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万岁乌鸦求是合集
- 目录
- 第一条多了什么?
- “个人行为”并发症
- 三民主义口头禅
- 始知真放在精微
- 这叫什么公开审判?(李敖·史通)
- 正义就为你发亮
- 坐五十·望一百
- “文化种猪”接种记
- 不回来与回不来
- 政治挂帅不够帅
- 在废墟中营建
- 跋“侯德健给李敖的信”
- 游荣佳自首的人权意义
- 打倒冒牌的民族主义!
- 《鸡骨·泡沫·抢》自序
- 能臣与饭桶
- 一首预言诗
- 爸爸·我·文学
- 思想不变,配革命吗?
- 有关民权的一个故事
- 罪刑擅断主义和罪刑连带主义
- 新下蚕室条例
- 图书馆学不算什么学
- 避祸学小简
- 自由只剩双手
- 坐牢的三十三不亦快哉
- 跟老太婆杀人放火
- 混蛋的投票·混蛋的当家
- 论中门村事件
- 历史名词又来了!
- 从陶百川绑票大学生说起
- “蛇口”与“玫瑰”
- 不打击自由主义吗?
-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 当然是个人人格问题
- 我们总能看出些什么
- 香江托孤文件
- 又一个不合作主义者
- 读丘吉尔传的感想
- 记两本潜字号的著作
- “儿童团”的后遗症
- 再写乱世居家泪
- 谁流芳谁遗臭而已
- 替苏治洋写状子
- 拍卷惊奇
- “良心”并发症
- 施性忠被判刑的感想
- 记二马
- 吕坤名言发微
- 远流版《李敖全集》序
- 李敖著作年表
- 亚里士多德书的一个错误
- 从地方行政看中国
- 论褫夺狂——兼论政治犯是终身职
- 论“快乐律”
- 讲理与讲礼
- 给秦孝仪先生上一课
- 西仓一喜的抗议
- 注意邓维桢谈话
- 论“烧冷灶”
- 隐而不退的告白
- 深耕的故事
- 两个不合作主义者
- 叉子新论
- 迟来的平反
- 乱世父女泪
- 刘光头口中的逃难
- 索拉兹的一个错误
- 《信及录》和 《海国图志》
- 乱世居家泪
- 调查局最高兴
- 小记罗素四书
- 真值得写它一笔
- 别赖了,中常委!
- 骂人“法西斯教父”不是诽谤吗?
- 从侮辱圣母到侮辱国父
- 推开推事
- 从“离婚专家”到“离婚大王”
- 从迫殷到批胡
- 房事中的三民主义
- 李敖与高山族同源考
- 萧天赞只能挨咬
- 高雄人打破了什么?
- 林正杰怎样对王玉云?
- 蔡仁坚错在哪里?
- 读它一下“国父遗教”
- 牢忆趣
- 钦佩陈定炎先生
- 武林旧事
- 被禁忆趣
- 段宏俊的妙语
- 浮生一粲
- 浮生一粲一续
- 浮生一粲二续
- 浮生一粲三续
- 浮生一粲四续
- 浮生一粲五续
- 浮生一粲六续
- 浮生一粲七续
- 和胡茵梦有关的笑话
- 预官记趣
- 为胡秋原的迫害举证
- 可耻的“拥戴”
- 时闻杂写
- “子见南子”捉古
- “子见南子”证今
- 斥许倬云的谄媚之言
- 再斥许倬云的谄媚之言
- 蒋孝武的胡说无耻
- 若亡而实在
- 夜归题记
- 两个我
- 题戴枷图
- 张三李四一起倒霉诗
- 多情却似总少情
- 金兰随记
- 国民同异
- 娘娘腔的社论
- 郝柏村也来王阳明了!
- 全美华人协会颁奖典礼录音答辞
- 右手写左拉
- 谁使郝柏村终于变成希特勒?
- 对国民党的又一个劝告
- 颜延之之言
- 麻雀肠肚
- 保护动物,走火入魔,盼君从此,以身作则
- 从赵少康发言错误看国民党立委程度
- “绝无共产主义成分在内”?
- 他们为什么不退职?
- 忘亦好
- 梁肃戎夫人曾被日本特务当面轮奸
- 马英九的乳臭之言
- 为郝柏村上一课
- “不必去管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
- 强盗的让步
- “停止实施”与“立此存照”
- 傅朝枢现神龙,王惕吾摆乌龙
- 如此春蚕,如此吐丝
- 有恩于林正杰的下场
- 中毒的主义·主义的中毒
- 拉杂又有“不亦快哉”
- 孙中山只信基督教吗?
- 忠狗的哀鸣
- 给段宏俊上一课
- 还是洗你自己脑吧!
- 我的待客之道
- 闭门造制度
- 拿到蒋介石,忘掉孙中山
- 赵少康的单相思
- 宁肯让法律和犯人一起逃掉
- 非宾即客四十年
- 李敖来台四十年
- 林云无耻·华视无知
- 明倨暗恭
- 可怜“目的热”,应知“方法盲”
- 驳斥台中市长张子源
- 林洋港的无耻
- 七绝十首
- 夜阑散记
- 松下幸之助的定价哲学
- 片羽片语
- 法官不可扩张解释戒严法
- 懂不懂与变不变
- 党外岂是退党政客歇脚之地!
- 求是与佛门(李敖·释昭慧)
- 马英九的阿Q之言
- 尹仲容的一些轶事
- 西藏真相被误导,亟待澄清
- 陈第《东番记》与今日台湾
- 张建邦丑闻中,林正杰为何沉默?
- 叶公超的下场
- 祸害别人,自己长寿
- 里根自己东床坦腹;里根老婆东窗事发
- 大文豪左拉《我控诉》手稿重现人间
- 国民党的前途在哪里?
- 永远失职,永不失业!
- 遥想东坡当年
- 因祸为福说
- 读《卡内基自传》
- 电话·驴
- 地下哲学家的札记
- 老子意见,就是这个
- 殷鉴远了吗?
- 国共两党愧对孙中山,还是孙中山愧对国共两党?
- 国民党中变了相的政客
- 郝柏村开始认妈了!
- 沈宗琳死了
- 吴敦义祸延子女
- 赵少康钱从哪里来?
- “王善从报告”终于问世了!
- 何须马丁尼!(沈沉)
- 评介《“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
wjm_tcy注:此192篇文章是从《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万岁评论》《乌鸦评论》《求是》中所找出,这些书中的大部分都收入到《李敖大全集》或其他单行本书中,剩下这192篇未收录,然后由敖友众筹买到书后拍照,由我校对所得,“沈沉”是李敖笔名。
wjm_tcy(不自由的自由)与Jeff Ao、孤笑看一线天、小酥、天花乱坠等群友联合制作!
第一条多了什么?
国民党龙头学者萨孟武写《中国宪法新论》,对《中华民国宪法》第一条:“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有意见如下:
案“民有民治民享”为林肯(A. Lincoln)所说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的译语。我赞成刘庆瑞教授的意见,民主共和已含有“民有民治民享”之涵义,国体既为共和,而政体又是民主了,再加上这个形容词,似是同语反复(tautology),善哉,谢瀛洲教授之言:“以外国人所倡之口号,冠之于自己国体之上,已非光荣。且此种口号,仅适用之于一国政体,而不能适用之于一国国体。兹竟移置于国体条文之上,诚属憾事”。也许民生主义还可以勉强包括于“民享”之中,民族主义似与“民有”二字未必一致。
关于孙中山和国民党在林肯“民有民治民享”问题上的引喻失义,我曾写《我对林肯盖梯斯堡演说的疑义》(《千秋评论》第三十五期)一文,予以评论,这里不再多说。萨孟武赞许刘庆瑞、谢瀛洲的话,刘庆瑞《中华民国宪法要义》原文说这第一条“远不如五五宪章第一条‘ 中华民国为三民主义共和国’之刚劲有力。”谢瀛洲《中华民国宪法论》原文说“修正文既不如五五宪草原文之简洁刚劲。”看了这些话,我忍不住笑着说:这些路数的学者呀!他们以为《中华民国宪法》第一条多了“民有民治民享”的字眼为同语反复、为“未免有冗赘之嫌”(刘庆瑞语)、为不如五五宪草“刚劲有力”、“简洁刚劲”,其实真正多的,岂止“民有民治民享”六个字,而在“三民主义”四个字啊!
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上海《大公报》有“社评”——《关于宪草第一条》,对这一问题,早就有了根本上扎一刀的明快言论。《大公报》说:
我们认为问题不在“民有民治民享”,而在加上“三民主义”这个花边。不论所加为“为三民主义共和国”,或“基于三民主义为民主共和国”,俱属费解,勉强。
五五宪草第一条是“中华民国为三民主义共和国”,宪草修正案是“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国大第一组审查修改为“中华民国为三民主义民主共和国”,比五五宪草多“民主”两字,综合审查又翻案为“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主共和国”,所争仅在“为”或“基于”三民主义,远不如民社党所主张的“中华民国为民主共和国”,来得明朗。理由如下:
一、各国宪法都未标明什么主义,只有苏联宪法第一条规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为工农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这样规定是有条件的:①苏联除共产党外,没有第二个党派存在。②它真有一套社会主义制度,名副其实,与众不同。③国内人民没有阶级,利害相同,信仰一致,而中国显然不具备这些条件。国民党尚未真正统一全国,也不希望永久实施一党制。中国现状是多党并存,贫富悬殊,人民的利害及意见纷歧不一。如此现状,以一党主义冠诸国体,是不切实的。强制人民接受这个国体,不仅欺人自欺,或且将贻纷扰于无穷。
二、国大开后,宪政开始,根据孙中山先生遗教,宪政时期即还政于民。“还政于民”四字不论作何解释,总不能再还政于国民党一党。若宪法规定中华民国是三民主义国家,则国家已不啻为国民党所有,将置四亿人民于何地?若然,政权还来还去都是还给国民党了,“还政于民”,将何以自圆其说?且建国大纲第二十二条载:“宪法草案,当本于建国大纲,及训政宪政两时期之成绩……”国民党训政二十年的“成绩”怎样,不待烦言,天下皆知,此时正应该依照“成绩”,忠实反映在宪法上面。中山先生是极虚心的,建国大纲并没有说中华民国应为三民主义国家。训政时期约法第一条也没有三民主义字样,只是说明“中华民国永为统一共和国”。
三、就条文文法看,实也欠通。中华民国已有一个“民”字,这个“民”(Republic)应该就是共和,就是民主了。若宪草修正第一条用了六个民字,在字面为赘瘤,论意义则叠床架屋,婆婆妈妈,不成样子。有了民国,则三民应去一民。民国即民主共和国。有了民有民治民享,则三民全可删削了。全条意思变成这样:中华这个共和国,根据民族民权民生这三个主义(民权就是民主共和)它是民有民治民享(这六字等于民主共和,也等于民权)的民主共和国。民主共和重复了四次。第一组审查修改的“中华民国为三民主义民主共和国”,是三个民主共和。综合审查通过的民主共和也有三个,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堆上几个民字就是尊重人民吗?还是对民主初无信心呢?
四、上面所说,不可解释为反对三民主义。我们只反对三民主义入宪。三民主义本是一种政纲政策,一个政党可为此而奋斗,一部宪法也可具体表现其精神,但宪法却不应加此花边。不应该的理由是:三民主义内容浩繁,在主义的形成与发展中,有阶段,有错综,到现在还没有人能给三民主义下个定义。孙中山先生说:“三民主义就是救国主义”,“三民主义也是共产主义”。这出入太大,以至不可捉摸。法律需要明确,具体,能以据为准绳。三民主义既尚无明确的定义,如何责人民以遵守。以此主义冠诸国体,可以被人利用任何一语一义,歪曲内容,而思想自由也将成为具文了。
不必与的理由是:拆开三民主义看,第一、民族主义入宪,有失民族自尊。中国国民革命始于推翻满清帝国,又受帝国主义侵略压迫,于是产生民族主义。但现在我们独立自由平等了。世界上没有一个独立国家愿在宪法上标榜民族主义的。中国何独如此“自卑”?就对内说,那是民族政策,在宪法中自可另成一章,更无须载明民族主义。第二、民权主义是否人民有权,全看政府对人民的关系在宪法中如何规定。如果规定得民主,民权就具体化了。如果规定得不民主,又何用在第一条中贴抽象的标语?第三、民生主义,在宪草中空疏无比,人民要的是财产制度如何获得生活保障,以及继续养活第二代。议宪不此之图,而斤斤于挂招牌,是有欠实际的。事实只要有具体的民生主义制度,拿给人民就是了。
五、我们以为第一条“中华民国为民主共和国”就已足够,“民有民治民享”是林肯的话,拿林肯的话去限制三民主义,尤显得不伦不类,有欠雅驯。问题是在中华民国上不必挂主义的招牌。
看到了吧!一九四六年就已有了的清楚立论,国民党统治下的学者们竟然还事后卧倒,大开倒车,只敢言删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而不敢言删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这种曲学阿世、这种舍本逐末,岂不太羞羞羞羞了吗?
《大公报》的社论,对三民主义的“不可捉摸”、“尚无明确的定义”一点,予以点破,正是这篇文章的一针见血之举。四十年前的文章,如今把它出土重刊,以拦国民党清一色的和(胡),真是我李敖的功德一件!
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晨七时半
天花乱坠与Jeff Ao联合制作!
“个人行为”并发症
江南案发生时候,国民党《香港时报》(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九日)首先指出:“我们可以断定,江南是死于共党之手,江南命案是共党制造的。”“这次共党为什么要枪杀江南呢?扼要言之,其作用有三:一是破坏中华民国的形象;二是冲淡和平衡红虹及陆雨淅投奔自由之不利影响;三是藉此展开宣传攻势,转移港人不满《联合声明》的视线。”(《江南命案是共党制造的》)但是,事与愿违,到了一月十三日,国民党中央社终于传出了有国民党情报局人员的涉案。第二天(一月十五日),国民党无法“断定”是共产党干的了,但是他们又重新“断定”,这一行为,是“涉案人之间的个人行为”,从此以后,“个人行为”就立刻变成一道护符,大家动辄拿这道护符来搪塞,流风所及,真使我们眼花撩乱矣!
一月十六日,《中国时报》登出有关郑周敏领导下亚洲信托集团介入华侨银行的事,提到亚洲信托董事长郑绵绵的谈话。《中国时报》登:
亚信集团介入侨银纷争?
买下部分股权有迹可循!
郑绵绵强调系个人行为并已获财政部同意
这是“个人行为”并发症。
二月十三日,《自立晚报》登出国泰集团十信营业部经理叶煌良将客户两千一百万存款并入私人帐户拐款潜逃事:
合作金库在查出叶煌良窜改客户存款数目后,立即断然表示,该帐在合库十日监管前发生,他们不负担偿还责任。同时,十信秘书处也表示,叶煌良卷款潜逃属个人行为,十信不愿承担后果。
这又是“个人行为”并发症。
一月二十八日,“蓬莱岛案”被告家属终于独立上诉。此事早在一审判决之时,被告就宣布不上诉、家属也不上诉,并且男女双方又招待记者又联合照相,以示行动一致。但是曾几何时,女方居然说在不上诉宣布之时女方不知情,因而要上诉;上诉后男方又居然说上诉之事男方也不知情,因此不忍深责,意谓家属有其独立人格,要上诉也是无奈,这又是“个人行为”并发症。
今天早上见《中国时报》,说国民党立委国泰集团头子蔡辰洲昨天被收押:
……在秘密会议中,被视为平常与蔡辰洲过往较密的委员,没有任何人发言,当时在场的有李宗仁、郭荣宗、林联辉三位,萧瑞征则上楼到旁听席,王金平、谢生富、刘松藩、洪玉钦、李友吉、陈锡淇等则在秘密会议之后才到场,据他们说,他们在事前均不知道昨天会讨论本案。
据了解,执政党立法院党团单位,事先并未以本案对党籍立委进行协调。执政党中央政策会秘书长赵自齐表示,本案纯属立委个人的司法案件,与整体政策无关,党部自然没有必要加以协调。
这又是“个人行为”并发症。(事实上,“党部”早就秘密“协调”了,这在同一天的《联合报》也有迹可寻。所谓“纯属立委个人的司法案件”云云,都是谎话)
今天的“个人行为”消息还没完呢!《自由日报》又登:
汪希苓等人涉刘案
正由军法机关侦办
俞国华称纯属个人事件
将视情节轻重加以检讨
(台北讯)行政院长俞国华昨天表示,国防部情报局长汪希苓等情报局人员涉及刘宜良命案一事,正由军法机关依法侦办,他们的刑事或行政责任,要等法定程序完成后,视情节如何加以检讨。
俞国华在立法院院会答复委员郭林勇质询时,作以上表示。
他指出,刘宜良命案纯粹是个人不法案件,政府已将涉案人分送司法及军法单位侦办,陈启礼等人已由台北地检处检察官提起公诉,汪希苓等人还在军法机关依法侦办中。
可见这种“个人行为”并发症,一场接一场的,我们还有得瞧。
总之,“个人行为”的说词,我们看来看去,实在无法不说它是一种新障眼法。有了这种新障眼法,则一切祸事、滥污、失信、反复、程序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政治责任,……都可“奇门遁甲”,推卸得干干净净。——这样子的“个人行为”,真是太自欺了;这样子的“个人行为”,真是太欺人了!
我总觉得,检定一个地区道德水平的上下,端在看这一地区人物“负责度”的高低,“负责度”高的,遇事就要勇于面对,一如古诗所说:“尔虽不我责,我责何由逃?”只有这样勇于面对,一切错误才有改进的起点。一切都归咎于“个人行为”,只是一种怯懦、一种逃避、一种道德的沦落与迷失,这是要不得的。
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国民党电视台翻译长片对话,译者不懂I took it upon myself.的意思,把它翻成“我带回去”,这是很有趣的。to take upon oneself的意思是“引为己任”, I took it upon myself.的意思是“我自己负责”。只有遇事“引为己任”而不“我带回去”,才是真正“个人”的“行为”,——只要你当众承认就好了,“带回去”干嘛?
一九八五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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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义口头禅
三十六年前,国民党刚从大陆给赶到台湾的时候,曾经痛定思痛,检讨丢掉大陆的原因。检讨下来,原因众多,但是蒋介石却单刀直入,说出真的原因,乃在“没有奉行三民主义之故”!一九四九年十月,蒋介石在阳明山讲《军事改革之基本精神与要点》,慨乎言之如下:
我在三民主义之体系及其实行程序中,曾经说明“三民主义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主义”,一定可以战胜共产主义,而造福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类。然则我们今天为奉行三民主义而战的国民革命军为什么会失败,而共匪反能胜利呢?这就说明了今天我们军队的失败,就是没有奉行三民主义之故。换言之,就是我们军队已经失却战胜的基本条件,就是我们军队尤其是高级将领已经失却了主义的信仰,我们的军队已经成了没有灵魂的军队!一个军队没有思想的领导,没有作战的目标,一旦与敌人作战,自然如摧枯拉朽,而且数目愈庞大,失败也就愈迅速。大家都是上级军官,你们平时口头讲信仰三民主义,但是你们在行动上究竟是不是实行了三民主义呢?对于三民主义是不是只有形式的信仰,把三民主义当作了一个口头禅而已?你们是不是想到你们自己一切日常生活和工作业务,究竟和主义发生了什么关系呢?如果你们能反省一番,就可以知道你们已经离开了主义,你们已经不能算是主义的信徒,你们今天作战,也就不能算是为了主义而战,因为你们战争的成败胜负,也就与主义优劣无关!
蒋介石这种国民党“没有奉行三民主义”的感慨,其实早在他说这话的四年前(一九四六年),就由他的亲密战友戴传贤(蒋纬国的真正爸爸)感慨过。戴传贤说:“五十年来救国,三民主义为宗。五权宪法制度,以救政治之穷。民元以至于今,几于无人信从。三十五年纷乱,为私而不为公。”可见国民党对三民主义“只有形式的信仰”、只“把三民主义当作了一个口头禅而已”的现象,早在国民党大员的理解之中。不同的,只不过是戴传贤会公开的说,而蒋介石只是秘密讲话中承认而已。
克洛席尔(Brian Crozier)和周榆瑞写蒋介石传——《断送了中国的人》(The Man Who Lost China),说蒋介石是个奉行了三分之一的三民主义的人。书中说蒋介石只知道奉行民族主义,却不知道如何奉行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其实,他们所谓奉行了三分之一,恐怕也是溢美呢!比照起蒋介石自己的秘密讲话来,对三分之一恐怕也要逊谢不遑呢!
国民党逃到台湾后,虽然失国失民,不足以语奉行民族主义,但是小国小民,奉行起民权主义民生主义那三分之二,却也不无戏路。但是,三十六年下来,对这三分之二,国民党还是“只有形式的信仰”而已、只“把三民主义当作了一个口头禅而已”。
所谓口头禅,本是不能领会禅理,只是口头上袭用禅宗和尚常用的语言。宋朝王楙《野客丛书》附录《王先生圹铭临终诗》,其中说“平生不学口头禅,脚踏实地性虚天”,就是指此。三民主义最后沦为口头禅,它本身的空中楼阁、窒碍难行,固非无因,但是国民党宁肯挂羊头卖狗肉,而一路作伪、言行不一,则是今天陷入死巷的当然结果。三民主义是连自己都统一不了的粗糙理论,国民党却要拿它统一中国,真是天下第一鲜!
一九八一年三月一日,《传记文学》第三十八卷第三期有政工教官庄政的《国父的先世与后裔》一文,注中说:
近五年来,笔者任教于北投复兴岗政治作战学校预官班,学生俱为大专以上程度者,每于授课之前,均曾实地调查统计,其结果为:看过三民主义(演讲本)一书者,平均不到十分之一;看过孙中山传记(任何一种者),则百不一见。私忖:高级知识分子尚且如此,一般国民涉猎上述两书者,恐怕更是少之又少的了。
看到了吧!国民党侈谈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其实连三民主义是什么,却还隔着一大截呢!
今年八月二十四日,国民党《中央日报》报导说:
三民主义教学渐趋教条八股,致使青年学子丧失学习兴趣,是教育界学术界人士最痛心者,昨日师大三研究所长特别在“三民主义教学研讨会”中,介绍以数来宝、黄梅调等实作演出,来表现三民主义的生动活泼教育方式,非但让与会人士大开眼界,也建立起三民主义教学绝不一定是枯燥乏味的信心。
三民主义要靠以数来宝、黄梅调来解决它的枯燥乏味,这一问题,岂不大哉?九月二十日,国民党《双十园周刊》登苏南成谈话,说:
我在高一第一次念三民主义的时候,感动地流泪!越看越着迷,就像看小说一样。
苏南成毕竟与凡人不同,在凡人要靠数来宝和黄梅调来苦啃三民主义的时候,他老兄竟然可把三民主义看出小说效果来!“越看越着迷”,“感动地流泪”,他真是国民党的大救星!为今之计,国民党实在应该赶快恢复成立中央宣传部,敦请苏南成做部长,大力传播他读三民主义的快感与伤感。在苏南成厚厚的脸部皮下脂肪下,先建立起看三民主义的大信心、先知道了三民主义到底是什么,再重新盘算长远之计,以定去取不迟。喊“三民主义万岁”是国民党的自由,但要使它万岁,还得靠大寿星国民党找来大救星苏南成才行,否则一切都是口头、口头、口头禅,“为主义而战”,又战在哪里啊?
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晨三时半到六时。
天花乱坠与Jeff Ao联合制作!
始知真放在精微
——谁在“学术诈欺”?
我在《我的殷海光》(《千秋评论》第五期)中,曾有这么一段话,写胡秋原他们对殷海光的迫害:
先说胡秋原,胡秋原早年参加共产党CY,又参加闽变叛国,抗战时加入国民党做中央委员并办党报,大陆丢掉时“打算做共党百姓”,不肯出来,后来才到台湾。有一次被派出去,竟“在英国与共党有过接触”而遭国民党党纪处分。他是一个反复多变的人,由于反复多变,政治上,自然也就不能被一再信任。因而在心理上,他有了一种幻想的被迫害症,他的自高自大自我膨胀,过份重视自己,使他老觉得有人想打击他,他完全不能了解何物胡秋原?胡秋原何物?谁要打击这样一个宦海失意和学界走板的人呢?在心病之下,他刻意寻找“幻想的迫害者”(imaginary persecutor),最后找到殷海光。殷海光从《自由中国》停刊后,已失掉地盘,全靠我以文星来支持,胡秋原恨我揭发他的真面目,因此迁怒到殷海光。当然啦,打击殷海光是合乎官方希望的,胡秋原属于何种色彩,也就一看即知。再说徐高阮,徐高阮也是出身左派的健将,当年参加一二九运动,被捕后,投降国民党,在中央研究院做副研究员,可是写不出学术论文。李济等学阀大概知道他有背景,不敢惹他,让他管图书室。他有突发性狂怒症,发病时甚至将书架推倒,根本不是正常的人。徐高阮与殷海光在西南联大同学,殷海光主持《自由中国》时代,徐高阮又巴结又嫉妬,《自由中国》停刊后,徐高阮乃施报复,挑殷海光不小心误译的一个名词,联合胡秋原,指为“学术诈欺”,其实胡秋原、徐高阮在翻译上的错误,早就是超越前进的,但他们却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的指摘殷海光、罗织殷海光。……
我这段话中所说“其实胡秋原、徐高阮在翻译上的错误,早就是超越前进”,是有许多证据的,因为我当年看了胡秋原、徐高阮翻译一些东西,就粗略发觉错误错得比殷海光超越前进。但英文纠谬非我专长,我只是粗略发觉而已,若想一一细为揪出,还得劳动专家才成。台湾的英文专家虽不乏人,但是跟我渊源甚深并且我甚佩服的,却是我台中一中的英文老师陈绍鹏先生,于是我就找到绍鹏先生。
绍鹏先生在台中一中教高二戊班英文,为人高傲严峻,自己英文虽然呱呱,教起别人却欠循循,大家都不喜欢他。他在课堂上骂熊廷武、程国强同学的神情,我至今记忆犹新。后来他生了重病,我和张光锦、黄显昌等同学发动全校同学,为他捐款,他出院后,对我心存感激。自此我成了他家常客,两人甚谈得来。我送有关英国诗人的传记,劝他译作后寄给《文星》(那时我和《文星》尚无关系),他接受我的意见,从此转成作家。后来我进《文星》,为他出版《诗的欣赏》,达成教授资格的铨叙。又选出It All Stared With Eve和The Decline and Fall of Practically Everybody请他翻译,并代他定名为《都是夏娃惹的祸》和《可以说是人人的盛衰史》付印,由于原作精彩、译笔传神,都很受欢迎。
绍鹏先生离台中一中后,先后在凤山陆军官校、台北师范大学执教多年,那时他应我之请,写了《穆勒自由论是怎样翻译的?》一文,揪出胡秋原的“学术诈欺”;又写《评徐高阮的翻译错误》一文,揪出徐高阮的“学术诈欺”。现在我把这两篇文字从《万岁评论》第二十四期起发表,也算为故人殷海光老师出口鸟气。
绍鹏先生读书细心,然后放言高论,深入浅出。我看乔大壮刻印一方,文曰“始知真放在精微”,就联想到他这两篇文字。
绍鹏先生一九一四年生,大我二十一岁,浙江吴兴人,毕业北京师范大学,没出过国,却讲了一口又纯又好的英文,常被老外误以为他在外国住过多年。他现居美国,可算有用武之地了。他为人至性、好学而名士派,曾用毛笔写了一首诗送我,内容是:
拜将台前夜苍苍,
步步青苔步步凉,
万里云山时顶礼,
一峰无语立中央。
他的境界,由此可见。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夜,病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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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什么公开审判?(李敖·史通)
——陈启礼是情报员,该归谁审判?
三月二十二日,董尚和先生打电话来,说:“李先生,陈启礼是军人身分啊,怎么可以不军法审判?”我劝他写出来,他说:“李先生,你饶了我吧!”我觉得董先生的提醒很有道理,乃约史通合作,写下这篇使国民党头疼的文字。
刘宜良(江南)命案日前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大审,根据第二天新闻报导,非国民党人士(包括外国人)对审讯过程尚感满意,仅对前任情报局局长汪希苓等人证未能到庭应讯或对质,感到遗憾。但国民党的所谓专家学者则认为,汪希苓等曾负责情报工作,性质特殊,其职务若牵渉到军事国防上的机密,依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应有拒绝到庭作证的理由,至于涉嫌与陈启礼共同犯罪部分,已由军事法庭侦办中,普通法院只能就陈启礼被控杀人部分进行调查,对于汪希苓等涉嫌杀人部分实无过问的余地。换句话说,汪希苓等是现役军人,应由军事法庭审判;陈启礼并非现役军人,应由普通法院审判。
但是,一个问题来了,就是陈启礼真非“现役军人”吗?根据三月二十二日《联合报》刊载陈启礼的录音带内容,指出:
作家江南本名刘宜良,他本是中华民国政府一直在培养,从政工干校培养到现在几十年的优秀人员,政府对他的苦心。可是到了最后他却背叛了国家,而且在最近这一两年里面作了一本《蒋经国传》,直接污辱了国家的元首。所以在这一九八四年八月十四号在阳明山情报局训练中心基地,局长的房间里面,由汪局长指派我陈启礼还有助手帅岳峰到美国执行刺杀叛徒刘宜良的事情。当时在座的有胡副处长(按:应为胡副局长)还有陈虎门处长,选陈处长为联络人,是因为陈处长的工作,对海外的工作是专门负责以前在泰国,现在是在东南亚,这样可以避免嫌疑——对美国方面的嫌疑。……
至于我的身份,我是中华民国情报局的情报员,在情报局里面我的名字是郑泰成,我的本名是陈启礼,我的是属于“基”——基地的“基”六二一七,我的编号号码是七三〇〇六三,我的工作是:我是汪局长直接,情报局汪局长直接吸收我入情报局的,我直接听命于汪局长,而下令我执行的人是胡副局长,我的联络人是陈处长陈虎门。
我的工作是狙杀这些叛逆,发展在美国的竹联帮,发展香港的竹联帮,发展台湾整岛的竹联帮,为什么要发展竹联帮?……
在四年以前政府各级单位都来找我,因为我本来就是台湾最大的帮派的首领,而且,我在整个台湾有我很大的潜势力,所以政府方面希望我能够出来,重新组织竹联帮,把它发展到全省各乡镇地方去,第一个可以控制台湾的黑社会,第二个如果有党外人士或者是台独份子要暴动,地方上的流氓去聚集的时候,我都可以知道,然后政府可以采取措施。……
《联合报》在同一天的第三版也刊载:
前情报局长汪希苓在国防部军法局告诉办案人员说,他从未要求陈启礼杀害刘宜良,陈启礼从美国回来以后,也没有向他提起杀害刘宜良这件事。……
汪希苓说,去年白景瑞曾向他提起,有个竹联帮分子帅岳峰想要自首,并愿为国家做些事,于是他与帅岳峰见了面,帅岳峰告诉汪希苓,他的朋友陈启礼有很多情报管道,值得结识。
汪希苓表示,他考虑到竹联帮当时在国内迅速扩张势力,如果受到台独或左派分子的利用,可能会有颠覆政府的意图,所以他同意与陈启礼见面,希望能对竹联帮多了解一些。
在见面之前,汪希苓派人清查了陈启礼和帅岳峰的背景与政治思想,发现他们虽然留有犯罪纪录,但在政治思想上,仍具有国家民族观念,这也是后来汪希苓让两人接受情报局训练的远因。
经过白景瑞的安排,汪希苓在白家的饭局上和陈启礼见面,第一次没有谈什么,隔了几天在永康街招待所第二次见面,在座的除汪、陈二人,还有胡仪敏副局长、帅岳峰、白景瑞。
席间汪希苓与陈启礼从世局谈到美国侨情,提到刘宜良所写的《蒋经国传》对政府元首诋毁得很厉害,在座者有人说起刘宜良是政工干校毕业受国家栽培,到美国去反而回过头来骂政府,应该教训,陈启礼也说应该教训,汪希苓说,当时他只是随声附和了一下。
以后陈启礼、帅岳峰接受情报局训练,汪希苓曾经前往视查。汪希苓说陈、帅二人并未接受杀人训练,他也没有再交代杀害刘宜良的事。……
由于陈启礼、吴敦是自费去美国,汪希苓于是决定给他们两万元美金,一方面是补贴他们机票等开销,同时也作为以后开展工作的经费。
汪希苓、陈虎门均否认那两万美元是杀人的代价。……
从上面的报导,我们可以确认:不论汪希苓的目的究竟是为了狙杀海外叛逆也好,或是为了发展海外帮派也罢,国民党的情报局吸收陈启礼为情报员并加以训练的事实,已是毫无可疑的了。所以,陈启礼自述“我是中华民国情报局的情报员,在情报局里面我的名字是郑泰成,……我的是属于‘基’六二一七,我的编号号码是七三〇〇六三……”等话,应可相信。因此,陈启礼是国民党情报局的情报员,也是毫无可疑的了。陈启礼既然是情报局的情报员,究竟是“现役军人”还是“非现役军人”呢?根据《陆海空军刑法》第五条规定,凡是
一、陆海空军现役人员。
二、召集中之在乡军人。
三、非依召集而在部队服军人勤务或履行服役义务之在乡军人。
都是陆海空军军人。又依同法第六条规定:
一、陆海空军所属之学员、学生。
二、陆海空军军佐、军属。
三、地方警备队之官长、士兵。
也视同陆海空军军人。又所谓“在乡军人”是指“在现役以外之兵役者及退役之准尉以上之官长。”(参见同法第七条);所谓“陆海空军军属”是指“现服勤务之陆海空军文官。”(参见同法第八条):所谓“部队”是指“陆海空军军队、官署、学校及一切特设机关。”(参见同法第十一条)。由此可见,编制在国防部属下的情报局,不论是“官署”也好,“特设机关”也罢,应属“部队”无疑。情报局吸收陈启礼为情报员,谏启礼是“非依召集而在部队服军人动务……之在乡军人”,也是“现服勤务之陆海空军文官”(即军属),其为军人身分,已堪认定。再依《军事审判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称现役军人,谓陆海空军军官、士官、士兵、现职在营服役者。
又依同法第三条规定:
左列各款之人,视同现役军人:
一、陆海空军所属军用文职人员及专任聘雇人员。
二、文职公务员兼任军职,于战时负有作战任务,而犯陆海空军刑法或其特别法与军事有关之罪者。
三、陆海空军所属在校之学员、学生。
四、依志愿编入部队服务或参加作战者。
五、战时国民兵被召,辅助战时勤务或参加作战者。
六、战时担任警备地方之保安部队官长、士兵。
七、战时参加战斗序列之地方民众自卫团队、警察队及其他特种部队之官长士兵或队员。
八、应召期间之后备军人。
不论陈启礼是“依志愿编入部队服务”,还是“陆海空军所属军用文职人员及专任聘雇人员”,其为“现役军人”,已至为明显。
陈启礼既然是现役军人,也是情报局的情报员,自应服从前情报局局长汪希苓的命令和指挥。这样,就会有两种“罗生门”出现:
第一种“罗生门”——汪希苓“只是随声附和了一下”表示应该教训刘宜良,但并未下令“狙杀叛逆”,而陈启礼竟擅作主张,杀死刘宜良,显然“反抗长官命令”,或“不听指挥”,自己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第六十四条抗命的罪嫌。
第二种“罗生门”——汪希苓不是“只是随声附和了一下”,而是“指派我陈启礼还有助手帅岳峰到美国执行刺杀叛徒刘宜良”,则显已下令“狙杀叛徒”,陈启礼若不去杀,则又显然“反抗长官命令”,或“不听指挥”,自也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第六十四条抗命的罪嫌。
以上“罗生门”不论哪一种,依《军事审判法》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现役军人犯陆海空军刑法或其特别法之罪,依本法之规定追诉审判之,其在战时犯陆海空军刑法或其特别法以外之罪者,亦同。”则陈启礼都要受军事法庭审判,显无可疑;普通法院对现役军人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的陈启礼,显然不能审判。退一步说,纵令陈启礼只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项的普通杀人罪嫌,不属《陆海空军刑法》的范围,但依《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军法机关自行审判及交法院审判案件划分办法》第二条规定,军人犯罪的案件,仍归军法机关自行审判。可见陈启礼还是应由军事法庭审判的。再退一步说,纵令陈启礼并非现役军人,但既与汪希苓等“涉嫌”共犯,杀死刘宜良,依《台湾省戒严时期军法机关自行审判及交法院审判案件划分办法之释示》第二项规定,“非军人与军人共犯者,得由军法机关行使侦查、讯问权”,可见军事法庭仍然有权审判陈启礼的。但是今天国民党的军法当局,非但不愿意台北地院借提汪希苓等到庭应讯、使陈启礼及其辩护人与汪希苓对质或诘问,也不愿意将陈启礼和吴敦渉嫌共同杀人部分,并案自行办理。这一原因何在?除了意图阻止在审判中“发现真实”外,还能表示什么呢?因此,国民党如果心胸坦荡、光明磊落,真的“公开审判”,就该同意台北地院借提汪希苓等到庭应讯,否则,应将陈启礼涉嫌共同杀人部分,并同汪希苓等涉嫌共同杀人部分,交由军事法庭公开审理,使他们能够两案归一、公开见面,才会获得世人的信服。
一九八五、三、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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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就为你发亮
五月十五日,筱峰在《民主天地周刊》论李敖,全文如下:“基本上,李敖是一个‘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人。他是个个人英雄主义者,把自我排在第一顺位。逆他的人即使是个正义的人,他也加以否定。我是从小读他的书长大的。他的才气,他对抗强权恶霸的勇气,我都很钦佩,但只因为我对他某方面有意见,他就否定我。至于林青霞超带外币又漏税,这本来就是她做错事,她违法,李敖只因为林青霞曾经和他彻夜长谈,就写文章替她喊冤申辩。”四月十八日,筱峰寄祝寿卡,全文如下:“进不得相合;退不能相忘。恭贺敖之先生五十大寿,并贺辞却《发扬》杂志总监。晚李筱峰谨上。一九八五、四、十八先生华诞一周前”我感而有诗如下:
“进不得相合,
退不能相忘。”
既然进退不得,
只好继续抬杠。
智者闯空门,
愚者陷死巷。
既非上愚下智,
只好继续低荡。
为学贵在水平好,
水平要求上上。
一脚高一脚低,
就白辛苦一趟。
顺我者固然昌昌,
逆我者也别失望。
只要你逆得有理,
正义就为你发亮。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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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五十·望一百
一、五十闭关宣言
——诗致各位老友①
五十以后,
决心闭关。
不见朋友,
只逛书摊。
专心写作,
大闹人间。
来生再见,
老死台湾②。
一九八五年五十生日前日。
①不能用“小友”,小友在北方规矩,乃指卖屁股的小男生而言,我的朋友无卖屁股的,故不论老、中、青哪一代,凡我朋友,皆以“老友”称之。
②近三年前,我曾初步试行“隐而不退”,结果由于老友热情,我只做到了不见生人而已。近三年来,总觉得写作成绩不理想。如今五十岁了,实在没有任何理由再原谅自己。我在性格上,本就喜欢宁静致远、喜欢孤独。我年纪越大,对俗务与俗情,越来越感到烦人。更严重的,是我来日无多,一心想把自己的生命支付在最该我做的事情上。俗务与俗情使我在心烦以外,且有得不偿失之感,因此我决定除非书面交往,别的都息交绝游了。老友如有书面指教,请把信放在我家信箱里,或寄到台北邮箱二六—七三五信箱,或送到台北信义路四段一号水晶大厦十三楼天元图书公司(电话七〇九二五六四、七〇九二五六五),都可以。需要我答复的,我也用书面回答。这样书面交往,反倒容易把思考落实,容易显出具体的成果与结论。大家的生命,也不会浪费。我希望各位老友支持我这一闭关计划,看到我写的东西,就“音容宛在”了,实在不必再见我本人了,我现在越老越不俏,不看也罢啊!
二、闭关宣言以后
——诗致自己
五十以后,
我思马良③。
享年一百,
按月穷忙。
以狗自命,
叫人起床。
老而不死,
北方之强。
一九八五年五十生日后四日。
③天主教徒、北京大学校长马良字相伯,江苏丹阳人,寄籍丹徒。他是近代中国的人杰,也是大寿星。他生在一八四〇年(清朝道光二十年),是《文献通考》的作者马端临的二十代孙子,他的弟弟是马建忠(字眉叔,留学法国,曾合著有最有名的中国文法学的开山专书——《马氏文通》)。他出生之年正是鸦片战争开始的时候,躬逢乱世,展开了他那不平凡而又漫长的一生。他死在一九三九年(民国二十八年)照中国算法,活了足足一世纪。他曾有一段沉痛的话,说:“我是一只狗,只是叫,叫了一百年,还没把中国叫醒。”他是于右任的老师,于右任曾称他是“百岁青年”。这一位“百岁青年”,在六十四岁创办震旦学院,六十六岁创办复旦公学,精通拉丁文英文法文,并且能说善道。“爱国不忘读书,读书不忘爱国”的话,就是他喊出来的。他曾说:“说起中国现在的情形,真是叫人伤心万分。中国本来不是一个国家,从前我们汉族,向来视天下为一家的,其他国家则视为蛮夷藩属之邦。如今完全不同了,外国人反不当我们视作一个独立的大的大国家了,你们看,丢脸不丢脸?我可以说句笑话,中国不是国家,好比是一只海蜇,要吃海蜇的时候,把它从海里捉起来,割下一块,再放下海去,它一死,仍会生长起来。等到再要吃的时候,重新捉来宰割一下。我老人已经亲眼看见多次中国的被宰割了,我自己是一个被割存的份子,你们年轻人要小心,不要给人家连生命都割掉了。”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以后,他看到国民党领导人的汉奸行径,大不谓然,乃与章太炎发表《二老宣言》抨击国民党,那时他已经九十四岁了。九十四岁的老翁还不放过国民党,还出版《马相伯先生国难言论集》,他真是太伟大、太伟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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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种猪”接种记
三月六日报上说:孔子第七十八代嫡系孔维益,于二月二十六日因心脏病发去世,终年四十九岁。孔维益是现任考试院长、大成至圣先师奉祀官孔德成的长子,亦为大成至圣先师奉祀官的预定继承人;政大中文系毕业,去世前任教于国立艺专,教授国文。孔德成一共育有两子、两女,除长子维益外;次子维宁,辅仁大学毕业,现于黎明公专任教。孔维益遗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垂长、垂梅,未来奉祀官之预定继承人,可望由孔垂长或孔维益的兄弟孔维宁世袭。
关于孔德成的问题,早在二十六年前我就写文章批评过,我的主旨是:试问孔德成的“大成至圣先师奉祀官府”每年花了我们老百姓多少钱?试问孔夫子可敬,要“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难道还要敬他的子孙不成?敬他的子孙也罢,可是一敬要敬到他的七十七代重重重重孙子的孙子,这就未免有点那个吧?敬也可以,可是没有理由不让他自食其力,没有理由让他白吃祖宗饭,没有理由让老百姓们来分担他祖宗牌位的重量,和牌位下的这位又白又胖的重孙子!我的文章发表后,听说孔德成气得大骂“李敖混蛋!”此外别无法子。
孔德成的二姐孔德懋,老去写过一部书——《孔府内宅轶事》,说他们孔家是“‘天下第一家’,比皇帝的家还要尊贵。皇帝只是一朝一代的大贵族,而孔府是两千多年来世世代代的大贵族”。这话一点都不假。自从汉武帝确定儒家为正统之后,历代帝王不断以封赐加诸孔夫子,而从宋仁宗开始封孔夫子四十六代孙孔宗愿为“衍圣公”起,直到七十六代孔令贻,世世代代袭此封号,一连八九百年。到了国民党革命得到天下,虽云革命,其实封建得一塌糊涂。一九三五年春天,国民党废除旧有的“衍圣公”封爵名号,新订“至圣先师孔子奉祀官”,同特任官待遇。七月八日,孔德成在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就任这一新职,他这时只十五岁,是“中华民国”历史上最年轻的特任官。这特任官一做就五十年,真是漪欤盛哉了!孔德成是国民党的“文化种猪”,如今做了五十年的奉祀官,还官瘾未足,在台大教授、师大教授、国大代表、总统府资政、故宫中央博物院联合管理处主任委员这些荣于华衮的职务之外,又干上考试院长,这一荒唐,可就汉唐以来所未有了!并且构成中国考试制度以来的最大讽刺!因为国民党口口声声考试考试,但这位考试院长,一辈子却没考过一天的试,他一切靠特权起家、做官做大官,这不是对考试制度最大的讽刺吗?
孔德成自己不考试还不稀奇,他的死鬼儿子孔维益当年进政大,就是考试不取联考而走后门塞进去的,所据的理由是当年他们本家孔祥熙做行政院长时,曾发下保证书,保证“孔门子孙将由国民政府培养到完成大学教育”!事实上,培养乃指经济上的支持,哪里是程度不够、保送入学呢?可是,在孔德成皮厚、国民党心黑的厚黑下,孔维益堂堂进入政大,纵功课根本跟不上班,也照毕业无误!不久以后,孔家老二孔维宁又联考落第,孔德成和国民党如法炮制,又把老二直往台大塞,因为老二并非嫡长,并且塞的又是台大,于是群情哗然,不得已乃改入辅大。当时孔德成老脸皮厚的说,他自己是兼祧“孔门四配”中子思的后裔。所以老二保送,占的是子思的缺,不是孔子的缺。天乎,还有这种妙论也!
如今,报上说老二可能世袭了,这么一来,子思岂不绝后了?可见孔门孙子缺货之日,好戏还有的瞧呢!天厌之!天厌之!
一九八九年三月六日
天花乱坠与Jeff Ao联合制作!
不回来与回不来
三月十五日,费希平在立法院问宋长志,为什么不准郭雨新、陈鼓应回来?宋长志说,郭雨新和陈鼓应在海外言行有问题,“绝非书生论政”,如要申请回来,“返国之后自然应受到法律程序的调查和侦审”。
宋长志的答复是很可笑的,因为他所持的理由和证据都不能成立。若说柴泽民请郭雨新老哥吃饭,构成“通匪”,那么邓小平请陈香梅阿姨吃饭,又怎么说?邓小平总比柴泽民更匪吧?但陈香梅可以来去自如,这种双重标准,真是匪“姨”所思了!
所以,宋长志的答复实在不值一驳。他所抬出来的,理由不成其理由,证据也不成其证据,只是一片恫吓而已。我们要对这种头脑简单态度蛮横的军人予以声讨,自然不在话下;我们要对这些流亡在外有权回来的同胞予以声援,自然也不在话下。
宋长志答复以后,《前进》周刊越洋电话访问了这些同胞。我发现他们的情形,却有不同:郭雨新是从来没申请回来过,陈鼓应却申请过六次。郭雨新的情形是“不回来”;陈鼓应的情形是“回不来”。大家在炒这一新闻的时候,显然没有分清这两种层次。其实这两种层次是很不一样的,值得我们深入讨论。
“不回来”部分
郭雨新“不回来”的理由,只有一个:
问:那么,您在这种“应受到法律程序的调查和侦审”的情况下,是否会回台湾?您是否曾向国民党当局申请回国?
答:我还没有提出申请。如果国民党能释放“高雄事件”的受刑人,我愿意立刻飞回台湾,代替他们坐牢。
这就是说,他回来,以“国民党能释放‘高雄事件’的受刑人为条件”,以这一小部分人的自由为条件。他宁愿以自己的不自由,来换取这一小部分人的自由。
当然,郭雨新这种“代替”是很动人的,他甘愿自我牺牲,以他多年言行的印证,我们相信他说的不是谎话。但是,若进一步看,我们却不得不说,郭雨新这种“代替”,理论上和事实上都没有丝毫可行性。因为按照现代的法律观念,刑罚罚的对象,只限于“犯罪主体”的本位,而不能另由第三者代位。代位观念是落伍的。代位渊源于人类的“血仇”(blood-feud),血仇是一个家族对另一个家族的报复,报复的对象,最好当然是“得罪我们的那个小子”,但如不是那个小子,而是那个小子家族中的一员,也完全有效。这种代位,历史上颇不少。例如:汉朝尹次、史玉两人杀人,被判死刑,尹次的哥哥、史玉的母亲,“并诣官曹,求代其命”。要求牺牲自己、开脱别人。又如:为了收容通缉犯张俭,事发以后,孔融家里,就发生了“一门争死”的现象,孔融、孔融的哥哥,孔融的母亲,三人争说自己是祸首,要求牺牲自己、开脱别人。又如吉翂的父亲,因冤狱坐牢,吉翂挝登闻鼓,向梁武帝陈情,“乞代父命”。梁武帝怀疑有人出点子教这十五岁小孩,把他抓起来铐住,结果才查明白。这又是要求牺牲自己、开脱别人。……
如今郭雨新提出的构想,显然是一片代位的构想,显然完全不合现代的法律观念,他所犯的意识型态上的错误,实在和高雄事件时那个“现代吴凤”相等,国民党文化特务丁中江,在高雄事件时要求打他不打别人,以他多年言行的印证,是一直被我们挖苦的,因为他说的,完全没有可行性,只是一片空话而已。
党外人士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基本观念的正确、注意思路上的无懈可击、注意不要和国民党闹同样的无知笑话。
我总觉得,郭雨新的怀抱,应该用更合适的表达法来表达。十九世纪的法国文豪雨果(Victor Marie Hugo),因反对拿破仑第三(Naplleon III)而流亡在外,当他被邀请回去的时候,他说下千古名言:——“当‘自由’回来的时候,我会回来。”伟大的心灵有时相信“危邦不入”、相信“乱邦不居”、相信一个地方没有“自由”,回去也大可不必。这并不是说在不自由地方奋斗,没有意义;也不是说一定远走高飞,在自由地方奋斗,才有意义。而是说,各有各的意义。一个人只要肯奋斗,不愁没有战场来表现他的意义。郭雨新实在该用法国文豪的苍茫心境来为自由请命,而非只为一部分人请命,他如果能这样,他就更悲天悯人了!
“回不来”部分
讨论完了郭雨新的“不回来”,再讨论陈鼓应的“回不来”。
陈鼓应“回不来”的理由,有一大堆:
问:您是否曾申请回台?
答:我已经申请六次了,每次都被协调会办事处的人打回票,理由都是“台北方面不同意”。我爱自由,更爱三十年哺我育我的故乡,我本来打算在年底回台湾的,杨焕西案发生后,海外人人自危,我再度提出申请回台。如果我自己心虚的话,怎么还会去申请呢?从这里可知我是很坦然的。
问:您认为政府何以不让您回台湾?
答:我也不很清楚,我想可能和七八年那次的选举有关。
问:宋部长说如果您申请回国,回国后应受“法律程序的调查和侦审”,您还敢回来吗?
答:我的一切发言都是本着知识分子的良知讲话,我自认没有对不起良心的地方,如果批评政府也算有罪的话,这点我承认,我批评过政府(有些激动〕,但批评政府算是有罪吗?……
我还是爱台湾,想念亲友,我想回去。
对照之下,陈鼓应的态度显然与郭雨新不同。郭雨新想回来,但是以别人的自由不自由为条件;陈鼓应想回来,只顾到自己的自由不自由,他因为怕回来之后,自己不自由,所以在被问到敢不敢回来的时候,他“有些激动”,但是避而不答。他显然是想安全回来的。所以他斤斤计较的,是官方加给他的罪名:
问:宋部长指您自民国六十一年起,即为匪宣传,有无此事?
答:那大概指台大“哲学系事件”,是六十二年,不是六十一年。此事已经解决,不应该再成为问题,如果我还有问题,也不可能参加七八年的公职人员选举,政府也不会准我出国。
问:关于民国七十年二月和十月,您在香港和日本的演讲,宋部长指您“认同共匪”,是“媚匪演说”,您有何说明?
答:我有两点说明:
一、宋部长把时间搞错了,我是在八一年九月底,应香港中大及港大的邀请,到香港发表公开演说,而后十月间到东京,停留三周,曾接受朝日新闻记者吉田实访问,并未公开演说。
二、我的演说,纯粹是站在一个中国知识分子的立场讲话,不是站在任何政党或政权的立场讲话,这点政府当局应该有所了解。
问:您在香港和东京的谈话,是否“媚匪”或“认同共匪”?
答:我不能接受这种指控,在香港大学的演说中(编按:讲题《知识分子对现实之回应——从台湾经验谈起》),我曾指出台湾岛内的民主运动和海外的“台独”运动,性质不同,我所引用的资料,都是从台湾报刊杂志中搜集来的,这有什么问题呢?我在朝日新闻的访问中,也对叶剑英的九点和平建议有所批评,国内杂志也有中文翻译(编按:指《中华杂志》七十一年三月号),怎么会认同中共呢?国内读者应可作证。
问:宋部长还指您自民国六十八年赴美后,与许信良等“叛国分子”交往密切?
答:这更离谱了,我在这里经常受“台独”分子的攻击,是此地人尽皆知的事,我与许信良也无来往,怎可说是“交往密切”呢?我认为是宋部长手下情报错误。他们所列举的都不是事实,希望政府能仔细确实的调查,不要随意捕风捉影,扣人帽子。
陈鼓应为他自己辩冤白谤,是人之常情,但是,以他多年言行的印证,他如果保持自我尊严,实在不必向国民党澄清什么,一个立身自有本末的人,是不屑向国民党澄清什么的。如今陈鼓应满口喊冤是“宋部长手下情报错误”,其实错了又怎样?有志气的人反国民党,就反国民党,随你国民党如何整我,又算得了什么呢?
陈鼓应的长处很多,但他的大病在见识不足、不够坚定、喜欢政治投机,结果总是被人利用、跟着人跑而不自知。《文星》时代他跟着包奕明跑、《中国一周》时代跟着张其昀跑、《美丽岛》时代跟着群雄跑,为余登发桥头示威那一次,他竟跑到凤桥宫上香,这对陈鼓应说来,就是曲学阿世。——做高等知识分子的人,要给群众带路才对,怎可走迷信路线来讨好群众?高等知识分子要绝对为信仰献身,不打折扣,陈鼓应这样子飘来飘去,岂不给高等知识分子丢人?如今陈鼓应口口声声说受许信良他们攻击,但他为什么不想想,他们为什么攻击你?政见有大出入吗?在台湾双方曾经打得火热,政见不是最基本的。最基本的,是你的政治投机性格使人看不起,是你的见识不足、不够坚定,老想在刀口上把自己洗得清洁溜溜。如今陈鼓应又在大洗特洗了,又何必呢?陈鼓应应该使党外了解他,不该盼国民党了解他。美国布瑞格(Edward S. Bragg)将军支持克利夫兰(Grover Cleveland),在演说中指出:“人们为他有正直、卓见、和刚毅而爱他;为他有那样的敌人而爱他爱得要命。”(They love him……for his integrity and judgment and iron will; but they love him most for the enemies he has mad.)这句名言,实在值得陈鼓应想想。陈鼓应一辈子不会选敌人,所以总是一再失态,搞得“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他实在不该如此,也不必如此。
我认为陈鼓应如果那样想回来,大可在机场闯关,表现万里赴难的气魄,用行动证明“我是很坦然的”、用行动证明“我还是爱台湾”的。陈鼓应如果觉得自己回来才有意义,才会完成自我,那么,为什么不干脆就回来呢?回来,国民党要办人、要关人、要审人,就让它办、让它关、让它审,这样的内心与行动统一,才是高等知识分子该有的风范。写到这里,我想到康拉德(Joseph Conrad)笔下的《吉姆爵爷》(Lord Jim),吉姆爵爷前半生不可逃而逃,后半生却可逃而不逃,最后,在去留肝胆之间,他可以向天笑、向敌人笑。陈鼓应如果能吉姆爵爷,我相信才是明智之举,否则老是可怜巴巴的,在出入境关口飘来飘去,那就太不磊落了!
一九八三年四月三日
wjm_tcy(不自由的自由)与Jeff Ao联合制作!
政治挂帅不够帅
今年一月十三日的美联社电讯上,有这样的消息:
中共军“总政治部主任”韦国清,已恢复毛泽东的“政治挂帅”教条。
中共《人民日报》今天说,韦国清在共军一项政治工作会议上说,许多事实证明,以政治指挥及以思想主导,适用于任何时间,任何工作。
他说,政治工作仍是共军的生命线。
与韦国清这一番话相同的一个趋势,是中共现在又改为较强调诉诸政治思想,来激发人民为经济现代化运动努力。某些保守派的中共头目,曾抱怨近年来对物质刺激的强调。
这条消息提到的“政治挂帅”,对共产党说来,一点也不稀奇,共产党事事都要为政治服务,一切都由政治带头,这本是他们的主要意识型态。稀奇的是,口口声声反共的人,居然在意识型态上也如法炮制,这就未免太可笑了,也太可悲了!
中国小姐与政治挂帅
一九七九年台湾的“国建会”上,有所谓学人提议说,现在“国难当头”,应该选举中国小姐,因为“大家谈到中共目前的统战伎俩,与会人士大多认为,我们应该争取每一个在国际上自我表现的机会。因此中国小姐选拔虽然是个轻松的活动,却有严肃的意义。”这就是说,选举中国小姐,是有政治目的的,中国小姐“在国际上自我表现”,可以反击“中共目前统战伎俩”。为什么?为了中共那种社会,出不了中国小姐这种人。“停止选拔中国小姐是一种因噎废食的措施,因为中国小姐选美可以从选拔出来的中国小姐身上,看见我国的进步。”……
做这种提议的人,显然是错了。他们错不在选美,错在他们根据的理由。亚里士多德说美是上帝的礼物,人类发明选美,不过摆出礼物而已,赏心悦目,快然自足,没有别的,也无须有别的。美本身就有“原始的完整性”(primitive integrity),选美本身就有它自己的意义,不必被也不该被“政治挂帅”。想用中国小姐搞“统战”,表示“进步”的学人,应该问问自己:这种动不动就“一切为政治”、“政治领导一切”的毛病,是不知不觉跟谁学的?罗素从苏联回来,说他吃不消共产主义的一点是:共产主义事事都要为政治服务,学人们怎么这点分寸还弄不明白?想用中国小姐搞“统战”,表示“进步”,可曾想到未在枝节上得好处,已先在根本上——“政治挂帅”上——开了倒车?他们的书,真不知念到哪儿去了?
为了自由和尊严
为什么要反对“政治挂帅”?这问题可从两方面回答。反对“政治挂帅”的第一个理由是“为了自由和尊严”。古代思想家老早就提出“人是政治的动物”的结论;近代思想家研究人格形态,政治型也被重视,结论出所谓“政治人”(political man)。政治人发展的结果,人类的种种自由和尊严,不论大小、不分远近,都将被政治辐射到、搅和到、乃至污染到,这是很要命的、讨厌的,使人觉得人间没有一块干净土。政治人追求虐待狂式的权力,追求到后来,肉麻当有趣,什么都要插上一脚,他们到处要文告、演说、剪彩、致训、颁奖、评审、座谈、题字、参观、巡视、去飞机场。……一次画展,他们是贵宾;一次音乐会,他们坐第一排;一幕婚礼,他们是证婚人;一幕追悼会,他们是治丧主委。……他们整天以此为乐,闹得别人也跟着一起做奴性配角。阿德勒在《了解人性》(Understanding Human Nature)里,把人分成神气型和恭顺型,政治人追求虐待狂式的权力,是属于神气型的;跟着一起做奴性配角的,是属于恭顺型的。看到大官人参观画展,所谓艺术家随侍在侧的报导,一方深为嘉许,一方引为殊荣,你就知道“政治挂帅”是多么伤害自由和尊严了!
为了智慧和真理
反对“政治挂帅”的第二个理由是“为了智慧和真理”。“政治挂帅”是权力挂帅,但是权力是冲昏大脑的,是使人腐化的。“政治挂帅”的流弊是在它经常制造“举国若狂”的状态,制造“集体兴奋”(collective excitement),制造“万众一心”,制造“誓为政府后盾”,使人民总是随着政治转、随着政治走,这是很危险的。因为迷信“政治挂帅”的人,他们并不是离智慧和真理很近的人,他们的不学有术或不学无术,经常是祸国祸民的。西方思想家柏拉图有鉴于此,他提倡“哲人王(哲学家皇帝)”(philosopher-king),希望智慧、道德、权力的结合,这种结合事实上虽困难,但思想线和政治线,在西方混淆的程度,并不像中国这样严重。中国一开始就走上“作之君、作之师”的路子,思想家孔夫子就被提倡成“素王(有德无位的皇帝)”。“素王”不是“哲人王”,“素王”的底子是“如有用我者”的,是“学而优则仕”的,是“食贫自以官为业”的,是“修其天爵以要人爵”的。换句话说,中国在思想线上的人,一开始就是官迷,就是思想为政治服务的死路,从汉朝的博士产品,到清朝的翰林产品,到今天的政治大学产品,所谓思想线上的人,其实只是政治线上的人的附庸,真正的思想并没当家,真正的局面全是“政治挂帅”。在“政治挂帅”下,智慧和真理都常在无知妄作中被忽视,很多悲剧,也就一一形成。
悲剧举例
我举一个悲剧的例子。当国民党“联俄容共”的时候,南方的报刊纷纷宣传苏联可以合作、可以信任,北方的思想家梁启超却提出疑虑,梁启超说:
“问苏俄是不是帝国主义者?我毫不沉吟的答道:他是帝国主义的结晶,他是帝国主义的大魔王……俗语说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国的国民性,可是换一面招牌就改得转来吗?俄国人玩的政治,对内只是专制,对外只是侵略,他们非如此不能过瘾。不管苏不苏,赤不赤,玩来玩去总是这一套。马克斯便是化身的希腊正教上帝,列宁便是转轮再生的大彼得,全俄人民从前是‘沙’的脚下草,现在便照例承袭充当执行委员的脚底泥;中国从前是‘沙’的梦想汤沐邑;现在便是红旗底下得意的抛球场。苏俄啊!你要辩明你不是帝国主义吗?你哪一天把在中国的活动停息,我们那一天立刻就相信你。但是能吗?”(《覆刘勉己书论对俄问题》)
但是,这种警告引狼入室的先知言论,在“政治挂帅”的狂热下,国民党是听不进去的,“联俄容共”的结果,使中国吃了苏俄的大亏,国民党所应负的历史责任,自然也难逃清议与公论。“政治挂帅”者不接受思想家的领导,下场一至于此!
“思想挂帅”重于“政治挂帅”
由于迷信“政治挂帅”,在这种迷信下生长出来的青年,也就自然受到影响。我举一九六四年收到的一封信为例。写信的是“台湾省合作金库”的“一位卅五岁年青人”,信中说:
“我看过您的书后,很气愤,觉得你所谈的不切实际,等于放屁。文人旧作风,纸中谈兵。”
“你很聪明,不愿谈及政治,你可知道政治是领导一切,不谈政治有用吗?”
“你既无胆量谈政治,就不必再放屁,谈了有什么用!……我不知道你要如此作用意何在?为了个人风头主义?还是想给社会国家有所贡献?若君确要为国家贡献,请谈政治;若君自傲人人不敢说而我李敖敢说,请说政治。”
这封信所代表的意识型态,就是典型“政治挂帅”的。但是,事实真如信中所说,“政治是领导一切”的吗?我就不相信。卢梭思想领导了美国独立和法国革命,边沁思想领导了功利主义,穆勒思想领导了自由贸易,黑格尔思想领导了德国方向,马克思思想领导了共产国际。……这些重大的政治事件,无一不是“思想挂帅”的结果,无一不证明了“思想是领导一切”而非“政治是领导一切”。相信“政治是领导一切”的人,是近视的、乱视的,他们的眼光有问题,他们全错了!
中国北方土话夸一个人长得漂亮潇洒,总说:“这个人真帅!”迷信“政治挂帅”的人,他们的思想其实太迂腐了、褊狭了、丑恶了,实在不够“帅”。“政治挂帅不够帅”,——头脑清醒的人,请务必记得这句话!
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录一
邓序(邓维桢)
在追求民主政治的路上,我们遭遇到许多障碍。这些障碍可以大致分成下列三个方面。
国民党实行民主政治的诚意不够——借口国民缺乏民主素养,借口台湾仍然处在战争状态,借口西方民主制度不适合国情,这些借口不难一一反驳,实际上,国民党也不相信,他们真正的想法是:这个政权并不是从选举中得来的,凭什么要在选举中受到挑战。他们认为政治是没有道德可言的,谁能掌握政权,谁就是正义的化身,真理的代言人。
党外奉献民主政治的热情可疑——对奋斗的目标不够热情,理由不外认识不足、信心不足、诚意不足。看不清目标,分不清敌友,是因为认识不足;低估本身能力,高估对手力量,是因为信心不足;言行不一,不讲原则,是因为诚意不足。
国人对民主政治的经验尚在襁褓阶段——对民主政治,我们有理想,但是不晓得怎样实行。一旦在实行上出了问题,一般人的反应不是检讨实行的过程,而是怀疑理想的本身。怎样实行民主政治?答案是现成的,并不需要努力探索:西方民主国家已经发展了一套非常实用的观念和制度。为什么一般国人还那么迷迷糊糊呢?我们的民主教育有问题!我们的知识分子太懒惰!
说台湾的知识分子懒惰并不过份。但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这本书的作者——李敖。李敖每天工作的时间超过十二个小时。《千秋评论》做到一个月出版一本,这个需要异乎常人的智力和意志。李敖在《千秋评论》上说些什么呢?在《千秋评论》上,李敖无情地指责并揭发所有民主政治虚伪的支持者,不管是国民党,还是党外;李敖说话坦白、有力,恐慌了敌人,鼓舞了朋友。
由于党外奉献民主政治的热情可疑,从《千秋评论》抽取文章出版〔战斗是检验党外的唯一标准〕,目的就是帮助党外认清目标、增进信心、坚持原则。
今年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了波兰团结工联的领袖华勒沙,有什么意义呢?和平不表示软弱,战斗不等于暴力!如果诺贝尔和平奖落到台湾,谁最有资格获得这项荣誉呢?李敖,李敖为了台湾的民主政治,他付出了他全部的心思。为什么李敖得不到诺贝尔和平奖呢?因为同志的战斗意志不强,李敖纵使有三头六臂,成果也是有限。希望这本书的出版,能够激励大家的士气,更无私、更勇敢,共同为民主政治的理想奋斗!
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录二
政治迷信:选贤与能(邓维桢)
谁有能力评估政府的施政成就?
“选贤与能”,长久以来,一直是指导我们选举的最高原则,没有人怀疑,没有人挑战。实际上,“选贤与能”是经不起讨论的政治迷信!
难道说“选贤与能”的原则不对吗?
“选贤与能”的原则没错;错在我们没有能力做到,至少绝大部份的人做不到,台湾的情况如此,美国、日本及其他西方民主国家都不能例外。更正确地说,这个原则不实际、不实用,而且可能有害。
孙中山先生在他的《三民主义》演讲里,用阿斗和诸葛亮的关系,说明民主国家人民与政府的相对地位。这个比喻对人民很不恭敬,但是非常中肯。
评估一个现代政府施政的效果,即使是专家,也很难有正确的结论,何况是一般人民?一般人民不喜欢一个政府,通常是因为税率提高、物价上涨、政策的改变引起生活上明显的不便,或者知道了一些政府官员重大的丑闻,或者听信反对派提出的批评。可以这样说,对多数的人民,满意或不满意一个政府,凭据的是直觉,不是研究!每一个学者都知道,他们学术研究的结果,错误的加上没有意义的,总是占他工作的大部份。而人民凭“直觉”得到的结论,是不是更不合理、更不可靠?反对党就是利用这种情绪,及时表示了改革的决心,而在下一次选举中,击败了执政党,取得了政权。以西方民主国家的经验,反对党取得了政权后,前任政府留下的一大堆麻烦,还是难以解决;前任政府有的一些坏现象,新政府也难以避免。
谁有能力评估政客的品识高下?
人民对政府施政的了解既然如此情绪和浮浅,对各级政府官员和各级议会议员的了解又如何呢?
中外都一样,一般人关心的还是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只有少数人关心国家大事,只有少数人关心他们投票选举出来的官员和议员尽不尽责。选举完后,除非有重大事情发生,这些官员和议员被大众传播媒介大大地报导;或者有特别的私人问题要解决,需要他们帮忙;否则,一般人民很快地会忘掉他们。
到了选举,这些人也许竞选连任;连名字都不一定记得起来,一般人民怎么会清楚他有了什么政绩、有了什么表现?对第一次出来竞选的候选人,人民可以单凭他的政见就投票给他吗?还有,竞选的候选人不只一位,一般人民,即使有足够时间,他有能力去分析和判断每一位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吗?在台湾,竞选活动的期间那么短,而选罢法又限制重重,一个人即使有心去认真了解、比较每一位候选人的条件,事实上,做得到吗?
在西方的民主国家,虽然没有那么多限制,投票之前,一般人民也不会认真去考虑他应该投票给谁。他顶多阅读一些报导和评论,稍作判断后就下决心。
想想看,在这样的情形下投票,谈得上“选贤与能”吗?
党外公职人员没有机会犯严重的错误
那么不根据“选贤与能”的原则投票,还有别的原则可以依循吗?
有,那就是把票投给反对派——尤其在反对派的力量特别弱小的情况下。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选错了人,有强大的力量可以纠正。在台湾,选了一位党外的县、市长,他没有机会犯严重的错误,一有错误马上会被他政敌控制的议会发现,而上级机关正好也是政敌,不可能包庇他。党外的省、市议员也同样没有办法提出荒谬的政策。台湾各级议会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控制在国民党手中,荒谬的提案如果没有获得国民党的合作,没有通过的可能。
但是一位国民党的县、市长做错了决定,人民就要付出代价。议会和他的上级机关,为了党的荣誉,常常要保护他;如果问题太大,无法保护,国民党也会私下解决而把问题掩盖下来。
监督现代政府需要专业政治团体
管理或监督一个现代政府,需要依赖一群专业的、有组织的人,不是一般人民可以做到。这一群人就是反对党。西方人民非常聪明,很早就发展了反对党的制度;反对党为了取得政权,一定虎视眈眈,密切注视执政党怎样施政。在这样的情形下,人民就可以放心、安心,好好地享受生活。
投票给势力弱小的反对派
我们实在是没有能力的阿斗。但是,我们要做精明的阿斗。精明的阿斗,虽然诸事不懂,但是他懂得不偏信任何一个仆人;他叫仆人彼此之间监视,仆人为了取得主人的信任,他们一定要对主人忠心耿耿。
主人要怎样表现不偏信,怎样不受能干的仆人控制,那就是对力量比较小的、胆子比较小的仆人多一点鼓励——转换成选举,那就是投票给势力弱小的反对党;各个政党势均力敌,人民的权力和利益才能获得保障。千万不要自作聪明,自以为有能力“选贤与能”。中国历史上,笨的阿斗很多,可靠的诸葛亮只有一个,我们能不谨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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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废墟中营建
——《千秋评论》进入第三年感言
十七年前(1966年),当《文星》杂志被国民党封杀后,在不准登记新报也不准登记新杂志的困境下,我曾计划突破困境的法子,当时我就有了“李敖每月一书”构想,按照钳制言论自由的《出版法》第2条,出版品分为三类:
一、新闻纸类:
(甲)新闻纸:指用一定名称,其刊期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间,按期发行者而言。
(乙)杂志:指用一定名称,其刊期在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间,按期发行者而言。
二、书籍类:指杂志以外装订成本之图书册籍而言。
三、其他出版品类:前两款以外之一切出版品属之。
再按钳制言论自由的《出版法》第36条:
出版品如违反本法规定,主管官署得为下列行政处分:
一、警告。
二、罚锾。
三、禁止出售散布进口或扣押没入。
四、定期停止发行。
五、撤销登记。
这一条中“定期停止发行”、“撤销登记”,是钳制“新闻纸类”的致命法宝,但对非“新闻纸类”的“书籍类”,却没有什么作用,因为“书籍类”既非“按期发行”,自然所谓“行政处分”,也就至多不过即时查禁了事。而“新闻纸类”却可来个查禁一年,或撤销登记。换句话说:对“书籍类”,处分只能及身而绝,不能延伸。对“新闻纸类”,处分却能断子绝孙,可以延伸。因此,理论上,一个作者,如果能定期(“按期发行”)出书,则在某种形式上,几与杂志无异;虽然在事实上,全世界几乎没有这样多产的作者,能够维持——经年累月的维持——这种写作量。所以,此时此岛,争取言论自由的志士仁人们,一旦遭到国民党在“新闻纸类”上的封杀,便显得一筹莫展了。
黑暗中的一片大墙
十七年前,我虽然有“李敖每月一书”的构想来突破国民党的钳制,但是,以我当时的处境,却非常糟糕,在《李敖自订年表》(《政治家》,1981年3月16日)里,有这样记录:
1966(民国五十五年)31岁。《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传统下的独白》、《历史与人像》、《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教育与脸谱》、《上下古今谈》、《文化论战丹火录》、《闽变研究与文星讼案》等书全被查禁。11月5日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在装订厂被治安人员抢走。《乌鸦又叫了》、《两性问题及其他》、《李敖写的信》、《也有情书》、《孙悟空和我》、《不要叫吧》等书全被查禁。
警总开始一再“约谈”李敖,均于当日放回。
不但如此,当时帮我出书的弟弟,竟被征召去当兵(当兵并不稀奇,稀奇的是国民党竟从台中、台北两个地方发两道召集令去找他当兵,以急着断我帮手);帮我的朋友们竟被搜查、被逮捕;帮我印书、装书的厂商竟被警告、罚站……总之,以我当时的情况,“李敖每月一书”的构想,也就止于构想而已,构想的前面,是黑暗中的一片大墙,没有什么实现的希望。
《文风杂志》插曲
在国民党封杀《文星》后,不但不准我申请登记杂志,甚至我的朋友陆啸钊等也一概不准,当时陆啸钊去拜访内政部掌管出版事业的熊钝生处长,熊钝生就明告他不准之意(十六年后,我在高信疆家偶遇熊钝生,这时他早已垮台了,他还劝告我小心,认为国民党会整我。他的谈吐与常人无异,一点也无复当年的国民党了。这就是我常说的:国民党只是上下班的,下午五点半下班后,就不是国民党了,第二天早上八点半,再上班做国民党。国民党的个人,并不那样坏,只是一上了班,就会集体作恶了)。所以,对我说来,我不是不想再接再厉,只是一点机会和帮手都没有了。
到了一九六七年,似乎有一个机会了。屠申虹跑来找我,说他的朋友国大代表汤炎光弄到一张《文风杂志》的执照,不妨合作一下。但要我隐名合作才成,我同意了。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九日,我请了一桌客,席间签了这样的密约:
一、文风杂志(登记证内版台字第贰肆肆捌号)自五十六年创办起,协议由汤炎光、屠申虹、李敖等叁人合作。由汤炎光任发行人,屠申虹任主编,李敖任总经理、执行编辑,并负总务及财务之责(包括全部出资、资金周转、营业盈亏、发行、管理、库存、社址等全部人事财务财产事项)。
二、稿件一律需经执行编辑或其指定人选定、付排、签付印。主编与发行人有建议及否决之权。
三、稿件刊出后,由李敖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杂志执照,由汤屠两人提供;全部资金,由李敖提供。故自立约日起,所出各期一切盈亏,皆与汤屠两人无涉。
五、提出解约之一方或两方,其权益,其他两方或一方有优先承受之权。
六、本契约书一式陆份,由合作叁人各执壹份;见证贰人各执壹份;另壹份存社备查。
立约人:汤炎光 屠申虹 李敖
见证人:郭衣洞 戴良
中华民国五十六年七月十九日
不料《文风杂志》只出了一期,调查局局长沈之岳便请汤炎光去吃饭,说怎么可以同李敖合作办杂志!汤炎光饭后即打退堂鼓,告诉屠申虹说他不办了,屠申虹很为难,跑来找我,我说大家约定“提出解约之一方或两方,其权益,其他两方或一方有优先承受之权”,当时口头补充,明指汤炎光如不干则应将杂志过户给我们的,屠申虹说:他既然放水了,把杂志过户也不可能了,我们就算了吧。于是,我与人合作办杂志的构想,也在黑暗中撞上大墙了。(《文风杂志》的遗爱倒颇有一件,那就是我用杂志执照,申请到一台电话,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有电话。)
在废墟中盖一些小建筑
在《文风杂志》发刊时候,我代汤炎光捉刀写《办<文风>的一些意愿》(后来改名《办杂志的一些意愿》,收入《李敖全集》第六册),最后说:
首先,我们必须很泄气的承认,像样一点的杂志,在“文化沙漠”上,很不容易生存。有人寄望大家做沙漠中的仙人掌,其实即使成个仙人掌,除了“独留绿点向黄沙”的作用外,实在没有什么积极的意义。目前的一些所谓新作家们和新青年们,他们似乎以吟咏仙人之掌为已足,沙漠之神似乎也容忍他们如此发展,甚至把他们请到中央来定方向,拉进宣言来充指针。仙人掌是清白的,清白得正好可供沙漠之神来点缀。虽然仙人掌自己,还陶然自得的以为他们正在表现自我呢!
在如此文风的现状下,我们创办《文风》杂志,心情上,难免自嘲又堪自笑,嘲笑之余,也多少有点自诩的傲气。《文风》不是一份倚靠媚世、津贴或派销的刊物,所以也没有“许多计划”和“许多篇幅”来随波逐流。在瀚海戈壁之中,我们希望的不该是一棵静悄悄的仙人掌,而是一头慢动作的骆驼。
阿拉伯的劳伦斯,曾在慢动作的骆驼身上,创造他的丰功伟绩,但时过境迁,这种劳伦斯,我们还是忘掉为妙。骆驼背上如果非驮个劳伦斯不可,我们倒想起那个文学家劳伦斯,和他那段令人回味的文字:
“苦难当前,我们正置身废墟之中。在废墟中,我们开始盖一些小建筑、寄一些小希望。这当然是一件困难的工作,但已没有更好的路通向未来了。我们要迂迴前进,要爬过层层障碍,不管天翻也好地覆也罢,我们还是要活。”(The cataclysm has happened, we are among the ruins, we start to build up new little habitats,to have new little hopes. It is rather hard work: there is no smooth road into the future : but we go round,or scramble over the obstacles. We've got to live, no matter how many skies have fallen.)
在废墟之中,“开始盖一些小建筑、寄一些小希望”,这正是《文风》创办的一点精神。对“豪杰之士”而言,我们这点精神,当然显得强烈不足悲壮有余,但这也许正是我们所有的和所能有的,我们并不介意“豪杰之士”笑我们可怜。只要不在沙漠中倒下去,可怜一点,就可怜吧!
在这一意愿后不久,我的这座废墟中的小建筑,又告倒塌了,——“已没有更好的路通向未来了”,在国民党的高压下,未来展现给我的,只是一片瓦砾!
十四年大霉运
《文星》被封杀以后,我陷入十四年的大霉运,欲卖牛肉面而不可得,这是又一段一个人跟环境斗、跟环境苦斗的历程。这段历程,包括了做苦工与坐牢狱,凄楚而惨烈。结论是:我还是我,李敖没有变。1979年我复出后,有两次跟一大堆大学生谈话,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头,当场指摘我,我笑着说:“我从大学毕业到今天,正好二十年,不论环境怎么打击我,我顽强得很、坚定得很,我没有变。我一个人,在跟团体斗,二十年下来,我还在斗。你们呢?毕业后能继续斗五年,不改本色,还要斗下去,还能斗下去,我就服你们!”
多少年来,赞美的眼睛、挖苦的眼睛、嫉妒的眼睛、仇恨的眼睛、看好戏的眼睛……多少种眼睛在看着我,我低眉自诩,我横眉冷对,我细嚼黄连不皱眉!
但我知道我的复出,是国民党会皱眉的。所以,在复出一开始,我就有很充分的心理准备,我准备我会遭到四面八方的离奇封杀。
首先是舆论对我的封锁,《中国时报》的高信疆,终于受到压力,要他在国民党全会期中,停刊我的文字一星期。于是,在“美丽岛事件”前四天,我写信向高信疆辞去专栏,一方面多谢他“这半年来对我的道义支持”,一方面抗议某方面“直接间接扼杀异己的言论,究竟要闹到什么地步才同归于尽?”
舆论封锁以后,接着是舆论的斗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鼓动胡茵梦表演“大义灭亲”,各路人马为了嫉忌李敖、斗臭李敖,居然认同了胡茵梦这种连共产苏联、纳粹德国都怂恿不出来的离奇模式,居然不警觉胡茵梦的“不义灭夫”行为是“违背善良风俗”的、“违反公秩良序”的,甚至与他们“复兴中华文化”的目标绝不相容的,这种“打倒李敖统一战线”,不是太邪门了吗?
在舆论的一片杀伐之声里,国民党《中央日报》带头以专论攻击我,省政府《新生报》干脆漫画骂我是狗。……统计各报的新闻处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进行的。不但使我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他们的《出版法》,他们的《中国新闻记者信条》给我更正。……这种种三十二年的目睹怪现状,不是也太邪门了吗?
当《疾风》杂志系统,鼓噪在中泰宾馆之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就是对异己法律上面的斗倒;当《疾风》杂志系统,乃至《黄河》杂志系统,鼓噪在高等法院内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同样是对异己“政治问题,法律解决”。于是,在选举前夕,在李敖《千秋评论》杂志执照拿到后一个多月,高等法院就快马加鞭的从无罪判到有罪。于是,舆论与法律的双杀局面——从斗臭到斗倒,就前后完成。
《千秋评论》的来源
《千秋评论》是我在《文星》被封杀十七年后,第一次重新“介入”杂志活动,它的最初构想是一个像日本思想家河上肇那样的个人杂志。河上肇在1919年起办个人杂志,共出了一百零五期,除了六期外,都是他个人的文字,造成对思想界极大极深的影响。河上肇后来入狱,也就伏机于此。
因为最初构想是个人杂志,所以最初的名字不是《千秋评论》而干脆是《李敖评论》。消息传出后,1981年1月1日《时报杂志》登出石敢言的《有感于李敖办杂志》,里面说:
李敖要办杂志了。据知,这份刊物于民国七十年元月出版,杂志名称为《李敖评论》。
以李敖的本身条件、经历和现仍有的支持读者来说,李敖比大多数人更有资格办杂志,更应该办杂志。更能发挥杂志对社会的功能性。
但是,我们反对李敖办这份刊物。
《李敖评论》尚未出版,其内容我们无从得知,所以我们反对它,不是因为政治理由。
《李敖评论》的组织人事,我们并不知悉,所以我们反对它,不是因为个人恩怨。
更明确的说,从很早以前,我们崇拜李敖,曾以李敖的追随者自许。纵然这几年来,李敖的表现令人失望、令人痛心,我们仍然舍不得对他有所微词。
我们总是认为,从远方归来的李敖,在这个现实的人间里,尚未能适应,尚未能掌握及社会架构与成分的改变;我们总是认为,李敖会更成熟,会把无穷的精力、无尽的才学转化为伟大的著作或学说,以此开拓我们的视野、撞激我们的智慧、引导我们的见解……
我们一再的替李敖辩护,在李敖受到批评、受到暗击或明斥时,因为我们始终认为李敖自己不屑于辩护;我们一直向李敖鼓掌,因为我们始终以为李敖不要掌声,以为李敖追求的是公义、是历史的敬意,不是世俗的、虚幻的身价角逐者。
当李敖自封为天下第一聪明人时,我们了解那是他的玩世不恭,我们笑着接受。当李敖和萧孟能打起官司时,我们相信他的清白。
然而,《李敖评论》的消息传出,我们的梦也同时惊醒了,李敖已经彻头彻尾的改变。杂志是社会舆论,不是个人舆论:杂志从事探索真理的工作,不能成为真理独断的刽子手。《李敖评论》则毫无疑问的充满着个人主义、英雄崇拜的色彩,相对的则欠缺作为社会公器的基型。《李敖评论》何异于“个人评论”或“片面评论”?
我们乐于见到李敖出面办杂志,乐于见到李敖在杂志里开辟“李敖评论”专栏,用以评鉴社会之事或人,用以反映不平或揭橥理念、思想……但是,我们坚决反对李敖搞个人权威,把杂志存在的基本意义抹杀,把杂志的反应功能极端化、一己化。
敢请李敖把“李敖评论”改名为《千秋评论》或“肝胆评论”或“事实评论”或其他任何客观化的名称。
石敢言这篇文章,有一点是他过虑了,就是他认为《李敖评论》是“搞个人权威,把杂志存在的基本意义抹杀”,实在未免看得严重。古往今来,用一个名人名字作为杂志名字的,例不在少,从《哈泼杂志》(Harper's Magazine)到《密勒氏评论报》,从《铭传学报》到《王榕生时装》,都是一般可见的例子,“李敖评论”这个名字,似乎不该引起这么大的误会,误会到“李敖已经彻头彻尾的改变了”、误会到“我们的梦也同时惊醒了”。
从“文星时代”重振到“千秋时代”
对石敢言的文字,1月20日的《自由日报》上,就有秦怀冰(陈晓林)的《为李敖说几句话》,反对“对杂志名称过分天真的推论”,秦淮冰说:
该一批评的结论是:“敢请李敖”把目前尚属子虚乌有的“李敖评论”“改名为‘千秋评论’或‘肝胆评论’或‘事实评论’”、“或其他任何客观化的名称”。这一段话专在名称上作文章,俨然有中国名家“循名责实”之风,或西洋唯名论者(nominalist)以名驭实之概,但名实问题岂是如此简单?杂志有一个“客观化的名称”,便不会发生批评者所忧虑的“搞个人权威,把杂志存在的基本意义抹杀,把杂志的反应功能极端化、一己化”的现象么?而批评者所提的几个名称,确是“客观化的名称”么?批评者心目中所谓的“客观化”是否过于天真(naive)?他对60年代之后西方学界对“价值中立说 ”(neutrality of value)、“客观性神话”(myth of objectivity)理论上所提的激烈抵制与纠正,是否具备应有的常识?至少,对杂志名称过分天真的推论,会使人联想到不久前有人指责:“《黄河》杂志从未报导有关黄河流域的事情”之类的笑话。
石敢言的过虑,秦怀冰的辨证,使我想起《展望》(The Outlook)总编辑艾博特(Lyman Abbott)自传中记他父亲的谈话:“自古以来,凡在哲学上和神学上之争论,十分之九都是名词之争。”艾博特接着说:“我父亲的话是对的。但我年纪愈大,愈感到他老人家的算术还有点儿小错——剩下的那十分之一,其实也还是名词之争。”
为什么我要同石敢言“名词之争”呢?为什么我不感谢他的好意,把“李敖评论”,就照他的提议,“改名为‘千秋评论’”呢?为什么我不来一次“民主表演”呢?
就这样的,我向官方申请了以《千秋评论》为名的杂志执照。
4月18日,官方按《出版法》第9条给我执照,但在一个多月以后,新速实简的又按《出版法》第11条“技术击倒”(T. K. O. technical knock-out)了这个执照——“被处二月以上之刑,在执行中”,“不得为新闻纸或杂志之发行人或编辑人”!这种演变,微妙的演变,反映了我已判无罪的官司为什么忽然变成有罪,反映了外界“选举快到,快判李敖”的公论为什么口耳相传,反映了争取自由的长路上我所付出的苦心、代价与牺牲。
4月5日《时报杂志》有楚深的《艺文扫描》,说“李敖积极筹备《千秋评论》”,“以李敖的才学和财力,加上他事事求精的性格,相信会在杂志界消沉的此时掀起高潮,经过这十年的思想锻炼,说不定李敖能从‘文星时代’重振成为李敖‘千秋时代’。”显然的,楚深太乐观了我的“重振”,而忽略了官方的“三振”,楚深显然忽略了:使李敖一蹶不振,是符合多方面的国策标准的:李敖是叛乱犯前科的资深异己,国策不打击他,还打击谁?谁会为他违反国策呢?
秘密管道传奇
就这样的,作为杂志的《千秋评论》,虽然子宫外孕,也得胎死腹中。《千秋评论》杂志,局版台志字第2775号,生不逢时,死得其所,呜呼哀哉,尚飨!
《千秋评论》杂志出丧后,我决定出版《李敖千秋评论》系列丛书,在《出版法》第16条至22条轨迹间,做黄怡所谓的“脱轨的老大”。于是,在我第二次政治犯入狱的前夜,汝清陪我预先编好了六册的《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在1981年8月10日入狱当天的清早,全部交给了林秉钦,转给叶圣康的四季出版公司出版。
我第二次政治犯入狱的刑期是六个月,我编好这六册书,活像诸葛亮“预伏锦囊计”似的,只要林秉钦每月“拆开锦囊视之”,付印即可成书。于是,《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便从1981年9月1日起,在我人在牢中的时候,“越狱”而出了!
我在编六册书的时候,原是以狱中新作无法外传的准备下编成的。我入狱后,林秉钦为了配合时文,曾在第三期《奇情·上吊·血》里编入王小痴的《“哀”我的朋友李敖》和林清玄的《我所认识的李敖》。后来我终于建立了秘密运出稿件的管道,于是,从第四期《自由·党外·蚕》起,每期都代换进我的狱中新作。像第四期的《题泰国漫画》《中国式好人》《我最难忘的一个流氓》《党外是谁喊出来的?》《给党外人士上一课》《文化美容、财政美容、司法美容》《只许我中央,不许你中央》;第五期《霸王·骆马·人》的《梦做路马的自由》《李诗四首》《论褫夺狂——兼论政治犯是终身职》《我的殷海光》;第六期《神仙·老虎·狗》的《“显性伪君子”和“隐性伪君子”》《“三毛式伪善”和“金庸式伪善”》《从大规迹评论人》《这样的法官配做院长吗?》《方神父的惊人秘密》《喜欢的与该做的》,总计一下,一共十七篇,这十七篇从秘密管道流出来的文字,是《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前六期中后三期的最大特色。到了第七期《勇气·脚镣·针》以后,其中虽有许多也是狱中偷运出来的,但那时我已出狱了,发表时候,“传奇”上和“趣味”上,是不能同我在牢里相比的。
奇迹中的奇迹
从我1982年2月10日出狱起,到1983年7月1日完成第二十四期《枪毙·棒喝·他》为止,照每月一期的标准,我足足完成了两年的“按期发行”的奇迹。二十四期中,第一期《千秋·冤狱·党》、第十期《文星·围剿·卖》(《为老兵李师科喊话》一篇)、第十一期《放火·放水·逃》、第十六期《政治·女人·蛇》、第二十二期《老儿·小儿·病》都被查禁。其中第二十二期因为6月1日出书前在装订厂被国民党加工大抢一次,我在6月5日赶出第二十三期《禁禁·禁禁·禁》以为抗议和垫档,所以六月份连出两期,这一记录,真可说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在版口上每页六百字,每册十万字,二十四期市两百四十万字,但它不是我实际的写作量:一来是它包含了我的一些旧稿,二来是它又没包含我的许多新作。新作之中,应林正杰之邀在《前进》周刊开的《李敖租界》专栏,和应邓维贤之邀在《民主人》半月刊开的《李敖特区》专栏,我决定不收入《李敖千秋评论丛书》里了,我把在两个刊物下的新作集合起来,决定出版一册《千秋评论号外》。我这样做,一来为了避免重复,二来为了作为第二十四期结束和第二十五期开始中的一个转折,也做为《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堂堂进入第三年的一个前奏。
因为《千秋评论》四个字,早已是被吊销了的杂志名字,所以《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八个字,才是正式的称呼。可是两年来,不论是官方的文件,还是民间的用法,多把《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简称做《千秋评论丛书》或《千秋评论》,并把丛书中的“册”数比照杂志的“期”数来计算它,连警备总部的查禁文件上都不例外(事实上,警总每月把它放在杂志组审查,以便能够速查速禁)。一开始我本人还是相当维持《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的正式称呼的,但是近来我也,吾从众了,这册号外,我就干脆叫做《千秋评论号外》了。
“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从今年9月1日起,《千秋评论》就是第三年的开始了,也就是第二十五期的开始了。有人问我《千秋评论》究竟写到什么时候才停止?我说我也不知道。这就好像你问一个人他何年何月寿终正寝或不得好死一样,他也无法知道。这种书的写作,本来就是任重而道远的事,“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既然是“死而后已”的干法,看来不死人是没完没了的。所以,希望《千秋评论》月以继月出下去的人,只要长寿,不愁没好戏可看;不希望《千秋评论》出下去的人,只要短命,才可乐的耳根清净,《千秋评论》显然是要千秋下去的,除非李敖死了,就是没完没了;除非李敖被“陈文成”了,就是不会罢休。但是,要李敖死,要把李敖“陈文成”,又谈何容易!——国民党把李敖送进监狱,都惹得后患无穷后悔不迭;国民党若把李敖送进地狱,恐怕阎王老爷还不要呢!
以上从几个着眼点写出《千秋评论》的来龙去脉,写完之后,我回忆这么多年来的往事前尘,多少忍不住有一股旧愁新恨。这么多年来,我“置身废墟之中”,一次又一次,“开始盖一些小建筑,寄一些小希望”,可是,国民党一次又一次拆除了它、搅掉了它,虽然,我锲而不舍,总是拆了又来、搅了又来,但我清楚知道:即使国民党不拆不搅、少拆少搅,我在“废墟”中的营建,千秋之后,也不过是一片废墟。这种前瞻,按说也是所有智者的前瞻、达人的前瞻。一千四百年前,杨衒之《洛阳吊古》,最后写道:
武定五年,岁在丁卯,余因行役,重览洛阳。城郭崩毁,宫室倾覆,寺观灰烬,庙塔丘墟,墙被蒿艾,巷罗荆棘。野兽穴於荒阶,山鸟巢於庭树。游儿牧竖,踯躅於九逵;农夫耕老,艺黍於双阙。麦秀之感,非独殷墟,黍离之悲,信哉周室。
在千秋之后,我们的一切都要归于尘土,国民党固然灰飞烟灭,我们也必然尸骨无存。那时候,后代的有心人台湾吊古,也许在一片断层之中,看到李敖“废墟”的遗迹。那时候,是“野兽”?是“山鸟”?是“游儿牧豎”?是“农夫耕老”,我们全不知道了!
一九八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wjm_tcy(不自由的自由)与Jeff Ao联合制作!
跋“侯德健给李敖的信”
侯德健去大陆了,不是偷偷去的,是在登上飞机前,招待记者、公开去的。他在香港离境出口处,抱着吉他,笑得很开心、笑得充满了希望。在飞机上,他选了靠窗的座位,为的是亲眼去看“长江美”和“黄河壮”,他不再梦里神游了,《龙的传人》回到龙的故乡,他寻找更多的云雨,“蛟龙得云雨,终非池中物。”他不再是“池中物”了。
在共产党的欢欣鼓舞里、在国民党的窘态百出里、在台湾人民的议论纷纷里、在民歌歌手的泪眼婆娑里,我想我该发表一封信、发表一些感想。
一九八〇年的三月里,侯德健在走红前夜、在《龙的传人》发行前三星期,写了一封长信给我,全文如下:
侯德健给李敖的信
敖老前辈: 傲安
晚进侯德健(见略传),想向您申请奖学金,或助学贷款,为数新台币二十万元。
申请资格如下:
一、已出版唱片歌曲四首:
1.《捉泥鳅》,新格发行,包美圣唱。
2.《孔雀东南飞》,一部自编实验电影主题曲,发行如右。
3.《小时候的愿望》,新格发行,刘蓝溪唱。
4.《石油红包》,台湾因版权不清,只在东南亚发行,东尼唱片公司发行,刘文正唱。
即将发行唱片歌曲三首:
1.《龙的传人》,新格发行,李建复唱。四月中上市。
2.《老歌手》,新格发行,李建复唱。四月中上市。
3.《归去来兮》,新格发行,李建复唱,四月中上市。
已决定出版歌曲四首:
1.《那一盆火》,决定由包美圣唱。
2.《龙龙的笑》,已售与新格“四仟五佰元”。
3.《害羞的太阳》,由新格姚厚笙科长看中,尚未签约。
4.《不时地回回头》,已售与新格“四仟元”。
二、晚进自负文艺术养不差,感觉尤其敏锐,只恨不能自吹自擂一番,敖老前辈不妨向晚进的老师如:戴洪轩、李弦、姚厚笙,或“民歌”老板娘陶晓青等侧面打探,准比我自夸的好。
三、晚进自小家境寒酸,超越的意志已成习惯。
长大后,因反常作风,总不能求得红粉知己,求完美的欲望强烈。
众人都说我长得不好,我却从不认为如此,可谓自怜的可以。
自初作至今三年多,进步神速,自谓极堪造就。
以上乃晚进申请的资格,下表申请的理由:
一、晚进虽以卖小自活、自喜,总不能老和国内这些角色比较而沾沾自喜,所以要再突破,就必需有更好的学习环境,与更“安全”(指生活问题)的整理、创作环境。
二、时代进步了,苦读、苦修的故事,只合在历史课本上说说。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下的生存条件,是商业行为。进步的原则是速度与效率。否则就只好适应被淘汰的必然结局。
三、目前的社会背景,投资既知的“小才子”,比制造培养一群“大天才”的环境,能获得更高的投资报酬率。
四、晚生被生活、生存的起码水准,逼得“不平”到家,着实是受不了。
最后,何以天下之大,匹夫之多,朱门酒肉者比比皆是,何以唯独找到您老来,我也说不清楚了。只觉得伸手向您要钱是莫大的光荣、骄傲。但愿您也能因此大笑三次。不论成交与否,只别因此误了春眠就是。否则晚进可真的要难过了。
敬祝
傲 安
并代问敖夫人
晚 侯德健 白 69,3,21。
附一:侯德健简介:
45、10、1日生。
国立政大会计系降转中文系三年级。
现因肝、肺不适,修学一年。
身高173,体重55,曾是中上运动员。
喜读《红楼》、《西游》、《红与黑》、《罗丽泰》等书。
精通吉他、略通钢琴、小提琴、鼓等,皆自修而来。
曾是大专杯辩论好手。
最大的志趣是——把《红楼》拍比《罗、欧》,把《西游》改编歌剧,比美《梦幻骑士》。
PS:兵役体位丁等,已经除役。
附二:经费预算表
1.卡式录音座:14000 14000
2.书籍、资料:10000 24000
3.钢琴学费:1000×6=6000 30000
4.理论学费:2000×6=12000 42000
5.提琴学费:1000×6=6000 48000
6.其他学费:2000×6=12000 60000
7.原版唱片:20×200=4000 64000
8.台版唱片:200×30=6000 70000
9.木吉他:8000 78000
10.电吉他:8000 86000
11.电吉他音响:10000 96000
12.中古钢琴:50000 146000
13.中古爵士鼓:4000 150000
14.空白卡式带:50×100=5000 155000
15.中古机车:10000 165000
16.其他:35000 200000
附三:已知今年度收入
1.《龙的传人》唱片奖金:30000(年底收)30000
2.《害羞的太阳》词曲稿费:5000(九月份)35000
3.《欢笑你的笑》:5000(九月份)40000
4.《山地之歌》电影主题曲:20000(年底)60000
5.演唱会:6×1000=6000 66000
“财神爷”的感想
收到侯德健这封信后,我哭笑不得。哭笑不得的原因不在他和我素昧平生、开口就借二十万,也不在他的唐突。从世俗的眼光看,这种行为未免唐突;但从非世俗的眼光看,这正是艺术工作者的真情流露,流露得使我感动。侯德健说“只觉得伸手向您要钱是莫大的光荣、骄傲。”非真情流露,不会说这样的话;非把李敖当做知己,不会说这样的话;非把李敖看做使他“光荣、骄傲”的对象,也不会说这样的话。侯德健说“天下之大,匹夫之多,……何以唯独找到您老来”,他“说不清楚”,但他感觉到李敖会帮助他,他真是深知李敖的了。
但是,侯德健对我的深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只知道我会“义助”许多人,但他不知道我“义助”的条件和能力。了解李敖,从李敖文章上去了解,会得其真;但从报章传说上去了解,就真伪参半。多少年来,关于李敖的谣言太多了,其中一个,是说李敖是“财神爷”,因为李敖在入狱前炒过地皮,坐牢五六年后回来,地皮涨价,赚了大钱云云,说的神龙活现。诸如此类谣言,此起彼落。朋友问我何不试做更正,我说国民党中央党部总干事级的公然说李敖的财产有一亿,当人说你的财产有一亿的时候,你怎么更正,都没用的,还是免费做“财神爷”吧!做“财神爷”有什么不好,至少可以使银行有错觉,愿意贷款给你,这年头“充阔”比“装穷”好混得多了!以我坐的汽车而论,我的汽车,是三手货的一九七六年凯迪拉克(Cadillac),价值在出租车之下,但我一坐上去,外面就谣传我坐的是四五百万元的全新凯迪拉克,硬把车价给我涨了十倍!我除了愧而受之以外,没有什么可说的。
当侯德健向我开口就借二十万的时候,我的确没有这么大的数目能借给他。因为头一年,我还为了向华南银行借钱,把我母亲的公寓四楼抵押掉,然后又请我母亲把这四楼押租三十万给房客,为我救急,我的有钱,是“空头老倌”式的。虽然这样,我有限度的“义助”朋友的事,也颇有声名流传在外。外面传说我以六位数字送给绿岛难友;以六位数字送给死去老师的后人;以六位数字助人竞选。……都是真的。但我筹措这些钱、送出这些钱,都有先决条件,就是对方是要因政治而受难的、因义受难的,否则的话,我就实在为难了。
一座财神庙的对联说:
颇有几文钱,你也求,他也求,给谁是好?
不做半点事,朝来拜,暮来拜,教我为难!
侯德健的个案,的确教我为难。可是我知道:在众口“造”金的时候,我若说我没钱,侯德健一定不信。因此我找到新格唱片公司的负责人,问他们是否可以设法提高侯德健的收入?《龙的传人》唱片,侯德健只拿三万元,是否太少了一点?新格唱片公司的负责人答应我试试看,我说不管你们加他多少,都不必说是我拜托了你们,他们也答应了。不久以后,我就卷入国民党整我的第二次冤狱,后来我坐牢了,侯德健是否调整了待遇,我也不知道了。
“艺术挂帅”对“政治挂帅”
虽然真相如此,虽然我的困境如此,我对侯德健对我的开口二十万,总遗憾没能帮他。对这位“自谓极堪造就”、要靠我的援助“再突破”的小朋友,我总不无歉然。他是那样的看重我,对我寄了那样大的希望,但他不知道我实在无此能力。不但对他,对这些年来,许多希望我在金钱上援之以手的人们,我都有不无歉然之感。他们和我,都是谣言下的受害者,不同的是:我知道我没钱,可是他们不知道,我也无法使他们满意的知道。在这些人中,侯德健是最令我痛苦的一位,因为他借钱的目的不是救急抵债,而是力求上进。看他的上进计划,一笔笔写得那样用心、那样周到,我真愧对他的一番期望,我真觉得他对我的一番心血,都白费了。我想到当年的美国文豪马克·吐温,当他自己负债累累,无法再帮助肯上进的青年人的时候,那种怅惘与失落,只有当事人才能明白。
幸好马克·吐温终于看到没有他的帮助,肯上进的年轻人还是站起来了;侯德健的站起来,也使我暗中为他欣慰。新闻局长宋楚瑜窜改了《龙的传人》,我很为侯德健不平,我要新格唱片公司向宋楚瑜抗议,可是他们不敢。《龙的传人》被国民党不当利用,变成“龙的并发症”(林清玄的名句),我想侯德健必然心有隐恸。杨祖珺在《巨龙!巨龙!你瞎了眼!》中说:
根据我的了解,侯德健的所作所为,勿宁是一般爱好艺术者的动机。为了《龙的传人》一首歌,侯德健跨出了他人生意义上的一大步,他要突破、他要反省。已经被从政者“利用”了的《龙的传人》,势必再度为那边的从政者“利用”,侯德健只是一个政治夹缝中,寻找“中国人”三个字所代表的真正意义。他表面上是历史的牺牲者,事实上,只是一个深具反省能力的人道艺术工作者。
在这种“艺术挂帅”的追求下,侯德健面对“政治挂帅”,简直全无还手之力,在他的追求过程中,他人被警总约谈、歌被官方查禁、窜改①、离奇的张冠李戴②。甚至国民党只请他吃一顿早餐,就要他为“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作出曲来。……这些“小霸王招亲”式的焚琴煮鹤,对敏感的、脆弱的“艺术挂帅”者说来,都是太残忍的了。
侯德健虽是四川人,但如他写给我的“侯德健简介”所说,他是“45年10月1日生”的,生在台湾。他父亲是穷苦的低阶军人,他在台湾长大,根本不知道四川和大陆是什么样子,但他却身处台湾,心怀大陆,最后演为万里寻根的热情。这种热情,一方面是他“爱好艺术者的动机”;一方面也是国民党民族主义教育、祖国河山教育的发酵。国民党整天强打民族主义、加播祖国河山,但它忽略了:这样子强打加播,除了显出台湾是大陆的千分之三以外,并无现实的利益。当然国民党以反共教育来平衡这一点,但是,国民党的所做所为与拙劣八股,最后使这种教育失败了。
他把自己唱走了
因此,国民党所教育出来的青年人,一出了门,不是发绿就是发红。发绿是“经济挂帅”,拿“绿背”(greenback,美金);发红就是那个了。这毛病出在国民党不能以自由民主示范,而自由民主教育的生根,才是真正抵御共产主义的内在力量。在台湾受教育的青年人,他们无法得到自由民主的内在力量,所以,人一出门,就祸事了。杨祖珺说:
以现实政治来讲,侯德健是毫无概念的,平心而论,我们年轻人有几个知道所身处的社会政治真相呢?
对“深具反省能力的人道艺术工作者”而言,他们除了追求至美以外、追求感性以外,他们对“现实政治”的理解,的确无法比得上思想家。在思想家苦心焦思、日以继夜的孤独努力之日,就正是这些歌手一曲又一曲、招朋引类的群居欢唱之时。所以,一般的情形总是艺术工作者被利用,而思想家却不会,思想家在大脑里有防身锦囊,但艺术工作者的大脑却在声带上、在吉他上、在手指上、在画布上。纵使第一流的艺术工作者“深具反省能力”,但那种能力,多是上当后的贝多芬式的,他们无法防患于未然。艺术工作者不论在哪边,最后都必然无法统一真实的世界与想象的世界。侯德健在香港说:
最重要的是,我发现认识一件事,跟去做一件事,是有很大分别的。举个简单的例,和女孩子谈恋爱、结婚、生孩子、组织家庭,想来很简单,我过去绝不觉得有什么困难;但我结婚以后,才知道这太困难了。我结了婚,有一个儿子,婚姻给我的压力很大,我才知道想象的和真实的世界,距离是多么的大。
虽然这两种世界的差距人人都会碰到,但对艺术工作者说来,这种差距要比一般大。艺术工作者的敏感与脆弱,和他们在思想上的功力不深、不够用功,使他们在人生方向上,总会因快速的不满现状而失落,结果呢,他们总不能理解“现实政治”而反被“现实政治”所理解,他们常常被当政者利用,却又无法自拔,而不得不自欺。侯德健说:
我必须承认一点,在最初的时候,李建复要唱《龙的传人》的时候,我这一首乐曲编排是有点自欺成分的,我将歌曲编得很华丽、很有气势,那是为了商业的考虑。其实《龙的传人》这首歌,最适宜以一支木吉他清清的伴唱,这才切合歌曲的意思。由于我最初在编曲方面误导了听众,所以必须负一部分责任。……现在我很后悔,我决定以后再不做这样的事情。因为这样的编曲跟原本的意思有决裂,这种决裂造成了别人的误解,使他们见到我就会对我说:“你应该是个英雄!”但我不要,我是这样的就应是这样,很多中国人不喜欢真的东西,我是一个人,有人的好处,也有人的坏处,你们必须要这样看我。否则的话,我就是骗了你们,这样会令我很难过。
可怜的侯德健,可怜的艺术工作者,他们永远挡不住他们的作品被安排成一幕骗局。侯德健是“深具反省能力”的人,在反省之下,他承认《龙的传人》“有点自欺成分”,因此他飘然远引,从一个想象的世界转向另一个想象的世界,但他不知道:想象的世界很快就会变成真实的世界。侯德健想换一个世界去寻找龙,但他忘了叩问思想家:这世界,是不是根本就是没龙的世界?
对所有的艺术工作者说来,除非他们以思想家为师,否则永远难以自救。艺术工作者应该少一点图画、少一点歌唱,多一点用功和落实。在政治气压的迫害里,这个岛上的艺术工作者,已被污染出太多的虚幻和虚假。无疑的,侯德健是不甘如此沉沦的一个。他写信给我说:“总不能老和国内这些角色比较而沾沾自喜,所以要再突破。”写这信后三年,侯德健终于远飏。——他没把自己唱出来,却把自己给唱走了。他向我借了我没有的东西,却遗落了我可以给他的一切。
一九八三年六月十六日
①窜改后的感觉,香港方面登出的访问如下:
□:我听说《龙的传人》当初曾被政府考虑禁唱,是吗?
■:没有。新闻局说歌并没有问题,一开始便可以播放。
□:是不是有几句改了呢?
■:也没有。修改的事情是这样的。那是我们新闻局局长宋楚瑜,他到成功岭上跟青年大学生演讲时,他把我的歌词其中一句改了,改成了“传人,传人,你快长大。”
□:是什么时候改的?
■:大概是去年的八、九月。改了以后,我相信是某些在电视、电台工作的人拍马屁,说我们通通都改好了,原来那句应该是“永永远远是龙的传人”。我本意是对每一个中国人讲的,而他改了以后,只能对小孩子说;如果是老头儿,你还叫他长大到哪儿去呀?所以我不赞成他的意思,后来他还蛮有雅量,请我吃饭,说不好意思。我想这个官员也不错嘛,让老百姓也可以见见大官。(笑)
②他写的《给魏京生》,新闻局给通过,但只是有限度通过,不得打歌(不准在电视电台播放),且在唱前必须说明作词背景。侯德健在香港回忆如下:
□:台湾当局为甚么要禁播?检查制度对你的作品有多大的限制?
■:他们不喜欢。他们不喜欢我这张唱片。
□:但你对共产政权的批评是相当严厉的呀?
■:他们却不是这样看。他们很聪明,他们知道我反对的并不仅是共产主义。他们知道我所说的魏京生,并不就单指魏京生一个人,这首歌如果是一封信的话,这信的对象也不只是魏京生,它可以是给另外一个人,任何一个中国人。我在大学的时候也曾给抓了去问话,这首歌也可以说是写给我自己的。
□:但歌词明显地是写给中国大陆人民的,像“你是北方向南的云,我是南方北上的风”等等。
■:是,是,但这是双方面的,就是一种对话。这首歌如果让中国大陆一位歌手来唱,他马上可以唱给台湾人民听,而不需要改一个字。这就是台湾当局不喜欢的原因,就像《龙的传人》一样,中国大陆的歌手也可以唱给台湾听。检查制度并没有那样单纯,不是“喜欢共产主义”、“不喜欢共产主义”这样单纯的问题,他们所考虑的是你是不是他们所希望的那个样子,我并不属于他们所希望的那个样子,我觉得他们这个方式有问题,他们在自欺欺人,这是不应该的。但有些话要说得比较婉转一点,不能太直接,起码我是在那边生活、那边工作,我不希望引起不必要的混乱,所以在写东西的时候,我自己有一个检查制度,我先考虑了我应该怎样写,而不理会他们会怎样检查我的歌。
《给魏京生》本来就不是歌的原题,而是被张冠李戴了的。
□:《给魏京生》改成了《给新生代》,那是一个让步吗?
■:原本是这首歌就叫做《给新生代》,在台湾时他们想我改为《给魏京生》,我作了让步,改了。所以现在是回复本来面目,不是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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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荣佳自首的人权意义
台北世华银行运钞车被抢劫案,七月四日经台湾高等法院审判终结,被告游荣佳、陈坤火仍判处死刑。这个案子的基调是流氓抢银行,全世界有一万个流氓抢一万个银行,流氓抢银行不算是什么奇怪的事。奇怪的是,这个案子在基调上有一个变调,那就是游荣佳在法庭上,坚称他是自首。依照刑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前段规定,对于未发觉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减轻其刑。则自首成立,死刑必须减轻。再按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死刑减轻者为无期徒刑、或十五年以下十二年以上徒刑;则自首是否成立,不但攸关生死,并且攸关是否可能只是十二年的徒刑,这种一生一死、乃见人权的事,就显然不是“流氓抢银行”的狗屁倒灶的事了,就大大值得我们的特别重视了。
自首的立法原意
游荣佳坚称自首的证据是这样的:他说:五月四日晚上,邱忠仁、吴森山打电话给他,他赶到板桥,苏俊模很高兴的抱住他,喊他舅舅,并向他要五百万元,还叫他买四把开山刀。游荣佳把这件事告诉刑事警察局侦五组长江瑞明,江瑞明要游荣佳照办,以免苏俊模等人生疑。游荣佳说,当时他还告诉警方,因为苏俊模等人脚部受了伤,短时间内还不会转移藏匿地点,他可设法将他们手中的自动步枪的撞针拿掉,以减少警方围捕时的伤亡,但警方不同意,当天晚上采取行动,逮捕苏俊模等人。游荣佳说,像苏俊模等人有枪有刀,警方还迫不及待的前往围捕,如果说早知游荣佳涉及世华银行被劫案,应该早就动手抓他,不会让他逍遥了四、五天再“诱捕”他。游荣佳自认他检举苏俊模等人有对也有错,他这样做对社会大众有好处,可是“出卖自己的良心”及五个人的性命,他觉得过意不去,因此领得四十万元奖金,把房屋贷款还清,使妻儿有个安顿后,他在第二天(五月十八日)就去自首了。
游荣佳自首的证据,不但腾诸口说,并且见之于笔录。警方移送笔录中,劈头就有“今天你到我办公室自首,为何案来自首?”的白纸黑字,这种明确的白纸黑字,是刑事警察局侦二队队长写下的。队长被传到法庭,法官问怎么回事,队长竟说:“是根据游某所谓自首之说,写上自首字样,而希望自游某口里自己讲出犯罪事实。”换句话说,这是一种十足不择手段的“诱供”行为、一种以自首减刑为饵的“诱供”行为。自首的立法原意在鼓励犯罪人自承犯罪,而不是诱人入罪,但是刑事警察局这么一弄,显然把自首的立法原意给宰了,这下子可真弄出问题来了!
法官如此判决
高等法院法官王瑶、陈健民、王景山的判决书说:
上诉人游荣佳于七十二年五月十八日上午,至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到案前,该局业已查悉其涉嫌世华银行运钞车抢案,并曾向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板桥分院检察处检察官报告,且于七十二年五月十七日声请拘票在案,有该局七十二年六月二十日(七二)刑(侦四)字第一五七四七号函、及该局警刑侦(四)字第〇〇七号拘票声请书影本各乙份,分别在本院卷内及原审卷内,可稽。至该拘票声请书上所载“涉嫌抢劫”部分,即系指本件世银抢案,亦经证人即该刑事警察局之刑警队长张友文于本院调查时到庭结证无讹。
又说:
查证人即刑事警察局承办世华银行抢案之刑警队长张友文于本院调查时并明确结陈:游荣佳被捕前,系由江瑞明组长先打电话约请游某于七十二年五月十八日上午九时至刑事局,并经伊指派四位刑警在刑事局门口等候游某,及游某按时抵达后,系由江瑞明带至伊办公室,伊即告以被拘捕之事等情在卷,另证人即刑事警察局承办世华银行抢案之组长江瑞明亦于本院调查时结证:伊确于七十二年五月十七日晚上七、八时许,以电话告知游荣佳于七十二年五月十八日上午九时至刑事局,打电话时,伊已知悉游荣佳涉嫌世华银行抢案,本欲以拘票拘其到案,嗣经认为以电话约请游某到案之方式较妥,故由伊以电话告知游某到刑事局之时间等情无讹。又该刑事警察局承办世华银行抢案之刑警薛启芳、施赞步、林国栋亦皆于本院调查时一致结称:七十二年五月十八日上午九时许,曾在刑事警察局门口等候游荣佳到局,当时业已知悉游某涉嫌世华银行运钞车之抢案,属实。复查执行拘提上诉人游荣佳之处所为台北市宁夏路八十七号前即刑事警察局门前,亦有前述该张拘票上之记载,可凭。综上所述,自难谓上诉人游荣佳系对于未发觉之罪,到案而受裁判,即与自首之要件,尚有不符,已极灼然。
至刑事警察局七十二年五月十八日第一次侦讯游荣佳之笔录上,虽有讯以:“今天你到我办公室自首,为何案来自首?要讲什么话?”等语之记载,及游荣佳答称:“因为我抢劫世华银行运钞车,心里一直感到不安,所以到队长办公室自首”云云之载述,惟此业经证人即负责侦讯之刑事警察局队长张友文先后于原审及本院调查时供明:事先已有线索认定游荣佳涉嫌世华银行抢案,但游某到刑事局时,并不承认,经邀运钞车司机徐致中冒充刑警队副队长前来指认后,游荣佳始承认,且事实上刑事局已搜得证据,但游某仍谓系属自首,乃根据游某所谓自首之说写上自首字样,而希望自游某口里自己讲出犯罪事实等情在卷,自难仅凭上项载述,遽认上诉人游荣佳确有自首情事。
细查之下,破绽丛生
这一判决书中最鲜明的一点,就是它为警察强打,所谓“该局业已知查悉其涉嫌世华银行运钞车抢案”、所谓“伊已知悉游荣佳涉嫌世华银行抢案”、所谓“当时业已知悉游某涉嫌世华银行运钞车之抢案”、所谓“事先已有线索认定游荣佳涉嫌世华银行抢案”,这些字句,都在为警察在游荣佳自首前布局,用以证明这一案子是“已发觉之罪”,罪既已被警察发觉在先,自然就不符合自首要件了,自然就功在破案的警察、而过在该死的假自首者了!
但是,当我们核对一下事实,我们就忍不住要发为正义之声。王瑶、陈健民、王景山三法官说五月十七日刑事警察局就以“涉嫌抢劫”声请了拘票,用以反证游荣佳五月十八日来自首已经太迟,并说“该拘票声请书上所载‘涉嫌抢劫’部分,即系指本件世银抢案”而言,其实这是三法官的大错误!因为刑事警察局侦二队队长在高院调查庭中,明说“在五月十八日前,有人检举游荣佳涉嫌抢劫松山空军基地枪枝,我们持捜索票在其住所捜索过,没有结果。”可见纵使拘票上的“涉嫌抢劫”字样非事后加填,它所指的抢劫,也是指“抢劫松山空军基地枪枝”的抢劫,而非指世华银行运钞车的抢劫,三法官所说“即系指本件世银抢案”,是张冠李戴了的,此抢劫固非彼抢劫也!
这一真相,细查刑事警察局五月十七日的拘票声请书,也可看出来。声请书“事由”栏下明列游荣佳“涉嫌非法持有枪、弹,协助脱逃教唆杀人、抢劫”字样,也明明是枪枝案的案头,合理的解释该是“即系指松山空军基地抢案”而言,方才能接得上。法官断案,是不可违反论理法则和经验法则的!照这些基本法则看,刑事警察局若如三法官所说,当时已知道游荣佳干的是世华银行运钞车抢案那一票,则在拘票声请书上,就不会把轻罪先填、重罪后补,所以,这一填写乃事后加填的,不无可能。何况声请书右上横印内,明明有板桥地检处六月二日挂号收文印,刑事警察局若是五月十七日正式声请拘票,并将于五月十八日执行拘提,又为什么出现六月二日——十六天以后——的戳记?这种种可疑的铁证,又怎能自圆其说呢?
所以,光从一张文件上的一番细查,就可看出“警、检、法”作业上的许多矛盾与破绽。以这样草率粗糙的作业,就快马加鞭断人生死,这当然是人权的大问题而非“流氓抢银行”的狗屁倒灶问题,我们自不可因为游荣佳是流氓,是不义的流氓,就含糊而过。游荣佳没人缘,但游荣佳有人权;人缘是他个人的,但人权却是你我全体的。含糊他的人权就是含糊我们的人权,我们不沉默!
一九八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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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冒牌的民族主义!
林浊水老弟六月十八日写信给我,要我表示中国人对“民族”的观念和运用等问题,我自然义不容辞。只是这个问题,我远在十八年前写《新夷说》一文时候,已大略谈过,十八年下来,虽然可以稍做补充,但是基本立论,却仍颠扑不破。所以我仍据《新夷说》为基础,重新申论一下。
民族观念的错误
先说民族观念。
中国民族是伟大的,但中国的民族观念却是狭小的,因为中国人自古就弄错了中国民族的定义和范围。他们不了解中国民族的多源性,他们只是从一部分老祖宗的狭窄眼睛里去“化外”其他中国民族,然后加以排斥或奚落。例如中国古书上说:“职方氏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又说:“南方蛮闽、从虫;北方狄、从犬;东方貉、从豸;西方羌、从羊,此异种也!”这种举不胜举的短视言论,追究他们的原始,都是由于从狭小的地域观念所促成的。因为短视,所以一部分的“中国人”根本不晓得“中国之大”,他们只是从他们的小圈圈里、小地盘上,去向外敌视其他“中国人”,然后扣上“敌人”的帽子,加以打击。
例如黄帝,这据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伟人,但是他讨伐蚩尤,在我这新派历史家的眼里,简直无异于一场军阀战争!黄帝与蚩尤本属于同一个族,黄帝在东边,蚩尤在西边,他们的活动范围,不会比今天的河南、山西两省来得大,蚩尤的文化水准甚至比黄帝还来得高,至少他们比黄帝先学会用铜器!结果双方乒乒乓乓,打起来了,打了七十一仗,主要的战场是在山西省的一个小县(解县,关公的老家)。这个小县就是古史上所说阪泉、涿鹿两个古战场的所在。后来的混账历史家把这两个小地方解释作在察哈尔省的涿鹿县(今属河北省——编注)西北,并且把这种解释放到中学教科书里,全是胡闹。——黄帝和蚩尤,绝不会远跑到察哈尔省去打仗,他们才没那种本领,也没那种闲工夫,他们只是局限在山西的这个小县打来打去,并且目的也很单纯,——没有“救国救民”、没有“吊民伐罪”。目的只不过在抢女人太太们开门的第四件事——盐。只为了山西解县附近,有一个“盐池”!
我们也是蚩尤子孙
如果我们今天,把黄帝解释作当时中国民族的“共主”,解释作“平外患”“统一中国”的神明人物,想想看,这不是大笑话吗?这岂不是小看了中国的领土了吗?这岂不是错把河南省的一个小军阀,当成一统天下的大总统了吗?
就刘恕《通鉴外纪》根据皇甫谧《帝王世纪》的说法,我们推算出来的黄帝时代是公元前2694年,也就是距离今天四千六百七十七年,也就是号称的中华五千年。我们回溯这五千年的历史,回溯到五千年前,回溯来回溯去,若是回溯的范围只限于河南、山西等地方,而置其他“中原以外”的地方于不问,或一律以蛮夷羌貉视之,这种做法,不是看小中国和中国民族,又是什么呢?当时住在河南、山西等地的,固然是中国民族,但是在这些“中原地区”以外的,又何尝不是中国民族呢?这些在中原人士眼中是东夷的、是荆吴的、是百越的、是东胡的、是肃慎的、是匈奴的、是突厥的、是蒙古的、是氐羌的、是吐蕃的、是苗傜的、是罗罗缅甸的、是僰掸的,乃至西域系统的白种中国人、三国的黝歙短人、唐朝的昆仑奴等黑种中国人,又何尝不统统是中国民族呢?从这种角度来看,——从这种科学的、博大的角度来看,我们不得不说,中国民族的历史,打来打去,还不脱是同族相残的历史,这种历史中所谓的“东逐东夷”也好、“西伐匈奴”也罢,乃至南征北讨,“多事四夷”,赶来杀去,所赶杀的对象,竟不是真的什么“洋鬼子”,而是道道地地的中国人!
所以,今天以黄帝子孙自豪的中国人,都该不要忘了:我们其实也是蚩尤子孙,他们都是共同的我们的共同的祖先。虽然他们总是赶来杀去。
中国人打中国人
奇怪的是,许多因赶杀自己民族的人,他们居然在历史上和社会上被称为“民族英雄”,这真是笑话笑说。在毛泽东之流眼中的“民族英雄”,所谓“略输文采”的“秦皇汉武”等等,就我李敖等新派史学家看来,完全是残杀同族的流氓,根本不是什么“民族英雄”。读过李华《吊古战场文》的,必然会记得那描写所谓“秦汉武功”的句子,那些“秦起长城,竟海为关,荼毒生灵,万里朱殷”的悲惨,和“汉击匈奴,虽得阴山,枕骸遍野,功不补患”的结算,如今我们思念起来,感想又是什么呢?我们不得不认定,从“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以下,所谓“秦皇汉武”也好、“唐宗宋祖”也罢,他们的许许多多“丰功伟业”——尤其是号称打击“异族”统一中夏的“丰功伟业”,统统值得我们怀疑!五千年的中华史上,除了1840年鸦片战争英国鬼子首先打进我们的家门来以外,1840年以前,黄帝纪元公元前2674年以后,漫长的4514年里,压根儿就没有什么所谓“异族”!更没有什么真正的夷狄蛮貊!——他们都是中国人!
真的,他们都是中国人!小心眼老祖宗们所谓的“异族”,都是瞎扯淡!并且“异族”的范畴和定义,也因扯淡的扯法不同而一改再改。在当年陕西周朝的眼光中,山东殷朝之后的孔夫子,就是道道地地的“异族”;可是曾几何时,“殷周”不分了,变成一家子人了,而周朝的晚期,山东帮和陕西帮,又把湖北帮看成“异族”,所谓荆楚之地,乃蛮貉之区,于是屈原又变成了“异族”;可是又曾几何时,湖北人也挤到山东、陕西人的屁股底下,也不是“异族”了;于是又手拉手起来,向南发展,把四川、贵州人看成“异族”,所谓“夜郎自大”等挖苦话,就是骂西南人的。但是在又一阵子的物换星移以后,西南人也同样甩下了夷狄的帽子,以过来人的姿态,把这顶帽子,反身一长“绣”,落在尼泊尔人的头顶上。
“夷敌标准”的变化
这些说不尽的有趣的“夷狄标准”的变化,使我们可用它的观点来重新检讨中国的民族历史。中国民族从远古以来,就处处显示出“夷夏不能防”的混同痕迹。第一次混同的终点是秦朝,秦朝时候已完全同化了东夷和南蛮中的荆吴,以及百越、西戎、北狄的一部分;第二次混同是汉至两晋南北朝,这是一次更大的混同,匈奴、氐、羌、东胡、南蛮、西南夷等等,纷纷大量跟中土人士交配而生下大量大量的杂种;第三次混同是隋唐到元朝,从突厥、契丹、女真,直到蒙古,中国又增加了一次新的民族混同的记录;第四次是明朝以后,直到今天孔夫子的重重重重重孙女嫁给洋鬼子,完成了中国“和番”史的最精彩的一幕。
上面这四次大混同,除了晚期孔夫子重重重重重孙女嫁外国人那一类外,中国民族史上并没有洋鬼子来做姑爷或做少奶奶的现象,唐太宗的妈妈或明成祖的妈妈,虽然在当时人眼中都是外国人,但是从民族学人种志的条件来看,她们还都不够格。
但是,这种不够格,我们的古人并不明白,他们仍旧以夷狄视之(虽然在表面上不敢说)。于是,一个很可笑的矛盾便发生了。这个矛盾是:明成祖的后人,明朝成祖以后的皇帝们,他们的血缘里,岂不明显的有最新的“夷狄”因子吗?有了这种因子,明末孤臣史可法也好、张煌言也罢,乃至顾炎武的妈妈也行,他们的挺身殉节,所标榜的理由,就未免有点遗憾。明末殉节诸烈士,他们殉节的理由不外是“不事胡人”,但是他们忘了,他们忠心耿耿所侍奉的“当今圣上”,就是一个广义定义下的“胡人”!
岂止是“当今圣上”,就便是殉节诸烈士自己,他们也无人敢保证他们是“万世一系”的“黄帝子孙”,也无人敢保证他们的祖先在多次混同时候未被“骚扰”,而在他们的血管里面,绝对“清洁”,——没有洋臊味!
“我蛮夷也”
但是,这种令人发窘的真相,中国人却一直不能了解。所以,中国人的民族观念一直是狭小的,其中充满了错误、矛盾、和可笑的无法自圆其说,在中国人的行为上,这真是一件特色。
《中华民国宪法》第五条称“中华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第七条称“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些话的背后,都显示出中国民族至今仍有不同的各系。这不同的各系,有的已经互相混同。但是混同的历史,却相当复杂,其中由分到合、由零趋整,到也有着不少悲欢血泪、不少史迹斑斑。从断发文身到披发左衽、从五胡乱华到驱逐鞑虏,我们看到太多中国民族内斗的记录。在这种内斗中,中国人自造的“夷狄标准”,就不断的应运而生。以秦朝以前的情况为例,中国中原在夏朝以前的当家部族是祝融八姓,祝融八姓到了周朝已经被迫出局,退居南方;新兴部族是夏,夏来自西方,它和东方的商竞争失败,被迫出局;而商又和西方的周竞争失败,也被迫出局。后来南方的祝融八姓后裔楚又兴起,于是东西之争转为南北之争;东西的串连成“华夏”,把南方的骂作“荆蛮”,南方的统治者夷然受之,并且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史记》楚世家)可是这种“夷狄标准”,很快就因同心圆的膨胀,形成了新的混同。这种混同,到了满族取代汉族在中国当家时候,有了更精彩的理论建构。一七二九年,满族的雍正皇帝,刊刻《大义觉迷录》,曾对中国民族的观念和运用,有过钦定之言。
钦定之言
满族的雍正皇帝对汉族中国人说:
自古帝王之有天下,莫不由怀保万民,恩加四海,……非寻常之聚类群分,乡曲疆域之私衷浅见所可妄为同异者也!”《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盖德以君天下,则天锡佑之以为天下君,未闻不以德为感孚,而第择其何地之人而辅之之理。……夫我朝既仰承天命,为中外生民之主,……何得以华夷而有殊视。……乃逆贼吕留良凶顽悖恶,好乱乐祸,俶扰彝伦,私为著述。妄谓德祐(宋恭帝年号)以后,天地大变,亘古未经,而今复见。而逆徒严洪逵等,转相附和,备极猖狂,余波及于曾静,幻怪相煽,恣为毁谤。……在逆贼等之意,徒谓本朝以满洲之君,入为中国之主,妄生此疆彼界之私,遂故为讪谤诋讥之说耳。不知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于圣德乎?《诗》言“戎狄是膺,荆舒是惩”者,以其僭王猾夏,不知君臣之大义,故声其罪而惩艾之,非以其为戎狄而外之也。若以戎狄而言,则孔子不当至楚应昭王之聘;而秦穆之霸西戎,孔子删定之时,不应以其誓列于《周书》之后矣!盖从来华夷之说,乃在晋宋六朝偏安之时,彼此地丑德齐,莫能相尚,是以北人诋南为岛夷,南人指北为索虏。……且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如三代以上之有苗、荆、楚、猃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地也。在今日而目为夷狄,可乎?至于汉、唐、宋全盛之时,北狄、西戎,世为边患,……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况明继元而有天下,明太祖即元之子民也。以纲常伦纪言之,岂能逃篡窃之罪?至于我朝之于明,则邻国耳。且明之天下丧于流贼之手,是时边患肆起,倭寇骚动,……各村邑无赖之徒,乘机劫杀,……中国民人,死亡过半。……我朝统一万方,削平群寇,……是我朝之有造于中国者大矣,至矣!……而吕留良辈又借明代为言,肆其分别华夷之邪说,冀遂其叛逆之志。此不但为本朝之贼寇,实明代之仇雠也。……孔子曰:“君子居是邦也,不非其大夫。”况其君乎!又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夫以春秋时百里之国,其大夫犹不可非,况我朝奉天承运,大一统太平盛世,而君上尚可谤议乎?且圣人之在诸夏,犹谓夷狄为有君。况为我朝之人,亲被教泽,食德服畴,而可为无父无君之论乎?韩愈有言:“中国而夷狄也,则夷狄之;夷狄而中国也,则中国之。”历代以来,如有元之混一区宇,有国百年,幅员极广,其政治规模,颇多美德,……而后人则故为贬词,谓无人物之可纪、无事功之足录,此特怀挟私心识见卑鄙之人不欲归美于外来之君,欲贬抑淹没之耳!……平心执正而论,于外国入承大统之君,其善恶尤当秉公书录,细大不遗。庶俾中国之君见之,以为外国之主,且明哲仁爱如此,自必生奋励之心;而外国之君见是非之不爽,信直道之常存,亦必愈勇于为善,而深戒为恶。此文艺之功,有补于治道者当何如也。倘故为贬抑淹没,略其善而不传,诬其恶而妄载,将使中国之君以为既生中国,自享令名,不必修德行仁以臻郅隆之治;而外国入承大统之君,以为纵能夙夜励精,勤求治理,究无望于载籍之褒扬,而为善之心困而自怠。则内地苍生之苦无有底上矣,其为人心世道之害,可胜言哉!
是不能以人废言的
在《大义觉迷录》后面,雍正皇帝附刊了曾静的悔过书——《归仁说》,表示对这种理论的诚服。曾静说:
圣人非常生,故其生也无常地。……夫麒麟凤凰不必尽出于中国,奇珍大贝何尝不产于海滨?同此天地之中,有一大胚胎,或左或右,孰分疆界而二哉?……世人不察,往往误谓东土非中华文物之会,并不知列祖相承之德。妄以“春秋”之义,引孔子之评管仲,甚至有惑吕留良之逆说者,其名为欲正大义,而不知反戾生人之大义也!夫计世运之升隆,必以治统为转移,而稽治统之转移,又必以道统为依归。唐虞三代之盛,承帝统者首推大舜,颂至德者终推文王。孟子曰:“舜生于诸冯,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西夷之人也。”是唐虞三代之圣人,已不尽生中土。秦及五季千五百余年,二帝三王周孔之道,晦盲否塞,至宋而天运始旋,……其开道统者始于周濂溪,集成者为朱子。周子生于湖南永州,而迁于江西;朱子生于安徽徽州,而学于福建。永州福建,未尝非古所谓三苗八闽之区。而谓圣人之生,顾以地限耶?
《大义觉迷录》中雍正和曾静这种双簧口吻,固然有不少贴金的、肉麻的成份,但是就事论事,我们未尝不可这样认定:《大义觉迷录》的理论的确有它科学的、博大的角度,它所揭橥的一些主要论点,都是言之成理的:
一、“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唐虞三代之圣人,已不尽生中土。”
二、“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如三代以上之有苗、荆、楚、猃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地也,在今日而目为夷狄,可乎?”
三、“明继元而有天下,明太祖即元之子民也。”
四、“外国入承大统之君,其善恶尤当秉公书录。”
这些角度,都是可以言之成理的、不能以人废言的,中国民族问题的真象,“平心执正而论”,的确答案如此!
不能成立的两个原因
这种答案,自然是会令古往今来许多中国人感到不快,因为他们竟没想到:他们奋不顾身一心一意所执着的“真理”、所坚守的“民族大义”,原来基础竟这样虚脱、这样不能成立!这一令人哭笑不得的谑画,原因都在——
第一、他们不了解“夷狄标准”,是版图扩张的函数,在版图扩张的时候,“夷狄标准”就像一个膨胀的同心圆,随时“吃”掉了最近的“夷狄”,而混同成“中国”的扩大。
第二、自古以来“中国”与“夷狄”的对立,根本不是血统上的、民族学上的对立,而只是文化上的对立,孔夫子说“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袵矣”,“披发左袵”只是文化上的不同,不是种族上的不同。《史记》(吴太伯世家)记“太伯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犇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这种只消断发文身就由华变夷的速成,正显示了所谓中国民族问题,根本只是文化问题,不是民族问题。正因为立论在这上面,所以太平天国起义时候,曾国藩、彭玉麟他们的义,就遭遇挑战:从民族标准看,他们帮助满族政权就说不过去,就是汉奸;但从文化标准看,他们维护纲常名教孔子之道就可以说得过去。中国民族问题实乃文化问题,由此一“漏气”,可得明证。
在这两个原因之外,造成中国人混淆与困惑的,是“民族问题的政治化”。
民族问题的政治化
所谓“民族问题的政治化”,是搞政治的人们,故意利用“民族问题”来做工具,鼓吹“沙文主义”。“沙文主义”来源是法国一个名叫沙文(Chauvin)的老兵,这个老兵在拿破仑失败后仍然效忠而狂热、盲目而排外。搞政治的人们看到“民族大义”可用,于是大力渲染这一论点,使它中风狂走。他们强调民族优越感(ethnocentrism,就是种族中心主义),以“中字最正、华字最美”的词汇、以日耳曼式的唯我独尊,整天“我以我血荐轩辕”。形式上,他们是汉族沙文主义者;骨子里,他们只是政治挂帅的民族噱头而已。中国历来的多次民族混同,早已没有什么汉族了,汉族在北方的,早就有了“胡人”的血统;在南方的,早就有了“百粤苗黎”血统,血液中比较“汉人”百分比多一点的老汉,反倒落在五胡乱华后南迁的中国人身上,大体说来,就在客家人身上。今天的台湾人,抱怨国民党在行汉族沙文主义,其实台湾人在血缘上比外省人更汉族,台湾人更有资格搞这一套。由历史真相,可以反证:国民党的汉族沙文主义,其实只是幌子,只是他们愚弄中国人民(包括愚弄台湾人)的一种工具。台湾人不好好念历史,结果大上其当或大生其气,这是大可不必的。国民党想以“民族主义”来通吃,其实国民党又实行了什么“民族主义”?国民党的总理,早在一九一九年的“手写本三民主义”里就大声疾呼说:
我国人自汉族推覆满清政权,脱离异族覊厄之后,则以民族主义已达目的矣!更有无知妄作者,于革命成功之初,创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之说,而官僚从而附和之。
今天国民党的“五族共和之说”,岂不正是“违背总理遗教”的杰作吗?
民族无关黑白
孙中山又说:
夫汉族光复,满清倾覆,不过只达到民族主义之一消极目的而已。从此当努力猛进,以达民族主义之积极目的也。积极目的为何?即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以诚,合为一炉而治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斯为积极之目的也。五族云乎哉?夫以世界最古最大最富于同化之民族,加以世界之新主义,而为积极之行动,以发扬光大中华民族,吾决不久必能驾美轶欧,而为世界之冠,此固理有当然,势所必至也。国人其无馁!
这才是孙中山“民族主义”的真精神!这种真精神,告诉了我们:真正的“民族主义”,并不是一个“民族”中的小歧异如汉满的互相排斥,也不是满御汉或汉御满,或是谁当家谁反抗谁,或是一个“民族”的“自尊自大”、乱说别人是“异族”“夷狄”之类。真正的“民族主义”和它的“积极目的”,乃是“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
看到了吧?皮肤颜色有严重黑白之分的,在孙中山开扩胸襟里,都不当是一回事!何况是同一黄色皮肤下的“中华民国各民族”呢?孙中山这种胸襟,已不是狭隘的今天国民党所能了解,今天国民党只会闭着眼睛瞎猜,乱说“民族主义”是这样是那样,结果呢?他们口中笔下的“民族主义”,不但不是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也不是任何学理上的“民族主义”,而是道道地地的希特勒式的“民族优越”“排‘犹’(此字可代换)主义”,或是中国老夫子们的“狭隘民族观”、“左袵恐惧症”!——他们根本是他妈的胡扯!
“天行有常”
真正的“民族主义”,它的积极而终极的目标,依照“手写本三民主义”所说,乃是“以意志为归”的。孙中山说:
民族主义之范围:有以血统、宗教为归者,有以历史、习尚为归者,语言、文字为归者,夐乎远矣!然而最文明高尚之民族主义范围,则以意志为归者也。如瑞士之民族,则合日耳曼、意大利、法兰西三国之人民而成者也。此三者各有血统、历史、语言也,而以互相接壤于亚刺山麓,同习于凌山越谷,履险如夷,爱自由,尚自治,各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遂组合而建立瑞士之山国,由是而成为一瑞士之民族。此民族之意志,为共图直接民权之发达。是以有异乎其本来之日、意、法三民族也。又美利坚之民族,乃合欧洲之各种族而熔冶为一炉者也。自放黑奴之后,则吸收数百万非洲之黑种,而同化之,成为世界一最进步、最伟大、最富强之民族,为今世民权共和之元祖。今出而维持世界之和平,主张人道之正谊,不惜牺牲无数之性命金钱,务期其目的之达者,此美利坚民族之发扬光大,亦民族主义之发扬光大也。
这种真正的“民族主义”的观念,完完全全是西方的观念,换句话说,“民族主义”根本是全盘西化的产品,中国本土根本土生土长不出这种新鲜东西。非常明显的,孙中山所提倡的“民族主义”,是西化的、是中国历来所没有而该努力追求的。孙中山以他的敏锐与睿智,早就看出中国传统中没有真正“民族主义”的缺陷,和有太多的狭隘种族观念——冒牌的民族主义——的流弊。他深切的感到这种缺陷和流弊,因此他沉痛的指摘说:
中华民族者,世界最古之民族,世界最大之民族,亦世界最文明而最大同化力之民族也!然此庞然一大民族则有之,而民族主义则向所未有也!
“民族主义则向所未有”,这是何等明确的、一针见血的论断!基于这种论断,我们复查国民党心劳计拙提倡的“民族主义”,我们无法不这样结论:它们根本不是它们总理笔下的“民族主义”,它们只是一种冒牌的“民族主义”。我们热爱中国民族的中国人,实在有责任拆穿国民党的侜张为幻、拆穿国民党的移花接木、拆穿国民党的李代桃僵!——我们有责任维护真正正确的民族观,我们不要因为国民党的倒行逆施,而迷失我们“天行有常”的方向和信念!
一九八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录)林浊水致李敖信
李老大:
博观第三集要做“民族主义”问题,想请老大拔刀相助。盖编辑计划预定讨论大汉“炎黄子孙”和四邻弱小民族相处之道,但放眼今日,能有大胸襟跳出我族中心主义,以天下公民身份论这伤感情问题,且又功力深厚兼具有胆为博观写文章者,舍老大更有何人?所以我就写了这封信邀稿。
先说我的想法:
汉族是泛道德主义的,把天地万物,风云变易都硬按在道德框框中去了解。而他的道德架构最重要的是差序格局。汉族用这套东西搞出了反动的三纲五常,来镇压国内;也用这套东西来对待蕃邦。于是强则自居“天朝”、自居“舅国”、自居“上国”,毫不给人自尊;弱则自甘“姪皇帝”、自甘“儿皇帝”、自甘《台湾关系法》,毫不要自尊。国与国之间同人与人之间是毫无平等观念的。
清末彻底汉化的满清末帝光绪,在见洋人如见老子的同时,也强迫“晋见”的达赖十三向他叩头跪拜。现代的国民党也在死抱《台湾关系法》的同时,骑在老百姓的头上。
这都说明了在伟大的大汉道德之下,人固然只剩“纲常”教条下的行尸走肉、丧失独立的生命价值、独立的人格;而所谓的“国家”所谓的“民族”之间也同样的没有平等的、互相尊重的关系存在。遇洋族则夷狄之,遇外国则“藩属”之、“下国”之。甚或“汉化”之、“宣抚”之、“沙文”之、“吃掉”之。甚至把整个弱小民族一股脑杀得干干净净(如左宗棠之流)。
汉族沙文弱小族,弱小民族反沙文。这一相对关系就构成了中国大陆几千年来种族问题的主题。
其悲惨的有混同了“阶级剥削”“种族歧视”而造成的“五胡乱华”的大砍大杀,使东汉五千万人口,剩下不到一半。……有唐玄宗汲汲追求“汉唐”声威造成的大砍大杀。……
其荒唐的有南北朝的政客忽而改汉姓忽而改胡名,时而姓普六茹,时又姓杨;时而是拓拔氏忽而又是“元”氏的无聊举动(今日中共在西藏搞的还是这么一套)。
在砍砍杀杀中汉族愈来愈自我中心去了,愈来愈小气了,愈来愈闭锁了。
唐朝,统治者多少沾染了“胡人习气”,文化气魄还大、还刚健、政治还开通、朝廷还用人唯才,不分胡汉;宋明而下,华夷之辨愈明,便有争“正统”连“唐”也一概摒除的事,气象侷促,人格卑下,到明清对内君皇愈益圣明,朝野气节愈不可闻。等到慈禧的伟大要用增长到十多字的尊号来堆砌时,独立“人格”的一切“尊贵”就只有他老人家独享了。对外则表现于盲目的汉族传统主义,盲目的汉族中心主义,盲目的抗拒洋文化主义,和盲目的亡国主义。
汉族传统主义面对强势洋文化已经如此,对弱势的蒙、维、藏人更不用谈了。所以有左宗棠杀人灭族如砍瓜切菜的大汉勋业,有罗家伦的高唱左公柳,等到民国成立,号称五族共和,哪里是共和。抗战时全国上下跟着罗家伦大唱青海歌说:“莫让碧眼儿射西域盘雕”。但是西域不就是“塞”人、“色目”人的故乡吗?
