研究委员为陈重光、叶明勋、李云汉、何景贤、张玉法、陈三井、迟景德、赖泽涵等先生,并推陈重光和叶明勋两位先生为召集人,赖泽涵先生为研究报告撰稿总主笔。”由此可见,既由“行政院遴聘社会贤达及学者专家”,自是官方弄出来的无误。现在,翻查一下他们的资历,我们便为之恍然:
委员兼召集人:陈重光——台湾电视公司董事长
委员兼召集人:叶明勋——私立世界新闻传播学院董事长
委员:李云汉——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代主任委员(现已真除)
委员:何景贤——中华语文研习所所长
委员:张玉法——“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委员:陈三井——“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兼所长
委员:迟景德——“国史馆”纂修兼征校处处长
委员兼总主笔:赖泽涵——“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研究员:吴文星——“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研究员:陈宽政——“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国立中正大学”社会福利研究所所长
研究员:许雪姬——“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研究员:黄富三——“国立台湾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研究员:黄秀政——“国立中兴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兼系所主任
兼任研究员:方惠芳——私立高雄医学院中国现代史讲师
兼任研究员:陈美妃——“国立台北工专”共同科讲师
兼任研究员:简荣聪——台湾省文献委员会主任委员
从上面这一“行政院遴聘”名单里,我们看到该报告的学术纯度,根本就是有问题的。讲学术、写学术报告,要靠学问,“社会贤达”掺入其中,还学什么术?陈重光是勾结日本人的高级“养乐多”流氓、叶明勋虽是好好先生,但长处在讨漂亮太太,一生与学术无干,把这些“社会贤达”摆在前面已属不伦不类。至于以下的“学者专家”,除总主笔赖泽涵外,无一是二二八历史的研究者,反倒不乏国民党史观下的护航大王,像李云汉、张玉法之流,他们的著作,充斥着曲学阿世的痕迹,“遴聘”出这种货色来研究二二八,学术何辜啊!所以,该报告的学术性,在纯度上面,恐怕就先可议。
“公正及可信度”实在有问题
上面所举的现象,基本上,注定了该报告的起点就先出了问题。今年1月17日,叶明勋在记者会上说:“二二八事件的研究报告,内容将着重在事实的陈述及学术性的研究分析,没有个人的感情成分及主观意见,以力求客观公正及可信度。”这些自许,揆诸实际,是达不到的。相反的,该报告处处倒是“个人的感情成分及主观意见”,距离“事实的陈述及学术性的研究分析”,常常背道而驰。试看它在《前言》中,开宗明义,就定位在二二八事件“不仅使当时本省不少士绅与地方精英丧生,且导致若干无辜民众之财产损失与牢狱灾厄”上面,从学术观点上看,这种“研究分析”,就是“感情成分”带来的“主观意见”。二二八事件,大体上,是以台湾暴民滥杀开始、以国民党部队滥杀结束的恐怖事件,中间奉陪了善良外省人和善良本省人一家一路的哀呼与血泪。不问缘由、不问谁先开始滥杀,就先局限在台湾精英的丧生上面,在学术上,这是不公正的、可信度要打折的。台湾精英的丧生固是“事实的陈述”,但外省精英难道没死人?
试看《大溪档案》中,“台湾二二八事件”第142页到114页主犯名单——“办理人犯姓名调查表”:
办理人犯姓名调查表
姓名/略历/罪迹:
王添灯/一、省参议员;二、三民主义青年团台湾区团台北分团干事长;三、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理事/一、阴谋叛乱首要,组织伪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自任宣传组长。二、号召前受日本陆海空军训练之青年加以编组以为扩大叛乱之武装力量。三、控制广播电台。发表叛国言论,提出三十二条件,鼓动民众附和其行动。四、密组伪新华民国政府。
徐征/一、私立延平学院教授;二、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委员/一、奸伪首要。二、组织国语讲习会,从事吸收社会青年,以为奸党外围群众。三、组织瀛青社,吸收知识青年及大学学生,扩大活动。四、策动延平学院学生叛乱。
李仁贵/一、台北市参议员;二、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理事;三、伪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委员兼调查组长/一、阴谋叛乱首要。二、提议将国军武力完全解除,治安由伪处理委员会维持。
徐春卿/一、台北市参议员;二、伪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委员/一、阴谋叛乱首要。二、反对日产标售,组织日产租户联谊会,扩大反对政府措施。
陈炘/一、前日本皇民奉公会台中州支部生活部长;二、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理事/一、阴谋叛乱首要。二、接收台湾信托公司。
林茂生/国立台湾大学教授;/一、阴谋叛乱,鼓动该校学生暴乱。二、强力接收国立台湾大学。三、接近美国领事馆,企图由国际干涉,妄想台湾独立。
宋斐如/一、《人民导报》社长;二、奸伪要角/一、阴谋叛乱首要,组织台湾民主联盟。二、利用报纸抨击政府施政,竭力暴露政令弱点。
艾璐生/一、《大明报》发行人;二、奸伪要角/一、阴谋叛乱首要。二、利用报纸抨击政府施政,强调省政改革之必要,煽动人心不满现实。
阮朝日/一、新生报社总经理;二、奸伪要角/一、阴谋叛乱首要。二、利用报纸从事于奸伪活动。三、利用报纸发表挑拨离间军官民情感。
吴金炼/《新生报》编辑/一、阴谋叛乱首要。二、利用报纸从事煽动群众,挑拨离间军官民情感。
廖进平/一、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理事兼经济组长;二、伪二二八事件处理会委员/一、阴谋叛乱首要。二、向美国驻台领事馆提出“将此次台湾二二八事件真相,向国内及全世界报导,并请予主持公道”之辱国要求。三、经常利用该协会定期讲演会,发表抨击政府不满现状,挑拨官民之荒谬言论。
黄朝生/一、台湾省市参议员;二、伪二二八事件处理会委员台北兼救护组委员;三、台湾省政建设协会理事兼财政组组长/一、阴谋叛乱首要。二、勒令各公私立医院,不得为受伤外省人医治。三、阴谋组织伪“新华民国”政府。
林连宗/省参议员/一、阴谋叛乱颠复政府。二、强力接收台湾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并自任院长。
王名朝/一、台湾省铁路管理委员会职员;二、奸伪要角/一、鼓动铁路员工罢工响应叛乱。二、鼓动控制铁路交通,运输叛军向各地增援。三、联络南北沿线铁路员工扩大叛乱。
施江南/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理事/阴谋叛乱首要。
李瑞汉/律师/阴谋叛乱首要并强迫接收法院。
李瑞峰/同上/同上。
张光祖/台北大流氓首领/一、策动杀害外省人首要。二、领导爪牙协助暴乱。
堀内金城/工业研究所技师;日本留台地下工作者/一、策动台人叛乱。二、组织日本地下间谍网,侦探我军政情报。
植崎寅三郎/日本留台地下工作/同上。
上面这个主犯名单表,除最后两名日本鬼子外,其他十八名都是中国人。该报告写作草率,首先把表中原文擅加改动,例如“王添灯”下擅加“四、处委会委员”;“艾璐生”下把原文“强调省政改革之必要”写成“强调有政治革新之必要”最后把“植崎寅三郎”错写成“植崎‘宝’三郎”,宝里宝气,完全不符合学术著作起码的诚信与谨严。至于明明十八个中国人,该报告却四次提到是“十七人”,说“十七人中多数参加一、二种政治团体”、说“最后二人是日本间谍,其余十七人均系阴谋叛乱者”、说“十七人均在国军于9日进驻台北后不久被带走,从此失踪”。……可见连基本的算术都出了问题,真是太粗心了。
十八人中,其中第二名“徐征”和第八名“艾璐生”,明明是外省人,按精英标准,徐征做到“教授”,不可谓不是外省人精英;艾璐生是《大明报》编辑、主笔,照去年6月25日当时《大明报》创办人邓进益(台湾新庄人)的口述,艾璐生“曾任燕京大学副校长”、“学养文思均极优异”,也不可谓不是外省人精英。试问这些外省人也都牺牲了,该报告《前言》劈头就局限在本省精英的损失上,这叫公正吗?不但排名第二、第八的外省人死者不瞑目,连背榜的两名日本“精英”,恐怕也要大骂“马鹿野郎”呢!
由此可见,在“事实之陈述”上,该报告显然并不正确,也不公正。随之而来的“学术性的研究分析”,自然也就出了问题。“个人的感情成分及主观意见”可以用来搞政治宣传,但是绝非学术!
只打外省人?不杀外省人?
正因为在“感情成分”和“主观意见”上只在彰显本省人的受害,相对的,外省人受害就写得未免含蓄、未免忽略、未免冲淡了。试看在厚达四百三十四页的该报告中,严格说来,谈到一般外省人受害的,加起来只有半页而已!即第四九页上有三行、第五十页上有十一行而已,并且夹叙夹议,还动了手脚。我们试看加起来十四行的内容:
省民在对抗公署的同时,也对外省人进行一连串的暴力行动——“打阿山”。
凡见有汽车、卡车,均叫下乘客毒打。
民众不仅毁物,也对外省人不分青红皂白地屈辱殴打。在本町、台北车站、台北公园、荣町、永乐町、太平町、万华等地,均有不少外省人无端挨打。新竹县长朱文伯与台北市地政局长亦遭痛殴。一般认为,这是一年半以来的积怨所爆发出来的盲目排斥外省人暴动。于是,无助的小公务员及其眷属、来台旅行或经商的外省人成了代罪羔羊。许多耸人听闻的暴行也传出了。据闻,有残忍的流氓,在调戏少妇后,将母子一起打杀;以日本军刀砍杀孕妇等。这类传闻,不少本省人斥之为捏造。大多称事件初起时,一时气愤不过,见到外省人就打,哪有刀枪?不过,不管有无动用刀枪,失去理性的民众,尤其游手好闲者,做出踰越常轨的暴行,当在所难免,只是案例多寡而已。当时任职于联合国救济总署的汪彝定先生曾目睹此类现象,但他指称,大多是被棒打或棍击,尚未见武士刀;攻击妇孺老人的现象不太多,强奸案只偶有传闻。
从这十四行的报告里,我们看到这样的学术:
一、用的字眼是“暴力行动”、是“打”、是“毒打”、是“殴打”、是“痛殴”,看不到“死”字和“杀”字。唯一一次用“打杀”外省母子、一次用“日本军刀砍杀”外省孕妇,并且立刻予以消音,以“据闻”处理、以“传闻”处理,还加上“不少本省人斥之为捏造”字眼,这就是说,所闻不实,并无“打杀”、“砍杀”情事。
二、以上从“毒打”到“打杀”“砍杀”等事实,该报告都以注释为据,即注释(44)(45)(46)(47)(48)(49),表示言必有据,此乃学术也。但查注释(44)(45)(46)(47),都引自唐贤龙《台湾事变内幕记》(又名《台湾事变面面观》)一书。既然属同一作者、同一书,为什么说“毒打”就可以成立,说“打杀”“砍杀”就要给加上“据闻”并予以消音?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学术?把同一作者、同一书予以前言不对后语,这是什么唐贤龙?
三、说“打杀”“砍杀”之事,非唐贤龙所亲见、所目睹吗?但“毒打”之事,也非唐贤龙所亲见、所目睹,为什么却能过关?何况,该报告全书中,在这一章有注释五百九十七个,其中光唐贤龙书就引了十九个,可见倚之甚殷,试问其中有几个是唐贤龙所亲见、所目睹的?又何况,若用亲见目睹做取舍标准,则该报告所据的洋洋两巨册的“重要口述历史”,恐怕大多都要泡汤,因为一翻之下,类多“耳食之谈”,又有几个是亲见目睹的?
四、更可怪的是,该报告第二六一页引唐贤龙书,说唐贤龙“报导说,因陈仪广播要民众复学、复市,有些好学生纷纷上学,反而被士兵误杀;还有很多送牛奶、送报、电信、卖菜及拉车的台人,因不懂戒严令而被误杀。而更严重的是,有‘少数心存报复的军警’,以‘射击人命为儿戏’,将善良的台人当暴徒任意处决。唐氏还亲眼看到‘穿黑衣服的警察,互以手势做暗语,表示比赛打死人的多寡’。”——同一个唐贤龙,并未亲见目睹送牛奶、送报、电信、卖菜、拉车的所有行业台湾人被士兵误杀,若沿前面的史例与学术尺度,恐怕至少当以“据闻”、“传闻”处理一下吧?可是,该报告却网开一面,全过关了。原因无他,唐贤龙写的是本省人被害,本省人之死与外省人之被“打杀”“砍杀”,自然贵贱有别、亲疏不同!我承认“感情成分”与“主观意见”也有它的可爱之处乃至令人同情之处,但它们不宜披着学术外衣行之,因为那将毁了学术,也不符真相和真理。
五、退一步说,我们也许可以忍受该报告的取舍不公、轻重不匀、选择偏颇、前后矛盾。……但在学术规格上,起码总不能捏造证据。该报告为了否定“有残忍的流氓,在调戏少妇后,将母子一起打杀;以日本军刀砍杀孕妇等”“这类传闻”,竟在文后加上“不少本省人斥之为捏造”十个字,而这十个字毫无出处,也无注释,这可就太“技术犯规”了!学术报告必须言必有据,赖泽涵也公开以“让资料说话”为号召,如今报告中竟出现了于资料无据而全是学者自己捏造的话,这叫什么学术!这叫什么报告!这种捏造重要否定之言的作风,太恶劣了、太要不得了!我们实在无法忍受!
外省人被杀的一概从略
在“打杀”“砍杀”外,该报告又引汪彝定之孤证,说“强奸案只偶有传闻”。但是,唐贤龙的书明明摆在那儿,为什么不引引呢?在外走动的新闻记者唐贤龙总比高高在上托庇于外国人掩护下的汪彝定见闻得多吧?
试看唐贤龙书第九十一页、九十二页、九十五页:
一、二十八日早上十一时许,在台北新公园中,除了打死十几个外省人,殴伤二十几个公务员外,更有一个年轻的少妇,搀了她的一个三岁的小孩子,正想由偏僻的小道中跑回家时,却被几个流氓们拦住了,他们对她尽情的调戏后,便一刀将她的嘴巴剖开,一直割裂到耳朵边,后将她的衣服剥得精光,横加殴打,打得半死半活时,便将她的手脚捆起来,抛到阴湿的水沟中,该妇人惨叫良久后即身死。当该小孩正在旁边哭喊妈妈时,另一残暴的台湾人,便用手抓住该小孩之头,用力一扭,即将该小孩之头倒转背后,登时气绝。
二、又在万华附近,一小孩被民众将双脚捆起,将头倒置地上,用力猛击,直至脑浆流出时方将其抛于路旁。
三、又在台北桥附近有两个小学生,路遇民众,因逃跑不及,即被民众捉住,民众一手执一学生,将他们两个人的头猛力互撞,等到该两小学生撞得脑血横流时,旁观之民众犹拍手叫好。
四、又当天下午,在台北太平町,有一开旅馆之孕妇,被民众将其衣服剥光,迫令其赤裸裸地游街示众,该孕妇羞愤无已,坚不答允,便被一手持日本军刀之台湾人,从头部一刀下去,将该孕妇暨一即将临盆之婴孩,劈为两段,血流如注,当场身死。
五、又在台湾银行门前,有一个小职员,当他刚从办公室里走出来,即被一个台湾人当头一棒,打得他脑浆迸流,随即殒命。
六、这时,适有一对青年夫妇路过此地,又被群众围住,吆喝喊打,吓得他们跪在地上求饶,时有很多台湾的小学生挤进人丛中,一看原来是“阿山”,便连忙你一脚、他一脚,将他们两人踢在地上滚成一团,这时民众更拳脚交加,棍棒齐挥,不一会,他们便被打得血肉模糊,成了两具破烂的孤魂。
七、在新竹县政府的桃园,被羁囚于大庙、警察局官舍与忠烈祠后山三地之外省人,内有五个女眷被台湾一群流氓浪人强行奸污后,那五位女眷于羞辱之余,均愤极自缢殉难。
八、而该县大溪镇国民小学女教员林兆熙被流氓吕春松等轮奸后,衣服尽被剥去,裸体彻夜,冻得要死,后被高山族女县参议员李月娇救护始脱险。
这些都是唐贤龙同一本书中的白纸黑字,可是,该报告却一概不引。乍看该学术报告,周谘博采,不遗漏任何史料、不遗漏外省人唐贤龙当时在台湾的记录,这是何等公正!何等学术!但谁又知道,在引证方面,却大动手脚,本省人被杀的,不厌其详;外省人被杀的,一概从略,且捏造否定之言以批之。这样子取样,又叫什么公正!什么学术!