这样的心态,维、蒙、藏人焉得不反汉,结果民国以后、汉维、汉藏、汉蒙、汉哈终日砍砍杀杀,尤以汉维汉哈之间为烈。现在国民党把这些罪都归结共产党说:你看,共产暴政搞得他们反了。其实共产党只是在承继大汉几千年的种族斗争悲剧啊,在这大悲剧中国民党也是一个声名狼籍的参与者,他没有能逃脱罪名——他是赖不掉的。
古时汉族沙文别人的借口是汉文化好,所以你们“夷狄”要“变夏”,那么现在汉文化不行了,而西洋文化好,你为什不让他们变“西洋”却要还要“变夏”?更何况和所谓其他“五族”(五族是没学问,对邻居没同情了解的说法,现且不辩)比起来,汉文化还不一定好,如音乐汉乐比藏乐实在没什么好。
检讨了这些烂帐,请老大,拔刀砍断我族中心之结,暴露五胡乱华、五代十国民族大融合的丑恶面,站在“共和”的“世界主义”的,博大、平等的立场为和中国汉族互相砍杀几千年,被汉族“沙文”几千年的四邻们说公道话。
总之民族主义用来御侮是天经地义的,用来欺负人则该口诛笔伐。
这题目没有人能写了,老大你就写吧,请在七月十五日前交卷。
又,你过去和深耕、前进写稿的作法都是先在深耕、前进登出后再收进千秋,这是你够“老大”之处。但是我们的丛书出刊往往不定期,你配合上会不会造成问题,如硬守原则会不会造成千秋凑不足篇幅之事,但是反正你本事大,就守原则“老大”到底吧!
又,我们丛书等闲之文不敢邀你,但此后疑难大症还是少不了你,你还是“老大”下去吧!
浊水 上 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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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骨·泡沫·抢》自序
原应在十一月份上市的《千秋评论》第二十六期——《钞票·肚皮·尿》,今天在装订时,突被国民党派出大队人马掩至,不出示查禁命令,即行开抢,自中午一点抢到两点,抢得手脚利落,满载而归。所以,这期《千秋评论》,除了有幸的读者可以抢到鸡骨头外,在市面上,自是“羚羊挂角”了。
傍晚林世煜电话中说:“这期《生根》上市后被没收,也没有查禁命令。”由此可见,国民党连查禁命令都来不及写,就一拥而上了,国民党的“新、速、实、简”,如今又添外一章了。
为了不让十一月市面萧条,我特别赶出《千秋评论号外》第二期《开枪·斗牛·蛋》和第三期《鸡骨·泡沫·抢》来“垫档”、来“应市”,我希望读者在对作者有任何抱怨的时候,也该替第一线上的人想一想。比如说有人抱怨李敖的书卖得稍贵,但是一次非法抢书、一次胎死腹中,损失就是几十万,这种“查扣成本”,我们从读者老爷这边捐不到一块钱支持、从警总老爷那边敲不到一块钱赔偿,固然羊毛出在羊身上,但羊从何来?所以卖得贵一点,也是一种必要的贴补。朋友们别以为我们卖贵了是整你们,别忘了买李敖的书的读者,至少有一半是李敖的仇人和敌人,故卖得稍贵而被整的对象,不但是羊,也有黑羊,苦恼只是真假难分而已。所以,有心肝的读者,决不抱怨李敖的书卖得贵,越贵越要买,这样才像话。总而言之,统而言之,干以笔战斗这一行的,全是血本生意、杀头生意,毫无“投资报酬率”可言,若有,只是“投资报‘仇’率”而已。逢今之世,处此之岛,干上这样鲜的一行,想来想去,真有点他妈的。
一九八三年十月二九夜,李敖在台湾。
《埤雅》说:“羚羊似羊而大,角有圆绕蹙文,夜则悬角木上以防患。语曰‘羚羊挂角’,此之谓也。”《本草》说:“羚羊有神,夜宿防患,以角挂树不着地。”《传灯录》说:“云峰云:‘我若东道西道,汝则寻言逐句;我若羚羊挂角,你向什么处扪摸?’《沧浪诗话》说:“盛唐诸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师友诗传续录》说:“刘大勤问曰:‘唐贤三昧集羚羊挂角,即音流弦外之旨否?’王士祯答曰:‘严仪卿所谓如镜中花、如水中月、如水中盐味、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皆以禅理喻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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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臣与饭桶
人与人的关系很谑画:有的人与人相见恨晚,有的人与人相见恨早,有的人与人根本不该相见,有的该相见却缘悭一面——阴错阳差,怎么也见不着。
从时间纵线上看,有的人与人实在该生在一起,可是却没有,变成“萧条异代不同时”;有的人与人实在不该生在一起,可是却挤成一堆,互相做冤家。
中国三国时代就是一显例。三国时代,各路英雄好汉,都挤成一堆,结果你来我往,谁也吃不下谁,谁也不给谁吃。其中曹操是特大号,他自负的说:“设使国家无有孤(没有我),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意思是说:有他,才有三国鼎立;没有他,恐怕鼎立的,不止三国而是三十国了。
所以,在群雄并起的时代,大家都会感叹生不逢时,感叹“既生瑜,何生亮?”感叹“时无豪杰,遂令竖子成名”的走运日子。
许劭说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曹操听了,大喜而去。地质学家丁文江,在一千七百年后,在国难当头的火光里,感到他平时所倡导的“学术救国”、“科学建国”、“文艺复兴”等等,都遭遇到考验,他忍不住自嘲的说:“我们这班人,恐怕只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饭桶’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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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预言诗
19世纪英国的一个大改革运动——牛津运动(The Oxford Movement)没开始前,几个领袖写了一些宗教诗在一个本子上,扉页有纽曼(John Henry Newman 1801-1890)摘抄荷马(Homer)的诗句:
You shall see the difference now that we are back again!(如今我们回来了,你们看便不同了!)
我好喜欢这个故事和气魄。
二十四年前(一九五七、七、二九)我有一首《我将归来开放》的小诗,是有感于“牛津运动”而发的:
因为我从来是那样,
所以你以为我永远是那样。
可是这一回你错了,
我改变得令你难以想象。
坏的终能变得好;
弱的总会变得壮;
谁能想到丑陋的一个蛹,
却会变成翩翩的蝴蝶模样?
像一朵入夜的荷花;
像一只归巢的宿鸟;
或像一个隐居的老哲人,
我消逝了我所有的锋芒与光亮。
漆黑的隧道终会凿穿;
千仞的高岗必被爬上。
当百花凋谢的日子,
我将归来开放!
二十四年后重新看它,我真惊喜我是预言家。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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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我·文学
——李鼎彝先生《中国文学史》序
在中国“反传统”的“传统”底下,无疑地说,我李敖是一名大将;怀疑地说,我李敖至少是一名廖化式的先锋。中国的腐败传统,在我的攻击之下,已经愈来愈不能苟安、不能躲藏。我不允许腐败的传统躲在阴影里狐祟,我要抓它出来,押在阳光里,捶它!
我这种对中国腐败传统的攻击,正如伦敦《中国季刊》(The China Quarterly, July-September, 1963)所描写我的,是“无情地”(mercilessly)。我不否认我在这方面态度的残忍。这种态度,曾引起了不少误会跟流言,其中之一是关于我对爸爸李鼎彝先生的“不孝”,这是很值得一说的往事。
十一年前(民国四十四年)的四月二十七号,我刚进台湾大学半年,忽然接到台中来的电报,说爸爸死了。关于他的死,那年十月一号的《自由中国》杂志(第十三卷第七期)上,曾有一段说明。说明中点破了爸爸死的真相,——那是社会问题,不是他个人的问题。社会问题使他要跟生活的压力苦斗,最后逼得他“操劳过度”,贡献了生命:“苦的是学校的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底薪最高的仅三百四十元,全部薪津核实发给,每月尚不及五百元,而大部分学校,由于历年增班,员额加多,不能普遍供给宿舍,如须赁屋以居,至少便须费去薪津的三分之一,余下来的三百来元,要应付不可避免的应酬,要支付生活的需求,再加上些自己所计算不到的支出,其捉襟见肘的窘状,不难想见。学校的福利基金既少得可怜,‘出差’、‘加班’等变相津贴,又非教师所可得到。因而一般教师先生们,虽欲如徐财长于九月九日记者招待会席上所说的:‘共体时艰,刻苦砥砺,以渡难关。’但当他们把自己的生活水准降到不可再降的最低点后,便只有走上下述两条路:
一、另找待遇较高的工作;
二、另辟途径,多方出卖自己脑力。
教师们为求要解决生活上的必需,所以时时刻刻都在注意到如何去找得一个待遇较优的工作,因而不安现职。而一般公职人员的待遇又多较教师为好,学校中因而留不住人才。其一时不能找得待遇较优的工作者,便多另辟途径,多方去出卖自己的脑力,有的卖文章,有的卖字画,有的向私立学校去谋兼课,有的兼家庭教师或为学生补习功课。然而一个人的精力究竟有限,一个专任教师的课程负担已够繁重,今于繁重的负担之外,又勉强再加上许多额外的负担,有的所加甚至较原职的负担还要重。因此我们常可看到:有些教师对学生的作业练习,仅批改一部份;有些教师把学生的作业练习交给同班优秀的同学去代改;有些教师索性就一字不改。这样一来,学生的学业自然谈不上有好的进步,但考其所以有如此情形,无非是因为教师自己于本职的课业负担而外,还兼有着相当于本职或竟超过本职的负担,要去完成,他们的时间,委实不够分配。现在对那些随时在准备求去,另谋出路的教师们且置不谈,即那些愿安本职的,也多在这种过重负担的惨状下苟延残喘。如省立台中第一中学的教师李鼎彝,平日严守岗位,热心教学,他在校中教两班国文,每周功课十二小时,由于家庭负担太重,而薪俸收入又太有限,迫不得已,于是只好在课外替学生补习功课,每日四小时,连星期天也不例外,一家八口的生活,算是由此勉强得到解决了,但时仅三年,却由于操劳过度而致疾以死了。”(陈养吾:《教师节为教师请命》)
这段客观的说明,就是爸爸离开人间的真相;也是他“共体时艰”“严守岗位”“热心教学”的代价!
我的丧礼改革
爸爸死后,我当天下午从学校赶回台中,因为天气太热,妈妈已把遗体先行入棺,使我见不到最后一面,我托我的一位女朋友谭洁力小姐,为棺材照了两张像,一方面留做纪念,一方面算是我老子在人间的最后投影。
爸爸当时是台湾省立台中一中的国文科主任,因为在这个学校教了近六年的书,所以“桃李无算”。他是一个好教师,公祭时候,场面很大,自台中市市长、市议会议长以下,有两千人。这两千人,不但当时目击了李鼎彝先生走向了火葬,同时还目击李鼎彝先生的宝贝儿子李敖,表演了一次犯众怒的“丧礼改革”!
对这件“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大举动,我至今十一年后回想起来,还很得意,我还忍不住要说:“我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好汉,我是有勇气的人!”
我在《十三年和十三月》(《传统下的独白》页二〇九—二二八)里,曾提到这次“丧礼改革”。我说:
我最讨厌装模作样,如果在“伪君子”和“真小人”之间必须选择一个,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这种性格使我在许多事情上表现得“一马当先”,——当先去做“坏人”。最显著的一个例子是我二十岁时父亲的去世。我父亲死后,按照传统,要烧纸、诵经、拿哭丧棒弯下腰来装孝子,可是我不肯这样为“吊者大悦”去做“伪君子”,我的丧礼改革在二千人的送葬场面前挨了臭骂,可是我不在乎,——我是“真小人”!
“真小人”这次独行其是的举动,使他从此横被“不孝”的恶名。恶名后来越背越大,穿凿附会,像一个越滚越大的雪球。其中一个好笑的说法是:“李敖把他老子气死了!”散布这种说法的,李济先生便是一人。有一天,李济先生向姚从吾先生说:“听说李敖跟他父亲意见不合,最后把他父亲气死了。”姚从吾先生说:“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我知道李敖的父亲是我们北大毕业的。北大毕业的学生,思想上比较容忍、开通。李敖的父亲若能被李敖气死,他也不算是北大毕业的了!李敖对他父亲的态度如何,我不清楚,但我知道李敖对母亲很好,一个对母亲很好的人,大概不致对父亲不孝罢!”
据我所知,李济先生现在“没有儿子”,因为他的儿子已“潜返大陆”了。所以李济先生是属于“教子无方”的类型。李济先生当然不愿归咎于这是他自己的“教子无方”,他当然说这纯粹是他儿子的“不孝”,他当然在饱受刺激之余,油然而生一种“不孝过敏症”,——对“不孝”的谣言神经过敏,并盼望别人的儿子也“不孝”。李济先生这种毛病,我们也不必怪他,因为这本是一个失败的老年人的心理变态。所以当我们看到他所主持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不走向“学术研究”而走向“标榜孝道”的时候,我们除了该佩服外,没话可说。伟大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在砥砺“节”“孝”大纛之下,“研究”方面虽无成就,“砥砺”方面却有猛进:例如,该所最有名的一件通奸案,已因男主角的登天而告一段落;最有名的一件逼婚案,已因女主角的下海而成一收场;最有名的一件情杀案,已因女死男坐牢而到一终局。在“砥砺”人格的大运动下,自然是“孝子”辈出的。例如该所一个不写论文却专写诽谤文字、进行卖友活动的心理变态者,一天在中央研究院专车上,心理变态式的朝一位母亲怒吼之后,这位母亲的儿子,便要抛开法律,直接诉诸暴揍。这种孝行,当然都是李济先生“砥砺”孝道的结果,我们不可不重视。重视之后,我们才会清楚的了解:尽管李济先生主持的研究机构乌烟瘴气腐败不堪,但他对“孝道”的提倡,却功不可没。这种提倡演变下去,我们必然可从李济先生的身边,找到中华民国的第二十五孝。在孝子牌坊没立起来以前,谁是得标人,我们当然不知道,但是至少可先断定一个人绝没希望,那就是——李济先生的“潜返大陆”的儿子!
新家伙·旧道德
我从民国三十八年初中二年级开始,就不过旧历年。我认为过旧历年是一种不进步,并且违反现代化。我的老子是最通达的人,他最能知道我的卓见。他说:“好小子,你不过就不过吧!你不过,我们过!”于是爸爸、妈妈以及姐姐妹妹弟弟们,便开始兴高采烈,大过其年。他们吃大鱼大肉,我偏要吃炒饭;他们熬夜,我偏要早睡;他们送来糖果压岁钱,我一概退回。我第一次不过旧历年的时候,爸爸面临理智与感情的矛盾:理智上,他知道我做得对;感情上,他怪我太重是非,太不肯迁就。到了第二个旧历年来的时候,爸爸习惯了,也就不再矛盾。从此一连五个年头,直到他死以前,我从没有把那混账的旧历年过过。
民国四十四年,爸爸死了,妈妈陷入一个寂寞的处境。爸爸本是一个爱说笑话喜欢热闹的人,他的离去,顿然使家庭少掉极大的乐趣。当第一个旧历年到来的时候,当妈妈习惯性地替我安排大鱼大肉以外的炒饭的时候,我没说一句话,放弃了炒饭,加入了“过年派”的阵营。我知道我的老子把理智与感情的包袱丢给了我,他的离去,使我到现在为止,一连“为妈妈”过了十一个感情的旧历年!
去年过旧年的时候,我向妈妈以下的各位,讲述李济先生说我气死老子的话,大家听了,哈哈大笑。我开玩笑说:“我若真有气死老头子的本领,那我首先该把别人的老子气死几个,我是绝不会遵守传统,‘气吾老以及人之老’的!”
我的一位朋友,现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留学的李士振先生,最会从一个奇怪的角度来“观察李敖”。他常常向人说;“你们别以为李敖是个‘新家伙’,从他身上,你可以看到比我们还多的‘旧道德’!”
我觉得李士振先生的观察角度,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角度。
我曾帮助死友王尚义先生印行他的遗著,这件事,曾被李士振列为李敖的“旧道德”表现之一。我认为为死去的朋友做点事,乃是古今中外所共有的人类情谊,并不是我们中国人独有的道德传统。硬把这种情谊说成中国固有的“专利品”,并不适当,显然是爱国情热所致。同样的类型也是一样。例如做儿子的给父亲印行遗著,就有人宣扬过这种论调:
“就中国过去读书人的心理说,作儿子的,刊印他父亲的著作,差不多是一种近乎神圣的义务,同时也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满足。”(徐道邻:《<徐树铮先生文集年谱合刊>序》)
这种论调,就是一种夸张的调调。我个人虽然这次也做同样的事,但是我并不觉得需要借助这种论调来夸张。
在另一方面,显然的,我这次刊印爸爸的遗著《中国文学史》,必然仍旧会有李士振先生、徐道邻先生等类型的人们,愿用古典一点的角度来观察它,并加以解释。从而证明“别以为李敖是个‘新家伙’”!我对这种观察和解释,将会觉得很有趣,并且毫不惊异。不惊异的情形,就好像有人在文章里用我“常常穿长袍,文章又满篇成语,喜掉书袋”做证据,来证明我“还不能割断传统,完全西化”一样(这是东海大学中文系主任梁容若先生《如何奠定现代化基础》中的话,见《文星》第五十五期。五十一年五月一日出版)。别人如果硬把我穿上“旧道德”“旧传统”的长袍,我也“笑而受之”!
论中国文学史
关于中国文学史的著作,本来开始已久。远在二十世纪的第一年(一九〇一),就曾经出现。最早的一部是英国汉学家翟理斯(Herbert A. Giles)的《中国文学史》(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其次是日本笹川种郞的《支那文学史》(收在日本明治年间博文馆出版的《帝国百科全集》里)。在中国人自己的著作方面,最早的则是清朝光绪三十年(一九〇四)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清宣统二年,一九一〇年,日本东京弘文堂印的)。自林传甲的书以后,中国学者陆续有文学史的出版。到了“文学革命”以后,整理国故等文史学风很流行,当时这种风气的中心点是北京大学。在1920年,五四运动后的第一年里,一个来自吉林省城的乡下人,进了北京大学有名的国文学系,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爸爸。
爸爸在1926年毕业,毕业后折返家乡,到吉林省立第一中学教书。在教书期间,他为学生编了一部关于中国文学的讲义,就是这部《中国文学史》。当时上册由吉林县图书发行所印行,下册由吉林吉东印刷社印行,都是线装铅版。爸爸编这部讲义的时候,对象是当时的中学生,所以内容重点,不能以学术研究为主。而且个人心得的发挥,也只能在提纲撷领以外,限于章实斋所谓的:“详人之所略,略人之所详。”当然这部书的本身,也自有它基本的和历史的缺点,我不代它掩饰。从另一个角度看,正因为有这些缺点,反到可使我们得知时代推进的痕迹,使我们得知一部1925年的《中国文学史》是一副什么样子。在这部《中国文学史》中,我们可以侧面看到四十年前一个从事中国文学研究的人的治学方法、取材手段、论述见地,以及今日看来似乎有趣的“文白夹杂”文字。这些进入我们眼睛的史料,不论高低好坏,都是最好的时代样品,都可供我们的研究或参证。在这部文学史的预约广告登在报上以后,一位旗山农校的吴春馥先生,写信给我,其中有两段说:
“你剥夺了我每月月底对文星的‘望穿秋水’的期待(敖按:这是指两三个月前,《文星》杂志被查禁和罚停刊的事);但我不怪你,反要为你的勇气喝采!
“令尊的大作我已预约。请认清,那完全是为了你的‘长序’,在这个父荫子荣的年头,令尊已经别树一格,可贺。”
我想吴春馥先生看了我这篇“长序”中,也许会感到几分失望。吴春馥先生或者以为我在这篇“长序”中,会详细发挥一堆李敖对中国文学史的议论,借以比照李氏父子对这一专题的共同观点。如果是这样,那我必须表示抱歉。我必须“无情地”说,我个人对《中国文学史》的取舍、写法与态度,实在与李鼎彝先生相隔极远极远。这种距离,不单是我对李鼎彝先生,对其他几乎全部从事过中国文学史写作的人,我都感到我无法跟他们有什么基点上的接近。这种不合的基础原因,乃是我与他们根本对中国文学采取不同的观察角度。粗略一点说,我的角度,是否定的角度:而他们的角度,却只是不同程度的肯定角度。这种对立的观察角度,自然带给我和他们之间的绝大分野,自然导致了解释上的歧义。
“裹脚布”中行走
这篇序文的主要意思,只是在适度推介这部书和它的作者,并不在宣扬多少或肯定多少,当然更不是我详细“大放厥辞”的合适所在。对中国文学,我个人早已从压根上失望。我看来看去,在我眼中的中国文学,只是可怜的“小脚文学”(如果还硬要算得上是“文学”的话)。中国文学的集体悲剧,乃是在不论它们的呈现方式是什么,它们所遭遇的共同命运,都是“被层层桎梏”的命运。不论它们的呈现方式是“散文”、“骈文”、“古文”、“时文”、“八股文”,是“论辨”、“序跋”、“志传”、“奏议”、“哀祭”、“书牍”、“诏令”,是“诗”、“词”、“歌”、“赋”、“颂赞”、“箴铭”、“弹词”、“小说”,是“气”、“骨”、“神”、“势”、“实”、“虚”、“韵”、“逸”、“用典”、“白描”,是“简洁”、“蔓衍”、“谈理”、“抒情”、“刚健”、“优柔”、“平朴”、“绚丽”,或是“革新”、“守旧”、“复古”、“创新”、“追摹”、“独造”……不论从哪一路的进退冲守,在我眼里的中国文学,都是“小脚如来”的“掌心行者”,都不能逃开共同被传统“桎梏”、“修理”的命运。在这共同命运之下,“文体”的争论也好、“诗体”的争论也罢,乃至什么“雅”“俗”之分、“刚”“柔”之异、“古”“今”之别、“朝”“派”之变。……从如来掌心以外来看,它们所能表示的,至多只是被“修理”的轻重深浅而已。它们相互之间,只有小异而没有大不同。换句话说,它们统统都多少被传统的水平观念缠住、被传统的社会背景缠住、被传统的意识形态缠住、被传统的文学词汇缠住、被传统的形式语法缠住、被传统的陈陈相因缠住、被传统的粗糙肤浅缠住。……这样一缠再缠,中国的文学便一直在“裹脚布”中行走,不论十个脚趾如何伸缩动静,都无助于它在一出世后就被扭折了的重要骨头!
这样子的悲惨命运,使五千年的庞大文学遗产,只表露了庞大的繁琐与悲哀。我们五千年文学史中,没有大气魄的诗、没有大气魄的剧、没有大气魄的小说、也没有大气魄的作品。我们没有好的表达法,没有像样的结构、没有不贫乏的新境界、也没有震撼世界的文艺思潮。我们的“文学”(如果还硬要算得上是“文学”的话),至多只是在一首小诗、一阕小词、一段小令、一篇作品、一个小故事里打滚,我们“足以自豪”的任何作品,在新世界的文学尺度下,都要打回票。我们的表达力,至多只是表达一点粗浅的浮情,忧国也好、非战也好、田园也好、香奁也好、铁板高唱也好、儿女私情也好,……我们除了在最低浅的层面上,吟咏低唱一阵或乘兴挥毫一阵外,便不能再深入,或因深入而浅出。我们是集体失败的,集体铸造了历史的纵线失败。我常常想:一部《儒林外史》的部分好题材,在任何二流三流的西方文人手里,都不会有吴敬梓那样糟糕的处理、那么可怕的结构!而吴敬梓已算得上是我们中国文学史上的特级文豪!——我们真失败!
现在已是夜深,我刚刚从爸爸的去世的地方回来,置身于“逆旅之中”,赶写这篇“长序”。写到这儿,我突然醒觉:我该快快停止饶舌,把我乘兴而发的“李敖氏中国文学观”,就此打住。——我已经说得太多了!再说下去,另一顶“不孝”的大帽子,又要飞过来了!
一九六六年三月二十号深夜两点,在台中意文大饭店四楼。
〔附记)
这部书的吉林原印本、校对太差,错字多得吓人。我托三姐夫石锦先生,请到台大研究所中的两位朋友,稍加校正。在付排过程中,张平先生和钟庸先生,都费劲帮助校对,我要表示对他们的感谢。书后附录的《中国文学源流略图》,是爸爸来台后为台中省立一中做的,由妈妈重画重写,颇简明实用,我一并编进书里。
李鼎彝《中国文学史》上下二册,五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文星书店版,文星被封杀后,转由传记文学社出版。文星版的序在文星初版中乍现后,即被迫删去,从此序和书就永远分开了!)
附录:
一、“哀”我的朋友李敖(王小痴)
我用《“哀”我的朋友李敖》作为撰写本文的篇名,很容易使人联想许许多多人写“我的朋友胡适之”那样,在作苍蝇附骥尾式的高攀;也可能使人误会到像中共党徒写“哀!胡适”那样,以为我也在作对人身吠影吠声的攻击。但,请容我指出:写“我的朋友胡适之”的人,都是在胡适声望日隆之时为之,而且胡适声望愈隆写的人愈多,写“哀!胡适”的人,则是在大陆关进铁幕之后,毛泽东达不到争取胡适返回大陆去“为人民服务”的目的后,下令“斗臭胡适”的一种批斗行为。今天我写《“哀”我的朋友李敖》的时段,与上述写胡适的两种人所处的情况完全不同。而是在李敖声誉“跌停板”和已背上不名誉的“侵占”罪名入狱服刑之后为之。我的心情和上述写胡适的两种人心态,大异其趣,明甚。
我和李敖相识于十九年前,如不计闰,仅以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计算;则十九年为六千九百三十五天;再乘以每天二十四个小时,则十九年为十六万六千四百四十个小时。而我在十九年中和李敖实际相处的时间,统而计之,相见不过十来次,总时间不会达到四十个小时。这种朋友之交,如用“淡如水”三字来形容,应至恰份。何况在我此生之中,交游过相处未达四十个小时的朋友,可谓擢发难数,而独对李敖留下无比深刻的印象;这也许是现代传播工具不断把他的作品和消息传播到我的眼前之功吧。现在又是传播工具——报章报导他以“侵占”罪名定谳入狱服刑,是者是之,非者非之,使我不能无动于衷,此即我写《“哀”我的朋友李敖》之由也。
报章上的报导,对李敖之以侵占罪入狱服刑,或出以“拊掌痛快”之语气;或谓与李敖登记一本《千秋评论》刊物有关连,或隐约的指出为原告所聘的律师“神通”之所致。孰是孰非?我不愿揣测。
我只写我在十九年之中和李敖接触不到四十个小时的点滴,写出我个人对他的观感:
不论世人对李敖的看法如何?纽约时报说他——“受人欢迎的青年作家”,“以写讽世文章出名”,“当地标准下的一个野人”;圣路易邮讯报说李敖——“中国传统著名批评家”;伦敦中国季刊说李敖——“一个得人心的英雄”;香港星岛日报说他——“有才气有勇气,还有挟才勇俱来的流气”(以上见李敖自叙)。还有人指他为“文化太保”、“文化顽童”、“小疯狗”……(以上见李敖诉状)这些不虞之誉和不虞之毁,我认为多多少少都和李敖一样在下笔之时,很“情绪化”!李敖为一“情绪化的不满现状知识分子”,我想该是很中肯的对他月旦之辞。——这也代表我个人对他的看法。
写如本文这一类文字——涉及了人,自以使用本名以示负责为正道;而我竟使用三十年前画漫画时所使用之“王小痴”笔名出之,盖以我如使用王翼樟本名,反易使人误会不知“王翼樟”为何许人?良以我过去滥竽新闻界三十余年,撰写文字或用“本报记者”不具名;或随便按上一个笔名者,比比皆是,连我自己也记不清了。而绝大多数的人均只记得我使用过“王小痴”笔名,以笔名“王小痴”呼我,故而使用“王小痴”笔名撰写本文,亦为表示负责之意。
我与李敖相识于民国五十一年夏间,那时正是他发表《老年人和棒子》那篇文章以后不久的日子,介识的人即为萧孟能。在一次偶然相逢的机会,孟能很郑重的介绍:“敖之,我给你介绍一位朋友,这位就是王小痴先生。”李敖很热烈的和我握手说:“我在台中‘一中’做中学生时代,就是王先生漫画《三叔公》的忠实读者,真是幸会。……”我说:“漫画是我十年前资以糊口的谋生末技,哄小孩混稿费的玩艺,难登大雅之堂,过去的,都如过眼云烟,没有一则是可足挂齿的。”经过那次初识之后,我才拜读了《文星杂志》所刊他那篇《老年人和棒子》耸动一时的名文,我的印象:对他的论点有的同意,有的未尽苟同。尤其他火辣辣峻刻的文字,像机关枪一样作大角度扫射,大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霸气,我为他忧——恐非载福之道。
果然,过没多久,就引起了极大反响,驯成所谓“中西文化论战”。既成势力而根深蒂固的“载道君子”,结合成一股极大力量,群起而攻之。我直觉的感到这两股高低气压对立的气象,其最后的结果,将是一场暴风雨。这不但不是李敖之福,不是“载道君子”之福,也将非国家之福。有一次我和他单独在咖啡馆中相晤之时,我曾说他的作风很像三国时的祢衡,我劝他勿作现代的祢衡,因为祢衡的结果是于人无益于己有害的。他似也察觉到他当时的处境很像三国时的祢衡。但他说:“五十年后或一百年后,历史上将对我们这一代在台湾的人作何论断?我们难道就向历史交白卷吗?我们不能只为我们的历史留下黄梅调电影,武侠小说和麻将经。如果我这个李敖小子还能为这一时代留下些什么,那末就做祢衡也没有什么不好。”他说得很激动,又说:“你看我的相貌像不像寿考之相?既然自知不是寿考之相,做祢衡就做祢衡吧!”
我闻下为之惘然!而端详一下他的形貌——首如飞蓬,头发比鸡窝还乱(至少三个月未理);形销骨立,瘦削得面无血色(显然长期营养不良或睡眠不足)。总有一七〇公分的身高,体重则最多只有五十公斤,穿着一件薄薄皱皱葛布香港衫,更显得“瘦骨如柴无一把”,确如他自况的:不像“载福的寿考之相”。他又说:“我们初交不久,你只看到我张牙舞爪的一面,你没看到我崇法守法的另一面。法律规定中华民国男子有服兵役义务,我当兵表现很好还得过奖状;法律规定中华民国人民有纳税的义务,我纳税没有少纳一分或迟延一天;宪法亦规定: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出版之自由。而我们这群在台湾的孤臣孽子到底在言论、讲学、著作、出版方面,尽了多少力?发了多少光?你是一个资深的新闻记者,相信知道得比我更多。在传统的标准里,在‘君子的规范里’,我的文章被视为离经叛道,我也懒得去辩;但你是记者,如果你也和‘老不长进”的人一样语调,我会感到难过。”
——我为之语塞,这一在十九年前的对话,至今仍萦绕在我的脑际,未曾或忘。
过不久,已是隆冬季节,我已无法确记是五十一年的年底或五十二年的年初。有一天孟能打电话给我,说李敖要请客由他代约,地点订在新开张不久的第一大饭店二楼“喜临门”餐厅,这是他为李敖介绍一些朋友,因为李敖已正式成为《文星》的成员。并说等把人约齐了,他还会再打电话确定时间。及期,孟能又打电话叮嘱:“不要忘了,非到不可。”是日我如约赴会,筵开一席,宾客记得有:叶明勋、居浩然、吴申叔、何祚歆、李子弋、郑锡华、周群,还有一位老先生和他的女儿(当时为初识今日已记不起他父女的大名了),孟能以半个主人身份,周旋于宾主之间,显得十分忙碌,也显得十分高兴。我知道他的《文星杂志》过去一直办得无何起色,自从刊登了李敖的《老年人和棒子》之后,大受注意,他的高兴是由衷而发的。但,那天他喝了很多酒,我为他担心。因为他在来台以前,曾因肺结核多次开刀切除三分之二肺叶,和取去三根肋骨,身体一向不好,这样子喝酒对于健康必有妨碍。然而孟能似有“如鱼得水”之乐,我也只好随他高兴而高兴了。
那天的宾客:叶明勋曾为台湾光复后首任中央社社长和政府迁台后第二任中华日报社长;居浩然为党国元老居正的哲嗣,曾任淡江英专(现淡江大学)创校校长;吴申叔为党国元老吴忠信哲嗣,此时和我合办一家联合传播公司由他出任董事长;何祚歆为党国元老何世祯的哲嗣兼为党国元老许崇智的快婿,此时为名律师;李子弋为自立晚报总编辑兼淡江(此时已改制为文理学院)教授;郑锡华为民族晚报总经理兼文星书店总经理:周群为征信新闻报(现中国时报)名记者;此外那位老先生父女似也不是泛泛之辈;孟能的尊人为党国元老萧同玆,此时仍为中央社董事长,孟能为文星书店与文星杂志发行人。真可谓高朋满座,只有我算为最起码的蹩脚角色。
那天天气十分寒冷,作为主人的李敖,穿着一袭厚缎袍面狐皮皮袍,又宽又大,幌幌荡荡而且袍襟拖到地面,尤其衣钮是为金属(可能就是纯金)镂花盘扣,金光闪闪,十分耀眼。大家对他这一身装扮都投以讶异眼光,觉得力倡“全盘西化”的他,今天亮相的形象竟“中化”得像前清同光年间的老古董,颇有“文不对题”滑稽之感。其中宾客,除去半个主人孟能不计外,似乎只有我和锡华算是李敖“旧交”,其余皆是那天孟能为他刻意安排的新识。不少人拿他皮袍开玩笑,弄得李敖有点忸怩,讪讪的说:“天气太冷,这件皮袍是祖传下来,所以今天就穿出来了。”
席中话最多的是居浩然,初次见到李敖即有“马逢伯乐而嘶”之概。他借种种题目灌李敖酒,甚至李敖穿的皮袍也成为敬酒的题目,说他是“西学为体,中学为用”也要干一杯。居的年龄至少比李要长二十多岁,其之表现得如此热烈,我想也许是出自爱才之意吧!酒宴席将散之时,他坚持要“回请”一次,要求在座全体宾客到时务必“赏光”,以志今日盛之。到他回请之时,没有约我,听说也没有叶明勋、李子弋、郑锡华、周群以及老先生父女。事后我听吴申叔、何祚歆说:居浩然是“回请”去北投看“人狗表演”,把李敖看得目瞪口呆云云。我听了说:“这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很‘正常’的反应,正常的人,自有人性常态的现象。正常的人,有人欲的人就不会见容于共产党。而居浩然撇开了若干人,只邀了有公子哥儿身份的陪李敖一道同乐,这也是正常的事。如果他‘回请’是全体‘赏光’的话,则有老先生和他的女儿在,我恐怕我在未表演之先就目瞪口呆了。”
五十三年十月,至五十六年六月,我因罹患癌症,在台大医院前后住院几达三年,进行大小八次开刀手术和三十五次“烤电”(医生对钴六十放射的别称)治疗,亲朋戚友到医院探病的,不是带鲜花就是带些水果罐头之类食物作为礼物;而李敖来探我病所带来的礼物,竟为一本新出版的《花花公子》杂志。我的妻看到他那“特殊的礼物”,为之皱眉蹙额,啼笑皆非。李敖则另有一套说词:“我送这一本Playboy可是煞费苦心去找到的,我想送小痴兄以一般营养品的人一定很多,生病的人除了身体需要营养,还要精神的营养,我送的就是精神营养品。”他的“高论”使我夫妇无辞以对,在却之不恭的情形下,我欣然接受了他所送的“精神营养品”。又过了一年多,我还住在医院“烤电”,他没再来看过我,也没有再给我补充“精神营养品”,一天我在病床上看报,看到他刊出一则启事,文字大略为:
“李敖决定退出文坛,改行卖牛肉面。为了筹措卖牛肉面的本钱和还债,最后出书十本,为告别文坛之作。……欢迎预约,十本全套仅收二百元……便宜之至,机不可再”云云。
我看了,正感“精神营养品”不继,就请我妻给寄去二百元“预约”,并各附了一信,询他为什么要改行卖牛肉面?他收到后,就给我回了一封信:
小痴兄、中仪嫂:
你们俩口儿的两封信都收到了,我很惭愧,这么久了,没有再来探望你们,不但失礼,而且该杀千分之一刀(杀千刀吃弗消)。但是人虽不来,心里却常常记挂小痴兄的病情,一想起小痴兄的病,就不好过,就“不愿意想”。“不愿意想”四个字,小痴兄自会知道我这点“看似无情却有情”的心意。
有时候我也很“宽心”,心想这么讨厌的病,只有小痴能得,能消受(“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只有以他笑口常开的坦荡心怀,才能忍耐这么长久的“苦其心志”“‘割’其筋骨”的磨练(Ordeal)。我甚至觉得,在勇者的画像里,长久忍耐疾病的痛苦,而对人生还是充满信心的人,应该占画像的第一页。古往今来,在长久的疾病中奋斗不懈的勇者,颇不乏其人,生物学者达尔文,诗人韩瑞(W. Honley)都是著名的例子。我写这些话,并非故劝小痴兄做阿Q式的自嘲,而是我实实在在认为疾病也不失为一种使人“深思远虑”的好境遇。这种好境遇,与隐居、闭关、面壁、坐牢等等,都属形式上的一个大类,置身在这一个大类里头,凡夫俗子当然痛苦不堪,但是智者达者却都安之若素,并且还会做塞翁之想。从我跟小痴兄多次的交游中,无疑的,我豪不犹疑的知道小痴兄是属于后者的人物,因为只有“小痴”的人,才可“大智”呵!
我个人方面,五年来以文贾祸,搞得千夫所指,仇人满街。去年十二月在《文星》上冲撞了×老爷,算是自敲丧钟。既然环境不我容,只好“奉命走路”。卖牛肉面也者,只合李敖小子“撒泼”一术耳。此术不但是“小技”,而且是“贱技”。汉朝高士向长(字子平)有言:“吾已知富不如贫,贫不如贱,但未知死何如生耳!”
上次我送小痴兄的那本Playboy,我知道已被转送一位美人。不知道中仪嫂反对不反对我再送一本。这次我在美国的一位情人“抵台一游”(此女士曾在居浩然文中被称为“小母狗”),盛赞我之审美眼光具世界性,颇能与时俱进,适合潮流。据她判断,我李敖之所以能超时俗之见,端赖常看外国大屁股杂志之故。自从我婉谢美国国务院对我四个月的邀请访问后,我想此生恐怕再也没有机会去看——大量的看,看大量的——洋婆子了,故读读Playboy,当多少可追随×老夫子,得到某种乐趣也!
你们小两口儿说祝我牛肉面店“早日开张”并且要“大快朵颐”,我非常感谢。可惜小痴兄早已不画《三叔公》,否则的话,在他漫画里,一定给《三叔公》增加(或“摊派”)一个新嗜好。小痴兄漫画的“广告效力”,当然要比我求爷爷告奶奶才登出的几次广告的“广告效力”来得大大大。这次我登广告卖书,所受的困扰和鸟气,至少可写三万字,小痴兄身为《民族晚报》副总编辑,当然知道的比我更多,我再写下去,就是辞费了。
小痴兄久病,手头自必拮据,竟然还寄钱来预约我的别世之作,见到钞票,令我既感且愧不已。我这一阵子稍忙,待把“屁股擦完”,定当择吉斋戒沐浴,前往尊前请安。先报谢你们的厚谊隆情,并祝小痴兄快快康复。
五十五年九月十日深夜,敖之。
我住院至五十六年六月出院,由于人成病废,语言饮食机能皆已丧失,行动诸多不便,驯至与过去的朋友也鲜所过从。李敖由五十五年九月写信给我之后,至五十六年六月我出院之时,他没有还他的“愿”——择吉斋戒沐浴,到我尊前请安。我知道因为他不但没把“屁股擦完”,甚至是把“屁股越擦越脏”,并非他无心还“愿”或有意食言也。以后我也因需要还债和谋生活所需,除了在报社和中影公司恢复上班之外,尚兼做生意。忙得不可开交,和他也没有交往,后来听说李敖因案入狱,有人说他是因掩护他在台大时的讲师彭明敏(台独案)形迹败露;也有人说是因《文星》余波之累。我既失去语言机能,乃更无从打听,只好暗中为他祈祷,希望他能把坐牢看成像他写给我的信那样,视为:“不失为一种使人‘深思远虑’的好境遇”——“智者达者都安之若素,并且还会做塞翁之想。”
三四年前,他出狱了。我是从江述凡口中听到的消息,述凡说他也只和他见过一面,说李敖现在躲在家中足不出户,表示要“闭关反省”,不到透彻顿悟之时不肯见人。我听了很安慰,为故人无恙庆,也认为他自我“闭关”,自我“磨练”,不失为一种遵时养晦自求多福之道。
他出狱后的第一本著作的序文《快看<独白下的传统>》一文在中国时报人间副刊刊出之时,由于人间副刊的美工在编排经营方面颇致功力,大字的标题,更收烘云托月之效。那天我收到报纸,是先看李敖的文章,方始阅读其它版面新闻。我看完他的文章,觉得字里行间仍不乏郁勃之气与峥嵘芒角。心中直接的反应:感到李敖今天似应仍在韬光养晦的时候,而发行量这么大的中国时报竟以这么大篇幅来“捧”他,诚恐“爱之适足以害之”,进而他的单行本和文章又大量问世,并出版“全集”,后来与胡茵梦的恋爱到结婚的新闻,更闹猛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我也都只是在报章上看到这些消息,未与他再有一面之晤。
迨六十九年七月,我经营的影片公司发行一部电影片——《乡野人》,假国军文艺中心举办“试片发表会”,邀请文艺界、新闻界的朋友观赏,散场时我在门口碰到他和江述凡一道出来,他看到了我很高兴的过来和我热烈握手说:“小痴兄,我们一别十六年了,想念得很。”我佩服他的好记性和时间精确观念。由于那一天我是主人,尚要招呼其他客人,我只说:“你这一次结婚真结得轰轰烈烈,哪天有空我请你小两口到我家叙叙。”他欣然笑笑就握别了。
过一两天,述凡对我说:是他把试片请柬送一张给李敖,想不到一向对国片看不上眼的他(他看不上眼的尚有:国剧、国术、国医、国乐……等等他统称之为“国字号”。),而对我发行的这一部即将上映的国片——《乡野人》却肯定的表示看得十分满意。述凡说看试片时他和李敖是并排挨肩而坐,他亲眼看到在电影映演至感人之处,李敖不止一次掏出手帕擦拭眼泪。我没想到一向看起来像是“铁石心肠”的他,感情的流露竟也如此“丰富”,也如此“不与常人殊”。冒失的我,没征得他的同意,就把得自述凡的陈述,将“李敖都看哭了!”的字样,以报导方式登载在广告之上了。又过一两天,述凡又传话来说:李敖看了广告向他表示抗议:“小痴没有征得我的同意,就把我的名字拿去做商业上营利的广告,这等于是‘强奸’我,但是小痴是老朋友,‘强奸’就‘强奸’了,有什么办法!”我听了,也深悔孟浪,思有以补救。辗转由述凡查得他的电话号码,约他晤面以表谢罪。六十九年的七月上旬一个礼拜天下午,他应约到了我写字间。我向他表示谢罪的意思,他表现得很洒脱,他说:“朋友嘛,只要朋友觉得我李敖的名字有可利用的价值,打个招呼,尽管用好了,向我道歉反而见外了。”
那天我还谈了:“我们十八年前初识之时,我曾劝你勿为祢衡,因为那是于人无益于己有害的典型。你答我说:“你看我像不像载福的寿考之相?”认为做祢衡也没有什么不好。当时我看你单薄的身躯,弱不禁风的体气,也没有再劝下去。现在事过十八九年,你现在已养得白白胖胖,又加上娶一个如花美眷电影明星做老婆,如果明年再生一个儿子,则‘妻财子禄’全有了,人生如此,尚复何求!因此,我今天是劝你当年的老话,勿作祢衡。”他听了说:“现在我不但不会想作祢衡,而且我出了《李敖全集》之后,赚了点钱,痛下决心不想再写文章闯祸了,因此我想改行做生意,想投资你的公司做电影生意,我这次出版‘全集’赚的钱,就拿它做本钱。”
我为他这一突如其来的话题,感到意外。我想了一下表示:“电影生意冒险性极大,而且是像赌博一样无法捉摸其结果,承你的抬爱,不以我为不肖,愿意投资在我的公司。但是我仍劝你多加考虑。因为一旦一部片在市场上垮了,往往全军尽墨,还得再找钱来‘擦屁股’‘办后事’,那种惨状,绝不是做其它生意的人能承受得了的,”他听了似乎误以为我拒绝他的一片好意,他说:“我认为电影有冒险性和赌博性,也具有挑战性和创造性,做得好甚至还对社会有建设性,而做任何事情都必须以知识做后盾,我觉得电影更不例外。举一个例:我在坐牢以前,有一天李翰祥问我:‘听说唐伯虎点秋香的故事,还有一本叫唐伯虎千金花舫缘的书,不知应在哪里找?’我告诉他:‘我知道,不过要我告诉你就要付我一百美金作为购买我的知识报酬。’,李翰祥付了我一百美金,我告诉他:‘在盛明杂剧中’,后来似乎他也找不到盛明杂剧,以致他想拍一部与以往唐伯虎的故事不同的电影也没有成为事实。而这就是电影除了技术和金钱为资本以外,尚需要知识为无形的资本的例证。”
我答:“你对电影有这么大兴趣,以你之才投入中国电影,诚为中国电影之福,不过我仍希望你在正式投资之前多作观察,谋定而后动。就拿我这一部《乡野人》作为你观察的标本吧,片子你亲眼看过了,你感动得流了泪,你肯定的说它是一部好片。而我对于上映有无胜算把握?却是未敢遽下断言。等上映以后,我将把全部档案记录,提供你作为参考,到时你再研究斟酌是否投入。”他听了颇以我说为然。
那天,他还谈到这十八年之间,物换星移、人事变迁。吴申叔已因肺脏衰竭,物故十多年了,他出狱后,还曾一个人跑到阳明山第一公墓、申叔坟前黯然作无言祭吊。同时他也听到居浩然已经客死澳洲,对尘土物态,颇有沧桑之感。是日谈话,大略如是,然后握手而别。
过几天,我发行的《乡野人》上映了,这一部连李敖看了都感动得掉眼泪的影片,在市场上就是叫好不叫座。惨兮兮的情状,说起来无法令人置信。而李敖在未获我的《乡野人》业绩报告之前,即公开举行了记者会,宣布他将投入电影的行列,和他合伙的人有美国华侨葛大卫,还取得一纸林青霞写的愿意为他们拍摄影片承诺书,并说他们预备一年拍片十部,现在已筹好一千万资金云云。我看了报纸上新闻报导,各报所刊的内容大致相同,我想应该是事实。我为他感到担忧!因为以我多年的经验:电影是一种贩卖印象的商品,同样的八、九千英尺长度的影片,有时可以价值连城,有时可能粪土不若。因此电影的宣传,无不是尽量夸张其先入的印象。往往一部投资仅数百万元的影片,在宣传上无不吹擂为“耗资数千万元”甚至更离谱的自擂为“耗资亿万”,今天李敖说拍十部片只宣称筹措一千万元资金,经过传播媒体的报导,就会误导观众以为他是以一千万元来拍十部片,那末更会被误会为是一百万拍一部片。仅此一点,还会留给观众以什么先入的好印象?
接着江述凡就来了,他说李敖宣布拍片的记者会他也参加了。他含蓄的说:李敖拍片还是和南方公司划分制片和发行为上策。等拍好了,南方公司再买他的版权,在朋友上才不会伤感情。他又隐约透露李敖和葛大卫的合伙,可能隐伏有某种未可测的暗流。因为葛为旅美华侨,过去原为某导演的朋友。每次葛由美返国,均由某导演予以招待陪游,很显然的某导演之刻意与葛大卫交欢的目的,是要和葛合作拍片。没想到当他把葛介绍给了李敖,李、葛一席交谈,葛就对李大为倾倒,愿意拿出资本交李敖去付主持拍片,这在某导演而言,自难忍受,势将加以不可测的破坏,是可以想象得到的,我听了为之悚然!
在我发行那部叫好不叫座《乡野人》(此片参加六十九年度金马奖得了优等影片奖等三项奖,参加八〇年巴拿马国际影展也得了两项奖,“叫好”应不容置疑。)影片告一段落之后,此时萧、李讼案已进行得如火如荼;李、胡婚姻也宣告劳燕分飞。我结算一下,这部片赔得我鼻青脸肿,我记起我曾对李敖说过:将把这一部影片作为“样本”,待下片后把全部纪录档案提供给他作为投入电影生意的参考的承诺尚未履行。同时我使用他的名字作《乡野人》的广告所欠他的人情,也有再向他表示谢意的必要。因此我约了时间,造访他家。在我陈述了我这一部影片的纪录与盈亏情形,向他表达谢意之后,我为他的讼案与离婚遭遇,表示我的关怀,我以引喻方式说:
“你算一辆马力十足,时速可达五百公里以上的赛车,但你今天是赛车行驶于闹市的马路之上,而在闹市不论赛车或为五十西西的摩托车,都必须同样的遵守交通号志和规则,如其赛车仍像在赛车场上那样作时速五百公里奔驰的话,那就一定肇祸出事。你是聪明绝顶的人,当然会体会我的说法。”我还说:“我有一位原为自耕农的朋友,在他发财后居然对我说出一套人生处世道理:如果用数字来表示人生价值,那末一个人的生命的代数为‘一’,其它妻、财、子、禄、事业、权势、名誉、地位、信用……的代数都各为‘〇’,必须先有了‘一’的存在,然后接上去的‘〇’才会变成二位数以至无数位数;如失去了‘一’,则纵有一百个‘〇’仍是为零。我认为如不以人废言,这一位自耕农的话,是有很深的人生处世哲理。”李敖听了,似颇他我说为然,他说:“在‘一’与‘〇’之间的关系差距这么大,确是过去没有想过的事。”
又是在报纸上看到:萧、李讼案宣判,二审确定李敖以侵占判刑六个月,我看到之后,心中颇觉黯然!因为这是一项不名誉的罪名,相信为之惋惜的应不止于我;即作为原告的孟能,如其廻想过去对他如鱼得水的往事,待情绪平服之时,也必不会愿意看到如此结果的。尽管人生如梦如戏,而这出戏的收场至少给人留下的印象是——“并不愉快”!李敖宣判见报后没有几天的一个晚上,他打电话到我家说要来看我,放下电话,接踵人就来了。他告诉我说他准备去坐牢。我对他说:“报上说‘侵占’虽是二审确定的案件,但仍有依法‘申请再审’的救济途径。难道你就放弃申请再审的机会,留下不名誉的纪录即去服刑?”他说:“申请再审自然要尽一切努力而为。但‘准’‘驳’的结果以及准予再审的结果,法律规定不影响执行。我一向崇尚法治,只要执行的传票送达我的手上,我一定是自动去报到的。虽然我今天连判决书还没有收到,但我要做服法守法的准备,让人知道我李敖小子是尊重法律的。”
我说:“我不清楚法律的条文,但守法亦不失为人民爱国的表现。你有服法、守法、尊重法律的精神和观念,而且承认你把我当知己朋友告诉我这一切,我对你表示敬意。我相信你以行动来说明你守法的行为,亦足使过去对你误解的人扭转对你的看法。”这是他再次入狱前一个多月的事,使我加深一层对他的认识。
报上刊载:七十年八月八日李敖接到法院执行通知,通知他八月十日下午三时向执行单位报到,李敖是在八月十日下午二时四十分去自动报到的。
事后有人对我说:“李敖已呈递了‘申请再审’的诉状,在未获得‘准’‘驳’裁定前就收到‘执行传票’的话,依法似可据此理由申请俟是否再审确定后,再为执行。同时法律亦有‘三传不到,始予拘提’的规定。因此八月十日的下午,新闻记者们都在法院执行单位办公室中议论纷纷,猜测今天李敖是否报到。大部份人均以为他是不会一传到案的,因为一传不到,二传不到都不违法。没想到他竟比传票上所示的时间,提早了二十分钟自动报到。”我说:“人人守法,天下就太平了。坐牢等于还债,早还迟还总是要还,还了以后,‘无债一身轻’,自比躲债,拖债要聪明多了。因此我认为李敖对记者说:‘到监牢寻找光明’,是他顿悟之后的由衷之言。”
我不能确记是哪一位古人的诗,有:“横看成岭竖成峰”之句。一座不动的、静态的“山”,由于不同的人自不同的角度去看,尚且有人把它看成为“岭”;有人把它看成为“峰”。何况于人?人是有思维而时刻在动的动物,因此人要全部了解一个人;或一个人想全部让之了解,都是太难太难的事。此所以美国文豪马克·吐温曾说:“任何一个人,都像月球一样。有向阳明亮的一面;也有背阳阴暗的一面。同时月球向阳的那一面,还有因太阳、地球、月球之间位置的不同,以及晴雨风云的气象变化,而有盈昃明晦圆缺的不同现象。”我愿补充说:“月球的盈昃圆缺明晦,还有因地球上的人所处的不同方位而互异其映象。”并非“千江有水千江月”也。我之看李敖,亦作如是观。我不强他人的看法与我苟同也!
我国有五千年悠久历史文化,翻开二十五史,文化方面人物之盛,无逾唐宋。而唐与宋为两个朝代,中间尚横亘一个为时七八十年的“五代十国”,合而计之,前后时间长达六七百年。在六七百年的唐、五代、宋,文化方面的人材,为后世留下深刻印象者,仅“八大家”焉!今日中华民国,由于三十多年以来,致力于三民主义民主自由教育,造就出来的人材,蔚为千古未有之盛。情况大有如朱熹讲学福建时说的:“观乎近来东南人物之盛,岂天旋地转,闽浙反为天地之中乎!”之概。天地又旋转了六七百年,台湾这一民族复兴基地,人物蔚起,世界侧目、天旋地转,无疑的台湾已成为十亿中国人民心中的“天地之中”了。而如李敖者,在这一大时代许许多多人材中,在文化方面,自有其一席之地位。
尽管许许多多人自不同角度看李敖,所得的印象不尽相同,这无伤于李敖为一人物;尽管李敖自负豁了边:“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为许多人所臧否,这也不能否定李敖白话文写得相当好;尽管有人称李敖为“狂人”,但他“狂”得有其才具与造诣;尽管有人指他为“妄人”,但其“妄”亦有可爱的另一面。即使他是如纽约时报所说:“当地标准下的野人”,而在民主自由的国度,所蕴涵的是包容宽恕的精神,往往于同中有异,异中求同始能成其大。此所以我们的元首经国先生在他的著作《风雨中的宁静》一书有言:“容得几个妄人,胸怀自然开豁”。准此,就让我们容下如李敖者一两个“狂人”“妄人”(或“野人”)点缀其间,应属“亦属佳事”的事!
明朝“四大才子”之一祝允明为他的朋友唐寅(伯虎、字子畏)写墓志铭,有一段话:
“……不知者亦莫不歆其才望;而媢嫉者先后有之,或饮其惠,讳且矫乐其菑,更下之石,亦其得祸之由也。桂伐漆割,害时戕特,尘土物态,亦何伤于子畏?余伤子畏不以是气化英灵,大略数百岁一发钟于人,子畏得之,一旦已矣!此其痛宜如何置?有过人之杰,人不歆而更毁;有高世之才,世不用而更摈,此其冤宜如何也!”
唐伯虎之才,在其考中弘治十一年应天府(南京)乡试解元(头名举人)之时,已为当世所延誉,而“媢嫉者先后有之”;李敖之才,在他发表《胡适评传》之时,亦已为当世(包括国内学术界和国外学术界)所瞩目,而“媢嫉者”亦“先后有之”。跅迆之士、放诞不羁,每易遭青蝇之口而蒙白壁之玷,为世所弃。但,个人蒙沾事小;若从整个时代看,一个人材未能尽其才,对社会作积极的贡献,为世所弃,则为社会的损失,时代的损失,固不仅其个人的损失也。
李敖再次入狱之后,他的红粉知己刘小姐于九月五日曾和我见过面,且作了一次长谈。我对她说:“我有一位接近枢机的朋友曾经对我说过:‘以李敖之才,或作革命领袖,或作政治领袖,或著书立说成一家之言,都有其条件和资格。可惜他在受胡适青睐以后二十多年的时间,没有稳定自己的方向,徒逞一腔怨气,徒作无谓发泄,是为令人扼腕的事。’”刘小姐说:“李敖在他出版‘全集’之后,确曾决心把过去的文字孽作一结束,专心致力去撰著一部二百万字的《中国思想史》,其志仅此而已。如说他想搞革命造反,或想躐高官厚爵,那都是对李敖的不了解而予过份的‘高估’。而不幸的是:正当李敖想为他的理想而努力的时候,突发了所谓‘萧、李讼案’,以至‘李、胡婚变’,使他不得不为挽回名誉而作困兽之斗。”云云。言下不尽唏嘘!
李敖之为“很情绪化的不满现状知识分子”,这是我个人对他的看法;而他不会是共产党和不会见容于共产党,也是我个人对他的看法。李敖之不愿为“台独”所利用,我自他的红粉知己刘小姐的口中,也已略窥梗概。那末在我们国家元首经国先生所引说的:“容下几个妄人,胸怀自然开豁”的昭示下,则将来历史上——中国史——或第二部《台湾通史》,不论李敖之列入“文苑传”或“狂士传”,相信对我们这一代历史,都不是一件坏事。
李敖之是否有“侵占”不名誉的行为?我赞成李敖要辩个明白,我也希望“执法维中”的司法官,能有更令人信服的“定谳”判决书。盖,如据李敖在再次入狱之后所出的一本《千秋·冤狱·党》的书所写的那一篇《给黄少谷先生的一封公开信》,所列举的证据。显然的,其之是否如判决书所说的有“连续侵占”的犯行?尚有若干未尽令人折服的论断。而贻李敖以喊冤的口实,甚至怨毒之情集于执政党。这岂仅对李敖为非好事,即对国家的法治新形象,也将并蒙其玷。为此,我个人恳切企盼,能予以一次依法“准予再审”的机会,再审得使李敖心服口服,再审得使社会心服口服;也再审得使审理这一案件的法曹心安理得!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唐寅,当他在正德十四年前宁王宸濠谋逆之前,曾为宸濠所“招致”,迨宸濠事败之后,依照大明律谋逆罪,他为一从逆的钦犯,其之在所必诛之列,为于法有据的必然之理。此我在明人笔记《风流逸响》中所见的一段:
“宸濠事败,六如几不免。当事者(按:应指王守仁阳明先生,因他此时为南赣巡抚,提督江西军务,为抚平宸濠逆案之地方行政长官与军事长官。)甚怜之,然不能挽也,及见题壁一诗云:‘碧桃花树下,大脚墨婆娘,未说铜钱起,先铺芦席床;三杯浑白酒,几句话衷肠。何时归故里?和它笑一场。’遂保护其壁,深白:‘伯虎郁郁思归,不与党状。’复奏得释。”
可以窥其梗概,王阳明的忠于国家以及嶙峋风骨,我想是没有人会予置疑的。其之为唐寅鸣冤,使不成为“冤狱”者,我更相信是出于一片为国家爱惜人材至意。而唐寅与王阳明之间的关系,我相信比诸李敖与我的交情,尚更泛泛。因为见于文字的记载,仅《墨缘》(记载书画因缘者)一书记载:“正德乙卯(即宸濠造反之年)年,唐寅为无锡华云画《鹤林玉露山静日长》画卷十二幅,王守仁见而大喜,为之题诗十二首,使成合壁。”而已。其之在处理逆案之时,仅据“题壁诗”作为证据,为唐寅“深白”:“伯虎郁郁思归,不与党状”。而明廷之“复奏获释”,我也相信是出于国家爱惜人材的一片至意。
一代人材的兴废,我相信培植固为必须,而爱惜更为重要。如其唐寅未获“当事者甚怜之”的一念之仁,相信必成为“当事邀功之具”。抓一个名满天下的唐伯虎,相信比“俘从逆者数千人”所能邀之功更大!而主事者撇开个人之功名利禄观念,着眼于为国家爱惜人材为前题。终使唐寅之名未列“逆犯”之中,如其未有这一爱惜人材的一念之仁,则明史的“文苑传”恐亦未能收有唐寅之传了。
写到这里,我的脑海涌现着:祢衡、唐寅、李敖的名字,盘旋不已,低徊无尽!
七十年九月八日脱稿
(原载七〇、十、十五。《文坛》第二五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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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不变,配革命吗?
孙中山先生在一九二五年(民国十四年)去世。去世以后第十五年(一九四〇年,民国二十九年),由国民党中常会决议,开始明令全国,尊称为“国父”。这一重大的宣示,正象征一种转捩,——中山先生已不止于一九一二年(民国元年)时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理”,不止于一九一四年(民国三年)的“中华革命党总理”,也不止于一九一九年(民国八年)的“中国国民党总理”,他的尊称与光荣,已不止于发自一个公司一个政党的尊称与光荣,而是属于全中国的,岂止是全中国的,套句法朗士的说法,“他是属于全世界的”。
“他是属于全世界的”
远在民国前十六年(清光绪二十二年,一八九六年),中山先生应英国汉学家翟尔斯之请,写第一篇“自传”的时候,他说他“于人则仰中华之汤武暨美国华盛顿”。在这篇“自传”后十六年,他和“中华之汤武”一样的,成为革命的成功者;再过二十九年,他又和“美国华盛顿”一样的,成为一个国家的父亲。他那百折不回的奋斗,终于为我们立下“有志竟成”的身教。这种奋斗的成果,使他在近代世界上,代表中国,成为一位最伟大的革命家、政治家和思想家。因此他的身分,不再止于一个公司一个政党和一个国家,“他是属于全世界的”。
可是,中国国民党的党员,中华民国的国民,往往因为私情与亲切,而把中山先生拥护到自己的政党里和国度里,而不习惯用世界性的角度来尊崇他,从世界性的角度来发扬他的幽光潜德,或从世界性的角度来宣扬他在民主潮流中的地位。这种做法,实在应该努力矫正。换句话说,人们应该练习放松狭窄的立场,去衷心尊敬这位立场从不狭窄的伟大哲人。
世界性的角度
中山先生在他六十年的生命中,因为奔走革命,有整整一半的时间在外国度过。因此,他对中国问题的观察与解决,习惯用的是世界性的角度。他为祖国的设计,是科学的、民主的、长远的、不闭关自守的、不固步自封的。他是近代中国人中,最了解世界动向而又把这种动向反映到祖国来的人。他的目的,显然在使这个古老的国家放弃古老,同别的国家一样,走向现代化的世界。在现代化的世界中,中国人跟别人相见的,不再拖着辫子、不再带着烟枪、不再缠着小脚、也不再表现着不以平等待人的虚骄。相反的,中国人要正常的面对时代,努力改造自己,去适应这个变化中的世界。这个世界已不允许我们落伍的自封,但却给我们“后来居上”的机会去竞赛。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肯不肯利用这个竞赛的机会;在因循错误的交织中,我们能不能再有下一次或第三次的机会?
中山先生是近代中国中,最能观察到时代的危机而努力把握机会的人。他生在太平天国覆亡后第二年,正值长期的内忧之后,从一岁到二十九岁上书李鸿章为止,他的长成,正伴同着祖国的动乱,从内忧方面的捻乱、回乱、苗乱,到外患方面的天津教案、马嘉里案、伊犁条约、天津条约、缅甸条约、甲午战争,种种的忧患,都使他感到祖国的危机越来越严重,严重到在国事没清明以前,就很可能先遭覆亡的命运。
化改革为革命
中山先生以他的敏锐眼光,早已看到抢救国难的行动已不能再缓。在上书李鸿章后五个月,他立刻化失望为力量、化改革为革命,在甲午战争日本军队攻陷旅顺后第三天,集合同志,发表了有名的《兴中会宣言》。在宣言里面,这些爱国者大声疾呼:“方今强邻环列,……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基于这种紧迫的感觉,他们在十一年间,先后发动了十次武装革命,这十次革命,伴同它们的,是十次失败,和累进的外患与内忧。
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的革命,是一次成功的革命。这一天,在第二年的九月二十八号,由临时政府公布参议院的决定,订为国庆日。不过对中山先生来说,他总觉得:十月十日推翻帝制的意义,未免受到袁世凯称帝的中斩,在民国史上,终究有过一次称帝暗潮的干扰,这是很令人不快的记录。因此,他在一九一六年(民国五年)的十二月十三日,从上海打电报给黎元洪,建议说:
“溯自清帝退位,五族共和,囯基已定,四万万人方想望太平。不图乘权者野心未除,诞生帝孽,筹安称制,民国几亡。虽其时,义士人人奋起相争,期以身殉,然首先宣告独立,誓师申讨者,实推滇省。遂使西南响应,举国普从,以有今日。方之武昌首义,一则为民国开创之功,一则为民国中兴之业,皆我五族人民人人所宜永留纪念者也。伏乞总统国务院主持,将云南起义日,定为国庆日外,更予唐督军暨起事诸人以懋赏,以彰勋劳,昭示来兹,临电无任盼祷。”
改国庆日
中山先生建议改用十二月二十五日的云南起义为国庆日,当然由于他觉得:“民国中兴之业”的意义,实不逊于“民国开创之功”,这种用心和建议,充分显示出他一再提醒的“革命尚未成功”,民国要时时求进步、求改变,甚至是“国庆日”,也未尝不能改换日期,只要它能使我们“中兴”有望!
中山先生这种作风,显然的,是一种时时求进步、求改变的作风。他本人是一位革命者,革命者一定要赶在时代前面,时时革旧时代的命。只要人类不断的进步,努力的人就要进行不断的革命。这种革命,当然不要流血,而是要“再进化”“再演变”。凡是守成不变的人,本质上都不是革命者或不再是革命者,这种人,不论他过去有多少丰功伟业,只要有一天,时代超过他而不是他超过时代,他就要被淘汰。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中山先生提醒我们的“革命尚未成功”,实在是一句永恒的警告。这个警告告诉我们:永远不要以为我们已经“大功告成”了,永远不要因为误认、而陶醉欢呼。每一次遗忘、自满、胜利、欢呼的终站,往往就是一个悲剧的起点,多次历史的证明,都证明了革命者放弃革命时的后果是什么。
“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
另一段中山先生留给我们的重要指示,是他在1920年(民国九年)的几句话。他说:
“自北京大学学生发生五四运动以来,一般爱国青年无不以新思想为将来革新事业之预备,于是蓬蓬勃勃,发抒言论。国内各界舆论一致同倡。各种新出版物为热心青年所举办者,纷纷应时而出。扬葩吐艳,各极其致,社会遂蒙绝大之影响。虽以顽劣之伪政府,犹且不敢撄其锋。此种新文化运动,在我国今日,诚思想界空前之大变动。推原其始,不过由于出版界之一二觉悟者从事提倡,遂至舆论大放异彩,学潮弥漫全国,人皆激发天良,誓死为爱国之运动。倘能继长增高,其将来收效之伟大且久远者,可无疑也。吾党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
这段话,无异是“革命尚未成功”的另一注解。中山先生告诉我们“革命之成功”的必要条件是“有赖于思想之变化”。所谓“思想之变化”,当然并不是变化一次,“思想之变化”是同时代的进步互为函数的,只有思想不断的变化,才能适应时代,造成革命不断的成功。“思想之变化”随时告停之日,就是“革命之成功”危机开始之时。“思想之变化”是永远没有止境的,所以在革命者身上发生的一切遗忘、自满、胜利与欢呼,都是太早的。真正的革命者,似乎不该有余力去享受这些,甚至去鼓动这些、筹备这些,他们应该努力加添“新思想”,“以新思想为将来革新事业之预备”,展开另一次的“思想之变化”。
中山先生自己,从任何角度来看,都不失为在“思想之变化”上身体力行的人。他的好学与求知——求新知,带给他无数的“新思想”。他常常把这些“新思想”付诸实现,并且为贯彻这种实现,不惜一切损失。
废旧历行阳历
《吴铁城回忆录》中,曾记载一个中山先生贯彻“新思想”的例子。一九一二年(民国元年)元旦的头天晚上,中山先生要贯彻行阳历的新思想,甚至不惜以总统地位的去就来力争:
“选出大总统后,推举王宠恵、汤尔和赴沪呈递当选证书。在送达证书与就职之间,代表来往磋商各事,颇有争议其中颁订国历一事,总理主张正朔,废旧历,行阳历,以新天下耳目,代表中多有主张维持旧历者。几经论辩,总理坚持,否则不允就职。一时颇成僵局。最后一次在代表会议中讨论,始获通过。那天正是阳历一九一一年除夕,讨论至深宵,才算决定。即连夜电复总理,并研即莅京就职。”
中山先生这类心之所善、锲而不舍的伟大精神,十足是一位革命者的精神。这种精神是对自己深信的原则,以理智为基础,以坚忍为手段,甘愿一时的失败,不肯一时的妥协。一个民国前失败十次的革命党,何在乎民国后的“二次革命”?“二次革命”失败的革命党,又何在乎卷土重来,再造共和?共和能够再造,又何在乎再造一次国庆?
这种精神,都是革命者的精神。这种精神的第一特点是不怕失败;第二特点是失败后能真正记取失败的教训,“打破旧思想”,吸收“新思想”,改变自己、壮大自己,制造另一次的革命。
“打破旧思想”
所谓“打破旧思想”,中山先生在一次演说里说得很清楚:
“从中国历史看来,每次新旧朝代更替之际,总有几十年的变乱。民国成立到今日,已经过了十二年。这十二年中,没有一天没有变乱,这个变乱不已的原因在甚么地方呢?简单的说,便是因为新旧潮流的冲突,详细的说,便是因为旧思想要消灭新思想,新思想也要消灭旧思想,新旧思想迭相攻击,所以祸乱便循环不已。但就人群进化的道理说,旧思想总是妨碍进步的,总是束缚人群的,我们要求人群自由,打破进步的障碍,所以不能不打破旧思想。”
中山先生这种“打破旧思想”的言论,就是他在这次演说前三年思想革命论的延续。所谓思想革命,是政治革命以外的一个重要革命,中山先生在1920年对美国议员团说:
“诸君今天欢迎本大总统,要欢迎本大总统的性质!本大总统的性质,生平是爱革命的,诸君要欢迎本大总统革命的性质!本大总统想要中国进步,不但是对于政治主张要革命,就是对于学问也主张要革命!要把全国人几千年走错了的路都来改正,所以主张学问和思想都要经过一番革命!”
这种思想革命论,是中山先生的一项主要言论。可是一般的错误是:大家大多注意政治革命一方面,而不大重视思想革命,更不知道思想革命比政治革命还重要!
吸取“新思想”的步骤
革命者吸取“新思想”的步骤,中山先生已为我们提示两点:
一、“出版界一二觉悟者从事提倡”;
二、“遂至舆论界大放异彩”。
关于第一项,证明了中山先生对“出版界”的重视。在这方面,中山先生早就有过一套完整的构想。他在1920年(民国九年)写《为剙设英文杂志印刷机关致海外同志书》,就提出“创办最大最新式之印刷机关”的意见,要印行“各种新式教科书”、“各种有益于思想革新之著作”。因为中山先生深信,中国国事“欲图根本救治,非使国民群怀觉悟不可”。他自己也在1919年“闭户著书,冀以学识唤醒社会”,对外界的“政象纷纭,未暇问也”!中山先生这种深远的谋虑,都证明了他眼界的不凡,证明了他有“行道期百年”的认识和抱负,因为一个现代化国家基础的奠定,本不就是贪图近功可以得到的,七年之病,要求三年之艾,不及早打下基础——平实的基础,而一定要揠苗助长或成功在我,那将不是谋国者的态度。中山先生是最能为国家做百年大计的人,他绝不以为从“出版界”着手的做法是迟缓的、迂阔的,他不相信还会有什么更偷巧、更速成的办法。中山先生认为“出版界”中,慢慢会有“一二觉悟者从事提倡”新思想,这种提倡,慢慢会影响到比“出版界”更具普遍效果的“舆论界”,然后“大放异彩”,奠定最后“思想之变化”的基石。
救国要从百年想
对这种为国家基础做长远设计的言论,中山先生在一九二四年(民国十三年)的一次演说里,曾说过一个故事:
“我从前在英国的时候,有一次在图书馆内看书,遇到几位俄国人,交谈之后,知道彼此都是革命同志,俄国人便问起来说:‘中国的革命,何时可以成功呢?’我当时听了这句话之后,使不能不答。但是我那一次亡命到英国,虽是初失败之后,没有办法,然卷土重来之气正高,心中希望一二年内就要再举,再举又必期成功。不过对那些俄国人,又不敢轻于答复,故为最稳健的回复说:‘大约三十年可以成功。’俄国人便惊讶起来说:‘你们在那样大的国家发起革命,只要三十年便可成功吗?’我当时又问俄国人:‘你们俄国的革命,何时可以成功呢?’他们答复说:‘大概一百年后能够成功,我们便大满足。此刻正是在奋斗,成功虽然在一百年之后,但是现在不能不奋斗,如果现在不奋斗,就是百年之后也不能成功。因为要奋斗,一百年可以成功,所以我们现在便努力奋斗。’我当时听了他们这番话之后,回想到我的答话,便显得无以自容。因为我在初失败之后,本希望中国的革命,急于成功。不过为对外国人说话穏健起见,故多说三十年。及听到他们的答话,知道他们的计划穏健,气魄雄大,加我好几倍,所以我在当时就非常抱愧。”
中山先生演说这个故事,充分显示了他对“计划稳健,气魄雄大”的建国方式的向往,对“成功虽然在一百年之后,但是现在不能不奋斗”的精神的提倡。这种对国家大计,不求治标而求务本的稳健态度,是真正谋国者的态度,也是真正不求一时方便的讲求原则的态度,值得我们最大的敬重。
由于痛感民国基础的脆弱,中山先生在一九二四年(民国十三年)对广东女学生演说,特别提出立国基础的重要,他说:
“我们要创造一个新国家,不是像做一间普通的新屋,只要开辟地基,要像做很高大的洋楼,要把地基挖得很深,屋基筑得很坚固,然后在这个屋基之上,做成洋楼,才是很坚固,才不致倒坍。民国至今,有了十三年,当中倒了几次呢?诸君知不知道呢?民国四年,袁世凯自己做皇帝,把中华民国改成洪宪帝国,这是民国倒过了的第一次。民国六年张勋复辟,请宣统再出来做皇帝,又把中华民国改成大清帝国,这是民国倒过了的第二次。现在曹锟拿钱买总统做,利用吴佩孚的武力统一中国,事事要恢复专制,这又是在拆民国的基,民国又要再倒。民国成立以来,不过十三年,为甚么被人拆台,就倒过了两三次呢?就是由于国基不稳固!从前的国基挖得不深,做得不坚固,便要在那个基础上建筑民国,好像屋基挖得不深,没有做坚固,便要在那个基础上建筑高大洋楼,哪里有长久不倒的道理呢?”
“今日实未能行民权之第一步也”
正因为中山先生要打定民国的基础,不让祸国者来“拆民国的台”,所以,在多次革命失败以后,他局促在广东、局促在上海、局促在海外,都一再告诉国人,不可高叫救国救民,而忘了平凡的实践。中山先生自己,就是一位亲身注意平凡的实践的人。我们看他为民主政治的基层设计——《建国方略》中的《民权初步》,就是典型的平凡实践的例子。《民权初步》自序中说:
“今民国之名已定矣!名正则言顺,言顺则事成,而革命之功亦以之而毕矣!此后顾名思义,循名课实,以完成革命志士之志,而造成一纯粹民国者,则国民之责也。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而实行其权者,则发端于选举代议士。倘能按步就班,以渐而进,由幼稚而强壮,民权发达,则纯粹民国可指日而待也!”
“民权何由而发达?则从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始;而欲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又非从集会不为功。是集会者,实为民权发达之第一步。然中国人受集会之厉禁,数百年于兹,合群之天性殆失,是以集会之原则,集会之条理,集会之习惯,集会之经验,皆阙然无有,以一盘散沙之民众,忽而登彼于民国主人之位,宜乎其手足无措,不知所从。所谓集会,则乌合而已。是中国之国民,今日实未能行民权之第一步也!”
中山先生的实践工夫告诉他,“民国之名已定”,并不就算国民能行使民权。实际上,中国人“今日实未能行民权之第一步”!“未能行民权第一步”的人,整天喊“实行三民主义”,也是丝毫无助于“登彼于民国主人之位”的。形式上是“集会”,实质上却是“乌合”,这样的“中国之国民”,又怎能实现民权呢?
这篇文字,尝试从广大观点和深远角度看中山先生的人和新思想,也许更能开扩我们局促已久的眼界。“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思想不变化,不论谁革命,革谁的命,都是胡扯、都是骗局。因此,每一个站在“国父遗像”面前的人、每一个走进“国父纪念馆”的人、每一个应考“国父遗教”的人、每一个上“国父思想”课的人,都该好好想想:想想有没有从广大观点看中山先生,有没有从深远角度看中山先生的新思想。不这样想的,只是“国父的罪人”,实在该惭愧,惭愧,惭愧!
一九八一、七,二二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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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权的一个故事
《民权初步》的写作年代是一九一七年(民国六年),但是,孙中山这种平凡的实践工夫,都老早就开始了。根据蒋梦麟的回忆,孙中山远在蒋梦麟留美时,就把一册罗伯特的议事法则交给他和刘禺生翻译了。这段故事,黄季陆曾有记录,很可看出孙中山谋国的苦心和细心。黄季陆记蒋梦麟对他说:
“大约在辛亥武昌起义前不久,总理正在美国旧金山做革命活动,那时我也正在当地的革命机关大同日报当主笔。一日总理、刘成禺和我三人在一起,总理忽然对我和刘先生说,有一件事关系今后革命建国成败甚为重要,这是西洋政治进步民权发达的一个重要因素,也即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我们必须建立这一基础,我们的革命建国才能成功。总理一面说一面从衣袋中取出一本书交给我,要我和刘成禺把它翻译成中文,以便印发推行,我接过来一看,原来是罗伯特(Robert)所写的《议事之法则与秩序》(Parliamentary Rules & Order)一书。当时总理的表情十分严肃,而我们却未感觉此一问题有如是的重要。总理既然要我们翻译此书,也就唯唯答应了。其后因为事情的牵累太多,终不曾把此书译成中文,这实在是一个遗憾,实则也并不知道此一工作的重要”。“大约在民国六年的秋天,我由美回国在上海晋谒总理,他忽然又把这件事问我。他说:‘我请你翻译那本罗伯特的议事之法则与秩序的书,已经译好没有?’我对他说:因为事忙,找不出时间,至今尚没有着手。总理忽又说道:‘我知你不重视此一工作,我早已自己编好了一本在此。’他一面说一面从书桌的抽屉内取出一本缮就的稿本,这便是总理手著的民权初步。”
从这个小故事,我们不难想到:孙中山为祖国设计的过程是何等周密、何等深远、又何等注意实践性。他为我们国家悬示了远大的目标,带领我们走向那远大的目标,但他却警告我们不要虚浮,不要只是标语口号,不要“目的热而方法盲”。他要我们注意远大目标下的基础工作,那看来漫长而不速成的基础工作。这类既平凡又伟大的遗教,在他去世五十六年后的今天,仍旧值得我们反省与回味。
一九八一、七、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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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擅断主义和罪刑连带主义
刑法的前身是“自力报复”,自力报复的基本形态是“复仇”。刑法起源于复仇的习惯。由于政府的成立,自力报复已为国家刑罚所替代。但这也仅限于法律明文。事实上,自力报复的情形还是很普遍,从秦时商鞅变法要求勇于公斗反证,以及从中国各地的族斗,说明了中国“私力公权化”的程度,毕竟有其限度。中国的法律教育,显然仍需加强。
“私力公权化”既然蔚成主流,刑法本身的特色,也就成为研讨的对象。中国刑法的第一特征中“罪刑擅断主义”。这种擅断主义,就是《汉书》高帝纪所谓的:“廷尉所不能决,谨具奏,附所当比律令以闻。”这样一来,罪刑法定之说,便无从成立。行政干涉司法,便很明显。
中国刑法的另一特色是“罪刑连带主义”。这就是所谓家族连坐和团体责任。一人犯罪,全家挨刀。这种广拉替罪羊的做法,与原始民族血缘集团报复,并无二致。可见中国文化在这方面,实在不敢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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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下蚕室条例
你已经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但我奇怪你写得这么少,你花在读的时间跟花在写的时间相差得太远了。
大概是吧?
读书而不写书是一种逃避责任,你知道吗?
有这么严重?
当然有。你不是普通人,你是有学问有见解的人,你以追求知识探讨知识为专业,你不断的读书,已二三十年。你的责任就是要把你二三十年的见解写出来给人类,这样你才不欠人类的。你有责任写出这些见解,你是人类知识上的债务人,你知道吗?
也许书看的越多,越不敢写,越想等到读得更多见解更成熟一点再写。
这种话,对三十多岁以下的人说来,也许还能成立,但对你的年纪说来,就全是遁辞。学无止境,但生命有限,什么时候死,全不知道,你所谓成熟,又全没标准,这怎么行?
总是看得越多,越好,以后再写。
什么叫以后?今天就是以后。今天不开始,就可能永远没有以后。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没有以后了。
既然世界末日,那写也白写了。
但末日的如果不是世界,而是你自己,那你岂不白白的装了一脑袋万卷书,进棺材了,那多可惜。
我不是说不把我的见解写出来,我只是想看完该看的书,再写。
你爸爸若当年看完该看的女人再结婚,这个世界就没有你了。总之,你的多看些书以后再写的理由,更成熟一点再写的理由,两个理由都是遁辞。对你这么多年的积学之士,这些理由即使存在,也程度比较轻,轻得不足成为你赖着不写的挡箭牌。
真的,我不写的理由真的是这两个。
你错了,你知道上天下地五湖四海,却不知道你自己。你不写的真的原因,你自己反而不清楚,我说给你看:第一,你太懒了。这话说来你会不服气,你整天看书,用功无比,怎么还得此恶谥?其实看书多的人,照爱因斯坦的批评,就犯了懒于思考的毛病,所以他反到不主张多看书,而主张多思考。当然他那行不是你这行,你这行必要看的书的量比他那行多,但多也没有多到整天看你看看看,看而不写的程度,所以,用看的量和写的量比较,你看得太多写得太少了,你的手太懒了。另外,看的习惯也是一种懒,因为看最自在,可以取巧,高兴怎么看就怎么看。所以,我指出你,第一,你太懒了。
第二呢?
第二,你的生活安排错了。你的生活表安排的全是看看看,至多再把看过的分类成各别资料,然后就忙完了一天,这是大错。朝三暮四和暮四朝三,虽然总数加起来都一样是七,可是结果并不一样,所以你每天工夫没少花,可是产品却没有。你必须根本推翻你的生活表,改订新表,坚持以写带看,而不是为准备将来写而看。以写带看是你正前方摊开的,是稿纸,不是书;书只放在旁边,写起来要查书,可以,可是书不长时间在正前方,查过就靠边站,一切以写为主;主流是写,支流是短时间的查书,短时间的思考。你这样一改变方式,每天就立刻可以逼出三千字出来。每天三千字,十天三万字,一个月九万字,两个月十八万字,就是一本书的字数了。这样,你一年可以写一百一十万字,就是六本书;十年就是一千一百万字,就是六十本书,你的见解,都可以陆续发表出来。那时候,如果你进了棺材,大脑的产品却留下了;如果你老不死,还可以开始第二个十年,再来一千一百万字,六十本书。……
我如果每天写三千字,我不出十年,就会把我的大脑写的油尽灯枯。轮不到第二个十年了。
好,就算第一个十年吧,第一个十年你就可以写一千一百万字,你已经是中国冠军了,你知道吗?中国写得最丰富的是梁启超,他的全集四十本,据我统计,平均每本三百页二十万字,也不过八九百万字。梁启超活了五十六岁,写作生命有三十年,平均一年写三十万字,每个月写两万五千字,每天不过写八九百字,以他的大才,平均每天只留下八九百字,可见他浪费了多少生命。
你这一算,结果真叫人恍然大悟,我倒从来没这样算过。简单一算,全部结论就一涌而出,我真没想到,中国写作最丰富的梁启超,平均每天花在写的时间,竟这样少。
可见中国的知识分子多懒!多把时间浪费在过眼烟云的人事上!多把时间花在光看不写的书呆子生活上!像你!
骂得有理!何况你还有统计学为你撑腰。你可真有耐心,闲着没事,去算名家写作的字数!
我就为了要说服你,才去算的。我不但算了梁启超,还算了胡适。
胡适呢?
更懒,生命浪费得更多。胡适写作量最高峰是在一九二四到一九三〇这六年,他写了一百万字,平均每年十七万字,每月只一万四千字,每天只四百七十个字。这还是最高峰的六年,他活了七十一岁,写作生命有五十年,成绩这样少,可见浪费得多可惜!他为人热心,好交际,交际包括教书、办事,占去了他太多太多的时间。交际只能影响一时一地一部分人,作品却永恒而深远,并且影响到大部分人。可惜胡适一辈子不能把握到这一分际,浪费了。否则,以他的大才,专心写作,一定可以写出完整的世界性的大书,比如说,他可以写一部中国史,很好的中国史,留给全世界。
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结论一下我刚才说的,你知道上天下地五湖四海,却不知道你自己。第一,你太懒了,至少手太懒了;第二,你的生活表安排错了,没能以写带看。你有这两个完全错误的坏习惯,害得你空读一二十年的死书,欠我们人类一大笔书债,你说,你该当何罪?
罪该万死。
想一死了之吗?没有这样便宜事!先还清了债,才准去见阎王。想带着一脑袋学问满肚子经纶偷渡,没这样好事!记得老子装了一脑袋学问满肚子经纶想骑牛出关吗?被他朋友关尹一把抓住,要他写出书来才准走。老子没办法,只好下笔五千言,完成道德经,趁关尹看得入神时候,才尿遁而逃。为人类留下这样的宝典。如果关尹当时能够把老子多扣住,带上手铐脚镣,逼他吃泻药写光他脑里肚里的一切宝贝,那对人类,该多好啊!
哈哈。
所以,任何知识人,基本上都是懒鬼,都喜欢看人家的,不写自己的,还编出一大堆假理由去掩饰他的懒惰。对付知识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关起来,不缴出足够的字,不许出来。这个道理,就和强盗抓住有钱的人,不修理这些守财奴,他们就决不吐出金银财宝来一样。知识分子的共同毛病是以读书为乐,而不以写作为最迫切的事,并且以知识为金银财宝,吝于示人,所以必须比照强盗对付守财奴办法,硬来不可。非关不可。
但是知识见解究竟跟金银财宝不同呵,你该晓得这样每天三千字,是要江郞才尽的呵!
这就是真正考验人的时候!二流以下的货色,存货有限,这样一逼写,几下子就写光了,再也缴不出真东西,这种人,我们正好可以宣布他们占着毛坑不拉屎Pubilsh or Perish从此淘汰清楚,赶出知识界外。
那你也要赶我了?
你不会。你是第一流的,第一流的都不会。
我会把灵感写完,把见解写完。怎么不会?我虽然又看了又想了这么多年,可是一一写个不停,总会写完。
灵感见解主要不是想出来的,而是写出来的。又看又想出来的灵感见解又模糊又少,写出来的灵感见解却是具体的,一波又一波的,至少对第一流的大才说来,真相是这样。这个世界的智慧不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第一流的大才太懒,又没关尹先生逼他,所以只看到根本不入流的人乱动笔杆,到处是不入流的书海,乱七八糟的思想,到处害人。
可是,若每天逼出三千字,第一流的作品,恐怕也要不够精了。
不够精也要以多取胜,用多来抢坐位,抢码头。何况,出自第一流大才笔下的,再不够精也是高手作品,再粗也粗不到哪儿的,一看就是不同的呵。所以,目前对你说来,除了吃饭、大便,和入睡前可以看书外,其他时间,一律实行“以写带看”。写写写,写得满意也写,写得不满意也写,写是唯一检验生活成绩的标准,每天只问缴得出缴不出三千字,不问好坏,好坏不用你操心,卡罗素得了喉头发炎,坐在马桶上低哼出来的小调,也比那些不入流的低音歌手唱得好。你的成绩,好就一定好,我们要听你的,要看你的,谁管你自己满不满意。等老子满意,这个世界永远不会有道德经了;等老子的老子满意,这世界也根本不会有老子了。
哈哈。
所以,我认为,国家应该制定特别法,限定第一流的知识分子四十岁以后要闭关十年,把他知道的通通写出来,限定不少于一千一百万字,否则就不许死,如果违法先死了,就要予以鞭尸三百,以为惩罚。如果他闭关十年,缴足了字数,那就可以放他出来懒,懒了十年,正好五十岁,要再闭关,再来一千一百万字,六十岁以后再出来。依此类推。我这个理论,可叫做新下蚕室论,这个立法,可叫做“新下蚕室条例”。
什么下蚕室下蚕室的,我不懂你的意思。
古人有五刑,其中宫刑是割掉男人生殖器,割掉以后,等于动了外科手术,不能吹风着凉,要把人放在养蚕那样密封的房子里复原。这不就叫下蚕室吗?
这我知道,我不知道的是你的新下蚕室理论和立法是怎么回事?
你记得中国第一大史学家司马迁的遭遇吗?
为了打抱不平,被下蚕室了。
我考你,那年他多少岁?
三十八。你考不倒我。
他被割去生殖器以后,不肯死,发奋要完成他生命的著作——史记,在牢里写个不停。两年后,全国大赦,他出狱了,继续以那种悲愤的心情,写了五年,最后完成了五十三万字的名著。……
你说这些干嘛?难道你要立法割我们的生殖器?
那倒没这么严重。我的新下蚕室意思,是下蚕室不割生殖器,只是关起自己来,像蚕一样关起自己来。
干什么?
干什么?吐丝呀!蚕吃桑叶,就好比知识分子看书;蚕吃够了,就好比知识分子书看够了;蚕然后把自己封起来吐丝,就好比知识分子把自己关起来写作;蚕吐的丝有益于人,也完成了自己;知识分子也一样。蚕的责任是吐丝,不吐丝,就说不过去。知识分子不写书,也说不过去。不写书光看书,太自私了,太逃避责任了,太偷懒了。所以,我才提出新下蚕室条例,要像在蚕室一样,把自己关起来,像蚕一样,做茧自缚写书自缚,要这样以立法方式逼他们,逼他们完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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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学不算什么学
近代学术分类中,有一门学问实在不太够资格独立成一门学问,可是它总很勉强的挤成一门学问,这就是所谓“图书馆学”(Library Science)。
有关图书馆这一门,中国古代早就注意,《汉志》注引《七略》中说:“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可见当时对图书馆的重视。这种重视,逐渐增加中国人对图书的研究。从《七略》到《汉书艺文志》,再到《隋书往籍志》,再到《崇文总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等,都可看到沿革的痕迹。
这种痕迹有一个特色,就是:中国的图书,都是在《七略》和《四部》里打转,本身是粗疏的、混乱的、偏颇的,并且是矛盾的。例如所谓“经”、“史”、“子”、“集”四部,儒家的书何以独尊为“经”?而不同并为“子”,更进一步说,“子”又与“集”何殊?岂不都是个人才华的表现?并且,古人尊经等观念,又无形中垄断了其他学术的均衡发展,演变至今,在现代新知的光照下,许多书,古人所贵者,如今看来已是断烂朝报;又许多书,古人所贱者,如今看来却价值无穷。如今我们回首古籍,并不是止于把它们进一步分类(如刘国钧《中国图书分类法》或杜定友《杜氏图书分类法》),或就古人之所重者重印一阵就算完事,而该大力发掘并认定真正值得现代学术“獭祭”的典籍,否则的话,只是引今泥古而已,离玩物丧志,也就不很远了,“学术”云乎哉!
由于受到近代西学的影响,中国原来的图书分类和治学方法,都不能不改变。新一代的中国知识分子,对所谓图书馆学,一方面必须丢掉中国旧式的误入歧途,一方面必须注意近代学术分类的走火入魔。现代的所谓图书馆学家,我怀疑他们到底看过几本书?他们只是整天看书名页、版权页、介绍广告而已,然后就来上一篇三三草或六六花之类。这些整天做“文学侍从之臣”的人,哪有工夫读书?他们得力于所谓图书馆学来取巧,做博览群书状。图书馆学在这种人手里,十足是一种“伪学”。
中国留学生到外国,一事无成,却最容易成图书馆学家,这一现象,也反证了这种“伪学”的学之甚易。
章太炎说他读古书不讲究什么版本,但他的国学造诣,千古独步:真正的读书人就是会读书,但从不搞什么图书馆学!
一九八〇、十一、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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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祸学小简
——给尚勤的信
“也许我这辈子永远这样下去,永远是自由职业,不拦任何人的路。(永远不做公务员或教员之类)我可能永远没有正式职业的过一辈子!”——这是我积累了好久好久的一个想法,甚至可说是一个“预感”。
我可能一辈子不用我这张台大文凭。
为了彻底跟文星办bye-bye手续,我开始不用“衡阳路15号文星书店”来转信了,我在仁爱路口的邮局租了一个信箱,今天领到信箱号码(台北邮箱二四〇一一号),今天正式起用。我用信箱的原因是怕别人(如生朋友、读者等)找到我家门口,不速之客,影响我的写作和生活,也增多了人事麻烦的可能性,这与我目前“不交生朋友,与生人无实际接触”的原则有违,所以我不得不用信箱。
这也是我乱世避祸的一道。我只是单纯的单枪匹马的写文章,而不肯广事交游,与人扯不清或有实际来往。我的本领,只是写文章而已,除此而外,大有“不通物情”之势。世道如此险恶,人心如此叵测,我看除了让一般人只从文章上了解我外,实在没有进一步交往的必要。我曾被所谓朋友出卖过,对人性的脆弱与限度,我以三十之年,小有了解。尤其身处孤岛,“时值非常”,大家都那么个德行,又有什么好交往的?我的朋友已经太多,多得带给我数不尽的麻烦,我已经受够了。我决心放弃我过去的东方式的交友方式,而代之以西方式的friendship,多一点冷淡和理智,多一点自我的不被随意侵犯的私生活,应该于人于己都更好。并且以我实际的经验,从收获和进步做着眼点,朋友的切磋之益,通常赶不上独自研究思考的成绩。所以花半天的时间去交朋友,更远不如花半天的时间闭门著书了!
今晚跟熊式一等喝酒回来,甚疲惫,洗了一个热水澡,才慢慢恢复。我的烟已经戒了近五个月,可是酒还不能戒,喝得太多,便不舒服,旷功疲神,很是误事。我会再尽力减少一点喝酒的机会。
一九六六、四、九,周末夜三时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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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只剩双手
他被判十九个死刑
死刑已是他朋友
每一个凌晨五点钟
他都面对枪口
已活了七十五岁
再活也是老朽
刑场在楼下东边
他不会流泪发抖
八年的脚镣岁月
自由只剩双手
空间对他短缺
时间对他永久
他准备随时开门
自人间苍茫出走
除了冤狱一场
他已一无所有
(一九八二年狱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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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的三十三不亦快哉
其一:仇人和未超出党派以外的法官想害你,置你于狱,庆幸害成了。殊不知你在狱里高兴得要死。“毁人而反利之”,不亦快哉!
其一:真想写信告诉仇人和未超出党派以外的法官你多高兴,不亦快哉!
其一:以住修道院心情坐牢,不亦快哉!
其一:有意想不到之人来,不亦快哉!
其一:有意想不到之书来,不亦快哉!
其一:有意想不到之信来,不亦快哉!
其一:有意想不到之菜来,不亦快哉!
其一:拒见人,只看书;不回信,光吃菜,不亦快哉!
其一:每日大便畅通,畅通后洗屁股眼以为鼓励,不亦快哉!
其一:每日有水万事足,不亦快哉!(或:水荒已久,忽然龙头有水冒出,赶紧抢接数盆,不亦快战!)
其一:大黑蚂蚁肆虐,用牙刷的塑胶盖做杀蚁器,朝这些王八蛋头上一按,叭的一响,登时气绝,真死得有声有色,不亦快哉!
其一:酷热。忽有善士送冬瓜茶一杯,不亦快哉!
其一:酷热。见有余水可洗背心,有余墙可凉背心,因而快速脱下湿的,慢速换上干的,不亦快哉!
其一:酷热。忽有教会中人送扇子一把、圣经一册。即时扇子起用,圣经作废,不亦快哉!
其一:蚊子叮我,我打死它,不亦快哉!
其一:蚊子叮我后逃走,四处通缉不获,愤而躺下,忽然发现,此一劣蚊竟在眼前墙上,急取教会之扇,予以天诛,目睹自己被吸之血四溅,不亦快哉!
其一:夜半醒来,忽见一巨蛾飞入,急取卫生纸沾水,予以扑杀,弃尸马桶之中。想到不早不晚,恰于此时醒来,以施行刑权,使巨蛾之毒粉,不克坠吾身,吾即可免中毒,吾即为一健康活泼之人,出狱后可复做飞蛾扑火工作,不亦快哉!
其一:连杀蟑螂三只,一只约人生七十方开始之年,一只中学,一只幼稚园大班,老中青三代,蟑螂三杀,不亦快哉!
其一:小黄蚂蚁又肆虐,发现侵入塑胶袋中,急忙检视,发现只渗入第一层袋,并未进入第二层,庆幸之下,不亦快哉!
其一:有报纸可看,比起第一次做政治犯时几年没报纸看,不亦快哉!
其一:报纸来时,目不斜视,看也不看,丢入床下。等到午饭时展读,以报纸下饭,不亦快哉!
其一:当报贫乏已极,看后无任何收获,甚为气闷,气闷中忽然大骂一声王八蛋,不亦快哉!
其一:饭中无苍蝇,不亦快哉!(或:有苍蝇而无壁虎,不亦快哉!)
其一:一餐下来,未被饭中沙石所苦,不亦快哉!
其一:小日本在台湾横行,又抓进来一个,不亦快哉!
其一:竟有禁书流入。禁区中读禁书,不亦快哉!
其一:看这些没出息的小子们为香烟缺货而苦,自己却早就戒烟完成,不亦快哉!
其一:出庭归途,见小流氓把香烟或现钞卷入胶囊、涂上口水、塞入肛门。下车后狱吏虽查看肛门,但仍被蒙混过关,小流氓窃笑而过。看他窃笑,我亦和之。不亦快哉!
其一:见报有大案要犯收押者,当天即见其庐山真面,形象由平面而立体,此报纸之“身历形”也,不亦快哉!
其一:狱吏查房,急把违禁品而不怕水者(如刀片、指甲刀之类)丢入脏水桶,再丢入抹布一块以遮之。狱吏嫌脏,故每忽略。所以查房一场,毫无损失,不亦快哉!
其一:酷寒。晚饭后即提早钻进棉被写作,用塑胶桶做一夜壶,得免起夜之苦,不亦快哉!
其一:为小市民写状子打抱不平,不亦快哉!
其一:听小人物相骂,不亦快哉!(相骂最近一次是:杀人犯甲骂杀人犯乙:“肏你妈的非洲的〇!”事后人问为什么要非洲呢?他说:“他妈的〇特别黑呀!”)
一九八二年一月五日、狱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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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太婆杀人放火
任何好人有时候都想杀人放火;任何坏人有时候都会杀人放火。杀人放火是人类遗传的冲动之一。防止它的法子是教育和监狱,升华它的法子是阿嘉莎克莉丝蒂(Agatha Christie)的小说。
克莉丝蒂写了小说一百一十部,总销量三亿五千万册以上,是有史以来,销量最多的作家。她的作品,把杀人放火出神入化,使好人大惊,使坏人失色,最后以想象为已足,以“意杀人”、“意放火”了事,一切委由她去办,自己不动手了!
这位活了八十五岁还在杀人放火的老太婆,再嫁给一位考古学家。她说考古学家是女人最理想的丈夫,因为你越老,他就对你越起劲。其实她使我们也起劲,她使我们知道:我们即使八十五岁,还可以杀人放火玩。多过瘾啊!
一九八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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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的投票·混蛋的当家
我生平不怕坏蛋,而怕混蛋。坏蛋你可以把他当做敌人,但混蛋却做敌人都不够料。混蛋分“混蛋”和“老混蛋”两种,照爱德华·杨格(Edward Young)的说法,老混蛋是绝对不可救药的:“一个混蛋混过了四十岁,就混蛋定了。”(A fool at forty is a fool indeed.)当然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八十岁、九十岁,分十年累进,越来越混;但照亨利·罗克(Henry Lok)说法,混蛋则不分什么四十岁前四十岁后,“人只要一开始是混蛋,就永远混个没完了。”(Fools if they once begin, can never end.)庄子说“大惑者终身不解,大愚者终身不灵。”就是同一意思。
有一个笑话:甲问乙说:“我的表弟二十岁,你认为我几岁?”乙说:“你四十岁。”甲说:“我是四十岁,可是你怎么知道得这么准?”乙说:“你的表弟是混蛋,你比他混了一倍,当然是四十岁!”这个笑话说明了一项真理:人一旦变成混蛋,其混的程度,二十年的确可增加一倍。所以,混蛋的确老当益混,“没人比老混蛋更混”(There's no fool like the old one.)丁尼生(Alfred Lord Tennyson),早就这样说过了。
混蛋虽然是世界性的,但因山川混气之所钟,的确也不乏地区性的特色。B·G说:“在民主制度下,坏蛋和混蛋投了票;但在非民主制度下,这些人就当了家。”(In a democracy, the votes of the vicious and stupid count. But under any other system they might be running the show.)但说这话的人不知道,这个地区的老混蛋们,却显然两者兼得:他们不但投了票,同时也当了家。看到立法院、监察院的老混蛋们,动辄以投票来当家,我这种结论,又有谁敢否定呢?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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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门村事件
一、中门村事件
黄妮娜转来黄顺兴先生的《政治之外的战争——林园乡民的公害暴动》稿本,约我表示一点意见。
阿米诺酸工厂本是制造公害的工厂,先进国家对这种工厂的设立,规定极严,但是台湾阿米诺酸公司却不管这一套。它在一九七五年成立后,在高雄县林园乡中门村大量制造公害,首先使全村产生污水和臭气,祸延村民,普遍生皮肤病和支气管炎,接着祸延农作物,然后祸延鱼虾。村民忍无可忍,遂向厂方交涉,最后总算达成协议,工厂董事长蔡德昌表示:倘若一年内尚未找到迁厂土地,保证自动停工;如一年内改善了全部设备,不再制造公害,也可以不迁厂,请大家再忍耐一年。村民同意了。不料一年过后,工厂既不迁厂,也不改善——
三月二十六日村中召开村民大会,阿米诺酸公司内的蔡总务课长被邀列席,满腹怨愤的村民们提出最后通牒,要求该厂迁离,蔡君答应三月廿八日作最后协调,当天上午八点三十分,村民们准时前往,却不见董事长的踪影,认为厂方全无诚意,他们又一次受骗上当。村民找来水桶,把废水池里的污水盛满,冲进厂内,把污水洒泼得遍地皆是。除了洒泼废水外,仓库、锅炉、门窗以及实验室的器皿等也都被砸受损。直到警方派出了大批警力,才将愤怒的人群驱散。
事情既然闹大,有关方面开始协调,不得要领。村民于五月十三日再度发生暴动,据《海潮》第五期载——
攻击行动分为两波:第一波是用砖块砸破玻璃窗,把重五百公斤的厚铁门推倒,进入办公室,找不到高级主管,便以“不伤无辜”而退回。接着第二波进击,便就地取材,以石块、砖块、圆锹,捣毁电视、冰箱、门窗、实验室、厨房、厂房。阿米诺酸厂简直像被强烈龙卷风袭击一样,东倒西歪,灾情惨重。
中门村事件的发生,都起源在“官逼民反”,起源在官僚政治的不负责任,不管穷苦大众的死活。试看协调会议上,官员们的一些颟顸相——
会议协调的场面非常火爆,起因乃是由于首先发言的卫生署代表何舜珍女士,她竟然表示“尚未了解阿米诺酸厂与村民间发生纠纷的详情。”此言一出,顿时引起一片嘘声,试问,奉派前来参加协调会议的官方代表,怎能以“不知情”来回答。无怪乎当场就有人叫骂喊打。
接着是由卫生局的吴盛款先生,他说:“公害的鉴定,须由各有关单位的查证,才能成立。”这一花招,真是高绝,身为卫生单位的代表,竞把“公害”所引起的皮肤病,支气管炎等所该负起的鉴定责任,就此轻易地推开了。
高雄县政府水利课的李安林说:阿米诺酸公司目前自行挖掘水池,将废水贮于池内,并未排出。在《水污染防治法》上没有这项规定,所以无法处理,县政府曾于今年二月十六日向省府请示,正在研究中。可是李先生似乎忘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不管废水贮在挖掘的水池内,或是排到中门溪,同样地会渗入地下,成为村民饮水含毒的来源,他的这一番话,颇有“护航”的意味。
官员们这种态度,当然不能解决问题,只是累积问题,于是,人民在忍无可忍以后,除了“官逼民反”,也就别无解决之路了。
二、论中门村事件
中门村事件不是纯粹的“官逼民反”,只算是“准官逼民反”,因为人民攻击的,只是工厂,是直接伤害他们的财阀。他们对这个目标以外的统治者,并没有攻击,虽然他们明明知道统治者已经不再能保护他们,虽然他们明明知道统治者正在保护或纵容那伤害他们的财阀和工厂。总算拜统治者几十年训练顺民之赐,他们只攻击到财阀和工厂为止,可见他们还有相当的“恐惧惯性”和理性,恰像那爱斯基摩的群狗,它们会与高高在上的大狗挑战,可是绝对不敢冲撞狗的主人,顺民总是有节制的。
但是,节制尽管节制,中门村事件究竟是一个讯号,告诉了人民和统治者:当权利被藐视得太厉害的时候,意外并非不可以发生,意外并非不会发生。
中国戏剧里《打渔杀家》的事件,就是最好的一个例。主角萧恩是梁山泊好汉阮小七或阮小五,梁山泊被政府招安后,他不愿跟政府合作,回到家乡,去做渔夫,本想安份守己的过下半辈子。不料土豪丁员外欺负他,他奋力抵抗,与土豪的走狗发生冲突,官方袒护土豪,打他四十大板,还逼他去向土豪道歉,去“过府赔礼”。京戏里写最后萧恩与女儿的对话,最凄婉悲壮——
桂英(白)啊!爹爹!你还是去也不去呢?
萧恩(白)哎呀!说什么去与不去,为父恨不得肋生双翅,飞过江去,我就杀……。
桂英(白)禁声!(萧恩桂英同向门外看介)爹爹!杀什么呀?
萧恩(白)杀却他的满门!方消为父心头之恨!
桂英(白)爹爹呀,有道是白日杀人人不容,黑夜杀人天不容,爹爹还是忍耐了罢!
萧恩(白)小孩子家,懂得什么?取为父衣帽戒刀过来!
桂英(白)爹爹还是忍耐了罢!
萧恩(白)不必多言,快去取来!
桂英(白)是,(取衣帽戒刀付萧介)衣帽戒刀在此。
萧恩(白)好好看守门户,为父去也!
桂英(白)爹爹请转!
萧恩(白)何事?
桂英(白)女儿也要前去?
萧恩(白)女孩子家,去之无益,不去也罢!
桂英(白)女儿站在一旁,壮壮胆量,也是好的。
萧恩(白)好。如此取你的衣服戒刀过来。
桂英(白)是。(取衣帽戒刀介)
萧恩(白)随为父的走哇!(同出介)
桂英(回头看介白)啊!爹爹请转!
萧恩(白)做什么?
桂英(白)这门还未曾关上。
萧恩(白)这门么?哎!关也罢,不关也罢!
桂英(哭介)哎呀!(又回头望介)啊!爹爹请转!
萧恩(白)又做什么?
桂英(白)这里面还有动用的家具呢?
萧恩(白)性命都不要了,还要的什么动用的家具呀!哎呀!好个不晓事的冤家呀!(哭介)
桂英(哭介)哎呀!
萧恩(白)儿呀,不要啼哭,随为父的走!——儿呀,那颗庆顶珠(未婚夫家——花家——的聘礼)可曾带在身旁?
桂英(白)带在身旁?要它何用?
萧恩(白)此番过江倘有不测,你就逃往花家去罢!
桂英(白)爹爹你呢?
萧恩(白)为父的么?就不要儿管了哇!
这个八百五十年前的凄婉悲壮的故事,我们今天看了,做何感想?当然,今天没有土豪了,因为财阀代替了土豪;当然,今天没有打四十大板的县太爷了,因为打太极拳的公务员代替了县太爷;当然,今天没有梁山可上了,因为上山要要入山证;当然,今天没有打渔杀家了,因为萧恩父女得了皮肤病和支气管炎,而河里的鱼也给阿米诺酸毒死了!
虽然这样,可是我们也别忘了,新时代的萧恩父女,还是会在忍无可忍时候,用废水、石块、砖块和圆锹,冲进新时代丁员外的工厂,在戒严令下,迷你型的表达了他们的被骗、愤怒、与抗议。新时代的丁员外已向治安单位报案,并在国民党控制的报纸上大登启事,指摘村民是“暴民”,警察局也出面侦询,将“暴民”移送法办。可是,问题不会这样就完了,人民终于忍无可忍,终于用行动表达了忍无可忍,人民反了!
中门村事件,是三十三年来,人民首开“自力救济”的行动。他们不再信任政府公权的行使,他们要自行动手,自行保护自己的权利与尊严。从法律观点上看,中门村事件是不合法的、不把政府看在眼里的。但是,当法律已经不再能公正保护人民的时候,当政府已经不再能公正保护人民的时候,这样子的人民如再容忍、容忍、容忍,他们也就太下贱了!
德国文学家克利斯特(Henrich von Kleist),在他一八〇八年写的名著《弥克尔·科尔哈斯》(Michael Kohlhaas)里,写科尔哈斯发现法律和政府不能保护正义的时候,就等于“他们把棍子给了我,叫我保护自己。”因此他揭竿而起,使腐败的现状为之动摇。中门村事件是一个号角,一个警告,号角给了人民,警告给了法律和政府,提醒大家的注意。中门村的百姓都是小村民,他们不是匪谍、不是台独、不是分歧份子、不是党外人士,没有任何号码的帽子适合他们,他们只是小百姓,无识无知的小百姓。想想看,当这些不戴帽子的小百姓都不再忍耐,争先恐后的自行动手的时候,一定有了严重的不对劲了。中华民国的大官人,难道还要高枕而卧,还要做梦吗?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录
阿米诺酸工厂公害纠纷案昨日开庭
三百多名中门村民赶赴旁听
高雄法院出现罕见热闹场面
多人身负抗议牌要求主持公道引起骚动
(高雄讯)高雄地方法院昨天出现罕见的热闹场面,三百余位林圆乡中门村民,包了四部专车,并利用各种交通工具赶到地方法院旁听阿米诺酸工厂被捣毁案开庭的情形,并有数十位村民带着抗议牌,给地方法院带来一阵骚动。
昨天下午二时许,二百余位村民在林园乡中门村下厝路口及海墘路口集合,分乘四辆高雄客运公司的专车前往高雄地方法院,另外有一百余位村民骑机车或搭自用车个别前往。
原来村民打算租用游览车,但恐容易引起治安单位的注意,改而租用高雄客运公司的班车。
三时许,村民们陆续抵达高雄地方法院,有数十位村民,分别带着事先预备好的抗议牌,造成一阵骚动。
抗议牌写道:“阿米诺酸,慢性杀人,无形杀手,被害者有罪,害人者无罪,天理何在?”
三百余位村民抵达法院后,立刻进入法庭走廊,把第八法庭前面的走廊挤得水泄不通,由于人数太多,仅有部分村民获准进入旁听,其余的人都围在法庭的窗外,聆听审理的情形,法院曾派了数名法警在场维持秩序并预防意外。
由于村民计划集体前往法院的消息,早经治安单位掌握,因此昨天下午二时许地方法院广场就布满了各治安单位的人,村民虽然人数众多,但大多很纯朴,纯粹是关心五位被告村民而来,因此未发生任何妨害秩序及治安顾虑的行为。
厂方的证人蔡朝宪,发现法院四周挤满了近四百人的中门村民,深怕发生意外,因此庭讯结束后请求法警保护,并经三位法警护送匆匆离开法院,村民们也在昨天下午四时三十分左右纷纷离开,使得各治安单位人员松了一口气。
(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台湾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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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名词又来了!
一九六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国民党政府发生了一件大事,行政院新闻局的记者招待会上,突然出现了一位特殊的人物,这就是司法行政部调查局沈之岳局长。沈之岳局长的公开和记者见面,这个意义,《台湾日报》第二天社论中曾有说明。这篇以《与广大的人民合作》为标题的社论说:
“……调查局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外界素来投以神秘的眼光。一个神秘的机关居然也举行记者招待会,这实在是一件不寻常的事,意味了该局态度的开明。”
多少年来的“一个神秘的机关”,居然态度开明起来了,这当然是我们对这机关怕怕多年的小百姓,理该特别道贺、特别庆幸的事,当然值得我们特别重视。
沈之岳局长在招待会上,曾有一些划时代的谈话,大意是说:调查证据时,“刑求”已是过时的落伍的求证方法。凡是刑求逼供得来的证据,在送到法院后,嫌疑犯就立刻翻供呼冤,等于前功尽弃。并且,刑求逼供得来的证据,都不可靠,因为那本是三木之下乱说一通的结果,非但无补于案情的明了,反倒会因乱攀乱扯,而使案情复杂,更增加破案的困难。结果不但案子难破,还使小百姓受苦含冤。
沈之岳局长又说,现代的办案方法,乃是完全根据科学方法和仪器的结论,如“远程照相机”、如“红外线照相机”、如“遥控制无线电录音机”,这些完全准确的“千里眼”和“顺风耳”,都是使嫌疑犯无所遁形的最好工具。所以到今天这样科学进步的时代,“刑求”两个字,可以说是历史上的名词了!
“刑求”两字变成历史上的名词,这是何等可贵的划时代的消息啊!我们真应该拍手称庆!并且应该举办一个移交典礼,把“刑求”从“治安人员”的手里,正式移交给“历史学家”。别的“历史学家”如果害怕,我李敖愿意自告奋勇,代表接受。
沈之岳局长谈话后到今天,已经十七年了。这次立法院通过修正刑事诉讼法,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谢生富说,这个修正过的法律,是“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好法律,这个法律,将“使刑求取供与不合法行为,成为历史名词”了!
谢生富委员是调查局干员出身,曾是沈之岳局长手下的工作人员与耳目,他今天的谈话,与十七年前沈之岳的谈话对比起来,不是非常有意思的矛盾吗?照调查局局长的说法,刑求早在十七年前就是历史名词了;但照调查局干员的说法,显然刑求一直在延续,直到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正后才能成为历史名词。调查局长的话,既不可信于十七年前;调查局干员的话,又怎能可信于十七年后呢?
回想七十一年前,国民党的总理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当明令发表《饬内务司法两部严令所属禁止刑讯令》,宣示:
“本总统提倡人道,注重民生,奔走国难,二十余载,对于亡清虐政,曾申其罪状,布告中外人士,而于刑讯一端,尤深恶痛绝,中夜以思,情逾剥肤。今者光复大业,幸告成功,五族一家,声威远暨。亟当肃清吏治,休养民生,荡涤繁苛,咸与更始。为此令仰该部,转饬所属,不论行政、司法官署,及何种案件,一概不准刑讯,鞫狱当视证据之充实与否,不当偏重口供,其从前不法刑具,悉令焚毁,仍不时派员巡视,如有不肖官司,日久故态复萌,重煽亡清遗毒者,除褫夺官职外,付所司治以应得之罪。吁!人权神圣,岂容弁髦,刑期无刑,古有明训,布告所司,咸喻此意。此令。”
有谁想到:国民党总理禁止刑讯令下之后五十四年,国民党调查局局长还在重申保证呢?又有谁想得到:国民党调查局局长重申保证后十七年,国民党调查局干员还在重申保证呢?
结论是:我们可以相信历史,我们可以相信名词,但是我们可别相信“历史名词”,尤其是国民党的历史名词。皇天后土,后土皇天,我们永远切记!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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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陶百川绑票大学生说起
今天国民党宣传家宣传他们抗日的历史,是很英武的、决绝的、始终一贯的。但是,这种宣传,在我这种又细心又内行人的眼里,显然通不过去。例如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国民党一口咬定对日本不抵抗政策责在张学良,但这绝非张学良一人的责任。这种真相,如果由我李敖来举证,国民党一定给我戴帽子,所以,我引一段国民党御用历史家梁敬錞的著作——当然是公开发行没有查禁的——来给国民党自己欣赏吧!
御用历史家泄底
梁敬錞在《九一八事变史述》里,有这样不自觉的透露:
综观各种措施,除申诉国联属于积极动作外,其他多含有消极性,盖即不妥协、不作战,亦不直接交涉,自不能为当时学生民众舆论所满意。《大公报》社评,对于不抵抗政策,指摘尤烈,其辞曰:
张学良在九一八之前,已知事态严重,他总以为日本不敢打……不抵抗主义,不创自张学良,而创自×××。济南之役,×以不抵抗,制福田于无形,一面吁请国联,且不得国联之承认!今之办法,与济南无殊。国府文告中,对日“避免冲突”之指示,即是国府对于张学良不抵抗主义之承认,×本人“逆来顺受”之演讲,亦是承认不抵抗主义之证据。
吾人今自日本外务省情报档案中,检得民国二十年7月,万宝山事件发生时,×、张之间,确曾交换过对日避免冲突之意见,×在7月12日、于右任在7月13日,均曾密戒学良,勿生事端,×电文中,有“此非对日作战之时”之辞句,于院长电文中,有“中央现在以平定内乱为第一,东北同志宜加体会”之论调。……
由此可见,把不抵抗主义一股脑儿记在东北人张学良的账上,是不公道的。
国民党的抗日问题
相反的,东北人不但对日本抵抗,并且抵抗得最久最早。马占山将军领导抗日部队对日本不断冲突之日,就是国民党政府下令“避免冲突”之时。到了一九三七年,国民党自己抗日了,把抗日的账,又一股脑儿算在自己头上,不但把马占山靠边站,甚至卢沟桥抗日的光荣,也一网兜收了。其实七月七日,只是北方将士在卢沟桥抗日,是北方将士用流血造成事实上的一个明确起点,国民党宣传他们从这时候向日本宣战,是与事实不符的。国民党政府向日本宣战,乃远在四年以后,时间是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是日本偷袭珍珠港——打了美国人的第二天。中国打了四年仗,到这一天,才宣布“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中国为酷爱和平之民族,过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战,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实际之惩创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不料残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最后才“兹特正式对日宣战”。这种杰作,真不能不说是天下第一鲜事了!
人民的不满
梁敬錞上面所说国民党的不抗日,“自不能为当时学生民众舆论所满意”,当时是很严重的。九一八事变后第三天(二十日),国立中央大学学生就示威游行,并且——像五四运动打卖国贼一样的——打了国民党外交部长王正廷。各地民情愤激,都说国民党不抗日。到了国庆日那天,广州学生举行抗日提灯大会,为反对日货,与国民党警察发生冲突,国民党警察厅长杜煊泰下令开枪,打死同胞二十多人、打伤八十多人、紧急拘提一百多人。11月28日,全国各地学生、工会、社团等,纷纷向国民党政府请愿抗日。12月4日,国民党政府明令禁止各地学生到南京请愿;11日,成立特种教育委员会,在国民党中央党部举行第一次会议,决定各地学生请愿,由该会负责办理;15日,北方学生南下请愿团竟冲入国民党中央党部,直到国民党派出军警,才算平定;18日,国民党政府明令制止学生请愿,坚持不抗日,也不准学生请愿抗日。
陶百川的卑鄙杰作
其实这些情形,只是电影上的远景和近景,还有大特写呢!当时北方学生南下请愿团的北京大学代表,到上海后,国民党竟用绑票手段对付他们,主持绑票作业的,不是别人,就是后来做了军法处长的今天“国之大老”陶百川!支持他的不是别人,就是那时上海市长今天“国之大大老”张群!
陶百川绑票学生事件,惹得群情大哗。12月11日,署名“敬”的写信给胡适,说:
“兄勿但为政府划策,宜勖国人自动解决困难。……如仅解决困难,而于‘政府’、‘党’不置一词,不足以平国人之愤,况学生乎!”
“顷知北大代表被绑,实系党部雇人绑去,党部陶百川已逃,被绑者以学生围市政府不散,已释去。是尚成为党,成为国哉?”
从这一大特写里,我们不难依稀看到:今天口中人权法治的“国之大老”,当年实在是目无人权法治的“国之恶少”!今天我们尊敬这些人,岂可在尊敬以前,不加点认识与了解吗?我们难道就那样无知、那样糊涂,轻易被他们骗走我们的尊敬吗?
我们别太天真了
我在《党外与混蛋》(《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十一册《放火·放水·逃》)里,曾有一段沉痛的话,我说:
国民党给了我们新形象,我们可以忍受;但国民党给了我们新历史,我们就无法忍受。半个世纪前,革命元勋章太炎为《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写序,他愤怒于“知当时实事者已少,夸诞之士,乃欲一切笼为己有”,已经明明指出国民党在历史上动手脚。到台湾后,国民党在历史中“自我涉入”(ego-involvement)的范围愈来愈大、他们的丰功伟业愈来愈多,多得令人起疑:如果他们那样行,大陆怎么还会丢?
但是国民党不管,还是一手遮天,他们的党史委员会主任委员秦孝仪,公然在“造假瞎编”。一阵阵历史障成了障眼法,结果呢?出卖同志的吴敬恒立了铜像,置身事外的李宗黄端了云南起义,应入贰臣传的黄少谷做了司法院长,汉奸宣传部长陶希圣又主持了宣传。国民党施展历史障,效果可以一至于此!
我又说:
这种对国民党历史的陌生与盲信,甚至到了近乎“条件反应”(conditioned - response)的程度,到了“随你怎么说,我们都相信”的程度,尤其对所谓“清流级”“学者级”的国民党,更是如此。陶百川说他做军法处长没杀过人,大家就相信他没杀过人,而置他的杀人纪录于不顾。……放着历史不去检查,却无知的硬行回护陶百川和徐复观没有这个那个、不是这个那个,这种小百姓和党外人士,岂不太天真、太偷懒了吗?
我的结论是:
小百姓和党外人士必须警觉:别被那些可疑的丰功伟业、可疑的清白纪录给骗了!——国家给搞砸了、大陆给搞丢了,这些人该是忏悔者和惭愧公,而不该是无罪者和神气活现的人物,他们没有资格和脸面指导我们、教训我们,我们也不必接受。
我这种结论,并没有百分之百排斥他们的意思,而是主张有条件的接纳他们,以他们表现出对过去作为彻底忏悔为条件。国民党的总裁,在三十年前,在《如何纪念国父诞辰》(注一)和《党员研读总理遗教的要领》(注二)等演讲里,就要求国民党“忏悔”,因为唯有以“忏悔”的态度面对全国人民,国民党的诚意,才会被我们相信。否则的话,国民党尽管在刀光剑影中统治我们,尽管在强词夺理中摆布我们,尽管在动辄多数决中欺侮我们,长此以往,真正的悲剧演员,还是他们自己。林肯说“你可以欺骗多数人于暂时,你可以欺骗少数人于永久,但你不能欺骗多数人于永久。”三十三年了,多数人已不再暂时,少数人也不再永久,国民党纵使再舌敝唇焦,也无法把多数人带入永久了!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注一)《如何纪念国父诞辰》:“上面所指出来的这些话,都是我们革命失败的因果所在,归结一句话,我们的失败就是未能奉行国父遗教、实行三民主义所致,今天在国父遗像之前,我特以自反的所得,对大家作精诚的忏悔。”
(注二)《党员研读总理遗教的要领》:“但是本党虽然完成了这样艰巨的事业,仍然要遭受今天这样惨重的失败,这个原因究竟在什么地方呢?据我个人看来,原因非常简单,就是我们没有彻底研究总理的遗教,信奉总理革命方略,实行总理三民主义。如果我们彻底研究总理遗教,遵奉革命方略,实行三民主义的话,那我们早已成功,决不会有今天的失败,这是可以断言的。近年以来,党内大多数的同志,名义上以党员自居,实际上对于总理所昭示我们的主义、方略,以及各项重要的政策,都早已抛置九霄云外,与自己平日所作所为,丝毫不发生关系。这样的党,这样的党员,怎样能够继承总理的遗志?当然非失败不可,所以我们今天来纪念总理逝世,每个人不但要反省,而且要忏悔;不但要检讨过去,而且要策励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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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口”与“玫瑰”
——看看《中央日报》主持人的程度
我在《给秦孝仪先生上一课》、《停止强奸孔夫子!》等文章里,不断指出国民党大官人把古书弄错的笑话,这些笑话,毛病出在整天宣传复兴中华文化的人,根本不好好读书,其实这也难怪。他们这些人,整天在办党、办公、办人、办喜事、办后事、办公共关系,他们的确没有多少时间真的潜心学问、潜心中国文化。所以,涉及学问与中国文化问题,我们看他们大闹笑话,也就可以了解。
不过,问题是,他们这些人,既然没功夫潜心学问、潜心中国文化,他们就至少该知道藏拙,别再显配他们那点可怜的大脑里的中国文化了。但是,事实上,他们显然不配有这种自知之明,他们还是要发表来发表去,不断演出文化暴露狂,这就太不量力了!
曹大官人的程度
秦孝仪以外,以曹圣芬例。曹圣芬在1937年毕业于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新闻系,任中央通讯社记者、编辑。1939年至1945年,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速记、秘书。军委会撤销,任国民政府秘书。行宪后,又任总统府秘书。1949年,任国民党总裁办公室秘书组副组长,一直担任文告整理及新闻发布工作。1950年,任总统府第一局副局长。1951年,任《中央日报》副社长兼总编辑。1952年,赴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研究。1955年,任《中华日报》社长。1959年,任国民党中央第四组主任。1961年,任《中央日报》社长。1972年起,任《中央日报》董事长,兼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教授,并当了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
从曹圣芬这样的履历中,我们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个吃党饭的,并且是炙手可热的“官邸派”。这种人在知识上有多少斤两,除非他们不出手,一出手,就原形毕现,破绽百出了。
例如他写《怀恩感旧录》自序,就捏造清朝顾贞观的词,把“十年来”写成“念平生”;他写《师门立雪记》,就把马星野在《国闻周报》的等级用语,改名不等级的《蒋委员长晋见记》;他写《红纸廊回忆录》①序,就把大苏苏东坡,弄成了老苏苏老泉。……
这种为国民党主持文宣的人,如此不学无术,真是教人看不起。这些现象的产生,是他们整天搞政治,时间不花在读书上,却又喜欢搬弄,这如何能不出丑呢?
曹圣芬在1953年到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研究,天知道他研究了什么,因为他一回来,就显示了他不但中国书念得不行,外国书也念得差劲,这在“《中华日报》鼓吹暴动事件”上,便显露无遗了。
“《中华日报》鼓吹暴动事件”
“《中华日报》鼓吹暴动事件”肇因在1956年《自由中国》杂志的《祝寿专号》。先是这一年10月18日,《自由中国》社接到台湾省新闻处转知“蒋总统婉辞祝寿和征询国是意见”的通知,提示当前国是问题六点,“切望全国报章杂志,征请海内外同胞,率直抒陈所见,俾政府洞察舆情,集纳众议,虚心研讨,分别缓急,采择实施,借以对总统华诞,作更有意义的纪念,并表示爱戴国家元首的衷诚。”《自由中国》杂志信以为真,就真的“率直抒陈所见”起来了。结果被官方围剿,其中刘博昆写的《清议与干戈》一文,尤其严重。据雷震《创刊〈自由中国〉的意旨》(《自由中国》第十六卷第六期)中回忆:
祝寿专号由于很诚恳的说出了大众心里要说的话,所以出版之后则“不胫而走”,于此亦可见人心之趋向为如何矣。不料专号的意见竟触怒了某些“权威”人士,他们不断的在“军方”(政治部及其有关机构)、“党方”(国民党)和“团方”(青年反共救国团)所办的报刊上对我们围攻,发表了许多诬蔑和构陷的文字,以冀淆惑国人的视听。接着党方报纸包括香港在内,竟采实际行动,拒绝刊登我们每期的出版广告以示抵制。……②
他们加给我们的罪名,举其荦荦大者:有的说我们是“为匪张目”,有的说我们是“共匪思想走私”,说我们“分化国人团结”,说我们“为共匪统战工作铺路”,说我们是“蛇口里的玫瑰”,说我们是“对国家敲诈投机”,说我们对军队国家化的主张,是“企图打击国军士气,破坏国军团结”,说我们促请政府提高军公教人员待遇和改善军公教人员生活的意见,是“挑拨离间军公教人员对政府的感情,企图使军公教人员对政府发生不满与怨愤”,说我们宣传自由和民主的文章,是“共匪进行思想战的手法,把共产主义掩蔽起来,而以伪装民主自由的面貌出现”,甚至说胡适之先生请总统“努力做一个无智而能‘御众智’,无能无为而能‘乘众势’的元首”的献议,是“企图削减领袖对于反共抗俄的领导力量”,说他们(胡、唐)“造出所谓‘三无’(胡适之先生意见)与‘三不’(唐筠卿先生意见)的谬论,即是‘不反共、不革命、不负责;无领袖、无国家、无政府’”……等等。总而言之,他们说祝寿专号的意见,“里面包含了共匪最大的阴谋”,乃是“共匪假借民主自由的美名,在反共抗俄的基地来散播这些思想,企图制造颠覆政府的条件,摧毁反共抗俄的根基”,用以帮助共匪来瓦解台湾。一言以蔽之,他们说我们是共匪同路人,是共匪的间谍。好像这样就可以“杀无赦”的样子,最少可以像《中华日报》社社长曹圣芬的文章所主张,人民可采直接行动来捣毁我们。
但是:
这些还只是用文字来加以诬陷而已,而曹圣芬先生所主持之《中华日报》(国民党党报),则别开生面,竟鼓吹采用暴力,煽动老百姓用直接行动来殴打我们,说这样可收“制衡之效”。而另一党报《政论周刊》第一〇五期特予以转载,并大加赞扬。
这种堂堂党报公然“鼓吹采用暴力,煽动老百姓用直接行动来殴打”的提议,未免太离奇了,而主其事者,不是别人,就是曹圣芬。
“蛇口里的玫瑰”
曹圣芬在1956年12月24日的《中华日报》上,以《蛇口里的玫瑰》为题,说:
伊索寓言里有一段故事:宙斯神结婚时,所有的动物都送了礼:有一条毒蛇用它的口含着一朵玫瑰,也爬进了礼堂,宙斯神说:“所有的礼物我都收下了,但从你的口里,我不敢收任何东西。”
这一次,总统希望国人用意见来庆祝他的诞辰,一般报纸杂志发表了许多意见,成熟与否是另一问题,但都是善意的。唯有一个刊物——《自由中国》,发表了 一篇极端无礼——而且无理——的文字,以慈禧太后来影射我们总统,以满清即将亡国的政权来影射我们自由中国政府,从诅咒总统到诅咒到我们的国家,这真是毒蛇口里流出来的东西,无比的腥臭,也无比的恶毒!
政府现在极力维护言论自由,对这种毒液的流播,似乎不会采取什么行动了;我们老百姓是不是可以想点办法呢?这里有一件美国的例子。
在华盛顿总统退休的那天,费城晨报写了一篇文章说:“这位万恶之源的独夫,今天退而与平民并处了;他再不能凭借权力,为非作歹了。我们应该把今天定为美国的国庆。”这篇恶意文章发表的当天,费城群众砸了晨报馆,把主笔巴哈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
富兰克林后来论到这件事说:“在言论自由的国家,要政府来取缔恶毒的谩骂和不负责任的言论,总是缓不济急的。倒是群众激于义愤,直截了当,给这些文氓一点教训,反能收制衡之效。”
我们老百姓不要忘记了自己所能发生的制衡作用,对于这些毒蛇、黄鼠狼必须迎头痛击,它们才不敢为害社会。
这篇文章一出来,《自由中国》便有了反应,1957年1月16日,范度才以《〈中华日报〉鼓吹暴动!》(《自由中国》第十六卷第二期)为题,提出了有力的反驳。范度才说:
依据这篇杀气腾腾、满纸血腥的官报短评看来,毫无疑问,《中华日报》是在鼓励台湾群众,去照费城群众的办法,将《自由中国》社砸成粉碎,将《自由中国》的主笔结结实实揍一顿。《中华日报》更特别提出一位与华盛顿几乎齐名同为美国开国元勋的富兰克林先生的话,给采取非法暴动的人们保镖,说什么这类行动在言论自由国家,“直截了当,反能收制衡之效”。最初我总善意而天真地期望,写这篇短评的,或许是提笔之前,多喝了几杯老酒,以致头昏脑晕,语无伦次;但直到现在,不特没在该报发现更正,反而继续登载所谓“响应”的文字(本年1月9日),同时在党(国民党)办的另一刊物《政论周刊》(第一〇五期)上并予转载而加以赞扬。因此,我也就没有法子不得不承认这篇短评,纵不代表整个官方(党方),至少总代表了整个官报——《中华日报》。
我是一个靠劳力吃饭的小公务员,但我曾读过大学新闻系,也做过几年小记者,当然,我没有出洋到过著名的新闻学府镀金,没有做过官报社长,更没有做过侍从文学之臣。现在,想借贵刊余白,向名报人、名新闻学者的《中华日报》社长曹圣芬先生提出下列三项疑问。
三项疑问
第一,我不知道《蛇口里的玫瑰》一文所引富兰克林的那段话,究出在富兰克林哪一本著作上。该文中的富兰克林,当然是人所共知的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我很辛苦的找了他许多著作,都没有找到他这一段赞许痛打巴哈的名论。他本是一位多产作家,政治、经济、科学、哲学,无所不通,我自惭浅陋,无法尽读他的全书,因此很诚恳的祈望曹社长将此段名论来源,予以指出。
第二,所指被砸的费城晨报,应即为1790年10月1日在费城创刊的《曙光报》(The Aurora),被打的主笔巴哈,应即为本吉明·富兰克林·巴哈(Benjamin Franklin Bache)。因为根据美国新闻史的记载,在华盛顿总统退休时痛骂华盛顿,而其文字大略与《中华日报》所引相似(《中华日报》所引与《曙光报》原文出入很大),次日即被暴徒寻衅的,只有《曙光报》与巴哈。于此,有一最奇特的问题,须向曹社长请教的,《中华日报》说该事件发生以后,富兰克林曾认为报馆被砸,主笔被打,乃直截了当可收制衡之效的义举,不过美国新闻史告诉我们,巴哈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最钟爱的孙子。巴哈于1790年创刊《曙光报》时,本杰明·富兰克林已逝世六个月,《曙光报》痛骂华盛顿的社论,第一篇刊布于华盛顿总统发表临别赠言后的1796年12月23日,第二篇刊布于华盛顿总统第二任期满实行退位的1797年3月6日。这离富兰克林之死,已相隔六、七年,富兰克林如何能从坟墓中发出如此惊人伟论?更如何能忽在一百七十年以后受《中华日报》的推崇赞赏,作为砸报馆打主笔的护符?假使《中华日报》知道被打的“巴哈”,就是富兰克林的爱孙,那么,我相信《中华日报》一定还会对富兰克林,加上一句中国式的颂词:“富兰克林大义灭亲”。
第三,照《中华日报》所举富兰克林的名论,使我引起了一个离奇的回忆,所谓“给文氓教训”这一类口吻,倒非常和几十年前北洋军阀如张大帅(宗昌)、孙大帅(传芳)者相似。那时对报馆不只是砸,而是彻底封禁,对主笔不仅是揍,而是根本枪毙。《中华日报》不将“给文氓教训”的名论,托之于张大帅、孙大帅,这当然是因为我们今天,究竟是一个中外具瞻的民主自由国家,所以要找根据,只好向标准的民主自由国家——美国——身上想办法。诚然,我们不能否认,民主自由如美国,也并不能根绝砸报馆揍主笔的不幸事件,不过尽管有这类事件发生,大家总认为不幸,尤其新闻界本身。即如去年4月,美国劳工问题专栏作家李塞尔(Victor Riesel)为了他一向不惜揭发劳工方面各种黑幕,受人仇恨,当某日李氏在百老汇附近散步时,被暴徒洒了一脸硝镪水,双目因此失明。美国新闻界不特没有向暴徒叫好,说这是“给文氓一场教训”,相反地,乃一致谴责暴徒,要求缉凶,而对被害的李塞尔,则致予深切同情。最近全案破获,暴徒一人自杀,两人一判五年徒刑,一判两年。我们读遍任何民主国家的新闻史,实在找不出一张民主自由的报纸,而曾主张过用暴力砸报馆揍主笔。而且就美国的法律说,报馆虽享有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但鼓吹暴动,却一样要受到法律严厉制裁。我们很奇怪,在民主自由的中国,为什么《中华日报》独能公然鼓吹暴动,而没受到治安当局的干涉和检察官的检举。是否自由中国的报纸,于享有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以外,更享有鼓吹暴动的自由?
《中华日报》社长曹圣芬先生,是一位名报人、名新闻学者,且刚从美国著名的新闻学府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学成归来③,对于我上述这三项问题,相信借贵刊的介绍,总能给予我明确的回答。
富兰克林不捧曹圣芬的场
十天以后,1月26日,曹圣芬在《中华日报》发表《我的看法与做法》,继续大骂《自由中国》,但对他在纯知识上的错误,却不敢吭声。2月16日,范度才再写《我对〈清议与干戈〉的看法》(《自由中国》第十六卷第四期),质问曹圣芬说:
不过我将曹先生《我的看法与做法》一文,再三诵读以后,我却非常奇怪,虽然曹先生大文,第一句就指明是答复范度才在自由中国社的投书,但我在投书中向曹先生请教的三项疑问,曹先生大文数千言,却始终一字也未提及。尤其我最急于求解的一点,富兰克林死于《费城晨报》(Aurora)(我译此名为《曙光报》)出版前六个月(1790),而曹先生用老兵笔名所写《蛇口里的玫瑰》,竟谓《费城晨报》被群众捣毁(1797)后,富兰克林曾大事赞扬,并以“引号”引证富氏原文“在言论自由的国家,要政府来取缔恶毒的谩骂,和不负责任的言论,总是缓不济急的。倒是群众激于义愤,直截了当,给这些文氓一点教训,反能收制衡之效”。一个已死七年的富兰克林,如何竟能死后复活,发出如此伟论,鼓励群众暴动,为相隔两个世纪的曹先生所引证?我请曹先生指出这段伟论出在富氏哪一本原著,曹先生并未指出。曹先生说我上次投书,只抨击《蛇口里的玫瑰》为鼓吹暴动,而对《清议与干戈》的恶毒,却不置一词,曹先生认为这是我“避重就轻”,是我“明足以察秋毫而不见舆薪”,我要反问曹先生,你答复我的投书,不答复我所提出最主要的疑问,究竟谁是避重就轻?谁是明足以察秋毫而不见舆薪?读者眼睛是雪亮的,想也用不着我代作断语了。④
但是,不答复就是不答复,富兰克林不捧场,恨未为曹圣芬晚死七年,曹圣芬又怎么答复呢?
范度才文章中提到的《曙光报》,说这报出版前六个月,富兰克林就死了,事实上,富兰克林是1790年4月17日死的,他死后五个月零十三天(10月1日),本杰明·富兰克林·巴哈(Benjamin Franklin Bache)创办了《广知总报》(General Advertiser),这报在1794年才改名《曙光报》。巴哈的父亲是理察·巴哈(Richard Bache),理察·巴哈讨了富兰克林的女儿萨拉(Sarah),所以本杰明·富兰克林·巴哈是富兰克林的外孙,不是孙子。范度才指摘曹圣芬的大错,但是范度才也有这些小错,我愿把它纠正出来。
富兰克林在死前一年,有过一次讽刺的谈话,说应保障出版自由,让它充分发展,但是要准许“棒打的自由”(Liberty of the Cudgel)来做法律救济的另一方式。曹圣芬读书不精,弄错年代、弄错对象、弄错语气,竟起富兰克林于地下,主张棒打起自己的外孙来了,这当然是大错特错,难怪他被范度才一骂,就不敢回嘴了。不过范度才不知道富兰克林开过“棒打的自由”的玩笑,自然也是一种疏忽,我也愿意把它纠正出来。
总之,我对范度才的渊博十分欣赏,虽然他的渊博不能跟李敖比,但打起曹圣芬等无知妄作之徒来,却绰绰有余了!
如今,二十五年过去了。曹圣芬从《中华日报》升到《中央日报》,再从社长升到董事长,同时又当了中常委了,权势显赫,一红至此,并且来日方长。对这种权贵人物,从政治上的是非立场,我毫无兴趣去评论,因为他们是只讲拳头不讲理的,我们又何必跟他们谈政治上的是非?但是,我们不能坐视他们在政治上胡作非为以外,还要假作斯文,跑到知识上、学问上插上一脚,以为天下读书人都死光了,而可任由他们在知识上、学问上胡说八道了。因此,在知识上、学问上先胜过他们,跟他们一翻两瞪眼一下,显然就是逗乐子的事了。以“蛇口”和“玫瑰”为喻,这也就是把“蛇口”归“蛇口”,把“玫瑰”救出,归“玫瑰”。——我们再也不要让“蛇口”玩弄知识和学问了,国民党尽管在政治上横行,但休想在知识上、学问上横行了!因为真理的“玫瑰”,是我们的!
一九八二、十一、七
①国立政治大学校友会出版,李缵铮著。
②曹圣芬把持《中央日报》,也同样抵制《文星》和李敖,见李敖《一封存证信的故事》、《过早的答案》(《李敖全集》第六册)。
③曹圣芬这一次镀金,证明了他是把书乱念一通的,《自由中国》第十卷第四期登出读者易水寒的投书——《有感于曹圣芬先生的“看法与作法”》,其中说:
曹社长留美以前,和留美以后,真做到了前后判若两人。由此,我越发相信留学功用之伟大,益发感谢美国友人为我们赶造这类迫切需要的人才,会永远为中国的老百姓所感激!不过,读者还有三点敢请曹社长指点一下:
一、曹社长所“信守不渝”的米苏里新闻学院“畏天敬人”四个字的信条中,“畏天”的“天”字,在中国大概有两种解释:一是“天威咫尺”的天;一是“天聪明,自我民聪明”的天。畏前一种天,是要眼睛向上望;畏后一种天,则要两眼向下看,我不知曹社长觉得应当作哪一种解释。至于中国后来有些腐儒,说“天即心也”,敬天即是敬自己的良心。但良心二字,从何谈起。照考据家的口气来说,“凉,良,声同义通”,我们更无从深究了。
二、曹社长引用威廉怀德的名言以自况,我非常佩服。尤其是“不容有怯懦”,曹社长是百分之百的做到了。眼前的例子是对于《清议与干戈》的作者则主张“迎头痛击”,为了替教育部长撑腰,则慷慨陈辞,曹社长都十足的发挥了“不容有怯懦”的精神。但是,假定曹社长心目中的是非,并非永远表现于这种理想的关系位置之上,而有时在内心的深处,在不同的关系位置上,也有是非可言,那时的“怯懦”“不怯懦”,每个人的内心,也应当是“了了自知”的。孔老夫子在答“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孟子又从另一面说,“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这都是要人不怯懦。但二千年来,很少有人想到这两句寻常的古训,理由非常简单,背靠权势不怯懦易,面对权势不怯懦难。在这一点上,是彼此可以相视而笑的。
三、最后,难得曹社长提出“宪法”二字来诘问自由中国杂志社的作者,这真不失为社长自称为“老实人”的本色。但是总括《自由中国》祝寿专号的作者大意,无非是要求政府“实行宪政”,以站稳政府自己的立场,培植政府自己的根基。曹社长觉得这是“信守这部宪法”,“支持依据这部宪法所产生的政府”呢?还是与此相反呢?曹社长觉得政府有无实行宪法的义务?人民有无督促政府实行宪法的责任?而政府在实行宪法上有无再须努力之处?这才是真正问题之所在!我不敢要求曹社长对这种根本问题有公开的答复,而只希望翻开米苏里新闻学院的教材,对照着当前现实,平心静气的想想。至于曹社长以自己为一个尺度,不合于曹社长尺度的便戴他一顶“推翻政府”“毁灭政府”的帽子,我到奉劝不必如此。举头三尺有神明,“畏天敬人”,何必这样的勇敢呢!
④曹圣芬避重就轻,特别强调《清议与干戈》一文是影射,他说:
《蛇口里的玫瑰》一文,乃针对自由中国杂志祝寿专号上《清议与干戈》一文而发,如果不读《清议与干戈》,而来检讨《蛇口里的玫瑰》,那便等于无的放矢!《清议与干戈》既然刊在祝寿专号里,当然是为总统祝寿的,但这篇文字既非意见,亦非批评,而是叙述拉那氏揽权自恣四十年,终于引起拳匪之乱,对外失败,乃下诏罪己,又无诚意,终致亡国。说这篇文字不是对总统号召国人批评其个人的一种影射,岂非欲一手掩尽天下人耳目?
范度才的答复是,他不相信该文是影射的“最大理由”,是“根据民主政治的常识”,范度才说:
民主国家人民可自由批评总统,美国立国以来,一百八十年中,哪一任总统多多少少不曾受过报刊的抨击?甚至“暴君”“骗子”“政棍”这类恶毒字样,有时也竟会在报刊出现。卸任不久的杜鲁门,就是挨骂最多的美国总统之一,据他自己所写回忆录说,一九四八年,他竞选连任,许多报纸杂志,拼命围攻,民意测验和专栏作家,几乎异口同声,说他人望低落,无法当选。及至以压倒多数当选以后,他在华盛顿万众欢呼声中,仍看到华盛顿邮报门外挂着一大幅标语,指明对他的当选并不心悦诚服。他回到白宫,立即写一封短信给邮报,表示他并无意强迫任何不满意他的人来拥护他,但他认为美国现在应该大家精城团结同舟共济,使每一个人,都能过着富裕生活。这并不是杜鲁门度量特别大,而是民主政治下一种亲爱和平的气氛所自然养成。老实说,在民主政治体制下,除此而外,杜鲁门也很难有其他更善于自处的办法。(美国总统认为报刊对个人有意诽谤,唯一可以采取制裁的办法,是直接向法院告诉,老罗斯福总统Theodore Roosevelt就曾提出过两次这样的告诉)民主国家的人民,对国家大政,尽可自由批评。总统并不因其为国家元首,而有不受批评的豁免权。(不负实际责任的元首自当另论)如果生当二十世纪,身为民主国民,而报刊的编者作者批评总统尚不敢直言正论,而必转弯抹角,扭扭捏捏,出之以“影射”,申之以“暗示”,这还配算什么自由言论?什么民主国家?如果更进一步连“影射”“暗示”也在禁忌之列,犯之者甚至可与数千数百年前的杨恽徐一菱查嗣庭等同科,作这些主张的人,那简直是存心侮辱这个国家,也简直是这个国家元首的罪人。自由中国当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民主国家,况在总统公告求言之下,自由中国社的编者与《清议与干戈》的作者,假使要表达其“压迫清议即将召致危乱”的意见,我真想不出,有什么因素,会使他们不敢明白说出而必须采取曹先生所谓“影射”“暗示”的途径?我不相信该文之为“影射”“暗示”,其故在此。至自由中国社及《清议与干戈》作者,为什么不将该文刊登经过,及其并非“影射”“暗示”,发表声明?我想如有必要,他们应该可以向读者说明。只是在曹先生主张直接行动一文公开以后,为保持国家的体面,他们似乎不便发表了。因为如竟发表,岂不等于告诉世界人士,自由中国的报刊,不仅不容许对政治直接批评,连“影射”“暗示”也有问题,有影射暗示的嫌疑,即可召致被砸被打的威胁?辩正并非“影射”“暗示”,势将被认为一种祈求免砸免打的乞怜!
以历史上人物事实,比证当前政治,不仅在二十世纪民主国家,绝对不构成犯罪,即专制时代,除了遇到好杀多疑的皇帝,或锻炼罗织的奸贼,可以招致横祸外,最大多数,都不致遭受谴责。甚至还可以获得明主的嘉勉。曹先生痛斥《清议与干戈》作者以那拉氏影射总统,为极度“恶毒”,而必须予以“痛击”,那拉氏之不能影射总统,前已详切言之,即退一万步言,作者真如曹先生所说,有意影射,则我愿以至诚敬请曹先生试读下列两段中国线装书:
1.晋太康三年春正月丁丑朔,帝(武帝)亲祀南郊,礼毕,喟然问司隶校尉刘毅曰:朕可方汉之何帝?对曰:桓、灵。帝曰:何至于此!对曰:桓灵卖官钱入官库,陛下卖官钱入私门,以此言之,殆不如也。帝曰:桓灵之世,不闻此言,今朕有直臣,固为胜之。(资治通鉴卷八十一)
2.唐贞观四年六月乙卯,发卒修洛阳宫,以备巡幸。给事中张玄素上书谏:……陛下初平洛阳,凡隋氏宫室之宏侈者,皆令毁之,曾未十年,复加营缮,何前日恶之而今日效之也?且以今日财力,何如隋世?陛下役疮痍之人,袭亡隋之弊,恐又甚于炀帝矣。上(太宗)谓玄素曰:卿谓我不如炀帝,何如桀纣?对曰:若此役不息,亦同归于乱耳。上叹曰:……玄素所言诚有理,宜即为之罢役,后日或以事至洛阳,虽露居亦无伤也。仍赐玄素练二百匹。(资治通鉴一百九十三)
桓灵亡汉,炀帝亡隋,晋承汉,唐承隋,在专制时代,天威不测,所谓“批人主逆鳞”,所谓“事君如事虎”,而刘毅、张玄素竟能面斥武帝不如桓灵,太宗不如炀帝,武帝太宗不特不以为罪,反深为嘉纳,当时武帝太宗的左右,也没有一人指刘毅张玄素为诽谤,而怂恿两帝推出午门斩首,或嗾令侍卫用乱棒打死。千百年前的专制时代,尚有此民主风度。中华民国推翻满清,举满清的稗政,为民国的鉴戒,此不仅为人民所应言,亦为执政者所必知,那拉氏之失政,最多亦不过等于桓灵隋炀,而我总统的丰功伟烈,恢廓有容,较晋武唐太宁有逊色?即使《清议与干戈》作者有意举那拉氏亡国事实,以警戒当前执政,这仍不失为爱国家爱领袖的忠诚。(曹先生注意,我并不是代表自由中国社及清议与干戈作者在此承认该文确系有意作此暗示。)而且他还并没有像刘毅张玄素一样:你如此做,已等于桓灵隋炀甚至桀纣。最大限度照曹先生说法,也不过暗示,你若照那拉氏那样做,你就有召致危亡的可能。这与以那拉比总统,意义根本不同。这是中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传统,正如琼楼玉宇,识东坡之忠悃,斜阳烟柳,谅稼轩之哀怨。为什么曹先生偏要锻炼罗织指为恶毒,慷概填膺,号召群众,对自由中国社及清议与干戈作者予以迎头痛击?难道新闻界先进,国民党干部的曹先生,竟不愿我们贤明领袖,内与容纳直言的太康贞观,外与尊重舆论的美国总统抗衡并美,恢宏大度同垂不朽?
我特别把这二十五年前的文字辑入,目的是示范给现在的政论家:二十五年前义正词严的文章是怎么写的。
wjm_tcy(不自由的自由)与孤笑看一线天、Jeff Ao联合制作!
不打击自由主义吗?
陈平景在《殷海光传记》里,写殷海光当年和国民党一起来台湾的原因,说:
另外一个原因也促使殷海光选择了台湾。在南京失守之前,国民党发表一个《上海宣言》,强调他们要联合自由主义者,共同反共。这也决定了殷海光的选择,他想,在这样的大失败之后,也许正是国民党大反省和澈底改变作风的时候。他是自由主义者,他永远追求他的理想,没有比自由更吸引他,也没有比《上海宣言》更能迎合他的胃口。他来到台湾。
联合自由主义者?
殷海光来台湾时候,他的身分是国民党《中央日报》主笔。当时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及代理部长是任卓宣(叶青),任卓宣是有名的代国民党军方反对自由主义的大将。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历来受到左右两派的夹击,右派是守节的保守主义者,左派是变节的布尔什维克主义者。任卓宣出身共产党,曾被捕,枪毙未死,投降国民党,从写《共产主义问答》(一九二七年广州国光版)转到写《三民主义纲要》(一九五三年台北帕米尔版)。他虽然表面上“洗面革心”,但在骨子里,却十足是“布尔什维克”挂帅,所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在他的控制下,并没有殷海光所希望的“大失败之后”“大反省和澈底改变作风”的可能,最后,殷海光实在看不过去,决心退出《中央日报》。这时候,陶希圣写了一封信给他,极力挽留他:
海光兄大鉴:
顷由舍下转来兄函得悉:兄已退出民族日报,并拟退出中央日报,弟以为中央日报不必退出。弟觉今日如以三民主义打击自由及自由主义,为党人至死不悟之举,我等不能随同此辈死去,一息尚存,必为自由而争。吾人不宜以书生脾气见仗就退,吾人实无余地可退也。弟近陷入羞耻压抑之中,曾一度决定远飏,然而终无法依个人一时感情冲动行事,仍当继续从窄路中前进。
愿兄勿凭书生脾气决定行止为要。即台大讲师亦不在乎也。弟日内回台,当为兄安一研究之场所,然台大讲师以为兼职耳,此请
大安 请尽量寄稿香港时报为要
希圣 八、八
“至死不悟之举”
这封信中提到的“今日如以三民主义打击自由及自由主义,为党人至死不悟之举,我等不能随同此辈死去,一息尚存,必为自由而争”的话,表面上是冠冕堂皇的,骨子里,却大有文章。
陶希圣出身汉奸,他做过汪政权的宣传部部长,后来重新押宝,以“不杀之恩,无以为报”的戒惧,替国民党主持《中央日报》。在这时候,他跟任卓宣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双方争“文学侍从之臣”,争得你死我活。最后,工于权谋的陶汉奸夺权成功,任赤佬败下阵来,《中央日报》追击任卓宣,公然宣布本党要清除布尔什维克毒素云云,任卓宣落荒而走,最后乃在军方的政治作战学校做教授、做政治研究所主任,办军方津贴的《政治评论》,不但在党中央方面抬不起头,并且因为《政治评论》社长马璧的投共,搞得灰头土脸,直到如今。
陶希圣后来做了国民党第四组主任(中央宣传部的后身,文化工作会的前身),并做了革命实践研究院总讲座,任“文学侍从之臣”的总教头达二十年之久,国民党的主要言论方向,都由他决策、由他代言。所以,他的言论,自然引起我们的评判。
布尔什维克主义与自由主义
在陶希圣的言论中,和自由主义有关的,是他说过这些话:
我们今日遭逢二千年历史空前无比的大变局,这一大变局,又是我们主观的错误与客观的形势交织而成。客观的形势不是我们所能为力,但是主观的错误必须我们自己来改正。如果我们仍然是过去那一套旧观念,旧作风,过去既已失败,今后还是只有失败。如果我们能够痛切反省,彻底改革,当前就是民族复兴的机运。
我们在思想上要肃清布尔塞维克主义即极权主义的毒素,总理解释三民主义,就是民有、民治和民享,也就是自由、平等和博爱。三民主义乃是激起美国独立和法国革命的民主主义潮流在中国结成的思想系统。三民主义乃是基于民族思想而含有社会主义趋向的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不幸布尔塞维克的思想毒素侵入我们的党内,使三民主义受了曲解,共产党指民主主义为资本主义的产物,我们也就指民主主义为资本主义的产物。共产党反对自由主义,我们也反对自由主义,共产党是指鹿为马的赵高,我们就甘心做赵高的徒弟。
因此,自由主义者受了共产党的打击,也受了我们的打击。到了最近四年来,共产党伪装民主,假冒自由来号召,许多自由主义者便受了它的欺骗,反对了我们的政府,陷入了国际铁幕,我们政府的威信受了损失,而他们到如今也后悔莫及。但是在我们的台湾,在自由主义者属望其为民族复兴基地的台湾,有些人还在凭借三民主义来咒骂自由主义者,使自由主义者为之齿冷,而对于三民主义真是极大的侮辱。这一错误必须痛加改正。我们必须肃清布尔塞维克极权主义的毒素,确信只有基于民族思想而含有社会主义趋向的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才能打倒共产党。
他又指出:
以共产党的教条出发点,来解释三民主义,只有诬毁三民主义。总理既指三民主义为自由平等与博爱,则自由与平等一定是统一体,而不是对立物。如果自由与平等是互不相容的对立物,那就是民权主义与民生主义两者不能并存于三民主义系统之内了。但是我们党内,受了共产党毒素的传染,偏要把自由与平等看做对立物,而不愿寻求两者之间的统一性,共产党说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的产物,我们也说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的产物。共产党反对自由,我们也反对自由,这在我们政治设施上已演出许多的毛病,而在我们的经济政策上更形成极大的弊端。最显著的,就是我们党内发生了两个嗜好,一是统制,二是国营。更养成了两种手法,一面用社会主义的观念来打击资本家,而一面用资本主义的立场来对付劳动者。其结果,资本家和劳动者都受了损害,只有官僚得到一些暴利,思想的混乱,造成了政策的混乱,政策的混乱又便利了官僚们上下其手,正本清源,在大家不能认识自由的真价值,大家无理的憎恨自由主义。
我们应当看清共产党用平等做幌子来欺骗民众,剥夺民众的自由。实际上,民众既已丧失了自由,也就丧失了保障平等的武器。奴隶与奴隶之间,彼此是平等的,但是奴隶没有要求与主人平等之自由,也没有保障自己生命和生活的自由。反之,主人却随时有权剥夺奴隶的生命和生活之自由。为平等而摧毁自由,其所得结果不过如此。因此,我们必须认识自由是平等的保障,而平等是自由的基础,才能把握自由与平等的统一性,才能理解总理的三民主义。
有人说,国民党之所以失败到今天,是没有彻底驱除自由主义。我却说:国民党之所以到今天还没有失败,就是没有采取布尔塞维克主义者澈底摧毁自由的建议。今天匪区民众没有一个人不怀想国民党,就是因为国民党执政的政府之下,人民还享有很大的自由。
至于国民党没有实现民生主义,并不是我们容忍自由主义的缘故,而是我们的经济社会政策,受了统制与国营两大嗜好的影响的缘故。我们误认统制主义与国营政策为社会主义,殊不知两者恰好是官僚资本的造因。这是过去经济社会政策最大的失败,挽救这一失败只有澈底认识自由的真价值,只有经济自由才能清理官僚资本,使其不再发生和发展。(《将革命事业从头做起》)
“招牌”而已
陶希圣在写这些话的时候,很显然在拉自由主义来打国民党中的布尔什维克主义,也就是说,在打任卓宣。所以他的遣词用句,对自由主义者而言,都采低姿式。甚至他对官僚资本都攻击起来了,对统制主义与国营政策都攻击起来了,这种口吻,都是非常低姿式的。
陶希圣这种姿态,在《记崔书琴先生》一文里,曾有所回亿,他说:
书琴先生在中央设计委员会,致力于三民主义的政治社会思想与理论,以求其与自由主义的沟通。他的《三民主义新论》大著,在这一点上已有显著的贡献。他对党内的思想和理论的指导,以及其与欧美各国学术界人士通信讨论,亦着重这一点。
书琴先生在设计委员会内设立理论小组,最初我亦参加。每星期一次小组会议,必提出党内思想上的一两个问题,交换意见,予以解答。他与我共同努力之处,仍在于三民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沟通。
我们认为本党若排斥自由主义于三民主义之外,徒使两个思想系统皆受损伤。若将自由主义的招牌送到反动派的手里,徒足以资助他们的民主斗争,以为害于反共抗俄的事业。
我们认为自由主义是三民主义的友军。我们深信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必是一个热忱的爱国主义者,因而必是一个坚强的反共斗士。尽管他反对本党或批评政府,只要他忠于中华民国,就是三民主义救国与建国的道路上的同志和友人。
我虽然参加一些意见,书琴先生却是实际工作的担当与指导人。
但是,事实上国民党真的与自由主义沟通吗?真的不排斥、不打击自由主义吗?如果我们这样想,我们就太天真了。
陶希圣真的目的,决非有爱于自由主义,而是认为“若将自由主义的招牌送到反动派的手里,徒足以资助他们的民主斗争,以为害于反共抗俄的事业。”他对自由主义,是没有诚意的,而只是当做一块“招牌”而已,当做一块不要被人所用的“招牌”而已。这种毫无诚意,只要我们看看陶希圣在一九五三年刊印的《危机中的自由主义》等小册子,以及陶希圣在打击自由主义运动中的运筹帷幄、无役不与,我们就思过半矣!
国民党不了解自由主义
所以,事实上,不管陶希圣怎么说,国民党对待自由主义的态度,其实并没本质上的改变。这种态度,我愿引用一篇三十四年前的检讨文章,做一反照。这篇文章是周授章写的《论政府对待自由主义分子之失策》(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上海《大公报》),其中说:
关于中国政府对待一般自由主义分子的态度,国内外的舆论差不多都认为很不合理,而时常予以抨击。无疑的,这是有着客观的事实根据的。我们看近年来政府对待一般自由主义分子的态度是如何的不明智,不合理;在理论上,用一套极偏狭的政治逻辑来排斥自由主义分子,凡是不肯盲从自己,有着自由思想,独立意志的人,就常常把他认作“民盟份子”(解散民盟以前),或“共党尾巴”。是妨碍“动员戡乱”的,应该加以取缔。似乎在政治信仰上,不黑就红,绝无中间路线可走似的。在行动上,则一方面压迫自由主义的报章杂志,使一般自由主义分子无自由发表意见的机会;一方面更老实不客气的限制若干自由主义分子的身体自由,以防其有所谓“越轨行动”。政府这一套对待自由主义分子的办法,当局者也许会自认为得计,在我们旁观者看来,则的确是一种极不明智的,为渊驱鱼的办法。像这样搞下去,必至众叛亲离而后已,天下再没有比这种办法更失策的了!
政府之所以要压抑防闲自由主义分子,是由于在本质上根本就不了解自由主义分子。在政府当局的心目中,所谓“自由主义分子”好像就和“不稳份子”,乃至于“恐怖分子”相联带着似的,这种看法实在错误。所谓“自由主义分子”,说来很简单,这些人在政治上是赞成民主主义的,在经济上是赞成社会主义的。因为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是二十世纪的时代潮流。他们的愿望是和平民主,统一进步;因为这些是今日中国最大多数人民所渴望着的。此外,不迷信任何政治教条与党八股,无任何特殊的政治背景可言。他们以天下之公是公非为是非。此外,无任何偏见成见。这种人固然以文化界人士为多,但不限于文化界人士;不过文化界人士得风气之先,正义感较强,比例上要占得大而已。这种人固然以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为多,但也不限于中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不过这两个阶级中人,智识水平较劳苦阶级为高,又没有大资产阶级的剥削地位,比较易于有自由主义思想而已。
我说政府对自由主义分子认识错误,是因为政府当局总认为自由主义分子的思想是左倾的。这个大前提就完全错误。就自由主义分子的气质分析起来,与其说易于左倾,毋宁说易的右倾,因为中国的自由主义分子,大多数都有几个特点:第一,中庸性很强,事事都要求其合乎中道,反对过激的行为,这种气质根本就与左倾方向不一致的。第二,唯心的倾向重于唯物的倾向。左派人物固然百分之百都是唯物论者,但自由主义分子中,则唯物论者的比例占得很少,这也是和左倾方向不协调的。第三,个性表现主义的意味很重,由于酷爱自由的关系,喜欢特立独行,不愿意受政治教条的束缚,政治团体的机械控制。这也是与左派人物迥然不同的地方。上述这三点特征,所谓中庸性,唯心的倾向,个性表现主义等气质,显然都是易于右倾,而不易左倾的。政府当局硬把自由主义分子看成“左派人物”,看成“危险份子”,岂不是大错而特错么?
这一段说国民党不了解自由主义者,大体是正确的,虽然对自由主义的看法,限于时代,未免有陈旧与错误之处,但对文章主旨,并没有影响。
自由主义与民意
这篇文章又说:
其次,政府之所以不能容纳自由主义分子,是由于忽略了自由主义分子的重要性,不但不能接受他们的意见,反而把他们拒于千里之外,这是绝对不高明的。在这里,我们不妨找一点历史教训,远的不说,就说北伐吧!北伐这一役之所以能够迅速成功,固然主要的是由于革命势力的统一协调,左右两派的精诚合作所致。而在思想上,精神上之能够把握住一般自由主义分子,得到他们的响应,关系的确也很大。自由主义分子由于不迷信任何政治教条和党八股,一切以天下之公是公非为是非,思想自较易于正确合理,言论自较易于符合大多数老百姓的需要,因而自由主义分子的言论主张在一般人民的思想里面,的确具有相当大的决定作用,这是不能抹杀的事实。中国古人所谓:“得民者昌,失民者亡。”要得民,首先要得民意,而现在的民意多半表现在哪里呢?无疑的多半表现在自由主义分子的言论主张上面,争取自由主义分子的拥护,即所以争取民心,藐视自由主义分子的主张,即所以拂逆民意。根据得民者昌,失民者亡的道理,还能够不重视自由主义分子的意见,不全力争取他们的拥护吗?
然而,要凭着什么才能争取到自由主义分子的拥护呢?高官厚禄绝不足动其心,真正的自由主义分子必不为富贵淫;严刑峻法绝不足以变其志,真正自由主义分子必不为威武屈。反之,凡为富贵所淫,威武所屈的,都绝对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分子,只是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伪君子,极可鄙可耻的乡愿小人。要争取真正的自由主义分子的拥护,只有在政治表现上尽量顺应其意见。古代的为政者,应该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现在的民意既多表现在自由主义分子的言论主张上面,自然应该做到自由主义分子之所好好之;自由主义分子之所恶恶之。只有这样才能争取到自由主义分子的拥护,也才能争取到人民的拥护。
再退一万步来说,自由主义的思想又是不是可以取缔净尽,自由主义分子又是不是可以摧残无余呢?事实上也绝对不可能。因为自由主义分子的言论主张既然合乎大多数老百姓的需要,则自由主义的思想必然深中于人心,自由主义分子在社会上亦自能得到应有的尊重。肆意取缔,横加摧残,至多不过封住他们的口,却无法改变他们的心。更何况“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封住他们的口,也还不见得办得到呢!
政府当局之所以压抑自由主义分子,还有一个自认为很充足的理由,即是说在共产党控制的区域内也是绝对“定于一尊”,不容许自由主义分子存在,政府既在“剿共”,“戡乱”,自亦不能容许自由主义分子自由发表意见。然而,如前所说,自由主义分子的言论主张既然较能反映真正的民意,则不论是谁,只要肆意取缔自由主义思想,横加摧残自由主义分子,都是违背民意的,极不高明的。共产党不能容纳自由主义分子,固然是他们的错误,政府当局也愿意跟着他们错误吗?我觉得不管是政府当局也好,或是共产党当局也好,目光都应该放远大一点,认清自由主义分子的重要性,改变对待自由主义分子的态度,以力争上游,自求进步。
两个迫害的实例
这篇三十四年前的文章,写得虽然功力很弱,但是做为时代反映来看,倒是很重要的标尺文献。三十四年前国民党犯的错误,如今检讨起来,无一不在变本加厉之中。国民党在台湾打击自由主义者,全面显示在对《自由中国》与《文星》、对殷海光与李敖的迫害之中。这种迫害,直到今天还没停止。可分两段来说:
对《自由中国》殷海光一路的自由主义者,国民党除了正面的围剿和“黑邮船”(black mail)式的手段外,他们推出一种假自由主义,由一次拿过国民党十两黄金、三千美金出身的徐复观带头,他们也宣传一点自由主义,但是那是与中国儒家结合的自由主义,天知道那是哪门子的自由主义!另一方面,殷海光的一些国民党籍的学生,也如此呼应着(例如林毓生就说“自由主义可与儒家的精神相结合”)。这些杰作,当然是对自由主义最大的混淆,对自由主义者的最大的曲解与转向。就因为这种混淆、曲解与转向发生作用,所以国民党中,居然也可偶用自由主义者的面貌,出来亮相,例如国民党看家的严家淦竟也变成“自由主义色彩浓厚的人”(一九六六年三月十日《大华晚报》),国民党人事室主任胡佛也变成“自由主义的大师”(一九八一年五月十六日《政治家》),自由主义者贬值到这一地步,当然一切都泡汤了。所以,殷海光被描写成一个临终的悔罪者而死,自由主义这块“招牌”,已经剥落得不成样子了!
对《文星》李敖一路的自由主义者,国民党除了正面的围剿和查禁外,公然的诽谤和“黑邮船”式的手段外,还一再运用“斗倒”“斗臭”的布尔什维克招式,尤其运用到李敖的妻子与朋友的路子,使李敖灰头土脸,破坏李敖的名誉与公信力。(胡茵梦最早写《特立独行的李敖》,遭到楚崧秋主持的文化工作会行文中央电影公司,严重警告,弄得无戏可拍;同时宋楚瑜主持的新闻局也封锁胡茵梦,不让她主持金马奖等等。直到胡茵梦公开在记者会上、在法庭上对李敖以伪证手法“大义灭亲”,做了离婚夫人,向官方表态,才有戏可拍,才能主持金马奖。)国民党除了以一面倒的或三十比一的新闻处理,在舆论上封杀李敖外,还一再用军法司法手段,置李敖于狱。以李敖第二次入狱的所谓侵占罪为例,在李敖刑尽期满后,一九八二年九月十日,最高法院(七一)台民三字第二〇〇八二号终于推翻冤狱判决,判李敖胜诉;同时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高等法院七十年度诉字第二〇四号判决与裁定,都认定李敖是受害人无误,但是国民党报纸只字不登,因为毁你名誉、使你众叛亲离、让你坐牢的目的已达,既然意在剥落自由主义这块“招牌”,又何更正之有呢?
从以上的论证中,我们清楚看到:国民党根本不允许自由主义者的正常存在;国民党打击自由主义者,几十年来,一直不遗余力;国民党所谓联合自由主义者,也根本是一个骗局。“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对中国自由前途关心的人,不可不警觉这一点!
国民党在十六年前,以匪谍原因,把我约谈;在十一年前,以台独原因,把我入狱。但是不论怎么抓我关我,谁都知道我是自由主义者,任何不适合我的帽子,给我戴上,都未免可笑。所以,从两年前开始,国民党开始给我换帽子,以下三滥的罪名,置我于狱。可是,还是没用,我还是出来了,并且苦战不懈。从今以后,我知道国民党不会放过我,我清楚知道,并且准备殉道。在百花凋零的萧瑟里,我是“夏日最后一朵玫瑰”。有朝一日,我会化做春泥,归于尘土,但是,自由之花总会在我坟边开起。那时候,成为历史名词的,也不止我一个了。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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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一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先当孙行者,后变彼得潘(Peter Pan)。
只做单干户,不搞李家班。
独来又独往,管他关不关。
二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翻。
早戒夺命酒,不抽长寿烟。
忙时撼天下,闲来逛地摊。
周公不吐哺,独自吃三餐。
三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东流浑似水,北望气如山。
春去人稍胖,老来心更宽。
蜀中需大将,留我做神仙。
四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笔写甲乙丙,口喊一二三。
狂酿工蜂蜜,不搬陶侃砖。
知音究竟少,何必相见欢?
五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少食花生米,多吃豆腐干。
她将裙儿解,我把裤子穿。
夕阳无限好,只是要变天。
六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口诛群党棍,笔伐大汉奸。
无心做牛饮,顺手把羊牵。
一片伤心事,不独为台湾。
一九八三年一月十六日夜,浴盆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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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个人人格问题
一月十五日出版的《八十年代》上,有社论叫《民意与民心》,一开头就说:
现在世界上很少国家没有国会,但是很少国家的国会,受到像台湾老百姓对我们国会这般的轻视、忽视与敌视的。因为我们的国会是终身职国会,许多终身职国会议员的子女,甚至以这种终身职国会议员的父母亲为羞耻,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们的家庭背景,仿佛它是一种病症或罪恶似的。
这种讲法,并不是恶意抹杀所有终身职国会议员的人格和贡献,因为其中也有少数终身职的民意代表,他们在议坛上的表现,堪称国会楷模,连增额选出的都相差甚远,自叹不如。所以这不是个人人格问题,这是团体体质和政治结构的问题,亦即我们的国会因为终身职的比例太高,与选民没有接触,与社会时代脱节,早已失掉民意的代表性了。
这篇社论在批评“终身职的民意代表”的可耻方面,写得有中肯的地方,但在人格的检定标准上,显然有所疏忽。社论说他们“早已失掉民意的代表性”,原因“不是个人人格问题”,而是“团体体质和政治结构的问题”。这种说法,是绝对不对的。因为这些老而不死的家伙们,他们的大错特错,都先发生在“个人人格问题”上。——他们一个个明知依照任何公道的标准,他们都不能再代表民意——代表三十多年前的民意,但是他们宁肯“内疚神明,外惭清议”,仍旧老着脸皮代表下去,这种老脸皮厚,是任何有人格的人干不出来的,但这些混蛋们却优为之,此一恋栈,是典型的没有人格的作风!三十多年来,他们(包括费希平在内)没有一个肯辞职以谢国人,这当然是“个人人格问题”,《八十年代》为他们开脱,显然是弄错了!
反过来说,不论“团体体质和政治结构”怎么糟,有人格的个人,还是可以“出淤泥而不染”。一九二三年,蔡元培向政府辞职,理由就是“痛心于政治清明之无望,不忍为同流合污之苟安”!所以要“奉身而退,以谢教育界及国人”!他的基本尺度就是“为保持人格”。可见这种去就,都先发生在“个人人格问题”上,说问题不在“个人人格问题”上,是绝对不通的。
也许《八十年代》的解释是:一些终身职的民意代表,他们不失为好好先生,不失为好丈夫、好老师、好长辈,甚至不失为爱国者,因而认为他们是有“个人人格”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认——一种采用错误取舍的误认。照中国传统说法,人格本来就有“大德”与“小德”之分。“大德”就是一个人的大的行为、大的规迹、大的方向。有的人虽然在“小德”上踁踁自守,但在“大德”上却一塌胡涂。以日本的广田弘毅为例,他符合好好先生每一样条件,但他却是侵略中国的元凶,他在大的行为、大的规迹、大的方向上是错误的、狭小的、教人不敢领教的。最后,在东京大审时被绞死。死前他的太太先自杀殉情,他真是好丈夫。但好丈夫等“小德”并不能使他的“大德”正确、伟大、令人佩服,所以这种人,要上断头台;再以德国的史匹尔为例。他也符合好好先生每一样条件,但他却是帮助希特勒侵略的元凶。纽伦堡大审时,他看到集中营犹太人惨死的照片,他自认有罪。他在大的行为、大的规迹、大的方向上是错误的、狭小的、教人不敢领教的。最后,被判了二十年。他的太太一直等他出狱,他真是好丈夫。但好丈夫等“小德”并不能使他的“大德”正确、伟大、令人佩服,所以这种人,要坐二十年牢。
在日本军国主义的统治之下、在德国法西斯主义的统治之下,像广田弘毅、史匹尔这样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他们都只知“小德”而不知“大德”,只重小的行为而忽略大的行为、大的规迹、大的方向。他们自以为在精忠报国,自以为卖命的对象是苦难的国家,因而做孤臣、做循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殊不知他们做的,只是对一党一家一姓的愚忠、对一党一家一姓的扶同为恶而已,他们在“大德”上,是“逾闲”的、是不及格的。
“终身职的民意代表”们,没人敢不承认他们面对的不是民主宪政的体制,但是民主宪政体制的特色,就是“代议政治”与“责任政治”。代议政治的基础就是要定时改选,责任政治的基础就是要引咎辞职。国民党把大陆给弄丢了,居然党官们不对民意代表负责,民意代表又不对人民负责,把民主宪政弄得既不代议又不责任,这些老汉们,一个个大节已亏,又何来“个人人格”之可言呢?
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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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能看出些什么
——居浩然之死的时代意义
一、王小痴给李敖的信
敖之兄:
接获你寄来《怀念居浩然》手稿影印本,始知浩然真的客逝澳洲了。续读他的次女居蜜给你的信,所附浩然在一九七二游美途中闻你入狱所作《天涯怀李敖》的诗,以及你所写四组怀念浩然的五律,在在均见性情,阅下使我几欲泫然!勾起心中许多前尘往事。
记得当你二次入狱之时,我写的那篇《“哀”我的朋友李敖》芜文,曾经提及孟能为你安排的“喜临门”之会,我提到了浩然在席间对你之“一见钟情”,惺惺相惜。那次你们似为初识,浩然年长于你近二十岁,而能不避耳目当筵对你表示倾倒,他的率真,不逾于当年胡适之对你的惊才!均是难能可贵的事。
那次宴会,与会者除孟能系以半个主人身分周旋于宾主之间外,宾客有:叶明勋、居浩然、吴申叔、何祚歆、李子弋、郑锡华、周群、虞君质和他的女公子(我写《“哀”我的朋友李敖》时,一时竟记不起虞君质的大名,而已“还有一位老先生和他的女儿”带过),在那俊彦毕集的盛会中,还有就是我这个最起码的蹩脚角色。如今二十一年过去了,虞君质早归道山,吴申叔亦已墓草久宿,当年与你“恩若兄弟”的孟能,且与你对簿公堂终使你重置牢狱,而今浩然又复物化,尘土世态,冷暖无常,我之所以“几欲泫然”者,在此耳。
六十九年七月你我再次相见之时,你谈及第一次出狱之后,曾一个人独自到阳明山公墓申叔的坟前作无言之吊唁。言下对故人的凋落,颇多伤感!我回家以此对老婆言及:“别看李敖芒角峥嵘,然由这些小事上看他,可真是一个多情的性情中人啊!”我妻说:“我老早就知道李敖是表里一致的性情中人,你到今天才这末说,未免嫌迟了些吧!”此所以你发生许多事,我老婆言来语去总是“护”着你的原因。
浩然有两位千金,长称居玫,次居蜜,都曾在三十年前做过我的学生,因此浩然夫人徐萱女士,我也早已认识。她美丽而娴淑,端庄而多才,一见就使人感到:那是一位出身高贵家庭而又受过良好教育的高级知识女性,我想浩然一向以惧内名世,在朋侪面前不讳言“惧内之乐”,盖有所自也。
大约是民国四十三年,现在的牛哥夫人冯娜妮,时在浩然的“淡江”就读,马上就要毕业了,不知为了什么原因,被校长居浩然勒令退学,牛哥为了替热恋中的女朋友出气,乃在所画的《牛伯伯打游击》漫画中,做了手脚,画面是:牛伯伯在一片乱葬岗背景里与共产党打游击战,乱葬岗有许多坟墓与墓碑,牛哥在一块墓碑上给写了“居歪之墓”的字样,不幸又给浩然看到了,认为:“辱及先人”,和他夫人乘他校长坐车一起来到我寒舍,向我大骂牛哥的不是,要我代他向牛哥讨回公道。我知道牛哥一向有顽童恶作剧性格,如我去说居浩然对他的恶作剧很在意,则牛哥一定更加得意而变本加厉;因之,我乃只好对浩然说:“这种小孩子模式的恶作剧,实在不值得你去生气,见怪不怪,其怪必然自败。他画牛伯伯打游击,总不可能天天都在同一乱葬岗上打下去吧!”浩然对我的说词,似乎不表满意,离开我家之时,似犹余怒未息。
后来过了三四年,我在江良规博士的写字间作客,浩然也不约而到。见到了我还是悻悻述说我的不是,径指我和牛哥是一路货色。搞得江良规一头雾水,不知我什么事得罪了浩然,而追问根由。迨双方说清了经过一切,江博士说:“浩然,你大少爷脾气又发作了。你开除了牛哥的女朋友,以恶作剧报复的是牛哥,小痴总不能也在他画的漫画上面,同样画一座坟墓,依样在墓碑上写了‘牛哥之墓’替你出气。这种事,不去理他、不去记他,自然就不会生气了。”浩然似乎在听了江良规一席话之后,才冰释了对我的误会。可是他对牛哥之“辱及先人”,耿耿于怀,大有恨之入骨的“执着”,我在以后他的作品中,仍见到他对牛哥恨恨不绝之声,由此可见,他的爱憎情绪,是“之死靡他”的。
也由于我对他这一点有深刻的亲身感受,因此他一九七二年在前往美国加州旅途之中,知道了你入狱消息,而在随身小笔记本上留下《天涯怀李敖》的诗,更证明了他对你的感情是如何的真挚。人生百岁,得一知友可以无憾。我羡慕你有这末一位生死更见交情的朋友!他以“党国元老”哲嗣的身分,而为你的入狱写了“浮云遮白日”的辨冤之句,是不容易的。也足以使你在千秋之后,留一见证了。
五十二年,我受中影总经理龚弘之聘,兼职为:中影公司编审委员会驻会委员。是时,龚弘将中影的制片部解散,自领编审委员会主任委员之职,编审会就兼办起制片的业务。此时龚弘致全力筹划拍摄《国父传》,到处在物色容貌、身材,可经化妆之后酷肖中山先生的演员,试镜结果,以当时电视上一位滑稽演员“矮仔福”,外型最为神似,然又以“矮仔福”为一已暴光的滑稽演员,如由斯人而来饰演国父,在主事者而言,总有踟躇之苦。一次,浩然、祚歆、申叔等与我在一起聚会,浩然很关心《国父传》筹拍进展情形,我告诉他:“国父的角色难找”,他说:“要拍《国父传》,免不了要出现我家老太爷的场面,要找我家老太爷的角色,除了我没有人更像了。所以要拍的时候,一定把饰演居正的角色,将我列入第一人选。”他说得十分认真而挚着,我只好颔首称是。只可惜《国父传》终因找不到合适饰演国父的演员,终告胎死腹中。五十三年,浩然举家移居澳洲,向我辞行之时,仍频频交代:“开拍之时,一定通知我赶回来饰演居正一角。”——我想如果此一影片成为事实的话,如果浩然真的因饰演他的老太爷而成为演员的话,必定成为革命史和电影史上的一段佳话。
你所作四组《怀念居浩然》五律,第四首开头有:“世人皆欲杀,君独对我怜”之句。在辞意上,好像这世界上对你怜才的人,只有唯一“一浩然”,其他的世人皆是“欲杀”你的大众。我觉得这有推敲的必要;尽管你的文章泼辣得使凡涉及之人消受不了,尽管他们无不对你恨得牙痒痒的,但我知道他们对你佩服的,还是大有人在。甚至政府的执行单位,也不例外。
例如:你的《千秋评论丛书》,第一册之被查禁,是在上市的十多天后方始执行,仅“查禁”了剩书十多本;第十一册的查禁,也只“查禁”了几十本;第十六册“查禁”几百本。这些微末数字,和你每一册都销售两三万本而言,简直不成比例。这种“查禁”的点到为止,与你最近文章常提到的“放水”,又何以异?到了你出第二十二册之时,执行单位才在装订工厂进行全面的查禁,算是唯一的一次彻底执行,而你在五六天之内,又出了第二十三册以“垫档”,并因第二十二册之被查禁,使得第二十三册销数更加倍增,书摊批进一两百本,几乎都在一两天之中,就被读者抢购一空,售罄了,又再添书。是则第二十二册的查禁,更无异是替你的第二十三册做“促销”的铺路了。这一铁的事实,证明了:有那么多等着看你的书的人,那么多迫不及待抢购你的书的人,甚至执行单位之对你开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人,则今天“怜”你之才的人,又何止于居浩然的“君独对我怜”了!
在过去二十年来,我曾不止一次劝你“勿为祢衡”,你回我的信,举出了孟子的:“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的问题;又提出了屈原的:“宁正言不讳,以危身乎?将从俗富贵,以媮生乎?”的问题为答案。我拜读之后,感到你既以“献身理想”为职志,而从另一角度去看,则在这一“坚守民主阵容”的时代,能有你这么一个“数百年一发钟于人”的人物出现,来为这一时代装点出更多的姿采,应属“亦属佳事”的事。
盖,你是以一个个人和一支笔,而公然的和一个群众基础深厚的政府唱对台,这种愈战愈勇的事例,揆诸古今中外,可谓尚罕其匹。而政府在第一次提前假释你的时候,且由当时文工会主任吴俊才与你进行沟通,在你从刑“褫夺公权”甫始之时,就畀予你以国立政大国关研究所的公职,这种特例的措施,我认为是寓有深意的,——当道者一种为国家爱惜人才的显示。这些、这些,我想再过若干年后,都必将为历史留一美谈。
是则,你所指的——居浩然——“君独对我怜”之“怜”,又何止于居浩然哉?在浩然之前,有胡适之到处为你揄扬;有陈辞修对你说:“现在二十多岁的青年以你李先生为最有名”的话,也都足以觇见当道者对你的一片爱才之正面表示。
话又回过头来再谈浩然,你所透露的:“但他晚年竟精神有异,‘遂为狂疾’。”——如果他致死的原因竟以此,不能不使人为之感到心酸!由于我在二十六—七年前无事总常到江良规的办公室聊天,而浩然也常常前去,在一次居浩然向江良规借了汽车拿了车钥忽忙离去后,江良规对我说:“浩然这个大少爷,自己手创的淡江英专,又为校长,居然会被人扫地出门,我看他近来说话老是颠三倒四,可能真要气疯了。”我想,浩然之死,如果真的“遂为狂疾”,或即肇因于是。当年逼他扫地出门的人,“篡”他位的人,如闻及他真的因此以死,应亦有内疚神明之感吧!
浩然与徐文长,虽有若干在才学上相合之处,而又有一个在先天上绝对不同的地方,即出身也。浩然的出生,已在民国肇建之后,他的尊人居正先生,辛亥即为开国元勋,三十五年行宪并为总统候选人之一,且终于考试院院长任内。以此家世,实在想不出“斯人也而有斯疾”的其他理由。言念及此,能不令我低徊不已!
不过,如九原有知,当浩然在知道他十一年前“独怜”的你,今天有那么多人“争怜”你这一个他所难得倾倒的人,应亦会含笑于九天之上的。
祝
安好
弟 小痴 顿 六月廿四日晚上十二时
二、王小痴给李敖的信读后感
小痴所提的“‘喜临门”之会”,正确日子是一九六四年一月十四日。会后居浩然在《自立晚报》和《新闻天地》上,向我大抛媚眼,用臭诗来“赠后生之可畏者”,诗云:
自古英雄多寂寞,偶逢知己喜临门。
醉卧舞场君莫笑,独饮苦酒向黄昏。
我接到这首臭诗,在一九六四年一月十七日,也故学老朽,回逐他三首,诗云:
自古英雄不寂寞,舞场神游凯旋门。
纵酒吐酒君莫笑,夕阳无限近黄昏。
不怕孤岛尘寞寞,不随老朽遁沙门。
醉里相看哪忍笑?浩然无语欲头昏。
何必空杯容索寞?何不仗酒打山门?
醉眼未开开应笑,笑请朝阳斩黄昏。
我曾戏谓“这是我们野狐西化论者的国粹玩意,自然会被正派的西化论者殷海光所笑,也会被赠诗凌波的徐复观所笑,浩然和我,自然全不在乎,——我们脸皮厚。”我的戏言言犹在耳,殷海光、徐复观、居浩然这些湖北佬,都一一先后做了古人,九头鸟使我想起“鸟鸣山更幽”的古诗,如今鸟不鸣了,山也幽得一默了。
居浩然在《文星》第九十五期写《“读后感”的读后感》骂我,殷海光读了,在上面批“世衰道微,乖戾嚣起!”(殷海光原迹,在我手中。)我总觉得看(或挑拨)他们湖北人打成一团,是人间一乐。
小痴说的居浩然千金中,漏掉了小女儿居美。六月一日童轩荪写《纵谈悼念浩然兄!》(《传记文学》第四十二卷第六期)中说“他的身后共有儿女四人,俱已婚嫁,只幼女居美结婚时,他们夫妇自澳洲不远万里来美主持。据他说实为一万三千英里,折合四万华里,其偏爱可知矣。”
小痴说居浩然“一向以惧内名世”,居浩然说他太太不准他交李敖那种朋友,他在一九六四年一月二十三日把那首“赠后生之可畏者”的诗修正寄我,内附一信,信说:
敖兄:前赋打油诗经名家改动一字(饮字改樽字)后全诗均已合平仄(不是每字合,而是大处合,且属古风、扑拙之“合”),谨缮正以呈吾兄留念,此候
大安
弟 居浩然 上 元月廿三日
切勿来电话或来信。
信尾所写“切勿来电话或来信”,就是惧内的缘故。
小痴提到居浩然要演他老子居正的事,其实不仅在戏剧中有此念。童轩荪说:
然而他有时玩世不恭,令人哭笑不得,当第六届选举年将临之际,他到处扬言要“竞选总统”。因为三十年前他的尊人居觉生先生曾参加竞选,三十年后由他继承竞选,且由原班国大代表选举,岂不妙哉。语云:“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今三十年犹无改于父之道,岂不可谓为大孝吗?岂非民国史上一佳话乎?”也算对世局幽了一默。
居浩然为国民党大员之子,却能发为讽世之声如此,的确是“出淤泥而不染”了。
小痴说我曾被“假释”,他记错了。我坐牢十足坐完,并无假释之事。小痴所说“国家爱惜人才”的话,事实上,不论对李敖之人或李敖之书,都跟这六字风马牛不相干。小痴是老实人,他对国民党政权总有一种上条陈的格局,他在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五日发表《“哀”我的朋友李敖》(《文坛》第二五六期),就不脱这种格局,他不太知道我是根本上就否定国民党的。
小痴说居正“终于考试院院长任内”,他记错了。居正做过的是司法院院长(做了十六年六个月之久),终于总统府资政与监察委员任内。小痴奇怪居浩然“似此家世,实在想不出‘斯人也而有斯疾’的其他理由。”我看这正是原因所在。居浩然的困境,是他身居国民党大员之子,却要众醉独醒,试图打破那个黄圈圈。(明武宗戏李凤姐,说他身在北京城大圈圈里的小圈圈、小圈圈里的黄圈圈,这种圈圈症,实在是国民党意识形态的重要特色。)居浩然不明白这种正义之声是不被国民党允许的。我手上有一封一九七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居浩然写给某公子的信,其中说:
……这只证明你的少爷脾气,而实际上你还不够资格发少爷脾气!就拿我和你比,你尚差我一级,先父(字觉生)文官地位高高在上,令尊大人不能比,就算武官地位,令尊大人最高只是国民革命军副参谋总长(蒋为总司令),先父则在民国五年已经是中华革命军总司令,下辖两师,第一师师长许崇智(蒋为师参谋长),第二师师长吕子人,那时候(民国五年)令尊大人恐怕只是营长而已。
这是比谁的老子大。再看:
你是没落的少爷,我则现仍当令!蒋纬国的养母是我生母的结拜姐妹,纬国和我像亲兄弟一样(可问纬国)。徐培根上将是我联襟(徐太太和内人乃亲姐妹),赖名汤的女儿是我儿子居文的未婚妻。而你竟把你自己看得跟我一样或以为我跟你一样没落,你真是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这是比谁的贵戚多。再看:
至于我的体态,不但望之如三十许人,而且原是田径选手出身(四百米中栏),就在今天,我跑四百米加跳十个栏,你只跑四百米,我一定比你先到终点!我现在身高五尺七寸半,体重一百四十五磅,不轻不重,满身肌肉而无一斤肥肉。照片下次寄给你。
这是比谁的身体棒。
我引这位望六之年的居浩然教授的这些小孩吵架的天真话,目的就在证明:居浩然身为居正之子,在国民党生殖器关系集团中,充满了骄傲、自负与不服气,他这种八面威风与八斗高才,不是小鼻子小眼的国民党容得下的,所以,他最后以当令少爷之尊,被出局了事。他老死他乡,临死似乎还没觉醒及此,国民党少爷们的不可救药,就于此可见了!
居氏之子死矣!但由这出悲剧里,我想我们总能看出些什么。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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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托孤文件
——《李敖选集》香港首印版感言
自古以来,自由知识人散布他的文字,常常受到极权者的迫害。不论中外,在极权者的文字统制中,自由知识人脖子挨刀手上戴铐的历史,总是层出不穷。极权者虽然不断的在刀光剑影下压迫自由知识人,虽然不断的发布种种“禁毁书目”来消灭自由知识人的著作;可是事实上所得到的,却是欲盖弥彰的反作用。“闭门雪夜读禁书”的经验,在古今中外的史例中,我们已不知看了多少。这种史例,反证了自古到今任何高度效率的极权统治,都无法把自由知识人的文字消灭净尽。斩草看来似容易,除根行来却艰难。因为自由知识人的“神通”,毕竟远超过愚蠢的极权者之上。“大宋孤臣”郑所南(思肖),曾在元朝极权统治下,在深井中封存了他的《铁函心史》,死后被人发现,公布了这部抗议书;法国文豪狄德罗(Denis Diderot),曾在“当今圣上”的统治下,在不为人注意的百科全书脚注中,流传了他的自由见解与言论,最后影响了一代的思潮。……这些随手可举的漏网事例,都证实了极权者文字箝制的流产,证实了他们自以为的“百密”,却常常落到一个“一疏”的窘局!
上面所举郑所南、狄德罗的事例,还都只不过是十八世纪以前的老例。到了二十世纪的今天,传播工具的进步,更突破了极权者耀武扬威的统治线,铁幕作家的作品,常常被偷运出境,在自由地区印刷出来。从吉拉斯(Milovan Djilas)到巴斯特纳克(Boris Pasternak),从巴斯特纳克到狄兹(Abram Tertz),我们可以找出许多事例来证实极权者文字箝制的困难。这许多事例,在另一方面,却又正正是自由知识人最大的慰藉与鼓舞:使他们深刻感到:血毕竟不白流、牢毕竟不白坐,他们的肉体虽被控制,但他们的精神产品,却自海外来风,表现了悲壮的“倒灌”与“逆袭”!
抛开历史与铁幕,让我们掉过头来,看看现代自由世界这一边。在现代自由世界里,法国对文字开放的尺度,可算是最令人羡慕的国家。其他国家虽然也有禁书之事,但是以文贾祸的“文字狱”,却多已是历史名词。寄生在自由世界的一些法西斯残余政权(如西班牙等),虽然在文字箝制上跟共产极权学步,但是毕竟是少数,毕竟不能代表自由世界的主流,同时在手法上,由于有“碍于情面”的弱点,所以“多禁书少抓人”的假戏,也不得不扮演一番。故从这些角度看,寄生在自由世界的极权法西斯,有时毕竟表现得跟共产极权不一样。在只有两个烂苹果好挑的时候,你不得不挑它。
自由世界之所以成为自由世界,就在它不但可容忍自由知识人在本地散布他的文字,同时还允许他朝外发展,向自由世界播音。自由知识人的作用,不该只属于一地一岛,而该指向莎士比亚笔下的“大好新世界”(brave new world)。没有人属于一个岛,英国诗人约翰顿(John Donne)早为我们订出宽广的眼界,我们不要忘了这个四百年前的诗人留给我们的伟大提示。
由于□□□兄的识货、仗义与侠气,使我的著作,终于在台湾岛外、香港岛上,有了第一次的“首印权”。这是很令人开心的事。虽然目前只不过是“逐岛作战”,但是它的性质,却与在台湾岛上印书大不相同。——我在尝试以自由世界为对象说话,并且(像司马相如一般地)“以文招之”。虽然,不驯如我,在目前的境遇下,对海外地区不能“御驾亲征”,多少不无遗憾;但从另一方面看,我的文字,由于选集的出版,不必再藏诸名山之上、封之枯井之下,却也是不幸中的幸事。
感谢□□,同时感谢清朝的道光皇帝,设想他若不在一百二十五年前把香港割给英国,哪能轮到我今天有“扬眉海外”的份?李敖百岁!中华民国万岁!
一九六七年,中国大陆共产党疯狂迫害文人之日,李敖写于台湾。
附 密件
我如在台湾被捕,即烦□□(注:王敬羲)兄独力或会同振亚、光逖诸兄,筹印李敖存放香港、日本等地全部已发表及未发表著作。我在这边,死活不论。切勿对他们姑息,对我妇人之仁。筹印李敖全部著作,为第一要事!我为反共反极权反传统做烈士,如“劫数难逃”,也就只好拼命。一九六七年二月三日,李敖亲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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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不合作主义者
郑思肖(1206-1283),又名所南,字忆翁,自称三外野人,福建连江人。他是宋朝的太学上舍生,应过博学宏词科。元兵南下时候,他上书救国,没有结果。宋朝亡后,他变成一个激烈的隐士,不结婚,用不断的言行,表示他对故国的怀念。“不知今日月,但梦宋山川。”他不论坐卧,都面不向北方,因为北方已经沦陷了;他画兰花,都不画土,因为“地为番人夺去”了。
郑思肖七十八岁死去,临死前请他朋友唐东屿写一牌位,上书“大宋不忠不孝郑思肖”,原因是自认不能死国,为不忠;不能有后,为不孝。他死后三百五十六年,忽然在枯井中发现了一部密封的书,原来是他写的。据陈宗之《承天寺藏书井碑阴记》说:
崇祯戊寅岁,吴中久旱,城中买水而食,争汲者相捽于道。仲冬八日,承天寺狼山房浚眢井,铁函重柜,锢以垩灰。启之,则宋郑所南先生所藏《心史》也。外书“大宋铁函经”五字,内书大宋孤臣郑思肖百拜封十字。自胜国癸未迄今戊寅,阅年三百五十六载。楮墨犹新,古香触手,当有神护。
这就是《心史》的来源。
《心史》出土是在明崇祯十一年(一六三八),当然它是一部可疑的书,照阎若璩的说法:“有伪书出近代,佐证分明,苟一言及,辄哗然起,被以大不韪之名,且以宁可信其有者,莫过史彬之《致身录》、郑所南之《心史》,一为史兆斗所撰,一为姚士粦所撰。”自属可信。只是《心史》的故事,毕竟是后人对一个不合作主义者的箭垛性怀念与想象,它象征的意义,比真实的意义更值得我们的重视,所以在真实上,反倒不值得计较了。因此,虽以顾炎武的谨严,仍要写《井中心史歌序》来发扬这种投射出来的郑所南精神,使我们忍不住要相信:纵使郑所南真人复生,他所做所为,也必然如此了。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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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丘吉尔传的感想
连夜读Rene Kraus著Wiston Chruchill等关于老丘的传记,很多感想。重要的感想包括:
一、远大——他从青年气盛转变到不注意一人一党的争斗,他关心的是一国(英国)在世界中的种种“大问题”。他只对“大问题”感兴趣。对“大问题”的思考使他有了人所不及的远见。
二、工作——他的工作量极大。他有长期的保持只六小时睡眠,其他十八小时全部工作的纪录。
三、奋发——他永远精神奋发。不论是什么不如意、什么不了解,他永不灰心、不屈服。他要把失意变成有为,把误解和无知变成对他的了解和拥护。
四、失意——他一生中历经了最多的“生命的冒险”、“被误解”、“政治竞争上的失败”和“坐看无能的人乱搞一通”(这是我的四点分析)。
五、总之,他是“大气魄”的化身。在精神上和他愈接近,你愈会觉得什么空虚、狼狈、泄气、沉闷、不稳定、恹恹之态、懒惰等等,都该全部打倒,因为一个男子汉的生活里,并没有这一套。
1966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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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两本潜字号的著作
王符的《潜夫论》和唐甄的《潜书》,是两本值得特别注意的潜字号著作。
王符的《潜夫论》
王符(约83-170),字节信,甘肃镇源人。他是姨太太生的,他的家乡“俗鄙庶孽”(有看不起小老婆生的子女),从小就被人轻视。但他“少好学,有志操”,长大后又“耿介不同于俗,以此遂不得升进”。他在不得意中,“隐居著书三十余篇,以讥当时失得。不欲彰显其名,故号曰《潜夫论》。”《潜夫论》这部书,完整的流传到今天。
王符是迷信时代里的一个反对“妖妄”的人。他努力提倡“以人为主”的哲学,他说:“凡人吉凶,以人为主……在于天者,不可知也。”又说:“《书》称‘天工人其代之’。王者法天而建官,故明主不敢以私授,忠臣不敢以虚受。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偷天官以私己乎!以罪犯人,必加诛罚,况乃犯天,得无咎乎?”比起那时代的迷信大雾来,这些都是进步的天人思想。
王符生当东汉党锢的乱世,对政治的黑暗情形,他有激烈的抨击。他说:“今汉土之广博,而曾无一良臣。”在一个良臣都没有的局面下,“其官益大者,罪益重;位益高者,罪益深。”统治者“任其私智,窃弄君威,反戾天地,欺诬神明”。这些大胆的言论,千载之下,还令我们崇敬。
唐甄的《潜书》
唐甄(1630-1704),初名大陶,字铸万,后改名甄,号圃亭,四川达州人。《清史稿》说他:
甄性至孝,父丧,独栖殡室三年。以世乱不克还葬,遂葬父虎丘。顺治十四年举人。选长子(山西长子县)令,下车,即导民树桑凡八十万本,民利赖焉。未几,坐逃人诖误,去官,僦居吴市,炊烟屡绝,至采枸杞叶为食,衣败絮,著述不辍。始志在权衡天下,作《衡书》,后以连蹇不遇,更名《潜书》。分上下篇,上篇论学,始“辨儒”,终“博观”,凡五十篇;下篇论政,始“尚治”,终“潜存”,凡四十七篇。上观天道,下察人事,远正古迹,近度今宜,根于心而致之行,非虚言也。宁都魏禧见而叹之曰:“是周、秦之书也,今犹有此人乎!”卒,年七十五。
唐甄的《潜书》是他积三十年心血而成的作品。在书中,他大胆指出:“天子之尊,非天帝大神也,皆人也!”又大胆指出:“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这种反对君主专制的言论,在中国历史上是石破天惊的。三百年后看起来,更觉得他持论的勇迈。
王符和唐甄这两位潜字号的作者,他们萧条异代,但在指斥“执政当局”上面,却千秋同调,使我们赞佩他们看法的敏锐。王符说没有一个官是好官、官愈大罪愈重;唐甄说统治者都是盗贼,都是一针见血的立论。想对中国真相有点了解的人,必须正视这种痛痛快快清清楚楚的立论,有了这种正视,任凭他们你来我去、李换王昇、谁连任谁下台谁复出,对我们说来,都是一样。中国人民只有关注在国事上而不关注在盗贼集团的人事上,中国人民才有志气。整天搞盗贼集团的人事起伏,猜他们的谜、写他们的起居注,是没有出息的。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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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团”的后遗症
木令耆写《王尚义与李敖——一个时代的两种表现》,文中有这两段:
王尚义的妹妹王尚勤描写她哥哥:“一九五〇年,我们目睹上海的解放,全家由上海逃到武昌——在那里尚义读初中一,在学校里他是出色的学生,他参加了少年团,参加街头演讲,在整个中国巨大的变动中,他欢呼歌唱,随着群众舞蹈,可是父母要逃亡,他告别了朋友,告别新中国。”
由于他曾经在大陆上参加了少年团,因此来到台湾,他成为被军警注视和受监防的分子。王尚勤又写到:“除了生活艰苦,尚义又经历到更可怕的一面——政治迫害。学生中有不少人,因被迫离开家乡,甚至丢弃父母,来到这样的孤岛上,四周是海,白茫茫的一片,他们开始发牢骚、办刊物和校方斗争,有些教师加入了学生的阵营。校方开始整肃,很多老师被捕了,很多学生失踪了。”
尚勤透露尚义在小时候参加过共产党的“少年团”(“儿童团”这是真的,其实也是当时少年所不能免的,共产党是讲究组织的,什么都要组而织之,一个小孩子,又如何能够拒绝?可是尚义到台湾后,国民党不放过他,要他办“附匪登记”,所以他就有了一张台湾警备总司令部“总登字第五七四三号”登记证,是“中华民国四十七年七月一日”核发的。这一阴影,一直跟着他,直到他死。
其实,尚义被国民党这样待遇,还算是宽大的、叨天之幸的。尚义的老子王光临先生是国民党的反共死硬派,在河南做专员,杀共产党无算,甚至杀得“大义灭亲”,连他自己的小舅子(太太尚秀芳女士的弟弟)都给宰了。这一光荣纪录,有助于国民党对王光临先生的另眼相看,当然也就不太为难他“被迫附匪”的儿子了。否则的话,我真怀疑尚义不是“牟氏兄弟”第二!
什么是“牟氏兄弟”第二?
“牟氏兄弟”是牟绍恒和牟奇玉兄弟,他们当年也参加过共产党“儿童团”,结果到台湾后,国民党把他们逮捕。加以判刑。十三岁小孩子做的事,二十年后非法算总账,这太过份了,监察院那时候也看不过去了,乃在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提出这样的公告:
监察院公告
中华民国五十七年五月十七日
(五七)监台院机字第一二九二号
一、本院司法委员会司发字第一四五二号签报:“为纠正关于牟绍恒与牟奇玉被控参加匪伪儿童团组织致遭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判刑一案,业经本会第二二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理合签查核,移送行政院对牟绍恒牟奇玉及其他同类之案件饬伤军事审判法非常审判之规定办理,此后对于此类案件并应注意改正”等语。
二、除函请行政院办理外,兹依监察法施行细则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公布之。
三、特此公告。
纠正案附后
院长 李嗣璁
纠正案
关于牟绍恒与牟奇玉被控参加匪伪儿童团组织一案国防部判决不合应予提案纠正
一、原案经过
查牟绍恒与牟奇玉被控参加匪伪儿童团组织一案前经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事检察官提起公诉,由该部普通审判庭于五十五年十二月六日判决(五十六年度初特字第七号),据原判决书所叙,事实理由,牟绍恒、男、年三十四岁(民国二十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出生)山东省栖霞县人。牟奇玉、男、年三十四岁(民国二十一年九月四日出生)山东栖霞县人,二人于民国三十四年间,就读匪伪山东省栖霞县上孙家村小学时,参加匪伪儿童团之事实,已据被告等在台北市警察局调查及本部军事检察官侦查中供认不讳,并互证相符,犯罪事证均臻明确,允堪认定。按匪伪儿童团系叛乱组织,被告等于民国三十四年间加入匪伪儿童团虽系在三十八年六月二十日惩治叛乱条例颁行之前,但至获案时止,未向政府自首,亦无其他事实证明业已脱离该匪组织,依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议决释字第六十八号解释,认其行为仍在继续状态中,应各依触犯参加叛乱之组织罪论。惟该被告等参加叛乱组织时,均年仅十三岁,智虑不周,误入歧途,且来台后,未再发现有为匪活动情事,衡情尚堪悯恕,爰各予减处其刑有期徒刑五年,并各褫夺公权二年。牟绍恒与牟奇玉二人不服,声请国防部覆判,经该部于五十六年三月二十日判决声请驳回,确定在案。
二、纠正理由
(一)据原判认定之事实,牟绍恒、牟奇玉参加匪伪儿童团时,均年仅十三岁,查刑法第二章刑事责任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满十四岁人之行为不罚”。既系不罚之行为,当然不负刑事责任,又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八款规定,行为不罚者,应为不起诉之处分。是牟绍恒、牟奇玉参加匪伪儿童团纵属事实,依法自应予以不起诉处分,乃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事检察官既对之提起公诉,而原判竟依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议决释字第六十八号解释认其行为仍在继续状态中,应各依触犯参加叛乱之组织论罪。查大法官会议释字第六十八号解释,系指应负刑事责任之犯罪行为仍在继续状态而言,若行为之当时,即为不罚之行为,自无犯罪仍在继续状态可言,其适用此项解释,以为论罪依据,实有未合。
(二)又查凡参加叛乱之人,必须具有从事叛乱活动之故意,始足构成犯罪,儿童系属年幼无知,不能认为有从事叛乱活动之故意,自不构成叛乱罪,原判既承认被告年仅十三岁,智虑不周,误入歧途,是其未具有叛乱之故意,亦属显然,今竟将二十余年前毫无叛乱故意之儿童,认为仍在犯罪继续之状态下,尤属不合。
(三)又参加匪伪之“人民公社”者,前经国防部认为“人民公社虽为匪伪之劳武合一之行政组织,但系匪帮所控之集中营,人民参加为社员,系被迫之不得已行为,亦不构成叛乱组织罪”,则无知之儿童由匪硬性编入儿童团为团员,亦犹妇女之必被编入妇女团体,自应视同参加“人民公社”事例,认为系被迫之行为不构成犯罪,故行政院迭次公布“叛乱组织”之范围,均无所谓“匪伪儿童团”在内。
(四)查未满十三岁之儿童被迫参加匪伪儿童团组织,如一律以叛乱论罪科刑,则匪乱籹平,政府行使政权之日,大陆二、三十岁之青年,行将无一噍类,抑牟绍恒、牟奇玉之被控,显由其同乡之或然要求未遂,乃出此卑鄙下策,反足以证明二人在大陆时,虽当幼年,被匪循例编入儿童团,嗣后即了无其他附匪罪行。今试问生活在匪控制下之儿童有一人有选择之自由拒绝不入儿童团乎。又何得于法所不罚之行为而遽行科刑乎。殊非总统号召起义来归,及政府爱护青年慎重刑罚之道。本案关系反共前途,甚为重大,爰依监察法第二十四条提案纠正,报院送请行政院对于牟绍恒、牟奇玉及其他同类之案件,饬依军事审判法非常审判之规定办理,此后对于此类案件,并应注意改正。
从上面这一文件里,我们不难看到:国民党对中国人民的紧迫盯人,已经到了何等走火入魔的地步!国民党的“满街都是共产党”的恐共症,已经使它中风疾走,完全丧失了基本的理性。——把无知儿童判了五年,还说“衡情尚堪悯恕”!这种荒唐与惨忍,真是亘古所无的!王尚义毕竟有幸,得在五年牢狱“现实的边缘”,善保首领。但他善保了首领,却没善保了千金躯,他终于化为灰烬以去,他终于戴着一顶小红帽,失落在灰色的另一世界了。
一九八四年七月六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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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写乱世居家泪
我在《千秋评论》第三十六期《叛国·亡国·洗》里发表《乱世居家泪》,收入王小痴《读李敖文章书后》。小痴说:
在张惊声和居瀛玖夫妇名下,尚有一个户籍上的“儿子”——张建国。他在血液上,既不是张惊声的儿子,也不是居瀛玖的儿子;自然更不是张建邦的手足。说起来,可是居家最伤痛的“纪念品”。据说是居正另一女儿(是瀛初?还是瀛棣?我没问子弋,所以不知道)所生的。总之,居觉老这个女儿和女婿,在抗战结束时期,被当司法院院长的自己的父亲、岳父,大义灭亲,判处了死刑——因为,抗战末期,居正亲自颁布了惩治匪谍叛乱条例,不久就发生了自己女儿和女婿是匪谍叛乱犯的案件。这就给居正这位司法院长以严重的考验了。结果,居正是亲自批示了自己女儿和女婿判处死刑,而且很迅速的被执行了(据说:是为恐家属环请、亲友关说、自己游移,致使威法不行,所以痛下决心)。而这个女儿身后遗有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就交给居瀛玖去带养,变成张惊声和居瀛玖的“次子”、张建邦的“弟弟”——张建国。
我在《读王小痴文章书后》里说:
小痴说居正做司法院长的时候,曾经“大义灭亲”,判了自己共产党女儿和女婿的死刑,这一内幕,才是我真正要小痴写的。居正在1931年12月出任司法院副院长,次年1月代理院长,3月正式任院长,前后在职十六年半,他是1947年7月去职的,惩治叛乱条例是1949年6月公布的,那时他已不在司法院院长任上,小痴记忆容有错误。虽然当时惩治叛乱条例尚未出笼,但是要杀共产党,还愁没法律吗?所以这不是问题。
居正共有子女十人。元配夏夫人生男居伯强、女居叔康、居季复;继配钟夫人生男居浩然、居伯齐、女居瀛初、居瀛玖、居叔乐(瀛棣)、居载春(叔和)、居叔宁。这些子女中,到台湾的只有居浩然、居瀛玖、居叔宁(还有侄儿居伯均),其他居伯强早在1942年死于西安;居伯齐在比利时鲁汶大学。没到台湾的只是居叔康、居季复、居瀛初、居载春。这四位千金中,居瀛初随婿在美国,自不在被枪毙之列,但居浩然“先君行述”中只说“长姐叔康、二姐季复、六姐叔乐,沦陷大陆”,语气上并没先先君而死,所以说被枪毙云云,是可疑的。居叔康的丈夫是朱干青,曾任最高法院书记官长、司法院会计长;居季复的丈夫是“王某”;居叔乐的丈夫是祁乐陶,曾任中央银行专员。似乎只有“王某”最可疑,也许他是共产党,但我很怀疑居正会如此“大义灭亲”。
我又在“附记”里提到我与李子弋通电话,子弋说好像是居正的女儿与女婿只是因共产党坐牢,至少女儿并没被枪毙,女婿可能就是“王某”。当时有人劝居正援之以手,但居正不肯关说。
今天早上我想起,“王某”的太太是居季复,居季复是夏夫人生的,不是居浩然亲母钟夫人生的,居浩然也许对这位同父异母的姐姐的身世不甚清楚,但他对他同父同母的姐姐,理应清楚。于是我细查钟夫人的遗作——《我的回忆》(《传记文学》第十七卷第3-5期),在居浩然的脚注中,果然发现这一段:
瀛棣毕业于南京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中国文学系,毕业后去延安。在延安与原籍山西之祁式潜结婚,改名朱慎,参加新四军苏北支队(支队长陈毅,副支队长张云逸)抗日游击活动。抗战胜利后在上海邮政储汇局工作。大陆变色后情形不详。生子女四,次子交玖姐抚育成人,改名张建国。
这段话语焉不详,似有所隐讳。不过居浩然所说的姐夫“祁式潜”,当然就是我在《读王小痴文章书后》中所提的“祁乐陶”。祁乐陶后来既然是“中央银行专员”,居赢棣后来既然“胜利后在上海邮政储汇局工作”,可见都是做过共产党以后的事。并且做过共产党尚有此种职位,自是国民党看居正的面子。他们夫妇在做共产党期间或被国民党逮捕期间。才有“次子交玖姐抚育成人,改名张建国”的事。
钟夫人《我的回忆》中提到她的女儿居瀛棣,有这样一段:
瀛棣参加苏北游击支队,与敌人周旋;浩然毕业军校,历任排连营长,参加昆仑关洞庭湖长衡诸战役,身先士卒,颇著战功。我儿女对抗战,可谓已尽国民天职。
“苏北游击支队”是中共新四军部队,钟夫人已明白承认她的女儿是共产党,并且有功于抗战。她又说:
抗战胜利时瀛玖原在上海,住西爱咸斯路四一一号,浩然萱媳到上海就住瀛玖家。民国三十五年秋瀛初偕婿马祖圣博士自美回沪,瀛棣也随婿祁式潜从重庆迁至上海,一时西爱咸斯路瀛玖家成为居姓中心。
可见在抗战胜利后,居瀛棣和她丈夫已不是现役共产党的身份,虽然在国民党逃到台湾时候,他们还是不肯一起跟来了,——他们仍旧“归队”了。
在国共两党的斗争中,最令我注意的是这种斗争,不但在一家之外,并且在一家之内,在一家之内形成国共的对立、形成亲人的分野、形成你顽固我前进的你东我西,从宋美龄对宋庆龄、从陈布雷对陈琏、从居正对居瀛棣……我们可以看到太多太多的例子。这种对立的尖锐、惨烈与普遍,求诸中外的历史,可谓世罕其匹;求诸古今的伦变,可说前所未有,但在乱世的中国里,却“数天涯,依然骨肉,几家能够?”生为一国之人,却如隔世之鬼,走笔至此,真要怪国民党始作俑者了。
一九八四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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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流芳谁遗臭而已
昨午与天福电话二次。天福他们前天出庭(国民党冯沪祥控诽谤案),硬仗打得不错。昨天《联合报》上说“冯沪祥首先提出自诉要旨,表示他是以理性、严正的态度提出自诉,他认为蓬莱岛连续六次诽谤他著作的态度及人格,说他‘以翻译代替创作’,而他以教书维生,这种话足以诽谤他的名誉。”“冯沪祥并举出他最近获得中山学术奖,证明他的著作已获相当肯定,他希望蓬莱岛能像薪火杂志那样,登报公开道歉,澄清事实。”我提醒天福:可细查一下台大教授刘文潭事件以为反证,刘文潭即属“以翻译代替创作”得奖而穿帮者也。“国民党逻辑”常常是以离奇论证方法来证明他们自己。二十年前国民党胡秋原在对我的控告诽谤案上,就在“补充自诉理由状”中说他是“战时最高民意机关(国民参政会)与国民党中央委员之一员……足可证明自诉人之爱国”;又在“自诉续状”中说“昔政府遴选自诉人为国民参政员”;又在庭上说他是根据《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第三条丁项被遴选为参政员的,也要用这种理由来证明他的爱国。其实这些都是“国民党逻辑”!因为汪精卫也做过“国民党中央委员之一员”、毛泽东也做过“战时最高民意机关”之一员,也是同样靠《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第三条丁项做上的,照国民党自订的忠奸标准,这能够证明他们爱国吗?
至于《薪火》杂志耿荣水的道歉事件,二十四日《自立晚报》上说:
《薪火周刊》发行人耿荣水昨天针对该刊公开登报向东海大学哲学系主任冯沪祥道歉一事,发表声明表示,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息事宁人,以及对法院能否公正审理信心不够的缘故。
耿荣水说,五天前该刊收到一封冯沪祥的存证信,内容措词严厉,指出如不道歉将采取法律途径。
耿荣水指出,由于冯沪祥政治背景复杂,一旦对簿公堂,难免波及无辜,为避免问题复杂化,他接受了存证信的要求。同时,他个人对法院能否公正处理本案,不抱乐观,在不得已之下,只有公开道歉了事。
耿荣水对国民党的“法院能否公正审理”缺乏信心,是对的;但他因此就“公开道歉了事”,却是大错特错!耿荣水能战而不肯战,显然犯了去年《八十年代》、《生根》都犯了的轻易以道歉了事的错误,至于说为免“波及无辜”,也无道理:第一、波及了谁? 二、波及了又怎么样?以文字战斗的人,岂可这样牺牲长远原则先于牺牲现实利害?这样子的怕波及,真未免没有起码的勇气了!
在国民党以诽谤罪困扰党外人士的政策下,我洞烛机先,先把国民党郁慕明、赵宁告进去,显无是一种预做平衡的“主动出击”。国民党郁慕明、赵宁经我提起自诉后,他们两人都无法在诽谤内容上做任何抗辩——因为全是造谣,没有事实基础,自然无法抗辩——,于是就用离奇的不肯负责的手法,意图脱罪。国民党台北地院推事杨商江却照郁慕明的辩解,发明了一种可谓“发行人责任中止说”。意思是说,郁慕明虽是发行人,但是他“忙于替高忠信竞选立委”去了,在竞选过程中,自然无法担负发行人的责任,所以,一旦诽谤了人,他可以无罪。这种擅解法律,真是天下奇闻。查依《出版法》,发行人就是发行人,只要在登记有案过程中,一天二十四小时,一星期七天、一个月三十天或三十一天,通通都是发行人,法律上决没什么可以暂停的免责规定,法律上决没同意你白天是发行人,晚上不是;决没同意你清闲时是发行人,忙起来不是;决没同意你上班时间是发行人,上厕所上电影院时不是。法律上既没有“发行人责任中止说”,为什么国民党推事杨商江却判出这么一个怪理由出来?这是任何知道法律的人都不敢领教的!我提起上诉后,十一月十四日,在“上诉理由续状”中,我对高院的推事说:
一、发行人的责任明见于出版法,台北市政府新闻处《出版事业业务手册》(七十三年五月)明引内政部58、5、29及60、2、19函电,叙明“发行人负法律上之完全责任”、“对外应仍以发行人为该社之负责人”。可知本案被告之有罪,已经非常明确,毫无法理上见仁见智的余地。
二、既然没有法理上见仁见智的余地,法官却判被告无罪,自然这就涉及法官的程度问题,司法院院长黄少谷口口声声要求法官的程度,我特就本案写《质问黄少谷先生》发表,附录于后,做为自诉人最后陈述的一部分。
三、自诉人在台湾三十多年,所见怪现状已多,国民党办杂志被人告,发行人之罪无一成立;党外人士办杂志被人告,发行人之罪无一幸免,如今本案被告的是国民党议员、国民党教授;告人的是党外人士,其有如此结局,自不令人意外。虽然明知如此,却要一告再告,岂有他意哉?乃在留下历史记录而已,今天我们看历史,看到公正廉明的法官无不流芳百世;仰当道鼻息曲法枉判的法官无一不遗臭万年,我这里争讼公庭,所志无他,只在证实谁流芳谁遗臭而已。
今天党外人士与国民党的斗争,往往所斗所争,是争原则、争历史、争谁流芳谁遗臭,而不是争一时一地的现实利害。为一时一地的现实利害而轻易避战闪躲,将会发现:别人的遗臭并不就是自己的流芳,要想流芳,不打硬仗是不行的。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晨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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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苏治洋写状子
七十二年增额立法委员选举,第四选区苏洪月娇出面竞选,由苏治洋助选。在苏洪月娇选后一年,台湾台南地方法院检察处检察官钟永盛,忽然把苏治洋和苏洪月娇“随行人员”蔡金星提起公诉。起诉书的所谓“犯罪事实”如下:
蔡金星系七十二年增额立法委员第四选区候选人苏洪月娇之随行人员,于七十二年十一月廿日中午十二时四十分许,在台南县白河镇中山堂前苏洪月娇之自办政见发表会场上,因不满搜证人员将录影机镜头对准在场聆听政见发表之民众录影,竟当场对依法执行职务之录影人员辱骂:“干你娘鸡巴”。同日下午二时五分许,候选人苏洪月娇之助选员即其女苏治洋,在台南县盐水镇武庙前苏洪月娇之政见发表会场上,亦因前开原因,公然对搜证人员施暴,当场扯断录影机之三角架。案经台南县选举委员会、台南县警察局移送侦办。
在这“犯罪事实”后面,就是所谓“证据及所犯法条”,其中有关苏治洋部分说:
被告苏治洋则辩称:“当时搜证人员将录影机置于政见发表之讲台前,并频频向民众录影,使前来聆听政见之民众退缩不前,我只上前劝导搜证人员将录影机挪开而已,并无扯断录影机之三角架情事”云云,证人张茂钟、陈昭佑、洪进祥等人则一致证称未目睹被告苏治洋扯断录影机三角架,惟查右揭犯罪事实,业经证人王扬□□于警讯时证称:“当时我有在场,苏治洋扭拉搜证人员之搜证器材是二时六分……将录影机之三角架扭坏一脚,并阻止搜证人员……”、台南县警察局新营分局刑事警员姜博正于侦讯时证称:“当时组长抱着摄影机,我背着机器,在录影工作开始后,台上正在演讲之苏治灏要我们将录影机挪到旁边去录影,并希望我们不要对着群众录影,于是我们即将录影机及三角架搬移至面对讲台之左侧……,从三角架上取下录影机,松开螺丝时,没想到苏洪月娇之女儿苏治洋由我们左后侧跑过来拉我们录影机三角架,并往旁边用力掷开,三角架被丢地上,有只脚折断”等语綦详,并有照片为凭,经本检察官就白河镇中山堂及盐水镇武庙前苏洪月娇政见发表现场录制之录影带两卷,勘验结果,银幕上显现被告蔡金星(穿红衣服者)对着搜证之录影人员辱骂“干你娘鸡巴”等语,声音清晰。二时七分,银幕上复呈现有一只折断之录影机三角架之脚,二时十分并出现证人王杨□□坐在一蓝色小客车内之影像,有勘验笔录及录影带两卷可证,事实极其明确,所辩无辱骂搜证人员、无施强暴扯断录影机三角架及所证未目睹被告苏治洋扯断录影机三角架等语,显系卸责及回护之词,要皆不足采信,被告等犯行均堪认定。
就这样的,检察官钟永盛以犯有《动员戡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八十七条之一第一项之妨害选举罪嫌,将苏治洋提起公诉。
现姑不论《动员戡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是否恶法;也姑不论这种鸡毛蒜皮事在一年后提出是否恶政,单就证据法则来看,这种入人于罪的“证据”,也是不能成立的:
第一、在官方人证方面——在侦察庭时,证人李金山(警察局刑事组长)作证,原始证词中有他在政见发表会上一直在场、从未离开、并没看到有录影机三角架被“扯断”的话。如此有利证据,检察官钟永盛竟予抹杀。检察官钟永盛只采信警察局刑警姜博正的证词,而不采信刑事组长李金山的原始证词,取舍之间,这是什么标准?岂不可疑?
第二、在非官方人证方面——在场证人张茂钟、陈昭佑、洪进祥等,一致作证也没看到有录影机三角架被扯断的事。如此有利证据,检察官钟永盛竟又予抹杀。检察官钟永盛提起公诉,所据之非官方证人仅一个人,即王杨□□,检察官钟永盛不信三个证人说没有,却信一个证人说有,他说三个证人所说是“回护”之词,但是一个证人所说难道不是“栽诬”之词?取舍之间,这又是什么标准?
第三、在人证行踪方面——证人王杨□□家住新营,苏洪月娇在新营另举办公私政见发表会两场,为什么王杨□□要舍近求远,特地离开新营,跑十多公里到盐水去听苏洪月娇政见?这一行径,岂不可疑?
第四、在人证视野方面——检察官钟永盛说录影带“二时十分并出现证人王杨□□坐在一蓝色小客车内之影像”,纵录影带不加剪接(案:录影带可加剪接故证据力根本可疑),试问在人山人海之政件发表会中,旁听者居然不挤在人群中而独在“小客车内”,其事非但蹊跷,且其人必在政见会外围,自无可疑。在政见会外围,纵站在“小客车”车顶,也未必能看到在“面对讲台之左侧”的三角架纠纷。证人如此本领,非有“千里眼”与“顺风耳”之能耐不可。这一见闻,岂不可疑?警察局录影带录影时不录现场纠纷却录一远在场外的“小客车内”某女士。这一录影,岂不可疑?
第五、在人证计时方面——证人王杨□□说:“当时我有在场,苏治洋扭拉搜证人员之搜证器材是二时六分……”,试问此与人间常理符合吗?一边看热闹,一边细看是几点几分,并且牢记无误,以备警察在人山人海中,不找别人,却去找她做证时之需。这一计时,岂不可疑?
第六,在人证身分方面——七十三年一月十四日上午十时五十分,在侦查庭开庭时,庭外苏洪月娇见到证人王杨□□,曾探问她为何做伪证。王杨□□说她是受新营分局刑事组之托,实有不得已的苦衷,请苏洪月娇原谅。并说“扭坏”的录影机三角架,是在刑事组由刑事人员出示照片中看到的。证人王杨□□说这话时,尚有苏东启、刘清德、邓金发等人听到。苏洪月娇立即向首席检察官报告此事,并于七十三年一月十五日提出声请状;苏治洋也一直要求调查。但是检察官钟永盛却对如此重大事实拒予查证。这一怪事,岂不可疑?(据查证人王杨□□曾不止一次为警方在其他案子中作证,此人设非“爱警狂”,即属“职业证人”无疑!)
第七、在人证动作方面——检察官钟永盛说:“台南县警察局新营分局刑事警员姜博正于侦讯时证称:‘当时组长抱着摄影机,我背着机器,在录影工作开始后,台上正在演讲之苏治灏要我们将录影机挪到旁边去录影,并希望我们不要对着群众录影,于是我们即将录影机及三角架搬移至面对讲台之左侧……。’由这一陈述,可以反证,当时“搜证人员”在动作上早已违反《动员戡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妨害选举,制造事端。这一动作,岂不可疑?
第八、在警员责任方面——检察官钟永盛说:“台南县警察局新营分局刑事警员姜博正于侦讯时证称:‘……从三角架上取下录影机,松开螺丝时,没想到苏洪月娇之女儿苏治洋由我们左后侧跑过来拉我们录影机三角架,并往旁边用力掷开,三角架被丢地上,有只脚折断’等语綦详。”查政见发表会上,例由警察环伺、便衣居中,假使苏治洋有这种公然“妨害公务”并且“毁损”行为,当时治安人员又所司何事?又为何不加阻止究办?当场不加处理,岂非包庇、失职?这一包庇、失职,岂不可疑?(且当时有各报记者在场、盐水选民在场,事后也没有苏治洋事件之报导或口传,却只有事后的警员和“职业证人”看到,岂不可疑?)
第九、在罪行解释方面——假使苏治洋有这种行为,为何在场“搜证人员”不加以人物俱在式录影或拍照,却在事后只照“有一只折断之录影机三角架之脚”,此种照片,岂可用以认定是苏治洋所为?且说苏治洋“用力掷开”录影机三角架,也与情理不通,录影机三角架是何等坚实重物?一小女人纵有此神力,使之“丢在地上”,使脚“折断”,非有长距离之抛掷,断无此种效果。但当时现场人山人海,“面对讲台之左侧”岂有这种客观情况与空间给苏治洋逞暴?况检察官钟永盛“起诉书”中所用毁损字眼,一曰“扯断”、一曰“扭坏”、一曰因“掷开”而“折断”。查“扯断”、“扭坏”、与因“掷开”而“折断”明明是不同的三种情况:“扯断”是两手突拉的结果;“扭坏”是两手互绞的结果;“折断”是两手空掷后落地自行撞坏的结果。三种情况根本互相排斥、互相矛盾,如今检察官钟永盛却使三种情况并存以入人于罪,岂不可疑?
第十、在侦查程序方面——本案全部侦查过程中,检察官钟永盛并未将三角架、录影带等令苏治洋辨认,也没将卷宗内的笔录及其他文书可为证据者向苏治洋宣读,这全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五十条的立法原意;在苏治洋请求与证人王杨□□、姜博正对质以使明了案情时,也全不允许,这全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被告得亲自诘问”的立法原意;最后予以起诉,也不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犯罪嫌疑不足”的立法原意,也不符合第二百五十三条“以不起诉为适当”的立法原意。如此罪疑唯“重”,岂不可疑?
以上所述十点可疑事项,无一不证明了此次检察官钟永盛起诉苏治洋的可疑。查苏治洋父母苏东启、苏洪月娇,因义受难,纪录昭然。苏东启曾因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被判死刑,后改为无期,黑狱亡魂十五年。十五年中,苏洪月娇也遭四捉三放,带着最小儿子,入狱三年。在父母入狱时,苏治洋小学四年级,同此患难,备极艰辛。如今继父母之后,复遭起诉,是政治性的打击党外人士,自无可疑。查七十二年选举后,国民党自谓大获全胜,当年十二月五日,内政部长林洋港宣布政府决以开明为怀态度处理此次违反选罢事,不意言犹在耳,十天以后,即秘密将苏治洋移送侦办,案存一年,再予起诉——在今年选举年中予以起诉。意在杀鸡儆猴,路人皆知。国民党内政部长林洋港之言论如彼,国民党法务部长施启扬之行事如此,呜呼国民党之法律,天下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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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卷惊奇
——再替苏治洋写状子
我在一月十二日完成了《替苏治洋写状子》,发表在《千秋评论》第四十期《涨价·涨价·买》里。昨天苏治洋到我家,送来影印的全卷,我看过后,真忍不住拍卷惊奇。特再续写如下。
一、警察提供的所谓证人,原来是“义警女顾问”!
关于苏治洋被提起公诉的违反选罢法案子,单就证据法则来看,就至少有十项入人于罪的疑义。这十项疑义,已经分别具答辩状送到台南地方法院了。具状以后,经声请阅卷,影印到法官手中的全部文证,一一细读以后,对疑义的认定,更加确信。在十项疑义中,本曾对证人王杨□□的身分,感到极端可疑,状中曾说:“王杨□□曾不止一次为警方在其他案子中作证,此人设非‘爱警狂’,即属‘职业证人’无疑!”今在阅卷以后,这一疑义赫然得到进一步的证实!
卷中有一秘密文件,标题是“苏洪月娇等七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十四时至十六时在盐水镇武庙前阻挠搜证工作经过情形纪录”,“纪录人”是台南县警察局新营分局局员“李金山”,纪录中“搜证纪录”栏下有这样的白纸黑字:
(四)十四时十三分录入现场目击证人(义警女顾问)王杨□□。
原来证人王杨□□的身分是“义警女顾问”!真难怪在人山人海的听政见群众中,情治人员为什么要单单把她录影了!前在答辩状中曾提到:
第三、在人证行踪方面——证人王杨□□家住新营,苏洪月娇在新营另举办公私政见发表会两场,为什么王杨□□要舍近求远,特地离开新营,跑十多公里到盐水去听苏洪月娇政见?这一行径,岂不可疑?
第四、在人证视野方面——检察官钟永盛说录影带“二时十分并出现证人王杨□□坐在一蓝色小客车内之影像”,纵录影带不加剪接(案:录影带可加剪接故证据力根本可疑),试问在人山人海证件发表会中,旁听者居然不挤在人群中而独在“小客车内”,其事非但蹊跷,且其人必在政见会外围,自无可疑。在政见会外围,纵站在“小客车”车顶,也未必能看到在“面对讲台之左侧”的三角架纠纷。证人如此本领,非有“千里眼”与“顺风耳”之能耐不可。这一见闻,岂不可疑?警察局录影带录影时不录现场纠纷却录一远在场外的“小客车内”某女士。这一录影,岂不可疑?
现在,在卷中查出这位证人根本就是“义警女顾问”,我们立刻一切便都明白了!正因为她有这一神秘身分,所以,她“要舍进求远,特地离开新营,跑十多公里”去听政见;正因为她有这一神秘身分,所以,情治人员要万绿丛中独取一点红,要在“十四时十三分”,把她录入镜头!这种加工打造的人造奶油式的证人,检察官钟永盛居然还采为人证,这不太奇怪了吗?
二、证人与警察同车前往
再细查卷中二月一日台南地院的“审判笔录”,更有惊人的发现:
问:当时之情形(告以笔录要旨)
答:是我讲的没有错,我是坐部车进入庙庭内,我是坐他们的车子去的,是(分局的)一部绿色小客车,到场时有人在录影,苏治洋站在前面。当时搜证人员是稍为晚到场,去时上面已有人在讲,我是和录影人员同车去的。
细看笔录原迹,“一部绿色小客车”前被删三字,三字为“分局的”,这是很有趣的更正。但这位证人所说“我是坐他们的车子去的”、所说“我是和录影人员同车去的”等话,却十足证明了这位“职业证人”不但奉命到达现场,并且干脆就是坐警车一道儿去的,是警察自备证人、夹带证人而去的!这样的证人,她的证言居然还有证据力,这不是司法上的大笑话吗?
三、证人穿帮了!
这位“义警女顾问”,虽然身膺重寄,但是做起伪证来,由于水平不高、由于内心交战,未尝没有矛盾穿帮的窘态出现。这种窘态,在一月十七日检察官钟永盛的“讯问笔录”里,便可看到端倪。笔录全文如下:
问:七十二年十一月廿日下午二时正苏洪月娇在盐水镇武庙广场前举办自办政见会你有在现场?
答:有的,我在下午一时五十分许到现场,尚未开始演讲。
问:下午二时正苏治灏上台演讲时,搜证之警方人员在何处录影搜证?
答:讲台前正中央。当时苏治灏有叫他们将录影机挪开,并不要向群众录制。
问:当时苏洪月娇之女儿苏治洋是否有跑过来拉扯警方之录影机三脚架或其他阻扰行为?
答:不答。
问:她是否将录影机三脚架拉坏一支脚?
答:不答。
问:你在警讯时称她有拉三脚架,弄断一根脚?
答:不答。
问:你是否不敢说了?
答:不答。
问:你在警方愿意做证,为何现在不答?
答:不答。
虽然证人连番以“不答”表示内心的愧怍,可是我们的检察官钟永盛,却居然不采这种面对面的证据,反倒宁肯相信证人在警察局的签名笔录,这不也太奇怪了吗?
四、证人又穿帮了!
再查卷中去年十一月二十日证人在警察局的签名笔录。在暗示与引导询问之下,有这样的笔录:
问:苏洪月娇的长子苏治灏在发表政见时阻止在场执行公务搜证人员,不得在其面前录影,搜证人员在移动录影机时,苏洪月娇的长女苏治洋前来扭拉搜证人员携带之搜证器材,当时你是否在场,有否看清楚现场情形,请详述其经过情形?
答:当时我有在场,苏治洋扭拉搜证人员的搜证器材时间是二时六分,地点即武庙的庙庭,将搜证人员的搜证器材录影的三角架,扭坏乙枝脚,并阻止搜证人员,故意藉事生端,但是在场的搜证人员态度良好,始未发现事故而后息事,。
问:以上所说实在吗?
答:实在。
证人这里所说她在“二时六分”看到苏治洋如何如何,试问此与人间常理符合吗?一边看热闹,一边细看是几点几分,并且牢记无误,以备警察在人山人海中,不找别人,却去找她做证时之需。这一计时的准确,更反证了笔录制作的可疑。这种可疑,在卷中二月一日台南地院的“审判笔录”中,有了证人翻案的对照:
问:你有看时间?
答:我没有看时间。……大约开始讲没有多久,事情就发生,我没有看时间,组长说是要早点去,否则不易进场,但我去时他们已在讲了,谁先讲我不知道,我们晚到把录影机搬下来要录影。
这位要命的证人,她在法官和苏治洋面对面的逼问下,不但完全忘了她有“二时六分”的笔录在先,最后还忘其所以的口称“组长”,完全暴露起身分来了!这样子的证人,可真是天下第一荒唐了!
以上所举种种奇闻奇证,表面上看,是一些荒唐的“个人行为”,但是,只要深入一点查证,就不难发现:这些行为的背后,真正的动力乃是政治迫害以司法行之。本案被诬陷的被告苏治洋,父亲苏东启、母亲苏洪月娇,因义受难,纪录昭然。苏东启曾因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被判死刑,后改为无期,黑狱亡魂十五年。十五年中,苏洪月娇也遭四捉三放,带着最小儿子,入狱三年。在父母入狱时,苏治洋小学四年级,同此患难,备极艰辛。如今继父母之后,复遭起诉,是政治性的打击党外人士,自无可疑。细查本案卷中,竟有“台南县警察局”以“最速件机密”方式,发函到“台湾警备总司令”的文件(日期“中华民国七十二年十二月七日”,字号“七二警刑字第三五九一九号”)!上写苏治洋“于政见发表会讲演不法言论散发传单暨妨害公务情形,请研处”的“主旨”。——政府如此堂堂,行为如此鬼蜮,再说司法独立于政治之外,又其谁能信啊!
一九八五年二月七日
(附录)“台南县警察局”以“最速件机密”行文的附件一——“台南县警察局吉祥八号候(助)选人搜证纪录表”中苏治洋部分助选演说纪录(搜证小组原属单位:善化分局。纪录人:林文治):
各位善化亲爱乡亲可能会感觉奇怪,为何好好的上衣还要套上这二九九号犯人衫呢?在此我要向大家说明我很不服,请党工人员慢点照,我要“郑重提出抗议国民党判我父亲苏东启死刑,为何判决没有发判决书给我们”,国民党不要做这种违反民权之事“太押霸”。各位父老兄弟,我今天要向国民党讨回公道,在场之“党工人员”“党屑仔”你们若是台湾一分子,你们就把判决书拿出来,我父亲为台湾前途坐牢,为真理在监狱被折磨廿一年,苏东启及苏洪月娇之女儿在此感谢善化乡亲之关心。“难以使人相信咱们都是台湾人,台湾人对台湾历史关心的、了解的没几个,是一件令人痛心之事,假如了解台湾历史你们不痛心、不流眼泪,你就不配做台湾人,台湾四百年来有两个特色“国际性”与“殖民性”。台湾住民从来未能决定自己命运,每次均由他人决定,这就是台湾的国际性。几百年来台湾土地只是外来势力的殖民地,台湾人本身没有一次能建立一个反应自己利益的政府,我自小生长在民主制度的家庭被看顾长大,出社会后,深深体会到民主的价值及做人的尊严,只有亲身遭受痛苦的人,只有在痛苦中经验出来的人才深深体会到民主的价值。“爱国是痛苦的”“政治是一种牺牲”,我十岁时父亲就被抓去,母亲带着四个月大的弟弟也被关,五个兄弟姐妹变成没有父母疼爱之民主孤儿,十三岁我就拿麦克风替我妈妈助选。国校四年级时就带着弟妹为了生活,为了读书,四处借钱,检破烂,五角、一块积蓄,最后难以维生,分开被亲友暂时收养,妹妹哭我也哭,外婆也哭,老师也哭,当老师看到我拿零钱去缴学费时眼眶就红了叫我拿回去,老师亦时常拿钱给我,叫我带弟妹去吃面,从小就受到那么多民主孤儿所要忍受的风霜,出社会后找工作,第一次参加代课教员考试以没加入国民党,无党证无法分发为结局,甚至台北市举行正式通知七月一日报到,没想到却因“政治犯后一代安全调查没法通过”,我受到那么多打击、吃了那么多民主政治所要喝的苦汤,这种苦汤是要遭受痛苦的人才知道的,黄连苦是永远无语的苦,就在求职当时我去探视父亲,他向我说“东海无鱼西海讨(捕)”不让子孙加入国民党,因为国民党太大了,对国家并无好处,看到父亲所穿囚衣被关在监狱里仍然关心国家,意志坚决,认为民主国家不可缺少制衡力量,我非常感动,更十分肯定,苏东启为台湾民主政治所做的努力与价值,我认为有一位伟大的爸爸,有一位伟大的妈妈,我感到非常的光荣,我父亲目前仍不自由,被褫夺公权,但我父亲并未失望,他告诉我们民主的路大家要走,且要越走越坚定。曾有一位立委,在立法院公开指称“八年抗战流血方收复台湾,今天台湾人不感恩还说这种话,真是忘恩负义”,但他为何不想一想,当初打失日本,使台湾人的祖先痛苦背十字架五十多年,今天他们国民党以统治者姿态统治台湾高高在上,如此哪有办法“沟通”“团结”。八年抗战固然伟大,但当时台湾仅三百万人与日本抵抗廿多年,难道台湾人不够伟大吗?各位乡亲穿二九九号囚服我的父亲他没杀死人、没抢劫、没贪污,国民党竟判他死刑而连判决书都没有,我爸爸一生为百姓打拼,争取台湾人要尊重的台湾人,不要做台湾人的走狗。
我父亲苏东启为了参与政治替百姓讲话,放弃日本留学,千辛万苦到日本、朝鲜、寮国、大陆去考察来做他国民应做的爱国工作,最后为何使我父亲痛心呢?因为他看到二二八事件,台湾同胞所遭受到的比大陆上所看到的有过之无不及,因此他更坚定意志放弃“名利”舍弃“台湾行政长官差事”参加县议员选举,当选后国民党利用各种手段压迫,之后又参与林金生竞选县长,为了筹组民主党在县议员任内某日三更半夜,我父亲被叫去就未回家,被判死刑,穿二九九号囚衫,我当时才十岁,今天各位乡亲假如站在我的立场看到你的父母无缘无故被判死刑,被链住,像婴儿一般洗尿布,我不相信你们不会哭,受到廿一年的折磨,“人生有多少个廿一年”。各位乡亲要你们每人一张选票才能使苏洪月娇进入立院争取民主政治,别使它成国民党控制政治的目的,再三拜托各位。大陆为何会沦陷,蒋总统经国先生曾在读者文摘接受访问时说:抗战期间未能注意种种,所以被共产党以欺骗之方法分化民心。内政是一切根本,一切都在民心,当时共产党以无形力量控制大陆,为何大陆民心会那么轻易被骗去,是否百姓有苦难申?我们比较一下日本统治台湾期间,我们祖先组织很多社团,蔡培火老先生多次人权讲演会被抓四次,被关不超过两年,今天站在我们乡土上,我们政府甘愿为了抓一名反抗者错杀一百可疑份子,“因为他手中一本不如意的书就把他枪毙”“为了参加大学合唱团就把人打死”,往往一个人牵连很多人,“陈文成被杀害,林义雄家属被杀害”“父亲半夜睡觉被抓走”,完全不要公开审判就一个个处死刑。国民党常说“反对暴力,反对偏见”,各位乡亲和我们一样我们也反对暴力,也反对偏见,因为台湾是我们大家的,我们关心台湾,卅多年来,由台湾政治纪录,国民党完全没尽心,宪法第一三八条陆海空军必须超出党派效忠国家,爱护百姓,第八十条规定法官必须超出党派独立审判,可是各位乡亲都知道法官大部份都是国民党,根本不能独立审判,宪法第一条,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中国不是国民党一手包办,中国国民党党政完全违反国体及全民意愿,立委三年改选一次,有的却是终身职,极不合理,我们要有权力打拼,争取,我们有责任去努力,希望各位觉悟,为了一千八百万人及子子孙孙之幸福,苏洪月娇脚踏台湾土地头顶台湾天,拿香拜佛的人,在妈祖庇佑之下为台湾前途奋斗,光明前途在我们面前,大家共同关怀,共同打拼,大家出头天,不要台湾人出卖台湾人,在此代表全家祝福各位,希望团结起来才有前途,只要你认为是台湾的一份子,不分党内外共担此责任,伸出双手,支持登记十七号真正党外苏洪月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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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并发症
“良心”在中国,是孟老夫子首先提起的。《孟子》中说:“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朱子集注说:“良心者,本然之善心,即所谓仁义之心也。”其实,“良心”这词儿是有问题的。
在《一见哈哈笑》里,有一个笑话叫做《问心》。大意是说,有六个兄弟同住在一家旅馆,旅馆的粪坑里掉下一个柿子,大家看不清楚,都以为是一颗心。旅馆的老板问这颗心是谁的?老大说:“不是我的。我的心是黑的,不能那样赤。”老二说:“也不是我的心。我心不在胸中,现在胁下。”老三说:“更不是我的心。我的心是两个联在一处,人人常说我有二心,我何尝是一个心?”老四说:“我的心早已丢了。至今尚未去寻,所谓有放心而不知求者,即是我。”老五说:“我的心早坏了。若不是胆包着,早掉了。”最后老六说;“我生下来,就没有心。故人常骂我天生来没良心,我何曾有过心?”
我总觉得老六这段话实在高明。所谓“天生来没良心”一点,依我看来,实在是真理,虽然老六本人并不知道。
所谓“良心”,是古今中外人士最爱谈的一个大题目,也是一个十分不通的大题目。我所以说这个题目不通,乃是因为“良心”是根本不存在的。一般人误以为人类先天性有“良知良能”、有“是非判断”……其实这些都是根本没有的,——这些统统都是后天习俗与教育的产物,标准也因时空环境而不同。例如:中国的女人,会因丈夫讨小老婆而大骂丈夫“没良心”;可是沙特阿拉伯的女人呢?却会因丈夫没讨小老婆而大骂丈夫“没良心”。可见“良心”云云,实在是后天学到的传统标准,并不是什么得天独厚的宝贝。朱子说“良心”是“本然之善心”,但“本然”、“本然”,天下哪有“本然”?
因此,当一个人用“凭良心”做标准来做人处世的时候,他一定该当心,该仔细检讨检讨这个“良心”是什么?检讨以后,他自然会发现这个抽象名词所代表的意义,实在非常含混、非常模糊不清。如果他稍有方法学的训练,他会很容易就发现,所谓“良心”,只是传统标准的反射而已;所谓“受良心驱使”、“受良心责备”等等,也只不过是受传统标准的驱使和责备罢了!
基于这种认识,当我们看到《中国记者信条》第八条所谓“凡良心未安,誓不下笔”等话的时候,我们便会觉得可笑了;又当我们看到台北市警察局长发布函件中第八项所谓“要本着良心办事”等话的时候,我们更会觉得可笑了。
虽然如此,我们的老相好国民党却总在紧要关头,“良心”就要发现、就要并发症一下。三月六日,蒋经国主持国家安全会议,即席发言:“凡是政府官员,一定要凭良心,根据法律做事。”“只要凭良心做事,一定可以做得好。”蒋经国言论一发,立刻就有财政部长徐立德的跟进。徐立德三月十一日辞职,今早《中国时报》登:
近一个月来,徐部长历经各种煎熬,也许是误解,也许有苦难言,但徐部长只强调“一个人活着最重要的是要赢得别人的尊敬,一个人只要秉着良心办事,不作有亏损于国家的事,就能活得真实,否则一切都是假的。”
我们真感庆幸,闯了大祸,赖在台上不肯下来的徐立德,居然在蒋经国一声“良心”的感召下,束手下台,可见“良心”之为用,亦大矣哉!徐立德临下台放马后炮,说要凭“良心”办事,“否则一切都是假的”,但是,这种虚幻的国民党可曾知道,连你们的“良心”,其实也是假的!
徐立德下台后,今早国民党《中央日报》以“经济部长徐立德辞职”为社论,最后说:
从处理十信案件,各方应都得到了教训,今后应一方面求金融制度的改革与健全,一方面更希望全国各级公务员,恪遵总统的提示,“一定要凭良心,根据法律办事。”政府施政的原则是“责任政治”,政府官员就要凭良心、依法律,对国家对民众负起责任。
这是“良心”并发症的最新病历,国民党的“良心”,显然还要蠕动一阵子,才会停止,我们等着瞧吧!
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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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性忠被判刑的感想
第一、现在国民党的司法统治之下,事实上完全违反宪法第八十条法官依法独立审判的作业程序,所以,他们的判决公正性绝对可疑。
第二、国民党利用司法斗臭党外人士,给党外人士各种不名誉的罪名,这种例子从对余登发、对黄玉娇、对李敖,屡见不鲜。
第三、这次高等法院变更法条,反而证明原审对施性忠的判决是错误的、是罗织的,在我李敖看来,高等法院只是换一种更厉害的罗织方式而已。
第四、国民党不断用愚笨的方法去换取他们自以为的胜利,不断的制造他们打不倒的敌人,这是国民党逃到台湾的根本原因。如今他们在台湾又不断的制造,真不知道将来还往哪儿逃。
施性忠要出来竞选新竹市长,大家应该支持他。
一九八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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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二马
马建忠(1844-1900),字眉叔,江苏丹徒人。他年轻时候,愤外患日深,乃专究西学,派赴西洋各国使馆学习洋务,提出有关洋务运动的种种意见,很得李鸿章的赏识。此后在洋务上、在朝鲜事件上,他都有很大的功劳。
《清史稿》记马建忠说:
建忠博学,善古文辞,尤精欧文,自英、法现行文字以至希腊、拉丁古文,无不兼通。以泰西各国皆有学文程式之书,中文经籍虽皆有规矩隐寓其中,特无有为之比拟而揭示之,遂使学者论文困于句解,知其然而不能知其所以然。乃发愤创为《文通》一书,因西文已有之规矩,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证繁引,以确知中文义例之所在,务令学者明所区别,而后施之于文,各得其当,不唯执笔学为古文词有左宜右有之妙,即学泰西古今一切文学,亦不难精求而会通焉①。书出,学者皆称其精,推为古今特创之作。
这就是中国第一部文法书的由来。
胡适在一九一七年写《文学改良刍议》,鼓吹文学革命,提倡“八不主义”,八不中的第三条就是“须讲求文法”。他认为中国人作文,常常信手乱写,结果常常不通。例如当时的古文大家林纾(琴南),写《论古文之不宜废》,中间“亦率天下而路耳”、“万不敢其设为此论也”、“而攻掊之者麻起,而方姚卒不之踣”等句字,都是不通的句子。中国人不讲求文法,其弊可见!
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可说是中国近代文法学的开山著作,但是与时推移的结果,这一门科学,也不得不跟着做细腻的修正。胡适的《国语文法概论》、刘复的《中国文法通论》、《中国文法讲话》、杨树达的《高等国文法》、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比较文法》,王力(了一)的《中国语法理论》,高名凯的《汉语语法论》等,都是精益求精的著作。
马建忠是中国官员在外留学最早的一位,他有《适可斋记言记行》一书,记录他向西方学习以救国的言论和为国家辛勤的日记。他在五十六岁时,为李鸿章连夜翻译俄国七千字的来电,突然热症死去。而他的哥哥马相伯,却活了一百岁。
马相伯(1840-1939)比马建忠大四岁。生于鸦片战争之时,死于抗战开始之后,照中国算法,活了足足一世纪。他曾有一段沉痛的话,说:“我是一只狗,只是叫,叫了一百年,还没把中国叫醒。”他是于右任的老师,于右任曾称他是“百岁青年”。这一位“百岁青年”,在六十四岁创办震旦学院,六十六岁创办复旦公学,精通拉丁文英文法文,并且能说善道。“爱国不忘读书,读书不忘爱国”的话,就是他喊出来的。他曾说:“说起中国现在的情形,真是叫人伤心万分。中国本来不是一个国家,从前我们汉族,向来视天下为一家的,其他国家则视为蛮夷藩属之邦。如今完全不同了,外国人反不当我们视作一个独立的大的大国家了,你们看,丢脸不丢脸?我可以说句笑话,中国不是国家,好比是一只海蜇,要吃海蜇的时候,把它从海里捉起来,割下一块,再放下海去,它一死,仍会生长起来。等到再要吃的时候,重新捉来宰割一下。我老人已经亲眼看见多次中国的被宰割了,我自己是一个被割存的份子,你们年轻人要小心,不要给人家连生命都割掉了。”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以后,他看到国民党领导人的汉奸行径,大不谓然,乃与章太炎发表《二老宣言》抨击国民党,那时他已经九十四岁了。九十四岁的老翁还不放过国民党、还出版《马相伯先生国难言论集》,他真是太伟大、太伟大了②!
一九八五年六月八日
①马建忠自记说:“友人见者,皆谓此书能抉前人作文之奥,开后人琢句之门,非洞悉中西文词者不办,人苟能玩索而有得焉,不独读中书者可以引通西文,即读西书者亦易于引通中文,而中西行文之道,不难豁然贯通矣。”
②《马氏文通》一书,据《九三老人马相伯语录》(一九三二年五月二十七日《申报》),马相伯自谓:“讲到马氏文通,是吾弟眉叔经二十年长期的纪录,与我切磋琢磨而成的,但所发表的只是十分之二,马氏文通,虽是一部古今来特创之书还够不上称是文规,只算是造句法而已。”再据方豪《关于马氏兄弟与<马氏文通>》(《传记文学》第三十五卷第六期):“关于《马氏文通》一书之著者,书中署名者确仅马建忠一人;但张若谷先生所著《马相伯年谱》中言,相伯先生因欲让其弟建忠一人出名,故由其一人署名,亦非无据,且得自相伯先生口述,张若谷时在上海,常往相伯先生处采访,可以取信。”“民国廿七年秋,余自浙入滇,道出桂林,曾屡往风洞山谒见相伯先生,亦曾谈及此事,相伯先生承认此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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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坤名言发微
明朝的吕坤(1536-1618)有一段话,如今重读,尤获我心。他说:
古今观人,离不了好恶,武叔毁仲尼(指叔孙武叔毁谤孔子),伯寮愬子路(指公伯寮向季孙说子路坏话),臧仓沮孟子(指臧仓阻止鲁平公见孟子),从来圣贤,未有不遭谤毁者。故曰:其不善者恶之,不为不善所恶,不成君子。后世执进退之柄者,只在乡人皆好之上取人。千人之誉,不足以敌一人之毁,更不察这毁言从何处来,更不察这毁人者是小人是君子。是以正士伤心,端人丧气。一入仕途,只在弥缝涂抹上做工夫,更不敢得罪一人。呜呼!端人正士,叛中行而惟乡愿是师,皆由是非失真、进退失当者驱之也。
吕坤这段话中,见解最精到的是他认定“从来圣贤,未有不遭毁谤者”。好人总是被坏人毁谤的,不被坏人毁谤,也不成其为好人了。但他感慨:许多人为了怕毁谤,因而不敢得罪人、得罪坏人,只会走乡愿路线、伪君子路线,结果这种好人也就没有是非了、进退失当了!人间的正义,就要呜呼了!
所以,真正的好人必须要有强烈的好恶、要“其不善者恶之”、要公然讨厌坏人、打击坏人。检定是不是好人的标准是看他肯不肯公然讨厌坏人、打击坏人,这是“古人观人”的标准。后代的人变滑头了,就改以好好先生做取人标准了,这是大错特错的!这种行为,是拜乡愿、拜伪君子做老师的行为,不是好人的行为、更不是大丈夫的行为。
吕坤在四百年前,就痛感于好人不做战士而做乡愿、做伪君子的可悲,四百年过去了,今天还是一样啊!
一九八五年一月九日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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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流版《李敖全集》序
《李敖全集》原来精装八册,是一九八〇年六月到一九八三年二月由叶圣康的四季出版公司出版的,圣康有这样大的眼光和魄力,出版这样大部头的永恒性的书,我至今感念他。
圣康去美国后,公司结束,我因忙于写作,没能好好处理《李敖全集》的新版问题。最近王荣文的远流出版公司别具青眼和别具气魄,决定出版新版《李敖全集》,要我写一篇序,我只好“怆”然同意。——不是欣然同意。
为什么不欣然而要怆然呢?原来《李敖全集》本是有序的,那篇序标题《李敖全集自序》,在全集还没印好前,先发表在《四季杂志》第十期(一九八〇年四月二十日)里。不料一发表后,由于措辞激烈,被查禁了,四季出版公司为了全集得以顺利出版,就在《李敖全集》前面,删除了这篇序。所以,四季版《李敖全集》,是一部没有序的大书。序和正文,身首异处、相隔千里,正像关老爷的下场一样!
关老爷死后,他的“身”埋在当阳,“首”却因送给曹操过目,埋在洛阳。以关老爷英灵不昧,怆然大呼“还吾头来!”迄今尚未成功,本李老爷仍须努力,自不在话下。所以,《李敖全集》无法“还吾头来!”而要身首游离于台湾小岛,实在也就见怪不怪了。
话得说回来,在我的书如今按月查禁的行情下,《李敖全集》终能发行至今,被网开一面,未尝不得力于四季版明哲保“身”策略的正确。如今远流版也一仍旧愤,自然也不会授人以查禁口实,能继续顺利出版,谅在意中矣!我这里一再声明《李敖全集》并没查禁,实寓回应军方口令之意,全集既未查禁于四季版之前,自难查禁于远流版之后,特此提醒衙内诸公,高抬贵刀,以免误杀也。
在四季版《李敖全集》出版时候,有人就奇怪:“李敖还没死,怎么就出了全集?”其实这真少见多怪。四十多年前,国民党文化编译馆就出版了《蒋介石全集》,二十多年前,国民党正中书局就出版了《徐吁全集》,当时蒋介石与徐吁固都在世也。全集乃自定定本之意,并不是作者在世作品到此为止之意。作者不死,自然全集册数,会陆续增加个不停。至于《李敖全集》,只是我第二次入狱前(一九八一)为主的著作而已,对“著作等身”的李敖说来,只是全身的一截。事实上,我在第二次入狱后每月出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如今已出到五十期、五十一册,论体积、论页码、论字数,早已超过《李敖全集》甚多,只是市面上纷纷被抢、被禁、被扣、被捜,不内行的读书人较难找到而已。换句话说,我这四年来的写作量,已经超出过去三十年写作量的总和。将来如有机会收入全集,那可收不胜收呢!那时候的王荣文,才真要大喊救命呢!
今天早起,我提笔写这篇序以前,我就下决心要把它写成一篇不会被查禁的序,我决心长话短说,以免言多又失。我提醒自己:只要稍述出版始末就好啦,其他的别说啦!所以欲说还休之情,溢于言表,这自是一种无奈。好在《李敖全集》身首异处已久,真头不见,装上这么一个假脑袋,总也聊胜于无,也算无奈中的一种抗议罢!
感念圣康、感谢荣文、也感谢宏志(詹宏志),他们对《李敖全集》的源远流长,都有着令人头痛的贡献。关老爷保佑他们,李老爷同此保佑。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日晨,李敖在台湾。
(附录)古典李敖的总结——《李敖全集》出版的话(王荣文)
李敖不是一个,李敖有三个。
有人可能以为我说的是“大思想家李敖”、“大文学家李敖”和“大史学家李敖”;这个说法当然也不错,但并不是我想说的。
我指的三个李敖是“古典李敖”、“当代李敖”和“未来李敖”。这个说法有点儿“历史分期”的意思。
所谓的“古典李敖”,我们指的是第二次入狱以前的李敖,始于《老年人和棒子》,止于《千秋评论》的创办;这一时期的李敖,棒打传统文化,掀起中西文化论战,基本上是文化问题导向的李敖,所以又可以称为“文化的李敖”。
所谓的“当代李敖”,我们指的是既“千秋”又“万岁”的李敖,每月两本书,书生大论政,以历史批判当政政党,用笔杆左右党外选情;这一时期的李敖,基本上是政治涉入的李敖,所以又可以称为“政治的李敖”。
所谓的“未来李敖”,我们指的是一种他自己承诺过、大家也期待着、支票却迟迟未兑现的李敖。李敖曾经说:
“今年四十五岁的我,……所得到的大名,早已超出一时一地的评价。……我却不以此自满,我要在四十五岁起,多搞世界性、永恒性的大手笔。”
他又承诺说:
“对世界、对中国的指向,将是我下半生生命的主力。”
相对他过去的惊人履历,这一类的承诺可能正是人们所寄望于他或考验于他的。这一位存在于理想,而尚未诞生于现实的李敖,无以名之,暂称“未来李敖”。
对于“未来李敖”,有的人希望他完成他的《李敖自传》、《北京法源寺》和《中国思想史》;当然,希望他上断头台的人大概也不少——这个李敖,是可期望、可诅咒的李敖。
对于“当代李敖”,每月提供两本政治内幕闹剧,轻松可读,发泄压抑情绪,诚然台湾最佳娱乐之一;警总每月查禁,书出令到,彼此比赛长跑,不失台湾健康运动之一——这个李敖,是可订阅、可撕书、可喜可憎的李敖。
然而对于“古典李敖”,他的意见、主张、论证一应俱全,和盘托出,有关文化论争的是非功过,已经逐渐清楚可见——这个李敖,已经是可以清算、可以埋单的李敖。
李敖自选的《李敖全集》,可以视为“古典李敖”的一个总结,要了解古典李敖,或民国五十年代的台湾,《李敖全集》是最完整、最不可不读的材料。
古典李敖,他的一言一行,是那个时期台湾思想界认同或批判的中心焦点。我们说“古典李敖”可以清算、可以埋单,但清算的结果,究竟是“消灭李敖”,还是“被李敖消灭”,就要看这一辈年轻的读者了。
年过五十的李敖,我们一方面要盯住他,要求他兑现“世界性、永恒性的大手笔”的支票;一方面要清算、整理他的过去,肯定他的贡献,正视他的成绩,当然也要消除一些他的杂音。如果鉴往可以知来,等待“未来李敖”,就得先看“古典李敖”。——这就是今日新校重刊《李敖全集》的意义。(一九八六、二、廿六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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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著作年表
——一九三五年到一九八五年
一九三五(民国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阴历三月二十三日),生在哈尔滨。
一九三六(民国二十五年)一岁。
一九三七(民国二十六年)二岁。全家迁到北平。
一九三八(民国二十七年)三岁。
一九三九(民国二十八年)四岁。
一九四〇(民国二十九年)五岁。随爸爸去太原,并游太谷等地,间返北京。
一九四一(民国三十年)六岁。
一九四二(民国三十一年)七岁。进北京新鲜胡同小学。小学一年级。
一九四三(民国三十二年)八岁。小学二年级。
一九四四(民国三十三年)九岁。小学三年级。
一九四五(民国三十四年)十岁。小学四年级。
一九四六(民国三十五年)十一岁。小学五年级。学校改名北平市立一区九保国民学校。
一九四七(民国三十六年)十二岁。小学六年级。投稿《好国民》杂志,刊出有《妄心》、《人类的冷藏》等文。
一九四八(民国三十七年)十三岁。进北平市立第四中学,初中一年级。计划写《东北志》,并开始收集材料。去天津转上海。
一九四九(民国三十八年)十四岁。一月二十五日进上海市立缉椝中学。五月十二日抵台湾。进台湾省立台中第一中学初中二年级。
一九五〇(民国三十九年)十五岁。初中三年级。与赵天仪等办《初三上甲组报》,发行人陈正澄,第一次“以文贾祸”,惹来高班生“兴师问罪”。
一九五一(民国四十年)十六岁。高中一年级。参加台中市论文赛、本校论文赛,皆获第一名。写《李敖箚记》第一至第四卷等。
一九五二(民国四十一年)十七岁。高中二年级。写《李敖箚记》第五卷。六月二十五日在《学生》杂志第四十六期发表《杜威的教育思想及其他》。八月一日在《合作经济》第二卷第十二期发表《合作制度与节制资本》,这是参加庆祝第三十届国际合作节征文而作,得了第一名,并拿到有生以来最大一笔数目的奖金。其他写有《〈英伦归来〉的启示》、《生也有涯知无涯》(皆刊出于《新生报》)、《学习英语的目的》、《诸葛亮的军政》、《虚字的对联》、《字形的对联》、《毋忘在莒的出处》、《行李考》等。
一九五三(民国四十二年)十八岁。高中三年级。念了一个多星期,即自愿休学在家。写《李敖诗集》等。
一九五四(民国四十三年)十九岁。进国立台湾大学法律专修科(后来改为法律系司法组)。写《读史》、《任侠论》、《论正气》等。
一九五五(民国四十四年)二十岁。六月二十七日,自动退学重考,进历史系。大学一年级。写《觇月梦忆》、《谈蝉》、《一个真实的故事》等。在《大学杂志》第一卷第五、六期(四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四十五年一月一日,台北台湾大学出版)发表中学旧作《读<胡适文存>》。
一九五六(民国四十五年)二十一岁。大学二年级。写《<胡适旧诗词>纠谬》、《胡适对苏俄看法的四阶段》、《<武昌革命真史>书后》、《我看契丹捺钵文化》、《契丹与女真的比较》等。
一九五七(民国四十六年)二十二岁。大学三年级。三月一日在《自由中国》第十六卷第五期发表旧作《从读<胡适文存>说起》。三月十五日在《中央日报》副刊发表《胡适与梁启超》。四月五日再发表《胡适与徐志摩》。其他写有《丘吉尔论艾登辞职》、《评介<丁文江的传记>》、《大学札记》等。
一九五八(民国四十七年)二十三岁。大学四年级。二月十五日在《中央日报》副刊发表《关于行李》。六月八日起写《大学后期日记》。七月十九日再发表《梁启超与徐志摩》。其他写有《<两昆仑>考》等。
一九五九(民国四十八年)二十四岁。写《夫妻同体主义下的宋代婚姻的无效撤消解消及其效力与手续》(后改名《宋代的离婚》)。七月毕业。八月二日写完《大学后期日记》。去凤山陆军步兵学校,受第八期预备军官训练。起写《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
一九六〇(民国四十九年)二十五岁。官拜少尉排长,下野战部队,足迹遍台湾南部。续写《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六月十四日写完《红玫瑰》。十一月二十日在《联合报》副刊发表旧作《妈妈的梦幻》。
一九六一(民国五十年)二十六岁。二月五日在澎湖退伍。六日上船,抵台中。写完《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十五日北上,十七日租下台北新生南路三段六〇巷一号“四席小屋”。写《四席小屋日记》。三月十二日在《联合报》副刊发表《独身者的独白》。三月十五日写《长袍心理学》。三月十六日写《宋帝始生异象考》。四月三日在《中华日报》副刊发表《充员官》。四月十七日在《联合报》副刊发表《爱情的刽子手》。五月二十日写《一封神气的情书》。五月二十六日写《宋禁科场书》。六月一日在《人间世》第五卷第六期发表《中国小姐论》。六月十五日搬到新店狮头路十七号“碧潭山楼”。八月十八日考入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一年级。十一月一日在《文星》第四十九号发表《老年人和棒子》。这年冬天,在“碧潭山楼”写《旧天子与新皇帝》。
一九六二(民国五十一年)二十七岁。历史研究所二年级。迁回台北,一月一日在《文星》第五十一号发表《播种者胡适》。一月十六日写《余玠人格品质的分析》。二月一日在《文星》第五十二号发表《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三月一日在《文星》第五十三号发表《胡适先生走进了地狱》、《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四月一日在《文星》第五十四号发表《我要继续给人看看病》。五月一日在《文星》第五十五号发表《纪翠绫该生在什么时候?》。六月一日在《文星》第五十六号发表《妈妈·弟弟·电影》。七月一日写《袁世凯的祀孔》。八月一日在《文星》第五十八号发表《“文化太保”谈梅毒》、《敬答吴心柳先生》。九月一日在《文星》第五十九号发表《由一丝不挂说起》。十月一日在《文星》第六十号发表《胡秋原的真面目》、《澄清对“人身攻击”的误解》,同日在《传记文学》第一卷第五期发表《对<徐树铮先生文集年谱合刊>的批评》。十一月一日在《文星》第六十一号发表《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十二月一日在《文星》第六十二号发表《张飞的眼睛》。十二月七日改定《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
一九六三(民国五十二年)二十八岁。自动在历史研究所休学。一月一日在《文星》第六十三号发表《十三年和十三月》。三月一日在《文星》第六十五号发表《几条荒谬的法律》。四月一日在《文星》第六十六号发表《桑格夫人和节育运动》。五月一日在《文星》第六十七号发表《现代史辨伪方法论》、《李易安再嫁了吗?》。六月一日在《文星》第六十八号发表《假如我是女人》。七月一日在《文星》第六十九号发表《为“一言丧邦”举证》、《张天师可以歇歇了!》九月一日出版第一本书——《传统下的独白》(查禁)。(自出书起,本年表此后改以书名著录,不列举单篇文章。)
一九六四(民国五十三年)二十九岁。一月二十五日出版《历史与人像》(查禁)。三月二十五日出版《胡适研究》。四月十日出版《胡适评传》。六月二十五日出版《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查禁)。七月二十五日出版《文化论战丹火录》(查禁》。八月二十五日出版《教育与脸谱》(查禁)。
一九六五(民国五十四年)三十岁。九月二十五日出版《上下古今谈》(查禁)。同日出版《闽变研究与文星讼案》(查禁)。十一月十二日出版《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查禁)。十二月一日在《文星》第九十八号发表文字批评国民党党中央,十二月六日,《文星》杂志被封。四年《文星》风云告一段落。
一九六六(民国五十五年)三十一岁。十一月五日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其中《乌鸦又叫了》(查禁,并在装订厂没收)、《两性问题及其他》(查禁,并在装订厂没收)、《妈离不了你》(在装订厂扣留,勒令割页后出厂,但市面上仍禁售)、《李敖写的信》(查禁,并在装订厂没收)、《也有情书》(查禁,并在装订厂没收)、《传统下的再白》(在装订厂扣留,勒令割页后出厂,但市面上仍禁售)、《孙悟空和我》(查禁,并在装订厂没收)、《大学后期日记甲集》(在装订厂扣留,勒令割页后出厂,但市面上仍禁售)、《大学后期日记乙集》(在装订厂扣留,勒令割页后出厂,但市面上仍禁售)、《不要叫罢》(查禁,并在装订厂没收)。警备总司令部一再约谈,均于当日放回。
一九六七(民国五十六年)三十二岁。被封笔。台湾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发交侦办,四月八日以“妨害公务”提起公诉。
一九六八(民国五十七年)三十三岁。被封笔。
一九六九(民国五十八年)三十四岁。被封笔。
一九七〇(民国五十九年)三十五岁。被封笔。全年被警总软禁、跟踪。
一九七一(民国六十年)三十六岁。软禁、跟踪至三月十九日晚上被捕。在香港出版《借古不讽今》(台湾不准进口)。
一九七二(民国六十一年)三十七岁。被下狱。
一九七三(民国六十二年)三十八岁。被下狱。
一九七四(民国六十三年)三十九岁。被下狱。
一九七五(民国六十四年)四十岁。被下狱。
一九七六(民国六十五年)四十一岁。十一月十九日出狱。
一九七七(民国六十六年)四十二岁。做土木包工。
一九七八(民国六十七年)四十三岁。做土木包工。
一九七九(民国六十八年)四十四岁。六月复出。六月出版《独白下的传统》。九月十五日出版《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
一九八〇(民国六十九年)四十五岁。六月二十五日出版《李敖全集》第一册、第二册。十月二十五日出版《李敖全集》第三册、第四册、第五册、第六册。
一九八一(民国七十年)四十六岁。八月十日又被下狱。下狱前先编好《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千秋评论》)六册。九月一日出版《千秋评论》第一期《千秋·冤狱·党》(查禁)、十月一日出版第二期《敌人·坐牢·鬼》、十一月一日出版第三期《奇情·上吊·血》、十二月一日出版第四期《自由·党外·蚕》。
一九八二(民国七十一年)四十七岁。二月十日出狱。一月一日出版《千秋评论》第五期《霸王·骆马·人》、二月一日出版第六期《神仙·老虎·狗》、三月一日出版第七期《勇气·脚镣·针》、四月一日出版第八期《侠骨·情诗·箭》、五月一日出版第九期《预官·雏妓·走》、六月一日出版第十期《文星·围剿·卖》。六月又出版《三情之书》——《李敖的情诗》、《李敖的情书》、《李敖的情话》。七月一日出版《千秋评论》第十一期《放水·放火·逃》(查禁)、八月一日出版第十二期《牛刀·警察·抓》、九月一日出版第十三期《战斗·禁书·K》、十月一日出版第十四期《暗杀·大腿·抱》、十一月一日出版第十五期《旧案·新党·兔》、十二月一日出版第十六期《政治·女人·蛇》(查禁)。
一九八三(民国七十二年)四十八岁。一月一日出版《千秋评论》第十七期《毛坑·石头·反》、二月一日出版第十八期《大头·小人·影》。同日出版《李敖全集》第七册、第八册。三月一日出版《千秋评论》第十九期《脱轨·美感·屁》、四月一日出版第二十期《将军·战犯·腰》、五月一日出版第二十一期《粗心·细姨·毛》、六月一日出版第二十二期《老儿·小儿·病》(查禁,并在装订厂没收)、六月五日出版第二十三期《禁禁·禁禁·禁》、七月一日出版第二十四期《枪毙·棒喝·他》。八月二十五日出版《李敖千秋评论号外》第一期《千秋评论号外》。九月三十日出版《千秋评论》第二十五期《铜像·嘴脸·戏》、十月三十日出版第二十六期《钞票·肚皮·尿》(查禁》。十一月十日出版《战斗是检验党外的唯一标准》。十一月二十日出版《李敖千秋评论号外》第二期《开枪·斗牛·蛋》、三十日出版第三期《鸡骨·泡沫·抢》。十二月三十日出版《千秋评论》第二十七期《大使·老鼠·怕》(查禁)。
一九八四(民国七十三年)四十九岁。一月十日出版《千秋评论》第二十八期《活爸·死爸·黑》(查禁)、二月二十日出版第二十七期《黑猫·白猫·喵》、三月十五日出版第三十期《乌龟·王八·绿》。四月十五日出版《李敖千秋评论号外》第四期《公论·私通·我》。四月二十日出版《千秋评论》第三十一期《美腿·丑腿·脱》、五月十五日出版第三十二期《泰山·泰水·命》(查禁)、六月十五日出版第三十三期《狗屎·狗屁·诗》、七月十五日出版第三十四期《不老·不死·尸》(查禁)、八月十五日出版第三十五期《手下·下手·快》、九月十五日出版第三十六期《叛国·亡国·洗》(查禁)、十月十五日出版第三十七期《有奶·没奶·娘》、十一月十五日出版第三十八期《鸡嘴·鸭嘴·变》(查禁)、十二月二十五日出版第三十九期《流芳·遗臭·驴》(查禁)。又在一月至十二月出版的《万岁评论丛书》(《万岁评论》)逐期写文字,计第一期七篇、第二期三篇、第三期六篇(查禁)、第四期四篇(查禁)、第五期五篇(查禁)、第六期九篇、第七期三篇、第八期五篇(查禁)、第九期五篇(查禁)、第十期五篇(查禁)、第十一期二篇(查禁)、第十二期三篇(查禁)。
一九八五(民国七十四年)五十岁。一月二十五日出版《千秋评论》第四十期《涨价·涨价·买》(查禁)、二月十五日出版第四十一期《鸭子·鸭子·宰》。三月一日出版《要把金针度与人》。三月十五日出版《千秋评论》第四十二期《真牌·假牌·赢》。四月十五日出版《我给我画帽子》。四月二十五日出版《千秋评论》第四十三期《五十·五十·易》上册、下册(查禁)、五月十五日出版第四十四期《同志·同志·杀》(查禁)、六月十五日出版第四十五期《江东·江东·飞》(查禁)、七月十五日出版第四十六期《和尚·和尚·施》(查禁)、八月十五日出版第四十七期《青眼·白眼·看》(查禁)。八月三十日出版《能下床就是好猫》。九月十五日出版《千秋评论》第四十八期《印印·印印·印》、十月十五日出版第四十九期《历史·历史·吹》、十一月十五日出版第五十期《出出·出出·出》(查禁)、十二月十五日出版第五十一期《自大·自大·狂》(查禁)。又在一月至十月出版的《万岁评论》逐期写文字,计第十三期四篇(查禁)、第十四期二篇(查禁)、第十五期四篇(查禁)、第十六期四篇(查禁)、第十七期三篇(查禁)、第十八期四篇(查禁)、第十九期二篇(查禁)、第二十期六篇(查禁)、第二十一期一篇(查禁)、第二十二期四篇(查禁)、第二十三期四篇(查禁)、第二十四期三篇(查禁)、第二十五期三篇(查禁)、第二十六期三篇(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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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书的一个错误
亚里士多德生于公元前三八四年,死在纪元前三二二年,活了六十二岁。是希腊大哲学家,是柏拉图(Plato)的学生、亚历山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的老师。
亚里士多德对于道德的专论,今天世界上尚存有的,共三部分。第一是“大伦理学”(Great Ethics),有二卷;第二是“尤德明伦理学”(Eudemian Fthics),有七卷;第三是“尼可马克伦理学”(Nicomachean Ethics),有十卷。
中国人最早引用“尼可马克伦理学”的话,始于梁启超,他引用的话即“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但他没读原书,所以引证有误。跟他一同发生错误的是傅斯年,他译做“吾爱柏拉图甚于余物,吾爱真理甚于吾师。”也不符原文。胡适译做“朋友和真理既然都是我们心爱的东西,我们就不得不爱真理过于爱朋友了。”但胡适引述章节又有错误。可见引证古书,也是一番学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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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方行政看中国
中国地方行政的问题很多。自从立宪以后,省与县都已纳入地方制度(宪法第十一条),问题也就更复杂,如省、县地位问题,省、区域问题,省县政府组织,省、县民意机关问题,省、县职权问题,省、县财政问题,省行政督察区制问题,县区署问题,县以下的层级问题……,这些问题,有的症结由来已久,有的是宪法颁布后发生的,要想解决,必得先进行一番研究不可。
地方行政的基础问题是它与中央政府的权限划分问题,是中央集权?还是地方分权?还是双方均权?从中国历史上看,一个朝代的治乱兴衰,都不外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递嬗演变。例如周朝,最初实行封建制度,可是到了春秋战国,便成了极端的地方分权而垮台。到了秦朝,鉴于周朝地方分权过甚,于是废封建为郡县,实行中央集权,但又因中央集权过甚而垮台。汉朝继起,行郡国制度,中央地方权力两分,但四百年后,偏重地方分权,又告垮台。……欲迹中国历代成败兴亡之理,从中国地方行政问题着力研究,是一个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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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褫夺狂——兼论政治犯是终身职
一九六五年,彰化中学校长翁慨,因为对女教员有感情变化,女教员把他毁容,害得他不但“无颜”见彰化父老,还被省主席宣布“永不录用”。当时我在一面倒的舆论里,独持异议,就“永不录用”问题,为翁慨争人权。我写道:
黄杰主席在省议会宣布:关于翁慨案的法律问题,省府不能过问;但像翁慨这样的校长,省府保证将“永不录用”。
黄杰主席就翁慨被毁容案本身的尊重法律态度,很使我们佩服;但是关于“永不录用”一点上,我认为这仍旧是一个法律问题,同样值得黄主席的关切。
所谓“永不录用”,是剥夺一个人民的做公务员的资格,这是何等重大的惩罚!人民做公务员,这是基本的公权之一。按照《刑法》第36条:
褫夺公权者,褫夺左列资格:
一、为公务员之资格。
可见做公务员资格的被取消,乃是刑法上判刑以后的“从刑”。但是翁慨这个案子,在刑法上“主刑”尚未判刑,“主刑”未判,怎么能够先用“从刑”罚人呢?何况“从刑”中褫夺公权一项,依《刑法》第37条,只有在“宣告死刑或无期徒刑”时,才能“宣告褫夺公权终身”,而“褫夺公权终身”之日,才是“永不录用”开始之时。翁慨一案,当然不可能是宣告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罪名,那么把他褫夺为公务员之权终身,岂不太早吗?
(《“永不录用”的法律问题》,现收入《李敖全集》第五册)
我在这篇文章最后,要求国民党大员黄杰“能重新思考这个‘永不录用’的问题,然后向我们公开认错。”当然我知道,我的要求是太天真了。
虽然国民党大员死不认错,但我还是感谢他,感谢他给我这么一则笑料。从这则笑料开始,我注意到“褫夺公权”问题在这岛上的理论与实际,我才发现,原来这已不是单纯的法律学名词了,这已变成“法律心理学”的主题了。我认为这已是一种“狂”,我把研究心得写在下面:
一、提前褫夺狂
“提前褫夺狂”就是“主刑”未判就先用“从刑”罚人的狂,比照色急尿急标准,这是一种“法急”,国民党大员既然能提前褫夺翁慨的公权,国民党小吏自然也就不在话下。其中最凸出的一个例子,就是褫夺成性,最后褫夺到本来有公权的人身上!以司法行政部(41)指监字第一一〇四一号令为例,令文说:
“受刑人在刑之执行中既以丧失身体自由,一切公权当然不能行使。至于被告羁押之(41)的,在于便利侦查、审判之进行,虽其与徒刑有殊,但为达成羁押之目的,及维持押所秩序之必要,在看守所内仍不宜行使上述公权为宜。”
请看这叫什么话!岂能以一些并非不能克服的技术上的小问题,就这样一纸公文,提前褫夺受刑人和被告的公权吗?按照法律,除终身褫夺公权的生效日期自裁判确定之日起算,其行使公权的资格在执行中当然丧失外,有期褫夺公权的生效日期,都从主刑执行完毕起算,可见受刑人在执行中仍可行使公权,至于在押被告还没判刑确定,当然更有行使公权的理由了。就以《动员勘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来说吧,第三十四条规定受刑人除不得申请登记为候选人外,尚非不得为选举人;第三十五条更未禁止在押被告申请登记为候选人,可见他们选举权上的公权,并未褫夺。第十四条更明定年满二十岁无“褫夺公权尚未复权”情形者有选举权。由此可见,司法行政部(41)指监字第一一〇四一号令全是违反人权的,也是不懂法理的。按现代法理,受自由刑执行者的自由固应受剥夺,但也有一定的范围,并不包括所有的自由。文明一点的说,只应剥夺身体自由而已,其他自由如精神自由、政治自由等等,不能因受自由刑的执行而受夹带,这在日本木村龟二《新宪法与刑事法第六九条》中,已讨论得很明白,司法行政部令文中也明知“受刑人在刑之执行中”丧失的是“身体自由”,但因而就武断“一切公权当然不能行使”,这就是不明现代法理与选举作业的多样性了。
何况,“褫夺公权”依法有“法定褫夺”和“裁量褫夺”。在“裁量褫夺”方面,凡宣告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质”认为有宣告褫夺公权的必要的,才予宣告。依最高法院二十四年七月份刑庭总会决议,“所谓‘犯罪之性质’,系指丧失廉耻,以及其他情形认为有褫夺公权之必要而言”。所以,不构成“丧失廉耻”等条件的,并不能褫夺。既在法律上无褫夺之名,在监狱中却有褫夺之实,与“丧失廉耻”的一视同仁,一律提前褫夺,这种德政,又怎么叫人吃得消呢?
所以做这种提前褫夺公权设计的人,他们实在犯了“法急”的病态,这种病态,我把它叫做“提前褫夺狂”。
二、延伸褫夺狂
滥用“褫夺公权”,除了不明现代法理和选举作业的多样性外,执法人员的无知胡来,也增加了这个问题的混乱。台湾高等法院的判决中,居然把“褫夺公权”做离奇的扩张解释,据最高法院五十年台非字五十八号判例:
“刑法第三十六条所定之褫夺公权,其被褫夺之资格,并无服兵役之资格在内。原判决以台北市政府征集被告服兵役系在被告褫夺公权期内,当时被告已无服兵役之权利及义务,其居住所迁移不报,并无妨害兵役可言,实属于法无据。”
按《刑法》第三十六条明定:“褫夺公权者,褫夺左列资格:一、为公务员之资格。二、公职候选人之资格。三、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之资格。”可见二十年前,堂堂高等法院的法官,竟连刑法第三十六条都弄不清,他们不但想象事实而不去调查事实,居然变本加厉,竟想象法律条文而不去翻翻《六法全书》!以致闹出这种大笑话。最近我被这个法院的法官林晃、黄剑青,顾锦才既违事实又违法律的予以枉判,使我进一步领教了二十年来,这个法院进步又在哪儿?