不提外省妇女被轮奸情况
若说唐贤龙这些白纸黑字,只是一家之言,属于孤证,未便援引,但是,翻看四百三十四页的该学术报告,凡有利于台湾人者,又有几个其证不孤?何况,只要肯细心比对一下,说是孤证,也不尽然。试看上面引白纸黑字第八例新竹县“大溪镇国民小学女教员林兆熙”事件。唐贤龙说:“该县大溪镇国民小学女教员林兆熙被流氓吕春松等轮奸后,衣服尽被剥去,裸体彻夜,冻得要死,后被高山族女县参议员李月娇救护始脱险”。同一事件、此类事件,我们也可以查到不少旁证:
一、陈仪致吴鼎昌密电(一九四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其远因,实由台人受日本奴化太深,思想中毒,平时御用绅士未受惩治,报纸恶性诋毁未予严格取缔。弟失之甚宽,致启狡谋。至于缉私伤人一案,惩兄、抚恤,政府事事做到,民间反不提及,惟要求解严,要求军警不带枪枝出外,占据广播电台,昼夜叫喊,煽动反抗。台北市俭(二十八)东(一)两日客籍公教人员,初步调查被毒打受伤者八百六十六人,立毙命者三十三人,失踪者七人,殴打时,宣称杀尽中国人。所谓‘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者,普设分会于各县市,胁迫县市长交出政权,集中客籍公教人员,饥饿毒殴,逼唱日本国歌,逼令妇女裸行。……”
二、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关于台湾“二二八”暴动事件报告》(一九四七年三月三十日):“暴徒如中疯狂,恣情肆虐,竟高呼‘打死中国人’(即指外省籍人)之口号,于是无论通衢僻巷、公私场所,瞥见外省人,即行狙击凌辱,台籍妇孺亦盲从附和,见有外省人,即以击掌为暗号,预伏室内之暴徒,即闻声出打。新竹县长朱文伯是日适由县来省,途中被架殴打,且失踪数日。其最残忍者有将妇女裸体殴打,摔死小孩之事。台北市外省人之惨遭伤亡者,详数待查,但当在千人左右。……至在各县市服务之外省公教人员,除被殴死伤外,尚有遭受强迫集中者,据各方报告:如台中外省军公教人员及家属均一律被拘,分羁于民众旅社、第八部队仓库、师范学校、市参议会、法院监狱等处,视同俘囚。又嘉义市外省公教人员被执者一千四百余人,高雄市亦有七百余人,屏东制糖全体外省籍员工,及屏东之中山旅舍外省人二十五人,亦均遭拘押,且衣服财物多被洗劫一空。进而奸淫侮辱,穷凶极恶,无以复加。据新竹县报告:该县警局官舍有一公务员眷属,受奸党暴徒之胁迫,自缢身死,其旁有小孩两口尚哀啼不去。忠烈祠后山缢死外省公务员女眷四人,大溪镇国民学校女教员被暴徒轮奸,经高山族女参议员李月娇救护脱险,并闻此人已羞愤自杀。台北市南门市场,亦有一外省女性,被强奸惨杀,类此惨痛情形,不一而足。”
三、《台湾警察》第二卷第十、十一期转载“台湾‘二二八’事件”(一九四七年四月一日):“当二十八日下午开始焚毁专卖局时,全市各街巷到处皆有暴徒集团寻找来自国内之外省人施以殴打,名之曰‘阿山’,是以‘阿山’若为彼辈所瞥见,皆不能逃过‘打’的劫数,重时毙命,轻亦在残废之列,虽妇孺孕妇亦无一幸免,据记者所知:一数岁之儿童随其母出街,途遇暴徒,用刀将其母之嘴割裂至耳,复将衣服剥光痛殴垂毙抛之于水沟,其子被用力扭转面部倒置背后即时气绝毙命;又一小孩被其双足扠起倒吊,将头部猛向地上碰击,至头破血流而甘心;又一将两小孩之头互为相碰,至脑血横流,而引为快事;又一孕妇亦被暴徒用日本之武士刀对腹部插入,即时两命呜呼。此种狠毒手段,不胜枚举,惨绝人寰之事,不意竟发生在此号为文化水准高于国内任何一省之台湾,闻者毛骨悚然,何况目睹其状者。是时外省人无不人人自危,逃者逃、避者避,几有‘风声鹤唳,草木皆流氓’之概,沿街喊打‘阿山’之声响彻云霄而不绝于耳,各机关亦皆闭门大吉,人员也咸以走为上策,在此时期可谓流氓世界。……”
四、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新闻室“台湾暴动事件纪实”(一九四七年四月三十日):“二十八日晚,即有建设协会分子及台北青年学生十余人,在桃园戏院集合,煽动打杀‘阿山’(即外省人)。一日晨又由台北至桃园之早班车中,载去青年暴徒三十余人,即与当地流氓取得联系,纠合群众,殴打外省人,并焚掠公务人员宿舍私有财物。县府人员退守警察局,不肯缴械,暴徒遂向警局围攻,以机枪步枪混合扫射,并用酒瓶盛满汽油,塞以棉花,燃着后向警局投掷,企图纵火,警局员警拼死抵抗,至深夜三时,始由警务处派警车掩护突围,撤至台北。桃园由是陷于无政府之混乱状态,公教人员眷属被暴徒集中,囚于大庙警局官舍及忠烈祠后山,女眷五人被污辱后自缢毙命,大溪初级中学校中学校女教员林兆熹被暴徒吕青松等轮奸,经高山族女参议员李月娇救护脱险。”
五、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台湾省‘二二八’事变记事”(一九四七年):“其最残忍者,为将妇女裸体殴打,甚至以刀刺其腹,以石塞其阴户,令其行走,拒者即刺杀之。摔死小孩与活劈致死之事,亦有数起。”“新竹县警局官舍有一公务员眷属,受暴徒胁迫,自缢身死;忠烈祠后山,缢死外省公务员女眷四人;大溪镇国民学校女教员被暴徒轮奸,经高山族女参议员李月娇救护始脱险,后亦羞愤自杀;台北市南门市场,亦有一外省女性,被强奸惨杀,类此惨痛情形,不一而足。”
六、曾今可《台湾别记》(一九四七年五月十六日):“台湾话和闽南话完全相同。这次台变中,暴徒行凶时先以台语问:‘你是哪里人?’各地都有好些闽南人及能说闽南话的外省人因答以‘我是台湾人’而未遭毒手,幸免于难。也有被暴徒识破的,就打得更凶暴、更恶毒,甚至毒打后再投入海中或杀死。后来,暴徒们用台语问过‘你是哪里人?’之后再用日语问一次,如果仅能用台语而不能用日语答复的,一定是‘阿山’——台人侮辱外省人之称呼,这次到处打外省人,他们说是:‘打阿山’——其结果自然是更惨。如果能说日本话,在台湾是可以‘无往不利’的。‘二二八’那天的下午,从基隆来台北的火车中有一些外省籍的旅客,下车时被暴徒殴打,有些打死的。从高雄来的火车中,有一外省旅客被打九次,过铁桥的时候,被丢入河中,在台北车站附近,有好些穿中山装的公务员被打后,把皮包、手表、自来水笔、金戒子……等抢去;有些被抢后逃脱,有些被抢后再被打死。万华车站有一个穿旗袍的少妇被暴徒脱去衣裤,迫令裸体跳舞。太平町有某公务员之妻怀孕将产,被暴徒剖腹,将胎儿取出掷地。某公务员之小孩被暴徒将双脚倒悬,再向下掷,头破而死。还有些妇孺是被暴徒把双脚拉开拉死的!”
七、国防部史政局秘密稿本《台湾二二八事变纪言》:“据各方报告,如台中外省军公教人员及家属均一律被拘,分羁于民众旅社、第八部队仓库、师范学校、市参议会及法院监狱等处,视同俘虏,嘉义市外省公教人员被系者一千四百余人,高雄市亦有七百余人;屏东制糖厂全体外省员工,及屏东之中山旅社外省人数十人均遭拘押,衣服财物悉被洗劫一空;新竹县警局官舍有一公务员眷属,受暴徒胁迫,自缢身死;忠烈祠后山,缢死外省公务员女眷四人;大溪镇国民学校女教员被暴徒轮奸,经高山族女参议员李月娇救护始脱险,后亦羞愤自杀;台北市南门市场,亦有一外省女性,被强奸惨杀,类此惨痛情形,不一而足。”
八、柯远芬《台湾二二八事变之真相》:“桃园市暴乱,在警察撤退后,处于无政府状态,暴徒竞将公务人员及眷属集中于大庙警局官舍及忠烈祠,并有女眷被强奸后自杀,大溪初级中学教员林兆熹被暴徒吕青松等轮奸,后来被高山族女参议员救护,方得脱险,惨无人道的暴行,实禽兽之不如。”
从以上密电和公开文件中,可以看到被轮奸的外省妇女连姓名都有、连救她的好心肠的台湾人参议员姓名都有、连施暴的“暴徒”(不,“菁英”!)姓名都有,这还是“强奸案只偶有传闻”吗?何况,纵使汪彝定坐在美军汽车中,也有这些亲见目睹:
三月初(二日或三日),我乘车经杭州南路,从车上看见一个穿旗袍的女子被暴徒一棍打翻在地,似已昏迷,旁边还有两三个中学生样子的少年用皮鞋猛踹她的头、胸。她的生死存亡我就不知道了。今天回想,令我想到距“二二八”十九年后,一九六六年大陆红卫兵的残忍。是不是我们中国人性格中就有着这一份经不起挑动的暴戾?
可是,在该报告中,我们只看它“利用”汪彝定的有利之言,却抹杀了汪彝定不利之言,同一个汪彝定,也和唐贤龙一样,给“二分法”了。
简直看不到外省人的受害纪录
该报告口口声声学术学术,但学术要讲究规格、讲究方法,不埋没证据、不能偏听一面之词,甚至在关键证据未明以前,不能“缺席判决”。但是,该报告却违背了这种学术常规、也违背了史学方法的常规。试看它在“前言”中,竟有这样的体例申明:
在受访者人选方面,工作小组原定计划是不分省籍,凡为当时的见证人与受难者家属均进行访谈,以达成客观、周延的目标。然而,一则由于受害外省公教人员及其眷属、佣工大多已获抚恤或救济;二则由于外省籍死难者多属只身在台,无从查考,且不少受害者在事变后已返回大陆,目前不在台湾;三则由于许多外省籍人士基于不同的理由,接受访谈的意愿不高,以致访问对象以本省籍人士占多数,此乃本研究引以为憾之事。
请看这成什么话!二二八事件,首开滥杀之戒的,是本省人杀外省人;接着是外省人部队登陆,形势逆转,转成外省人杀本省人,也大开滥杀之戒。如今写二二八史,居然一边说“不分省籍”,一边却在两百三十一次“访谈纪录”中、三百余次“口述历史”中,除了“元凶”柯远芬、彭孟缉所说,简直看不到外省人的受害纪录。在公布的附录二“重要口述历史”两巨册里,除了前台北工专校长唐智口述他的被流氓打得头破血流、打入水沟的事实外,其他简直看不到什么外省人受害的纪录,至于找到一些二二八时根本不在台湾的毫不相干的外省政工如彭品光之流来充数、来做访问对象,更是全无史法、荒腔走板了。
既然外省人那边的口述如此微妙的缺乏,写二二八报告,就该先警觉到,无异在史料上缺了一条腿,这种报告是难以公正做下去的,即使要做,也要特别重视到外省人口述以外的史料,以补不足、以求平衡。换句话说,有关外省人受害的文字资料,就应予特别重视。这种文字资料本来就很少,可是在很少之中,该报告又动了手脚,故意忽略了,这是最说不过去的事。
表面上,该报告似未忽略所有二二八的史料,这由它在报告最后摊开的“参考资料”目录可知,它甚至也一再引用到李敖编著(该报告错写成“李敖编”)的《二二八研究》、《二二八研究续集》、《二二八研究三集》。但是,李敖的书,在“前言”中明示体例,是“旁征博引、巨细不遗”式的,是“以排比的文件证据,从不同角度来观察它。其中有史政局的军方秘件、有国民党的官方调查、有共产党的翻案文字、有旅沪团体的抗议报告、有客观舆论的即时评论、有当事军头的公告回忆、有台湾人受难者和人道主义者的毛骨悚然、有外省人受难者和人道主义者的心惊肉跳。……”李敖教人要“眼观四面”的看各方面资料,“目的就在使人从众说纷陈的证据里,慎思明辨、知所去取,了解真正的二二八。”只有从这种“理性态度,才能不为国民党共产党和台湾人中的褊狭分子所骗”。但是,该报告引证李敖的书,大体上,却是只挑有利于本省人一部分的,这种手脚,在“史识”和“史德”方面,都是该谴责的。
李敖的书的最大特色是它不抹杀任何方面的二二八史料,把当时外省人的血泪之作,也排比在本省人的血泪之作后面,使本省人哭哭啼啼之余,也看看本省“菁英”趾高气扬的一面。试看李敖的书中所收任山《悼新的吴凤们》中的几段:
那些穿中山装佩挂证章的小公务员,无疑地成为疯狂的人群猎取的最显明的对象,他们到处被追逐着,没命地奔跑但却四面八方被包围着,拳脚交加,终于踣倒地上,没有反抗,只有求饶,这时候是没有人情好讲的,即使有什么可讲的,反而被殴打得更厉害,石头铁器像雨点似地落在身上,他哀号着咽下最后一口气,而人们还恨恨地用木屐军靴在他身上践踏着。
还有那些保国卫民的官兵宪警,也成为人群追逐逼害的对象,他们曾经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战胜了日本侵略者,光复了这沦陷五十余年的土地,但是现在他们却被这亲手所收复的土地上的人民殴打,而且他们还奉令不准开枪,他们是只许被打,不许打人,不是被打伤,便是被打死!
从轮船上从火车上来的外地旅客,也给人群拖下来毒打,或者被打死在铁轨上,或者被抛落在海浪里,他们更是被打得莫名其妙,死得不明不白,连尸身都找不到,也没有亲人替他们收拾。
一位穿长袍的外省商人,被人群追逐着,他情急计生,从袋里抓出一把台币边跑边散着,但在这时候钱竟没有救了他,人们先把他打得头破血流,然后再回头捡台币。
一位穿西装的男人,当人们要打他的时候,他用闽南语说:“都是自己人!”
可是人们却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他,有人对他说:“是台湾人都会讲日本话,都会唱日本歌,你会吗?”
“唱一个《君が代 》(日本国歌)就放你过去。”另外的人说。
就是从前在沦陷区里,日本侵略者用着刺刀也不能强迫人家唱日本国歌,何况在目前的中国领土的台湾?当然,他也挨了一顿毒打。
一位穿旗袍的外省女人,落在暴徒的手里,他们把她的全身衣服撕碎剥光,让她赤身裸体在大街上走,这种凌辱,是比被毒打被杀死还要难以忍受的,她只得掩面匍匐在墙角里……以后便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一个三岁的天真无邪的孩子,在他的爸爸被人家打死以后,这可怜的孩子也被人们撕起两腿,摔死在阴沟里,孩子何辜?竟遭受这种毒手!只有残酷的日本侵略者曾经演过这种惨剧。不幸的是,在这次暴乱之中,一切竟都承袭着日本侵略者的衣钵。
不是吗,有些暴徒居然穿戴全面日本武装,讲日本话,唱日本军歌,散发日文的传单标语,几乎使人怀疑到是处在日本占领区里,但是这里却是中国收复一年后的领土。日本人应该在欢笑了吧!在战败一年以后,还可以看到他们“皇军”的“杰作”在这土地上死灰复燃!然而许多中国人——包括绝大多数善良的台湾民众,却只想哭!这是多么痛心的一件事!
这篇文章,在一九四七年四月十日——二二八后四十天,发表在《台湾月刊》第六期里,都是血迹未干时的墨迹方新之作。《台湾月刊》第六期在该报告的“参考资料”中曾见著录,但像任山这篇《悼新的吴凤们》,却被抹杀了。
该报告宁肯花上正文二十页的篇幅,去登私人损失调查表,去重视“衬衫二件”、“男雨衣一件”、“多种维他命两瓶”的鸡毛蒜皮损失,却对“多种‘要’他命”的文献吝于篇幅,不予刊载,这是什么“学术良心”呢?该报告宁肯花上附录十巨册的篇幅,去“文献足征”的保存资料、以昭信史,却对外省小民的血泪之作,拒之门外,这又是什么“学术良心”呢?别以为该报告不采信外省小民的血泪之作,只是这一篇《悼新的吴凤们》,其他视而不见的,还多着呢!像何容写的《发挥同胞爱清除仇恨心》(《正气月刊》第二卷第一期;一九四七年四月一日)、像辛诉写的《为在台受难的公教工商学生孺妇伸冤》(《岭东民国日报》,一九四七年四月二日),像何容写的《呼冤》(《论语半月刊》第一百二十七期,一九四七年四月十六日)、像曾今可写的《台湾别记》(《论语半月刊》第一二九期,一九四七年五月十六日)、像韵竹写的《熙盈》(《中学生杂志》第一九六期,一九四八年二月)、像絮新写的《重述“二二八”的经历,不让时间歪曲》(《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八十八期,一九八九年四月三十日)。……等等等等,都不见于著录,纵不谈良心、不谈公正、不谈省籍、不谈大道理,光在史学方法上,就站不住吧?放着这么多的“反面教材”、“相对文件”不予重视,而自谓能得史实之真、学术之平,又其谁能信?