执法人员的素质既然如此,自然在订立单行法时,也就不肯翻看《刑法》第三十六条,也就在第三十六条以外,乱做扩张解释,这种舞文弄法,真是随处可见,例如:
一、《考试法》第五条明定“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不得应考。
二、《分类职位公务人员考试法》第七条明定“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不得应考。
三、《分类职位公务人员任用法》第十九条明定“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不得为分类职位公务人员。
四、《非讼事件法》第五十九条明定“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不得为亲属会议选定之遗产管理人。
五、《商务仲裁条例》第十一条明定“褫夺公权人”,不得为仲裁人。
六、《商务仲裁协会组织及仲裁费用规则》第十五条明定“经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不得登记为商务仲裁人。
七、《工业团体法》第十七条明定“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不得为会员代表。
八、《商业团体法》第十八条明定“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不得为会员代表。
九、《农会法》第十六条明定“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不得为农会会员。
十、《渔会法》第十七条明定“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不得为渔会会员。
十一、《医事人员检核办法》第十五条明定“有考试法第五条第一项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应医事人员之检核。
十二、《合作社法》第十三条明定“褫夺公权”不得为合作社社员。
十三、《出版法》第十一条明定“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不得为新闻纸或杂志之发行人或编辑人。
十四、《军人抚恤条例》第二十条明定“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停止其领受抚恤之权利。
十五、《公务人员退休法》第十二条明定“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停止其领受退休金之权利,到其原因消灭时恢复。
这些层出不穷的法外法,层出不穷的单行法肆虐,都显示了一个事实:——在“提前褫夺狂”以外,这种病态,又十分明显的在朝后延伸,延伸到刑法第三十六条所没规定的范围,延伸到刑法第三十六条所没规定的时效。这种病态,我把它叫做“延伸褫夺狂”。
三、绝后褫夺狂
“延伸褫夺狂”虽然非法,但总还算“黑法律”中的有期徒刑,至少它在“褫夺公权尚未复权”的原因消灭以后,同意恢复自由,所以还有个完。最可怕的,倒是另一种病态的发作,这种发作,一发就不可收拾,变成了“黑法律”中的无限徒刑,它是没个完的。这种病态,我把它叫做“绝后褫夺狂”。请看证据:
一、《考试法》第五条明定“犯刑法内乱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不得应考。
二、《分类职位公务人员考试法》第七条明定“犯内乱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不得应考。
三、《分类职位公务人员任用法》第十九条明定“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不得为分类职位公务人员。
四、《公务人员任用法》第十五条明定“犯内乱外患罪,经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者”,不得为公务人员。
五、《公务人员抚恤法》第十条明定遗族中有“犯内乱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丧失其抚恤金受领权。
六、《公务人员退休法》第十一条明定“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丧失其领受退休金之权利。
七、《动员戡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三十四条明定“曾因内乱外患行为犯罪,经判决确定者”,不得申请登记为候选人;第四十七条明定有第三十四条情事者,不得担任助选员。
八、《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条例》第四十条明定“凡因内乱外患或贪污罪经判处徒刑者,永远停止其优待”。
九、《军人抚恤条例》第十九条明定“犯内乱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丧失其领受抚恤之权利。
十、《军人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明定“犯叛乱罪,经判决确定者”,不予给付被保险人;第十九条明定“犯叛乱罪,经判决确定者”,保险受益人丧失其领受保险给付权利。
十一、《医师法》第五条明定“曾犯内乱、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不得充为医师,其已充为医师者,撤销其医师证书。
十二、《医事人员检核办法》第十五条明定“有考试法第五条第一项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应医事人员之检核”。
十三、《中医师检核办法》第九条明定“有考试法第五条第一项或医师法第五条所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应中医师检核。
十四、《药师法》第六条明定“曾犯内乱、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不得充药师;其已充药师者,撤销其药师证书。
十五、《助产士法》第三条明定“背叛中华民国证据确实者”,不得充助产士,其已充助产士者撤销其资格。
十六、《律师法》第二条明定“背叛中华民国经判决确定者”,不得充律师,其已充律师者,撤销其律师资格。
十七、《会计师法》第四条明定“背叛中华民国经判决确定者”,不得充会计师;其已充会计师者,撤销其会计师证书。
十八、《技师法》第三条明定“背叛中华民国经判决确定者”,不得充技师;其已充技师者,撤销其资格,并追缴其技师证书。
十九、《引水法》第十三条明定“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者”,不得为引水人。
二十、《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管理办法》第五条明定“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不得充专业代理人。
二一、《公司法》第三十条明定“曾犯内乱、外患罪,经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者”,不得充公司经理人,其已充任者,解任之,并由主管机关撤销其经理人登记。
这些层出不穷的法外法,层出不穷的单行法肆虐,都显示了“黑法律”对政治犯的虐待。政治犯所犯的,都明定在内乱外患罪上,“黑法律”纷纷来了剔除规定,即无异在刑法第三十六条褫夺的范围与时效之外,另来了“杠上开花”的长生枷!所以在“大有为政府”的统治下,一个人一朝做了没被枪毙或没判无期的政治犯,出狱后,若有“褫夺公权”熬过了,就一切恢复正常了的想法,他可就太天真了!事实上,他一重返社会,就发现简直什么都不准做:不准做公务员、不准做老师、不准做医生、不准做药剂师、不准做产婆,不准做律师、不准做会计师、不准做技师、不准做引水人、不准做代书、不准做公司负责人、不准竞选、不准助选。不准这个,不准那个。他竟发现大有为政府对他“千刀万里追”,跟他没完没了,跟他大规模的“永不录用”。……这些法律和现象,告诉了我们一个冷冰的事实,就是:——
国民党统治下的政治犯是永不折旧的,因为国民党的政治犯一如万年国会的立监委国大代表,也是终身职的!
一九八一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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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快乐律”
人在一天生活中,完全在快乐里毕竟极少,人有苦闷的时候,也有完全平静的时候(这时候并不苦闷,但也没什么快乐。)
有些不快乐的因素是人所不能控制的,如血型类别,如情绪周期,如生老病死,如天灾人祸,……这些遭遇到头上来,任何人都受影响,只是程度的深浅而已。高人安之若素,或逆来顺受,或鼓盆而歌,或三号而出,或相忘江湖。……低手则寝食俱废,简直无法生活。(低手并非指智慧低的人,而是指无法处理自己情绪问题的人。贝多芬是天才,可是在情绪处理上一塌糊涂。乡下老农是凡夫,可是常常一辈子高高兴兴。)
有些不快乐的因素虽为人所不能控制,但在“讨价还价”方面,人却有很多的争取余地,这一争取,要依靠智慧和冷静,以及许多技术上的细节。不依靠这些途径,而横冲莽撞,心绪烦燥,所得只是更糟,更不快乐。把自己陷入这一局面,是蠢人,是所学为无用的人,是该惭愧的人。
下面的一些细节,是我从学理和经验中参悟出来的,我把它们叫做“快乐律”:
一、先平静十分钟。不管什么难题,你不是要解决它吗?先平静下来检讨,是第一步的方法。平静检讨应该是强制性的,是自己对自己呼唤。在这一点上,当然信神的人要占很大的便宜。他处在这一步,他可向他的上帝呼唤(祈祷),或向上帝的代理人呼唤(神父告解),可是不信这些的我们就苦一些,所以只好反求诸己,向自己说先平静十分钟,看看有什么法子?看看从哪里着手?问题总要解决的,自苦不是办法,还是该苦中求生。如能因自己有限度的努力,多争取一点平静或快乐,岂不更好?事情并不那么糟,从本可更糟的观点看,至少也有令人满意的几个面,努力还是值得的,大丈夫不可轻易心灰意懒,一息尚存,也要“打完这盘撞球”,来豪迈一点,振作一点,神明清爽一点,想个法子。
二、做不相干的事。所谓解决难题的法子,最好的法子是让时间自然解决——“诉诸时间”。其实人生问题根本就是时间问题,时间自然可以解决一切。用时间解决难题颇有“无为”的味道,其实“无为”(不做什么,纯任自然发展,纯任在谜中发展)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起码的效果它可以避免“徒乱人意”。难题当前,不去想它,是一种大本领,阿基米德、歌德、胡适等都曾在国难之时潜心学问,于国难似不干己一般,他们的目的就是避免“徒乱人意”,他们显示的是镇静、从容、方寸不乱,我行我素,他们的智慧,先已认清什么是他们力所不及的事,然后,绝不为这些事伤脑筋。他们的思考训练有素,对难题限定时间去想,该想的时候想,不该想的就不想,一如船舱的分割,纵使一舱进水,对他舱并无影响。没有思考训练的人最易犯搅成一团的毛病,结果除了搅垮自己的情绪外,于事无补。
三、苦其心志。这是意志方面的鼓励、激励、鼓舞。人总该有些意志力,意志力可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意志力可促使自己有一种豪迈气概,一种殉道气魄,一种“本不植高原,今日复何悔”的浩然胸怀,一种大丈夫的勇敢与从容,一种好汉硬汉的坚苦卓绝(坚忍)。苦其心志是一种男子汉的必要磨练,磨得过的人,愈坚强;磨不过的,愈狼狈。这是男子汉的升等考试,要硬碰硬才成。人不论如何软弱,也得有一些起码的信仰,要维护这些起码的,总得有一些牺牲精神,一些决绝精神。
四、劳其筋骨。工作、劳动、运动、大量的工作,大量的劳动、运动,都是转移情绪钻牛角尖的特效药。(积极可健身,消极可以生理疲劳转移)何况这些事的本身,又可带来积极的收益。“工作是把苦闷变成快乐的炼丹仙人”“A busy bee has no time for sorrow”这些都是智慧的结果,不可不采行。
五、智者的微笑(此点可含容三,苦其心志一项)智者深明人生乃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祸福相依等交综而成有浮有沉有荣有枯,得不足喜,失不足忧。故智者只是随遇而安,不徐不疾,不烦不燥,智者爱护朋友,尊重敌人,珍宝女人和小孩。智者是新约里对比文字下的人物。智者是甘地,是金格,是吕坤所描写的化身。智者修养功深,喜怒哀乐少激于外而深得于内,智者即是强者,是上通古今伟大人格的榜样。智者善于超以象外,静观万物和自己,智者坐井仍能观天,不出户仍能知天下。智者达观,智者是塞翁。智者能苦中作乐且不以俗苦为苦。智者知菜根香。智者理性不多愁善感,肠亦易断,泪不轻垂,于通人断肠垂泪之处,智者恬然若无情者,若太上忘情者。(“我但见明月,更不想什么”)智者于忧患中不失其兴致,不失其本色,不失其趣味,不失其幽默,不失其eash,不失其微笑。
智者看世事,一笑置之,智者有度量容人——甚至纵容人(包括朋友、敌人、女人、小孩)智者知足。智者喜看光明的一面(Lacy)智者知道“可能没那么糟”、“可能石块并不大”、“比下有余”、“设想更坏的遭遇”、“既来之则安之”。智者不惑不忧不惧。智者有耐心,知道人间事急不得。知道多一份自在即少一分苦恼,知道过一天就少一天,多努力一小时即累积(储蓄)一小时收获,快乐一天就赚了一天。智者巧于排遣,工于进修。智者可随处得智增智。智者可师任何人(老农老圃),可交任何人。智者可神交。智者虽老,然仍学牧虎关高旺所唱“我一时起了少年的心”,而知老来少,而学少年狂。
六、悟真识幻。(对未来的寄望,勇敢的梦想,也可归入此项。对未来的信念,可资鼓舞。可化去部分愁城。)人心无止境,坐这山望那山,身在福中不知福。故真者,多于未得前或已失后方悟知。美学上又有距离之说(只采最好一段,只走上坡之说),哲理上有余味之说,经济学上有边际效用之说,爱情理论上有聚则腻情必泛之说,故真者已寓幻,欢者潜生哀,得者实近失,有者翻成无。达者智者洞澈此理,故但求今日,惜余春,而不斤斤于得失去留。另一方面,达者智者多识幻即是真之说,且许多事真不如幻,非幻不可。神游也,神交也,希望也,私愿也,格于现实(时力、方便、综合趣味),非将幻作真无以得之,人生有涯,不以幻补真,何能尽享。故人不但要崇幻尚幻,还该增加一天中这方面的时间比例。(广义言之,作画、写作、看书、听唱片等皆属幻境,太太也宜千面夏娃以助幻兴。)
七、开拓眼界(换环境),关心别人(看别人),他事(找嗜好)。关心别人可忘怀自己的不幸。表现出活力,把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达不到的暂时封存吧。自私是不会快乐的,不要老是想到自己,比你不幸的人就在眼前,看:他们怎么在活着?你不是要洞澈人生吗?那你就不能把自己局限在小天地里,你就该多变化环境(如司马迁,如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如海明威)。甚至“一年到三年内有所变其窠臼”,只有这样,才是文雄,否则只是蜗牛,不是勇士。并且日子久了,自己身心都会变得优柔,不复堪事。另外也属于换环境开拓眼界的一种,就是关心他事,——有兴味之事。尽量增扩兴味,大可to ride a hobby或to ride many hobbies.(以上与第二项做不相干的事互有含容)。
八、注意自我控制,快乐的情绪一如刁婆,需要常常提撕。一如饮食,并不是饱餐一顿就永远有效的。又一如车胎,还是要常常打气的。这种工夫很像祈祷或自省,不可忽视,要点总不外是控制烦燥在未发之前,使不成患。情绪一如河水,当导之入大海,不能塞之自苦,否则越烦越糟,最后弄出一脸蠢态。是完全成熟的年纪了,任何一项蠢态的酿成,都是一场失败,一个烙印。永远约束自己不要失败,不要烙印。要快乐起来,至少要平静的面对环境。任何环境都可用来磨炼自己,进益自己,都有它的意义和好玩的地方,不要泄气,向前看,向前走。
1971年4月16日写完
(此文是长编,剪裁上未加细修。因为是随手在狱里写的,为了存真与纪念,也不修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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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理与讲礼
中国民族对“讲礼”很拿手,对“讲理”却不在行。
“礼”在古典解释里,虽然也有“理”的意味,但是两者你东我西,愈分愈远。“礼”变成人与人“交接会通之道”,变成仪规,变成俗套,甚至变成虚情假意。在这种方向的演变下,“礼”在许多点上,就跟“理”发生冲突。冲突的原因在“礼”是讲谁大谁小的;“理”却是讲谁对谁错的。讲谁大谁小,就没有是非可言,一切都是听凭摆布,一切都和稀泥,这就叫“礼之用,和为贵”。
在“礼之用,和为贵”路线上发展的民族,一切都要“以礼自防”。除非特立独行之士,谁也不敢“无礼”。晋朝阮籍的嫂子回娘家,要出发了,阮籍来送行。照中国礼法,小叔子是跟嫂子不打交道的,“叔”字的本义是“俶”字,古书里说:“叔,俶也,见嫂俶然却退也。”就是说,“叔”乃是“一见大嫂就向后转”的意思。礼法这种规定,阮籍就不以为然,他给嫂子送行,别人说闲话,他白眼一翻,骂道:“礼岂为我设邪?”(礼是给你们凡夫俗子订的,难道是为我订的吗?”)
在阮籍眼中,给嫂子送行才是真正的礼貌,才是真正的合礼合理,“礼”在合理的基础上才有意义,否则,就是无理。
在到处“讲礼”的传统中,中国民族的“讲理”训练很薄弱,最有代表性的是孟夫子。孟夫子证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他完全不想想,如果主张人性恶的人出来,也宣称“人性之恶也,犹水之就下也。”他凭什么说水只为他的理论流,不为别人的理论流。
在中国式的“讲理”中,最多孟夫子这种“理不直而气壮”的角色,用这种态度讲谁对谁错,没有真理,只有无理取闹。这种人不适合讲理,而适合打架,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脚,这才真叫“礼尚往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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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秦孝仪先生上一课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副秘书长出身,现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秦孝仪先生,主持国民党文宣与党史工作多年,最近又在海外参加学术会议归来,在国民党的各种传播媒体上,风光八面。
毋忘“毋忘在莒”的笑话
对秦孝仪先生的学问,我的确不敢领教,因为他的程度太差了,不断的闹笑话。例如“毋忘在莒”,他“撰书”的《毋忘在莒本义》里,竟把田单复国的故事,用在鲍叔牙的头上,这是最荒唐的一件事。
“毋忘在莒”一典出自古书《管子》,出自鲍叔牙向齐桓公、管仲、宁戚的祝福和劝告,原文是:“鲍叔牙奉杯而起曰:‘使公毋忘出入莒时也,使管子毋忘束缚在鲁也,使宁戚毋忘饭牛车下也。’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与二大夫能毋忘夫子之言,国之社稷,必不危矣!’”大同小异的文字,也见于《新序》等古书,《新序》原文是:“鲍叔奉酒而起曰:‘祝吾君无忘其出而在莒也,使管仲无忘其束缚而从鲁也,使宁子无忘其饭牛于车下也。’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与二大夫皆无忘夫子之言,齐之社稷,必不废矣!’此言常思困隘之时,必不骄矣!”上面这种典故,在古人行文时,只要提到,一定就特指齐桓公的事,例如施补华《泽雅堂全集》里《别弟文》中,就有“管仲告齐桓曰:‘愿君勿忘在莒,臣亦念堂阜之囚’”的话,稍懂古书的人,没人敢“瞎猜”,说是指别的。
鲍叔牙口中的齐桓公奔莒,是周庄王十一年(公元前686年)的事,而田单复国,却是周赧王三十六年(公元前279年)的事。一个在公元前7世纪,一个在公元前3世纪,两者相差四百零七年。秦孝仪先生张冠李戴,硬把战国的齐国,当成春秋的齐国;战国的莒城,当成春秋的莒城;把田单当成齐桓公;把四百年前鲍叔牙的话,当成四百年后的《烧饼歌》与《推背图》。这种无知、这种妄作、这种荒乎其唐,未免太目中无读书人了!
我们可以让步这个、我们可以让步那个,但我们对歪曲知识来配合自己的无知,还推广这种无知,以无知侮辱人,实在看不过去、实在无法让步。所以,对国民党文宣主持人这种笑话,我们不得不点破它。
关于“总裁言论”的编辑
“毋忘在莒”的笑话,毛病出在整天宣传复兴中华文化的人,根本不好好读古书,其实这也难怪。他们这些人,整天在办党、办公、办案、办人、办喜事、办后事、办公共关系,他们的确没有多少时间真的潜心学问、潜心中国文化。所以,涉及学问与中国文化问题,我们看他们闹了笑话,也就可以了解。但是,我们不能了解的是:他们在涉及“总裁言论”上,居然也犯了“不好好读”的毛病,这就又未免太目中无读书人了!为了使秦孝仪先生没还手余地,我愿举一些绝对客观的“一翻两瞪眼”的铁证,给内行看门道,给外行看热闹。
一九五六年十月三十一日,秦孝仪主编了《蒋总统言论汇编》,一九六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又主编了《蒋总统思想言论集》,全书达四十册之多,是定本的党方文献,自然不在话下。发行者是党中央的中央文物供应社、党中央的正中书局,这些声势,是代表党方的,自然也不在话下。
在定本的党方文献前面,都有秦孝仪先生编的《蒋总统论著年表》。表中说包括全部“蒋总统论著”,并说“即此傥亦可以窥知总统体国之勤,树立之大,训告之切矣欤!”可见秦孝仪先生是何等毕恭毕敬的在慎重其事!
但是,当我们拜读之下,竟发现原来高级党工人员对他们“总裁言论”的了解竟是如此,我们又不得不来点破了。现在就把“论著年表”的错误纠正于后:
六年以后的错误
中华民国六年条下:“滇粤两军对于闽浙单独作战之计划 十二月”,是十月一日之误。七年条下:“今后南北两军行动之判断 三月二十日”,是十日之误;“粤军第二期作战计划 七月二十五日”,是九日之误。十年条下:“上 总理军事意见书 一月七日”,是十日之误。十一年条下:“慈庵记 十月”,是十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之误。十三年条下:“中国革命之要义与学生之责任 一月十七日 肇庆”,是二月之误;“致王柏龄书 三月二十七日”、“与茂如竞雄择生樵峯书 三月二十七日”,两篇文字根本是同一篇,而误作两篇,是闹笑话了!“致黄郛书 十一月十八日 黄埔”,是“复黄郛电”之误。十四年条下:“与谭组安书(二) 一月二十六日 黄埔”,是二十日之误;“于艰苦中磨练才能志气 二月十八日 淡水”、“致胜的要件 二月十八日 淡水”,都是十九日之误;“追悼孙总理大会演说词 三月二十五日兴宁”,是二十七日之误;“祭东征阵亡将士文 三月三十一日 兴宁”,兴宁是松口之误;“官长的职责与战斗心理 五月三十一日 公平墟”,是三十日之误;“党军的性质和责任 六月二十二日 广州”,广州是黄埔之误;“与许汝为书 七月十二日”,是“上许总司令整理军政计划书”和十一日之误;“追悼沙基死难同志的重大意义 八月十四日 广州”,是四日之误;“追悼廖党代表应努力实现三民主义 八月三十日 黄埔”,是三十一日之误;“团体训练的重要 九月十二日 黄埔”,是十三日之误;“通电中央执行委员会各省区党部(辞军长职) 十月十七日”,辞军长职是通电表明愿解军权心迹之误,辞第一军长电已伕,何能无中生有?“革命军队是被压迫阶级的大家庭 十二月七日 黄埔”,是十三年十二月七日之误。十五年条下:“对官佐学生训话(三)四月九日 黄埔”,是八日之误;“人人可以学 总理四月十二日 黄埔”,是“在中央党部纪念周报告党务军事并勉学 总理人格”之误;“对广东大学学生讲话 四月二十七日 广州”,广州是黄埔之误;“出发北伐时在黄埔军校欢送会训词 七月十九日 广州”,广州是黄埔之误;“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四期同学录序 七月二十八日 广州”,广州是盔头市兵站之误;“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对外宣言 八月十六日”,是二十日之误;“欢宴中央委员席间讲话 十二月四日 南昌”,是二日之误;“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总理纪念周训话 十二月二十七日 南昌”,训话为报告军事党务之误。
十六年以后的错误
十六年条下:“十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总理纪念周训话 二月二十日 南昌”,上下日期,一看就矛盾不通;“建都南京的意义 六月 南京”,是四月十八日之误;“造成廉洁政府厉行财政统一 六月二十日 南京”,是二十五日之误。十七年条下:“北伐成功后最紧要的工作 十二月十八日 南京”,是十日之误。十八年条下:“对于关税之感想 一月一日 南京”,是二月之误;“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 三月十五日 南京”,是三月五日之误;“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期同学录序 三月二十六日 南京”,是五月十五日之误;“军人的责任 六月二十日 北平”,是二十六日之误;“致全国将士电 七月二十一日 北平”,是“为俄军侵入东北激励全国将士电”和二十日之误。二十年条下:“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 十一月十二日 南京”、“党内团结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十一月十二日 南京”,两篇文字根本是同一篇,而误作两篇,是闹笑话了!原名该是“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党内团结是我们唯一的出路”;“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词 十一月二十三日 南京”、“团结内部抵御外侮 十一月二十三日 南京”,两篇文字根本是同一篇,而误作两篇,是闹笑话了!原名该是“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词:团结内部抵御外侮”。二十三年条下:“战斗心理的要点 七月一日 庐山”,是十日之误;“战斗秘诀 七月一日 庐山”,是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之误;“敌乎友乎 十月 南京”,是二十四年二月一日之误。二十四年条下:“所谓中日亲善当以道义为出发点 二月十五日 庐山”,是“中日两国有提携之必要以道义解决纠纷”和十四日之误;“告川省各县回籍士绅团队保甲书 七月二日 成都”,是四日之误。二十五年条下:“青年为学与立业之道 二月十日 南京”,是十四日之误。
二十六年以后的错误
二十六年条下:“告抗战全体将士 八月一日 南京”,是八日之误;“敌人战略政略的实况和我军抗战获胜的要道 八月八日 南京”,是十八日之误。二十八年条下:“今后教育的基本方针 三月四日 重庆”,是十二日之误。二十九年条下:“中央政治学校创设的宗旨和教学的方针 五月二十日 重庆”,是十二日之误;“三民主义青年团成立二周年纪念告全国青年书 七月八日 重庆”,是九日之误。三十年条下:“八中全会开会致词 四月一日 重庆”,是八中全会闭幕词之误;“妇女同志的革命责任 四月二十六日 重庆”,是二十八日之误;“外交人员的修养 十二月二十九日 重庆”,是九日之误。三十一年条下:“党政训练班第十八期开学训词 一月八日 重庆”,是十八日之误;“对第七分校官生及西安军事会议全体军官训词 九月七日 宁夏”、“西安军事会议讲评(一) 九月九日 宁夏”、“西安军事会议讲评(二) 九月九日 宁夏”、“西安军事会议讲评(三) 九月十日 宁夏”、“西安军事会议闭幕训词 九月十日 宁夏”,宁夏都是王曲之误。三十二年条下:“中国之命运 三月 重庆”,是三月十日之误。三十四年条下:“对北平青年学生训词 十二月十六日 北平”和十二月中“青年应勉为 国父信徒”,两篇文字根本是同一篇,而误作两篇,是闹笑话了!
三十六年以后的错误
三十九年条下:“如何争取自由 六月六日 阳明山”,是二十六日之误。四十年条下:“五一劳动节告全国劳工同胞书 五月五日 台北”,是一日之误;“最近国际局势的分析 七月二日 台北”,台北是阳明山之误;“余对于克氏战争原理之观念 七月九日 台北”,台北是圆山之误;“中东现势与英国大选 十二月二十二日 阳明山”,是十月二十八日和圆山之误。四十一年条下:一月中“农民节文告”,是“告农民同胞书”和二月五日之误;“国家需要革命青年青年需要革命教育 九月十二日 凤山”,是十一日之误;“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 十月十日 台北”,台北是阳明山之误;“反共抗俄基本论 十月十七日 台北”,是十六日之误(九月十五日在阳明山纪念周宣读,十六日在七全大会第八次会议一致通过)。四十二年条下:“就美国艾森豪总统解除我国国军对大陆作战限制之决定发表声明 二月四日”,是三日之误;“劳动节文告 五月五日 台北”,是“五一劳动节告全国劳工同胞书”和一日之误。四十三年条下:“反共义士由韩归国前夕发表声明 一月二十五日 台北”,是二十四日之误。“陆军军官学校黄埔建校三十周年纪念训话 六月十六日 凤山”、“陆军军官学校三十周年纪念训词 六月十六日 凤山”,两篇文字根本是同一篇,而误作两篇,是闹笑话了!四十四年“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三周年纪念训词 十月三十一日 台北”、“青年救国团成立三周年训词 十一月一日 台北”,两篇文字根本是同一篇,而误作两篇,又是闹笑话了!
还有《蒋夫人语粹》
秦孝仪先生除了在《蒋总统言论汇编》、《蒋总统思想言论集》上面闹错误和笑话外,他又编了《蒋夫人语粹》来个外一章。一九六九年四月一日,他在国民党机关刊物《中央月刊》第一卷第六期上,发表文字说:
蒋夫人言论,见诸辑录者,约一百五十余万言。从这里面,不但见到蒋夫人的智慧、慈爱、勇气、毅力、以及谋国的苦心、纯诚,特别是最易予人以沉思的启示,和鼓舞的感发。诚如美国一位众院领袖所说:“蒋夫人之演讲,不独感召当代人民,亦且感及后世”,“予信蒋夫人之思想,对领导后代建立将来之世界,大有禆益”,“蒋夫人之正言谠论,将传为不朽之格言”。这二百余则语粹,就是节取的一部份感召当代也感及后世的不朽格言。相信对于青年身心的修持,妇女精诚的激发,国人复国志事的感召,以至将来世界的建立,都大有裨益。所惜蒋夫人言论中,尚有无数感人的故事,十分深刻的引喻,以及若干伟大的规划,却无法辑入。虽然,使贤者受持片语,亦未尝不足以“新子之国”,顾力行如何耳。
编者 秦孝仪 谨识
但是,根据秦孝仪先生辑入的《蒋夫人语粹》,我们竟一再发现:“不朽之格言”,有的竟根本不是“蒋夫人之正言谠论”,而是英语中流传千百年的格言!像“及时的一针可省九针”,像“做错事是人之常情”,像“唯信仰可以移山”等等,都不过是西方普通的、日用的话。这些话,是演讲人当时引用的,而不是自己发明的。但是秦孝仪先生既不通英文,也没有常识,竟如此这般的一概辑入,这不是闹笑话又是什么?
“造假瞎编是不成的!”
以上所举的这些错误和笑话,无一不显示了秦孝仪先生不论谈古书还是今书,不论谈历史还是地理,不论谈中文还是英文,不论谈常识还是专题,我们都可结论他是全不及格的。我奇怪这么一位在知识上不及格的人,怎么可以主持文宣工作、主持党史会、主持学术会议?这种妙事,只有在国民党的统治下才会发生。四月五日国民党《中央日报》登秦孝仪先生的话说:“天下事,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历史必须是信史,才有价值,而信史的基础在于史料的真实。……没有写作基础,只靠造假瞎编是不成的!”现在,当我们稍看一下上面的举证,就知道秦孝仪先生所做所为,都难逃“造假瞎编”之讥,这种夫子自道,这种自我画像,秦孝仪先生都一马当先,为他的党国提供了样板。看了他连续多年的丢人现眼,我真忍不住要写几句,我真要给秦孝仪先生上一课!
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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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仓一喜的抗议
——从“中国大陆真象”到“中央日报真象”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二号,国民党中央日报登了一篇文章,题名“中国大陆真象”。这篇文章作者是日本共同通信社的西仓一喜,西仓一喜是日本名记者,一九八〇年五月南韩光州事件发生,他曾冒生命危险,以五天的过境签证(无法取得其他签证),赶到现场,成为世界上目击并报导这一血腥事件的第一人。
国民党中央日报的译文传到日本后,西仓一喜看了,大吃一惊,因为其中充满了错译和别有用心的窜改。五月下旬,西仓一喜把全部证据寄了给我,请我主持公道,我请孟绝子(祥柯)仔细检查过,发现国民党中央日报的错译和别有用心的窜改至少有这些:
一、原来的题目“另一个中国”,国民党中央日报别有用心的改成“中国大陆真象”。
二、原文“由于推行现代化的曲折,震撼着社会主义的中国”,国民党中央日报把“曲折”错译成“错误”,把“震撼”错译成“动摇”。
三、原文“别后三年,重来上海,在街头上认识了一位有点像皮条客的年青人”,国民党中央日报错译并删改成:“三年前在上海街上认识一位正派青年。”
四、原文“……实际上是设而不检”后面的“视而不见”,国民党中央日报给译漏了。
五、原文“像是开同学会的宴席”,国民党中央日报改成“大吃大喝的那张桌子”。
六、原文“从这一天开始,我更加喜欢中国人”,国民党中央日报别有用心的删掉了。
七、原文“‘资本主义只要有钱,社会主义只要有权’,这是现在中国青年对这两个不同的体制之价值观所作的明确解答。这些青年日常看到一部份干部在搞特权,如果我对他们说‘社会主义没有剥削吧’,那我一定会被笑掉门牙。”国民党中央日报错译成:“‘资本主义只要有钱,社会主义只要有权’”这是现在中国青年对两体制价值不同处之解释。日常一部份中共干部享有特权,总是笑着说‘社会主义没有榨取’这一说”。
八、原文“‘我们没有权,至少也要弄几个钱……’因为这么想,他们之中也有一部分变成了‘资本主义化’。”国民党中央日报错译并删改成:“资本主义化的中国青年的想法是:‘我们没有权,最低也要弄几个钱。’”
九、原文“因为进行现代化,中国政府从外国导入资金,成立合作的事业,其理由是‘为了使我们的生活现代化’。得到这种做法的鼓励,竟有些少数的人在街头上向碰到的外国人‘导资金’成立‘合作事业’。”这一段,国民党中央日报全删掉了。
十、原文“被我拒绝之后,他似乎并不在意地继续与我来往,反而使我渐渐觉得我对不起他。”国民党中央日报错译成:“被拒绝后,他换另外方式仍继续和我来往,而我越发感觉对不起他。”
十一、原文“有‘绿街’意义之称的呼翰浩特(内蒙古自治区省会)”,国民党中央日报别有用心的改成:“有‘绿街’意义之称的“不厚厚度’(内蒙古自治省会)”。
十二、原文“在中共干部那里,我们的面子很吃得开。”国民党中央日报错译成:“中共干部面子吃得开”。
十三、原文“我们回到呼翰浩特的饭店,开了惜别晚会。酒酣之后,导游的脸孔微红,双手却紧紧抱着膝盖上的手提包,因为他在下次再带旅客重访那个小村落时,他负有把平常人一辈子也赚不到的这一笔巨款,交给方才那个家族的使命。这样的一笔巨款,对于那草原中的家族,那个贫穷的人民公社,乃至于这个年青的导游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这是那以后的感慨。”这一段,国民党中央日报全删掉了。
十四、原文“这与十几年前,十几岁的青少年们,集体走遍中国大地的狂热的红卫兵运动不一样,而是冷静的,广泛的和稳定地进行着。”这一段,国民党中央日报又全删掉了。
十五、原文“此后依据小道消息,说他违反共产党中央第九号文件,以不合法的地下活动而遭逮捕,有的说判了十五年,现在服刑中,有的说判了三年的劳动改造。因为这种案件照例不公式报导,详情不得而知。”国民党中央日报错译成:“此后街上小道消息,他违反共产党中央第九号文件,以非合法地下活动罪名,判处十五年徒刑,三年劳动改造。此种案件,照例绝不公开发表。”
十六、原文“北京还有一个由学生组织的‘吃好东西会’,每月在有名的饭馆聚餐一次,边吃边聊。”国民党中央日报把“吃好东西会”错译成“好吃会”。
从以上的举证里,我们知道国民党中央日报,如何在粗糙的制造笑料;曹圣芬和姚朋(彭歌)等“文学侍从之臣”,如何在歪曲海外的资料。他们做出这种腾笑中外的事,我们是看不过去的,所以一定把他们揭发出来,给全世界看。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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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邓维桢谈话
邓维桢创办过《大学杂志》、《太平洋杂志》、《长桥杂志》、《政治家杂志》,也创办过“远景出版社”、“长桥出版社”、“八十年代出版社”、“狮谷出版社”。他在争取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方面的功绩,最冠军级的。他在七月里,对于凡做了一次访问谈话,谈到许多关键性的问题,我看过后,要写四点感想。
一、关于老兵李师科
我写《为老兵李师科喊话》,引起海内外轰动,国民党在“七十一年六月一日十六时”,以“(71)隆彻字第一九五七号”函,认为“严重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气”,予以查禁,邓维桢说:
国民党查禁《深耕》杂志,以这一篇文章做理由,太老实了。如果我是国民党,一定要禁这本杂志的话,我会另外找一个理由。从事政治活动,一定要顺着大众的意志做,才能做得好做得久。聪明的政治家应该敏感一点,发现李师科受到大众同情的时候,一定要特案处理——譬如说,把他送到精神病院,而不是送到刑场。这样做,大众一定会鼓掌的。看不出这一点,不是笨,就是不用脑筋。
邓维桢只注意到国民党“老实”那一面,“笨”或“不用脑筋”那一面,却没注意到他们“悍然”那一面。其实国民党的许多作为,先不发生“老实”、“笨”或“不用脑筋”的问题,而是先发生“悍然”的问题。国民党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不知今日何日今夕何夕的党,一个不知自己是老几的党。它充满了自大狂,因为有自大狂,所以一切都“悍然”为之,一切都是满不在乎的:老子就这样做了,你把老子怎样?我熟悉国民党的历史,在国民党身上,我清楚发现了他们这种气质。今天报上登出立法院审查刑诉法修正案,国民党立委公然表示“不要完全受民意、学者专家和舆论意见的左右”,这种“悍然”,全世界任何民意代表都不敢干的,可是国民党却优为之。所以,枪毙李师科,查禁李敖文章,只是犯众怒而已,犯众怒又算得了什么呢?
二、关于李敖批评徐复观、陶百川
我写《你盖棺,我论定》,和《围剿陶百川的一个教训》等文章,批评国民党的笑脸派,引起部分无知群众和党外人士的不解,可是邓维桢说:
我赞同李敖的观点。李敖讨厌伪君子,讨厌乡愿,讨厌两面人,认为这些人混淆了社会是非、善恶、真伪的标准。我的看法是,像徐复观和陶百川这种人,论学问、论道德都很平凡,但是他们都得到不相称的声望。如果他们是可敬仰的人,我只有说,我们这个社会是既贫乏又悲哀的!
当于凡问他“为了孤立国民党,我们是不是应该拉拢国民党中的开明派?就这个观点,即使徐复观和陶百川有什么知识上的不足,或道德上的缺陷,我们都应该争取”的时候,邓维桢说:
他们都是老狐狸。在关键的时刻,他们都很清楚应该站在哪一边。就过去的表现看,他们跟正常人没有两样,最先是为自己,其次才轮到他们的党,我怀疑人民在他们的心目中有没有地位。在人民的权力这么薄弱的时刻,争取他们至少有两个坏处:第一,人民可能被他的甜言蜜语迷惑,不做更辛苦的努力,以争取应有的权利;第二,鼓励了投机分子,使他们以为人民是可欺骗的,八面玲珑的人可以到处受到欢迎,那么真正正直、有勇气的人便被孤立,便被认为是偏激分子。
在政治游戏中,拉拢陶百川、徐复观可能有意义;但是,我们千万不能在游戏中玩昏了头,认错了人,做错了事,被别人玩弄了而自认高明。
徐复观和陶百川都是这个岛上八面玲珑的人,他们一面可以被国民党封疆大吏照顾慰问,他方面又可以被部分无知群众和党外人士歌颂瞎捧,可见他们“老狐狸”的段数之高。邓维桢说:“如果他们是可敬仰的人,我只有说,我们这个社会是既贫乏又悲哀的!”“贫乏”,因为对国民党的历史与骗局太无知了;“悲哀”,因为无知而不自知,反倒以为徐复观、陶百川是我们的朋友,反倒把笑脸的敌人当成了朋友。徐复观、陶百川这类人成为“清流”,就把真正的“清流”给挤掉了,在货币学上,这叫“劣币驱逐良币”。邓维桢说:“八面玲珑的人到处受到欢迎,那么真正正直、有勇气的人便被孤立,便被认为是偏激分子”,就是这个道理。孔夫子讨厌紫颜色,因为紫的颜色,对正宗的红颜色是一种搅局,一种似是而非。今天一些人把紫颜色当成红颜色,而认为他们跟我们一样,就全错了。徐复观、陶百川希望的国民党的上场,绝不是我们希望的国民党的下场,他们跟我们,纵使“同途”,也是“殊归”的。何况连“同途”都不是,所以邓维桢说:“我们千万不能在游戏中玩昏了头,认错了人,做错了事,被人玩弄了而自认高明。”
三、关于李敖是不是偏激分子
邓维桢是台大心理系毕业的,我是历史系毕业的。我比他出道稍早,我在《文星》风云时代,他是青年读者。这次于凡问他“你是不是认为李敖是偏激分子?”他说:
我看不出李敖有任何偏激之处。李敖主编《文星》杂志的时候,我读了他许多文章,当时,我一点也不欣赏,我认为他聪明、用功,但是心思苛薄而邪恶。一直到最近,我才了解他,说他偏激,说他苛薄,只不过显示我们糊涂和伪善而已。
李敖有许多地方的确叫一般人不容易了解。
要了解李敖,要多用一点脑筋。我认识李敖多年,最近比较常在一起。认识过程中,我当然看到他做错了许多事情,说错了许多话。但是在大是大非上,我没有看过一个人比他更能够把握得住,把握得准。
邓维桢这种“一开始否定李敖,到后来肯定李敖”的变化,是我很熟悉的一种变化,很少人知道,许多李敖的朋友,一开始都是他的敌人:孟绝子曾经对李敖深恶痛绝,以至于出拳头武斗;张化民曾经对李敖口诛笔阀,以至于出专书诽谤。但是孟绝子和张化民后来都成了李敖的朋友。邓维桢说:“要了解李敖,要多用一点脑筋”,一个聪明人用点脑筋后,迟早会发现:李敖实在是易卜生笔下的“人民公敌”斯铎曼医生,这种人永远走在时代的前面。易卜生说:
十年以后,斯铎曼的见解,社会上一般人大概也跟上了。但这十年中,斯铎曼自己也不断在进步。所以十年以后,他的见解仍旧比一般人超出十年。就我个人来说,我感到我不断在进步。以前我每个剧本里的主张,如今都渐渐变成一般人的主张。但等他们跟到那一境界的时候,我早就不在那儿了,我又更进一步了。我希望我总是朝前走了。
正因为斯铎曼医生总是走在时代的前面,走在十年以前。所以,他必然经过从被否定到被肯定的历程,最后显示出误解他的人们当时的“糊涂和伪善”。这种历程,对先知型的人物说来,是很正常的。先知型的人物,绝不在乎人们否定他。“樽前作剧莫相笑,我死诸君思此狂。”——我想,当我死后,想我想得发疯的人,一定会有陆放翁这种感觉的。
四、关于康宁祥的气度
我写《放火的,不要变成放水的》,批评到康宁祥放水路线的错误。我从没见过康宁祥,我对他的批评,自然没有友情的介入。邓维桢是康宁祥的好朋友,还一同创办过“八十年代出版社”,他对康宁祥的批评,有友谊打底,自然别有见地。邓维桢说:
康宁祥做了立法委员之后,很少人肯给他坦诚的批评,和原则性的建议。如果我是康宁祥的话,我会专程拜访李敖,请求给他更多的批评和建议。“用师则王,用友则霸,用徒则亡。”如果眼前的人都不比自己高明,他的前途一定有限。
邓维桢在谈话里,一再表示了他对康宁祥没有“用师则王、用友则霸”气度的忧虑。熟悉党外内情的人,大都感到这一点。康宁祥虽然会对孙运璿致“最高敬意”,对蒋经国致“更多的敬意”,但他对党外人士,不论老、中、青哪一代,表现的却经常是粗糙、忽略、与傲慢,他不熟悉敬老尊友,也不熟悉礼贤下士,这由多少康系的友人和徒弟最后远离他,可以为证,这真是康宁祥的悲剧。
不过,康宁祥的悲剧,也不全是他个人的。台湾在地理上是一个岛,一个大陆边上的小岛,不管怎么放大,先天上,“岛国的褊狭之见”(insular prejudice)总有它的比例。这种褊狭,配上外来的国民党的小圈圈,自然也就你圏圈我也圈圈。这种演变,是三十三年来在朝在野的共有悲剧。三十三年来,大家都变得鼠肚鸡肠,缺乏大气派,根本症结,就是圈圈症的作祟。国民党的圈圈症,固然积重难返;党外人士的圈圈症,也正方兴未艾。康宁祥的缺点在他不能脱离国民党的格局去“示天下以广”,相反的,他正象征了“岛国的褊狭之见”的党外版。他的气度,不是八十年代亚洲人的暖流,而是八十年代褊狭国民党褊狭台湾人的一股寒风,这种人做党外的领导人物,是国民党最喜欢的事,因为这种人不会成为真正的气候。项羽看不起宋义,因为宋义所做所为,不是“领袖”的料,而是只会保护自己山头的“上将军”;刘伯温看不起张士诚,因为张士诚所做所为,也不是“领袖”的料,而是只会保护自己山头的“自守虏”(只照顾自己家门的小子)。党外在这种人的领导下,前途虽然不是“厕所里的花瓶”,至少也是“水肥大队的花瓶”,如果我是国民党,我心里高兴死了!
另一方面,邓维桢又道破了康宁祥“对选民不忠”,而表示了另一方面的忧虑。对康宁祥,我们真希望他好自为之,在党外大目标大利益下,努力守住该守住的,改变该改变的,去继续做一个有气度的战士。否则的话,我们应该揭发他,使他不能再打着党外的招牌,一再做自私的、逃避的和滑头的事。邓维桢说:“我们应对党外公仆继续施加压力”,在任重道远的前途中,没有人可以偷懒营私,阻止党外人士偷懒营私,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一九八二年七月十六日
附录
我们应对党外公仆继续施加压力
——访问邓维桢谈最近发生的几个问题
邓维桢先生创办了四本杂志:大学杂志、太平洋杂志、长桥杂志和政治家杂志。除了太平洋杂志只出一期就停刊,谈不上有影响力之外,其他三种对大众的影响是有目共睹的。邓先生和朋友合伙办过远景出版社、长桥出版社、八十年代出版社,现在他是狮谷出版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邓先生自从把政治家杂志交给他的弟弟邓维贤办之后,他没有写文章,也没有公开发表过任何谈话。我们相信,对大众关心的问题,他一定有特别的看法,因此,特别花了一个下午访问他。(于凡)
李师科\徐复观\陶百川
■李敖最近写了很多文章,挖苦国民党,也批评党外。他为李师科讲话的那篇文章显然引起大众一致的共鸣;但是他批评徐复观、陶百川和康宁祥的文章,许多人读了颇有反感。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我很仔细读过李敖最近发表的几篇文章,不只是读一遍,而是读好几遍,《为老兵李师科喊话》,非常感人。国民党查禁《深耕》杂志,以这一篇文章做理由,太老实了。如果我是国民党,一定要禁这本杂志的话,我会另外找一个理由。从事政治活动,一定要顺着大众的意志做,才能做得好做得久。聪明的政治家应该敏感一点,发现李师科受到大众同情的时候,一定要特案处理——譬如说,把他送到精神病院,而不是送到刑场。这样做,大众一定会鼓掌的。看不出这一点,不是笨,就是不用脑筋。
■你是不是也赞同李敖对徐复观和陶百川的批评?
□我赞同李敖的观点。李敖讨厌伪君子,讨厌乡愿,讨厌两面人,认为这些人混淆了社会是非、善恶、真伪的标准。我的看法是,像徐复观和陶百川这种人,论学问、论道德都很平凡,但是他们都得到不相称的声望。如果他们是可敬仰的人,我只有说,我们这个社会是既贫乏又悲哀的!
■为了孤立国民党,我们是不是应该拉拢国民党中的开明派?就这个观点,即使徐复观和陶百川有什么知识上的不足,或道德上的缺陷,我们都应该争取?
□他们都是老狐狸。在关键的时刻,他们都很清楚应该站在哪一边。就过去的表现看,他们跟正常人没有两样,最先是为自己,其次才轮到他们的党,我怀疑人民在他们的心目中有没有地位。在人民的权力这么薄弱的时刻,争取他们至少有两个坏处:第一,人民可能被他的甜言蜜语迷惑,不做更辛苦的努力,以争取应有的权利;第二,鼓励了投机分子,使他们以为人民是可欺骗的,八面玲珑的人可以到处受到欢迎,那么真正正直、有勇气的人便被孤立,便被认为是偏激分子。
在政治游戏中,拉拢陶百川、徐复观可能有意义;但是,我们千万不能在游戏中玩昏了头,认错了人,做错了事,被别人玩弄了而自认高明。
李敖:偏激分子?
■你是不是认为李敖是偏激分子?
□我看不出李敖有任何偏激之处。李敖主编《文星》杂志的时候,我读了他许多文章,当时,我一点也不欣赏,我认为他聪明、用功,但是心思苛薄而邪恶。一直到最近,我才了解他,说他偏激,说他苛薄,只不过显示我们糊涂和伪善而已。
李敖有许多地方的确叫一般人不容易了解。举一个例子,有一次《深耕》杂志的编辑林亚卿访问李敖,那时候正盛传中共的女子垒球队要到台湾参加比赛,林先生问李敖,要怎样对待这支球队,李敖回答说,把她们统统抓起来,因为这些人即使不是匪,也是通匪有据。林先生不懂得李敖的幽默感,就和李敖辩论。实际上,李敖的意思和我的意思一样——当时,我回答林先生说,我们应该大大方方地接待她们。
要了解李敖,要多用一点脑筋。我认识李敖多年,最近比较常在一起。认识过程中,我当然看到他做错了许多事情,说错了许多话。但是在大是大非上,我没有看过一个人比他更能够把握得住,把握得准。
在这儿,我要提醒大家,不要抹杀了偏激分子或极端分子的功劳——偏激分子和极端分子在我们的社会里,他们扮演了买卖中讨价或杀价的角色——没有台独分子,谢东闵做得了副总统,林洋港做得了内政部长吗?(谢东闵做了副总统,他感谢祖坟,感谢国民党,但忘了感谢真正让他坐上那个位子的极端分子,他比任何一个国民党更痛恨台独分子。)没有大学杂志呼吁全面改选中央级民意代表的话,有现在的增额立委、监委和国代吗?没有林正杰和其他急进的反国民党人士,在国民党的眼中,康宁祥、张德铭不是可恶的坏蛋吗?没有黄玉娇、苏洪月娇经常在议会中“无理取闹”,省政府岂不是更目中无省议会吗?
福特总统/康宁祥
■你读过李敖写的《放火的,不要变成放水的》一篇文章吗?你认为康宁祥会成为苏南成第二吗?
□康宁祥知道他的权力基础在哪里,因此,除非失去信心,自暴自弃,他不会做苏南成第二。康宁祥做了立法委员之后,很少人肯给他坦诚的批评,和原则性的建议。如果我是康宁祥的话,我会专程拜访李敖,请求给他更多的批评和建议。“用师则王,用友则霸,用徒则亡。”如果眼前的人都不比自己高明,他的前途一定有限。
■那么你能不能给他一些建议呢?
□有几个观点,我要和康宁祥讨论。在这儿,只举出一点。康宁祥应该仔细再想一想,选民为什么投票给他?是因为他强烈的反外省人、反国民党色彩呢?还是他对内政、外交、国防、教育政策有远见?坦白说,完全是上面一个理由。比较一下,康宁祥在竞选中的演说和在立法院的发言记录,不由得不叫人怀疑,他只是在利用选民反外省人、反国民党的情绪。很多人说,苏秋镇私生活非常混蛋,但是有一点我欣赏他,就是他在竞选活动中表演的,和在立法院表现的颇为一致。康宁祥应该深刻了解他当选的意义,而在立法院反映选民的意愿和情绪。也许康宁祥要说,选民是情绪的、不理性的、眼光短浅的,负责任的政治家应该教育他们,而不是迎合他们。这样想可能没错,但在选民素质高的民主国家,这样骄傲的政治家绝对没有连任的希望。
比较福特做美国国会议员的发言和表决记录,和做总统的时候的观点,为什么会有不同呢?因为他了解,他被一个州选为国会议员,他的职责就是反映那个州选民的思想和利益,他用不着为另一州的人民操心——别州的利益有别州选出的国会议员关心——但是做了总统之后,他就要照顾整个国家的思想和利益。从福特总统例子,康宁祥能不能体会:即使选民的情绪不正常、胸怀不宽大,既然被这样的选民选出来,就应该反映出来;(何况,情况并不是这样!)而把那些伟大的抱负留到做了总统才表现。
用另一种观点来说:一位律师接受了一个杀人犯的邀请,担任他的辩护律师,即使他认为这个犯人罪无可赦,他也有责任为他的当事人力辩到底——当选人和选民的关系就如律师和他的当事人一样。当选人如果不努力表达选民的思想,就是对选民不忠。
■为什么党外立法委员在立法院的表现和在选举活动的时候会不一样呢?
□选举的时候为了选票。在投票那一天,对他们来讲,选民就是顶头上司——顶头上司讨厌国民党,他们就得加油添醋,把国民党说得一无是处。选举过后,做了立法委员,他们朝夕相处的是另一群人——国民党籍的立法委员。如果他们在立法院讲话和在竞选演说一模一样,国民党籍的立法委员很可能全体退席,让你一个人讲,等你讲完才进来。这种滋味,不是有独特个性的人,是难以忍受的。环岛参观、考察国家建设,看到国民党人才济济,武装力量强大,各级组织严密,回家后,不是有十足信心的人,是很难不气馁的。
说得简单一点,选举的时候,他们要搞好关系的主要对象是选民,做了立法委员之后,对象是国民党。
一般选民平常面对的国民党,是警察,是税吏,是各级政府的干事。这些国民党的确素质不高:不是程度不够,就是服务态度甚差,难怪人民不满。但是党外立法委员面对的国民党,是专家学者,是立法委员及其他政府高级官员。他们有知识,有经验,有技巧,有礼貌,而且批评国民党比起党外任何一个人说得更深入、更厉害。(死后被国民党大大褒扬的徐复观,在香港用匿名写文章,便说陈文成是国民党杀的。即使有同样的想法,党外人士没有一个人敢这样做。)反过来说,支持他们的选民,对照之下,就显得没有知识,没有经验,没有技巧,情绪而粗鲁。
其实,一般选民看到的国民党和党外立法委员看到的国民党,都各有偏差,而且也不正确。关于这一点,以后我要好好谈。
刘福增教授非常反对李敖的态度,认为李敖对党外人士、对国民党中“开明分子”的批评太过分,使人受不了。刘教授认为应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不应该用绝对的标准量。如果我做立法委员,我喜欢刘福增,不喜欢李敖,只有好朋友才会为你解释、为你着想。但是刘福增忽略了,在帮朋友着想的时候,有没有为人民着想。我认为关系公共利益的事务,知识分子不需要为朋友着想,因为每一个人都会为自己着想,所以只要为人民着想就够。选举过后,谁为人民讲话?谁为人民监督政客?只有被古今中外所有统治者讨厌的知识分子!对政客(政治家),舆论的压力如果十分的话,他能做到三分,人民就该满足了;如果压力只施到五分,你能期望他们有所作为吗?
不错,张德铭、黄煌雄、康宁祥,尤清等人对我们的社会都有贡献,但是,即使他们已经做得令人满意了,我们还是要继续施加压力,要求他们更认真,更卖力。他们难道不需要鼓励吗?这几年来,他们得到的赞美之词远超过指责的,现在只有一个李敖,如果再加上一个刘福增,他们就受不了,未免太脆弱了罢!他们应该比想象的更坚强、更心胸宽大才是!我要提醒大家,民主政治是建立在对人的不信任的基础上,而非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过去忠诚的政客,不保证未来依然可靠;过去能干的官员,不保证以后继续有为!
深耕杂志并不人单势孤
■在台湾,领导党外思想的杂志,顺序可以这样说:最先是《自由中国》、接着是《文星》、《大学杂志》、《夏潮》杂志。现在市面上有那么多杂志,可是没有一本有当时的气魄、有代表性,为什么?
□我不同意现在的杂志没有当时的气魄。《深耕》也许还不成熟,但是气魄绝不比上面任何一种差。《大学杂志》我办了前面十二期,有人说是校园刊物,我想这十二期才是真正既不成熟,又没有气魄的杂志。
拿一本《深耕》和一整套的《自由中国》、《文星》杂志、《大学杂志》、《夏潮》杂志比,当然《深耕》远不如人家;但是拿一本对一本比,你就不会有不如人的感觉。
■当初你办《大学杂志》,社务名单都是一时俊彦,为什么这么多人能聚集在一起办杂志?
□坦白说,《大学杂志》不只我办的十二期是几个人办的,以后几十期也是几个人办的,前面十二期,表面上陈少廷的影响力似乎最大,但是大部份的事情都由我决定。那时候,陈少廷为了《大学杂志》的安全,请了国民党的元老张金鉴的儿子张润书做社长,实际上,他根本做不了任何决定。张俊宏由郭正昭介绍进来,他要发表联合宣言,我反对,就写不成。我办不下去,十三期以后就由张俊宏接,从此大大小小的事情就由张俊宏决定,一直到他被陈达弘赶出去,一般人说的《大学杂志》,应该是张俊宏办的,不是我办的;他接棒之后,这本杂志才逐渐被人重视。
张俊宏原来在中央研究院工作,后来到国民党中央党部第四组做干事,不久认识了从英国回来的许信良,许信良在第一组。这是《大学杂志》发展的转折点。有许多社论,是由许信良口述,张俊宏写出来的,一些联名发表的文章,观点大都是许信良的,由张俊宏执笔,其中有一篇文章,反驳小市民心声的,由陈鼓应署名,其实完完全全是许信良的杰作。这篇文章写得很好,那是许信良和张俊宏几个晚上不睡觉,一个口述,一个记录的。
许信良和张俊宏在组织庞大的社务委员、编辑委员的时候,我正好在教育部工作,有一段时间,我几乎天天和许信良一起吃午饭,因此知道他们怎样进行伟大的结合:他们考虑本省人和外省人应该怎样分配才合理,重要位置如发行人、社长、总编辑等应由谁担任最适当,怎样邀请等等。他们认真的态度就像组织内阁一样。
你所说的一时俊彦,实际上就是由他们两个人导演成功的,目的在向国民党展示实力。他们之中大多数人不但不管事,实际上有没有看《大学杂志》,我看还成问题。不明究竟的人就以为这是大结合,然后猜想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分离。《大学杂志》几个关键性的结合和分离,只有:初期,我和陈少廷何步正结合,认识张俊宏;接着张俊宏和陈少廷合作;张俊宏认识许信良,展开了《大学杂志》多彩多姿的一页;地方选举,陈少廷不满张俊宏利用杂志竞选;张俊宏落选之后,陈达弘把张俊宏赶走,最后陈少廷主编了一段时间。
我说明这些,目的在表示,《大学杂志》在最受人重视的时候,也是两、三个人办的。李敖前些日子也向我说,《文星》的工作人员从来没有超过三个。《深耕》现在有的人比起以前的,只有多,没有少,如果你们有人单势孤的感觉,显然信心不够。
■《深耕》怎样办,才可以办得更好?
□我办《大学杂志》的时候,刚离开学校,没有社会关系,也没有钱,你可以想见当时办杂志有多困难。现在党外的几本杂志,不但有市议员、省议员、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县长做后台,而且跟各个报社、跟外国记者都有消息往来。如果办不好杂志,只有一个理由,你们太懒惰了。不要以为党外杂志多了,内容就无法推陈出新。我举几个你们没有做的题目:你们为什么没有对国民党提出的高雄市长、台北市长和台湾省主席人选提出异议?你们是不是没有积极地帮助李师科,如果能配合李敖的文章,提出赦免的要求,说不定李师科不会那么快就被枪毙,如果能拖到刺杀里根的凶手被判无罪的消息到来,加上舆论的压力,也许李师科可免一死?《深耕》有一位立法委员的发行人,一位市议员的社长,为什么不好好利用地位,做一些题目呢?调查各级学校党化的情形;调查邮电机构有没有窃听、偷信的事情发生;调查各个公立医院的管理工作、医师的服务品质;调查各个银行的服务态度,有没有不合理的陋规;调查警政单位,研究警察的士气和素质低落的情形和原因。这些都是吸引人的题目,为什么不做?要调查这些问题,由我没有政治地位的人去做,非常辛苦,你们做,我不晓得困难在哪里。
■《深耕》杂志是不是应该多增加一些诗篇或小说?
□如果诗和小说的主题是反映社会问题的,《深耕》杂志应该多多发表;如果不是,那就要看你们办杂志的目的。如果为了争取朋友,不妨轮流每一期登不同作家或艺术家的作品,在《深耕》发表过作品的作家,要骂你们的话,用字一定比较客气。
林正杰分裂了党外?
■很多人责怪林正杰,说他和老康不合,使党外的分裂更明显,但是他说:“像现在,分裂很好啊!不会因为抓了我而使党外垮掉,不会因为抓了老康,党外就完了。”你的看法呢?
□党外的杂志一本、一本地诞生,坏处在不认真办,很快会被淘汰;好处在国民党禁不胜禁,查禁得不到应得的效果,言论尺度自然放宽。
党外的政治人物,一个不服另外一个,各个有个性,这是好现象,其实就是民主政治的常规。在台湾,大家受到国民党的教育,头脑无形中被同化,以为党外应该像国民党一样,有中央党部、省党部、市党部、县党部、民众服务处,另外还要有党证、党章、主义,才构成完整的党;开会的时候,有主席致词,全体要洗耳恭听,一致鼓掌通过,才算团结。这完全是国民党定义的,我们为什么接受呢?
看看日本、看看美国的政党,他们有哪一个党像国民党的?说他们的党像国民党,还不如说像我们的党外。平常大家吵吵闹闹、打架都没有关系,只要在关键性的问题上,大家一致就好,这就是团结。目前,党外的政治人物声望虽然有大有小,但是没有一个人有压倒性的声望,这对他们的生命和自由有好处。没有一个人是不可缺少的,少了无所谓,多了也感觉不出来,他们就安全了。选民必须用小人的心去度君子之腹,现在许荣淑、林正杰或其他党外人士要把自己卖给国民党,国民党绝出不了高价钱,卖不了高价脱党的机会自然减少许多。所以党外的选民不要独宠任何一个党外人士,独宠会使得一个人卖到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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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烧冷灶”
心怡:
十一年前,我自跟踪、软禁、以至被捕,你在台湾躬逢其盛;十一年后,我连坐两次监狱归来,我不准出境,你不准入境,两人只好写信玩了。
为了你声援义助李敖,国民党说你是美国特务,其实国民党不了解,美国特务是不会“烧冷灶”的,讲究现实的人,不懂得什么叫“烧冷灶”,“烧冷灶”这种行为,是人类中特有的一种侠骨柔情型干的。这种人,总是在别人受苦时援之以手,在别人受难时施之以同情。表面上看,这些受苦受难的人几乎没有前途、没有希望,谁都不理他,但是侠骨柔情的人,却会在这种时候予以义助——“结交在未遇之先”。晋文公在“未遇”时期、流亡到曹国时候,曹国上下,不但不礼遇他,反倒偷看他洗澡。只有大夫僖负羁有眼光“烧冷灶”,去拜访他、去送食物给他、去送钱给他。这种够朋友,绝不是讲究现实的人干出来的。
在讲究现实的时代里,“烧冷灶”式的侠骨柔情,对人类是越来越遥远了、越来越古典了。看了你十多年来为李敖、为因义受难的人们所做的种种,我真越来越觉得你不是二十世纪的人了。
“烧冷灶”式的侠骨柔情,它的理论远源是中国哲学家老子那种“上人为之而无以为”的心境,这种心境,另一个哲学家韩非子给了扼要说明,韩非子说:“生于其心之所不能已,非求其为报也。”正因为心里不能不这样做,而不是做了要换取什么报酬,所以做一件事,没有现实利益的考虑,没有现实害处的顾忌,并且看不起那种考虑现实利益、顾忌现实害处的人,从而挺身而出,为因义受难的援之以手、施之以同情。这些侠义的表现,都来自“为之而无以为”的坦荡,这种坦荡使人没有现实的计较,而无条件的把人心加暖,把冷灶烧热。
多少年来,我多少次受到你“烧冷灶”的声援与义助,我从来没用文字表达过我的感觉。最近收到你的十一页长信和其他的信,我真忍不住要写下我一生中最欣赏的一种人格品质——“烧冷灶”——给你,这是我们共同追求的一个不约而同的伟大信念,在这人情冷暖的世界里,没有这些信念,世界就更失色了。
敖之
一九八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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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而不退的告白
从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起,我计划到草山(就是被国民党污染改名的阳明山)上,过“隐而不退”的生活。我专一工作,独力战斗,不见朋友们了。
也许朋友们怪我“奈何自苦如此?”“为什么自囚如此?”但我身处此岛,不管在牢里牢外,我都有孤独的身处监狱的感觉,所以也就无所谓自苦与自囚了。
《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仍旧每月照出一册,每月展示我的部分工作与战斗成绩,表示我虽在高压之下,决不放弃使命。今后朋友们对我的指教和“讨教”,都请用书面给我,我也用书面回答(有的可在千秋评论上用印刷品回答)。这样书面交往,反倒容易把思考落实,容易显出具体的成果与结论。大家的生命,也不会浪费。
在千秋评论以外,我要集中余生,完成一部部世界性、永恒性的作品,其中包括《中国思想史》等世界学术名著,和《北京法源寺》等世界文学名著。我一再用世界名著来期许,因为朋友们知道我没有更谦虚的期许方式。
在我专一工作、独力战斗的过程中,如有任何意外,我就一定被“陈文成”了。太阳底下没有新鲜的事,在月黑风高底下,当然更不新鲜了。
朋友们,再会。
李敖
一九八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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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的故事
汉高祖刘邦是叛乱犯,但是叛乱成功,就当了流氓皇帝;他的老婆吕后是叛乱共犯,新女性出身,喜欢夺权。流氓皇帝死后,新女性吕后也想家天下,想把刘家天下改成吕家天下,引起刘家帮的不满,刘家帮是要刘家昌的。有一天吕后置酒高会,叫她孙子辈份的朱虚侯刘章做总司仪、做监酒,刘章说:“臣将种也,请得以军法行酒。”吕后答应了。大家喝得开心时候,刘章说我给太后唱个耕田歌。吕后笑道,你出生便是王子,怎知道耕田?但刘章硬说他知道,吕后说那你就唱唱看。于是刘章就唱道:
深耕穊种(穊种是密密的种),
立苗欲疏。
非其种者,
锄而去之!
吕后知道这歌话里有话,就不吭气。不一会儿,吕家的一个人喝醉了,逃席而去。刘章认为失礼,居然“军法行酒”,追上前去,把他当场杀了。所有吕家的人都大惊,此后都怕起刘章来了。
第二年,吕后死了,刘章终于联合元老重臣,把吕家的人都给“锄而去之”了。
刘章虽然是吕家的女婿,跟吕家有生殖器关系,但是他是真正维护他的基本信仰的人。为了维护这种信仰,他会在整个吕家的高压之下、在人人自危的低头之下,勇敢的用言论发难,使人们觉醒,共同追求他们的愿望。
从事深耕作业的信仰者,应该满怀信心,为维护基本信仰而前进。
一九八三年三月十一日,有感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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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不合作主义者
一、记两个不合作主义者
1 阮籍
阮籍(210-263),字嗣宗,陈留尉氏(河南开封)人。他父亲阮瑀是“建安七子”,他自己是“竹林七贤”。
阮籍“本有济世志”,因为“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人人自危之下,阮籍就“不与世争,遂酣饮以为常”。他显然对“路人皆知”的司马家政治集团不满,因此他以整天喝酒来实行不合作主义。司马家求婚于阮家,阮籍一连大醉六十天,醉掉一切。
因为阮籍有名气,司马家逼他做官,他宁愿不做大官而做小官,因为“步兵尉营人”会做好酒,他就去做了“步兵校尉”。司马家的人也一再想罗织他入罪,但他“发言玄远,口不臧否人物”,使人抓不到他小辫,因此得保首领以殁,活了五十四岁。
阮籍的五言诗,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他的八十二首《咏怀诗》,是《离骚》以后的绝作。诗中写他的抱负、境界,和“终身履薄冰,谁知我心焦”的隐痛,婉曲感人。他又写散文《大人先生传》,主张乌托邦式的无政府主义,更看出他的境界。
2 嵇康
嵇康(223-263),字叔夜,谯国铚(安徽宿州)人。他的祖先,本是会稽上虞(浙江会稽)人,因为避仇,来到铚,铚有嵇山,就改姓嵇了。
嵇康从小就死了父亲,他很聪明,读书不要人教,就可以有成绩。他长得漂亮,人们以“龙章凤姿”称赞他。他最后变成曹操孙子曹林的女婿,做了中散大夫。
嵇康生当魏晋之际,是典型的乱世。在司马家政治集团坐大后,他决心以不合作主义,下乡隐居。他的朋友山涛,是个热衷名利的政治帮闲分子,自己卖身投靠之不足,还拉嵇康下水。嵇康气起来了,写信跟山涛绝交,在信里,也攻击了政治的黑暗。
为了力行他的不合作主义,嵇康以打铁谋生。一天在树下打铁,贵公子钟会来看他,他傲然不理,最后还出言讽刺。司马昭当政后,钟会说他坏话。司马昭从嵇康好友吕安的身上,发起冤狱,罗织到嵇康,诬以叛乱,判他死刑。太学生三千人联名上书,为他请命,无效。最后以四十之年,留下《幽愤诗》,弹琴就义,从容一死。
后记
阮籍与嵇康,是乱世中不同形式的两个不合作主义者,他们的祸福虽有不同、身世虽有各异,但是遭遇政治迫害则一。他们在黑暗的现状下,求生而不偷生、避死而不怕死,最后立德立言于千秋,在万古长夜中闪亮星火,最令我们怀念。
一九八三年三月十七日
二、再记两个不合作主义者
重看三月间写的《记两个不合作主义者》,意犹未尽,想就史料部分,再写一点。
1 阮籍
宋朝陈亮《龙川文集》(三国纪年)中论“嵇康阮籍”,说:
陈子曰:司马氏非有大功于魏也,乘斯人望安之久而窃其机耳!籍、康以英特之资,心事荦荦,宜其所甚耻也。而羽翼已成,虽孔、孟能动之乎?死生避就之际,固二子之所不屑也。
陈亮所说“所甚耻也”、“所不屑也”,是阮籍嵇康不合作主义的心理基础。《晋书》(阮籍传)中说:
籍嫂尝归宁,籍相见与别。或讥之,籍曰:“礼岂为我设邪!”邻家少妇有美色,当垆沽酒。籍尝诣饮,醉,便卧其侧。籍既不自嫌,其夫察之,亦不疑也。兵家女有才色,未嫁而死。籍不识其父兄,径往哭之,尽哀而还。其外坦荡而内淳至,皆此类也。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尝登广武,观楚汉战处,叹曰:“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登武牢山,望京邑而叹,于是赋《豪杰诗》。
在阮籍“外坦荡而内淳至”的态度里,他那“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的感慨,当然是借古讽今的。他看到那么多政治瘪三在台上,垄断了中国的政治,他当然看不起他们了。
明朝张溥写《阮步兵集》题辞,说:
晋王九锡,公卿劝进,嗣宗制词,婉而善讽。司马氏孤雏人主,豺声震怒,亦无所加。正声感人,尚愈寺人孟子之诗乎?咏怀诸篇,文隐旨远,定哀之间多微辞,盖指此也。履朝右而谈方外,羁仕宦而慕真仙,大人先生一传,岂子虚亡是公耶?步兵厨人,可以索酒;邻家当垆,可以醉卧;哭兵家之亡女;恸穷途之车辙,处魏晋如是足矣!叔夜日与酣饮,而文王复称至慎,人与文皆以天全者哉!
张溥所说“文王复称至慎”的话,见于《三国志》(李通传)的裴注所引,中引司马文王说:“天下之至慎,其惟阮嗣宗乎?吾每与之言,言及玄远,未曾评论时事,臧否人物,真可谓至俱矣!”可见阮籍的不合作表现,是“绝口不谈”式的。他以“绝口不谈”避祸,但是以不买“名教”的账,消极的表示了他的不满。“名教”是做官要信奉的上下君臣的礼法,阮籍显然不吃这一套。例如,阮籍的嫂子回娘家,要出发了,阮籍来送行。照中国礼法,小叔子是跟嫂子不打交道的,“叔”字的本义是“俶”字,古书里说:“叔,俶也,见嫂俶然却退也。”就是说,“叔”乃是“一见大嫂就向后转”的意思。礼法这种规定,阮籍就不以为然,在阮籍眼中,给嫂子送行才是真正的礼貌,才是真正的合礼合理,“礼”在合理的基础上才有意义,否则,就是无理。又如,阮籍的母亲死了,他还在下棋。事后,照《晋书》所记,是这样的:
裴楷往吊之,籍散发箕踞,醉而直视,楷吊唁毕便去。或问楷:“凡吊者,主哭,客乃为礼。籍既不哭,君何为哭?”楷曰:“阮籍既方外之士,故不崇礼典。我俗中之士,故以轨仪自居。”时人叹为两得。
正因为阮籍在以“不崇礼典”表现他的抗议,所以,他能对皇帝也箕踞啸歌、酣放自若,《世说新语》中收了这些故事,可为明证。
由此可证,阮籍的不合作主义,基线都很明显。他在《咏怀诗》中说“宁与燕雀翔,不随黄鹄飞。黄鹄游四海,中路将安归?”余嘉锡考证所谓“黄鹄”,“固明明指司马氏也!”(《余嘉锡论学杂著》)这种不与政治瘪三合作搞政治,就是阮籍一生的真精神!
2 嵇康
跟嵇康比起来,阮籍的不合作主义就逊色了。
阮籍不合作,还在平地;但嵇康不合作,就到山上了。《晋书》(嵇康传)中说:
所与神交者惟陈留阮籍、河内山涛,豫其流者河内向秀、沛国刘伶、籍兄子咸、琅邪王戎,遂为竹林之游,世所谓“竹林七贤”也。戎自言与康居山阳二十年,未尝见其喜愠之色。
康尝采药游山泽,会其得意,忽焉忘反。时有樵苏者遇之,咸谓为神。至汲郡山中见孙登,康遂从之游。登沉默自守,无所言说。康临去,登曰:“君性烈而才隽,其能免乎?”
在他给山涛写绝交信时,曾说“阮嗣宗口不论人过,吾每师之,而未能及。”这种语气里,表现出他的反抗性,实在比阮籍高,因此他的不合作主义,也就来得积极。所以孙登便预言他“性烈而才隽”,是不会被统治者放过的。
最后,果然不出所料,嵇康终于被关在牢里。他在牢里写《幽愤诗》,说:
咨予不淑,婴累多虞。匪降自天,实由顽疏,理弊患结,卒致囹圄。对答鄙讯,絷此幽阻,实耻讼冤,时不我与。虽曰义直,神辱志沮,澡身沧浪,曷云能补?雍雍鸣雁,厉翼北游,顺时而动,得意忘忧。嗟我愤叹,曾莫能畴。事与愿违,遘兹淹留,穷达有命,亦又何求?
他在牢里还是“实耻讼冤”的,他的傲慢,是可想而知的。(张溥《稽中散集》题辞说他“于当世人事诚不耐也”、“祸至而复不欲与直也”。正写出嵇康对被诬的罪名,不屑一辩的神气。)
清朝俞正燮《癸巳存稿》(书文选幽愤诗后)说:
五君咏注引竹林七贤论云:嵇康非汤武、薄周孔,所以迕世。与山巨源书注引魏氏春秋云:康与山涛书,自说不堪流俗,而非薄汤武。大将军闻而恶焉,乍观之,一似司马氏以名教杀康也者,实不然也。恨赋注引王隐晋书云:康妻,魏武帝孙穆王林女也。本司马氏所不喜。康与山涛书,言每非汤武而薄周孔,在人闲不止,此事会显,世教所不容。其时王肃皇甫谧之徒,诬造汤武周孔之言,康谓篡逆之事,以圣贤为口实,心每非薄之。若出仕在人闲,不自晦止,必身显见此事非毁抵突,新代所不能容。(司马)师与(司马)昭以为康深见其隐衷而豫知不容,是必为难者,故恶之。
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陶渊明之思想与清谈之关系)中说:
夫主张自然最激烈之领袖嵇康,司马氏不孝不仕违反名教之罪杀之(俞正燮癸巳存稿书文选幽愤诗后云:“乍观之,一似司马氏以名教杀康也者,实不然也。”寅恪案,司马氏实以当时所谓名教杀康者,(俞)理初于此犹未就完全了解。)
陈寅恪又说:
名教者,依魏晋人解释,以名为教,即以官长君臣之义为教,亦即入世求仕著所宜奉行者也。其主张与崇尚自然即避世不仕者适相违反,此两者之不同,明白已甚。而所以成为问题者,在当时主张自然与名教互异之士大夫中,其崇尚名教一派之首领如王祥、何曾、荀顗等三大孝,即佐司马氏欺人孤儿寡妇,而致位魏末晋初之三公者也。(参《晋书》贰叁王样传何曾传、贰玖荀顗传。)其眷怀魏室不趋赴典午者,皆标榜老庄之学,以自然为宗。“七贤”之义即从论语“作者七人”而来,则“避世”“避地”固其初旨也。然则当时诸人名教与自然主张之互异即是自身政治立场之不同,乃实际问题,非止玄想而已。观嵇叔夜与山巨源绝交书,声明其不仕当世,即不与司马氏合作之宗旨,宜其为司马氏以其党于不孝之吕安,即坐以违反名教之大罪杀之也,“七贤”之中应推嵇康为第一人,即积极反抗司马氏者,康娶魏武曾孙女,本与曹氏有连(见《魏志》贰拾沛穆王林传裴注引嵇氏谱。)与杜预之缔婚司马氏,遂忘父雠,改事新主,(依焦循沈钦韩之说。)癖于圣人道名分之左氏春秋者,虽其人品绝不相同,而因姻戚之关系,以致影响其政治立场则一也。
其实,俞正燮和陈寅恪都犯了各执一端的错误。事实上,政治瘪三杀嵇康,理由既是名教的、也是名教以外的,硬说是哪一种而不是另一种,大可不必。
至于陈寅恪说“‘七贤’之中应推嵇康为第一人,即积极反抗司马氏者”,这话是对的。嵇康的确是个以不合作主义为立场、努力抗暴的先知,虽然他最后牺牲了,“亲密战友”山涛、向秀等也“放水”了,但他的伟大,却令我们长思怀想。政治瘪三越多,我们越要想到他。
一九八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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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子新论
一九六二年,我在《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一文里,曾讲到一个小故事。我说:一个英国探险家,在探险中碰到一个有吃人肉风俗的蛮人,等到他发现这个蛮人竟是英国大学出身的,他大为惊奇。他问这个蛮人说:“你难道还吃人肉吗?”这个蛮人的答话可妙了,他说:“我现在用西餐叉子来吃了!”
这个小故事,我所以一再引述,只喜欢它含意的深长。所谓“西餐叉子吃人肉”,它的思想型模,是“半调子西化”的一个类型,是选择性的接受西方现代文化,然后再“融会”固有文化,做成一个非牛非马的不伦不类的配合。其结果,外似“融会中西”,内实狗屁狗屁,并且还常搅得新旧杂揉,社会大乱。
这些“西餐叉子吃人肉”的笑剧,我们不要以为只是土人蛮子干的事,世界上许多落后的民族和国家,也都纷纷闹过这类画虎成狗的窘态,就是我们要把洋鬼子“迎头赶上”的中国人,也闹了很多。并且由于固有文化的牵制作用,我们闹出的宝相,说他举世第一也不为过。
谈到叉子,想到电影明星查尔斯劳顿演亨利第八时,镜头中的亨利第八是用手抓东西吃的。亨利第八是一四九一到一五四七年间的人,人们看了,若由此论断十六世纪的英国人吃饭还没学会用叉子,那就错了。因为牛津字典中,明明在叉子条下引用了一四六三年的有关叉子的文句,一四六三年,亨利第八还没出世呢。
美丽岛事件在警总军法处坐牢的人,他们限定只准用汤匙吃饭,不准用筷子,若有人只看镜头,明明镜头中的黄信介是用汤匙吃饭的,若由此论断二十世纪的中国人吃饭还没学会用筷子,那也错了。
研究人类真相,最忌不能鸟瞰全局,而去管中窥豹。所以,渊博的知识、灵活的思路,是一切求真的基础。今天以“融会中西”为号召的人,以吸收并兼有中西文化长处的人,其实只是管中窥豹的无知之徒而已。他们根本不知道文化是不能随意选择的,选择的结果就是不伦不类,就是“半调子西化”,半调子西化,绝非一半的西化,只是“西餐叉子吃人肉”的西化。
所以,明智的人,必然相信西化是全盘的。西化没有七折八扣,西化是不能折扣的。
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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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平反
美联社在本月九日,从梵蒂冈发出这样的电讯:
声称科学与“信仰的本质”之间必定有别的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今天说,罗马天主教廷三百五十年前谴责著名的天文学家伽利略是件错误。
教宗告诉一群知名的科学家说,“我们回想科学与信仰之间有严重互不了解之年代,误解和错误的结果只有谦信与耐心的重新检讨才能逐渐消除。”
他说,“唯有透过谦逊与不懈的研究,教会才能学到把信仰的本质从科学系统中分离出来。”
若望保禄二世以法语向包括卅三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寻求和平之科学”的代表们发表演说。
罗马法庭曾谴责伽利略所称地球并非宇宙的中心,只是一个围绕太阳运转的普通行星之说,而将其逮捕。
若望保禄说,“教会从经验与反省中学习,现在已较了解必须给予研究之自由的意义。”
这条电讯,引起我一点回忆。
一九六八年,方豪神父请我替他校正《方豪六十自定稿》,交换条件是替我推销我在卖的两套古书。他把稿本打样给我,由我逐篇校正。这些校正,引得我写了二十二封信给他,指出他二百八十八条大小错误。其中一条是关于伽利略的,我说:
“伽利略与科学输入我国之关系”中说“孰谓教士抹杀伽氏学说”等话,似有为贵教过去钳制思想自由开脱之嫌。盖教士所抹杀者,乃伽利略学说中绕日部分,亦即最主要部分,此案不可翻也!(《李敖全集》第五册《校书别记》)
方豪神父是我在台大历史系的老师,以他那样用心的学者,在处理伽利略问题上,都难免有“曲学阿教”的习惯,天主教抹杀伽利略,流风所及,真是无远弗届了!
伽利略是外国古人中,最令我“物伤其类”的一位,他在一五六四年生在有斜塔的比萨,二十四岁就才华毕露,以一个大学生,就发现了钟摆律(the law of the pendulum);二十五岁,又以一个数学教授,推翻了亚里士多德的落体论,为了真理,为了反抗权威,最后麻烦无穷。
打倒权威
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在当时欧洲是天经地义,谁也不能反对,但是伽利略为了真理,却不信邪①:
果然在比萨不久,伽利略又做出了一件惊人的事,便是否认亚里士多德的一个理论,亚里士多德说物体降落的速度,是依物体本身的轻重而有迟速的,例如十磅重的物体落下时要比一磅重的物体快十倍。表面上看起来这个定律似乎是很对的,每个人都觉得毫无疑义,比萨大学的教授是这样的教学生,学生也是这样毫无问题的接受了。
只有伽利略对于这个定律很怀疑,于是他私自实验,知道确实是错的。但是在当时一班学者的眼中,除了上帝之外,只有亚里士多德是对的,伽利略还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少年,他敢去否认被人崇拜了一千七百年的希腊圣人的定律么?然而他的热血是使他不顾一切的。
于是以比萨的倾斜塔为他试验的场所。他请了一些大学教授来看他的实验。他带了两个铁球,一个重一百磅,一个重一磅,告诉他们这个铁球会同时落在地下。于是他拿了球跑到塔顶上。下面看的人都在纷纷讥笑他:
“这个少年一定是疯了,让他去胡闹罢,他一定要得一个教训才晓得利害,亚里士多德的理论难道会错么!”
现在伽利略已到了塔顶上,他一手拿着一个铁球喊着说:“下面的人看清楚,铁球落下来了。”
马上铁球往下坠,两个差不多是平行的,于是一齐落在地下。这次的实验是否把亚里士多德的威信推翻了呢?但是当时的教授们,如果他们不相信一件事的话,他们简直是置诸不闻不问的。
至于在场的观众,他们也并不相信,他们归咎于当时天时地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是决不会错的。他们希望这是伽利略施了一种魔术,阻住了大铁球的速度,不过他们证明不出来,总之,他们是不相信就是了②。
在这次大胆的实验以后,伽利略又为了真理,得罪了巨室之子,最后不安于位,离开了大学。
布鲁诺被烧死
伽利略在威尼斯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两个人同居,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他们没有结婚,几年以后,她遇到一个青年想娶她,伽利略没有反对,并且给予经济上援助。自此以后,两人就分手了。
伽利略在帕度亚大学做教授,在这时候,发生了罗马教会烧死布鲁诺事件:
布鲁诺(Giordano Bruno)和伽利略一样,是一个好动的人。伽利略生的时候,他已十六岁,为黑衣僧派的僧侣之一。他是一个性情刚烈的人,因此不久便和旁的僧侣合不来了,他对于基督的化体说(圣餐用之饼及酒变成基督之肉与血之说)及清净的观念都有自己的见解,以致人家要来捉拿他,于是他便逃走了。
他在法国住了许多年,在英国住两年,以教科学为生。他很早就承认哥白尼对于太阳系的解释,并且颂扬许多被罗马教会所拒的科学理论。
最后他起了思家之念,仍旧回到意大利。有一个朋友请他到威尼斯去,担保他在那里不会有危险,以为黑衣僧派的僧侣以及罗马教会早已忘记了他。实际上,黑衣僧派和罗马教会对于他一点都没有放松呢!
因此,当他刚踏上威尼斯的境界,异端裁判所便把他捉住了,关在牢里,然后又把他提到罗马的监狱里,关了七年。这七年的时候,正是伽利略初任帕度亚大学的教授,也正在开始研究哥白尼的学说。
一六〇〇年当伽利略继任帕度亚教授不久之后,罗马教会将布鲁诺从监狱里提出来定了死罪,于是年二月十七日将他焚死于罗马。
布鲁诺的科学理论,伽利略知道都是真理,可是维护真理的人,下场竟是如此,在黑暗统治下的下场竟是如此,可就太令人心寒了。
斥责群众没有大脑
在心寒中,伽利略继续教他的书。在教书过程中,他不断的攻击权威和群众的愚昧:
伽利略的天才虽则直到一六〇九年才真正的显著,但是我们可以将一六〇四年作为他一生转变的时期的开始,像布剌和刻卜勒一样,这次的转变是一颗新星造成的。伽利略对于这个天上的新星演了三次讲,听众异常之踊跃,第一次演讲时,室内挤得水泄不通,第二次换了一个能容千人的大厅,还是嫌小,于是第三次便在野外空场上讲。
伽利略对于他的听众是毫不客气的,他骂他们是无头脑的人,只晓得对于新奇的事情便这样的有兴趣,而对于固定的恒星以及其他自然界重要的真理,丝毫不睬。听众因为要听他讲关于这个星的究竟,因此也不计较他所说的话。
伽利略讲的话很多,大部分是反驳从前的理论。亚里士多德曾说天体是完整不变的,伽利略对于这句话下了很大的攻击,他说:“这实是绝大的错误,例如现在这个星,也正和别的星一样,但是在不久以前,它并不是星,或者将来它又会消失。这可以说是不变么?实在是太无意思了,自然界没有一件东西是能保持永久性的,你们应当趁这个机会赶快忘记亚里士多德,忘记从前古人的谬论,而注意现在。”
你可以想像得到,当时一班学者对于这些话是如何的不高兴。不过他们没有办法,因为那颗星确实是新出来了。
伽利略接着又说:“好罢,假使你们愿意听的话,我可以将自然界的真理今天都宣播出来。”
他所宣播的便是哥白尼的理论,说明他可以相信它以及何以晓得这是不错的理由。
真理在天上
当伽利略用他自己改良的望远镜,去做进一步的研究的时候,他对天文学的真理,就越来越推出了:
伽利略还是不断的制造望远镜,一次比一次精良,最后他的望远镜可以将原物放大三十二倍。
在一天无云的晚上,伽利略第一次用望远镜去观察月亮。这实在是可记载的一晚,因为几千年来人类以为月亮是皎洁无瑕的理想,完全被打破了。什么人会想到月亮竟是一些苍古斑斓的大山呢?那天晚上帕度亚大学的那些教授们大概是很不安的。难道月的外表不是光滑晶莹,而是像地球一样凸凹不平么!而且他说地球也是像月亮一样发光的,而“新月与旧月乃是因为地球的光照着月亮暗的那部分。”如果亚里士多德听见这种话,在坟墓里也要不安了。
伽利略藉望远镜所发现的东西不止此,银河是许多小星聚合而成,肉眼所现的闪动的星,实际上是二个,天上还有许多星,因为距离地球太远,非藉望远镜不能看见等,诸如此类都是他发现的。
这样一来,亚里士多德以天体为完整无缺的理论,完全被伽利略的望远镜碰碎了。
但是帕度亚大学的那些教授们相信不相信呢?如果他们不相信的话,当然可以亲自在望远镜中察看,然而他们并不这样做,他们只说如果伽利略所见的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不同,那一定是伽利略说谎,以魔术欺哄众人。
后来伽利略再观察木星,知道木星有四个月亮绕着转,从而证实木星绕着太阳转,有一个月亮的地球也是如此,哥白尼的地动说,证明是真理无误。
“七十老翁何所求”?
但是,真理无误是一回事,宣传这种无误的真理,却是另一回事。伽利略的麻烦,慢慢来了。
伽利略的望远镜和他这许多的发现不但没有得到当时的崇拜,徒然增加了他的仇敌。尤其是教会的长老,觉得如果伽利略的学说煽动了一班普通人的宗教信仰,实在是一种可怕的行为。因此他们聚议着如何能封住伽利略的嘴。
但这也不是容易的事,伽利略现在正是气焰最盛的时候,同时他又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但是当他们攻击增加的时候,伽利略觉得最好自己到罗马去一趟,将自己的立场和态度表白清楚,免得每日提心吊胆。
伽利略到罗马的时候,受了罗马政府与教会的盛大的欢迎。但是不幸也就由此而生了。哥白尼的著作被列为禁书,地球围绕太阳转是违反圣经上所说的,伽利略以后不许再宣传这种邪说。
伽利略答应了,觉得这不过是一种形式上的禁令,无关重要的。
伽利略得到禁令后,沉默了九年。可是九年以后,他因为与教皇乌尔班八世(Urban Ⅷ)有点交情,还是想写点东西:
因此,他决定想写一点东西,不过为谨慎的原故,他是用的一种间接的方法。于是他出版了一本托勒密与哥白尼两种学说的评谈③。在这本书中伽利略没有参加自己的意见,也没有下一种结论。这样他还怕不稳妥,于是前面又加了一篇序言,说哥白尼的学说不过是一种假设,用不着把它当一回事的。
但是那些恨他的人并没有放松,一六一六的禁令④和伽利略自己的宣誓,都还是有效而存在的。而且更糟糕的是那些恨伽利略的人说,辛普利西阿(Simplicio)这个人在伽利略书中,是完全被拿来开玩笑的。但是辛普利西阿是维护亚里士多德的人,而且是乌尔班教皇最尊崇的,伽利略拿了他开玩笑,似乎便是拿了教皇开玩笑。乌尔班看了先还有点疑惑,后来觉得确是如此⑤。
于是伽利略又被传到罗马去。
这时是一六三三年,伽利略七十岁了,一片阴云在罗马等着他,他真的凶多吉少了。
“但它还在动啊!”
阴云是这样的:
伽利略这次到罗马,所受的不是盛大的欢迎和荣誉,而是教皇冷酷的命令,将他幽禁起来,等候异端裁判所的审问。开审的时候,伽利略被带到法庭上去,一次又一次的被审问。
不过他们审问和将他幽禁的意思,并不是想找出他什么罪名来,因为他的罪本来就是很显明的,而是想逼迫他悔改,不再宣扬他们所认为的邪说。来看他的朋友都要求他,要他认罪,他的女儿舍勒斯特⑥也从阿塞特(Arcetri)写许多痛哭流涕的信来哀求他。但是伽利略怎样呢?他是觉得他没有什么可悔罪的,他说:
“我难道不是一个基督徒么?我难道不能算教会的骄子么?我难道不是敬拜万能的上帝和他的独生子耶稣么?悔改?要我悔改什么?难道我将真理隐藏起来亵渎上帝,替教会丢脸么?因为我说了实话,于是便应当取消自己的信仰,而说上帝是一个说谎者么?”
异端裁判所除了普通审问之外,还有一种严厉的审判,这是分五个步骤。第一,在法庭上警告犯人,如果再不悔改,就必须受严重的刑罚。第二,犯人被带到受刑室的门口,再警告他。第三,把他带进受刑室,将刑具与他看。第四,将罪人衣服脱了,把他绑在刑具上。第五,真正的用刑。每一个步骤实行之先,都给予犯人一个悔改的机会。
伽利略是二月到罗马,普通审问了多少次,经过了三个月的光景,他还是坚决的不肯悔罪。于是在六月二十一日的清晨,判决他须受严厉的审判。这样,他被带进严厉的法庭,进去之后,门立刻关上了。审问的情形,没有一个人知道,直到二十四日,伽利略才被放了出来⑦。
这五个步骤,伽利略经过了几个呢?当时因为没有旁听的人,伽利略自己后来也没有对任何人谈过,不过总之他是情愿悔罪了。
传说伽利略情愿悔罪签字后,他向当时的特务们补了一句:“但它(地球)还在动啊!”
生前如彼,死后如此
伽利略签字后,大有为政府为了表示宽大,把他放回,“以保护管束代之”,在家软禁,也准他朋友去看他,不过每次限定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在这时候,关心他的修女女儿死了,更增加了他风烛残年的悲痛。两年后,他完成了《新科学谈话》,他把此书运到外国,得到奥地利的出版许可,在支持他的荷兰出版。此后健康就越来越差了,先瞎了右眼,又瞎了左眼。一六三八年,大有为政府允许这个瞎眼的老人到佛罗伦萨去投奔他儿子,但不准离开佛罗伦萨,朋友来看他也有限制。——不过,限制不限制也不重要了。在政府这样“大力照顾”下,他已没有朋友了!
伽利略在一六四二年死去,活了七十八岁。人虽死了,可是尸骨还不得安宁。直到一百年后,才照他遗言,归葬古寺。
伽利略宣扬哥白尼的学说,其实“害”了哥白尼,哥白尼的书,因为当时审查书刊的特务们无知,并没被禁,但经伽利略一宣扬,反倒书被查禁、人被鞭尸。直到伽利略死后两百四十三年(一八八五),哥白尼的书才被开禁。伽利略的思想,也慢慢死灰复燃⑧。如今在他死后三百四十一年、在黑暗裁判三百五十年之后,梵蒂冈终于宣称了错在他们,不在伽利略,给他做了迟来的平反。虽然平反来得太迟,但总比没有好。
伽利略的故事,是一篇黑暗压迫光明的故事。黑暗势力压迫光明势力,从禁书、抢书、烧书,到抓人、关人、审人、刑求、软禁。……虽然无所不用其极,但是无奈他们所做所为,都是有违真理的。真理是最顽强的东西,有史以来,黑暗势力总想打倒它,但是最后总是失败。在黑暗势力下做真理奋斗的人们,不要为一时的得失怀忧丧志,要用历史的眼光、投影、与透视,把握我们的信念。
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晨四——八时
①低二格引证部分,拫据威尔逊(Grove Wilson)的《科学家奋斗史话》(Great Men of Science),曾宝葹译本,上海生活书店版。人地名我给统一改过了。
②伽利略的一些观察也有错,他从没发现落体的真正速度,定律也未能成立。这是以后牛顿完成的。
③这书就是《关于两个世界体系的对话》,也就是通称的《天文学对话》,一六三一年得到出版许可,一六三二年二月发行,八月被禁。既许可又查禁,怎么回事?就这么回事!统治者说了不算,你敢噜嗦?
④其实这禁令是特务审判官假造的,根本不见于教会记录。是伪造文书后插进卷宗的。
⑤伽利略脾气不好,文笔又尖锐,这书把维护托勒密和亚里士多德的人喻为丑角,保守份子乃向教皇打小报告,说书中所指的大脑简单的Simplicio乃是影射教皇.
⑥伽利略三个私生子中,只有这位跟他最亲,是修女舍勒斯特(Sister Marin Celeste)。
⑦最令人惊异的,十个审判官中,竟有三个不肯签名,他们反对这样罚伽利略!可见全没独立意见的法官,是三百多年后的今天的杰作,那时候再黑暗,也不是今天这种一团漆黑的!
⑧其实伽利略的书一被禁,就畅销了,一九三七年德国就有拉丁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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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父女泪
中国历史上,身世其遇最哀的父与女,是蔡邕和蔡琰。我把他们扼要写一下。
一、蔡邕
蔡邕(131-192),字伯喈,河南杞县人。他是汉末的大孝子,他的家族也是中国家族的模范——“与叔父从弟同居三世,不分财,乡党高其义”。
蔡邕对辞章、数术、天文、音乐、文字都很在行,尤其在订正古书与文字上,他的功绩更是可观,是中国第一碑铭圣手。
蔡邕四十六岁时候,为了批评官吏腐败,被权臣构陷下狱,被判死刑,后来死里逃生,“与家属髡钳徒朔方”,全家流放边区做罪犯,第二年赦回。不久又被构陷,说他在流放时有怨言。他“乃亡命江海”,跑到江苏避难,一连十二年。
蔡邕有《九惟文》,写他的苦命:
八惟困乏,忧心殷殷。天之生我,星宿值贫。六极之厄,独我斯勤。居处浮漂,无以自存。冬日栗栗,上下同云,无衣无褐,何以自温?六月徂暑,炎赫来臻,无絺无綌,何以蔽身?无饷不饱,永离欢欣。
这种吃不饱、冬穿不暖、夏无衣穿的困境,正道出他“永离欢欣”的悲惨人生。
董卓掌权后,很欣赏他,强迫他再回中央,他想“自慝”于山东,没有成功。王允杀董卓后,蔡邕叹了口气,王允认为这口气叹得思想有问题,把他下狱,要杀他。他请求用刺脸砍脚来换得一命,以便完成《汉史》,王允不肯,遂被杀,年六十一岁。
蔡邕一生三次逃离政治的漩涡,最后仍死在漩涡里,可见这是何等不公平。更不公平的是:后来的野史戏曲中,竟把这忠孝仁爱的蔡邕,说成无情绝义、见利背信的小人,这更是不公平了。
宋朝的陆游有首诗,是这样的:
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作正场。
身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说蔡中郎。
为什么瞎了眼的说书老头子要瞎说蔡邕的身后是非呢?因为对蔡邕的栽诬,在宋朝时候,就有了雏形,后来流行的弹词、戏曲里,从“琵琶记”到“赵五娘”,从“赵五娘”到“扫松下书”等,……又加油加酱,把蔡邕硬给细细栽成无情绝义、见利背信的小人,这些油酱是各有出入的,综合的说法是:蔡邕进京赶考,中了状元,被牛丞相硬召为婿,只好听从。后来家乡荒年,他父母死了,赵五娘安葬了公婆,怀抱琵琶,一路讨饭,进京寻夫。后来总算大团圆了。一说没有大团圆,而是蔡邕不肯认发妻,被雷劈死了。又一说后来被包公知道了,把蔡邕给杀了。越说越神龙活现、越说越牛头不对马嘴,可恶万分。稍有大脑的人,就知道这全是造谣。例如东汉人才是出自举孝廉,不是出自考试,蔡邕又何来进京赶考?既无考试,又何来状元?蔡邕是汉朝人,又何来宋朝人包公给挥上一刀?……就在这积累千年的众口一声下,蔡邕不但在生前受苦受难,下狱被杀,竟然在死后还不得清净,莫名其妙的大背黑锅,只此一事,就可看出中国的愚夫愚妇们多没是非、多混蛋了。
二、蔡琰
蔡琰(约177-?)字文姬,又字昭姬。她是蔡邕的第二个女儿,“博学有才辨,又妙于音律。”在才具上,很像她父亲。
蔡琰嫁给卫仲道,没有小孩,丈夫死后,就回娘家守寡。天下大乱,她被胡骑抢走,流落南匈奴十二年,做匈奴左贤王妻子,生了两个儿子。后来曹操当政,曹操怜念老朋友蔡邕惨死,又没有子嗣,女儿也流落异域,乃遣使者用金币把蔡琰赎回,“文姬归汉”,嫁给董祀。
后来董祀做官犯法,判了死罪。蔡琰亲自向曹操求情。当时满朝公卿在座,曹操说:“蔡伯喈女在外,今为诸君见之。”蔡琰进来后,“蓬首徒行,叩头请罪,音辞清辩,旨甚酸哀,众皆为改容。”曹操同意开脱董祀,并送蔡琰“头巾履袜”,顺便问她家藏的蔡邕书稿还在不在,蔡琰说都散失了,她还背出一些。曹操想根据蔡琰的背诵,派十个人去记录下来,蔡琰说:“男女之别,礼不亲授,乞给纸笔,真(书)草(书)唯命。”就这样的,蔡琰自行默写,保留了许多文献。
蔡琰感伤乱离,写《悲愤诗》五百四十字等,是中国苦难文学中最动人的。《悲愤诗》全诗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写战乱中被掳的情况,说董卓掌权后:
卓众来东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来兵皆胡羌。猎野困城邑,所向悉破亡。斩截无孑遗,尸骸相撑拒。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长驱西入关,回路险且阻。还显邈冥冥,肝脾为烂腐。所略有万计,不得令屯聚。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语。失意机微间,辄言“毙降虏,要当以亭刃,我曹不活汝!”岂复惜性命?不堪其詈骂。或便加捶杖,毒痛参并下。旦则号泣行,夜则悲吟坐。欲死不能得,欲生无一可。彼苍者何辜,乃遭此戹祸!
这种马边悬挂男人的脑袋,马后载着抢来的女人的画面,在清朝李小池《思痛记》中,有着历史重演的描述。中国人民的苦难,周而复始,竟雷同得一至如此!
《悲愤诗》中第二部分写她在南匈奴的生活、离别之情、和还乡归汉时回头想她胡人儿子的母爱。最后说:
邂逅徼时愿,骨肉来迎己。己得自解免,当复弃儿子。天属缀人心,念别无会期。存亡永乖隔,不忍与之辞。儿前抱我颈,问“母欲何之?人言母当去,岂复有还时?阿母常仁侧,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顾思?”见此崩五内,恍惚生狂痴。号泣手抚摩,当发复回疑。兼有同时辈,相送告离别。慕我独得归,哀叫声摧裂。马为立踟蹰,车为不转辙。观者皆欷歔,行路亦呜咽。去去割情恋,遄征日遐迈。悠悠三千里,何时复交会?念我出腹子,匈臆为摧败。
这种小男孩抱住她脖子,问她到哪儿去的生离;这种当年一起被掳去的难友,羡慕她可以生归故国的死别,一一写来,正是乱世中国的哀史。
《悲愤诗》中第三部分写她回归后的所见所思:
既至家人尽,又复无中外。城廓为山林,庭宇生荆艾。白骨不知谁,纵横莫覆盖。出门无人声,豺狼号且吠。茕茕对孤景,怛咤糜肝肺。登高远眺望,魂神忽飞逝。奄若寿命尽,旁人相宽大。为复强视息,虽生何聊赖。托命于新人,竭心自勖励。流离成鄙贱,常恐复捐废。人生几何时,怀忧终年岁。
这样一位乱世中苦命的才女,最后在“怀忧终年岁”中死去,她一辈子饱尝丧乱困顿之苦、生离死别之恨,她的际遇,是千千万万苦难中华儿女的抽样;她的记录,是世世代代乱难中国人民的回声。我们在认识中国的时候,永远别忘了,在刀光剑影之下、在丰功伟业之中、在万岁万万岁的高呼里,多少中华儿女、多少中国人民,曾是这些虚荣的牺牲与鱼肉,让我们给牺牲一点怀念、给鱼肉一点怀念,他们代表的,才是真的中国人;他们象征的,才是真的中国。
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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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头口中的逃难
我在《千秋评论》第二十五期写《“赛跑式逃难”与“逃难式赛跑”》,说三十多年前,逃难到台湾的外省人,他们逃难,可分两类:一类是“大老爷式逃难”,一类是“小百姓式逃难”。“大老爷式逃难”是在逃难前,占尽消息、工具、财力等方便,其逃难也,其实与搬家无异。“小百姓式逃难”则消息不灵、工具不行、财力不够,其逃难也,只能扶老携幼、手抱婴儿,大队而行,但是一兵荒一马乱,大队就冲散了,结果死的死、伤的伤、沦入沟壑的沦入沟壑、流落街头的流落街头。对比之下,两种逃难,是完全不同的。
美国漫画家史密拜(Smilby)画过一幅逃难图。图中远景是沉船,近景是达官贵人醇酒美人以冲浪、市井小民抱木板以偷生,其下题字是:“平等是二十世纪的神话!”。("Equality is the Twentiech Centtury myth.")浮沉之中,也有幸有不幸如此,天道无亲也哉?
国民党四星上将刘玉章(外号刘光头),退休以后,在《戎马五十年》里,曾有一章写“上海撤退”,写一九四九年“保卫大上海的战斗”,保卫了半个月,到了五月二十五日,发现情况越“保卫”越不对了,好像别的部队,“络绎不绝,均驰往吴淞码头”,好像是准备撤退了。他心里疑惑:
我虽有浦西副司令的名义,对实情竟一无所知。遂派副军长李运成,至浦西指挥部联络,期能较早获知行动消息,以便早做策划,然迄无回报。但情况所显示之撤退迹象,则又越来越显明,于是我在不得已中亲往探察。先当面就连日战况,有所陈述,期司令将尔后行动,有所透露,结果仍毫无所获。不得已,复以市区中及沿途所见情形,相询是否撤退,司令方告以浦东方面战况逆转,匪已向吴淞侧背,压迫而来,现仅距吴淞约二、三十华里,准备今夜撤守,一再要我绝对保密。
他被上司摆了一道,最后得知“准备今夜撤守”后,匆忙赶回:
待我在返部途中,街上已一片混乱,车辆拥挤难行,尤以后勤部队为甚,回到军部后,即召集各师长及主要僚属等,指示必要之事项。不意时间仓促,因当日十五时许,方奉命应于十九时前,除掩护部队及所需辎重外,一律轻装在海军码头登轮转进;此时,匪似已察觉我军有撤退迹象,倾其全力,对我全般阵地猛扑,幸我第一线十五连,均能凭堡与匪续做殊死搏斗,使撤退部队安抵码头,而他们终以达成掩护任务,但无法于敌前脱离,为全军做了最伟大的牺牲,演成营口撤退之辎重营的再版,痛心曷极。
在决定牺牲“第一线十五连”来断后以后,接下来的撤退局面是这样的:
当时我规定,除第一线连继续在原阵地抵抗外,其余于十九时后开始撤退,我于二十时后,离开军指挥所。吉普车行不多久,即无法前进,只得下车,在人潮中步行到码头附近,见我官兵整齐席地,等待上船,心中甚觉安慰,然要在人潮中通过,则十分困难,迨士兵发现,遂大喊“军长来了,赶快让路”,我才勉强挤到船边。停靠码头的,是一艘三千余吨的商轮,没有经过舣装。船身侧面,仅有可容一路纵队之一座舷梯,部队沿梯循序而上。不久,因舷梯不胜负荷而折断。事前既无应急准备,情急中,将空汽油桶用裹腿捆绑叠起,勉为攀登。然上船速度因之更为减慢,且不仅一船如此,其他各船亦莫不皆然,整个装载之艰难缓慢情形,迄今忆及仍为心酸。
我站在码头边,从二十时许直到二十三时,才由船上士兵用裹腿连接,将我吊上。上船后,首先派人暗中监视船上工作人员,特别是轮机驾驶人员,以防万一。其最着急者,此时本军尚有约一万之众,急待依次攀登,我最后决心“要人不要枪”,大喊:“武器抛海,徒手上船,愈快愈好”,转瞬叠集之油桶塌垮,营救乃益无望。悲惨之情。何堪言状。
二十四时,即将退潮,匪炮射弹的爆炸声距码头愈来愈近;同时,在上船之处,有一匪谍将一枚手榴弹投上甲板,适在我所站附近,幸未爆炸。该匪谍当即被我岸上士兵乱刀刺死,船长要求开船,我仍请其稍延,因能多上一人,心理上的沉痛,就可以减弱一分。直到零时三十分,已至起碇最后时限,只得挥泪发航,看到岸上未能上船的官兵仍在整装等待,不知其将遭受何种厄运,生离死别怆然心伤。
从刘玉章这些“怆然心伤”的回忆里,我们知道:国民党在逃难前夜,是怎样牺牲自己的“副司令”;“副司令”又怎样自己抢上了船,牺牲自己的子弟兵,而“岸上未能上船的官兵”,却眼睁睁的“不知其将遭受何种厄运”!
这个故事,正给我的《“赛跑式逃难”与“逃难式赛跑”》添了一个新例子。故事出自退休后的警备总司令的非卖品回忆录,国民党总不能说我造谣吧?
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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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拉兹的一个错误
索拉兹这次到台湾来,演说中有这样一段:
有些人会说,因为台湾对人民的压制还比不上其他许多国家,如果拿少数国家的人权标准来批评台湾,则有欠公平。我完全同意,如果从人权的观点来看,台湾确实胜过若干社会如苏俄、南非、波兰和中国大陆。这些政治体系因为人权关系而受到批评,是罪有应得的。但,台湾只要比发明古拉格群岛的苏俄还好就够了吗?台湾只要比禁止工人组织自由工联的工人国家如波兰还好就够了吗?
对这些话,我总觉得索拉兹在论证方面,发生了比拟不伦的错误。
今天清晨我整理旧稿,理出《一个作家的反叛》等旧卷,看到苏联作家十多年前就有他们“自版文艺”的地下刊物,但是台湾呢?台湾能允许有这种刊物吗?又如十多年前,八十八名苏联作家联名抗议苏联入侵捷克,但是台湾呢?台湾能允许作家这样有种吗?又如十多年前,前苏联外交部长李维诺夫的孙子,可以手执抗议牌,走上大街,走到莫斯科红场去向政府抗议,但是台湾呢?台湾能允许有人手执抗议牌,从仁爱路走到“介寿馆”吗?
七月十六日,路透社有消息,说“过去三年之中,有八十万以上波兰人退出共产党。且目前党员人数仍在减少之中。……到去年年底为止,波兰三千六百万人口中,共产党员占了二百三十万人。”同时,“团结工联宣称,在它的极盛时期,工联会员多达一千万名。”试看这种公然允许每月六千人脱党的现象发生,这种公然允许“团结工联”有一千万异己的结合,拿台湾比起来,又何来“胜过”之有呢?
索拉兹又提到南非,南非固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排挤黑人,但是我们别忘了,至少南非对自己同一肤色的同胞,是完完全全按文明国家的规矩来的,但是台湾对自己同一肤色的同胞呢?
结论是,国民党眼中索拉兹的直言,其实还是捧了国民党的。国民党别忘了索拉兹其实是他们的朋友,因为他会有意(?)弄错事实来美化连苏联、波兰、南非都不如的台湾。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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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及录》和 《海国图志》
一、林则徐的《信及录》
林则徐(1785-1850),字少穆,福建侯官人。他是清朝进士,在湖广任总督时,向道光皇帝上陈鸦片问题,得到皇帝信任,乃在道光十八年(1838),做上钦差大臣,查禁鸦片,最后发生鸦片战争。
中英鸦片战争(1840-1842),是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一谈中国近代史,大家都从鸦片战争讲起,也就因为它是中国开始近代化的先声。
自鸦片战争后,中国大梦方觉,自感“天朝”声威,不足以慑夷狄的“船坚炮利”,而夷狄更是“不可理喻”,“晓以大义”并无效果。因而激动了民族自觉,开始委曲求全,接受西方文明。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的筹办洋务,乃至康有为、梁启超等的戊戌变法,都是这一自觉的显例。所以鸦片战争的失败,关系中国近代化的迟速,极为深远。
林则徐在战败后做了替罪羊,谪戍到新疆伊犁。他又先知式的看到“终为中国患者,其俄罗斯乎?”从这本书里,可以看到这位先知的远见。
二、魏源的《海国图志》
魏源(1794-1857),字默深,湖南邵阳人。二十八岁中举人后,去做小官;五十岁中进士,六年后太平军起事,他因为迟误驿报,被革职。后来恢复原官,六十三岁死去。
魏源的著作面很广,在史地方面,有《海国图志》《圣武记》等;在古籍注解方面,有《书古微》《诗古微》《孝经集传》《曾子章句》《董子春秋发微》《孙子集注》《老子本义》等。他的杂文,都收在《古微堂集》里。
在这些著作里,影响最大的是《海国图志》。鸦片战争中战败后七年,魏源根据林则徐的《四洲志》稿,增补成为一百卷的《海国图志》,主张“师夷以制夷”的理论,呼吁变法图强。日本人首先受了这部书的影响,促进了维新。中国人反倒慢吞吞的,但总算从这部书里,了解了不少世界大势。后来曾国藩、左宗棠、沈葆桢、李鸿章等的洋务运动,都是顺着这一思路下来的。
魏源是清朝中衰时代,首先能觉悟的知识分子。他和龚定盦一样,都在这种觉悟下,走向经世致用的方向。他比龚定盦小两岁,但多活了十六年,所以实际的成绩就更好了。
林则徐和魏源都是“众人皆醉而我独醒”的先知,他们也是朋友。魏源诗注中有“林公属撰海国图志”的话,可见他的发愤著书,有赖于林则徐的启迪,林则徐真不愧是有远见的政治家。
198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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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居家泪
一、读李敖文章书后(王小痴)
1983年6月20日左右,李敖接到居浩然次女居蜜给他的一封信,告诉他:居浩然已在这一年3月5日病逝澳洲的消息。敖之写了一篇《“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怀念居浩然》的纪念文;文章中附有:(一)居蜜原函;(二)居家在浩然遗物中找出浩然所作一首律诗《天涯怀李敖》(1972李敖系牢,居浩然在赴美的飞机上写在小日记簿中);(三)李敖也写了四首五律,感念这一位“人奇于文,文奇于诗”的亡友,由于我也是居浩然朋友之一,所以李敖把他的文章和附件,都影印了一份给我;我看到了,对“又一故人成新鬼”,至为感伤!尤因敖之的大文中透露了:“但他晚年竟精神有异,‘遂为狂疾’(疯癫),这是很令朋友同情的。”忝为朋友之一的我,自也何能免此!
于是,我也在当天写给李敖一封信,表示对居浩然的悼念。我的信中有一段:
话又回过头来再谈浩然,你所透露的:“但他晚年竟精神有异,‘遂为狂疾’。”——如果他致死的原因竟以此,不能不使人为之感到心酸!由于我在二十六、七年前无事总常到江良规的办公室聊天,而浩然也常常前去;在一次居浩然向江良规借了汽车拿了车钥忽忙离去后,江良规对我说:“浩然这个大少爷,自己手创的淡江英专,又为校长,居然会被人扫地出门,我看他近来说话老是颠三倒四,可能真要气疯了。”我想,浩然之死,如果真的“遂为狂疾”,或即肇因于是。当年逼他扫地出门的人,“篡”他位的人,如闻及他真的因此以死,应亦有内疚神明之感吧!
李敖把我写给他的这一封信,也一并登在《李敖千秋评论丛书24》上面。他又写了一篇《王小痴给李敖的信读后感》和又一篇《淡江大学的一件秘闻》,合而作为他这一册丛书的小主题。——“泪下人影寒”。
由于李敖所写的《淡江大学的一件秘闻》,有根有据引用了居浩然发表在《传记文学》一篇《哭玖姐》文章(1969年6月1日《传记文学》第十四卷第六期),指出:淡江大学创办经过,以及姐姐的夫家(张家),“一直传说舅舅(居浩然)霸占校产”——“就是玖姐(居瀛玖,居正的次女,居浩然的二姐,张建邦的法定母亲)为了她那不孝不悌的姜姓媳妇,宁可得罪居家,姐弟失和。”李敖接着说:“最后,居瀛玖在请走了自己弟弟后,自己又被张家架空。她深感人生乏味,终于上吊一死。”
居浩然自己文章的结论是:
玖姐之死,出于自求解脱。其生前含冤,非世间法律所能申。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玖姐死而有冤,必求直于天帝。浩然远在澳洲,祭奠无由。唯有抆泪遥拜,稽首叩祷:玖姐!玖姐!魂兮归来!萱野居姓,功过俱泯;张姜有亏,愚眛无知。欺凌弱息,上天殛诸!
可见居浩然对“张”、“姜”怨毒之深!文章是登在台湾的《传记文学》上面,这一本杂志为政治人物和过气政治人物缅怀“当年勇”的地盘,稍涉政坛的人,应都不至不知道有这一篇文章。发表之后,十四年漫长时间,未闻所涉之人(张建邦和他的姜姓夫人),有任何要求“更正”或提出辩驳之举。而在法律上(包括刑法之散布文字诽谤他人条文;或出版法之更正辩驳条文),公开散布之文字,对所涉之人有效诉追的时间,仅六个月。简单的说:过了六个月,没有去控告、更正、辩驳、都视为当事人以默示表示承认之意。而,写文章的人,在六个月之后就不负上述法律的责任了。因此,李敖写《淡江大学的一段秘闻》,引用居浩然发表在十四年前《哭玖姐》的原文,十四年来未有争议的文章,在写作的立场,可说是十分严谨的。
李敖因为我写给他的信,提出了江良规所说的:“居浩然被‘淡江’扫地出门”那一段,触发了为亡友打抱不平的侠义之举。我们由他文章的最后结尾,可以看出他在这一方“侠骨柔情”(李敖自评语),他说:
……如今居瀛玖死了,居浩然也死了,他们在天堂之上,会不会“求直于天帝”,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人间岛上,我们要替天行道,对“欺凌弱息”的张建邦予以声讨,对支持这种人的国民党也予以声讨。只有这样,人间岛上的一些正义才得以幸存,我们绝不沉默!
又由于,我在去年前每个月要替《文坛》杂志写一篇补白文章,在面临交稿最后期限,搜索枯肠寻找题材,觉得外间流传很久的:张建邦“驱舅”、“弑母”两大公案,经过了李敖的启发,提示了居浩然所作的《哭玖姐》资料,如再加引伸出来,未始不可以另外再写一篇。因之我乃把居浩然与张建邦舅甥的不同际遇,写了一篇《“崔苔菁”与“非崔苔菁”!》的芜文以付(1983年9月15日出版的《文坛》第二七九期)。由另一角度诠释:张建邦籍贯是台湾宜兰,合乎时下流行的“崔苔菁”条件,所以无限风光;而居浩然,虽是党国元老居正的儿子,但他的籍贯是湖北广济,是百分之百的“非崔苔菁”,所以荣枯殊途,乃就不足为奇了!芜文之中,也转引了李敖已引用过的居浩然《哭玖姐》一些片段。
不料,这一篇登在《文坛》的芜文,引发了很大的回响。原因是:《文坛》每一期约有一千多本赠阅给政要,政要们平时收到了,未必有时间去看;但到了有文章涉到政要人物的时候,就会有人互通消息问:“看到了没有?”于是,很迅速的,绝大部分赠阅户都看到了。出版没几天,《文坛》发行人朱啸秋桌上电话可忙哩!所接到政要的电话不计其数。大多数是说:“看了这一篇文章,才知道张建邦原来是这么一个人!”一时之间,对张建邦所造成的困扰,似乎不小。没几天,淡江大学的教授李子弋,就找我在忠孝东路“三普饭店”的隔壁“福乐”冰淇淋店见面。
子弋是三十多年的老友,原为《自立晚报》总编辑,后来因为《自立晚报》易主,而转业为“淡江大学”的教授。我们是晚上十点才碰面的,他开门见山说我的那篇文章和李敖的文章,给张建邦造成了很大困扰。并说:他也和敖之通了很长电话,讨论这一件事。敖之说:他引用居浩然所写的文章,是已公开了十多年,未发生过争议的资料。如果现在张建邦认为仍有疑议,还可以来函更正或写文章在《千秋评论丛书》上辩驳。
子弋说:既然十多年前居浩然发表《哭玖姐》文章时,张建邦没有去更正或辩驳,现在再谈更正和辩驳,自都失去意义了。又说:约我见面的目的,只是把居家和张家一些难言之隐,和难言之痛告诉我:居浩然在他发表《哭玖姐》文章中,掩饰了一些事实,而致使人看了有“事未易察、理未易明”的误会。他说:约我见面所谈的,和他与敖之在电话中所谈的,内容一样。就是在居浩然文章以外,还有一段曲折的家族故事,不是代张建邦要求更正或翻案,只让我了解他们家庭背后还有些不为人知的隐痛。我静静的听,前后大约谈了二小时,到“福乐”打烊逐客,已是子夜十二点才分手。
子弋对我所说的事,很多,他个人和居浩然、张建邦又都是朋友,所谈的自仍有“分寸”和“隐讳”。但,我认为所谈的血缘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可信的。既然不要求我做辨正或补救的事;我听了,也只是当做听故事一样,放在心里。前两天,无意间李敖的红粉知己(也是我所最尊敬的一位很特别的女人)刘会云小姐谈起这一件事。今天,李敖就派人把居浩然原作《哭玖姐》文章全文送来给我,传话要我写一篇有关这一方面文字。我接到后没有和他见面(他两年多来不见客),也没有和他通电话(他多是不接电话,也有人碰运气打通了);但我正在看他新出版的《千秋评论丛书35》,其中一篇《佛头上与太岁头上》的公开信,“信”是写给郑南榕先生的,其中有一段颇能发人猛省的话,也颇能传状出李敖在写文章时,虽然骂人不打草稿,但他在材料事实方面严格自我要求,光明磊落的态度。我把他这一小段文字,抄录如下:
……你们的杂志登我的种种,事实部分,最好仍依例求证正确,以免“佛头着粪”;论断部分,则可对我见仁见智,不怕“太岁头上动土”——每个人都有论断别人的自由,但是不能在错误的事实上加以论断,请嘱编辑部小鬼们幸加留意,否则统统要打屁股!
我想,容我做一次“闻弦歌而知雅意”的李敖朋友(希望我不是自作聪明)。——李敖找出居浩然《哭玖姐》原文,派人送给我,要我写一篇,似是要我在这篇《哭玖姐》文字有讳饰事实的部分,作签证与补充。现在,仅就我自李子弋口中听到的,居浩然与张建邦舅甥之间,在血缘上一向视为忌讳和“保密”的部分,作为补充:
——居浩然的二姐、张建邦户籍上的妈妈——居瀛玖,在嫁给张惊声以前,张惊声在台湾的罗东,已有一位童养媳,而且已送做堆、圆了房,生了一个胖小子——张建邦。张惊声为了娶居瀛玖,由日本回到罗东,和童养媳太太“离婚”;离婚是法律上的名辞,而实际上则是给“休”了!这就是张建邦的生母。据说张惊声这一位元配太太在被遗弃之后,公婆怜她际遇,曾经收为养女,愿意赔上一副嫁妆,让她再嫁。可是这个死心眼的小童养媳,就是不嫁。据去年李子弋告诉我的时候说:“现仍健在人间”。
——张惊声休了发妻,却要儿子。把张建邦带到上海,交给居瀛玖带养。后母与前妻儿子之间的“亲子关系”,因居瀛玖本身无出,感情据说不恶。
——而,在张惊声和居瀛玖夫妇名下,尚有一个户籍上的“儿子”——张建国。他在血液上,既不是张惊声的儿子;也不是居瀛玖的儿子;自然更不是张建邦的手足。说起来,可是居家最伤痛的“纪念品”。据说是居正另一女儿(是瀛初?还是瀛棣?我没问子弋,所以不知道)所生的。总之,居觉老这个女儿和女婿,在抗战结束时期,被当司法院院长的自己的父亲,岳父,大义灭亲,判处了死刑。——因为,抗战末期,居正亲自颁布了《惩治匪谍叛乱条例》,不久就发生了自己女儿和女婿是“匪谍叛乱犯”的案件。这就给居正这位司法院长以严重的考验了。结果,居正是亲自批示了自己女儿和女婿判处死刑。而且很迅速的被执行了(据说:是为恐家属环请、亲友关说、自己游移,致使威法不行,所以痛下决心)。而这个女儿身后遗有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就交给居瀛玖去带养,变成张惊声和居瀛玖的“次子”、张建邦的“弟弟”——张建国。
我们由以上这些人、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我相信李子弋如果没有绝对了解,他是不会对我这么说的),现在,我再复按一下居浩然《哭玖姐》的全文,也不难发现他在这一方面,闪烁其词,像有难言之隐。尤其他对居瀛玖和张建邦的“亲子关系”以及他本人和张建邦的“舅甥关系”,从未一言触及。反而对居瀛玖自幼抱养给萱野家,以至如何认祖归宗的过程,不厌其繁,写得十分详细。因此,我对子弋之说,觉得有相当大的可信度。
当然,子弋也谈了“驱舅”和“弑母”两大公案:关于“驱舅”部分,我也在江良规口中听了一句:“浩然发大少爷脾气”的话,在子弋口中也听到:“浩然赌气撒手不管”的话,此中的错综复杂,我相信,到今天即使起居浩然、居瀛玖于地下,让第一流检察官和审判官去裁判,也是无法作最精确的论断。至于“弑母”一节,据子弋告我:居瀛玖上吊之时,张建邦正在美国留学,居浩然远在澳洲,只能“抆泪遥拜,稽首叩祷”,其中曲折自也非“远在澳洲的居浩然,所能透彻了解的”。由于我既不是检察官,也不是办案的刑警,或现场采访的记者,而子弋又非当事人,只是第三者的陈述,我自然未能发问:(一)张建邦在美国留学,有没有写信或打电话忤逆了居瀛玖?(二)张建邦的太太,居浩然笔下的“不孝不悌姜姓媳妇”在不在美国?有没有因写信或电话伤了居瀛玖的心?(三)或是张建邦的太太并未随夫赴美,仍在台北的她,有没有语言顶撞刺伤了居瀛玖?而使做婆婆的一时想不开。(四)或是张家当权派的另一说法:肇因于张建国和张建国的妻室想分家争产之所致?……总之,居瀛玖已死十多年,到了今天是得不到结论的。所以,我对“驱舅”和“弑母”两大公案,也只能如是我闻,不能作进一步的推断。
我和李敖相交二十多年,我佩服他的学识和骂人的气魄!因为,我年岁日增的今天,顿悟了:世界上称得上大人物的人,骂人、骂敌人、骂看不顺眼的人,似乎均列为做大人物的必备条件。能够把骂人骂得理直气壮的沛然气魄,就越是大人物!在政治斗争上,骂×匪,骂□帮的,固无一而非世界级的大人物也。而李敖所具备的大人物骂人的气魄,是古今五千年罕有其匹的。因为,他只以一个人、一条命、一支笔,而敢于与一个有很多人、很多枪的政权对抗,甚至敢于把当朝一品,一个又一个点名骂,更是中国历史上罕例之罕例。
而李敖还有一点是其他世界级大人物所不及的地方,就是:他也敢于把自己的,自己祖先的,一切糗事、衰事、怪事、不光采事,自己提供资料,让反对他的人,作为还骂他的根据。像他自己把祖父做过赶车的、看墓的、打更的、土匪和打土匪的……自己抖露出来,把自己父亲在抗战时曾在沦陷区做过事,也不隐讳的自己写出来,而至有反对他的人骂他是:“土匪的孙子、汉奸的儿子、匪谍的学生”(按:骂他是“匪谍的学生”的人,罗织的“功力”未免差了一段。因为:所指的“匪谍”,是指台中一中教师严侨而言,严侨在台中一中做教师的时代,现任法务部部长施启扬也是台中一中的学生,我们敢说“施启扬是匪谍的学生”吗?),而李敖居然也被骂不还口,似乎他要给骂人的人,和被人骂的人,提供一个立身行道的典范。
因此,我“自作聪明”——把李敖送我居浩然《哭玖姐》原文,嘱我写一篇的事,解释为:李对骂了人之后,尽管被骂的当事人无争议,而自己发现可能有疑义的时候,不惜自己寻求补正之道。最后,我要声明的:张建邦其人,过去我不认识,现在也不认识,以后也不会认识。(按:本届市议员选举时,张建邦以最高票当选,后来听说,他对替他奔走拉票的人,毫无致谢表示,甚至认为他已是众望所归,理所当然的。所以我对替他拉票的朋友难过。如我的一票,就是陈来奇拉我而投他,因此我感到这种人即使要折节下交,我也不会接受的。)本文之作,一是因为李敖之嘱;二是对自己过去所作的文字,采证未周,而作补正而已!
二、读王小痴文章书后(李敖)
我在《我们总能看出些什么》(《千秋评论》第二十四期《枪毙·棒喝·他》)里,有一段论我的朋友王小痴,我说:小痴是老实人,他对国民党政权总有一种上条陈的格局,他在1981年10月15日发表《“哀”我的朋友李敖》(《文坛》第二五六期),就不脱这种格局,他不太知道我是根本上就否定国民党的。我把居浩然《哭玖姐》一文给小痴看,只是想据他所知,写出一点居家内幕而已,我并没有“寻求补正之道”的“疑义”,因为我根本就深信:居瀛玖的自杀,她的儿子张建邦脱不了干系,张建邦是国民党新贵,他“欺凌弱息”,及于其母,是可信的。小痴的解释,真是“自作聪明”了的。
小痴说居正做司法院长的时候,曾经“大义灭亲”,判了自己共产党女儿和女婿的死刑,这一内幕,才是我真正要小痴写的。居正在1931年12月出任司法院副院长,次年1月代理院长,3月正式任院长,前后在职十六年半,他是1947年7月去职的,《惩治叛乱条例》是1949年6月公布的,那时他已不在司法院院长任上,小痴记忆,容有错误。虽然当时《惩治叛乱条例》尚未出笼,但是要杀共产党,还愁没有法律吗?所以这不是问题。
居正共有子女十人。元配夏夫人生男居伯强、女居叔康、居季复;继配钟夫人生男居浩然、居伯齐、女居瀛初、居瀛玖、居叔乐(瀛棣)、居载春(叔和)、居叔宁。这些子女中,到台湾的只有居浩然、居瀛玖、居叔宁(还有侄儿居伯均),其他居伯强早在1942年死于西安;居伯齐在比利时鲁汶大学。没到台湾的只是居叔康、居季复、居瀛初、居载春。这四位千金中,居瀛初随婿在美国,自不在被枪毙之列,但居浩然“先君行述”中只说“长姐叔康、二姐季复、六姐叔乐沦陷大陆”,语气上并没先先君而死,所以说被枪毙云云,是可疑的。居叔康的丈夫是朱干青,曾任最高法院书记官长、司法院会计长;居季复的丈夫是“王某”;居叔乐的丈夫是祁乐陶,曾任中央银行专员。似乎只有“王某”最可疑,也许他是共产党,但我很怀疑居正会如此“大义灭亲”。
谢冠生《追怀居觉生先生》(《居觉生先生哀思录》)中说:
民国二十年除夕,余初见居先生于南京蓝家庄,时先生方膺司法院院长新命,余代行院务已八月,欲与之商交接事。先生一见如故人,略事寒暄,即与余谈死刑存废问题,谓国父生平,惓倦于废除死刑而未果,吾辈继述遗志,当思所以完成之,因相与上下议论,历一时许,娓娓不能休,楼下宾客满座,不之顾也,其慈祥恳挚之意,感人至深,余心窃异之,以与平日传闻所获知之先生,不相类也。后月余,先生将之洛阳,复命余撰死刑存废论,置行箧中,谓将及时建议,卒以频年战乱,方且大刑用甲兵,无暇及此事,但有司断狱,有大辟者,先生必反复推敲,多方以求其生,遇有提议减刑大赦者,尤必倾全力以助成之,三十三年之减刑令,三十五年之大赦法案,皆发自先生之意为多。先生曾躬与武昌起义,大智门之役,几以身殉,其后困守吴凇,举兵山东,冒险犯难,个人生死,早已置之度外,而独哀矜恻怛于赭衣之徒,殆豪杰之士而兼具菩萨心肠者。孔子曰:仁者必有勇。老子亦言:慈故能勇。以是知革命精神,必植根基于恻隐之心,而后成仁取义,乃能甘之若饴也。
从这一追忆里看,“有司断狱,有大辟者,先生必反复推敲,多方以求其生”。居正似乎不乱枪毙人,但对共产党也许例外,他是反共死硬派,1945年毛泽东到重庆去看他,他甚至拒见。他在《司法节即事》(《居觉生先生全集》)诗里主张“启用大刑诛贼子,勿忘从事师前事。”似乎又不是不轻易枪毙人的。
张子波在《居觉生先生的守法精神》(《居觉生先生哀思录》)里,提到居正“族人居应松”任保长被控贪污,居正即召见张子波,说:“应松之案,如犯罪证实,自应法办,万勿放纵,吾家人果有请托,尤不可稍有偏徇。”张子波说:“此事距今不过数年,子波记忆犹新,居应松之案,犯罪尚属实在,其情节则不甚重大,地方法院判以徒刑七年,旋经第二审法院复判核准,觉公犹再嘱须依法执行毋稍瞻徇,子波于三十七年调职,觉公之近亲居应松,尚在狱中守法,此案经过,广济人士无不倍加赞扬,钦佩觉公之为人;盖以公之地位崇高,又为国家司法最高领袖,对其族人至亲,惟恐逾越法外,其守法之严谨,非修养有素者,曷克臻此,国人动辄以守法相标榜,然一旦濒临利害关系,鲜不先私后法,纵情自利,能克己如公者,敢问能有几人?觉公去矣,此种守法精神,实足传之当世,垂诸永久而不朽,觉公其为完人乎!”照这一追忆所说,居正为了守法、反共或避嫌,有“大义灭亲”时候不得不“大义”一下,也是可能的了。
居正家门中的事,是乱世中的许多悲欢离合的显例。居正早年献身革命,冒险犯难,成为开国元勋。革命成功后,革命果实反被袁世凯等拿去。等到千方百计拿了回来,国民党已经变质,居正身为革命元勋,却被他以前的部下蒋中正给下狱,戴上脚镣,如待江洋大盗。直到他识了“时务”,他分到有名无权的高官,以至于死。居正老去佞佛,对所谓人生、所谓同志、所谓政治、乃至所谓革命,应有部分的憬悟,可是,一切都已无能为力,几十年下来,他甚至不能保有自己一家的完整。——一切的牺牲,都会发现是否值得;一切的革命果实,都是别人家里的禁脔了。
1984年9月6日
〔附记〕今天早上与李子弋联络上,经我在电话中提示上述资料后,子弋说好像是居正的女儿与女婿只是因共产党坐牢,至少女儿并没有枪毙,女婿可能就是“王某”。当时有人劝居正援之以手,但居正不肯关说。(198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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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局最高兴
《立法院公报》第七十五卷第二十八期登有国民党立法委员萧瑞征的质询,说:
国立中正大学为总统蒋公所手创,曾造就无数党国干材,嗣以大陆陷匪而弦歌中辍,迄已卅余年,此期间,国立政治大学、清华大学、交通大学、中央大学、中山大学等著名学府皆已纷纷在台复校,唯独中正大学迄未复校,值兹欣逢总统蒋公百年诞辰纪念在迩,政府允宜迅将国立中正大学筹备复校,实为对一代伟人最具实质意义的纪念献礼,且前经党中央及国民大会曾决议“国立中山大学及国立中正大学在台复校案并案迅予切实办理”,中山大学已在高雄复设多年,中正大学自当择此富纪念性时间予以正式宣布复校,定期招生。
萧瑞征以后,《立法院公报》第七十五卷第八十六期又登有国民党另一位立法委员黄主文的质询,也是吵着要复校,又加上“以追思蒋公丰功伟业”的新理由。
真不愧是“春江水暖鸭先知”,这些国民党立法委员的马屁,果然拍得屁股发肿的蒋经国龙心大悦,于是,在蒋经国慢动作的点头之下,果然复校复校,立刻密锣紧鼓矣!
当年的中正大学,校址在江西望城岗,一九四〇年成立,经费来源是蒋介石拨下的基金一百万。(用国库的钱,办挂自己名字的国立大学,这种厚颜,也真古今罕见!)可惜历经“寇氛”和“匪祸”,只经历了三任教长(胡先骕、萧蘧、林一民),就完蛋了。
完蛋以后,有些校友流亡到台湾。不料十五年前,调查局突然大抓该校校友,理由是一般情形总是老一代跟国民党走,青年一代跟共产党走,当时你们是青年人,不跟共产党在大陆,却跑到台湾来跟国民党,非匪而何?于是,在台湾的中正大学校友,如胡炎汉、如郭大傅,……一个个都屈打成招、戴了红帽,给调查局带来一笔大外快。可见“大陆陷匪而弦歌中辍”,但是哀号并未中辍也!
如今中正大学在台复校了,真正高兴的,我看不是莘莘学子,而是他年的国特吧?——前人种树后人收,前人种匪谍后人办,有了中正大学,调查局还愁没生意吗?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五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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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记罗素四书
一九一四年——《哲学中的科学方法》
中国俗话说“学问成家数”,施之于英国的罗素(Bertrand Russell)爵士,应该是一个最恰当的称呼了。罗素是十九世纪以来最伟大的哲学家、数学家、思想家、社会改造家、和平运动家。他同时又是一九五〇年诺贝尔文学奖金的得主,但他并不以“文学”的声誉为荣,他竟反问:“为什么不给我和平奖金?”
《哲学中的科学方法》(Scientific Method in Philosophy),顾名思义,是把传统的被玄学笼罩的哲学带入科学的领域。罗素认为传统的各派哲学的基本歧途,在于光是做玄学演绎,并不能使我们得到真知。若想得到真知,则需依靠逻辑分析的方法。他在序里说:
过去之大系统(各派哲学),若是仅仅看做为帮助悬想的假定,是很有用的,而极有可研究的价值。但是:如果要把哲学变成科学,要使哲学所注向的结果,不倚靠着采用该哲学家之嗜好与性质,我们须得需要另外一些东西。
这本书告诉你“另外一些东西”到底是些什么东西。别看这是一九一四年的著作,今日中国人的头脑,比七十年前罗素的头脑“行”的,又有几人?
一九二九年——《婚姻与道德》
罗素是一个异端与叛徒,几乎在各方面,他都表现了真知与远见,和以全人类为对象的设计与热情。以他的敏锐、渊博与睿智,常常为人类的前途和传统的桎梏,提出新的解脱方式。他的言论,有许多是“叫人不快的真理的残忍陈述”(Somewhat brutal statement of unpleasant truths),而为一般盲目快乐的卫道者所不喜。但是智慧成熟的人,在成熟的二十世纪,都必然慢慢肯定“正视现实”乃是值得一吞的“苦药丸”。药丸下肚以后,你会发现另一种“苦中作乐”的趣味,正弥漫在你心头。
在古今哲人中,罗素又是一个在性观念、婚姻观念上最超脱的人,他不但不“托诸空言”,并且还光明正大的“见诸实事”。他离婚次数之多,是举世有名的;他对性观念的潇洒看法,也是举世皆知的。这本《婚姻与道德》(Marriage and Morals),是他在一九二九年所作的对两性问题观察的具体供状。他在美国讲学的被驱逐,惟一的原因,就是美国婆娘们吃不消他的“大胆言论”。可是,半个世纪过去了,美国婆娘们竟比罗素本人还“大胆”了。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罗素的远见。在这个时候,更令我们想起这个“郊区的撒旦”(Satan in the Suburbs)!
一九三〇年——《幸福之路》
幸福的阻碍有两个原因:一种是外界影响的,一种是本身影响的。关于后者,罗素为我们提出了充实的解答。罗素在一九三〇年写下这本《幸福之路》(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就是针对我们本身可以影响的部分加以论列的。这本书书名的原意是“快乐的征服”,在罗素眼中,快乐幸福是一件需要经“征服”才能得到的东西,快乐幸福需要用力才能得到。传统的修养书,集体的犯了一种毛病,就是都偏重在用“自我反省的方法”去去苦求乐,甚至苦也不去,竟还以痛苦自豪。正相反的,罗素极力抨击传统这种愚笨的修养方法,转而用他轻快犀利的文笔,为快乐幸福的远景,播下了逼真的近像。
全书共分两个部分:上编是“不幸福的原因”;下编是“幸福的原因”。最后以“幸福的人”收尾。如果你在新时代真想做一个快乐幸福的人,你必须抛弃传统的修养小册,赶快拿起这本书。
一九三四年——《自由与组织》
《自由与组织》(Freedom and Organization, 1814-1914)是罗素应美国出版商诺顿(W. W. Norton)的提议而写的一部名著,也是他的非哲学性著作中,最值得重视的一本。书中一开始,罗素就有意让人了解,为什么自由主义在十九世纪失败?罗素深入的探讨这一原因,构成了这本书的基本骨架。在这一骨架下,罗素分析十九世纪以来的历史,论点新奇而有趣。
这本书出版于一九三四年,也正是社会主义理论风行世界的年代。罗素虽有远见,但在这一论点上,仍旧冲不破这一所有思想家都未能冲破的好梦——十多年后才证明永远难圆的好梦。罗素那时竟也相信“土地、矿业、资本、银行、贷款和国外贸易等的终极经济大权的收归国有”!他高估了组织(公营企业)的能耐,低估了组织的流弊和缺乏效率。这些论据,可算是这本书唯一一处美中不足的地方,也是五十多年后的读者不可不特别警惕的地方。
一九八七年二月六日夜小改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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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值得写它一笔
几十年来,台湾的法官敢判这个、敢判那个,可是就是不敢判报社负责人,——法官怕报纸,不敢在报老板头上动土,任令“舆论暴力”诽谤人,给老百姓的印象,当然是欺善怕恶的。
我是不信邪的,所以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在法院告过《中央日报》负责人曹圣芬、《中国时报》(那时还叫《征信新闻》报)负责人余纪忠,结果虽然不得要领,但是这些法官的行径,却在我的写作里,给他们存证在案,历史上,他们是留芳是遗臭,大家都从此明白。
二十多年过去了。现在台湾的法官,有凤毛麟角者,至少在民事方面,居然敢朝报老板头上拂拂尘了。在高等法院七十五年上更㈠字第三四九号《联合报》司机杨松茂告老板王惕吾的案子里,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民事第五庭推事戴章甫、李琼荫、刘建中三位,竟大胆判决王惕吾败诉。王惕吾当然脸上挂不住,乃提出上诉。可是,今年四月三日,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五一〇号定谳判决下来,王惕吾还是败诉了。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推事赵公茂、罗健群、孙森焱、范秉阁、林奇福五位,是敢判报老板的“法律终结者”,他们创下这一判例,总算使台湾的法官知道了特权并非不可以以法相绳。这是一个法范足式的里程碑,真值得写它一笔。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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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赖了,中常委!
国民党中常委、《联合报》的头子王惕吾,最近因为克扣报社工人的退休金,被最高法院判决败诉,除了须依法令给足耍赖皮的退休金外,还得付出利息和第三审诉讼费用。这一结局,真是大快人心极了。
王小痴兄把这案子的一些文件转给我,我看过后,很想留下一点历史记录。
报社工人名叫杨松茂,家住台北县汐止镇横科路六七巷十六弄二号五楼。他原是李弥将军的参谋,一九六四年五月,由李太太介绍给王惕吾,沦落当司机糊口。进联合报前三年,开采访车;后十七年,开送报车。到了一九八四年五月,满了二十年,办理退休。按照退休金基数,王惕吾应给付退休金七十万三千零八十元,可是越有钱越小气的王惕吾,却借口杨松茂受雇期间编制属于“事务组”,拒绝适用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乃克扣退休金四十多万元,只拿出三十万元,想打发杨松茂走路。杨松茂心有未甘,乃找到郭吉仁律师的“台湾劳工法律支援会”求助。一九八五年七月十六日,郭吉仁律师为他写了一封信给“联合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惕吾”,表达三点:
一、兹据杨松茂先生来本会委称:“本人前系于联合报股份有限公司印刷厂担任搬运报纸司机,该公司于73.5.1以本人已年满六十岁为因强制退休。但查该公司印刷厂系有使用发动机器从事制造报纸之工作场所,且有工厂登记,依工厂法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凡受雇于工厂从事工作获致薪资者均属工厂工人,惟该公司迄今仍坚称本人不属工厂工人,拒不依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发给退休金。又本人受雇期间该公司亦违反工厂法第十八条规定未加发本人例假日、国定纪念日或特别休假日期间照常工作之工资。为此,特委请贵会义务律师代函通知该公司,迅依法补发给本人退休金及加班费差额,否则即请代为民、刑事诉讼”等语。
二、按贵公司之报导,最高法院业就工厂工人定义为“凡受雇于工厂从事工作获致薪资者均属工厂工人”(附件一),及最高法院前于七十二年度第五次民事庭会议亦同意行政院70.12.28台70内字一八七四六号函释:“将工厂司机纳劳工范围”,则杨先生确属工厂工人无疑,自得适用工厂法及上开退休规则之规定。
三、合代函请贵公司文到十日内依法补发给杨先生退休金及加班费差额,以免讼累。
七天以后(七月二十三日),《联合报》回信了。信中一派狡赖,表达四点:
一、贵会74.7.16二四四之一号大函暨附件均收悉。
二、本报系民营新闻纸出版事业,杨松茂前受雇为本报送报车驾驶员,并非本报附属印报工厂所雇之驾驶员或工人,贵会所引最高法院(72)年度第五次民庭会议决议内容仍以工厂直接雇用人员始有工厂法之适用,且依最高法院(72)年度台上字第二〇九三号民事判决,民营汽车运输机构非“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所称之工厂,其驾驶员退休,无上开规则之适用。
三、杨松茂于民国七十二年五月劳动基准法施行以前因年满六十岁,本报依自订之退休规章予以强制退休,杨员并已于当时照章领讫退休金离职。
四、本报处理杨员退休事于法尚无不合,敬希贵会惠予疏导为荷。
王惕吾的中常委诚意既如此,于是,杨松茂方面就只好到法院出之一告。这场官司,一开始杨松茂并没打赢,经过郭吉仁律师的锲而不舍,终于在高等法院七十五年上更(一)字第三四九号判决(七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中,由民事第五庭推事戴章甫、李琼荫、刘建中判决王惕吾败诉。
王惕吾当然脸上挂不住,乃在法定时间内(七十五年十二月十日)提出上诉,可是,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五一〇号定谳判决(七十六年四月三日)下来,王惕吾还是败诉了。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推事赵公茂、罗健群、孙森焱、范秉阁、林奇福在判决书中写着:
主文
上诉驳回。
第三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负担。
理由
本件被上诉人主张:伊自民国五十三年五月起受雇于上诉人担任司机,至七十三年五月一日退休。其间前三年为采访车司机,后十七年为印刷厂专任送报车司机。讵上诉人借口伊受雇期间之编制属事务组,拒绝适用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计发退休金。查伊专任送报车司机期间,除提供劳务之工作场所为上诉人所属印刷厂外,工作内容均与印刷厂工作有关,如搬运印刷厂生产之报纸、搬运损坏机械送修,遇有天灾时驾驶送报车接送印刷工人到厂工作,作业时间与印刷厂同,并受该厂主管之指挥支配,与一般工厂司机无异,自得适用工厂法依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有关规定计发退休金。按伊退休前三个月之平均月薪为新台币(下同)二万二千六百八十元,工作年资十七年,以三十一个基数计算退休金为七十万三千零八十元(更正陈述后计算之金额,参看原审更审卷二六页),扣除已领三十万元,尚得请求四十万三千零八十元等情。求为命上诉人如数(减缩后之声明,参看同上注)给付,并自七十三年六月一日起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计算利息之判决。
上诉人则以:编制上被上诉人属伊秘书室事务组,非工厂法施行细则所谓之工人,不应适用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而应适用伊之联合报系员工退休暂行规则计算退休金。伊已依此计算之退休金三十万支付与被上诉人,并无不合等词。资为抗辩。
原审斟酌全辩论意旨及调查证据之结果,以:被上诉人主张其在上诉人之印刷厂专任送报车司机时之工作内容,如前所述,均与印刷工作有关,作业时间亦与印刷厂同,并受该厂主管指挥支配等情,上诉人并无争执。参以行政院七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台七十内字第一八七四六号函,为因应目前实际需要,同意将工厂司机、警卫、厨师及仓库管理、清洁工等人员纳入劳工范围之趣旨,应认被上诉人为工厂法施行细则所称之工人,而有当时施行之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之适用。虽上诉人辩称:被上诉人为其秘书室事务组之司机,非印刷厂之司机。然上诉人以产销新闻纸类为业务,与一般工厂产销特定商品为业者,并无不同。一般工厂除生产部门外,亦设有业务部门。苟将运送生产品之司机,编为业务人员,谓其非工厂之司机时,上述行政院函有关工厂司机部分,岂非具文。上诉人之此项辩解,殊不足采。被上诉人担任上诉人印刷厂送报车司机十七年,退休前三个月平均工资为二万二千六百八十元,为上诉人所不争执。依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应给与三十一个基数之退休金七十万三千零八十元。扣除上诉人已给付之三十万元,被上诉人请求四十万三千零八十元,及自七十四年十月十六日起至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止,按中央银行核定放款利率二分之一,自同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计算利息部分为正当。超过部分之利息请求要难准许云云。为其得心证之理由,爰将第一审所为被上诉人败诉之判决,一部废弃改判,一部予以维持,于法核无违误。查本院七十二年五月十七日七十二年度第五次民事庭会议决议(一)系谓:民营汽车运输机构非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所称之工厂,该机构之劳工退休,当无上开规则之适用。并非谓工厂司机之退休亦无该规则之适用。上诉论旨,除就原审取舍证据、认定事实之职权行使,任意砌词指摘,并就原审已论断者,泛言未论断外,更谓本院前开决议已明确指出汽车司机不适用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乃原审竟认为有其适用,是原审适用法规显有不当等词,声明废弃原判决其败诉部分,非有理由。
据上论结,本件上诉为无理由。依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八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九条第一项第七十八条,判决如主文。
这样的判决书下来,一切局面,都底定矣!
昨天中午,郭吉仁律师请我吃饭,谈到这件案子。他说,最高法院判决确定后,他们通知《联合报》,说赶快把四十多万付出来,否则要去强制执行了。《联合报》没脾气了,立刻乖乖的如数照付。我听了,很高兴。我说:你这大律师做的好事和“坏”事,我都使你各得其份。——你替康宁祥辩护,与我对垒,我认为你做了错事,要讨伐你;你替小百姓辩护,与国民党中常委王惕吾对垒,我认为你做了对事,要支持你。你很快就会看到我的文章。
今天上午与郭吉仁律师在法庭对垒归来,傍晚花一个半小时写这篇文章,我李敖的是非明、快意恩仇,于此更上层楼矣!
一九八七年五月七日夜七时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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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法西斯教父”不是诽谤吗?
李瞻、苏蘅两教授,在《诽谤与隐私权》一书第四十页里,有这样的论述:
报导某人的政治信念,而使他人怀疑其对国家的忠诚与理想时,这位记者很可能会吃上诽谤官司。一九一五年伊利诺的法院曾判决“某人是社会主义者”这一项叙述为诽谤。因为当时社会主义者被视为是丢炸弹之类的危险份子,故而有此判决。但今天我们只把社会主义份子看成与时代唱反调、但没危险性的人物,所以随时代产生观念上的改变,直接影响到某些字眼的使用是否恰当。
当美苏是盟友时,指称某人是共产主义者,不构成诽谤,但今天若指控某人与共产党有所牵扯,就要小心了。不管你是很直截了当地说某人是共产党徒,或只是说他是亲共者或共党同路人,都犯了诽谤罪。
这一例证,显示了诽谤罪构成与否的重要关键,——文字词汇是“随时代产生观念上的改变”,观念改了,词汇的诽谤与否,也就与时俱异。说人是不是共产主义者,在早年早期,根本不构成诽谤;但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就越来越构成了。张宗栋教授在《诽谤的类型及其责任》一书第三十四页中说:
史文勒教授(William F. Swindler)说:字面本身无诽谤性的,依各种不同的环境而决定其是否具有诽谤性。不同的环境包括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空间,或者特定的社会、团体、职业界是。
(例)格兰特控读者文摘判例:在举世充满反共情绪之时,在普遍反对共产主义的美国,一人被杂志误述为共产党的委员,应成立诽谤。
对共产主义者的观念改变如此,对其他词汇亦然。同书第十七页也有例如下:
汽车大王福特控告芝加哥论坛报,因该报妄指他是无政府主义者,结果福特胜诉,法院判令芝加哥论坛报赔偿福特六分钱。该报以程序上之理由,未付偿款,但其诉讼费用花了美金三十万零三千九百六十八元七角二分。
无政府之义者,在早年早期,构成诽谤;但是后来的诽谤意味,却慢慢冲淡了。
说人是法西斯主义者也是如此。法西斯主义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尚不构成诽谤,但在纳粹残虐行为以后,法西斯成为今日文明国家最侮辱人的词汇之一,连被告南方朔(王杏庆)自己,也在文章中指出法西斯是“残忍暴虐”、是“摧毁人类的本性……信赖互谅”等“恶质”。因此,当他骂李敖是“堕落成了党外法西斯教父”的时候,既不真实、也含恶意,当然构成诽谤。
总之,词汇本身同语言一样,是活的、流动的,中外皆然。它的与时俱异,可分两个方向:
第一是上升式的
第二是下坠式的
上升式的词汇是由坏的意思转为好的意思,像称女孩子叫“小姐”,这在宋朝是骂人的(宋朝妓女叫“小姐”),上升以后,现在变成尊称;下坠式的词汇是由好的意思转为坏的意思,像“风流”、像“乌龟”,这在唐朝是捧人的,下坠以后,现在变成恶称。
法西斯是一种典型的下坠式词汇,用它来骂人,确属诽谤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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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侮辱圣母到侮辱国父
基督教兴起后,崇拜偶像演变成一股风气,到了8世纪,为了向教会夺权,罗马皇帝下令破除教堂中偶像,引起动乱伤亡,史不乏书。罗马皇帝这种行为,就是“圣像破坏”(Iconoclasm),也叫做“画像破坏”、“偶像破坏”。今天彼教中人,只奉十字架而不供圣母等像者,此派余绪也。
但自基督教东传以后,日本、中国为抵制“邪教”,也有变体的“圣像破坏”出现。这种变体,是根本不信基督教的东方人,用侮辱圣像来验明正身、验明你是不是信基督教。方法就是叫你用脚来踩圣像,看你反应:你如不信基督教,踩就踩了,可是你如真的信,你就犹豫了、不肯了。这时候谁真谁假,就一脚见底了。
这种用脚踩圣像的方法,在日本,叫做“蹈绘”,就是脚踩绘画之意。“蹈绘”在日本,始于17世纪,日本书《大村家觉书附录》、《长崎记》、《长崎实记》等都说开始于1626(宽永三年);《长崎港草》则说开始于1628(宽永五年);《长崎缘记略评》、《长崎拾芥》、《通航一览》等则说开始于1629(宽永六年);今井《长崎年表》则说发端于1626(宽永三年)、实施于1629(宽永六年)。来昂巴塞斯(Leon Pages)《日本基督教史》(Histoire de la religion chretienne au Japon depuis 1598 jusqu'a 1651, Paris,1869-1870)1631(宽永八年)项下,记有加尔伐洛司铎(Calvalho)曾被逼践踏圣像的事,是最早的记录。日本人不但要洋人“蹈绘”,并且对自己人也折腾个不停。日本长崎有所谓“宗门改”的“德政”,每年正月四日起,由官役三四人一组,率领夫役携带圣像到各宅,从户主到仆役,一一都要表演脚下功夫,这种满门相验的场面,画有所谓“蹈绘执行图”,至今在《增订切支丹史料集》中还可看到。
“蹈绘”时所蹈之绘,最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踩木板镶嵌的铜质圣牌;一类是踩铸制的黄铜圣牌,两者上面都不外圣母抱耶稣之类,图案各异,以圣母为主则一。前者我收藏有德川初期的一张照片,是《对外史料大观》所收的;后者我也收藏有一张照片,是皮肯(Stuart D. B. Picken)《基督教与日本》(Christianity and Japan, 1983)所收的。“蹈绘”恰像是测验犯罪的测谎器,日本人用它来检验谁信“邪教”,倒也成效非凡呢!
日本人不但在国境内搞“蹈绘”,在国门口也搞。郁永河《海上纪略》日本条中说:
其先,大西洋人觊觎其国,以天主教之言惑之,事露,悉被夷戮。今商舶至彼,必问有无天主教之人。又铸天主之像,令人足践而登。若误携一人往,则以其船牵置岸上,尽纳舟人于艎底焚之。自此西洋人无敢复至日本者。
张遴白《难游记》也说:
先是,有西洋人为天主教者至其国,国人信之,其教大抵男女群居,各授以秘术,人各自持,虽父子夫妇不相泄;一皈其教,死生患难终不变,故其主者遂得肆奸术,纠众为乱,国因大扰。将军大发兵扑灭之,悉驱其船于岛口之外焚焉,生埋土中者无算。自是痛绝西人,设法严禁,于通衢置一铜板,镂天主形于上,凡外国人往者,必令践踏而过;或衣囊中偶携一西洋物,即一钱之细,得之必满船人悉诛死。
梁玉绳《崎阳杂事》据汪翼沧“日本碎语”说:
俗禁天主教甚峻,唐船初至,例有读告示、踏铜板二事:告示叙说天主邪教煽惑人心,虑客有挾之而来者,故遍谕之:铜板铸天主像,践踏以明无习教之人。
把“蹈绘”当成了入境检查手续之一,可见日本人当年排斥西化的雷厉风行。这种雷厉风行,后来流传到中国,中国也搞起“蹈绘”来。萧若瑟《天主教传行中国考》有这样记录:
官提众教友过堂,以耶稣与圣母圣像,掷于地下,令诸人加足其上,以示反教。……官以唐若瑟与王斐理伯倡首抗命,致众教友无一践圣像者,大怒……
可以看到中国人在“蹈绘”上,也能向日本人跟进。不过在跟进之中,中国人变得走向抽象派、变得只要踩十字架或跨十字架就可以了。《黔信芳踪》有一条记1811(嘉庆十五年)教徒顾占鳌的事:
又一次斩犯时,官命刽子手提之到案,盛服危坐以待之,案前放木十字,谓之曰:“今日部文已到,若汝践踩十字悔教,从宽省释,赦尔出狱回家;否则,此次决不宽贷,定必依律将汝绞死,这是你的斩条,可仔细看看。”占鳌一见十字架,即匍匐于地,如敬拜之状,且大声曰:“吾主,尔死于十字架上,为救我罪人,我宁愿万死,不敢践踏凌辱尔之十字架。”官命刑役施彼踩之,彼即长卧于地曰:“此非我心甘情愿践踏之也。”
《黔省主证遗芳》又有一条记1812(嘉庆十六年)教徒吴国盛的事:
……吴国盛依然如故,皆不听,一到案前,县官大喝曰:“吴国盛!你看你是何等之愚蠢人也!本县官原要施恩开释你,你自己不肯,何也?快快踩踏十字,不要畏惧,你踩了十字,就放你回家;若你后来要奉教,随你自便,岂不是常常是天主教人么?”
同书又有一条记1836(道光十六年)男女教徒的事:
……官向众人曰:“你们不敬菩萨,此十字架钉死之人,与菩萨无异,你们敬之,非菩萨而何?你们若不快踩十字,就要动大刑了。”冯官如此一逼,有一女人答曰:“如拿十字当菩萨,我们则踩,不然,亦宁死不从。”官曰:“可。”于是此妇先踩十字,随后众人伯仲蝉联,接接连连的,一齐踩了。……乃将郝真福、王老双、张老么及徐王氏四人,永不背教者,分置于男女二监,然后退堂。次日,那些踩过十字的教友,在衙内具结取保,得释归家。出衙后,心内难安,知道中了官家的诡计,着了魔鬼的毒害,已犯了背教极重的罪。急忙来至猫猫巷小经堂内,当众人面,伏地认罪,痛苦求主怜赦。
可以看到中国人搞“蹈绘”,虽然没像日本人查户口式的找上家门,但在衙门里的官样文章,却也神气活现。这种官样文章是有法律依据的,《大清律例》就有专条规定宥罪须以跨越十字架为形式要件,可见在法律上,中国人紧迫盯人更优为之。
从日本人、中国人的侮辱圣母式“蹈绘”反面看,正因为有别人的圣像可侮辱,相对的,自己的圣像就要维护。过去日本人崇拜天皇,每所学校都挂着天皇照片,并且约定俗成,一旦学校着了火,一定得有人把天皇照片抢救出来不可,即使因而有人烧死,也在所不惜。当然,随着时代的进步,日本人不再欣赏这种封建的信念了,日本人对圣像的观点,已经完全现代化了。
没有现代化的,反倒是中国人国民党。国民党封建的把他们总理孙中山的遗像做为圣像,在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由国民政府下命令说,人民对于国民党孙总理遗像应表示敬意,有意图侮辱公然撕毁总理遗像者,应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论罪。进而在同年八月七日由司法院院字第一二六号完成同样解释,并更进一步,在六年后的一九三五年一月一日,为免不合罪行法定主义之讥,干脆列入刑法条文之中。现在刑法规定:
第一百六十条:意图侮辱中华民国,而公然损坏、除去或污辱中华民国之国徽、国旗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三百元以下罚金。
意图侮辱创立中华民国之孙先生,而公然损坏、除去或污辱其遗像者,亦同。
可以看到国民党的封建心态。国民党显然把他们的总理当成禁止“蹈绘”的道具,用法律的制裁,反转过来,变相肯定他们的总理。这无异是在精神上和制度上,使中国人民先在法律上蹈孙中山之绘。反面来说,谁“侮辱创立中华民国之孙先生”,就法办谁;正面目的,就是谁都得尊重他们的圣像矣!
在现代文明国家中,虽然人皆有国父,但像国民党这样有侮辱国父遗像罪者,却只此一家。美国人对他们国父华盛顿备极尊敬,但在言论自由下,当年《曙光报》(The Aurora)以诋他为万恶之源的独夫为荣;今日《花花公子》(Playboy)以画他为渡德拉威河(The Delaware)找裸女的色鬼为乐。……美国是言论自由的国家,而这种自由,正是他们国父奋斗追求的目标。孙中山说他“于人则仰中华之汤武曁美国华盛顿”,华盛顿的同志,并没这样钳制言论自由啊!
国民党真是呜乎妙哉的可耻团体,可笑复可哀的是,他们口口声声打孙中山的灵牌,其实没人能真为孙中山做点守死善道的牺牲,——一旦以“蹈绘”测验他们,真正污辱孙中山的,正在此辈哟!
198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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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推事
一、声请回避状
台湾高等法院刑事第十庭审判长推事杨力行、推事许增男、推事胡森田,在审理七十六年度上易字第二五五九号吴三连、吴丰山、颜文闩的诽谤李敖案时,违反证据法则、经验法则、及现代文明国家新闻媒体应为登出广告文字内容负责之法理,判决国民党同路人《自立晚报》发行人吴三连无罪、社长吴丰山无罪、总编辑颜文闩无罪,引起李敖严重不满,为表示抗议,特于三版《蒋经国研究》一书封面上,加印以下图文:
“蒋经国死了——根据司法院院长黄少谷管辖下台北地方法院院长吴树立属下法官杨丰卿的判决书、根据司法院院长林洋港管辖下台湾高等法院院长罗萃儒属下法官杨力行、许增男、胡森田的判决书,这样以‘死了’宣传活人,并说这种人是‘水蛭’,一点也没关系!不算诽谤人!”
现在此书第三版已上市,海外版亦印行中。台湾高等法院审判长推事杨力行、推事许增男、推事胡森田三位的法学造诣与法官水平,自然为天下明眼人所领教。如今又审理起国民党党方杂志《黄河杂志》发行人彭振刚、社长兼总编辑郑贞铭的诽谤李敖案,“足认其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特举出上述“具体事实”(一八抗一四九),声请审判长推事及推事回避。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日
二、拒绝出庭状
顷接十二月四日开庭传票。惟查本案李敖业于十一月十日提出声请推事回避在案,尚未见裁定书回件,若出庭有所声明或陈述,自有违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故不能出庭。等裁定书回件后,或再依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抗告并得回件后,再发传票不迟。特此声请如上,大家一切依法办理,自不会贻笑法界矣!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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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离婚专家”到“离婚大王”
这几天不知中了什么邪,台湾的传播媒体一再找我谈谈离婚的问题。传播媒体中还有一家电视台。台湾的电视台跟我的关系很微妙。四分之一世纪以前,台湾刚有电视,就以“苦学成功青年”为主题,要我亮相,我拒绝了,我说我既不苦学,又不成功,谢了。他们就只好找别人了。
在我被当成“苦学成功青年”时候,我刚出道不久,大家都知道李敖多有名,却不知道李敖多可怕。直到后来,才恍然大悟李敖并非苦学的成功青年,而是博学的洪水猛兽。大家才发现这家伙危险得很,这种发现,尤其以戒严时期主持戒严的“将军族”最为开风气之先。于是,和我有关的杂志,给查禁了;跟我有关的书店,给封门了,最后,我这洪水,给堵住了;我这猛兽,也给关在牢里了。
在我成为叛乱犯坐牢的时候,台湾的传播媒体没有一家敢提李敖的名字,反倒是外国的像《纽约时报》等大登特登,把李敖的照片登得比台湾任何人都大。正因为台湾的传播媒体这样把李敖包得密不通风,所以,当多年以后有人责备东北籍的立法委员费希平,为什么明知自己小同乡坐了冤狱,却不肯讲讲话的时候,费希平居然说,他没在报上看到这件事!他不知道李敖被捕被判十年的事!——多妙啊!
一九七六年,我四十一岁的时候出狱了,大有为政府为了缓和跟李敖的紧张关系,由李敖的老师、那时的国民党文工会主任吴俊才出面,请李敖到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做副研究员。有人打趣,问我怎么你在国民党眼中,只是个相当副教授级的副研究员?我笑着说,已经很大啦,毛泽东在国民党眼中,不过一图书馆管理员耳;周恩来在国民党眼中,不过一副部长耳。国民党不“狗眼看人低”而把敌人看得这么高,已经很大啦!
国民党以为跟李敖紧张关系的缓和,是党中央的功劳,其实不是,真正有功劳的,乃是国民党的一位党员,她的名字叫胡茵梦。十年前,我在被封杀十四年后,复出写作,出版《独白下的传统》,胡茵梦看了这本书,写文章捧场,国民党党中央书面指示党营事业中影公司,叫它警告胡茵梦不可以如此。胡茵梦不听。不但不听,反倒跟李敖开始认识、同居、结婚了。——胡因梦为此付了代价,中影跟她解约了;也微妙的没戏可拍了。有一次宋楚瑜(当时的国民党文工会主任)等几位大员同我吃饭,我附耳问宋楚瑜:“是不是我连累了胡茵梦的电影明星前途?怎么她没戏拍了?甚至连一向由她出面主持的有外宾在场的节目也不找她了?”宋楚瑜小声告诉我:“你不要误会。真的原因乃是胡茵梦英文不好。”后来我和胡茵梦离婚了,胡茵梦做伪证,表演“大义灭夫”。很快的,胡同志又有戏拍了、又主持金马奖了。——她的英文,立刻又好起来了。
我是一九八〇年五月六日同胡茵梦结婚的。当时我私下对结婚证书上的签字人高信疆说:“这场婚姻啊,不会超过一年。”胡茵梦没我聪明,她以为婚姻可久,乃问道于“妖僧”林云。林云说你们的婚姻可维持五年。五年后,你老了,而李敖一向喜欢年轻女人,那时候你们的婚姻就出问题了。唯一化解之法是现在你们就要在卧床四角各放铜钱一枚,如此婚姻可以长久。胡茵梦听了这“妖僧”的妖主意,回来要我如法炮制,我拒绝了,我说我是信科学的人,一概不信怪力乱神,你怎么可以这样无知、迷信,听这种“妖僧”的话!我的拒绝使胡茵梦面露失望,她没有坚持放铜钱,但她认为李敖不爱她,所以不肯放铜钱。她为水平所限,无法提升到从博大高明的着眼点来欣赏李敖这种男子汉的坚定、这种不肯牺牲原则的坚定,是很可惜的。一句西方谚语说:“我们因不了解而结婚,因了解而分开。”胡茵梦同我的结婚,正好相反——“我们因了解而结婚,倒因不了解而分开。”胡茵梦在我出狱后复出后写文章支持我,写《特立独行的李敖》,她欣赏我的特立独行,我认为她了解我,但是,最后因不了解分开了,胡茵梦公开说我十年内不会同她离婚,她是“唐宝云第二”,几个小时后,她就收到我送的玫瑰花和离婚证书,她不是“唐宝云第二”,她是“胡茵梦第一”!——“妖僧”林云说这场婚姻会有五年,我却三个月就给它吹了,我比林云灵得多呢!
大概我的离婚离得太干脆、太漂亮了,当天晚上就上了电视新闻,香港的电视公司也派人访问我,极一时之盛。离婚当天晚上我和几位美女吃饭,有人说我是“离婚大王”,其实我岂止大王,早就是专家呢!我的大学毕业论文题目就是《夫妻同体主义下的宋代婚姻的无效撤销解消及其效力与手续》,写的就是古代的离婚,就被同学戏呼为“离婚专家”。如今学富五车,却独以离婚在行,上台湾传播媒体,不知是我有毛病?还是文工会有毛病?
一九八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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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迫殷到批胡
八月二十九日自立早报登:“昨日的‘纪念殷海光逝世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上,有少数与会学者针对当年胡秋原撰文抨击殷海光,并以立法委员身分写信给台大校长钱思亮要求将殷海光解聘一事,提出严厉的批评。韦政通教授表示,他至今仍然无法了解,当年胡秋原为什么要在殷海光已备受折磨及压迫的时候,还对殷海光做出如此的打击,他表示,知识分子相惜都来不及,为何还要如此相残?台大教授胡佛也表示,有时他的文章偶然批评到胡秋原,胡先生就会以立法委员的身分写信给台大校长,要求将他解聘,胡佛表示,这是一种权威主义的作法,不足为取。”“此次研讨会的召集人夏道平先生也曾就胡秋原与殷海光的‘结怨’过程,提出一段较不为人知的往事。夏道平表示,当年胡秋原曾托一位友人带一本他亲著的书给殷海光,但殷海光收到书后,当着那位朋友的面将书丢到字纸篓里。夏道平表示,也许这位朋友事后曾将此一过程告诉胡秋原,所以才导致胡秋原内心的不满。”
看了这些报导,我有综合评论如下:
殷海光在《我被迫离开台湾大学的经过》中,提到胡秋原迫害他,原因是文化“论战中,胡秋原君知识上的短缺,思想上的混乱,被我的一群学生指破。尤其是他参加‘闽变’的往事,被李敖君指出。这一下使他的名流声威扫地。他痛心疾首之余,认为系我在背后策动,于是在中华杂志上参加徐君(‘国特’徐高阮)对我的围攻。这二位先生的言论,充满对我的污蔑、毒骂及构陷,但却俨然为学术尊严及自由民主和反共爱国而仗义直言。标榜历史文化儒家道德的某君(‘国特’徐复观),则从旁助威。”再据我查出的胡秋原勾结王昇的内幕,我们可以确定这一对殷海光的卑鄙迫害行动,不是像夏道平所说那样简单的,当然“祸蒙于字纸篓”,也是原因之一。但主要原因,则是胡秋原笔仗打败的老羞成怒,怒而勾结总政治部、怒而写信给钱思亮;而毫无“太学祭酒”风骨的钱思亮,凛于胡秋原背后的刀光剑影,只好屈从。照夏道平的说法,好像是胡秋原对殷海光的私怨,其实远不止此。真相乃是胡秋原、徐高阮、徐复观等替蒋氏父子代算《自由中国》失敬于国民党的旧帐,从私怨来看这档子事,是不够的。事实上胡秋原他们有更积极的一面,那就是向官方表态。这些人中,胡秋原最笨、徐高阮最阴、徐复观最诈。徐复观参与了整个迫害作业,却脱身事外,最后骗得殷海光和殷门弟子团团转,大家还以为他是好人,真九头鸟之尤者也!
这头九头鸟之尤,一再写信给我,向我统战,但我在法院告他一状,对他毫不放松。其他殷门弟子,都成了他的囊中物。至于胡秋原,则只统战到一个王晓波。王晓波当年为保护殷海光,曾在胡秋原到台大讲演时,欲报以小拳。殷海光死后,此人无师不能自通,有“恋师症”,故以胡秋原为“尸”而恋之,如今在与会之时,犹发言为胡秋原宽解,其头脑不清、心志不坚,令人遗憾。不过此人对我,一直以“敖哥”相称,我住院,来看病:又寄赠新作给我,我没丢到字纸篓去,可是一直不理他。殷师母日前来看我,问到王晓波,我说:“那个小鬼,‘殷门叛徒’,我不要理他。”
至于韦政通,本在徐复观旗下,被我统战而来,看他可怜,预支稿费以救济之。至今债务欠清、头脑也欠清,但以其勤勉与勤做公关,俨然思想史专家矣。至于胡佛,乃当年中央研究院人二头子,国特从良者也。这些人在殷海光备受胡秋原迫害之时,噤不作声,二十年后,才顾左右而批胡,其懦可恨、其言可嘉,我就嘉他们一下吧!
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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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事中的三民主义
八月二十六日晚上,所谓“无巢氏”的无住屋者卧上街头,抗议房价猛涨,哀诉他们是“蜗牛族”,可是是无壳的,因为壳都跑到财阀那儿去了。就在此时,外电传来,台湾第一财阀蔡万霖,以炒作房地青云直上,已晋入全世界第六大富翁。时机之巧,正好成了极尖锐的对比。
在“无巢氏”们卧街的当天早上,国民党中央日报登出专文,标题“厘订现行土地政策贯彻涨价归公”。文中提倡应该“落实民生主义土地政策”,并且谴责今日的土地政策,逐渐失去了“国父遗教中念兹在兹的‘涨价归公’理想”。
如果真如国民党党报所说,“落实”了“民生主义土地政策”,是不是就一切OK了呢?其实不然,并且更糟。
为什么?因为民生主义土地政策,完全是孙中山闭门造车的一片空想,永远落不实的。例如申报地价方面,孙中山规定“随地主报多报少,所报之价,则永以为定”,这就是空想。试问把地价“永以为定”,这根本就违反经济定律,如何做得?报少了政府照价收买,但是哪来那么多钱?这次光台湾地区的公共设施保留地征收,就要花六千亿,若以全中国低报土地为对象收买,土地还没到手,政府先破产矣!孙中山又规定“此后所有土地之买卖,亦由公家经手,不得私相授受”,这又是空想。试问这如何在自由市场上做得到?政府当成了总经纪人,政府不但累垮,市场也全萎缩矣!何况,政府收买了土地,地上房子怎么办?要买吗?比土地贵一倍的大有屋在,又怎么买法?买下又干什么?这不都是大问题?孙中山又规定“土地涨价,全部归公”,这又是空想。涨价归公想得倒好,可是它的实行,乃以土地有无移转为要件,若土地根本没买卖,则对有买卖者而言,即为不公;若对没买卖者抽税,则因根本没买卖而增加负担、因根本未获涨价所得而增加税捐,又是不公。何况,涨价归公的结果,土地所有人的任何利润,都空忙一场,所以任何差价,都对他没有意义,这种强把凡人当圣人的干法,不造成市场价格机能破坏、土地供需运作失调,才怪事呢!
这种机能破坏与运作失调现象,就正是今天共产主义当政下的下场。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中公然说“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其实民生主义比共产主义还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倒干脆,你的土地,老子共了产,共了产后,你没土地了,倒也无地一身轻,一切后遗症,由老子来挑。但是民生主义呢?它要土地归你、纳税归你,可是涨价归它、收税归它。换言之,你除了过空头地主的瘾,其他全没好处;一切好处,都在民生主义的实行者。这样子占尽便宜的主义,说它比共产主义还共产主义,一点也没冤枉它。
民生主义的土地政策,关键在与人性不合、与经济定律不合。人性和经济定律中有可肯定的一面,那就是从土地投资中获得合理利润,如置产业、如建工厂,这都是促进土地利用的增值,这种增值不可为政府一把抓去。可是民生主义的土地政策却视土地投资为土地投机,因此不分良莠,一网兜收,害得国民党无法实行。无法实行又不便明说,于是暗中把主义偷天换日,挂羊头卖狗肉以出之。国民党好可怜哟!
国民党可怜以外,当然也极为可恨。它不实行民生主义,应该记一大功;但不另行象样的房事政策,却该记一大过。在土地政策房屋政策上,国民党毫无房中术,却有蜗牛步。——今天上街的“蜗牛族”是假的,国民党才是真的“蜗牛族”。
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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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与高山族同源考
高山族是台湾的原住民,这些原住民怎么来的,史不可考。但是从民族学等学科上,我们仍旧可以追踪出一些脉络,而有令人吃惊的发现。
高山族在种族上,属于南方蒙古人种(Paleo-Mongolian)的原马来人(Proto-Malay),不属汉族;在语系上,属于马来——波里尼西安语族(Malayo-Polynesian)的印度尼西安(Indonesian)语系,不属汉语;在文化上,属于东南亚文化中印度尼西安文化群,不属中国文化。
上面这种说法,是对高山族的通说。这种通说的结论是,高山族是南来的种族,与西方的中国大陆没有关系。
由于种族上、语系上、文化上的许多表征,这种通说,也不为无据。尤其在文化上,它孤立于中国、印度与阿拉伯三大东方高级文化之外,甚至在三大文化影响印度尼西安文化之前,高山族就已出现在台湾,保留了印度尼西安文化的原始特质,比印度尼西安还印度尼西安。例如文身也、缺齿也、拔毛也、口琴也、织贝也、卉服也、贯头衣也、腰机纺织也、父子连名也、亲族外婚也、老人政治也、年龄分级也、猎头与骷髅崇拜也、鸟占与梦卜也、灵魂崇拜与多灵魂观也、室内蹲葬也。……都是显例。
不过,有的学者后来研究,发现上面那种通说,也不尽然。教过我考古人类学导论的凌纯声,曾综合日本学者金关丈夫、国分直一、鹿野忠雄等的见解,益以己说,发表《古代闽越人与台湾土著族》论文。他的结论是:高山族“在古代与原来广义的苗族为同一民族,居于中国大陆长江以南,属于同系的越濮(或越獠)民族,今称之印度尼西安或原马来族。越濮民族在大陆东南沿海者,古称百越;散处西南山地者,则称百濮。台湾土著系属百越,很早即离大陆,迁入台湾孤岛,后来与外隔绝,故能保存其固有的语言文化。”“台湾土著族直到现在,保存较古的印度尼西安或称原马来的语言文化,所以东西洋学者多数以为台湾土著来自马来群岛。但在一千七百年前,住在台湾岛上的夷州和大陆浙闽沿岸的安家民是同一民族,由他们的六种文化特质,可证明二者属于大陆上古代的越獠民族。远在纪元以前,越人已由大陆移居台湾,海上早有往来,自秦皇汉武三次迁沿海越民于内地,贯彻实行海禁以后,台湾孤悬海外,乃与大陆隔绝。”
凌纯声说高山族“在古代与原来广义的苗族为同一民族”,是本诸日本学者鸟居龙藏教授的发现。鸟居龙藏在1903年到中国西南各省调查苗族,发现高山族中的曹族与布农族,与苗族酷似,所以提出此说。凌纯声曾从事苗族研究多年,到台湾后,1949年“入山工作,所至之处,见土著之民情风俗,与大陆上西南民族相若,大有旧地重游之感。”这一印证,最引起我的注意。
根据我家藏的《李氏宗谱》,我的远籍是云南乌撒。据《元史》地理志说:“乌撒者,蛮名也。”我的祖先,很可能是苗族。《李氏宗谱》说在明太祖洪武年间,我的祖先自乌撒迁到山东潍县,那是十四世纪中国人民一次强迫性的迁徙。《明史》傅友德传记他“将步骑三十万征云南”,讨“乌撒诸蛮”,“斩首三万余级,获牛马十余万”,当时苗族的伤亡,惨烈可想。五百年来,我的祖先由苗族一变为山东人,再变为东北人,变得与我们苗族老乡高山族越分越远,相逢如不相识。今晚兴来,特写《李敖与高山族同源考》,以为吾族张目。——台湾人想搞小圈子吗?那我就告诉你,台湾是属于苗族的,而不属于汉族的,你们这些来自闽粤的假货,还差得远哪!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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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天赞只能挨咬
水浒粗人李逵讲粗话,动辄“叫你咬我鸟”。“鸟”者,屌也。咬鸟者,品箫也、吹喇叭也。
不过,若纯照字面解释,真正鸟被咬住,既不品也不吹,而是活生生的像斗狗般的狠狠咬住不放,这种局面,就立刻不好玩了。纵阳道壮伟者,亦不得脱身矣!
纯照字面解释,咬是上下齿之间的动作,但在这种具体的意思以外,另有一种抽象的意思,就是罪犯诬攀别人。罪犯诬攀别人,一咬即可,咬哪里都一样,固不必咬鸟也。
中国俗谚说:“贼咬一口烂三分。”这是司法界的天经地义。为什么?因为照办案人员“从贼”的逻辑,做贼的,不咬别人却单单咬你,可见你一定有问题、你一定也不是好东西,纵查无实据,然事出有因,你也要一并移送。正因为有此天经地义,所以一个人,一旦被贼所咬,便没那么容易脱身,被咬之处,用具体写法,便有三分之烂了。纵使有朝一日,冤情得雪,但是创伤难愈,往往是一辈子的事。
以我为例。我自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九日被捕入狱,一直关在台北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的第五房,关了近一年。第五房不见天日,全靠每天二十四小时的灯光与通风维持。在这房中,我曾被疲劳审问、严刑拷打。刑求中的一个重要关键是要我承认我是“台湾本部”五委员之一、是台独五巨头之一。事实上,我对这难题毫无所知,所以无从承认起。经过夜以继日的侦讯,我终于悟出并得知,原来我被我的台湾朋友谢聪敏和魏廷朝咬了,并且这一咬,是符合台独分子与国民党情治人员双方面的利益的!最后我对情治人员说:我的整个感想是台独分子希望把这案子做大,咬住李敖,硬替他们捧场,对外宣传说:大家快看,台独运动不但有外省人参加,并且还是顶呱呱的外省人李敖加入我们的行列!另一方面,你们国民党情治人员也希望把这案子做大,案子有李敖参加,自然就顿时变成大案,扣住李敖,硬替你们捧场,可以对上面报告破了巨案、可以多领奖金。这样双方你推我拉,我还有话可说?只希望你们下次抓人时,务必先抓我,因为先被抓的可以占便宜,别人必须配合他的口供,他却可以撒豆成兵。——千万别优待我,千万请先抓我!
我这种戏谑性的说法,其实也是真话。因为被迫咬人之时,先咬为强、咬人者为强;被咬为弱、被咬者遭殃。一被咬,人就陷于挨打与被动,一切就都难办了。
中国古话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对国民党情治人员说来,这话应改为“办案无亲,常与咬人之人”。肯咬人的人,最容易取得这些牛头马面的信任,这些人“毁”人不倦:闻过(别人的过)则喜,老K点囚,多多益善,凡此种种,无不靠咬以张之。咬之为用,真大矣哉!
文明国家的办案方式是先由他们证明你犯罪,才抓你进去;但是国民党政权是先抓你进去,再由你证明你没犯罪。这种“自证其无罪”的取证方式,其实比“自证其罪”还麻烦得多,所以结局总是以咬收场,皆大欢喜。
过去“笼中鸟”们咬人鸟,被咬的都是小尾,从来咬不成国民党大员。如今何敏临门一咬,居然咬上了国民党法务部长萧天赞,真是大快人心。萧天赞既失掉咬人的先机,只留下挨咬的份。“贼咬一口烂三分”,如今咬到这下三烂,真是咬道好还啦!
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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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人打破了什么?
我来台湾四十年,结交台湾朋友无数。但有两位高雄人,在反国民党的纪录上,最令我动容。第一位是彭明敏。彭明敏博士精通中日英法四国语文,是太空法的国际翘楚。他是国民党最早看中的青年才俊,是台大政治系主任、联合国代表团顾问、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蒋介石亲自“召见”拉拢的本土化首席人才。可是,彭明敏是最有志气、最有学问、最有高度教养的伟大知识分子,他把几乎到手的荣华富贵,弃若敝屣,甘愿当个反叛者。自此下狱、流亡,九死无悔。今年李敖出版社印行新版《彭明敏回忆录》,彭明敏和我,分别在序里重述生平,他的志气,油然纸上,真为台湾人争光。我常说,只要彭明敏肯跟国民党合作,我敢断言,今天的总统是彭明敏,而不是李登辉。国民党大力拉拢彭明敏的时候,李登辉只不过是农复会的一名技正而已。这个笨蛋成名且在李敖之后,国民党不得已而提拔他,正因为他是典型奴才罢了。
彭明敏是高雄人,他打破了国民党化台湾人为奴才的笼络,台湾人在日本与国民党前后摧残八十多年中,被当道迫害而反叛的人,大有人在;但在被当朝看重而反叛的人,却以彭明敏为第一人。而彭明敏是高雄人。
另一位高雄人是彭明敏的学生苏秋镇。苏秋镇出身台大法律系、法律研究所,他的学问与优异,固不足以比彭明敏;但在另一层次上,却为高雄人打破了数不尽的许多纪录。试举十项:
一、苏秋镇是第一个敢在冰河期中,用演说打破蒋家王朝、向国民党讨十大债的人。这一纪录,至今没人能赶得上高雄人。(十大债是“卖国的债”、“祸国的债”、“媚外的债”、“刑求的债”、“暗杀的债”、“玩法的债”、“违宪的债”、“贪污的债”、“舞弊的债”、“无耻的债”)。
二、苏秋镇是第一个敢打破不删军方预算的人。这一纪录,至今没人能赶得上高雄人。
三、苏秋镇是第一个打破全世界质询记录的人。这一纪录,至今没人能赶得上高雄人。(以立法院七十一年会期为例:质询期间立委共378名,其中老贼278名、海外侨贼30名、台湾增补选70名、党外立委11名,书面质询次数,国民党526次、党外621次,其中苏秋镇一个人就占了426次,占全部立委质询次数37%强,超过三分之一!而康宁祥却只有3次!张德铭却只有16次!他们加在一起的“为民喉舌”,只有19次,还赶不上苏秋镇426次中的零头!)
四、苏秋镇是第一个打破全世界发言记录的人。这一纪录,至今没人能赶得上高雄人。(以立法院七十一年会期为例:发言总次数是4435次,党外受发言限制,只占1306次,其中苏秋镇虽受发言限制,但也发言477次,占全部立委发言次数10%强,换句话说,不到十次,就听到一次苏秋镇的“为民喉舌”!)
五、苏秋镇是第一个打破忽视囚犯处遇的人,他在立法院坚持后,老政治犯才获得释放。这一纪录,至今没人能赶得上高雄人。
六、苏秋镇是第一个打破万年老贼局面,并令老贼胆寒的人。这一纪录,至今没人能赶得上高雄人。
七、苏秋镇是第一个打破点缀性修正法律的人,他修正的法律最多,绝不草草了事。这一纪录,至今没人能赶得上高雄人。
八、苏秋镇是第一个在戒严时期给国民党在解除戒严上加深心理压力的人,在法理上的抨击,无出其右者。这一纪录,至今没人能赶得上高雄人。
九、苏秋镇是第一个打破国民党图腾,公开火焚国民党党旗的人。这一纪录,至今没人能赶得上高雄人。
十、苏秋镇是第一个打破党禁的人。在民进党迟迟不敢组党之前,苏秋镇支援海外的许信良,在郑南榕入狱后,公开成立台湾民主党建党委员会,给民进党做踩地雷、开大路的牺牲工作,事后民进党才敢组成。这一纪录,至今没人能赶得上高雄人。
以上随手所举的一些纪录,都是高雄人的一些真正“打拼”的成绩。我不忍这些成绩,被人遗忘,特别写出来,以供有心人和有情人参考。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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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杰怎样对王玉云?
十月二十三日,民众日报登出黄信介去高雄、王玉云去接机的消息,并登出黄信介手下林正杰的谈话。我刚刚写了一篇《民进党的反复无常》批评之,限于字数,未能多引原件,再写此文。
民众日报登:“民进党中委林正杰昨天表示,‘重审美丽岛’在政治上对反对运动绝对有利,美丽岛事件外传是王玉云所构陷,事实上无法求证,倘若是国民党故意利用地方有力人士制造美丽岛,陈田锚也可能牵涉在内,一口咬定是王玉云,实际上太不公平。林正杰说,历史的真相受到质疑,是我们对历史应有负责的态度。以最近王玉云修理郝柏村之事,及这几年来王玉云的表现,他的行为宛若高玉树,事实上王玉云不是国民党的乖乖牌,报上报导的大家都看到了,黄信介主席到底和王玉云讲什么?其实他和王玉云谈的是‘选举策略’,而不是‘政治策略’,因此到底黄主席和王玉云谈些什么?是否有关‘重审美丽岛’,目前无法做详细评论。”
如果所谓“美丽岛事件外传是王玉云所构陷,事实上无法求证,……一口咬定是王玉云,实际上太不公平”等话,出自别人之口,我们尚不奇怪,唯独出自林正杰之口,我们就大为奇怪了。为什么?因为当年对王玉云干这票事的,不是别人,正是林正杰自己;如今他利用别人的健忘,居然置身事外,俨然以公正立场,替王玉云开脱,这不太邪门儿了吗?
五年前,一九八四年的二月十八日,林正杰在他的《前进》上,登出一篇《国民党第一怕——高雄虎王玉云》,其中指出:“就在王玉云如日中天时,民国六十八年,高雄发生了美丽岛事件。这是王玉云政治生命的转折点。事后,王玉云曾引咎辞职,获行政院慰留。然而,却有另一种骇人听闻的传言,流传得相当普遍。说者表示,美丽岛政治陷阱的执行者就是王玉云。如果此说属实,王玉云将是台湾三十多年来最大的台籍历史罪人。”
这篇文章登出后,王玉云提出诽谤控告,他指出:“‘美丽岛事件’早经定谳,是非自有公断,被告等以‘美丽岛陷阱的执行人’为题刊登特别报导,攻讦自诉人,所谓‘陷阱的执行’云者,其语意别有用心至为灼然,毁损自诉人名誉固恶性匪浅,喻‘美丽岛为陷阱’,以不实传述之方法,谓‘说者表示’,美丽岛‘政治陷阱’之执行者就是自诉人云云,煽惑公众,其恶行尤为重大。”
王玉云提出控告后,林正杰在三月二十四日的《前进》上,悍然指出:“总结本案,‘第一怕’的报导系经过长期的查访结果,句句可征,我们乐意和王玉云在法庭相见。无论判决如何,我们都将在历史上留下这段见证!”
最后,官司败诉,法院证明了诽谤王玉云属实。
如今,为了政治因素,居然王玉云被开脱了,并且有换成陈田锚的趋势了。这种“历史”的“见证”,我们还敢领教吗?如果今天承认对王玉云“太不公平”属实,那么当年“句句可征”就是公然扯谎;如果当年“句句可征”属实,那么今天“太不公平”就是公然扯谎。两者必居其一。不管是前者或后者,林正杰都难逃反复无常的论定。他“一口咬定”王玉云于先,又松口改捧王玉云于后,这样子的小政客,我们还敢相信他吗?
一九八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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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仁坚错在哪里?
周渝介绍林正杰向我“朝圣”(林正杰语)、林正杰介绍蔡仁坚向我“朝圣”,我就是那样认识这位青年朋友的。我只知道他为人谦和,是林正杰的死党,但造型上比林正杰要好得多,林正杰一看就令人难以信任,蔡仁坚却不那样外露。
《前进》杂志创刊之初,林正杰在台北市东丰街孙东宝牛排店、蔡仁坚在台北市忠孝东路延吉街路口,曾分别向我拉稿,希望借助“李敖在文化界的长久声名”,使党外第一本周刊能够起飞。林正杰且写信(一九八三年三月四日)给“李大哥”,盼望从试刊号开始,就有“你的重量级作品”。当时我为了支持党外争取言论自由,同意为《前进》每周写专拦。林正杰后来在《如何利用李敖》一文回忆,说“利用李敖”,可以“完全免费,但要诉诸李敖的侠骨豪情。党外新生代所办刊物,与李敖会师之后,联手打击魔鬼、修理传统、制裁恶势力,李敖所写的五十多篇文章,从来没有收过一毛钱的稿费。”
我在《前进》写专栏,写了半年多,决定功成身退。不料一不再给人“利用”,小政客的忘恩负义嘴脸,就接二连三发生。林正杰勾结国民党特务,对我造谣中伤,连续四个月之久。我看出这种勾结国民党特务的干法,是别有政治目的的,因此决定到法院告个明白,因为只有循法律的查证程序,才能追出背后的疑云。
由于蔡仁坚是林正杰《前进》杂志的发行人,依照法律程序,他不能免责,我只好连他及国民党特务一干人等,一起告到法院。
蔡仁坚被告后,跑去找郑南榕“喊救命”,郑南榕说:“你不是祸首,我想李先生会‘特别优待’你,我安排李先生和你见个面。”于是南榕打电话给我,我才在福华饭店见了蔡仁坚。
蔡仁坚一再向我解释、道歉。我说:“仁坚啊!平常你叫‘李大哥’,叫得那么亲热。如何可以跟着林正杰对‘李大哥’忘恩负义!你给《前进》做人头发行人,但上次你们诽谤王玉云被告判刑后,林正杰发表谈话,只关心他老婆杨祖珺,连你照顾都不照顾一下,这样凉薄的小政客,你为他得罪‘李大哥’,值得吗?”我又说:“如果登的都是真事,我没话说,并且还赞成言论自由大义灭亲呢!但是勾结国民党特务诽谤自己人、自己的恩人,这算什么!”蔡仁坚一再赔不是。我说:“如果放掉你不告,林正杰他们把责任都推到你身上,就告不成了,等我研究后再说。”
一九八六年五月二日,蔡仁坚把一封“李敖先生亲启”的信,留在我家。其中有两三段,今日读来,别有旁悟。
蔡仁坚写道:“李大哥,我们相交不深,但应略有相知,也许您并不十分知道我的情况。我甚早立志从商,然而多年来起起落落、来来去去,我的奋斗全须靠自己,因此至今累积的挫折,也全须靠自己挽救。因着这个缘故,我已忍痛放弃了我曾热中的‘中国科技史’,而完全由于友谊的缘故,涉入了党外,又由于施性忠受逮受辱,新竹事件的义愤参选,历史的偶然,竟成为‘议员’。……”“在对待您的事情上,我自承‘情’字有亏,但我仍再度解释。从前,没吃过大亏之前,我不知道票子借给别人后果的厉害,我也不知道做挂名发行人后果的厉害,受国民党人控诉,犹能坚强抵御,而受从小看您的书(高中)有如启蒙之师的李大哥您的告诉,我如何和您抵抗啊!在富忠辞去《前进》编务,大约七三年三月之后,即不曾在《前进》上写过一个字,当然更不曾、也无由再过问任何一事,什么时候《前进时代》又‘上阵使用’,什么时候,又下台鞠躬,从来没有任何通知、告知。我也偶尔在书摊上翻翻,才知道《前进》是什么样子,而我待友还算随便、厚道,从来也不会想到要告诉朋友说,请不要再用我做发行人了。小子的文章出来后,我曾电告祖珺,表达此事不妥的意见,但不知道、也无影响力关于此事的陆续刊登、发展。我的原因是:一、您有如我的启蒙师,我是在看您的书中,得到进步与成长的。二、您有恩于《前进》。仅此二点,遑论其他。您知道,我是对于任何属于自己人,内部的恩怨或拙劣的批评,没有兴趣、而且反对的,我反对小子这样的批评,我反对《前进》登这样的文章,而我却将我挂名为发行人之事,与我所反对的事分离对待。……”“李大哥,纸短情长,有一天我能再回到知识、学问的工作,我深深记得,从以前到现在,好多次,在看到您的文章,内心曾有过一个念头:‘做李敖的助手、学徒。’在现实的生活中,对理想,仍然恳切期待,盼望能有和平的时日向您请益!”
从这些告白中,可推知以下的结论:一、蔡仁坚在政治上的发迹,乃因施性忠受难而来,他是施性忠的受益人,如今却撇开施性忠,这是“有亏”的行为。二、他为“李大哥”被诬事,只“电告祖珺”认为“不妥”,却不力争,也不辞去发行人,任人利用以混淆人间大义,这是既软弱又不肯勇于负责的表现,这是“无种”的行为。——“有亏”与“无种”,都是性格上的致命伤,这样的人去投入政治活动,自误误人而已!
蔡仁坚错了,他应该“回到知识、学问的工作”。上当去搞什么绿色拍档,只会使自己脸都绿了。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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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它一下“国父遗教”
我常常向国民党和党外人士戏谑性的问:“你读过《孙中山全集》吗?你读过《蒋介石全集》吗?”答案都是敬谢不敏,没人真的读过全集,虽然他们不无赞成或反对。这时我就笑着说:“我读过,全部读过,一个字一个字读过。本来我读书虽多,对这些党八股,也只是大概过目,可是自从国民党把我关在监狱里,我可真有工夫读这些臭狗屎了。——尤其一九七五到一九七六年间,国民党把我关在土城所谓‘仁爱教育实验所’洗脑,严格限制读物,但什么《国父全集》《总统全集》却满架都是,我就随遇而安,大读特读起来。一读之下,有分教,发现用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妙趣无穷,因此我就捏住鼻子,全部集而读之。从此比孙中山蒋介石本人,还熟悉他们的著作。这下子国民党可惨了。我出狱后,每思有以出国民党的丑,就信手拈来,指示涂辙一番。——这就是给国民党关老子、还妄想给老子洗脑的教训!看他们还敢不敢再惹老子!”
我出狱后,“毋忘在莒”,偶尔也温故知新,重看国民党主子的全集,以为“逐臭”。不过都是在大便时候看,以为防御而策安全。
今天早上,我忽然想起一九一三年三月十三日,孙中山“在神户国民党交通部欢迎会上的演说”。这一演说稿,原刊《国民杂志》第一号,收在“驻日各部纪事”栏下,没有标题,共产党编的《孙中山全集》标做“在神户国民党交通部欢迎会上的演说”,国民党编的《国父全集》标做“党争乃代流血之争”,标得可好!我就重读它一下,以告今之不读“遗教”者。
孙中山演说的主旨如下:
一、“民主之国有政党,则能保持民权自由。……若无政党,则民权不能发达,不能维持国家,亦不能谋人民之幸福;民受其毒,国受其害。是故无政党之国,国家有腐败、民权有失败之患。”
二、“今中华民国实行民权主义,可以巩固于千年万年,可保一致而不乱者,此亦靠乎政党。人民苟有见地,则由政党发表其意见于政府;政府不行,可以推倒之。”
三、有政党可以代表民意。如无政党,于国家则更不堪问矣!所以有政党,则可以一致不乱,无政党则积滞难行。各政党之中,若逢政策与自己党见不合之事,可以质问,可以发挥党见。逐日改革,则无积滞,无积滞即无变乱之祸患。变乱云者,有大小,大则流血革命,小则妨碍治安。是故立宪之国,时有党争,争之以公理法律,是为文明之争,图国事进步之争也。若无党争,势必积成乱,逼为无规则之行为耳。”
四、“或曰党争为国之不祥事,此谬论也。盖党争为文明之争,能代流血之争也。”
五、“天下事非以竞争不能进步。”
孙中山这些话,都是政治常识。可是国民党自己,却“知易行难”于这些常识,它为了怕“争”,所以根本不允许有健康的反对“党”。而它答应的所谓组党自由,辛亥革命前答应的,不算了;一九一二年答应的,不算了;一九一三年答应的,不算了;一九二九年答应的,不算了;一九四七年答应的,不算了。中国人民眼巴巴的等了七八十年、等了五六十年、等了三四十年,等的结果竟永远是“非常时期”、永远是“大敌当前”、永远是“环境特殊”、永远是“国情不同”、永远是“将革命事业从头做起”,一直等到蒋介石蒙主宠召、蒋经国尸居余气,才不得已开放组党。可是,似乎太迟了,新起的政党,已经不是健康的反对党了,而是一个以“流血乃代政党之争”的“政党”了!
孙中山所梦想的“党争为文明之争”,在国民党几十年的统治下,完全没有搭配的反对党,从共产党的暴力夺权,到民进党的暴民动作,我们看到的,殊少“文明”的影儿。国民党固然自贻伊戚、自作自受,但是赔上我们大好百姓的眼泪与希望,坐看国民党民进党群蚁附羶、群魔乱舞,思来却不胜愤愤。如今两党蚁魔尽出,我们谁也不要选,才能聊表我们的不满与抗议!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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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忆趣
我到目前为止,坐过国民党的两次黑牢。人皆知黑牢之苦,却不知有苦中作乐在。乐中别有禅机哲理,亦足发千古之幽情,聊忆数则,以志其趣。
一、我第一次被关在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九日,一直关在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看守所的第五房,关了近一年。第五房不见天日,四面是海绵墙,全靠每天二十四小时的灯光与通风维持。在这房中,我曾被疲劳审问、严刑拷打。刑求中的一个重要关键是要我承认我是台独“台湾本部”五委员之一。事实上,我对这一难题毫无所知,所以无从承认起。经过夜以继日的侦讯,我终于悟出原来诬我成为台独大员是符合双方面的利益的!最后我对情治人员说:“我的整个感想是台独分子希望把这案子做大,咬住李敖,硬替他们捧场,对外宣传说:‘大家快看,台独运动不但有外省人参加,并且还是顶呱呱的外省人李敖加入我们的行列!’另一方面,你们国民党情治人员也希望把这案子做大,案子有李敖参加,自然就顿时变成大案,扣住李敖,硬替你们捧场,可以对上面报告破了巨案、可以多领奖金。这样双方你推我拉,我还有何话可说?只希望你们下次抓人时,务必先抓我,因为先被抓的可以占便宜,别人必须配合他的口供,他却可以撒豆成兵。——‘千万别优待我,千万请先抓我!’”
二、我被刑求的项目中,有一项拶指。他们把三支原子笔夹在我左手四根手指中间,再强行用我的右手紧握四根手指。并对我说:“李先生,这不是我们折磨你,是你自己的右手在使你的左手痛苦,所以不能恨我们。”我笑笑,说:“我不恨你们,也不恨我的右手,我只恨原子笔。”
三、我在警备总部荣膺五委员后,情治人员发现,我这台独大员,根本不会说台湾话,甚至“听莫”(听不懂)台湾话,如今成了“台独先烈”,未免滑稽。我跟他们开玩笑说:“没关系、没关系,英国国王乔治第一根本不会说英文呢,他是从欧洲大陆过去的,不会英文都能做英国皇帝,我李敖不会说台湾话却做上台独大员,又算什么啊!”
四、保安处看守所所长罗永黎上尉留小平头、两眼炯炯,令人生畏,可是跟我熟了,发现他人满好。有一次,他感慨地说:“我是神仙、老虎、狗。”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一看到老婆,就是神仙;我一看到囚犯,就是老虎;我一看到长官,就是狗。”我听了哈哈大笑。他补充说:他真觉得他干了这么多年,其实只是国民党的一条狗!但他毕竟是假狗,看到真狗会害怕。国民党抓雷震那一天,他被派去参加,《自由中国》社有条大狼狗,差点咬了他,他说他虽然是国民党一条狗,但还是怕真狗。
五、一九七二年间,我自保安处看守所移军法处看守所,住在第二房。第二房正对面是第十房,关的是调查局“匪谍”处长范子文。此公英国留学,相貌堂堂,气焰很大,被调查局局长——不懂ABC的沈之岳整,诬以“匪谍”之名,关了起来,不但把他关起来,连他的太太满素玉也关起来,太太就住楼上。范子文被关,自认不得活命,他的姐姐来看他,他双手抓住铁栏,大叫道:“我给国民党做走狗做了这么多年,就是这种下场啊!”经大家劝说,他才不叫了。他后来专心信佛,整天大声念佛,念佛以后,口中连说:“报应!报应!”可见他内心对过去杀生忏悔之重。念佛以后,他说不杀生了,可是牢里蚊子太多了,赶也赶不走,他没办法,就用扇子把墙上的蚊子一一拍死,一边拍一边说:“这不是杀生,这是打沈之岳!这是打沈之岳!”中国古人笑话书《笑得好》中,有一则《斋蚊虫》,说:“有一和尚发愿,以身血斋蚊,少晚蚊虫甚多,痒痛难忍,用手左右乱打。旁人问说:‘老师既然斋蚊,因何又打他?’僧曰:‘他吃过又来吃,我所以打他。’”这则笑话,比起国民党的来,真是无独有偶了。
六、我成为台独分子,我的老同学谢聪敏是一个施展连环套的角色。他和魏廷朝先把我咬进牢里,使官方上当(其实情治人员乐得案子有李敖在内,因为可领破大案奖金);然后在声势已壮之后、在海内外皆知李敖加入台独活动之后,再设法替李敖翻案,用李敖在文化界的声名,反衬出国民党在如何以冤狱迫害自由作家。这样一来,李敖可被黄鱼两吃,而国民党的害贤之名却又加倍。谢聪敏在牢中替李敖翻案,不是容易的事,因为管制森严。但是一次阴错阳差,使他有了机会。一个日本人小林正成一度住他押房隔壁,在小林被驱逐出境前夜,他抛了一封信由小林带出来,辗转登在《纽约时报》。信披露后,自然使官方灰头土脸。谢聪敏纵在牢中,还能有这种机智英勇的作为,真令人赞叹。上月二十九日晚上,他到我家来叙旧。我拿上月二十三日我写的又骂他又捧他的那篇《背影》给他看,并问他:“到底小林怎么带信出去的,难道不检查吗?”谢聪敏说:“怎么不检查?还由所长罗永黎带人把小林脱光检查过呢。当时我以为信会被搜出来,可是一直没动静。后来我到日本,见到小林,问他,原来小林先把信藏在马桶与墙的夹缝里,脱光检查完毕后,临走前,他要求小个便,就趁小便之时,把信从夹缝中带了出来。”我听了,哈哈大笑。
七、信登在《纽约时报》后,官方追查,谢聪敏瞒过由小林带信的真相,反咬了一个班长陈留恨,说信是这班长带出的。陈留恨因此被捕,被拷打不已,直到最后查出不是班长而是小林,才真相大白。由于陈留恨对待囚犯极坏,谢聪敏这一乱咬,却也咬得人心大快。谢聪敏被罚带脚镣好几个月,最后取下脚镣时,班长们对他恭贺,他笑嘻嘻地说:“小意思、小意思。”
八、在军法看守所放封之际,碰到一个小叛乱犯。他是一名高中生,因想组党,被抓入笼。他大惑不解,向我说:“李先生,公民书中告诉我们,《宪法》第十四条‘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我以为那是真的,就想组党,结果就给抓进来了。”我听了,哈哈大笑。后来,他好像随遇而安,也甘于做叛乱犯了,有一天竟自谓:“我是天生革命家。”可是这位小革命家很怕鬼,夜里总是蒙头大睡。
九、在军法看守所,来了一批以成功大学学生为主的“成大共党案”。那些小鬼们从来没见过真共产党,坐在牢里,到处想找共产党前辈来师法。我说别天真了吧,牢里哪里还有什么真共产党!国民党整天抓到的,其实都是假共产党!他们不信,硬说李荆荪是,一房一房传话过去,向李荆荪致敬。后来发现李荆荪果然是假的,于是大呼负负,又一房一房传话过去:“致敬取消了!”弄得傻头傻脑的李荆荪糊里糊涂,搞不清忽来致敬忽又取消是怎么回事。(现在只剩柏杨在《柏杨版资治通鉴》中捧李荆荪了,柏杨说他对李荆荪“由衷起敬”,多好玩,只有赝品才永远捧假货!)
十、“成大共产党”在调查局被刑求,有人大骂:“你们这样对我们共产党,将来共产党从大陆来了,要剥你们皮啊!”调查局干员说:“剥就剥,可是没来以前,老子们先剥了你的皮!”
十一、“成大共产党”领袖是蔡俊军,是一位率真勇敢的年轻人,后来与我成为好友,出狱后还打电话感谢我对他的照顾。有一次我送他一套睡衣,他那时被判死刑,穿着睡衣,带着脚镣对我说:“枪毙的时候,我就穿它去。”又指着胸前说:“子弹就从这儿打出来。”态度从容之至。后来死里逃生,改判无期,十五年后出狱。我的同案李政一曾和蔡俊军同房,他告诉我:“同房难友任何人的食品,蔡俊军都会抓来就吃,连招呼都不先打一下。人问他为什么,他说:‘我们是共产党,你的就是我的,我要共你的产啊!’”
十二、“成大共产党”另一领袖吴荣元,也被判死刑,也是一位率真勇敢的年轻人。他被判死刑后,带着脚镣,等待枪毙,找来佛经看,以为解脱;后来改判无期,他把佛经一丢,说:“既然没死,还是看李敖的书吧!”
十三、在黑牢中的人,无不恨调查局与警备总部,因为这两个衙门专门刑求以造冤狱。有一次,一个土头土脑的台湾人,被送到军法处看守所来,他余怒未消,把棉被卷成一团,坐在地上,一边捶棉被,一边大喊:“调查局,利嘎西郎(你家死人)!调查局,利嘎西郎!”旧派心理学家喜言“本能”者,凡遇无法解决的主题,辄以“本能”含糊带过,人戏以“毯子学说”(blanket theory)讥之,因只能遮盖问题而不能解决问题也。看到这土头土脑的台湾人,竟能如此用棉被解决问题,真可成立“棉被学说”了。
十四、关在押房里的寂寞难挨,是一般人犯最吃不消的,他们要打发日子。打发日子最好的方法就是出来做工。做工虽然苦,但是大家抢着干。有一次,押房里缺个理发的,班长问谁会理发,一个老台湾人叫叶迫,说他会,于是由他为大家理发。押房理发的规矩是,被理发的囚犯,每人准备卫生纸二张,自己折好,用手托着,理发的为你刮胡子时,一边刮,一边要把刮下的抹在卫生纸上,以节省他的时间,好快速为下一个服务。一般正常情况是,一阵快速服务下来,走道上每间押房门口,都丢下一小堆卫生纸,上有肥皂和着的胡子垃圾。可是,由于这位叶迫根本不会理发,而冒充他会,结果一阵刮胡子下来,走道两边的卫生纸上,竟是血迹斑斑,好像人人来了月经似的。气得范子文大骂叶迫,班长也脸上无光,赶忙把叶迫赶回押房去了。
十五、在军法处看守所,我大部分时间关在两坪的独居房。有一次换房,因人太多,派进一个桃园大园的流氓同我暂住。此公叫许性德,我在看书,他大唱日本歌,我说你太吵了,你做一点工吧,他说没工可做。我看到马桶内外有多年累积的脏斑,我说你就洗马桶吧,他说好,洗了一阵,脏斑洗不下来,他说只有用刀刮才成,你有刀吗?我就把私做的一把代用刀——用垫鞋底的铁片磨成的——交给他,他很高兴,就慢慢刮起来了。刮了一下午,只刮了一点点,我笑他做得太慢,他说:“我是故意慢的,有工要留着慢慢做,做完了怎么办?”许性德的话,一语道破了只坐牢不做工的苦处。幸亏他比叶迫有良心,不然大家又要来月经。
十六、有一段时间与人合住第十一房。有山东米商黄中国被判死刑,他是粗人,因赌博被人陷害成“匪谍”,以致冤死。还没执行前,荣工处的简任官胡炎汉劝他信耶稣,带他一起祷告。祷告完了,我在旁边大笑。胡炎汉问我笑什么?我偷偷开玩笑说:“黄中国枕头底下藏着佛经呢!他所有的宝全押,是上天堂的投机分子。只恐怕上不了所有的天堂,反倒下了所有的地狱!”黄中国的冤狱,我曾全力代他写状子,他感谢得向我磕头。可是最后在劫难逃,终被拖出枪毙。
十七、黄中国被枪毙之日,清早五点,第十一房的房门突然间被打开,黄中国正睡在门边,他一声哀呼,坐起来,向牢房另一角冲过去。可是,七八个禁子牢头冲进来,反铐他的两手、抓住他的头发、用布条缠住他的嘴巴,再用熟练的技巧,把他架出房门。当时睡在我右边的胡炎汉惊慌坐起,十指张开、两臂前举,大叫起来,一个班长讨厌他跟着叫,顺手拉了他一把,高叫:“还有你!”吓得胡炎汉缩成一团,藏在棉被里。对面的崔积泽事后吓得哭起来,一边擦眼泪一边说:“什么意思嘛!人家只买一点军油,就把人家跟死刑犯关在一起,就这样吓人家,什么意思嘛!”黄中国的遗物,班长托我包在一起,送到门外。这时胡炎汉还缩在棉被里,在里面呻吟:“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好久好久,才从棉被钻出来。
这些悲剧中的喜剧插曲,想来仍觉好笑。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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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佩陈定炎先生
明朝的吕坤写《呻吟语》,这是一部正人君子的教科书。他大声疾呼:“人心者,国家之命脉也。”正人心之道,对己而言,讲究修养,但修养不只是内省式的,而要外延式的,要在外做出功德与好事,才算正果。功德与好事,项目繁多,吕坤认为:“替人辩冤白谤,是人间第一天理。”人间有冤谤不得明,则是非颠倒、正义陵夷,人心又从何得正乎?
我生平不做自了汉,好管闲事、好打抱不平、好扫他人瓦上霜,笔锋所及,不分大小、不论生死、不管亲疏,只要有是非颠倒、正义陵夷之事,我就要“干涉”。这种“干涉”,由于我的博学与锋利,渐渐汇为巨流。韩愈的诗说:“一经圣人手,议论安敢道?”我却“一经李敖手,议论就敢道”。议论之下,足令小人辟易、鼠辈丧胆、大奸巨恶无所遁形,使他们一干人等,生前死后皆不得安宁。
我这种作风,在国民党当道、妄想一手遮尽天下耳目之时,就反弹得更激烈。“人间第一天理”,在我已是以拆穿国民党为试金石。我用拆穿国民党的主力工作,悬为范例,证明给大家看,告诉人们:是非要怎么正、正义要怎么扶。在这些范例中,使“人心”震动、使“人心”复活。
拆穿国民党,要从它的祖师爷拆起。一九八七年九月,我出版了《孙中山研究》做为专书的起点。其中有一篇我在一九八五年十月写的《孙中山蒋介石逼反老同志——替陈炯明翻翻案》,用史料与证据,替陈炯明“辩冤白谤”。我在文中历数陈炯明有大功于国民党,但孙中山却派小人小子蒋介石去挖墙脚,要把陈炯明利用完毕兔死狗烹,这样子的无情无义,又焉能不伤“国家之命脉”?
我在文后结尾是:“陈炯明在广东已无立足之地,他失败下野,住到香港,这时他四十九岁。”且是被通缉之身。“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他发表《敬告国人书》,并去上海,与章炳麟一同北上到天津,与段祺瑞北方军人共商救国方略。第二年再去天津。在天津时,日本人拉他合作,他说你们先还我东三省,否则没话说。这是他最后一次在奔走国事,无所成就,后以母亲生病,返回香港。1933年9月22日,他死在香港,时年五十七岁。遗嘱以五色旗(是中华民国真的国旗,不是国民党窃国以后的青天白日旗)覆尸,以示不忘中华民国。这时候,他已经穷得交不出房租了,赖在弟弟陈炯光家,张一帆布床而卧,当然更没钱买棺材,只好借用他给母亲预置的寿材。一年以后,才归葬惠州。陈炯明一生不贪财不好色,死时一身以外无长物,全家老弱孤苦无依,黄脸婆太太眼睛也瞎了,情殊可悯。一代革命枭雄,就这样凄凉以去了。”“章炳麟《定威将军陈君墓志铭》说:‘君自覆两假政府(岑春煊一个、孙中山一个),有骁名,人莫敢近,卒落魄以死。余独伤其不幸,以恶名见蔑,故平其议而为之铭。’章炳麟也是革命元勋、也是最后被国民党‘以恶名见蔑’的‘不幸’人物,他在国民党迫害之中、在国民党众口铄金里,仍挺身为陈炯明说公道话,伟大的知识分子,不当如是乎?”
《孙中山研究》出版后,远在美国的陈炯明的儿子陈定炎先生看到了,他写信给我,对当今之世,唯一挺身为陈炯明公开说公道话的中国人,有以联系。从陈定炎先生的信中,我得知这位四十年来,在美国求学就业的工程专家,四十年来,在“工作余暇”,曾一直矻矻不断的采集他父亲的种种资料,并且编成“十八章,共二千八百多页,约一百三十万(英)字”。他希望这些心血,能“俾学者求真考证之用。亦希望对中国民主政治前程,能略有贡献!”
陈定炎先生真是有心人!他能以非史学专业人员的身分,四十年来,为真理、为真相、为死去的父亲、为中国民主政治前程,独力而默默的成此奇功,他真令我们钦佩!
今年汪荣祖教授来台,我特别嘱托他去看陈定炎先生,转告他我们这些史学行家愿意一起为陈炯明“辩冤白谤”上,多所尽力。十一月十七日,陈定炎先生再来信,提到:“荣祖兄说您可毫无保留地登载任何有事实根据的文章,真令人敬佩!”他写的这种文章,“若能发表于今日之台湾,实是我所梦想不到的!”
我很高兴在《孙中山研究》出版后,能够万里契合,与陈定炎先生结此墨缘,使荣祖和我,在这一主题上、在拆穿六十多年来国民党的一家之言上,能够发扬光大。为人如陈定炎先生者,不但为人间存了第一天理,也为人子示范了第一孝道。这种孝道里有理智、有感情、有资料、有大义。旧式的孝道是迂腐的,但新式的孝道却是鲜活的。陈定炎先生使他父亲永远鲜活在清白里,我们真的钦佩他!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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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旧事
宋朝周密写《武林旧事》,在宋亡以后,追述轶闻,颇有奇趣。我这篇《武林旧事》,所指“武林”,是名副其实的真“武林”,乃特指国民党到台湾后,以武夫审查书刊而言。按说书刊纵该审查,似乎也轮不到武夫者流来捞过界,但是国民党的武夫则不然,从外放做大使到内定掌华视、从王昇到武士嵩,纠纠者天下皆是也,又何况审查书刊哉?
自从在台湾写文章起,我就与国民党武夫结不解缘。国民党审查书刊,单位不少,但总其成者,则在警备总部。警总武夫皆蛮干派,武而不三思者也。二十五年前,有国民党文工会(那时叫第四组)专员透露给我,他说:“在书刊审查会议时,我们党部都无法替你李敖讲话,我们一说点公道话或明白话,警总的人就朝我们咆哮。秀才遇到兵,真没办法!”
警总武人捣我的蛋,一直藏身在暗处。但是二十多年来,因缘际会,倒也有露白者二起。第一次是一九六六年警总抢劫我的告别文坛十书后,由李国瑾中校出面,与我料理后事。李国瑾是王昇红人李明的弟弟。李明程度本来奇差,李国瑾更不如乃兄,且面目可憎,一如乃兄。为人又阴险讨厌,一如乃师王昇。给人印象,恶劣已极。希特勒说他宁愿拔掉两颗牙齿,也不要再和佛朗哥见面,我则愿意拔掉四颗,此生再也不要遇到这种政工人员!
第二次是一九八〇年。那年四季出版公司准备出版《李敖全集》第一梯次六巨册。在头两册付排的时候,警备总部负责书刊审查的人,找到了四季的负责人叶圣康,交给他一纸书单,提醒他书单上的李敖著作不要出版,因为都是查禁在案的。并向他表示,愿意与李敖先生见个面。
在叶圣康的安排下,我与这位负责书刊审查的人吃了一顿午饭。这人自称叫张烈,是位老先生。他说负责书刊审查的人多是政工干校出身的,他自己也是,但他不是干校学生,而是干校教职员,负责书刊审查的,包括警总政六处处长,都是他的学生。他说警备总部的人,没人敢跟李敖接触,他却不怕,所以特地吃饭聊聊,以减少误会。他所说的警总的人没人敢跟我接触之事,我也早有所闻,看他言之凿凿,我也笑而信之。
那顿饭局,只有三个人:我、张烈和他带来的一位朋友。这位朋友我本以为是来“监视”他的,但是看到他们互相交换唱酬的诗稿,似乎又纯粹是他的朋友。他们把诗稿拿给我看,上面写的都是滥套的旧诗,不过令我惊讶的是:军中却也有这么以守旧的方式附庸风雅的人!
一顿饭吃下来,聊得倒也毫无拘束。张烈很客气的转告军方的查禁标准,除了政治上的禁忌外,“不要提到生殖器,也不要骂孔子”。关于书单上查禁的李敖著作,因为查禁在案,书名相同的绝对不要再用、篇名也要改过。所以《李敖全集》为了减少查禁的麻烦,把“李易安再嫁了吗?”改名为“李清照再嫁了吗?”以为掩耳盗铃:关于“不要提到生殖器”,把文中“老祖宗们生殖器崇拜(phallicism)”的字眼,改成“老祖宗们什么什么崇拜(phallicism)”的字眼,以为掩中文不掩英文。……
张烈口中的这些国民党查禁标准,最令我惊异的,不是别的,反倒是他说的那句“不要骂孔子”的道统观念。对孔子,早在几十年前的五四时代,大家就有了“骂”的自由,像《吴虞文录》等是;早在千百年前的战国时代,大家就有了“骂”的自由,像“庄子”等是。可是到了台湾,国民党却反动得连孔子都碰不得了。这种大开倒车,倒真令人称奇呢!
不过,有趣的是,这位张烈老先生本人,虽然言之谆谆,但在执行起来,却也自形藐藐。大概一顿午饭建立了他跟我的交情,几个月后,他突然打了一个电话给我,说为了金庸的书,他跟警总政六处处长起了冲突,甚至发生了武斗,他气得不干了,现在到中国广播公司做事去了。临移交前,他把《李敖全集》全六册都放行了。所以,我如果在出书前内容有所“插播”,也没有什么关系了。我很感谢他这一“密电”。原来禁与不禁之间、找与不找麻烦之间,还可因人而异,有这么大的分寸,警总之有弹性,固似女人之裤腰带也!
张烈以后,警总又藏在暗处,做“狗屄衙门”——只进不出了。照例每月查禁我的书,累积起来,有九十多册,足可进“金氏世界纪录”而有余。其间叶圣康有一次碰到警总政六处处长曹建中,曹建中跟他大骂李敖。叶圣康说:“处长对李敖恐怕有所误会,何不由我安排,见见李敖?”曹建中闻言色变,连忙摇手说:“我才不要见他,没有人敢见他。见过他,他什么都给你写出来,你洗也洗不清!”
叶圣康告诉我这个故事,今天写《武林旧事》,以之收尾,最为恰当,可惜时移势易,胜之不武矣!
一九八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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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忆趣
我的书,至今被国民党政府查禁者,达九十六种之多,已是世界纪录。在戒严时期,国民党政府不但查禁书,还期期来抢书。最早抢书的馊主意是1967年从对付李敖开始的,嗣后悬为定例。为了对付这一强盗政权,我也组成一个班子,专门跟他们捉迷藏。班子中分了很多股,有明股、有暗股。换句话说,有的是捉迷藏,使他们捕捉不到你的主力;有的是明着让他们知道,诱使他们去抢,必须让他们知道一些明的。——当一群狼在追你时,你必须丢半条死猪给它们去抢,或者让它们回去交差,否则它们骚扰得更厉害。这种周旋的局面拖久了,我的手下跟他们的手下干脆“串通”起来了。大家讲明白,你们也不必整天辛苦,到处东奔西走找我们的书了,干脆分你们一些回去交差,想要记功或放特别假的,还可酌情多分一点,你们每天上班时间可出去玩,下班后来领书就行啦!——就在这种“串通”下,瓦解了国民党对我的全面封杀。后来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得知,双方手下,甚至还在一起打过麻将呢!
国民党政府这种抢书的馊主意,始于警总政治部主任宁俊兴中将,执行人是政工中校李国瑾,都是王昇的党羽。这种制度,还不如独裁国家的“预审制”。实行“预审制”,至少小民可以遵循文警大人的圣旨,知道何者可印、何者不行,至少不必黑字印在白纸上,再给抢走,这样岂不是枉赔检字费、排版费、校对费、打样费、制版费、印刷费、纸张费、管理费?……但国民党的毒辣与整人,作用正是在此!它就是让你生米煮成熟饭后,再造成你的损失,使你进退两难;使你不但卖不到钱,反倒要赔印刷厂和纸行的钱!试问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每次几十万损失,又有几个争取言论自由的志士仁人受得住呢。于是,国民党最后的目的达到了:——“不是我们不自由啊!是你们自己放弃办杂志、放弃印书!请美国友人评评理吧!(当然这是高华德式的美国友人!)”国民党统治的真不愧是“言论自由”的“民主国家”!他们从不放弃言论自由,但可使你放弃自由言论!他们从不行独裁国家的“预审制”,但可使你领教他们行的是“预抢制”。预审多麻烦呢?多不民主呢?审都不审,就这样“人不知鬼不觉”的来番暗箭伤人,又多“禁书如草不闻声”呢?又多妙呢?正因为我的书有这种会计学上所没有的一种成本——“查扣成本”,一本阵亡一本方能登陆,所以我的书,都卖得比別人贵。我常用这一理由抱怨给读者听,优先抵制读者的抱怨。
有时来不及捉迷藏,国民党政府先驰得点,查到装订厂,先来抢书,那种情况,就最惨重。那种情况都由上级人员带队,手下的人也放不了水。《千秋评论》第二十七期出版前,我嘱咐我弟弟,所有的书不要全部在装订厂集中,这样的话,他们到现场抢书,顶多只能抢到一千本。那天正好是礼拜六下午,天气很好,我弟弟看第一批书已经安全出笼没有被抢,他就跟工人说,我们下午赶快一起装订完了,大伙好出去玩。于是就运进了一万本,该死的我弟弟出完了馊主意,居然还跑回去大便,结果当天下午一万本被抢得干干净净。我当然大发脾气了,我骂说:“强盗抢你东西,至少你要跟他打个照面吧!强盗要见你,得从万华跑到大安区你家厕所来才成,这叫什么话!哪里不能大便?还非得跑回来大便?人家‘肥水不落外人田’,你却‘水肥不落外人田’!”不过,我弟弟的辩解却是:“敖哥,你不知道,每印几期,安全过关后,印刷厂装订厂就要向官方告一次密,大泻一次,给官方做点成绩,也给他们自己留下一些合作的纪录——他们跟我们、跟官方,是交替合作、两头合作的。他们是你的朋友,有时候也客串你的敌人,不得不告密。何时书被抢,其实跟我的水肥并无关系。我的水肥肥到哪里,都是一样啊!”
我弟弟的话,给我不少领悟:我是在忽敌忽友的情况下前进着。在国民党统治下能够印出一点书、做出一点事,可真他妈窝囊啊!
198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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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宏俊的妙语
12月25日,各报刊出老友段宏俊成立竞选总统办事处的启事,《联合报》且发布新闻,说他“成为我国第一位公开宣布竞选第八任总统的国民”。同日《世界论坛报》赵卿在“新春秋”中,特别点出“自民国初年的中华民国第一任正式大总统袁世凯以来,每逢选总统,必然有两个特色:一为全国各地,立刻会出现一片‘劝进’之声,二为只准自己选,不准别人选。如果有人敢冒‘大不韪’出来竞选,在过去是要‘锄而去之’的;现在也许‘锄’不动了,则谓之‘杂音’,要发动‘民意’与‘舆论’来‘消除杂音’。”“现在到了中华民国七十八年了。这时选总统,上述两大特色,其寿命竟得以延长七十八年,到目前依然‘音容宛在’,‘劝进’之声此起彼落,什么农会、省府委员、监察委员、立法院国民党新科立委(由赵少康一马当先)、台大教授、丁庭宇‘民意调查’、东海‘民意调查’……到处诚惶诚恐,高喊万岁,予生也晚,未能躬逢其盛,不晓得当年袁世凯想做皇帝时,那班‘文学侍从之臣’,是不是这个样子来制造民意的。”“段宏俊先生现在出马了,起码在形式上首先打破了‘一言堂’的垄断局面。我们经常痛骂中共独裁,今天大陆已经不搞‘红太阳’这一招了,难道这套东西‘渡海而东’,飘到台湾来了?”
我生也晚,也对“文学侍从之臣”劝进袁世凯的丑态,未能躬逢其盛,但查起当时电文来,发现其肉麻程度与传播程度,却还昔非今比呢!
其实,纵使在当年的国民党,也曾有过不一人选的假戏。1948年选总统那一次,蒋介石与居正虽同为国民党同志,但却出之以两人互竞而选。而今天李登辉的架势与“文学侍从之臣”的附势,显然走的是“只准自己选,不准别人选”的招数,司马登辉之心,路人皆知矣!
从这种角度看,不自量力的段宏俊出马竞选总统,正因他悬殊不伦,反见其滑稽讽刺。更有趣的,是段宏俊举手投足之间,发言讥世,有言近旨远者。例如他说:“老国大代表们做了这么久,其实也算不上什么错。他们的错处,是选了四十年,都没把总统选对了人!”这种有趣的论调,轻怨薄怒、谑而不虐,可以看出段宏俊的妙人妙语。
袁世凯当中华民国总统时,国史馆长王闿运写对联以讽。上联是“‘民’犹是也,‘国’犹是也,无分南北”;下联是“‘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不是东西”。“民国总统”,本做如是观。但在以言讽之以外,又出之以行动,以竞而选之之搅局,大正若反、专做第二人想,呜呼老友段宏俊有之矣!
198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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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一粲
①我的母亲张桂贞,当年吉林女子师范的锋头女学生也,是以“媒妁之言”同我父亲结婚的。不过一个说法是,程烈当时曾追我母亲,那时程烈是我父亲学生,结果老师胜利,程烈且被开除云。二十多年后,程烈在台湾做立法委员、我父亲在台中一中做老师,程烈特别到我家,向老师请安,并以独子程国强相托。有一次教官何琪坚持要开除程国强,我父亲力争,方免被开除,恩怨相报,有如是者。程国强现在中国文化大学做教授,前一阵子约我等四十年老同学小聚,我开玩笑说:“幸亏我老子当年贏了,我妈没被程烈讨去,不然的话,这世界没有李敖,而我就是程国强了。”满座大笑。
②我在“少年十五二十时”的时候,看到我家大妹妹和小妹妹吵架。大妹妹是天主教徒,小妹妹不是。一次吵架过后,大妹妹跪下来祈祷,请圣母赦免她的罪,小妹妹在旁边看到,气起来了,说:“这怎么行!你吵完架,一祈祷,就没罪了!而我没有圣母,这下子罪都跑到我一个人身上了!”——英国名家麦瑞底斯(George Meredith)说:“夫妇吵架,谁朋友多谁有理。”(In a dissension between a man and a wife, that one is in the right who has the most friends.)这话显然要改写了,谁有圣母谁才有理呢!
③我的大妹妹念书时,最迷男明星罗勃韦纳(Robert Wagner),可是有一天,突然把满墙悬挂的罗勃韦纳的照片一一摘了下来,然后又一一放好。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罗勃韦纳和那阴险的女明星娜妲丽华(Natalie Wood)今年结婚了,所以我先把照片拿下来,不过我不必烧掉,反正还要离婚的!”后来果然不出她所料,一对狗男女,终以离婚闻。至于大妹妹如何使照片复出,我就不清楚了。
④我在台中一中时候,有童子军老师陈大络者,人还不错,只是太喜欢出锋头,但程度又不足以副之。有一次台中市举行书法展,他写了许多毛笔字参加,且幅幅标价,但是无人问津。后来我父亲挖苦他说:“标价可以多标十倍。”他闻之大喜,说:“我的字这么值钱?”我父亲说:“倒也不是。反正卖不掉,标高一点,才更过瘾啊!”
⑤我做预备军官退伍,考研究所以前,忽然发神经,要把法文、德文同时学出个名堂。乃加入补习班,每周一三五学法文,二四六学德文。过了一阵子,有人问施珂大哥:“李敖到底是法文好还是德文好?”施大哥说:“那要看你是星期几问他。哪一种多学一天,就比另外一种好。”
⑥原子弹的爸爸欧本海默(J. Robert Oppenheimer),是一位科学奇才。他在哈佛读书,三年时间,就修完四年功课。二十三岁到德国哥丁根大学,三星期就得到博士。他的量子力学论文,使主考教授甘拜下风。主考教授在口试以后,说:“幸亏我趁早开溜,他已经反过来向我发问了!”我考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时候,所有口试老师都对我笑、不问问题,最后主考教授沈刚伯(文学院院长)只问了一句:“你还要穿长袍吗?”就不再问了。我就那样考取了。
⑦我父亲的把兄阎孟华,我们叫阎大爷,在台湾做立法委员,移情别恋一女立委,把阎大娘给休了。阎大娘没有什么知识,随儿子去美国前,特地买了冥纸,到阎大爷住处大门口烧了起来。边烧边喊:“没良心的老东西呀!我去美国,不能照顾你了,只好先为你烧点纸,也算夫妻一场吧!”吓得阎大爷躲在屋里,不敢吭气。我想,阎大娘如此雅好冥纸,真可加入民进党。
198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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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一粲一续
①我父亲的好友吴焕章,在大陆做兴安省主席、在台湾做国大代表。他的二女儿叫吴晓瑁。在台中女中念书时,去看电影。电影中米基兰尼(Mickey Rooney)被人威胁,在拳赛时只能挨打,不能还手,吴晓瑁竟在电影院中起立高叫:“你打呀!你打呀!你怎么不打呀!”这种移情作用(empathy),也发生在一位英国老太太身上。老太太看到《哈姆雷特》(Hamlet)最后决斗时,竟在剧院中大声警告:“当心呀,那把剑是上过毒药的!”
②刘家昌怀疑李翰祥给他戴了绿帽子,气冲冲跑到片场,当众打了李翰祥。事件发生后,我和影剧圈内深知李翰祥的导演们、朋友们,都坚信李翰祥给刘家昌戴绿帽子之说,是绝不可能的事,这件事,全是刘家昌疑神疑鬼的闹剧。因此我告诉刘家昌以李翰祥不可能偷你老婆的种种证据,我说了半天,刘家昌若有所悟,但是最后大声说:“但是,但是,敖之,我不是王八,这怎么成?我已经招待记者,当众宣布我是王八了!”我听了,大笑,我说:“难道非做王八不可吗?难道非做王八不乐吗?难道要做错了王八,还要为了面子错到底吗?难道非说你老婆偷人,你才变得理直气壮吗?家昌啊!何必自寻烦恼啊!”
③刘家昌是我当年的赌友。此人嗜赌而艺不精,一意赢人而自己屡输。有一天有次牌局,我告诉家昌:“今晚有一个凯子参加。”他闻之大喜,入夜闻声而至。一赌之下,发现高手如云,他输得丢盔弃甲。这时他偷偷问我:“敖之,你不是说有个凯子吗?”我说:“有啊,凯子不是别人,就是你小子呀!”——古时阿波罗发神谕会有一大国战败灭亡,但没说出是哪一大国,求神谕者欣喜而去,不知原来亡者乃自己之国也。
④又有一次刘家昌全部输光,一点赌本都没有了。他低声下气向刘维斌借赌本,刘维斌说:“除非你叫我爸爸,我不借。”刘家昌说:“大丈夫,怎么可以叫人爸爸,不过,叫人‘把拔’可以。”刘维斌问:“什么是‘把拔’?”刘家昌说:“‘把拔’什么意思都没有,只是发音像爸爸。这样叫了,你以为我叫了你爸爸,我只认为叫了你‘把拔’,所以叫了等于没叫,可是赌本却借到了。”
⑤有一次大家在刘维斌家赌钱,赌到天亮时,来了电话,刘家昌说:“一定是我老婆来查勤了,千万别承认!”刘维斌拿起电话,果然是江青打来的,刘维斌立刻把赌台上的生龙活虎气概,收敛得一干二净,反倒装出被电话吵醒的模样,语调迟钝,慢慢而断续地说:“……不在啊……没有啊……我昨晚拍片,今早4点才上床啊……”我们大家屏息静坐,不敢出声。事后哄笑不已,深叹刘维斌演技精绝。今年江青来台,到我家拜访我,我甚感惭愧,我觉得她与刘家昌婚姻的失败,我们这些当年的酒肉朋友不无责任。虽然我多年后,已变成律己极严的连清茶咖啡都戒掉了的清教徒,但是自悔少作之情,犹未能免也。
⑥当年我也去过几次舞厅。胡秋原说舞女“形而上者不能聊,形而下者不能搞”,妙句也!有一次与居浩然上舞厅,忽闻广播说:“居浩然先生电话。”居浩然正拥形而上而下之,置若罔闻。我提醒他有电话,居浩然正色说:“这里没有居浩然!我姓张。——在风月场所,我都姓张。”我恍然大悟,难怪居太太查勤,永远找不到我们的居校长!
198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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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一粲二续
①我在被国民党迫害,离开文星、无以维生之际,与李世君以“OK李”为名,在英文报上登广告收购外国人旧电器,转手出售,因为演艺圈内购买力强,所以结交此道中人甚多,这些人多好赌,我也因缘随之,以我一表人才,遇赌甚精,所以嬴多输少,对生活亦有大补。赌友中有李翰祥的经理外号“刘必跟”者,此人不信邪,每张梭哈之牌,必然跟进,认为可有奇迹出现,这样子打法,当然把把过瘾,可是十打九输。有次输火了,开的支票不认帐,反倒告我和蒋光超联手诈赌。法官开庭调查,我说:“凡诈赌者,必然联手者交情很深,方有可能。可是我当天晚上才认识蒋光超,难道是我们上辈子串通好的?”被告蒋光超也在旁证实当晚才认识我无误。法官乃问“刘必跟”:“你告李敖、蒋光超诈赌,有何证据?”“刘必跟”说:“我那天记了日记,有我自己的日记为证。”我说:“这叫什么证据!如果他日记里记我是匪谍,难道我就是匪谍?这种日记太可怕了!”法官点头,最后问我:“你会不会做假牌?”我说:“假牌实在不会做,但真牌打得极好。”说着朝“刘必跟”一指,大声道:“这种人牌打得这么糟,凭真牌就可赢他,何须做假牌!”后来我被警总抓去,办案人员告诉我,本来他们想趁机用诈赌罪整我的,因为整我就连带整到蒋光超,并且扣李敖以诈赌之罪,无人会信,乃放弃此议,不了了之。
②李翰祥的夫人张翠英,美艳、厉害而“小”者也。她跟李翰祥吵架,一边吵一边“政经分离”式的伺候李翰祥。有一次我在翰祥家作客,张翠英厉声大骂李翰祥,可是一边骂一边替李翰祥倒茶、打热手巾把,克尽妻道于泪流满面骂不绝口之中,煞是有趣。如此“小”功,真令人叹为观止矣!
③李翰祥来台湾,肇因于跟香港邵氏宾主失和,故在台湾自开片厂国联公司、自做起老板来。但他不善理财,也乏财可理,所以窘态时露。闹出上班开始,自导演、明星以下,直到工友,都一声令下,全体出动,“跑三点半”,三点半在银行门口集合的妙事。还有一次连擦汽车的钱都付不出来,擦车的在天母豪华住宅前面叫骂,而李翰祥夷然在内喝酒,若无其事,真是修养过人者也。我跟翰祥说:“翰祥啊!你是最好的伙计,最坏的老板。我看你早晚还是回邵氏了。”后来不出我所料,他终于回去了。
④彭明敏、谢聪敏、魏廷朝师徒三人叛乱案,宣言写得文笔奇佳,以致被国民党怀疑出自李敖之手。案发生后,李焕请我吃饭,席间侧面以宣言中文极好,或经高手李敖润色为探,我哭笑不得,只好说:“他们写得好,我可以相信,因为彭教授师徒们中文都好;如果是我写的,会更好,虽然直到目前我还没看过宣言内容。”
⑤二十多年前,余传韬从海外归来,透过徐钟珮,与我结识,两人一见如故,聊得开心。有一次在仙乐斯舞厅,王又曾在旁作陪,点来舞女,左拥右抱之余,余传韬问我:“我在台湾做什么最好?”我说:“你组织新党最好,因为你跟他们有生殖器关系(余传韬的父亲是青年党大员余家菊、丈人是国民党大员陈诚)。你组织新党,他们不会抓你。你组织新党,顶多被打屁股而已,怕什么?”可是余传韬就是不敢。多年来,他由教育部次长而中央大学校长,一直善保其臀,不敢造次,校长不负此臀,此臀负校长,想起“腹负将军”的典故,不禁失笑。(《通鉴长编》记:“党太尉进食饱,扪腹叹曰:‘我不负汝。’左右曰:‘将军不负此腹,此腹负将军。’”)
198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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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一粲三续
①我在警备总部被刑求时,办案人员在刑房里朝我大吼大叫,说:“你在我们眼中,是玻璃缸里的金鱼,我们把你看得一清二楚!”其实,他们在吹牛,他们从来没把我看得一清二楚,他们一直以为我是搞政治的,以为我在抢他们口里的一根骨头,因而对我像四脚动物那样连发喉音不已,其实他们全弄错了。唐朝的诗人说:“无心与物竞,鹰隼莫相猜。”但是特务们不能不“相猜”,他们不“相猜”,就没饭吃了。
②特务们问案的一句口头语是:“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其实“弄假成真”,是他们拿手好戏,“假是真来真亦假”。正此之谓也。
③在景美军法处押房,有一次同一个无所不偷的小偷住在一起,小偷长得奇黑,我用台湾话给他起外号叫“欧卡曾”(白话是“黑屁股”,文言是“黑臀”,古人真有人叫“黑臀”)。“欧卡曾”只有十九岁,浙江奉化人,眷区出身,因我对他不错,他说很感谢我,他出狱后,一定找个脱衣舞女,用摩托车载来,在我窗下大跳一次,在警卫赶到前,再用不熄火的摩托车载运逃走。他说:“龙头啊!不要太用功了!那时候该休息一下,看看脱衣舞,看看死脱瑞普(strip的日语发音),看看也好!”他一边说、一边扭动,学脱衣舞的模样,丑态可掬,使我笑得腰都弯了!我坐牢多年,但是从来没有那样大笑过。
④牢里的冬天很冷,我把我爸爸在东北穿的一件皮袍子带进来,聊以御寒。皮袍子是猞猁皮做的。猞猁又叫猞猁孙,也叫失利、也叫土豹,是东北产的一种像狸的小动物,能爬树,它的皮在皮货中是上品,在《大清一统志》中就有纪录。这件皮袍,被贼眼溜溜的“欧卡曾”看中了,他用手摸着上面的毛,一边摸着一边喃喃自语:“毛真好!毛真好!毛真好!”“欧卡曾”连说“毛真好”后第二天,他就被叫出去了。监狱官调查他有政治问题。因为若没政治问题,怎么会说“毛真好!”呢?那时毛泽东还在世,说“毛真好!”是什么意思呢?“欧卡曾”费了九牛二虎的气力来解释,最后才算过了关。原来每间牢房高高在上的天花板上,都有一个扩音机,扩音机是个“大嘴巴”,也是个“大耳朵”。有情况时候它播出监狱方面的命令、号音与音乐,你不听不行,所以是大嘴巴;没情况时候它不声不响,但却是个窃听器,由中央系统逐房抽查,隔墙有耳,所以是个大耳朵。因为大耳朵只能听不能看、只能录音不能录影,所以窃听时候就难免断章取义,于是“毛真好”的误会,就发生了。
⑤我在军法处,年复一年不准看报,所得消息,但凭新进牢的人口耳相传,最新世界大事所得不多,最新流行歌曲倒听了不少,因为大家无聊,以唱歌自遣者比比皆是。有一次一群小流氓们个个会唱刘家昌的《往事只能回味》,歌词是:“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春风又吹红了花蕊,你也已经添了新岁,你就要变心,像时光难倒回,我只有在梦里相依偎。”当时我没见到歌词,把内容听了模模糊糊,最后一句“我只有在梦里相依偎”,我听成“我只好另外找一位”。出狱以后,偶然机会看到歌词,才恍然失笑。但却觉得,我的误听后的新词,其实比刘家昌的原词还高明呢!情人走了,你另外找一位,岂不比梦里留恋更积极吗?
⑥我弟弟在补习班上课时,碰到一位李姓同学,这位同学到处说他的哥哥是李敖,也向我弟弟如此炫耀。我弟弟笑而不答,也不说破,人间奇遇,有如此者。
⑦我弟弟还有一奇遇。前年他在板桥附近,看到一黑狗一黄狗。黑狗趴到黄狗身上,欲性交也,折腾了一阵,败下阵来。不料转眼之间,黄狗又趴到黑狗身上,亦欲性交。顿时令人雌雄莫辨。人间奇遇,能有几回,惟吾老弟一再躬逢,真是鸿运当头也!
198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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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一粲四续
①我弟弟惧内。有一次在我隔壁的办公厅与太太通电话。最后我听到他忽发大声,怒叫:“你太欺负人了!这是什么意思!”我心里想:他敢对老婆发这么大的脾气,真是英勇。后来才得知:原来那些大声叫骂,是挂上电话后,一个人喃喃自语的。
②我弟弟是我的总管,一切我不做的事,都推给他做,朋友们找我帮忙,也多派他出场。有一次,好友罗小如天黑后练车,车子左边掉在沟里,来电告急。我派我弟弟去救。不久小如来电话,说:“令弟来救我了,令弟真够朋友——他自己的车,也掉在沟里了。”
③我弟弟有个朋友彭宪毅,我们叫他小彭,性爱热闹,更爱看热闹。有一天开车上街,看到有消防车呼啸而过,立刻尾随去看热闹。不料消防车左转右转,愈转离他家愈近,最后转到临沂街的小巷里,发现着火的,正是自己的家!
④台湾刚有计程车的时候,我也试试新,试坐计程车。只见车开甚速,价目表连跳不止。我大吃一惊,赶忙喊:“下车!下车!”
⑤我女儿在美国学校念小学时候,一切洋派,不知天高地厚。每到百货公司购物,一边买一边喊:“便宜!便宜!”赞美之声不绝。
⑥漫画家牛哥(李费蒙)的太太冯娜妮,是我三姐在北京贝满女中的同学,为人有太妹气。这位新女性漂亮多才,只可惜爱犯“行同男人”的毛病。她对老公,管理得宽中带严,老公要同朋友逛酒家,可以,不过她也要一起去,去了还不说,她还要当场也和男生一样搂女生:“本姑娘也点一个。”这种太妹作风,真是有趣。
⑦孔德成的女儿嫁给了洋人,牛哥认为有辱孔子后代的身分,画漫画以讽之。多年以后,牛哥自己的女儿也嫁了洋人,有人问起,牛哥自嘲说:“报应啊!报应!”
⑧作曲家林二喜逛酒家。我向他打趣说:“林二老兄啊,人家是酒家女,你是酒家男。”林二大笑。
⑨李翰祥搞“国联”公司,推出“国联五凤”。公司将倾之际,又找来夏台凤做第六凤,最后公司垮了。我对他说:“你最后找来‘下’台凤,真是一凤成谶呀!”
⑩王羽有次对简志信(瑞甫)说:“我最佩服李敖了。他报仇,可以靠笔杆,一报就报一群人;而我报仇,只能靠拳头,一个一个打,累死人啦!”
(11)简志信,余纪忠之红人也,本是我老友,他在艺专做学生时,即由他校长张隆延介绍,与我相识。有次他去听孟绝子讲演,掩耳而归。对我说:“他讲演,说的人不怕,可是听起来都害怕。听都不敢听呀!”
(12)二十多年前,我的女朋友吴海蒂在中央酒店吃饭,她是在林青霞以前,演《窗外》的女主角,台湾名媛也。邻桌有涂咪咪,是中国小姐候选人,也是台湾名媛也。涂咪咪为了表示媛媛相惜,特委同桌一客人过来,向吴海蒂说:“涂咪咪问你好。”不料吴海蒂却回问一句:“谁是涂咪咪?”——吴海蒂明明知道涂咪咪是谁,却佯做不知以折辱之,真所谓名媛功夫也!
(13)吴海蒂常去她干妈家,跟上下都熟。有一天,卧病在床的八十多岁的干妈的婆婆偷偷向她说:“请替我买几条内裤来,要花的。”记得比尔奈(Bill Nye)说:让每一个渴望名声的人挑选他自己的内裤(Let every man who pants for fame select his own style of pants and go ahead.)这位老婆婆八十多岁了,还以挑选内裤为乐,女人啊,女人!
198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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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一粲五续
①住台大第一宿舍第四室时,李鸿禧住在对面第三室,默默无闻之小辈也,而我却早已名满台大,香港《大学生活》报导我,《自由中国》亦有我的文章。不料多年以后,李鸿禧做了台大教授,在课堂上回忆学生时代,说当时有“台大二李”闻名,二李即李敖与李鸿禧。我的女秘书武慰先听了李鸿禧的课,以此为问。这种吹牛皮,令人失笑。
②在台大时,方豪老师欧游归来,说德国人爱养狗,牵狗上街,以为炫耀。有一天他看到一位老太太牵了一狗似猫,乃趋前小聊。方豪说:“我听说有一种狗,长得像猫,今天我终于看到了。”不料老太太说:“神父,它根本是猫,不是狗。因为我没钱买狗,特地以猫来代替。”
③台北有卖所谓“迷你兔”者,以永远养不大为号召。陈文茜去买了。结果愈养愈大,终于变成了大兔子。——原来她买的,根本是小兔。
④萧孟能把他白手起家的发妻抛弃,把十五户房地都过户给别的女人(王剑芬及她亲友名下),要跟发妻离婚。我认为感情有变化,要离婚,也是人之常情。但夫妻一起赚的钱,总不能由丈夫一个人独吞,至少该分太太一半,但萧太太始终分不到。后来穷得给人照顾小孩,每月挣八千元糊口。我气不过,要主持正义,陪她去找萧孟能理论,这就是国民党新闻界大加渲染的“捉奸案”。国民党新闻界和所谓“正义之士”骂我不该陪萧太太去找萧孟能,但他们全体坐视这样可怜的女人遭遇这样不公平的待遇,他们的“正义”,竟凉薄得一至于此!被骂的时候,我笑着说:“大概我通奸被人捉,都不会挨这么多的骂吧?”“大概我跑去献花,才能符合他们的正义标准吧?”记得巴顿将军巡视伤兵医院,看到一个小兵,一点伤都没有。巴顿问这是什么病,说是得了战争疲劳的毛病。巴顿大怒,给小兵一个耳光,说你是懦夫,你怎么配住伤兵医院,您怎么配和这些受伤的英雄们住在一起?这下子闯了大祸,美国新闻界全体起哄,说将军打小兵,不民主、不人道、是法西斯。结果巴顿被撤职查办,他多年为保卫民主、保卫人道、反抗法西斯的汗马功劳都被歪曲。巴顿大为感慨:原来这些伪君子是他妈这样的!他讽刺说,早知如此,我当时真该吻那小兵才对!大概我那天宣示去送吻,才能满足国民党新闻界和所谓“正义之士”吧?
⑤那天陪萧孟能太太一起找萧孟能理论的,还有有正义感的段宏俊。当晚萧孟能遁走,王剑芬在场,与段宏俊斗起嘴来。王剑芬说:“段宏俊,你给什么人做走狗不好,要给李敖做走狗!”段宏俊说:“王剑芬,本来老子要把你毁容的,但是一看到你长得这么丑,自然就没有毁的必要了!”我在旁边听了,哈哈大笑。
⑥到了夜里四点,我肚子饿了。乃开玩笑说:“剑芬,我提议双方停战一小时,你去熬一锅稀饭,大家吃吃。”王剑芬怒目而视,气得说不出话来。
⑦我与胡茵梦结婚第三天夜里三点多钟,有个自称中视林导播的,打电话找胡茵梦,我说现在是夜里三点啊!他回答说:“没错,我知道是夜里三点,你叫不叫胡茵梦来听?她不来听,明天我就公布胡茵梦跟我的床上照片。”我说:“林导播,胡茵梦在跟我结婚前,就开过一张名单给我,名单里面没有你,可见你是冒充的,如果你有照片,那你公布好了。”
⑧当胡茵梦哀怨的到处说她是唐宝云第二,会被李敖拖十年,五个钟头后,她就接到我的离婚书和玫瑰花,我们相拥由记者拍离婚照,我对她说:“你不是唐宝云第二,你是胡茵梦第一。”她为之泪下。
⑨离婚第二天晚上,有个人打电话到我家说:“李敖,我要杀你全家。”我说:“我只一个人,你怎么杀我全家?”他就说:“好,那我杀你一个。”我告诉他:“那你排队吧!要杀我的人一大堆,还轮不到你呢!”
198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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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一粲六续
①方豪有一次同我和萧启庆等逛阳明山,在台大招待所里,大谈他和侯榕生的事。说他在北京辅仁大学教书,没穿神父服装,第一天就被女学生侯榕生看中。侯榕生回家告诉母亲,有所计议。不料有一天,方豪穿神父服装上课,侯榕生乃狂奔回家,向母亲大哭说:“妈呀,他是神父呀!”我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后来在台湾,侯榕生告诉他的,侯榕生在台湾和他重逢,余情不断,还写过一篇《破碎的圣母像》,就是写他的。言下不胜得意。
②传说方豪从小家里穷,他父亲在教堂打杂,就把方豪给许愿许进了教堂准备做神职人员。所以方豪做神父,并非自愿。因非自愿,所以酒席上一喝醉了酒就大哭大闹,说:“我不要做神父呀!是我爸爸叫我干的!”
③我办《文星》,得知教会中有黑幕与矛盾,乃鼓动方豪化名“沈沉”,写《从三文件看辅仁大学文学院》。文章一出,无异把一颗原子弹丢在天主教头上。枢机主教田耕莘等立刻开紧急会议,追究教会内部文件怎么泄漏的?并追究作者是谁?与会人士不假思索,一致断定非方豪莫属,于是立刻把方豪找来,由田耕莘亲自审问。方豪死不肯招。田耕莘要他在圣母面前跪下发誓,方豪扑身便倒、脱誓而出,仍旧矢口否认。田耕莘大骂他发假誓,方豪被逼无法,心生一计,说请到文星去查,如能证明是我写的,我就甘服。田耕莘认为有理,就决定派人去查。但《文星》有李敖在,李敖是何等剽悍的人,岂是易与之辈?于是商量一阵,决定派一位徐神父来拜访我。徐神父来了,对我说:“李先生是干脆的人,我们打开天窗说话:教会方面,断定是方豪干的,方豪品行不端,我们不会错怪了他。不过,为了证据齐全,我们还是找到《文星》,请李先生开一证明,证明作者是谁。”我说:“不管作者是谁,《文星》没有义务答复你们。”他说:“当然没说义务不义务,只是来请你们答复。”我说:“请也不行。”他说:“教会方面表示,这篇文章已构成严重的诽谤,很多人主张要告《文星》,一告的话,作者是谁,就可以告出来了。”我说:“是可以告出来了,不过作者的名字叫李敖。”他说:“李先生说笑话,这篇文章不是你写的,是方豪写的。”我说:“是我写的,方豪写不了这么好。”他说:“我们相信是李先生改过的、增补过的,不过起草的一定是方豪,李先生不会知道这么多教会的内幕。”我说:“只要你们告告看,你们就会惊讶我知道教会的内幕,远超过你们的想像!你可以转告田耕莘,我保证在你们告我的第二天,就公布闹同性恋的神父名单——包括你徐神父在内!”徐神父一听脸色大变,赶忙说:“哪里的话,哪里的话,李先生对我们全误会了。田枢机派我来,绝不是通知要告《文星》的,哪里会这样伤和气……相反的,教会方面还准备送二十万元现金给《文星》资料室,不要收据。教会方面决意要清除神父的败类,所以无论如何要李先生帮忙。”我说:“二十万是大数目,可是你们看错了人。你请回去吧,告诉田耕莘,留着二十万,去买别人吧!李敖不卖,也不帮忙!并且顺便带一句:文章是我写的,可别罚到方豪,别冤枉了好人。方豪如受到教会的惩罚,我可不能沉默!”就这样的,方豪安然过了关。后来偷偷请我吃了一顿饭,说:“跟你一起奋斗,吓死人了!”我大笑。
④胡秋原跟我打官司,有一次在法庭不称我之名,而叫“李匪帮”,我提出异议。后来才弄清楚,原来他叫我“李诽谤”,可是他的黄陂土话发音成“李匪帮”,所以吓人倒怪也。
⑤费翔的妈妈毕丽娜,女中豪杰。但来台之初,因“涉匪案”被关,故颇擅自脱之道,遇到麻烦,走为上计。有次朋友聚会,她进门来,发现大家好像在谈她,立刻就说:“不是我。”美国参议员有在议会中打盹者,经人推醒,立刻先说:“我反对。”职业使然也。
⑥我弟弟小我十岁,是国民党。我常扬言说:“他是我唯一能压迫的国民党。”有时临之以威,他颇生畏,而敷衍自脱。有一次我打电话给他,厉声问:“办好了没有?”他应声答:“办好了!”我再问他:“办好了什么事?”他说:“你还没交代,我还不清楚啊!”
198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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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一粲七续
①魏廷朝第一次坐牢跟彭明敏同案、第二次坐牢跟我同案。彭明敏被捕时,身份是台大政治系主任,备受优待,魏廷朝借了彭明敏的光,少吃了不少苦头。魏廷朝身体极结实,反应又“迟钝”,给人一种厚重有力量的感觉。他第一次出狱后,彭明敏约他和我见面,我问他被国民党刑求的情形怎样?他笑着说只被打了耳光,没被刑求。我说听说耳光打得连你牙齿都给打掉了,这还不算刑求吗?他说:“太轻了,不算!”我和彭明敏听了,为之失笑。
②魏廷朝第一次出狱后,跟我说:“只要有反国民党的事,你就算我一份,不必通知我了。”后来他不通知我,就把我咬成台独分子,大概也是心同此理。目前他弟弟魏廷昱来看我,我说:“我被你哥哥和谢聪敏咬成台独分子,坐在冤狱里,心想这两个台湾人是最坏的台湾人;现在我阅台湾人已多,发现他们两个是最好的台湾人啦!”小魏苦笑。
③魏廷朝优点极多,但有一最要命的缺点,就是长舌。我曾戏责以外号——“长舌男”。许多不该说的话,他都说了,害我在监狱吃了不少苦头。我与他同受秘密军法审判时,我夷然不发一语,军法官问我为什么不说话,我回了一句:耶稣被审判时也不说话!魏廷朝在旁边,急了,连忙说:“李敖不说话,我要替他说话。”我当时简直忍不住笑。美国艾森豪威尔总统曾说过一个笑话,说有个囚犯被判死刑,法官说你可以用最后五分钟时间畅所欲言。这囚犯很干脆,表示他无话可说,死就死了,不必废话。法庭里突然有个旁听的站了起来,对法官说:“如果他不要这五分钟,就请给我吧,因为我正在竞选议员。”魏廷朝的作风,使我联想起这个笑话。
④我还给魏廷朝取了一个外号,叫“手电筒”。我和魏廷朝被警总跟踪软禁时,他三天两头坐在我家。有一次王晓波来看我,大家举行“本因坊”式棋赛。谈到魏廷朝是处男,我笑说:“魏胖全无生理卫生知识,你把女人给他,还得画好生理图解,交给他一支手电筒,他才找得到女人的要害。”晓波大笑,魏廷朝也随着笑,不以为忤也。
⑤魏廷朝在牢里独居,自己跟自己下围棋。后来我问他怎么能变成两个我,他说人根本就有两个我。
⑥最后一年,魏廷朝和我关在一起。还有谢聪敏和李政一,四人同居一房。我宣布大家来生再见,拒绝讲话,但偷偷只和李政一来往。那时洗澡时总要一贯作业,脱下衣服,同时洗了。有次看到魏廷朝洗澡,把准备换穿的衣服,糊里糊涂重洗了一遍;把刚脱下来的衣服,又穿了回去。他那时又胖又黑,光着大屁股,吃力地洗衣服,使我想起狗熊进玉米园的故事。(狗熊进玉米园,折一根玉米挟在腋窝下,左摘右丢,弄了一夜,出园时腋下还是只剩那一根!)
⑦日前林水泉请我吃了一顿饭,距离他上次请我吃饭,已经二十多年了。那时他是台北市党外议员。此人豪爽、义气而有趣。黄毅辛在牢里告诉我:林水泉被关进军法处看守所,正关在他那一房。一天晚上,牢门开了,只见一个年轻人,一手挂着破军毯,一手拿着饭碗等杂物,光脚进来,站在门口,笑容满面一鞠躬,说:“小弟林水泉,台北市议员。”浑然忘我,令人绝倒。
⑧黄天福做立法委员下来,蓬莱岛案发入狱,朋友们去看他,因为受优待“特别接见”,可以大家面对面聊天。聊完后,黄天福浑然忘我,以送客心情,陪人往外走,经狱吏拦截,方悟此身原在牢中。
⑨林水泉案发后,调查局把彭明敏请去约谈,对彭明敏说:“彭教授,这些人都是你的信徒,你有何意见?”其意显然在逼彭明敏就范。不料彭明敏答得妙:“把他们一律枪毙!”事后彭明敏跟我说:“我不表现得那样无所谓,问题更麻烦呢!”
198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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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胡茵梦有关的笑话
一、史学家汪荣祖教授来台时,跟我说了一个笑话。他说有一次饭局,大家同桌聊了很多。过了几天,朋友谈到胡茵梦,荣祖问:“胡茵梦是李敖的前妻,我从没见过她。”朋友说:“那天一起吃饭的,就有胡茵梦啊!”——这个故事,一直被我的同班兼荣祖的夫人陆善仪所笑,她笑荣祖美色当前,竟书呆如此。其实,同类的笑话还不止荣祖。有一天,孟绝子到我家,碰到银霞,我介绍了。银霞走后,老孟问:“谁是银霞?”我笑着说:“银霞你都不知道!她是甄珍的妹妹呀!”老孟问:“谁是甄珍?”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要同书呆子谈名女人。
二、名女人的确比我这名男人有名。萧孟能诬告我、胡茵梦伪证,害我坐冤狱,被关进土城看守所。第二天放封时候,“满楼黑袖招”,各路角头流氓向我打招呼,并奔走相告说:“看呀!胡茵梦的丈夫!”——我纵横文海二十年,在文化界,声名盖世,可是要盖流氓界,却只能以名女人前夫显,宁不可哀也哉!
三、其实,说我在文化界声名盖世,也是自己吹牛。在中兴大学念中文系的小屯,要查作家名录,她翻看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出版的《中华民国作家作品目录》,发现在九百页的目录中,胡茵梦占了一页,可是李敖连一行字都没有。可见在国民党官方钦定的名单中,胡茵梦是作家,而李敖连作家都轮不到,李敖之为无名小辈,可想而知矣!事实上,我虽对外吹牛,自己还是满谦虚的,每次“忘了我是谁”而有自大狂的时候,我就想到两个故事:有一次我在“金蛋糕”吃东西,突然一名女侍拿了一个纸板走过来,要我签名,我很高兴,心里想:“想不到这里还有人认识我。”但女侍说:“我们老板讲过,每个客人都要签名。”还有一次,我弟弟肠胃出了毛病,就介绍他到“新高原药房”找一位李大夫。新高原的李大夫有两位,一位是妇产科的,一位是肠胃科的,我认识的李大夫是肠胃科的。可是我老弟找错了,找到那位妇产科李大夫,告诉他:“我是李敖的弟弟。”那位李大夫忙点头道:“李敖吗?我认识她,她下个月就要生了。”
四、胡茵梦的爸爸胡赓年是老立委,当年抛弃发妻,与抛弃发夫的胡星妈双双来台。不料这位胡星妈,却是好生厉害,使胡赓年痛心疾首。终于在他花甲前夜,在他发现生日礼物竟是一瓶盐酸的时候,只好出走。——人家是十六岁小男生才跷家的,可是胡赓年老先生却六十岁跷了家!跷家以后,他跟三六九小吃店老板娘窝居于陋巷。老板娘和她的子女们对他不错,从此才得乱世苟活,保住了一张没被毁容的老脸。胡星妈在胡赓年跷家后,同意放他一马,但是立法委员的每月薪水和福利,她要全部拿去,胡赓年为了自由,全部同意了。从此每月胡星妈进出立法院,代夫出征了。后来胡赓年住进荣总,我去看他,送钱给他,老境堪怜,但是立委薪水,未闻胡星妈有以酌赏一二也。胡赓年跟我感伤地说:“人家爱钱如命,但是她把钱看得比命还重要。钱第一、命第二呢!”
五、胡星妈颇有文采,曾写文章在《畅流》发表,固女作家也。她有一句名言,我最喜欢。名言是:“国民党太宽大了!怎么把李敖给放出来了?”
六、十年前,我与胡茵梦恋闻传出,老贼婆立委杨宝琳就跑去找胡茵梦的爸爸,说:“李敖和你女儿结婚典礼上务必请我来讲演,特此拜托!”
七、我与胡茵梦恋闻传出,曾收到一班高中男生的联名抗议,责备我抢去了他们全班的偶像。
八、前天段宏俊打电话来,打趣说:“你大师写文章骂的人,都当选了。”我说:“这才正常哟!我写文章骂了国民党几十年,国民党还不是在当政。”我附带告诉段宏俊:“记得我和胡茵梦离婚证书上,是你签字做证人的吗?你注意到没有,这次选举,凡是我反对的,全部当选;凡是她支持的,全部落选。你说多有趣!”
九、萧孟能诬告我、胡茵梦伪证,害我坐了冤狱。出狱后我锲而不舍,追究此事,萧孟能终以诬告罪成立,如今以通缉犯潜逃美国。在我追究过程中,1985年4月2日,有日记如下:“2时后出地检处庭。庭前胡茵梦先向我高声问好,庭后又来聊天。她说:‘李敖你老了。’我说:‘和你一样老了。’她说:‘你看我头发剪短了。’我说:‘你不是预言要做尼姑吗?还会更短呢!’萧孟能在旁边,我拍他肩膀说:‘孟能这一阵我告你,你先被判了一个月零二十天;现在又被判了四个月,一共五个月零二十天。——你还欠我十天,等我第三次要你坐了牢,十天还我,就扯平了。你死了,我们朋友一场,我会买个金棺材送你。’孟能听了,哭笑不得。”
十、胡茵梦为人,脸蛋满分,大脑零蛋。以20世纪的美人,信12世纪的怪力乱神,非零蛋而何?最近又走火入魔,改名“胡‘因’梦”。身兼结婚离婚双料证人的老孟来电话说:“胡茵梦应该把‘茵’字改为‘姻’字才对,婚姻如梦,不亦宜乎?”我说:“本来是绿草如茵,人生如梦。现在她要落草为因,自然又是大神附体的杰作。这是小事一件。大事倒是胡茵梦红颜老去,后事如何,倒真有待下回分解呢!”老孟叹息,我亦顿悟,开户视之,云深无处。
198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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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官记趣
1959年9月9日起,我开始受第八期预备军官训练,后来在野战部队中担任陆军排长,做到1961年2月6日退伍。这一段军人生涯,是我人生中的重大转捩。我在艰难之中,辛苦留下了一天都不缺的日记,最近整理完毕,即将出版。三十年前的鸿爪余痕,重看之下,不无沧桑之感。但在沧桑之中,也有啼笑人间事,因小见大,亦堪足述。乃写预官记趣数则,以存雪泥。
①预官入伍训练,同类的大学毕业生日夜在一起半年,趣闻是最多的。有人为了清早起来,没办法把棉被快速折出棱角,宁愿不盖棉被,冻着睡;有人洗澡时不愿露小鸡,洗澡时竟不脱内裤穿着洗。
②同学中很多是国民党,可是无法辨别谁是谁不是。入伍不久量衣服,未几宣布有些人的衣服要重量,特报出学号,带队而出。我为人警觉,他们一走,我铁口断定这些人都是党员,后来证之果然。
③我编在陆军步兵学校第三总队第二大队第九中队第五号,第四号是台大中文系的孙玉华,他是队中国民党的大员,离我最近,负责暗中打我的小报告,我以玩世之态对之。有一次写诗给他,内容是:“见了二娘呼婶婶,见了悟空喊大爷,退役以后饿不死,衡阳街口擦皮鞋。”退伍时得知,他在小报告上,并没写我的坏话,也没写别的同学坏话,这种东北人的忠厚,是南方人国民党所不及的(孙玉华是国民党东九省合江桦川人)。
④队中讲演比赛,当然我讲得最好,但是内容思想有问题一箩筐,当然没上名。陈汉卿说同学们要给我第一名,可是指导员却扬言要禁我的足。郑清茂告诉我,队长跟他们党员说:“李敖当然说得对呀,可是这是军队呀!”(队长刘勤,河北香河人,有燕赵气概。)
⑤七五无后坐力炮简称七五炮,炮弹日本制,上面印有“无反动炮”字样,我却觉得我自己一生乃是“有反动炮”。
⑥第九中队指导员是于建业,山东即墨人,脸黑即如墨,为人有趣而阴险,常在和我嘻嘻哈哈中较劲。有一次专题讨论会,大家要写有关“五大信念”的心得,他跑过来半真半假的对我说:“人家都说你不是好人!”过会儿又来看我稿子,叫我一一讲给他听,他一一反对:“这些话,根本都不能说!”“你对社会专挑毛病,跟马克思一样!”我做了一个戴帽子的手势说:“吓!帽子上来了!”他说:“你看,马克思自传就是你这个样儿!”我说:“我没看过,不知道是怎么个样儿。”他又改口说我心很仁慈,不像马克思那样。于指导员那时三十七岁,是个不得志的老政工,疯疯癫癫的。他公然说:今日自由中国马克思之批评者为叶青,李敖之批评者是他于建业,其心态可见一斑。
⑦我在第九队中说大丈夫要能软能硬、软中带硬、软硬兼施、能屈能伸、粗中有细,方能在军中混。而这种特质,正好就是鸡巴的特质。
⑧在半年受训期间,国民党千方百计,拉同学入党,最后,使出撒手锏,说不入党的会被分发到金门前线,而那时的金门是823炮战的极危险地带。在这种撒手锏的威胁利诱下,仅有的少数非党员同学,也大都入党了,可是我不为所动。指导员对我说:“李敖你不怕去金门?”我说:“我不怕。”他说:“你很优秀,我们国民党没拉到你,很可惜。”我说:“你们拉到一个贪生怕死、为了怕去金门而入党的李敖,才真可惜呢!”他说:“你不入党,你在台湾活下去,会永远不方便。”我说:“我准备死在金门,没什么不方便了。”他听了,摇头而去。最好玩的是,最后我竟没有给分发到金门,反倒是一些临时搭入党巴士的同学给分发到金门。他们得知后,气得跑去质问指导员,指导员说:“前线需要忠贞的人,把李敖送到前线,他会影响民心士气,所以还是你们去好一点。”气得有人把党证都给撕了。我一生以我不是国民党为荣,我对为了不做国民党而付的一切代价,从不逃避。三十年前这个例子,就是最有趣的。
⑨第九队有同学李固州,四川荣县人,台大政治系毕业,顽童一个。每逢喊口号时,他总是面露滑稽相,大口张开,可是不发出声音,令人看了,忍不住笑。
⑩步校毕业前大走分列式,军乐随之,用黄埔调。我们戏改最后一句为:“妈妈,我要回家!”因为军乐所奏,正是这六字声音也。
(11)1960年3月3日,我从步校出发下部队。上车前指导员把一牛皮纸袋交给带队同学,其中是我们思想考核资料,要这位同学转往新单位。在路上,我们很技巧地偷拆了这口袋,在我的资料卡片上,赫然有十字评语:“思想游移,媚外思想甚重。”——指导员跟我折腾半年,最后以此十字为谥,政战人员之可怕,由此可见!而我在半年后,得窥他们如何害人,想来也不无奇趣也!
(12)下部队时,就看出人情关系来。同学中有背景的,就留在第二军团,或留在师部、或留在团部。……可是没背景的如李敖者流,就下放到连部做排长。——大家同车南下,可是先下车者,就看出来头来了。
(13)我下部队,一直派在十七师四十九团。一到四二炮连做副排长,就听到军官们聊天,其中有“‘李’振宁”、“‘杨’政道”、“诺贝尔奖‘学’金”等说法,程度如何,由此可知。
(14)我自四二炮连调到团部连做搜索排排长,去“搜索集训队”报到。有个老兵叫曹梓华,永远是笑嘻嘻的。他告诉我一个故事:“我们有一次被共匪俘虏,女匪干热烈招待,劝我们留下来一起打国民党,我们不肯。她们就放我们回来,临走让我们大吃大喝,还送路费。最后说:‘你们回去后,国民党还是会把你们抓来当兵的。下次在战场上见到我们,在瞄准时候,请瞄高一点。’”——共产党化敌为友,高明细腻有如此者!
(15)我后来又调到第四连做排长。有一次下山打靶,第六连偷走我们的机枪靶,我越河索回,他们一个排长老羞成怒,破口大骂:“捅你们第四连的屁股!”我的排附是老士官,挺身和他理论,我笑着说:“第四连的屁股这么多,你捅不完。”大家大笑。
(16)军中厕所文学亦多,并包含笔仗在内。一次墙上写:“官长都是王八蛋。”旁边却有另一行是:“写这种话到死都是不要脸,你没本领做官长就这样写。”还有一次墙上写:“阿花啊!我真想你啊!”旁边却有另一行是:“没出息!”
(17)我在军中有二怕:一怕开收音机放肉麻歌曲,更怕混小子在旁同唱肉麻歌曲。当时最流行的是李翰祥《江山美人》主题曲。整天又播又唱,烦死人了。退伍几年后,我与李翰祥交上朋友,可是拒绝看他拍的电影,原因无他,《江山美人》之余恨耳!
(18)军中管情书叫做“爱情信”。
(19)有阿兵哥叫林成,他的岳父写信来,信封上写“林成愚婿安启”。
(20)阿兵哥多来自农村,有的奇笨无比。射击瞄准,竟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是要睁两眼全睁、要闭两眼全闭。气得老兵班长只好找来一块胶布,把这种阿兵哥一只眼贴住,才能放枪。有一次教放枪,教了半天也教不会,老兵班长气得大骂:“你到底懂不懂?”阿兵哥说:“懂。”老兵班长说:“懂你妈妈偷和尚!”
(21)有的阿兵哥,一踢正步就紧张。踢时左手与左脚同出、右手与右脚同出,笑死人了。
(22)排中有阿兵哥叫张中尾,读《青春花朵》一类书,老班长郑金海不准他读。原因是书中有“月经”二字。
(23)郑金海性好训话,部队解散后,他的班却常常不解散,他要过训话瘾后才解散。
(24)老兵郭绍良说:“耶稣是玛利亚人。”
(25)军中有好男色的军官士官,阿兵哥就大倒其霉。一个军官最好此道:理论是“三扁不如一圆,肏屁股等于过年”。“扁”者指女人生殖器、“圆”者指男人屁眼也。有一次他向我抱怨:“以前步兵排两个传令兵,现在只有一个了。”我打趣他说:“屁股不够用了。”
(26)我曾戏描连中官长部如下:一、连长——想做生意。二、副连长——想升官。三、指导员——想结婚。四、干事——想洗鸳鸯澡。五、第一排排长——想说相声。六、第二排排长——想打炮(搞妓女)。七、第三排排长——想弹子房小老太婆。八、兵器排排长——想退伍。九、行政官——想八仙山盗林。
(27)营妓的现代名称叫“军中乐园”,引起性病问题很严重。17师中流传一个笑话,老长官尹俊(后来做到警备司令,蒋介石归天之夜,正陪姨太太睡觉,蒋经国临时找不到他,从此被黜),一天晚上私行查哨,正好碰到一个哨兵在“打手铳”(手淫在军中叫打手铳),被抓到后,哨兵吓得半死。尹俊说,明天开朝会时我叫你名字,你就给我站出来。第二天开朝会,尹俊喊哨兵名字,哨兵硬着头皮,应声而出,以为必受严罚。不期尹俊当众颁发奖金给哨兵,说:“这哨兵不逛‘军中乐园’,而以‘打手铳’代替,这样才卫生、卫生、卫生,应该嘉奖!”顿时台上台下,哄成一片,咸谓大老粗尹俊真是快人快语、妙人妙事。
(28)“军中乐园”虽然要求阿兵哥要带卫生套,但是很少有人愿意。有一次,蒋经国(当时身份是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问一个得了性病的老兵:“你为什么不戴保险套?”老兵夷然答曰:“报告蒋主任,你穿袜子洗脚吗?”蒋经国闻之语塞。
(29)老兵告诉我:1951年,宜兰东南员山附近的下深沟“军中乐园”开办时,阿兵哥们都怯于公然上门,结果入场券要存在指导员手里,要去的人,偷偷找指导员索票,后来才蔚为风气。
(30)“军中乐园”在上班时间生意较淡,有当街拉客的。有一次连长路过,一个妓女从旁窜出,抓走他的帽子就往里跑,他追进去,该妓女把他冲到床上,在他身上一阵功夫,最后讲评说:“连长,你看,你的鸡巴硬了,打一炮吧!”连长就只好打一炮。
(31)整个连中,只有一个人有钱讨老婆,就是伙夫班长。因为伙房油水最多,可以揩油致“富”也。
(32)有的老兵拼命想成家,蓄意“买”个残障女人、高年寡妇或山地姑娘。有人真的“买”到了,那是靠他们多年累积的储蓄和不可思议的财源。有一次一位老兵摊出他的储蓄——一捆捆钞票——在数,数完一捆,朝床上一丢,说:“这捆可买条大腿!”又数一捆,又一丢,说:“这捆可买只胳臂!”有朝一日,整个的老婆,就在这样分解结合中凑成了。在他数钱的时候,面露得意之色;在旁围观的老兵们,面露羡慕之色,那种对比的神情,我至今感到心寒。但单从那一画面上看,却是喜剧镜头。
(33)有一次天气大热,大家懒得操炮。我系十元于六〇炮口,鼓励士气。第一名可买“新乐园”一包、第二名老“乐园”一包、第三名二元。三个班长分别担任口令、计时与检查。结果四个老兵大拼命,但因为太紧张,成绩反倒皆不如练习时,——皆不及四十秒,众愧而还吾金,我还是给他们了。
(34)“襄阳演习”时我在第一线,与敌军对抗。忽然师长坐吉普车驰至,站在车上,厉声对敌军喊话说:“我是十七师师长,现在要你们投降!”我大吃一惊,现在战术中,岂可用古人一马当先方式由大将单挑?一师之长,岂可如此暴露在第一线?师长是一表人才,可惜这次太荒唐了。师长当时是上校,多年后变为上将,即汪敬煦将军也。
(35)军中演习时有美军顾问来参观,但常常被中国人骗。有一次部队飞驰,攻下一山头。未几又远远望去,攻下第二山头。老美大赞中国兵体力好。殊不知在两山之间,看台视力所不及之处,早埋伏下另一批部队接力。第—批部队攻下第一山头,就在山脚高卧矣!老美天真,不敌中国功夫也!
1989年12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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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胡秋原的迫害举证
在自立报系主办所谓“纪念殷海光先生逝世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上,有龟缩了二十年的殷海光的所谓知己,做迟来的发音,提到当年胡秋原迫害殷海光的事。其中有韦政通者,倒也恶作剧,故意把难题丢给投靠胡秋原的“殷门叛徒”王晓波,要王晓波答复。王晓波说:“这段过程乃是当年中西文化论战的一个余波,当时的许多资料,胡秋原本人都仍保存着,也许等全部资料公布后,事情的真相才会较为清楚。”这样答复,显然在避重就轻之中,仍在回护那当年迫害他老师的胡秋原。
两天以后,八月三十日,胡秋原在自立早报上投书,说“韦政通君之‘表示’是歪曲事实”,说他“没有要求台大对殷海光解聘”,说“不是我要打击殷海光”云云。并限期“一月之内”“提出证据”,否则就要“‘反攻’了”。
三天以后,九月三日,自立早报刊出韦政通的答复,低声下气的以“后学”身分,向胡秋原解释说:“该报二十九日报导涉及本人者为:‘韦政通表示,他至今仍然无法了解,当年胡秋原为什么要在殷海光已备受折磨及压迫的时候,还对殷海光做出如此的打击。他表示,知识分子相惜都来不及,为何还要如此相残。’我的谈话是根据殷海光《我被迫离开台湾大学的经过》中所说:‘胡君(指胡秋原先生)见文字构陷的目标未达,一不做二不休,六月公然行文到台湾大学钱校长,谓殷某不学无术,不配做教授,应请收聘,或改任职员。’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因当时王晓波兄在场,而晓波兄乃殷门弟子,又与先生较熟,或可把这个问题澄清一下,这样对先生对殷先生都是一件好事。我既只是将问题提出,自然扯不上先生所说‘歪曲事实’。很希望先生能把当年写信给台大校长函的原件公布出来,让我们这些后生,也可与殷说对照一下,以明真相。”
看了王晓波“等全部资料公布后”的说法,和韦政通“把当年写给台大校长函的原件公布出来”的说法,我感到十分惊异。因为这些资料和函件,不但当时在胡秋原主持的《中华杂志》上连篇累牍的登载过,并且还以《中华杂志丛刊》名义,出了专书。胡秋原迫害殷海光从一九六五年八月起,一直闹到一九六六年五月,前后达九个月之久,这还只是黄金时段,其他上下其手的时段,还不在内,那时候的王晓波在哪里?那时候的韦政通又在哪里?当时你们视而不见,不能挺身为衰病侵寻的殷海光做不平鸣,却在二十年后,以遁词声称胡秋原“保存着”资料可明“真相”、说“公布出来,让我们这些后生,……以明真相”,“这样对先生对殷先生都是一件好事”云云,这不都是胡扯吗?当年就是这些资料,迫害着殷海光,你们佯装不见,不敢仗义执言的;如今又佯装不见,要求公布资料了。目的何在?无非搞障眼法,一方面证明胡秋原有“全部资料”,当年对殷海光的种种,不为无据;另一方面证明自己并非当年噤不作声,乃是没看到“给台大校长函的原件”云云。持这种首鼠两端态度的人,如今还以殷海光学生、知己自居,岂不是太低估别人的记忆力了吗?
另一方面,胡秋原自己,也这样低估了别人的记忆力,他说他“没有要求台大对殷海光解聘”,其实在当年公布的原函中,早就有这些话:“……殷海光业已误人子弟,当然不容继续误人子弟。关于业已误人之处,应请贵校做一正式声明,包括下列大意:本校教授殷海光十五年来所授逻辑,内容错误,不足为据。凡选其课者,须将其所说忘记,另找其他适当书籍,自修此一门学问。而所谓不容继续误人子弟,自须停止殷君授课。”试看对待一位大学教授,对其过去,由校方“正式声明”说他十五年所授内容,“凡选其课者,须将其所说忘记”;对其未来,停止其授课。这种局面,其实比解聘还要残忍得多,胡秋原还想赖吗?
一九八九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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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耻的“拥戴”
一月三日中国时报登:“现任美国匹兹堡大学教授的许倬云先生,基于他对中国历史的长期深刻研究,对副总统人选的抉择问题,尤感忧心忡忡,唯恐有力人士争执不下,影响及前景大好的台湾民主事业。在一次餐会中,他主动提议,针对下届副总统人选谁属的问题开一次小型座谈,把其间的利害关系剖析清楚,提供各界参考。”“在这次座谈中,下届总统应由李登辉先生继续蝉联,得到与会人士许倬云、高英茂、高希均及郑竹园等诸教授的一致共识。他们共同坚定地指出,李登辉总统继续担任总统。……”“但是,副总统人选究竟谁属,与会人士在言谈之中,则个个表情严肃,忧国之心跃然于言语间。许倬云在开场白时,明白申论李焕是副总统最恰当的人选。……”
许倬云是蒋经国基金会董事兼美国评议委员会召集人,是典型的国民党同路人,其他所谓学人也都是同一流货色。这些教授们“不问苍生问总统”,本已可耻;问的过程中表现得“忧心忡忡”、“个个表情严肃,忧国之心跃然于言语间”,更属肉麻。其实,国民党张三李四,谁来带头,还不是一样,又有何可忧?不当忧而乱忧,这种头脑不清、谄心十足的所谓学人作风,倒真令人忧也!
中国时报谬指许倬云“对中国历史”有“长期深刻研究”,其实这种政治学人,并不真通历史。如果真通历史,就知道历史中搞“拥戴”把戏的,多属丑类,如今“得到与会人士许倬云、高英茂、高希均及郑竹园等诸教授的一致共识”于李登辉身上,这种“拥戴”,实已沦入丑类而不自知,可见这些货色并不真通历史,否则不知其丑如此,也就令人费解矣!
不真通历史,还不算最严重,最严重的是,这些生活在美国自由民主社会多年的所谓学人,竟然不真通自由民主!试看美国自由民主社会中,岂能容许一人竞选?七十多年前中国人搞“拥戴”袁世凯的把戏,劝进书中明示“中国一人,责无旁贷”;七十多年后“一致共识”李登辉是唯一人选,这种“中国一人,责无旁贷”的肉麻,又与七十多年前相去几希?
若说想去几希,倒可发现有一不同。袁世凯时代,大家“拥戴”,还有个分寸。至少大学教授是不屑出面的;而那时的学生,也不会像今天中山女高一样,“自动”一拥而上,搞出四千三百人签名“拥戴”李登辉的集体动作!可见李登辉实在赛过袁世凯,今人脸皮与无耻,也实在赛过七十多年前的中国人。谁说中国不进步?
一九九〇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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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闻杂写
一 “劫贫济富”以后
《人民日报》日前发表社论,答复一群游行的学生。这些学生质问中国为何这般贫穷。
《人民日报》的答复是:中国何以贫穷,有以下许多解释:其一、人口众多,已逾十亿人,其二、60年代“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其三、日本侵华,中国蒙受相当一千亿美元的财物损失,最后是,1949年国民政府播迁台湾时,刮走大批黄金和其他财富。
四个解释中,最后一个是最令人惊心动魄的。因为它的损害不是就地造成的,而是外移造成的。——国民党刮走大陆同胞的黄金,“劫贫济富”,苦了大陆,肥了台湾,以至今日。如今国民党和台湾人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可是大陆同胞还记得,《人民日报》这一社论,答复得很不错。
二 可耻的马屁精
蒋彦士对党国大员讲“将名字刻在人心中——蒋故总统经国先生精神风范的启示”,中有这么一段:“有些人误以为经国先生的重大改革,是因为反对势力的压力所致。其实不然!余英时教授判断,经国先生‘最迟在始任总统之日,他似已下定决心,要在他任内完成民主宪政的部署了。’根据彦士所知,的确如此,经国先生早就决心全面重大革新,一旦时机成熟,便毅然决然以大开大阖的魄力,勇往迈进!”
余英时的“判断”和蒋彦士的“所知”,都是错误的。
蒋经国在1972年即接掌行政院,做到1978年,试问在这六年间,他在干什么?若肯完成“民主宪政”,又何劳做总统时才做?做总统时再做行政院长该做的事,适见其违反“民主宪政”而已!
事实上,蒋经国从未在六年院长十年总统期间,做出任何“民主宪政的部署”,他如果做了,今天的“民主宪政”也不会这副德性了。
余英时和蒋彦士,都是可耻的马屁精。无中生有的马屁,是马屁之尤。
三 文肉麻到诗肉麻
蒋介石死后,女作家张晓风写了一篇《黑纱》,极尽文章肉麻之能事;如今蒋经国死了,张晓风又来了,写了一篇《来,投宿在我们心中》,又极尽诗歌肉麻之能事。这个糊涂的女人,情深两代,却肉麻一生,真恶心人也!(诗肉麻之事,见1月14日《中央日报》编者摘引。)
四 死无葬身,还要修坟
我的朋友胡虚一先生去大陆探亲,我赠金以壮行色。不料他到大陆,除大送其礼外,还为亲人修新坟。回台之后,我笑他说:“你在台湾一穷二白,要靠朋友照顾,才能生活,我们有否葬身之地,都不可知;还花朋友送的钱,大修祖坟。这可太妙了。”胡虚一先生是最纯厚的中国人,他的修坟思想,颇可风世,尤可讽世。他的故事,真不知教人哭呢还是教人笑。
一九九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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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见南子”捉古
《论语》(雍也)记载:“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坊间的白话翻译是:“孔子去见南子,子路不高兴。孔子因而发誓道:‘我有不合礼的行为的话,天会厌弃我!天会厌弃我!’”洋人理雅格(James Legge)英文翻译是:The Master having visited Nan-tsze, Tsze-lu was displeased, on which the Master swore, saying, ‘Wherein I have done improperly, May Heaven reject me! May Heaven reject me !’这些翻译都不错,可是太文了,真正的山东口语该是:“孔子去看卫灵公那骚货老婆,他的学生子路不高兴。孔子发誓说:‘俺要是不规矩,天打雷劈!天打雷劈!’”
《论语》中这一记载,使道学之士颇生窘态,他们认为孔子是圣人,圣人怎么可以跟学生发这种毒誓?并且,南子也不算是什么正式夫人,名誉又坏,圣人怎么可以去见她?