抹杀外省小民的血泪之作
该报告在外省大员柯远芬、彭孟缉的身上找资料,这些国民党军头们,固然在真伪交织之中,透露出不少二二八往事,但是,他们当时高高在上,台湾的“菁英”们无能也无胆打杀他们。他们不是外省人受害者,真正的受害者,乃是外省小民。正因为如此,外省小民们劫后余生的追忆,才正是二二八研究的关键所在。可惜的是,制作该报告的诸公,眼里只有外省大员的口沫横飞、只有本省人士的口沫横飞,却没有外省小民的血肉横飞,这是绝对不公道的。一股脑儿把外省小民当成贪污大员打杀,至今还不予公道处理,还口口声声“抚平”这个、“化解”那个,这算什么?
我们试看当时来台推动国语运动的一个外省人的自白。何容在《呼冤》里说:
我同我周围的朋友,不是像内地有些报纸早就全称肯定的说过,到台湾来“挖金”;我们是来“卖命”。真的,我们的伙伴已经累死了四个。其中的一位陈天齐君,下雨也远道去上课,带着病也照常去上课。他说:“五十多岁的老头儿,跑二十里路去上我的课,我怎么好意思请假呢?”所以他累死了。我们在台湾的收入不比在内地多,台湾的物价不比内地低。拿我自己来说,住的房子诚然比重庆的草房好得多;吃的呢,比在重庆多了一瓶儿我生平认为“奢侈品”的牛奶;穿的是在上海青年会旁边儿的旧衣摊儿上买的一身破西装,仍然是像在重庆一样儿,体无完“服”。工作时间平均每日十小时。我常勉励我的同志们说:“我们是来台湾作战,同日本语文以及日本思想作战!”作战总不免要死,无论是累死,或是更不幸而被自己的同胞打死,死也不冤,何况没死?
像这种外省人,在台湾贪污无缘、挨揍有份,我们能不为他们主持一点公道吗?可是,在该报告中,大笔一挥,全抹杀了。
再看当时来台在北二女(中山女中)教书的一个外省人的自白。絮新在《重述“二二八”的经历,不让时间歪曲》里说:
民国三十四年胜利时,我任重庆中学教员职,因我能说流利的闽南语,因此接受聘约到台北有名的女子中学任教,因交通之故,至三十五年元旦日我才踏上宝岛土地,工作至今。……
三十六年2月……从28日上午至3月6、7日,街上、火车、公车、汽车、脚踏车上被打死的外省人便有二三千人之多,也有不少善良的台胞不怕冒险地抢救掩护了不少外省人。28日那天我尚骑着脚踏车要到学生家中访问,幸而我喜欢穿灯笼式长裤及粗布上衣,不像大陆来的妇女高跟皮鞋旗袍洋装时髦打扮。因此当我看到街上在喊打,满地横躺着西装笔挺旗袍合身的男女尸体时,我真吓呆了,突然一个戴着日军帽子的男人拉住我车头,用台语问我“到哪里”,我平日用惯台语,立刻用台语问他“做什么呀,我要回家”,他立刻说快点走没你的事,我溜了。……
当时我住上海的侄女刚结婚,大哥送他们来台度蜜月,那天刚好从草山坐火车进北市,便被拖出月台毒打。侄婿脊骨打断了,回上海后成残废,侄女始终精神不太正常,他们还是在打昏时,被一台胞相救免于死。我一开店的朋友夫妇被打死了,两个三四岁子女下落至今不明。据学生们说最可怜的是新竹县长。暴民打到公馆中,一家五六口被杀绝了,连两三岁的孩子竟被一人拉一腿撕成两半。这些惨绝人寰的残酷行径,完全是日军侵华在各地的翻版(我在抗战中就经历了多少次残暴的场面,何止南京大屠杀,各地都如此,炎黄子孙遭了数千年来未有的灾难),我曾在愤慨中应一位在大陆岭东《民国日报》任编辑的朋友之约,写了一篇二二八实况报道,刊登在该报岭海版上,幸而我尚保留这张剪报,现影印一张为证。
在剪报里,有这些当时的实况报导:
28日上午10时左右,人们尚在不知觉中。忽然街头巷尾,全市布满了年强力壮的台湾同胞,有失业者、有学生、有各行业的人,手持铁锤铁棒凿子斧子大木棍之类的武器,口呼:打死阿山(台人呼由内地到台之同胞为:山猪;从不将其为人看待);于是过路人均被查问。第一句问你台语,如音调不像本省人时更问一句日本语,如不懂时,即有人呼:是阿山,打!于是便被数十只手按下,衣服撕碎,铁器一齐打下,直至你直挺挺地倒在地上为止,死者均是脑袋破裂,脑浆直流,伤者鲜血淋漓周身黑肿,连续几天呕血。不管你是坐着汽车,或是脚踏车、手车,均被截下来,连行驶各县市的交通车、火车等,均被截路查搜,系外省人者均一律不放过,不管他是公教农工商学生(台湾大学及一些中学,台生同时打死外省生)均给以同样的待遇,最残忍者连妇女儿童均被打。他们的口号即是说:阿山提倡男女平等,要打也该平等。于是秩序大乱,全市变为恐怖城,被追打受伤者带着鲜血拼命乱窜,街上东横西倒均是死伤不知为的是什么一回事的同胞。……
无线电台每天的广播均是一些参议员等人士的演讲及报告(4日以前的电台均一律讲台语),他们组织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代民众向政府交涉的经过,他们歌颂民众这次为激发义愤的行为,赞扬民众系一种爱国运动,报告民众的被捕情况及请求理由,责怨政府的施政方针,怒责贪污,同时报告各地也有分会的组织,4日基隆分会委员广播报告中有说,基隆市因这次事件,被宪警捉捕人员数名,已由本会向政府交涉而释放了,如以后再有人被捕者,请立即通知本会以便办理……却听不到一句抑止民众搜打无辜的外省人的话,同时报说他们发动的,台湾自治青年同盟及以后该盟的纲领等等;最可痛者4日下午以后至6日7日的电台更连续播送日本语,好像在向全台的日本人报告民众的伟业一样。5日中山堂的民众大会中,很多均用日语讲演,言词愤激,同时更由电台连续通知,召集以前在日本士官军校毕业者到××学校开紧急会议,以前在日本海军人员及海军工厂员工民众请到中山堂开大会。这些该是可耻的事吧!4日台北桃园的军械库也同时被民众抢走了;同日据报告说,在搜打中曾错打了一位日本人,才下几拳因日本人呼疼痛才发现,于是打手们即时拉他起来,忙赔不是,送香烟并带其去一段路,这真是一个爱国运动啊!……
我们应该承认台湾的政治,有欠好之处,所以才有这次的暴动。而台湾的政治不好,也因有这一些不法的贪污者及金融捣乱者从中作祟,可是从良心上说,人是不分地域有好也有坏的,在台湾的贪污投机者也不单只是外省人。有眼睛的民众谁都要承认:台湾本地有着好多十恶不仁的贪污者,金融资本的操纵者,我们有眼可以见到,这次人民自己检举及捕捉囤米的结果,本省的各大地主富商均是大囤户,一切黄金美钞垄断,不少是本省的巨富,在官场方面的贪污台人也不乏其人,我相信,只要有爱国心的全中国人民,谁都会痛恨这些人,谁都会将其认为仇敌去办,假如台湾聪明的民众们会拿出眼睛来,不分地域,认清对象,单给这班人一个毒辣的教训,我相信外省人不论士农工商学只要有正义感的话,谁都会自动跑上民众的阵线,去攻击这些民众的仇敌,假如是为了整个政治的不满,民众们如果针对着政治去实行一个民主运动的时候,外省人一定是会响应合作的,可是现在的外省人他们有何罪过?尤其是学生妇孺他们有何罪过?他们的罪不外就是该死的生为外省人,而该死地到台湾来,为了这样的罪而被害,这实在是含冤不明的事。……
这些死难者犯的什么罪呢?连死者自己都不会清楚的,可是受难者是被打死了、打伤了、集中了,然而在这社会上便没有人提起过他们的遭遇,更没有人会同情他们,为他们说一句话吗?台人把握着的舆论,无线电台,天天讲播的都是赞颂那些杀人放火的人,谁会顾及这一大批生活没保障的痛苦的人们,有良心的人不得不代他们呼吁、代他们申冤,台湾的参政会议员们及一切台湾人士均举行大会,声援民众,扩大宣传,赞颂这次的暴动为爱国运动,那我不得不代死伤者问一声:残杀者是爱国运动,那么被杀者的无辜人们又是什么呢?难道为了他们生活没保障便该杀呢?抑或为了他们是外省人便该杀呢?
像这些外省小民,在台湾分红无从、倒霉有份,我们能不为他们主持一点公道吗?可是,在该报告中,大笔一挥,全抹杀了。
只是外省军人割本省人耳朵、鼻子?
该报告不但抹杀外省小民的血泪之作,并且在外省人的受害方面,还来上瞒天过海的绝活,使人看了,难以“见外”。
试以“刘青山”之死为例。
该报告中有专章论列“伤亡与受害情况”,长达一百二十六页,都以本省人死伤为着眼点,所有的“特写”与“大特写”,都环绕在这一着眼点上,虽然也列上一些官方的统计数字,但因一开始即表明官方报告中,“事件期间之死伤极为轻微,逮捕后起诉者仅占少数,以内乱罪处刑者更少,处死刑者则微乎其微。果若如此,‘二二八事件’何至成为社会长期的伤痛?显然,官方的数字有待进一步验证。”显然已予否定在先。至于外省人的受害,除了放在最后点名“主犯名单中仅有的二外省人”外,一律以“远景”处理。不过,一页又一页连篇累牍的本省人死伤中,却于“中部地区”台中市项下⑵,有了“刘青山”的一段“大特写”,在一百二十六页中,连半页都达不到:
刘氏为专卖局台中分局科员。民众因愤事件起于台北市的专卖局人员因查缉私烟的不当,而连带不满刘氏,乃于专卖局台中分局前之台阶被流氓推下之后,群众又趋前围殴至重伤,被送往台中医院治疗。但未死之消息传出,民众愤恨未平,于次夜,流氓十余名冲入医院,割去刘君耳、鼻后,又挖出双眼,冉予以猛击而罹难。
这段文字很蹊跷,因为从字面上,看不出“刘氏”为外省人,而该报告中,不论正文和附录,只要提到流氓、暴徒一类字眼时,多加上引号,变成“流氓”、“暴徒”,以示所说流氓实非流氓、暴徒实非暴徒之意。这种“标点学”,正好与今日本省菁英反对以流氓、暴徒称呼当时菁英一样。换句话说,二二八成千上万走上街头的本省人,乃是菁英,而非流氓、暴徒。这由今年二十五日民进党立院党团提出临时提案可知。提案指出:“根据行政院专案小组的研究报告,约有一万八千至两万八千台湾菁英含冤被大陆来的军人所杀害。”可证死者全是台湾菁英也!既然如此,这一“刘君”被害,既未注明籍贯、既在该报告一万八千至两万八千死者之中,自属台湾菁英无误。但是文中有“流氓十余名冲入医院,割去刘君耳、鼻后,又挖出双眼”之事,则流氓为谁,不无疑义。是外省人吗?没人能信;是本省人吗?没人敢说,该报告也不敢说。
该报告不但在正文里不敢说,在它制表《“二二八事件”初步调查死亡名单》中也不敢说。试看制表中“北部地区(包括台中)二二八死亡者名单”第〇五七号有死者“刘青山”,职业栏是“专卖局台中分局科员”,案由栏是“被流氓推下,群众趋前围殴,送台中医院治疗。未死之消息传出,次夜,流氓十余名冲入医院,割去刘君耳、鼻,挖出双眼,再予猛击,始告毙命”。而在籍贯栏、年龄栏中,却是一片空白。
但是,这一“刘君”,果真无籍贯、年龄么?却又不然。根据该报告“附录一重要文件㈢闽台监察使杨亮功调查报告既十八附件”夹的一份影印的“台中市三二事变伤亡调查表(公教人员)”,第一名就是“刘青山”,“性别男”、“年龄三五”、“籍贯安徽”。由此可见,这一“刘君”明明是外省人!——明明是外省人,该报告却在正文里、在制表里,全给消音了,并且把这外省人厕尸于本省人菁英之中,这是什么“学术真诚”呢?又是什么“史学方法”呢?中国古诗说:“埋骨何须桑梓地,人间无处不青山。”这位“刘青山”啊!他不但埋骨异乡,并且籍贯都跟着菁英了呢!
该报告在刘青山惨死上提到“刘君”被打伤后送进医院,流氓还不放过他,还要去割他耳鼻、挖他双眼。这种残忍狠毒,该报告不点破流氓籍贯,真是为亲者隐,不失“春秋”笔法。不过,报告中不提本省人割外省人耳朵、鼻子,却专提外省军人割本省人耳朵、鼻子,这种“春秋”笔法,恐怕连孔夫子也要自叹弗如!
关于本省人对外省人也来有鼻大家割,只要一查史料,便不稀奇。林衡道《二二八事变的回忆》里明说:“其他地方的乱事并不比台北小。在台中一地,肇事者鼓动学生打党部、团部人员,民众并声称要杀台中县长刘存忠,要削他的鼻子。幸亏本省人士予以掩护,刘存忠始逃过一劫。”可以为证。或许说这是“声称”,并非真割,不算。那我就找个真割的。据该报告“附录一重要文件㈢闽台监察使杨亮功调查报告既十八附件”夹的一份影印的“嘉义市三二事变报告书”,在“五、暴民残酷与照片”一节内,有这样的记录:
此次事变中,暴徒在本市殴打外省人,抢劫财物,其情形之凶恶毒辣,实难想象,不分男女、不问皂白,或用木棍、或用军刀、或捆缚悬吊毒打,不一而足,其尤甚者为若干士兵被俘后,先以刀裂其肤,继则掠鼻割耳后再行处死,其残酷概可想见,至当时情形,无人敢为摄照照片,致付阙如。
这总算真割了吧?