道学之士为了圆场,便打中文的主意。他们说“夫子矢之曰”的“矢”字不是发誓,乃是“陈”(说明)的意思;“予所否者”的“否”字,乃是“予以所以否而不见用”,因此“天厌之”的对象,是“天厌斯道”,所厌不是指孔子自己。像程颐等人,就是这么曲解的。这种曲解,在博学的朱熹眼里,他无法苟同。朱熹看出中文中“矢”字是誓辞,孔子明明在发誓,是不可以曲解的。
朱熹虽然在中文解释上恢复了本来面目,但却又节外生枝,用制度来为孔子这一行为护航。《朱子语类》有这样一段:“仕于其国,有见其小君之礼。当夫子时,想是无人行,所以子路疑之;若有人行时,子路也不疑了。”但查《史记》(孔子世家)中记“子见南子”的经过,却是:“反乎卫,主蘧伯玉家。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夫人在絺帷中。孔子入门,北面稽首。夫人自帷中再拜,环佩玉声璆然。孔子曰:‘吾乡为弗见,见之礼答焉。’子路不说。孔子矢之曰:‘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居卫月余,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于是丑之,去卫。”从这一记载中,清楚看到孔子去看南子,是“不得已而见之”的,若如朱熹所说,“有见其小君之礼”,又何来“不得已”?去见就是了。子路不高兴,以于礼必须如此答之可也,又发什么誓?何况,《史记》中明明记着南子明明在说,你要跟我老公攀关系,就得走我的后门,我现在愿意见你。所以“乡为弗见”(一向是不想去见)的孔子,为了想得君行道,也只好去见她了。孔子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可是也没成功,《史记》说“灵公老,怠于政,不用孔子”、说孔子“不得用于卫”,可见最后还是被“寡小君”摆了一道,得不偿失了。
其实,朱熹对“子见南子”的议论,是多样的,也不无矛盾的。《朱子语类》就有这样的对话:“问:‘子见南子。’曰:‘此是圣人出格事,而今莫要理会它。’”在朱熹眼中,孔子干出这种大手笔,是“出格”了的,言外之意,似不以孔子为然。
钱穆在《孔子与论语》中,有这样一段,说:“孔子不愿针对子路话作答,因为这样便太直率了。于是说:我若错了,天自会厌弃我。这样说来,孔子之以天自誓,并不是愤激语,反见是婉委语。……孔子此处对子路的誓辞,却反而有诗意了。”钱穆这些话,可说全是胡说八道。《论语》这样子读法,于经于史,都站不住。孔子显然是情急之下,向学生以发誓自明的,发誓是斩钉截铁,又何来“婉委”与“诗意”?“国学大师”如此黑白讲,真是国学大笑话。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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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见南子”证今
昨天写《“子见南子”捉古》,今天写《“子见南子”证今》。
孔德成的姐姐孔德懋,在《孔府内宅轶事》中,有专章“‘子见南子’的风波”,记录一代公案。
孔德懋说:“孔府大门的对面,是山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简称‘二师’,现在改为曲阜师范学校)。早在‘五四’运动提出‘打倒孔家店’口号时,二师即受进步思想影响闹过学潮。”后来“宋还吾来到二师任校长,宋是左倾国民党,北大毕业生。自称是鲁迅的学生,极尊崇鲁迅,来校后即支持学生进步活动,……学生又掀起‘打倒孔家店’的新高潮,编印小册子声讨孔府,提出“打倒孔陶氏’、“打倒孔家店’、“打倒土豪劣绅’、‘解放百户’的口号。学生组织了许多庙户、佃户上街游行,在孔府门前示威,高呼口号,孔府的高墙上大街小巷贴满标语,孔林的树上都用粉笔写满口号。……”“后来听说学生们演戏了,戏名是‘子见南子’,原作者是林语堂,此剧曾在《奔流》杂志发表。二师学生演出时加以改编,孔子形象已和原剧完全不同。我们都吵着要看戏,尤其听说这次演戏有女学生演出,更是感到新鲜。过去都是男扮女装,从未看过女演员演出,但我们一提看戏,陶氏即一脸愁苦相。……后来我们终于也看到了,……陶氏带我们姐弟到看台上去看戏,看台搭在孔府东学临街的土堆上。那土堆很高,站在上面可以看到墙外,戏台就搭在对面街上。我们坐在里面,看台挂着堂帘,外面的人看不到我们。现在回忆起来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当孔子出场时吓了我一跳,那样子和大成殿里孔子塑像截然不同,头上也戴冕旒,身穿大袍子,但抹着满脸锅灰,猥猥琐琐。有个大美人坐在佛瓮上,珠佩叮当,光彩夺目,别人告诉我‘她叫南子’。我还记得南子给了孔子一块绿玉,那是一块绿肥皂,我看得很清楚,当时我还嚷了起来。……我还记得孔子以手指天向子路高喊:‘天厌之、天厌之。’看戏时台下夹杂着观众的掌声和‘打倒孔家店’、‘打倒孔陶氏’的口号声。我坐在陶氏身边,她一直不说话,我感觉到她浑身发抖,偶一回头,看到她脸色铁青。她那神情我至今不忘。”
“‘子见南子’的演出,使孔府总管孔印秋气死了,女主人孔陶氏也瘫痪了,可是,二师的反孔运动方兴未艾。‘子见南子’剧每天上演,这时孔教会会长孔传璞、孔氏族长孔傅堉联合了二、三十个‘四十员’里的人,给中央教育部写呈文,联名上告二师学校及演剧的学生。听说孔祥熙很支持告状,在中央为孔府说话,国民政府曾要何思源严究此案。后来我听人们谈起此事说,中央方面实际也想趁此机会排挤山东地方力量,何思源也看出这点,所以不肯积极办理此案,同时中央方面也有人支持反孔力量,蒋梦麟、蔡元培就曾上书蒋介石要求取消孔府祀田,后因孔祥熙从中阻拦未能实现。孔传璞等在中央告状迟迟不能结案,又希望在地方得以解决,于是又到县政府告状,县政府决定开庭受理。没料到开庭时却出现了滑稽场面,原告这边是孔传璞、孔傅堉等十几个六、七十岁的老头,被告那边却来了十几个十来岁的小孩,原来二师的学生没有到场,派一些小学生来了,这些小孩自称是演员,老头告小孩,审问无法进行,孔传璞当场气得不能动弹被抬了出来,不久即病死。”“县政府对这场官司的处理是由学生家长出面,登报向原告道歉。”“后来校长宋还吾被调走,听说还开除了两个学生。”
据张默生《王大牛传》,这件一九二九年轰动全国的事件,“真正的后台老板”是该校附小主任兼代教务主任的王大牛。张默生回忆说:“到了七月初旬,教育部的斥令忽然来了,一时校内大慌。”“当教厅斥令到校时,大牛便首先主张不要畏缩,要趁此与封建势力战斗起来,革命是不怕失败的,校长保持不住又有何关系呢?经校长同意,召开校务会议,大牛遂将呈覆教厅的驳辩书中的布局措辞大致说出,全场通过,即照样写好发出了。……当时舆论思想界俨然形成两大壁垒,互不相下。……不久,教厅转录教部批文——饬令按时尊敬孔子、并宣讲孔子教义——到校,看出校长将要撤职了,大牛便主张一不做二不休的硬干下去,于是他又起草‘请示尊孔拜跪穿制服不便,宣讲孔子教义君臣一伦与国体不合’两点,呈文上午递进,下午校长宋还吾便撤职了。”
王大牛构想的辩驳书等相关文件,一九二九年八月十一日,鲁迅曾予编辑,题为《关于“子见南子”的文件》,不过他捜集的并不完整,例如该年七月二十三日天津《大公报》的社评《近日曲阜之辱孔问题》等,他就失收。
有关“子见南子”的文件,最值得重视的,是当年“教育部训令第九五二号”,是令山东教育厅的。令文中说:“查该省省立第二师范校长宋还吾被控侮辱孔子一案,业令行该厅查办,并加派本部参事朱葆勤,会同该厅,严行查办各在案。兹据该参事厅长等,将查明各情,会同呈覆前来。及该校校长宋还吾,既据该参事厅长等,会同查明,尚无侮辱孔子情事,自应免予置议。惟该校校长以后须对学生严加训诰。并对孔子极端尊崇,以符政府纪念及尊孔子本旨。除据情并将本部处理情形,呈请行政院鉴核转呈,暨指令外,合行令仰该厅知照,并转饬该校校长遵照此令。”
在这一有趣的强迫尊孔命令下,遂出现了“曲阜二师校长呈山东教育厅文”。全文如下:“呈为呈请事。案据山东《民国日报》,《山东党报》二十八日登载教育部训令九五二号,内开云云。查办以来,引咎待罪,二十余日,竟蒙教育部昭鉴下情,免予置议,感激之余,亟思图报。惟关于训诰学生、尊崇孔子两点,尚无明文详细规定。恐再有不符政府纪念及尊崇孔子本旨,致重罪戾,又以八月二十七日孔子诞辰纪念,为期已迫,是以未及等候教厅转令到校,提前呈请。查孔家哲学之出发点,约略言之,不过一部《易经》。‘上天下泽,履,君子以办上下,定民志。’类此乾坤定位,贵贱陈列,以明君臣之大义、以立万世之常经的宇宙观,何等整齐。自民国肇造以来,由君主专制之政体,一变而为民主政治,由孔家哲学之观点论之,实不啻翻天倒易,加履首上,上下不辨,民志不定,乾坤毁灭,阴阳错乱,‘乾坤毁则无以见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如此则孔家全部哲学,尚何所根据乎?此后校长对学生,有所训诰,如不阐明孔子尊君之义,则训诰不严,难免违犯部令之罪,如阐明孔子尊君之义,则又抵触国体,将达犯刑法第一百零三条及第一百六十条。校长在武汉被共党逮捕入狱,八十余日,饱尝铁窗风味,至今思之,犹觉寒心,何敢再触法网,重入囹圄。校长效力党国,如有罪戾,应请明令处置;如无罪戾,何为故使进退维谷?校长怀刑畏法,只此一端,已无以自处。窃谓应呈请部院,删除刑法第一百零三条及第一百六十条,或明令解释讲演孔子尊君之义为不抵触国体,则校长将有所遵循,能不获罪。又查尊崇孔子最显著者莫过于祭孔典礼,民国以来,祭孔率行鞠躬礼,惟袁世凯筹备帝制时,则定为服祭天服,行跪拜礼,张宗昌在山东时亦用跪拜礼。至曲阜孔裔告祭林庙时,自袁世凯以来,以至今日,均系服祭天服,行跪拜礼,未常稍改。本校设在曲阜,数年前全校师生赴孔庙参加祭孔典礼,曾因不随同跪拜,大受孔裔斥责,几起冲突。刻距现行历八月二十七日孔子诞辰,为期不足一月,若不预制祭天服,定行跪拜礼,倘被孔裔控告,为尊崇孔子,未能极端,则校长罪戾加重,当何词以自解?若预制祭天服,则限于预算,款无所出,实行跪拜礼,则院部尚无功令,贸然随同,将违背现行礼节,当然获罪。且查曲阜衍圣公府,输资设立明德中学,向无所谓星期,每旧历庚日,则休假一日,名曰旬休,旧历朔望,例须拜孔,行三跪九叩礼,又每逢祭孔之时,齐集庙内,执八佾舞于两阶。本校学生如不从同,则尊崇不能极端;如须从同,是否违背院部功令。凡此种种,均请钧厅转部,明令示遵。临呈不胜迫切待命之至。谨呈山东省政府教育厅厅长何。山东省立第二师范校长宋还吾。七月二十八日。”
这件呈文虽然是“刁民”之作,但它呈现出尊孔而来的矛盾与荒唐,却是非常难得的一纸文献。我特别把它存证在这里。《王大牛传》说:“呈文上午递进,下午校长宋还吾便撤职了。”宋还吾还我初服,两千年前的圣人可使他丢差事以去,圣人作矣,威力忒大也哉!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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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许倬云的谄媚之言
今年一月十三日,蒋经国基金会董事兼美国地区评议会召集人许倬云,在蒋经国的走狗余纪忠的中国时报上,发表《悼念与反省——写在蒋经国先生逝世两周年》,全文错谬,斥其一二。
许倬云说:“经国先生对中华民国的民主化与自由化,实有推动之功。”但他为什么不想想,四十年来阻碍民主化与自由化的,又是谁啊?四十年的恐怖统治、四十年的严刑峻法军事戒严、四十年的人身自由没有保障、四十年的言论出版自由被迫害、四十年的集会结社自由被限制、四十年的在人权上的高压、四十年的民主宪政不能发荣滋长、四十年的志士服刑、豪杰受难、亲人望眼、稚子含悲、老兵有家归不得。……这些局面的形成,蒋介石固为罪魁、蒋经国亦为祸首,并且在执行上,他比他老子还负更多的实际责任呢!这一真正祸首在四十年的强人统治之后,在死前几个月里、在衰病侵寻中、在美国人的一再压力下,只不过虚晃几着,马屁精学人如许倬云者,就把四十年的作恶拦路一笔勾销了,这算哪一门子历史?哪一门子公道?许倬云这种谄媚之言,岂不太可恶了吗?
许倬云又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在早期要建立起合法性,采取了肯定‘法统’之策,这一个方向注定了会造成今日统独情结的冲突,也注定了政府体制改变的困难。蒋经国先生的策略,大概是从人员换血,逐步做到体制的改变,由政党内部的改变,逐步走到政府内部的改变,可惜,在进行这工作的过程中,时时遭遇意外的事件,使得本来可以一步步进行的转步,屡次延缓,中坜事件、中美断交、美丽岛事件,甚至于江南案都使得整个工作的步骤,一次又一次的中断,到了最后他只剩下两年的时间,匆忙的开放政府空间,这一段时间的朝野互动,遂因为屡次延缓而不能平顺的相应。”“如果蒋经国先生生前没有遭遇那些延误与耽搁,良性的互动也许早就出现了。”这又是混蛋话。什么叫“时时遭遇意外的事件”?哪一件“意外的事件”,追根究柢,不是你蒋家政权惹出来的、逼出来的、造出来的?论断史事,许倬云只算其果,不求其因,这是什么历史家?所有“延缓与耽搁”,岂能专怪他人而不责备你的主子?海隅孤岛,一党独大,你蒋家政权有长达四十年的时间去建立一“民主橱窗”,但是机会与时间都被你自己“延误与耽搁”了,居然还怪别人,这是什么是非标准?你有四十年的时间不去好好利用,去培养“良性的互动”,最后咎由自取,还要怪谁?马屁精学人如许倬云者,曲学阿世,胡说八道,真是可恶极了!
一九九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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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斥许倬云的谄媚之言
昨天写《斥许倬云的谄媚之言》,意犹未尽,再补写一二。
许倬云说:“有人感觉到蒋经国先生一生前后的作风数度转变,甚至来台湾以后三十多年,他前期后期的风格也呈现迥异的面貌。仔细推究,民国三十八年以后有五、六年时间,政府新败之余,台湾的经济极为残破,当时内外情势,危疑震撼,一日数惊,而中共的渗透伎俩无孔不入,那时候蒋氏父子,建立了威权政治的体系。凡是喜爱民主自由的人士,当然都感觉到窒息与压迫,抚今思昔,大概当时政府能够选择的空间也相当的有限。我们诟病威权政治,然而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台湾之终于能够不被赤化,使今天能够有一步步展开民主化的历史条件。蒋介石先生一生的事业,历史家至今还不能取得定评,我个人对他的作风,基本上并不赞同。不过我们终究欠他两次情,一次是抗战期间坚持了八年,另一次欠他的情则是在中共席卷大陆时,他挽回了台湾不被浪潮卷去。经国先生在到台初期的所作所为,是这一个工作的一部分,他不过是执行者之一而已。”
许倬云这些话,都是替蒋介石蒋经国的谄媚之言,并且不符历史事实。事实上,民主自由人士所感觉到的“窒息与压迫”,绝不止“三十八年以后”的“五、六年时间”,而是长达三十五、六年的长夜漫漫!至于把蒋经国说成“执行者之一”,那也是代之脱罪的遁词,因为蒋经国根本是罪魁祸首,说成“执行者之一”,太谦虚了吧?至于说欠蒋介石“两次情”,更是肉麻!“抗战期间坚持了八年”吗?试问多少出土的史料都一一证明了蒋介石抗战不坚,多次与日本秘密谈和的事,又怎么说?说“另一次欠他的情则是在中共席卷大陆时,他挽回了台湾不被浪潮卷去”吗?更是好笑,试问把大陆给弄丢了的,又是谁?丢掉了千分之九百九十七领土的人,却因他“挽回”了千分之三的领土而欠他的情吗?这是什么是非标准呢?只有贱骨头的奴才,才会这样感谢主子吧?
至于许倬云说:“在中国历史上,诸葛亮进四川、王道入江东,都有过类似的经验,蒋经国先生的苦处,在于他接手主政时,中华民国已经在台二十年了,不能像诸葛亮与王道一样,一开始就力求内外人才的平衡。……”也是笑话,亏他还是史学教授呢,竟不知道“入江东”的,根本不是“王道”而是“王导”。而历史上的王道,不论是后汉的王道、或是宋朝的王道、或是元朝的王道、或是明朝的王道、或是清朝的王道,都没有“入江东”的事功。
可见许倬云只会一点上古史,还是剽窃他老师李玄伯的旧作。上古史以外,连中古史的“王导”都弄不清,闹出大笑话。这种读书不精马屁精的所谓学人呀,真要拆穿他!
一九九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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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孝武的胡说无耻
蒋介石太子蒋经国的二太子蒋孝武,终于出任驻日代表(地下大使)了。国民党文学侍从之臣石永贵,在他主持的中央日报上登出这些肉麻话:“层峰对中、日关系的重视及慎重,自不言而喻。蒋孝武为蒋故总统经国先生之后,依照旧时传统的礼俗,他的身分当然不同于常人。蒋孝武虽自七十五年出任我国驻星副代表以来,不过才四年的外交官经历,但是历来表现倒是循序渐进,口碑不错。由他出任驻日代表,在衔层峰之令,开拓对日关系方面,虽仍有客观环境的挑战,但无疑将获得相当多的国内后盾。”石永贵登这些肉麻话,是很无耻的。
为什么?以一个“不过才四年的外交官经历”的纨绔子弟,凭什么一外放就去做大使级的高官?石永贵说蒋孝武“循序渐进”,试问这是哪一种“序”?哪个外交官,可以这样子平步青云?何况蒋孝武做“驻星副代表”以前,又根本毫无外交官的经历!
“层峰”李登辉之流,徒知以公器报私恩,把这蒋家二太子派赴新加坡之不足,又加派赴到日本。这是全无体统的马屁精行为。李登辉这种倖进之徒,自己倖进之不足,还帮助蒋家余孽倖进,也是很无耻的。
更无耻的是蒋孝武自己。据一月九日晚报报导,他在职务发表后,竟公然说:“李总统在询问他的意见时,他立即答应,因为李总统选择他绝非基于‘家庭关系’或‘私人情感’,时代潮流在变化,李总统绝对是因‘品性’而做这样的安排。”言谈之间,好像真不知自己何德何能了,好像真以为自己“品性”够料而被“层峰”看中了,这是何等无耻!
蒋孝武也不想想,若不是你小子跟蒋经国有生殖器渊源,凭什么好差事都轮到你头上?你在中国文化学院毕业后,立刻有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参议职务等着你、接着有中国国民党政策委员会专门委员职务等着你、接着又有华欣文化事业中心主任职务等着你、接着又有中央广播电台主任职务等着你、接着又有中华民国广播事业协会理事长职务等着你、接着又有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务顾问职务等着你、接着又有新闻党部常务委员职务等着你。……难道一九四六年生的那些同年龄的人,都“品性”不如阁下、学问能力不如阁下,才只好事事由阁下一把抓吗?别人就活该失业、活该投闲置散,不能出头吗?
蒋孝武被问到不会日文时,又胡说道:“你可以教鹦鹉、九官鸟说话,却不能叫它去办外交。”这话没错,但是,有一种“武鸟”,既不会说话,也不会办外交,这种无耻东西,又该怎么办呢?
一九九〇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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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亡而实在
《墨子》(经下)说“景不徙”;《列子》(仲尼篇)说“景不移”,意思是说,影子是不移走的。《庄子》(天下篇)说“飞鸟之景,未尝动也”,意思是说,飞鸟的影子是不动的。照传统的解释,鸟飞的时候,影子也跟着动,影子发生,由于鸟遮住光,鸟飞过去,光又不被遮住了,影随之没有了;鸟朝前飞,新的影子产生于前,旧的影子消失于后。但是原影其实并没有消失,只是变化位置而已。
其实,这种解释是不足的,进一步的解释该是:物质运动所经空间的极小段时间内,物质似动非动,在空间里仿佛凝在其中,像是电影胶片的一格以内,自其变者而观之,则该影曾不能以一瞬,所以,影子不徙不移,飞鸟的影子是不动的。
其实,这种进一步解释还是不足的。真正“景不徙”、“景不移”的极致,似乎该是和英国乔治·巴克莱(George Berkeley)主教那种“存在即知觉”(esse set percipi)的理论相反的发展,而是“知觉即存在”。——当你知觉到影子在那儿并没移走,影子就正存在那儿而没移走。在乔治·巴克莱前两百年,中国的王阳明有“物不在心外”之说,就先乔治·巴克莱申明此义,其实,更唯心的说法乃是“物在心内”,正因为影子在你心里、知觉里,所以影子永远存在。——纵使事实上已不存在,但在你心里、知觉里,却依然存在。
胡适曾就《墨子》等的“景不徙”理论,发为艳诗三章。三章是:
飞鸟过江来,投影在江水。
鸟逝水长流,此影何尝徙?
风过镜平湖,湖面生轻绉。
湖更镜平时,毕竟难如旧。
为他起一念,十年终不改。
有召即重来,若亡而实在。
这三章哲理之诗,我最喜欢它们的雅趣。这种意境,言志不如抒情,情之所在,虽风流云散、虽人琴俱杳,但在一念之转的刹那,碧海青天,却也快然无失。好景也长,只看你如何看待它。智者达者从不伤逝,“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只要你不以亡而亡,一切若亡的,都凌虚而实在。
一九九〇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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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归题记
我是和曾国藩一样,夜不出门的,有特殊事情例外。今晚自台中归,有些感想,分而题之。
一 上下都不正
政府不能率人民以正,人民又反过来不能以正规范政府,这是台湾政局的隐忧。
二 配合政治与政治配合
共产党统治地区,毛病在“政治挂帅”,一切都要配合政治;国民党统治地区,毛病也在“政治挂帅”,因为只有从事政治活动,才能出锋头,结果一切都要政治配合。
三 搞女人与搞政治
英雄以搞女人得其真,狗熊以搞政治显其伪。前者有江山美人;后者没有江山也没有美人,只有一些局促在小岛上洋洋得意的下三滥。
四 国民党的幽默感
不要忽略了国民党的幽默感!——它把一天考试都没参加过的孔德成推出来做考试院长,这是何等幽默!
五 为学与为骂
为学日益,为骂日损(损人的损)。可以知君子之大道矣!
六 年纪老与小
比起国际标准来,台湾的模特儿年纪老,空中小姐的年纪小。——台湾的许多事,都是年纪不对劲的人干出来的。
七 真假画之间
宁肯买好的假画,不要买坏的真画。——假的有时比真的更好。人生要常常这样以假作真,才能得其真。真假不是对立的,最好的真,往往就是假。
八 墙的种种
从墙里向墙外看的,是囚犯;从墙外向墙里看的,是侦探;从墙里墙外两边看的,是骑墙的老混蛋。
九 抬头与脚底下
当有任何东西吸引我抬头,我总是先看脚底下;当有任何东西吸引我看脚底下,我总是先抬头。
十 奶大何用
我从不喜欢大奶的女人,奶大何用,嘴巴含不完的,就是浪费。
十一 学报
大陆以前各安其位,学人办学、报人办报。台湾今天各不务正业:报人办学、商人办报,而学人却整天出锋头,没有像样的论文登学报。
十二 更糟糕的
唯一比国民党更糟糕的,是国民党又兼做自由学者;唯一比共产党更糟糕的,是共产党又兼做民运人士。这些人的悲剧是,不论他们怎么打扮,他们都是阴阳脸,别人不敢看他们,他们不敢看镜子。
一九九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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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我
最近在静宜大学、逢甲大学讲演,谈到文天祥,说文天祥是花花公子,他并不想殉道,但在最后选择中,他殉了道,在两个我的交战后,他成功了。今天发挥此义,作了这首诗:
孑然只一身,
却有两个我。
同在此身内,
要躲没处躲。
祸福虽相依,
好恶却相左。
天道或能判,
人情哪堪舍?
两我去其一,
入魔即走火。
走火何所恨?
含泪成正果。
一九九〇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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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戴枷图
假凤虚凰,
与人上床。
有伤名教,
罚及老娘。
满不在乎,
西方之强。
寸阴是竞,
我为卿狂。
一九九〇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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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一起倒霉诗
英诗有佚名之作:
JACK AND JILL
Jack and Jill went up the hill
To fetch a pail of water,
Jack fell down and broke his crown,
And Jill came tumbling after.
当译为张三李四一起倒霉诗。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我曾意译如下:
张三李四跑上山,
说要去打一桶水,
不料张三摔破头,
李四跟着摔断腿。
人间万事,类多如此。两个和尚抬水,反不如一个和尚自挑也。
一九九〇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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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却似总少情
中国古典小说戏曲中有弱水之喻,有道是“仙境有弱水三千丈,可怎生去得”?印证出“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示专情也。
其实,在我看来,一瓢饮也失之太多。
我认为,人生中糟糕的一件事,是把爱情的比例占得太多;更糟糕的是,其中又把哭哭啼啼难过痛苦的爱情占了极大的百分比,这是绝对病态的。但是,眼之所见、耳之所闻、小说之所写、电视之所播,……泛滥所及,人人所受的“爱情教育”与“爱情宣传”,却全是比例极大、方向极错的误导,这岂不好笑?
真正理解爱情的人,绝不如此。
真正享受爱情的人,绝不如此。
真正理解并享受爱情的人,他多情却似总少情,在弱水三千,不取一瓢,而酌取多勺,以忙人闲情的从容自在,为而不有,却又随缘为之,来去之间,洒脱之至,超以象外,得其会心。一九七四年,我有《只爱一点点》之诗,就是写这种境界: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像海深,
我的爱情浅。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像天长,
我的爱情短。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眉来又眼去,
我只偷看你一眼。
乍看起来,这种“只爱一点点”的玩世式爱情是不够认真的,其实,如你真正认得爱情之真,你会彻悟;原来真正的情之至者,就在波澜起落,了无凿痕,含情而来,带笑而去,起固欣然,落亦可喜。人生至此,方足以语爱情。世之不知爱情为何物者,请拭泪以视吾文!
一九九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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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随记
一 电视与垃圾
处理垃圾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掩埋、一种是公布。前者是福德坑垃圾场;后者是三家电视台。
二 明星与星妈
明星没有星妈,哪儿都不去:但那星妈,却哪儿都去。
三 酒与酒瓶
党外是一瓶酒;民进党是一酒瓶。
四 双讨厌
我不能不讨厌国民党,因为只有那样,我才忘记讨厌民进党。
五 开玩笑与丢石头
开玩笑是民主的真正起点;丢石头是民主的最后终点。
六 民主的先决条件
古代人衣食足而知荣辱;现代人衣食足而知民主。
七 情的痩与肥
古代的情人是“为伊消得人憔悴”;现代的情人是为你胖得活似猪。
八 理想何价
人为理想可以少赚,不宜多赔。
九 强盗与新女性之别
强盗和新女性不同的是:前者只要你钱不要你命;后者又要钱又要“杀夫”呢!
一〇 暴力与暴利
政治讲暴力,经济讲暴利,此台湾所以不入流也。
一一 扮演谁?
我不扮演大作家,我只扮演自己。
一九九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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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同异
快慢王八蛋
国民党和民进党是两个王八蛋,不同的只是前者变成王八蛋,是缓慢的;后者变成王八蛋,是速成的。
三种国民党
国民党有三种:死掉的国民党、活着的国民党、和不死不活的民进党。
妥协派
短袖是长袖的妥协派、米粉是面粉的妥协派、民进党是国民党的妥协派。
政党与怪物
有的政党先与怪物斗,自己最后也沦为怪物,国民党是也;有的政党却自己先沦为怪物,才与怪物斗,民进党是也。
我中有你,你本是我
所有的国民党自非全是民进党,但所有的民进党其实全是国民党。
复印与影印
国民党复印自己,民进党影印国民党。
开会前后
民主国家的政党在开会前有麻烦;独裁国家的政党在开会后有麻烦。国民党和民进党在开会前后都有麻烦。会开得越大,麻烦惹得越多。
一九九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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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腔的社论
波斯湾危机四伏,美国子弟兵派往酷热的阿拉伯沙漠前线,美国总统布什好整以暇,离开白宫度假,大打其高尔夫,有人非之。日月潭游艇翻覆,老少罹难者五十七人惨死,行政院长郝柏村好整以暇,离开台北市区,大打其高尔夫,也有人非之。八月二十七日,《自由时报》以社论评郝柏村,说:“此意外事件发生,各界咸感同哀,这正是人性温暖的一面,但行政院长郝柏村昨天早上在台北高球场挥杆时,仍维持其在休闲场合不谈公事的惯例,不愿对翻船事件表示任何意见。犹记日前菲律宾震灾,菲国柯拉蓉总统无意间被拍摄面带笑容镜头,举国哗然,被迫公开道歉。郝院长身为最高行政首长,对人民遭此巨祸,宜适时表达恤悯之意,表现人溺己溺的精神,若只为贯彻其‘不接受随机采访’的原则而不置一词,难免遭不通人情之讥。”
其实,负天下或一国重任者,个人精神实在该“超以象外”,越能超出问题之上,才越能清醒而冷静的解决问题。负重任者把自己搅在问题里头,随俗感情用事,只是做秀而已,装出一些假感情也好,挤出一些真眼泪也罢,真正任大事者不为也。
真正任大事者可以心存恤悯,但是不必在作态上娘娘腔。《自由时报》的社论,是娘娘腔的社论,所见者小矣!
一九九〇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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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柏村也来王阳明了!
九月一日上午,在中央警官学校五十四周年校庆暨研究所各期队开学典礼上,郝柏村“亲临训勉”,并赠送每人“王阳明传习录”一册,要警察多多研读阳明学说、建立哲学修养、实践“格物致知”精神。在他侃侃大谈之下,在场“条子”,无不错愕。
郝柏村训勉“条子”们搞“格物致知”。但中国的“格物致知”之学,基本的解说,是程、朱发其端的。宋儒把《礼记》中的《大学》抽出来,立为方法论,号召“致知在格物”。朱子进一步解释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由此可见,宋儒的“格物致知”目的,不止于“穷”物的“理”,而在进一步的从这种努力中找到“一旦豁然贯通”的大智慧,以这种大智慧,走向“诚意正心”之路,进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虽然朱子的“格物致知”不足以语科学,但在陆、王手上,连这点功夫也看不中了,而认为太“支离破碎”。陆九渊批评朱子,说:“易简工夫终久大,支离事业竟浮沉。”王阳明也批评朱子,说:“支离决裂,错杂纷耘,而莫知一定之向。”王阳明更进一步批评朱子说:“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而为二矣。……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为一者也。”照朱子说法,理在物中,不在心中,所以要去找。但照陆、王说法,心就是理,二者合一,天下并没有心外的事,也没有心外的理,理本在心中。
王阳明有一段现身说法,挖苦朱子的“格物致知”。他说:“众人只说格物要依晦翁(朱子),何曾把他的说去用,我着实曾用来。初年与钱友同论做圣贤要格天下之物,因指亭前竹子,令去格看。钱子早夜去穷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于三日,便致劳神成疾。当初说他是精力不足,某因自去穷格,早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劳思致疾。遂相与叹,圣贤是做不得的,无他大力量去格物了!”王阳明挖苦这样格竹子,会格出病来,其实,他太抬举了朱子,朱子根本就没有这样的要去格物!
朱子说:“格物之论,伊川(程颐)意虽谓眼前无非是物,然其格之也,亦须有缓急先后之序,岂遽以为存心于一草木、器用之间而忽然悬悟也哉!且如今为此学而不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于一草木、器用之间,此是何学问!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其成饭也!”可见在朱子眼中,所谓“格物致知”,不是什么“草木”“器用”之类的物质世界的研究,而在“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精神世界的研究。所以,“格物致知”之学,不是严格的科学之路,天马行空的玄学气味,倒是很浓的。朱子他们又何尝做得到“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的境界?朱子早就七折八扣的说过:“夫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而其精蕴则已具于圣贤之书,故必由是以求之。”——从“天下之物”归根于“圣贤之书”,“格物致知”,原来不过是“读圣贤书”的纸上学问而已!
所以,王阳明在“格物致知”上,其实和朱子只是同室操戈,并未大相径庭。王阳明自谓“自幸其说之不缪于朱子,又喜朱子之先得我心之同然”,就是最好的证明。由此可见,“格物致知”之学,程朱陆王的差异,并不像一般所说的那样有大差距,而“格物致知”的极致,又不过龟缩到“圣贤之书”而已,实在没什么不得了。
居浩然指出“格物致知”之学根本在做人,而不在科学,这是一针见血的结论。正因为闹了半天,闹出来的是做人之学,所以,表现出来的做人杰作,也就矛盾百出,“圣贤是做不得的。”例如朱子相信卜筮、相信吉凶禁忌、相信蜥蜴可以造雹。……无知乱来,全成笑话。而在做官之时,非法杀囚,更见其残忍。至于王阳明,做官之时更是大杀手,一五一七年一年之内,就被他杀了五千八百四十六人:第二年又杀了四千八百八十二人。不论朱子、不论王阳明,都是一边搞哲学、一边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王阳明搞的“十家牌法”,正是今天专制政权行的连坐户口制度,哪家夜里多来了一个客人,都得“即行报官”,否则“十家同罪”。王阳明又是搞“团练”的好手,曾国藩跟他学、蒋介石跟他学,奇效非凡。又因为王阳明是浙江人,蒋介石附庸风雅,特加攀附,倡阳明之学于阳明山,以传习手下。如今其手下郝柏村也如法炮制,也要警察阳明化,对比起来,令人不胜好笑。蒋介石、郝柏村之流,又何以知王阳明?王阳明的长处,他们不知道也学不到;王阳明的短处,他们又青出于蓝,连王阳明都甘拜下风。气人的是,“咬住青山不放松”,王阳明何辜、草山何辜,竟被国民党看中,以致不得安宁,被咬不得脱身,他妈的倒霉死了!
一九九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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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美华人协会颁奖典礼录音答辞
主席、各位贵宾:
五十多年前,到中国来过的英国文学家萧伯纳曾有一段话说,每在别人捧我的时候,我就扭捏不安,因为别人捧得不够。今天,贵会把这么高的荣誉、这么珍贵的奖颁给我,少不了要捧我一番,我怕别人捧得不够,本来要亲自到美国来,站在台上,自己捧自己的,可惜我跟台湾国民党政府纠缠得无法分身,不能亲自出马了,只好请我的好朋友代为出席、代为领奖、代为捧我一番。不过,所谓好朋友,其实就是知道你底牌最多的朋友,照苏联的列宁说法,一个不可靠的朋友,就是一个敌人。所以一旦好朋友不可靠了,你的底牌就会被掀开。基于这种考虑、这种安全考虑,今天代我出席领奖的这位,是经过千挑百选的,绝对可靠。如果演出失常,说了捧得不够的话,你们各位不要信他,等下次再给我奖的时候,我再亲自出马,重新追捧我自己一次。
近三十年前,当我在台大历史系毕业,去做预备军官的时候,我分发在陆军第十七师,十七师师长曾有一个叫尹俊的,后来做了国民党警备司令,我近二十年前被抓去军法审判初判十年,就正是他做司令的时候。尹俊将军做十七师师长,有一次在台上讲话,喊口号时说溜了嘴,把口号“总统是我们的家长”喊错了,喊成了“我们是总统的家长”,他喊错了,自己却没发觉,可是他身后的政工头子——政治部主任却一个箭步冲向前,提醒他错在哪里。尹俊将军当时吓得脸色大变,赶忙更正说:“错了,不算。现在再喊一次:——总统是我们的家长!”
英国哲学家罗素一生致力世界和平,晚年得到诺贝尔文学奖,他抗议说:你们该给我的是诺贝尔和平奖,你们给错了。今天,我比拟不伦的借用这个故事,目的在提醒各位,你们把全美华人协会的最佳成就奖给了李敖,是不是给错了?我李敖到今天为止,实在没有什么使我自己满意的成就,我今年五十五岁,大概可活八十五岁,未来的三十年中,我也许有一点象样的成就给大家看,希望三十年后,你们把最佳成就奖再颁发给我,今天这次呢,就正如尹俊将军所说:“错了,不算。”这样一来,我可以媲美得过两次诺贝尔奖的居里夫人,而得到两次最佳成就奖。那时候,你们各位先错后对,我个人名至实归,那样才皆大欢喜。——各位朋友,我感谢你们,我们就三十年后再见吧!
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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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写左拉
本月上旬法国传出消息,法国文学家左拉(Emile Zola)在“德雷夫斯事件”(The Dreyfus Affair)所写的《我控诉》(J'accuse)原稿,重现江湖,令我颇有所感。
我初知左拉,已近五十年前。我做小学生时,在北京看电影《左拉传》,为之神往。后来读他的《娜娜》(Nana)等书,对他了解渐多。几十年来一直注意这位我所钦佩的人。
在文学作品上,左拉的作品属于自然主义小说。这派小说崛起在写实主义小说之后。写实主义在小说上,要求写得科学,而自然主义根本就要求小说本身就是科学。这派人物偏重观察与捜集大量材料,凭材料写东西。他们面对下层社会的苦难人物,没有浪漫小说的波浪、也没有写实小说的不实,他们是活生生黑暗社会的揭发者,他们的作品,并不要讨好群众,也不在带给群众逃避现实的快乐。他们是硬邦邦的。
左拉生在一八四〇年,他的父亲,是改入法国籍的意大利人,母亲是纯种法国人。父亲做工程师,在他七岁时就死了。此后他的生活,颇为穷困,备尝失业之苦。二十四岁时在书店当店员,二十五岁出版《克洛德的忏悔》(La Confession de Claude),因被警方认为内容淫秽,被迫离职。
随着十九世纪工业革命兴起的变革,左拉扬弃了早期无病呻吟的浪漫,转而务实强调资料考证和客观描写,从科学的哲学观点去全面解释人生,从纯物质的角度去观察人的行为和表现。一八六七年,左拉首次把他这种科学理论付诸实践,发表了小说《黛莱丝拉甘》(Therese Raquin),翌年又写了另一部科学实证小说《玛德莱纳菲拉》(Rougon-Macquart)。一八七一年开始发表长篇连续性小说《卢宫马喀尔家族史》(Madeleine Ferat)在写作之初,他希望有一家书店可以出三万法郎买他六年时间,让他专心一意写这部大书,但他失望了。这部大书只好在艰困下写作,前面几册,都不受欢迎,只印了一版就没有再版机会了。直到一八七七年的《酒店》(L'Assommoir)出版,才局势改变。一八八〇年《娜娜》出版,一共销了五万五千本之多。左拉因此致富,他的收入也超出他原来希望的三万法郎。
自此没有经济困难,十三年间完成了余下的十二部小说。
《卢宫马喀尔家族史》的二十部小说,都是在一些大报纸的文艺副刊里发表的。差不多每一部小说都受着舆论的攻击,大多数招致政府的干涉。至于法院传票、读者抗议、订户退报等等,也是家常便饭。但是左拉勇往直前,最后终成一代巨帙。
左拉五十八岁时挺身而出,攻击政府制造德雷夫斯冤狱,是他一生中实事求是、不畏政府与群众的必然发展。这一正义行动,引来了政府对他的反击,他被法院以诽谤陆军的罪名,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和三千法郎的罚款。他被群众闹场,在面对法庭的迫害以后,还得面对群众的威胁与私刑。最后,政府有意放了水,让他流亡英国,一年后方才赦归。
左拉赦归后三年死去。当前他在法庭演说,骄傲的预言:“有一天法国人会感激我,因为我挽救了这个国家的荣誉。”在他死后,他的预言实现了。在丧礼上,从官到民,少长咸集。他的遗体被送进忠烈祠式的先贤祠、伟人祠(Pantheon),举国为之同钦。
自办《求是报》以来,连日为台湾小地方的鸡毛蒜皮事写得手为之痛,今早放眼放手写点台湾以外的,心手为之一舒,《求是报》的读者,总要开开眼界啊!
一九九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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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使郝柏村终于变成希特勒?
三月二十二日立法院又展开朝野大秀场,国民党行政院长郝柏村和民进党立委们展开大辩论。其中有一段,值得特为一述。
陈水扁质询表示,历史明白的告诉我们:“希特勒的纳粹集团是在威玛宪法的温床中成长,最后却摧毁了民主。”今日,当军人阁揆统揽政权一呼百诺之际,我们却看到了仿佛“希特勒的黑手”又隐隐挥动。郝柏村表示,陈水扁刚才拿希特勒来比他,“希特勒是个独裁的狂人,我是不是像希特勒这样,不是陈委员你这样说到我身上,就能为别人所接受的,谈到希特勒,他对德国民主的戕害,最著名的一件事情,莫过他放火烧掉了国会;意图放火烧这里的是什么人?是我吗?”(暗指民进党立委王聪松日前的点火事件)。
上面这一问一答,引发我这历史家的一点溯源的兴趣,并想从这一溯源里,解释解释台湾的前途。
希特勒生于一八八九年,他是奥地利一个小官吏的儿子,不但自承为“德国同胞”,并迁到德国慕尼黑。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做通讯兵,以作战英勇,得铁十字勋章,战后从事国社党运动,继而夺魁。一九二三年间,他已有两万党员,举事于慕尼黑,事败入狱。出狱后再接再厉,党员增到一千万。一九三三年形势逼人,成为“行政院长郝柏村”。十多年之间,把德国由极盛带入极衰,最后兵败山倒,自杀了事。
按照常理,希特勒无坐大的条件。但他会搞群众运动,使德国人如痴如狂,他带头使德国人对国会倒尽了胃口,进而反对议会政治,趋向拥护他一人独裁。他取消总统与共和国的称呼,改称自己为“元首”(Fuehrer),改称国家为“第三帝国”(Third Reich)。他虽然没有废弃一九一九年的宪法,但视宪法与国会无物,除了自己的纳粹党(Nazi)或国家社会主义党(National Socialist Party)以外,其他一切都在取缔之列。甚至嫁祸共产党而焚烧国会,气派之大,民进党的王聪松差得远矣!
希特勒嫁祸共产党以外,另一毒招是对无异“外省人”的犹太人大加迫害,六百万犹太人被他整死了。犹太人之一大科学家爱因斯坦有一文叫《给华沙犹太人区战役英雄的话》(To the Heroes of the Battle of the Warsaw Ghetto),其中谴责说:
如果世界上还有正义,如果各国的集体责任感尚未从地上完全消失,德国整个民族应对这些大屠杀负责,而且必须整族受惩罚。纳粹党后面是有德国民族支持的,他们是在希特勒的可耻之意图已在其书及其多次演说中表白清楚——根本不可能误解——之后选他出来的。德国人是唯一不曾认真试行采取反对(纳粹)行动以保护无辜被害者的民族。(The Germans as an entire people are responsible for these mass murders and must be punished as a people if there is justice in the world and if the consciousness of 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 in the nations is not to perish from the earth entirely. Behind the Nazi party stands the German people, who elected Hitler after he had in his book and in his speeches made his shameful intentions clear beyond the possibility of misunderstanding. The Germans are the only people who have not made any serious attempt of counter-action leading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innocently persecuted.)理性的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如此情见乎辞,原因是他认定希特勒所以能作恶,他的党和追随他整天喊打拼的德国人也一体有份、人人有份。由于他们的乱来,最后损人不利己,德国完了。
今日台湾的情况,与当年德国有几分神似。不同的是:民进党带头使台湾人对国会倒尽了胃口,但民进党冒不出希特勒式人物,反倒给国民党郝柏村有做希特勒的可趁之机。想起来真滑稽!真滑稽!真滑稽!
为什么这么滑稽?原因无他,民进党没有政治见识、台湾人没有政治见识而已。正因为没有见识,所以只是作秀乱来,乱打敌人。结果敌人越打越大,希而特勒就在眼前,笨民进党和蠢台湾人还在自鸣得意,天下之玩政治而奇笨如牛其蠢如猪者,我们全包啦!
我曾为台湾人坐牢,我犹恨国民党入骨,我的立场,不容怀疑;我的睿智,高高之上,这个岛上的“台湾同胞”再不相信我的话,敢说你们就是玩火自焚的家伙。大家走着瞧吧!
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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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民党的又一个劝告
林森是国民党党员,他的伟大,不是因为他做了国民政府主席,而是因为他有伟大的度量。
林森自己雍容恬淡,却鼓励年轻人不必心平气和。一天,一个同志问他:“子超先生,大家都说您为人和平,我的脾气很急躁,有时不能自制,要怎样修养,才能有您这样的好脾气?”林森答覆是:“我在你这样年纪时候,脾气也许比你还坏,如果你在这个年纪就有我这样的好脾气,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变成一个毫无作为的乡愿了。”
民国前十四年,林森奔走革命,曾到台湾来。为了掩护,他到台南地方法院嘉义支部当通译,暗中帮助台湾的中国人,少受统治者的迫害。
民国成立,林森担任参议院议长,开会第一天,袁世凯全副武装,大军压境式走进议场,林森立刻抗议说:“参议院是代表民意的地方,不能在这个地方耀武扬威,请袁总统解下武装入席!”袁世凯照办。
对袁世凯,林森不是站在国民党立场反对他,而是站在义正辞严立场反对他。林森有伟大的度量,他主张在正义立场上与人争,但在“所见不同”的时候,“可不必争此闲气”。试看这一文件:
“汤三同志伟鉴:得电钦佩吾兄热肠,爱党爱群,不遗余力。唯目今注意猛进直前,方能救国。彼等所见不同,成事之日自必愧悔,可不必争此闲气,实欲顾全本党名誉,虚与和平待之,免反对党见我内部不协,乘隙而攻我,徒长敌人壮气,殊不值也。凡天演优劣之别,淘沙见金,覆水难收,下堂之妇如其求去,不若无留。但见善之良知,虽有一日之悟,不如恕之,任其自择而已。吾兄豁达过人,或采及孤陋之说耶?伏虎有术,手法亦有异同,吾道必行,不从者多见其不知量耳。此请
进步。弟林森上言、四月二十九日。”
这是一九一五年(民国四年)美国三藩市中国国民党美洲支部的重要文件,是林森写给曹汤三的。我认为这是一个被忽视的重要文件。为朋友是交的,异己是化的,老虎是伏的,“伏虎有术,手法亦有异同。”不能不看时机,老是老套,老是想打老虎。五十一年后读之,不知彼“本党”诸公,做何感想也!
一九六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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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延之之言
南北朝时候,出了一代奇才——颜延之。
颜延之小时候,家里很穷,他在穷困中自修成名,他书看得最多,“文章之美,冠绝当时”。
他有一个大毛病,喜欢喝酒,一喝起来,天王老子也找不到他。有一次,宋文帝找他,他正在脱衣服,又喝又唱,皇帝也没办法。后来酒醒了,才去见皇帝。皇帝问他的长处有没有接班,他说:“峻得臣笔;测得臣文;敻得臣义;跃得臣酒。”接班人只能接到他的长处之一而已。他的朋友何尚之,在旁边听到了,反问他:“谁学到你的狂妄呢?”他说“我的狂妄谁也学不到!”
何尚之是赌徒出身,后来改邪归正,做了大官。颜延之有一天去看他,何尚之故意装睡觉。颜延之跑进来,欣赏睡姿,骂了一句“朽木难雕!”何尚之起来,对左右说:“这个醉鬼,醉了也可怕!”
颜延之不喜欢俗套,有一次,官场中人称他“颜公”,他讽刺道:“身非三公之公,又非田舍之公,又非君家阿公,何以见呼为公?”
颜延之虽然恃才傲物,自负好骂,但是他对国家大事,有深刻的见解。他说:“天下之务,当与天下共之。”一千五百年前的人,就有这种眼光,真前进。他绝对想不到,一千五百年后,居然还有许多人达不到这种水准,这许多人居然还相信“天下之务,当与本党共之”。这岂不是历史讽刺吗?
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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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肠肚
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得天下于孤儿寡妇之手,对后周说来,是篡臣。但他有开国气象,他的气象,转移了大家对他的看法。
宋太祖篡进了后周的宫殿,见到宫女抱一小孩,原来是后周的王位继承人——小太子。他问赵普怎么办?赵普说留着有后患,杀了好。他问潘美,潘美说:“你我都在后周做大臣,如今我劝你杀,对不起周世宗;劝你不杀,你就会怀疑我。”宋太祖说:“留给你照顾吧,给你做侄子好了,不好做儿子,因为他究竟是先朝皇帝的儿子啊!”事后,他永不再问小太子的情形,潘美也不再提。
还有一次,开酒会庆祝,翰林学士王著借酒大闹,哭起周世宗来。第二天,打小报告的进呈惩治意见,宋太祖说:“他是个酒鬼,在周世宗那边,我就清楚他。何况一个书生哭世宗,又能有什么危险?让他哭好了!”
宋太祖还为子孙立了家法,刻在八尺高四尺宽的碑上,其中一条是不得杀士大夫和提供批评、建议的人;一条是周世宗子孙犯罪,除造反外,一律赦免。
宋太祖不但对后周手法不凡,对后蜀也一样。后蜀的孟昶来京师,打小报告的“请擒孟氏,而杀其臣以防变。”宋太祖批答说:“汝好雀儿肠肚!(你的心眼格局,小得竟跟麻雀一样!)”
二十世纪的政治人物,总该想想十世纪的政治人物!
一九八一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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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物,走火入魔,盼君从此,以身作则
路透社巴黎十七日电,由影星变成动物权利运动者的碧姬芭杜(B. B.)呼吁宠物主人为他们的宠物施以去势手术,以控制法国的动物数量。碧姬芭杜接受访问时表示,使动物失去生育能力是唯一可以抑制法国宠物数量激增的方法,目前法国有三千五百万只宠物。她说:“我们必须要与宠物数量过多对抗。我在此呼吁所有猫、狗的主人,应使这宠物失去生育能力。”她还呼吁宠物此种措施所需费用能免费。
碧姬芭杜于十七日在电视上公开向大众呼吁,她说宠物数量过多是造成宠物被丢弃的原因之一。每年大约有二十万只狗、十五万只猫被丢弃,这些猫狗大部分是在主人去欢度夏季假日时被丢弃。法国法律规定,走失的猫狗在七十八小时之内没有人认领,便加以扑杀。碧姬芭杜说她养的六十只猫、十条狗都接受阉割手术。她说:“它们都是我的家庭分子、我的喜悦。它们死的时候,则是我的伤心。”
碧姬芭杜的理论,总觉得这位新女性在“爱”字上犯了莫可名状的错误。你割人“卵叫”,无论如何不能叫做“爱”。如果这种歪理成立,古代中外君王割人“卵叫”做宦官,都是慈悲大师了。
动物本来自有它优胜劣败的天择定律,这一定律被宠物家破坏了。当然动物数量问题是要解决的,但那种方法似乎难以称做“爱”。最近肯尼亚保护区以象太多乃大开杀戒了,看到电视上一头头象被人杀死,殊为不忍。这也许是不得已的解决问题方式,但是,若把“爱”字加在这种方式上,你会侮辱了这种字眼。做了王八蛋事就是王八蛋事,别乱加美名啦!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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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赵少康发言错误看国民党立委程度
1987年11月10日立法院院会上,国民党小生立委赵少康发言说:
法国大革命时,罗曼罗兰曾说过一句名言:“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之。”今天有部分人士假借民主之名行暴力之实,本席在此愿借用罗曼罗兰的名言:“民主、民主,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之。”(《立法院公报》第七十六卷第九十期)
事实上,罗曼罗兰(Romain RoIland)并没说过这种话。
这种话是相沿自18世纪法国大革命“罗兰夫人”(Madame Roland)的话,罗兰夫人的全名是Roland(de La Platiere), Jeanne-Marie Phlipon, 也叫Manon Phlipon,她是罗兰先生的夫人,罗兰先生的全名是Roland(de La Platiere), Jean-Marie,他在罗兰夫人上断头台后第七天(1793年11月15日)自杀。他们死后七十三年(1866年1月29日),罗曼罗兰才出生。——罗曼罗兰是19、20世纪的人,当然他不会参加18世纪的法国大革命!
像赵少康这种无知的国民党所闹的笑话,其实也不只他一人。1984年7月27日,国民党高干曹圣芬主持的《中央日报》上,以《政府要负起责任来》为题的“中央日报短评”中,就有这样的话:
法国罗曼罗兰夫人有言:“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之!”我们是爱好自由的社会,必须严防假自由之名以行罪恶的企图。是大家应该提高警觉的时候了。
当然,“罗曼罗兰夫人”也没说过这种话。像曹圣芬这种无知的国民党,显然乱把“罗曼罗兰夫人”当成“罗兰夫人”,他与赵少康闹的笑话相同,只是男女有别而已!
罗兰夫人的话,出自拉马丁(Alphonse de Lamartine)的书——“Histoire des Girondins.”,原文是“O liberte! que de crimes on commet dans ton nom!”(O liberty! how many crimes are committed in thy name!)但经考证,拉马丁弄错了,当时罗兰夫人所说的,根本是“O Liberte, comme on t'a jouee!”(O Liberty, how you have been trified with!),乃是自由弄人之意。这一原委,国民党无知之徒,也不可不知也。
1988年1月3日夜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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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无共产主义成分在内”?
今天报上登出头一天李焕和朱高正在立法院,关于民生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对话,双方你来我往,“阐述中山先生学说的精义”起来了。看过以后,对这两个头脑不清的政客,感到非常好笑。
关于民生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缠夹,是孙中山自己白纸黑字惹起来的。孙中山批示邓泽如、林直勉的联名呈文中,就明说“民生主义与共产主义实无别也”的话,这一白纸黑字,明见于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编印的《弹劾共产党两大要案》;孙中山在讲演《关于民生主义之说明》中,就明说“共产主义与民生主义毫无冲突”的话,这一白纸黑字,明见于《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录》;孙中山对民生主义即共产主义的断言,在《三民主义》民生主义第二讲中,白纸黑字更多,明说“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明说“我们不能说共产主义与民生主义不同”,明说“我们对于共产主义,不但不能说是和民生主义相冲突,并且是一个好朋友。主张民生主义的人,应该要细心去研究的。共产主义既是民生主义的好朋友,为甚么国民党员要去反对共产党呢?”明说“国民党员既是赞成了三民主义,便不应该反对共产主义。”……
孙中山这些白纸黑字,在国民党“清共”、不再跟共产党哥俩好以后,的确造成他徒子徒孙的尴尬局面。国民党以消灭共产主义为职志,但先总理却白纸黑字昭示民生主义即共产主义,结果这一消灭,岂不连带民生主义也遭殃了么?于是,国民党就开始挖空心思,要把先总理这一白纸黑字给“灰”掉。
在所有国民党挖空心思的著作中,以崔书琴的《三民主义新论》做得最仔细。崔书琴在一九四五年出版此书,就指出:“鉴于中山先生说‘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一语时存在的情势,我们实在不能否认他的用意,是在使比较保守的国民党党员,与比较激烈的共产党党员能够合作,以共同进行国民革命。在联俄容共以前,我们从未听见他说过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他只有时说民生主义是社会主义,又有时说是国家社会主义。相反的,我们知道他曾拒绝过共产主义。”崔书琴举了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孙中山与越飞成立联俄的基本谅解时,要求越飞认清共产主义不适用于中国的例子,以证明孙中山“曾拒绝过共产主义”。
不过,纵使孙中山在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在《孙越宣言》中有这种“拒绝”,但善变的他,在十一个月以后,也就是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他就有了“民生主义与共产主义实无别也”的批示,从此一泻千里,直到第二年八月十日讲民生主义第二讲,以至于一九二五年死去,他都没再改口说民生主义不是共产主义。由此可见,“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乃是孙中山晚年的定说。他在一九一二年曾说民生主义就是“国家社会主义”、在一九二一年曾说民生主义就是“时下底社会主义”,晚年兴之所至、利之所趋,说“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又有何难哉?白纸黑字俱在,又岂能曲为之讳哉?
崔书琴在一九五一年为《三民主义新论》,写第二次修订版序时,终于认清了这一点,他自忏式的说:“关于这次再度修订本书,我有一点说明。……本书第十九章:‘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的诠释,……我这两年来……看法改变。……我从前的看法是:这句话里的共产主义,不是马克斯共产主义,而是中山先生自己所了解的共产主义。现在我的新看法是:这句话所指的是马克斯共产主义。我们似应明白承认‘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一语,并不能代表中山先生心里的意思。我的理由是:他说这句话是在联俄容共以后。当时国民党的老同志之所以反对容共,是因为被容进来的共党党员信奉的是马克斯共产主义,共党党员也真是信奉这种主义。听众听了这句话,自然认为他所说的必是马克斯共产主义,而不会是另外一种共产主义。”……由此可见,挖空心思所诠释出来的总理遗教,原来是正是反,全在国民党一念之间!
虽然崔书琴这种国民党大员,已经研究清楚了民生主义所谓的共产主义,明明“指的是马克斯共产主义”,但是蒋介石仍旧不愿面对这一事实。因此他在一九五二年的《对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中,以“三民主义的思想绝无共产主义成分在内”为标题,声称“我们的民生主义里面,并没有马克斯共产主义的成分”!于是,没人敢再说“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了,只剩下孙中山还这么大胆。我看,除非查禁三民主义,国民党再也没办法了!
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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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什么不退职?
动物不发生退职的问题。例如爱斯基摩的狗领袖,它做领袖,是“连选连任”的,不劳《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之制定,它就终身职了。不过,它虽是终身职,却干得令大家服气,因为它是靠真本领当上狗领袖的,真本领就是狗咬狗。群狗并起,咬来咬去,它最会咬、最能咬、最敢咬,于是一阵咬下来,群狗慑服,“选”它为民族救星。直到有一天,有新生代起而挑战,把它咬死为止。所以,狗领袖虽不退职,但是取天下以咬,大家也推服无间;及其老也,也是力战而死,咬而后失,此真大中至正者也!
动物以外,早期人类也不发生退职的问题。人老了,被丢掉,丢上“弃姥山”,一了百了。至于领袖老了,老而无味,弃之可惜,且以此马来头大,就要特别加工处理。其中有“杀耄君”就是一例。三十多年前,在台大历史系,李宗侗老师教我《中国古代社会史》,就有这么一段:“非洲尚有杀耄君的典礼,他们以为领袖既是宇宙的中心动力,他就应当身体永远健全,他略有衰弱必影响及全世界。但首领之年老而体渐弱是件无法阻止的事。最初的办法即不候他年老而弱之时,到他已达到若干年岁之时,就先将他杀死,而另立青年体健的首领,以保持宇宙的不变。非洲甚多初民实行这典礼,比若乌尼欧罗(Unyoro)王,方他感觉体弱之时,就自退入室中,向皇后要酖杯,饮之而崩。酖杯平常就备妥的。若王已疾无力索杯之时,以药酖王乃后的职责(弗莱则著《图腾制度及外婚制》,第二册,五二九等页)。据莫莱(Moret)等研究,埃及古时的塞德(Sed)典礼似即杀耄君礼的变态。最初埃及似亦有杀耄君的办法,塞德典礼只是后来减轻的仪式。行过这典礼后,埃及王就回复了健康,重新活了。我疑心尧之举舜,舜之举禹,禹之举益,皆与此有关,尧舜禹何以皆生前举舜禹益呢?这似即为的避免杀耄君之举。最初或曾有过这典礼,后减为在首领既达某年龄时,须改举青年人以自代,若此则不再杀耄君,只改由较青年的人执政,舜禹益之荐似即因此。”由此可见,领袖上了年纪,把领袖干掉或领袖自行了断,是政治新陈代谢的必要手段。纵不干掉或了断,做领袖的,也要让贤以明心迹,及时退职免祸也。
动物和早期人类都不发生的退职问题,随着人际状况的复杂,渐渐出现了退职问题。按说老而告退,乃合人之常情,为什么有人却死不肯退呢?为什么含饴弄孙之不足,还要辛辛苦苦弄权呢?
最标准的答案,通常是老年人不知“戒之在得”之道,贪心(包括贪权、贪财等等全部)使他不肯退职。其实这些答案以外,另有一些原因,也足可使我们大开眼界者。刘成禺在《逸经》第三十一期发表《相老人九十八年闻见口授录》,提到李鸿章不肯退职的一个故事。马相伯老人说:“戊戌政变后,阴谋废立,痛恶西人,集矢于西人所敬仰,及通达外情者,谓李鸿章不去,则废立难行,惧西国阻挠也,于是先调李鸿章入阁办事,不过日日上朝,位列班首,无他事也。北洋总督,以满人领之,亲贵多讽合肥,告老还乡者,(成禺案,当时合肥亲近,亦有以年老侍朝,何必恋栈为辞者。合肥曰,我经手事件太多,一旦告退,祸且不测,一御史可办到,非恋栈也,朝廷意欲予退久矣。)合肥不动,朝议乃出为两广总督,令远都门,备办废立,免惹外交,未几而义和团祸作矣。庚子议和事定,两宫还朝,合肥有所建议,必遭驳回,王公或面为讪讥者。一日合肥不知因何事,愤恨而归,连食粽子十九枚,大病不起。合肥甚重予,皆予亲历目见者。”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李鸿章不肯退职,是因为他没有安全感,他认为一生“经手事件太多,一旦告退,祸且不测”。基于这一自我保护,他任凭别人当面冷言冷语,宁肯气得吃粽子,也不要退职。
今天不肯退职的国民党老贼们,他们当然不足以上比李鸿章,但他们的不肯退职,显然却明明有金钱以外的问题。张俊宏有一天跟我说:“民进党为费希平筹到七百万基金,他都不肯退,真奇怪。”我说:“老贼们不像人们想像中那样爱钱,也不像人们想像中那样不爱国。”正因为老贼们迷信被他们爱丢了的国家还需要他们,所以就老下脸皮,死不肯退了。他们是愚忠的,其愚不可恕,其忠又可悯,真他妈的气人!
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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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亦好
爱似水中月,
心如云外山。
今年成旧梦,
明日即昨天。
冬去落我后,
春归在她先。
人生忘亦好,
一笑出情关。
一九九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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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肃戎夫人曾被日本特务当面轮奸
近月来立法院民进党连番斗争的焦点人物——国民党立法院长梁肃戎,其身世、背景与遭际,早因讳莫如深,而不为人所深知。本报特别报导如下。
在国民党老贼中,攀龙附凤、吹牛拍马以升官者,多如野狗,但靠真本领、惨烈代价而得高位如梁肃戎者,却少如奇珍。
国民党几百万党员中,老枝也好、新叶也罢,他们成为党员,大多是坐享其成的机会主义者和投机分子,不过是温室中的金枝玉叶,很少经过冒险犯难的浩劫。但是梁肃戎却不然。梁肃戎加入国民党的时候,是在敌人铁蹄下加入的,那种情况下加入国民党,是犯法的,是玩命的,是前途有限、后患无穷的,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的,是不靠国民党奶水长大反而给国民党奶水的。但是梁肃戎以十九岁的年纪,毅然加入了,并且立刻展开地下工作。他在日本鬼子统治下的东北长春,秘密接受了国民党吉林省党部主任委员石坚等人的领导,担任长春市党部书记长。长春市那时正是伪满洲国的首都,地位重要,梁肃戎以地方检察厅检察官的身分做掩护,从事抗日活动。一九四四年被捕之日,结婚尚未一年、生子尚未弥月,就视死如归。石坚和梁肃戎在日本特务机关,曾饱受各种惨刑。石坚八十岁时,其子女石宛珠、石丽珠、石掌珠、石永炎、石永垚合刊《我们的父亲》一书,书中记述石坚夫人同时被捕后,被日本特务刑求的情况:“母亲、祖父、四老爷、老姨,还有无数的同志都相继被捕入狱。当然母亲受到严刑的拷打,诸如跪玻璃碴儿、十指穿针、香烟烧乳头,至于皮鞭的抽打就不在话下啦!可是母亲由于平时父亲告诉她,如果说出来一个,就永无止境的要一一供出更多的人,也就是要受更多的刑。所以母亲一口咬定什么都不知道。”又记述说:“这期间妈入狱了,我们搬回南关和爷奶一起住,爷爷就代替了妈和爸的工作,给我们烧饭,照顾我们,当空袭时爷爷会把我抱进地窖里(地下室),爷爷有多累、多焦心。儿子、媳妇双双被捕,当时我无法了解,后来空袭越来越频繁了,老姑便送我们三个小孩儿回乡下老家去,在那段时间二哥才十二岁,便成了小保母,兄妹三人相依为命,后来不久又接我们回沈阳去,因为奶奶死了,这时妈已从狱中出来,她的头发全都掉光了,骨瘦如柴真的完全变了形。”当时东北志士为救国抗日所付的代价,自非今日暖房中成长夺权的国民党所能想像。
当时除石坚夫人饱受酷刑外,石坚手下梁肃戎亦祸延乃妻,梁夫人被日本特务当场轮奸给梁肃戎看。此事东北老辈同乡一直代为掩饰,不过实无必要,因为掩饰适足以减轻日本军阀之丑恶,这是不对的。
由此可见,石坚、梁肃戎他们这些英雄志士,为了国家、为了党,所付的凄惨代价,真是无人能与伦比!
虽然在那样凄惨的处境下,伟大的梁肃戎仍奋勇不屈,他被判十二年,但是为了挽救并抗议石坚等人被判死刑,他在法庭上,公然表示对政治犯判处死刑乃野蛮行为,要求把石坚等人改为无期徒刑,而他也甘愿被判无期徒刑,以示平衡。他对司法的讨价还价,引起了旁听席上日本关东军军头及日伪宪警们的骚动。幸好三个月后日本投降,石坚等人和染肃戎得以出狱。
一九四八年,石坚和梁肃戎都当上立法委员,那时梁肃戎只二十八岁,一九四九年国民党逃来台湾的时候,他是名副其实的少壮派。这位少壮派,由于在国民党派系中属于CC(陈果夫、陈立夫派),并不得志,但他力争上游。除了在日本修得法学博士外,并且也为维护人权,做了一些事。为雷震、彭明敏做辩护律师,即为显例。
不过。随着岁月的消磨,梁肃戎越老却越退化,他在台湾,对遭受政治迫害的东北小同乡,未援之以手;自己热中官位,却与日俱增,直到被国民党中常会通过出任立法院长为止。官位之尊,已近九五;人格之臭,十足三八,所做所为,全是恋栈与无耻,令人痛惜不置。
梁肃戎的例子,说明了政治人物是多么可惜、又多么可憎。他们到累积自己光荣历史开始,从透支自己光荣历史结束。虽然如此,梁肃戎毕竟是此中最令我们原谅的一位,因为他过去付的代价太大了。
一九九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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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的乳臭之言
亡国政党国民党在“夕阳无限好”之时,还屡做惊人之举,其中之一,就是把两个从没去过大陆、也不知大陆真相为何物的人弄出来,居然双双主持起对大陆政策的设计。两个人是施启扬与马英九。
施启扬是个小官僚,无情寡义、面目可憎、不够朋友,也不足称敌人,只是包上西装的一团肉;马英九则长个好脸蛋,英气中有娈童气,还讨人喜欢,但一发为言论,就幼稚不堪。
《立法院公报》日前刊出马英九在立法院谈大陆政策的全文,大多是笑料。
例如在谈到与中共政权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三不”政策以后,立委陈水扁问他:“台湾的人民到大陆去,这不是接触吗?”他答:“这是民间的。”问他:“去年郭部长婉容去大陆,不是也接触了吗?”他答:“郭部长去年率团到大陆参加亚银年会,这不是政治性的接触;如陈委员一定要提接触,则前年中央银行张总裁继正到马尼拉参加亚银年会时,也看到了大陆代表,他们的眼睛也有接触呀!”问他:“这么说,郭部长是直接接触而张总裁是间接接触了?”他答:“不是如此,而是他们在会场时有问候、握手等行为,这是直接接触。”问他:“在马尼拉或在北京均不是接触,则如何才是接触?难道要拥抱在一起才是接触?”他答:“还不需要如此热烈。”
这一段答话,告诉了我们,马英九所谓的直接接触、眼看、问候、握手都不算,拥抱也不算,而是精神上的此身清白。李敖多年前有名言说国民党是“意淫大陆,手淫台湾”,如今照马英九的论调,则更进一步,何须“意淫大陆”,自己部长、总裁亲临了大陆即可。但被人看了、握了,甚至拥抱了,都没关系,我们仍旧“目中有色,心中无色”!俄国文学家库普林(Alexander Kuprin)写(Yama)《亚玛》一书,其中妓女玛格达琳(Magdalene)整天接客“三通”,而自言自己是处女,马英九认为郭婉容虽去大陆仍能守身,岂不正是小说人物?这种幼稚的饰词,岂不太可笑了吗?
立委陈水扁又问他:“通信、通商、通邮、通航、通货,全都通了,而要通就要接触,现在我们已有很多民间团体到大陆去,而半官方的团体也已前往,请问我们的法官去了没有?”他答:“法官是以个人身分前往的。”问他:“这是你个人的想法。”他答:“我们如到大陆地区参加国际性会议,其会后所有的活动均可参加。”问他:‘游开亨先生去大陆时,是否说过以中华民国的法官身分前往?有无说是以个人身分前往?其头衔有无加上中华民国最高法院的法官和庭长?”他答:“我们的认定是,凡公务人员到大陆参加国际活动,均是以个人身分前往。”他问:“这是鸵鸟作风。你自己认为是民间、是个人,但中国大陆却认为是官方的代表;郭部长婉容、游庭长开亨都是官方的代表呀!难道法院不是官方的?”他答:“到大陆去的人并不是每个时间都属官方的,如散会后到小馆吃饭,这时并不代表最高法院,对不对?所以仍有民间与官方身分的分别。今天,游庭长开亨等多位法官均具专门知识,他们是到大陆参加专业知识的会议,如此而已。”
这一段答话告诉了我们,马英九所谓的公务人员身分,原来是随时变的,“并不是每个时间都属官方的!”他并举出吃饭时间就不是。这可真是天下怪论!如果这怪论成立,那么马英九只有上班时间是公务员马英九,下班时间便不是了;到立法院会议室中是公务员马英九,到立法院洗手间掏出小鸡鸡小便时便不是了。人的身分可以这样被割裂吗?可以在一饭之间、一尿之间就变更身分吗?心理学上有“人格分裂”之说,但从未闻政治学上有这样的“人身分裂”之说?德国政治家斯特来斯曼(Gustav Stresemann)声言夜里九点钟前他是外交官,九点钟后是“歌德专家”,要专门做歌德研究,其言虽诡异,亦未在学术研究时否定他是公务员,马英九却缺“德”如此,这种幼稚的饰词,岂不太可笑了吗?
立委陈水扁又问他:“请问现行《惩治叛乱条例》有无废掉?《检肃匪谍条例》有无废掉?”他答:“均未废止。”问他:“如依上述二条例规定,则中共政权是不是叛徒?是不是匪谍?”他答:“中共政权不是;但中共政权的成员有些是。”问他:“那谁不是?”他答:“这要依具体个案认定。”问他:“邓小平是不是?”他答:“这是法律问题,应由法院认定。”问他:“马主任委员方才说中共政权是叛乱组织,其内部有部分成员是叛乱分子,对不对?”他答:“对。”问他:“既是如此,何以本席问你邓小平是不是叛乱分子,你竟然不知?”他答:“行政机关可以认定他是,但最后决定权还是在法院。”问他:“那请你以政治眼光看他是不是叛乱分子?”他答:“用政治的角度看,当然是。”问他:“那邓小平、赵紫阳、李鹏均是,对不对?又有哪些不是?”他答:“这无法一一列举,因大陆上人口有十一亿。”问他:“十一亿人口中,哪些是叛乱分子?哪些不是?”他答:“这要从个案来认定,不能一概认定。”问他:“研考了那么久,请问在中国大陆有多少人是叛乱分子?”他答:“我们要将十一亿人的资料拿来后,才能确定哪些人是、哪些人不是。”
这一段答话,告诉了我们,马英九所谓的叛乱分子,原来得“将十一亿人的资料拿来后”,才能加以确定。“十一亿人的资料”,是何等恐怖的资料?国民党又从何取得这种幼稚的饰词,岂不太可笑了吗?美国谐星鲍勃·霍伯(Bob Hope)开玩笑说,参议员麦加锡(Joseph McCarthy)持有几十万的共产党名册,——因为他拿到一本莫斯科的电话号码簿!马英九的幼稚言论,岂不是谐星口中的谑画吗?
综上抽样,十足证明了马英九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男生而已,这种人主持大陆政策,真要使我们悲情大发矣!
一九九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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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郝柏村上一课
国民党行政院长郝柏村三月一日在立法院表示,二月二十六日立法院会开议首日,率同行政院各部会首长退席一事,主要是要贯彻法治政治,建立行政院与立法院间和谐而互相尊重的关系。
郝柏村下午是在答复无党籍立法委员黄明和,针对二十六日退席事件所提的质询时,作了以上说明。
他说,当天行政院委曲求全的事实,大家都看得很清楚。面对动员戡乱时期即将终止,行政院有许多法案要提出,立法院的负担很沉重,但站在行政院立场,这些法案如不能获得修正或废止,行政院即失去行政依据,希望朝野双方能够理性且互相尊重。
郝柏村同时表示,二十六日退席不是临时突发事件,而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决定的,不是不尊重立法院,而是针对少数立委借机杯葛,耽误行政院为民服务的时间。
他表示,全台湾有两千万同胞,耽误一小时即等于耽误二千万小时民众的时间,耽误二小时,就等于耽误四千万个小时。
郝柏村强调,全国同胞都希望听到行政院施政报告,却从上午九点等到下午五点半,他才能提出施政报告,依宪法规定,行政院受立法院邀请到立院施政报告,是行政院的责任也是权益,退席是为维护行政院最低限度的尊严所采取的措施。
郝柏村退席事件发生后,立刻有赞同与反对两面的争议;赞同的说:“退得好!为闷了一肚子气的小老百姓出了一口气。”“既然立法院已经烂定了,又何必把全体阁员陷进去一起烂?立法院已经对不起国人,行政院为什么要陪葬?”反对的说:“郝柏村藐视国会,退席与法不合。”“郝柏村不尊重民意,应接受社会大众的谴责。”
郝柏村这样悍然退席,在立法院里是破纪录的。据立法院的资深职员说,历任行政院长如严家淦、蒋经国、孙运璿、俞国华、李焕等人,不是强势领导能安抚住立委,就是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像郝柏村这么“悍”,倒还是头一个。立院资深职员说,郝柏村与陈诚都是军人出身,陈诚在那个时代环境下,可凭其掌握的军权及行政权,不理会立委。三十年后,郝柏村不愿在立院“浪费时间”,率全体阁员离席,此举虽引起争议,但很明显的,是因为立委诸公先不自重,且郝柏村有信心民意会支持他,才会这样做。
我们认为,郝柏村退席行为,的确有它“维护行政院最低限度的尊严”立场,也的确有它民意支持的基础。但是,他的行动引发法理上的争议,也的确是事实。按照宪法第五十七条,明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针及施政报告之责。立法委员在开会时,有向行政院院长及行政院各部会首长质询之权”。第七十一条又明定“立法院开会时,关系院院长及各部会首长得列席陈述意见”。……诸如此类的规定,在在都显示行政院长及行政院各部会首长是要列席的。
当然过去有的部会首长,有表示自己绝不列席立法院的例子,前国防部长俞大维就是一个。俞大维根本看不起立法院这些货色,蒋介石要他做官,他的条件之一就是不出席立法院,否则宁愿不做此官。蒋介石同意了,遂由副部长每次代部长列席。有一次立法委员忍不住了,问副部长你们部长什么时候来。副部长答曰:我们部长专心办公,是不会来的。如果各位不满意我这副部长,那我也可以不来。——这种软中带硬的有趣答询,登时把立委吓怕了,只好不再追究,再追究下去,连副部长都不来了。
像俞大维这种根本不甩立法院的作风,当然不是常态,但是今天立法院中民进党的议员,已经胡闹到在打群架、上桌子、喷水枪、拔麦克风……之外,演进到撒冥纸、点汽油箱的程度,也当然不是常态。对这种不是常态的场面,国民党行政院长的制式做法是:一个个像泥菩萨,枯坐一旁,从早到晚,都是台后的观众。这种一无所事的枯坐方式,的确如郝柏村所说,耽误了行政院为民服务的时间。全台湾有两千万同胞,耽误一小时即等于耽误二千万小时民众的时间,耽误二小时,就等于耽误四千万个小时。但是,不耽误,退席而去,也不是办法。
那么怎么办呢?
我们认为,郝柏村以下,应该学会“就地办公”的本领,干脆坐在一边,任凭立法委员们翻天覆地,你们也可以老神在在、老僧入定式的,不受影响,一心办公。别以为这是笑话,到高等法院看看去,高等法院开庭时,中间坐着审判长,一边坐着受命法官,一边坐着陪席法官。开庭时,陪席法官在旁边经常是埋头苦写,对审判进行置若罔闻,他在干什么?内行人都知道他在写其他案子的判决书!因为法官太忙,所以法庭变成了他的办公厅、拍案惊奇的案变成了他的办公桌,他闲着没事,就干起活儿来了!这种例子,看来不经,其实大可值得郝柏村及其部会首长效法。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何不大家就带来卷宗,办起公来呢?各办各的公,如有协商,就地举行个院会,也无不可。唯一缺点是前排阁员总要扭转脖子同后排说话而已,但扭转扭转脖子,也是运动啊!
古人大禹惜寸阴,如今浓眉怒眼的老郝能够带头惜丈八之阴,对民众而言,除了可得其“服务的时间”外,也是一种军中所谓的“机会教育”,它可显示给老百姓:我们这些大官,是爱惜光阴的。
至于这样做,有否力有未逮之处,不是问题。三国时凤雏先生庞统办公时可以眼看、耳听、口说、手批,一身四用;清初时大学者王船山王夫之可以一边讲课一边同老婆吵架,一心两用。……这类本领,是可以训练的。
至于这样做,有否失礼之处,也不是问题。抗战时蒋介石访问印度,拜访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甘地同蒋介石谈话时间一过,蒋介石没走,甘地就纺起纱布来,边织布边同这中国来的老军阀“敷衍两句”。甘地不愧是大政治家,他为国家,寸阴是兢,不恤人情与给人什么面子。国民党大吏素不知为政大道,如今先从寸阴是兢开始,也算是与闻大道的一个起点吧!
一九九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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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去管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
多伦多明星报六月二日报导:俄罗斯共和国主席叶利钦指控共产主义造成“奴隶”的国度,并预测马克斯主义思想将被世人遗弃。
该报引述这位俄罗斯改革派领袖在竞选途中发表的演说:“我们已走上改革的道路。有时有人问我,我是支持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我认为这并不重要。
“我支持的是,让俄罗斯人民在精神上和物质上过更好的生活,不必去管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
“一个社会是否健全要视人民的生活与工作情形如何而定,无关乎你叫它什么名字。”
明星报发自莫斯科的报导说,叶利钦保证实施全面改革,立法保证私人企业的自由,并鼓励小型企业。
俄罗斯共和国即将在本月十二日选出有史以来第一位民选总统,叶利钦是五位候选人之一。
以上报导,使我想起邓小平不管黑猫白猫能捉老鼠就是好猫之论,现代中俄共产党,都实事求是了。这是千万人头落地后的一种了不得的觉悟,值得称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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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的让步
六月二十九日官方新生报一版头条标题说:“朝野协商选罢法修正案,执政党顾及政治和谐做出重大让步,内乱犯将可参选公职人员。”内文说:“针对‘选罢法修正案”朝野的重大歧见,立法院朝野两党昨(二十八)日举行协商,执政党做了最大的让步,全面开放‘内乱犯’得以参选省、县市长及民意代表。执政党立委党部书记长饶颖奇对此次朝野协商表示,执政党鉴于‘动员戡乱时期终止’政治情势改变,且为扶植民进党做为一个健康的反对党;同时民进党亦做了相当大的让步,表示绝不重演激烈的肢体抗争,所以为换取立法院的形象,执政党同意做此让步,全面开放‘内乱犯’参选之权利。”
看了这种标题和内文,真令人气愤。按《动员戡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三十四条:“曾犯内乱、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但这一条,显然公开与《中华民国宪法》第十七条人民有参政权抵触,根本是违宪的。国民党伪政府把自己订的宪法都不遵守,悍然抢去人民的参政权,这种行径,与强盗何异?
如今,在时势改变后,国民党伪政权“做出重大让步”,开放政治犯竞选了。这种让步,其实算不上什么让步,只是把被强盗抢去的权利还归原主而已。强盗把抢去的吐出来,还说了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真恶心人呀!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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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实施”与“立此存照”
国民党当局国防部五月一日表示:即日起停止实施现行的《共军官兵起义来归优待规定》。“自民国四十七年实施优待规定迄今,计有中共空(海)军飞行员十五名,驾中共各式军机十二架投诚来归,造成中共相当程度之困扰,惟基于当前海峡两岸互动情势之发展,并顺应舆情反映及环境变迁,决定停止实施本项‘优待规定’。国防部并表示,尔后对自动驾机起义来归之共军飞行员,将在就业辅导及生活照顾方面适切处理。”
这一优待规定,三十多年来,“买”到了不少“反共义士”,搞得鸡飞狗跳、纠纷四起。如今偷偷“停止实施”了,飞来的“反共义士”,也就从此及身而绝了。
国民党靠黄金买起义,这一起义,只是见财起意而已。国民党革了几十年的命,革到头来,要靠黄金买义士,其丑可想!这一《共军官兵起义来归优待规定》,将永为我们留下国民党的可耻嘴脸,他们“停止实施”,我们“立此存照”。
一九九一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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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朝枢现神龙,王惕吾摆乌龙
前台湾日报负责人、美洲中报创办人、国事文化公司董事长、国事评论负责人、国事通贸公司董事长、国事广告公司董事长傅朝枢,因当年主持台湾日报时期,聘用吴哲朗等有志一同青年记者揭发联合报黑幕,本月二十五日,联合报特以大幅不实新闻,予以丑化。傅朝枢在香港得知,特提供证据,委由本报代为驳斥,并保留法律追诉权。
联合报报导说:“因伪造文书及为叛徒宣传罪嫌遭到台北地检署通缉并被境管局列入二级管制、拒绝入境的前台湾日报负责人傅朝枢,日前由美国搭机取道桃园中正机场至曼谷时,在过境旅馆趁机甩掉监管人员脱逃,航警人员昨天上午将他逮捕,并于晚上依其意愿漏夜遣往香港。据了解,傅朝枢的子女多年前向台北地检署检举,指傅家的房地产被人虚诈设定抵押,检察官后来查出,向国泰人寿保险公司设定抵押,取走一千多万元抵押款的是傅朝枢,但因傅朝枢当时人在国外,无法回台说明,所以被检方下令通缉。另外傅朝枢在美国办报期间,警备总部认为傅的言论有为叛徒宣传的嫌疑,经搜证后,报由军事检察官依叛乱罪嫌下令通辑,政府解严后,该案移到台北地检署并入伪造文书案通缉。去年初,傅曾经自美国到香港,企图入境,但被境管局拒绝。去年九月,傅的儿子回国,主动向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表明傅朝枢的伪造文书案,是出于他们做子女的误认,希望检察官撤销通缉,但是,检察官表明,傅朝枢本人一定要到案才能撤销通缉。据悉,傅朝枢昨天上午主动到案,辩称设定抵押的房地,是他用子女的名义购买,当初他将房地抵押时,子女并不知道,才误会有人伪造印章及证件将房地抵押。据了解,傅朝枢昨天并表示,他是以身体健康不佳理由申请返台疗养,有关单位核准他从机场入境的。检察官许仲莹讯问后,认无羁押必要,要傅五月十六日再出庭,而将傅饬回。至于早先叛乱通缉部分,许检察官表示,傅目前只因伪造文书被通缉。根据航警局调查,被政府列入二级管制及通缉遭到拒绝入境的傅朝枢,本月二十二日晚上由美国搭乘联合航空公司班机抵达桃园中正机场后,原应随即换乘其他班机前往泰国。但傅朝枢步下飞机后随即向航空公司人员表示心脏不舒服,要求送医诊治。中正机场航医人员为其注射后,在航警人员监管下送往过境旅馆休息,等候转机前往曼谷。可是到了午夜十二时左右,傅却趁机甩掉监管人员脱逃,跳上一辆家人事前接应的轿车急驶而去。傅逃抵台北后随即联络在台亲友,在其家人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检署向检察官投案,检察官简短侦讯后,发给他一份通缉归案证明书。傅朝枢了解因伪造文书罪被通缉之后,随即又找了监察委员马庆瑞,要求他陪同前往境管局面会局长汪元仁,希望能撤销入境列管。傅并挂了通电话给桃园中正机场航空警察局,说明上午十一时会见境管局长后随即返回中正机场报到归案。航警局外侨组人员获知上述情况后,立即驱车赶往台北市博爱路境管局大门守候。十时四十分左右,傅在马庆瑞陪同下抵达,警方随即趋前将其逮捕带回桃园航空警察局。傅朝枢被航警局逮捕归案押返机场过境室后不时打电话与在台亲友联络,希望设法营救,但最后仍无结果。傅朝枢表示,他离开航警局监管逃往台北,并无什么不良动机,完全是因家人的一宗土地官司拟出庭说明,但未想到检察官不当场开庭,却要他五月十六日再来应讯。傅朝枢还说,此次在台北也找过台视董事长陈重光,希望藉他的关系能向主管单位进言撤销对他的入境管制。但未想到没见面就被航警局强行解回中正机场。”
据傅朝枢电告本报并电传来证据,证明他是:
①四月二十二日搭乘联合航空由旧金山到曼谷,为了到四面佛还愿。
②途中心脏不舒服,停留在台北,且是台北航空局医生要求其留下,于是自费住在机场宾馆。自费有“国际机场贷项凭单”为证。
③航空局人员允许他其到台北找医生治病,他二十三日在台北到地院检察署,检察署因需调卷而要求他于二十四日九点半再去,届时再到地检署;取得撤销通缉令证明。又因土地问题而至高院取得证人传票。后至签证管理局找汪局长,未遇。
④搭乘飞机回香港,不至曼谷。现住香港汤明山庄六〇九号房间。电话八一二三八八八。
⑤联合报行文之间,绘声绘影,把他写成非法闯关的通缉犯,是恶意发表的新闻。
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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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春蚕,如此吐丝
自由主义者殷海光教授,在1967年7月,正式被国民党赶出台湾大学。在殷海光被赶出台大前三十年的一个冬天,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的教授矢内原忠雄,为了反对政府的政策,被迫辞职。在提出辞职的第二天,因为等待核准时间,所以还能走私一次演讲,他在树叶飘零的12月2日,在法科第七教室,向知识分子做了风雨之声:
“……不要因为当政的人在做,就说它是对的。”
“学问的使命,就在批评实行家的实践情况,不是追随政府的政策扮演小丑。”
“我最担心的是我离开后,大学会被法西斯化。……大学若随着政治走,则学问就完了。”
这项临别演说后七年,日本的法西斯政府垮了,矢内原忠雄又回到了东京帝大。可是,这个三十年前的故事,对倒霉的殷海光说来,只能讽刺,不能示范,殷海光再也没机会回台大了。
远因
殷海光生前,对他被迫离开台大,曾有悲壮的回忆。他写道:
我之被迫离开台湾大学,从一衍发的观点看,总有二十年的历史,如许多知识分子所知,我不接受共产制度,尤其不接受共产型模的思想。我之所以这样,系从自由、真理、人道主义出发的。而这些东西,照我看来,是人类的普遍需要。依此,我不从任何一个人及任何一个党同任何一个政权的现实得失利害来考虑共产主义问题。同时,我实在一点也看不出,从局部权势的观点出发会看得清共产主义问题,而且会有前途的。我也找不出任何理由要任何一个人反对原版的共产主义但却乖乖地拥抱它的翻版。二十年来,我的这一思想一天一天的在发展,并且愈来愈清楚,愈来愈精炼。二十年来,我本着这一思想路线发言和著作。……这是我被迫离开台湾大学的基本原因。……
这段话中,从“依此”以下,到“它的翻版”为止,显然是针对国民党而说的。殷海光说他是“不接受共产制度,尤其不接受共产型模的思想”的,虽然如此,他照样是国民党的眼中钉,他最后终于被国民党赶出台大,“依此”以下到“它的翻版”一段是基本原因,这段话他写得很含蓄,读者必须用点心,才能领悟到他笔下何所指。领悟以后,才能从远因了解近因。
近因
接着,殷海光写出了近因:
1960年英国伦敦出版了《中国季刊》(China Quarterly)。该刊中易社强(John Israe)有一篇文字,那篇文字有论及本人处,大意是说我学崇罗素,隐然推我为此间自由主义思想的领袖。这篇文章触怒中央研究院徐高阮君。他说易社强的文章错误,殷某在实际上是一专断分子,没有学术真诚,系一诈欺分子,并为一政治煽动者,他写的东西只合于在集中营阅读。徐君这一举动,我觉得大出常理。如果徐君认为易社强所说不合事实,那末他尽可写信到伦敦《中国季刊》申述所见,他这样的声明,尽管不合事实,但就办事程序来说总是对的。然而,徐君不这样做,却径直辱骂被报导的人。天下尚有此理乎?
徐君这篇发难的文字,载在1964年3月出版的《中华杂志》。当我一看见这篇作品的时候,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学术思想其名而政治其实的事件,于是决心置之不理。……因此,我保持沉默。在这一期间,这儿有所谓“文化论战”。在论战中,胡秋原君知识上的短缺,思想上的混乱,被我的一群学生指破。尤其是他参加“闽变”的往事,被李敖君指出。这一下使他的名流声威扫地。他痛心疾首之余,认为系我在背后策动,于是在《中华杂志》上参加徐君对我的围攻。这二位先生的言论,充满对我的污蔑、毒骂及构陷,但却俨然为学术尊严及自由民主和反共爱国而仗义执言。标榜历史文化儒家道德的某君,则从旁助威。对于这一切,我依然保持沉默。岂知我愈是沉默,他们愈是生气,愈是提高毒骂的阶梯。这一阵狂流,滋生出一些出版物,纷纷以构陷殷海光为赚钱并耸动听闻的法门。……这些出版物的基调几乎完全来自胡、徐二君……(一)殷海光是反民族、反传统的毒素思想的泉源。(二)殷系一伪自由主义者,实际上是一政治煽动者和投机政客。(三)殷系一文字卖国者。(四)殷系一知识诈欺者。(五)殷系从事煽动颠覆。(六)费正清(J. K. Fairbank)勾结毛泽东,殷海光勾结费正清。结论不言而喻了。
他们拿出红帽子了。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许多朋友和学生为我捏一把冷汗。我还是保持缄默。他们之欲假官势以陷我于死地,这是太明显了。可是,我有我的想法:古往今来,凡假借官势来陷害知识分子的无一不是小人。我跟小人有什么可说呢?他们大不了使我坐牢,家破人亡。在这一方面,我是一个弱者。但是,这一套办法,却消灭不了我的道理。想到这儿,我的心反而静下来,等待命运的安排。胡君见文字构陷的目标未达,一不做二不休,六月公然行文到台湾大学钱校长,谓殷某不学无术,不配做教授,应请改聘,或改任职员。哲学系主任洪耀勋将胡君这一函件转给我看。我一过目,微笑道:“这从何说起呢?”他说:“那就不理他好了!”
这般子文人这样肆无忌惮,许多人说是由某党策动的。但无证据足以证明彼等之所为系直接由某党所策动。不过,问题的实质并不在此,少数文人对一个大学教师连续毒骂并倾陷达三年之久,无人稍予纠正。且诉之法律一定无效。人的名誉毫无保障,甚至人的尊严和安全都被逼到剃刀边沿。这种情形,滋蔓于今日的台湾。
三个人
殷海光这里提到了三个联手迫害他的人:徐高阮、胡秋原,和“标榜历史文化儒家道德的某君”。关于徐高阮和胡秋原,我在《我的殷海光》中曾有论列:
先说胡秋原。胡秋原早年参加共产党CY,又参加闽变叛国,抗战时加入国民党做中央委员并办党报,大陆丢掉时“打算做共党百姓”,不肯出来,后来才到台湾。有一次被派出去,竟“在英国与共党有过接触”,而遭国民党党纪处分。他是一个反复多变的人,由于反复多变,政治上,自然也就不能被一再信任。因而在心理上,他有了一种幻想的被迫害症,他的自高自大自我膨胀,过分重视自己,使他老觉得有人想打击他,他完全不能了解何物胡秋原?胡秋原何物?谁要打击这样一个宦海失意和学界走板的人呢?在心病之下,他刻意寻找“幻想的迫害者”(imaginary persecutor),最后找到殷海光。殷海光从《自由中国》停刊后,已失掉地盘,全靠我以文星来支持,胡秋原恨我揭发他的真面目,因此迁怒到殷海光。当然啦,打击殷海光是合乎官方希望的,胡秋原属于何种色彩,也就一看即知。再说徐高阮。徐高阮也是出身左派的健将,当年参加一二九运动,被捕后,投降国民党,在中央研究院做副研究员,可是写不出学术论文。李济等学阀大概知道他有背景,不敢惹他,让他管图书室。他有突发性狂怒症,发病时甚至将书架推倒,根本不是正常的人。徐高阮与殷海光在西南联大同学,殷海光主持《自由中国》时代,徐高阮又巴结又嫉妒,《自由中国》停刊后,徐高阮乃施报复,挑殷海光不小心误译的一个名词,联合胡秋原,指为“学术诈欺”,其实胡秋原、徐高阮在翻译上的错误,早就是超越前进的,但他们却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的指摘殷海光、罗织殷海光,并要求国民党政府调查。
至于殷海光提到的“从旁助威的标榜历史文化儒家道德的某君”,不是别人,就是伪自由主义者徐复观!徐复观最拿手演这种戏:——在殷海光生前,打击殷海光;等到殷海光病了、死了,又冒充是他的知己,他一再发表改名《痛悼吾敌,痛悼吾友》等文章,并和殷海光的学生陈鼓应等串通起来,把殷海光描写成临终的悔罪者、临死前的对中国文化看法的转向者,这是对殷海光最卑鄙的诬蔑。我在《我的殷海光》中拆穿这一阴谋,我说:
他们断章取义,东拼西凑,制造了一本《春蚕吐丝——殷海光的最后话语》,说殷海光临死前对中国文化的看法有根本性的改变,并且强调这一点,把殷海光在《自由中国》的伟大贡献轻轻带过,把殷海光为自由民主的努力,反独裁反极权的努力都轻轻带过,甚至把殷海光描绘成一个临终的悔罪者似的。这是对殷海光最卑鄙的诬蔑。参加这种诬蔑活动的,除陈鼓应这批人外,国民党文化特务徐复观,和头脑不清的韦政通等也都在内。这些人显然是别有用心的。因为我们知人论事,必须从他成熟时期、健康时期、神智清明时期的长时期均衡表现为准则,怎可以拿衰病侵寻的行将就木者的言论来作准?古代凡是皇帝死前的诏命,都不被轻信,认为是乱命,其理在此。何况,陈鼓应这批人从来没有任何殷海光的亲笔或录音以证明他的转变(连一片“你办事,我放心”式的小条都没有),我认为《春蚕吐丝》中许多话,根本是捏造的、加工的,或有意重描浓写的。这显然是为取悦某方面而供自己做敲门砖的一本伪书。这本书能挂上殷海光的招牌出版敛财,正证明了我前面说的殷海光有“被投其所好,被小人利用”的弱点,而陈鼓应这批人,就正是这种小人。
所谓《春蚕吐丝》
《春蚕吐丝》这本书,不但是经过制造的,并且手脚动得之多,更可做为作伪的旁证。我现在已取得当时徐复观手写“请改用原标题《痛悼吾敌,痛悼吾友!》”的原迹,经与《春蚕吐丝》一对照,发现与殷海光原信不符之处,竟达二十七处之多!王晓波写的《殷海光先生临终日志》,原发表在《象牙塔外》(1970年蓝灯出版社),经与《春蚕吐丝》一对照,发现将原文秘密窜改之处,更是惊人,现在就其主要篡改,表列如下:
日期/殷海光先生临终日志(王晓波《象牙塔外》本)/殷海光先生临终日志(陈鼓应《春蚕吐丝》本)/篡改目的何在
九月十三日/张尚德出病房邀陈鼓应、韦政通及殷师母入内,俯殷先生床头言:“老师,您的稿子是不是要我、陈鼓应和徐复观三个人来处理?”殷先生略点头。唯韦政通言:“当时殷先生已无思考力,神智不甚清楚,这不能算数的。”殷师母也颇不以为然。/张尚德出病房邀陈鼓应、韦政通及殷师母入内,俯殷先生床头谈处理遗书和遗稿事。/表示取得殷海光的临终授命。
九月十四日/下午,李敖交殷师母《殷先生后事处理意见书》一纸(由王晓波转),其中谓:“海光先生今年病情转剧,我因前年去年两次送殷先生就医,反落埋怨,埋怨倒不重要,重要的是处理殷先生的病况,技术问题不易统一,人多口杂,责任不清,反易误事。所以今天之事,我一开始即面告黄三(胜常)三点,表示如此三点不能实行,我再介入,是与人扶同误殷先生,我绝不干。”“我曾面告黄三,殷先生既住入台大医院,不宜再出院,更不可乱投医吃药。今既出院无效,再回台大医院,不可再事更张。如不幸不起,遗体应捐给医院,全权委由医院代办丧事。医院方面,最后骨灰宜交由家属领回。至于立碑台东,灰洒太平洋等议,如无技术困难,自应照办。”“殷先生如去世,真正有意义的纪念方法是整理遗稿,保管遗物,以备发扬殷先生思想及筹设纪念馆。”“殷先生死后,当尽量避免伪自由主义者利用。故所谓治丧委员会之类,当一律避免。不能组织维护殷海光学术自由者(如毛子水),不配为治丧委员。”深夜,李敖至台大医院探视病情。/下午,李敖交殷师母《殷先生后事处理意见书》一纸(由王晓波转)/删除李敖对殷海光的关怀。
九月十五日/殷师母办好将遗体捐赠台大医院之手续,并决定将丧事交浸信会怀恩堂周牧师办理,举行追思礼拜。因此,而与殷先生学生李敖、陈鼓应等意见相左。李敖坚决表示不参加追思礼拜,以免使殷先生死后英灵作教会之宣传品;陈鼓应希望在教堂里,至少应摆全殷先生生前著作及《自由中国》杂志一套。殷师母极力反对,谓:在教堂里只有上帝,殷先生的著作算得了什么!《大学杂志》拒绝刊出《殷海光逝世专辑》,并且连发一个丧讯都不能肯定答复。(波按:以新闻眼来看,殷先生病逝当为有价值之新闻,然台北各报报导最详尽者竟是《中华日报》。所谓民营的《联合报》在丧祭栏中,竟连“殷海光”三个字的标题都不敢标出!此与标榜“知识分子”的《大学杂志》正是一丘之貉。)殷先生下午精神转好,并略作数语。孟祥森来访,殷先生曰“存在主义大师。”闻李敖曾来访露微笑。并询时间,为三点三十五分。至八时,并要求灌肠解大便。晚八时半,殷师母曾与李敖商讨殷先生后事处理之问题,然无决定。今夜由孟祥森及胡基峻守护通宵。深夜,李敖与孟祥柯先后至医院探视病情。/殷师母办好将遗体捐赠台大医院之手续,并决定将丧事交浸信会怀恩堂周牧师办理,举行追思礼拜。因此,而与殷先生学生陈鼓应等意见相左。李敖坚决表示不参加礼拜,以免使殷先生死后英灵作教会之宣传品;陈鼓应希望在教堂里,至少应摆全殷先生生前著作及《自由中国》杂志一套。殷师母极力反对。殷先生下午精神转好,并略作数语。孟祥森来访,称之为“存在主义大师。”并询时间,为三点三十五分。至八时,并要求灌肠解大便。今夜由孟祥森及胡基峻守护通宵。/为殷师母的错误开脱。为陈鼓应参与的《大学杂志》开脱。删除李敖对殷海光的关怀,并删除殷海光的微笑。
九月十六日/殷先生遗体当时即送入台大医院病理解剖室,当晚九点半,李敖、孟祥柯、王小明、王晓波等目睹解剖之惨状。晚廖融融言:殷师母告其得上帝启示,殷先生遗稿概不出版。并言其与殷先生结婚以来,每日担惊受怕,不愿殷先生阴影再笼罩她。殷先生死了,她应该要得到解脱。/殷先生遗体当时即送入台大医院病理解剖室,当晚九点半,李敖、孟祥柯、王小明、王晓波等目睹解剖之惨状。/为殷师母的错误开脱。
补记/由殷先生提拔而任台大逻辑讲师的学生刘福增,因申请出国留学而不准,故在殷先生二年病中,未敢前往探视其老师之病竟也达二年之久!另有殷先生学生陈少廷等及诗人丁颖,闻殷先生之逝,自台湾中南部赶来者有之。/殷先生学生陈少廷等及仰慕者丁颖等闻殷先生之逝,自台湾中南部赶来。/为刘福增的无情开脱。
从这种瞒天过海的窜改里,可以看到徐复观这种小人如何的缺乏心智真诚,以这样作伪成性的人,制造《春蚕吐丝》一书,岂不是顺理成章吗?
所以我说,《春蚕吐丝》其实是配合国民党官方,徐高阮、胡秋原、徐复观等等打击殷海光的一贯作业,是这种打击的一种延续,它着力在把被打击的殷海光死后扭曲化,春蚕到死,给他另吐一种妖丝,把他弄得面目全非。结果,在殷海光死后追念文字里,绝大部分都是照着这一模子论定的,这真是徐复观之流的大成功,也是他们统战殷门弟子的大成功。对这一卑鄙阴谋,我实在看不过去,我非点破不可。
禁书以示颜色
现在再转回来说殷海光怎样被国民党官方联手出局。我在《我的殷海光》中写道:
第二年5月,胡秋原在官方曾有奖助的《中华》杂志上,继续落井下石,发表《为学术诈欺告有关方面》。6月,胡秋原正式行文给毫无“太学祭酒”风骨的台大校长钱思亮,提出二十五个问题,要殷海光答复,如不答复,就视同“不学无术,误人子弟”,应该停止教书。
此中细节,殷海光有回忆如下:
六月份是这里申请“国家长期发展科学补助金”的时候。这每月六十美元的补助,恰为我过一最低生活的费用之一半。我必需靠这一半,所以每年申请。今年胡君等一再在《中华杂志》发表言论,指明我不配得这笔钱。六月初毛子水先生来舍,转告钱校长的意思。他说:“中央研究院院长王世杰在某党中常会上,遭张其昀当众大骂,说他将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办得一团糟。讲三民主义的学者总是请不着补助金。像殷海光这样专门攻击政府的人却年年请到。这事使王院长为难。为了朋友面子好看,钱校长示意,希望你自动撤回申请。你的意思怎样?”我苦笑答道:“我实在没有兴趣跟这些人闹,我也没有时间跟他们闹。我的经济情况,你是清楚的,我之所以申请补助金,主要的原因是此外别无办法。……我很明白,现在某党这样对付我,是要逐步断我生路。……不过,既然如此,为了不使大家为难,我只好退让,牺牲自己。”六月十四日,我去函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声明撤销申请补助金。就这样,我放弃了最低生活费用的一半。
今年春季台北文星书店在改组的烟幕之下遭整肃,七月下旬萧孟能君来告,我的著作《中国文化的展望》被查禁,并传来查禁令一纸。见后面所列的:
传递法最速件
保密区分
保存年限
受文者台湾省警务处
分行及副本送达单位
关防
主旨:查台北市文星书店发行殷海光著《中国文化的展望》(上下册)一种,该书内容反对传统文化精神,破坏社会伦常观念,足以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气,违反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第二条第六款之规定,依同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应予查禁并扣押其出版品。
总司令陆军二级上将 陈大庆
本年上学期末,各校发现一种宣言,不知是哪儿来的。宣言的内容主要的是批驳费正清等在美国国会证词,说他们“助匪”、“犯罪”。照我看来,这篇文章可算官方雇用文人的写作精华。……〔我〕拒绝答应。后来校方一高级党务人员亲自来舍劝答,仍然被我拒绝!
于是,多年累积的问题爆发了!
八月七日下午两点多,哲学系主任来舍说:“教育部来了一个公事,要借聘你到教育部去任职。这是怎么回事?还能不能继续教课?”我想了一会儿,对他说:“这是调虎离山,不要我在台湾大学待下去,尤其是要和青年知识分子隔绝。”洪问:“那么不去好不好?”我说:“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八月九日,校方转来教育部的公文一纸。见后面的公文:
受文者:国立台湾大学
一、奉谕借聘贵校教授殷海光先生为本部教育研究委员会委员。
二、除聘书另发外请查照惠予同意见复为菏。
教育部人事处
妙文就在“聘书另发”一点。而且,个中奇妙,非亲身经历的人不能想象。
“聘书另发”的体制
所谓“聘书另发”,原来是教育部的聘书,却跑到警备总部手里,由警总行文起来了!殷海光回忆:
八月十二日上午八时半,突有人敲门,我去开门,看见一陌生人,年岁在五十左右,手中拿着封信,说某总部某处长请殷先生,状颇紧急。他说的时候,将信在空中晃了一下。我一看那信确实是给我的。但他又说:“这封信必须带回去。”我当时没有悟过来,为什么写给我的信又须带回去。事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怕留证据在我手里,证明他们作了黑事。我对那个来人说:“哦!好!让我去穿衣。”穿好衣,我随他出门。内人一点也不知道。我看见巷口又有一人,旁停一大黑汽车,车内有一司机。我觉得这种形势不妙,但只得跟着他们上车。约十分钟后,车开进一铁刺网并有持枪刺士兵守卫的大门内才下车。下车时我瞥见院内观者颇众。因为这里是关重政治犯的机关。我被导入一间屋子,坐了一会儿,主事官员三人出现,七扯八拉的盘问了许多话。之后,其中一人说:“现在,我们言归正传,教育部来一聘书,请你到那边去任职。”他一边说一边把聘书放在我面前。我看见这种光景,大为骇异。心里想:“怎么教育部文机关的堂堂聘书要在对付政治犯的武机关来发?”当时的气氛和暗示,显然是告诉我,如果不接受这张聘书,便休想回家。可是,我的义愤使我产生了勇气。我对那张聘书正眼也不看一下,我正色告诉那些官员说:“今天的事,我纵然不公开说出,难保不被外间知道。我这个人,一举一动,都是有人注意的。现在大陆上正在整肃知识分子。如果今天的事被外面知道了,说台湾学大陆,也整肃起知识分子来,从殷海光开刀,这对大家都是不利的。”接着我又说:“……我并非对在台湾大学教书有那么高的兴趣。我老早想离开这里,到别处谋生,只是一时不得其便罢了。……我看今年在台湾大学拖过去算了,大家脸面好看些。”那几位官员似被说服,由一位高级安全人员送我回家。礼貌还算不错。
我在《我的殷海光》中写道:
至于教育部改聘殷海光做委员的事,他来找我商量过,他表示“不该不劳而获”,也“义不食周粟”。我说:“不错,一个人不该不劳而获。但按照《宪法》第15条,人民有生存权、工作权,你一定得在有生存机会、有工作机会的前提下,才能谈正常的不该不劳而获的道理与道德。如果环境不准你有适合你的生存权和工作权,在这样畸形的环境下,你如接受畸形的收入,也情有可原。陈独秀到死还拿政府的钱,可是何碍其为陈独秀;鲁迅到死也还拿政府的钱,可是又何碍其为鲁迅!不拿当然好,可是你能活得下去吗?至于你说‘义不食周粟’,这种道理在伯夷叔齐时代就站不住,伯夷叔齐‘义不食周粟’,逃到首阳山,‘采薇而食之’,但他们忘了,米固然是周朝的,薇也是周朝的啊!不食周朝的米,却吃周朝的薇,这是哪一门子的逻辑啊!何况所谓周粟,也不是什么周朝的粟,根本就是民脂民膏,你吃的是民脂民膏而已,还谈不上是国民党之饭也!”
我这一番话,把殷海光说得哭笑不得。他知道我是雄辩家,他知道我故意站在他的立场为他讲宽心的话,他知道我李敖真的是“义不食周粟”那一派,当然他知道我“义不食周粟”,有我的本钱——我还年轻,我比较灵活,可以“做点小生意谋生”。殷海光连“做点小生意谋生”都不及格,因为殷师母做点裁缝工作,他都要来个二价,这种头脑,又怎配做生意呢?
钱思亮的嘴脸
教育部“借聘”殷海光的目的是很明显的,就是国民党想调虎离山,使他离开台大。殷海光八月十二日离开警总后,三天后(八月十五日)写给钱思亮一封信,原文如下:
思亮先生;
前几天接到校方转来的教育部的一纸通知,我想就这事表示几点意思。在表示几点意思之前,我要作一个说明。就是,您现在是台湾大学的校长,我是教书先生。可是,您从前是西南联大的教授,我是学生。我现在不从一位校长和教书先生的关系和您谈论,而是回到从前的那种关系和您谈谈。因为这样我觉得谈论所受到的拘束会少些。
首先,我所要表示的,是台湾大学请了我这样的一位教书先生,若干年来给您生许多麻烦,实在抱歉之至。至于我二十年来的言论和行为,究竟是功是过,我的著作产生一些什么样的影响,这都要后世的人去评断,我雅不欲与时人有所论辩。时间将会考验一切的。
我常常想,我这样使外界人士放心不下,一部分是由于我颇与众不同;另一部分是这一社会文化颇与中国文化的正轨脱了节。其实,自雷案发生以来,加以近四、五年我的种种切身经验,风风雨雨,以及日渐增长的对中国社会人生的体察,我的思想逐渐发生若干改变。和时下一般知识分子对照起来,我简直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然而,“生不逢辰”。在这样的时代和环境,一般人既视理想为泡影,我就应该退隐到自己的天地里。我少年时,本来就有孤独的倾向。现在,这一倾向愈来愈强烈。除了买书以外,我连上街的兴趣也没有,还谈什么其他的呢?
实实在在,我对于我所在的这个社会氛围,在我心灵深处,有一种说不出的厌倦。归根究底,我那一触即发的愤激吐放,几乎完全是从这里分泌出来的,并非我有意要和现实为敌。因此,我对参加任何群式活动都缺乏兴趣。我只渴望到那遥远而静僻的角落,著作,沉思,作为心灵的安息。我在这闹哄哄的地方,得不到我渴望的境界,我总想在别处得到。近四、五年来,我曾不止一次设法易地谋生。可是,也许因拙于活动,到现在还没有成功。
拉撒勒人耶稣尚且在本地不受欢迎,何况我这样人呢?耶稣说:“飞鸟有巢,狐狸有洞,唯独人子没有枕首的地方。”我今日在这个炎热得令人窒息的岛上,几乎有同样的处境。虽然如此,我并没有一定在台大待下去的意思。我只是想到,像外界对我所作种种处断,不仅严重地侵犯民主社会的人权、尊严,而且在事实上使我来不及转身。我希望,我只希望得到一点时间,继续努力,设法到别地谋生。如果一时还是不成,我希望有机会转到研究中国近代历史之类的纯学术机构,从事研究,完成我预备著作的中国近代思想史。如果连这都办不到,我再设法做点小生意谋生。到那一时候,即令外界环境容许我在台大执教,我也不愿继续下去的。
十几年同事的经过应能使您感到,除对真正够得上学术思想的问题果敢坚持以外,我根本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我在以上所说的,除基于个人的原因以外,还是想多保存一点学术尊严。在目前的气氛之下,还谈“学术尊严”,简直是“天方夜谭”。您办学的困难,我是想象得到的。可是,我同时想到当年蔡孑民先生的伟大风范,不禁心向往焉!
如您觉得有必要,可约会面谈。谨祝
安好
殷海光 八月十五日,一九六六年
殷海光毕竟太天真了,他竟想找国民党同路人钱思亮这种学术官僚来援之以手,这又怎么可能呢?他还找过另一同路人学术官僚吴大猷,其实还不是一样!1963年,钱思亮在胡秋原行文台大的时候,曾公然以伪证陷害李敖,谄媚胡秋原,“敬复”胡秋原一信,以便胡秋原控告李敖。我当时曾去信给这学术官僚,质询他说:
看了这封所谓“敬复”的信,我才完完全全明白:我的母校的确公然的在帮助“校外人士”打击自己学生,——的确明目张胆地做了愚蠢而阴险的伪证!
当然了,这封伪证信是经过校长授意才发出的,所以它的失态,不单是国立台湾大学的失态,也是我们当今“太学祭酒”的失态。校长先生何不想想:堂堂一个国立大学,有什么必要,要“敬复”外面人的这一封信?来信人不是法院、不是官署,国立大学又有什么权力、什么法理依据,要向来信人“敬复”一个被他在法院诬攀的自己学生的在校状况?退一步说,你们发贱,“敬复”也可以,但怎么可以“敬复”得以伪证陷害自己学生?你们到底有心肝没有?
校长先生,你托你是胡适干女婿的福,跻身为今日台湾社会贤达、学术自由的象征。你到底为维护学术自由和自由学人做了多少事?挺身为这些人事“抗”了多少?你心里有数,我们心里也有数。要你这种软骨病的人来“抗”什么,我们知道这是奢求;但我认为你既不敢“抗”什么,至少不该一反其道,反倒助纣为虐的“陷害”什么。可叹的是,你毕竟畏于权势,居然一再协同“陷害”了。——我为你可惜、我为你可耻。(《给钱思亮校长的一封公开信》,收入《李敖全集》第五册)
殷海光对这样一个可耻的钱思亮寄以希望,希望钱思亮能维护学术自由,岂不太天真了吗?
“我殷海光在这儿!”
殷海光回忆:
我以为事情可以告一段落。讵知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许,某总部安全人员来舍。他说了一阵子话以后,又把那张聘书从衣袋内掏出,说:“殷先生前次忘记拿这张聘书,我现在送来了。”我看见他搞这种小花样,心中颇为不耐,就直率问他:“你们究竟要怎样?请打开窗子说亮话。”他答道:“政府要你和台湾大学一刀两断,完全脱离关系。”我认为他们说话翻悔,心中颇为愤然:“既然如此,何必弄得这么紧张?我殷海光岂是恋栈的人?”我说着,又拿出致钱校长的信给他看。我又告诉他:“我已和钱校长约好明天见面,商量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他要求把我给钱校长的信之副本拿回去。我说:“这样也好,你拿去好复命。”他似乎满意,拿着副本走了,我实在不愿多啰嗦,但求越早把这一事了结越好。
八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时,我依约到钱校长家。双方议定课表照贴,但终止上课,到明年七月我与台大的一切形式关系自动消失。所以,造成我挂牌而未上课和名义上是台湾大学的教授而实际上已经不是的奇特现象。这一现象也可以使我们明白,今日台湾真正的内情很不容易从表面看清楚。那些“政治观光客”所写的报导,在身处这一岛上的明眼人看来,很少不是可笑的。
同钱校长作了上述协议以后,我以为这件事可告一段落了。哪里知道九月初的某一天(确定的日子忘记了)上午十点多,某党工作人员二名来舍。年岁较大的一位说:“我们是来给殷先生帮助的。”我心里想,你们这些人指使秘密警察把我逼出台湾大学,现在又来拍一下,未免太阴险了。我同你们有什么好谈呢?因此,我只淡淡的说:“我不需要什么帮助。”他又提到那张聘书:“殷先生为什么那么坚持不接受教育部的聘书?何必呢!一位有名的国立大学教授到教育部任职,有何不可?”强硬的方式失败了,他们又用劝说的方式。他们之所以不惜使用一切手段要我接受那张聘书,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他们像恶霸一样,强暴了女人,又要受害人自己代他们掩饰。在我,打破饭碗只得由你们去,但是这个忙我却不帮。我不帮这个忙,他们便不能做的“天衣无缝”。所以,他们念念不忘那张聘书,千方百计要我接受。
过了一个钟头的样子,年长的一位说另外有事,起身告辞,留下那位比较年轻的继续和我谈。他还是劝我进教育部:“殷先生,你进了教育部,我们把你捧成国际名人,政府还要借重你的。”我告诉他:“谢谢,我不需要这些。我只想隐住读书。”他说:“现在台湾,怎能隐住?没有话讲,咱们只有一条心,为‘反共复国’而贡献力量。”我一听到这套欺骗人的真诚的空话,不禁怒不可遏。忽然猛击茶几,厉声说道:“还谈这一套做什么?难道我还不懂?你们对付一个文人,不惜动员党、政、军,这就是‘反共复国’工作吗?”……我说着忽然站起来,又猛拍桌子两下:“你们所优为之的事,无非是抓人、枪毙人。我殷海光在这儿!”正在这个时候,内人以为出了什么祸事,从隔璧房里冲出来,泪流满面,对那位党工说:“你们简直欺人太甚!”那位党工弄的颇窘。我连忙说:“让我来和这位先生谈好了。你请进。”我把她扶进房里。内人是一位极善良的女性,从未过问外事。这次因觉我太委屈,所以情急出此。那位党工见我余怒未熄,说:“想不到殷先生四十多岁的人火气还这样大。”我正色告诉他:“我敢拿生命打赌,我不会接受那张聘书,我也不会去做官。”彼不得要领而去。直到目前为止,党方再没有人来过。
九月二十号海耶克(F. Hayek)教授来到台湾。土地银行董事长萧铮安排一个座谈会,约我参加,预定22号下午四时举行。21日下午4时20分,某总部安全人员又来舍,问:“土地银行董事长萧铮你认识吗?”我答称:“见过一面,但并不熟。”他又问:“海耶克你认识吗?”我告诉他:“海耶克上次来台时,我们聚谈过一次。”他又问:“你有没有收到土地银行的开会通知?”我答:“现在还没有收到。”(会期过后才收到)他说:“请你不要去开会。”骤然听到这话,我不禁大怒。但我极力抑制自己,问他:“这是谁的意思?”他说:“政府的意思。”我就有些按捺不住了,告诉他:“我这人不爱外出,不爱到热闹场所去。可是,我有外出的权利。这是基本人权啊!任何人不能剥夺的。台湾究竟还不是共产地区吧!”他根本不理这一套,只说:“我是奉命行事。”我送他出门时,见一便衣在巷口。
同一天晚八时半,历史系主任许倬云来访,说:“海耶克教授住在统一饭店,约殷先生往谈。请定一个时间。”我就把今天下午所发生的事情之经过告诉他,并问:“像这种光景,你看能不能去?”于是,约谈的事被打消了。
从七月开始,我住处巷口就有一二便衣守候,夜间作纳凉状。我起先不知道。日子久了就察觉了。我外出时,有时也尾随。这种监护,到九月底才撤销。可是,逢着节日就出现,十月十日巷口有人。十月二十五日光复节有人坐在巷口榕树底下看报。十月三十一日,这里□□□□又有人守候巷口。自此以后,我没有再看见过。这种情形,附近居民有知道的。我住的围墙比一般的高些,这一带熟识的知识分子戏呼我住的墙为“柏林围墙”。现在,围墙附近更冷清了!
尾声
在更冷清的围墙里面,殷海光衰病侵寻,逐步走近他生命的终站。文德《殷海光教授年谱简编》1967年条下,有这样的话:
……四月二十五日由宏恩〔医院〕转到台大医院。宏恩费用由李敖负担。五月一日在台大手术,胃切掉了三分之二。五月十四日出院。五月美国哈佛大学决定聘请殷到哈佛与史华慈教授研究中国近代思想史。开始办理出国手续,但直至逝世一直未获出境。为此事李敖七月向有关方面暗示:“还是把殷放走吧!因为他如能出国,该是政府有自由的最好人证,是划得来,得可偿失的。”七月接到台大续聘书,但仍是不准授课的形式教授。殷曾有意退回聘书,但徐复观力加劝阻,所以未退。
可见直到这个时候,国民党文化特务徐复观,还扮演着两面人的主角,不愿殷海光在死前给国民党难看。国民党知道殷海光快死了,终于不再逼他到教育部,让他死在不教书的台大教授任上了。他最后到台大医院开刀,原因之一是他感到李敖实在负担不起私立医院的医疗费用了,而他是台大“现任”教授,也可得到不少台大医院的福利。
殷海光死在1969年9月16日。官方眼中特大号的自由主义者,终于少了一个。
如今,在殷海光死后十多年,我最看不惯的一点是:居然没有一个人挺身出来,为殷海光当年被国民党官方、徐高阮、胡秋原、徐复观、钱思亮等人的联手迫害,表示像样的揭发与抗议;海内海外的知识分子、乃至殷门弟子,对徐高阮、胡秋原、徐复观等的落井下石,居然不表示任何责备、任何道义的评论与制裁,反而跟着吹捧胡秋原、徐复观,我真不知道你们的良知何在?正义感又何在?我李敖在此,我真的看不起你们,你们真是漫无心肝的伪君子!
《水浒传》记武松替那“死得好苦”的哥哥报仇,洒泪道:“哥哥灵魂不远,今日兄弟与你报仇雪恨!”我今年陆续发表这些纪念殷海光的文字,目的无他,就是要揭发伪君子们的真面目,替“死得好苦”的殷海光“报仇雪恨”。——我就是这么干脆、血性而有火气,我就是这样写出来了!
198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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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恩于林正杰的下场
张春男去北京前一年,他和许荣淑、纪万生等人到我家来,谈话中顺便提到林正杰。张春男笑着打趣说:“林正杰有一个特色,他是党外人士中最像蒋介石的。”我们听了,会心一笑。
张春男是我最佩服的台湾人之一,他这句话,我年纪越大,越回味无穷。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四日,郑南榕在《民主天地》周刊发表了一篇文章,叫做“‘言行不一’的林正杰,我们不必支持他”,把林正杰拆穿。郑南榕这篇文章有一段是这样说的:“林正杰的糟糕已极之处,就是他太爱耍权术!太爱玩谋略了!当他需要你的时候,哄得你心花怒放;但是当他觉得你对他构成威胁了,或是觉得不再需要你了,他就会不遗余力的来打击你、丑化你。”
给林正杰这种蒋派作风举证的,不假外求,就在林正杰自己的白纸黑字上。一九八三年,林正杰写《怎样利用李敖》,曾这样大捧特捧“李大哥”:“很多人都说,党外新生代在利用李敖做‘超级打手’。不错!在《进步》杂志的时候,我们一个月利用李敖一次;到《深耕》半月刊的时候,我们一个月利用李敖两次;到《前进》周刊的时候,‘李敖租界’更高密度地利用李敖,一个月四次;到《民主人》开辟‘李敖特区’之后,我们一个月利用李敖六次。利用李敖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如远流出版社的王荣文。王荣文请李敖编《中国历史演义全集》,开价□□万,编《中国名著精华全集》,开价□□万。这是李敖的编辑行情,这种行情,只有大出版家有此气魄。另一种利用李敖的方式,完全免费,但要诉诸李敖的侠骨豪情。党外新生代所办刊物,与李敖会师之后,联手打击魔鬼,修理传统,制裁恶势力,李敖所写的五十多篇文章,从来没有收过一毛钱的稿费。李敖所写的文章,只打老虎、不拍苍蝇。……除此之外,李敖还兼‘党外纪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又兼‘反对派血统鉴定师’、‘反对理论建筑师’。这些炮口朝内的文章,李敖言者有心,只怕听者无意。在发育中的党外,如果要避免成为类似当前官场的小格局政客,对李敖的文章应多参考,少生气。”
看了这些大捧特捧的话,谁能想到,同一个林正杰,在两个月后,在同样的白纸黑字上,却对恩人恶言相向了。两个月前,白纸黑字还夸奖我“炮口朝内”呢!两个月后,却责备我“刀口向内”了;两个月前,还歌颂我“与党外新生代所办刊物,……联手打击魔鬼”呢!两个月后,却挖苦我不“互相扶持、同舟共济”了;两个月前,还呼吁“发育中的党外”要“应多参考”李敖的文章,“避免成为类似当前官场的小格局政客”呢!两个月后,居然“小眼睛”“不识大体”的,不是“政客”而是李敖了;两个月前,还赞美我“侠骨豪情”呢!两个月后,居然“李大哥”什么都不是了。……这种种高速的言行不一、反复无常,岂不太滑稽了吗?
其实,这还算是客气的呢!两个月后之后,林正杰索性联合起国民党特务,干脆用造谣诽谤的法子,甚至用捏造法院判决书、捏造文献会图片等法子,用来斗臭恩人了。一九八六年五月二日,蔡仁坚写信给我,坦承“李大哥:……您有恩于前进”,但是“有恩”的下场,就是动员《前进》杂志一连四个月三十个星期的对恩人展开造谣诽谤!这种是非品质与道德品质、这种高速的忘恩负义与过河拆桥,我纵观古今中外,真还没有见过。我写过《蒋介石研究》一到五集批评过蒋介石,但蒋介石在格局上与速度上,也不足以下比林正杰。张春男说林正杰像蒋介石,蒋介石死而有知,当大喊“娘希匹”于地下。林正杰这种小政客,他的无情无义是别树一帜的、后来居上的、超越前进的,蒋介石太落伍啦!
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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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的主义·主义的中毒
主持国际共党问题研究社的周之鸣先生来看我,谈到三民主义的版本问题,也谈到三民主义的“中毒”问题。我听了,觉得该请这位专家出面,搅一下局。因此我劝他写出文章,放在《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发表。日前周之鸣先生写来《中毒的三民主义应该停授》和《再论中毒的三民主义应该停授》两文,我先睹为快,连带写出这篇文字。
周之鸣先生大作的重点是:一九五二年四月间,蒋介石公开说共产主义是有“毒素”的;一九七八年十一月间,蒋经国公开说共产主义是“有毒”的。但三民主义中又大量中了共产主义的毒,“三民主义既不修正消除共产毒素,大专院校应即暂停再教国父思想。”
由于三民主义中明明有“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的话,令国民党头痛万分,因思有以解决。乃有国民党党史会主任委员罗家伦提出建议,要求以所谓新发现的“国父手订本”为依据,来反证、来脱困。原来三民主义一书,除了一九二四年演讲纪录稿的现行本,一九四三年间,国民党党史会又找到另一本亦是当年纪录的所谓手订本(一称手改本),两种版本,间有差异,其中现行本民生主义第一讲中,内有“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一语,但在手订本中则改为“民生主义就是用来替代社会主义,并用来包括社会主义外之附属问题,这便是民生主义之定义”。罗家伦见了,如获至宝,乃特别强调此乃总理“亲笔改正”,“何等重要!‘替代’二字尤为重要,因其与通行本所用‘就是’意义完全不同。而且总理在此处连共产主义亦未提到,尤可注意”。从而认为“此总理手改本之原文,可以解除一切曲解之纠纷,与本党历年对此问题所受之困扰”。于是两度呈报主子蒋介石,并建议修正通行本的三民主义。
蒋介石虽然为之心动,并批示“可拟呈审查人员名单核定后,审查修正可也”,及“对民生主义之解释等项,应依照总理手改本三民主义原稿审查修正”。但是兹事体大,拖到今天,国民党还不敢大刀阔斧也。
周之鸣先生的研究结论很逗。他说:“所谓修正,无论是依照手改本三民主义以解释民生主义定义,或将现行本作废而以手改本代替之,是否能够彻底消除所有共产主义毒素,严格划清敌我思想界限,殊多疑义。”“虽然可以修正民生主义定义,消除其中共产毒素,国父全书的其他部分,仍有不少共产毒素存在。且据笔者多年细心审查结果,全书中显有共产主义或布尔什维克毒素者,多达一、二百处以上,所谓修正谈何容易。”因此,周之鸣先生大声疾呼:“国民党中央既已停止修正,为求不再自我宣传并培养繁殖共产毒素,严重损坏我原为坚决反共的政党、政府、国家的光荣、美好形象,尤其在今中共因天安门事件,已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际,为表示与中共真正划清敌我思想界限,笔者以为执政党与其领导政府,第一件应该做的事,似乎即为从速决定所有大专院校及高中,从下学期起,暂停再教含有共产主义,尤其布尔什维克毒素之国父思想与三民主义。”
周之鸣先生的见解,虽然在小地方难脱党政立场,但在大方向上,他勇敢的指出所谓“国父遗教与三民主义”,其实已是毒性大发之身,他以专家的资格,呼吁此路不通,尤其值得我们重视。
七十年前,中国的先知者胡适就提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看法,可是国民党头脑不清,强抱主义以肆其革命,不料所抱者竟是中毒的主义,至今暗中叫苦。其实治国平天下,自有正道可循,真正民主国家,固无靠什么主义者也。只有专制的国家才犯主义的中毒,认为主义是万灵丹,可以包医百病,真是异想天开。多年前周德伟跟我笑任卓宣,说:“国民党这些党棍,没主义就不能活!他背弃了共产主义,又依靠三民主义了。”这就是典型的主义的中毒。其实两种主义都是毒品,任卓宣原来是戒不了毒的。
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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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杂又有“不亦快哉”
金圣叹有“不亦快哉”三十三则,我在二十多年前曾仿其例,写《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三十三则)》。近来拉杂又有“不亦快哉”三十三则,写而出之,以寓愤世玩世于骂世耳!
其一:得天下之蠢才而骂之,不亦快哉!
其一:国民党过去欺负你,现在把它欺负回来,不亦快哉!
其一:老蒋生前他下我牢,老蒋死后我鞭他尸,写《蒋介石研究》《蒋介石研究续集》《蒋介石研究三集》《蒋介石研究四集》《蒋介石研究五集》五书,并编《拆穿蒋介石》一厚册,不亦快哉!
其一:鞭尸之外,旁及其妻其子,无一幸免,一一大书伺候,不亦快哉!
其一:平生有恩必报、有仇必报、快意恩仇,不亦快哉!
其一:仇家不分生死、不辨大小、不论首从,从国民党的老蒋,到民进党的小政客、小瘪三,都聚而歼之,不亦快哉!
其一:在厕所里读党义,不亦快哉!
其一:在监牢里读禁书,不亦快哉!
其一:在浴盆里泡热水,不用手而用脚趾开水龙头,不亦快哉!
其一:在浴盆里一动也不动,由美女一切代劳,自己像死猪一样,不亦快哉!
其一:在动物园,抱小老虎、小狮子照相,不亦快哉!
其一:逗小狗玩,它咬你一口,你按住它,也咬它一口,不亦快哉!
其一:破白蚁窝,见彼等奔走相告,不亦快哉!
其一:以DDT喷马蜂窝,见彼等欲振乏力,个个倒毙,不亦快哉!
其一:以快速放领袖万岁歌、以慢速放蒋经国演讲电影(蒋经国演讲本来就比别人慢五拍),看了笑不可仰,不亦快哉!
其一:看自己出书、看朋友出狱、看高手出招、看敌人出丑,不亦快哉!
其一:看丑女出嫁、看美女出家、看大钞出笼、看老贼出殡,不亦快哉!
其一:看傻瓜入彀、看笨蛋入伍、看阿婆入席、看流氓入伙,不亦快哉!
其一:看淫书入迷、看债主入土、看丑八怪入选、看通缉犯入境,不亦快哉!
其一:看新女性大脑每下愈况、脸蛋每下愈况,不亦快哉!
其一:拆穿林云,指其为妖僧,不亦快哉!
其一:拆穿林正杰,指其忘恩负义,不亦快哉!
其一:拆穿柏杨,指其忘恩负义,且为“丑陋的中国人”,不亦快哉!
其一:拆穿柏杨老婆,指其“一脸横肉,扑人而来”,不亦快哉!
其一:去拍卖萧孟能家电话,萧孟能说:我付钱一万六千元买下这电话行不行,免得我改电话号码,我说你付十六万都要拆你这电话,非逼你改号码不可。气得他呼呼直喘,不亦快哉!
其一:萧孟能诬告我,被我反告。他怕坐牢,逃到美国去了。不亦快哉!
其一:学邱创焕讲台湾国语,一边学一边笑,不亦快哉!
其一:写文章骂大陆人,不亦快哉!
其一:写文章骂台湾人,不亦快哉!
其一:写文章替高山族仗义执言,不亦快哉!
其一:送女儿念美国学校,不考三民主义,不亦快哉!
其一:快行己意,有话直说,高兴骂谁就骂谁,从蒋经国到他妈、从李登辉到杨丽花、从蜗牛族到女娲、从“忘了我是谁”到“教我如何不想他”,都在被骂之列,不亦快哉!
其一:与牙医为邻,十多年拔牙不给钱,不亦快哉!
一九八九年十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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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只信基督教吗?
胡基峻老弟寄来一页“中山真人之见证”的影印本,上有《国父游南海普陀山亲见大士现金身》一文,文前有说明如下:“国父孙中山先生,于民国五年八月,与同志胡汉民等诸先生来山,在佛顶山,国父亲睹灵异,兹录其亲笔所记之《游普陀志奇》原文于下,以证明有仙佛的存在。”
《游普陀志奇》的原文是这样的:“余因察看象山、舟山军港,顺道趣游普陀山。同行者为胡君汉民、邓君孟硕、周君佩箴、朱君卓文,及浙江民政厅秘书陈君去病,所乘建康舰舰长则任君光宇也。抵普陀山,骄阳已斜,相率登岸。逢北京法源寺沙门道阶,引至普济寺小住,由寺主了余唤笋将出行,一路灵岩怪石,疏林平沙,若络绎迓送于道者。迂回升降者久之,已登临佛顶山天灯台。凭高放览,独迟迟徘徊。已而旋赴慧济寺,才一遥瞩,奇观现矣!则见寺前恍矗立一伟丽之牌楼,仙葩组绵,宝幡舞风,而奇僧数十,窥厥状似乎来迎客者。殊讶其仪观之盛,备举之捷!转行益了然,见其中有大圆轮,盘旋极速。莫识其成以何质,运以何力!方感想间,忽杳然无迹,则已过去处矣。既入慧济寺,亟询之同游者,均无所赌,遂诧以为奇不已。余脑藏中,素无神异思想,竟不知是何灵境,然当环眺乎佛顶台时,俛仰间大有宇宙在乎手之概,而空碧涛白,烟螺数点,觉生平所经,无似此清胜者。耳听潮音,心涵海印,身境澄然如影,亦既形化而意消。呜乎!此神明之所以内通。已下佛顶山,经法雨寺,钟鼓镗搭声中,急向梵音洞而驰。暮色沉沉,乃归至普济寺晚餐,了余、道阶,精宣佛理,与之谈,令人悠然意远矣。民国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孙文志。”
胡基峻老弟寄来的这页“中山真人之见证”,收在台湾妙文出版社出版的《大道真理图说》一书中(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五日出版)。其实这篇孙中山的杰作,在台湾的迷信宣传品中,别有流传,并不限于这册《大道真理图说》中。例如九月二十一日的民众日报上,就有玉玺星相传播研究所的《通灵大法函授教材》广告,中有“宗教与伟人”一节,内容就有“国父游普陀山亲见观世音菩萨现身,其灵异事迹录存志奇书内,本所九智杂志曾经刊登报导,请来函索取”等话,可见孙中山此文,固广为妖书张目也。
不过,这些妖书的出版者,由于程度太差,所以印出来的孙中山的杰作,颇有错误。他们把“组锦”印成“组绵”;把“转行转近益了然”印成“转行益了然”;把“均无所睹”印成“均无所赌”等,十分可笑。中共出版的《孙中山全集》第三册里,也收有这篇文章,但是有缺字,理由是所据上海一九三六年十一月五日出版的《逸经》第十七期影印原件字迹不清的缘故。台湾国民党出版的《国父全集》则漏掉这篇文章,可见国民党口口声声总理信徒,但编起全集来,火候还赶不上共产党。
孙中山这篇杰作,据老革命党冯自由推断,为陈佩忍手笔、经孙中山鉴定后付诸石刻的。所以孙中山是应负文责的。既然如此,文中这种装神弄鬼的妖妄,就太好笑了。——孙中山不是信基督教的吗?怎么却满纸佛门妖妄起来了?这算哪门子信基督教?
一九一二年,孙中山在法教堂欢迎会上演讲,说:“世上宗教甚夥,有野蛮之宗教,有文明之宗教。我国偶像遍地,异端尚盛,未能一律崇奉一尊之宗教。今幸有西方教士为先觉,以开导吾国。惟愿将来全国皆钦崇至尊全能之宗教,以补民国政令之不逮。”谁能想到,他孙中山自己,却在五年后,却“野蛮”如此了。谁说孙中山只信基督教?
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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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狗的哀鸣
“蒋家天下陈家党”,这是中国现代政治的一句人所咸知的真话。陈家党的陈家是陈果夫、陈立夫兄弟,所谓CC是也。陈氏兄弟的父亲是陈其业,就是陈勤士;陈勤士的弟弟是大名鼎鼎的陈其美,就是陈英士,蒋介石的拜把大哥。正因为陈家与蒋介石关系极深,所以情交两代,互相提拔,共同抢天下,其中不可告人之事多多,吾人所知者,九牛一毛耳。
不过,在九牛一毛中,也足大开吾人之眼界。
陈英士是黑社会老大,他搞革命,手下有吴忠信者。吴忠信早在民国元年就做上首都的警察总监,其革命历史悠久,比起小弟级的蒋介石来,要风光得多。肇和军舰起义,据邵元冲《肇和战役实纪》,司令长官是陈英士、参谋长是吴忠信,位在蒋介石之上。吴蒋之间交情虽早,但照国民党的政治伦理,吴既有纪录如此,显然就隐含了祸延自己和子孙的某种“原罪”。
吴忠信死后,他的儿子吴申叔在向我谈到他的“原罪”时候,如怨如诉,颇为感伤。他谈到蒋氏父子如何迫害他,他拍了一部《海浦春潮》的电影,其实是一部主题上肯定“国民党德政”的影片,可是不晓得怎么回事,国防部总政治部就是不让他这部片子过关,他弄得一身都是债,困窘难言,在走投无路之时,他只有去拜托当时的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经国哥哥”(他是一直用这样的老称呼称蒋经国的),可是没有下文;他无奈,感到吴、蒋两家关系已经非比从前了,蒋经国也许不喜欢这一老称呼了,于是他自行知趣,改用晚一辈的身分,重新提出陈情,可是仍旧没有下文;他又想到,过去吴、蒋两家关系非比寻常,吴忠信手中,有不少蒋介石的亲笔信和文件,也许这些文物归原主,会邀得一点垂怜(事实上,过去周佛海的太太,就曾受周恩来点化,而交出这类手中的文物过,以换取周佛海一命),于是他便把所有的文物都交出了。可是,还是没用,还是没有下文。最后病中生幻,悲愤而死。
吴申叔交出的文物中,有一封陈立夫写给吴忠信的信,写在一个卷轴上,极为正式。大意说:他即去美国了,已去官邸请见总裁,前后两次,总裁都不肯见他。他无法面陈衷曲,特请礼老(吴忠信字礼卿)上达。重要的有三点:第一、他并没与陈诚争权,也没主使别人去争权。第二、大陆丢了,他无法负全责,但在党务方面,他愿承担全责。第三、他将老死美国,以明心迹。
陈立夫的哀鸣,真是忠狗的哀鸣。他帮蒋介石抢天下,肝脑涂地二十年,最后却因为主子要扶植儿子和陈诚,逼他离台,将他放逐。他从此在美国养鸡,不问也不能问党事了。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五日,九十一岁的陈勤士死在台湾,死前蒋介石准陈立夫回来二十天,匆匆而来,匆匆而去,避嫌拒客,忧谗畏讥。他在家奠祭文中对他老子说:“……所以至今日,皆赖父兄抚顾、总裁蒋公栽植之恩。不孝无似,无以报党国,深负父兄矣!大陆沦匪,三弟民夫不及相从,不孝随亦远游异邦,兄之死,不遑归;父老不及养。……”革命革到这步骨肉分离的田地,还感皇恩不绝,此非忠狗而何?
陈立夫的家奠祭文,收在《陈勤士先生哀思录》里,后世的历史家读来,绝对想不到,害他骨肉分离的,不是别人,正是“栽植之恩”的总裁!同样的,后世的历史家看到“总统蒋公墨宝”中写给“立夫同志”的信(一九六七年九月十二日),看到其中“望早回国,愈早愈好”的话,也绝对想不到这么亲切的叮咛者,竟是把陈立夫赶出国门的同一人!
一九六八年,陈立夫在放逐十九年后,白发苍苍,放归重做失势之忠狗,为太子做清客,以至于今。看了上面的祭文和墨宝,我们恍然国民党的表面文章,皆不可信,他们的孝悌忠信、革命感情,都是假的、都是用来骗小百姓和历史家的,我们一不小心,便上当了。
一九八九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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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段宏俊上一课
我在六月二十二日写《李庆华与生殖器政治》,指出:从正常的民主社会看,李庆华所谓的“参选是一个公民应享的权利。干涉别人的参选与否,是不民主的行为”,这话没错。但是,李庆华他老子刚由中央党部秘书长转任行政院长,又兼中央辅选小组召集人,纵李焕本人一本至公大义灭亲,明说不帮他儿子,但从龙附凤之徒,又岂能就此赴义而把李焕的至亲灭掉?所以,李庆华出来参选,是形式上十足“民主的行为”,实质上却十足是“封建的余荫”,在国民党的封建结构没清除前,他的参选,是不识大体的。另一方面,蒋介石君临海峡两岸四十七年、蒋经国御驾台湾小岛十三年,合计六十年于兹,可是人才寥落,行政院长除李焕外,竟不做第二人想;立法委员不过数名,李庆华还要分“狮子的一份”(the lion's share),岂不示天下以不广哉?所以,李庆华出来参选,是国民党人才寥落、示天下以不广的最好证明,在国民党的人才政策没开放前,他的参选,是不识大体的。因此我提出“政治回避法”,主张李庆华应该“回避”。
七月三日,老友段宏俊发表《为李焕父子说几句公道话》,反驳我的论点。他说:“如果说李焕、李庆华的父子关系,要有什么‘避嫌’或‘回避’,只有一种将来的情况可以考虑:李庆华选上立法委员之后,行政院长李焕先生到立法院接受总质询时,尽量避免父子直接接触。然而,这个考虑绝对不能构成任何理由,阻止李庆华参选立法委员;宪法规定中华民国公民人人有参政权。今年年底选举,已有几位杰出演艺人员出马竞选立法委员,如果以‘避嫌’、‘回避’的传统封建观念来看,演艺人员在古代是‘优伶’,更无参政权的。今天我们的民主政治,能够进步到演艺人员有可能进入国会(按:日本民主政治比我们进步,所以影星李香兰二十年前就当上国会议员了),这种全民民主精神的显现之下,还要谈‘父子回避’,未免迂腐到南宋时代去了!”“攻击李焕父子的人,不妨把眼睛放亮一些多见识一些世面、把耳朵清洗一下多听一些世界消息,不要再闭门造车自以为是,落得井底蛙供人一场笑话!”“古人有明训‘内举不避亲’,先总统蒋公介石曾任蒋经国先生为行政院长,为世界政治史上少有的‘父子档’而传为美谈,为台湾三十年建设打下安定基础。今天李换院长并未拔擢儿子李庆华当部长或省主席,李庆华自己去找老百姓选他的立法委员,一个是政府治权范围,一个是民意参政权范围,互不隶属,何‘避’之有?”
看了段宏俊这些话,我认为在这问题上,该把“眼睛放亮”、“耳朵清洗”的“井底蛙”,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为什么?说李焕是李焕、李庆华是李庆华,民主时代,父子无涉吗?我看就不然。李庆华一出道,就从在大学执教到团结自强协会秘书长、到中华奥委会秘书长、到中山区党部常务委员,这种际遇,显然跟他老子的显赫有关。李庆华固然有他本身的条件,但这个岛上,条件超出李庆华的,又不知有多少,试问国民党可曾访求了吗?说李庆华是李庆华、李焕是李焕,“儿大爷难做”,儿子执意要选,老子也管不了吗?我看也不然。试看第七十八卷第四十九期的《立法院公报》中,李焕答立委的质询,他固然说“我们是民主自由的社会,每一个人有其选择的自由,我绝不会帮助我的儿子竞选”的话,但在问及李庆中的环保署副署长身分的时候,他却说:“倘若各位委员咸认如此有所不妥,我一定让庆中辞职。”足证老子未尝不可以代儿子“选择”。难道长子李庆中就听话,次子李庆华就忤逆吗?可见从现代民主看,“闭门造车自以为是”者,段宏俊也!
现代民主以外,段宏俊说我“迂腐到南宋时代去了”,显然又采取了传统封建的论点来反驳我。殊不知即使从传统封建看,宋朝也比蒋家王朝像样呢!北宋神宗规定大臣七十以上,“直除致仕者,不得推恩子孙。”南宋孝宗规定大臣“七十不请致仕者,遇郊不得荫补。”可见要老子七十岁以前先退休,才轮得到给子孙好处。可是蒋家王朝呢?李焕七十开外了,还在做官;在职之时,儿子就先得“推恩”“荫补”之利了。说“迂腐到南宋时代”吗?苟知历史,当知宋人无此“迂腐”也!可见从传统封建看,“闭门造车自以为是”者,段宏俊也!
至于蒋氏“父子档”,段宏俊说“传为美谈”,更属“井底蛙”之论。此“丑闻”也,何来“美谈”?这样胡说,真是岂有此理!
一九八九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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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洗你自己脑吧!
我第一次做政治犯时候,先被判十年,后以蒋介石蒙主宠召,改判八年六个月,经过减刑后,所余刑期只有一年多了。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清早,我突然被通知收拾行李,要从军法处看守所移送“仁爱教育实验所”,就这样的,我从景美移到土城,开始被国民党“实验”“仁爱教育”了。所谓“仁爱教育”,就是“洗脑”。
为了优待也为了隔离,国民党把我放到菲律宾报人于氏兄弟走后的花园洋房里,开了专班。专班“同学”四人,即李敖、谢聪敏、魏廷朝、李政一。国民党前后请来的国民党来“上课”的,有陶涤亚、毛树清、项乃光、周道济、王洸、屠炳春、施敏雄、林钟雄、任卓宣、柴松林等等,每周来“上课”一次,我看不起他们,对他们冷眼相向,一言不发。在两旁“陪太子读书”的少将副主任、上校教导长等怕冷场,希望我讨论讨论,我一概不理。我心里想:这些人是些什么嘛!他们怎配来跟我讲课?
在这些国民党杂碎学人中,记得还有一名叫魏萼的,长得天庭发亮、怪态可掬、满嘴混话,至今只记得一句,就是他说在美国留学,生活困难,只好“逐水草而居”。我心里想,这小子如今逐水草逐到老子们头上来了,真他妈的!看国民党赏你什么!