其实,本省人割外省人又算什么?连本省人自己的,都要割呢。试看《申报》特派员江暮云《台湾中南部四日行》文中说:“台中虎尾乡有一个老人藏匿了外省籍排长,竟被割去了耳朵,到现在还在医院里。”这段话,文证不远,一查台湾省文献委员会《二二八事件文献辑录》第二七九页便知。——热心救人的伟大本省“一个老人”不去褒扬他,反倒奉残忍狠毒的流氓为菁英,今天的本省人怎么了?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流氓者讳
谈到流氓在二二八的责任,在今天的翻案风、平反风中,多被隐讳,甚至要求正名,声言没有流氓,全是菁英。在这种压力下,该报告自然小心翼翼、从众所好。试看它在“第一章事件的背景”中,以十九页正文、以一百六十条注释,论证二二八发生的原因,从“省政当局忽视台人心之所向”、到“阻挠大陆台人回乡”、到“处理日产与台人财产不当”、到“台人在政治上遭受差别待遇”、到“部分官员之官僚作风与贪污行为”、到“政风与军纪太差”、到“通货膨胀严重”、到“统制经济与民争利”、到“台胞与祖国之隔阂”,九大原因,均属分述范围。在全部背景中,最令我们奇怪的,是它并未面对这些外省人的背景外,实际上还有本省人的背景。这种背景,陈仪、柯远芬之流的话可不足据,因为他们是祸首,但杨亮功的报告应值得重视,杨报告中提到“流氓”、提到“海外归侨”、提到“共党”、提到“留台日人”等等原因,该报告竟全部予以开脱、抹杀、或蜻蜓点水而过,这种学术,是媚世学术,不是醒世学术。也许该报告负责人不服,说杨亮功所言不实、说流氓等背景不成其为原因。但是,该报告始于拿红包的国民党行政院副院长施启扬主持的“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专案小组”,其中委员是陈重光、叶明勋诸公,再由陈、叶二公负责领军,成立“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撰写报告。既然陈、叶二公当头,我引引这两位的白纸黑字,就自非杨亮功可比了。
在二二八发生后十四天,即一九四七年三月十四日,陈重光与张邦杰等九人联名,以“‘二二八”惨案台胞慰问团”名义,“谨呈监察院院长于(右任)”一份“处理台湾事变意见书”,列举“事变原因”有二,一为“基本原因”,大略和该报告所列九原因等相当。二为“外来原因”,列举三点:
一、海南岛及南洋各地送回之台湾退役壮丁约五万人,事先政府不速为设法,听其流离失所年余不能回家,甚至有饥饿而死者,引起此辈人巨大之怨恨。回台以后,长官公署对其生活苦痛不加注意,亦未能事先防范致成为暴动主因。
二、共党阴谋。台湾共党组织战前被日人消除殆尽毫无活动能力。胜利以后始有一部分由内地潜入,但数甚微,绝无力发动蔓延及全省之民变,但地方当局为减轻责任计,自不得不加重共党活动之报告。
三、日本残留浪人组织之趁机活动,制造许多暴行,借以破坏台胞与国人之情感,以遂其挑拨离间之阴谋,而长官公署于接收年余之后,对日本残留势力未能加以肃清,实有重大责任。
这三点原因,大略和杨亮功报告相当。第一点相当于杨报告中“二、海外归侨”一项:
二、海外归侨。所谓海外归侨,包含之分子亦甚为复杂。一为原在日军服役之台籍青年军人,以自海南岛及南洋各地遣送回省最多,人数约为十万人。此等人因受日人之熏陶甚久,为日本军阀之鹰犬(在海南岛时无恶不作,故投降时海南岛同胞不免有趁机加以惩戒者)。渠等返台以后,大都无正当职业,流浪各地,恢复其流氓生活。对于国人,深怀仇视,一旦有事,乃首先参加,在事变中殴打外省人,捣毁或抢劫外人财务,亦最为积极。其次,为日本统治时期中流放于火烧岛(在台湾东南)之流氓、匪盗。光复前,日人均已任其回入台省各地。又次为过去日人利用在厦门、汕头、福州等地方作恶之台籍浪人,光复后,或自动回台、或被遣回台。此三种台人,均为品性最坏之莠民,今均集中台湾,又无正当职业,一旦有此变乱,自必竞起参加,其目的在杀人越货,趁机图利,且已深受日人豢养,对于国人反存敌视,趁机仇杀,亦为泄忿。
第二点相当于杨报告中“四、共党”一项:
四、共党。共党在台活动之情形已如前述。此次暴动发生后,谢雪红等拟以台中、嘉义一带为其暴动之中心地带,以趁机鼓动群众,夺取政权。然一般青年及市民及认识共党之真面目后,均纷纷反对,不与合流。迨胁持少数暴徒退入阿里山一带,拟煽动高山族,亦为所拒。故此次共党之阴谋已告失败。其残存之势力,亦已甚微。惟为防其死灰复燃,当局宜予以彻底之根绝也。
第三点相当于杨报告中“一、流氓”和“九、留台日人”两项:
一:流氓。台省流氓之含义及形成较之国内其他各地所包括者为广,几于上自豪绅巨贾下至贩夫走卒均有其成分之存在。当日人统治时,对于台省流氓,故意任其存在、或任其为地方爪牙、或纵入中国沿海内地以为浪人间谍,战时更将其编练入伍。全台无正当职业为流氓生活者,据估计不下十万人,故其势力平日已极于全省。二月二十八日,被警员击毙之陈文溪为一大流氓之弟,故首先于台北发动大规模之骚动,凡捣毁台北专卖分局、冲击专卖总局与长官公署、殴打外省人员之主动者均为流氓。台湾省当局曾以各地流氓有碍地方安宁秩序,于去年夏命各县、市政府加以逮捕,解送台北,予以集中训练,名曰劳动训练营,于六个月中予以各种职业与知识之训练,期满后发给证书,放回原籍,希望以此化为良民,先后共二千余人。不料回籍后,其组织更为严密,各地更有联系,事变中,各县、市均普遍参加。至其参加事变之目的,并无政治意义,纯粹为报复行动与狭隘之排外运动而已。
九、留台日人。光复后,全台日人共有三十三万余人。年余以来,陆续遣送,目前留台之技术人员及教授尚有九百十八人,连同眷属,计三千八百四十三人。此外尚有匿居民间改冒台籍者无法统计。此次事变,或正式参加、或暗中煽动挑拨,以达其诡计。而台湾目前实已无留用日人之必要,为防患计,实应彻底清查,迅予全部遣送。
对照起来,陈重光“谨呈”给监察院院长的文件,还早于杨亮功的,因为杨亮功的报告是一九四七年四月十六日递出的;而陈重光的,早在一个月前——一九四七年三月十四日就递出了。杨亮功有否先看到陈重光的,不得而知,如看过,则自受陈重光的启发;如没看过,则本省人外省人所见略同,结论不谋而合,更证明流氓等原因属实。今天陈重光主持该报告的写作,二二八原因,竟撇开流氓等背景不谈,试问又置他自己当年的白纸黑字于何地?同一个陈重光,当年如真,今天就是说谎;今天如真,当年就是说谎,二者必居其一。
至于另一主持该报告的人叶明勋,也是一样。叶明勋一九四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大公报》上发表《台湾三年》,论断陈仪,曾说:“有人批评过公洽先生的治台方针,说他经济上把持太紧,政治上放得太宽,两走极端,激成事变。这些话,似是而实非。”可是,同一个叶明勋,四十三年后,一九九二年二月十八日,在《中国时报》发表《谁知明月照沟渠》,却改口论断陈仪说:“结论是‘政治太宽,经济太紧’,因此演出这场悲剧”了,要不是李敖这种细心人、这种掌握资料的本领,谁又能发掘出他们这些人的翻云覆雨?不过,叶明勋比陈重光好得多,他虽胆小,但今天还肯冒出头来说点真话,今天他敢说出蒋介石也有责任,就是一例。他在二二八后四十年——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九日,在《联合报》发表《不容青史尽成灰》,就不再沉默的指出:
最不可原谅的,就是街头巷尾,居然有人高唱日本歌,舞着武士刀,几乎忘却自己是炎黄子孙,身上流着是中华民族的血液。这种与日本浪人无异的行径,有人认为这是日人蓄意助纣为虐。根据资料探索,日本战败之初,旅日台湾同胞四万五千多人,半数以上是没有户籍的。三十五年由日遣送回台的二百二十七人,其中部分并不是参战的,而是当年的特级流氓,日人训练他们到大陆去当最坏的角色,目的有三:一是坏事做尽,替日人顶罪,二是破坏对台湾同胞的情感,三是困扰台湾的治安(见1963年4月份《文星》杂志)。像这样充满炸弹性的火种,投入台湾,我们虽未尽信,危险性是可想而知的。另一不可忽略的事实,就是当年被征参战遣散回台的人,先后约有三十万多人,他们的就业问题,政府缺乏妥善的照顾或安排,像这样血气方刚的人群,一旦游手好闲,自然构成社会问题。有人认为这些问题与流氓的未能肃清,也是导致二二八风暴的另一因素。然乎否耶,治史者不能不予重视。
这是叶明勋的卓见。可是,该报告中把流氓的背景全撇开不谈了,试问叶明勋又置自己的白纸黑字于何地?
“阻挠大陆台人回乡”?
该报告中谈“事件的背景”,不提流氓等原因外,还以与史实不符的分析,曲为之护。试看它在“阻挠大陆台人回乡”一节上,所宣布的陈仪罪状:
……陈仪认为让日人继续留台有其必要,因日据时期“上至总督府,下至各州厅郡市街庄的行政工作人员,均多数为日人,台人占极少数,且任中级以上者尤少,高级官吏则殆无一人。在接收工作进行中,对此种情形,诚为一大困难”。当局为保持“行政不中断”之原则,在缺乏足够数量及具相当资历之人员接收各项行政工作之情况下,对多数原任日籍工作人员,自难遽予全部革职。……
陈仪为使战后台湾工业能够继续发展,而任用日本技术员,尚属情有可原。当时美国人员亦持有类似的看法,认为中国甚至可以采行高明的措施,利用日籍技术人员推动善后重建工作,盖因中国本十分缺乏此种干练的技术人员,此策略较诸向日本索取物质和现金赔偿似乎更为妥善且有意义。……
陈仪对在台日侨并无敌意,反而任用他们,甚至保护他们,但对有意回台的大陆台人,却未能热心帮助他们返乡。抗日战争期间,有不少台人前往大陆,有的基于国家观念,参加抗日工作;有的为逃避日人在台的严酷统治,而前往大陆谋生;亦有不少人系被日人征调到大陆为日人工作,其中,亦有一些品行不良,成为日人侵华的帮凶。日本既已战败,在大陆台人热望返回家园,或愿回台协助政府的接收工作。居住重庆、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地的台人,屡向陈仪建议,除有犯罪嫌疑者应加逮捕外,凡在后方或沦陷区不为日人所利用者,应请长官公署设法送回台湾,并依其专才予以安插任用。自日军中解除武装之台人,亦要求应让其回乡。上海的台湾同乡会则组织“台湾问题研究所”,做有关台湾的研究,以供政府参考。丘念台亦曾向蒋主席建议,应从速遣送各省台胞回台,并获得其同意,然而陈仪却未采取任何行动。
在大陆之台人,数次请求陈仪设法助其回台,并向中央建议明令保护彼等留在大陆的生命财产,但陈仪到台后,仅做一次广播,及电告各地军事长官保护台人,此后不再有任何积极的行动。或许陈仪一心想治理台湾成为一片“干净的王国”,因此对在大陆的台人返台及大陆各省人士的来台都不关心,以避免到台“污染其净地”,以致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四日行政院公布命令集中管理台胞令被人曲解,致使许多滞留大陆台人的财产遭到抢劫。汕头一地台人,尤其是男子,甚至被集中监视,妇孺则被弃之于外,导致一家大小离散挨饿之情况。后经北平、青岛、广州各地台湾同乡会之奔走呼吁,方知此令被人误解。原来此令之意系将自日军退伍的台籍军人及其眷属集中保护,并非抢劫台人的财产。后来,北平台湾同乡会再请行政长官公署救济台籍军眷及在大陆各地流离失所的台人,并提出各种具体办法以供采择,可惜长官公署依然未予理会。
长官公署不但对台人返乡之事不予关心与协助,相反的,多方阻挠台人返乡。此似与陈仪对大陆的失望有关,他认为大陆已普遍腐化,尽管有人呼吁其帮助台胞回台,他依然秉持大陆已不堪挽救的想法,因此,不积极主动设法,其部属更不热中,当厦门市政府向美国接洽船只运载台人回乡时,长官公署反而以台湾“无屋可容”、“台湾缺粮”等理由去电阻止,并说这是浪费金钱。陈仪的这些举动,使台人对他及中央政府颇多指责。……
该报告这些分析,是不公道的,因为它对“大陆台人回乡”着墨过多,却对“这些台人为什么去了大陆”落笔太少。说抗日战争期间,去大陆参加抗日工作吗?这些人,多已跟国民党同流合污,变成了“半山”、变成了接收大员或准大员,回台湾了;至于“逃避日人在台的严酷统治,而前往大陆谋生”的人,固然有之,但为数不多,因为大陆的统治未尝不严酷,并且谋生也不比台湾容易,纯粹为谋生而去大陆的人,是可疑的、是有限的、是奇怪的,奇怪的是它正跟三百多年来大陆人移民来台谋生的原因相反。台湾不是比大陆又开化又富裕吗?不在台湾谋生反而去大陆谋生的人,原因自不那么单纯。
当时去大陆谋生的台湾人,有一个特殊背景,特为表出。该报告“附录二重要口述历史”中有访问叶石涛的记录。叶石涛说:
我们当时的年轻人,大半都日本化,而且自一九三七年中日开战查禁中文以后,到一九四五年终战,台湾早已成为日文的世界,我们这一辈受到的皇民化运动既深且远,几乎是完全相信日本人,做事的方式也和日本人一样,要当中国人却有一种矮了一截、由一等国民变成三等国民的感觉,我们甚至于不会讲台湾话,因此我敢说,当时台湾三分之二已日本化了,如果不发生第二次世界大战,台湾人会变成日本人。在日本各殖民地中,日本人比较信任台湾人,因为台湾人比较富裕、比较乖,没有韩国人的强烈反抗精神,因此台湾人在汪精卫政府受到重用,而派到海南岛去的小学校长都是台湾人,当然台湾人也怕将来局势变化而吃亏,故在大陆都改了名字。日本人有他的如意算盘,他认为将来台湾可以由日本人来居住,而将台湾人分散到东南亚去,因此他们重用台湾人。
这一重要背景,说明了到大陆去的台湾人,原因并不止于“谋生”那么单纯。他们的“日本化了”的原因,至为重要。
至于“亦有不少人系被日人征调到大陆为日人工作”,这句话,该报告说对了,可是说得未免太轻描淡写了,其实这才是留在大陆上那么多台人的真正原因!该报告又补了一句:“其中亦有一些品行不良,成为日人侵华的帮凶。”该报告也说对了,可是也说得未免太轻描淡写了。事实上,这些台湾人并非全是“征调”的,有太多太多自告奋勇甘为日人鹰犬的,他们的“品行不良”也绝非“一些”,说他们全是日本人“帮凶”,也没有错,因为当时日本人的行为是“侵华”,在“侵华”时,去助纣为虐,又是什么好东西?他们去大陆不是普通的征兵而去的,而是为日本人负特种任务的,所以殊难原谅。
日本人侵华,善用两种鹰犬,一种是高丽人,所谓“高丽棒子”;一种就是台湾人,所谓“台湾浪人”。这些人比日本人还了解中国人、还接近中国人,所以做起帮凶来,更狐假虎威得厉害。
这种厉害,我随手引一段林衡道《二二八事变的回忆》,便知分晓:
我以前住过福州,目睹过所谓台湾浪人的厉害。福州城的南大街是最热闹的一条街。假使有五个台湾浪人去街上戏院看戏,为了点芝麻小事不高兴,从楼上摔几个茶杯下来,其余的观众就纷纷走避。观众走了,戏演不下去,戏院就关门了。没好久,整条南大街的店家也都关起门来,大家怕得要死,说是“台湾仔来啰!”这些台湾浪人去馆子吃饭也很凶,稍微有什么不高兴,就翻桌子,闹得店里没办法做生意。因为这些浪人属日本国民身分,中国警察不得抓他们,福州城的居民怕这些台湾浪人甚于怕日本人。光复后这些人都回来台湾了,使社会问题更为复杂。
这些为非作歹的“台湾浪人”,在日本主子投降后,流落在大陆,其不能得到大陆人的善待,还用说吗?这种人吵着要回台湾,陈仪纵使冷漠处之,认为非当时台湾的当务之急,谅也无大过。这种人回台湾要“谋生”吗?为何日本侵华时,要去大陆“谋生”;日本垮了,就恰好要回台湾了?为什么不继续“谋生”呢?何况,细查史料,也没有证据说陈仪有什么“阻挠”行为。杨亮功报告中已明有“过去日人利用在厦门、汕头、福州等地方作恶之台籍浪人,光复后或自动回台或被遣回”的话,可证并未“阻挠”;而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开放的档案中,有一九四七年三月六日陈仪亲信徐学禹致陈仪“极机密”电,中也有“台事捣乱者恐非真正台湾良民,而为由各地遣返之台籍浪人”的话,也可证并未“阻挠”。……这些举证,都意在指出该报告的分析,对陈仪并不公道。
对流氓之事,概不采信
该报告绝口不提流氓在台湾在大陆的祸害,但不提流氓,就无法解释二二八的诸多现象。至于把流氓说成菁英的人,更是对“真正台湾良民”的侮辱了。
流氓为害社会,古今中外皆然,台湾何能例外?不过台湾流氓有它特殊的传统,却为不读书者所不知。在清朝乾隆皇帝的档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来台官吏的查访报告,指出许多跑到台湾的大陆人,“皆穷极无聊及犯罪逋逃之辈”,“性情凶悍狡诈,不能安分,遂至城市村庄,游行飘荡,酗酒打斗,无恶不作,并结伙联群,藉为声援,混名称为‘罗汉脚’,此辈鼠窃狗偷,到官罪止枷责,既释之后,愈加凶横,实为闾阎之害。”比较起两百年前的罗汉脚和今天新时代的罗汉脚,试看有什么不同呢?“到官罪止枷责”也好、到官移送管训也罢,“既释之后,愈加凶横”的现象,岂不正是古今同调吗?