我出狱后,国民党赏给魏萼的价码是文工会副主任,干了一阵,就下台了。后来此公又回美国逐水草了,现任怀俄明大学讲座教授云。
今年六月二十六日世界论坛报报导,在纽约举行的“世界廿一世纪北美中华史学会”中,魏萼大力建议“民革”回归中国国民党。此一妙论,我早在六月十三日魏萼的专文中得知其详了。专文的题目是《奉劝“民革”回归中国国民党——切实奉行孙中山先生遗教》,主旨是:“中国国民党的真正前途不仅在台湾,而在中国大陆。当前中国大陆的‘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其未来的出路莫过于切实实行国父孙中山先生的遗教,回归中国国民党。”“中共当局若有诚心为中国的前途着想,应该协助中国国民党在中国大陆发展,使其成为一个真正的‘忠诚反对党’。准此,中共当局除应彻底发还原中国国民党在大陆时代所有的党产外,也应让现阶段中国国民党在台湾的党营文化事业(中央日报、中央通讯社、中国广播公司、中国电视公司、正中书局、中华日报、中央电影公司、中央文物供应社等)及党营经济事业(齐鲁公司、裕台公司、中央产物保险公司、中兴电工机械公司、中兴票券公司、新兴电子工业公司、台湾建业公司、景德制药公司等)在中国大陆设立分部或总部。”“中国国民党的前途不在台湾。中国国民党若能往大陆求发展,仍有‘执政’的机会;若只想苟安台湾,不久的将来,有沦为‘在野’的可能。……因此,中国国民党的政略取向,应该是深入中国大陆去开拓政治的空间和作为;这当然也有其‘定向’的前提,那就是必与中国共产党划清界限,同时也必不能与大陆原有的附庸党派,即其中所谓的那个‘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弄得混淆不清,除非“民革’归中国国民党。”
看了这些一厢情愿的妙论,我真不能不感叹,这位国民党前文工会副主任的生理构造,恐怕出了差错。他好像是大脑被泥巴堵住了,不然何能出此不晓得自己是老几之言?想回大陆做共产党的“忠诚反对党”?并要中共发还党产、让党营企业登陆、让国民党有“执政”的机会,并与中共划清界限,天下可有这等好事?至于说要“民革”回归中国国民党,更是痴人说梦。为什么?因为稍知历史真相的人,就知道“民革”中的元勋人物,他们才是真正“切实实行国父孙中山先生的遗教”的信徒,至少比台湾的蒋记国民党纯度高得多。孙中山最后的遗教是“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他们深信了这一遗教,以致遭到假孙中山信徒的打击,最后随共而去。如今魏萼竟建议他们“回归中国国民党”,这就好像建议彼得去回归出卖老师的犹大一样。其荒谬好笑,真不值一驳也!
我看,魏萼同志,还是洗你自己脑吧!
一九八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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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待客之道
我为人很够朋友,也喜欢交朋友,可是我却总是抑制自己,不大交朋友。其中最大的原因有二:一是怕朋友是“匪谍”;二是怕自己的时间过于浪费在朋友身上。
关于朋友是“匪谍”方面,我在台中一中,认识一位教英文的朱景昌老师,那时他四十出头,河北饶阳人,英文造诣颇深。他很孤僻,曾公开宣布不交任何朋友,理由就是交到“匪谍”怎么办?此公理由颇为有趣,我戏而识之,每以此自勉。但是四十年来,不幸还是交到“匪谍”,因而进出警备总部,几无宁日。幸亏胡秋原公开指我为“匪谍”,我自己既是“匪谍”,则复何惧于“匪谍”耶?从此“匪谍”坦荡荡,再也不怕“匪谍”矣!
关于怕自己的时间过于浪费在朋友身上方面,这一怕,随着年华老去、来日无多,更形严重。有些人整天游手好闲、喜欢跟你聊天,我最怕交到这种朋友,因为实在没工夫陪他神聊,但这种人往往又极热情、极够朋友,你不分些时间给他,他将大受打击。所以一交上这种朋友,就不能等闲视之。这种朋友会出现在你面前,以怜悯姿态劝你少一点工作,多享受一点人生。当然我是不受劝的,我照样过我的清教徒生活,不烟、不酒、不茶、不咖啡、不下棋、不打牌、不考究饮食、不去风月场所,什么三温暖、什么啤酒屋、什么电影院、什么高尔夫球……统统与我无缘。这种朋友看我如此自找苦吃,也就懒得再劝我,只是间歇性的跟我吃碗牛肉面、或买来便当到我书桌旁同吃、或同我快步散步一段路,就逃掉了。
在这种极热情、极够朋友的人以外,有些朋友跟我颇多“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味道。但“君子之交”还是要见面的。不过这种见面,十九都是到我家,而不是我去他家。我最不习惯去别人家作客,“君子之交”的朋友要看我,大多要来我家作客,不过,天知道那是什么客!
到我家作客的朋友,都知道我有一个奇怪的“待客之道”,就是绝不专心待客,而是要一边做工一边同客人谈话。所谓做工,大多是整理资料:圈呀、剪呀、贴呀、分呀、捆呀、搬呀……两手动个不停,也忙个不停。不过我这样做,丝毫不影响我的注意力、反应和应对。我常常给客人“教育”与“洗脑”,提醒他们我有一心两用甚至多用的本领。我告诉客人,17世纪大学者王船山可以一边向学生讲课,一边跟太太吵架,而《三国演义》中的庞统庞士元,更是十项全能。
《三国演义》第五十七回“柴桑口卧龙吊丧,耒阳县凤雏理事”中,说庞统来到耒阳县,“不理政事,终日饮酒为乐”,刘备气起来了,派张飞去查问,庞统当场表演办公,“手中批判、口中发落、耳内听词,曲直分明,并无分毫差错。民皆叩首拜伏。不到半日,将百余日之事,尽断毕了,投笔于地而对张飞曰:‘所废之事何在?曹操、孙权,吾视之若掌上观文,量此小县,何足介意!’”可见庞统就有“手中批判、口中发落、耳内听词”一身三用的本领。
又如十七世纪文学家张岱《陶庵梦忆》中卷八“奔云石”一则,记一位“黄寓庸先生读书其中,四方弟子千余人,门如市。余幼从大父访先生。先生面黧黑、多髭须、毛颊、河目海口、眉棱鼻梁,张口多笑。交际酬酢,八面应之:耳聆客言、目睹来牍、手书回札、口嘱傒奴,杂沓于前,未尝少错。”可见黄寓庸就有“耳聆客言、目睹来牍、手书回札、口嘱傒奴”一身四用的本领。
正因为我有这些一身三用、一身四用的本领,所以我待客时,就先声明我要一边做工一边谈话,一如蒋介石到印度拜访甘地,甘地却一边纺纱一边谈话一样。朋友们知道我这一奇怪的“待客之道”,也就不以为忤,有的甚至跟我一起做起工来,像孟绝子、像陈兆基,……一到我家,就从客人降为苦工,不由分说,立被拉夫征用。当然也有向我抗议的,老友骆明道就是一位。骆明道说:“李敖是一个苦人,有福不会享,整天做工。你跟他谈话,他五分之四的时间都不抬头看你,谁吃得消他啊!我才不要去他家呢!”所以,骆二哥只愿同我通电话。但他不知道,通电话时我用下巴夹住听筒,照样做工不误,骆二哥至今还蒙在鼓里呢!
一九八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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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门造制度
今年四月一日,国民党总统李登辉表示:我们的宪法体制是倾向内阁制国家,今后也将朝内阁制国家发展。不过宪法也赋与总统如统帅权等很大的权力,是不是完全朝内阁制国家走,要慢慢加以调适。李登辉的谈话游移,表示了国民党制度的混乱。此其一。
接着是国民党行政院长俞国华提出辞职,但他请辞的对象不是立法院而是总统,事先或同时也未知会或征询立法院,也未依宪法第五十五条、五十七条第一款、及七十一条的精神,到立法院说明辞职的原因。俞国华的进退失据,表示了国民党制度的混乱。此其二。
接着是国民党立法院长刘阔才被问道:李登辉总统提名李焕为新任阁揆,有否正式征询过立法院长的意见。刘阔才的答复是:“没有。”刘阔才的无可奈何,表示了国民党制度的混乱。此其三。
接着是国民党内定行政院长李焕要不要在立法院行使同意权之前,当依宪法第五十五条的精神,到立法院报告施政意见一事,又起疑义。李焕的悍然不理,表示了国民党制度的混乱。此其四。
接着是国民党省市首长要不要随同行政院总辞的问题。依照体制,台北、高雄院辖市长和台湾省、福建省省主席都是政务官,均经行政院院会提名通过呈请总统明令发布,应在随同国民党行政院副院长、七位不管部政务委员、八部二会等首长一起请辞之列,但是国民党行政院秘书长钱纯却说“奉示不必同时请辞”。钱纯的侜张为幻,表示了国民党制度的混乱。此其五。
至于李焕说我们的政治体制似不宜简单归类为内阁制或总统制也;乃至行政院长有否任期制也;任期是追随总统六年抑立委三年也。……也都表示了国民党制度的混乱。此其六、此其七、此其八。……一一列举起来,实在不胜其烦矣!
为什么国民党制度这么混乱?究其原因,国民党的总理,可谓始作俑者。国民党的总理,在推翻帝制上,开云见日,颇有功劳;但在建立民国上,却闭门造车,实贻祸患。祸患之尤者,是他一厢情愿的大造制度。殊不知制度是要经过考验、经过成长的,闭门造出来的制度,却是窒碍难行的。例如孙中山造出了《五权宪法》,他的徒子徒孙制定宪法时,劈头就说“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制定本宪法”,但是搬出“本宪法”与遗教一对照,便发现抵触丛生。乍看起来,定章分节,全是遗教的外壳,从第三章国民大会,到第十一章地方制度,无一不《五权宪法》也;但实际上,从第三章国民大会起,就大干一票,只师遗教之词、而不师其意了。估计之下,整个一部宪法,其与孙中山遗教不合者,约占百分之八十以上!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笑话吗?
为什么要挂羊头卖狗肉?因为事实上不得不然。但是完全抛弃羊头,国民党又做不到,于是只好羊头狗肉一齐来,把五权理论与议会政治合而为一,结果在理论上,这种合而为一就站不住。合而为一的起源是政治协商会议,在设计宪法时就要把它弄成一部民主议会政治的宪法,但它必须迁就《五权宪法》的躯壳与名目,于是弄出个四不像。固然把立法院弄成像个众议院、把监察院弄成像个参议院,无奈无法处理《五权宪法》的权能区分论。因为《五权宪法》明定五权都是治权,国民大会才是政权所在。国民大会可以修宪、可以搞出临时条款来给总统制撑腰、来给行政院伸腿、来给立法院瞠目结舌,结果呢?一旦国民大会不甘雌伏,一定天下大乱。目前制度的混乱,还算小儿科呢!
结论是,根本就该全盘西化的向民主国家移植制度,而不该闭门造制度。闭门造的制度,太多太多都是不可行的?闭门造的制度,架构上既无理可讲、法规上又乏善可陈、惯例上没有驾轻就熟的成例可依、解释上也殊少顺理成章的前事可循。闹来闹去,直到今天,一次行政院长的更迭就混乱百出,成为全世界笑料,这叫什么中华民国!
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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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蒋介石,忘掉孙中山
六月二十五日晚报登出消息,标题说“研修临时条款,走出强人政治,可能局部开放行使创制复决两权”。内容是:“……执政党有关人士日前曾向党中央建议,由于国代对两权行使极为坚持,而临时条款第八款规定:‘总统对于创制案或复决案认为有必要时,得召集国民大会临时会讨论之。’这款规定,使得临时会召集究竟是由国代自主抑或总统决定,引起争议,其与第七款,国代得行使两权的规定是否冲突,也颇受批评,更将引起总统侵犯国代职权之讥。……有关人士同时建议,将两权行使的范围缩小,规定只有部分法案可由国代复决或创制法律原则。据了解,基于‘一动不如一静’原则,执政党原拟只删除连任规定,以为‘宣示’即可,但由于资深国代反弹极强,不断以两权行使,总统选票要挟,为安抚国代情绪,因而决定对总统授权及临时会召集之权也一并检讨,以做为资深国代交换的筹码。执政党新任秘书长宋楚瑜日前会晤国代时,也曾表示临时条款将顺应时势,尽量删修,显示执政党在国代压力下,极可能适度将临时条款修改幅度放宽。”
看了这则消息,我心里想:“他妈的好戏又来啦!国大代表又抬出‘两权行使’的老筹码,来掐党中央的脖子啦!”
《中华民国宪法》开宗明义说:“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制定本宪法。”事实上,这部宪法,离孙中山的遗教可远得很呢!按照遗教《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第六讲,先谈到选举权和罢免权,接着谈到另外两个民权:“人民要有甚么权,才可以管理法律呢?如果大家看到了一种法律,以为是很有利于人民的,便要有一种权,自己决定出来,交到政府去执行,关于这种权,叫做创制权,这就是第三个民权。若是大家看到了从前的旧法律,以为是很不利于人民的,便要有一种权,自己去修改,修改好了之后,便要政府执行修改的新法律,废止从前的旧法律,关于这种权,叫做复决权,这就是第四个民权。人民有了这四个权,才算是充分的民权,能够实行这四个权,才算是彻底的直接民权。从前没有充分民权的时候,人民选举了官吏议员之后,便不能够再问,这种民权是间接民权。间接民权就是代议政体。”由此可见,孙中山是主张直接民权的,因为他在《三民主义之具体办法》中,公然说:“代议制不是真正民权,直接民权才是真正民权。”又在《五权宪法》中,公然说:“能够有直接民权,才算是真正民权。”可是,话虽这么说,他发明出来国民大会,以“国民代表每县一人”代表参加,试问这不正是十足的间接民权么?不正是十足的代议政体么?所以,按照孙中山自己的理论,实行起来,就不可能是“真正民权”!
再按遗教《建国大纲》第廿三条:“全国有过半数省分达至宪政开始时期,即全省之地方自治完全成立时期,则开国民大会决定宪法而颁布之。”第廿四条:“宪法颁布之后,中央统治权则归于国民大会行使之,即国民大会对于中央政府官员有选举权,有罢免权;对于中央法律有创制权,有复决权。”由此可见,按照遗教,宪法颁布之日,即国民大会行使中央统治权之时,国民大会应行使创制权与复决权,自无疑义。
但是,事实上,口口声声依据遗教而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却公然把国民大会的职权,剥夺到只能选举罢免总统副总统、修改宪法、复决立法院所提宪法修正案而已,连行使创制、复决两权,都要受到“俟全国有半数之县市曾经行使创制、复决两项政权时”的限制,这就跟《建国大纲》第廿三、廿四条全违背了。按照第廿三、廿四条,没过半数,根本不可行宪;既行了宪,自然就过了半数;过了半数,就得让国民大会行使四权。但事实上,《中华民国宪法》正好掐死了遗教,虽然它口口声声说是“依据”遗教“制定”的。天下的滑稽事,尚有逾此者乎?
为什么《中华民国宪法》要这样滑稽?原因无他,遗教本身,是孙中山的空中楼阁,根本行不通;行不通却不敢说,于是只好挂羊头卖狗肉,师其词不师其意。但是,一到了总统选举期近,国大代表就会抬出“两权行使”来拥护遗教,做为筹码,给党中央好看。直到党中央陪尽笑脸、说尽好话,国大代表才拿到蒋介石(千元大钞印有蒋介石人头),忘掉孙中山。全部真相,如此而已!
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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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少康的单相思
国民党文工会副主任、立法委员赵少康,造型油头粉面、谈吐油腔滑调。今天晚报登出他最新的言论如下:标题是:“请英国把香港交还台湾!立委促政府向英表达立场。”内容是:“立法委员赵少康今天向行政院提出紧急质询,促请政府立即对香港前途表达严正立场,要求英国于‘九七大限’后,将香港交给台湾处理,若不,亦可向联合国要求于一九九七年之后,托管香港二十年,俟情势明朗后,再决定香港之归属问题。赵少康指出,中共血洗天安门的暴行,已彻底粉碎香港同胞对所谓‘一国两制’的幻梦,如今英国亦不愿于‘九七’后接纳香港居民,更使得香港人人心惶惶,对其前途深感茫然。他呼吁政府应立即向英国政府提出交涉,说明我们希望香港重回中国版图,但绝不是交由一个泯灭人性、极权恐怖的政权来统治,应将香港交由自由繁荣的中华民国治理,以保障港人权益。”
看了这些话,真叫人又好气又好笑。赵少康这种大脑,简直不知自己是老几、也不知国民党在香港问题上算老几,全部质询,都是在“忘了我是谁”的梦呓下一厢情愿的,真是荒谬已极!
香港问题发生在清朝,它的失去,不怪国民党;但它的收回,却要怪国民党,这话怎么说呢?
国民党逢人便夸它废除了不平等条约,其实这是吹牛,光在香港问题上,就可以证实。据董显光《蒋总统传》:“此次平等新约之订立,亦有其遗憾之处,就是九龙租借地本为我国领土,而英国未能将此问题在新约内同时解决,实为中英两国间美中不足之缺点。英国认为九龙与香港在地理上,有互相依恃的连带关系,故不肯交还租借地。当初我国坚持收回九龙之主张,否则宁不订新约。复经再四考虑,以新约对我之利益最大,不宜为九龙局部问题而致破坏全局,且于同盟国之形势亦多不利,故决定退让。”使我们不能理解的是:英国租借地,北有威海卫,南有九龙。一九二二年华盛顿会议,“军阀”早就先于国民党,争取国权,要求收回各国租借地。当时英国允许退还威海卫租借地,至一九三〇年正式收回。所以不还九龙的理由,已因威海卫一例而不成立。至于说“且于同盟国之形势亦多不利”,更是鬼话。《顾维钧回忆录》中明说,美国总统“罗斯福本人还曾敦促过丘吉尔,把香港归还给中国”。可见“同盟国”中,美国全无问题。美国都支持如此,国民党还“决定退让”,这种外交,办得可真菜吧?
《蒋总统秘录》中收有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蒋介石日记,其中自言自语说:“晨五时醒后,考虑与英国订新约事。我虽不要求其对九龙问题做任何保留之约言,而彼反要求我声明九龙不在不平等条约之内,否则,彼竟拒绝签订新约。果尔,我政府唯有自动发表废除不平等条约之声明,以不承认英国在华固有之权利;一俟战后,用军事力量由日军手中取回,则彼虽狡狯,亦必无可如何,此乃为最后之手段。如彼无所要求,则我待签字以后,另用书面对彼说明:交还九龙问题暂做保留,以待将来继续谈判,为日后交涉之根据。”
蒋介石虽然自说自话如此,但事到临头,却仍然不得不“决定退让”,甚至“战后”以后,英国重占香港,所谓“用军事力量由日军手中取回”云云,毕竟是自我过瘾的一场好梦。
英国不但重占了香港,甚至在香港举行的受降典礼上,也把蒋介石撇在一边。按照盟军规定,香港日军划归中国战区统帅部受降,但是英国不答应,不准蒋介石派人去。蒋介石在一九四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日记上写道:“英国强欲重占香港,不许我接收,并拒绝我委派其英国军官接收香港之指令,痛愤无已。”事实上,痛愤是你家的事,香港你就是眼睁睁的不敢来“由日军手中取回”也!
当年国民党政府统治的中国是英国的盟国,都要不回来香港;如今全无邦交,又凭什么如赵少康所言,要求英国“将香港交给台湾处理”?你算老几啊?几十年来,一碰到香港问题,国民党不但全无收回之力、毫无尺寸之功,并且每次都是“决定退让”的懦种。以这样的纪录,居然要对香港单相思,赵少康的无知无识与厚脸皮,可真台湾第一呀!
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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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肯让法律和犯人一起逃掉
国民党通缉许信良,许信良也绝,你通缉,我报到,买了飞机票,就要来台湾。可是国民党却千方百计不让他入境,包括给航空公司压力,拒绝搭载他。许信良北起日本,南到菲律宾,在台湾头顶上绕着飞,一意要空降;国民党却全力来防他,上穷碧落下黄泉,一律堵得凶。国民党堵许信良不稀奇,稀奇的是它的理由。曲学阿世的国民党法务部长施启扬说:国安法施行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明文规定“涉有内乱、外患罪重大嫌疑者,得依法不许可入境。”要入境,得先办入境手续。许信良如果自行回到国内投案,我们一定逮捕他,可是,他却没被准许入境。言外之意,是内政部不准许信良入境,所以法务部也无从逮捕之。这无异是说,你小子进我家门,我就把你打得臭死,可是我家二哥却关起大门不许你进我家,所以我就无从打你了。——《厚黑学》中“锯箭法”写外科医生只锯箭杆不管肉里的箭头,说那是内科的事,国民党巧宦施启扬更高段,箭头还没射进肉里,他就给锯到内(内政部)科了。
由这场通缉的闹剧,使我们回溯起国民党的通缉史。
国民党本身虽是叛乱团体,但却屡以正统自居,性好通缉别人。这种毛病,早从孙中山非法就任大元帅时,就优为之了。如一九二三年十月九日,孙中山以大元帅名义,讨伐中华民国总统曹锟并通缉贿选议员,同时电令段祺瑞、张作霖、卢永祥一致行动,就是一例。当然,这种通缉只是干过瘾,因为孙中山谁也通缉不到、谁也电令不到,不但贿选议员没人理他,段祺瑞他们也都不理他。
到了孙中山死后,国民党成立国民政府,大权在握,当然性好通缉的毛病,也就更大发特发。1928年7月3日,蒋介石到北京,据《李宗仁回忆录》,北伐时蒋介石到了北京,“忽然以总司令名义通缉前曾历任国务总理和执政的段褀瑞。此公年迈,隐居天津,不问政治已有五年。门生满全国,革命军中将领均多呼段氏为‘老师’。某次,我特对蒋先生说,段祺瑞不问政治已久,何必通缉他。蒋先生回答说,段为北洋军阀的巨头,不把他的威信打击一下,对我们国民革命很有妨碍。”事实上,蒋介石“打击一下”他的老师段祺瑞“威信”的法子,是7月7日发出的一封信,此信7月10日段祺瑞曾有回信。就在回信当天,蒋介石以劣迹昭著等罪名,下令通缉了北洋政府大员,包括王揖唐、曾毓隽、吴光新、曹汝霖、姚震、汤漪、章士钊、陆宗舆、章宗祥、顾维钧、汤芗铭、王印川等十二人。但是这种通缉,最后都不了了之。据《顾维钧回忆录》,他后来到上海时,王宠惠去看他,告诉他蒋介石他们要他谅解那道通缉令本是不应有的,因此已被取消了,并且要他别误解云云。过了一阵子,国民党反倒有求于他,最后,还请被通缉的顾逆维钧做了外交部长。由此可见,国民党的通缉其实只是具文。在1928年9月10日,国民党又通缉张宗昌,说张宗昌“怙恶不悛,断难姑息遗患;着交军事委员会、内政部通行各军民长官饬属一体严缉,务获解办,以靖乱源,而申国纪。”其实这也是官样文章,因为并未“一体严缉,务获解办”。而是在张逆宗昌1932年返乡回济南时,被韩复榘邀宴后,送上火车,再唆使仇家刺杀的——人最后是给除掉了,但通缉令仍是具文。
在1939年6月8日,国民党又通缉汪兆铭(汪精卫),说“汪兆铭违背国策,罔顾大义”,“比来海内外民众同声愤慨,先后呈请通缉严办者不下千余起之多;政府如尚曲予宽容,其何以伸张国法,慰我军民;应即由全国军政各机关一体严缉务获,依法惩办,以肃纪纲!”当然,汪逆兆铭和毛逆泽东之流一样,是通缉不到的,所以通缉令还是具文。
国民党到台湾后,除了共产党外,通缉面扩大,从台独的彭逆明敏到《中报》的傅逆朝枢,都一律通而缉之。当然,彭逆明敏和傅逆朝枢亦非易与之辈,所以,通缉令还是具文。
在历来国民党的通缉大业中,最妙的,莫过于许信良这次了。许逆信良是通缉犯,此番却万里投案,要自己送上门来,让国民党抓。国民党中情已怯,怕生事端,对通缉犯竟采缩头主义,闭门不纳。堂堂政府,公然弃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于不顾、公然牺牲法律威信,以致腾笑中外,真是鲜极了!许逆信良的通缉犯来犯,证明了国民党的通缉令,实在已是具文之尤。——一个政府竟被通缉犯羞辱作弄,一至于此,国民党真气数尽矣!
当年北洋政府时代有“罗文干案”,国会的正副议长吴景濂、张伯烈,诬赖财政总长签订“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时不干净,两人乃私用国会大印,办了公函,半夜亲访总统黎元洪,要黎元洪下“手谕”,抓罗文干。黎元洪照办了。那时梁启超正在南京东南大学讲学,有人问他:“政府抓罗文干,用的是非法手续,可是时机太迫切了,若等合法手续,手续办好,犯人早逃掉了。那怎么办?”梁启超说:“宁肯让犯人逃掉。不然的话,犯人抓到了,可是法律却逃掉了!”
可笑的是,气数已尽的国民党,如今气为人夺,不但宁肯让犯人逃掉,并且宁肯也让法律逃掉。国民党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了,有的只是一张无奈的老脸,在通缉哀乐里叹息。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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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宾即客四十年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二日,我来台湾四十年纪念,朋友中一些台湾人朋友每人出一千元,摆下两桌酒席,喧主夺宾,而我亦乐为所夺。对台湾人而言,我当晚是宾,岂止当晚,四十年来都是宾。四十年前,我不到十四岁,就跟国民党登陆台湾,台湾人说国民党“乞食赶庙公”,我这逃难之人,自难逃乞食之列。不过我是乞食集团中的居心叵测分子,除了和他们同为外省人外,此外无一相同,并且大异其趣,一意跟乞食集团捣蛋,并且同情庙公。最后乞食集团诬我为台独、为台湾本部五委员之一,将我下狱,初判十年。台湾本部五委员之一,是何等大官!比今天什么民进党中常委“位高而多金”多多矣,今天新贵,简直不够看!我在警备总部荣膺五委员后,情治人员发现,我这台独大员,根本不会说台湾话,甚至“听莫”(听不懂)台湾话,如今成了“台独先烈”,未免滑稽。我跟他们开玩笑说:“没关系、没关系,英国国王乔治第一根本不会说英文呢,他是从欧洲大陆过去的,不会英文都能做英国皇帝,我李敖不会说台湾话却做上台独大员,又算什么啊!”情治人员看到我这样打趣他们、“安慰”他们,并且以玩世姿态,欣然就职,也为之大笑。
我不会说台湾话,台湾人要负全责。一九四九年暑假后,我进入台中一中,念初二上甲班,全班六十五人,外省人只四个,那时台湾光复刚四年,大家风起云涌学国语,来了我这一口标准国语的京片子,人人争着跟我说国语、学国语,所以别人国语上口,我的台语下肚矣。四月十二日聚餐席上,新光产物保险的总经理张育宏坐我左边,四十年前,育宏是全班六十五人中的一位,我编号十五,他编号二十九。我这位老同学,不但用日语演说时,日本人中高雅之士群相叹服;用国语谈吐起来,也远非今天“台湾国语”的小辈所能望其项背。我在席上说:“今天台湾人的国语怪腔怪调的,比起育宏的标准国语来,应该惭愧。”育宏的国语字正腔圆,其成就固天分与努力使然,但当年与李敖同窗而不割席,“牺牲”李敖的台语,亦多少有以致之也。
育宏和我因相识四十年,四月十二日在台湾人中独傲群雄,坐上座,其旁刘辰旦,与我同案坐牢共患难者也。其次类推,辈分年齿都小老弟小妹妹矣。前几个月张俊宏、许荣淑夫妇请我吃饭,俊宏说:“你李先生和我哥哥这一代,就是属猪的或属狗属老鼠的这一代,目前是台湾的当权派。”我笑着说,杜甫诗说“同学少年多不贱”,予以歪解,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不过,在世俗眼中,我们老同学施启扬、张光锦等是大官大将,我李敖仍是子宫外孕的怪胎,别人是当道的,我却是挖马路装绊脚索的。过去台中一中我们这些属猪属狗属老鼠的聚餐,台湾同学不请其他外省同学,只请我一个;外省同学也不请台湾同学。近十年来,大家都老了,不分本省外省了,两边联合在一起聚餐了,可是我却不参加了,在台湾,我是一颗孤星。
我这颗孤星,如今大陆也难归了。老友李翰祥回大陆,发现大陆把他当客人,他“梦里不知身是客”。在台湾人眼中,我是外省人;但在大陆人眼中,我是台湾同胞。我明明是外省人却被当成台湾同胞,一如黄小英明明是台湾人却被当成大陆同胞一样。四十年来天翻地覆的变化,使我们都变成了滑稽戏的主角。梦里不知身是客,醒来却看人做主,好气又复好笑。李后主“四十年来家国”,犹有宫娥可资挥泪;陆放翁“梦断香销四十年”,犹有遗踪可以怅然;我却四十年来,乏善可陈、有恶可作,——在海峡两岸,都是恶客;却在酒席桌上,俨然贵宾。人生至此,还不宾客以死,岂可得乎?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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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来台四十年
1989年4月12日,是我来台湾四十周年纪念日。朋友中的一些台湾人朋友,当晚筹备了酒席,请我赴宴;台湾的十五家出版社——久博、久大、丹青、田园、好时年、自华、金枫、风云时代、书华、桂冠、鹿桥、远景、远流、学英、蓝灯——也合办了一场纪念演讲会,宣布在14日晚上,在耕莘文教院演讲厅,由施性忠主持,由我主讲“四十年目睹怪现状”;我自己这方面,也同时出版了两册书庆祝,一本是厚达六百页的《拆穿蒋介石》、一本是《李敖新刊》第一册——《没有国是孤岛》。……种种活动,好不气杀人也!
一个外省人,四十年在孤岛上,一天也没离开过,并不算稀奇。稀奇的是,这个外省人,“残山剩水我独行”,在国民党一党独大的统治下,挺身与国民党当权派斗争,一往直前、二入牢狱、三头六臂、四面树敌;又挺身与台湾人当权派斗争,五花八门、六亲不认、七步成章、八面威风。在所有斗争中,李敖总是以人不可及的大人格、大节操、大头脑、大才华、大手笔、大刀斧、大有为和大不敬,去斩将搴旗,外加踹小卒一脚。——李敖的敌人是不分大小的,从外省人民族救星到台湾人民间乩童,只要他看不惯,都可成为他嫉恶如仇的敌人,然后动用大量的资料与黑资料,笔力万钧,把死人鞭尸、把活人打倒。在这种得理不饶人的作业中,李敖是独行侠,他“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之外,又“时髦不能动”。画饼楼主在《台北日记》中说:“对整个知识界、思想界来讲,李敖才当得起真正的孤星,因为他耐得住寂寥,忍得住高处不胜寒。”正因为李敖有这种气魄,所以他不为“时髦”所动,他“虽千万人,吾往矣”,在往矣以后,回头以先知姿态,作弄别人。别人永远跟不上他。别人是羊的时候,他是老虎;别人变成了老虎,他又是武松。这样的外省人,在这样的孤岛上,岂不是怪事么?
亚历山大大帝见到思想家狄阿杰尼斯,自负地说:“如果我不是亚历山大,我愿我是狄阿杰尼斯。”而我的自负是:“如果我不是李敖,我愿我是李敖第二。”四十年在台湾,我自负得不做第二人想。虽然如此,做为一个来自白山黑水的人、做为一个午夜神驰于人类忧患的人、做为一个思想才情独迈千古的人,我实在“生不逢时”、又“生不逢地”。严格地说,我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这个地方,就好像耶稣不属于那个时候、那个地方一样。我本该是五十年后才降世于大陆的人,因为我的境界,在这个岛上,至少超出五十年。我同许多敌友,不是“相见恨晚”,而是“相见恨早”。今天的窘局,只是他们妈妈小产和我妈妈早生的误差。这一误差,凑合了许多根本不该碰面的人碰在一起。也许,只有从这个谑画的角度来看我难以见容于这个岛,大家才舒服一点、开展一点,才少一点怒容,多一点苦笑。
耶稣说没有先知在自己乡土上被接受,大陆是李敖的乡土,但是他不在其内;台湾是李敖的乡土,但是他被见于外,但对李敖说来,在内与见外,皆属过眼烟云,中国是他的乡土,在这乡土上,大陆也好、台湾也罢,对他都是一样,李敖的终极是在无何有之乡、在广漠之野、在中国与人类的历史上定位。在那定位深处,李敖英灵不泯,也会蓦然回首、回首“向来萧瑟处”、回首“也无风雨也无晴”的台湾、回首“四十年来家国”,而有以浑然一笑。李敖会自语:“那个孤岛吗?我曾经住过四十年,从青春到老去,我都在那儿。那是一个奇怪的岛,不论我住多久,总觉得只有我一个人在那儿。虽然如此枯寂,我还是忘不了它!”
198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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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云无耻·华视无知
我是工作狂,没有任何假日,并且别人放假之日,人事清静,我反倒工作得更多。今天早上开始工作前,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一边听华视新闻,发现在无知武夫武士嵩主持下的中华电视台,竟以独占式的“国家媒体”,大力为妖僧林云打歌,这本已荒诞不经;不料打歌内容中,竟说殷海光、方东美、徐复观是林云的良师益友,我看了实在很气。按照徐复观的标准,看了自己非常痛恨的节目,是要一跃而起砸电视机的,我知道孔夫子不迁怒之道,应该包含电视机在内,尤其是自己家的,所以关上电视,提笔就写这篇文章。
自从孔夫子“不语怪、力、乱、神”后,在中国的正派士大夫思想里,对“怪、力、乱、神”的种种,多视为不登大雅之堂,虽然私下里也不乏有人相信,甚至著作《子不语》一类的书来消遣消遣。元朝就有人写“子不语”之书,清朝的袁枚更“妄言妄听记而存之”,但他声明对这些只是好玩,“非有所惑也!”他并开玩笑地说:“昔颜鲁公(颜真卿)、李邺侯(李泌)功在社稷,而好谈神怪;韩昌黎(韩愈)以道自任,而喜驳杂;徐骑省(徐铉)排斥佛老,而好采异闻,门下士竟有伪造以取媚者。四贤之长,吾无能为役;四贤之短,则吾窃取之也。”可见纵好“子不语”者,亦以此道为“短”、为缺点,万万不敢骄人也。
不料今也不然,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好像却世风日下、妖风日上了,其中最显著的例子,就是所谓密宗大师林云的公然妖妄,弄得不论上下朝野、海内海外,都公然和之,这种在知识上的开倒车,真太可耻、也太不像话了。
林云是我父亲的学生,他在台中一中时功课平平,在知识上,无出人头地希望,就以密宗来弄玄虚,欺骗世人。他的高明处是先把密宗学术化、把自己高僧化,以学术高僧为障眼法,自上而下的雄霸迷信之坛。这种自上而下的搞法,对象不是村夫村妇,而是上层社会的一些无知的教授、无知的新闻工作者、无知的名女人……在这些无知男女的推波助澜下,妖妄之风,竟公然登大雅之堂、入录影之间,公然无耻大谈其下流迷信,请看这成什么世界!国民党口口声声中国文化复兴、口口声声提倡精致文化,原来结果是如此这般的“怪、力、乱、神”,为有识之士所不齿,这样子唐突中国,岂不太可耻了吗?
有一次,在殷海光家里,他为我讲了一个湖北人“牵骆驼”的故事。骆驼在湖北,不是珍禽,却是异兽。骆驼是个庞然大物,斜鼻孔、慢吞吞,又有唐朝好汉的本领,可以力托千斤,看起来的确叫人惊佩。所以,在湖北卖草药的人,经常总是牵了一匹骆驼,人们看到他能把这么又大又怪的家伙“驯服”,立刻肃然起敬,心想此公一定神通广大。于是,在五体投地之余,自然连带对他的草药也相信了。
如今林云所谓殷海光、方东美、徐复观诸学者都是他的良师益友,这一手法,说破了,就是把这些死人当骆驼来牵,利用这些死人生前的盛名,来统战他们的信徒,并自抬身价。使人看了林云竟与殷海光、方东美、徐复观为伍,自然立刻就狂起俄国老毛子巴甫洛夫(Pavlov)所搬弄出来的“连锁反应”,自然也就狂买妖僧的草药。
事实上,殷海光一生相信科学、反对迷信,林云根本跟他沾不上边;方东美、徐复观虽然曲学阿世,但是再阿世也不会下贱到搞“怪、力、乱、神”,所以林云根本跟他们也沾不上边。如今在这些人死后,乱加攀附,竟以良师益友谬许,又欺活人又欺死人,真是可恶之至。密宗中有所谓“夺舍法”,以生附死,从而取利,如今林云遍夺各方神圣之不足,又夺到殷海光、方东美、徐复观之舍上,真是不要脸透了!
1989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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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倨暗恭
《史记》苏秦传记苏秦奚落他嫂嫂:“何前倨而后恭也?”其实,以苏秦之智,他对人间的理解,犹有不足,例如他只知道“前倨后恭”,却不知道“前倨后恭”不算脸皮厚,“明倨暗恭”才真是厚脸皮呢!
什么是“明倨暗恭”?就是在公开场合,与你为敌;私下场合,与君为友。这种货色的人,以民进党中康系人物最擅此道,朱高正也不后人。所以,在公开场合,我们看到的都是打成一团,但是私下场合,这些民进党的大将却跟国民党打成一片,拍肩捏背也、酒食征逐也、打情骂俏也,样样全来,来得性起,杨宝琳老贼婆还吵着说要嫁给朱高正呢!
“明倨暗恭”派的做人,与常人异,常人或表里如一、或“明着说好话,暗中下毒手”,此外没有别的。但“明倨暗恭”派则不然,这种人是“明着说狠话,暗中来握手”,其在人事上之翻云覆雨,更令我们对世道人心,有所警惕与感慨也。
胡颂平《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有这样一段:“先生谈起‘□□□这个人有自卑感,又有优越感。有自卑感的人一定也有优越感,喜欢摆臭架子。他来时你不见,可能得罪他。所以他来了,我特地想些话给他谈谈;不给他多谈几句,他不过瘾的。’”这段谈话中的“□□□”,被胡颂平故意给隐讳了,其实“□□□”不是别人,就是徐复观。徐复观那时在公开场合,公然写文章大骂胡适,说“在报上看到胡博士在东亚科教会的演说,他以一切下流的辞句,来诬蔑中国文化、诬蔑东方文化,我应当向中国人,向东方人宣布出来,胡博士担任中央研究院院长、是中国人的耻辱,是东方人的耻辱。我之所以如此说,并不是因为他不懂文学、不懂史学、不懂哲学;不懂中国的、更不懂西方的;不懂过去的,更不懂现代的。而是因为他过了七十之年,感到对人类任何学问都沾不到边,于是由过分的自卑心理,发而为狂悖的言论,想用诬蔑中国文化、东方文化的方法,以掩饰自己的无知,向西方人卖俏,因为得点残羹冷汁,来维持早经摔到厕所里去了的招牌,这未免太脸厚心黑了。”这些话,读者看起来,足以发生徐复观对胡适是不共戴天的、是大兴问罪之师的印象,其实私下场合,却不如此。试以一封徐复观给胡适的亲笔信为例,便令我们恍然。
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徐复观就给胡适写过这么一封信:“适之先生道席:此次得瞻风采,不减当年,真国家之福!谨奉上拙文录一册,内《政治与学术之间》,或者稍补民生理论在此方面之间隙。至《儒家在修己与治人上的区别及其意义》一文,乃疏导汉宋之争,并做上文之具体补充,敬乞教正。此外则不值得寓目也。五四运动之伟大历史贡献,将永垂不朽。然四十年之岁月,不仅先生个人之学养,与日俱深;即国人对世界文化之感染,亦未尝无若干进步。先生在学术上所以领导群伦者,不仅为个人在学术上之成就,而尤为知识分子精神上之象征。凡偶有文化同期待之评判者、五四时代之文化斗士,必须化为今日流亡时代之文化保母。区区之忱,想可蒙先生谅察也。……”把上面这种信的内容,与公开场合徐复观攻讦胡适的文章一比较,我们便立刻发现,徐复观所有的攻讦,都一一被他自己的私信推翻在先。在公开场合,胡适是“中国人的耻辱”;但在私下场合,胡适却是“国家之福”了;在公开场合,胡适是“任何学问都沾不到边”的文化骗子;在私下场合,胡适却是“学养”“日深”、“领导群伦”的“文化保母”了。人间明倨暗恭的滑稽,竟一至于此,儒林内史,真可悲哉!
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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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目的热”,应知“方法盲”
——研究制度的研究
研究中国的制度,常常因为“目的热”,因而陷入“方法盲”。
“方法盲”是因“目的热”而起。“目的热”的毛病是先设定一个历史哲学式的大方向,然后制造大架构,再硬把历史朝里面套,热心的达成自己的目的。就因为真意在此,所以方法上就不客观了,也不科学了,结果在方法上,自己陷入了盲点。
以左派的“方法盲”者为例。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中指出“殷代是奴隶制”、“西周也是奴隶社会”,但是“西汉不是奴隶社会”。事实上,殷周的奴隶固然成群,西汉的奴隶照样结队。《史记》平准书中有“奴隶以千万数”的话,再从《汉书》《后汉书》《水经注》中个案举例,张安世家、杨仆家的奴隶都上七百,而王氏五侯家、王商家、马防兄弟家、济南王康家、窦融家的奴隶都上千。……这种蓄奴的气派,比起殷、周来,奴隶一点也不少,但为什么西汉以至东汉就不是奴隶社会?这通吗?
左派的方法为什么这样陷入盲点?原因无他,乃在他们硬要先设定历史哲学式的大方向,从大方向里制造大架构,说人类的生产方式一定经过原始公社制、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社会主义制等等,然后就把历史硬朝里面套,套到后来,当然矛盾百出,牛头不对马嘴了。
左派的“目的热”使历史真相扭曲如此,右派其实也一样。钱穆《国史大纲》里首先要读者对本国历史要有“温情与敬意”;叶楚伧《由党的力行来挽回风气》里首先要读者肯定“中国本来是一个由美德筑成的黄金世界”,试问对惨无人道的奴隶制度,又有何“温情”“敬意”可言?有何“美德”“黄金世界”可言?这样“目的热”的研究中国的奴隶制度,当然也陷入盲点了。
真正研究中国奴隶制度的方法,实际只该就每一历史事件做它本身的解释,而不该做历史哲学式的大方向解释,这样子解释,不论左派右派,都会沦入“方法盲”。
另一个“方法盲”的盲点是,往往把制度的改变,当成事实的改变。这是会上制度的当的。例如奴隶买卖,不论父母卖子女、丈夫卖妻子,或其他亲属的相卖,照《唐律疏义》、《宋刑统》、《明律集解》、《大清律例》,都是法所严禁的。从法律条文上看,除了个人卖自己为奴、或官厅发卖官奴、或良民自卖为奴,似无其他奴隶买卖可言,殊不知事实上,亲属的和卖、略卖;奸人的和卖、略卖、贩卖;盗贼的掠卖等等,却处处皆是;又如照宣统元年(一九〇九)《禁革买卖人口条例》,奴隶买卖,从法律条文上看,本应渐归于无;但在事实上,却仍所在多有。可见纵然不因“目的热”,“方法盲”的可能性,还是会发生的,减少这种盲点,也是研究中国奴隶制度的关键所在。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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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台中市长张子源
——李敖代老母张桂贞致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被告台中市政府法定代理人市长张子源,以盖有台中市政府印信的所谓“台中市政府取缔违法出版品、录影带查扣三联单”,非法查扣人民财产,经原告张桂贞向法院提出告诉,业于去年二月十日,经台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推事黄秀得判决被告张子源败诉。不期被告张子源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推事竟侜张为幻、违背法令,全违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八条,将原判决废弃。原告张桂贞,除登报公开驳斥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推事外(附证一),并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经最高法院刘焕宇、孙森焱、曾桂香、林奇福、罗一宇五推事判决,断定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推事判决错误,“率以扣押程序无瑕疵为论断,并据以裁判,尚难谓合。”因而发回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年五月十七日更审开庭,被告张子源提出更审准备书状,业将副本当庭交付。
原告张桂贞,早在三十年前即在台湾省立台中第一中学服务、早在十年前即设籍居住于台中市北区新北里十四邻双十路二段一—四号该校宿舍。自奉令退休后,因无所事事,即以收集政论书刊、藏诸名山为乐,但不以出售或散布为业。不料前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告张子源所属公务员孟启正,带同管区派出所主管杨三共及里长陈松碧,共同无故侵入上开宿舍,以违反戒严法为由,扣押原告张桂贞所有如民事起诉状附表书籍一万四千七百零八册,价值新台币一百八十一万二千二百一十元,除当场以收据五纸给里长陈松碧转交外,并无送达亦无提示行政处分之公文书。被告张子源所属公务员因行使公权力而于执行扣押书籍时,既未向原告张桂贞送达行政处分之公文书,自属违背“行政处分应以书面为之”之强制规定。
被扣押书籍收集于原告张桂贞住宅内,依最高法院三十一年上字第一九〇四号判例自属原告张桂贞所有。纵认为有违反《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所订《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情事,应予处分,对象也仅能以“出版发行人”为限。书籍既属被告张桂贞所有而非“出版发行人”所有,自无遽予扣押之余地。纵被告张子源认为有违反《出版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得禁止其出售及散布,但原告张桂贞并不以出售或散布为业,而《出版法》并未禁止持有,被告张子源既无证据足可认定有出售或散布之事实,自无遽予扣押之理由。纵令有证据足可认定有出售或散布书籍之情事,应予扣押,但《出版法施行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出版法所规定之行政处分,应以书面为之。”被告张子源所属公务员于行使公权力、执行扣押书籍时,对原告张桂贞既未提示亦未送达行政处分之公文书,按照行政法院二十四年度判字第十三号判例,依法不受其拘束。现就被告张子源之更审准备书状,分别驳斥如下。
一、所谓“不服行政处分,不得向通常法院起诉”部分
被告张子源略谓:
按民事诉讼制度,原为保护私法上权利而设,故凡人民对国家本于公法上权利之作用所为处分(即行政处分)有所不服,应向该管上级行政官署提起诉愿,不得依民事诉讼程序向普通法院诉请裁判。
按:“以私人资格假行政处分为侵权手段者,受害人得请求回复原状,赔偿损害”,前经大理院四年上字第一〇二三号著有判例可循。又“凡以私人资格假行政官厅之处分为侵权行为之手段者,被害人得对于加害人向司法衙门提起民事诉讼。”亦经大理院五年统字第四八〇号解释甚明。查被告张子源所属公务员不法侵害原告张桂贞所有依法得以持有书籍之权利,自应负损害赔偿之责任。又被告张子源所属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明知对原告张桂贞并无行政处分之公文书,竟滥用权力,擅自扣押书籍,显系故意不法侵害原告张桂贞之权利,依《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二项上段规定,亦应负损害赔偿之责任。本件于七十六年七月三日以书面请求损害赔偿,被告张子源于同日收受该请求,有损害赔偿请求书及收件回执均影本各一件附卷足凭,且为被告张子源所自认。逾五个月后,被告张子源仍不开始协议,自得依《国家赔偿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径对之提起损害赔偿之诉。所谓不得依民事诉讼程序云云,显系不知行政处分仅能有其固定对象而不能及于仅属书籍持有人之张桂贞,亦不知大理院五年统字第四八〇号解释及《国家赔偿法》规定,其所辩解,显属瞒天过海。
二、所谓“被上诉人之诉,显属当事人不适格”部分
被告张子源略谓:
被上诉人为李敖之生母,谊属至亲,再观于被查扣之讼争书籍均为“李敖”所著作,别无他家著作,而每种书籍数量达千百册之多,非只一册,依吾人之一般生活经验法则,如若以收藏书籍为乐,断无收藏一作家著作且收集数量达千百册之多,再参征捜索扣押时之照片显示讼争书籍均以纸箱装藏,依其形装而观,非单纯之收藏书籍之形状,灼然可见系供出售或散布之用。
按:㈠张桂贞与李敖虽为母子关系,然李敖自七十四年八月十一日起即设籍台北市信义路四段一号胡学古户内;张桂贞自六十七年七月十九日起即设籍台中市双十路二段一—四号,自为户长,从无李敖或他人迁入,均有户名簿影本三件附卷可证,岂能空言推论情为母子即财产无别?
㈡讼争书籍并非“均为‘李敖’所著作”,其中百分之六十(捌仟玖佰陆拾叁册)均非李敖专著,被告张子源辩解,显属不实,且见其无知。
㈢所谓按一般生活经验法则断无收藏一作家数量达千百册之多之说,益见被告张子源之孤陋寡闻。按古今藏书家法则(非一般生活经验法则),例以奇货可居为乐,其嗜一家或数家之书,且为之藏诸名山者,亦代有其人,被告苟对书史及藏书家传记略有所知,即不会出此无知之怪论为辩也?
㈣所谓以纸箱装藏之形装而观即可见系供出售或散布之用之说,更见被告张子源之浑然无识。按今日外双溪故宫博物院收藏之名山之作,无不以装箱处理,若照被告张子源所巧辩,则中国国宝皆在“供出售或散布之用”矣,其不通也,不值一驳。
三、所谓“赔偿义务机关,应非上诉人”部分
被告张子源略谓:
七十六年六月廿一日台湾中部地区警备司令部接获密报以台中市双十路二段一—四号住宅储存有“万岁”“千秋”等查禁书刊二万余册,乃由该部依据《台湾地区省市县(市)文化工作处理要点事项》之规定执行查扣工作,因依前述文化工作处理要点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关于执行检查取缔不法出版物系由各县(市)警备分区指挥部负其责,因之,本件之执行程序,亦先经台湾中部地区警备司令部签发捜索票,派遣军事检察官鞠金蕾上校指挥到场执行,捜索扣押时经开具查扣单,此有卷附签呈单(申请签开搜索票)查扣三联单可证外,并经执行查扣之军事检察官鞠金蕾、中部警备部文化专员孟启正及会同执行之管区警员杨三共等在发回前钧院审理中到庭结证属实,且有录影带可证,则本件讼争书籍之查扣行为显系由台湾中部地区警备司令部指挥执行,堪资认定,而该部系属国防部之下级机构,与上诉人并无隶属关系,倘认台湾中部地区警备司令部所为之查扣行为,有不法侵害上诉人之权利者,其赔偿义务机关,应非上诉人,被上诉人未详究,竟列上诉人为被告,显属当事人不适格,其诉难认合法。……实则上诉人就本案未曾派员会同执行。
按:㈠附卷之“台中市政府取缔违法出版品、录影带查扣三联单”上检查人栏,均盖有台中市政府印信,并有被告张子源所属机关即管区警察派出所主管杨三共签名,明明只用被告张子源所属机关之印信而别无其他机关印信、明明只有所属机关人员签名而别无其他机关人员签名,又何能狡赖推托?被告张子源辩称三联单上有“中部警备部文化专员孟启正”签名云云,但受害之老百姓又从何而知“孟启正”三字是军职人员?
㈡纵使“孟启正”为军职人员,将盖有台中市政府印信之“台中市政府取缔违法出版品、录影带查扣三联单”供非台中市政府所属人员使用,被告张子源又焉能不负责?足见如此脱罪,其理由完全不合行政体制与伦理。放纵于先、又推脱于后,其无品无格,洵属笑谭矣!
㈢被告张子源口口声声说孟启正“在发回前钧院审理中到庭结证属实”云云,殊不知该孟启正在庭证时曾明说自己是“台中市政府文化小组官员,本案由台中市政府主办,由中部警备总司令部协办。……”而当庭台中市政府却派人否认之,成为官场大笑话(附证二)!由此可见,所谓“实则上诉人就本案未曾派员会同执行”之说,根本可疑。
㈣纵孟启正并非台中市政府人员,但三联单上明明有“派出所主管杨三共”的签名,派出所属警察局,警察局属台中市政府,此非该府“派员会同执行”,又是什么呢?
四、所谓“讼争书籍系属查禁之出版物”部分
被告张子源略谓:
本件讼争书籍均经台湾警备司令部明令查禁及应扣押之出版物,此为两造不争执,且有该部查禁令二十三件附卷可考,则依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及出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应予取缔扣押之物甚明。
按:㈠《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三条第六款规定“出版物不得有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气或危害社会治安者”,同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版物有本办法第二条或第三条之情事者,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其出版物。”乃专责该出版物“出版发行人”之规定,故出版之出版物有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气或危害社会治安者,对该出版物“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出版发行人持有之出版物。扣押处分对象系以“出版发行人”为限甚明。
㈡被扣押书籍系收集于原告张桂贞之住宅内,依最高法院三十一年上字第一九〇四号判例自属原告张桂贞所有。纵认为有违反《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所订《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情事,应予处分对象亦仅能以“出版发行人”为限。
㈢原告张桂贞既非“出版发行人”、住所处亦非“出版发行人”住所,有提出之版权页影本二十三件及户口簿影本三件附卷可证,是主张书籍非“出版发行人”所持有,不得扣押等理由,至为明确,又何能如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推事所谓之“即属依法应予取缔扣押之出版物甚明”?三推事口口声声“依同法第八条”,殊不知若真按第八条、若真“依法”,就不能取缔扣押也!
㈣至于三推事又提到“出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若真按第三十九条,则该条明定“出版品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禁止其出售及散布,必要时并得予以扣押。”乃专指扣押情况限于“出售及散布”而言,原告张桂贞既无“出售及散布”之事实、又不以“出售及散布”为业,被告张子源又无证据足可认定有“出售及散布”之事实,自无遽予扣押之理由。
㈤三推事口口声声《出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云云,但该条只禁止“出售及散布”,并未禁止“持有”。戒严时期,人民持有“禁书”情况,其实一如持有“黄金”、“美钞”,只能“持有”,不能流通买卖,但单纯之“持有”并不犯法。本案对住宅破门而入,抢走“禁书”以去,其行为,在模式上与破门而入,抢走“黄金”、“美钞”以去并无二致。三推事不能辨别“持有”与“出售及散布”之不同,扩张解释《出版法》第三十九条,真令人对他们的法学素养感到遗憾!
㈥戒严时期图书馆与研究机构有“禁书”者,也都通例封存,但照三推事的法学素养,则必然有军警云集查扣上诉人住宅式的局面出现不可,事实上,所有图书馆与研究机构并无此事发生,原因就在并无“出售及散布”的流通行为也。
㈦复按《出版法》第三十九条,纵使扣押,也有“依前项规定扣押之出版品,如经发行人之请求,得于删除禁载或禁令解除时返还之”(附证三)的保障与救济,如今按三推事的法理,则此一保障与救济,对于非出版人之读者或藏书家反不适用,通乎?不通乎?可见《出版法》第三十九条所指的扣押,乃专责“发行人”而言。如今三推事将专责“发行人”之《出版法》第三十九条移花接木,用来适用于寻常百姓如本案原告张桂贞者,这种于法规适用不当之判决,非妄断而何?由此可见,被告张子源所辩,全系曲解《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及《出版法》第三十九条,细核原条文,所辩即穿帮矣!
五、所谓“执行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部分
被告张子源略谓:
次查本件系台中市文化审检小组依据《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之规定,就查禁之出版物予以取缔并扣押,而关于执行检查取缔不法出版物系依据《台湾地区省市县(市)文化工作处理要点事项》之规定,由各县市警备分区指挥部负其责,因之,捜索扣押本件讼争书籍系由台湾中部地区警备司令部签发捜索票,派遣军事检察官鞠金蕾上校指挥执行,捜索扣押时亦经开具查扣单,此有卷附搜索票、查扣三联单可凭外,并经执行捜索扣押之军事检察官鞠金蕾、文化专员孟启正及会同执行之管区警员杨三共到庭均结证确有携带搜索票并当众提示后被上诉人不在,始雇请锁匠打开被上诉人门户入内搜索扣押讼争书籍属实,则本件捜索扣押之程序,均依法进行,其合法性、正当性,应无可置疑,被上诉人及原判决未详察,竟以未有捜索票,径行捜索查扣,依法不合云云自属误解,显不足采。
按:㈠被告张子源既然口口声声说军警人员捜索、扣押行为依法有据,所据乃《台湾地区省市县(市)文化工作处理要点事项》云云。但查该事项明定“依据《出版法》、《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及有关法令,取缔辖区内内容不妥之各种出版物品。”可见采取任何行动,须先适合这些法令,否则不能动手(附证四)。本案所有情况,在在都证明原告张桂贞非《出版法》专责之“发行人”、亦非《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专责之“出版发行人”,则这一搜索也、扣押也,对之全不适用,自然属于行使公权力时,故意为之。如此擅加捜索、扣押,自有不法侵害权利情事。依《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被告张子源自负有赔偿责任。所辩已践行法定程序,全属不实之言。这种不实之言,本已不经,但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推事竟还传执行捜索、扣押之军事检察官鞠金蕾、文化专员孟启正及会同执行之管区警员杨三共到庭结证,以实其说。这三个人,明明是当场执行非法捜索、扣押的官方人物,根本是“帮凶”,安得为证人?这种人、这种身分的人,他们的证词,又如何能符合经验法则与证据法则?可见“自无可采”者,正在此辈也!文明国家的法谚说:“当事人不得兼证人。”(Niemand darf partei, und zeuge zugleich sein.)这是常识啊!而真正的证人邻里长,明明在地院结证他没看到捜索票,也没看到公文书,三推事却还认为不够明确,而要再传他,直到笔录中写下:“公文有无拿给我看,我忘记了。”才认为功德圆满。据台中地方法院初审判决书::“本件被告机关承办人员于七十六年六月廿一日扣押原告持有如附表所列书籍时,并无捜索票,亦无任何公文书等情,有证人陈松碧到庭结证属实,则被告机关之承办人员不得扣押原告持有附表所列书籍,已如前述,且无书面,竟擅加扣押,自有过失不法侵害原告权利情事。”由此可知,证人陈松碧已经合法之讯问,且其陈述已臻明确,别无再传之必要,但三推事仍予再行传唤,以致节外生枝,徒增证人希旨承风之机会。三推事舍初次明确之证词不采,反采信第二次含糊之证词,开脱官署,这是什么证据法则呢?按证据法则,案重初供,证重初证,这是民刑事审理常识,如今三推事居然如此破格执法,又何以服人?又何以自处?
㈡退一步假设,纵使这三个人的证词可采,但在证词中,只云“确有携带捜索票”,殊不知搜索票纵然带了,也只能限于捜索;要扣押,还得另有查禁命令才成。按照被告张子源口口声声的《台湾地区省市县(市)文化工作处理要点事项》规定:依据《出版法》、《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及有关法令取缔辖区内容不妥之各种出版物品,有关法令中,《出版法施行细则》即为其一。按照该细则第三十条,明定“出版法所规定之行政处分,应以书面为之。”(附证五)复按行政法院二十四年判字第十三号判例:“命令效力之发生以到达为前提要件。到达云者,即已送达于受令者之谓,若该管机关在命令尚未送达以前,而就其职掌范围内所为之行为,自无庸受其拘束。”所载甚明。查被告张子源所属公务员,于扣押时,既未制作“书面”的处分书,更未依法送达与原告张桂贞,足见这一扣押行为,自属不法侵害人民权利。从三个人的证词中,查无捜索票以外之其他“书面”文件携带或提示,可见三推事所谓的“扣押之程序均依法进行,其合法性及正当性,应无可置疑”的判决,漏洞可真不小。三推事徒以有捜索票就够了,殊不知“践行法定程序”,还必须得有查禁令等“书面”文件。显然的,扣押当时和以后,被上诉人从没“送达”过任何一张“书面”文件给原告张桂贞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所指的“邻居之人或就近自治团体之职员”,三推事居然还说所援《刑事诉讼法》“自无可采”,这种判决,又怎么服人呢?
㈢至于说“确有携带捜索票并当众提示后”方行捜索云云,三推事又引“另一证人鞠金蕾证述,证人陈松碧系于执行人员到达后稍后才赶到,则执行人员前此已经提示搜索票予在场之他人,除当事人外自无庸再予提示之必要。”云云,更属离奇。查“证人鞠金蕾”根本为现场执行非法捜索与扣押之警总上校,这种人之证言,何能持平?何能算数?至于说“执行人员前此已经提示捜索票予在场之他人”云云,试问“当众”者、“他人”者,除了官方军警自己人外,又有谁啊?既然除官方军警自己人外,并无“众”、并无“他人”,则所谓“众”、所谓“他人”,乃子虚乌有之人也!若谓“众”或“他人”即是官方军警自己人,自己人就算“众”、就算“他人”,则显然与法律上执行捜索或扣押之要件不符,有违《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应有“邻居之人或就近自治团体之职员在场”之规定,因为这些“众”、这些“他人”才有公信力,何能如三推事所说,“除当事人外自无庸再予提示之必要”?这岂非三推事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么?至于三推事说证人陈松碧在“育才派出所违警事件检查纪录”上签名云云,殊不知陈松碧当庭自承为文盲,以一文盲之人,又何从辨识纪录文字之内容与真伪?由此可见,被告张子源所谓“执行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全属不明法律之言,张子源还是律师呢!
六、所谓“原判决对于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之解释有违误”部分
被告张子源略谓:
(A)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所订:“出版物有本办法第二条或第三条之情事者,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其出版物”,该条前段所谓:“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系对人的处分方法,该段法文中所称“其”字系指该当于第二条或第三条所列之不法出版物而言,其处罚对象则系不法出版物之发行人,至后段所谓:“并扣押其出版物”系指物的处分方法,该段法文中所称“其”字非指出版物发行人而亦系指具有第二条或第三条所列情形之不法出版物而言,因之扣押对象不限于出版发行人所有或持有之书籍,凡任何出版物如具有第二条或第三条所列之情形者,不论其为出版物发行人或其他任何人所有或持有,均得扣押,原判决以仅限于出版物发行人所有,始得查扣云云,显系误解法令。
(B)关于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之涵意如何,经上诉人向制定机关国防部函请解释结果,亦经释示该办法第八条后段所谓“并扣押其出版物”,并非专责出版物发行人之规定,此有国防部总政治部77.10.21.(77)法沛字第一九六一二号函附卷可供参考,即依行政院新闻局69.12.17.瑜版四字第一七〇五〇号函台湾省政府新闻处亦明示:“警察或情治人员于执行勤务时发现私人车辆、办公及投宿场所置有或随身持有查禁有案之书刊时,依法应予查扣”,亦同此旨趣,据此,要足见凡出版物具有上揭办法第二条、第三条所列之情形,不论何人所有或持有,均得予以查扣,至为明确。
按:㈠被告张子源此一对后段“其”字之解释,真是荒乎其唐!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推事对“其”字之解释,同属不可思议!因为按照《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附证六),第二条第三条的条文是这样的:
第二条:匪酋、匪干之作品或译者及匪伪出版物一律查禁。
第三条:出版物不得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
可见两条条文指的,都是“出版物”。“出版物”三个字,是道道地地的“名词”无疑。但“其”字,在文法上,却是“代名词”,并且是“所有格代名词”。高名凯教授《汉语语法论》页三〇三明说“其”字“用在所有格上,有现代口语‘他的’的意思。”(附证七)第二条第三条中“作品”及“出版物”既然是“名词”,又如何能跟“其”字这“所有格代名词”相当?《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的原文是:
第八条:出版物有本办法第二条或第三条之情事者,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其出版物。
查后段的“其”字,明明为文法上所有格代名词、明明指其前之“出版发行人”而言,若照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推事解释,后段的“其”字“系指具有第2条或第3条所列之不法出版物而言”,则“出版物”何能作为所有格代名词?若硬将“出版物”作为所有格代名词,则一代入原条文,就成了这样子:
第八条:出版物有本办法第二条或第三条之情事者,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出版物”出版物。
这样一来,“并扣押‘其’出版物”岂不成了“扣押‘出版物’出版物”?岂非完全不通?
何况,任何文字,都得在读它的时候要从上下文来看它,在方法学上,这叫“文之前后关联”(context)。第8条中出现了两个“其”字,在文法上,第一个“其”字出现后,出现了主词“出版发行人”字样,则在无新主词出现时,紧接而来的代名词自然所代之词为此一主词,而不能“越位”代到前面的主词。所以第八条中,“出版物有本办法第二条或第三条之情事者”,为第一个“其”字的主词,但第二个“其”字的主词,却明明是“出版发行人”,而不能“越位”到前面的主词,这是苟有国文程度者的一点常识,固无待细表者也。由此可见,三推事对“其”字的解释,已逸出法律学上解释和文法学上解释之外,对这样明显清楚的法令,三推事竟做这样“名词”“代名词”不分、主词“越位”的解释,这是很令人惊异的!
㈡至于第八条之解释,更属越位。因为法令之解释,并非人人得而为之,也非任何机关得而为之。被告张子源所谓“此有国防部总政治部77.10.21(77)法沛字第一九六一二号函附卷可资参考”云云,真令人惊异!查“国防部总政治部”有何权力解释法令?堂堂高等法院判决书中,岂可援引而为佐证?何况这一解释,且发生在上诉人在法院提出起诉之后、也在台中地方法院判决被告张子源败诉之后,突然冒出此种函件,岂非官官相护?且照被告张子源七十七年一月八日民事答辩状所陈,“本次之查扣由台湾中部地区警备司令部负责派员……”,则“国防部总政治部”正为执行单位之顶头上司,法令由此种上司于案发后加以解释,其不能客观持平,可想而知。
㈢至于被告张子源所谓“依行政院新闻局69.12.17.瑜版四字第一七〇五〇号函台湾省新闻处亦明示:‘警察或情治人员于执行勤务时发现私人车辆、办公及投宿场所置有或随身持有查禁有案之书刊时,依法应予查扣。’”云云,查该函只为行政命令,并非法律。《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由行政院五十九年五月五日台五九内三八五号令核准修正,新闻局乃行政院之一单位,其函效力不能超越上级单位之令。堂堂高等法院判决,岂可法、令不分,“捡到篮子里就是菜”式的乱引下级单位函件以为适用?够水准的法官,岂容法律位阶如此倒错?何况即使新闻局上开函有效,其适用范围亦仅限于“私人车辆、办公及投宿场所”,对私人住宅亦不适用。法定主义为法令基本原则,住宅既不在法定之列,岂容不明法律之徒,妄加扩张解释?何况:(A)按《出版事业业务手册》第一三五页,在此一行政命令前加有标题,明标“㈩随身持有查禁书刊应予查扣”,可见在官方文件中,此行政命令仅能适用于“随身持有”状况,而本案例子却非“随身持有”而是好端端的藏在家中,当然不在法定之列(附证八)。(B)再看此一行政命令原文,明明指适用范围仅限于“私人车辆、办公及投宿场所”,试问人对自己的家,叫“投宿”吗?按照中国古典用法,投宿是旅行时投往住宿(附证九);按照中国习惯用法,投宿是旅行时的寄宿(附证十);按照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投宿是住进旅馆(at inn)(附证十一),全部用法,都不出中国旅人“未晚先投宿,鸡鸣早看天”的俗谚。如今被上诉人和堂堂高等法院判决,竟可歪曲“投宿”定义,说是指自己的家,这种国文程度,岂不令人惊异么?
综看上面逐项驳正,足见被告张子源之辩陈,无一成立,而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推事的判决,实属违背法令。三推事之认事、用法、与衡平,实距台中地院黄秀得推事远甚。黄秀得推事判决被上诉人败诉,其精到论列如下:
复查《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三条第六款规定:“出版物不得有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气或危害社会治安者。”同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版物有本办法第二条或第三条之情事者,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其出版物。”乃专责该出版物出版发行人之规定,故出版之出版物有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气或危害社会治安者,对该出版物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出版发行人持有之出版物。扣押处分对象系以“出版发行人”为限甚明。本件原告持有附表所列书籍计一万四千七百零八册,虽均经台湾省警备总部查禁在案,其在七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被查扣系在台湾地区实施戒严期间等情为两造所不争,然附表所列书籍属原告所有,已如前述,原告既非上开书籍出版发行人,原告住所处亦非上开书籍出版发行人住所,有原告提出之版权页影本二十三件及户口名簿影本三件附卷可证,是原告主张上开书籍非出版发行人所持有,不得扣押等语堪可采信,而被告机关之承办人员依据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三条第六款、第八条扣押原告持有如附表所列书籍,显有未洽。
末查戒严地区内,对于建筑物、船舶及认为情形可疑之住宅,固得施行检查,戒严法第十一条第八款定有明文,然被告机关之承办人员取缔原告所持有如附表所列书籍,对原告住所处施行检查,并对之扣押,依台湾警备司令部订立台湾地区省市县(市)文化工作处理要点事项规定第三点㈡:依据《出版法》《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及有关法令取缔辖区内内容不妥之各种出版物品,有该司令部六九隆徹字第四七七六号修订上开处理要点事项影本一件附卷可按,其扣押上开书籍仍应准用有关法令办理,依《出版法施行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应以书面为之。本件被告机关承办人员于七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扣押原告持有如附表所列书籍时,并无搜索票,亦无任何公文书等情,有证人陈松碧到庭结证属实,则被告机关之承办人员不得扣押原告持有附表所列书籍,已如前述,且无书面,竟擅加扣押,自有过失不法侵害原告权利情事,原告因此亦受有损害,依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被告就原告所受之损害,自负有赔偿之责任,是被告所辩扣押上开书籍并无不当,尚不足采。原告所为被告机关承办人员执行职务侵害其权利,致受损害之主张可信为真实。
试将地高院判决书两相对照,立见三推事之判决书,不能立足。无怪最高法院五推事要将其判决废弃也。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推事脸上无光,实乃国文与法律皆出问题,自取其咎。今本案更审,特就驳斥被告张子源之时,连带及于过去之误判,以期事理更明,永垂昭戒。本案因事关历史纪录,特于本状提出之后,同时登诸报章、载诸史册,以为人间争取自由者留一文献也。司法明暗浮沉,亦于此征之(附证十二、附证十三、附证十四)。
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证一——登报原报乙纸。
附证二——李敖《衙门现形记》剪报。
附证三——《出版法》。
附证四——《台湾地区省市县(市)文化工作处理要点事项》。
附证五——《出版法施行细则》。
附证六——《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
附证七——高名凯《汉语语法论》页三〇二—三〇三。
附证八——《出版事业业务手册》页一三五。
附证九——《中文大辞典》页五六六六。
附证十——《新编东方国语辞典》页三四九。
附证十一——《当代汉英词典》页一〇二。
附证十二——李敖《林洋港说话算数吗?》剪报。
附证十三——新闻局败诉实例剪报。
附证十四——李敖主编《乌鸦评论》14、15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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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港的无耻
这几天为了民进党巨头作态抗传、国民党法院作势拘人,闹得众说纷纭。我看不论当事人或局外人,人人都糊涂了,特写此文,以指迷津。
众说纷纭最大的笑话,是一个号称法治的台湾,上上下下,大家都不知守法为何物了,尤其荒唐的是,自司法院长林洋港以下,到法院院长、法庭庭长、法官本人,这些执法之吏,竟一一相率以玩法为天下倡,这种妙事,就真古今中外所罕有了。
司法院长林洋港的带头玩法,首见于今年一月五日。这天下午,他到立法院拜会代理院长刘阔才,拜托刘阔才规劝朱高正不要再抗传,因为法院已经传过五次了,“使他左右为难。”堂堂司法院长这一态度,是很可耻的,我曾写《林洋港的失态》一文指摘他。我指出:查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官官皆知。拘不拘提被告,权在承办的审判长或检察官,干司法院长什么事?但形之于外者,竟明明是司法院长管到这些事,足见上上下下公然违反《宪法》第八十条!另一方面,司法院长却亲临立法院,托人情商朱高正出庭,这又成何体统?又置司法尊严何在啊?
虽然林洋港失态的事实已如此明显,但是,厚颜无耻的他,却还不知检点,还继续封不住他的大嘴巴,大放厥辞。三月十五日,他在自立晚报上又公然透露玩法细节,恬不知羞。他公然说,为了朱高正的事,“去年十二月间,士林分院的胡院长(胡致中)来与我商量。指已传讯朱委员四次皆不到,考虑致函立法院许可拘提。……而我当时提供他是否暂缓的意见。”又透露李登辉去新加坡登机前,他们在机场“辟室密商”,“刘阔才院长、梁肃戎副院长与李焕秘书长都客气,未对外说明。实际上那一天商量的,就是认为立院如通过许可拘提朱高正委员,实在是硬碰硬,是否朱委员能自己到庭就好,将许可问题摆在那里。他们征询我的意见,我表示同意。”“朱委员并不是非关不可,而是希望他到庭说明,如不自动到庭很可能逮捕之后等候开庭就要被关二、三天。而且士林分院胡院长很替朱委员设想,他向我表示,三月四日庭期定下之后,如果经逮捕到庭,以后就不必受下次开庭须隔七天以上的限制,二、三天就可以再度开庭审理,但我们希望朱尊重委员的人身自由。”“李总统对这个案起码对我是没有指示,尊重司法独立。”
看了这些透露,我真的很惊讶。我惊讶的,不单是国民党巨头可以这样“辟室密商”如何干涉司法的事,更令我惊讶的,司法院长林洋港本人,居然不知这种内幕根本是见不得人的事,他竟然还侃侃而谈!这种心态,与女人偷汉后津津乐道其床上功夫又何以异?他的坦白与好炫耀,固然使人动容;但他的无耻与没分寸,却令人齿冷了。
林洋港口口声声说李登辉虽然在场,但是“起码对我是没有指示,尊重司法独立”。殊不知在不该谈的地方谈到不该谈的事,不论有无直接指示,就是对“司法独立”的绝大的不尊重!由于林洋港这一透露,我们清楚看到国民党巨头如何在悍然不守法,以不守法来替自己和民进党巨头设想,然后再与朱高正“套招”——将立法院“许可问题摆在那里”,由朱高正“自己到庭就好”!最后事实的发展是:国民党在套招完成后玩弄了康宁祥、朱高正;康宁祥、朱高正在套招完成后玩弄了民进党的无知大众。更妙的是,他们共同玩弄了守法的习惯,套句古代哲人的指摘:在上者“越法而肆谋”;在下者“越法而肆议”,而台湾的法治,也就面目全非了。
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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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十首
落花诗
只知落花不如草,一旦花落应不扫。
快活一世采花贼,顿觉偶然被花恼。
看花诗
自有文章惊海内,欲凭赤手拯元元。
锄草浑忘看花好,看花须是在春前。
四向诗
学问南下多可喜,文章北上自争新。
他佛西来云似盖,大江东去我称尊。
去留诗
除却蒋家也有仇,人生快意此中求。
今日沧海无轻重,明日浮云有去留。
黑头诗
成功岭上山吐月,台城柳下水明楼。
天若有情天亦老,唯我无情总黑头。
玉山诗
何必云游到普陀?近有高峰自嵯峨。
眼中不觉玉山远,心比玉山远更多。
禁足诗
将往复旋若有情,万里何如万卷灵?
书中自有大溪地,不作尘沙万里行。
性交诗
万法皆空色不空,身有灵犀一点通。
有地自容容真我,每以阳具立阴功。
百足诗
最怜有情芳草绿,最惜无那夕阳红。
怜惜未尽人渐老,人老犹作百足虫。
成佛诗
推动前进开风气,扯住后腿领风骚,
度尽众生留风范;我自成佛不放刀。
1990年9月13日
wjm_tcy(不自由的自由)与Jeff Ao、孤笑看一线天,联合制作!
夜阑散记
谁感谢谁
我本来倒也想感谢台湾人的,但一发现台湾人都该感谢我,我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人被忘恩,神得虚名
该要感谢的人太多的时候,就只好感谢神了。结果人被忘恩,神却得虚名。
著作等身,高矮有异
矮子容易“著作等身”。武大郎比张英武更容易成大作家哟!
写诗易事耳!
我只要花写作时间的百分之一去写诗,早就得诺贝尔奖了。
国民党史地
国民党没有地理,只有历史。
史地厚薄
历史课本越薄的国家,地理课本越厚。
家与狗窝
我看不起家里乱成一团但出门衣冠整齐的人。这种人每次离家,都像离开了狗窝。
认真的人两不饶
认真的人是不通融的,他只认得真理,得饶人处不饶人,得饶己处也不饶己。
双吃不消
他做伙计的时候,老板吃不消他;他做老板的时候,伙计吃不消他。这种人,可以成企业家。
改蒋介石对联
蒋介石遗联:“以国家兴亡为己任;置个人死生于度外。”我看来看去,发现如改成“以国家之亡为己任;置他人之死于度外”,反倒更适合这老混蛋。
当权者定律
政治上当权者都是坏人,不坏爬不到那么高位。
性情中人四条件
贪财有道、好色有品、博学有识、读书有瘾。——四者俱全,才配做性情中人。
199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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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下幸之助的定价哲学
在《求是报》创刊前的业务会议中,发行部门以定价太贵为虑。我当场讲了一个故事。
日本松下电器的老板、有“经营之神”的松下幸之助有一篇《与德国一流商品同价》的文章,大意说:在谈到价格问题时,有位干部向他表示:“我们出的商品的价钱,要和在德国评价最好的商品一样。”我们公司这种政策,对方认为太贵了,因为日本销西德的产品,都比本地便宜了百分之十五。“既然是来自同一国家的产品,则都应该便宜百分之十五,而要求和西德的价钱一样,这是不行的。”松下幸之助说,听起来,这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但这位干部则表示,这产品绝不会比德国的一流商品差,因此以同样的价钱销售,也是理所当然的。只是日本产品的品牌,尚未打开知名度,因此在销售此产品时,一定要说明:“这是日本一流的商品,就以比德国的一流商品价便宜百分之三的价格,来当做是宣传费好了。”听了这席话,对方表示:“从日本来的,而像这样的说法,你倒是第一个。这个买卖到此,我已很清楚了,很高兴能卖这个产品。”于是这笔生意便成交了。松下幸之助说:同样是日本的产品,一个比德国货便宜百分之十五,一个价钱不变,只是从其中提出百分之三,做为宣传费,并且使人很乐意地去销售此种产品,结果是后者大为畅销。松下幸之助说:有些日本商品刚开价是一百圆;后来就降成九十圆;再降成八十圆。像这样价格不定,没有销售计划的结果,只会把自己的信用降低。批发商也因此无法安心做买卖。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当你的商品跟别人一流商品一样好的时候,你不要自卑,要“与德国一流商品同价”。至于你的商品比别人更好的时候,那你更“贵”得理直气壮了。
日本立花大龟曾对人说,松下幸之助的经商,“经商本身即是佛法,认真依照商业道德去做,此即佛家的行为。”我想,依照商业道德去做勇敢的定价,也是一种佛法行为。
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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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羽片语
贝多芬比李敖
贝多芬说他死后五十年,人们还要爱听他的作品;可见李敖说五百年后还雄据文坛,还太谦虚了呢!
首先告法官
法律不会说话。如果法律会说话,它第一个要告发的,就是法官。
宁我自唱
“与人刃我,宁我自刃。”——人们宁愿唱国民党的国歌,也不要听国民党唱国歌。
鼠猫眼里
在老鼠眼里,猫就是老虎;在猫眼里,老虎就是大人国的猫。
说谎原因
政客的说谎乃是习惯、牧师的说谎乃是天启、律师的说谎乃是职业、新女性的说谎乃是做秀和伪善。
黑暗所见
置身在黑暗中看事情,比置身在光明中更清楚。
光明前的黑暗
把光明瞻之在前,那黑暗就忽焉在后。
上帝下来
上帝若呆在天上而不下来,又算什么上帝!
天使与牛头马面
天使在天堂里,不值一文;牛头马面在地狱里,却身价倍增。
上帝的选与被选
上帝选择好人;坏人选择上帝。
量力与力量
不要量力找任务,而要以力量达成任务。
工作的两种难
工作的难有两种,一种是工作本身的难;一种是做它以前你以为的难,后者其实比前者更难,并且徒乱人意。
谣言之起
古时谣言止于智者,现代谣言起于智者。
聪明人与笨蛋
聪明人总得做点大笨事来安慰笨蛋;笨蛋总得耍点小聪明来礼尚往还。
一九九〇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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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可扩张解释戒严法
一 戒严竟戒到了男女问题上!
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有这样的法律,说“戒严地域内,最高司令官”
得停止集会、结社及游行请愿。并取缔言论、讲学、新闻杂志、图画、告白、标语曁其他出版物之认为与军事有妨害者。
戒严法还算是法律,可是“行政院五十九年五月五日台五十九内三八五八号令核准修正”了所谓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其中第一条就说“为管制出版物特依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订定本办法”。但这办法,并没经过立法院的立法手续,根本不是法律,所以还不够资格称为以戒严法为“母法”的“子法”。
可笑的是,虽然连“子法”都不配,这一所谓管制办法,却自动扩张解释,把连戒严法都没有的,都加以罗织引伸。例如该管制办法第三条规定:
出版物不得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
八、内容猥亵有悖公序良俗或煽动他人犯罪者。
试看前面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明指“出版物之认为与军事有妨害者”,才可依戒严法取缔,但是出版品“内容猥亵”明明只是妨害风化而已,又何曾妨害到什么“军事”了?男女问题竟与戒严有关,这种扩张解释岂不是荒谬吗?
二 法官不可有戒严心态
其实,还有更荒谬的呢,这就是一些法官的心态。
戒严法早在“民国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国民政府公布施行”,并在台湾地区一行近四十年之久,在人类历史上,可谓古今所无、中外仅有。戒严法属特别刑事法,它的立法与施行有碍于自由与人权,本是法理学上的常识,台湾地区竟一行近四十年之久,它的执行,凌驾正常司法体系之外、超乎正常司法体系中法官权限之外,本该是四十年来有良知、有血性的法官引以为憾、也引以为耻的。如今四十年后解严了,法官正好是补救遗憾、湔雪耻辱的抬头日子,不但要设法补救戒严法肆虐四十年来的错误,并且要尽力维护常态的法律,这才是我们希望于法官的,也才是法官引为自勉的方向。
不料,今天却有一些法官,他们的心态,不幸还有着戒严法一行四十年的惯性与惰性,这种法官竟还紧紧抱住戒严法不放,洋洋以会解释戒严法自得,这种心态,是很令人遗憾的!
三 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法官竟分不清“名词”、“代名词”
以张桂贞控告台中市政府非法援引戒严法查扣私人住宅内的藏书为例。这一案件,台中地院法官黄秀得思想开明、头脑清楚,本已判张桂贞胜诉,可是台中高分院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法官却扩张解释戒严法,说:
按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版物有本办法第二条或第三条之情事者,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其出版物。”该条前段所谓“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系对人之处分方法,法文中所称“其”字系指第二条或第三条所列之不法出版物而言,其处罚对象则不法出版物之发行人;至后段所谓“并扣押其出版物”,系指物的处分方法,法文中所称“其”字应做该字解,亦即扣押具有上揭内容不妥之出版物,而非指扣押出版发行人所有或持有之出版物,故本条自非专责出版物出版发行人之规定。
这种扩张解释,真是荒乎其唐!因为按照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条文是这样的:
第二条 匪酋、匪干之作品或译者及匪伪出版物一律查禁。
第三条 出版物不得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
可见两条条文指的,都是“出版物”。“出版物”三个字,是道道地地的“名词”无疑。但“其”字,在文法上,却是“代名词”,并且是“所有格代名词”。高名凯教授《汉语语法论》第303页明说“其”字“用在所有格上,有现代口语‘他的’的意思”,第2条第3条中“作品”及“出版物”既然是“名词”,又如何能跟“其”字这“所有格代名词”相当?《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8条的原文是:
第八条:出版物有本办法第二条或第三条之情事者,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其出版物。
查后段的“其”字,明明为文法上所有格代名词、明明指其前之“出版发行人”而言,若照三法官解释,后段的“其”字“系指具有第2条或第3条所列之不法出版物而言”,则“出版物”何能作为所有格代名词?若硬将“出版物”作为所有格代名词,则一代入原条文,就成了这样子:
第八条:出版物有本办法第二条或第三条之情事者,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出版物”出版物。
这样一来,“并扣押‘其’出版物”岂不成了“扣押‘出版物’出版物”?岂非完全不通?
四 文法图解,词性立出
何况,任何文字,都得在读它的时候要从上下文来看它,在方法学上,这叫“文之前后关联”(context)。第8条中出现了两个“其”字,在文法上,第一个“其”字出现后,出现了主词“出版发行人”字样,则在无新主词出现时,紧接而来的代名词自然所代之词为此一主词,而不能“越位”代到前面的主词。以文法图解表示,可如下式:
“出版物有办法第二条或第三条之情事者”(主词,这十八个字,是第一个“其”字的主词);对“其”(代名词)“出版发行人”(主词,这五个字,是第二个“其”字的主词)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其”(代名词)出版物。
由此图解,一望而知:第二个“其”字的主词,明明是“出版发行人”,而不能“越位”到前面的主词,这是苟有国文程度者的一点常识,固无待细表者也。由此可见,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法官对“其”字的解释,已逸出法律学上解释之外,对这样明显清楚的法令,做法官的,竟做这样“名词”“代名词”不分、主词“越位”的解释,这是很令人惊异的!
以上所分析,还只是就基本的国文程度而言,还不涉及“法律与语言分析”(Law and Language Analysis)的问题,若从“牛津哲学”(Oxford Philosophy)所影响的法律学上解释而言,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法官的法学程度,就更令中外学者惊异了!
五 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法官竟还采信无权解释机关的扩张解释
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法官不但自己扩张解释,还荒谬的相信根本没有解释资格的行政单位来胡乱扩张解释。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法官指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说:
故本条自非专责出版物出版发行人之规定。此有国防部总政治部77.10.21(77)法沛字第一九六一二号函可资参考。即依行政院新闻局69.12.17.瑜版四字第一七〇五〇号函台湾省新闻处亦明示:“警察或情治人员于执行勤务时发现私人车辆、办公及投宿场所置有或随身持有查禁有案之书刊时,依法应予查扣。”亦同此旨趣。据此,足见凡任何出版物具有上揭办法第二条、第三条所列之情形,不论其为出版发行人或其他任何所有或持有,均得予以查扣,被上诉人以依该办法第八条规定,查扣之对象,仅限于出版物发行人,已非可采。
按:法令之解释,并非人人得而为之,也非任何机关得而为之。三法官所谓“此有国防部总政治部77.10.21(77)法沛字第一九六一二号函可资参考”云云,真令人惊异!查“国防部总政治部”有何权力解释法令?堂堂高等法院判决书中,岂可援引而为佐证?何况这一解释,且发生在张桂贞在法院提出起诉之后、也在台中地方法院判决被台中市政府败诉之后,突然冒出此种函件,岂非官官相护?且照台中市政府七十七年一月八日民事答辩状所陈,“本次之查扣由台湾中部地区警备司令部负责派员……”,则“国防部总政治部”正为执行单位之顶头上司,法令由此种上司于案发后加以解释,其不能客观持平,可想而知。
六 双重处分,缺一不可。所以查扣对象,不能扩张解释及于“出版物发行人”以外之人
按《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8条:“出版物有本办法第2条或第3条之情事者,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其出版物。”这一办法最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双重处分”性质。所谓“双重处分”,是:
一、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
二、并扣押其出版物。
既用的是强制性的“并”字,可见对“出版发行人”及其“出版物”,都在同时处分之列,两者缺一不可。正因为“出版发行人”犯了第3条
一、泄露有关国防、政治、外交之机密者。
二、泄露未经军事新闻发布机关公布属于“军机种类范围令”所列之各项军事消息者。
三、为共匪宣传者。
四、诋毁国家元首者。
五、违背反共国策者。
六、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气或危害社会治安者。
七、挑拨政府与人民情感者。
八、内容猥亵有悖公序良俗或煽动他人犯罪者。
八款大罪,所以在对人“处分”之余,才“并扣押其出版物”。相对的,非属“出版发行人”身份之人如个人读者如张桂贞者,因未犯八款大罪,就不适合作为“并”字的对象,于理至明。由此可知,法官纵依托戒严法及《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而戒严心态未解,在本案中,也无法开脱台中市政府,因为张桂贞并非“出版发行人”。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法官又提到“出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若真按第三十九条,则该条明定:“出版品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禁止其出售及散布,必要时并得予以扣押。”乃专指扣押情况限于“出售及散布”而言,张桂贞既无“出售及散布”之事实,又不以“出售及散布”为业,台中市政府又无证据足可认定张桂贞有“出售及散布”之事实,自无遽予扣押之理由。三法官口口声声出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云云,但该条只禁止“出售及散布”,并未禁止“持有”。戒严时期,人民持有“禁书”情况,其实一如持有“黄金”、“美钞”,只能“持有”,不能流通买卖,但单纯之“持有”并不犯法。本案台中市政府对张桂贞住宅破门而入,抢走“禁书”以去,其行为,在模式上与破门而入,抢走“黄金”、“美钞”以去并无二致。翁其荣、徐元庆、陈成泉三法官不能辨别“持有”与“出售及散布”之不同,扩张解释出版法第三十九条,真令人对他们的法学素养感到遗憾!复按出版法第三十九条,纵使扣押,也有“依前项规定扣押之出版品,如经发行人之请求,得于删除禁载或禁令解除时返还之”的保障与救济,如今按三法官的法理,则此一保障与救济,对于非出版人之读者或藏书家反不适用,通乎?不通乎?可见出版法第三十九条所指的扣押,乃专责“发行人”而言。如今将专责“发行人”之出版法第三十九条移花接木,用来适用于寻常百姓如张桂贞者,这种于法规适用不当之判决,非妄断而何?
所以,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第八条“出版物有本办法第二条或第三条之情事者,对其出版发行人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并扣押其出版物”,所指“应依有关法令予以处分”,有关法令,自不排除出版法之适用。不论法官怎么开脱台中市政府,不论怎么扩张解释戒严法,但是只要细查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就知道张桂贞根本不是该办法“双重处分”的对象。——再扩张解释戒严法,也是无法不利于张桂贞的!
一九九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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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不懂与变不变
台湾岛上人民选立法委员,选来选去,常常结果是啼笑皆非。——费了好大力气、花了不少精神,把立法委员当选人送进“国会”,到头来却发现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懂不懂”。我们这些当选人,他们缺少专业知识,结果根本不懂如何分工,只会做秀。
第二个问题是“变不变”。如果只会做秀,但是立场坚定,不改素守,也算差强人意。但在事实上,一旦这种人进入“国会”,他们就变了。——他们出卖了选民,也出卖了自己。民进党中的立法委员,大多沦为这种货色(至于国民党,更不值得一提)。
我的朋友张福淙会计师,在“懂不懂”方面和“变不变”方面都令人对他有信心,我相信他比别人更胜任。
一九九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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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岂是退党政客歇脚之地!
六月一日民进党政客林正杰演出脱党秀,并发表《明志——再度宁为党外》一文,宣称:
从今天起,我退出民进党。
再度,我“宁为党外”。
随着,国民党中央日报以“有话大家说”头条大捧:
“再度宁为党外”
支持林正杰的理性选择
进而指出“全篇充满警世的语句”、“林正杰,你不愧是一个读书明理的人”云云。看了令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党外人士能被国民党机关报这样大捧,这叫什么党外!
林正杰退出都是一窝子货色的民进党,入主出奴,进进出出,是民进党自家的丑事;可是,当他“宁为党外”后又背弃党外入民进党、又脱党“再度”“宁为党外”,这种反复无常,以及反复之间,以党外为歇脚之地的干法,纵他自己不脸红,党外也要引以为耻的!
有一个类比,值得一述。一九五四年,当原本是大学教授的程天放、浦薛凤二人,从政坛下来,想到台大教书的时候,突然发生了台大拒聘事件,理由是教育学术单位并非政客退而落脚之地、并非宦海旅途中“鸡鸣早看天”的客栈,所以,台大不要他们。
党外固然不是有形的单位,但它是几十年来被国民党迫害人士——千千万万的被迫害人士抛头颅、洒热血、坐穿牢底奋争而来的共同希望所寄。在民进党成立后,党外被民进党出卖了、冷落了,换句话说,党外变成了民进党争权夺利的垫脚石。不过民进党这撮人离开了党外,党外倒也落得清静与干净。党外仍是被迫害人士的希望所寄,另加上被民进党迫害的人士在内。
如今,民进党内斗下来的政客,又染指党外,厚颜以“再度,我‘宁为党外’”自居了。显然的,这种忽而国民党、忽而党外、再忽而民进党、又忽而党外的反复无常之徒,会对党外再度构成羞辱与伤害。并且,纵使这种货色“再度”的“宁为党外”,他把党外当做政客旅途中“鸡鸣早看天”的客栈,也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党外应拆穿这种人的宣示,而划清界限的表明:
党外不欢迎从政党中一退再退下来的政客!
党外岂是退党政客歇脚之地!
一九九一年六月八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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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与佛门(李敖·释昭慧)
一
李敖先生惠鉴:
连月在贵报园地表达吾人之意见,皆蒙公正处理,不似某些传媒之压抑一方而偏袒一方。只此一点,衲亦深为感谢!
惟近观张志景文,每下愈况,完全不在讲理,而肆无忌惮以恶毒攻讦。似此作法,已失去贵报“求是”之美意,一反而成假媒体之公器以行泄忿之私。至此已不可以“理”喻,若欲置之不理,则正足以姑息养奸。故衲思虑再三,决定循法律途径解决,以令其明白“须为个人言论负责”之因果。
衲本欲从贵刊编辑部查询张志景之住址资料,俾行文单位直接通知当事人;但办事小姐谓贵报不便提供资料,只能代转信函。然则此后一段时日,必有不得不多麻烦贵报者,在此先行致谢!
耑此奉闻,并请
编安
衲 昭慧 敬上
八十年五月十一日
二
昭慧女史:
谢谢你五月十一日夜里十一点半的信。
承蒙你指出求是报“公正处理”各方意见,“不似某些传媒之压抑一方而偏袒一方”,对你的慧眼判断,我完全附议。近三十年前我主持文星编务时,即本此各方畅所欲言原则,“纵容”别人骂我,结果我主持的刊物,登出骂李敖之文最多。说句真心话,那些骂我的文章,绝大多数是不成材的,但我还是“从宽录取”了,原因无他,亲自示范,以显雅量而已。并且,为了鼓舞文风、为了提倡言论自由,你实在无法太挑剔,苟能从笔仗里找到一二善言、片段样板、反面教材、人心趋向、文化水平,乃至《笑林广记》资料,就算不虚此登。在台湾,做为一个编者,你无法太挑剔。
当然,这是指大家谈式的投书性文字而言的,编者自己的主题方向,还是要紧紧把握的。在求是报中,除了“新闻求是”这一版,其他三版的去取与导向,都是很鲜明的。——我一生都鲜明的主张我的言论,办求是报的目的,更是在此。
虽然我们的信仰不同(我不信宗教,但非无神论者,而是倾向不相信有神的“不可知论者”),但我感谢你能完全理解我的立场与心愿。
我很欣赏你的战斗精神,你突破了人们对女尼的刻板印象。但我怀疑,当你继续成长下去,女尼的身分又如何“包”得住你?也许有朝一日,你会感到自己原来比你的身分更是要得、更是超越、更是前卫,那时候,除非做到谭嗣同的“冲决网罗”,就无法消除内在的矛盾与痛苦。以我个人而论,我真想抛掉我现有的身分,去做一名海盗,但是我太老了,“他生未卜此生休”,海盗看来是此生无缘了。只好在别的方向上“冲决网罗”了。办报理应算是一种冲决,可是太累人了。有好友预言,“三个月内,求是报不垮你李敖也会累垮”,如今两个半月了,报纸康泰我政躬,看来还没完没了呢!
谢谢你。即祝
大好
李敖
一九九一年五月十一日夜一时半
来信及此信可成为一组讨论文字,即在求是报发表,再谢谢你。你引起我写这篇申述立场的文字。
三
李敖先生:
大函敬悉!
从您的文章中,可看得出您对“佛法”与破执高僧的敬重,以及对佛教中丧失佛法精神之人的责备。基本上您我“为生灵请命”之原则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对“形式”功能的判断吧!
做为一个没有建寺聚产,而靠钟点费和稿费维生的人,我能体会您对目前“滥建”而竞“富丽”之佛教(及其他宗教)现象,是如何的看不惯。就是我,也常为此太息不已。佛教在近年来,亟欲“振兴教育”,故有兴建大学之倡议。即使如此,建校基金之筹措,亦不如募建寺宇之顺利。当年(民国元年)太虚大师与仁山法师有“大闹金山”事件,震惊佛教界,亦无非提议“以金山寺办学堂,全部寺产充为学费”,而仁山等卒受刀棍之伤;盖大师“拟用金刚怒目、霹雳轰顶之精神”,以行“教产革命”,而卒未竟其功。然则与锢蔽之传统对抗,是何其艰辛?实不难想像。
以衲而言,虽不曾闹出“金山事件”,却也以支笔在佛界“四面树敌,八面威风”(引先生致彭明敏先生书),彼等被“扫”及者,无不在背后痛骂一番(但比张志景聪明的是:不在文章上暴短触法),但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是则先生所言“内在的矛盾与痛苦”,实乃一针见血之议。古德云:“宁教老僧下地狱,不将佛法做人情。”只此一念心,支持衲以弱躯“横眉冷对千夫指”而已!对先生“冲决网罗”之期勉,实深感荷!
对“世间相”愈是透视,愈看得出:唯有“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盘”,才是“冲决网罗”之出路。只是:“问渠为何放不下?苍生苦尽哪时休?”谭嗣同的心境,应该也是如此吧!既然“黄钟毁弃,瓦釡雷鸣”是世间常态,衲实不抱任何对家国、教团之幻想(幻想“明天会更好”),而只“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对佛教与社会尽一点言责,如此而已。
衲常想:佛教,是强者的宗教;而世间以弱者居多,所以真正体现佛法的强者,永远是居于少数。但是“不舍众生”的佛法,仍不能不有形而下的方便,令其迂回以入道。故礼拜念诵,虽只是第二义,但对某些“志性怯懦”的众生,这可能仍是不可或缺的阶段。否则直下“言语道断,心行处灭”的解黏去缚,对钝根者而言,岂不是“蚊子叮铁牛”,没个下嘴处吗?
所以,除却对敛财有据者口诛笔伐外,衲对朴实办道之寺宇僧尼,仍多肯定;对诵经拜忏之市井小民,仍怀悲悯。再者,如慈济功德会之作法,衲虽不全赞同,但仍肯定其有和平转移社会财富之效;盖此诸大企业家,逃漏税捐可无所不用其极,却心甘情愿被“慈济”名义套牢,对整体社会而言,未尝不是福音。(您不觉得一般人捐献比纳税更有成就感吗?)
愚迷害人而敛财有道之教棍,把普世宗教都搞得乌烟瘴气,此实有识之士所深感痛心。惟政令之出,每多祸害良善,而奸狡之徒,反而可以大行于“地下”。三武一宗及文革之害,亦不足以诛灭教棍,而徒造成中华文物史迹之浩劫。故从大处以观,衲实不敢苟同政客地痞取代教棍以分赃之宗教政策。而邰爽秋之“解放僧众”构想,更是迫害异己之法西斯行径而已!
且一国之内,愚民居多;当为政者敢冒“触犯民意”之大不韪而迫害宗教时,我们可以肯定这个政体必然趋向专制。专制之害,实大于教棍之害。盖教棍只可以骗愚民,专制却可以肆无忌惮地迫害一切——而且其迫害之顺位,通常是:一、政敌,二、知识分子,三、……教棍等。中国历史上佛教受专制之害,远不如知识分子受害之深。即以衲而言:若不幸受专制之害,必定是第二顺位之为文贾祸而已;真有那么一天,可能教棍还在一旁纳凉呢!
而民主社会的政客,对选民阿谀谄媚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甘冒失去政权的危险,行三武一宗之事?所以,今之执政者未尝不思管辖宗教,也千方百计、软硬兼施地从寺庙收入中“化缘”以做地方建设,但表面上还是要表现出对宗教亲善的样子,而不敢招惹佛教及其他宗教——盖“是不能也,非不为也”。想先生聪明绝顶,必能体会个中“均势”之玄机。
先生说:“不管怎么糟糕的民主,总比不民主好。”(今日“李语录”)衲即是体会及此,故虽与先生同样不齿教棍之所为,但对邰爽秋毫无民主素养的说辞,以及三武一宗曁文化革命之作法,则反感尤甚。此无非“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已。藉政棍以整治教棍,恰似“前门驱虎,后门引狼”,无已,只好以教育方式、以写作方式、以舌战笔战方式,做点“破邪显正”的工作。此虽不如一纸政令之速见神效,但是,也许副作用及后遗症不会来得这么大。
知先生在求是报上屡向宗教痛下猛药,虽状似怒目,而实菩萨居心,故申管见如右,不知先生以为然否?
再申谢忱,并请
编安
昭慧敬上
八十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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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的阿Q之言
——国民党被拒登广告
由旧汉奸辜振甫与新买办陈长文主持的海峡交流基金会,二十五日对大陆《人民日报》拒不刊登它征求会徽广告一事,发表文字说:“海基会为征求会徽,特在海内外中文报纸刊登广告,征求全体中国人共襄盛举。为使大陆地区之人民亦能参与此一有意义之活动,海基会于日前访问大陆时,曾请求中共当局协调《人民日报》刊登广告。《人民日报》顷以‘按照大陆有关部门规定,本报目前不刊登此类广告’为由,婉拒海基会之请求。《人民日报》并未说明大陆有关部门不得刊登之具体规定,海基会对于《人民日报》此一决定,强烈表示遗憾”云。
其实,又有什么好“遗憾”的。你这种会,根本是国民党伪政权下的伪组织,伪组织而想在人家报上瞒天过海、仙人偷桃,被拒绝了还有何话好说。
国民党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英九昨天又出面,“郑重呼吁中共”,在《人民日报》上“刊登我国家统一纲领全部内容,以使大陆民众了解我对统一政策的努力”。不过,马英九立即表示这是他“一厢情愿”的看法,因为“从中共人民日报拒登海基会征求会徽一事,就可看出中共连技术性问题都不放过,充分反映出两岸在资讯交流上相当不公平的情况”。马英九并表示:“中共对我国统纲领内容非常畏惧,中共领导人甚至不敢‘直呼其名’公开谈到‘国家统一纲领’这六个字。同时,大陆青年学生也私下传抄国统纲领内容,在内部讨论。”言外之意,仿佛是说,《人民日报》不登,是因为“怕我们”似的,这种阿Q态度,可真未免太不要脸了。——正因为你小,人家才不登;你却反倒自以为你大,这种浑然不知自己是老几,岂不太可笑了吗?
另一方面,国民党的惯技是垄断媒体,不发人新闻也不登人广告。(它的党报《中央日报》最擅此道!)如今被“共匪”以其道还其身,真是大快人心啊!
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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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仲容的一些轶事
尹仲容一生的一些轶事,颇有足道者。现选辑一些。
一、“我自己也于无意中亲自看见仲容孝亲的事迹。有一次我于夜间散会后回家,约十一时,经过某一条街,司机指着并且告我道:‘你看那辆停着的车子里,坐着尹仲容先生开着小电灯在看书。’我凝神一看,果然是的。我问司机如何知道。他说:‘每逢尹老太太夜间到人家饭后玩小牌的时候,尹先生必定亲自来接,但是不进去,因为他怕老太太玩得不够,被他扫了兴,所以宁可坐在车上等一两个钟头。’这种情形,我遇到不止这一次。”(罗家伦:《怀念尹仲容先生》)
二、“民国四十年秋天,各报刊出了一则‘尹仲容启事’,内容大意是说明他初长中央信托局局长,欢迎工商贸易界对该局与应革事宜多多建议,以期改善等语,至为诚恳,当时我正经营国际贸易,有时参加中信局招标生意,乃于兴之所至修函仲容先生,第二天接到来信约我下午四时至博爱路局长室晤谈,届时如约往访,见面时我基于一般人之常情,于连称久仰之余,大攀湖南乡情,殊知此言甫出,尹先生面容一整,以毫不客气之语气答称:‘请你注意,我是就事论事不讲同乡关系的!’对第一次见面的人以如此不客气的语调拒人于千里之外,实在令人震惊,虽然他贵为局长,当时我在气愤之余,不知道哪里来的急智,于是我马上也提高了嗓门答称:‘局长要不有你一口宝牯佬的土话(尹先生藉湖南邵阳又称宝庆,湘人以宝庆人之脾气一如牯牛,故戏呼邵阳人为宝牯佬),你不登报求贤,我才不会来哩!’我这以一介贸易商的身分如此不客气的答复,使他同样为之愕然,接着他不得已做微笑状答称‘好吧!听听你的什么高明意见。’于是我就所知尽所欲言,滔滔不绝畅述三十分钟以上,他中途点头数次,说‘对,对’数次,我发泄完毕,他说:‘你的意见很中肯,中信局我当局长有错必改。’我起身告辞,他说:‘慢着,关于香茅油问题我同意,但你应该去看我们的周贤颂副局长,这件事是我交他办的。’随即不容分说用电话告诉周副局长说我立即去看他,临走时他很客气地说欢迎我常去,把外边的情形告诉他,——这是我和尹先生订交的第一次不寻常的开始。”(乡人:《悼尹仲容先生》)
三、“尹仲容的办公时间是十分守时的,他身兼三要职,每晨八时必到班,在美援会办公室内开始工作,所以他的机要秘书,如郑秘书、汪秘书等,几乎在七时三十分就要到公,否则许多呈签公文等尚未整理竣事,是会赶不及办理的。他批阅公文迅捷仔细,力主分层负责。政策性的公文必须亲自阅目,一般例行事务公事,如果呈给他看,他认为部属没有尽责,反而要责备。他不主张事无巨细,均须躬亲处理,但是大事谁都不能瞒过他。”(袁君实:《尹仲容几个小故事》)
四、“尹仲容在台湾并没有财产,他住有一幢房屋,但这幢房屋是台湾银行所有的,而且是属于中级职员的宿舍,就是现在的重庆南路二段一号。当他任台银董事长,又兼外贸会主委,美援会副主委,官高位显,许多人曾劝他:‘你现在的房子太小了,接待朋友或外宾颇不够用。’尹的答复是:‘有公事办公室里谈,办公室不够用,有会议室,我的子女已成长,家里人口又少,用大房子养蚊子,干什么!’他始终不迁。”(同上)
五、“尹兼三职,但仅取美援会副主任委员一份薪给,对台银董事长,外贸会主任委员的兼职车马费从不领取。有一次,外贸会把他的车马费送到他的台银秘书室,秘书对此不详,乃转致其夫人收下。事为尹氏悉及,乃把秘书找来痛斥一顿,并且回到家里与夫人大吵一场,结果命其夫人立即遣人送还。这并非是尹的矫情,他认为自己生活过得去,无须份外的收入,这较诸当前若干时人,兴华厦,竭尽心机敛财以享厚福不可同日而语。”(同上)
六、“尹仲容绝少着新衣,多数时间是一袭旧西服,他对个人的享受,生活的安排,极少顾到;由于他无私欲,无欲则刚,有守有为,所以能放手做去。有一次,某民意代表曾当面对他说:‘尹仲容,你这样搞下去,我们要轰你下台!’尹的答复是:‘好极了,我正不想做,根本无所谓台上,台下,我正想下台!’对方闻之为之语塞。”(同上)
七、“只要部属是真正的为公,即使犯了错误,他愿代负责任。例如中信局有一次发生事故,若干位主管人员都受到司法机关的调查,他便对几位同事说:‘在法院问到你时,你尽管说是我让你做的,一切责任应由我担当,不必有什么顾虑。’他这类作风,完全实践了荀子所说的‘不下比以暗上,不上同以疾下,分争于中,不以私害之,若是则可谓公矣’这句话。”(张九如:《本末兼赅望实并懋的尹仲容》)
八、“外贸会公布某些中药的进口地区限制才三天,他就把它修改了,爱和他抬杠的新闻记者就问他,‘这不是朝令夕改么?怎可以?’他率直的回答说,‘知道错了,还不改那还得了!’记者追问,‘岂非有损政府威信?’他说,‘知过不改,才真正的有损政府威信。’他有时虽不肯当面认错,事后总会表示自己的不对。第二他在对待同僚方面,总是严守分寸,直而不绞,会使人看出他老虎面腔的背后,仍是菩萨心肠。例如八七水灾之后,食米供应不足,价格上涨,他不管李连春的激烈反对,即从泰越两国进口食米一千万美元,当时有人笑他不会‘耍政治,要是让米价上涨到六元一斤,李连春垮台的时候再进口,岂不对你有益。’他苦笑着说,‘这样耍政治那要害死多少人,又要在物价工资生产成本齐涨以后减少了多少出口的外汇收入,我宁可不会耍。’”(同上)
九、“及他死后,他的司机对我说:‘我们老板的皮鞋,和我的同样破旧,我就不好意思去买新的着。’他的夫人在他死后四个礼拜的晚间对我说:‘我服事仲容实在不容易,房子早该修理,他总反对,我只有趁他不在台北时候,偷偷的干。’又说,‘我们家里的椅子,本来是藤制的多,容易破坏,也是我趁他在中南部看工厂的期间,购换几张廉价的沙发椅。’又说,‘他兼任台银董事长后,还是用那辆旧汽车,有一天他到美援会去的半路上,被一辆汽车一撞,门就开了,把他撞出车外,幸未受伤,这件事被台银的总经理周友端知道了,要给他买一辆新车,他就对周说,我是总账房,不应该乱用一文钱。”(同上)
十、“我再请她证明其他几件事:‘杨家瑜曾对我说,在他赴法院应讯扬子木材公司案那段时期,家瑜要帮他借钱,应付一切讼费,他立即拒绝,是不是事实?我当时也听人传说,有一次他深夜到法院里去应讯时,因为袋中无钱,又不忍向你索取养鸡种菜得来的钱,只得步行而去,又步行回家,在他步行之时,还得当心被新闻记者发现,是不是事实?我又听说,当时曾有商人知他贫穷偷偷地拿钱来接济他,虽然进了门,却被他撵了出去,是不是事实?’她只是含泪点头,不忍再说。”(同上)
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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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真相被误导,亟待澄清
今年五月二十三日,是中国中央政府和平解放西藏四十年纪念。正值西方帝国主义者支持达赖喇嘛之际,西藏问题,更值得我们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上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刊出题为《关于西藏人口的数字与事实》的文章,以无可辩驳的事实,戳穿了少数流亡国外的西藏分裂主义分子散布的所谓西藏有一百万人被杀,藏人有种族灭绝的危险等谎言。
文章列举了大量史料后指出,从元朝西藏成为中央政权管辖的一个行政区后,到一九五一年西藏和平解放时,西藏人口一直为一百万,在数百年间,西藏人口几乎没有增加。
文章说,新中国成立后,先后进行过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一九五三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西藏地方政府向普查机构申报的人口数字为近一百万(不包括昌都地区)。一九六四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西藏人口为一百二十五点一万,其中不包括一九五九年被叛乱分子裹挟逃往国外的六、七万人。一九八二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西藏人口为一百八十九点二万。一九九〇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西藏人口为二百一十九点六万。
一九九〇年与一九五一年相比,西藏人口从近一百万增加到二百多万,增长了一倍多。这一事实揭穿了所谓“一百万西藏人被杀”的谎言。因为如果西藏人真被杀了一百万,怎么可能在短短四十年间反而增加了一百多万呢?
文章认为,在西藏,藏族人口一直占绝大多数,据一九八二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数字表明,西藏的汉族和其他民族人口数量仅占西藏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左右。
文章还谈到了中国的全部藏族人口,文章指出:藏文史料记载,在古代鼎盛时期,中国的全部藏族人口约为四百多万。以后由于天灾人祸,人口锐减。至一七三七年,清朝经户口清查,全国藏族人口仅有二百七十余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经全国人口普查,全国藏族人口一九五三年为二百七十七点五万,一九九〇年增加到四百五十九点三三万。其中,聚居于西藏自治区的为二百零九点六万,聚居于四川、青海、甘肃、云南四省藏族自治地方的共二百一十多万,散居于其他地区的约为四十万。
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登出文章后前三天,四月二十三日,中国驻美大使朱启祯也应邀演讲,他指出:不少美国人由于缺少对西藏的了解、对西藏问题和中国的有关政策存在误解。西藏自十三世纪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在内,都承认这一事实。即使达赖本人在一九五一年确认有关和平解决西藏的协议时,也承认这一不容置疑的事实。但达赖后来背弃了自己的观点,到处鼓吹西藏独立,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因此达赖不只是一个宗教人士,而是从事政治活动的流亡者。朱大使列举事实驳斥了所谓中国政府在西藏违反人权、限制宗教自由等不实之辞,说明解放后西藏废除了农奴制,实行了民主改革,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人口成倍增长。中央政府对西藏不仅实行宗教自由的政策,而且拨出大量资金修复寺庙,包括整修布达拉宫。
既然西藏问题被外界抹黑,实事求是的面对西藏问题,就实属必要,我特予着力,以增加人们对西藏问题的正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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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第《东番记》与今日台湾
今年四月十七日是《东番记》作者陈第诞辰四百五十周年,海峡两岸学者聚集在陈第故乡福建省连江县举行纪念活动,并进行学术讨论。会议收到论文四十二篇,内容涉及陈第的生平以及他在思想、军事、音韵学、旅游考察诸方面。与会学者还参观了馆藏的陈第著作及有关文物史料,并拜谒了位于连江近郊的陈第墓。
这位陈第先生,字季之,号一斋,是明朝著名的军事家、音韵学家、旅行家。他的才干,为戚继光、俞大猷所赏识。一六〇二年,明神宗万历三十年,他与沈有容同往台湾剿倭,考察了高山族风情。他撰写的《东番记》是第一部以第一手材料写成的关于高山族风土人情的文献,成为研究台湾的最珍贵史料。
这篇《东番记》,收在明朝末年福建莆田周婴编的《远游篇》里。台湾省文献会《台湾省通志稿》卷一“土地志地理篇”中“周婴东番记”条下说:
清康熙三十四年,乙亥,徐怀祖著《台湾随笔》谓:台湾于古无考,惟明季周婴著《远游编》载东番记一篇,称台湾为台员,盖闽音也云。周婴之说可信也。编者祖籍闽南泉州,自祖先以来皆称台湾为台员,即现在七百万本省箱之闽粤人,众口同音,皆称台湾为台员,未闻有称为台湾者。由此观之,台员名称既始见于周婴之东番记。按周婴为明之宣德正德间人,则台员之名宣德正德前已见称之,明矣。
事实上,《台湾省通志稿》的文字是错误的。第一、《东番志》乃陈第所作,不是周婴;第二、周婴不是“明之宣德、正德间人”,即不是十五世纪明宣宗或十六世纪明武宗之间人,而是十七世纪明思宗时的知县,《台湾省通志稿》是瞎抄日本人伊能嘉矩《台湾文化志》而犯了“同日而语”的错误,这是很不该的。
连雅堂《台湾通史》卷一“开辟纪”说:
“瀛壖百咏序”曰:明季周婴《远游篇》,载“东番”一篇,称其地为台员,盖闽音之讹也。台湾之名入中国,始于此。据是,则土番之时,闽人已呼东番为台湾矣。周婴,闽之莆田人。当明中叶,漳泉人已有入台侨住者。一苇可航,闻见较确。或曰:台湾原名“埋冤”。为漳泉人所号。明代漳泉人入台者,每为天气所虐。居者辄病死,不得归。故以“埋冤”名之,志惨也。其后以埋冤为不祥,乃改今名。是亦有说。……我台人当溯其本,右启后人,以毋忘荜路蓝缕之功也。
连雅堂这段记录告诉我们:“台湾之名入中国”,始于“‘东番’一篇”,就是始于《东番记》。在这以前,文献不称台湾。福建话念台湾为台员,台员者,东番也。福建离台湾最近,福建人来台湾,水土不服,每多病死,自觉冤哉枉也,埋骨异地,乃以“埋冤”呼台湾,后来自觉不祥,乃以台湾两字代用。这种台湾名称的由来,都是不容易的,因此连雅堂劝台湾人不要忘本,也不要忘了台人祖先当年荜路蓝缕之功。可是,后人呢,可健忘得很呢,他们不但不知道陈第是老几,连台湾本是埋冤之地,都给忘光了。
陈第除了是把“台湾之名入中国”的先锋人物外,他还是中国保卫台湾、抵抗日本的先锋。他在一六〇二年随沈有容将军在台湾海面与日本倭寇的大战,可说是三百八十九年前的抗日战争,其行事,与民族英雄无异。战胜后,他与沈有容来台湾,详为访查。后来又亲往澎湖,不费一兵一卒,把荷兰人说退,也同有收复国土之功。
《东番记》中记外省人眼中的原住民,也极有价值。陈番写道:
东番夷人不知所自始,居澎湖外洋海岛中。……无酋长,子女多者众雄之,听其号令。性好勇、喜斗、无事昼夜习走。足蹋皮厚数分,履荆刺如平地,速不后奔马。……邻社有隙,则兴兵,期而后战。疾力相杀伤,次日即解怨,往来如初,不相雠。所斩首,剔肉存骨,悬之门,其门悬骷髅,多者称壮士。……地暖,冬夏不衣。妇女结草裙,微蔽下体而已。无揖让拜跪礼;无历日文字,计月圆为一月,十月为一年,久则忘之,故率不纪岁,艾耆老髦,问之,弗知也。交易结绳以识。……豪饮能一斗。……乐起跳舞,口亦乌乌若歌曲。男子剪发,留数寸,披垂;女子则否。男子穿耳,女子断齿,以为饰也。(女子年十五六,断去唇两傍二齿。)……家有死者,击鼓哭,置尸于地,环煏以烈火,干,露置室内,不棺。屋坏重建,坎屋基下,立而埋之,不封;屋又覆其上;屋不建,尸不埋。然竹楹茅茨多可十余稔。故终归之土。不祭。……女子健作,女常劳,男常逸。……盗贼之禁严,有则戮于社。……故夜门不闭;禾积场,无敢窃。器有床,无几案,席地坐。……食豕不食鸡,畜鸡任自生长,惟拔其尾饰旗;射雉,亦只拔其尾。见华人食鸡雉,辄呕;夫孰知正味乎?又恶在口有同嗜也!居岛中,不能舟;酷畏海,捕鱼则于溪涧,故老死不与他夷相往来。……与贸易,以玛瑙、磁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其鹿脯、皮、角。间遗之故衣,喜藏之,或见华人,一着,旋复脱去。得布亦藏之。不冠,不履,裸以出入,自以为易简云。野史氏曰:异哉东番!从烈屿诸澳,乘北风航海,一昼夜至彭湖,又一昼夜至加老湾,近矣!乃有不日不月,不官不长,裸体结绳之民,不亦异乎?且其在海而不渔,杂居而不嬲,男女易位,居瘗共处。穷年捕鹿,鹿亦不竭。合其诸岛,庶几中国一县。相生相养,至今历日书契,无而不阙,抑何异也!南倭北虏,皆有文字,类鸟迹古篆,意其初有达人制之耶?而此独无,何也?然饱食嬉游,于于衎衎,又恶用达人为?其无怀、葛天之民乎?自通中国,颇有悦好,奸人又以滥恶之物欺之,彼亦渐悟,恐淳朴日散矣!
从三百八十多年前的陈第记录里,我们看到台湾的原住民,是相当快乐的同胞。他们不记仇、不穿衣、不跪拜、豪饮一斗、乌乌起舞、不来无聊的丧礼、夜不闭户、不日不月、不官不长、饱食嬉游、恶用达人为?……在陈第眼中,这是一幅乌托邦的洒脱画面。可是,陈第担心这一画面,在“通中国”以后,中国的奸人们(就是现在自命台湾人的祖先)“又以滥恶之物欺之”了。久而久之,原住民慢慢觉悟了,他们的淳朴,也就越来越变样了。
三百八十多年过去了,不出陈第所料,原住民的确已被欺负得不成样子,女孩子被卖为娼,一天接客要五十多次。他们虽然淳朴尚存,可是三百八十多年下来,局面是今不如昔、每下愈况了,多可怜呀!
陈第是保卫台湾的民族英雄、又是记录台湾的千古绝笔、更是预言台湾的异代先知。他的立功立言,使我们感念之余,更应设法善待《东番记》中的主人。——台湾是主人的,他们是真正“埋冤”者,我们来了四百年四十年又怎样,我们都是恶客啊!
一九九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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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邦丑闻中,林正杰为何沉默?
今天《中国时报》上说:交通部长张建邦因北宜高速公路缓建及女儿张家宜自华隆公司承购国华人寿股票“两案并发”而备受争议,朝野立委上百人掀起提案热潮,然而对于前者的公共政策变更与后者之涉及利益输送问题,立委们的反应却相当微妙。部份立委也不讳言,“现在搞不清楚张建邦属于什么‘流’,事涉敏感,还是等水落石出后再表示意见,以免引发意外揣测”,显示在国民党籍立委心中,政争阴影倒造成了“稳定为要,不轻易出手”的另一种作用。对于立委矛头转向北宜案,党籍立委的说法很多,最简单的不外乎人情因素,由于张建邦长年在议会历史悠久,与立委们交情匪浅,如张世良即明白表示,“他是我淡江大学的校长也”,不但避不谈国华案,连北宜案也不提。而多数在工商界打滚的立委,对于所谓“利益输送”“内线交易”等等也有比较高容忍度的看法,立委黄正一就说:“未上市股票要买当然价钱愈低愈好”,至于成年女儿有庞大资金购买股票的疑点,少年早发的黄正一更表示,“谁规定三十几岁的人不可以有上亿资产?”他认为种种疑问,都必须静待司法调查告一段落,有所定论后再说。华隆案在立法院迄未引起强烈反应,使得最能反映民意温度的立法院,在这两个个案上的温度显然与社会大众有一段落差。
这些报导,都显示给我们,张建邦以外广大的财力与人脉,虽然大案双至,祸不单行,但还是颇能罩得住,报上说立委多沉默不愿及早表态。——立委宁违社会大众之白眼而独具青眼于张建邦,此中奥妙,信可知矣!
不过,在国民党、民进党两党众委默默之时,有一个民进党员,似乎不该也沉默,此人即林正杰。林正杰每以打击特权揭发黑幕为做秀张本,敌党张建邦如今除了纰漏,以林正杰的乖巧、灵活与异军突起,为何不在张建邦身上穷追猛打?反倒噤若寒蝉,这不是太邪门了吗?
为了给《中国时报》所说由于张建邦常年在议会历史悠久,与立委们交情匪浅举一证,我试为张建邦与林正杰的交情进一解。
早在一九八四年十月七日《民众日报》上,就有报导党外编联会上曾心仪质问林正杰与国民党张建邦之间的财务秘密事。《民众日报》说:“林正杰对于外传他收过台北市议会议长张建邦的钱,承认有这回事,但指出,那是他当选市议员不久,到美国考察,张建邦透过秘书拿给他的,其中十五万元是议会补助款,五万元是个人借支。林正杰表示,张建邦借钱给他是基于同事关系,五万元的个人借支,他回国后即立刻奉还,他并没有因此在市议员立场方面,有过任何让步。”
不过,林正杰这一解释,却被我所笑。我笑林正杰虽说谎话,可是记忆太坏,以致自己要穿自己的帮。例如他在头一年(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给我的信上,明明就有这样的话:“至于向张建邦私借一百万,我想您是记错了。七十一年,我要出国的时候,议长室秘书主动拿二十万借给我,其中有九万是议员出国考察费先预支。回国后,我分两次,把十一万还给陈秘书。在金钱关系上,我一向清清楚楚,如果真要钱,当市议员要拿黑心钱太多机会了。上次,在‘红沐’餐厅,您也和我谈论到这件事,我记得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没想到您仍有此误会。”
看到了吧!向国民党议长借钱的事,事情只是一件,但林正杰自己的说法,至少就查出两种!他事后在谈话上和文章上,只承认“十五万是议会补助款”、“是议会的公费”,另外五万才是他向张建邦“个人借支”。但是,他这样理直气壮,却忘了他写给我的白纸黑字了!但这白纸黑字上,明明“公费”只是“九万”,而他向张建邦的“个人借支”,却不是一位数字的“五万”,而是两位数字的“十一万”!
其实,林正杰身为党外议员,去向国民党议长张建邦秘密借钱,“五万”也好、“十一万”也罢;一元也好、一百万也罢,又有什么不同呢?以他的身分、以整个党外的荣誉,做这种事,不失态吗?不走样吗?不丢人吗?不现眼吗?至于说纵使向人借钱,“并没有因此在市议员立场方面,有过任何让步。”云云,此理通吗?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这是人间常情啊!若说自己可以“政经分离”,又其谁能信啊!是要笑死张建邦呢?还是要气死他?
如今,贷方张建邦到立法院来备询了,借方林正杰也到立法院来质询了。可是,在老百姓战鼓频催之际,包括林正杰在内的各路立委,却按兵不动,一体沉默。——张建邦神通广大,可以想见;而林正杰的真面目,我们也就噗哧一笑啦!
一九九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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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公超的下场
六月十九日中国时报登出林博文先生《“投荒于市”的外交奇才叶公超》一文,说:
一个对国家民族有着超卓贡献的外交家,竟然一棍子被打入冷宫,过着形同“软禁”(有人监视、不准出国)的生活,这是叶公超的悲剧,也是中华民国的损失!
叶公超获罪最高当局的导火线是,一九六一年外蒙古申请加入联合国事件。外蒙入会案和非洲七国入会案,并成为“整批交易”,在安理会中不做逐国个别表决,而做整体票决。一九四五年八月,我国在《中苏友好条约》中,赞成外蒙独立一事,成为蒋公生平的一大隐痛,因此,他坚决反对外蒙进入联合国,不惜动用否决权。但驻联合国常任代表蒋廷黻和叶公超,皆主张投弃权票或缺席,而不赞成使用否决权,俾免开罪非洲七国。美国方面亦希望我政府网开一面。
由于叶公超强烈反对动用否决权,与当道决策相左,并向美国务卿鲁斯克“暗示”我国“外硬内软”,终将缺席;同时,又因与外交部长沈昌焕激辩时,“涉嫌”以粗话批评总统……。于是,叶公超被急电召回台北,连行李都未带,甫抵国门,即被告知“不必返任”。辉煌的宦海生涯,戛然告终。
又说:
其时,已有人造谣叶公超可能会“投共”,蒋氏父子都听信这个谣言,因此,叶公超始终不能出境,直到他死前数年,某大佬(一说是黄少谷)始建议蒋经国派叶公超赴美考察侨校中文教材,蒋氏表示:“只要担保他按时返国,似无不可。”
叶公超到了旧金山后对蔡孟坚说:“我这次能来,等于火烧岛犯人的早晨‘放风”,必遵限期归国;否则,担保人受连累,……。”叶氏在担任行政院政务委员的时候,亦曾向蔡孟坚表示:“我此时有‘务’而无‘政’的空名义。……身边有‘特务’,‘政事’不准问。”张大千返国时,叶公超怒声对他说:“大千!你又回来了,这是一个‘无聊’的地方,上下都‘无聊’。”
对以上的论述,我有意见如下:
一、叶公超垮台,非关外蒙之事,外蒙之事,一切由蒋介石说了算,如说意见“与当道决策相左”即构成垮台,那么,蒋廷黻为何不垮?何况结果是蒋介石先硬后软,自己下令在联合国放水了,难道蒋介石会被叶公超左右么?
二、真的原因,是叶公超对沈昌焕说了批评蒋介石的话。蒋介石器量狭小,一被小人沈昌焕告密,立刻骗回叶公超,予以长年限制居住。叶公超的下场,实乃张学良第二,是冒犯了林博文的“蒋公”之故,只是限于嘴巴上冒犯,所以不自由程度,有异张学良。
三、叶公超垮台后,固然索寞堪怜,但他做蒋介石鹰犬走红时,却也照样做违心之论。雷案发生时,他在海外所说不利雷震的话,就是一例。
四、近三十年前,在美国新闻处的副处长司马笑(John Alvin Bottorff)的家里,叶公超就向我说,他加入国民党,原希望他两脚踩到泥里,可以把国民党救出来,结果呢,他不但没把国民党救出来,反倒把自己陷进去,言下不胜悔恨。后来他的司机谢先生告诉我,叶公超曾对他说,他后悔没听太太的话,竟去做官,结果做官做得得不偿失。叶公超是国民党官场中,最有真性情、最有才气的知识分子,结果下场如此,第一流知识分子不可搞政治做官,一叶知秋矣!至于今天国民党官场中的教授、博士之流,比起叶公超来,论真性情、论才气,皆猪狗耳,不足论亦不足惜也。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日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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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害别人,自己长寿
联合国最近发行《一九八九年人口统计年鉴》,日本鬼子是全世界最长寿的,幼儿死亡率也是全世界最低。
该年鉴统计,女性平均寿命七十五岁以上的国家有四十二国,日本女性则高达八十一点三岁,排名第一,第二位是瑞士的八十点七岁。第三位是法国和澳门的八十点三岁,第五位是瑞典的八十点二岁。
男性平均寿命,日本是七十五点五岁,也排名第一,接着澳门是七十五点一岁,冰岛是七十四点六岁,瑞典、香港是七十四点二岁。
未满一岁的幼儿死亡率,以日本的千分之四点四最低,芬兰为千分之五点八,瑞典千分之六,冰岛千分之六点二。
日本鬼子祸害别人,自己却长寿,这一事实,吾人应密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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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根自己东床坦腹;里根老婆东窗事发
继肯尼迪家族出现强暴丑闻后,美国又爆发前第一夫人南西里根在白宫吸食迷幻药,并与明星法兰克辛纳屈经常幽会的丑事。
七日起美国各主要电视台为追踪南西的故事展开另一场新闻战。下午,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访问到正从教堂出来的里根,但里根说:在教堂圣地怎可谈论那种事。
南西的丑闻系由《南西传》(Nancy Reagan—The Unauthorized Biography)作者吉蒂凯莉(Kitty Kelley)揭发出来。她说,她采访近千位与里根家庭熟悉的人士后,发现南西在白宫长年吸食迷幻药,并且常与男星法兰克辛纳屈约会。法兰克可以从白宫侧门出入。
传中说南西设好圈套,套牢老公、虐待母亲、迷信星象、对子女恶毒,喜欢占小便宜,且一度尝试迷幻药。她又捏造家庭背景、隐瞒早期贫穷、体重问题及忧伤岁月,甚至她的真实年龄。作者透露:南西生于一九二一年,并非一九二三年,实际少报了两岁。不过,里根前白宫秘书西拉泰德(Sheila Tate)六日说:“没有里根夫人的朋友会去看这种无聊的书。”(No friend of Nancy Reagan's is going to read that scummy book.)
另一方面,里根本人也有绯闻,里根四十一岁与南西尚未结婚时,曾和一好莱坞十九岁的小明星华特丝有一段情,一天凌晨三点,里根突然闯入华特丝的卧室,不由分说,演出霸王硬上弓。照现在流行的说法,就是“约会强奸”(date rape)。
里根年轻时曾是模特儿式美男子,但垂老不敌瘦皮猴。
由这些丑闻里,我们看到美国的VIP们是些什么货色。
里根在八日发表声明说:“内容简直一派胡言——从指称她吸食大麻,到婚外情,到指称我们的女儿派蒂出生时我不在场,没有一件是真的。”
里根说:“我深信美国人民能判断该书只是在哗众取宠,唯一的目的是为作者和出版商牟利。”
里根说:“我担任公职三十余载期间,前后已有十余本由他人撰写,有关我及家人的书籍出现,我一概拒读此类书籍,也不予置评。”
又说:“虽然我已见惯许多不实报导,然而,最近出版的一本书,却充斥着许多明显有失庄重,既恶毒又荒谬的错误……。许多友人劝我将该书错误,一点一点加以驳斥,但是,如此的话,不啻给予这本未以事实为依据的书合法性……。我和内人此后不再对此事发表任何评论。”
法兰克辛纳屈的发言人则表示:“我们不打算以正式反应来提高此类作品的身价。”
一九九一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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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豪左拉《我控诉》手稿重现人间
一八九八年为陆军上尉德雷夫斯(Alfred Dreyfus)辩冤白谤,使法国社会为之连根震撼的那通感性的公开信——《我控诉》(J'accuse!)原稿,已被巴黎国立图书馆收购而去。
这通给第三共和总统佛尔(Felix Faure)的三十九页公开信,是大文豪左拉(Emilz Zola)为抗议犹太军官德雷夫斯(Dreyfus)被诬为德国间谍而写出的。左拉孙子的遗孀最近将这一传家之宝转让。
图书馆官员拒绝透露收购《我控诉》原稿的价格。但据巴黎《世界日报》(Le Monde)说,巴黎国立图书馆付给小小左拉太太二百二十万美元。
《我控诉》是一八九八年一月十三日在《黎明日报》(L'AURORE)所刊左拉总攻伪善和种族主义公开信标题和开头的第一句。
德雷夫斯被诬控为间谍之后,即被陆军参谋首长判了死刑,但未执行,并为他减刑,然后发送南美盖亚那殖民地海岸外专关囚犯旳恶魔岛(Devil's Island)囚禁。
身为写实主义者而且兼为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左拉挺身而出为德雷夫斯辩护;德雷夫斯终于得以平反,恢复军职,后来官拜上校。
巴黎国立图书馆馆长乐罗拉都瑞(Emmanuel Leroy Ladurie)说,此一文件乃是无价之宝(The document was priceless.)。
左拉生于一八四〇年四月二日,以煤气中毒,死于一九〇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活了六十二岁。他是法国自然主义文学大宗师。他死后,法国人感于他的正义感与文学成就,把他的遗体移置先贤祠。左拉生前是一个饱受争议的人物,他的作品被具有保守思想的公众视为淫书。终其一生,由于伪学人之抵制,未能进入法兰西学院。
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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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的前途在哪里?
——“大势已去!”
竺可桢是留美博士,从1936年起做浙江大学校长,一做十多年,由于他是浙江人,尤得蒋介石的看重。胡颂平《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1961年12月30日条下,有这样一段纪录:“晚饭时,先生谈起‘竺可桢的太太是姜立夫的妹妹;这位太太死后,再娶陈源的妹妹。这位陈小姐,面孔圆圆的,长得很甜。我的太太对我说,如果她死了,她劝我娶这位陈小姐,可以看出我太太对她的喜欢。胜利之后,我到浙江大学去演讲,可桢是浙大的校长,他和他的太太住在礼堂楼上。你想,校长住在礼堂的楼上,他的一切行动都被学生监视住,我就晓得他们是出不来了。’”从这段话里,看出胡适的意思是,国民党丢掉大陆前,他的老朋友竺可桢不肯来台湾,是因为“一切行动都被学生监视住”,不过在我看来,事实却非如此。
蒋经国在1975年2月21日列席立法院第五十五会期第一次会议口头施政补充报告——“推行开诚布公的廉能政治”时,有这样的话:“我觉得今天特别要注意的,是心理建设。现在一般人觉得民心很安定,但只是安定,还是不够的,我觉得今天的民心要从安定转向坚强,只有坚强,才能担当重任,才能求得我们的本身的生存。如何使民心从安定转向坚强,就是我们要始终执有坚定的信念和信心,在任何的情况之下,我们不动摇,不怀疑,不灰心,这个坚强的国民信心,要确实地建立起来。我想到民国卅八年由上海撤退的时候,总统蒋公从舟山派经国到上海去,请当时的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到台湾来,我在一间医院里找到他,向他说:总统蒋公请他到台湾去,他想了一下说:‘谢谢总统的好意,我想不必了!’我说为什么呢?我今天就可陪你到定海去,他叹了一声说:‘大势已去!’我问他为什么大势已去了,他说你到台湾能去多久呢?半年或顶多一年。我说不是吧!后来无法再谈下去,他反而向我说,你也不必到台湾去了。我就发恼了,我说:‘人各有志!’就不握而别。像他那种人是短视,只顾现实,看不远,看不到大的问题。他说大势已去,试看我们从大陆来到台湾有二五年(按:他妈的还好意思说?!无耻!),不仅继续存在而且蓬勃发展,今日国家世界的大势乃是共产主义一定崩溃,共产制度一定灭亡。”
从蒋经国这段话里,我们看到他当年去见竺可桢,地点是在上海,而不是在杭州,自然不发生“一切行动都被学生监视住”的问题,可见竺可桢不肯来台湾,纯粹是他对国民党的天下已倒尽胃口,没有别的原因。
想当年在国民党丢掉大陆前夜,真正有良知的中国人,对国民党均已倒尽胃口。他们之中,或因个人的,家庭的原因,不得不离开大陆,但那只是对共产党的逃避,并不是对国民党的深情。宗荣禄《天民回忆录》中说他因父亲的原因,为之发誓反共,来台湾前,他的朋友宋伟霖问他:“你去干嘛?国民党已寿终正寝,你还想亲视含殓。”这话可真一针见血。多少来台湾的外省人,其实都未尝不以“亲视含殓”的心境来看国民党的。陈诚当年对我说:“共产党的失败,并不就是国民党的胜利。”可见纵使“国家世界的大势”如蒋经国所说,别人一定“崩溃”,“灭亡”,但国民党的前途,又在哪里呢?
198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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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失职,永不失业!
本为圣朝无弊政,敢将衰朽做委员。
——改写韩愈的诗
去年我结婚的当天晚上,老泰山胡赓年先生请我和胡茵梦吃饭,胡赓年先生曾是国民党大员,做过旅顺市长,现任终身职立法委员。他谈到立法委员生涯,突然得意的说:“三十一年来,我在立法院,没有说过一句话!”我听了,感到很难过。难过的不是胡赓年先生放弃了他的言责,因为他们其实都放弃了;难过的是,他放弃了言责以后,居然还那么得意!这未免太不得体了。我忍不住,回他说:“立法委员的职务就是要‘为民喉舌’,东北同乡选您出来,您不替东北同乡讲话,——一连三十一年都不讲话,这可不对罢?一个警察如果三十一年都不抓小偷,他是好警察吗?这种警察能以不抓小偷自豪吗?”
胡赓年先生对我这种“有眼不识泰山”的行为极不习惯,我的“质询”,显然令他不快。可是我没办法,我无法尊敬无法使我尊敬的老年人!
胡赓年先生的错误是他忘了他的身份。他的身份如果是“小百姓胡赓年”、“星爸胡赓年”或“聋哑学校校长胡赓年”,他当然可以不说话,因为“小百姓”不敢说话,“星爸”轮不到说话,“聋哑学校校长”无须说话。不巧的是,他的身份却是“立法委员胡赓年”,立法委员以说话为职业,立法委员不说话,就是失职;立法委员三十一年不说话,就是三十一年失职!
“为民喉舌”的哑巴
立法委员是国会议员,国会议员就该“为民喉舌”。“为民喉舌”的重点就在表现质询和询问,一表现质询,就得经常跟被质询的对立,这是制度上规定的制衡关系,并不是跟政府过不去,跟政府捣蛋。
欧洲中古有一种“魔鬼的辩护士”,那时候的神学者,提出了理论,必须请另外一个人,就敌对立场,提出反驳,真理要透过反驳,才无懈可击,才告完成。这些提出反驳的人,形式上好像站在魔鬼立场讲话,所以叫“魔鬼的辩护士”。这种有意的魔高一丈,目的在使道高一尺也变成一丈,变成一丈一,变成十丈。所以,“魔鬼的辩护士”,并不是跟教会过不去,跟教会捣蛋。
拳击家练拳,自己一个人光打梨形球或沙袋是不够的,他得来个“假想敌对打”。这个假想敌,多半是他的教练,教练跟他对打,这种有意的对打,目的在使他缺点减少优点加多,这种打反拳的“假想敌”,并不是跟选手过不去,跟选手捣蛋。可笑的是,三十一年来,这个岛上的国会议员,居然发明一种所谓时值非常相忍为安的怪论,从怪论下引伸,竟认为议会中跟被质询者对立是“破坏团结”的,是“破坏政府威信”的,是“诋毁领导中心”的,是“影响民心士气”的,是“动摇国本”的。……于是,他们放弃了制度上规定的制衡关系,放弃“为民喉舌”,纷纷做起哑巴来了。
不说话的与说话的
立法院三百七十三个委员中,三十一年间,有一百一十八个从来没说过一句话!有六十一个说了平均不到一次的话,无异从来没说过一句话!两者合并,等于说,三十一年间,有一百七十九个立法委员从没说过一句话!——胡赓年先生原来不是一个,胡赓年先生原来有一百七十九个!
三百七十三个立法委员中,竟有一百七十九个不说话,几占了立委总额的一半,这种大比例,这种怪现象,真不能不说是古今中外都没有的政治大笑话!
现在,看看另外一半的一百九十四个所谓说话的,又怎样呢?
试以胡秋原为例:1954年胡秋原写文章宣称:“纯个人是非”,他是“不闻、不问、不谈的”。不料八年以后,当人民研究他的“闽变”叛国史,他不但要“闻”要“问”要“谈”,并且谈到立法院来了。他本来为了抗议《出版法》,宣称如此出版法一日不废,他一日不回立法院,可是为了阻止人民研究他的叛国史,他不但回到立法院,并且主张政府该用出版法制裁人民了!当内政部长表示人民并没有“侮辱元首”情事,他还是不肯罢休,非要兴文字狱不可!有史以来,不论古今中外,身为民意代表的人,他们被人民奉养、尊敬,都因为他们肯“为民喉舌”,肯站在人民立场跟政府对立,从来没有在政府认为人民清白时,反倒要政府整人民的,可是这种妙事,竟发生在这个岛的立法院里,真不能不说是古今中外都没有的政治大笑话!
再以程沧波为例:1964年1月22号,立法院第一次质询院会,严家淦以下二十多个政府大官列席备询。立法院秘书处发表数字,谎称这天出席的立法委员有三百五十名,但是事实到场的,却不到十个!当天英文中国日报登出了照片,从照片上看去,也不到十个,既有照片为证,本不该再有问题。
不料三天后的院会上,程沧波等六十七个立委提出临时动议,要求变更议程,请列席备询的政府大官退席,让立委们优先讨论如何箝制民意。程沧波首先说明提案理由,指出“这张照片乃恶意摄取,恶意宣传,使立法院受到损毁。”“侮辱立法委员,甚至侮辱国家、政府。”程沧波说完了,崔唯吾等立刻七十嘴八十舌,表示支持,闹了一阵,进行表决。结果通过把民意法办,以平私愤。这种妙事,竟发生在这个岛的立法院里,真不能不说是古今中外都没有的政治大笑话!
如果这样的质询叫做说话,做为人民的我们,可真宁愿胡秋原是胡赓年、程沧波是胡赓年,人民可真要祭起《琵琶行》,哀呼“此时无声胜有声”了。
不公道的老年人
胡赓年先生在我结婚的当天晚上,又责备我没有职业,我苦笑着说:“我的职业本该是立法委员,可是被你们一做就做了三十一年,哪里还轮得到我来做呢?”胡赓年先生不责备他自己职业这样固定,反倒责备李敖没有固定职业,这种离奇的“老年人公道”,可真教人敬意全消!
这些不公道的老年人,霸占了立法委员职位还不说,还不断捞过界,在别的行业里插一脚。从律师、会计师、顾问、董事长、常务董事、校长、教授、发行人、社长、总主笔、主任、研究员、以至所谓作家等等,一应俱全。以致另一型的古今中外都没有的政治大笑话,也就应运而生;胡赓年先生同一个向他叫“爸爸”的骗子合作经商,岂不可笑?陶希圣欠银行呆账不还,反倒写信威胁,岂不可笑?赵文艺跑到美国念中学课文,反在中央日报投稿显配,岂不可笑?白如初以一本一百二十八页的《伦常新说》,在十九年前就每本四百元强销,岂不可笑?魏惜言庆祝自己七十岁,以高达三千元定价的《魏惜言文存》兜售,岂不可笑?徐君珮、姚廷芳、刘景健、陈桂清、封中平因油商行贿案被判,岂不可笑?雷鸣龙因勒索财物被捕,岂不可笑?林可玑因票据案件被通缉,岂不可笑?……
这些不胜枚举的政治大笑话,不论从哪一角度看,都暴露了立法委员的永远失职和永不失业。而这种“职”和“业”间,又是互为因果的;因为同政府妥协,所以不失业;因为不失业,不虞改选,不愁既得利益的动摇,所以失职。
立委哉?立委哉?
在《论语》中,孔夫子提出一个问题,他怀疑的问:“觚不觚。觚哉?觚哉?”翻成山东白话,他是说:“觚是有六个角的酒坛呵!现在觚没有六个角了哇!俺倒要问问:这是啥子觚呀?这是啥子觚呀?”这是孔夫子的“正名主义”。这个主义的特色是:使A恰如A,B恰如B,使万物各得其分,觚要觚、君要君、臣要臣、父要父、子要子;觚不要不觚而觚,君不要不君而君,臣不要不臣而臣,父不要不父而父,子不要不子而子;觚而不觚者,“觚哉”?君而不君者,皇帝哉?臣而不臣者,大臣哉?父而不父者,老子哉?子而不子者,小子哉?……如此类推,可得下式:
“魔鬼的辩护士”不为魔鬼辩护,辩护士哉?辩护士哉?