在清朝雍正皇帝的档案中,我们还可看到来台官吏的查访报告,指出许多跑到台湾的大陆人,“非系迫于饥寒,即属犯罪脱逃。……呼朋引类,啸聚为奸。而考台地变乱数次,皆系此等乌合之徒为之倡首。”清朝《噶玛兰厅志》也说:“台湾一种无田宅无妻子、不士不农、不工不贾、不负载道路,俗指谓‘罗汉脚’,嫖赌摸窃、械斗树旗,靡所不为。”比较起二二八事件中新时代的罗汉脚,试看又有什么不同呢?二二八事件中,固然有菁英,但是菁英可以抗暴,却不对无辜者施暴、不对外省妇孺施暴,施暴者非他,新时代的罗汉脚也!
从两百六十年前的朱一贵案、到两百年前的林爽文案,乃至四十五年前的二二八事件,我们尊重其中的抗暴成分,但在抗暴中掺进或联合起流氓来,或根本由流氓来主导主控,却是台湾政治的大耻辱!
台湾流氓是两种传统的产物,一种是清朝的罗汉脚,一种是日本浪人,这两种传统的结合,造就了它的地区特色,它的乡土气质是清朝式的,它的造型打扮却是日本式的。日本人的流氓政策,有两个,一个是“火烧岛政策”,一个是“对岸政策”。前者是送火烧岛管训,后者是“跟我去对岸中国大陆做我狗腿”。试看台湾省文献委员会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日访问基隆人洪连成老先生的记录便知。洪老先生口述说:
……日本人把抓到的流氓送到大陆广东、汕头、福州等地,由日人撑腰,让其横行霸道、包娼包烟,并做情报工作,大陆沿海人民把他们当做台湾人的代表,变为都是日本爪牙,这是仇视台湾人的根。大陆来台的基层干部大都出自沿海地方,潜意识里就认为台湾人是日本人的爪牙,欺侮中国人,有仇视意识。
这些台湾流氓,不全流落在大陆,日本也有,逃到日本的也有。叶明勋《不容青史尽成灰》中提到的“根据资料探索,日本战败之初,旅日台湾同胞四万五千多人,半数以上是没有户籍的。三十五年由日遣送回台的二二七人,其中部分并不是参战的,而是当年的特级流氓,日人训练他们到大陆去当最坏的角色,目的有三:一是坏事做尽,替日人顶罪;二是破坏对台湾同胞的情感;三是困扰台湾的治安。”即是指此。
该报告对台湾流氓曲为之讳,不但有悖事实,从学术角度看、从史学方法看,也是不对的。证据无须远求,光看该报告“附录二重要口述历史”,就可得到真相。
一、重要口述历史访问邓进益。问“当时有一说是流氓制造事端……”,邓进益答道:“有这样的事,像彰化、虎尾有抢警察武器的事。另外早先接收时,日军主战派召集了辜振甫、许丙、徐坤泉等人,煽动台湾独立运动,后来这些人都被警备司令部逮捕。其实当时要打倒安藤总督很容易,主战派却找了这些‘软脚’的富豪,后来以每人四、五百万交保释回,这根本是为了钱才关他们嘛!至于‘友仔’是这样啦!发生事情之地都是他们较勇猛大胆,但为数仅一成左右,接收警察局、殴打外省人都有啦!”
二、重要口述历史访问唐智。唐智说:“当我在千钧一发生死关头之际,忽然人群中有人高声大喊,这个是市政府民政科长,是好人,不是贪官污吏,于是把我从水沟中扶上来,拖离现场,当时我神智还算清楚,心想我的生命应该可以保住,不过那种面临死亡的恐惧,至今余悸犹存。我离开现场后,他们问我要到哪里去,我说最好送我到嘉义医院,他们说医院是公共场所,恐怕流氓又会来打你,最好到你朋友家躲避一下,我说那我就到中山路陈安成先生家。他们就护送我到陈家门口,临去时我再三问他们姓名地址,他们均不见告,这些为善不欲人知的好人至今仍令我感激不忘。至于薛一鹗科长与我同时由人扶离现场,他受伤比我更重,经医治返沪后,左腿竟成残废。”“陈安成先生是新北区区长,与我交情甚深,他看我一身是血,连忙给我更换衣服,并招待晚餐,餐后到他楼上客房休息。晚上,听到外面流氓在街上走来走去,唱日本歌,讲日本话,用日本话骂外省人‘巴格野鲁’等等。”“在事变头几天,我就听说市政府教育科科员詹能立先生在宿舍见有‘流氓’来,欲越墙逃走时,被追赶的人开枪打死。”
三、重要口述历史访问蔡丁赞。蔡丁赞说:“汤德章在光复前曾当到警察署的司法主任,认识警界中的台籍刑事,光复后,他当过南区区长,因为人正直,不做不义之事,因此曾得罪外省人(详情不知),因此他做不久就辞职了。参议会力邀他维持治安,他并不愿意出来,而且同是律师的议长黄百禄在当日请他出来时,他正得疟疾躺在床上,所以到隔天才来。大家说明他的任务,要他加入处委会的治安组,汤表示不愿意,大家一致认为他适任,一再苦劝,这时他才对大家说他不愿意加入的原因。他说这次的事件实在很难堪,大家一向叫外省人‘猪’、‘贪官’,但这次事件却变成台湾流氓来抢劫外省人、打外省人,所以他痛心不愿意负责,后来大家半强迫性要他接受,他只好答应下来。隔天他叫台湾籍刑事来市参议会问情形,主要是问到底是谁在打外省人,刑事说,都是市内的迫迌囝仔(流氓),于是他就叫了各地友头(角头)来开会,向他们拜托,并说,不可以当土匪抢人,我请大家来帮忙,将这件事情平静下去。后来还叫了便当招待他们,并且警告说,如果抢、打外省人的行为再不停止,晚上开始他要叫刑事去抓人,角头也答应了,从那天晚上以后,再也没有听说有哪个外省人被抢,或哪个外省人被打。……”“第二个问题问我说二二八事件会发生的动机及感想,我说我是市参(市参议员),这次事变会发生,完全受到黑社会流氓的作弄,台南的老百姓都很守法。法官约三十多岁,他听完我的陈述就不再问了。”
四、重要口述历史访问谢有用。谢有用说:“所谓流氓、暴民确曾参与其事,但流氓、暴民并不是如政府所说的都是共产党。这些暴徒大都是自北部坐火车来的,高雄的流氓并没有汇聚为暴民,当时被社会认定是流氓的只是一些游手好闲、爱赌博的少年,也有两三个‘大尾’的。我知道有个叫黄传生及利仔的,因为得罪警察局长,终被拖到内帷打死的。我还碰过一个壮汉,三月五日时,背着一管空机关枪,在市政府民众教育馆楼顶,说要打宪兵队,我问他有没有子弹?会不会使用?他说没有子弹,也不会使用,但起码有吓阻效力。至于机关枪哪里来的,我就不知道了。我认为真正坏人是早就跑了,好人才不知道要跑!”
以上证明二二八流氓作恶之事,证据都是该报告附录中找出来的,该报告既把附录定位为“重要口述历史”,却对流氓之事,概不采信,也不叙明不予采信的理由,这是什么学术!
厚诬陈仪调走驻军
该报告做二二八“事件之背景”分析,背离事实、唐突学术、有乖史法、不合公道之处,还多着哩。以驻军为例。该报告说:
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已让台人大失所望,但陈仪为了粉饰太平而将驻台的政府军内调大陆剿共,台湾的兵力顿呈空虚局面;激进分子遂以为必可推翻陈仪政府,乃大胆地鼓动民众反抗政府。由此观之,驻台军队一时空虚,无疑的亦是助长反政府势力的因素之一。
同时在注释里进一步说明:
彭孟缉亦认为“驻台军队调走一空,予人以可趁之隙”,彭孟缉,《台湾省“二二八”事件回忆录》,页四九;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台湾省“二二八”事变记事》,页五一六,“驻台官兵人马统计(附战力估计)”,当时在台湾的军队只有宪兵第四团一小部分在台湾留守,以及长官公署一个留守警卫营而已,兵力极为单薄,据大刚报记者唐贤龙的估计,台湾的兵力如下:一独立团驻凤山、冈山、台中等地,宪兵一团(但两营驻福建),台湾仅两营,分散各地,联勤总部台湾供应局与辎汽第二十一团部分军队(供应局守仓库兵力不够),基隆高雄两要塞兵连,台北有一警察大队,队员百分之六十为台人,故全省兵力加起来不到五千人,能作战的不到三千人,且分散各地,而台湾的浪人高山同胞和退伍回来的约有二十余万人。见唐贤龙,页九七到九八。
该报告承认当时台湾驻军“空虚”局面,“助长”了“激进分子”“反政府势力”,成为引起二二八的原因之一,固是事实。但有两点,却是显明的心存偏颇、动了手脚:
一、该报告只“空虚”的说驻军“空虚”,却不把证据落实。试拿杨亮功报告一对照,便见分明。杨亮功有“治安防卫武力之薄弱”专节调查此事。他说:“台湾自光复以后,原由国军第七十师及六十二师来台驻防,去年五月以后,两师先后调往他处,地方当局对于客观情势,未能做正确之估计,致事变发生时,全台仅有宪兵两营,特务营一营,工兵一营,此外仅有各地警察。而全台除各地之驻所外,尚有军需仓库四百五十余处,飞机场六十四处,均须分派武力看守,故台北及各县市之保安武力极为薄弱。事变兴起后,各地之本籍警察或弃械逃匿、或相率参加,几全部瓦解。而长官公署更无可以运用弹压之武力,以致坐视蔓延扩大,劫取仓库,集众日多,无法收拾。在各地始终能与暴民周旋者,仅宪兵与极少数部队,迄三月八日以后,国军先后赶到,各地暴动始渐告平息,假如平日驻防武力不似此空虚,当局能事先注意防范,当不致有此次暴动发生;即令发生,亦不致若是全面波及也。”——杨亮功调查得清楚如此,而该报告却疏于引证,自己又不做调查以实其说,此心存偏颇、动了手脚者一。
二、该报告分析驻军所以“空虚”,乃是由于陈仪“为了粉饰太平”而来,这更是心存偏颇、动了手脚了。事实上,陈仪把两师部队调回大陆,主要原因在信任台湾同胞、爱护台湾同胞。这一仁心,从陈仪的敌人笔下,反得真相。国民党特务头子毛森,当年是陷害陈仪的要角之一。但在近四十年后,他垂老写“陈仪迫汤投共始末”,却也有这些“其言也善”的尾语。毛森说:“最后我要代陈仪说句公道话,‘二二八’的帐都记陈的头上,是不公平的。日本投降时,台人确实欢迎接收人员及国军。嗣因接收人员行为不检,部队军风纪欠佳,引起台人反感,陈仪素重纪律、军容,故坚持撤走驻台之破烂叫化兵,因陈坚拒驻军,汤恩伯、林蔚等苦苦劝说,徐学禹也从旁力劝,汤恩伯曾抽忙去台,与陈争得舌敝唇焦,那时大家最大顾虑,是在日军服役及劳工分子,因受日人皇民化教育,恐其仇视祖国,可能结聚作乱,须驻军防变。陈仪说,我以至诚爱护台人,台人绝不会仇我,万一有意外,我愿做吴凤。大家建议由他最心爱的李良荣军驻防,陈说:‘我信任李良荣,但不欢迎他的叫化兵。’故‘二二八事变’发生,毫无维持治安力量,只靠一点要塞部队及少数机关警卫,勉维省政,以后镇压部队开到,在混乱中牺牲不少人命,指责陈仪屠杀台人,实不符事实,只能说:‘陈仪爱护台人不以其道,适足以害台人。’他的同属谅能体会得到陈仪深爱台人的史实,我不多言矣。”此外,于百溪在《陈仪治台的经济措施》里,也有这样的回忆:“陈仪对我说:我们负责前往接收,总想励精图治,把台湾搞好,才对得起台胞。我们到台湾后的一切措施,都是为公,而不是为私,都是为绝大多数的台胞设想……。谈到‘二二八事件’,他说:这是由于我襟怀过于坦白,太相信自己,而缺乏政治警惕性所致。我为了军民关系处得好些,将军风纪欠佳的原驻军撤走,我没想到新军抵台后,竟演出不应该有的报复性镇压,真让人痛心。我相信许多人,包括台湾人民是会了解我的。”——该报告虽然一再引证李敖的《二二八研究》、《二二八研究续集》、《二二八研究三集》诸书,并在“参考资料”中注及毛森诸文,却徒具形式,不肯就诸书诸文平心核对,以求公允,厚诬陈仪“为了粉饰太平”而调走驻军,此心存偏颇、动了手脚者二。
开脱本省人杀本省人之事
该报告口口声声说“本报告旨在说明事实之真相,并无判别责任所在的意图”,但它旋即自违其例,“对于数位关键人物之所作所为,不能不予以检讨。”检讨之下,蒋介石的罪恶,首先被它一笔带过了,这样一来,陈仪以下,又安足论?并且检讨来检讨去,都是加重在外省人杀本省人一面,却忽略了本省人杀本省人的一面,这就未免太不平允了。事实上,当年杀人情况可分四大类:
一、外省人误杀一个本省人。——2月27日取缔私烟时,查缉员傅学通因群众“紧追不舍”,“为求摆脱,乃开枪警告,不幸却误射当时在自宅楼下观看热闹的市民陈文溪(年约二十岁,次日死亡)。”(这是该报告原文)
二、本省人开始滥杀外省人。
三、引发外省人跟进滥杀本省人。
四、在外省人滥杀本省人时,许多本省人参与杀本省人。
在最后本省人杀本省人一类中,情节宛如英国阿嘉莎·克莉丝蒂(Agatha Christie)侦探小说的情节,张三杀人、李四凑数。这话怎讲?只要一查材料,便水落石出。
该报告中不列出杨亮功报告中所指在台湾的“三民主义青年团”的原因。其实“三民主义青年团”的成员绝大多数是本省人,不但是这个团,甚至国民党省党部、警总和军统、中统等情治单位,都有大量本省人的成员位居要津。这种情形,该报告的执笔者并非不知,它指出“警总所设立的机构”——“忠义服务队”“总队长是林顶立”、“许德辉事实上也一直在警总任情报人员”、又说“圆山事件”“由林顶立、许德辉等负责执行”、又说:“全省:‘捜捕奸暴’;并特设别动队,以林顶立为队长,刘明、李清波为副队长,张克敏、高钦北、周达鹏为大队长,执行任务。”又说:“二百多名黑名单上人物之提出,与重庆回来之‘半山’大有关系。”只是该报告把它们分散在第五十六页、第一八八页、第一九〇页,予以淡化而已。
早在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赖泽涵在《联合报》发表《解开“二二八”疑结》就指出:二二八“多少伤亡至今争论不已。其中有些的确因为反抗政府被杀,但也有不少却是无辜,或被公报私仇而死的。”他在今年二月十一日《自立晚报》刊出的专访中也指出:“根据常理推测,‘半山’利用事件诛杀对手绝对是有的,这可由事件后‘半山’无一人死亡可以得知,但文献上看不出来。”赖泽涵这些话,与该报告所用体例不符。该报告所用体例,并不全靠“文献上”,口头上也照用。在该报告“附录二重要口述历史”中,有不少涉及本省人杀本省人的谈话,又为何不用?例如在“李晓芳先生访问记录”中,有这样的话:
然后我又去找刘启光,那时已有一些台湾人士聚在那儿了,如林忠、谢东闵等人,我说:“这件事是因台湾人的怨恨很深,积压太多,过去若有外省人贪污及不法之作为,青年团都会报告、检举他们,所以地方的青年团与外省官员之间的怨恨太深。地方官员如果利用现在戒严令的机会,而让他们操有生杀大权的话,那么地方的问题会愈闹愈大。因此无论如何地方被扣押的人士一定要送到台北来调查,如果有罪应该办,无罪就释放,不能放任让地方官员处理。”他们听完我的话之后,刘启光等就说我说得很有理,马上与谢东闵等一群台湾人去找陈仪说明,我则留在家里等候。回来之后他们说陈仪当着他们的面打电话给柯远芬,陈仪说:“地方因恩怨的关系,万一某些人利用戒严令而乱杀人的话,这笔账以后会跟台湾人算不清楚,这个问题一定要注意。”陈仪告诉柯远芬:“如果罪状很严重的地方人士,一定要送到台北来复审,复审之后再行依法处分。”他说将一切都谈清楚了,叫我可以安心了。
又在“蔡丁赞先生访问记录”中,有这样的话:
黄妈典和翁金护两人曾被带到高雄要塞司令关一个月,有一天我在狱中每天十五分钟运动时间时看到他,他和我同是医生,我看见他拿了一条毯子在抖掉自要塞司令带回来的虱子。我问他说你的案子怎么样了,他说回到这里来大概没事吧。没想到不到十分钟,他就被插着牌子押出去了。后来看报纸才知他被送到新营去枪毙(他的儿子黄清淮也被抓进去关)。有关黄妈典的死,据说和刘启光(原名侯朝宗)不无关系。
再据台湾省文献委员会《二二八事件文献辑录》中访问邱奕松口述:
嘉义县的两位优秀士绅:一位是黄妈典,日据时期朴子街长,旋做台湾总督府评议员,曾在事件中演讲呼吁民众不得盲从,以维护家乡(为善后委员会演讲),地方派系硬要害死他(演讲不只他一人,蔡博生等很多朴子名人皆曾出来讲话),据说是被投书太多,当时他是参议员,参加县长袁国钦主持之善后处理会议,会议那天早上,东石区署警察所长岳秉卿要抓他,他家住在警察所后面,开会回来后亲友劝他快走,他说我没罪跑什么!要其妻告诉岳所长,会前往报告县长主持善后处理会议经过,不幸,当天即被抓,在刑务室被倒吊起来痛打,旋被送到新营,因黄妈典和刘启光在日据时结怨,刘乃必欲置之死地,结果黄妈典手脚皆被打断,押出去游街示众,而后在新营圆环被枪毙,等枪毙后判决书送达,只判徒刑多少年(忘了),理由是私藏武器手枪一枝,并非死刑。判决文二十年前我看过,最近向黄妻借,她说找不到,殊为可惜,但他实在是被冤枉的。
这种因台湾地方上恩怨关系,而引发出的本省人杠上开花杀本省人情事,《二二八事件文献辑录》中还有多处提到。
该报告以“某些作品称”和“据闻”方式,两次提到刘启光主张以武力弹压;《二二八事变文献辑录》访问当时《大明报》创办人邓进益,也有“事件发生后,蒋渭川说陈仪手下:台北市长游弥坚、第六队徐姓队长、刘启光、音乐会蔡姓会长……都对陈仪说武力镇压,杀死台湾领导阶层以收杀鸡儆猴之效”等语;该报告访问邓进益,也有“林顶立原文化协会成员,因避日警逃到大陆当日本间谍,后看日本将降而投靠国民党,伊害死不少人,和刘启光是同一类人。这些半山都很胡来”等语,在被问到“有人说二二八是这些半山供一份黑名单给陈仪”时,邓进益答道:“对,彼时有林顶立、刘启光、游弥坚和一姓蔡者说只要将台湾人打死一些,二二八便不会蔓延。但却杀害了菁英,为乱者反而逃匿。”据吴浊流《台湾连翘》指出,他曾在一九七三年向一位朋友P君证实此事:“我取出带来的原稿念给他听,他一一首肯之后,以亢奋的口吻说:这项分析遗漏了最重要的一层,那就是认为被捕的黑名单上台湾人二百多名,全是外省人的主意,其实不然。外省人对台湾各地各界的领导者不可能知道得那么详尽。是从重庆回来的半山干的,他们是刘启光、林顶立、游弥坚、连震东、黄朝琴等人”;“他们把拟具的黑名单,请求丘念台、黄中峙签名,丘念台看后拒绝签名,黄中峙则支吾其词,也未签名。”……这些片段,也显示了二二八外省人杀本省人,刽子手也有本省人在内。今天该报告不但把搞首开滥杀之端的本省流氓予以无辜化、菁英化,遮流氓于先;还掩“半山”于后,把本省刽子手予以淡入淡出处理,爱台及于台湾坏人,求真求实的学术报告,岂可如此乎?
乱估死亡人数
该报告中,更有荒腔走板的一个尾巴,就是有关二二八死亡人数的学术研究。
关于二二八死亡人数,本来就是众说纷纷的。从杨亮功的死亡一百九十人到史明的十几万人所在多有。该报告以学术自称,它的数字如下:
据闻,陈仪曾对何汉文说,事变中死亡者共三千人左右,四百多人是军警,八百多人是公职人员,本地人民死者约一千八百人。何氏认为军警与外省籍公职人员数目大致可靠,本地人民之死亡数目则“缩小了很多”。三十六年四月十日,“台湾旅沪同乡会”等六团体在上海招待记者,宣称在三月八日至十六日间,台胞被杀者一万人以上。另据中统人员之估计,被杀者达三万人之多。也有人笼统地说死者达三、四万人。又有谓民国四十二年因“行踪不明”而在户籍上剔除者达十余万人,其中多为二二八时牺牲者。赖泽涵、马若孟、魏萼三位教授在其新著中,则估计在一万以下。据称,蒋渭川任民政厅长时曾做过调查,人数在一万七、八千左右。近日,李乔之研究,推估死亡人数最高为二万零五百人,最低为一万五千五百人,其中数为一万八千人。
讲到死人,首先就得从叫人死那方面查证。有叫人死的能力的是军人。先看军方的说法。柯远芬《台湾二二八事变之真相》中首先说:
要揭开“台湾二二八事变”死伤人数之谜,应从理论上与实际上来探讨,才能得到真正的结论。
按照一次会战的伤亡统计,以死伤百分之一到五为轻微损伤,超过百分之五到十为严重损伤,超过百分之十五以上的死伤则战斗部队即将失去战力,必须重编整补,才能再战。
如以金门砲战为例,八二三当天黄昏,在半小时内落弹五万余发,才伤亡五百余人,不及百分之一的伤亡率。
再以金门古宁头会战为例,激战三昼夜,敌我人数约三到五万人,我军伤亡仅有二千余官兵,只有百分之二到三的伤亡率。
“台湾二二八事变”并无激烈的战斗,只有零星的暴徒袭击宪警小单位,更重要的事实,系当时治安兵力只有宪兵两个营、和基隆、高雄两个要塞的守备队,兵力非常单薄。比较激烈的战斗是暴徒袭击基隆和高雄两要塞司令部、与三月九日晚台北市暴徒袭击军政机关,但历时均甚短暂。再者暴徒无编组,亦无后勤支援,故多为零星的成群结队,最大的单位亦只有千人以上,大多为百数十人一队,并无激烈的战斗,亦不会有严重的伤亡人数,至外省人的伤亡人数,则多在最初数日,于暴动开始时之最初伤亡为多,后来外省人多不敢外出,并逃避于乡间亲友及台胞家中,伤亡数字自也不若传闻之动人了。
因此,根据以上的论据,与实际情况的分析,我对于前警备总部的伤亡统计资料,仍深信不疑。兹附记前台湾警备总部所发布的——全省军民伤亡人数:
一、军人:
官佐死亡十六人、受伤一三五人、失踪三人。士兵死亡七十四人、受伤二六二人、失踪者三十七人。
二、公教人员(含警察):死亡七十四人、受伤一三五一人、失踪者八人(外省平民无统计)。
三、暴徒死亡二四四人、受伤三八三人、失踪者二十四人。
四、总计:死亡四〇八人、受伤二一三一人、失踪七十二人。
不过,警总的数字不能涵盖二十一师登陆后的数字,在这一方面,我们试看二十一师参谋长江崇林的回忆。台湾省文献委员会《二二八事件文献辑录》收有访问江崇林的谈话:
国军二十一师在台中曾依军法审判,枪决六人,他们是持械抗拒的暴徒。高雄要塞司令部亦曾枪决三人,他们是持枪械胁迫彭司令缴械投降,这九人均是明正典刑,罪有应得。
国军二十一师共辖二旅五团及直属五营,官兵计有二万多人,坊间却不着边际说从基隆杀到屏东,血流成河,杀了二万人(每人杀一人),请问是什么人?在什么时间?用什么方式?所做的调查统计证据何在?在在显系无中生有、信口开河、道听涂说、一派谎言。
那时,台湾共分为八县九市,除澎湖外,如依“二万人被杀”的传闻来除以十六,每一县市平均要死一、二千人,请问可能吗?且说,谁能在任何一县市列出一、二千位死亡者的姓名来?
国军官兵与台胞素无恩怨,台湾同胞又具有守法精神,二十一师以严整军容开进台北市,暴徒闻风丧胆,多走为上策,本师岳旅原戍卫中国第一国际商埠——上海有年,深谙国际礼仪及人道精神,原就不可能会乱伤人,何来把尸体抛入淡水河?试问有何人证?物证?能举出这些死者的姓名吗?
另外,高雄市外省籍同胞多人被拘禁于第一中学内,全市成暴民天下,从哪里去买麻袋?有谁敢拿麻袋去卖给要塞?要塞官兵幸蒙地方开明人士陈启清大义助米,始克度过断炊难关,还有余力抛掷数百人到爱河或海港里吗?有何根据?欢迎公诸社会!否则,切忌以讹传讹。
江崇林被访问时已八十二岁,记忆力或有问题,但他提出的一个“任何一县市列出一、二千位死亡者的姓名来”的方法,其实是今天真正求取二二八死亡数目的唯一“笨方法”。上万人的死亡不是小事,死者应有亲友邻居追忆他们的姓名和特征;当时的户籍资料虽不完全,也有可资核对之用。而比对一些有关死亡人数的口述历史,也不可忽略。该报告“附录二重要口述历史”中访问当年“二七部队”的黄金岛,黄金岛已明斥“二七部队”队长钟逸人“在其所著《辛酸六十年》一书中所撒的谎”。黄金岛说:“这个死伤人数是很难统计的,就连在埔里战死的人数都无法回过头去了解,更何况整个事件牺牲的人数。”又说:钟逸人说“二七部队”拥有三四千人,事实上,
整个二七部队最多也只二百名左右的成员,何来三、四千人?
其次是最叫人痛心的一件事:当二七部队退入埔里时,第一个逃走的便是身为“队长”的钟逸人;不止如此,钟氏还将谢雪红交给他的十万元粮款(当时可买成排的楼房)卷带逃跑了,而且宣称分了五万元给古瑞云,后来古瑞云出面澄清根本无此事。
其实,我认为:钟逸人先生是一位有能力、口才极佳、能言善道的知识分子,可惜钟先生在二二八事件的紧要关头时,身为队长的他,不但没有以身作则,坚持到底,而且一听到中国二十一师来台中,就带走了我们的粮款十万元,不告而别。
再据访问陈明忠的谈话:
谢雪红的队伍,后来组成“二七部队”。其成员大约是二、三百人,钟逸人被推为二七部队的队长。据我所知,他之所以被推为队长有几个原因:一、他是三青团的干部;二、他是记者;三、曾在日据时期担任军官;四、他的叔叔非常有钱,是台中的知名人士。
后来二十一师要来的消息传来,二七部队乃撤退至埔里,这时我才跟着到埔里,加入二七部队。到了埔里的二七部队,只剩不到一百人。后来攻日月潭时我担任了突击队的队长。
二十一师到达后,我们这些逃到埔里的队伍,在鸟牛栏桥的最后一战失利后自行逃亡。据我所了解,二十一师进入台中后并没有滥杀人,而事件后的牺牲者也较少。主要原因是:黄国书将军(后来的立法院副院长)曾和台中处理委员会的主要人物秘密接触,商议反谢雪红对策。因此当二七部队退至埔里后,处理委员会就自动交出武器,也就是向二十一师投降所致。
比对上面的口述,再回看国民党军头所说“并无激烈的战斗”之事,二二八因战斗死亡的“勇敢的台湾人”,似乎不多,也应有姓名和特征留下。
如果因战斗死亡的人数局限在小范围内,则因清乡而死的,应该更好查出。这方面的死亡数字,讹传现象也因口述历史不无穿帮之处。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口述历史”第三期“二二八事件专号”收有“陈桐先生访问记录”,陈桐说:
在军队未开到市区时,我从电话中接获了不少暴徒生事、打人抢劫等不法事件。如公卖局长宓汝卓在回家的路上,就碰到暴徒拦车,宓先生是由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会说一口流利的日文,他以日文跟暴徒说:“我是公卖局长宓汝卓。”暴徒们听了非常高兴地说:“我们就是要找你。”接着就把他拖出去,痛打一顿;台湾银行高雄分行经理曾昭徇为外省人,亦是在回家的途中,被人打得半死。还有一位服务于警察局的林秘书,为本省人,他开着警车到新高雄酒家(约在七贤三路的附近)去花天酒地,被人误认为是警察局局长,不由分说地被人拖出来打一顿,然后再泼汽油烧车子,警察局长童葆昭得知局面不好,曾经想躲到其邻居王清佐的家中,但为他所拒,也只好逃到要塞司令部。王是青年团高雄负责人,曾经在事件中,命令团员佩带青年团的臂章,到处抓外省人。诸如此类放火、打人、抢劫等不法事情,为害到社会治安,军队只好下山来维护社会的秩序,所以,六日军队下山以后,除了高雄中学以外,其他地区的暴乱,均已被平定。
至于外界传说军方在市政府前扫射,打死了好几千个市民一事,纯属谣传。据我所知,市政府后面是有死伤,但只有少数人,而且有三名是我们忠贞国民党党员如许秋粽、黄赐、王石定,如果真的有这么多,则必须提出证据来,有名有姓,不能以死了一大堆为由来混淆视听。
陈桐又说:
六日当天军队下山,来到市政府时,立刻包围,封锁出入口,但暴徒已在市政府阳台上面,安放二挺机关枪;闻因子弹卡住不能使用,在市府大门左边有个防空洞,许多参与开会的民意代表及老百姓都躲在那儿,军方的一位排长对他们喊话,要求他们双手抱头走出来,当时有许多人依言照行,可是没想到其中有一个暴徒在背后藏着一把武士刀,趁机砍伤那位排长的手臂,排长在情急之下,只得开枪自卫,刹时枪声大作,许多人都往市政府后面那块地瓜园方向逃跑,可是,那儿也有士兵把守,士兵叫他们不要跑,但这些人不听士兵的指挥,还是一直跑;如果他们听话,一个也不会死,士兵们也不是神经病,怎么可能乱开枪打人。事后,这位排长被送到蔡国铭外科治疗,其生死下落就不得而知。
又说:
而至于火车站的死亡人数,那更是无稽之谈。当时火车站内并没有伤亡的民众,在我记忆中,我并没有看到死亡的人数报告,所以不能以外界所谓“大概”这个字眼来叙述事情,没有看到就不能说大概,那是不负责的说法。反而是有一支从凤山开过来的部队,其连长在建国路上,被暴徒们架设在火车站阳台上的机关枪打死。
陈桐当时任“高雄市党务指导员”、是第二天陪同谢东闵到要塞听彭孟缉简报的人,他的口述也值得比对,谢东闵这类人的回忆,也值得促成,不可遗漏。但是,该报告除了根本不收陈桐的口述、只说陈桐的看法“恐须做修正”外,连谢东闵也放他去了。
虽然,二二八的死亡人数像滚雪球,越滚越大,但据今年二月十日《自立早报》登载,真正登记的、找到的受难家属,不过七十多位,实在未免太少了!难道台湾人竟这么健忘、这么胆怯、这么无情,在四十五年之后,仍不肯为亲友邻居留下一点姓名和特征吗?用“笨方法”去列举出台湾菁英的英名榜,岂不更具体、更完美、更取信于人吗?又何必在估算死人上做天马行空的数字猜谜呢?