拳击家不打拳,拳击家哉?拳击家哉?
警察不抓小偷,警察哉?警察哉?
立法委员不说话,立委哉?立委哉?
立法委员说浑话,立委哉?立委哉?
立法委员不为民喉舌反为政府护航,立委哉?立委哉?
结论是,照孔夫子的正名主义,这样子的立法委员,我们可以叫他们哑巴、叫他们浑人、叫他们不良老年,唯独不可叫他们立法委员。
在我对胡赓年先生“大不敬”的那天晚上,我回来同自己说:立法委员八十岁以上的有五十二个,七十岁以上的有一百九十六个,六十岁以上的有一百一十五个,五十岁以上的有十九个,五十岁以下的只有二十三个,仅占百分之五点七。立委的平均年龄是七十一点九,这样的高龄国会,当然是不良老年横行的天下。在不良老年的横行里,除了领教哑和混,我还能领教什么呢?
1981年5月17深夜在中国的台湾岛上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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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想东坡当年
苏轼(1036-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四川眉山人。
苏轼二十一岁时候,到京中考试,他的文采震惊了主考官欧阳修,中了进士,分别在“庙堂之高”和“江湖之远”做官。后来因为写诗,被人以讪谤朝廷告发,给关进监狱。幸亏他的朋友范缜上书救他,宋神宗本来对他印象也好,就死里逃生,在狱四个月零十二天后,就被派到湖北黄州,限制居住,不准离开。
宋神宗死后,他重回中央,做翰林学士兼侍读,起草八百道诏令,为宋哲宗讲书,大大走红。后来又被人诬告,又说他写诗讪谤,乃去杭州做官,再回中央,最后下放到广东的惠州和琼州(海南岛)。直到宋徽宗即位,才被调回。六十六岁死在江苏常州(因为他阴历十二月十九日出生,所以实际只活了六十四岁)。
苏轼是中国杰出的文学家,不论诗、词、散文,他都有超人的表现。词在他手里,完成了独立的文体,不再是乐曲歌词的附丽,并且内容解放豪放,自成大家。
苏轼虽是达者,但他的思想水准只是超级文人式的,最高境界止于《赤壁赋》,并没有思想家式的细腻与深入。又掺入佛、道及民间迷信,行为上搞求雨、炼丹,境界有低段出现。他的政治观点尤其旧派,比王安石差多了,真所谓“汝唯多学而识之,望道而未见也”了。
苏轼被贬到琼州的时候,在跟台湾大小差不多的海南岛上,有这样一则日记:
吾始至南海,环视天水无际,凄然伤之曰:“何时得出此岛也!”已而思之:天地在积水中,九洲在大瀛海中,中国在少海中。有生孰不在岛者?譬如注水于地,小草浮其上,一蚁抱草叶求活。已而水干,遇他蚁而泣曰:“不意尚能相见尔!”小蚁岂知瞬间竟得全哉?思及此事甚妙。与诸友人小饮后,记之。
他最后发现有生之人谁不住在岛上这一道理,他好像有所解脱了。
1983年4月6日,病中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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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祸为福说
一、因祸为福
有人总想陷害我,使我陷入他们眼中的逆境和霉运。形式上,当我陷入这种状况的时候,他们一定很高兴,认为这下子可整住了这小子、可让这小子吃苦受罪了。其实,事实上,真是这样吗?非也!
《西游记》里记大家捉拿孙悟空,抓到后,交给太上老君处理,太上老君把孙悟空关在八卦炉里提炼,认为七七四十九天以后,孙悟空就在炉里完了。殊不知孙悟空神通广大,他一进炉,就发现他可以在逆境和霉运中求生,所以,他充分利用逆境和霉运,反倒使他变成“火眼金睛”,变得更有功夫、更具道行。最后,七七四十九天以后,太上老君去开八卦炉,准备给孙猴子收尸的时候,孙猴子却一撞而出,高高兴兴的跑掉了!
很多人追求顺境和好运,可是很少人知道:形式上的逆境和霉运,如果有正确的面对、正确的人生观,其实就是顺境和好运的一种变形,就是另一种顺境和好运。古代哲学家说“祸福相依”,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换成现代说法,就是好运和霉运其实是一回事,顺境和逆境其实是一块铜板的两个面。只有不会洞悟人生的人、不会参透人生的人,才会那么极端对立的把顺境逆境两极化,把好运霉运对立起来。
照这么说,是不是反倒应该感谢陷害你的人、为了他们给你逆境和霉运的机会呢?这倒也不然,一个人倒也不必这么贱。陷害你的人,他的本意是要用逆境和霉运整你、整垮你,照凡夫俗子理论,的确这会给你带来痛苦,使你受害。但你能不痛苦、不受害,这是你的本领,该感谢的是你自己才对,跟陷害你的人,是无关的。
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是说祸是双至的。我对双至有一个怪解释:当祸本身一至的时候,凡夫俗子本身就配上另一至,另一至就是苦恼自己。凡夫俗子遇到祸事,立刻做直接的苦恼自己的反应,于是祸上加祸,自然就双至了。我的办法是:我遇到祸事,第一就告诉我自己:“我决心不被它打倒,相反的我要笑着面对它。”这样一来,我就先比别人少了至少一祸。绝不配合祸,这还不够。我要把祸本身给“值回票价”,这才满意。什么是“值回票价”?《史记》管晏列传,司马迁说管仲“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这是我最欣赏的一种本领,化祸为福,转失败为成功,对人生说来多么重要!“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低手对不如意的事,是唉声叹气;高手对不如意事,却能化成对自己有利。人要修炼到这一段数,才算炉火纯青。炉火纯青的人,不论在八卦炉里、在八卦炉外,都是一样逍遥。
“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是我最欣赏的大丈夫境界,我真喜欢这两句话。
(这篇文章是去年在土城监狱初稿的,没有写完。今晚把它写定。1982年11月23深夜,李敖附识。)
二、思管子(1983年5月30日的日记)
26日上午传来千秋评论二十二期被抢后,当天下午就开工赶写二十三期,今早完工,一共花了三天时间,虽然有部分未发表的旧稿渗入,但三天内完成一本书(包括校对),毕竟是奇迹。光珪为我跑工厂,这小朋友极负责而干练。
赶出二十三期,展示了我的好战与不屈。我不怕任何横逆,我要在横逆中化祸为福、反败为胜。我决不开追悼会,我只是借尸还魂,这是我的英雄气概。
我读《史记》(管晏列传)写管仲,说“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我最欣赏这种人生态度。人生横逆之来,一般人的反应是失望、是沮丧、是泄气、是抱怨、是发怒、是流泪、是惊讶,而我的反应,却是从横逆中立刻笑嘻嘻的打主意,由劣势变到优势、由危机得到转机,想法子“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最后从中取利。这种顽强与训练,是我完成的最佳成果之一,这次赶出二十三期,做得真是炉火纯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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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卡内基自传》
自图书馆借来Andrew Carnegie的Autogiography,商务版,于树生译、汉译世界名著的版本,1939年3月初版,1947年2月再版。
用两个半小时“解决”了卡内基自传,现札记数点:
1.当知乐观之性情可以养成,“凡遇忧患困难,尽量以一笑处之。”此点稍有哲学家之思想即能办到。
2.安德鲁卡内基记其父脱离咯尔文教义(Calvinizm)时之言曰:“假若这个是你的宗教和你的上帝,那我就要求一较好的宗教与一更可敬的上帝了。”
3.他曾奉布恩斯集(Burns)中的一段话为座右铭:
地狱为恶徒之鞭策——
对于小人之威吓;
你如感到尊严之受胁迫,
请毋越尔轨辙。
4.他引用卡莱尔(Carlyle)的话:
“其言如不可信,即以上帝的名义摈斥他。”
而注解说:
“只有真理能使我们获得自由,我们即追求此全部真理而已。”
5.又引路德(Luther)论圣彼德教堂及其他礼拜堂建筑曰:
“我们对于上帝,不能服役也不能援助;因为上帝并不需要我们的帮助。”
又引富兰克林的:
“对于上帝的最高信仰即为服务于人类。”
以上四段可略见安德鲁卡内基之宗教观。
6.“感觉愈深,表示愈少,此颇合理,神圣之深沉,扰乱之斯为亵渎。”
7.“新法官每易一味刚直,而致矫枉失平。”习法者皆易知此理。
8.伍朱夫(T. T. Woodruff)以卧平模型示,他能不失机会。
9.其记北极水手言“无有更能及此地者”,可见乡土观念之入人心。
10.其论演说的办法是把听众都看成庸夫庸妇,一定要保持平时之常态像与朋友话旧一样,刻意矜持者反要失败。
11.他生于1835年,1887年(52岁时)才结婚,时已巨富矣,路易菲特菲兰德(Miss Louise Whitfield)本已退回他给她的信而拒绝婚事,迨1886年11月卡氏仅有之二亲人母亲和弟弟先后死,卡氏重病难愈,乃许之,共度二十年。卡氏此自传为死后,其友梵代克(John C. Van Dyke)所辑者,前有路易菲特菲兰德一序。
12.“人如不能感动他的仆人使他忠心任事的,此人必非君子。”
13.他跟Mark Twain极好,Mark Twain早年与友人合伙,友人偾事,营业破产,此本有一省事之路即缴出全部所有物进行破产,完成法律责任,可是Mark Twain却宁肯终身吃苦,环游世界,以演讲之所得将故债偿清,故卡氏曰:“世人第曰马克·吐温诚为滑稽之雄,庸讵知彼实为一大丈夫及英雄耶?”法律之于人,究有何益耶?
记此笔记一小时,此书共花我三个半小时。
195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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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驴
亚历山大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刚发明电话的时候,人们想都没想到:电话这玩艺儿,居然可以做为联络的工具,居然可以给小姐们谈情说爱、给太太们约牌搭子、给老爷们骂人、摔……贝尔费了九牛二虎的气力,发明出电话,可是电话、电话,在人们眼中,只是个玩艺儿,只是个玩具,它的价值,当时并没得到人们的肯定。
你现在整天打电话,你觉得,它太方便了,这么方便的东西,当它发明出来,那时候的人为什么想都没想到呢?他们为什么把它当作玩具呢?为什么不把它当作工具呢?他们为什么脑袋这么驴呢?
就这么驴。那时候的他们,他妈的就这么驴。
这种驴,并不是人们终于开窍,开始把电话作为工具就完了。即使在人们接受了它,开始你装我装大家都装以后,还有一批死硬派即拥驴派,对电话仍旧保持敌视。克来闰斯戴(Clarice Day)笔下的他的老爸,就是这样一位代表。这位老爸不喜欢电话,他说他同一个人说话的时候,一定得看到这个人,他不喜欢同一个黑匣子说话。
终于,经过时间的冲洗以后,人们对电话的排斥症状,总算被排斥掉了。人们开始喜欢这种工具了,并且一切都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这故事告诉了我们:毛病出在脑袋。人在脑袋里一念不转弯,才没肯定电话的价值。
1972年九月份《花花公子》Playboy杂志有漫画一张,颇为好玩。
这一漫画告诉了我们:人间的许多问题、是在脑袋里,不在身上。要解决许多问题,要敲别人脑袋才成,要给人迎头痛击,要给人当头棒喝。
禅宗和尚叫人觉悟,或用棒、或用喝,棒始于德山、喝起自马祖,“一喝大地震动,一棒须弥粉碎。”后来大家棒喝交施,以得触机。王安石《答张奉议》诗说:
五马渡江开国处,一牛吼地作庵人。结蟠茅竹才方丈,穿筑沟园未过旬。我久欲忘言语道,君今来见句文身。思量何物堪酬对,棒喝如今总不亲。
看了今天这么多这么多的混蛋的国民党和混蛋的党外人士,我真越来越感觉“棒喝如今总不亲”了。
1983年12月30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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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哲学家的札记
一、这个岛上的人
这个岛上的人真不够水准,因为:
(一)、混——他们真混得可怕,这当然是缺少好榜样和拜国民党教化之功。
(二)、忘恩负义——比无情更严重的一种习性。
(三)、分寸不对——总是冒出很多不可思议的小动作,使你吃惊或倒胃。
(四)、乡愿太多,是非感薄弱。
(五)、怯懦。
人不够水准,当然不限于这个岛。但这个岛上的,却是此中之尤。最重要的原因是:在国民党这种怪子宮里,当然要生这些怪胎。(1982年5月28日)
二、恨不交到李敖
我真希望我能交到像李敖那样的朋友。——我的朋友都生来比我幸福,因为他们可以交到像李敖那样的朋友,而我却无此机会,我总不能整天照镜子啊!(1982年6月8日)
三、去学呢,还是去亵渎?
有些人那么笨,他们不是去学历史,而是去亵渎历史。(对杂志亦然,有些人不是办杂志,而是糟蹋杂志。)(1982年6月8日)
四、坐牢的又一个好处
坐牢的又一个好处是:自己可以时常同自己在一起。(不坐牢时候,把自己介绍给别人,坐牢时候,把自己介绍给自己。)(1982年6月8日)
五、党外与山头
4世纪时候,庾亮征苏峻为大司马,苏峻说:“我宁山头望廷尉,不能廷尉望山头”了。后造反而死,今天的党外人士,真可说“我宁山头望党外,不能党外望山头”了。(1982年6月8日)
六、英雄与政客
有的英雄一开始并不是,一开始常常是政客。一开始若是英雄,早就变成烈士了。(1982年6月8日)
七、被逼成英雄
马占山和肯尼迪变成英雄,都是被逼的。肯尼迪说:“我不能不变成英雄,因为他们打沉了我的船。”(1982年6月8日)
八、理想主义者与淤泥
在大变化来临的时候,真正得利的,常常是被推翻的政权下的官僚系统(辛亥革命后,真正得利的是一部分原来就在清朝政府中掌权的人)。这是理想主义者的悲哀。理想主义者根本不肯两脚踩在淤泥里,所以在淤泥里开花的,也轮不到他们。(1982年6月8日)
九、人与莲花
周敦颐说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可是人究竟不是莲花。周敦颐又说“莲,花之君子也。”花中那些小人,不是也“出淤泥而不染”吗?可是小人也究竟不是莲花。(1982年6月8日)
十、中国的师势
师生关系在中国极有传统势力,老师做久了,他的门徒自然同气相求,在这种同气相求下,情感超过了是非,学派超过了正义。徐复观在东海大学十四年、新亚研究所十四年,累积的“师势”自不在少,他的人格和学格,自然也就被是非、正义以外的集体错觉保护着。
什么样的老师就有什么样的学生,他们众口一声,在徐复观术中而不自知,一点也不奇怪。(1982年6月8日)
十一、熊十力
徐复观说他师承熊十力,其实他并非熊十力及门弟子,这是冒充的。徐复观又说他同熊十力如何如何,这是非常可疑的。因为熊十力对当政者绝对不合作,是最大死硬派,他甚至把当政者的报上玉照,都揉成一团,当做草纸,在生殖器下摩擦,以示憎恨。以这样一位正气磅礴的大儒,他能接受徐复观这种国民党文化特务吗?(1982年6月9日)
十二、皇帝与上帝
澳洲来的女学生问我:“想不想做皇帝?”我说:“不想。”她问:“为什么?”我说:“我不想做皇帝,——我想做上帝。”我说:“要做梦就做个特大号的。不是吗?”(1982年6月9日)
十三、上帝与下帝
也许我没机会做上帝,但我有机会做“下帝”。柏拉图提倡“哲人王(哲学家皇帝)”(hilosopher-king),这种人其实不必真是有政权的王,他只要“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他就无异是“下帝”了!(1982年6月9日)
十四、“现代吴凤”
“现代吴凤”说里根给那边的三封信是公开的,内容是安抚中共;给这边的一封信是秘密的,内容才是真对“中华民国”好。“现代吴凤”真是大众娱乐品,他真该属于演艺人员,我建议演艺人员讲习会该叫他去参加受训,他真该持有歌星证(国民党竟用这种货色搞宣传,难怪处处出洋相。)(1982年6月9日)
十五、巴顿的感慨
巴顿将军有一次接到一位士兵的信,感谢他争取士兵的福利。巴顿回信说,多少年来,我一直争取士兵的福利,可是收到谢函,今遭还是第一次!(1982年6月10日)
十六、平等真义
平等不是一对一对打,平等是同级的一对一对打,重量级和轻量级不分,是没有平等的。(1982年6月中旬)
十七、糊涂与成败
有一种人靠糊涂混一辈子,其成也糊涂,其败也糊涂。吴基福是也。(1982年6月中旬)
十八、小人习性
小人的悲剧在他们无法警觉到“边缘点”,他们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在被优容状态中,忘其所以,不知天高地厚,所谓“近之则不逊”者也,于是,某年某月某一天,他们被断然整肃。——“小人知进而不知退”,小人总是有朝一日,毁掉别人给他的一切。(1982年7月2日)
十九、远小人
远小人是跟小人保持距离,小人是不知道距离的,于是只好由你来调整距离。我的方法是不让小人接近你的生活,一判定他是小人,一判定他已到了“边缘点”,已无可救药,就不要再见他。(1982年7月2日)
二十、小人要多些
不让小人接近你的生活,因为一接近,你没有他就非常不方便,你就很难摆脱他。所以,如果不能免于被小人包围,最好小人要多些。(198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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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意见,就是这个
渴饮盗泉水,
此水不可求。
“吾意久怀忿,
汝岂得自由?”
后两句是《孔雀东南飞》古诗。
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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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鉴远了吗?
今年一月一日出版的《霸王·骆马·人》(《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五册)里,我发表了一篇两万六千字的长文——《我的殷海光》,因为这篇文章是趴在牢里的一个纸箱上写的,除了《中国自由主义的领港人》一书和我写的书以外,手边没有任何有关殷海光的资料,全是凭记忆写成的,所以这篇文章,只能算是“纵迹大纲”的结构,资料部分,应该再加补充。
我出狱后,一连忙了几个月,“隐而不退”以后,工作的时间稍多,我整理一下有关殷海光的资料,发现有些大可公之于世,有些大可再加讨论,我就决定再写一点了。
一、殷海光的党籍问题
胡基峻在《修补李敖的殷海光》(《暖流》第二卷第三期)里,曾有这样的看法:
自从先师殷海光先生于一九六九年九月十六日逝世以来,在死无对证的一面倒情势之下,对他的各种诬解和误解,乃纷纷出笼。一九七一年出版的《殷海光先生纪念集》,固然未能为殷先生描绘出一幅逼真的肖像;一九八一年的《中国自由主义的领港人》,也只增录了几篇悼亡文章,作为完整的画像,仍嫌不足。直到李敖的《我的殷海光》开始,我们才看到近真的殷海光,才看到有血、有肉、有优点、有缺点的殷海光。李敖说:“真的殷海光,是我李敖笔下的。”不错。不过,李敖在下笔之际,仍有某些歪笔和缺笔。对于李敖的歪笔,我将在这里试予修正;对于他的缺笔,我将尽量予以补充。
基峻首先力求辩正的一点是殷海光的党籍问题,他说:
殷先生干过南京和台北中央日报的主笔。这是不争的历史事实。现在的问题是,殷先生是不是国民党员?如果是,正如蔡元培是国民党员仍不失为值得李敖敬佩的蔡元培一样,殷海光仍不失为殷海光。如果不是,我们就该还他一个不是。
李敖说,他逼问过殷先生一个问题:“骂国民党是对的,国民党真的该骂。我要请问的是:你过去为国民党主持过宣传,你是国民党员,你怎么解释这一点?”拖了很久,李敖才得到答复:“我已经忘了我做过国民党了!我对这种历史的问题没有兴趣。”于是李敖“觉得殷海光在这一答案上不够诚实”。笔者不做如是观。笔者不认为这里涉及任何“诚实”问题。李敖显然把殷先生恼火他的霸气问题之情绪反应,误为表达记述功能的陈述语言。如果勉强把殷先生的答案译成陈述句,比较近似的同义句也许应该是:“我对你的问题很恼火。”
笔者也问过殷先生党籍问题。不过,不是“逼问”,而是闲谈其他问题时自然引发出来的。大概正因为不是逼问,所以,他既不表示健忘,也不没有兴趣。他说,他没有加入过国民党。他认为,南京时代的国民党比较松弛,比较不排外;南京的宣传主持人比较开明,比较爱才。这就是他之所以被容得下的原因。
基峻又引了徐复观的话,说徐复观没有说殷海光加入了国民党,因此下结论说:
根据与殷先生多年的交往,笔者倾向于相信殷先生是诚实的。凡是说殷先生是国民党的人,包括李敖在内,都是在想当然耳。他们在能够支持他们的论断以前,必须提出相干的证据来。
对基峻这段话,我的最好证据有四:
第一、当时殷海光答复我的话是“我已经忘了我做过国民党了”。他如果不是国民党,答话该是“我从没加入过国民党”,然后再加上胡基峻的“我对你的问题很恼火”之类才对。他若没加入过国民党,大可理直气壮的从根上就判定我犯了逻辑上“丐辞”(to beg the question)的谬误,又何必这样顾左右而言他呢?
第二、殷海光是中央日报的主笔,基峻如果稍微了解一下国民党党同伐异的小家子气,就知道在中央日报做事,连倒马桶的老妈子都得是国民党才成,所以,从制度上判定,这是殷海光是国民党的最“相干的证据”。
第三、徐复观是一个两面人,他的话决不足信,何况他也没明确的说出殷海光到底是不是。在日本的陈平景,曾去过大陆,见到殷海光的恩师金岳霖和沈有鼎,他来信说:“《我的殷海光》很中肯。但还没完,应再写二、三。我想奉告您金岳霖教授及沈有鼎教授对我面谈时提到的福生师。”“福生师又瞒住他在南京大撤退时参加了一个国民党小组织,徐、胡二人均参加。他应如何解释?金教授却有所解释,陶希圣诱他上当,他远离自己的恩师,去搞政治,连清华也不回去。……”可见殷海光不但当时是中央日报主笔,还同国民党核心有相当复杂的关系。他是国民党,应无疑义。
第四、根据虚苍公布的国民党大员张道藩给殷海光的信(一九四六年三月十八日),全信语气都是“本党”“总裁”如何如何,全是对“本党”一位忠贞党员的慰勉的话,殷海光的身分,从这里也可得到明显的证实。
所以,殷海光做过国民党,是不足为贤者讳的、为尊者讳的。何况,殷海光做过国民党再“以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战”,也益见其进步,所以我在《我的殷海光》中说:
“不惜以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战”的勇者应该把他跟国民党的脐带关系交代清楚、公开交代清楚,不要闪躲这个问题。这种勇者大可公开脱党,公开宣布脱党的光明正大理由,公开表示他要为公谊抛弃私谊,为国是揭发党非。他不该在党籍上采取不了了之的态度、暧昧的态度、随便脱离了的态度、或是腼腆的态度。所以,我认为这是个有意义的历史问题,应该使人有兴趣的。
二、胡学古事件
我在《我的殷海光》中说:
我说殷海光是高级知识分子,从他生活细节上,也可看出一斑。他从不坐公共汽车,他认为人的尊严会给挤掉;他喝高级咖啡,吃英国饼干,去贵族医院看病,……这些都表示他也满布尔乔亚的。另一方面,他不太会用电话机、不会用自动电梯外,要替人做衣服的殷师母向人收两种工钱——有钱的人要多付,没钱的要少付,……这些都表示他也蛮书呆的一面。以这样层次的知识分子,来了解人间万象与真相,当然要受到很多限制。殷海光虽然天姿英明,但在生活面上和人事面上,却显得生疏而笨拙,他很容易被投其所好、被小人利用。
我举一个例子。《自由中国》停刊以后,殷海光对国民党的厌恶更深了,一个人只要同他骂国民党,他便轻易相信这个人。有一次,台肥六厂图书室请我讲演,我认为来者不善,拒绝了;他们改请殷海光,我劝他不要去,他被封锁已久,还是去过瘾了。讲完了,一个人走过来,向他大骂国民党,立刻谈得投机起来。后来登门拜访殷海光,殷海光还把《自由中国》编辑胡学古(虚一)介绍给这陌生人。不料不久胡学古就被捕了,还牵累到殷海光,原来那陌生人是卧底的!(我后来被判十年,真正的原因之一是我为了救胡学古,在海外公布了胡学古等政治犯的名单,致遭官方嫉恨。胡学古在狱中时瞎掉了一只眼睛。)
殷海光就是这样容易被钓的人!农村小孩钓青蛙,只要用根线,往草里一放,青蛙就咬住不放,全身暴露而出。殷海光容易被小人利用,也正如此。
我这段话,给住在陋巷地下室中的胡虚一看到了,他写了一篇《纪念殷海光教授逝世十三年——兼答一直不知我为何当上‘叛乱犯’的朋友们》,在这篇未刊稿中,有这样的话:
这位极富写作天才的李敖先生,是国立台大历史系及其研究所的高材生。早在他做学生向《自由中国》投稿时,就和我相识了。他在其书文中,两处提到我的事,虽是作为评述“其殷老师在生活面上和人事面上,显然生疏笨拙,很易被钓”的弱点的举例,但他毕竟是学历史的,所说大致不违事实。他的殷老师,当年确是被他所说的“那个来卧底的陌生人”的圈套,给套钓上了,而且连我这个稍后在旁发觉他已被人套钓上的人,也硬被那陌生人拖钓上去了。因此李君在其书文所说“不料不久胡学古就被捕了,还牵累到殷海光”的话,正好是把那事儿说反了。这是我要对李君大文说及我事欠妥处,要稍加以更正的。至于李说我被捕后,他救我的事,我因人已系狱,外情一概不知,自不知情,今读李文方知,谨在此向曾营救过我的作家恩人,脱帽三鞠躬,敬致最诚恳的谢意!乞笑纳焉。
我出狱后,又有朋友对我问说:“你在狱为殷海光背诬受罪七年多,眼睛也病瞎一只,殷家的人也知情不?”我想由作家李敖先生大文《我的殷海光》中两次提到我处的情况看来,则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似应是肯定的吧?!
再说侨居美国有年的殷教授太太夏君璐女士,赴美后,常常和我通信。她有次来信,提到有人和她闲谈到我入狱坐牢的事。她在信中对我说:
“……我想这种事,不是我们任何一个人的fault,只是因为我们住在不同的国度里,遇见一群不讲理的人,他们要陷害人,可用任何方法。我知道好多朋友,一点原因都没有,莫明其妙的就进去好多年,因为这是那些人的job,必须制造一些事件出来,谁碰上谁就倒霉。我想您读历史,知道从古至今,无论西方东方,多少人为思想、政治、宗教,支持新的发现及新的theory受迫害,甚至失去了性命。像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是最显明的例子。您当然受了很(多)苦,但您的义气,您的精神,永远不朽。人之伟大与渺小,就在这时区别出来。”
我们看了殷太太信中对我说的这些话,她岂会对我代其丈夫背诬受害的所谓“叛乱案”,全不知情吗?不然她怎会在信里,亦如雷震先生那样称赞我的“道德勇气”和“朋友义气”一样,说“您当然受了很多苦,但您的义气,您的精神,永远不朽”的话。自然她说“我的义气”,“我的精神”,“永远不朽”!我也是很当不起了。
读了学古这段文字,我很感谢他纠正我的错误,我的确是“正好把那事儿说反了。”虽然说反了的原因是:我知道这件事在胡学古被捕以后,是从殷海光口里约略得知的,真相来源未免太间接了。如今能得学古亲自更正,我很高兴。学古为殷海光受难,被殷海光牵累,是这苦难时代里的一大悲剧。这一悲剧的真相,必然传诸永远,国民党是休想遮盖得了的!
三、林毓生文章都写不通
我在《我的殷海光》中谈到殷门弟子,我提到林毓生说:
在我快毕业时候,殷海光及门弟子林毓生(在历史系比我高一班)在凤山预官七期的刊物上,用科学方法,分析了当道的伟大,他不但马屁拍得十分肉麻,还即时加入了国民党。马戈(宏祥)找到这篇文章,和我一起告诉殷海光。殷海光大为痛苦,他大概做梦也没想到,他传授的科学方法,竟被林毓生这样运用了!
殷门弟子与殷海光的关系,多是“单向会”,多是靠殷海光提拔而不能有像样的反馈的。张灏、林毓生、陈鼓应、刘福增等等,无一例外。林毓生口口声声骂李敖,但是为了发表文章,却不能不托殷海光,到文星来借光。他们这些所谓学人,写起信来,骂文星“轻挑”(该是“佻”)、骂文星“不三不四”(见《殷海光·林毓生书信录》页七七),但是为什么要到“轻挑”的、“不三不四”的杂志来投稿呢?这不显然是伪君子吗?
何况,这种人的文章根本都写不通的,殷海光收到后,写信给他:
2你的作品和译文,我收到时当即看了一下,“可恶”之声,脱口而出。盖因小的毛病太多,恐需花我三天修改,且需重抄。你应请我吃一顿好饭以补心血。(《殷海光·林毓生书信录》页八三)
结果殷海光没有重抄,就给了我,我为之好笑!“殷海光的得意门生的中文,原来是这样子的!”我在《给书呆子上一课》(《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十四册《暗杀·大腿·抱》)中,曾经把这篇由殷海光逐字逐句修改的不通文章第一页制版发表,铁证如此,林毓生还能赖吗?
不但文章不通,他们看家的方法学也是无所施其技的。殷门弟子这种不知天高地厚,以为会了方法学就一通百通,在实际遭遇困境的时候,就不得不发出哀鸣。1962年4月25日,国民党林毓生在美国,写信给“海光我师”,呜呜的说:
我最近读书,思想有一个新境界,愿意向您报告一下从前我对Methodology(方法论)有一项迷信,认为弄学问必先把方法搞好,这一方面固然是受了Logical Empiricism(逻辑经验论)的影响,另一方面更是因为看到“新亚书院型”的糊涂虫因为对方法学不了解,以致搞出自欺欺人的谬论的强烈action(反应),事实上,事情并不是这么机械,学问绝不是应该把方法学“完”了以后再弄的,方法学如能学“完”,也并不能一定使人成为大学者。(《殷海光·林毓生书信录》页三八)
殷海光看了这一段,批注“不谋而合版”,可见这种方法学的万能论,在几年以后,就发现是“迷信”的、是“机械”的、“学问绝不是应该把方法学‘完’了以后再弄的”,——他们念了那么多年的书,才恍然大悟到这一浅显的真理!
但是,尽管恍然大悟,殷门弟子受了才气所限,他们再在学海里挣扎,结果也不过乃尔。以最近张灏、林毓生拿国民党的钱,跑回台湾做演讲秀为例,讲来讲去,也不过是故弄玄虚、不知所云而已。他们的功力与成绩,二十四、五年下来,竟如此可怜,真教我们无法看得起了!
四、学者失败·思想家成功
我在《我的殷海光》中谈到我支助殷海光写《中国文化的展望》的事,我说:
殷海光常写信给我,说他又到了“枯水期”,我总是设法帮助他。以当时的政治判断,支持他写《中国文化的展望》,是绝对赔钱而惹麻烦的事。因为在官方眼中,他是《自由中国》首席余孽,书要被禁,是指日可待的。但我为了使殷海光的素愿得以完成,还是全力支持他的写作。他写成后,希望我帮他看一看,我看了,觉得到处是钢筋,水泥却严重缺货,简直没法改,所以原封照印了。殷海光颇为失望,我说:“殷老师中国书读得少得惊人,写中国文化这大题目,对中国书底子不行是写不好的。但看中国书,又不是短期速成的。”至于殷海光中国书读得少,我早就知道,但我信任他的大方向。一九六四年一月一日,我在《自立晚报》发表《中国思想趋向的一个答案》,主张抛弃中国传统文化,热烈接受西方现代文化。殷海光写信给我,表示“所提出大方向不错”。这种大方向正确了,水泥多少不算重要,但若想用专书讨论,则就不能不看中国书了。殷海光《中国文化的展望》全书的最大毛病,就是在此。
《中国文化的展望》的失败,是殷海光想做研究中国思想史的学者的失败。
为了说明殷海光在“中国书底子不行”的情况,我还是公布一封信吧!
海光先生:
一、所托代查古今图书集成两段,因线索仍不详尽,无法查出,请将原英文书给我看看。我以为不必从古今图书集成中转抄,盖原文当从张载及朱熹著作中引“第一手史料”,不可引转引的典籍。此为史学方法中最基本的一项。如Chin-ssu Lu,先生疑为《亲疏录》,其实此即大名鼎鼎之《近思录》也。《近思录》为哲学系中最普通之典籍,检索原文,比查一万卷的古今图书集成更方便。
二、《劝学篇》我已托人代抄,约三万余字,一周内可交卷。
三、胡适文存卷帙稍多,先生要的是哪一部分?
四、慈禧太后尊称是“累进”的,送上清朝续文献通考请查“考一〇二八”页。此类典籍亦为最普通者,先生宜对此类研究近代思想史方面之基本目录学知识稍下工夫。
五、中国社会史,包括清末至民初社会变动阶段者,至今尚无成书。
六、天朝世界观材料,我当陆续代为搜集。先送上王壬秋此类文章二篇,一为《陈夷务疏》、一为《御夷论一二》聊供参证。
李敖
一九六四,九,十五。
用这封信抽样,我想足已说明了殷海光做成功的学者的失败。我在《我的殷海光》中说:
……没能成功的成为学者,有人以此为憾,殷海光自己也以此为憾,他们都错了。殷海光的伟大在于他做启蒙的思想家,不是在做专业的学者。用学者的尺度来量殷海光,根本是一种浅见。殷海光自己出身学院,看到他的老同学王浩等在学术上的地位,他难免见猎心喜或野心勃勃,其实这是一种误把自己大才小用的错觉,在这一点上,殷海光有屈从现实的虚荣。猪八戒骂孙猴子不做神仙而去做妖怪,思想家是神仙,学者是妖怪,高下之分,一判即明。殷海光坐这山而望那山高,他的学者梦,显然做错了。
可见殷海光没能成功的成为学者,并不是一件值得遗憾的事。而殷门弟子以学者姿态到处骗人,才真正是遗憾的事。
五、送医种种
我在《我的殷海光》中写我出钱为殷海光看病的事,我说:
王晓波在《悼念我的老师殷海光先生》中说:“1967年上半年,殷先生就患了胃癌绝症,是郑华志陪他到宏恩医院检查出来的。”王晓波全弄错了,不但郑华志没陪他到这贵族医院,反倒在我安排开刀时,郑华志等才出现。郑华志正在台大念医学院,学到一些半生不熟的理论,向李大夫很不客气的质问,好像李大夫有什么错似的。李大夫是名医,也有修养,他不厌其烦的向郑华志讲解理论与实际,但郑华志仍纠缠不休。我很生气,大骂郑华志一顿。我说既然到这个医院来,就要尊敬并信任人家医生,怎么可以这样不懂事!如果你们爱护殷海光,在我把殷海光送到这里来以前,你们他妈的在哪里?郑华志等被骂以后,悻悻离去,在外宣称这个医院不行,还是到他们台大医院去开刀才“安全”。殷海光知道自己还是台大教授,在台大医院开刀可以减轻我的负担,既然在那边开刀“安全”,也乐意去。
我又说:
为了坚守原则,不同国民党合作,我在谋生上的辛苦与心血,一般人是完全不清楚的,我也无须让他们清楚。从外表上看,我蛮有钱的,因为我知道在现实社会中,“充阔”比“装穷”更容易混,“充阔”至少可以贷得到款、贴得了现、借得到钱,“装穷”则全无用处。大家都说我有钱,可是谁知道我做苦力呢?王晓波在《悼念我的老师殷海光先生》中说:
“后来,殷先生由宏恩医院转往台大医院开刀,台大医院有公保,只要住二等病房就不必另外交费。宏恩医院的费用是李敖付的,因为当时殷先生的学生中只有李敖有钱。”
王晓波最后一句说得不对,当时殷海光的学生中绝非“只有李敖有钱”,最有钱的是陈鼓应。陈鼓应继承了他父亲留下的财产和落地的房产,没分给他妹妹陈桃桃,一个人独吃了,他是第一有钱的,可是一毛不拔。张灏、林毓生家境很好,又在美国多年,也都有钱,至少都比我这卖苦力的、多年失业的有钱,只是他们光说漂亮的话,不做漂亮的事,这些伪君子、伪殷门弟子,我是最看不起的!
这些话,又得到旁证:一九八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在日本的陈平景写信给王晓波,说:
5悼殷师I文(p.269)说郑华志陪殷师到宏恩查出病,此与事实不合,且对敖之的好意亦不应错写。是敖之听我说殷师病未起色,就给殷师一信,(信中提到你曾为敖之带礼物去,又说我说师病仍未见起色)约好那一天上午由我去接殷师赴宏恩,敖之与孟祥柯兄在宏恩等在门口,陪着检查。X光一照完,医生问敖之,“你们什么关系”,敖答“全是学生”,医生说:怎么到现在才来。我一听,不大对,立刻对敖说:我看这病会不会是CANCER?敖亦色变,支吾答说:“你别胡思乱想……。”郑华志当时还是学生,闻曾在师家为师摸胃部,发现有一个异物在胃,这事你记错,应为改正。那次全部费用敖负担。
至于第一次陪殷海光看病的日期,事实上是一九六七年四月二十日、二十二日,不止四月二十日一天。现在我公布我在一九六七年四月二十三日的一封信,更正一下我的误记:
孟能:
昨天上午再陪殷先生赴宏恩医院看X光片,旋请李承泌大夫诊治,向我断定是胃癌。病情深浅及能否挽救,需下星期三前方能鉴定完毕,不过李大夫颇悲观。我已“封锁消息”,殷似有预感,殷师母亦逼问我结果,我只好瞒她。殷先生当时就被我安排住院(宏恩508房),由平景陪他。医院先需三、〇〇〇元保证金,我已无款,只好向会计通融,开了二十五号(星期二〉的支票,可否烦你尽快设法先周转五、〇〇〇或多一些?明天存入“彰银永乐分行1699李敖户”,或明早十点前送我家?
昨天上午以来,颇烦乱,今早殷师母的嫂嫂(是一西医)亦到我家追问病情,一直忙迫不断。
殷先生在目前处境下,治病也好,送死也罢,我是最后的人,不能不令人叹息也。
一九六七,四,二三。午前。敖之
(此信发出后,萧孟能不肯帮忙,到了四月二十五日,由刘绍唐帮忙解决。)
六、所谓“春蚕吐丝”
我在《我的殷海光》里,严厉批评陈鼓应这批不懂事的伪君子,我说:
第一批利用殷海光的是陈鼓应这批人。他们断章取义,东拼西凑,制造了一本《春蚕吐丝——殷海光的最后话语》,说殷海光临死前对中国文化的看法有根本性的改变,并且强调这一点,把殷海光在《自由中国》的伟大贡献轻轻带过,把殷海光为自由民主的努力,反独裁反极权的努力都轻轻带过,甚至把殷海光描绘成一个临终的悔罪者似的。这是对殷海光最卑鄙的诬蔑。参加这种诬蔑活动的,除陈鼓应这批人外,国民党文化特务徐复观,和头脑不清的韦政通等也都在内。这些人显然是别有用心的。因为我们知人论事,必须从他成熟时期、健康时期、神智清明时期的长时期均衡表现为准则,怎可以拿衰病侵寻的行将就木者的言论来作准?古代凡是皇帝死前的诏命,都不被轻信,认为是乱命,其理在此。何况,陈鼓应这批人从来没有任何殷海光的亲笔或录音以证明他的转变(连一片“你办事,我放心”式的小条都没有),我认为《春蚕吐丝》中许多话,根本是捏造的、加工的,或有意重描浓写的。这显然是为取悦某方面而供自己做敲门砖的一本伪书。这本书能挂上殷海光的招牌出版敛财,正证明了我前面说的殷海光有“被投其所好,被小人利用”的弱点,而陈鼓应这批人,就正是这种小人。
我出狱后,看到介绍殷海光进《自由中国》社的朋友——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许冠三写给陈宏正的信,里头说:“读李敖先生之文,如夏日饮清凉剂。虽偶有冰块刺喉,亦不甚觉。殷先生死后为人俗化,尤为一针见血之论。”(一九八二,一,二十。)另外,胡基峻的《修补李敖的殷海光》中,也有这样的话:
就笔者所知,“吐丝”的话的确是殷先生的话,也的确是断章取义的。断章取义的结果,却把临死前的殷海光弄得面目全非。
正如李敖说的,这本小书“把殷海光描绘成一个临终的悔罪者似的”。某些以攻讦殷先生为业的打手和刊物,把殷先生描绘成临终回头的“中国文化”浪子,因而沾沾自喜,好像真理终归还是在他们的口袋里。殷先生早年读中国书不多。在一九六五年以前,他书房的书架上一本中文书也没有。他抨击中国文化的某些方面。但是,他同样也欣赏中国文化的另一些方面。例如:他欣赏陶渊明、李白;他欣赏“死即死耳,诏不可草”;他尤其欣赏北洋军阀对知识分子的尊重。
《中国文化的展望》出版前后,殷先生读的中国书较多,在课堂上,几乎每次他都要介绍一两本书。他对荀子、韩非子等,都有很高的评价。但是,他并没有收回他的抨击。殷先生晚年只希望能多活五年,完成他的《中国近代思想史》。笔者曾花过五、六天的时间,为他到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查抄书目。后来病情渐渐严重,绝大多数的书,既不能借,也不太能读。但是,殷先生新读的书,往往还是闲谈话题的一部分。读中国书,谈中国文化,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把抨击中国文化的部分断去,取赞许的部分而肯定之,在死无对证之下,殷先生自然就成了回头的浪子。
殷先生没有学派,也不是教主。他没有衣钵好传。受他启发而继续读书研究的学生很多,学到独立思考,学到是什么就说什么的也不少。但是,没有人是他的继承人,李敖也不承认他继承殷海光,他俩之间根本没有继承关系。“吐丝”出版以后,有些刊物转移火力,集中攻击陈鼓应。他们以为陈鼓应是殷海光的继承人,完全是想当然耳。不管“吐丝”后来引发了多少后遗症,都与殷先生无关。总而言之,殷先生根本没有继承人。
胡基峻文章中论胡适一段,颇多史实的错误,不能持平。因与本文无关,我不纠正了。基峻论所谓“春蚕吐丝”这段话,倒很持平,他说殷海光“没有衣钵好传”、“没有人是他的继承人”,都是很正确的话。看看殷海光死后,殷门弟子投奔国民党者有之、投奔徐复观、胡秋原者有之,扭曲他、恶心他,把他窄化、神化、小化,无一不证明了殷海光的一切,都是“及身而绝”了的。虽然陈鼓应、林毓生之流在不断的冒充是他的传人,但在事实上,“完全是想当然耳。”这一现象,的确是不能不拆穿的。
七、殷师母
我在《我的殷海光》中提到殷师母,我说:
第二批利用殷海光的是殷师母这批人。殷师母夏君璐女士是非常贤慧的女性。她长得比殷海光又高又大,待人亲切有礼。她会做洋裁,靠洋裁挣来不少收入。她又会做西点,特别做过蛋糕送我,表示她对我的感谢。她在《永不能忘的日子》里写道:“事实上我对我丈夫的思想一点也不懂。”这话倒很近实情。我在殷海光家无数次,大家上天下地的谈,但殷师母从没参加过。我对她了解很少,直到殷海光死前头一天,我才惊讶的知道她参加的是教会活动——她是一个虔诚得近乎狂热的基督徒!那天她拿出一本笔记给我看,说:“这是殷老师最后信了上帝的证明。”我翻了一下,说:“这些笔迹不是殷老师的啊!”她说:“是我记录的。”我当然怀疑,可是正忙着替殷海光准备后事,我并没重视这本笔记。但我觉得很荒谬:殷海光从没跟我提过他有一个信上帝的老婆,他自己也从不信这一套,怎么今天忽然冒出一个信上帝的,并且还说他也跟着信了,这不是趁病打劫吗?
第二天下午,殷海光死了。殷师母后来在《“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中说:“到家不久,李敖及孟祥柯和我一齐去怀恩堂商量一些事情及决定追思礼拜的日子。”她这段话,是长话短说了。因为头一天笔记的事,使我感到一批教棍可能利用殷海光,我该特别防范一下。果然回到殷家,殷师母就坚持以宗教仪式办后事,并说已跟怀恩堂的周联华牧师约好,现在就去。殷师母大概没想到我是个激烈反对者,她约我一起去怀恩堂,要我代他们润色一下已写好的殷海光《安息在主的怀里》的通告稿。不料我一见周联华,就把他责备一顿,我说你给国民党的达官贵人做后事吧,何必又来糟蹋殷海光!孟绝子在旁也支持我的责备。我坚持删掉“安息在主的怀里”等鬼话,争执不下。最后我只同意用“永生”字眼,“永生”不算是宗教字眼,但可使教棍们自以为是,殷师母总算同意了。
现在我找出当时殷师母的亲笔,和被我修改删去Faith in God的原迹,特予制版公布,以证明我为了防止殷海光死后被人利用,所花的一番苦心。
在殷海光死去一周年,殷师母在教堂为他做礼拜的前夜,我有一封一千字的长信给殷师母,最后说:
去年九月十五号晚上,您向我说:“李敖你是斗士,可是殷老师不是了,他已属于上帝。”如今一年过去了,感情的因素应该平静些了,殷师母,我向您说,您错了。海光先生仍然是斗士,只可惜能够陪他一起斗的人太少了,能够认识他这一斗士性格的人也太少了。所以当同他一起斗争的朋友坐了牢,包围他的,都是比他软弱的人,或是对他这一斗士性格缺少帮助和鼓动的人。大家不阻挠他,即倚靠他,以致海光先生精神负荷日益加重,同时他又是不善于调节精神与身体均衡的人(两次被我强制送进医院,即为一例),又最容易被小人利用,以致好恶无定,愁绪难排,最后终告不起。
……海光先生和雷震先生一样,他们都是斗士型的伟大人物,斗士的生涯就是斗,不停的斗,劝他不要斗的人,动机尽管好,可惜是妇人之仁,爱之适足以害之。海光先生英灵不泯,在斗士的行列里,他是先烈,他将永生!我们没死的人,虽然遗憾要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纪念他,但对死后的海光先生说来,却并没有被“分裂”——海光先生仍是完整的海光先生,有人以为抓到了他的什么,其实只是利用死尸而已。真正海光先生的灵魂,不是二流以下人儿所能了解的!
当然,殷师母不会回我的信,我也不会参加她的宗教仪式。那时我已经一天二十四小时被治安当局跟踪,我自然也不会去看殷师母了。
如今,十三年过去了,在殷海光被“二流以下”的人儿搅得面目全非的乌烟瘴气里,我终于打破沉默,写出并公布出一些真相和原件。基峻说得好:“直到李敖的《我的殷海光》开始,我们才看到近真的殷海光。才看到有血、有肉、有优点、有缺点的殷海光。”我希望从这个开始,大家努力去追寻殷海光的真面貌,以为“殷鉴”。殷海光是伟大的先知,把他从伪君子的包围中解放出来,自是我们后死者的责任。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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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两党愧对孙中山,还是孙中山愧对国共两党?
五月三日,自立晚报“社评”以“国共两党都愧对中山先生”为题,发表怪论。说:
海基会访问中国大陆团,于昨(二)日祭拜孙中山先生衣冠冢后,陈长文秘书长在与中共国务院台办副主任唐树备会晤时,两人曾环绕着孙中山先生为话题,为自己所属的党国吹嘘一番。但看在两岸人民眼中,应该另有感想。
陈氏强调说,台湾在典礼上如何尊敬国父孙中山先生,其三民主义的理想在台湾早已实现落实。相对的,唐氏则称呼孙中山先生为“革命先行者”;也不示弱地说,他们每年劳动节和国庆日,在天安门上是毛泽东像,对面广场则悬挂孙中山先生像,对中山先生极为尊敬,今年辛亥革命八十年纪念会并扩大举行。辛亥革命后,中山先生理想并未实现,反而是一九四九年之后,“新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理想,在国际上享有崇高地位,建设也已经远超过“建国大纲”的内容。
孙中山先生为中国革命推翻满清的领导者,应为其后崛起的任何政党或权力领袖所尊敬。中国国民党为中山先生所建立,称其为国父,理所当然。中共成立不久,在孙中山先生领导下曾进行过“国共第一次合作”,对其尊崇,亦属当然。不过,因国共两边执行国政的情形,距中山先生建国的理想尚远,若过分强调仪式化的敬重,反而凸显出有利用其当做“图腾”以号召天下民心之嫌,故还不如检讨是否落实其理想来得重要。
国民党败退到台湾,并未把握实验三民主义的好机会。虽说“平均地权、节制私人资本”,惟却放任财阀炒地皮,“无壳”小民连寸地片瓦都不可得;国家资源多数控制于党营事业和大企业手中,贫富愈来愈悬殊。虽说民权主义,却长期一党专权,实施戒严,抹杀宪法精神,选举也流于形式,创制复决仅是口号。论民族主义,则排斥自决观念,未重视世界弱小民族独立生存之权利。
相对的,中共建国后则实施一党极权统治,从鸣放到反右派斗争、人民公社、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等,戕害社会生机,使人民几近“一穷二白”,迄七〇年代末实施“四个现代化”,始渐有起色。
职是,国共两党与其自矜自是,不如多多体会孙中山先生的真精神,努力建设自由、民主、繁荣的国家,这样才对得起孙中山先生。
其实,这种“社评”,只是自立晚报的皮毛之见。若深入研究,我看却是孙中山愧对国共两党。
国民党本是老式的革命党,老朽昏庸有之,但是基本的政党体制、道义规格、同志感情等等尚能维系。不料孙中山为了夺权,不择手段,“勾结流氓”(蒋介石)于先、“联俄容共”于后,于是国民党的体制、规格、感情等等,统统败坏,最后被蒋介石通吃,中华民国变成了中华帝国、国民党变成了蒋家党,降至今天,国民党早已名存实亡,始作俑者,孙中山也!
共产党开始打天下后,若无蒋介石做拦路虎,可以早得天下,至少十年。中国早统一、早安定、早觉悟、早改弦,不会弄成今天这样子。但窃国大盗蒋介石出来,把共产党的节拍给弄乱、把中国的生理周期与生态平衡给弄乱。始作俑者,孙中山也!
孙中山一生,在推翻帝制上,开云见日,颇有功劳;但在建立民国上,却闭门造车,实贻祸患。祸患之尤者,是他一厢情愿的大造制度。殊不知制度是要经过考验、经过成长的,闭门造出来的制度,却是窒碍难行的。例如他造出了“五权宪法”,他的徒子徒孙制定宪法时,劈头就说“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制定本宪法”,但是搬出“本宪法”与遗教一对照,便发现抵触丛生。乍看起来,定章分节,全是遗教的外壳,从第三章国民大会,到第十一章地方制度,无一不“五权宪法”也;但实际上,从第三章国民大会起,就大干一票,只师遗教之词、而不师其意了。估计之下,整个一部宪法,其与孙中山遗教不合者,约占百分之八十以上!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笑话吗?
为什么要挂羊头卖狗肉?因为事实上不得不然。但是完全抛弃羊头,国民党又做不到,于是只好羊头狗肉一齐来,把五权理论与议会政治合而为一,结果在理论上,这种合而为一就站不住。合而为一的起源是政治协商会议,在设计宪法时就要把它弄成一部民主议会政治的宪法,但它必须迁就“五权宪法”的躯壳与名目,于是弄出个四不像。固然把立法院弄成像个众议院、把监察院弄成像个参议院,无奈无法处理“五权宪法”的权能区分论。因为“五权宪法”明定五权都是治权,国民大会才是政权所在。国民大会可以修宪、可以搞出临时条款来给总统制撑腰、来给行政院伸腿、来给立法院瞠目结舌,结果呢?一旦国民大会不甘雌伏,一定天下大乱。目前制度的混乱,还算小儿科呢!
至于“三民主义”,更是集羊头之大成。孙中山遗教中在批示邓泽如、林直勉的联名呈文中,就明说“民生主义与共产主义实无别也”的话,这一白纸黑字,明见于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编印的《弹劾共产党两大要案》;遗教中在讲演“关于民生主义之说明”中,就明说“共产主义与民生主义毫无冲突”的话,这一白纸黑字,明见于《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大会会议录》;遗教中对民生主义即共产主义的断言,在“三民主义”民生主义第二讲中,白纸黑字更多,明说“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明说“我们不能说共产主义与民生主义不同”,明说“我们对于共产主义,不但不能说是和民生主义相冲突,并且是一个好朋友。主张民生主义的人,应该要细心去研究的。共产主义既是民生主义的好朋友,为什么国民党员要去反对共产党呢?”明说“国民党员既是赞成了三民主义,便不应该反对共产主义。”……可见文征俱在,这些话,不容国民党否认是他们总理之言。既是他们总理之言,可怎么办呢?国民党口口声声反共反共,消灭共产主义,但民生主义即共产主义,这一消灭,岂不连带民生主义也遭殃了么?岂不“三民少一民”了么?岂不宪法从第一条起,就动摇起来了么?
对这种两难式,国民党曾试用种种解释来脱困。第一种是“认同王麻子法”,主张民生主义乃是正牌共产主义,但共产党的乃是冒牌共产主义;第二种是“否定王麻子法”,主张民生主义是不同的共产主义,乃是“礼运大同篇”之类的共产主义;第三种是“联合王麻子法”,主张当年为了联俄容共,故有民生主义即共产主义之说,乃一时权宜之计;第四种是“视而不见王麻子法”,主张听任“三民主义”中民生主义即共产主义的遗教流传,可是整天视而不见,照样反共反共、消灭共产主义,反正大家都不去细读遗教,一切只是口头禅,没人计较矛不矛盾、合不合逻辑、闹不闹笑话。乐得打着死人招牌去干活也!
今天国民党最拿手的,就是以“视而不见王麻子法”来反共,来教人“放弃共产主义”、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殊不知从文献上和逻辑上,王麻子正窝在总理灵位底下窃笑,“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又有何难,光凭它那三分之一,就早把中国统一啦!
孙中山弄出这样一个又臭又重的包袱来给国民党背,他真愧对国民党。
至于共产党,基本上,他们更是孙中山闭门造车的受害人。国民党虽然被害,但尚知挂羊头卖狗肉,阳奉阴违以为趋避;但共产党却糊里糊涂孤军深入孙中山,虽然他们不标榜所行是孙中山的遗教,但遗教中民族主义的人口政策等方面,民权主义的反自由、反民主等方面,民生主义的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等方面,却实行得比国民党还多得多,结果害得今天共产党有苦说不出。孙中山祸延共产党,他真愧对共产党。
结论是,自立晚报说:“国共两党与其自矜自是,不如多多体会孙中山先生的真精神,努力建设自由、民主、繁荣的国家,这样才对得起孙中山先生。”其实愈“多多体会孙中山先生的真精神”,海峡两岸就愈完蛋,孙中山实在应该长眠中山陵里,再别出来游魂害人了!
一九九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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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中变了相的政客
封建思想中有“相面”者,说相攸关宿命,我是不信的。但我相信“诚于中,形于外”的部分科学因果律。林肯说一个人四十岁后的长相要自行负责,不能怪父母,其理在此。
在台湾国民党中,牛头马面之相者,夥矣!但有一人,变相变得离了谱,他,就是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宋楚瑜。
十多年前宋楚瑜做新闻局长时,请我和胡茵梦吃饭。那时他长得颇有“雄姿英发”的味道。但是,十多年下来,此人长相,已露出狰狞之气、邪恶之气,甚令人扫兴。我想,这跟蒋经国的人才取舍标准,不无关系。
本来蒋介石就不知尊敬人才,只会把人才当奴才用。蒋介石虽然不会用真的人才,但他混流氓混久了,人际关系,倒也圆熟,这点“长处”,他的儿子蒋经国还赶不上。所以蒋经国接班后,他的人才政策,尚不如乃父,连把人才当奴才用都做不到,只能把奴才当人才用。于是,局面更是一塌糊涂了。
蒋经国在台湾正式当权十三年,等于日本吉田首相六年加上佐藤首相七年的总和。吉田茂做首相,前后用了九十三位部长;佐藤荣作做首相,前后用了一百三十位部长,他们为什么这样改组频繁?原因在提拔新人、培植新人,为国举才、为国储才。反看蒋经国,他却无此眼光、度量与气魄。及其死也,遗留在党内的人才,寥寥可数。更要命的,是这些所谓青年才俊的产生,却又来非正道。大体说来,他们都是些幸进之徒?他们只是蒋经国的“私昵”、只是“宠臣”,不是“大臣”。
《左传》记晏子不死君难,在晏子口中,把“大臣”和“宠臣”分得清清楚楚。“宠臣”是“私昵”,“私昵”者流,是“大臣”看不起的,当然他们也无法代“大臣”执行国家大政。
中国正史中有所谓“佞幸传”(《史记》)、也叫“恩幸传”(《宋书》)、也叫“幸臣传”(《齐书》)。此传中人,“进不繇道,位过其任。”不过,古人虽胡来,佞幸就是佞幸,并不让他们当大臣。但蒋经国则不如此,他胡来到把佞幸当做大臣,接他的班。这些人只会小道事人,不知君子之大道,一旦当权,就是宋楚瑜模式出现,愈搞愈糟。宋楚瑜甚至笨得不知道,蒋经国留下的人马中,其中外省权贵,都该是他宋楚瑜打牌的搭子,但他不知唇亡齿寒之理,却大力排挤其他外省权贵,把自己献身给台湾人以自谋干禄(当然,也带了几个像中央日报石永贵等程度极差的外省人),这就表示他根本不知如何玩政治了。当然,这倒不算是坏事,——国民党本来就要完蛋的,但宋楚瑜之流可速其死。呜呼,他日若写“国民党亡党史”,宋楚瑜者,入佞幸传。
一九九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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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柏村开始认妈了!
国民党行政院长郝柏村,六月十一日在立法院提出民航法子法与母法抵触后,又加三令五申。今天报上说:“长荣航空案引发法令矛盾争议,昨天再度引起行政院长郝柏村的关切。除重申母子法间矛盾必须尽速修订外,并指责主管单位、尤其是直属上级,为何未发现子母法间矛盾或发现而未处理。他同时要求,类似此种行政疏失必须确实改进。”“郝院长是于昨天举行行政院院会、听取人事行政局报告‘行政院主管人员座谈会’筹办情形时,做了以上说明。”“郝柏村说,在政治解严前,法律、规章的修订、废除,往往因未有充分准备,造成很多混乱现象。如今政治已解严,法令、规章也要随着时代改变,凡母法与子法有矛盾不一致之处,行政部门应尽速检讨,该修则修,该废则废。”“郝院长特别以长荣案引起子法违背母法的事件加以阐述。他说,该法令不一致由来已久,为何主管单位、尤其是直属上级未能发现,或已发现却没有处理,这种行政疏失应尽速改进。”
看了日来郝柏村的动作,我一直好笑。好笑,并不是说子法抵触母法不该处理,而是郝柏村本人,就是坐视子大于母的能手。郝柏村是军头,台湾戒严时期军方当道,武夫便宜行事,不但以杀气腾腾的戒严法通吃一切,并且戒严法下群子逐鹿,纷纷以子法扩张其权。我试举一例。
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有这样的法律,说“戒严地域内,最高司令官”得停止集会、结社及游行请愿。并取缔言论、讲学、新闻杂志、图画、告白、标语暨其他出版物之认为与军事有妨害者。
戒严法还算是法律,可是“行政院五十九年五月五日台五十九内三八五八号令核准修正”了所谓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其中第一条就说“为管制出版物特依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订定本办法”。但这办法,并没经过立法院的立法手续,根本不是法律,所以还不够资格称为以戒严法为母法的子法。只是“私生子之法”而已!
可笑的是,虽然连子法都不配,这一所谓管制办法,却自动扩张解释,把连戒严法都没有的,都加以罗织引伸。例如该管制办法第三条规定:
出版物不得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
八、内容猥亵有悖公序良俗或煽动他人犯罪者。
试看前面戒严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明指“出版物之认为与军事有妨害者”,才可依戒严法取缔,但是出版品“内容猥亵”明明只是妨害风化而已,又何曾妨害到什么“军事”了?男女问题竟与戒严有关,这种扩张解释岂不是荒谬吗?
戒严竟戒到了男女问题上,可见子法或私生子之法扩张的荒谬。为什么这么荒谬?国民党官吏滥权使然耳!
今天民航子法与母法的抵触,只不过是官吏滥权千条中的一件而已。
这种荒谬,其实跟国民党的大脑构造攸关。试看今天国民党中央日报的特稿言论,便思过半矣。中央日报说:
有关子法冲突母法的问题,其实交通部航政司、民航局等主管单位早已在去年又再研究过,“长荣航空”一度为了研究结论采取子法的作法,还想告航政司一状。
这项核发许可证的规定,子、母法的作法恰好相反。依母法,应先发许可证给长荣再要它备机;但交通部研商后,认为母法《民用航空法》和子法,两者“精神一致”,但为符合大众权益,乃要求航空公司在引进航空器,各项飞航、维修设施符合规定后,再核发许可证,才能开始营运;换言之,是依此子法在办事。
交通部官员说,当时,且一直以来,观念和执行上都认定《民用航空法》是对民用航空运输业的“有关事务”之规范,而《民用航空运输业管理规则》则是对“有关业务”之执行细节的规定。而依此子法规定,已有多家公司依程序设立经营,对业者权益及营运秩序皆有相当帮助。而且,会中也决定要修正民航法报行政院审议。但一直未果,修正案也一年拖一年,足见修法之不易。
因此,总的来说,不管是登记证的规则或许可证的规则,航政主管部门所抱持的,是前瞻性、建设性,是在“开放天空”的决策下以实际需要为主来约法。所以,要“长荣”先有机再发证也是避免泛滥的用意,这些都是在母法修改不易之下的权宜措施,为航空界众所周知,且众皆奉行如故。如今因立委之掀起波澜而导致子母法之争议,恐怕是习以为常下的始料所未及吧!
其实,中央日报所谓的子法事“母法修改不易之下的权宜措施”,就是一切非法舞弊的乱源的理论基础。这种舆论是绝对要不得的。国民党党中央直到今天还用石永贵那种大脑的人主持这种宣传、这种混淆视听的荒谬宣传,可见他们口口声声要母子一致,还差得远哪!
郝柏村以一多年目无法纪的军头,忽然浪子回头、认起妈来了,其行虽可疑、其志尚可嘉。如能就此整顿所有扩张了的法令,此后母子平安,自亦佳事,只是国民党忤逆已久,法上从此尽孝,我们实难深信也。
一九九一年六月十四日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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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宗琳死了
国民党总统府国策顾问、前监察委员、中央社总编辑沈宗琳,已于九日因心脏病病逝美国加州圣荷西,活了七十九岁。他是江苏省江阴县人,上海私立中国公学政治系毕业,从一九四一年至一九七二年服务于中央通讯,达三十二年,其中担任总编辑二十年。一九七三年当选增额监察委员,并执教国立师范大学,兼为联合报、中国时报、中华日报、民族晚报等撰写社论。一九八一年任总统府国策顾问。
一九八四年,他于大病后赴美修养期间,完成了回忆录《凡而不俗一甲子》。一九八六年,更将他三十年间撰写社论的剪报资料,选出二百篇,集结成专书《画眉之乐三十年》。他曾说“新闻界从来谑称社论是报纸的眉毛……,旨在影响舆论领袖与权威阶层。”此所以写社论,有人喜称为“画眉”。
不过,沈宗琳的社论,并没什么影响,因为此人毫无才气。他是萧同兹任中央社社长时代的“人才”,事实上,萧同兹虽休休有容,但中央社并无人才可言。——跟国民党走的文人,又何来人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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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敦义祸延子女
高雄市长吴敦义到任十个月,子女仍然没有转到高雄市就学,引起市议员的质疑。吴敦义四月十日在市议会总质询时提出说明,并且强调,他绝不是对高雄市的教育没信心。吴敦义说,他的四个儿女,老大与老二今年要考大学,其中,老大去年参加大学联考成绩不理想,目前在高雄补习,准备重考。老二原本就在台北念书,也正准备大学联考。老三今年就读台北华江国小六年级,将转来高雄市念国中。还有一个最小的儿子,今年才三岁,尚未到就学年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政客为了讨好地方,连子女安安静静在一个地方念书的自由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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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少康钱从哪里来?
政治金童赵少康官迷心窍,当上环保署长并大做公布财产壮举后,本报读者朱廷章先生投书,认为“一向社会形象相当清新廉洁的赵署长似乎一夕之间成了‘多金’之士,此之于国人念兹在兹亟欲撇清的金权政治勿宁是晴天霹雳,盖光是有名目的资产总括起来竟高达亿元之巨(至于其他以人头方式转移者的可能性尚不容排除);内湖的一块三百坪地、两栋房子,银行存款及现金五六百万元,担任北市议员及立委等民意代表以来每月‘亏损’十多万元,惟‘没有从公家机关赚到一毛钱’云云!”“如此这般恢宏的道德勇气殊值肯定,惟担任代议士期间既从未赚取公家机关一毛钱,(殆与提拔他的李总统不花一毛钱登上九五之尊相互辉映,乃政坛一大‘佳话’耶!)且月月还得‘倒贴’十多万元,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竟能累积如斯的财富,莫非渠尚有三头六臂?否则,何德何能呢?(多少政要担任多年公职仍属无壳蜗牛族。)”对赵少康钱从何处来,颇致疑义。
本报刊出投书后,复接读者涤之先生投书,以“再谈‘赵少康的钱’”为题,质疑如下:
六月六日求是报上,朱廷章先生质问“赵少康钱从哪里来?”仅就本人所知,略述一二。赵少康自承拥有一家公司,代理美国机油,但未“公布”公司名号。该公司全名为“翠盈(一名‘翠柏’)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美国Molub-Alloy润滑油,许多化纤、纺织、染整厂里,都可看到它的芳踪,至于其中有多少公司系基于人情或政治因素考虑而采用,固不得而知。别的不说,大约两年前,桃园一家大型染整厂(大统精密染整公司)开幕,广邀各路英雄好汉,赵少康即为“莅临指导”的贵宾之一,至今赵少康当天巡视该工厂内部的放大照片(该公司总经理陪侍在旁),仍高挂在该公司总经理室内。不用说啦,该公司即是采用翠盈公司的润滑油的。
我们感到兴趣的是:这些赵少康的客户,几乎都是高污染行业的公司。台湾业者对于污染防治的能力、甚至诚意本来就是个大问号。而在可预料中的污染发现时,赵少康身兼“卖方”与“执法者”,公私两相冲突,将如何处理?当“被取缔者”竟然都是署长的客户,环保官员如何执行公务?尔后官商水乳交融,各取所需,将是一副什么景象?
国民党对于赵少康的私人事业,不可能不知。当初提名时,对于可预见的角色冲突,不可能没想到。可能的推断应该是:政治现实的考量原则与是非不顾。这倒是非常合乎国民党的党性格。君不见当初民进党立委为了逼退老贼,而在立院演出全武行时,赵少康也加入混战。当电视镜头播完混乱场面之后,赵少康立刻以明星姿态出现,站在发言台上,披头散发,领带扯下,(自己扯下或他人扯下?)指着未参战的党籍立委同志大骂“那些袖手旁观的同志”。民进党立委打架,传播媒体有志一同全力丑化(李敖之骂论点不同,不能并论),国民党立委不参加打架,赵少康公然骂之;而赵少康做打架秀,电视以西部武打明星捧之。国民党为了培养“政治金童”“政治明星”,不惜是非颠倒以愚全民,恶习难改。
我们对于赵少康公布财产之举仍予肯定。但可否请问赵署长:是否也顺便公布一下国外的财产?以及您的事业内容?
本报以读者涤之先生投书,举证至为明确,特移第一版头条处理,并盼赵少康公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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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从报告”终于问世了!
三年前,李敖出版社出版曾心仪和我编辑的《孙立人研究》、《孙案研究》,辨冤白谤、发奸摘伏,颇具成果。《孙案研究》中收有“孙案要犯”王善从在美国发表的《剖冤案·争是非》,是我第一次为王善从的冤情,略尽宣扬之力。
王善从在美国,含冤难诉,但是锲而不舍、千方百计,要还他清白,这种精神是很伟大的。比较起孙案的其他受难人的默默偷生来,王善从尤其显得有军人和男子汉气概。
王善从虽然努力,但是成效全无。他向国民党伪政府的一切平反要求,全部石沉大海。透过谢聪敏,他开始向李敖投诉。我们通了很多次越洋电话。我一再告诉他,向国民党伪政府要求平反是绝对无效的。只有把案件内幕全部公诸舆论、编为史乘,才是正途。他虽然同意我的看法,但是还未完全死心。
今年春天,他返台湾一行。大家一起吃顿饭。他谈到冤狱内情,凄然泪下,我为之动容。我心里想:“王善从真至性之人也!”
这次见面我重申我的看法,他唯唯而去,有点意兴阑珊的样子。我有点奇怪。后来我才知道,他还在走向官方要求平反的路。
回到美国后,他愈想此路愈不通。终于听了我的意见,决心全部写出来。虽然“报告”的对象还是国民党军头郝柏村,但是内情既已不再隐讳,文字允称直笔。
孙案发生后,蒋介石一方面免了孙立人的职,一方面假惺惺的发布“总统令”(四十四年八月二十日):“总统府参军长陆军二级上将孙立人,因匪谍郭廷亮案引咎辞职,并请查处,应予照准,着即免职,关于本案详情,另组调查委员会秉公彻查,报候核办。此令。派陈诚、王宠惠、许世英、张群、何应钦、吴忠信、王云五、黄少谷、俞大维,组织调查委员会,以陈诚为主任委员,就匪谍郭廷亮案有关详情,彻查具报。此令。总统蒋中正”但是,“秉公彻查”的结果,却在关键性人物王善从身上,做了手脚。
调查委员会报告书中,在“分组进行调查询问”项下有这样的文字:“㈠由王委员云五直接对郭廷亮、王善从、田祥鸿等等三人进行调查询问(王委员于九月十日上午九时询问郭廷亮,九月十日下午四时询问王善从,九月十一日上午九时询问田祥鸿,地点均在国防部军法局),取具调查笔录。”
但在“王善从报告”中,却断钉截铁指陈:
“本人在这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王云五老先生一面!”
“王善从报告”的重要关键是:“王善从本人由于当时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蒋经国上将藉权阻止,未得依法参加九委会王云五委员的调查询问(当时王某单独关押在台北保密局本部看守所密室内),竟而有王云五委员对王善从的调查笔录和录音。足以证明九委会是借刀杀人的人头会,九委会调查孙案报告书是其显明伪证的证据。最重要的是证明蒋经国主任是制造孙案的主谋人之一。”这就是说,王云五询问到的王善从,是蒋经国找人冒充的。
这种直笔,出自一生为国民党肝脑涂地的“革命军人”之手,真不容易!
七月十七日,王善从写信给我说:“此番在台北匆匆同餐一次,快人快语,不虚传也。‘嫉恶如仇’,更钦佩也。从以心中有事在谋。不便轻动声色也。今寄上‘报告’三十八页,附件一(四页)、二(五页),拟请在求是报全文刊登,其中内容文字全由王善从本人负全责。前不向任何外界发布,使此文为求是独家,此亦表敬佩寸衷也。……”
我决定从其所愿。发表“王善从报告”全文如下。
孙立人将军是位爱国爱民正大光明的中国军人,他的一生宛如一日,先后在抗日战场上和台中黑牢里,始终保持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风骨,文风不动。
他以己身作则,标示中国军人何者当为,何者不当为,他的一言一行将是中国军人珍贵的范例。
民七十九年十一月七日,孙将军在临终弥留前曾紧抓台中荣总医院皮肤科沈瑞隆医师的手说:“我是冤枉的。”连说数声,随即昏迷不醒。这是孙将军生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聆到这句话的还有数名护士。
冤在哪里?迄今仍是谜!
民四十四年九委会调查讯问时,指证孙将军企图兵变,兵谏案重要证人陈良埙、郭廷亮、王善从等三人加以公开重审,应当是重要的第一部。
这也是国军内正真官兵的心声!
民四十四年十月二十日,蒋总统中正先生在台北宣布九委会调查孙案报告书,并以此书而判定孙将军在法律上之责任在案。
本报告书内述及:
壹、引言:
一、聆取国防部参谋总长(彭孟缉)关于本案之报告,并研阅国防部所送关于本案之全部案情文件。
郭廷亮、江云锦、王善从、陈良埙、田祥鸿、刘凯英等之自白书与讯问笔录等。
二、分组进行调查询问。
㈠由王委员云五直接对郭廷亮、王善从、田祥鸿等三人进行调查询问,取具调查笔录。
王委员于九月十日上午九时询问郭廷亮,九月十日下午四时询问王善从,九月十一日上午询问田祥鸿,地点均在国防部军法局。
㈡由黄委员少谷直接对江云锦、陈良埙、刘凯英等三人进行调查询问,取具调查笔录。余略。
㈢上述两组分向郭廷亮、江云锦、王善从、陈良埙、田祥鸿、刘凯英等进行调查时,对国防部提出之郭廷亮暨江云锦等六人原有自白书、讯问笔录及证物小红册子(郭廷亮之日记册)等均经提示各该被调查人详加阅览,各该被调查人均认为确系其亲笔自白或记载或为其据实自白陈述,其先后间有小异之处,并经其释明理由。又所有本委员会之调查笔录均经记录员即时当场朗读,经被调查人认为无讹或声明更正后,分别签名及捺印模同时并予录音(据当时官方报导,每一次调查询问,俱有录音录下全部过程中每一句话,以保真象)。
本委员会详细研阅国防部卷中有关郭廷亮、江云锦、王善从、陈良埙、田祥鸿、刘凯英等所写之自白书及讯问笔录,复直接向郭廷亮暨江云锦等六人进行询问。详按各该人员答复询问之内容,均指称孙将军不仅对于有关变乱行动的阴谋曾经参与,且甚至居于主谋地位。
以上各节在九委会报告书历历在案。
王善从本人由于当时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蒋经国上将藉权阻止,未得依法参加九委会王云五委员的调查询问(当时王某单独关押在台北保密局本部看守所密室内),竟而有王云五委员对王善从的调查笔录和录音。足以证明九委会是借刀杀人的人头会。九委会调查孙案报告书是其显明伪证的证据。最重要的是证明蒋经国主任是制造孙案的主谋人之一。
监察院五人小组调查孙案报告书,针对九委会对王善从案调查笔录有更详尽之分析和结论(两千字),而否定王案在案。但是此报告书竟被两位蒋总统积压了三十三年,至蒋经国总统故世以后才得公布于世,此事当可为王案有力之佐证。
民四十四年八月十八日午间,王善从本人由保密局本部看守所负责人(单手者)驾驶一黑色有篷吉普车,眼上蒙着黑布,两旁有便衣枪手挟持,停在一有中国亭园某处,取下黑布,走进一较大房间内,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蒋经国上将已坐沙发上,他招呼我坐在他近旁沙发上,房内只有蒋、王两人,并无他人。
当时蒋、王二人对话内容如左:
蒋:你在里面有人打过你没有?
王:没有,但是我有点意见要报告主任。
蒋:好,你请讲。
王:报告主任,我的口供和笔录等全是假的,都是保密局人员编写的,分明是要力害孙总司令的,请主任即刻调查!
蒋:未语。
王:我是军校和陆大毕业的学生,是陆大毕业以后分发到凤山服务的,并不是新一军的干部。据我公正的看法,孙总司令是一位爱国无私极有能力的长官,请主任要站在国家立场和孙总司令面对面坦诚的检讨一切,倘若能因此而能精诚团结,岂不是由国家之祸变为国家之福。
我是反对像这样的政工制度,尤其是痛恨部队里有些政工人员专门鬼鬼祟祟打小报告的行为,也许主任你也不知道。
如果国家认为要整顿军风纪,那尽可以枪毙我们好了,我自从穿了军装之时起,就随时准备牺牲……。
此时,我话尚未说完,只见蒋主任面色凝重、一言未发,就突然站起来先走到门口送我出来了。
从此以后,再没有一人问过我的案情。
也只有蒋主任一个人知道我的冤情,所以我敢说只有蒋主任一人,才能阻止我去参加九委会王云五委员的调查询问。
蒋总统中正先生是在八月十五日决定组成九委会调查孙案。
王云五委员是在九月十日下午四时,在国防部军法局单独调查询问。王善从本人在这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王云五老先生一面。
民四十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国防部判决书(四十五年度典具字第二〇号)内述:
主文:
王善从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夺公权十年,全部财产除各留其家属必需生务费外,均没收。
事实:
王善从于民国四十三年五月间,衔孙立人之命,率第八十军搜索实验队来林口演习,同年六月底,孙立人命其率队包围阳明山官邸,王善从即秉命由陈良埙陪同前往阳明山实地侦察地形。同年十二月,王善从复衔孙命拟订包围高雄官邸计划,并接近要塞官兵,刺探要塞警备情形,又与陈良埙随同孙立人亲往实地侦察高雄官邸情形,以便从事包围。
理由:
被告王善从四十三年六月,衔孙立人之命由被告陈良埙陪同至阳明山官邸侦察地形,准备孙立人遂行兵谏。同年十二月复衔孙命拟具包围高雄官邸计划,并接近要塞官兵,刺探要塞警备情形,并随同孙立人及被告陈良埙至高雄官邸侦察地形之事实,均经王善从供承不讳,并经陈良埙互证属实。
被告陈良埙明知孙立人、王善从居心叛国,罔识大体,受命两度相随侦察官邸地形,殊难卸帮助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罪责;惟其在阳明山侦察官邸地形时,尚知虚指另一房屋伪称官邸告知王善从,足征良心未泯,衡情殊堪悯恕,量刑亦宜从宽。爰予递减其刑,用昭平允。是时王善从本人已单独关押在保安司令部看守所大厅地板上,面对二十四小时值日官兵看守。某日下午有两名宪兵,枪上装好刺刀,挟往保安司令部礼堂由赵公嘏(保密局人员)宣判,记得行列中有人叫冤,赵突然拍桌大骂说:若不是总统宽大,你们这些人至少要枪毙几百次等语,并及时发给各人判决书。王某本人判决书共有两张,其内容仅述及王某本身部分,并无提及陈良埙部分。当时便放在枕头下面,等到小便后回来,那份判决书便不见了,也无人可问,当时我未予介意。
但是陈良埙所说虚指另一房屋事,我从不知晓,亦未经提示、对证、现场演习等程序,何以能片面草率决定?
陈良埙虽经判监,事实上和王某在判刑后同关在军人监狱智监外役房(和同案人隔离)时,陈则行动自由进出监狱,无人监管也无人知其行踪。同房中有台北陈其昌老先生、大甲蔡仲伯先生、后龙镇黄氏叔侄、温州王京良等二十余人可以证明。
军事行动必有其一定程序和条件,例如侦察地形必须依目的、天候、兵力、武器、部署等不同之行动要领,务必沿着将要采取的路线不断的侦察、修正、预习后才能概定。如上述情况请问
一、蒋总统今夜睡在何处?谁能知道?
二、任何武装部队和个人,没有命令谁能通过层层关卡?这是兵谏,不是一般性的攻击。因此,我始终坚持请派数名中校及以下步兵专业军官,到林口现场地形及往阳明山路线等,对参加演习全体官兵(不到百人)做普遍、深入、彻底地毯式的调查和研判,才会得到正确而具体的结果。
民四十年五月间参加林口现场演习者:计有:
搜索研究组教官:蒋德民、李德沛、吴瑾、钟永贞、钟自诚、李荣仙、岳崇辉(事务人员)等中尉。
搜索实验队队长:姜文锦中校。
成员是前陆军五十一师搜索连全体官兵及政工、保防等人员。
搜索实验队队长姜文锦是已故立委姜绍谟老先生长子,姜老先生当时系保密局设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他一生长期在局内服务,名位甚重。
姜文锦全藉陈良埙之力,先后担任幼年兵总队内大队长及搜索组大队长等职务。他平日言论激烈,尤其常常谩骂蒋家父子,但是他在幼年兵总队担任大队长时,曾以匿名信向蒋经国主任密告孙总司令私蓄武力,如女青年大队、入伍生总队、幼年兵总队等意图不轨等事,他先不承认,后经鲍检察官遍核对幼年兵总队等全体官兵笔迹后,查出是姜所写,此后各单位(以上述者)相继取消。
搜索实验大队(即所谓兵谏部队)队长职务由于陈良埙支持,始终由姜担任。
孙案发生不久,姜即调往蒋经国亲自主持之敌后游击人员训练班服务,此训练班毕业后人员全送至大陆工作,极为机要,班址在东部花莲。
陈良埙出狱后,姜文锦自称由其妹夫张建邦处借得新台币一百万元(民四十九年左右),帮助陈良埙做生意以后,又和江云锦同在一处做供烟酒公卖局烟草生意,内容不详。
陈良埙是孙将军十二年以上随从参谋,平日食宿全在孙家又兼任驾驶,是以孙家家务以及一切机要全在陈手一把抓,尤其孙和外界人和事等比孙还要清楚,一夜之间,陈突然变为保密局的代理人和执行人,由于他能力强、知人深,他一人把关,孙案永不得翻身。因此孙将军说:陈良埙到现在还不肯放过我。因此老人常于午夜痛打墙壁,以消心中恨气。
陈良埙由于这种关系,多年以来利用钟氏企业为人头公司,长期供给台湾烟酒公卖局烟叶,其利润差额一倍以上(附一)。
民四十二年左右,王善从奉命兼任搜索组组长以及搜索总队总队长时,郭廷亮君时任组内学员大队大队长,朝夕相处。
依当时保防环境而论,若无总政治部保防组织的保护,郭似无可能连连做此半公开的叛乱活动,孙总司令都时受二十四小时的严密监视,何况在判决书上明明说:郭廷亮匪谍身分自三十九年七月份起,已为政府所发觉(见原案侦察报告书内)。
郭在民四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午后六时,在南部凤山步校被捕。
隔三天,即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蒋老总统即在台北面告孙将军说:这次,我要把你孤立起来。
六月六日,郭便在保密局内自首。
六月二日左右,王善从关在保密局本部看守所时,亲眼见到郭亲笔写的自白书,厚约十二公分,用红十行纸装钉而成,是以“自古英雄总有死,留得丹心照汉青”开始,但是其内容全系自说自话,俱是当时不可能之事。
例如:田祥鸿系第九军搜索团第三营上尉情报官,刘凯英系第九军第二处上尉情报官,自民四十三年起即负责联络第一、二、三、九四个军,并共同商定利用总统亲校期间发动叛乱计划,及将国军高级将领编号准备杀害,他们没有保防官吗?
孙光炎系第七军第六十九师中尉排长,竟负责整个金门叛乱事宜,可能吗?
全本内容全是口语,毫无实质行动,但是其中对于和孙见面时之地点、时间,第三者特别清楚,再加上陈良埙于九委会详细补充五月二十八日南下通知人员,姓名、时间等详细情形,全与刘凯英、田祥鸿完全一致。
以上全系形式,外表给孙加套,对于事体本质和内容,竟不容孙将军有丝毫自卫机会。当时郭王同关在保密局内,王每次请求和郭对质,讯者都推说下次,郭自从被捕后完全不见,陈良埙对郭事,事前一点都不知道吗?为何又不大义灭亲呢?
郭以匪谍事在当时的确使孙案完全变质,也全收“封口”之效。蒋经国先生故世后,郭又发表其陈情书说:当年为避免中美失和,故而替孙顶罪,因此向蒋陈情索款。似乎使孙案从“和匪谍相互利用”,又转向往“和美国私下勾结”死胡同里。
郭廷亮和谷正文的连手表演,其目的在“瓶盖”,以免孙案向正确的方向。从案情的实质本身发展,以致全案俱白。
王善从自民四十四年五月底某晚,在台北市家中被捕后,先后单独禁闭在保密局密室、保安司令部看守所(东本愿寺)大厅上,以及军人监狱智监(专关叛乱犯)外役房(和同案人隔离),此其间依规定不准看报章杂志,出狱前具结尔后不得说出及接触案情,否则自愿接受最严厉之制裁。出狱时领得蒋经国赏金新台币五百元正(当日理发洗浴外全给小费)。出狱时家破人亡,景物全非,只得住在家外祖父许世英老先生处,晚上我睡地板,和老人同住一房,因家中有胡迈、杨铭禄两位旧属秘书,全属保密局多年工作人员,因此老人绝口不谈孙氏一字,而且只谈孙中山绝不谈蒋介石,此后因受胡迈钱财之累曾坐牢一天,又不敢使老人家知道,才离开许家,又经陈良埙带到板桥国防部总政战第四组少校参谋胡仪敏处报到,接受照顾和约束。胡似是江南案中少将副局长?并规定每个月要去管区警员处报告近况及盖印。
实际上当时无人敢和我接近,以免惹祸上身,报章杂志亦不见孙案一字,而我忙于谋求三餐,身无一技,困苦可知。
民七十七年元月,蒋经国总统故世以后,忽然翻案风起,王善从在美旧金山市华文报章上,初次见到当年官方文件:如九委会报告书、监察院报告书、国防部判决书、郭廷亮陈情书等有关孙案官方原始文书后,才如大梦初醒,第一次知道自己的案情,反复的左思右想,决定台事台了,依法请求在台湾法庭之上和九委会对王善从的笔录和录音(王云五对王、对郭、对田)对证,并和孙案专案小组组长毛惕园、陈良埙等对质,以说出当年先行设套做好罪证,再以九委会做人头之真正底子情况。自民七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开始,先后自美金山寄出陈情书九件、非常上诉状六次、报告十余次(均有邮局寄据和回据在手),结果是总统府、行政院、国防部全无只字回音,只有立法院回文一,司法院回文四、法务部回文十一,最高检察石检察总长回文六,全是罔顾左右,针对请求在法庭上对证事无一字具体答复在案。
本年,民八十年元月二十二日,王善从本人亲自抵台,其目的在争取在法庭上对证之合法权利。
元月底,王善从亲函陈郝院长,请求面会。
三月十一日午后一时,王善从、于新民、陈良埙等三人一同至台北市三军军官俱乐部,向国防部副部长陈守山上将派出之代表国防部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沈景云少将和副处长余上校,以录音报苦,以供陈副部长聆取(留下联络电话余达章台北三三一八三九一)。
王善从当时当场报告本身冤情,以及向蒋经国主任报告当时详细经过等,并当场请求和九委会伪证对证,即同时声明称,此其中若有虚言或夹有王某私人不良企图处,王善从本人决自行自杀以保全我军人之责任与尊严。
民四十四年因孙案直接受刑者计有三十五人,其中除去王善从、郭廷亮、陈良埙等三人有“吴泰安”之嫌外,其他三十二人俱是不知内情受人利用之人头,他们都是尉级参谋、教官等不起作用的无辜者,却在这三十七年中承受一切孙案的苦果,如今,陈、郭身受政府厚养,其余人还在鼠洞内不见天日,多半神经兮兮,宛如活的死人!其中金朝虎已半身不遂,孙光炎已关进神经病院,这便是“罚自下始”的污迹!因此请求政府给予“善意的赏金”,向郭陈看齐,以便安度晚年,虎口余生也。
三月二十五日,陈守山先生托人转告称:善从兄请先回美国休养,等候短期内处理。
此时王回美,于新民纯是人头,仅留下陈良埙一人处理,用原汤化原食之老招也。
果然,陈守山先生于六月二十六日备函呈郝院长,说明案情不能破例,以免有失政府立场,此例一开,类似情形援例要求将难以处理,因此建议改由辅导会处理,陈于七月一日退休,郝院长批交辅导会,辅导会二处梁科长答称,一切要依国防部规定办理,辅导会无法办理,球又踢回原处。
两年以来,积极向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寄发有关孙案文件多件,此次在三月一日和七日应约至南港近史所做两次录音纪录,先后共七个小时,六月十四日收到近史所寄来初稿(并未寄来录音拷贝),竟然发现陈良埙在王善从和蒋经国主任单独查询案情时,私自加上当时还有毛惕园和陈良埙在背后聆等语,陈当然有说话自由,何必要借王口?近史所又何必要帮助陈改变真相呢?而且这段会话实在是孙案重要关键,使王觉得有走上高级豪华贼船的想法(附二)。三十七年以来,走法、走史,最后都落在陈良埙手中,尤其是这次谷正文先生深夜中在陈良埙家中,对我大谈他在美国杀人经过,最后他将人和水泥混合抛在海里的往事。他和我从未见过,他以为凤山新军官兵全是郭、陈一个型。四月一日又发生有两名妙龄女郞要认我为生父(陈良埙知之甚详,因为他长于攻私)。四月三日,我从陈守山先生之请返美。走笔至此,由不得我竟然轻唱京戏明末遗恨里“兵是匪,匪是兵,天下大乱”片段。
窃以王善从案无上无下、无头无尾,全案只有王善从一人,案情简单,一查便知。
但其真假,直指孙总司令和蒋经国总统两位长官真正的人格、责任、历史地位等黑白分野的一页。
近三十七年以来,台湾当局始终不敢让真的王善从走上真的法庭一步,百般请求也无一人敢有答复一字,这便是孙案的一角。
这便是台湾警备总司令陈守山先生所说的台湾政府合法的立场和成例吗?
本报告目的在请求院长以崇法务实的立场,给予王善从本人得有返台重审机会。如有执行上不宜之处,亦请指示真正主此事者,和王某针对以上各节,有公开具体答辩之集会,务期在理性和冷静气氛下进行(请勿容谷正文、陈良埙等用下三流手段渗入,以伤国格),以使王善从本人得有保持在体制内依法进行之初衷。
国军官兵之权利、人格、尊严等得以保障。
郝院长柏村先生
王善从谨呈
民八十年七月十五日
附一
江议员上清先生钧鉴:
一、今在美国际日报得知先生调查台公卖局向美国采购烟叶案。
二、此案九家代理商之中,钟氏企业系前孙总司令立人之随从参谋陈良埙少校掌有之人头也。
民四十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台湾国防部对孙案判决书称(四十五年度典具字第二〇号):被告陈良埙明知孙立人、王善从居心叛国,罔识大体,受命两度相随侦察官邸地形,殊难卸帮助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罪责,惟其在阳明山侦察官邸地形时尚知虚指另一房屋,伪称官邸,告称王善从,足征良心未泯,衡情殊堪悯恕,量刑亦宜从宽。爰予递减其刑,用昭平允。
陈良埙君系孙总司令之随从参谋达十二年之久,平日食宿孙家,大小事一手包管,旋以受保密局利用,先行制造罪证,诱孙入套后,再编造其自白书,并和黄少谷先生(司法院院长)合作,在九委会调查孙案时,制造假证以定孙罪在案。
因此,此供购特权是当局对孙案内奸赏金也(千万人人头代价也)!从今陈实情并愿作证,并请指教,另有附件三件以供参考。
时安!
王善从敬礼
民八十年六月二十六日于金山寓所
附二
吴院长大猷、张所长玉法先生钧鉴:
一、贵所陈南之女士于八十年六月十二日寄发王善从于八十年三月一日及三月七日,在贵所两次访问记录稿底业已收到。由于稿中错误太多太大,并因你们不守原有规约,将原录音拷贝寄下,以致无法在你们已设定好之框架内加以更正。尤其是在第三十三页第二行尾有如下之记述:“车子停的地方有一个中国?园,当时的救国团,进到房间后蒋经国坐在沙发上,陈良埙和毛惕园在后面?(?)我,王善从本人从来没有说过这些话,请自原录音带上查对,陈良埙等为何要在假王善从的口录中做此假的伏笔呢?贵所又何必帮助陈等在暗中动此手脚呢?谁又在造历史假相呢?务请贵所在近期内查明赐覆,并将原录音拷贝寄下,以便工作。
二、蒋总统中正先生在民四十四年八月十五日,同意我驻美大使顾维钧先生建议,成立九委会调查孙案以昭大信,同年八月十八日中午,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蒋经国上将在某地单独召见王善从(当时关押在保密局本部看守所内)查询案情时,王某我当场报告冤情,并即请蒋主任调查冤情,不料竟因此而使得王某不得依法参加九委会王云五委员亲身的调查讯问,以及扣压监察院调查孙案报告书(由于内有二千字否定王案),至蒋经国先生故世以后,才得公布(达三十三年之久)。以上事实若能在法庭上证明真假,不但使孙案大白,并且直接使孙总司令和蒋主任两位长官法律责任和人格得以黑白,而中华民国在四十年来法治真相全盘托出,此乃历史原样也。因此王某本人于八十年三月十一日午后一时,依约在台北市三军军官俱乐部,向国防部副部长陈守山上将之代表、国防部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沈少将以及余副处长以录音采证,以供陈、郝二位长官亲自处理之依据。王某本人详细申述本身冤情以及当年报告蒋经国主任之详细经过,并当场请求对证,同时声明此中若有虚假和夹有王某私人企图情节者,王某本人自愿自杀以保全我军人之本分与尊严等语。当时同场者另有同案于新民、陈良埙二位,如今陈上将退休,而此案毫无答复,前此当局回文计二十二件,亦一并陈交。孙部旧属以及国军中正派人士遍处皆是,何止千万,莫不默默注视此案实质上之彻底平反以解众疑!
当年孙案是以陈良埙、郭廷亮、王善从三人的自白书和在九委会作供以及军法局判决书而定兵变、兵谏两案,编成孙上将罪责,孙先生在此三十七年中竟无一言可以自卫,临终时叫冤不止,以上二点请先做慎重之考虑。
本人今对贵院所做严重之抗议,基于彼此之责任,敬请贵院、所给予具体答复,以利进行!
时安
晚王善从敬礼
民八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十一时
wjm_tcy(不自由的自由)与Jeff Ao联合制作!
何须马丁尼!(沈沉)
美国艾森豪做总统时候的白宫新闻秘书哈格泰(James Hagerty),有一次在巴黎一家酒吧间,和酒保聊天。酒保说了一段名言:“一个顾客喝过两杯双倍马丁尼以后,我就能说出他的国籍:谈恋爱的就是法国人、跳舞的就是西班牙人、吹牛的就是德国人、唱歌的就是意大利人、打架的就是爱尔兰人、站起来讲演的就是美国人。”——这个酒保,其实少见多怪,因为有人无须喝双倍马丁尼,就会站起来讲演。
此公不是别人,国民党中常委谷正纲也!
谷正纲先是汪精卫的人,后来投靠蒋介石。靠大嗓门和急时泪,得到蒋介石利用与欢心。除党方职务外,历任立法委员、国民大会代表、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社会部部长、内政部部长等职;现任国民大会代表暨主席团主席、国民大会宪政研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总统府国策顾问、世界反共联盟荣誉主席、亚盟及世盟中国总会李市长、中国大陆灾胞救济总会理事长等职。
谷正纲今年八十有五,在国民党大老中,最混蛋。由于国民党有不知自己是老几的自大狂,谷正纲自然也是此中翘楚。此人自从一九五四年亚盟成立被选连任亚盟中国总会理事长、五度当选亚盟理事会主席、为实际推动亚盟运动发展的领导人后,就自大狂得别树一帜——性益好演说,讲起演来,手抓住麦克风,大吼不止,一发不可收拾。
不过,如果性益好演说,演说范围,只限于开会场合,也就罢了,无奈谷正纲却不以此为足,每逢人多场合——也不管是什么场合,就忍不住。有一次他去美国公干,由吴炳钟任翻译,顺便到迪斯尼乐园一游。不料到了迪斯尼乐园,见有人多,此公突然发作,用英文向吴炳钟要求:“Shall I give a speech?”(要不要对他们讲次演?)吴炳钟毕竟是通人情、通洋务、也知道那是什么地方的,就赶忙婉劝。在婉劝之下,谷正纲才算怏怏取消了一代名演说。——当然,迪斯尼乐园也就从此失去了与盖梯斯堡齐名的机会,吴炳钟者,千古罪人哉!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有人的确无须双倍马丁尼,就会讲演的!
1986年10月21日
wjm_tcy注:沈沉是李敖的一个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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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介《“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
十一月一日,大陆的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它的全文,台湾看不到,我找到全文后,深觉它值得夹叙夹议,广为述评。
这一《“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全文除“前言”外,共分十个部分。“前言”里首先指出:
旧中国长期处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压迫之下,广大人民群众没有人权可言。深受其苦的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一直把推翻“三座大山”的压迫,争得人权做为自己的目标,为此前仆后继,不惜流血牺牲,进行了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的人权状况得到了根本的改变。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十分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胜利成果。
白皮书接着指出:
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巨大差异,因而对人权的认识往往不一致,对人权的实施也各有不同。对于联合国通过的一些公约,各国基于本国的情况,态度也不尽一致。人权问题虽然有其国际性的一面,但主要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问题,因此,观察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不能割断该国的历史,不能脱离该国的国情;衡量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不能按一个模式或某个国家和区域的情况来套。这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态度。
从这两段话里,我们看到开宗明义的所在。接下去的,是十个部分的讨论。
一 “生存权是中国人民长期争取的首要人权”部分
白皮书在这一部分里,指出“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同时列举了许多数字证据:
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没有生存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这是最简单的道理。“世界人权宣言”确认,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在旧中国,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人民的生命毫无保障,因战乱饥寒而死者不计其数。争取生存权利历史地成为中国人民必须首先要解决的人权问题。
国家不能独立,人民的生命就没有保障。危害中国人民生存的,首先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因此,争取生存权首先要争取国家独立权。自一八四〇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地由一个封建大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从一八四〇年到一九四九年的一百一十年间,英、法、日、美、俄等帝国主义列强,先后对中国发动过大小数百次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帝国主义者在历次侵略战争中,大规模地屠杀中国人民。一九〇〇年八国联军烧杀抢掠,将五万多人的塘沽镇变成空无一人的废墟,使拥有一百万人的天津在烧杀之后仅存十万人,进入北京后,杀人不计其数,仅庄王府一处就杀死一千七百多人。在一九三七年开始的日本帝国主义的全面侵华战争中,二千一百余万人被打死打伤,一千余万人被残害致死。其中,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后的六个星期内,日本侵略军在南京就杀害了三十万人。
——帝国主义者大肆贩卖和虐杀华工,使旧中国无数生灵惨遭涂炭。据不完全统计,从十九世纪中叶到二十世纪二〇年代,被贩卖到世界各地的华工多达一千二百万人。这些被绑架、被欺骗去的华工囚禁在“猪仔馆”,被烙上贩卖目的地的字号。一八五二到一八五八年间,仅汕头一地“猪仔馆”中的四万华工,就有八千多人被折磨致死。列强在中国各地开办的工程和矿山中,肆意虐杀华工的纪录骇人听闻。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仅东北地区就有不下二百万劳工被折磨致死。华工被迫害致死后,被扔进山沟或乱石坑。现已发现的这种“万人坑”就有八十多处,埋有劳工尸骨七十多万具。
——帝国主义在中国实行殖民统治,使中国人民备受凌辱,毫无人格尊严可言。那时,外国侵略者享有不受中国法律管辖的“治外法权”。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北平发生美国士兵皮尔逊强奸北京大学女生沈崇的暴行,激起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但是,罪犯却由美国单方面处理,被宣布无罪释放。列强在中国设立的“租界”,拥有行政、立法、司法、警察和财政大权,成为完全独立于中国的行政和法律制度之外的“国中之国”。一八八五年,外国侵略者甚至在上海法租界公园门口公然竖起“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肆无忌惮地侮辱中国人的人格。
——帝国主义强迫中国签订了一千一百多个不平等条约,对中国的财富进行了大规模的疯狂掠夺。据统计,近百年来,外国侵略者通过这些不平等条约掠去战争赔款和其他款项达白银一千亿两。其中《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八个不平等条约,就勒索赔款十九点五三亿两白银,相当于清政府一九〇一年收入的十六倍而日本仅通过《马关条约》勒索的赔款二点三亿两白银,就相当于当时日本国家财政四年半的收入。侵略者在战争中的破坏和抢劫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估算。日本全面侵华战争期间(一九三七到一九四五年),中国有九百三十余座城市被占领,直接经济损失达六百二十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达五千亿美元。国家主权丧失,社会财富遭洗劫,使中国人民失去了最起码的生存条件。
面对国家主权的沦丧和人民生命的浩劫,中国人民为救亡图存,争取国家独立,同外国侵略者进行了一个多世纪不屈不挠的斗争。在这期间,中国爆发了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运动以及推翻了封建清王朝的辛亥革命。这些革命运动虽然沈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势力,但终究没有能使中国摆脱半殖民地的地位。直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推翻了国民党的反动政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这种状况才发生根本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中国终于做到了国家独立的地步,外国侵略者再也不敢打到中国家门来了。这时候,家门里的人民生存权,变成了首要之务,解决了“挨打”问题,要解决“挨饿”问题了。
吃饱穿暖,这是长期陷于饥寒交迫困境的中国人民的最低要求。旧中国的历代政府不仅没有能解决这一问题,反而加重了人民的灾难。在旧中国,只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十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七十的贫雇农却只占有百分之十的土地;占人口极少数的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垄断着百分之八十的工业资本,操纵着全国的经济命脉。中国人民遭受着地租、赋税、高利贷和工商资本的层层盘剥,其所受的剥削和贫困的程度是世界上罕见的。据统计,一九三二年,仅苛捐杂税的名目就多达一千六百五十六种,捐额约占农民收获量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九十。加上反动政府在政治上腐败无能,丧权辱国,充当帝国主义的统治工具,大小军阀割据,长期战乱不已,使人民灾难深重,生存维艰。据估算,旧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长期处于饥饿、半饥饿状态,几乎每年都有几万到几十万人因饥饿而死。一遇自然灾害,更是饿殍遍野。一九三一年,华东地区水灾,造成三百七十多万人死亡。一九四三年,仅河南省饿死者就达三百万人,另有一千五百万人靠啃草根、吃树皮度日,濒临死亡边缘。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反动政府发动内战,榨取民脂民膏,造成经济全面崩溃。一九四六年,各地饿死一千万人。一九四七年,全国饥民竟达一亿多人,占当时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情况有了变化:
一九七九年以后,中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基本解决了十一亿人口的吃饭、穿衣问题。中国耕地只占世界耕地的百分之七,人均占有量只有一点三亩,比美国的人均十二点十六亩和世界平均数四点五二亩低得多,却养活了占世界人口百分之二十二的人。西方某些政治家曾经断言:中国没有一个政府能够解决人民的吃饭问题。但是,社会主义中国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了这一历史难题。四十多年来,虽然中国平均每年净增一千四百多万人口,但是主要生活消费品人均年消费量却有很大提高。根据抽样调查,中国居民每人每天从食品中摄取的热量,一九五二年为二千二百七十千卡,一九七八年为二千三百一十一千卡左右,一九九〇年达到二千六百三十千卡左右,已接近世界平均水平。
中国人民的寿命和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据统计,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从解放前的三十五岁,提高到一九八八年的七十岁,超过世界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人口死亡率从解放前高达千分之三十三,下降到一九九〇年的千分之六点六七,成为世界上死亡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一九八七年,中国的婴儿死亡率为千分之三十一,已接近高收入国家水平。中国人口的体质特别是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也比旧中国有很大提高。一九七九年同一九三七到一九四一年相比,十五岁的男孩平均身高增加一点八厘米,平均体重增加二点一公斤;十五岁的女孩身高增加一点三厘米,体重增加一公斤。从一九七九年至今,中国人民的体质又有了明显的提高,彻底甩掉了旧中国“东亚病夫”的帽子。
以上所述,大体都很平实。当然也有“按下不表”之处。试看自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由于毛泽东的鲁莽灭裂,在三面红旗等运动下,饿死的几千万人,岂不也是德政中的虐政,这又怎么能不提一下呢?
二 “中国人民获得了广泛的政治权利”部分
白皮书在这一部分里,指出中国人民在争取生存权的同时,也争取民主权利。
在蒋介石统治时期,中国人民无民主权利可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白皮书说:
中国人民普遍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利。据一九九〇年全国县、乡直接选举统计,享有这种权利的人占十八岁以上公民人数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参选率一般都在百分之九十以上。中国选举制度最显著的特点是,选举不受金钱的操纵,代表当选与否,不是靠吹嘘、许愿,而是看其对国家对社会实际贡献的大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如何。从选举的结果可以看出,当选代表具有广泛性,代表着各阶层各行各业的广大人民。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二千九百七十名,其中工农六百八十四名,占百分之二十三;知识分子六百九十七名,占百分之二十三点四;国家公务人员七百三十三名,占百分之二十四点七;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五百四十名,占百分之十八点二;人民解放军二百六十七名,占百分之九;归侨四十九人,占百分之一点六。……
白皮书又说:
中国宪法规定了广泛的公民政治权利。除了上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在中国,没有新闻检查制度。据统计,在全国各类报刊中,属于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的报刊,只约占报刊总数的五分之一,其余都属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学术机构和群众组织。公民依法享有著作权和发表权以及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公民用什么观点撰写什么著作,选择什么出版社出版,都是公民个人的自由。据统计,一九九〇年全国出版图书八万零二百二十四种,印数达五十六点四亿册,其中绝大多数是个人署名发表的著作。在结社自由方面,据一九九〇年统计,全国有各类社团近二千个,包括各种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联合会、联谊会等,这些社团都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自主地开展活动。
宪法还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捜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对于隐匿、毁弃和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人,一经发现,要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宪法规定中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这就是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和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的结合。为了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中国十分注意健全法制,颁布和实施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一九七九年至一九九〇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制定九十九个法律、二十一个有关修改补充法律的决定和五十二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国务院制定了七百多件行政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等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制定了许多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其中有关人权立法的,约有一千多件。
白皮书中这一部分,写得极为脆弱。因为民主权利也好、人权保障也罢,光凭宪法规定,是绝对不够的。有宪法而不能遵守,宪法只是具文。试看能有文化大革命那种十年动乱出现,就是目无法纪的最好证明。白皮书中虽然带了一句:“在历史上甚至出现过‘文化大革命’那样严重破坏民主与法制的现象。但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的支持下,纠正了这些错误。”不过,白皮书却没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能发生那样大的错误于先,又从何而来?
三 “公民享有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部分
白皮书在这一部分里,指出在生存权和公民政治权利外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
白皮书说:
建国四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十多年以来,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在世界上居于前列。从一九五三至一九九〇年,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百分之六点九;从一九七九至一九九〇年,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百分之八点八。许多主要产品产量,如谷物、棉花、猪牛羊肉、布、原煤、水泥、电视机等,已跃居世界第一位;钢、原油、发电量、化纤等产品的产量,也已跃居世界前列。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据统计,一九九〇年国民收入为一万四千四百二十九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相当于一九五二年(五百八十九亿元)的十一点九倍。国民收入的大部分用于消费。一九九〇年的消费额为九千四百四十四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相当于一九五二年(四百七十七亿元)的八点四倍。消费额中,居民消费额为八千一百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相当于一九五二年(四百三十四亿元)的七点三倍。尽管中国人口一九九〇年比一九五二年增长百分之九十八点九,中国居民一九九〇年的人均消费额为七百一十四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仍比一九五二年提高了二点七倍。目前,广大人民群众在解决温饱之后,开始向小康生活迈进。据统计,一九九〇年,农民家庭每百户拥有自行车一百一十八点三辆,电视机四十四点四台;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自行车一百八十八点六辆,电视机一百一十一点四台,电冰箱四十二点三台,洗衣机七十八点四台。中国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城镇居民由一九七八年的三点六平方米上升到一九九〇年的七点一平方米;农村居民由一九七八年的八点一平方米上升到一九九〇年的十七点八平方米。新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不仅是旧中国所根本不可比拟的,而且在国际社会中也是居于前列的。
白皮书又说:
受教育的权利,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重要前提。在旧中国,绝大多数劳动人民享受不到的受教育的权利,全国人口中百分之八十以上是文盲,学龄儿童入学率仅百分之二十左右。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切实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到一九八九年,全国城乡已建立各级学校一百零四点五万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一千零七十五所。一九九〇年城市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七七,农村达到百分之九十七点二九。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数分别为一九四九年的十七点六倍、四十点三倍和五倍。一九四九至一九九〇年累计,普通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共七百六十点八二万人,等于旧中国一九一二年至一九四八年间毕业生总数的近四十倍。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出国留学的人员大量增加。自一九七八年到现在,中国向外派遣各类留学人员达十五万多人,分布在八十六个国家和地区。这期间学成回国的留学人员近五万人。目前在国外的还有十万多人。一九八九年发生政治风波后,中国出国留学的人数与往年相比,非但没有减少,且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一九九〇年国家公派三千名留学人员的计划已经完成;一九九〇年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总数约六千人;自费出国留学生近二万人(不包括赴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语文就读生)。近两年来,仅据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有关部门统计,回国的留学人员有三千多人。……
白皮书又说:
国家特别重视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主的行为。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的罪犯。
国家制定了保护儿童的法律和法规。严格禁止虐待和拐卖儿童,禁止使用童工。为保障儿童的生命健康,国家发布了有关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提高保育水平的决定和防治小儿麻痹、天花、白喉、结核等疾病的专门规定。中国儿童的保健率和学龄儿童入学率,同世界发展中国家相比,是较高的。中国儿童的预防接种率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白皮书中这一部分,写得也尚平实。当然,它也未能道出今日中国相当可观的文盲比例,和教育机会(尤其“出国留学人员”)的不能均等等问题。白皮书中有“中国现在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文化发展还比较落后,人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的权利还有待进一步发展”的话,算是伏笔。
四 “中国司法中的人权保障”部分
白皮书在这一部分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视在司法活动中保护人权”。例如在“拘留和逮捕”方面,白皮书说:
中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为了保证逮捕这种强制措施的正确运用,使无辜者不受侵害,宪法和法律把审查批准逮捕人犯的职权赋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具有拘留权。被拘留者对拘留不服,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公安机关拘留的人犯,需要逮捕的,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在“搜查取证”方面,白皮书说:
中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捜查公民的身体,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为了捜查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公安机关可以对被告人以及可能隐匿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或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捜查,但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检察机关严格监督公安机关侦査活动中的执法情况。
在“死刑”方面,白皮书说:
中国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保留死刑这一刑罚,但对这一最严厉的刑罚的适用,做了极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中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同时还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中国刑事诉讼法对死刑案件规定了特殊的复核程序,即判处死刑的案件,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两审终审后,还必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或经其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罪、处刑以及审判程序等进行全面的审查复核,核准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经复核后,下级人民法院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有核准权的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由有核准权的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中国法律还规定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制度,即: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如果确有悔改,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审判实践看,绝大多数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二年期满后均被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是中国刑法在死刑适用上的一个独创,是中国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的行之有效的制度。
在“监狱、劳改场所”方面,白皮书说:
中国的监狱、劳改场所对罪犯不是单纯地惩罚,而是通过组织他们参加劳动,学习法律、文化、技术,把他们教育改造成为遵纪守法的新人。罪犯参加文化、技术学习,经当地教育、劳动部门考核合格的,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社会承认这些证书的有效性。据统计,截止一九九〇年底,监狱、劳改场所的罪犯已有七十二万余人次,获得由脱盲到大专的各类文化结业、毕业证书;已有五十一万余人参加各类技术培训班,三十九点八万余人获得技术等级证书。这对罪犯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的安置就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中国法律规定,对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罪犯,经人民法院裁定分别给予减刑、假释。一九九〇年,全国在押犯中有百分之十八的罪犯获得减刑、假释。
中国监狱、劳改场所实行人道主义和科学文明的管理。这使中国罪犯重新犯罪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仅有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八的水平。许多罪犯回归社会后已成为企业的骨干、工程师,有的还当上了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而在西方有的发达国家,一九八九年司法统计,其罪犯重新监禁率为百分之四十一点四。这说明,中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中国监狱、劳改场所把绝大多数罪犯(包括封建清王朝末代皇帝和历史上的战争罪犯),改造成为守法的公民和对国家建设有用的人才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在国际上受到了普遍的称赞。
从宪法和法律规定上看,大体上,良法美意的确可观,不过问题还是发生在具体实行上。试看宪法和法律上严禁刑讯逼供,但文化大革命以前姑不论,即使在到了去年一九九〇年,白皮书亦承认有刑讯逼供案件四七二起为“中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同年在诉讼过程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上,白皮书也承认有三千二百起纠正意见出现。……足见宪法和法律上的明文,并不等于实际上确有其事。
至于白皮书中提到“中国没有‘政治犯’”一节,更属不实。白皮书说:
在中国,仅有思想而没有触犯刑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任何人不会仅仅因为持有不同的政治观点而被处以刑罚。中国不存在所谓政治犯。中国刑法中规定的“反革命罪”,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即那些不但具有推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而且实施了刑法第九十一条至一百零二条所列举的犯罪行为。例如,实施了阴谋颠覆政府或者分裂国家的行为,或者实施了持械聚众叛乱的行为,或者实施了间谍行为等。这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要受到惩罚的。一九八〇年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也是严格执行这个原则,只依法审判他们所犯的罪行,不审理政治路线方面的问题。
其中说“中国不存在所谓政治犯”,是腾笑世界的。无独有偶的是,台湾的国民党四十年来也一路说它没有政治犯,海峡两岸加起来,异口同声,告诉世人,中国人中没有政治犯,有政治犯的,反倒是他国,这种自清之言,又其谁能信!
五 “劳动权利的保障”部分
白皮书在这一部分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人民工作权的保障。
白皮书先说:
在旧中国,由于国民党政府贪污腐败,发动内战,国民经济走向总崩溃。民族工商业大量倒闭。到一九四八年初,天津工厂倒闭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广东四百余家工厂只剩不足一百家;上海大量工厂倒闭,剩下的三千余家工厂的开工率仅及平时的百分之二十。工商业大量倒闭的直接后果,就是工人和职员的大量失业。到一九四九年全国解放时,中国失业人口达到四百七十四点二万人,相当于当时职工数的百分之六十,给新中国留下了沉重的社会负担。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劳动者就业。在不到四年的时间内,就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失业人员基本安置就业。其后,随着全国人口以每年一千四百多万的数量增加,就业始终是中国经济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城镇中需要就业的所有人员,基本上都由政府负责安置,并主要进入全民所有制单位就业。一九七九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对国家统包就业制度做了改革,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广辟就业门路;创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开展劳动就业服务;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为劳动者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对于农村因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出现的剩余劳动力,政府采取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各种工副业专业户的办法,“离土不离乡”,就地解决就业问题,同时也有计划地吸收一部分人到城市安置。近两年,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深化企业改革,在治理整顿中关停并转了一部分企业。政府十分重视这些企业职工的安置,通过短期和中期的培训,使他们迅速适应新的工作。一九九〇年,中国城乡社会劳动者人数达五点六七亿人,是一九四九年社会劳动者总人数的三点一倍;城镇在业人数达一亿四千七百三十万人,相当于一九四九年的九点六倍;城镇待业率仅为百分之二点五左右。
在这一部分,从中国人口众多、食指浩繁看,白皮书所指的成绩是很可称赞的。
六“ 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部分
白皮书在这一部分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绩如下: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文化大革命”中遭到破坏的宗教设施得到了普遍恢复和修缮。截止一九八九年底,经各级政府正式批准恢复开放的寺观庙堂达四万余处。国家对一切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及占用土地免税,对于需要维修而又缺乏资金的寺观庙堂给予补助。据不完全统计,一九八〇年以来,从中央财政拨给寺观庙堂的维修补助费(包括专项补助费)就达一点四亿元以上。其中仅维修西藏的布达拉宫,政府就拨款三千五百万元。各级地方政府也拿出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寺观庙堂的维修。
中国现有的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等八个全国性宗教团体;还有一百六十四个省级宗教团体,二千余个县级宗教团体。各宗教团体和信教公民在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独立地组织宗教活动和履行宗教教务。全国现有中国佛学院、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中国基督教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中国天主教神哲学院和中国道教学院等四十七所宗教院校。一九八〇年后,从宗教院校毕业的年轻职业宗教人员共有二千余人,各宗教院校还向世界上十二个国家和地区派出宗教留学生一百余人。全国现有各种宗教刊物十余种。现在全国职业宗教人员约二十万人,其中当选为各级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近九千人。他们同其他各界代表和委员一样,参与国家大事的讨论,在政治上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对于利用宗教搞违法犯罪活动的,中国政府都依法予以处理,不论他是宗教徒,或者不信宗教者。对违法犯罪的宗教徒,同其他违法犯罪的公民一样,都依法进行处理。被依法处理的信教的人中,有进行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煽动群众抗拒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也有挑动群众互相殴斗、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还有假借宗教名义诈骗钱财、危害他人身心健康、诱奸妇女的,等等,没有一个是因信教而被捕的。
白皮书这些说明,显示了中共的宗教政策已比过去“妥协”得多了,“妥协”得已不似无神论者的决绝了。这在我们不信宗教的人看来,未免不过瘾。不过白皮书中下面一段,还能闪烁出悍气:
中国宗教实行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反对任何外来势力支配和干涉中国宗教的内部事务,以维护中国公民真正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的天主教和基督教完全被国外的宗教势力所控制,几十个“修会”和“差会”在中国土地上划分势力范围,建立许多个“国中之国”。当时,全国一百四十三个天主教教区,只有二十余个主教是中国籍,而且还处于无权的地位,这是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性质的一种表现。对这种状况,中国天主教和基督教界极为不满。一些有识之士早在本世纪二〇年代,就提出了中国教会自传、自养、自立的要求,但在旧中国未能实现。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宗教界摆脱了外国教会的控制,实现了自治、自养、自传,成为中国人民自己的宗教事业。
这种“目无罗马教廷”和外国教会的态度,是很令人欣赏的。
七 “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部分
白皮书在这一部分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少数民族的政策。
白皮书说: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五十六个民族。汉族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二,其他五十五个民族占百分之八。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是中国对待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宪法还明确规定,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在旧中国,长期存在着严重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许多少数民族不被承认,境遇悲惨,有的只能躲进深山,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民族歧视、民族压迫制度,少数民族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变。五〇年代,中国政府组织了大规模的民族识别调查,经过科学地辨认,认定公布了五十五个少数民族。多数少数民族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中国民族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
白皮书特别提到少数民族中藏族人权的被解放:
解放前,少数民族人民同广大汉族人民一样,深受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这种压迫在有的地方更为野蛮、残酷。例如,在旧西藏,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藏族人民是世代人身依附于官家、贵族和寺庙的农奴。旧西藏通行了几百年的“十三法典”、“十六法典”把人分成三等九级,明文规定属于“下等下级人”的铁匠、屠夫、妇女,其“命价”为“草绳一根”,并用包括“挖眼、刖足、割舌、砍手、推崖、溺死”等残酷的刑法,来维持这种三等九级的封建农奴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劳动群众当然毫无人权可言。
新中国建立之后,少数民族地区先后实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旧制度。在西藏,百万农奴挣脱了锁链,不再被做为农奴主个人财产加以买卖、转让、交换、抵债,不再遭受挖眼、刖足、割舌、砍手等野蛮刑罚,人不再被分为三等九级。民主改革使世代受压迫的少数民族人民获得了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争得了基本人权,第一次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主人。
今天,少数民族人民同汉族人民一样,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公民权利;同时还依据法律,享有少数民族特有的权利。
白皮书又说:
中国各民族的人民都可以担任国家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各种职务。在这方面,同样不存在对少数民族的任何歧视。不少少数民族的人士担任了或曾经担任过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国家高级领导职务。
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权利受到特殊照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极为落后,有的还处于原始氏族公社状态,生产方式是刀耕火种;少数民族的生活极端贫困,疾病流行,平均预期寿命只有三十岁,人口日减。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积极帮助各族人民发展经济文化事业,改革落后的生产方式,使各民族的社会发展跨越了几个历史阶段。现在,绝大多数少数民族人民的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少数民族总人口从一九五三年的三千五百万增至一九九〇年的九千一百二十万,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高于汉族。少数民族公民的平均预期寿命已提高为六十岁以上,增加了三十多岁。
为了帮助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过去一些根本没有工业的民族地区,兴建了许多现代化的大工业,如克拉玛依油田(新疆)、包头钢铁公司(内蒙古)、龙羊峡水电站(青海)、大坝电厂(贵州)、羊八井热电站(西藏)、贵州铝厂(贵州)、霍林河煤田(内蒙古)、北疆铁路(新疆)、川藏公路(四川到西藏)、青藏公路(青海到西藏)等。在西藏,解放前没有一条真正的公路。当年英国人送给达赖喇嘛的汽车,只能拆散了用牛运到拉萨。现在,西藏已建成以拉萨为中心的公路交通网,通车里程达二点一八万公里,并开设了多条国际国内航空线。国家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长期给予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大力扶持。目前,国家每年对少数民族地区八个省、自治区的财政定额补贴近八十亿元,其中给予西藏的达十二亿元以上。
中国政府重视维护和发展各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的教育文化事业。截止一九九〇年,在过去几乎没有高等院校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已建成大专院校七十五所。全国各地兴办了十二所民族学院,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一些著名的高等学校专门举办了民族班。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的时候,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分数线。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大力举办寄宿制中小学,以便于牧区和边远地区的青少年入学。对牧区、山区和贫困地区寄宿中小学的学生,普遍实行助学金制度。国家还从内地向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派出大量教师,支持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从一九七四年到一九八八年,仅支援西藏的教师就达二千九百六十九人。一九八九年,全国高等学校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是一九五〇年的一百零二点四倍;全国普通中学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是一九五一年的七十点三倍;全国小学校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是一九五一年的十一点二倍。……
少数民族地区与内地、沿海地区发展上的差距,是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四十多年来,中国政府为缩小这种差距,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改变民族地区的落后面貌,从多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果。
白皮书中所指的对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都是很了不起的成绩,值得我们特别肯定。
八 “计划生育的人权保护”部分
白皮书在这一部分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口政策。
白皮书说:
中国政府根据宪法的规定推行计划生育,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维护人民享受更好的生活的权利。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耕地少,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这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人口增长过快,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的保护存在着明显的矛盾,是严重制约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人民生活水平和全民族素质提高的一个沉重负担。一九九〇年末,中国大陆人口已达十一点四亿。由于人口基数大,尽管实行计划生育,目前每年净增人口仍在一千七百万左右,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中国人均耕地已降到一点三亩,不足零点一公顷,只及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人均淡水资源也只及世界的四分之一。中国粮食的产量居世界第一位,但人均占有量只及美国的百分之二十二。每年新增加的国民收入,四分之一以上要被新增加的人口消耗掉,这就不能不减少资金的积累,影响经济建设的发展速度。人口的过快增长,还给人民的就业、教育、住房、交通、医疗等方面造成很大困难。面对这样一个严峻的事实,为了保障人民有最起码的生存条件,为了使全体公民不仅能够得到温饱,而且生活水平能够逐步提高,中国不能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等待经济的高度发展来引发人口出生率的自然下降,那样只会造成人口无限制增加,经济状况更加恶化。因此,中国只能一方面努力发展经济,千方百计地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使人口增长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这是在中国特定情况下,任何一个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政府,所能做出的唯一的正确选择。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中国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妇女总和生育率都大幅度下降。一九九〇年与一九七〇年相比,出生率由千分之三十三点四三下降到千分之二十一点零六;自然增长率由千分之二十五点八三下降到千分之十四点三九,妇女总和生育率由五点八一下降到二点三一。目前中国这几项指标都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过快增长,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全民族素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世界人口的稳定也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政府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制订了人口增长目标和计划,规定了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照顾到农村中某些群众的实际困难,允许间隔几年后生第二个孩子。为了少数民族的繁荣昌盛,根据这些民族自己的意愿也可以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作法与汉族的办法不同,由所在的自治区和省政府根据各民族的人口、经济、资源、文化、习俗等具体情况自行决定。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既考虑到国家对控制人口增长的需要,又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承受能力,是符合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实际,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实践证明,现行的政策经过深入的宣传教育,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国一九八九年出生的孩子中,三个以上的多孩生育率已从一九七〇年的百分之六十二点二一下降到百分之十九点三二。
中国在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时,坚持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计划生育涉及到所有的家庭,在中国这样一个有十一亿多人口的大国,没有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要实行计划生育是根本不可能的。计划生育又是一场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绝不是仅靠行政命令就可以做到的。特别是中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在农村,几千年遗留下来的传统观念影响较深,不少地方经济状况还比较落后,加上社会福利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上确实存在一些实际问题。正因为这样,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坚持不懈地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使全国人民真正懂得实行计划生育是关系到国家富强、民族繁荣、家庭幸福的根本大计,从而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
为了使广大人民自觉参与,中国政府要求国家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模范。近年来,政府还依靠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六十多万个基层协会,三千二百万会员,在群众中积极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活动,把思想教育工作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
计划生育在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的同时,政府也采取一些必要的经济和行政的措施做为辅助手段。无论是经济的还是行政的限制措施,都是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的,其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教育。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一贯坚持以避孕为主,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政府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的科学知识,向需要避孕节育的育龄夫妇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现在全国育龄夫妇采取各种避孕措施的人数约占百分之七十五左右。政府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强制堕胎,人工流产也只是做为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在自愿和安全可靠的条件下进行。中国在人口出生率已明显下降的情况下,每年的出生和人工流产的比例相当于目前世界各国的中等水平,这是中国大力贯彻以避孕为主的方针的结果。现在中国正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降低这一比例。
控制人口增长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是中国人口政策的两个方面。计划生育工作不仅是指导育龄夫妇少生孩子,而且还为他们提供妇幼保健和优生优育的咨询与服务,包括婚前检查、遗传咨询、产前诊断、围产期保健等,指导他们生育聪明健康的孩子。
溺弃女婴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恶习,现在这种现象在中国已大大减少,但在个别偏僻的地方还未根绝。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中国采取了切实措施并依法严格查处这类违法犯罪案件。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完全符合一九八四年联合国《墨西哥城人口与发展宣言》的要求,即:“凡认定其人口增长妨碍国家发展计划的国家,都应当采取适当的人口政策和方案”;也符合联合国“人口行动计划”的原则,即:“人口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有些人指责中国计划生育是‘违反人权”、“不人道”,这是不了解或者不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有的则是蓄意歪曲,妄图藉此对中国施加压力,干涉中国的内政。在中国,处理人口问题只能有两种选择:一是实行计划生育,使得出生的人都能健康成长,生活日益改善;二是盲目生育,使得人口无限膨胀,绝大多数人难以维持温饱,以致短命夭折。哪一种办法更讲人权、更人道?答案是很明白的。
以上我不加删节,全文引证白皮书的说明。我认为说得真好!
九 “残疾人的人权保障”部分
白皮书在这一部分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保护残障者人权的成绩。
白皮书说:
根据一九八七年抽样调査推算,中国大陆目前约有五千一百六十四万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五。……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虐待和遗弃残疾人;对于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构成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对触犯刑律的残疾人,充分考虑到他们在智力上、精神上或生理上对自己行为所能负责的程度,规定免予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还对残疾人特别是精神或智力残疾者在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诉讼权利给予特别保护,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中国政府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建立了二十八所残疾人职业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普遍开设了职业技术课。国家在洛阳、西安、南京、太原等市开办了盲人按摩医疗专科学校,各省市也分别举办培训班,培养了大量盲人按摩医疗人才。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设有木工、金工、美术专业,毕业学生遍布十六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许多人被评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国家采取优惠政策发展残疾人教育。中国财政部门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贴经费。除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设立助学金外,还设立了残疾人自学成才奖金,鼓励和扶持残疾青年自学成才。
中国政府支持兴办大量的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对福利企业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税收、销售等方面给予全面扶持。在国家优惠政策扶持下,福利企业迅速发展,由一九七九年的一千零二十二家增至一九九〇年的四点二万家。残疾人在这些企业就业人数,八〇年代平均每年增加六点七万人,现达七十五万人。除福利企业安置以外,国家机关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也吸收部分残疾人就业,并鼓励残疾人个体开业。目前,中国城镇十六到五十九岁的残疾人有五百一十八万人,已就业约二百六十万余人,就业率为百分之五十点一九;农村十六到五十九岁的残疾人为一千七百零一万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劳动的约一千零三十万人,在业率为百分之六十点五五。……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社会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活动。一九八二年联合国大会确定一九八三到一九九二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后,中国政府接受了大会通过的《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成立了由二十二个政府部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成的“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中国组织委员会”,领导、协调这一工作。一九八七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政府接受国际劳工大会一九八三年通过的《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由于中国政府为保障残疾人的人权所做出的巨大努力和成就,中国政府和残疾人组织受到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广泛称赞。一九八八年联合国秘书长向中国的残疾人组织颁发了“和平使者奖”和“特别奖”。
在这一部分,白皮书所指的成绩也是可以肯定的。
十 “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活动”部分
白皮书在最后一部分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世界人权活动的配合。
白皮书说:
中国承认和尊重联合国宪章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宗旨与原则,赞赏和支持联合国普遍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努力,并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中国主张相互尊重国家主权,优先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从而为全世界广大人民享受各项人权创造必要条件。中国反对借口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并为消除各种不正常现象、加强国际人权合作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白皮书特别指出:
中国一贯主持正义,在捍卫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自决权和制止大规模侵犯人权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在公正合理地解决柬埔寨问题、阿富汗问题、巴勒斯坦和阿拉伯被占领土问题、南非和纳米比亚问题、巴拿马问题等一系列重大国际人权问题上,中国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是众所周知的。
中国重视发展权问题。中国认为,随着历史的发展,人权的概念及其内涵也在不断发展。《发展权宣言》规定,人权既是一项个人权利,同时又是一项集体的权利,这突破了传统的人权概念,是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及国际社会多年斗争取得的结果,具有重要意义。现在世界上贫富之间的差距愈来愈大,许多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发展中国家人口的三分之一仍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来说,最紧迫的人权问题仍然是生存权利和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权利。因此发展权应优先受到重视。中国呼吁国际社会重视和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消除世界经济秩序中不公正和不合理现象,切实改善国际经济环境,缓解和逐步消除制约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不利因素,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消除种族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外国侵略、占领和干涉等影响发展权的因素,为发展权的实现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
长期以来,在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中,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利用人权问题,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政治标准和发展模式,借口人权问题干涉别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内政,使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受到损害。对此,中国同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进行了坚决斗争,主持公道,仗义执言。中国一贯认为,人权问题本质上是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问题,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是公认的国际法准则,适用于国际关系的一切领域,自然也适用于人权问题。《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七款规定:“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项。”联合国通过的《关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之原则之宣言》和《不容干涉和干预别国内政宣言》都明确规定:“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均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干涉任何其他国家之内政和外交事务”,“各国有义务避免利用和歪曲人权问题,以此做为对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内部或彼此之间制造猜疑和混乱的手段”。这些国际约法的规定,反映了绝大多数国家维护国际法基本准则和国际间正常关系的意志,是国际人权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那种认为不干涉内政原则不适用于人权问题的主张,实际上是要求主权国家在人权问题上放弃国家主权,这是违反国际法的。利用人权问题去达到强迫别国接受其意识形态的政治目的,这已经不是什么人权问题,而是干涉别国内政的强权政治的表现。国际人权活动中的这种不正常现象,应予以清除和纠正。
白皮书在这一部分,其言甚辩,它强调“中国一贯认为,人权问题本质上是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问题”。不过,真金不怕火炼,如果自己在人权问题上达到了无懈可击的地步,又何必斤斤于这是内政问题呢??为什么人权问题不发生在瑞士和瑞典等国、蜚短流长不发生在瑞士和瑞典等国,却老是发生在中国身上呢?一句某些国家别有用心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这种分析,固非无因,究竟未免太简单了一点。从积极方面证实真金不怕火炼,岂不更好吗?
中国总理李鹏,在白皮书发表前一个半月,在会见欧洲议会对华关系代表团时说,不要以为中国害怕讨论人权问题,中共愿意就人权问题,“理直气壮的”和其他国家进行平等的讨论。李鹏豪语后一个半月,白皮书发表了,我肯定它据理力争、成绩斐然的部分,但在持论偏执、强词夺理的部分,也不得不予以提醒。大体上说,这一白皮书是一件相当不错的文献,我特夹叙夹议,以为评介。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录〕上文写成以后三小时,沈登恩先生约我参观远景出版社新生南路三段九十六号二楼的新店,顺便送我一册傅朝枢先生主持的香港《国事评论》。其中一文,也可参看,特附录于后。
中共违反人权状况红皮书(李谷城)
九一年十一月一日,中国大陆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名义,发表了中共有史以来第一份专谈人权的文件,定名为:《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为阐述方便,以下简称“白皮书”)。
现以中共此份白皮书做“反面教材”,数一数中共违反人权的基本情况,定名“中共违反人权状况红皮书”,章节内容参照“白皮书”。
震惊中外的“六四事件”中,中共强硬派用坦克镇压手无寸铁的学生和民众,铸成历史性大错。此后,全世界关注中共统治下的红色大陆的人权状况;西方工业国制裁大陆,主要原因之一是人权问题。
中共外长钱其琛及其他外交人员,出国访问时常遭到抗议、指责;“六四”后逃散到世界各地的民运人士,用各种方式在国门之外怒骂邓李杨……。这些“外交形势”在东欧及苏联共产制度彻底瓦解后,显得更加严峻,以致中共温和派认识到,要在国际大气候下与外国发展关系,单靠叨念防止和平演变是无济于事的,必须正视国内人权问题,按国际的标准,改善到可以让西方看得顺眼,或勉强看得过去的程度,否则,会自我封闭、自绝于世!
于是,中共温和派承认:人权问题没有其国际性的一面;“中国政府对《世界人权宣言》也给予高度的评价,认为它做为第一个人权问题的国际文件,为国际人权领域的实践奠定了基础。”
十一月一日,中共发表了有史以来第一部专谈人权问题的白皮书,同时翻成英、法、德、俄、日、西班牙六种,免费派发给驻北京的各国使馆及大机构,主动向他们解释大陆的人权状况,中共向来口硬,如此屈就,移船就磡,确是破天荒的事。
中共为生存滥杀无辜
中共人权白皮书的第一章,列举大量数字,指出一百多年来,外国列国屠杀中国人民的事实,中国人民为了争取基本的生存权,进行了可歌可泣的斗争。
上述说法没错,所举数字亦相信是准确的。但这些是历史,并非现状。中共应该谈一谈,自从一九二一年成立以来,为了挣扎求存,杀了多少政敌;自一九四九年以来,为了保持其统治地位,举行过多少次政治运动,杀害过多少无辜!现从其他中共公布的文件中,抄一堆如下:
一九五〇年至五三年的“镇反运动”,共杀了七十一万人,关押一二九万人,管制一二三万人。后来,中共承认“镇反扩大化”。
一九五一至五二年的“三反五反”,共有二十万党员干部受处分。
一九五七年的“反右”,有五十多万人被戴上“右派分子”帽子。
一九六六至七六年轰轰烈烈的“文劫”,有七十多万人受四人帮迫害,有逾一亿人受不同程度影响,经胡耀邦等平反的“冤假错案”就有三百万宗,各地有多少冤魂,至今未能统计出准确的数字。
中共为何要这样一次又一次地大开杀戒?根本原因是为了维护中共的生存权,只有杀光反对者,才不会亡党亡国。人民的生存权,还在党的生存权之下,只有顺党意,才有生存的权利,谁敢反党,就要他掉脑袋。“六四事件”中共强硬派镇压手无寸铁的民运人士,亦是要避免亡党亡国。
公民无基本政治权利
中共人权白皮书的第二章说,自从“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做主,有了广泛的政治权利,是否如此?现列几段共赏: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国没有新闻检查制度,全国报刊之中,属于党政机关的只占总数约五分之一。
公民依法享有著作权和发表权以及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明权、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
公民用什么观点撰写什么著作,选择什么出版社出版,都是公民个人的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此外,公民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监察政府官员的权利……,说得真太动听了,比美国人享受的政治权利还要丰富,可是,看看“文革”及“六四”等政治事件,不难发现,大陆人民的上述政治权利,基本上并没有兑现。
缺经济文化基本权利
中共人权白皮书的第三章说,大陆十一亿臣民现在已得温饱,有了基本的生存权,在这个基础上,还拥有愈来愈多的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现举例析之:
中共白皮书说: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非法査封、扣押、冻结、没收……。但实际情况是,上述侵吞私有财产的事,经常发生。而且,违法者绝大多数是制法者自己,即中共干部。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就业问题……,在中共统治下的大陆,政府不承认有失业问题,但白皮书承认,“自一九八五年以来,城镇待业人员待业率一直保持在百分之二点五五左右”。不叫“失业”叫“待业”,这是中共的发明。由于大陆待业者的基数大,所以,百分之二点五五,其总数已有几千万人之多!这还是政府承认的数字,不包括几千万无业游民组成的“盲流大军”,所以,中共统治下的大陆,失业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公民要求劳动的基本权利,当政者无法给予解决,而没有工作就等于没有生活来源。
白皮书列举一长串数字,说明大陆臣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可是,去年底宣布的“第四次人口普查”承认,大陆现在有文盲及半文盲,多达一亿八千余万人,占人口总数的将近六分之一,这么多人的受教育权利完全被剥夺。
白皮书说,大陆已基本上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有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法等有关法律——可是,只须翻一翻大陆的报纸,每天都可以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上述法律在人治社会,形同虚设。
白皮书提到,“国家特别重视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的罪行。”可是,社会现实是,拐卖妇女、买卖婚姻的事件层出不穷,中共当局一次又一次的严厉打击,都是禁而不绝。
白皮书写道:“严格禁止虐待和拐卖儿童,禁止使用童工。”可是,一胎化使农村缺乏劳力,大量工人农民的儿子失学,雇用童工的例子不胜枚举,虐待、拐卖儿童的事,屡见不鲜。
大陆司法“有法不依”
中共白皮书的第四章,分为七个方面,说明中共如何运用司法来保障人权,声称大陆没有政治犯,不搞逼供信、非法逮捕、拘留、秘密审讯……,但事实却与他们所说的相反。
(a)任意拘留、逮捕
大陆宪法规定,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拘留、逮捕未经定罪的公民,公安机关要抓人,必须事先获得检察院批准。
但事实情况却完全相反,大陆公安、武警甚至普通的基层干部,经常随意拘留、逮捕反对者、不听话者;甚至关起来殴打逼认罪,屈打成招——这方面的例子,中共官方喉舌亦经常有报导;未上报纸的案例,更是多如牛毛!
(b)随意搜查,刑讯逼供
中共白皮书说:大陆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査公民的身体、禁止非法搜査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禁止刑讯逼供……,可是,大陆公安人员随意搜身,随便进入民居搜査,随便拷问可疑者之事,任何跟大陆有接触的人,都知道是平常事,宪法的规定,只是一纸空文。
(c)起诉徒形式,审讯秘密进行
中共白皮书说,大陆法院实行公开审判制度,允许旁听,被告人有上诉权和申诉权等等,但审判“六四”民运人士,却是秘密进行,不准旁听。被告只有形式上的上诉权和申诉权,要判多少年,党委早已授意法庭,法庭只能按照“党的指示”办事。
(d)谁说大陆没有政治犯?
中共白皮书说:“中国没有‘政治犯’。在中国,仅有思想而没有触犯刑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任何人不会仅仅因为持有不同的政治观点而被处以刑罪。”
中共治政四十二年,关杀了多少持不同政见者?“反右”、“清污”、“反自由化”,都是思想问题,但中共不承认,而指责这些人是“反党、反社会主义”、“企图推翻、颠覆政府”,对“六四”民运人士的处罚,亦是基于同样的逻辑,这就令人啼笑皆非了。
(e)一百多万人被关押
中共白皮书承认:目前,在大陆共有六百八十个监狱和劳改场所,在押罪犯一百一十万人——这个数字坦白得可爱,如此多人被关押,白皮书还大言不惭道:监禁率占总人口数千分之零点九九,与西方的标准相比“相当低”。
大陆有人口十一亿余,约占全球人口总数四分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不比绝对数而比监禁率,是强词夺理。
白皮书还说:“绝大部分罪犯都被允许在他们所居住的地区服刑,以便于罪犯家属探视和原单位帮助教育。说在中国有的人未经审判就被送往劳改营,搞某种形式的国内流放,这完全是对中国监狱、劳改场所收押制度的歪曲,是毫无根据的编造。”
列位看官,到底是白皮书在编造美丽的谎言,还是大陆确有几十万罪犯被流放去新疆做苦役?逾百万囚犯不知何踪,难见家属?
(f)劳改产品出外遭抗议
最近,中美就劳改产品输美国问题,争吵到不可开交,但中共一口咬定:“外贸管理机构从来没有批准过劳改部门有外贸经营权。”
但事实是,在中共的红色监狱中,强迫劳动是正常事;对重犯及不服管教的犯人,还实行饥饿处罚:不让他吃饱,却强迫他没日没夜地做苦工,折磨罪犯的躯体,消磨其斗志,直到罪犯跪地求饶,乖乖听话为止。
(g)少年劳改犯每年五十万人
中共白皮书承认,年龄介于十六岁至十八岁的未成年犯人(大陆称为“少年犯”),每年新收容五十万人,若累积计算,目前大陆的少年犯,应有近千万人之巨!
少年犯罪,责任在家庭及社会。孔子曰:“养不教,父之过。”做父母的有责任管教、养育下一代至成年;社会有责任为年轻一代提供教育、生活、娱乐,这么多少年犯罪,是社会腐败无能的标志!
劳动权利没有保障
中共白皮书第五章,列举数字说,大陆的劳动人民的劳动权利,受到种种法律的保障。但又承认,城镇有许多人待业。中共自称是“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工人阶级领导一切”,但这些都是空头政治口号,工农只有出卖体力的权利,而无“领导一切”的事实。在经济生活方面,四十多年来,仍在温饱线上挣扎,他们创造的财富,全给“国家”刮走。
没有宗教信仰自由
中共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同时又规定:“中国宗教实行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反对任何外来势力支配和干涉中国宗教的内部事务。”不少中共干部说:你有宗教信仰自由,我有反对以宗教愚弄人民思想的自由。
在这个大前提之下,每次政治运动,都拿宗教来开刀,“文革”期间最烈,近年来有所缓和。但中共对宗教,保持高度警惕,对于那些“藉宗教名义诈骗钱财,危害他人身心健康、诱奸妇女者”,处以重罚。
少数民族渐被同化
中国是以汉族为主,几千年来不断同化其他少数民族,而壮大起来的,目前,全大陆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
到了中共这个朝代,对少数民族的同化方式,更是雷厉风行。现在,满族人已完全被同化,这个居于“白山黑水”的游牧民族,曾入主中原建立清朝,统治中国二百余年之久。
蒙古、新疆、西藏的多个少数民族,与汉族的界限区别亦已急剧式微,差不多已打成一片——中共标榜这是其少数民族政策的胜利,但在西方的观点,这是违反了民族生存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之一。
计划生育践踏生存权
中国有十一亿四千万人口,每年净增一千七百万人,如果不实行节育,将是全球的灾难,所以,大陆实行“一胎化”等强制性措施,西方人权人士,也只能干瞪眼。
在这样大规模的禁止人类出生的运动中,溺婴、残害婴儿、强迫堕胎等残杀人类生存权的事,多如牛毛。
残疾人被社会遗弃
大陆第四次人口普査证实,全大陆共有五千一百多万名残疾人,其中,患小儿麻痹症而致全身瘫痪的有一百二十四万人;患白内障而失明的有四百九十万人;十四岁以上的永久性聋人一百七十一万名,还有大量歪头斜脑、断手残脚者,在大陆各地,举目可见。
俗语曰:家贫多病,国弱多疾。五千多万残疾人,被家庭与社会遗弃,许多人沦为乞丐,流浪街头——这是一幅多么悲惨的景象!
抗拒人权问题国际化
中共为何在这种时候,发表有史以来第一部人权白皮书?主要原因是西方的压力,是写给外国人看的,至于内部,有其他党纪国法对付,不必担心人民拿人权问题来对抗政府。
在中共白皮书的第十章,列出中共历来如何参加国际人权活动,签订了哪些人权法,目的是要说明,中共向来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活动。既然如此,又何必要在“六四”事件后饱受西方压力下,公布人权白皮书呢?
对于人权的认识,中共还未能溶入国际社会,仍然坚持“人权问题本质上是属于一个国家内部管辖的问题”、“主权高于人权”、“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借口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这些基本观念若不改变,中共就不能在国际社会监督下,彻底改善大陆的人权状况,中国大陆也难以在人权方面国际化、现代化。(香港《国事评论》”第十一期,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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