中国人对数字向来大而化之。正史上记载秦将白起活埋赵降卒,一埋四十万;又记项羽活埋秦子弟,一埋二十万,乃至什么“黄巢杀人八百万”,在技术上,都是做不到的。二二八的死亡人数,除非用“笨方法”做基点起算,实在不宜师法古人的大而化之。
该报告说:“人口学推估无法获致死亡的人数的结论,而统计数字之所以如此悬殊,主要来自官方统计之不被采信与民间之渲染。”可见已明知“人口学”的不可靠。既明知不可靠,却在附录中,以十四页篇幅,刊出报告研究员之一陈宽政的“‘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数的人口学推计”,说“我们认为‘二二八事件’的死亡人数,也许是在一万八千至二万八千人之间”。立刻喧腾中外,这是什么意思呢?何况,统计学上误差达百分之一者都是大事,二二八死亡人数,在这票学者的推计中,罹难误差竟高达百分之五十,这又是哪一国的统计学呢?又是哪一国的人口学呢?十九世纪英国首相狄士累利(Benjamin Disraeli)说谎话有三:“谎话”、“可恶的谎话”和“统计学”。(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lies: lies, damned lies, and statistics.)真此之谓也!何况,死亡人数,“赖泽涵、马若孟、魏萼三位教授在其新著中,则估计在一万以下”,则同一赖泽涵,又推出二万八以下的数字鱼目混珠、混淆视听,这种忽多忽少忽大忽小的推计,又是什么学术?我看只是阿米巴(ameba,变形虫)学术而已!(关于这一死亡人数的荒谬推计,我在今年二月二十九日民主基金会上公开质问赖泽涵,他无词以对,当场该报告的委员——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陈三井也“阵前起义”,即时宣布说:他们签字通过的,是报告正文,而附录中的陈宽政人口学推计,是赖泽涵在他们不知情下夹带进来的,特此声明,并向赖泽涵抗议云。)
该报告的缺点与错误,上面所写,只是大者,其他简直写不胜写。在李登辉的指示下,他们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写报告,但在真理维护上,却歧路亡羊。
综观该报告的根本缺点与错误,有两个方向,第一是以虚论坐实陈仪;第二是强调外省人杀本省人。前者符合国民党官方嫁祸陈仪、由陈仪做替罪羊的一贯老套,讨官方的好;后者配合今天“台湾人出头天”“西瓜靠大边”的一面倒现实利害,讨本省人的好。这两个方向,都是预设立场的,与追求真相真理的学术研究态度,完全不符。这种讨好现象,在该报告中,不论举例抽样、不论用字遣词,都随处可见。
1988年2月22日,共产党出身的国民党“总统”李登辉在中外记者会上宣称,二二八事件是历史上台湾光复不久所发生的一个悲剧,应留给历史学家去研究;与李登辉若合一契的国民党员赖泽涵,也在《“二二八”省思》中宣称,二二八“这件事不由学者研究是不行的”。如今,三年下来了,我看到国民党钦定出来的学术研究,竟草率如此、偏颇如此,我忍不住要拿出证据,谴责他们。
18世纪法国戏剧家德图什(Philippe Destouches)说得好:“缺席的常是错的。”(Les absents ont toujours tort.—The absent are always in the wrong.)在今日蒋家余孽当道、二二八成为本省人一面倒的显学中,陈仪墓草久宿,成为缺席者,自然打成错的一方;而外省人成为少数,少数也常是错的,自然也沦为错的一方。这种干法,从政治斗争而言、从省籍情结而言、从感情亲疏而言,我可以理解;但我不能理解的是,用学术作外衣、还满口公义,这就太恶心人了。
从公义角度上,对一些本省人说来,他们在公义上犯了一件道德的过失,就是只为自己人被害而大声,却为自己人害人而沉默。例如他们为外省人欺负本省人四十年而大声,却为台湾人欺负高山族四百年而沉默;为二二八外省人杀害本省人而大声,却为本省人杀害外省人而沉默。他们今天口口声声要“主动公布真相”“交代杀害经过”“弥补一切损失”,但对本省人杀外省人、打外省人、赶外省人、抢劫外省人、轮奸外省无辜妇女等等“真相”、“经过”、“损失”等等,却一字不提,在公义标准上,这总不是以公义自命的人应有的态度吧?以这种褊狭的公义来号召和平、抚平伤痕,这种号召与抚平,未免太可疑了吧?这种公义,未免太糟蹋了吧?
其实,最糟蹋公义的,还不是本省人,而是一些心态离奇的外省人,外省神棍周联华说:“我不够资格代表任何人,我只是跟我有同样心态,从民国三十六年以后来的,把这块土地当做自己的土地,希望不分省籍,只有一条心来爱台湾、建设台湾,也希望有一天会回大陆,一起建设大陆中的一个人,我代表着他们向所有二二八的受难家属,尤其是因着误解而造成二二八事件中受伤害的本省同胞道歉,说声:‘对不起,请原谅!’”外省政客林正杰说:“真正负责的态度是政府及外省籍第一代、第二代都应公开诚心认错道歉,二二八事件不应以个别历史事件视之,必须把它当作是在台湾‘老移民’与‘新移民’间的冲突、对立与矛盾,因此,对受害族群的全面平反与抚慰是政府及新移民(包括外省第二代)的最大责任。”……这些神棍政客眼中的公义,我们是绝不接受的。试看“三十六年以后来的”外省人也好、“外省第二代”也罢,他们对二二八事件,没有任何责任与罪过,为何要变成罪人一般,由神棍政客带领着向别人道歉?——神棍周联华、政客林正杰撇开二二八事件中受伤害的外省同胞不谈,反倒按住外省同胞的脖子,强迫道歉,这种偏颇与伪善,总不是耶稣所期许的吧?也总不是任何街头大小霸王所心服的吧?
我的立场最后声明一下:我是只谈二二八的真相真理的,无关本省人与外省人。我虽是外省人,但在我的笔下,哪一省的人我都骂。在我眼里,只有好坏之分,没有省籍之别。虽然,在外省人当权派迫害本省人之际,我站在本省人被迫害的一方,曾为义助本省人而坐过牢、受过难,并且在本省人还不敢明目张胆的谈二二八之际,首先刊出谈二二八苦难反省的文字、首先刊出本省人被冤杀的文字,以开风气之先;如今,本省人出头了、胆大起来了,人人都会二二八了,扬眉吐气固是好现象,但扬吐之间,违反公义却是不应该的。人可以得意忘形,但不能忘掉真相真理,尤不可以披着学术报告的外衣,忘掉真相真理。
当年本省人被外省人违反公义对待时,我为本省人讲话,如今反之亦然。我写这一批评,正是本此公义,现身说法。古代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賊子惧;现代呢,却乱臣贼子作《春秋》而孔子惧了。在做人为人上,李登辉固是乱臣贼子,赖泽涵却好学深思、温柔敦厚,并非乱臣贼子。不过,在真相真理上,高等知识分子不能勇于捍卫,则对真相真理也就构成扰乱戕贼了。“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我特予批评,以告世人、以告台人、并告泽涵老弟——匡其不逮,以成其美,泽涵老弟其许我乎?
199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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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鸿禧山庄”贪污舞弊案调查报告
3月3日,李登辉的太太曾文惠、媳妇张月云,分别表示:
(一)、“难道当总统的人不能买房子吗?”
(二)、“他买房子只不过是阿公疼惜孙女的表现!”
(三)、“母女两人不能连个遮风避雨的处所都没有,因此才用一生的积蓄买了大溪的房子。”
(四)、“那不过是一栋二层楼的建筑,哪是什么别墅?”
(五)、却“被外界诬指与财团勾结”。
因此,她们婆媳二人,涕泗横流,泪洒会场。
不过,这种泪汪汪的口说方式,完全挡不住活生生的文证事实。下面就是文证。
一、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为财团图利
“鸿禧山庄”老板张秀政兄弟与其父张添根以国产汽车起家,接手来来饭店后,因该饭店占尽地利之便,结识朝野权贵,如虎添翼。在“鸿禧山庄”前任开发者失败后,转由张秀政取得开发权,与来来饭店前任经营者失败后,转由他取得经营权如出一辙。“长袖善舞、多财善贾”,自此来了外一章。
外一章中最别开生面的,是“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的第一客户。这一“总统”牌,确属无敌高招,不论在商业效果上或在官署行政作业上,立刻成为无坚不摧之万人敌;在违规违法上,也成了太上老君、石敢当。只要在“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的旗帜下,又有什么昂贵别墅卖不掉、什么机关作业摆不平呢?
拥李的闺秀文人周玉蔻,最近发表《李登辉和他身边的人》,盛赞“张秀政家族素有殷实、正派企业家族之名”,“殷实”、“正派”之下,
1992年4月5日这天,李登辉造访鸿禧山庄时,开发案已进行到一半以上。山庄上兴建的别墅,也卖出了将近百分之七十五。客户中,家乡在桃园的吴伯雄,很早就选购了山庄的一处宅宇。
但是,经查地政文证资料,事实却大谬不然。列表对照,一看便知:
周玉蔻所谓/事实乃是
(—)、1992年4月5日“鸿禧山庄”“兴建的别墅”已“卖出了将近百分之七十五”。/在第一客户李登辉尚未定购前,并无卖出兴建出之别墅之事。
(二)、吴伯雄“很早”就选购一处。/吴伯雄是在1993年6月30日购地,1994年9月才取得建照417号,已是第二年以后了。
(三)、1993年12月23日另外0.0858公顷山坡地“核定变更”为丙建。/核定变更的该批土地大部是国有水利用地,未按规定作水土保持,其变更为丙建及让售皆有问题。
(四)、1992年4月尾张秀政对李登辉说“好房子都被挑走了”,“不如在现有的空地上,另行规划。”/当时鸿禧山庄并未盖成屋出售,也无一片土地卖出,李登辉买鸿禧土地是第一人。何来“好房子都被挑走了”?
(五)、“在地政机关的文件上”,“共登记为五笔土地。”/只有四笔土地合并登记,其中1239-15土地虽经张秀政非法让售与李曾文惠,因属非法,所以至今仍无法合并于建筑基地地号中。
事实上,根据地政资料,李曾文惠及孙女李坤仪取得五笔土地时间如下表:
地号/面积/说明
1239-12/一、五一六平方米/〈丙建〉民国八十三年8月16日合并自1239-12、1239-19、1253-12、1239-22。
(一)1239-12/七四三平方米/〈林丙〉民国八十年12月20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八十二年1月30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八十一年12月11日购自张秀政。
(二)1239-19/七八平方米/〈林丙〉民国八十年12月20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八十二年1月30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八十一年12月11日购自张秀政。
(三)1253-12/六七〇平方米/〈林丙〉民国八十年12月20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八十二年1月30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八十一年12月11日购自张秀政。
(四)1239-22/二五平方米/〈水丙〉民国八十二年12月23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八十三年1月17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八十二年12月8日购自张秀政。
(五)1239-15/六平方米/〈林丙〉民国八十年12月20日变更编定为丙建。民国八十二年1月30日受赠于李曾文惠。民国八十一年12月11日购自张秀政。
根据上表,可知
李登辉购买土地是在1992年12月11日(除五笔中的一笔外)。
对照起其他一百二十二户客户来,都在李登辉“武昌首义第一枪”之后才购买的,即使是李登辉的牙医石掌珠、李登辉的手下吴伯雄,也都在半年以后(1993年6月30日)才购买的。由此可见,正因为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才能起带头作用,达到为张秀政财团图利的“总统”牌德政。在商业效果上,此种登高一呼、光辉无比的广告成绩,自然是难以估计的。
二、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得官方方便
因为李登辉是“当今圣上”,圣上要买地,行政机关岂能不给方便?试从李登辉“鸿禧山庄”1239-22地号使用状况上,便可见一斑。
根据地政资料,“民国”
八十二年12月23日由水利用地变更编定为丙种建地。
八十一年12月7日分割自1239-3。
八十一年7月24日鸿禧购自中华民国。
八十二年6月30日张秀政购自鸿禧。
八十二年12月8日李曾文惠购自张秀政。
八十三年7月30日李坤仪受赠于李曾文惠。
该笔土地原是国有水利用地,经“国有财产局”于1992年让售给鸿禧。李曾文惠自张秀政手中购得该笔土地后短短十五天内就能变更编定为丙建。该笔土地原是1239-3国有水利用地,其开发水土保持工程及让售时速与过程,完全逸出一般规格之外,除了李登辉,谁又有此特权?
再按周玉蔻所述:
于是,1992年4月底、5月初,登记购买鸿禧开发大溪鸿禧别墅的李太太曾文惠,成了张秀政的预售屋客户。
又说:
1993年12月23日,同样位于大溪乌涂窟段的另外0.0858八公顷山坡地,也核定变更为山坡地保育区丙种建筑用地。
事实上,早在李曾文惠买房地之时,“0.0858”这一山坡地,根本是国有水利用地,但就周玉蔻所说的“1992年4月底”到“1993年12月23日”两日期,其间相差十九个月零二十三天,鸿禧财团能够在李曾文惠“进场”以后,竟有本领施妙手,在十九个月零二十三天内,将该国有水利用地承购之并变更之,在土地使用分类上得到有利于自己的分类,除了李登辉,谁又有此特权?
三、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并入道路用地,大盖违建
再从李登辉“鸿禧山庄”1239-15地号使用状况上,更可见一斑。
根据地政资料,“民国”
八十年12月20日由林业用地变更为丙种建地。
八十一年12月7日分割自1239-5地号原经核准在案之道路用地。
八十一年12月11日李曾文惠购自张秀政。
八十二年1月30日李坤仪受赠于李曾文惠。
但是,这笔1239-15土地,直到今天因为是道路用地,依法不能合并于李宅的其他四笔土地之内,且
(一)、该住宅原核准之设计图并未占用此笔道路用地建屋。
(二)、该住宅之测量成果图并未使用此笔土地搭盖建筑物。
但在事实上,在该笔土地上,李登辉却堂而皇之的违建了住宅!整个流程是:
(一)、张秀政非法将该笔土地让售给李曾文惠。
(二)、李宅非法不按原核定建筑设计,私自扩建于该笔土地上。
(三)、测量人员视而不见,只测量合法部分,不管非法违建。
(四)、李登辉身为“中华民国”“总统”,却私心四溢,为求住宅美观合用,非法扩建住宅,并非法要求张秀政废除原核定道路用地,据为私有。
(五)、因此后来者有样学样,连战、蔡万才等等,皆购用道路用地,建为住宅,始作俑者是李登辉,主管建筑各级单位视而不见,除了李登辉,谁又有此特权?
四、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并入河川用地,大盖违建
上述“0.0585”河川用地,原来是国有财产河川,河川名虎豹溪。
虎豹溪原贯串鸿禧山庄北区,汇聚水福溪西行注入大汉溪而入海,十多年前尚流水清澈、长年不断。自“鸿禧山庄”高尔夫球场施工开山填溪,财团破坏,于今已面目全非。
虎豹溪属国有水利用地,区分编号为:1239-1、1239-4、1239-3。为了配合“鸿禧山庄”之开发,“国有财产局”取媚财团,竟同意共同开发此天然古溪,更同意将填平之虎豹溪1239-3,0.1031公顷土地以公告地价加四成,每一平方米不足新台币几十元之低价让售与鸿禧开发公司(1992年7月24日),不足一年(1993年6月30日),鸿禧又让售与张秀政。两年七个多月后,鸿禧土地已高涨至每平方米六万余元,周玉蔻笔下“殷实”“正派”的商人张秀政之炼金有术,使人叹为观止!鸿禧开发、张秀政及相关人士等等之复杂关系,是否有利益输送、逃漏税捐等不法行为,确值得有关单位详查。
虎豹溪被腰斩不是一分为二,而是被斩两刀,去掉首尾,而将精华地带0.1031公顷劈山填溪,又不改道,又不铺设涵管,因此使该溪首部0.0422公顷成为近二十米深之死水塘,其尾部0.0267公顷成为七十余米深之工程污水排放池——将好生生的一条国有的河,上下游不要,只要拦腰砍下的一段,硬要你卖给财团,并由李登辉取其中一块,去盖违建,这叫什么“民之所欲,常在我心”?难道把好好一条河砍成三段(两头作废),把中间一段填平给你盖别墅,是“民之所欲”吗?
财团的老板们,在短短不足一年时间内,能获得地政、财政、水利、建设等相关主管单位的高效率配合,其中包括让“零缺点”的李大“总统”可强取豪夺的在核准在案的河川及道路用地上,违反原核准设计图,搭建住宅;建好后,地政测量单位、建设主管单位视而不见,发给使用执照、测量成果,如此瞒天过海,视两千一百万岛上人民于无物,如此自私,是“常在我心”吗?
1995年10月4日《中国时报》登李登辉谈话说:“时报周刊说我的房子是在水利地,其实我的房子是在山头挖出来的,并不在水利地。”看了我们就水利地的举证,可知李登辉所谓“并不在水利地”是公然扯谎!不但就在水利地,并且还在水利地上大盖特盖拦住违建的围墙呢!
五、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以贪污舞弊手段,取得房地产
李登辉“鸿禧山庄”到底值多少钱,按照1995年10月1日《时报周刊》第九一八期的估算,价值是一亿六千六百万。但经查出的1994年6月20日桃园地方法院“公证书”,“房屋买卖”价款总金额只是区区的三百二十七万九千四百元!《时报周刊》估算建物造价三千六百万,即按造价让与,李登辉也是在不到十分之一的价款上(不到一折)取得,与一般房屋买卖行为,也大不相当。这不是怪事吗?
李登辉直到今天,回答的方式还是迂回的,就是他绝不针对“到底出了多少钱买房子”来讲出价钱,答来答去,仍是两种搪塞战术:
第一、他爱老婆、爱孙女,为她们买了房子。“难道当总统的人不能买房子吗?”
第二、他有钱买房子。
关于第一点,我们承认当“总统”有权买房子,并且买房子送给太太、送给孙女,也不失为一种有人情味的行为;至于第二点,他说他有钱买房子,却值得深查。
李登辉由“总统”府发声明稿,声言单是从1984年5月20日担任“副总统”起,到1995年11月止,政府依法给他的薪水,一共是八千七百四十三万八千零一十三元,除了基本开销,薪水都交由太太存在银行,试想这么高的薪水,加上年轻以来的储蓄,到了老年,难道买不起鸿禧这幢房子作为安身之处吗?
这一八千多万买房论,李登辉的大帐房刘泰英也印证无误。周玉蔻书中这样证实:“刘泰英是中国国民党党营事业管理委员会主委,他计算着,从政以来,积蓄累增,到近八年升任总统,李登辉存足的七八千万,支付鸿禧别墅的费用,绰绰有余。”
现在我们假定李登辉十二年间不吃不喝不买高球证、没有“基本开销”,净存了八千万元,“绰绰有余”支付“鸿禧山庄”费用,但是,在“阳光法案”申报下,还是问题重重,谎话还是圆不了。
李庆元《天机》一书中如此计算过:
依据《监察院公报》刊登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资料,李登辉在八十四年1月9日申报的财产中,有存款一千三百六十万八千三百八十七元;有“有价证券”票面总价额七百零八万三千零七十元;另有申报钻石、翡翠价额一百八十万元;以及高尔夫球场会员证价额一千一百二十一万元。光是这四笔李登辉自己申报的财产即达价额三千三百七十万零一千四百五十七元。这个数字应再加上八十四年元月到11月李登辉的薪水约九百五十万元,合计为四千三百二十万零一千四百五十七元。大家应注意,李登辉买别墅,以及将别墅赠与孙女李坤仪,都是八十三年以前的事,所以这四千三百多万元是李登辉买了房子以后还剩下的积蓄,不能跟李登辉有无能力买得起大渓别墅混为一谈。
总统府新闻稿称李登辉到八十四年11月止,十二年来有收入八千七百四十三万八千零一十三元,如扣除其购屋后的积蓄,剩下四千四百二十三万六千五百五十六元。
值得注意的是,据为李登辉设计装潢的人员透露,李登辉大溪别墅的装潢费用约花了两千万元,所以再予以扣除后,李登辉买这栋别墅的土地、建物和契税、赠与税等,只剩下两千四百二十三万余元。而据兴建大溪别墅群的建筑师透露及鸿禧集团内部人员指出,李登辉和连战钢筋混凝土造别墅的建物部分,连同其配备的瓷砖、地砖、中央空调冷暖气系统、进口按摩浴缸、中耳朵共同电视天线及安全警卫系统等,建物的一般售价每坪就达十万元。换言之,李登辉别墅三百六十四坪的建物部分售价应是三千六百四十万元。前述李登辉剩余的两千四百二十三万元,根本不足以支付,尚不足约一千二百万元。试问,李登辉是花多少钱买下这栋别墅的建物部分?
还有,这栋别墅的五百五十五坪建地,以及契税、赠与税部分,李登辉是怎么支付的?
依笔者在八十二年9月间,亲自到大溪别墅预售工地询价的结果,每坪别墅建地的价钱是十七万元。如以此时的行情来估算,李登辉别墅光是买土地的费用就应是九千四百三十五万元,就算鸿禧集团因李登辉的贵宾身份,给予打对折的优惠,李登辉也应支付四千七百一十七万元,这些钱李登辉从哪里来?他究竟支付了没?如没有,他是否以贷款的方式购买?(监察院公报中显示李登辉并没有贷款。)还有,如果李登辉接受打折,不论是七折、对折,甚至二折、三折,或者跟着鸿禧老板张秀政购买成本低廉的山坡地保育区,然后予以变更为建地,这是否涉及官商勾结,图利自己,并直接、间接让鸿禧谋取暴利?
以上仔细核算之下,可知李登辉的存款根本不足以支付三千六百多万的房价,他把全部存款两千四百二十三万丢下去都不够,不但不够,还欠一千二百多万。既然连房屋都买不起,又何能再付出两千万的装潢费用?又何能再付出契税、赠与税等开支?只要仔细核算,一算就知道李登辉不但无法“绰绰有余”买房子,并且
一、房屋差价还欠一千二百万,
二、装潢费用还缺二千万,
三、土地费用还缺九千四百三十五万。
光以上这三项(还不算契税、赠与税等等),李登辉买房子的不足款项就在一亿两千六百三十五万以上。这样庞大的数字,试问李登辉如何付出的?根据他的财产申报,他并无贷款,那么钱从何来?难道又是靠未来“总统”的收入和不吃不喝不买高球证、没有“基本开销”来解决吗?这样子为了“房事”,他势必连任N次之多、连任到死为止,才能还清这一亿两千六百三十五万的亏空吧?
由此可见,李登辉在没有贷款情况下,绝对没有能力买他的“鸿禧山庄”,但他能买到,可见内情蹊跷,官商勾结。今年1月20日《中国时报》登:
李登辉表示,那栋房子土地的价格和当时任何人买的都一样,房子的造价比别人买的还贵,因为安全性的考虑比较多,有的地方建得比较特别。他买的时候订户还没有很多,后来因为媒体炒作他买房子的事,那个地区的房价涨了起码百分之八九十。
至于房价到底有没有折扣,李登辉说:“当了总统反而不好意思杀价、要求打折。”所以并没有折扣,一切正正当当,钱也是自己的。他认为,总统也享有一般老百姓购屋置产的权利,以自己的储蓄买房子给自己住,在中华民国可能是件新鲜事,但却是光明正大的事,而且是个好榜样。
既然如此“光明正大”,李登辉为什么不大大方方讲出到底房价是多少呢?可是他一直不敢说出口。
倒是一个旁证,给了我们一点线索。在李登辉“光明正大”后七天,1月27日的《中国时报》上登出:
行政院长连战的夫人连方瑀女士昨天表示,外界怪李总统买鸿禧山庄的房子实在很没道理,因为当初购买别墅时真的很便宜,一坪不到十万元,没想到李总统搬进去之后,价格飞涨到数十万元。
三天以后,1月30日,电视播出连方瑀的谈话,说他们那幢只不过花了三千万,是很便宜的。
这下子问题来了。据《时报周刊》第九一八期指出,李登辉的房子,土地值一亿一千万、建物造价三千六百万、装潢两千万,总值约一亿六千六百万,而对门连战的房子土地值九千七百万、建物造价两千万、装潢三千五百万,总值约一亿五千二百万。足证连战的房子纵使比较小,连方瑀说也花了三千万,相对起来,对门比较大的李登辉房子,岂不至少也要三千万吗?但直到今天,我们只看到李登辉坐享暴利一坪“价格飞涨到数十万元”,却未见到他讲出到底房价是多少,甚至连三千万元也无法证明他出过。周玉蔻语带玄机的说:“三千万元,不够。五千万左右,是合理的数字。”但是,按照“阳光法案”下李登辉申报的财产,我们怎么算也算不出他支付得出三千万或五千万,所以,我们可以断言,李登辉取得“鸿禧山庄”,显然是与财团勾结而来。他到底象征性的出了多少钱,真是天晓得。照周玉蔻透露,一部分钱竟是以“现款”支付的。——天下竟有这种奇怪的交易方式,虽黑社会“洗钱”,亦不逾此也!
六、李登辉成为“鸿禧山庄”第一名客户,显然恃“总统”身份,公然逃漏税
买房子房价既然如此暧昧见不得人,因此而来的税捐部分自然也就人不得见了。李庆元书中指出:
至此,吾人可以发现,李登辉别墅的契税和赠与税,究竟缴了多少,以及有无逃漏税?均是社会关切的话题。依李登辉大溪别墅的“建物买卖所有权移转契约书”,明列曾文惠以新台币三百二十七万九千四百元购得这栋别墅。诚如总统府所言,这是一份依法依评定价值申报的。据资深代书指出,这种作法目的在节税,不但买屋者节税,建商也能节税。
但进一步言,李登辉是否也是用同一手法节掉其赠与孙女别墅的赠与税?
李登辉的别墅建物和土地,依一般正常交易应支付约一亿三千万元,连同装潢两千万元,价值约一亿五千万元。这样的资产赠与孙女,据一位资深代书的推估,李登辉如依前法缴交赠与税,他只需支付约四五十万元。试问,价值一亿五千万元的别墅,赠与他人只要缴交这么低的赠与税,李登辉的孙女一夕间就可成为亿万富豪,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哪里?从这里就不难想象,行政院长连战在父亲过世未纳遗产税的情况下,立刻成为百亿富豪了。原来他们都是涉嫌逃避赠与税和遗产税的节税高手。
另一方面,名会计师张福淙从专业的角度,提出质疑。2月16日《工商时报》上,张福淙以《总统夫人也避税》为题,指出: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0条规定,赠与财产价值之计算,以赠与人赠与时之时价为准;但同条文第2项又规定,前项所称时价,土地以公告土地现值或评定标准价格为准,房屋以评定标准价格为准。
依上揭规定如果赠与房地之市价为三千万元;但公告现值只有三百二十七万元,到底要以多少钱当做赠与总额课税,实务上恐怕有争议。
倘市价很明确可以查得,似应按市价三千万元核课其赠与税,较符合公平正义及实质课税之原则;但依公告现值或评定价格申报,不可视为逃漏而加以裁罚。也就是说应该补税,但不必罚锾。
以大家关心的李登辉总统夫人购买鸿禧山庄为例,依李总统财产申报变动情形,及连方瑀女士透露之消息研判,该一千多平方米土地及三百多坪建房地之买价估计约三千万元,房地过户登记给李总统夫人曾文惠女士后,马上又办赠与过户给其孙女李坤仪。
为何一个月内要办两次过户手续,而不直接过户给其孙女呢?原来就是要规避赠与税。
因为房地如果直接过户给其孙女,便要按其购屋资金三千万元课赠与税;如今却只按公告现值或评定价格三百二十七万元报缴赠与税,大约减省了一千多万元的赠与税,可见是经过高人指点安排的。
李总统夫人买房子送孙女,因先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办赠与过户,所以缴的税,事实上是一种钻法律漏洞的避税行为,不能算是正正当当的节税,更何况以国家元首夫人之尊,如此做法,对国民更易有不良示范作用,在道德上是很有瑕疵的。
李总统夫人买的房子据说市价已高达一亿六千万元,不论当初半买半送买便宜了,或是后来被炒高了价钱,都已经赚了不少,似乎应该自动按实际购屋资金去补税,否则财税当局也应该按实质课税及公义原则重新核课补税。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李总统夫人的购屋资金,倘如李总统所言,他八年来赚了八千万元,都交给太太以表爱意,依行为时法先生对太太的赠与是要课税的。八十四年修法时虽把夫妻间的赠与免税,但李总统送给其夫人的购屋资金,依财政部不适用从新从轻之见解,可是不能免税的。
李登辉说他“光明正大”买房子而且是个好榜样”,但在纳税上如此动手脚,被名会计师张福淙揪出,真不知“光明”何在、“正大”何在。张福淙另就“赠与税一国两制”有电传给李敖,指出:
云林县有位周太太,卖地为亡夫还债后,以余款两千多万买了一栋房子,嗣因任教某大学之长女要结婚没房子住,周太太便将房子以长女名义登记,等于由女儿购屋,等将来有钱再还给妈妈,讵料竟被国税局视为“以自己资金,无偿为他人置产”,课征赠与税并罚锾共计一千六百多万。但是李总统自承以自己资金为太太购屋,为何未课赠与税?李总统夫人将受赠房屋又转赠给其孙女,虽然报缴了赠与税,却不是按实际购屋资金或价款缴税,而是按申报契价三百二十七万元缴税,显有偏低于实际购屋价估约三千万元,或市价估约上亿元。“总统有权可省税,民女无辜受重罚”,竟然发生在主政者自诩道德零缺点的台湾,真是一大奇闻。
可见李登辉可以公然逃漏税,而不必比照“云林县周太太”这种小市民来追诉,纯粹因为他是所谓“总统”的缘故、纯粹因为国税局是欺善怕恶的衙门之故。
李登辉逃漏税的范围,分三方面:
(一)、他从财团手中得到“以显著不相当之代价”(“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而来的房子,先大逃一次税;
(二)、他出钱,把房子用他太太名义买,又大逃了一次税;
(三)、再把房子赠与孙女,又大逃了一次税。
前后三次大逃其税,这就是“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的真面目。
综合以上报告,我们结论如下:
(一)、李登辉在1992年12月11日购买鸿禧山庄土地,是第一名客户,由他带头为财团促销,是第一名官商勾结的“总统”。
(二)、李登辉在1992年12月11日购买非法道路搭盖违建,是第一名违法横行的领导者。
(三)、李登辉在1993年12月8日购买水利用地,十五天后即变更为丙种建地再搭盖违建,是第一名破坏生态保育者、第一名破坏建筑与土地法规者。
(四)、李登辉“以显著不当之代价”,恃“总统”身份,巧取了价值一亿六千六百万的房产。
(五)、李登辉三次逃漏税。
在逃漏税之外,李登辉的行径,实已涉及刑法第121条、第122条所指的“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因为他以显然偏低于公平市价的条件,得到了“不正利益”。李登辉得到了“不正利益”,秘而不宣于前;职司贪渎的马英九和他手下的检察官们善观风色,置而不问于后,结果就是今天的局面:李登辉占了便宜还卖乖,他说他“光明正大”“没有折扣”的买了房子,立下了“好榜样”。现在,我们一一查出“榜样”是怎么个“好”法了。
1996年3月13日
〔附记〕本文与亓丰瑜先生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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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它的一个叛徒
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还,有极大多数的忠党分子,也有叛徒存在。叛徒种类繁多,中共党中央对他们的制裁,方式也繁多,但有一个叛徒,党中央对他曲尽周旋之能事,却因对他了解不够,未能得心应手。叛徒为谁?台湾李登辉是也。
李登辉的共产党身分,过去一直罕为人知,偶有传闻,也没人能举证。直到八年前——一九八八年九月十七日,我在台湾发表《共产党李登辉出卖同志的官方证据》,用“叛徒”谷正文将军协助取得的国民党国家安全局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坐实了李登辉奸诈无行,从此李登辉的真面目,才得到文证与左证。
在发表前一文章后,我又在同年十月三日发表《“李登辉并无共党背景”吗?》,十月十六日发表《共产党李登辉的种种》等文,并连同我其他揭发李登辉的文章共四十篇,编成《李登辉的真面目》一书,于一九九三年五月出版,于今已六版以上、发行也几万册了。上面这些纪录,证明了我是中国台湾最早并且最对李登辉有研究的人,虽然这种研究,对我毫无快感。——在思想家兼历史家的眼中,李登辉根本是不值得一写的小人物。为这样一个小人物花了这么多时间去拆穿他,我深感浪费。
我所以愿意浪费时间,本意在提醒人们:解决两岸问题,必须对“卡”在中间的一些绊脚石——可恶的绊脚石——有以了解,我写《李登辉的真面目》,用意在此。遗憾的是,中共党中央显然是不“悦学”的,他们忽视了我八年前就提出来的研究报告,他们对叛徒李登辉一直不了解、一直寄予希望、一直以为李登辉可以坐下来好好谈——有进度的谈。结果,几年下来,心血大都白费了。直到去年夏天,中共党中央才觉悟到李登辉不对劲,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人民日报》终于在《一评李登辉在康奈尔大学的演讲》中,以“一篇鼓吹分裂的自白”为主题,首度承认了李登辉是叛徒属实。该文指出:“李登辉早年加入过中国共产党,后来背叛了。”这一宣示,是八年前李敖提出这一真相后首度得到中共党方证实。——党中央终于不再为李登辉保留余地了、终于认清他的真面目了。我看了《人民日报》以后,心里想:与其今日,何必当初?七年前若听从李敖对李登辉的分析,又何至于浪费这么多年的时间去与虎谋皮哟!
共产主义是全人类的伟大理想,但它的发扬光大,是靠当年第一流的知识分子(像马克思)“悦学”的结果,它的推陈出新、改头换面,也要靠今天第一流的知识分子从“悦学”中找出智慧和出路,才能有功。中共和它的一个叛徒李登辉的故事,告诉了我们:解决两岸问题,本来可以不必走那么多冤枉路,只要中共党中央能够“悦学”,早就可以“拨云雾而见青天”了。不此之图,徒以政客式权谋摸索前进,反会坠于蠢人的魔障之中。李登辉本是蠢人,但他竟能以“扭秧歌”的步法,进三步退两步,与中共党中央周旋未已,益发彰显出中共“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的窘境。“智者千虑”是不够的,必须追寻更智的智者,冀得启示。不必千里求师、不必入山学道,只要不再自以为是,多“悦学”一下就好了。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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